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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考察报告(合集7篇)

时间:2023-03-13 11:21:55
住宅考察报告

住宅考察报告第1篇

2002年6月应加拿大楼宇贷款保险及房屋署(CMHC)和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HUD)的邀请,以外事司司长李先逵、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兼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沈建忠为正副团长的建设部赴美国、加拿大住宅产业考察团一行10人,对美国、加拿大住宅产业的发展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访问、交流和考察活动。此次考察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参加第九届国际住房与住房保障制度大会,宣传中国政府改革开放以来住宅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与国际社会广泛交流,学习发达国家在推动住房建设与住房保障方面的经验。二是加强与美国、加拿大住房建设管理部门交流与合作,就中加、中美住宅建设合作项目事宜进一步磋商,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进展。三是学习和考察美、加在促进住宅技术进步,发展住宅产业,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方面的成功经验。访问、考察期间受到了加拿大CMHC、美国HUD、美国商务部(DOC)、全美住宅建造商协会(NAHB)及两国住宅技术研究机构、技术服务企业的热情款待,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和考察。

一、国际住房与住房保障制度大会的基本情况

6月2日-6日,代表团参加了在加拿大班夫举办的第九届国际住房与住房保障制度大会。本次大会由加拿大阿尔伯达省新建住宅保障项目组织主办,加拿大CMHC特别支持。该大会每三年举办一次,旨在加强国际间在住房保障制度方面的合作与经验交流。参加此次大会有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法国、德国、日本等17个国家代表200多人,各国代表围绕住房建设与住房保障分别介绍了各国的进展情况。我代表团长李先逵在大会上作了题为"中国住房发展与住房政策保障"报告,介绍了中国政府在改善人居环境和居住条件方面的作用和所取得的成果,并详细介绍了中国政府在培育住宅消费市场、加快住宅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措施。代表团副团长沈建忠在大会上作了题为"中国住宅建设与住宅质量保障"报告,介绍了中国住宅建设取得的成就、住宅建设的发展前景及住宅建设的质量保障体系,着重介绍中国政府在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方面所做的努力。大会发言取得较好的效果,使国际社会对中国住宅产业发展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新的机遇。

从大会交流的内容来看,各国政府把坚持人居可持续发展,提高住宅建设技术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和质量;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特别是保障住房质量和购房者的利益做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在保证住房质量方面,把推动住宅科技技术发展做为首要任务,通过加强和完善住宅技术标准,建立系统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严格建造过程把关,完善质量检测手段等措施确保住房建造质量。在住房制度保障方面,为保证人人享有住房为目标,通过建立不同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采取住房建设基金、住房贷款等经济手段,提高购房者的购房支付能力,使低收入者的住房能达到一定的标准和相应可靠的质量保证。

会议期间,我代表团还与加拿大、日本等国代表团进行了双边交流活动,就住宅技术的发展与合作进行了进一步交换意见,为加强今后的国际合作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加拿大CMHC董事会主席Peter Smith先生介绍了CMHC的主要职能,并期待着中加双方在住宅建设领域进一步合作与交流。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唐力教授介绍了太阳能住宅建筑体系技术;加拿大建造材料中心主任波登介绍了加拿大住宅标准、规范和住宅建筑体系等内容。一行30人的日本代表团非常珍惜与我代表团的会晤和交流。日方表示,第十届年会将于2005年在日本东京召开,中国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成就世界瞩目,中日两国间的住房合作与交流一直开展得很好,希望中方在下届年会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双方就住宅技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进行了商谈,为加强技术合作奠定了基础。

二、中加技术交流与合作

代表团在访加期间,与加拿大楼宇贷款保险及房屋署就中加技术交流与合作情况进行细致的商谈,对今后合作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加方的安排下,考察了加拿大住宅技术和住宅小区建设情况。

1、中加合作项目与交流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果。我部与加拿大在建筑技术、住房金融、住宅产业、建筑标准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主要的项目和活动有:

中加住房金融合作项目。1999年11月,我部向外经贸部和加拿大国际发展署(CIDA)申请将"研究和借鉴加拿大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制度与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方面的经验"列入CIDA的资助计划,2000年2月获得批准。加方提供300.000加元的资助,加方与我部共同实施该项目的合作伙伴是加拿大CMHC。该项目的目的是学习和借鉴加拿大模式,为在中国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制度和抵押贷款证券化制度做准备。该项目于2001年7月结束,中方完成了详实的研究报告,提出了政策建议,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做为该项目的延伸,由CIDA资助,并根据刘志峰副部长访加时与CMHC签署的合作协议,我部与CMHC于2001年8月开始进行在中国建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制度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此项研究正在分阶段进行中。

中加建筑技术领域的合作。加拿大住宅建筑体系主要以木结构和轻钢结构为住宅建筑的主导结构,在这方面有较成熟的经验和技术。中加双方在木结构建筑方面开展了广泛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在加拿大CMHC、自然资源部、国家研究中心、森林工业理事会等部门的支持与协助下,为我国木结构标准修订提供了技术咨询和服务。目前木结构设计规范和木结构施工验收规范在双方的合作努力下,已正式出版。同时,我部正在与加拿大CMHC就轻钢住宅结构技术标准制订方面进行合作,该项工作进展顺利。

中加双方在技术交流与研讨、技术贸易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取得了较好成果。

2、中加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建设性意见。代表团在双方的商谈中提出了加强中加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建设性意见。在住房金融方面,加快在住房金融领域合作的进程,尽快开展住房抵押担保和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同时,开展住房发展基金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产业基金的建立与发展。在技术交流与贸易领域,加快轻钢住宅建筑体系技术的合作,在制定技术标准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在技术引进方面,应与中方有关企业合作,引进成套生产技术,而不仅仅局限在产品的出口方面,以有利于降低使用成本和加快新技术的更新与进步。在人才培训方面,应有实质性的进展,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

3、加拿大住宅建设管理与技术发展的考察研究。在CHMC的安排下,代表团考察了加拿大政府住房建设与住宅技术管理机制及木结构建筑体系技术、轻钢住宅建筑体系技术、住宅供暖系统、新能源利用技术及参观了加拿大科学研究院建筑研究所实验室和居住区建设等。

加拿大住房建设及住宅技术的发展主要由加拿大CMHC、工业部、科学研究院建筑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矿物与能源技术中心等部门协作共同完成。

加拿大CMHC是加拿大政府的住房机构,成立于1946年,其宗旨是协助加拿大政府制订和实施住房建筑计划,以解决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加拿大国内存在的住房紧缺问题。从那时起,该公司一直协助政府为一代又一代加拿大人民提供住房,使加拿大人民居住条件达到世界最高水平。该公司多年来采取了各种途径,包括向加拿大家庭提供直接和间接援助,以及协助建立一种能促使加拿大住房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通过推广有关住房方面的研究与专业技术知识,协助住房建设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并与其他部门和单位合作,支持和修订加拿大的住房建筑标准,确保加拿大在解决目前出现的各种住房问题和面对各种新兴的发展趋势的同时,能够全面考虑国内和国际因素,做出统筹兼顾的积极反应。为了实现其支持住房产业的目标,该公司采取各种途径,包括技术与经济研究、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示范工程、规章制度的制定、研制行业标准等促进和协调住房产业与各级政府机构以及加拿大国内外的住房用户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加拿大科学院建筑研究所是加拿大的建筑技术中心,从事综合性研究、制订建筑法规和提供质量鉴定服务等,其所从事的消防安全、建筑性能、室内环境、材料与结构、产品鉴定等方面的研究在国际同行享有较高声誉,对促进加拿大住宅产业技术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加拿大自然资源部是主管加拿大能源、采矿、地质和森林资源的联邦政府部门。该部门通过各种措施,积极发展和促进住宅建设中的能源效率,包括为新建住宅制定的R-2000计划和适用于现有旧房的"住房能源改造措施"。负责管理使用能源的设备,包括住房设备和家用电器,并为制定和实施加拿大住房建筑能源法规提供协助。矿物与能源技术中心作为自然资源部的下属技术开发机构,主要从事建筑节能设备与系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该中心为新建住房和现有旧房的节能住宅技术提供技术支持和计划管理服务,包括研制技术标准、鉴定工具、质量性能检查、建筑培训和计划评估等。同时,还致力于开发太阳能、风能、小型水力发电及生物能源。加拿大的住宅技术发展,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下通力合作、协调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住宅产业技术的大发展,使加拿大住宅工业化水平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加拿大住宅建设倡导"健康住宅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证居住者健康。包括室内空气质量、水质、采光照明、隔声及电磁辐射等因素。二是能源效益。包括建筑物的保温性能、用于采暖与制冷的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利用、用电及高峰用电需求等。三是资源效益。可再生材料的利用、节水器具、建筑物的耐久性及长期性等。四是环保责任。包括排放及燃烧副产品的设备性能、废水及污水处理、社区的选址及自然环境的利用等。五是可支付能力。包括住宅的性能价格比、建设的工业化水平、住宅的适应性和市场性等。加拿大的住宅建筑技术发展以"健康住宅"理念为原则,发展相应的体系与技术,形成了以木结构、轻钢结构、混凝土板式结构、轻钢与混凝土复合结构为主要建筑体系和与其相配套的工业化生产的墙板、布线、门窗、厨卫部品及技术体系,实现了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机械化施工、一体化管理的住房现代化生产体系。

