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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审核科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08-25 10:15:03
法制审核科工作计划

法制审核科工作计划第1篇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核查;探讨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连续十多年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核查工作。但是,各地核查做法不尽一致,核查效果参差不齐,还存在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探讨会计信息质量核查的做法,以规范核查行为,达到事办功倍的效果。

一、前期调查及核查方案的制定

在发出“会计信息质量核查通知书”后,由核查组派出人员到现场实施前期调查程序,在前期调查基础上评价审计风险、确定重要性水平,并编制核查方案和核查计划。

(一)前期调查

主要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注册成立、主要业务和相关政策、主要会计政策和方法、所核查的会计期间主要业务活动及其变化、主要关联单位和关联事项、公司组织管理结构等。前期调查使用《前期调查工作底稿》或《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等核查底稿。

(二)审计情况调查

主要按照《前期调查工作底稿》中“上次审计情况”调查确定的内容,查阅上次审计的审计档案,调查上次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审计风险领域和重要审计领域、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发表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其他类型的理由、提出了那些调整事项和或有损失等。另外,特别应对上次审计的审计程序实施情况和工作底稿的规范程度进行初步调查和测试。除填制《前期调查工作底稿》底稿中“上次审计情况”的内容外,还要初步编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抽查情况表》和按会计报表项目填写的《审计程序核查表》,并做出评价。

(三)制定核查方案和核查计划

根据调查结果,核查人员要对企业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核查风险进行评估,确定核查的重点领域、《核查方案》和《具体核查计划》。在核查方案和计划中,应包括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核查内容,在核查中,应将上次审计“是否按规定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完整、合规”以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客观、公正、真实,是否按规定披露了企业的相关财务问题”作为核查测试的重点。落实在具体会计科目上,对上次审计应实施程序而未实施的会计科目或工作底稿不规范的会计科目,以及对公司调查认为固有风险较大的会计科目原则上作为抽查的重点,并做出计划安排,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该会计科目实施较为全面的审计程序。对一般会计科目,可只安排实施余额核对程序。

整个调查和计划工作应控制在一个工作日以内。人员安排上,可在核查组进行前期调查和上次审计情况调查的同时,指派助理人员(一至二名)对上次审计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档案进行已实施审计程序和底稿规范性的初步核查,并形成工作底稿。

二、会计信息质量的实质性核查

在核查方案和核查计划作出后,由现场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核查组长可到现场核查审计程序的实施情况,复核核查工作底稿。

(一)会计基础工作核查

即“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以及上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资格等基础性调查,完成《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会计账簿设置情况表》、《主要会计方法前后期对照表》等工作底稿。上述调查可先由一名助理人员进行,最后由现场负责人根据调查情况做出结论性评价。

(二)余额核对程序的实施

为了核查上次审计后的会计信息是否失真,核查仍需对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所有会计报表项目(会计科目)实施余额核对程序。余额核对程序可在编制的《审定表》中作出审计标识。将上次审计审定的会计报表所载数额作为“未审数”,与总账、明细账进行期初、期末和本期发生数的核对。在余额核对中,如发现不符数据需使用通用格式工作底稿作出《不符事项调整记录》,并调阅上次审计档案,追踪不符数据差异是否是建议调整而企业未作调整所致。上述审计情况必须如实记录于核查工作底稿。对特别异常的科目和核查计划列入重点核查的会计科目,还需继续按要求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进行测试。

(三)实质性测试

对余额核对中发现的特别异常的科目和列入核查计划的重点科目,需在余额核对的基础上,按《审计准则》、《核查方案》和《具体核查计划》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进行较为全面的测试。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使用本方案所附相应的工作底稿,助理人员在按计划确定的程序实施时,应在工作底稿上写好审计说明,记录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未实施某种应实施程序的原因、在该会计科目中发现的不符事项和异常情况。

(四)开展现场复核

法制审核科工作计划第2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使领导班子在思想上重视对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审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将“贯彻执行新准则促进质量上台阶”纳入全局主要工作日程。二是通过《铜川日报》刊载审计准则知识问答,扩大审计准则的宣传面。三是建立学习制度,在全市审计系统开展了学习审计准则活动,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规定每年对审计准则及相关审计法规集中学习不少于10天。先后三次就审计准则的学习进行专题辅导,并派出人员参加省厅的学习培训。通过局域网络、专题研讨和案例剖析等途径,大力培训审计干部,促进审计人员全面掌握国家审计准则的各项内容,把握新旧准则的区别和衔接,并将学习审计准则与当前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审计准则的新精神、新内容及时贯彻到审计业务工作中去。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准则实施

