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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意见(合集7篇)

时间:2022-08-08 07:08:57
人大工作意见

人大工作意见第1篇

2014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决胜之年,是我镇建设新园区、新城镇、新农村,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尤为重要。镇人大将在市人大的指导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工作重点,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人大工作,努力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切实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现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

今年我们将利用代表之家活动和代表向选民述职等载体,把代表学习培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抓好有关人大工作的法律法规,代表权利、地位和作用的学习,使代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同时,组织代表学习有关市场经济理论、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代表自身的综合素质。注重培训学习的多样性、针对代表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履职能力大小、工作岗位多种多样的特点,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专家讲课与老代表示范相结合,做到既集中授课,又通过现场观摩,外出参观等形式,学习先进典型,增强履职能力。

二、发挥代表之家作用。积极开展代表活动。

我们要将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完善好、落实好,代表之家是我们人大代表学习研讨的平台,履行职责的平台,参政议政的平台。要十分重视依托“家”这个载体和平台,着力开展好各项代表活动,使“人大代表之家”真正成为我们人大的宣传阵地、学习阵地、工作阵地。一是各代表组要利用“代表之家”组织学习和议政活动,二是要利用“代表之家”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根据市人大的要求,每年要有三分之一的代表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选民的评议。三是利用“代表之家”正常开展接待选民活动,要求各组每月10日作为接待选民日,把家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为民办事的“家”。增强“代表之家”的实效性,同时要完善好各项制度建设,做好各项活动和接待的记录,同时,我们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请进来听民声,走出去看民意,主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三、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我们要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积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一是围绕新城镇、新园区、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督促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园区重点项目的建设,早日打造出一个新城镇、新园区、新新桥。二是围绕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监督,推进加快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点、农村道路、桥梁改造、“四位一体”的管护等工程,督促政府继续推进发展高效农业,发展村级经济、开展农民社会保障事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三是围绕工业经济发展,开展工作监督,支持促进政府加大对园区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大项目落户工业园,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我镇经济的快速增长,督促政府进一步引导企业搞好老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确保工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四是围绕代表所提出的议案、批评和建议,特别是带有全局性的好的建议,人大主席团将全程跟踪督办处理,适时组织代表进行视察。

四、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人大工作意见第2篇

一、各苏木乡镇人大、办事处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召开人代会,认真审议重要事项

根据我旗实际,今年各苏木乡镇人代会应在3月底前召开完毕。开好苏木乡镇人代会,在提高会议质量上应着重抓好三个环节:一要严格依法办事。要坚持在会议内容、方式和程序上合法。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议事民主化是人大会议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尊重代表的民利,是开好会议的基本要求。三要注重实效。人大会议是庄重、严肃的政治活动,不能流于形式,要认真审议重大事项。

苏木乡镇人代会要抓住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的、长远的、根本性的问题,加大审议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当年财政预算和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苏木乡镇人大工作报告,听取上次人代会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决定其它需要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各苏木乡镇应在进一步规范化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意识,充分调动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在人代会召开前,要将各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发到代表手中,组织代表对各项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便于各项工作报告修改和完善。

(二)提高代表素质,做好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务的能力是开展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条件。年各苏木乡镇人大、各办事处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切实做好代表工作:

一是要培训代表,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年内各地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内容为重点,通过以会代训、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组织代表学习考察等形式,搞好代表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素质、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能力。

二是要加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要提高人代会上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一般应遵循以下几个步骤:1、人代会后立即着手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2、在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后一个月,由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督导员组织有关人员到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3、在交办会议的三个月后,由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督导员负责组织部分代表对承办单位进行检查。4、交办会五个月后,对建议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在全苏木乡镇、办事处范围内通报。