木结构住宅体系在加拿大已成为低层住宅发展的主要建筑体系,其源于加国拥有丰富的木材资源、现代化生产工艺和其成熟的配套技术。木结构体系的特点是:应用于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可在任何气候条件下高效建造;其空间布局可改性好,可按照市场要求临时改变其空间布局;在安装配电系统、管道系统、供暖系统与空调系统以及其他现代化系统时可节省时间、提高工效,可达到最高的绝热保温标准,保证既节省能源,又能提供长期的舒适环境。同时,可以尽量减少废料和工序,并能充分利用回收材料。

轻钢结构住宅体系在加拿大住宅建设中也有较大发展,其技术特点及技术体系和木结构体系具有相似之处,其不同之处在轻钢结构体系中的结构由钢代木,是加拿大低层、多层住宅常用的结构形式,具有很大的市场。其优点在于:质轻高强,抗震性能好;有利于环保,回收率可达100%;材料性能好,结构质量有保证;工业化程度高,施工快,有利于实现工业化生产;不可燃、不助燃,防火性能好等特点。目前,加拿大轻钢结构体系用于旅馆等公共建筑可盖到七层,用于住宅可盖到四至五层,今后发展还在进一步研究。

混凝土板式结构、轻钢与混凝土复合结构是加拿大高层住宅的主要建筑体系。混凝土板式结构综合利用了加拿大各种模板技术及现场浇注混凝土板等工艺技术,实现了机械化施工。轻钢与混凝土复合结构是将冷轧钢与现场灌注的混凝土粘合在一起或在工厂制成板,构成楼板、横梁、顶梁、立柱和墙壁等结构,是逐渐取代混凝土板式结构的新的结构型式,在高层住宅建筑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加拿大的住宅配套技术与产品水平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如:混凝土砌块技术、屋面装饰技术、塑料产品技术、空气流通与热量控制技术、门窗技术、厨卫技术供暖技术等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值得我国学习和交流。

三、中美住房合作项目与交流

代表团访美期间,与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商务部就中美住房合作项目事宜进行了实质性协商。同时,对美国住宅建设的政策和技术发展进行了较深入的调研,达到了预期效果。

1、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中美住房合作项目由2000年5月优先启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合作项目"和"住宅产业示范工程"以来,在中美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果。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合作项目。2000年5月,在上海举行了中美住房金融研讨会,详细了解了美国在住房抵押证券化方面的经验。2000年7月和9月,中美双方先后派出了代表团就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行交流,为中国实施住房抵押证券化进行了技术准备。目前中方有关部门正就在中国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工作进行努力。

住宅产业示范工程合作项目。根据《关于建设示范工程的谅解》,初步选定北京龙泽苑小区和上海新里程小区做为中美住宅示范项目。2001年3月,中美双方联合评审组在北京召开了龙泽苑示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标会,美国FRANK WILLIAMS建筑事务所的方案中标。2002年3月在北京举行了龙泽苑示范项目环境规划设计方案评标会,美国盛林景公司的设计方案中标。龙泽苑项目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已于6月29日开工建设。上海示范工程项目于2001年9月召开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标会,美国DESIGN COLLECTIVE建筑事务所的设计方案中标,目前设计方案仍在修改阶段。

2、合作项目的建设性意见。住宅示范工程合作已经步入到技术合作的实质性阶段。此次访问和交流就有关示范技术和产品事宜与美国商务部、住宅建造商协会等部门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明确了示范技术与产品的内容和要求。在引进美方规划设计理念的同时,重点应在引进和示范技术和产品方面,要侧重于工业化建筑体系、部品体系以及建筑节能技术、新能源利用技术、居住区环境保障技术等方面。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先由美方提出可供中方住宅示范工程选用的技术和部品清单,再由中方根据清单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和选用要求,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认为,为保证示范工程项目启动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双方应建立工作协调小组及协调机制。

3、美国住房建设的考察研究。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是负责美国住房投资、住房计划和住宅技术的发展的主管部门。从1930年开始,美国国会推动公共住房计划,共新建120万套住宅提供给最低收入家庭。从1993年开始启动希望6工程,主要解决低收入者、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居住条件较差的群体的住房。主要是改造危旧和居住质量差的住宅,1993年-2001年计划拆除危旧住宅78156套,新建住宅83163套,到2000年实际新建住宅70898套,其中58%作为公共住宅提供给低收入者。公共住宅的投资来自国会拨款、地方机构筹措和私人投资等多种渠道。2001年国会拨款45亿美元,地方机构筹到90亿美元用于公共住房建设,为解决低收入住宅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来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美国政府为逐步消除贫民区和贵族区的居住者素质的差别,在公共住宅中吸引高收入者来居住,共同提高全民素质。公共住宅在40-50年代以建高层住宅为主,实践证明,高层住宅管理难度大,除纽约等城市外,已不再新建高层住宅。在发展住宅技术方面,美国政府非常重视住宅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国会每年拨款1000万美元用于住宅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且在公共住宅建设中大力推广住宅建设新技术,不断改善住宅的综合质量。

四、美、加住宅产业考察的启示

1、住宅区规划。住宅的规划设计理念应从住宅小区为主发展到居住社区为主的转变。北美的住宅很少见到像我国封闭式布局和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其规划设计是以居住社区的理念,形成街坊邻里和组团区段的布局模式,体现社区开放交流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如:社区服务、生活设施等),有利于城市交通疏散。我国封闭式住宅小区(组团)是几千年来"围城"思想的延续,每个小区必须配套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中心广场、教育设施等,是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造成小区内外交通组织复杂,生活不便等。如果封闭式围墙是起到安全防范的作用,那么现代化监控技术、门禁系统完全可以取而代之,使住宅小区由封闭走向开放,资源(如绿地、设施)由小区独享变为社会共享。

2、住宅的装修。提供毛坯房的做法是我国住宅建设的特有现象,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高度发达的美国、加拿大的住宅全部做到一次装修到位,而且住宅装修实现一体化设计、施工,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又有利于实现装修工业化。装修讲求简洁、明快、舒适和实用,创造一种方便、安逸的居住环境。我国目前住宅装修存在着很大的误区,装修的宾馆化或装修繁琐化给人以眼花缭乱之感。

3、居住区环境。不管在美国、加拿大的高档社区,还是普通社区,很少看到像我国住宅小区环境塑造的大手笔做法,目前我国住宅小区建设中大做环境文章,大是指人工造景,以宣传广告式手法为环境而环境。如:浩大的中心广场、人造瀑布、山石景观等,既是形式主义,又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在国外也只是在公共公园或城市广场中才能看到。在美国、加拿大的居住区环境讲求利用自然、回归自然、享受自然的原则,以种树、种草为主,营造朴实、自然的环境,既经济实惠,又具有园艺美的自然和谐,而不是人工过份做作造景。

4、住宅技术的实用性和高效性。在美国、加拿大资源丰富的国度,积极开发、推广应用污水处理和回用技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太阳能和地热等自然能源的利用技术、小型箱式变压器技术等,体现"健康住宅理念"的"4R"理论,即检查(Review)标准程序和做法;减少(Reduce)产生的浪费;重复利用(Re-use)资源和材料;回收(Recycle)通常被废弃的材料。

5、重视新技术的研究。尽管美国的建筑技术处于领先水平,美国政府仍然重视新技术的研究工作,国会每年拨付住宅与城市发展部1000万美元专门用于新技术的开发与研究费用,委托美国国家建筑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而美国的各种协会等社团组织,更是集中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推动美国住宅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科研单位的改制与政府部门脱钩,技术研究工作弱化,同时,科研经费严重不足,很难调动起企事业单位开展新技术开发研究的积极性,严重阻碍新技术的发展。在新技术研究领域,不仅要加大科研投入,而且要稳定一批技术设备齐全、技术实力雄厚的科研单位和科研队伍,积极投入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推动新技术的发展。

6、加快我国住宅建筑体系的研究。美国、加拿大住宅建设的工业化之高,是因为有成熟的成套建筑体系(如木结构、轻钢建筑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成套技术。我国的住宅建筑体系较多,尚未形成系列化体系,而且建筑技术以单项技术发展为主,缺乏标准化、配套化技术,住宅部品的配套性、通用性差,限制了住宅建设工业化的发展。加快我国住宅建设工业化进程,首先是解决建筑体系问题。应加强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的标准化研究,形成完整系列的体系。其次是完善住宅技术、部品的通用性研究,逐步形成系列化、规模化的生产体系。