一是认真落实省厅的八项制度,我们先后修订制定了《铜川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七项制度。2012年根据省厅印发的四项制度,我们修订印发了《铜川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制定印发了11种主要审计文书及其参考格式和9种审计文本参考格式,统一了审计文书格式。二是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准则,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完善审计机关层级监督机制,推动“依法、程序、质量、文明”审计。三是大力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新《审计准则》颁布后,结合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我们新设立了审理稽核科,配备了三名专职审理人员,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了审理稽核科的职责,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开展审理工作,逐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明确审理工作标准,提高审理工作质量。四是探索建立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质量包括准则执行的岗位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三、加强审计资源管理,保障准则执行

一是提升审计资源的配置效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前期立项调研,发挥好审计项目计划的引领作用,明确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提高审计工作覆盖面,发挥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作用,整合审计资源,统筹安排相关审计工作。二是加强审计项目计划和统计工作,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高计划编制与下达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合理安排审计项目,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所需审计资源和关键时间节点,提升审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强化审计统计数据有效分析利用,更好地为审计业务工作和有关领导提供参谋服务。

四、加强审理稽核,推进准则落实

一是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建立了以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审计业务科科长、审理稽核科、各主管领导为责任主体的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并明确了审计组长审核、业务科长复核、审理机构审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二是由审理稽核科具体负责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三是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促进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审理稽核科定期对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各业务科室通报,并予以纠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五是注重工作方法创新,对部分审计项目开展了审计实施现场审理工作。

法制审核科工作计划第3篇

「关键词 财政审计 预算执行审计 新路子 探索

1995年以来,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开展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现了由“财政监督”向“监督财政”的历史性转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作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内容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理应在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摆到重要的位置,并且审计内容、重点和方法,也要适应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要求。但是,一些地方的审计机关至今尚未普遍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已经实施的审计,也仍然沿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重点和方法,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客观要求。

我们在审计国务院所属A、B两部门2000年、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中,积极寻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条件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规律,在跳出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模式、探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新路子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们的主要思路和做法,可以概括为:在审计方向的把握方面,明确一个目标,抓住一条主线,开展两个结合、两个坚持、十一个系统地看问题;在具体操作方面,紧紧抓住审计各阶段的关键点,即把握一个总体,抓住六个环节,开展两个测试、十三个核对、一个复核、一个深查、一个对照、一个摸清、一个促进。

所谓“明确一个目标”,就是明确地把促进预算管理、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在审计过程中,始终把实现这个主要目标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仅分析管理问题时以此为目标,而且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时,也在查深查透并纠正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宏观和微观管理的建议,促进预算管理、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所谓“抓住一条主线”,就是把分析预算与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促进有关方面改进预算与计划的编制、执行工作,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线。在整个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始终紧紧围绕这条主线开展工作。审计每一单位、每一方面的内容时,首先审视预算与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如果存在问题,则研究提出纠正问题、改进编制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完成这一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再审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明确上述目标、抓住这条主线,是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的根本区别所在。

所谓“两个结合”,就是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管理审计结合起来、将审计与审计调查结合起来。

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管理审计结合起来,就是在审计过程中,不但证实和评价预算资金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依法处理财政财务收支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而且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宏观和微观管理的建议,促进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执行及其他有关工作的科学化。

应始终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管理审计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既重视分析被审计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又狠抓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促进有关管理的加强,使二者相辅相成。将审计与审计调查结合起来。首先,在审计前,采用多种形式、从多个侧面开展审计调查,用以选准审计重点、编好审计方案。其次,在审计过程中,对遇到的法规制度和政策无明确规定的问题,对涉及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的问题和其他涉及宏观管理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调查,并在调查取证和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提出纠正问题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其三,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对有些应当且能够进行审计处理的问题,及时转入审计程序。其四,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利用审计调查的结果,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充分利用审计的成果,使二者相辅相成。其五,在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的过程中,关注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分别提出纠正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促进有关方面深化改革、改进管理。

一是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始终用这一原则指导预算执行审计的各项具体工作。首先,以现行法规、制度和政策为依据,对照检查预算与计划的编制、执行以及其他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找出其中的偏差。然后,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是非曲直、提出改进建议的标准,辩证地、系统地、历史地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处理问题,并努力提出既符合改革方向、又先进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有关工作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二是坚持狠抓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按照风险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对审计项目实行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以确保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所谓“十一个系统地看问题”分别是,将被审计部门的有关经济活动放到国家的政治大系统中,从是否符合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路线、是否符合当前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需要,包括是否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和评价,找出存在的偏差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纠正偏差的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促进被审计部门的经济活动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

将被审计部门的有关经济活动放到所处的社会大系统中,从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和当时当地的社会状况、文化氛围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和评价,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被审计部门的经济活动沿着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和当时当地的社会、文化实际的方向开展。