三是要大力提倡并督促代表走访选民,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闭会期间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是人大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主要形式。各苏木乡镇人大、办事处要认真落实代表走访选民、向选民述职制度,要保证向选民述职的代表人数超过当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述职的内容可以是代表参会的情况,提出了哪些建议,结果如何,也可以是代表参与了哪些调查、视察、检查等监督活动,具体情况和效果如何,还可以是其他与代表履职有关的内容。通过向选民述职,密切代表同选民的联系,促进发挥代表作用,加强选民对代表的监督。

人大工作意见第3篇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1、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人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答复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问题。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人大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应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召开的有关会议或组织相关重大活动,应安排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党委的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通报,主动听取意见建议。

2、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与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积极帮助解决人大在依法行使职权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支持各方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一府两院”要依照法律规定,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3、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其在人大常委会中的核心作用,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党委工作部署,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和报告工作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事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同时,在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中,保证党委意图的贯彻落实。

4、各级党委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加强与改进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把学习贯彻《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民主法制氛围。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与人大机关的联系制度,认真做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评议、视察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开设法律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课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教育。

二、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5、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法律明确规定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应依法及时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抓住本地区关系全局的、根本的、长远的大事,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进行审议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完善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提高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一府两院”必须认真贯彻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6、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把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的执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县级以上政府一般应每半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其他重大事项。强化对财政预决算和经济工作尤其是对部门预算、预算外资金和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查监督。各级审计机关应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加强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述职与评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提高评议实效。本行政区域内的垂直管理部门,也要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执法评议和执法检查。把程序性监督与实体性监督结合起来,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充分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不适当决定和命令、罢免等手段,提高监督实效。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法律尊严,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个案监督,依法督促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纠正错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党委向人大或常委会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时,要事先向人大或常委会党组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逐步建立和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差额选举制度和联名提名候选人制度,坚决查处违反选举法律法规、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在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述职评议的结果,组织部门要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8、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办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要重视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反映社情民意,自觉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履行代表职责,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探索建立代表述职、选民评议、代表辞职等制度。依法维护和保障代表的权利,严肃查处妨碍代表履行职权、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9、切实关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搞好自身建设。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工作,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创新意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专职比例要按规定达到50%以上,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根据条件,人大常委会可设专职主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专职委员不占人大机关编制。在机构改革中,健全和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合理设置编制。根据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增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切实贯彻党的老干部政策,进一步做好人大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10、强化基层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主席一般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多的乡镇,也可设专职主席。未进党委的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及未设专职主席的乡镇人大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应列席同级党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乡镇人大可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列入乡镇干部编制。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活动经费,要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探索街道开展人大工作的办法和途径,开展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试点工作。

人大工作意见第4篇

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发挥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保证。为加强代表培训学习,提升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代表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工作实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近期乡镇人大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对我镇近期人大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今年我们将利用代表活动室和代表向选民述职等载体,把代表学习培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抓好有关人大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代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同时,组织代表学习有关市场经济理论、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代表自身的综合素质。注重培训学习的多样性、针对代表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履职能力高低、工作岗位多种多样的特点,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做到既集中授课,又现场观摩和外出参观等形式,学习先进典型,增强履职能力。

二、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搭建代表活动平台,按“五有”要求抓好活动室建设。代表活动室是我们人大代表学习研讨的平台,履行职责的平台,参政议政的平台。依托这个载体,着力开展好各项代表活动,使代表活动室真正成为我们人大的宣传阵地、学习阵地、工作阵地。各村(社区)务必在8月10日前完成代表活动室建设工作。二是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根据县人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今年下半年镇人大将组织部分代表对我镇民生工程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危旧房屋改造等项目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各代表小组要充分利用活动室这个载体,深入选区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法,请进来听民声,走出去看民意,主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人大工作意见第5篇

一、围绕全乡工作大局和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今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六年,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乡人大主席团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关系全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上,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监督程序和形式,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的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听取和审议乡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听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高速公路北互通道和六桥、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种鸡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报告。对乡政府一名副职领导、卫办、林业站、畜牧站作开展述职评议,年终对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社道路建设、村社财务管理、村级阵地建设开展视察,同时对乡人大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加强联系,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继续把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注重引导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规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拓宽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为代表联系群众,调查研究,执行职务创造有力条件。要突出工作重点,立足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质量,完善督办制度,加大督办力度,要在相关会议上通报乡有关部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情况。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好视察活动,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权。加强代表学习,继续为每一位代表订阅一份《人民权利报》,力争每一位代表小组或单位订阅一份《民主法制建设》,使之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丰富形式,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乡工作