7、木结构、轻钢结构住宅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我国城镇住宅主要已集合式住宅为主,由于木结构、轻钢结构的建造层数所限,其建筑结构体系在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应用范围有限,但与其配套的屋面体系、内墙体系及其配套的技术在集合式住宅中仍有广阔的用途。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及广大农村住房条件的改善,木结构、轻钢结构住宅在小城镇及广阔的农村住宅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尤其是轻钢结构住宅在发展小城镇和农村住宅中具有较大的潜力。

建设部赴美、加住宅产业考察团

团 长:李先逵 建设部外事司司长

副团长:沈建忠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兼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

团 员:

王瑞春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处长

田灵江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处长

于 萍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工程师

韩红丽 陕西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

陈 琳 浙江温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主任

唐文华 浙江温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处长

樊 阔 内蒙古包头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苏 和 内蒙古包头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住宅考察报告第2篇

2002年6月应加拿大楼宇贷款保险及房屋署(CMHC)和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HUD)的邀请,以外事司司长李先逵、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兼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沈建忠为正副团长的建设部赴美国、加拿大住宅产业考察团一行10人,对美国、加拿大住宅产业的发展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访问、交流和考察活动。此次考察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参加第九届国际住房与住房保障制度大会,宣传中国政府改革开放以来住宅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与国际社会广泛交流,学习发达国家在推动住房建设与住房保障方面的经验。二是加强与美国、加拿大住房建设管理部门交流与合作,就中加、中美住宅建设合作项目事宜进一步磋商,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进展。三是学习和考察美、加在促进住宅技术进步,发展住宅产业,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方面的成功经验。访问、考察期间受到了加拿大CMHC、美国HUD、美国商务部(DOC)、全美住宅建造商协会(NAHB)及两国住宅技术研究机构、技术服务企业的热情款待,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和考察。

一、国际住房与住房保障制度大会的基本情况

6月2日-6日,代表团参加了在加拿大班夫举办的第九届国际住房与住房保障制度大会。本次大会由加拿大阿尔伯达省新建住宅保障项目组织主办,加拿大CMHC特别支持。该大会每三年举办一次,旨在加强国际间在住房保障制度方面的合作与经验交流。参加此次大会有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法国、德国、日本等17个国家代表200多人,各国代表围绕住房建设与住房保障分别介绍了各国的进展情况。我代表团长李先逵在大会上作了题为"中国住房发展与住房政策保障"报告,介绍了中国政府在改善人居环境和居住条件方面的作用和所取得的成果,并详细介绍了中国政府在培育住宅消费市场、加快住宅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措施。代表团副团长沈建忠在大会上作了题为"中国住宅建设与住宅质量保障"报告,介绍了中国住宅建设取得的成就、住宅建设的发展前景及住宅建设的质量保障体系,着重介绍中国政府在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方面所做的努力。大会发言取得较好的效果,使国际社会对中国住宅产业发展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新的机遇。

从大会交流的内容来看,各国政府把坚持人居可持续发展,提高住宅建设技术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和质量;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特别是保障住房质量和购房者的利益做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在保证住房质量方面,把推动住宅科技技术发展做为首要任务,通过加强和完善住宅技术标准,建立系统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严格建造过程把关,完善质量检测手段等措施确保住房建造质量。在住房制度保障方面,为保证人人享有住房为目标,通过建立不同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采取住房建设基金、住房贷款等经济手段,提高购房者的购房支付能力,使低收入者的住房能达到一定的标准和相应可靠的质量保证。

会议期间,我代表团还与加拿大、日本等国代表团进行了双边交流活动,就住宅技术的发展与合作进行了进一步交换意见,为加强今后的国际合作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加拿大CMHC董事会主席Peter Smith先生介绍了CMHC的主要职能,并期待着中加双方在住宅建设领域进一步合作与交流。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唐力教授介绍了太阳能住宅建筑体系技术;加拿大建造材料中心主任波登介绍了加拿大住宅标准、规范和住宅建筑体系等内容。一行30人的日本代表团非常珍惜与我代表团的会晤和交流。日方表示,第十届年会将于2005年在日本东京召开,中国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成就世界瞩目,中日两国间的住房合作与交流一直开展得很好,希望中方在下届年会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双方就住宅技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进行了商谈,为加强技术合作奠定了基础。

二、中加技术交流与合作

代表团在访加期间,与加拿大楼宇贷款保险及房屋署就中加技术交流与合作情况进行细致的商谈,对今后合作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加方的安排下,考察了加拿大住宅技术和住宅小区建设情况。

1、中加合作项目与交流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果。我部与加拿大在建筑技术、住房金融、住宅产业、建筑标准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主要的项目和活动有:

中加住房金融合作项目。1999年11月,我部向外经贸部和加拿大国际发展署(CIDA)申请将"研究和借鉴加拿大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制度与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方面的经验"列入CIDA的资助计划,2000年2月获得批准。加方提供300.000加元的资助,加方与我部共同实施该项目的合作伙伴是加拿大CMHC。该项目的目的是学习和借鉴加拿大模式,为在中国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制度和抵押贷款证券化制度做准备。该项目于2001年7月结束,中方完成了详实的研究报告,提出了政策建议,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做为该项目的延伸,由CIDA资助,并根据刘志峰副部长访加时与CMHC签署的合作协议,我部与CMHC于2001年8月开始进行在中国建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制度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此项研究正在分阶段进行中。

中加建筑技术领域的合作。加拿大住宅建筑体系主要以木结构和轻钢结构为住宅建筑的主导结构,在这方面有较成熟的经验和技术。中加双方在木结构建筑方面开展了广泛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在加拿大CMHC、自然资源部、国家研究中心、森林工业理事会等部门的支持与协助下,为我国木结构标准修订提供了技术咨询和服务。目前木结构设计规范和木结构施工验收规范在双方的合作努力下,已正式出版。同时,我部正在与加拿大CMHC就轻钢住宅结构技术标准制订方面进行合作,该项工作进展顺利。

中加双方在技术交流与研讨、技术贸易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取得了较好成果。

2、中加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建设性意见。代表团在双方的商谈中提出了加强中加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建设性意见。在住房金融方面,加快在住房金融领域合作的进程,尽快开展住房抵押担保和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同时,开展住房发展基金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产业基金的建立与发展。在技术交流与贸易领域,加快轻钢住宅建筑体系技术的合作,在制定技术标准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在技术引进方面,应与中方有关企业合作,引进成套生产技术,而不仅仅局限在产品的出口方面,以有利于降低使用成本和加快新技术的更新与进步。在人才培训方面,应有实质性的进展,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

3、加拿大住宅建设管理与技术发展的考察研究。在CHMC的安排下,代表团考察了加拿大政府住房建设与住宅技术管理机制及木结构建筑体系技术、轻钢住宅建筑体系技术、住宅供暖系统、新能源利用技术及参观了加拿大科学研究院建筑研究所实验室和居住区建设等。

加拿大住房建设及住宅技术的发展主要由加拿大CMHC、工业部、科学研究院建筑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矿物与能源技术中心等部门协作共同完成。

加拿大CMHC是加拿大政府的住房机构,成立于1946年,其宗旨是协助加拿大政府制订和实施住房建筑计划,以解决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加拿大国内存在的住房紧缺问题。从那时起,该公司一直协助政府为一代又一代加拿大人民提供住房,使加拿大人民居住条件达到世界最高水平。该公司多年来采取了各种途径,包括向加拿大家庭提供直接和间接援助,以及协助建立一种能促使加拿大住房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通过推广有关住房方面的研究与专业技术知识,协助住房建设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并与其他部门和单位合作,支持和修订加拿大的住房建筑标准,确保加拿大在解决目前出现的各种住房问题和面对各种新兴的发展趋势的同时,能够全面考虑国内和国际因素,做出统筹兼顾的积极反应。为了实现其支持住房产业的目标,该公司采取各种途径,包括技术与经济研究、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示范工程、规章制度的制定、研制行业标准等促进和协调住房产业与各级政府机构以及加拿大国内外的住房用户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加拿大科学院建筑研究所是加拿大的建筑技术中心,从事综合性研究、制订建筑法规和提供质量鉴定服务等,其所从事的消防安全、建筑性能、室内环境、材料与结构、产品鉴定等方面的研究在国际同行享有较高声誉,对促进加拿大住宅产业技术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加拿大自然资源部是主管加拿大能源、采矿、地质和森林资源的联邦政府部门。该部门通过各种措施,积极发展和促进住宅建设中的能源效率,包括为新建住宅制定的R-2000计划和适用于现有旧房的"住房能源改造措施"。负责管理使用能源的设备,包括住房设备和家用电器,并为制定和实施加拿大住房建筑能源法规提供协助。矿物与能源技术中心作为自然资源部的下属技术开发机构,主要从事建筑节能设备与系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该中心为新建住房和现有旧房的节能住宅技术提供技术支持和计划管理服务,包括研制技术标准、鉴定工具、质量性能检查、建筑培训和计划评估等。同时,还致力于开发太阳能、风能、小型水力发电及生物能源。加拿大的住宅技术发展,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下通力合作、协调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住宅产业技术的大发展,使加拿大住宅工业化水平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加拿大住宅建设倡导"健康住宅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证居住者健康。包括室内空气质量、水质、采光照明、隔声及电磁辐射等因素。二是能源效益。包括建筑物的保温性能、用于采暖与制冷的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利用、用电及高峰用电需求等。三是资源效益。可再生材料的利用、节水器具、建筑物的耐久性及长期性等。四是环保责任。包括排放及燃烧副产品的设备性能、废水及污水处理、社区的选址及自然环境的利用等。五是可支付能力。包括住宅的性能价格比、建设的工业化水平、住宅的适应性和市场性等。加拿大的住宅建筑技术发展以"健康住宅"理念为原则,发展相应的体系与技术,形成了以木结构、轻钢结构、混凝土板式结构、轻钢与混凝土复合结构为主要建筑体系和与其相配套的工业化生产的墙板、布线、门窗、厨卫部品及技术体系,实现了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机械化施工、一体化管理的住房现代化生产体系。