将被审计部门的经济活动放到国民经济大系统中,从是否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和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向被审计部门及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纠正问题的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从一个侧面促进被审计部门乃至国民经济大系统健康地运行。

将被审计部门改革过程中的有关活动,放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大系统中去观察和分析,找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一般规范不相一致的问题,并按照这个大系统的需要,研究提出纠正问题的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

将被审计部门的有关经济活动,放到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大系统中,从是否有利于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和评价,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向被审计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建议。

将被审计部门有关资金的收支活动,放到公共财政改革的大系统中审视。不仅检查预算和计划是否得到了认真执行,而且要透过预算与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预算和计划编制是否科学合理;不仅找出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而且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改进预算和计划编制、执行工作的建议;不仅按公共财政的要求,对被审计部门预算与计划的编制、执行工作提出改进的建议,而且透过被审计部门预算和计划编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分析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的原因,找出这些部门应予改进的方面,尤其是法规、制度以及预算、计划的编制方法应予改进的方面,促进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完善。

将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视为一个系统。一是针对宏观经济管理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被审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查找相应的微观问题;二是在查处被审计部门微观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找出其产生的宏观方面的根源,研究提出系统解决或分别解决问题的建议,促进被审计部门和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改进管理,包括制定或修正法规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解决尤其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将被审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的预算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视为中央预算管理、计划管理与财务管理大系统的子系统。一是对部门进行审计时,从部门本级分析预算管理、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情况后,带着问题去延伸审计部门的所属单位,找出其存在的问题。二是对部门进行审计时,注意查找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的问题。三是对审计部门的所属单位进行审计时,注意透过这些单位存在的问题查找主管部门和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存在的问题。

将预算的编制、执行与计划的编制、执行看成是一个系统。不仅检查和分析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情况,而且检查和分析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情况,并将二者联系起来,分析预算和计划编制与执行存在的不合规和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纠正问题的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促其分别改进甚至系统改进预算、计划编制与执行工作。

将预算、计划的编制和预算、计划的执行看作一个系统。一是对照已经批复的预算和下达的计划来检查其执行情况,找出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预算和计划的有效执行;二是分析已经编制的预算和计划是否按要求细化,尤其是透过预算和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预算和计划编制得是否科学合理,找出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促进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在目前缺乏科学定额与标准的情况下,运用这一方法促进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显得尤为必要。

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视为中央预算执行审计这个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审计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中,努力站在大局的角度去看问题和处理问题,尤其注意为财政部预算执行审计组和其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提供有关情况,配合他们拓宽审计领域、分析或查透有关问题,促进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总体成果的扩大。

所谓“把握一个总体”,就是改变过去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局限于按部就班地对照法规翻账簿和凭证查找问题的做法,在审计开始时,先从总体上把握一个部门的基本情况,然后在分析总体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和方法。把握被审计部门的基本情况,应该包括其内设机构状况、职责划分、历史沿革、机构及业务运行情况,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部署、财务管理的新情况、会计核算关系和核算特点、当年的预算和计划及其他方面的收支情况,以往年度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甚至有关领导干部的工作风格和有关人事情况等多个方面。搞清这些情况,既有助于抓住预算和计划工作的主干,防止漏掉大的方面,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能够反映被审计部门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的全貌,又有利于选准审计重点,查深查透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纠正问题的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

所谓“抓住六个环节”,就是针对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的六个环节,找出预算和计划在编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这六环节分别是:被审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和计划草案的编制(包括追加预算与计划的编制)上报环节,财政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批复预算、计划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下达计划环节,被审计部门转批预算和下达计划环节,被审计部门所属有资金分配权的单位批转预算和下达计划环节,被审计部门及其有资金分配权的单位对下拨付资金环节,预算单位和基建项目计划执行单位执行预算和计划环节。

所谓“两个测试”,就是开展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即针对各个环节开展符合性测试,并根据该项测试的结果,确定审计的范围与重点,进行实质性测试。在实施符合性测试时,着重审查被审计部门的收支是否编制了预算和计划草案,是否向财政、计划等部门报送了这些预算和基建计划草案;财政、科技、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是否批复了被审计部门的预算,计划、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是否向被审计部门下达了基建计划,这些部门批复预算和下达计划的形式是否合规;被审计部门及其所属有资金分配权的单位是否批转了财政等部门批复的预算、是否转批了计划等部门下达的基建计划,批转预算、下达计划的形式是否合规。对测试出的不合规的方面,将其列为实质性测试的重点。

