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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12-31 15:47:53
交通银行论文

交通银行论文第1篇

一、 优秀论文一等奖(7篇,排名不分先后)

1、《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问题分析》(毛应梁,上海金融学会;张吉光,上海银行);

2、《新资本协议下国内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研究》(上海银行课题组);

3、《我国商业银行利率及管控机制研究》(潘文波,张中朝,深圳银监局);

4、《西方银行业营销体制的演变和借鉴》(金麟,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5、《我国商业银行X效率和规模效率变迁的实证研究:SFA方法的运用》(彭琦,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6、《浅析中小企业融资策略与商业银行服务创新》(王勇,交通银行蚌埠分行);

7、《授信业务的风险定价模型与实践--基于中国商业银行新部分战略视角的研究》(李亚敏,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王浩,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优秀论文二等奖(15篇,排名不分先后)

1、《金融业全面开放背景下商业银行并购研究》(门庆成,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放贷小企业:游走于“信任”与“不信任”之间》(陆颢,交通银行南通分行);

3、《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以远期结售汇业务为例》(毛金明,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4、《欧美中小银行的发展及对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改革的启示》(丁宁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丁溧,大连银行中山支行);

5、《金融市场创新突破口:对发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的思考》(张梦锁,王大贤,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6、《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分析》(徐昶,西南财经大学;刘小差,交通银行成都分行);

7、《关于流程银行及其构建策略的思考》(冯静生,安徽省银行业协会);

8、《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一个董事会和高管角度的分析》(巴曙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栾雪剑,交通银行总行);

9、《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一点思考》(巩斌,安徽财经大学统计与应用教学学院);

10、《论完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承诺业务》(周珊,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11、《将“SS-C-P”框架引入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系统》(李欣,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12、《交叉销售与价值创新--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发展战略中的蓝海》(毛瑜,复旦大学;许慧,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13、《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策略初探》(张磊,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沈水辰,交通银行大连分行);

14、《论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王鹏,马宁,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15、《优化中国银行业有效竞争的外部环境》(张卫,王聪,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本刊向所有应征者表示衷心感谢,我们将对上述优秀论文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交通银行论文第2篇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IT外包交易成本理论回归分析

据美国银行联盟的调查显示,上世纪90年代以来,银行作为信息技术的密集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来获得IT服务,而选取合适的IT服务来源已经成为银行业管理IT资源的核心主题之一。所谓IT外包(IToutsourcing),是指外部服务商提供实物和(或)人力资源承担用户组织的部分或全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服务方式。

银行IT外包的产生背景及发展现状

(一)银行IT外包的产生背景

竞争日益激烈的国内外金融环境使得银行业不断在挑战中求生存、求发展,以此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地位。但是随着银行间竞争的加剧以及新业务的层出不穷,银行需要更优良的信息系统来满足竞争和业务的需要,这就对银行电子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电子化水平作为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已经普遍成为银行在市场运作、金融创新、客户服务和量化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基础,直接参与到越来越激烈的银行业市场竞争中。银行信息系统的战略重要性已经得到广泛的证明和共识。一些银行已经外包出其所有的信息服务职能,而外包部分及全部信息技术活动的趋势也在加剧。其它跨国企业以9%的速度增加其IT外包业务,该速度和银行业十分相似。

20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的银行纷纷采用外包这一金融电子化建设的新策略。摩根大通银行于2002年与IBM达成的为期7年、合同总额为50亿美元的IT外包服务协议,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银行IT外包项目。IT外包使摩根大通银行全面提升了业务处理能力,具备了更好的灵活性和更快的市场反应速度。同时,摩根大通银行通过IT外包进一步降低了运营成本,使其能够更好地集中精力发展核心的金融服务。同年,美洲银行又以45亿美元的价格与EDS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银行IT外包服务协议。2002年,全球5家较有影响力的银行分别签订了价格在10亿美元以上的IT外包服务合同,金融业务正逐步转化为信息管理服务业务。竞争的巨大压力、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对成本效益的精打细算都使得银行不断增加对IT系统的投入。

(二)我国IT外包发展现状

在我国,2001年深圳发展银行与GDC公司签订的灾难恢复外包合同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第一份IT大单。2003年11月,中国光大银行与联想IT服务正式签约,联想IT服务将成为其核心业务和管理会计系统建设及咨询项目的总承包商,项目合同金额达数千万元;IBM也获得了招商银行的IT外包大单。

与国外相比,我国由于互联网发展进程的制约及信用体系制度的不健全等,银行业IT外包还处于起步阶段,外包程度普遍偏低。然而,随着银行业信息化迅速发展要求的不断加剧,外包业务的广泛运用已成必然,处于市场体制转轨和经济迅速发展环境背景下的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相关IT外包业务决策时,同样受到众多因素不同程度的影响。

IT外包影响因素理论综述及假设

(一)相关研究

IT外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到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关注,为帮助企业更科学地进行外包决策,众学者从不同视角出发对其进行研究,形成了众多的IT外包决策理论。

Loh&Venkatraman(1992)指出,IT外包决策依赖于不同层次的多种因素,包括经济层面、行业层面、公司层面和公司内部管理因素。

资源基础理论(Resource-basedperspective)和资源依赖理论(Resource-dependenceTheory)分别从公司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入手,对IT外包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成本理论(AgencyCostTheory)下的IT外包主要是研究怎样用最有效的合约来管理委托者和者之间的关系,成本是委托者的监督成本、者的束缚成本和委托者的残余成本三者之和。

我国学者王欣荣和樊治平(2002)基于管理、战略、技术、经济和质量5个影响外包决策的因素,给出了一种应用于信息系统外包决策的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王建业和简兆权(2006)提出了闭环动态外包决策模型,认为外包决策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对不确定的环境变化做出快速的反应,并及时调整外包策略。

交易成本理论(TransactionCostTheory)在IT外包分析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交易成本理论由Coase(1937)提出,认为组织的经济活动依赖于平衡生产经济性,自行完成相关业务还是选择外包主要取决于交易成本的两个方面,即生产费用和交易费用。自行完成相关业务存在较高的生产费用,而外包可以带来较低的生产费用,但同时也产生了较高的交易费用。虽然外部供应商提供信息系统时,由于规模收益的存在能够使生产费用降低,但基于业务外包而产生的相关谈判、监督、实施合约等交易费用却相应增加了。

Williamson(1975,1979,1985)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决定交易成本的因素可以归纳为人的因素与交易特殊因素。人的因素主要指人的机会主义和在追求效率极大化时受身心、智能、情绪等制约的有限理性;而交易特殊因素包括资产特性、市场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三大方面(如图1所示)。

信息系统外包下的资产特性是指公司硬件软件结构与IT人员技术能力,若资产专用性高,则交易成本因信息全程交换和投资成本难于回收转换使用而费用高昂;若资产专用程度低,则供应商可以通过共享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不确定性主要指交易过程中环境的不可预测性、技术经济趋势的模糊性及相关合同的复杂性等各种风险的发生机率。交易频率则是指初次合作关系建立时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交易的频率越高,相对的管理成本和议价成本也就越高,交易频率的升高会使得企业将交易的经济活动内部化,以此来节省企业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成本。

图1指出了交易成本和其决定因素与外包的关系。外包决策可以用以下函数关系来表示(其中,不确定因素在问卷设计中兼顾市场不确定性与人为不确定性):

外包=f(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f(资产特性,不确定性,交易频率)

因此,外包选择可以从评估影响交易成本规模的因素来进行。SoonAng和DetmarW.Straub曾在1998年通过对美国243个银行的实证研究,探讨了美国银行业的IT外包与交易成本理论之间的关系。内容摘要:在银行IT外包决策研究中有众多理论,本文选取其中的“交易成本”理论来研究IT外包,通过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据此分析我国商业银行IT外包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研究结果表明,IT外部供应商提供的生产费用强烈影响银行的IT外包决策,而交易费用对其影响程度小于生产费用因素。与此同时,受国内IT外包市场规范程度较低的制约,IT外部供应商的信誉也显著影响着银行的IT外包决策。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IT外包交易成本理论回归分析

据美国银行联盟的调查显示,上世纪90年代以来,银行作为信息技术的密集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来获得IT服务,而选取合适的IT服务来源已经成为银行业管理IT资源的核心主题之一。所谓IT外包(IToutsourcing),是指外部服务商提供实物和(或)人力资源承担用户组织的部分或全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服务方式。

银行IT外包的产生背景及发展现状

(一)银行IT外包的产生背景

竞争日益激烈的国内外金融环境使得银行业不断在挑战中求生存、求发展,以此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地位。但是随着银行间竞争的加剧以及新业务的层出不穷,银行需要更优良的信息系统来满足竞争和业务的需要,这就对银行电子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电子化水平作为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已经普遍成为银行在市场运作、金融创新、客户服务和量化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基础,直接参与到越来越激烈的银行业市场竞争中。银行信息系统的战略重要性已经得到广泛的证明和共识。一些银行已经外包出其所有的信息服务职能,而外包部分及全部信息技术活动的趋势也在加剧。其它跨国企业以9%的速度增加其IT外包业务,该速度和银行业十分相似。

20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的银行纷纷采用外包这一金融电子化建设的新策略。摩根大通银行于2002年与IBM达成的为期7年、合同总额为50亿美元的IT外包服务协议,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银行IT外包项目。IT外包使摩根大通银行全面提升了业务处理能力,具备了更好的灵活性和更快的市场反应速度。同时,摩根大通银行通过IT外包进一步降低了运营成本,使其能够更好地集中精力发展核心的金融服务。同年,美洲银行又以45亿美元的价格与EDS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银行IT外包服务协议。2002年,全球5家较有影响力的银行分别签订了价格在10亿美元以上的IT外包服务合同,金融业务正逐步转化为信息管理服务业务。竞争的巨大压力、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对成本效益的精打细算都使得银行不断增加对IT系统的投入。

(二)我国IT外包发展现状

在我国,2001年深圳发展银行与GDC公司签订的灾难恢复外包合同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第一份IT大单。2003年11月,中国光大银行与联想IT服务正式签约,联想IT服务将成为其核心业务和管理会计系统建设及咨询项目的总承包商,项目合同金额达数千万元;IBM也获得了招商银行的IT外包大单。

与国外相比,我国由于互联网发展进程的制约及信用体系制度的不健全等,银行业IT外包还处于起步阶段,外包程度普遍偏低。然而,随着银行业信息化迅速发展要求的不断加剧,外包业务的广泛运用已成必然,处于市场体制转轨和经济迅速发展环境背景下的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相关IT外包业务决策时,同样受到众多因素不同程度的影响。

IT外包影响因素理论综述及假设

(一)相关研究

IT外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到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关注,为帮助企业更科学地进行外包决策,众学者从不同视角出发对其进行研究,形成了众多的IT外包决策理论。

Loh&Venkatraman(1992)指出,IT外包决策依赖于不同层次的多种因素,包括经济层面、行业层面、公司层面和公司内部管理因素。

资源基础理论(Resource-basedperspective)和资源依赖理论(Resource-dependenceTheory)分别从公司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入手,对IT外包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成本理论(AgencyCostTheory)下的IT外包主要是研究怎样用最有效的合约来管理委托者和者之间的关系,成本是委托者的监督成本、者的束缚成本和委托者的残余成本三者之和。

我国学者王欣荣和樊治平(2002)基于管理、战略、技术、经济和质量5个影响外包决策的因素,给出了一种应用于信息系统外包决策的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王建业和简兆权(2006)提出了闭环动态外包决策模型,认为外包决策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对不确定的环境变化做出快速的反应,并及时调整外包策略。