木结构住宅体系在加拿大已成为低层住宅发展的主要建筑体系,其源于加国拥有丰富的木材资源、现代化生产工艺和其成熟的配套技术。木结构体系的特点是:应用于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可在任何气候条件下高效建造;其空间布局可改性好,可按照市场要求临时改变其空间布局;在安装配电系统、管道系统、供暖系统与空调系统以及其他现代化系统时可节省时间、提高工效,可达到最高的绝热保温标准,保证既节省能源,又能提供长期的舒适环境。同时,可以尽量减少废料和工序,并能充分利用回收材料。

轻钢结构住宅体系在加拿大住宅建设中也有较大发展,其技术特点及技术体系和木结构体系具有相似之处,其不同之处在轻钢结构体系中的结构由钢代木,是加拿大低层、多层住宅常用的结构形式,具有很大的市场。其优点在于:质轻高强,抗震性能好;有利于环保,回收率可达100%;材料性能好,结构质量有保证;工业化程度高,施工快,有利于实现工业化生产;不可燃、不助燃,防火性能好等特点。目前,加拿大轻钢结构体系用于旅馆等公共建筑可盖到七层,用于住宅可盖到四至五层,今后发展还在进一步研究。

混凝土板式结构、轻钢与混凝土复合结构是加拿大高层住宅的主要建筑体系。混凝土板式结构综合利用了加拿大各种模板技术及现场浇注混凝土板等工艺技术,实现了机械化施工。轻钢与混凝土复合结构是将冷轧钢与现场灌注的混凝土粘合在一起或在工厂制成板,构成楼板、横梁、顶梁、立柱和墙壁等结构,是逐渐取代混凝土板式结构的新的结构型式,在高层住宅建筑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加拿大的住宅配套技术与产品水平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如:混凝土砌块技术、屋面装饰技术、塑料产品技术、空气流通与热量控制技术、门窗技术、厨卫技术供暖技术等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值得我国学习和交流。

三、中美住房合作项目与交流

代表团访美期间,与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商务部就中美住房合作项目事宜进行了实质性协商。同时,对美国住宅建设的政策和技术发展进行了较深入的调研,达到了预期效果。

1、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中美住房合作项目由2000年5月优先启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合作项目"和"住宅产业示范工程"以来,在中美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果。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合作项目。2000年5月,在上海举行了中美住房金融研讨会,详细了解了美国在住房抵押证券化方面的经验。2000年7月和9月,中美双方先后派出了代表团就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行交流,为中国实施住房抵押证券化进行了技术准备。目前中方有关部门正就在中国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工作进行努力。

住宅产业示范工程合作项目。根据《关于建设示范工程的谅解》,初步选定北京龙泽苑小区和上海新里程小区做为中美住宅示范项目。2001年3月,中美双方联合评审组在北京召开了龙泽苑示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标会,美国FRANK WILLIAMS建筑事务所的方案中标。2002年3月在北京举行了龙泽苑示范项目环境规划设计方案评标会,美国盛林景公司的设计方案中标。龙泽苑项目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已于6月29日开工建设。上海示范工程项目于2001年9月召开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标会,美国DESIGN COLLECTIVE建筑事务所的设计方案中标,目前设计方案仍在修改阶段。

2、合作项目的建设性意见。住宅示范工程合作已经步入到技术合作的实质性阶段。此次访问和交流就有关示范技术和产品事宜与美国商务部、住宅建造商协会等部门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明确了示范技术与产品的内容和要求。在引进美方规划设计理念的同时,重点应在引进和示范技术和产品方面,要侧重于工业化建筑体系、部品体系以及建筑节能技术、新能源利用技术、居住区环境保障技术等方面。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先由美方提出可供中方住宅示范工程选用的技术和部品清单,再由中方根据清单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和选用要求,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认为,为保证示范工程项目启动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双方应建立工作协调小组及协调机制。

3、美国住房建设的考察研究。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是负责美国住房投资、住房计划和住宅技术的发展的主管部门。从1930年开始,美国国会推动公共住房计划,共新建120万套住宅提供给最低收入家庭。从1993年开始启动希望6工程,主要解决低收入者、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居住条件较差的群体的住房。主要是改造危旧和居住质量差的住宅,1993年-2001年计划拆除危旧住宅78156套,新建住宅83163套,到2000年实际新建住宅70898套,其中58%作为公共住宅提供给低收入者。公共住宅的投资来自国会拨款、地方机构筹措和私人投资等多种渠道。2001年国会拨款45亿美元,地方机构筹到90亿美元用于公共住房建设,为解决低收入住宅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来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美国政府为逐步消除贫民区和贵族区的居住者素质的差别,在公共住宅中吸引高收入者来居住,共同提高全民素质。公共住宅在40-50年代以建高层住宅为主,实践证明,高层住宅管理难度大,除纽约等城市外,已不再新建高层住宅。在发展住宅技术方面,美国政府非常重视住宅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国会每年拨款1000万美元用于住宅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且在公共住宅建设中大力推广住宅建设新技术,不断改善住宅的综合质量。

四、美、加住宅产业考察的启示

1、住宅区规划。住宅的规划设计理念应从住宅小区为主发展到居住社区为主的转变。北美的住宅很少见到像我国封闭式布局和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其规划设计是以居住社区的理念,形成街坊邻里和组团区段的布局模式,体现社区开放交流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如:社区服务、生活设施等),有利于城市交通疏散。我国封闭式住宅小区(组团)是几千年来"围城"思想的延续,每个小区必须配套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中心广场、教育设施等,是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造成小区内外交通组织复杂,生活不便等。如果封闭式围墙是起到安全防范的作用,那么现代化监控技术、门禁系统完全可以取而代之,使住宅小区由封闭走向开放,资源(如绿地、设施)由小区独享变为社会共享。

2、住宅的装修。提供毛坯房的做法是我国住宅建设的特有现象,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高度发达的美国、加拿大的住宅全部做到一次装修到位,而且住宅装修实现一体化设计、施工,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又有利于实现装修工业化。装修讲求简洁、明快、舒适和实用,创造一种方便、安逸的居住环境。我国目前住宅装修存在着很大的误区,装修的宾馆化或装修繁琐化给人以眼花缭乱之感。

3、居住区环境。不管在美国、加拿大的高档社区,还是普通社区,很少看到像我国住宅小区环境塑造的大手笔做法,目前我国住宅小区建设中大做环境文章,大是指人工造景,以宣传广告式手法为环境而环境。如:浩大的中心广场、人造瀑布、山石景观等,既是形式主义,又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在国外也只是在公共公园或城市广场中才能看到。在美国、加拿大的居住区环境讲求利用自然、回归自然、享受自然的原则,以种树、种草为主,营造朴实、自然的环境,既经济实惠,又具有园艺美的自然和谐,而不是人工过份做作造景。

4、住宅技术的实用性和高效性。在美国、加拿大资源丰富的国度,积极开发、推广应用污水处理和回用技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太阳能和地热等自然能源的利用技术、小型箱式变压器技术等,体现"健康住宅理念"的"4R"理论,即检查(Review)标准程序和做法;减少(Reduce)产生的浪费;重复利用(Re-use)资源和材料;回收(Recycle)通常被废弃的材料。

5、重视新技术的研究。尽管美国的建筑技术处于领先水平,美国政府仍然重视新技术的研究工作,国会每年拨付住宅与城市发展部1000万美元专门用于新技术的开发与研究费用,委托美国国家建筑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而美国的各种协会等社团组织,更是集中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推动美国住宅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科研单位的改制与政府部门脱钩,技术研究工作弱化,同时,科研经费严重不足,很难调动起企事业单位开展新技术开发研究的积极性,严重阻碍新技术的发展。在新技术研究领域,不仅要加大科研投入,而且要稳定一批技术设备齐全、技术实力雄厚的科研单位和科研队伍,积极投入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推动新技术的发展。