所谓“十三个核对”,一是将被审计部门报送的预算草案与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复的预算核对;二是将被审计部门报送的计划草案与计划、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核对;三是将被审计部门批转的预算与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复的预算核对;四是将被审计部门转批的计划与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核对;五是将被审计部门实际拨付预算资金的情况与被审计部门批转的预算核对;六是将被审计部门实际拨付计划项目资金的情况与被审计部门下达的计划核对;七是将被审计部门所属有资金分配权单位转批的预算与被审计部门批复的预算核对;八是将有资金分配权单位转批的计划与被审计部门下达的计划核对;九是将被审计部门批转的预算与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决算报表反映的内容核对;十是将被审计部门下达的计划与项目计划执行单位决算报表反映的内容核对;十一是将被审计部门批转财政资金的预算数量、结构、时间,与一部分部属重点单位相应的收入预算的数量、结构、时间进行核对;十二是将被审计部门下达的基建计划的项目结构、资金量和时间,与一部分部属单位编制的相应的基建计划的项目结构、资金量和时间核对;十三是将有关部属单位编制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与被审计部门对这些单位的财政支出预算核对。

所谓“一个复核”,即分析性复核。就是对被审计部门财务资料之间、非财务资料之间、财务资料与非财务资料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研究,调要的异常变动及差异,从而对会计报表整体及其各项目进行评价。

所谓“一个深查”,就是对上述核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查证和研究。虽然“十三个核对”能够较快地找出被审计部门甚至财政、计划、科技、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在部门预算和基建计划的编制、执行中存在的形式上的问题和问题的表现形式,但是,还不能把问题的实质及其产生的原因弄清楚。因此,需要将上述核对过程中发现的不一致的问题,列为审计的重点,深入查证。不但查明这些问题的来龙去脉和实质,还要抽查部分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和基建项目计划执行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以证实预算资金是否确实按照预算使用,基建项目是否确实按照计划执行。对于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重要问题,也要采取适当方法查深查透。在此基础上,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为研究提出纠正偏差的意见甚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建议奠定基础。

所谓“一个对照”,就是对照《预算法》和部门预算的具体要求,找出影响部门预算科学化的深层次问题及其原因。由于被审计部门以及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存在的,影响部门预算科学化的许多问题尤其是深层次的问题,仅靠开展“十三个核对”是难以查出或查透的,还必须向纵深推进审查工作。一是对照《预算法》和全国人大常委、财政部关于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方面的要求以及部门预算科学化的其他要求,直接审查被审计部门及部分直属单位的预算与基建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从中找出核对过程中未能发现和未能查透的,被审计部门在预算与计划编制、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对照上述要求,审查财政、科技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向被审计部门批复的预算,审查计划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向被审计部门下达的基建计划;审查被审计部门及其有资金分配权的所属单位对下批转的预算、下达的计划和这些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从中找出财政、科技、计划、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在部门预算与基建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等管理方面存在的影响部门预算和计划科学化的问题。然后,针对从上述两个方面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尤其是被审计部门和财政、计划等部门在预算管理、计划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源头性原因,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研究提出促进部门预算和计划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建议创造条件。

所谓“一个摸清”,就是努力摸清被审计部门的家底。一是摸清被审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体制,二是摸清被审计部门及其各司局财务管理尤其是内部控制的状况,三是查清财务司及设财务的司局掌握的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司局自主支配资金的数量、来源、去向、存放单位,四是查清被审计部门历年滚存资金的数量和来源。

所谓“一个促进”,就是在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具体工作中,注意采取多种方式促进被审计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计划和财务等方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着重从被审计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执行入手,查找被审计部门及所属单位和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在预算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原因,分别提出从宏观与微观层次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部门和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及其他有关方面加强管理,尤其是完善法规、制度、标准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内部控制,达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

法制审核科工作计划第4篇

「关键词 财政审计 预算执行审计 新路子 探索

1995年以来,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开展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现了由“财政监督”向“监督财政”的性转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作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和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理应在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摆到重要的位置,并且审计内容、重点和,也要适应主义公共财政的要求。但是,一些地方的审计机关至今尚未普遍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已经实施的审计,也仍然沿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重点和方法,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客观要求。

我们在审计国务院所属A、B两部门2000年、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中,积极寻找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条件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在跳出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模式、探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新路子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们的主要思路和做法,可以概括为:在审计方向的把握方面,明确一个目标,抓住一条主线,开展两个结合、两个坚持、十一个系统地看问题;在具体操作方面,紧紧抓住审计各阶段的关键点,即把握一个总体,抓住六个环节,开展两个测试、十三个核对、一个复核、一个深查、一个对照、一个摸清、一个促进。