交易成本理论(TransactionCostTheory)在IT外包分析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交易成本理论由Coase(1937)提出,认为组织的经济活动依赖于平衡生产经济性,自行完成相关业务还是选择外包主要取决于交易成本的两个方面,即生产费用和交易费用。自行完成相关业务存在较高的生产费用,而外包可以带来较低的生产费用,但同时也产生了较高的交易费用。虽然外部供应商提供信息系统时,由于规模收益的存在能够使生产费用降低,但基于业务外包而产生的相关谈判、监督、实施合约等交易费用却相应增加了。

Williamson(1975,1979,1985)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决定交易成本的因素可以归纳为人的因素与交易特殊因素。人的因素主要指人的机会主义和在追求效率极大化时受身心、智能、情绪等制约的有限理性;而交易特殊因素包括资产特性、市场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三大方面(如图1所示)。

信息系统外包下的资产特性是指公司硬件软件结构与IT人员技术能力,若资产专用性高,则交易成本因信息全程交换和投资成本难于回收转换使用而费用高昂;若资产专用程度低,则供应商可以通过共享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不确定性主要指交易过程中环境的不可预测性、技术经济趋势的模糊性及相关合同的复杂性等各种风险的发生机率。交易频率则是指初次合作关系建立时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交易的频率越高,相对的管理成本和议价成本也就越高,交易频率的升高会使得企业将交易的经济活动内部化,以此来节省企业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成本。

图1指出了交易成本和其决定因素与外包的关系。外包决策可以用以下函数关系来表示(其中,不确定因素在问卷设计中兼顾市场不确定性与人为不确定性):

外包=f(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f(资产特性,不确定性,交易频率)

因此,外包选择可以从评估影响交易成本规模的因素来进行。SoonAng和DetmarW.Straub曾在1998年通过对美国243个银行的实证研究,探讨了美国银行业的IT外包与交易成本理论之间的关系。(二)假设与分析

本文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并结合我国目前IT外包市场现实情况来进行相关变量的设置与研究。基于上述分析,本出如下假设:

假设1:IT外包得到的相对生产费用优势越高,IT外包度也越高。

假设2:IT外包所需要的交易费用越高,IT外包的程度越低。虽然我国的IT外包发展迅速,但是关于IT外部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仍然需要提高。GartnerIT服务首席分析师RolfJester曾经在亚太IT服务高级研讨会上说,中国的IT服务市场仍不够成熟,大约50%的IT服务合同是以不能让用户满意的方式提交的。因此,考虑到我国IT外部市场的影响,本文将IT外部供应商的信誉也作为一项影响因素。

假设3:IT外部供应商的信誉越高,IT外包的程度也越高。

我国商业银行IT外包现状调查问卷设计

本文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实证研究,然而考虑到我国的银行规模之间的差距很大,因此各银行的IT外包程度有较大差距,而银行规模势必将影响到组织界限的决定(例如外包)。因此本文调查的银行均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且在设计问卷时,对问题的维度进行简单的概括,问题采用“克特”七点量表进行度量,如表1所示。

问卷调研了我国所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放问卷76份,收回有效问卷72份,有效率为94.7%。在检验变量维度的信度上,本文采用Cronbach’salpha系数来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各个维度的变量的Cronbach’salpha系数都大于0.7,表明问卷问题可信度足以得到保证。

调查数据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我国目前银行IT外包整体较弱,银行多借助自身的开发能力进行IT建设,如表2所示。除了“信息系统实施”的均值为3.33外,其余的五项功能均值都小于1.63,表明目前银行在进行决策和管理时,单独决策依然普遍盛行。

对于“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终端计算机的管理支持”等日常维护,均值1.264与1.472表明基本上都是由银行内部IT人员进行管理;后者的标准差0.964大于前者标准差0.531,表明对于终端计算机的管理支持各银行之间的决策差异大于对与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的决策差异。在“信息系统的战略规划”上,均值1.347也表明银行普遍倾向于自行决策。“灾难恢复与网络管理”的外包功能程度略高于日常维护等项目,但均值也仅为1.625,其标准差1.041可能是由于各银行内部IT人员的技术水平存在差距而产生的。而在“信息系统实施”上,均值3.33表明银行与IT外部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多集中于共同进行系统管理和开发。

在研究银行IT外包应用程度问题方面,根据银行业标准功能来进行分类统计,如表3所示。通过分析,发现在银行的信息系统中,ATM系统和信用卡系统外包的程度比较高,其均值接近于4,且标准差比较低,仅为0.64与0.61,这些表明几乎所有参与调查的银行对这两部分系统都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外包。而对于银行核心系统、客户信息系统、会计系统方面,企业外包的程度相对较低,并且标准差较大,这也就是说不同银行在这几个信息系统的实施管理和开发上采取的方式各有所不同。

同时在对IT外部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满意度统计中,发现对IT外部供应商信誉的均值不到4,这说明银行对与IT外部供应商的服务不是很满意,且方差非常低,说明即使是外包程度相对比较高的银行,对其IT外部供应商的服务也不是特别满意。从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银行IT外包服务质量未能与银行的发展相适应,无法满足其需求,仍有待提高。

(二)因子分析与回归分析

通过因子分析将每个维度的变量旋转后得到少数的几个因子,在此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验证“交易成本”理论在银行IT外包决策中的应用,同时通过因子分析可以对问卷问题的结构效度进行验证。

对变量旋转后的KMO球形检验值均0.805>0.5,且P值为0,拒绝球形,适合用因子分析进行解释。通过极大似然旋转出四个因子。其中“IT外包程度”作为因变量,“生产费用”、“交易费用”和“IT外部供应商信誉”作为自变量,通过PLS(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本文通过分析结果,显示出R2为0.772,并且调整的R2为0.546,排除自变量因子的增加所带来的R2的提高,回归模型仍然可以解释因变量总方差的56%。而F检验值为43.730,这就能够说明回归方程比较好地解释了变量间的关系。

在0.05的置信度下,IT外包程度与生产费用优势成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378;IT外包程度与交易成本成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310;IT外包程度与IT外部供应商信誉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222,3个假设都得到了验证。同时能够发现IT外包与生产费用的相关系数高于其与交易费用的相关系数,也就是说在制定IT外包决策时,生产费用的影响更大一些。虽然数据分析结果显示IT外部供应商信誉的影响较小,但是如果考虑到描述性分析得到的银行对IT供应商信誉均值比较低,那么IT外部供应商信誉仍然在企业IT外包决策中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对于IT外部供应商取得长远发展具有启示作用。

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IT外包的实证分析,证明了“交易成本理论”在银行进行IT外包决策时的正确性。IT外部供应商能够提供的成本优势是银行进行IT外包决策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与SoonAng、DetmarW.Straub(1998)对美国银行业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但本文通过对美国银行的研究显示,IT外包程度与生产费用的相关系数为IT外包程度与交易费用相关系数的3倍,而我国商业银行IT外包程度与生产费用和交易费用的相关系数中,交易费用所占的比重更大,这与我国目前IT外包市场发展得不够成熟有关系,银行在进行IT外包业务时要承受更大的风险,这成为影响商业银行IT外包的不稳定因素。

同时调查还显示,目前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IT外包,但对于IT外部供应商的信誉及外包质量的满意度均较低,也能够说明对于IT外包而言,除了成本因素的影响外,IT服务商的服务质量也是银行进行IT外包决策必须考虑的问题。因此,IT服务供应商需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来取得客户信赖,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促进双方的共赢。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银行在进行IT外包决策时可以从交易成本理论出发来进行决策,以此决定是银行单独进行管理开发还是依靠IT外部供应商来进行合作。除此之外,IT外部供应商信誉和服务质量也是股份制商业银行IT外包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Loh,L.andN.Venkatraman.DeterminantsofInformationTechnologyOutsourcing:ACross-SectionalAnalysis.Journalof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s,1992.9(1)

2.Ang,S.andD.W.Straub.ProductionandTransactionEconomiesandISOutsourcing:AStudyoftheU.S.BankingIndustry.MISQuarterly,1998.22(4)

3.杨晓勤.探讨银行IT外包之路.中国计算机用户,2005(33)

4.Paisittanand,S.andD.L.Olson.AsimulationstudyofIToutsourcinginthecreditcardbusiness.EuropeanJournalofOperationalResearch,2006.175(2)

5.郭英见.银行IT外包及其风险管理策路.中国金融电脑,2006(1)

6.Grant,R.M.TheResource-BasedTheoryofCompetitiveAdvantage:ImplicationsforStrategyFormulation.CaliforniaManagementReview,1991.33(3)

交通银行论文第3篇

关键词:双边市场;银行卡;交换费

一、引言

自2004年5月起,我国各地不同行业的商户因POS机刷卡手续费问题先后与银联和银行方面发生争执,甚至撤下POS机、拒绝持卡消费者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支付。我国的银行卡产业在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之后,无论是持卡人观念的转变,还是政府政策的支持,都在促使着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罢刷风波的背后是银商之争,商户若接受消费者刷卡支付,则需要向银行卡组织缴纳一定的费用,在我国,其费率大约占交易额的1-2%,行业不同,费率会有所差异,但消费者是不需要为刷卡而额外付费的,并且有时还会因刷卡而获得额外的奖励,这些奖励归根到底还是来自于商户,商户不堪高费率之负而怨声四起,以至于罢刷抗议。其实银商之争并不是我国不成熟的银行卡市场才有的产物,在西方成熟的银行卡市场,其商户费率为2-3%,银商之争同样剧烈。由于刷卡手续费费率问题实质上是银行卡服务的定价机制,因此,银行卡服务的定价机制是解释银商纠纷产生的根源,也是解决纠纷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将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分析交换费的合理性及最优交换费的确定,以其对于银商之间的刷卡纠纷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关于银行卡的运行机制及定价机制的理论综述

(一)银行卡运作机制

银行卡产业属于典型的双边市场。Rochet&Tirole(2003)首先展开对双边市场的研究,认为双边市场是指该市场中存在一个或者数个网络平台的运营者,他们同时向具有截然不同诉求的终端用户提品或服务,并试图通过向每一边市场合理收费来促使截然不同的终端用户都采用其平台进行交易,从而获得利润或者至少保持盈亏平衡的一类市场。

银行卡产业的核心产品是银行卡提供给消费者和商户的服务,这种服务是由发卡银行和收单银行在银行卡组织提供的平台上共同向消费者和商户提供的服务。因此,银行卡产业市场涉及的市场参与者包括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发卡银行、商户、为商户提供服务的收单银行以及银行卡组织,它们共同构成了银行卡产业市场的复杂网络(Gan and King,2001)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发卡机构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参与发行市场的竞争,在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决定银行卡发行数量以及发行对象,并激励持卡人使用银行卡服务。当平台有交易发生时,持卡人从商户那里购买到商品后向发卡机构支付商品价格和卡费p+f。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共同构成了银行卡服务的发卡市场。发卡银行收到这笔资金后,将扣除交换费后的资金p-a支付给收单机构。收单机构和商户通过POS电子收款协议形成战略关系。收单机构向特约商户提供终端设备,并进行资金清算,承担一定的资金清算风险;商户基于收款方式的便捷与准确等特点选择银行卡服务,向收单机构支付一定的银行卡服务使用费m。收单机构将收到的资金扣除商户扣率之后,将剩余资金p-m支付给商户。收单机构和特约商户共同构成了银行卡服务的收单市场。以上过程中,卡费f是由发卡市场中的发卡银行之间的市场竞争决定,商户扣率m是由收单市场中的收单银行之间的市场竞争来决定的,并且它们也不是固定的(如我国自2004年3月开始实施中国人民银行126号文批复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它将过去跨行交易手续费收益在银行间的分配标准由发卡行、转接中心、收单行按照8∶1∶1的分配模式改变为7∶1∶X,使收单收益通过市场定价完成)。商户扣率由“交换费+银行卡组织网络服务费+收单服务费”这三部分费用组成。