6、加快我国住宅建筑体系的研究。美国、加拿大住宅建设的工业化之高,是因为有成熟的成套建筑体系(如木结构、轻钢建筑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成套技术。我国的住宅建筑体系较多,尚未形成系列化体系,而且建筑技术以单项技术发展为主,缺乏标准化、配套化技术,住宅部品的配套性、通用性差,限制了住宅建设工业化的发展。加快我国住宅建设工业化进程,首先是解决建筑体系问题。应加强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住宅建筑体系的标准化研究,形成完整系列的体系。其次是完善住宅技术、部品的通用性研究,逐步形成系列化、规模化的生产体系。

7、木结构、轻钢结构住宅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我国城镇住宅主要已集合式住宅为主,由于木结构、轻钢结构的建造层数所限,其建筑结构体系在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应用范围有限,但与其配套的屋面体系、内墙体系及其配套的技术在集合式住宅中仍有广阔的用途。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及广大农村住房条件的改善,木结构、轻钢结构住宅在小城镇及广阔的农村住宅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尤其是轻钢结构住宅在发展小城镇和农村住宅中具有较大的潜力。

建设部赴美、加住宅产业考察团

团 长:李先逵 建设部外事司司长

副团长:沈建忠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兼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

团 员:

王瑞春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处长

田灵江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处长

于 萍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工程师

韩红丽 陕西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

陈 琳 浙江温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主任

唐文华 浙江温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处长

樊 阔 内蒙古包头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苏 和 内蒙古包头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住宅考察报告第3篇

【关键词】 岩土工程 勘察 住宅建筑

住宅一直是我国重要的一大民生问题,它关系着人民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的好坏。而岩土工程是在建造住宅项目的首要工序,因此在住宅项目建造过程中必须对所要建设的岩土、地基进行科学、细致的勘察,以为建筑物质量提供最基础的保障。

一、岩土工程勘察在住宅建设项目中的意义

岩土工程勘察是按开发商的要求对所建设住宅项目施工地进行地质勘测和分析,并做出科学的勘察数据,以便能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建造出高质量的住宅,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使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有效的改善。

岩土勘察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对施工场所的地质勘察及测绘、土样采集、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现场测试及检验等,最终根据这些条件及手段,对地质条件进行定量定性判定,出具满足不同需求的检测报告,为施工设计及建造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随着科学技术的逐渐进步,所使用的现代化仪器用于住宅建筑项目也越来越多,如电磁场测试技术、电子光学、纳米测量技术以及声波测试、遥感测试等技术,这些先进技术的不断应用,为岩土工程勘察更好的提供了科学的、准确的数据和参考资料,使得人们的住宅建筑更牢固、更舒适。

二、岩土工程勘察在住宅建筑项目中应用的一些问题

虽然我国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一直有所提高,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在工民建设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主要内容如下:

1.准备工作做的不完善。因为住宅项目建筑中,一般工期都会比较紧张,一些勘察企业为了在工作初期准备工作做的不完善,对开始勘察的资料准备不全,对所要建造工程地面平整度、结构形式了解不清,没有一个详细的数据,缺乏设计单位的勘察要求就开始对住宅建筑项目进行勘察。由于前期的准备工作做的不完善,会导致在实际进行中的勘察数据不标准,缺乏准确度和精确度。

2.勘察布点设置不合理。由于目前岩土工程勘察市场不够规范,导致了好多勘察企业用不良竞争的方式,压低价格,在实施中却没有足够的经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审核来进行有效的勘察,从而影响到勘察过程中出现布点设置不合理,不能按照相关方案来执行勘察,所得到的数据偏差太大,不能作为有效的设计,对住宅建筑项目安全质量问题深有影响。

3.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工作人员比较懒散对相应该取样和勘察的孔数量不足,不能达到相关文件的规定。忽视了变异性的分析,对异常值的处理不够精确,在操作过程中布点不够精确,孔与孔之间的距离和和深度没有做到位,不能达到应有的执行标准开展工作。

4.对较难勘察的地质结构缺乏数据的准确度。比如在温差条件特别大的冬天和夏天,杆长和孔底不进行校正,当缩颈和孔底有有残留时,标贯器能否没入应测试孔底不能确定,使得得到的数据与实际数据有一定差异;对于易出现碎石的土基,重型和超重型触探缺乏连续贯入。

5.勘察报告做的不够全面。在向相关部门递交勘察报告时,存在着内容不规范、参数不够全面、结论建议总结不够透彻等。

三、岩土工程勘察在住宅项目中应用一些需要改进的措施

总结以上我国在岩土工程勘察在住宅项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要进行一些措施给予改进,更好的解决我国民生问题,提供修有住宅建筑,让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更好的改善。

1.加强地域地质的资料收集。为了能让勘察工作人员详细的了解到所建造住宅项目地貌地质、地形结构等外在因素,可以减少工作的盲目性,所以要加强资料收集,可以降低勘察时的成本,使勘察工作效率和质量都能得以提高。比如普通荷载较轻的建筑物地基可采用自然地基,勘察时孔的深度一般要结合当地地质结构合理进行勘察。对于乙级地基基础设计的框架结构建筑,普通的深度如果不能达到要求,可以进行深度加深勘察。其次根据不同的地质性质进行勘察,地质条件好、厚度大的可适当减少勘察孔深度,对于地质条件差的可以适当增加其勘察深度,其间距密度可以适当增加。

2.通过严格审查勘察工作来促进市场的规范。为了使工程勘察在住宅项目应用工作中能做到高效率、高质量。必须要对勘察现场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工作中的遗漏,对勘察报告作出详细的审核,做到勘察报告中的工作量和数据详细、真实,对地质参数报告进行详细的审查,这样能有效的杜绝勘察单位的恶性竞争,能达到市场的规范化。

3.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任何机构和单位都不可缺乏专业人才的培训和管理,勘察单位也一样,要不断的扩充勘察人员的知识储备量,学习先进的技术之手用于在实践勘察工作中去,对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能审核,颁发技术证书,实行认证上岗制度,加强实施注册岩土工程师的考评,通过对企业资质和工作人员的从业资质的双重控制来实现规范市场,提高行业的勘察技术水平的目的。

4.多使用现代高科技,进行勘察技术的革新。目前科技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高科技应用于岩土勘察工程非常广泛,也非常的有效,能起到速度快、成本低、准确度高、信息量大等特点,因而要多使用现代高科技技术,一方面能提高岩土勘察工程的整体技术水平,另一方面也为我国民众住宅提供了更安全、更质量的保证。

5.加强对区域地质地貌研究,制定合理的区域勘察标准。我国首先是一个拥有960万平方公里面积的超级大国,各区域的地貌特征、地质形态分别不一,即使采用全国规范的勘察标准,也会存在环境和特定因素上的差异,所考究的指标不能作为准确的地域性指标。所以必须要加强对区域地质地貌研究,以便更准确的书写出详实的勘察数据和结果,能达到规范地方区域的勘察标准。

四、总结

我国人民住宅建筑一直是社会非常关注性的一个问题,合理、有效的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做出准确的详细参数,是建造优质住宅项目的关键。经常听长者告诫我们要脚踏实地的做人,住宅建筑项目也是一样,如果根基不稳很容易造成坍塌事故的发生,住宅项目又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质量好坏与住宅项目的地基好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为了给能让我国人民居住上更安全、更舒适、更高质量的住宅,必须要做好岩土勘察工程工作,勘察出详细的资料和数据给委托方,让建筑公司建造更多、更好、更安全、更高质量的人民住宅,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让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更舒适、更安逸。

【参考文献】

[1] 张航. 浅谈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J]. China’s Foreign Trade. 2010(14)

[2] 张友安. 岩土工程勘察中技术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 价值工程. 2010(03)

[3] 赖华东. 浅谈民用建筑中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与防控[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25)

[4] 张小军. 浅谈如何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J]. 价值工程. 2011(06)

[5] 赵运平. 岩土工程勘察研究[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0(09)

住宅考察报告第4篇

商品住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根据自身实际和住宅工程质量的现状,确立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阶段目标和任务,通过开展创建精品工程活动,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控制,有效克服住宅质量通病,促进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要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提倡绿色环保、施工效率更高的工厂预制装配式住宅建筑。在房屋销售合同中要明确因住宅工程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退换房和保修的具体内容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相关条款。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建设单位也应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二)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注重提高住宅工程的科技含量。设计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和住宅内部功能设计,结合本地居住习惯,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保证设计文件能够满足对日照、采光、隔声、节能、抗震、自然通风、无障碍设计、公共卫生和居住方便的需要,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细化设计方案。

(三)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要制定本企业的住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结合工程实际,落实设计图纸中保证施工质量的设计内容,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施工,要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

(四)监理单位要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验收,上道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要将住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和建筑材料对室内环境的污染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工作,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各项制度。

(五)检测机构要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检测业务,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及时将不合格报告上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并有检测人员、审核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签字。