所谓“明确一个目标”,就是明确地把促进预算管理、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化,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在审计过程中,始终把实现这个主要目标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仅管理问题时以此为目标,而且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时,也在查深查透并纠正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提出改进宏观和微观管理的建议,促进预算管理、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所谓“抓住一条主线”,就是把分析预算与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促进有关方面改进预算与计划的编制、执行工作,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线。在整个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始终紧紧围绕这条主线开展工作。审计每一单位、每一方面的内容时,首先审视预算与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如果存在问题,则研究提出纠正问题、改进编制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完成这一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再审视财务管理、核算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明确上述目标、抓住这条主线,是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类型审计的根本区别所在。

所谓“两个结合”,就是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管理审计结合起来、将审计与审计调查结合起来。

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管理审计结合起来,就是在审计过程中,不但证实和评价预算资金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依法处理财政财务收支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而且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宏观和微观管理的建议,促进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执行及其他有关工作的科学化。

应始终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管理审计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既重视分析被审计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又狠抓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促进有关管理的加强,使二者相辅相成。将审计与审计调查结合起来。首先,在审计前,采用多种形式、从多个侧面开展审计调查,用以选准审计重点、编好审计方案。其次,在审计过程中,对遇到的法规制度和政策无明确规定的问题,对涉及财政、计划、等部门的问题和其他涉及宏观管理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调查,并在调查取证和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提出纠正问题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其三,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对有些应当且能够进行审计处理的问题,及时转入审计程序。其四,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利用审计调查的结果,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充分利用审计的成果,使二者相辅相成。其五,在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的过程中,关注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分别提出纠正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促进有关方面深化改革、改进管理。

一是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始终用这一原则指导预算执行审计的各项具体工作。首先,以现行法规、制度和政策为依据,对照检查预算与计划的编制、执行以及其他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活动,找出其中的偏差。然后,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是非曲直、提出改进建议的标准,辩证地、系统地、历史地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处理问题,并努力提出既符合改革方向、又先进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有关工作沿着健康的方向。二是坚持狠抓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按照风险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对审计项目实行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以确保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所谓“十一个系统地看问题”分别是,将被审计部门的有关经济活动放到国家的大系统中,从是否符合党的基本与基本路线、是否符合当前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需要,包括是否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和评价,找出存在的偏差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纠正偏差的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促进被审计部门的经济活动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

将被审计部门的有关经济活动放到所处的社会大系统中,从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和当时当地的社会状况、文化氛围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和评价,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被审计部门的经济活动沿着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和当时当地的社会、文化实际的方向开展。

将被审计部门的经济活动放到国民经济大系统中,从是否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和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向被审计部门及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纠正问题的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从一个侧面促进被审计部门乃至国民经济大系统健康地运行。

将被审计部门改革过程中的有关活动,放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大系统中去观察和分析,找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一般规范不相一致的问题,并按照这个大系统的需要,研究提出纠正问题的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

将被审计部门的有关经济活动,放到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大系统中,从是否有利于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和评价,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向被审计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建议。

将被审计部门有关资金的收支活动,放到公共财政改革的大系统中审视。不仅检查预算和计划是否得到了认真执行,而且要透过预算与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预算和计划编制是否科学合理;不仅找出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而且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改进预算和计划编制、执行工作的建议;不仅按公共财政的要求,对被审计部门预算与计划的编制、执行工作提出改进的建议,而且透过被审计部门预算和计划编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分析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的原因,找出这些部门应予改进的方面,尤其是法规、制度以及预算、计划的编制方法应予改进的方面,促进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完善。

将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视为一个系统。一是针对宏观经济管理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被审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查找相应的微观问题;二是在查处被审计部门微观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找出其产生的宏观方面的根源,研究提出系统解决或分别解决问题的建议,促进被审计部门和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改进管理,包括制定或修正法规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解决尤其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将被审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财政、计划、等部门的预算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视为中央预算管理、计划管理与财务管理大系统的子系统。一是对部门进行审计时,从部门本级预算管理、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情况后,带着去延伸审计部门的所属单位,找出其存在的问题。二是对部门进行审计时,注意查找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的问题。三是对审计部门的所属单位进行审计时,注意透过这些单位存在的问题查找主管部门和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存在的问题。

将预算的编制、执行与计划的编制、执行看成是一个系统。不仅检查和分析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情况,而且检查和分析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情况,并将二者联系起来,分析预算和计划编制与执行存在的不合规和不够合理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纠正问题的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促其分别改进甚至系统改进预算、计划编制与执行工作。

将预算、计划的编制和预算、计划的执行看作一个系统。一是对照已经批复的预算和下达的计划来检查其执行情况,找出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预算和计划的有效执行;二是分析已经编制的预算和计划是否按要求细化,尤其是透过预算和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预算和计划编制得是否科学合理,找出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促进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在缺乏科学定额与标准的情况下,运用这一促进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显得尤为必要。