发卡市场和收单市场的同时存在表明,银行卡产业具有显著的双边市场特征。只有当消费者和商户对银行卡的需求得到平衡时,银行卡组织网络平台才能正常运转,银行卡的价值才能体现。银行卡组织共同一致的目标就是使成员银行的总利润最大化,因此它必须采取一定的平衡措施来平衡两方的利益和银行卡组织的网络运营成本。为了得到一个最优的价格结构来平衡消费者和商户的需求行为,银行卡组织一般采用交换费(interchange fee)来间接地达到影响消费者价格和商户价格的目的(Rochet and Tirole,2002;Schmalensee,2002)。

(二)交换费的理论研究

交换费是指由收单银行向发卡银行支付的一笔费用,以弥补发卡银行为吸引和维持持卡消费者而花费的成本(Schmalensee,2002)。交换费的变化会影响到卡费和商户扣率的变化,即间接地对消费者和商户的价格结构产生影响。交换费是银行卡组织用来平衡双方需求和取得最优价格结构的惟一手段。

有关银行卡消费的定价水平,在国际成熟市场上也是一个经常引起争议、尚需不断探讨的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类观点:第一,认为交换费是平衡银行卡市场双边利益的关键,对银行卡市场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以Baxter(1983)为代表,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确定最优交换费率的理论和模型,包括Schmalensee(2002),Rochet & Tirole(2002,2003a),Wright(2003)等考虑商户策略行为的最优交换费确定模型;第二,认为交换费率对银行卡最终交易价格并没有多大影响,因此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以Carlton & Frankel(1995)最具代表性,而Katz(2001)等基于澳大利亚信用卡体系改革的研究,倾向于基于成本的定价模式,也基本否定了市场化的最优交换费机制的存在。

从国外的研究可以看出,基于上述两类观点,理论界对于交换费的确定有三种代表性的意见:零交换费;基于成本确定交换费;交换费由市场决定或由银行卡组织确定。零交换费意味着政府补贴,在现实中的可行性较低。随着反垄断机构的干预,一些国家或地区出现趋向基于成本定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定价方式。但到目前为止,在多数情形下交换费仍实行市场定价,由银行卡组织确定,而定价方式已由统一定价向差别定价方式转变。

2003年Rochet和Tirole(2003,2004a,b)提出了双边市场理论,人们关于银行卡产业市场特征的认识更深入了一步。经济学家们开始从对垄断平台的研究转向对多个平台竞争下的银行卡定价问题进行分析,并取得了一些进展,达成了部分共识。银行卡产业的理论研究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定价机制的模型分析

根据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发卡市场的发展情况,本文的理论模型将以发卡市场不完全竞争为前提研究交换费的影响因素及其与最优交换费的偏离。

假设1:刷卡消费给持卡人和特约商户带来的收益分别为了bB、bS,bB、bS反映了相对于现金等其他支付方式,持卡人和特约商户对银行卡支付方式的偏好。所有商户对银行卡付方式具有相同的偏好,并且对持卡消费者不征收额外的费用。持卡人具有不同的偏好,bB在区间[bB,bB]服从h(bB),分布函数H(bB)。

假设2: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的单位交易成本分别为c1、cA,主要包括发卡和收单机构承担的技术成本、资金成本以及风险损失。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收取卡费f,收单机构向特约商户按交易金额收取的商户扣率为m。

假设3:银行卡组织与发卡机构共同制定的交换费a,rI=cI-a,f是rI的增函数,并且0≤ <1。在不完全竞争的发卡市场上,发卡机构的利润为正,即f(γI)-γI>0。

假设4:考虑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策略性效应,有 θ(θ∈[0,1])比例的消费者拥有商户是否受理银行卡的信息,可以将θ视为策略性效应参数。

博弈规则为:银行卡组织与发卡机构共同制定交换费a,非完全竞争市场的发卡机构、完全竞争市场的收单机构确定卡费f和商户扣率m;商户考虑商户扣率和受理银行卡的收益及策略性效应后,选择是否受理银行卡;消费者在刷卡消费收益bB和卡费f的基础上,决定是否采用银行卡支付方式进行消费或采用现金方式消费。

依据以上假设和博弈规则可以推测,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条件为bs+θvB(f)≥m。其中,vB(f)=E[(bB-f)|bB≥f]为消费者刷卡消费的平均净收益。根据银行卡产业的双边市场特征,商户和持卡人进行银行卡交易的条件为:bS+θvB(f)≥m且bB≥f。由于收单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则m=cA+a。0≤ <1表示f增加或降低的幅度要小于γI增加或降低的幅度,由此可以推测,交换费a增加使γI降低,f也相应降低,但f降低的幅度较小,从而导致发卡机构的利润增加。因此,在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约束条件下,拥有一定市场势力的发卡机构,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制定的交换费 满足:

bS+θvB[f(cI- )]=cA+

=θvB[f(cI- )]+bS-cA

若交换费a≤ ,商户将接受银行卡交易,否则商户将拒绝受理银行卡。进一步分析根据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制定的交换费a*:

w(f)= (bB+bS-cI-cA)h(bB)dbB

=-(f+bS-cI-cA)h(f)=0

cI+cA-bS=f(cI-a*)

由于f(cI-a*)>cI-a*,则cI+cA-bs>cI-a*,因此,a*>bS-cA。

比较 、a*,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第一,交换费的确定将以非常复杂的方式,取决于商户和消费者的需求、支付系统的成本和竞争态势等因素;第二,具有一定市场势力的发卡机构与银行卡组织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制定的交换费并不必然比社会最优的交换费高。当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收益较大,并且策略性效应较为明显的情况下,商户的支付意愿将比较高,利润最大化的交换费将高于社会最优的交换费。当商户的支付意愿比较低时,利润最大化的交换费和社会最优的交换费可能是一致的。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作为特殊的双边网络市场,银行卡产业中参与主体众多,市场运作机制和价格结构特殊而复杂。银行卡价格是众多参与主体间成本、竞争、需求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通过分析银行卡交易的运作机制,笔者认为银行卡交易中存在复杂的网络外部性,为促进发卡和收单双边市场的共同发展,交换费是校正外部性带来的市场缺陷,将外部性内部化的重要机制,在银行卡交易参与主体的利益博弈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从理论上而言,通过对Baxter模型假设条件拓展,研究表明具有一定市场势力的发卡机构和银行卡组织制定的交换费与社会最优的交换费难以比较,两者之间存在契合的可能,政府对交换费进行规制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

从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发卡市场增长迅速,但收单市场发展缓慢,双边市场的不平衡发展不仅制约了交易规模的扩大,也造成了银行卡支付系统的成本居高不下。同时,与国外交换费相比较,我国目前的商户扣率是偏低的(我国商户扣率一般在0.6-0.9%之间,而国外商户扣率一般维持在2-3%之间)。因此,通过大幅度调整价格水平来促进产业发展是不现实的。只有通过对交换费、特约商户扣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对不同类型的商户依据其利润、风险水平、受理银行卡的收益以及银行卡交易金额和增长速度等特征,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定价,才可能有效地解决银商纠纷等问题。

参考文献:

1、程贵孙,孙武军.银行卡产业运作机制及其产业规制问题研究――基于双边市场理论视角[J].国际金融研究,2006(1).

2、田华,安玉兴,白云飞.银行卡产业的交换费理论综述[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5).

交通银行论文第4篇

关键词:北洋时期;银行合并联合;挤兑风潮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3)01-0081-08

一、引言

近代银行产生于15世纪,但其引入中国的时间却并不长。1846年,魏源在《海国图志》一书中首次提到英国银行。之后,国人纷纷介绍西方现代银行理论,如洪仁玕、郑观应、容闳等。1897年,受西方银行理论的影响,铁路督办盛宣怀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新式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其用人办事,悉以汇丰为准”。可见,自新式银行扎根中国大地始,西方现代银行的经营理念就影响着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而19世纪中叶,英国银行合并联合的浪潮,不仅席卷了欧美各国,同样也冲击着近代中国的银行界。20世纪20年代前后,中国银行界对合并联合理论曾产生过激烈的争议,此次争议持续数年之久,不仅促进了近代中国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的发展,对于探索新的银行发展模式、规避金融风险,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目前学界对此专题的研究略显薄弱,程霖教授在《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一书中概述了于树德等人的观点,但限于论著主旨及篇幅,未提及欧美银行合并联合浪潮与此次争议的关系,对于此次争议的过程及对中国银行界的影响,作者也是一笔带过。旭教授在《近代中国银行联合兼并活动探析》一文中,介绍了20世纪30年代前后官办、商办银行的联合兼并活动,认为行业竞争、政府非理性和政局动荡是其主要成因,全文却并未探讨欧美及中国银行界关于合并联合的争议。何一鸣等《制度变迁理论及其在中国的修正》一文也未提及此次争议活动。因此,笔者欲就此作一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二、银行合并联合主张产生的背景

1914年8月,欧洲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英、法、德、美等欧美列强,忙于战争、无暇东顾,此时正是中国摆脱帝国主义羁绊,奋发图强的大好时机。但热衷予做皇帝的袁世凯,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仅大举借债、耗尽国库,甚至还挪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发行准备金,进而不断引起近代中国金融市场的急剧动荡。

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2月,在1913年4月国会通过了《中国银行则例》,《则例》规定:“中国银行系国家中央银行”,额定资本6000万元(“元”,指“银元”,下文同),主要业务为国库、承汇公款、发行钞票等。交通银行成立于1908年,1914年国会修改章程,改股本为1000万元,并规定为国家银行,继续经理轮船、铁路、邮政、电讯“四政”的收支,同时承担发行钞票,分理国家金库,国内外汇兑等业务。既然中交两行为国家银行,当然免不了受政府行政命令的支配。据统计,1913年底中国银行发行额仅502万元,交通银行1914年底也只有893万元。但到了1915年底,中、交两行的发行额分别增至3844万元和3729万元。此时,中国银行为政府垫款1204万元,交通银行垫款4750万元,尤其是交通银行,其垫款额占其全部放款的94%,占全部存款的72%,此举为1916年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挤兑风潮埋下了祸根。

到了1916年初,社会上对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纸币的信心已开始动摇。3、4月间,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现金库存枯竭的消息传到民间,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交通银行,和广东、浙江等地的中国银行,纷纷出现挤兑。4月8日、11日,政府两次密电各地中交两行,将现银运京集中,由于交通阻塞及各分行的抵制,未能如愿。5月11日晚,政府下令封存北京中交两行现金71万两。12日,政府公布停兑令,宣布“自奉令之日起”,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所发纸币,“一律不准兑现、付现”,所有库存现款“一律封存”,“各省地方,应由各将军、都统、巡按使……严行弹压、禁止滋扰”。