三、严格标准要求,加强住宅工程各环节质量管理

(一)切实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对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的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结果确定;对于乙、丙、丁类建筑工程,地震作用应符合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不得采用低于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要求的地震动参数。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勘察报告的基础设计方案建议进行设计,同时加强图纸会审交底工作,避免因设计施工图纸错误造成施工隐患。

(二)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审查结论负责,确保设计图纸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达到规定深度,并对施工图设计是否执行《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进行重点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重大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未经设计审查的不得交付施工。对审查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要严格依据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进行施工。加强施工过程中变更审查管理,建设单位申请变更必须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变更审查。

(三)严格规范建设程序,加大施工过程质量的监管力度。住宅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对不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加大工程质量巡查力度,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和控制,重点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工程结构质量、环境质量、节能和重要使用功能部位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检测的监管,严格执行建筑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严厉打击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违规检测行为,确保用于工程施工的建筑材料合格。加强工程主体验收前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实体抽样检测工作。

(四)严格把好竣工验收关,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严格按照《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认真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有效防止工程质量通病。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将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当地城建档案机构归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住宅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验收备案。

(五)严格住宅工程交付条件,禁止违规交房现象。进一步明确住宅工程交付条件,严格禁止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的行为。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网站进行交付使用公示(公示7天),接受业主的咨询、验房和投诉,让业主共同参与小区交付使用。

四、加强质量投诉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住宅工程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是长期以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的投诉举报中心,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切实规范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建立限时办结制度,深入细致地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投诉处理难以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要及时引导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要建立住宅工程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投诉案件。在处理住宅工程投诉过程中,不得将投诉中涉及到的检举、揭发、控告等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对在投诉处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拖延推诿及其他不按规定办理投诉事项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执法监察,确保建筑市场稳定运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能,认真做好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综合执法检查、案源重点执法等工作。建立清除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切实加强对参建各方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建设单位

1.违反建设程序擅自开工的;

2.不按科学规律办事,盲目压缩合理工期的;

3.强令承包人从事损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或者违反工程建设程序、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活动的;

4.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5.提供、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未经强制性认证、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的;

6.未将设计文件(含总图设计)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

7.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

8.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交付使用的;

9.对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消极,不积极主动消除质量缺陷的;

10.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勘察、设计单位

1.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规定的;

2.设计的深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未按国家、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标准进行图纸设计的;

3.未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节能减排规范设计的;

4.违反强制性标准,以各种方式变更设计或降低设计标准的;

5.未就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详细说明、交底,或委派非勘察报告或图纸的设计签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

6.施工图设计文件同一修改内容修改三次仍未修改到位的;

7.勘察、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属退审的;

8.勘察、设计单位不参加施工验槽及设计单位不参加基础主体主要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的,或委派非勘察报告或图纸的设计签名人员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

9.市外勘察单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在本市完成土工试验的;

10.勘察、设计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回复的,或未把设计变更和回复修改意见统一落实到蓝图上的;

11.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施工单位

1.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擅自超越资质等级承接施工业务的;

2.不按照原设计文件施工,偷工减料、偷工减序的;

3.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的;

4.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未经强制性认证、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等假冒伪劣材料的;

5.只收管理费,不对工程进行有效管理,将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付款、文明工地等责任全部放到项目部的;

6.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或使用未经变更审查合格图纸的;

7.使用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技术工种或特殊作业工种人员的;

8.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监理单位

1.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擅自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

2.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现场项目总监及其它监理人员的;

3.不按国家规定对工程实施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的;

4.不按国家、省、市等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

5.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的;

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1.未取得资质(备案)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检测业务的;

2.与建设单位签定“三包”(包合格、包最低价、包接样)合同的;

3.市外检测机构在本市开展检测业务未备案的,或未书面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4.未将不合格报告及时上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

5.出具虚假报告或涂改、抽换检测报告的;

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施工图审查机构

1.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2.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

3.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

5.未按规定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

6.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

7.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强化不良记录的信用管理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在健全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做好诚信信息的工作。要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对本地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依法进行处罚,并按规定将本辖区内的记录和处罚情况汇总,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加强质量保修制度的落实。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如果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必须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维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所有人组织验收,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将工程造价的5%存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专用帐户,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用于在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维修,实行专款专用。保证金按每年用于保修后余额的20%逐年返还,保证金全部返还后,建设、施工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和

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保修义务。

(四)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进一步细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责任条款,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房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强制性标准;进一步明确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责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外,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房屋质量保修责任,给业主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应据实赔偿;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违约金的数额,明确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出现质量缺陷时业主的权利。

住宅考察报告第5篇

关键词:验收流程;注意事项;竣工验收;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人民实际生活需求的提升,住宅楼工程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作为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住宅楼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就显得至关重要。为了能更好的适应当今建筑业的发展,使住宅楼工程验收成熟化、程序化,结合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实际,现将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总结如下,仅供以后承接类似工程的项目借鉴参考,由于经验尚浅,文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望大家多提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更好的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

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和检查验收内容

住宅楼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2.1 桩基础子分部工程验收文件包括:

(1)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2)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桩基础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

(4)桩基础检测报告。

2.2 地下结构验收

地下结构(含防水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地下室防水、抗渗,基坑支护资料,钢筋检验报告和钢筋产品质量证明书,实体结构监督检测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等。

2.3 主体结构验收

(1)主体结构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统一。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的蜂窝、麻面、烂根、孔洞等质量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应按要求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6)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包括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4 建筑节能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主要包括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和屋面节能工程,建筑节能验收主要验收以下内容:

(1)项目中已经有关各方审查通过的检测方案。

(2)项目中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关于材料进场复验的检测报告和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实体现场检测的检测报告,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2.5 住宅分户验收

住宅分户验收包括:现场实测实量抽查房间地面平整度、墙面平整度、墙面垂直度,墙面阴阳角方正,是否存在空鼓或者裂缝现象,阳台、卫生间蓄水试验,铝合金门窗、栏杆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入户门把手、锁是否完好,外窗和墙体是否有渗水现象,栏杆高度和竖杆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分户验收合格标识是否张贴。

根据经验:分户验收过程中,质监站相关人员喜欢去屋面,挑屋面毛病,建议分户验收时,屋面全部整理到位。

2.6 档案预验收和最终验收

(1)、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对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书。

(2)、建设单位在工程档案通过了预验收,按照有关规定补齐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工程档案并完成了各专项(质量、消防、规划、环保等)验收后,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对建设工程的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2.7 中间验收注意事项

注意:中间验收最大的难点就是各项第三方检测报告,此过程一定要注意多与检测机构和质监站的沟通,若为了能够检测的通过而采用非质监站指定的检测站的,一定要提前和质监站监督员多私下沟通,如若顺利,质监站监督员一般会先收资料(里面先不要放检测报告),最后在资料整改回复的情况下,将检测报告放进去,质监站领导一般不会看资料的整改,由监督员去复查即可。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注意事项:

3.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指建设工程按报建审批、设计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的事项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参建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的专项验收。该专项验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前提条件之一,其作用等同于规划、环保和消防等专项验收。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按规定对工程建设实施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

3.2 施工质量验收准备工作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质监机构应在受到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7个工作日(大型、重点及工艺技术较复杂的工程为15个工作日)内抽查完毕,并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前工程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意见书面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未达到施工质量验收条件及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3)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质量验收手续。

(4)监理单位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6)建设单位在计划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日期7个工作日前将包括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3.3 建设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组织施工质量验收:

(1)已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经质监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

(6)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情况;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电梯检查合格文件;

(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0)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11)消防验收合格证;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4 施工质量验收程序:

(1)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质量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技术管理资料;

(4)实地查、验工程施工质量;

(5)验收组人员签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由建设单位在三天内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一份。

参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待建设各方协商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施.工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

4.1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全部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备案机关及城建档案部门各持一份。

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意见书》。

4.2 工程竣工验收注意事项

注意:竣工验收前,一定多注意和档案馆沟通,因为档案验收合格证的获取是个耗时的过程,否则直接影响竣工验收,没有档案验收合格证,质监站验收组不会过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5.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持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五份及下列文件,向备案机关申报备案: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7)、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

10)、规划验收合格证;

1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2)、环保验收文件;

1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

14)、工程质量保修书;

15)、商品住宅的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

①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②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书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③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2)备案机关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后,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检查情况,15个工作日内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部门、质监机构和备案机关各存一份。

5.3 工程竣工验收注意事项

注意:此过程一般由甲方完成,施工方全力配合,此过程重点要注意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其使用量有要求,注意散装办的沟通和预拌砂浆的发票留存。

住宅考察报告第6篇

【关键词】抗浮水位;设计研究

一、概述

深基坑施工监测技术,含地下水位的监测技术,被《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列为推广的新技术之一。大底盘地下室抗浮水位的确定,其实就是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在各种工况下地下室底盘的抗浮计算,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抗浮设计,取决于设计者对各种工况的选择。很多情况下需要施工单位的配合,否则最保险的抗浮设计也会出现工程问题。