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视为中央预算执行审计这个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审计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中,努力站在大局的角度去看问题和处理问题,尤其注意为财政部预算执行审计组和其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提供有关情况,配合他们拓宽审计领域、分析或查透有关问题,促进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总体成果的扩大。

所谓“把握一个总体”,就是改变过去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局限于按部就班地对照法规翻账簿和凭证查找问题的做法,在审计开始时,先从总体上把握一个部门的基本情况,然后在分析总体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审计的范围、、重点和方法。把握被审计部门的基本情况,应该包括其内设机构状况、职责划分、沿革、机构及业务运行情况,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部署、财务管理的新情况、核算关系和核算特点、当年的预算和计划及其他方面的收支情况,以往年度遵守财经法规的情况,甚至有关领导干部的工作风格和有关人事情况等多个方面。搞清这些情况,既有助于抓住预算和计划工作的主干,防止漏掉大的方面,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能够反映被审计部门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的全貌,又有利于选准审计重点,查深查透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纠正问题的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

所谓“抓住六个环节”,就是针对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的六个环节,找出预算和计划在编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这六环节分别是:被审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和计划草案的编制(包括追加预算与计划的编制)上报环节,财政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批复预算、计划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下达计划环节,被审计部门转批预算和下达计划环节,被审计部门所属有资金分配权的单位批转预算和下达计划环节,被审计部门及其有资金分配权的单位对下拨付资金环节,预算单位和基建项目计划执行单位执行预算和计划环节。

所谓“两个测试”,就是开展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即针对各个环节开展符合性测试,并根据该项测试的结果,确定审计的范围与重点,进行实质性测试。在实施符合性测试时,着重审查被审计部门的收支是否编制了预算和计划草案,是否向财政、计划等部门报送了这些预算和基建计划草案;财政、科技、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是否批复了被审计部门的预算,计划、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是否向被审计部门下达了基建计划,这些部门批复预算和下达计划的形式是否合规;被审计部门及其所属有资金分配权的单位是否批转了财政等部门批复的预算、是否转批了计划等部门下达的基建计划,批转预算、下达计划的形式是否合规。对测试出的不合规的方面,将其列为实质性测试的重点。

所谓“十三个核对”,一是将被审计部门报送的预算草案与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复的预算核对;二是将被审计部门报送的计划草案与计划、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核对;三是将被审计部门批转的预算与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复的预算核对;四是将被审计部门转批的计划与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核对;五是将被审计部门实际拨付预算资金的情况与被审计部门批转的预算核对;六是将被审计部门实际拨付计划项目资金的情况与被审计部门下达的计划核对;七是将被审计部门所属有资金分配权单位转批的预算与被审计部门批复的预算核对;八是将有资金分配权单位转批的计划与被审计部门下达的计划核对;九是将被审计部门批转的预算与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决算报表反映的内容核对;十是将被审计部门下达的计划与项目计划执行单位决算报表反映的内容核对;十一是将被审计部门批转财政资金的预算数量、结构、时间,与一部分部属重点单位相应的收入预算的数量、结构、时间进行核对;十二是将被审计部门下达的基建计划的项目结构、资金量和时间,与一部分部属单位编制的相应的基建计划的项目结构、资金量和时间核对;十三是将有关部属单位编制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与被审计部门对这些单位的财政支出预算核对。

所谓“一个复核”,即分析性复核。就是对被审计部门财务资料之间、非财务资料之间、财务资料与非财务资料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调查重要的异常变动及差异,从而对会计报表整体及其各项目进行评价。

所谓“一个深查”,就是对上述核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查证和研究。虽然“十三个核对”能够较快地找出被审计部门甚至财政、计划、科技、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在部门预算和基建计划的编制、执行中存在的形式上的问题和问题的表现形式,但是,还不能把问题的实质及其产生的原因弄清楚。因此,需要将上述核对过程中发现的不一致的问题,列为审计的重点,深入查证。不但查明这些问题的来龙去脉和实质,还要抽查部分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和基建项目计划执行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以证实预算资金是否确实按照预算使用,基建项目是否确实按照计划执行。对于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重要问题,也要采取适当方法查深查透。在此基础上,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为研究提出纠正偏差的意见甚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建议奠定基础。