停兑令颁布后,北京市场顿起恐慌,中交两行的纸币跌至六折。粮、盐、油、炭、日用品及洋货奢侈品价提高三四成,米价比原价增加了百分之五,金价每两50元增至80元,当铺则止当侯赎,商号则停止贸易,生意萧条,市况惨淡,最终酿成震撼全国的1916年“京钞风潮”。中国银行北京、天津、济南、热河、广东等分行,有些迫于政治压力(如京津),有些则是现金早被抽空(如济粤),不得不停兑,但上海、江苏、湖北、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河南等分行则继续兑现,维护了中国银行的信誉。而作为袁世凯政府“内库”的交通银行,迫于政治压力和现金短缺,不得不遵令“停兑保交行”。此次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停兑,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引起了各地官民的强烈反对。后北洋政府时断时续地加以整理,直至五年后的1921年,“京钞”问题才得以解决。可见,此次中交“京钞”风潮影响之深远。

1921年11月12日,恰逢华盛顿会议召开之际,天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又发生挤兑风潮。日,北京的中交两行也随之发生挤兑。此次挤兑的起因,有三种说法:金融界人士投机行为说;新下野某系政客造谣说;某国阴谋造谣说。11月6日,中交两行挤兑规模扩大,“人山人海,拥挤异常”。18日,北京中行挤兑者有4000余人,交行有2000余人。与此同时,汉口、上海等地也发生了挤兑风潮。14日,汉口海关向中交两行提取存款20万两,改存汇丰银行。15日,汉口外商银行拒收中交两行钞票,汉口中交两行挤兑风潮由此扩大。16日,汉口“钱市陡落,商场尤为恐慌,京津鲁豫各帮均停止运货,一切交易亦盖形停止”,“以致金融界异常枯竭”。可见,此次挤兑风潮的规模绝不亚于1916年的“京钞风潮”。

挤兑风潮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上至北洋政府,下至普通商民,都卷入到扑灭谣言、拯救中交两行的金融大战中。首先做出反应的是中交两行的领导层,如素有中行“三驾马车”之称的王克敏(董事长)、冯耿光(总裁)、张嘉璈(副总裁),交行曹汝霖(总理)、任振采(协理)等人,立即拜见政府总理靳云鹏、大总统徐世昌,积极争取“政府救援”。其次,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银钱两公会及各地商联会都积极辟谣,如上海全国商联会电请“全国朝野人士将外国银行存款,一律提出,以资抵制”,此电一出,北京商民“群向汇丰银行提款”,导致汇丰资金紧张,不得不急电天津分行汇现洋接济。旧再次,社会名人及报刊也纷纷辟谣,如“舆论领袖”梁启超、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马寅初、顾盂余等人也发表演说,《申报》、《大公报》、《时报》、《新闻报》、《民国日报》、《中华日报》、《时事新报》等也纷纷辟谣,呼吁商民勿信谣言,不要挤兑。

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终于度过此劫,但1916年和1921年的两次挤兑风潮,尤其是1921年的挤兑风潮,强力震撼了中国的金融界。挤兑风潮过后,中交两行一方面着力摆脱政府控制,不断扩充商股,尤其是中国银行,1923年借北洋政府财政吃紧之际,将官股500万元撤出,只象征性保留了5万元,此时商股计1976万元,占股本总额的比例为99.75%;另一方面,部分银行界人士将视野转向欧美,宣传欧美银行合并联合理论,引入新的银行发展模式,借此规避不断高涨的金融风潮。

三、银行合并联合思想的提出及其争议

1916年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京钞风潮”后,部分银行界人士即将目光投向欧美,此时欧美各国正处于银行合并联合的高潮。欧美银行合并联合的思潮,对尚未完全摆脱“京钞风潮”影响的中国银行界,无疑产生了极大的诱惑,部分银行学界人士,如于树德、徐沧水、郑维钧、羲农、士浩、姚仲拔、远钦等人,他们针对当时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状况,积极提倡银行合并联合理论,这一过程可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中交“京钞风潮”时期(1916年5月至1921年初),于树德等人著文宣传欧美银行合并联合之理论,与反对者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议。

1919年12月,于树德在《银行周报》上发表《银行合并与联合》一文,该文开篇就指出:“我国所以有今日之贫弱者,因经济不能自给独立也;经济不能自给独立,因产业不发达也;产业不发达,因无充足供给之资金也;无充足供给之资金,因无巨大之金融机关也;而所以无此机关者,则以无完备进步之组织故也”。中国的银行缺点很多,如资本微小,信用薄弱,经营方法笨拙,从而“不能吸收社会各级之死藏金”,“不能以巨额资本供给我产业界”,要改变这些弱点,亟宜实行银行合并与联合。

他认为,所谓合并是指数个或数十个银行、银号合并为一个银行,总行另立,而以合并之银行为分行,或以合并银行中资力最强的银行为总行,其余各行为分行。联合是指数个或数十个银行、银号“相约为共同行动之结合也”。联合之后,各银行仍各自独立,对于“联合之契约上,负共同行动之责任”。如共同投资,“各银行银号平均分摊出资”,“共同享受其利益”。如此,“自可集巨额之资金,而供给振兴大事业”,各银行银号亦“可享分立时代不可享有之利益,而产业界亦可赖此振兴,国民经济亦可赖此活动也。”总之,无论是合并还是联合,“皆集多数小资本而为大资本,集多数小信用而为大信用,集多数小势力而为大势力”,然而“银行之合并较联合,其基础尤为坚固,其利益亦较优渥。”

于树德还指出,合并是欧美银行业发展之大势,英、法、德、日等国皆实行银行之合并,“所谓银行合并热者是也”。“自今日以后,不但国内的合并联合盛行,而国际的合并联合亦渐渐发生,如各国银行界联合为一银行团,合力对我国投资……是其最著者也”,“英美烟草公司及美俄之煤油联合等,皆国际之联合也。”并指出,欧美银行合并“在于发展经济势力于海外”,而中国各银行合并乃是大势所趋。

于树德等人所倡导的银行合并联合主张,遭到了中国部分银行界人士的强烈反对,双方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反对者认为,银行合并后“恐再不能以其分立时代援助工商业者援助工商业”;支持者认为,“倡银行合并者,皆知国家大义及社会公益”,银行从自身利益计,“只要获利,则无有不贷出者”;(2)反对者认为,银行合并后资金有独占倾向,妨害自由竞争;支持者认为,“旧者合并,新者增设”,“大小银行互有维系,各竟其利,以利社会,是资金无独占之虞”;(3)反对者认为,银行合并后其拥有大笔资金和存款“恐其误用”;支持者认为,银行资金愈大,“其运用之途愈多,则损益愈易调和”;(4)反对者认为,银行合并会“减杀资金之流通力”;支持者认为,各地金融缓急各异,银行合并后可遍设分行,“收缓急流通相济之妙用”;(5)反对者认为,银行合并后其放款“专营巨额”,工商业者“不敢望其救济”;支持者认为,银行放款“以抵押借款或贴现为原则,果合条件,则一切宜贷与之”。

总之,支持者认为“银行合并之于我国,有百利而无一弊”。对于社会公众,既可“安心储蓄于银行而生利息”,亦可以“吸收之资金,转贷于工商业者,发达助长我国之产业界”。对银行而言,合并后不但利益不失,亦“更得享有素不能希冀之奇利”。且需要品自足,才能“排斥日货于永久”。

2.第二个阶段,中交第二次挤兑风潮时期(1921年11月至1922年初),徐沧水、郑维钧、羲农、士浩、姚仲拔、远钦等人,著文探讨了银行组织的集中与扩张问题,将银行合并联合理论与近代中国国情相结合,反对银行合并联合的声浪渐减。

1921年11月,距“京钞”问题平息不到一年,中交两行又爆发了第二次挤兑风潮,此次挤兑风潮因谣言而起——上海英文《字林西报》蓄意制造“北京中交两行停闭”谣言,停兑风潮发生后半个月,中国银行于12月1日恢复兑现,交通银行向东三省官银号和奉天兴业银行借款400万元,于1922年1月恢复兑现。与此同时,上海又发生了继1910年“橡皮股票”风潮后,规模更为宏大的“信交风潮”。

1920年7月1日,上海物品证券交易所开业,是年年底盈利达50万元。在巨利的诱惑下,截至1921年11月底,上海开设的交易所达到112家,以经营信托业为主的信托公司也达到12家。据估计,这100多家交易所共有资金2亿元,而实收资本额不过5000万元。12月,因经济不景气,市场上银根紧张,银钱业收缩信用,投资者借贷无门,交易所、信托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纷纷宣告倒闭。经此风潮,幸存者仅上海华商纱布交易所、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等6家,信托公司也只残存2家,因此次风潮大受打击的是交易所和信托公司,故被称为“信交风潮”,1921年被称为中国商业上“最为痛心的一年”。

1921年中交第二次挤兑风潮和“信交风潮”,给中国金融界带来了严重的创伤,但也促使部分银行人士从制度层面去思考和探讨中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之路,银行合并联合的思想再次引起银行家们的关注。

1921年1月,徐沧水著有《银行组织上集中与扩张》一文,他认为“近世各国银行,即因经济社会之进步,几无不努力于增加资本,合并其他之小银行,遍设分行于各地。同时,复与其他之大银行,结营业上之关系契约”,即银行组织上之集中与扩张,“以期适应时代之要求,俾得在经济界占有势力范围也。”该文还详细介绍了欧美各国银行合并联合的思潮:英国银行合并联合始于19世纪中叶,1880-1890年达到全盛。“1890年以前,为有力之银行与中小银行相合并者居多”,1890年后尤其是一战期间,“联合之趋势,尤为显明”。股份银行行数“虽说骤减但资本及公积金,则较有增加,至于存款增加率颇为迅速。而尤以欧战以还,增加最猛,即1917年实达136,529万镑之巨。”英国银行合并联合之结果,使得“伦敦著名之十一大银行,则联合而为五行,此五大银行之存款总额,计为115,000余万镑”,“英国全国存款之八成,实为五大银行所占有也。”德国银行合并联合始于1897年,“其合并总额,较诸英国,尚觉逊色耳”。但德国银行业“有渐次集中于伯林之趋势,论资本及势力则有渐次集中于大银行之趋势也。”一战期间及其战后几年,法美等国亦出现银行合并联合高潮,但法国大银行“在全国要地,遍设分行,与同地固有之小银行立于竞争地位,以期渐次压迫而驱逐之势也”;至于“地方较大之银行对小银行,亦采赎买政策”。美国银行多“采用联合形式,不过多仍维持其独立精神”。

1921年11月,郑维钧就小银行联合组织问题进行探讨。他认为“银行之经营事业,首推信用,信用未固,则事业上固难有发展”,“资力雄厚之银行,势力日趋扩大,小银行终难免于天然淘汰”,因而主张小银行应建立联合组织。所谓联合组织者,即集合多数银行而为一个银行之谓,即“聚集多数银行之资力,而同谋发展其经济实力也”。陶m他以汇兑为例,阐述建立联合组织的必要性。资本较厚银行既可遍设分行,亦可“与他银行订立契约以为”。而资本薄弱银行,遍设分行“非力所能及也”,其他银行因“嫌我根基之未固,而不屑与我往来”。银行不论规模大小,事业巨细,“必赖他银行之援助,相互为用,而各谋其发展”。对于建立联合组织目的,郑维均认为有三点,即“集小资本而为大资本,集小信用而为大信用”;“业务藉之以发展,经济赖之以活动”;“营业稳当,利益亦得以增加”。至于联合方式,郑维均提出“联合各地薄弱之银行,结成一团体”;“公推一总行,统理一切”;“联合各银行间,订明条约,互相遵守”;“各银行虽各自分立,可相约为共同之行动”;“有亏分担,有利均沾”等五项内容。总之,通过银行联合,“事易举”,“利易得”,而无“颠蹶之虑”。