二、案例分析

1. 工程概况

某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下车库面积5万余平方米),共10幢22层高层住宅、9幢15层小高层住宅。拟建场地在1m厚的耕植土以下为约13m厚的砂质粉土,稍密一中密状态;其下为10余米厚淤泥质黏土,饱和一流塑状态;以下为约6m厚粉质黏土,饱和一软塑状态;再往下为o.6—5.3m厚细砂,中密一密实状态;以下为圆砾层,最大揭露厚度9.3m,中密一密实状态。地基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见表4

2. 地基基础设计

地质勘察报告指出,拟建场地地面平坦,地面黄海高程为5.20~5.50m。该场地若选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以8—1层圆砾为桩端持力层,桩身需穿越6—2层细砂。该层细砂的标贯击数平均值为31击,静力触探锥尖阻力平均值为14MPa。当桩径为600mm时,估计桩端进入6—2层细砂时的压桩阻力为4700kN,进入圆砾层的压桩阻力为5200kN,可见沉桩阻力很大。根据附近工程实践经验,应选择500t以上的大吨位静压桩机。

地质勘察报告的“结论与建议”指出:对于22层住宅楼,建议采用直径600—800mm的钻孔灌注桩,以8—1层或8-3层圆砾为桩端持力层,桩端进入持力层3倍桩径。为控制桩底沉渣,提高单桩承载力,可采用钻孔灌注桩后压浆技术。对于15层住宅,建议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以62层细砂为桩端持力层,有效桩长以压桩力控制为主,标高控制为辅,桩端进入持力层1~2倍桩径。

地质勘察报告提供的该地区常年地下水位为黄海高程3.70m。建议地下车库抗浮水位按黄海高程5.50m计算,同时考虑施工期间的抗浮问题。建议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或沉管灌注桩与钻孔灌注桩作为抗拔桩。

本工程建成后,室内标高为黄海高程7.30m,室外地坪标高为黄海高程7.00m,整个场地回填约1.70m。此外,大底盘地下室顶板上回填土厚度1. 50m。

设计依据地质勘察报告的建议,对22层高层住宅,采用以8—1层圆砾为桩端持力层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难以穿越圆砾层;而以6—2层细砂为桩端持力层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因单桩承载力不足,需要在高层住宅下满堂布桩,基础为1.30m厚的大底板;决定采用直径800mm的钻孔灌注桩,桩有效长度35m,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2100kN,桩端进入8—1层圆砾2倍桩径,基础为独立桩承台梁板结构。对于15层小高层住宅,采用直径600mm、长30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桩端持力层为第6-2层细砂,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1700kN,基础为独立桩承台梁板结构。

关于约4万平方米大底盘外扩地下室施工期间抗浮验算与抗拔桩计算,可分以下几种工况讨论:

[工况一] 当外扩地下室顶面尚未覆土时,取常年地下水位(黄海高程3.70m)计算,单柱下需设置抗拔力170kN的抗拔桩;

[工况二] 当外扩地下室顶面已完成覆土,按地质勘察报告建议取抗浮水位为黄海高程5.50m,单柱下需设置抗拔力170kN的抗拔桩;

[工况三] 当外扩地下室仅完成底板与侧墙,而地下水位超过地下室侧墙的工况可不予考虑,万一出现这种工况,直接往敞口的地下室中灌水就可以避免发生上浮事故;

[工况四] 当外扩地下室顶面未覆土,而抗浮水位取黄海高程5.50m,此时每根柱下(8.4mX8.4m)需布置两根直径700mm、长30m的钻孔灌注桩,单桩抗拔承载力特征值为730kN。

设计人员认为第3种工况不必考虑,但第4种工况不能忽略,对大底盘外扩地下室的每根柱下布置两根直径700mm、长30m的钻孔灌注桩。

3. 工程问题

本工程附近的B住宅小区的地基土情况与本工程类似,已完成施工图设计。B住宅小区中的24层高层住宅,采用直径600mm、长30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1700kN;15层小高层住宅,采用直径500mm、长30m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1300kN。桩基本上布置在剪力墙下,采用的是剪力墙下的桩承台梁。

24层高层住宅的桩位平面图见图一

15层高层住宅的桩位平面图见图二

B住宅小区24层高层住宅与15层小高层住宅均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大底盘外扩地下室的抗拔桩也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本工程与B住宅小区的桩造价相比,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相差约200元左右,本工程20余万平方米就相差约4000万元。业主要求设计者修改桩基础设计。

B住宅小区的大底盘外扩地下室抗浮计算书要点如下:

住宅考察报告第7篇

2005年6月2日至22日,建设部建设施工安全培训考察团一行15人赴加拿大,学习考察该国建筑管理情况。期间,与加拿大联邦房贷和住房部、加拿大研究院建筑研究所、安大略省市政事务和住房部、安大略省劳动场所安全和保险局、安大略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安大略省承包商协会、安大略省住宅检验师协会、哈密尔顿市政府规划发展局建筑和许可证处以及ANCN、JNE两家建筑工程公司等部门、单位进行了座谈和交流。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拿大联邦房贷和住房部情况

加拿大联邦房贷和住房部(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oration,简称CMHC)是加拿大联邦政府负责住房贷款和福利性建造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住房融资贷款和管理房屋抵押贷款保险金;二是房屋市场分析、技术研究及信息转让;三是社会福利性住房管理及跨国住宅建造等。CMHC成立50多年来,在为国人提供品质良好、经济实惠的福利性住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通过建立住房抵押贷款保险金制度,帮助成千上万的加拿大人实现了拥有自有住房的梦想。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环保、经济之间的关系认识的不断提高,“健康住宅”的理念深入人心,CMHC将发展“健康住宅”作为其工作的主要努力方向,积极研究和推广“健康住宅”,开展住房设计和技术创新,鼓励研究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有兴趣的团体,不断探索推动经济环保型房屋的设计和技术发展。据介绍,“健康住宅”理念:一是健康,包括室内空气质量、水质、光线、声音和辐射;二是节能,包括建筑物保温性能、采暖、制冷和通风用的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用电及高峰用电的需求;三是资源效益,包括施工垃圾处理、水处理;四是环保,包括排放及燃烧废气、废水及污水、废渣等有害材料处理及社区规划等;五是经济,包括可支付能力、建筑的可行性、适应性、市场性等。

二、加拿大研究院建筑研究所情况

加拿大研究院建筑研究所是加拿大研究院所属的具有中介服务性质的研究机构,目前有雇员220名。其主要工作是建筑技术研究,新材料设备评估、建筑规范和施工指南的研究与开发等。该所研究经费充裕,是加拿大研究院下属23个研究所中唯一年度研究经费超过千万加元的单位。据介绍,加拿大建筑规范由该所下属的加拿大标准规范中心(CCC)负责组织制定。该中心也是加拿大住宅和防火规范机构(CCBFC)的行政和技术支持单位。

加拿大建筑规范的制定有以下特点:一是建筑标准规范地域性强。加拿大建筑标准规范均由各省负责制定实行。加拿大联邦政府制定的建筑规范(NBC)只起范本作用,供各省制定建筑标准规范时参考使用,不具备约束力。但由于范本在技术方面的权威性,各省都结合本省实际对范本进行修改补充后作为本省建筑规范。二是建筑标准规范社会参与度高。建筑规范制定的具体承担单位是CCBFC,同时又有许多专业协会积极参与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这些专业协会包括建筑和防火政府部门官员、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业主和工会等,保证了所制定的建筑规范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为保证标准规范能被社会所接受,规范出台前还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将于2006年出台的新的建筑法,就是通过公示方式向社会征集到了4000多条修改意见。三是标准规范目的性明确。为了让公众或专业人员更加准确地掌握规范,目前加拿大引入了“以目标为基础”的标准制定理念。“以目标为基础”(objective-based)是指在标准规范每个条款后都有设置该条款所要达到目标的解释,以便标准规范使用者能够清楚地知道为什么要求这样做。

加拿大对建筑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简称“四新技术”)实行评估制度。评估工作由加拿大研究院建筑研究所下属的建筑材料中心(CCMC)负责。评估的范围涉及“四新技术”系统集成和服务体系。为确保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吸收最新技术研究结果和专家意见,CCMC成立了加拿大建筑材料评估委员会(CCCME),其成员来自加拿大全国各地。CCMC对CCCME提供管理、资金和技术支持。评估一般要经过技术评估、性能评估、实验室测试分析和质量保证体系评审等四个环节。评估后,由CCMC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这些评估报告编印成册,作为各相关部门采用的技术。通过实施评估制度,有利于新产品标准统一,有利于创新技术成果得到社会认同并推广应用,形成产业化。

三、安大略省市政事务和住房部情况

加拿大的建筑法由各省制定。安大略省建筑法的起草工作由安大略省市政事务和住房部具体负责。但安大略省市政事务和住房部所制定的《安大略省房屋建筑法》调控范围是10平方米以上由墙体、屋顶和地板等组成的结构体系、室内外管道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并不涉及施工现场安全方面的内容。施工现场安全方面的内容由另一部法规(健康与安全法)规范,其管理由劳工部具体负责。