所谓“一个对照”,就是对照《预算法》和部门预算的具体要求,找出部门预算科学化的深层次问题及其原因。由于被审计部门以及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存在的,影响部门预算科学化的许多问题尤其是深层次的问题,仅靠开展“十三个核对”是难以查出或查透的,还必须向纵深推进审查工作。一是对照《预算法》和全国人大常委、财政部关于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方面的要求以及部门预算科学化的其他要求,直接审查被审计部门及部分直属单位的预算与基建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从中找出核对过程中未能发现和未能查透的,被审计部门在预算与计划编制、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对照上述要求,审查财政、科技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向被审计部门批复的预算,审查计划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向被审计部门下达的基建计划;审查被审计部门及其有资金分配权的所属单位对下批转的预算、下达的计划和这些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从中找出财政、科技、计划、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在部门预算与基建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等管理方面存在的影响部门预算和计划科学化的问题。然后,针对从上述两个方面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尤其是被审计部门和财政、计划等部门在预算管理、计划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源头性原因,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研究提出促进部门预算和计划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建议创造条件。

所谓“一个摸清”,就是努力摸清被审计部门的家底。一是摸清被审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体制,二是摸清被审计部门及其各司局财务管理尤其是内部控制的状况,三是查清财务司及设财务的司局掌握的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司局自主支配资金的数量、来源、去向、存放单位,四是查清被审计部门历年滚存资金的数量和来源。

所谓“一个促进”,就是在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具体工作中,注意采取多种方式促进被审计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计划和财务等方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着重从被审计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执行入手,查找被审计部门及所属单位和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在预算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原因,分别提出从宏观与微观层次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部门和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及其他有关方面加强管理,尤其是完善法规、制度、标准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内部控制,达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

法制审核科工作计划第5篇

[关键词]认证流程;标准体系;法律法规

[DOI]10.13939/ki.zgsc.2016.29.204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在对外交易过程中,我国的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在工作流程上,与国际相接轨,在管理模式上积极地进行过探讨,虽然在早期的时候取得过一些成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工作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对外贸易在我国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为了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我国的经济建设,需要不断地加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审核的流程。

1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认证工作职责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以保护我国的国家利益为主要目标,结合国际上通用的进出口法律法规,对国家的出入境货物、动植物和人员等,进行抽检、化验,以检测其是否含有质量不合格的物质存在。在检测合格后,开具检测合格报告,为商品交易提供证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行政职责,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行政职责主要是在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的规定下,由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具体的工作,管理地方行政区内的检验、检疫、监督等工作。还要做好出入境内的卫生检疫工作,重点是做好传染病的检测工作,尤其在国际上爆发大规模、危害大的流行病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加大对货物和流动人员的检验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卫生检疫上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预防传染病,并在流行病发病早期之后,及时地控制传染病的传播。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扩大,对动物的进口,尤其是肉类的进口量逐年的扩大。出于对外来物种和生物侵害的预防目的,要对动植物加强检验和检疫工作,要预防动植物流行病和外来物种的侵入。重点做好动植物疫情的预防工作,要及时地对外来物种所携带的病原菌的监测工作,跟踪动植物的流向,并监控其是否有传播倾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另一个主要工作职责是要加大对进出口货物的监测工作,对进出口货物进行质量抽检,检验进出口货物是否符合我国和国际上各项法律标准的工作,对进出口货物进行质量认可工作,并做好进出口货物的监督工作。

2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审核工作的流程探究

2.1 组建相应的审核小组

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过程中的工作,要建立相应的认证审核小组。首先明确认证审核小组的认证职责和工作内容,根据认证工作的内容,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根据审核工作的需要,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选择具有认证审核能力的工作人员,组成审核认证小组。审核认证的组长应由具有工作经验且专业素养过硬的工作人员担任,为了保障审核认证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聘请外任专家,参与到审核认证的过程中。由于审核认证工作往往由多个审核周期完成,为了保障认证审核工作的连续性,每一次的认证审核小组都要有上一次的认证审核小组成员,重新组成新的认证审核小组。认证审核小组要对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精熟,并对所审核认证的项目有着熟练的工作经验,并能够依法对所认证审核的项目,做出合法合规且科学的检验报告。

2.2 制订认证审核计划

认证审核计划的制订是为了保障认证审核工作有科学的规划指导,使认证审核工作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地方检验检疫局的认证工作,要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认证审核计划。在制订的认证审核计划中,要有初次审核计划、年度审核计划、第二年审核计划、第三年的认证计划。在每年到期后,要及时地对开展认证项目,确保待认证审核项目符合审核计划的规定。审核计划的制订要由专家组和检验检疫局共同完成,要依据地方检验检疫局的工作人员规模、工作职责、所辖范围等,对管理体系和认证体系,做认真的研究,在认证审核计划中体现出来,要使认证审核计划在地方检验检疫局的承受范围内,并结合地方检验检疫局工作特点,考虑复杂程度,使认证审核计划具有有效性和科学性。如在审核频次的制定上,在初次审核完成之后,下一次的审核时间应在12个月内,同样的第二次认证审核时间也应在12个月内完成,而不应过度超时。在审核范围的确定上,要明确当地地方检验检疫局的行政职责,明确相应地方检验检疫局的行政职责,防止同级的行政机构发生越权事件。每次的认证过程可以使用抽样的方式进行审核,抽样的样本应不少于总货物的1/3。在每次认证审核时,都应有检验检疫局半数以上的部门参与到其中,并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3 现场审核认证流程