同年11月底,羲农就北洋时期小银行滥设的状况提出疑虑,“小银行之增多,绝非金融界之幸福”,“多数小银行果有变动,则其影响之波及,又非吾人所忍言矣。”因而,他积极主张银行合并,并列举银行合并的四大好处:预防恐慌或以适当措施减轻其损害;统一调节金融,增大资金之效用;集多数有为之人才;便利商工之顾客。

1922年9月至12月,《银行周报》连续十期刊登士浩《银行集中之研究》一文,该文对欧美银行集中问题作了深入研究,并将英法两国与德国的银行制度作了对比,指出:英法偏重分行制,而德国则偏重协同联合制。该文认为,英国偏重分行制动机在于“银行业惯以丰厚之资本,牢守其所谓规则的业务,以行短期贷放,为顾客之忠实决算所。”而“法国银行制为兼营的”,其业务在消极方面“为存款之收受”;在积极方面“为票据贴现”。营业上“盖无巨资,而对于各地之顾客,则当谋存放上之便利。”德国偏重于协同联合制原因在于“参与者并未失其独立之地位,又能举大经营之效,深合德人之性情也。”

总之,银行合并联合主张提出后,虽历经波折,但最终却得到中国银行界的广泛认同,有关学者纷纷撰文阐述银行合并联合的重要性,并与欧美各国的银行制度作了详细对比,这对于近代中国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的发展,以及指导未来中国银行业发展的方向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四、银行合并联合主张的特点及其局限性

如前文所述,银行合并联合主张最早产生于欧美,但其传人中国的时间比西方晚了近半个世纪,且这一思潮在中国的传播,又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

1.迫切性。在北洋时期,受行业竞争、政府非理性和政局动荡等因素的影响,近代中国银行业举步维艰,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新设银行不断,但倒闭、停业的银行不在少数。据资料整理,1916-1920年,华资银行新设8l家,倒闭3l家,停业率38.3%。这一阶段,官办或官商合办银行倒闭、停业的最多,仅江西、湖南两省就倒闭了8家。1921-1925年,华资银行新设124家,倒闭69家,停业率占一半以上,达到55.6%,尤其是商办银行,五年间共倒闭61家之多。新设银行的倒闭,与银行资金运用的财政寄生性、投资性和不平衡性密切相关,这些特征使近代中国银行远离工商产业,走上畸形发展道路。

(2)新设银行虽多,但资本额不大,以中小型银行为主。据有关资料整理,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小型银行,1915年实存35家,占同期实存银行家数的66.1%;1925年实存94家,占实存银行家数的59,5%;实收资本额,1915年占总资本额的15.7%,1925年降为14%。实收资本在50万至200万元的中型银行,1915年实存15家,占26.3%;1925年实存48家,占30.4%;实收资本,从1915年的34.1%降为31.4%。上述中小型银行合计,家数所占的比重1915年时达到94.4%,1925年占89.9%;实收资本所占的比重,1915年为49.8%,1925年为45.4%。相反,实收资本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银行,1915年只有3家,仅占总家数的5.6%,1925年增至16家,占10.1%;但实收资本额,1915年占总资本的50.1%,1925年占54.6%。

可见,近代中国银行资本薄弱,其社会信誉很不牢固,一遇挤兑风潮,停业、倒闭者比比皆是。因此,厚积资本、提高信誉,成为银行家们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2.自救性。“中央银行”一词有两重含义:作为银行名称,是指由政府设立并赋予法律地位的国家银行;作为银行制度,是指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是最高、统筹全局的特殊金融机构。其职能一般有三种,即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

政府的银行,是指国库,这是国家银行必不可少的一项特权。清末国库由中国通商、户部(大清)、交通三家银行,北洋时期由中国、交通银行分任。但北洋时期税收大宗——关税、盐税,都作为外债抵押担保,财政大权实际由汇丰等外国银行掌控。因此,时人认为“汇丰银行在华之主要业务,实以组织银团,俾贷款与中国政府,为其主要目的……中交两银行,徒有国家银行之名,而实际上之汇丰银行,实属于中国国家之金库。”当然,汇丰银行不可能成为北洋政府的金库,但却控制了政府的财政命脉。

发行的银行,是指央行具有独占发行钞票之特权,这也是央行的重要标志。早年上海流通的纸币多由外国银行发行。晚清,钱铺、帐局、票号等已签发银两票和制钱票。北洋时期,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作为国家银行拥有纸币发行权,不少商业银行和省地方银行也拥有纸币发行权。

银行的银行,是指央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集中了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并成为最终清算中心。但在20世纪20年代前,银行界没有独立的清算机构,同业收付款项,划头(可取现)委托外商银行办理,汇划(可转账,不可取现)则委托钱庄办理,甚至作为国家银行的中交两行也不例外。

作为国家银行的中交两行于1916年、1921年两次出现挤兑风潮,迫使银行界实行合并联合,以寻求银行资本的安全性。因此,银行合并联合主张的提出,又是一种规避金融风险的自救行为。

3.民族感。从本质上说,银行合并与联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是银行业激烈竞争的必然结果,与民族感无关。但在近代中国,银行界提出合并联合的主张却与抵制外来金融入侵,发展民族金融业密切相关,这也是近代中国最为显著的特征。正如于树德所言,外国银行“一、扰乱我币制也……各国银行均在我国发行巨额之钞票,其流通力,远驾于我国中央银行之上”;“二、共同投资也……组织银行团相约共同投资,利益均分,以免单独投资竞争之弊,而可对我政府任意提出严酷的要求”;“三、划分经济的势力范围……某国银行所在之地,尽力扩充其势力,以便本国之殖民伺机而发,实具侵略之野心。”银行合并联合后,不仅可以“抵制外货之输入”,亦可“防遏外资之侵入”,“护我国权,维我民命”。

由上文可知,银行合并联合主张的提出,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因此,它不免又具有历史局限性。(1)银行界过多注重理论宣传,忽视社会实践。银行合并联合主张提出后,很多银行界人士积极响应,纷纷撰文介绍欧美银行合并联合的思潮,但鲜有人予以尝试。金城银行上海分行经理田少瀛在此舆论的影响下,提出了建立中国联合银行的建议,但最终也不得不以失败而告终。(2)银行界在宣传合并联合主张时,又过于笼统,未对银行合并后产权重组及联合后银行的管理等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银行金融资产的重组与整合,涉及到人事、股权等,在中国尚无成功的范例可循,且涉及各方利益。对此,银行界未提出具体的指导性建议,而只是一味地强调合并联合是欧美银行发展的趋势。因此,这一宣传虽在银行界形成共鸣,但缺少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完备的理论体系作指导。

五、结语

虽然银行合并联合主张提出后,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欧美这一银行理论在传人中国后,毕竟结合了近代中国的国情,对近代中国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的发展及其实践活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当代中国银行资本的流向也有借鉴意义。

1.从理论上说,它推动了中国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的发展,为近代中国银行业,特别是处在夹缝中的私营银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近代中国银行自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外资银行、钱庄的挤压,应对挤兑风潮、规避金融风险、维护银行资本的安全性,成为银行家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北洋时期,政局动荡、金融体系不完备,具有国家银行之称的中交两行未能担负起央行的职能,大多数新设银行资本薄弱、信誉不佳,根本无法独立抵御频繁的挤兑风潮。因此,合并联合即成为近代中国银行业,尤其是私营银行业谋求生存与发展的有效途径。

2.从实践来看,它不仅促进近代中国银行的兼并活动,也推动其业务联营,银行界甚至还出现了实体性的联营机构,如“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等。受银行合并联合思潮的影响,近代中国银行业出现了两种合并联合的方式:一种是兼并,即合并,如川康职业、重庆平民、四川商业银行合并为川康平民商业银行,广东实业、丝业银行合并为广东省银行等。另一种则是联营,即联合,形式有两类:一类是业务联营,即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联合其他银行组建借款银团,帮助和新建了一批新式银行;另一类是组建银行集团,如南三行和北四行。

交通银行论文第5篇

关键词:中央银行沟通;汇率波动;异质预期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自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汇制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的特征日益凸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推进和完善;人民币汇率波动更加趋于灵活且一直处在浮动升值的运行区间内。毋庸置疑,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一方面将在缓解我国经济内外失衡上发挥积极作用。但在另一方面,人民币汇率更加频繁地波动也将必然导致市场投机行为加剧、外汇风险增加以及货币当局的调控监管难度加大等问题。在“日元”和“卢布”先后遭遇大幅贬值危机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为支持实体经济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的实况下,新近纳入IMF特别提款权(简称“SDR”)的人民币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汇率变化挑战。短期汇率波动将在更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整体经济运行。综观各国中央银行实践,中央银行主要通过沟通政策和实际干预两大工具对短期汇率波动产生作用。中央银行沟通是指中央银行就当下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策略、经济前景以及未来货币政策意向等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披露的过程(Blinder等,2008)[1]。与“窗口指导”不同,中央银行沟通的操作目的是发挥其对公众预期的引导和管理作用,而并非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非正式监管。有限理性的公众具有异质性预期和不同的风险偏好,导致其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解读往往存在差异。出于加强公众预期管理的需要,各国中央银行高度重视沟通政策这一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在金融市场预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货币政策的透明度也因此不断提高。实际干预是货币当局直接作为外汇市场的本币交易者,买入或卖出外汇来改变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以期达到汇率政策目标的一种汇率调节方式。近些年来,出于货币政策独立性和外汇占款风险的考虑,中国人民银行在实际干预的使用时机和频次上表现更为审慎,更加倾向于使用时滞短且成本低的中央银行沟通以平稳人民币汇率短期波动(李云峰和李仲飞,2011)[2]。

从现有文献看,中央银行沟通对外汇市场预期管理的研究相对较少,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第一,中央银行沟通创造信息的能力,下文中称之为“信息机制”。即中央银行就某些信息进行沟通,会改变私人部门预期及投资决策,从而影响金融市场,包括外汇市场。针对这一问}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国外,国内尚存很大的研究空间。Fatum和Hutchison(2002)通过对欧洲中央银行官员的沟通研究发现,其公开言论能够对欧元汇率产生一定的短期影响,特别当该观点是负面时,影响可持续较长时间[3]。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 Beine 等( 2009) [4], Radovan Fi?era和 Roman Horváthb(2010)[5]与Ashima Goyal和 Sanchit Arora(2012)[6]选择了美联储、欧洲中央银行和日本中央银行捷克和印度的数据对同一问题进行了不同样本的实证分析。结果均证明了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波动有一定的影响。不同与上述学者,?gert和Kocenda(2014)研究发现:在金融危机时期,中央银行沟通的外汇管理作用更为明显[7]。第二,中央银行沟通协调预期的能力,下文中称为“协调机制”。鉴于中央银行沟通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及地位,沟通信息容易受到市场参与者关注,成为信息“聚焦”,减少了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异质预期和异质信息,进而平稳金融市场中的价格波动。例如Sawicki(2007)[8]和Neuenkirch(2013)[9]的研究都发现公布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纪要和通货膨胀的报告非常明显地影响了近期的利率预测,尤其是对于当天的预测,并且指出中央银行沟通是通过减少预期的多样性来管理预期的。