目前安大略省市政事务和住房部以目标作为规范的着眼点,正在对安大略省的建筑法进行修改和完善,新的建筑法将于2006年修改完毕。按照惯例,建筑法应当每隔5年修改一次,但这一次修改则是从1992年之后,已历经了大约十年时间。新的建筑法在原有法规的基础上,主要修改和完善了新技术的推广使用,节能的规范、环境的整体协调、高层防火、残疾人设施、游泳池、管道、房屋装修、消防以及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内容。

四、安大略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情况

安大略省的职业安全及保险制度建立于1915年,依据的法律是当时的工伤赔偿条例,目前的职业安全及保险条例于1998年1月1日生效。根据新条例规定,安大略省成立了职业安全和保险局,隶属于该省劳工部,为非商业保险机构,其职能为:提倡职业健康及安全,减少因工受伤或职业病发生率;促进受伤工人复工后重投劳动力市场;提供健康护理及职业保险福利。

安大略省的职业安全及保险制度以“不计过错”为原则,工人受到工伤或患上职业病后都会按照规定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雇员保险经费来自于雇主,雇主承担职业场所安全及受伤工人复工的基本责任;而保险局的责任主要是监管职业场所安全,以及受伤工人早日安全复工。按照规定,雇主聘请工人十天之内,就必须向职业安全及保险局办理登记手续,申报工人工资总额并交纳保险费,否则,按违法处理。对新工人,业主还必须向其介绍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并为其提供安全训练,使他们能够安全地使用工具设备及穿戴保护装备。保险局同时也要求员工维持业主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尽力防止在工作场所发生工伤或职业病。

五、安大略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情况

安大略省建筑安全协会成立于1929年,受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委托,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为建筑公司提供技术咨询,出版专业刊物,指导建筑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帮助各类作业人员增长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近年来,针对小型建筑公司事故增多情况,该协会在经费许可的情况下,重点强化了小型建筑公司施工安全的指导和服务。

目前,在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注册的45000家建筑公司(其中大多数是雇员仅5-7人的小企业)和37万建筑职工都是安大略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的会员,协会下设有木工、电工等21个专业委员会。协会现有全职工作人员102名,其活动经费主要来自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保险局将每年收取的保险费的2%拨付给协会,2005年拨付给协会的经费约为1400万加元。协会组成较为广泛,目前,其组成人员是:该省14个地区的劳工部门各1名代表,21个专业委员会各1名代表,2名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代表,2名无专业劳工工会的雇员代表。

安大略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主要工作包括:一是从事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近年来,每年组织培训人员大40000余人,其中,14000余人属于需持证上岗的各类安全管理人员。为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协会配备有流动培训车辆,如有需要,可随时随地地开展职业健康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对象既有雇主,也有雇员,分工种进行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有时还参与大学专业教育活动。二是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咨询。重点为在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记录的事故企业和业绩较差的承包商提供事故和职业病预防指导,同时注重为小承包商提供相关事故和职业病预防信息。三是出版。协会还出版杂志、书籍、光盘、音像制品和宣传画等,并开发互动式教育培训软件,便于建筑工人自学。四是研究和技术服务。主要针对职业健康和高处坠落等事故多发领域进行研究,进行事故统计和分析,参与建筑施工标准的制定等。

近年来安大略省建筑施工伤亡数据表

年份死亡人数建筑职工总数

1966 72 202898

1976 40 222004

1986 40 286237

1996 21 261400

2003 30 385900

2004 20 368500

六、安大略省住宅检验师协会情况

加拿大售房或购房者普遍委托第三方职业住宅检验师对拟出售或购置的住宅进行检验、评估,目的是使买卖双方全面了解住宅特别是二手房的质量和价值。目前安大略省从事职业住宅检验的人员有注册住宅检验师和非注册人员两类。为规范住宅检验师职业行为,保护购房者权益,安大略省于1994年颁布了《住宅检验师注册登记管理条例》,对从事住宅检验的人员实行自愿注册登记制度,并授权安大略省住宅检验师协会具体负责实施。安大略省住宅检验师协会成立于1985年,是该省目前唯一的住宅检验师自愿参加的社会团体,有注册住宅检验师300多人。

为规范注册登记工作,确保注册工作质量,该协会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和清出制度。规定凡申请住宅检验师注册的人员,不论是否已具备相应专业知识,都必须经过该协会或有关院校、专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该协会先颁发其住宅检验准入资格证书,再经100-150余次的实践检验,并组织对其检验报告质量及职业行为进行抽样考核,考核合格的,才授予注册住宅检验师资格。为保证住宅检验师注册后专业素质的提高,该协会积极与政府及有关机构合作,举办各种研讨班、讲座等,对注册住宅检验师进行每年不少于2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同时该协会还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对注册住宅检验师服务行为的投诉。据了解,由于加拿大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社会诚信机制,该省注册住宅检验师行为比较规范,建立注册登记制度以来,社会投诉大部分为非注册人员(占75%),注册人员只有20起,但经核查只有1起属实,违规者被注销了注册住宅检验师资格。

据介绍,注册检验师开展住宅检验服务前,通常按照协会推荐的格式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并依据合同检验、评估及收费。检验过程主要采取目测方式,一般不进行破坏性检验。检验、评估主要依据省市有关建筑标准规范,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外观、主体结构、水电气、空调、屋面质量及设施设备等部分,但房屋内部装饰装修和室内空气污染检测部分不属于检验、评估的范围。根据市场要求,注册检验师还可提供建筑节能和保温等方面的检验、评估服务。检验结束后,注册住宅检验师应出具规范的检验评估报告给委托方,作为出售或购置房屋的参考依据。检验报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结构是否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及更换成本等。目前,住宅检验还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完全由委托方与检验师双方自行商定,据了解,通常每套住宅(200平方米)收费范围在300-400加元。检验服务工作质量和个人信誉由检验师个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政府不设专门部门监管,完全实行社会监督、市场调节、优胜劣汰。委托方对检验师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再另请其他检验师进行检验,有争议时可申请合同仲裁或法院诉讼。

七、哈米尔顿市规划发展局建筑和许可证处情况

《安大略省房屋建筑法》是制定安大略省房屋建筑规范的依据,它授权各市政府对建筑活动进行监管,同时也明确了市政府的职责。市房屋建筑主管部门具体组织相关法规的实施。

房屋建筑的新建和拆除活动必须事先经过市房屋建筑主管部门的许可。市房屋建筑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员到现场检查建筑许可的执行情况,检查员发现违反房屋建筑法规的,可依法责令整改或停止建设等,不执行的将向法院起诉。市政府对违反建筑法规的起诉,个人最高可处5万加元罚款,企业最高可处10万加元罚款;对拒不执行判决的,每天增加1万加元的处罚。

根据哈米尔顿市政府统计,2001年,该市面积1117?1平方公里,人口490268(在安大略省排第四位,在全国排第九位),住房194154套。哈米尔顿市规划法展局建筑和许可证处有170名工作人员,其职责是:房屋建筑许可及其监督检查、城市草地(噪音、广告牌)管理、(出租车、餐馆)许可、城市区域规划管理等。

近年来哈米尔顿市房屋建筑施工产值和许可证发放数据表

年份 施工产值(加元)许可证发放数量

20026643346434188

20036643947693737

20045951667153994

八、几点意见和建议

1、加强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建设。加拿大的建筑规范的制定权限在于各省,有利于标准与地方实际的有效衔接,使标准更切合实际和便于操作。我国政体与加国不同,不能照搬,但由于国土面积差不多,东西部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应当借鉴加加拿大的做法,适当加强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建设,避免出现标准执行的不平衡性。

2、加拿大对建筑材料设备实行的评估制度,值得借鉴推广。一是这种评估制度有利于新技术被社会认同和采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建筑科技成果的转化。二是对新技术进行评估,可以避免错误或盲目采用新技术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和浪费。三是加拿大的评估制度针对的是无加国标准的产品和技术,国外产品和技术进入加拿大,虽未要求评估,但使用者为避免风险也会要求由加拿大专业部门进行评估,无形中增加了外国企业进入加拿大市场的成本和难度,是一种隐蔽性较强的技术壁垒。这对入世以后,我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免受来自境外的冲击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3、加拿大行业协会和同业工会等社会组织发育完善,具有很强的行业代表性,是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服务力量。应加快转变政府安全管理职能,鼓励支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评估机构、保险公司等社会中介组织,为建筑安全生产提供宣传、培训教育和评估指导等服务。

4、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确保从事建筑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人身保险,同时实行工程质量保险,实行参建各方对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度。

5、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尽快制定有关法律规范,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务工的农民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机构进行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颁发建筑安全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以减少农民工在建筑施工中的伤亡。

二五年九月

(姚天玮 程国顺供稿)

分送:部长、副部长,部党组成员,三总师;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