督促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着力提高全乡干部、农民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把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乡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形成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新进展、新成果的宣传,以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四、扎实工作,进一步搞好主席团自身建设,依法召开主席团工作会

乡人大主席团成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要严格按照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用制度保障人大主席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席团成员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使人大主席团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服务民生。

人大工作意见第6篇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镇人大各项工作开展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及时向镇党委请示汇报,自觉贯彻党委意图,围绕镇党委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参与和服务全镇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根据人大自身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努力促进和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依法搞好工作监督,积极开展工作评议活动

今年1—3月份,重点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农村医保、江环保工作的监督;4—6月份重点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重点监督低保对象评定程序,公示是否到位;7—9月份组织部分代表视察新农村建设点及农民建房新户型建设;10—12月份组织部分市、区、镇人大代表对中学、国土分局两个单位进行工作评议。

三、积极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组织代表开展好学习活动。镇人大设立一个中心学习组,由镇机关单位市、区、镇代表组成,各村委为人大代表学习小组,由所在村委的市、区、镇代表组成,学习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村委主任担任,村委主任不是代表的由其他村委干部担任。原则上要求每季度学习一次,学习内容:《代表法》、《食品安全法》、《监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等,每个代表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字。

二是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坚持开展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适时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和代表履职交流活动,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三是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对代表在镇人大八届三次会议上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及时交由镇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及时向代表答复,确保代表满意。

四、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镇人大主席团要注重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会全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有关知识,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

人大工作意见第7篇

一、围绕街道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督查和服务作用。

1、充分发挥街道人大监督职能作用。通过组织代表开展工作评议、视察和定期对重点项目督查等活动,推进街道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一是开展重点项目序时进度情况的督查。根据党工委月度工作重点和办事处工作需要,继续以“菜单”方式,组织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期限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载体和平台,改进督查方式与方法,提高督查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组织人大代表听取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执行情况报告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加强街道工作执行力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厉行节约情况监督,保障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健康有序运行。

2、充分发挥街道人大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一是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人大工委成员和代表,深入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中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听取反映,为党工委、办事处了解下情、民情和决策服务。二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组织代表反映社情民意,反映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提交办事处或相关部门认真解决,并跟踪督办。三是认真抓好代表接待选民制度的落实,积极探索代表活动室载体建设和作用,发挥代表在和谐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3、发挥人大工委、人大代表沟通政府与群众的纽带作用,深入到群众中,零距离了解群众的服务需求和诉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加强民生项目的督查,推进民生项目按期完成。支持人大工委成员认真做好稳定工作和职工维权工作,为推进街道和谐建设多做贡献。

二、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工委职能作用。

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区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主动完成区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区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发挥组织联络、桥梁纽带、督查督办作用。要精心组织好代表视察活动。认真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全年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不少于4次,重点对区人代会确定的本街道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和督查。二是要加强办事处及其部门行政效能督查。组织代表听取部门行政述职报告,充分保障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力,增强政府主动接受人民代表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三是要认真抓好“一个载体、两项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的作用,认真落实代表接待选民和向选民述职制度。四是要做好新城人大代表工作的对接、服务和指导工作,探索托管工作机制,服务新城的发展。五是要协助办事处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加强代表建议办理业务的指导,主动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对重点建议的办理进行跟踪督办,使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三、围绕代表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人大工委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要继续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水平。抓好代表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为代表作用发挥创造条件。二是要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促进代表作用的发挥。要让代表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事、重点工程建设、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向代表通报街道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适时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三是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加强人大代表与选区、选民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支持人大代表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