综上所述,中央银行沟通的文献大多停留在宏观层面,仅考察中央银行沟通对外汇市场的有利或不利影响。大部分学者在解释中央银行沟通为什么会影响外汇市场或有利于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时,只是简单地在“一致性市场预期”假设下提出中央银行沟通有助于引导和改变公众预期,继而影响外汇市场。对于引导预期的具体路径和效果的阐释相对模糊。此外,未将中央银行沟通、异质性的市场预期与汇率波动三者相互联系以进行系统性的研究,造成了中央银行沟通的现有理论对现实政策操作的解释力度较弱。因此,本文以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存在异质有限理性预期为研究假设,通过将市场交易主体划分为基本面决策交易者和技术分析交易者,分析人民币汇率波动过程中中央银行沟通、市场异质性预期与外汇交易行为间的逻辑关系,从而推演出更为详尽的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波动的影响机制。与此同时,本文选用异质预期汇率模型,对中央银行沟通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总体影响展开相应实证检验,试图在市场交易者预期具有异质有限理性特征的微观视角下,为中央银行完善和发展人民币汇率调控策略提出政策性建议。

理论基础分析

综观当前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影响的研究现状,其影响机制大多为:在“完全理性”与“同质预期”假设下,中央银行沟通通过信息机制和协调机制影响外汇交易者的预期,进而影响到汇率的波动。黄卫华和周冰(2005)曾指出,时间约束和计划经济的他组织结构使得有限理性假设在中国经济机制转型研究中成为必要的假设条件[10]。当前,我国仍然处在经济机制转型改革的深水区,上述两个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随着行为金融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与发展,“完全理性”这一相对苛刻的假设作为沟通政策研究的逻辑前提也略显不足;此外,万志宏(2015)在回顾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前后各国前瞻指引的政策实践时指出,对公众预期管理的深入探讨和量化,将是未来研究包括中央银行沟通在内的货币政策前瞻指引的必然趋势[11]。因此“一致性预期”显然不是研究中央银行对外汇交易者行为影响的最优选择。出于研究合理性和科学性的考虑,我们以异质有限理性预期为假设条件。

本文的理论基础分析在沿袭前人主要影响路径研究脉络的基础上,将两大前提假设变为“有限理性”与“异质预期”,并把外汇市场交易者具体分为基本面决策交易者与技术分析交易者,探讨中央银行沟通对交易者的不同预期函数的不同影响。沟通对预期的不同影响反映到其交易行为决策上,使得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发生改变,最终作用于汇率的波动。图1为交易异质预期下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波动的影响机制图。

本文根据以上对于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波动影响路径的分析,将Frankel and Froot (1986)基本面分析者-图表分析者经验模型(也称为C&F模型)[12]进一步改进,建立如下理论模型,以探讨该路径的合理性。

本文假设外汇市场上的交易者分为基本面分析者和技术分析者,通过交易者的行为分析得出两种类型的交易者基于各自的预期规则形成预期:基本面分析者根据均衡汇率模型计算经济基本面决定的汇率值,通过考察即期汇率与基本面汇率值的背离形成汇率回归预期,其预期函数中心理系数是常数。技术分析者根据历史汇率计算移动平均线的差值形成汇率预期,技术分析者认为汇率运动趋势形成后,其运动的空间结构符合某一黄金比率,技术分析者的预期函数中心理预期系数是符合某一黄金比率的变量。技术交易者不考虑基本面汇率信息,单纯根据过去汇率的波动预测未来汇率变化,也被称为噪音交易者。

计量模型的建立

内含中央银行沟通变量的异质预期汇率模型(C&F模型)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异质预期模型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国际金融研究,尤其是在过分波动和尖峰厚尾的条件异方差收益研究上。在异质预期条件下,为进一步实证检验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波动的影响,本文承接前文理论模型,建立内含中央银行沟通变量的异质预期汇率模型(C&F模型)。汇率(取对数)是以外国货币表示本国货币的价格。它与购买外币的投资组合经理的预期汇率和一系列的同期变量相关。因此汇率可表示为:

是初期汇率波动?e_t的条件均值, 为时间变量系数,用以度量基本面交易者对过去收益连续或反转的情绪。 表示不考虑中央银行沟通时,基本面交易者预期汇率调整到基本面汇率的速度。 表示的是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回归均衡速度的影响。I_t是中央银行沟通变量。 是期汇率波动?e_t的条件均值, 为时间变量系数,用以度量技术面交易者对过去收益连续或反转的情绪。 表示不考虑中央银行沟通时,技术面交易者预期汇率调整到基本面汇率的速度。 表示的是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回归均衡速度的影响。

实证过程与解释

(一)主要变量数据与来源

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对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行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考虑到研究结果的可参考性和中央银行沟通的发展时段,本文选取2005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美元痘蝗嗣癖业幕懵手屑浼鄹褡魑汇率市场数据。相关数据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站上的中央银行中间价日数据。下图为Log(dollar/rmb)远期汇率与200天移动平均时间序列图。

参照国外界定中央银行沟通的方法(如Reeves,2007[16]和Sawicki,2007[8]),本文将书面沟通数据和口头沟通数据都进行了相应的统计,汇总后作为中央银行沟通样本数据。书面沟通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上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货币政策公告以及中央银行报告的统计频数。而口头沟通则是采取“中国人民银行沟通窗口信息统计为主,百度和谷歌等搜索引擎上以中央银行主要领导(特别是有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经历的行领导)+货币政策/宏观经济展望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为辅”的方法,统计2005年7月~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主要领导的口头沟通次数及对应时点。

表2和表3给出了中央银行沟通变量、汇率市场变量及PPP转换因子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和 ADF 单位根检验结果。在正态检验方面,通过变量的峰度,偏度和 J-B 统计值可以看出所有变量均不服从正态分布。由于本文运用时间序列分析,要考虑相关序列是否平稳。通过 ADF 检验可以发现,表中涉及的所有变量都是平稳的。

(二)RS-CF模型与RS-CF-Com模型参数估计

在标准机制转换的RS-CF模型中,基本面交易者和技术分析交易者的参数 和 的估计,对本文计量模型其他的相关参数的估计而言,有着重要的基础性意义。由参数 和 ,我们按照前面的模型设定,通过利用MATLAB7.0工具,计算得到前文建立的RS-CF模型和RS-CF-Com模型所有的相应参数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

一方面,正如前文理论传导路径推演的结果所示,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变化的影响是通过基本面交易者预期和技术面交易者预期实现的。尽管RS-CF-Com模型是由标准的RS-CF模型修正得来,但是其假设估计也同样可以由极大似然估计函数(log-likelihood)和两种交易预期的统计实现(参见表4)。由表中极大似然估计函数值的变化我们可以发现:加入了中央银行沟通虚拟变量后的模型较标准模型在极大似然估计函数值上有所改进。由此,实证结果拒绝了“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预期无影响”的原假设。除此之外,我们由参数估计的结果可以推断出中国人民银行和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者均在一定程度上参考移动平均交易规则进行人民币交易市场活动。虚拟系数 的估计结果对中央银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表明了当中央银行沟通发生时(即I_t=1),通过技术分析交易者预期,汇率变化有明显的反应,系数有所增加。然而,其增加的幅度却相对有限,这说明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沟通对汇率波动的影响程度相对有限。而的估计结果也表明了中央银行沟通通过基本面决策交易者预期对汇率波动有较为显著的影响,但相比前者技术分析交易者预期,中央银行沟通对基本面分析交易者预期的影响程度更大。总而言之,中央银行沟通对基本面决策交易者预期的影响大于对技术分析交易者预期的影响。

另一方面,根据模型预测估计发现:首先,基本面交易者预期至多可以持续不足3个工作日,而技术面却至少可以持续14个工作日。这样的结果表明了在人民币交易市场,技术分析交易预期转换中可能存在着较强的路径依赖,而基本面交易者预期转换却没有;其次,在不同汇率波动程度的时期内,机制依赖的异方差性可能存在显著的差异:基本面交易者预期所引起的汇率波动大约是技术分析交易者预期的四倍有余,说明了基本面交易者预期对汇率波动的影响程度高于技术分析交易者预期。这与前面理论基础分析中技术分析交易者相比基本面交易者更容易在较低程度的汇率波动中收益的结论也一致。

根据上述结论,我们可以推断:在基本面决策交易者占支配地位的人民币外汇交易市场,中央银行沟通对汇率波动的影响效果相比在技术分析交易者占支配地位的人民币外汇交易市场更为合意。

然而,现实的情况却并不令人满意。一方面,由上表可知:在不考虑基本面交易者预期和技术分析交易者预期的间转换机制的情况下,上述两个模型的交易者预期转换概率P和Q存在较大的差异,即技术分析交易者预期转换概率Q(约为0.93)明显大于基本面分析交易者预期转换概率P(约为0.53)。这正说明了无论是否存在中央银行沟通操作,在人民币外汇交易市场,向技术分析预期转换的发生概率远大于基本面预期。换言之,技术分析交易者在人民币外汇交易市场上占据着支配地位,进而导致中央银行沟通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平稳作用效力受到了一定的局限。另一方面,我们在统计沟通数据时发现:中国人民银行官方沟通窗口建设较晚,因此,沟通信息数量较少且不全面。而更多的中央银行沟通信息统计来源于百度等搜索引擎。后者统计的中央银行沟通信息,准确性较低、公信力不强,可能导致中央银行沟通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程度减小。

最后,虽然本文的实证结果证明了中央银行沟通通过市场预期的传导,能够对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显著影响,但是,对比RS-CF模型和RS-CF-Com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特别是转换概率P和Q的细微变化)可知:中央银行沟通机制对基本面分析交易者预期和技术分析交易者预期相互转换的过程影响相对较小。

(三)Ljung-Box Q检验

在上述参数估计结果的分析基础上,本文在此将进行Ljung-Box Q检验,以再次确认计量模型的序列相关和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性。表5中Ljung-Box Q检验的结果显示:本文的计量模型通过预期机制转换能够较好地契合短期汇率的平均波动和条件异方差性。

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研究发现:(1)在异质预期条件下,中央银行沟通通过信息机制和协调机制影响外汇市场交易者的异质预期,从而对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2)在人民币外汇交易中,市场预期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并且基本面决策预期下的汇率波动程度相比技术面决策预期较大,中央银行沟通对技术分析交易者预期的影响小于基本面分析交易预期,沟通发生时向技术分析预期转换的发生概率大于基本面预期,从而致使中央银行沟通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平作用效力受到一定的局限;(3)中央银行沟通对两种异质性预期相互转换过程的影响较小;(4)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操作实践中,沟通政策工具发展的局限也可能致使其在汇率预期管理和平稳人民币波动上的作用效力有所减弱。

由此得出以下两点启示: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应重视利用中央银行沟通工具来平稳人民币波动,并且强化其操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建设好官方网站的沟通交流对外窗口,发挥中央银行沟通作为有效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有序发展。第二,从预期管理角度看,中国人民银行应更加注重加强沟通对人民币汇率技术分析交易者的预期引导效力,提高沟通在异质预期转换中的影响力,以提升中央银行沟通政策工具的整体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Blinder Alan S. “Central Banking in Theory and Practice”, Published by Cambridge, MA,The MIT Press. 1998.

[2]李云峰和李仲飞,《中央银行沟通、宏观经济信息与货币政策有效性》,《财贸经济》第 1 期,2011第 56-6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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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eine,Janssen,and Lecourt C, “Should Central Bank Talk to th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nd Finance, 2009,28,pp.776-803.

[5] Radovan Fiser, Roman Horváth, “Central bank communication and exchange rate volatility, a GARCH analysis”,Working Paper. 2010.

[6] Ashima Goyal and Sanchit Arora, 2011, “The Indian exchange rate and Central Bank action, An EGARCH analysis” Journal of Asian Economics Volume 23, Issue 1, February 2012, pp. 60C72.

[7] ?gert, B. and Kocenda, E., The impact of macronews and central bank communication on emerging European forex markets. Economic Systems, Vol.38,No.1,2014.

[8] Sawicki, M., Do financial markets react to bank of England communication?.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23,No.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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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志宏,货币政策前瞻指引:理论、政策与前景,世界经济,2015(09):16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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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ngel, Ch. and J. Hamilton “Long Swings in the Dollar: Are They in the Data and Do Markets Know I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0 80:689C713.

[14] Baillie, R. and W. Osterberg “Central Bank Intervention and Risk in the Forward Market.”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1997 43:483C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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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Reeves Rachel and Michael Sawicki, “Do Financial Markets React to Bank of England Communication?”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07, 23(1), pp.207-227.

交通银行论文第6篇

关键词:双边市场;银行卡;交换费

一、引言

自2004年5月起,我国各地不同行业的商户因POS机刷卡手续费问题先后与银联和银行方面发生争执,甚至撤下POS机、拒绝持卡消费者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支付。我国的银行卡产业在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之后,无论是持卡人观念的转变,还是政府政策的支持,都在促使着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罢刷风波的背后是银商之争,商户若接受消费者刷卡支付,则需要向银行卡组织缴纳一定的费用,在我国,其费率大约占交易额的1-2%,行业不同,费率会有所差异,但消费者是不需要为刷卡而额外付费的,并且有时还会因刷卡而获得额外的奖励,这些奖励归根到底还是来自于商户,商户不堪高费率之负而怨声四起,以至于罢刷抗议。其实银商之争并不是我国不成熟的银行卡市场才有的产物,在西方成熟的银行卡市场,其商户费率为2-3%,银商之争同样剧烈。由于刷卡手续费费率问题实质上是银行卡服务的定价机制,因此,银行卡服务的定价机制是解释银商纠纷产生的根源,也是解决纠纷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将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分析交换费的合理性及最优交换费的确定,以其对于银商之间的刷卡纠纷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关于银行卡的运行机制及定价机制的理论综述

(一)银行卡运作机制

银行卡产业属于典型的双边市场。Rochet&Tirole(2003)首先展开对双边市场的研究,认为双边市场是指该市场中存在一个或者数个网络平台的运营者,他们同时向具有截然不同诉求的终端用户提品或服务,并试图通过向每一边市场合理收费来促使截然不同的终端用户都采用其平台进行交易,从而获得利润或者至少保持盈亏平衡的一类市场。

银行卡产业的核心产品是银行卡提供给消费者和商户的服务,这种服务是由发卡银行和收单银行在银行卡组织提供的平台上共同向消费者和商户提供的服务。因此,银行卡产业市场涉及的市场参与者包括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发卡银行、商户、为商户提供服务的收单银行以及银行卡组织,它们共同构成了银行卡产业市场的复杂网络(GanandKing,2001)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发卡机构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参与发行市场的竞争,在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决定银行卡发行数量以及发行对象,并激励持卡人使用银行卡服务。当平台有交易发生时,持卡人从商户那里购买到商品后向发卡机构支付商品价格和卡费p+f。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共同构成了银行卡服务的发卡市场。发卡银行收到这笔资金后,将扣除交换费后的资金p-a支付给收单机构。收单机构和商户通过POS电子收款协议形成战略关系。收单机构向特约商户提供终端设备,并进行资金清算,承担一定的资金清算风险;商户基于收款方式的便捷与准确等特点选择银行卡服务,向收单机构支付一定的银行卡服务使用费m。收单机构将收到的资金扣除商户扣率之后,将剩余资金p-m支付给商户。收单机构和特约商户共同构成了银行卡服务的收单市场。以上过程中,卡费f是由发卡市场中的发卡银行之间的市场竞争决定,商户扣率m是由收单市场中的收单银行之间的市场竞争来决定的,并且它们也不是固定的(如我国自2004年3月开始实施中国人民银行126号文批复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它将过去跨行交易手续费收益在银行间的分配标准由发卡行、转接中心、收单行按照8∶1∶1的分配模式改变为7∶1∶X,使收单收益通过市场定价完成)。商户扣率由“交换费+银行卡组织网络服务费+收单服务费”这三部分费用组成。

发卡市场和收单市场的同时存在表明,银行卡产业具有显著的双边市场特征。只有当消费者和商户对银行卡的需求得到平衡时,银行卡组织网络平台才能正常运转,银行卡的价值才能体现。银行卡组织共同一致的目标就是使成员银行的总利润最大化,因此它必须采取一定的平衡措施来平衡两方的利益和银行卡组织的网络运营成本。为了得到一个最优的价格结构来平衡消费者和商户的需求行为,银行卡组织一般采用交换费(interchangefee)来间接地达到影响消费者价格和商户价格的目的(RochetandTirole,2002;Schmalensee,2002)。

(二)交换费的理论研究

交换费是指由收单银行向发卡银行支付的一笔费用,以弥补发卡银行为吸引和维持持卡消费者而花费的成本(Schmalensee,2002)。交换费的变化会影响到卡费和商户扣率的变化,即间接地对消费者和商户的价格结构产生影响。交换费是银行卡组织用来平衡双方需求和取得最优价格结构的惟一手段。

有关银行卡消费的定价水平,在国际成熟市场上也是一个经常引起争议、尚需不断探讨的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类观点:第一,认为交换费是平衡银行卡市场双边利益的关键,对银行卡市场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以Baxter(1983)为代表,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确定最优交换费率的理论和模型,包括Schmalensee(2002),Rochet&Tirole(2002,2003a),Wright(2003)等考虑商户策略行为的最优交换费确定模型;第二,认为交换费率对银行卡最终交易价格并没有多大影响,因此没有存在的必要,这以Carlton&Frankel(1995)最具代表性,而Katz(2001)等基于澳大利亚信用卡体系改革的研究,倾向于基于成本的定价模式,也基本否定了市场化的最优交换费机制的存在。

从国外的研究可以看出,基于上述两类观点,理论界对于交换费的确定有三种代表性的意见:零交换费;基于成本确定交换费;交换费由市场决定或由银行卡组织确定。零交换费意味着政府补贴,在现实中的可行性较低。随着反垄断机构的干预,一些国家或地区出现趋向基于成本定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定价方式。但到目前为止,在多数情形下交换费仍实行市场定价,由银行卡组织确定,而定价方式已由统一定价向差别定价方式转变。

2003年Rochet和Tirole(2003,2004a,b)提出了双边市场理论,人们关于银行卡产业市场特征的认识更深入了一步。经济学家们开始从对垄断平台的研究转向对多个平台竞争下的银行卡定价问题进行分析,并取得了一些进展,达成了部分共识。银行卡产业的理论研究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定价机制的模型分析

根据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发卡市场的发展情况,本文的理论模型将以发卡市场不完全竞争为前提研究交换费的影响因素及其与最优交换费的偏离。

假设1:刷卡消费给持卡人和特约商户带来的收益分别为了bB、bS,bB、bS反映了相对于现金等其他支付方式,持卡人和特约商户对银行卡支付方式的偏好。所有商户对银行卡付方式具有相同的偏好,并且对持卡消费者不征收额外的费用。持卡人具有不同的偏好,bB在区间[bB,bB]服从h(bB),分布函数H(bB)。

假设2: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的单位交易成本分别为c1、cA,主要包括发卡和收单机构承担的技术成本、资金成本以及风险损失。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收取卡费f,收单机构向特约商户按交易金额收取的商户扣率为m。

假设3:银行卡组织与发卡机构共同制定的交换费a,rI=cI-a,f是rI的增函数,并且0≤<1。在不完全竞争的发卡市场上,发卡机构的利润为正,即f(γI)-γI>0。

假设4:考虑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策略性效应,有θ(θ∈[0,1])比例的消费者拥有商户是否受理银行卡的信息,可以将θ视为策略性效应参数。

博弈规则为:银行卡组织与发卡机构共同制定交换费a,非完全竞争市场的发卡机构、完全竞争市场的收单机构确定卡费f和商户扣率m;商户考虑商户扣率和受理银行卡的收益及策略性效应后,选择是否受理银行卡;消费者在刷卡消费收益bB和卡费f的基础上,决定是否采用银行卡支付方式进行消费或采用现金方式消费。

依据以上假设和博弈规则可以推测,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条件为bs+θvB(f)≥m。其中,vB(f)=E[(bB-f)|bB≥f]为消费者刷卡消费的平均净收益。根据银行卡产业的双边市场特征,商户和持卡人进行银行卡交易的条件为:bS+θvB(f)≥m且bB≥f。由于收单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则m=cA+a。0≤<1表示f增加或降低的幅度要小于γI增加或降低的幅度,由此可以推测,交换费a增加使γI降低,f也相应降低,但f降低的幅度较小,从而导致发卡机构的利润增加。因此,在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约束条件下,拥有一定市场势力的发卡机构,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制定的交换费满足:

bS+θvB[f(cI-)]=cA+

=θvB[f(cI-)]+bS-cA

若交换费a≤,商户将接受银行卡交易,否则商户将拒绝受理银行卡。进一步分析根据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制定的交换费a*:

w(f)=(bB+bS-cI-cA)h(bB)dbB

=-(f+bS-cI-cA)h(f)=0

cI+cA-bS=f(cI-a*)

由于f(cI-a*)>cI-a*,则cI+cA-bs>cI-a*,因此,a*>bS-cA。

比较、a*,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第一,交换费的确定将以非常复杂的方式,取决于商户和消费者的需求、支付系统的成本和竞争态势等因素;第二,具有一定市场势力的发卡机构与银行卡组织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制定的交换费并不必然比社会最优的交换费高。当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收益较大,并且策略性效应较为明显的情况下,商户的支付意愿将比较高,利润最大化的交换费将高于社会最优的交换费。当商户的支付意愿比较低时,利润最大化的交换费和社会最优的交换费可能是一致的。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作为特殊的双边网络市场,银行卡产业中参与主体众多,市场运作机制和价格结构特殊而复杂。银行卡价格是众多参与主体间成本、竞争、需求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通过分析银行卡交易的运作机制,笔者认为银行卡交易中存在复杂的网络外部性,为促进发卡和收单双边市场的共同发展,交换费是校正外部性带来的市场缺陷,将外部性内部化的重要机制,在银行卡交易参与主体的利益博弈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从理论上而言,通过对Baxter模型假设条件拓展,研究表明具有一定市场势力的发卡机构和银行卡组织制定的交换费与社会最优的交换费难以比较,两者之间存在契合的可能,政府对交换费进行规制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

从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发卡市场增长迅速,但收单市场发展缓慢,双边市场的不平衡发展不仅制约了交易规模的扩大,也造成了银行卡支付系统的成本居高不下。同时,与国外交换费相比较,我国目前的商户扣率是偏低的(我国商户扣率一般在0.6-0.9%之间,而国外商户扣率一般维持在2-3%之间)。因此,通过大幅度调整价格水平来促进产业发展是不现实的。只有通过对交换费、特约商户扣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对不同类型的商户依据其利润、风险水平、受理银行卡的收益以及银行卡交易金额和增长速度等特征,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定价,才可能有效地解决银商纠纷等问题。

参考文献:

交通银行论文第7篇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 IT外包 交易成本理论回归分析

据美国银行联盟的调查显示,上世纪90年代以来,银行作为信息技术的密集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来获得IT服务,而选取合适的IT服务来源已经成为银行业管理IT资源的核心主题之一。所谓IT外包(IT outsourcing),是指外部服务商提供实物和(或)人力资源承担用户组织的部分或全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服务方式。

银行IT外包的产生背景及发展现状

(一)银行IT外包的产生背景

竞争日益激烈的国内外金融环境使得银行业不断在挑战中求生存、求发展,以此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地位。但是随着银行间竞争的加剧以及新业务的层出不穷,银行需要更优良的信息系统来满足竞争和业务的需要,这就对银行电子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电子化水平作为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已经普遍成为银行在市场运作、金融创新、客户服务和量化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基础,直接参与到越来越激烈的银行业市场竞争中。银行信息系统的战略重要性已经得到广泛的证明和共识。一些银行已经外包出其所有的信息服务职能,而外包部分及全部信息技术活动的趋势也在加剧。其它跨国企业以9%的速度增加其IT外包业务,该速度和银行业十分相似。

20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的银行纷纷采用外包这一金融电子化建设的新策略。摩根大通银行于2002年与IBM达成的为期7年、合同总额为50亿美元的IT外包服务协议,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银行IT外包项目。IT外包使摩根大通银行全面提升了业务处理能力,具备了更好的灵活性和更快的市场反应速度。同时,摩根大通银行通过IT外包进一步降低了运营成本,使其能够更好地集中精力发展核心的金融服务。同年,美洲银行又以45亿美元的价格与EDS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银行IT外包服务协议。2002年,全球5家较有影响力的银行分别签订了价格在10亿美元以上的IT外包服务合同,金融业务正逐步转化为信息管理服务业务。竞争的巨大压力、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对成本效益的精打细算都使得银行不断增加对IT系统的投入。

(二)我国IT外包发展现状

在我国,2001年深圳发展银行与GDC公司签订的灾难恢复外包合同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第一份IT大单。2003年11月,中国光大银行与联想IT服务正式签约,联想IT服务将成为其核心业务和管理会计系统建设及咨询项目的总承包商,项目合同金额达数千万元;IBM也获得了招商银行的IT外包大单。

与国外相比,我国由于互联网发展进程的制约及信用体系制度的不健全等,银行业IT外包还处于起步阶段,外包程度普遍偏低。然而,随着银行业信息化迅速发展要求的不断加剧,外包业务的广泛运用已成必然,处于市场体制转轨和经济迅速发展环境背景下的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相关IT外包业务决策时,同样受到众多因素不同程度的影响。

IT外包影响因素理论综述及假设

(一)相关研究

IT外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到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关注,为帮助企业更科学地进行外包决策,众学者从不同视角出发对其进行研究,形成了众多的IT外包决策理论。

Loh & Venkatraman (1992)指出, IT外包决策依赖于不同层次的多种因素,包括经济层面、行业层面、公司层面和公司内部管理因素。

资源基础理论(Resource-based perspective)和资源依赖理论(Resource-dependence Theory)分别从公司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入手,对IT外包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成本理论(Agency Cost Theory)下的IT外包主要是研究怎样用最有效的合约来管理委托者和者之间的关系,成本是委托者的监督成本、者的束缚成本和委托者的残余成本三者之和。

我国学者王欣荣和樊治平(2002)基于管理、战略、技术、经济和质量5个影响外包决策的因素,给出了一种应用于信息系统外包决策的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王建业和简兆权(2006)提出了闭环动态外包决策模型,认为外包决策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对不确定的环境变化做出快速的反应,并及时调整外包策略。

交易成本理论(Transaction Cost Theory)在IT外包分析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交易成本理论由Coase(1937)提出,认为组织的经济活动依赖于平衡生产经济性,自行完成相关业务还是选择外包主要取决于交易成本的两个方面,即生产费用和交易费用。自行完成相关业务存在较高的生产费用,而外包可以带来较低的生产费用,但同时也产生了较高的交易费用。虽然外部供应商提供信息系统时,由于规模收益的存在能够使生产费用降低,但基于业务外包而产生的相关谈判、监督、实施合约等交易费用却相应增加了。

Williamson(1975,1979,1985)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决定交易成本的因素可以归纳为人的因素与交易特殊因素。人的因素主要指人的机会主义和在追求效率极大化时受身心、智能、情绪等制约的有限理性;而交易特殊因素包括资产特性、市场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三大方面(如图1所示)。

信息系统外包下的资产特性是指公司硬件软件结构与IT人员技术能力,若资产专用性高,则交易成本因信息全程交换和投资成本难于回收转换使用而费用高昂;若资产专用程度低,则供应商可以通过共享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不确定性主要指交易过程中环境的不可预测性、技术经济趋势的模糊性及相关合同的复杂性等各种风险的发生机率。交易频率则是指初次合作关系建立时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交易的频率越高,相对的管理成本和议价成本也就越高,交易频率的升高会使得企业将交易的经济活动内部化,以此来节省企业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成本。

图1指出了交易成本和其决定因素与外包的关系。外包决策可以用以下函数关系来表示(其中,不确定因素在问卷设计中兼顾市场不确定性与人为不确定性) :

外包=f(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f (资产特性,不确定性,交易频率)

因此,外包选择可以从评估影响交易成本规模的因素来进行。Soon Ang和Detmar W. Straub曾在1998年通过对美国243个银行的实证研究,探讨了美国银行业的IT外包与交易成本理论之间的关系。

(二)假设与分析

本文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并结合我国目前IT外包市场现实情况来进行相关变量的设置与研究。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做出如下假设:

假设1:IT外包得到的相对生产费用优势越高,IT外包度也越高。

假设2:IT外包所需要的交易费用越高,IT外包的程度越低。虽然我国的IT外包发展迅速,但是关于IT外部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仍然需要提高。Gartner IT服务首席分析师Rolf Jester曾经在亚太IT服务高级研讨会上说,中国的IT服务市场仍不够成熟,大约50%的IT服务合同是以不能让用户满意的方式提交的。因此,考虑到我国IT外部市场的影响,本文将IT外部供应商的信誉也作为一项影响因素。

假设3:IT外部供应商的信誉越高,IT外包的程度也越高。

我国商业银行IT外包现状调查问卷设计

本文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实证研究,然而考虑到我国的银行规模之间的差距很大,因此各银行的IT外包程度有较大差距,而银行规模势必将影响到组织界限的决定(例如外包)。因此本文调查的银行均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并且在设计问卷时,对问题的维度进行简单的概括,问题采用“克特”七点量表进行度量,如表1所示。

问卷调研了我国所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放问卷76份,收回有效问卷72份,有效率为94.7%。在检验变量维度的信度上,本文采用Cronbach’s alpha系数来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各个维度的变量的Cronbach’s alpha系数都大于0.7,表明问卷问题可信度足以得到保证。

调查数据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我国目前银行IT外包整体较弱,银行多借助自身的开发能力进行IT建设,如表2所示。除了“信息系统实施”的均值为3.33外,其余的五项功能均值都小于1.63,表明目前银行在进行决策和管理时,单独决策依然普遍盛行。

对于“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终端计算机的管理支持”等日常维护,均值1.264与1.472表明基本上都是由银行内部IT人员进行管理;后者的标准差0.964大于前者标准差0.531,表明对于终端计算机的管理支持各银行之间的决策差异大于对与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的决策差异。在“信息系统的战略规划”上,均值1.347也表明银行普遍倾向于自行决策。“灾难恢复与网络管理”的外包功能程度略高于日常维护等项目,但均值也仅为1.625,其标准差1.041可能是由于各银行内部IT人员的技术水平存在差距而产生的。而在“信息系统实施”上,均值3.33表明银行与IT外部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多集中于共同进行系统管理和开发。

在研究银行IT外包应用程度问题方面,根据银行业标准功能来进行分类统计,如表3所示。通过分析,发现在银行的信息系统中,ATM系统和信用卡系统外包的程度比较高,其均值接近于4,且标准差比较低,仅为0.64与0.61,这些表明几乎所有参与调查的银行对这两部分系统都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外包。而对于银行核心系统、客户信息系统、会计系统方面,企业外包的程度相对较低,并且标准差较大,这也就是说不同银行在这几个信息系统的实施管理和开发上采取的方式各有所不同。

同时在对IT外部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满意度统计中,发现对IT外部供应商信誉的均值不到4,这说明银行对与IT外部供应商的服务不是很满意,且方差非常低,说明即使是外包程度相对比较高的银行,对其IT外部供应商的服务也不是特别满意。从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银行IT外包服务质量未能与银行的发展相适应,无法满足其需求,仍有待提高。

(二)因子分析与回归分析

通过因子分析将每个维度的变量旋转后得到少数的几个因子,在此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验证“交易成本”理论在银行IT外包决策中的应用,同时通过因子分析可以对问卷问题的结构效度进行验证。

对变量旋转后的KMO球形检验值均0.805>0.5,且P值为0,拒绝球形,适合用因子分析进行解释。通过极大似然旋转出四个因子。其中 “IT外包程度”作为因变量,“生产费用”、“交易费用”和“IT外部供应商信誉”作为自变量,通过PLS(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本文通过分析结果,显示出R2为0.772,并且调整的R2为0.546,排除自变量因子的增加所带来的R2的提高,回归模型仍然可以解释因变量总方差的56%。而F检验值为43.730,这就能够说明回归方程比较好地解释了变量间的关系。

在0.05的置信度下, IT外包程度与生产费用优势成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378;IT外包程度与交易成本成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310;IT外包程度与IT外部供应商信誉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222,3个假设都得到了验证。同时能够发现IT外包与生产费用的相关系数高于其与交易费用的相关系数,也就是说在制定IT外包决策时,生产费用的影响更大一些。虽然数据分析结果显示IT外部供应商信誉的影响较小,但是如果考虑到描述性分析得到的银行对IT供应商信誉均值比较低,那么IT外部供应商信誉仍然在企业IT外包决策中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对于IT外部供应商取得长远发展具有启示作用。

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IT外包的实证分析,证明了“交易成本理论”在银行进行IT外包决策时的正确性。IT外部供应商能够提供的成本优势是银行进行IT外包决策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与Soon Ang、Detmar W. Straub(1998)对美国银行业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但本文通过对美国银行的研究显示,IT外包程度与生产费用的相关系数为IT外包程度与交易费用相关系数的3倍,而我国商业银行IT外包程度与生产费用和交易费用的相关系数中,交易费用所占的比重更大,这与我国目前IT外包市场发展得不够成熟有关系,银行在进行IT外包业务时要承受更大的风险,这成为影响商业银行IT外包的不稳定因素。

同时调查还显示,目前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IT外包,但对于IT外部供应商的信誉及外包质量的满意度均较低,也能够说明对于IT外包而言,除了成本因素的影响外,IT服务商的服务质量也是银行进行IT外包决策必须考虑的问题。因此,IT服务供应商需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来取得客户信赖,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促进双方的共赢。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银行在进行IT外包决策时可以从交易成本理论出发来进行决策,以此决定是银行单独进行管理开发还是依靠IT外部供应商来进行合作。除此之外,IT外部供应商信誉和服务质量也是股份制商业银行IT外包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Loh, L. and N. Venkatraman.Determinant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utsourcing: A Cross-Sectional Analysis. Journal of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s, 1992. 9(1)

2.Ang, S. and D.W. Straub.Production and Transaction Economies and IS Outsourcing: A Study of the U. S. Banking Industry. MIS Quarterly, 1998.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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