在现场审核认证之前,应对现场的审核认证工作流程,有一个较为清楚的工作安排。审核小组的组长,应根据地方检验检疫局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现场审核认证流程。首先进行现场认证策划,对审核认证中的重点和难点,提前做好备案,着重于地方检验检疫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职责的确定。应重点关注“三定”所规定的各项职责是否在切实落实到了实处,地方检验检疫局的年度考核计划是否顺利完成,年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是否符合标准的完成,地方检验检疫局的各项工作中的核心工作,是否在现有管理制度下完成。并对地方检验检疫局的行政风气和作风建设进行审核,验证地方检验检疫局的相应工作是否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在审核计划制定完成后,要及时地开展现场认证审核工作,要在审核计划的指导下完成。审核组长根据审核计划对审核内容做任务分配,对工作人员分配合适的职责,确立审核员。审核员要依据审核工作的重点,在现场根据审核工作的具体内容,制定检查表。在现场审核工作中,要对现场文件进行审查,判断审核文件是否符合审核标准的规定,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审核标准的规定,是否在审核标准的允许范围内,要审核地方检验检疫局的工作过程、工作职责、工作目标等是否符合审核规划的规定。审核阶段应分为两个审核阶段,每一个审核阶段的审核组长都应为同一人,审核组应和检验检疫局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不符合标准的工作内容,提出改进建议。

3 结 论

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认证审核工作,有助于使地方检验检疫局的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在完成地方检验检疫局的认证工作后,要出具认证合格的报告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以便地方检验检疫局针对工作的不足,不断地完善自身的工作。

参考文献:

法制审核科工作计划第6篇

关键词:会计凭证;填制;审核;规范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9.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1-0149-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完善,财务会计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越发重要。而各种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纠纷、财务腐败现象却层出不穷,问题现象的背后缘由与不规范的会计凭证息息相关,因此探讨会计凭证的规范就有明确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一、会计凭证填制及审核的内涵

会计凭证是企事业单位财务信息记载的说明和证明,通常会计凭证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记录数据的原始单据,例如发票、收据、单据等。记账凭证则是在原始凭证的基础上所编制的,它是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在理解、分析原始凭证、经济业务的基础上所整理转化的会计产物,主要用于登记会计账簿。例如收款和付款凭证在近些年的财会工作中,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被视为一个表面化的形式和过程,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被单位的管理和行政权力架空,以致严重危及企事业单位财务的健康有序发展。会计凭证的填制应该是用正确的、规范的填写方法来确定真实的凭证信息,会计凭证的审核就是严谨审核查看凭证的印制、发放、存根、号码、书写、合法性等。规范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填写及审核工作可以提升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同时,在所提供给的凭证经济依据的基础上,了解、掌握、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往来情况。

二、会计凭证填制中出现的问题

(一)会计凭证的科目填写错误

会计凭证的的科目填写错误是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中最易出现的问题。我国会计工作专责中明确提出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的各类经济活动中要按照其科目在会计凭证中正确填写记录。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科目承担着对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划分的重要功能,那么对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科目进行严谨仔细的划分是保障单位经济财务核算的起点和基础。通过在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调查中发现,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从业人员并没有严谨的对相关经济活动、财务往来的会计科目进行正确划分和记录填写,其划分和填写的随意性比较突出和明显,从而在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账簿中并没有真实、公正的呈现本单位的经济财务往来状况,也为后续的财务工作带来困难,在质疑会计诚信的同时为企事业单位、财产浪费等现象的出现提供了可乘之机。例如,在调研某电子公司的财务现状中发现,其单位在为部分科室及工作人员配置工作所需的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等硬件设备中,在会计凭证中所填写的科目不是固定资产科目,而是管理费用类科目,很明显此现象违背了我国会计准则中关于会计凭证科目填写规范的要求,而且也为此企业的会计分录工作带来的一定的难度和困惑。

(二)会计凭证的填写记录不充分不合理

在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进程中,一般情况下是由单位负责出纳的工作人员取得或者收付相应的原始会计凭证,然后将原始会计凭证递交给此单位负责会计的工作人员,接着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在根据所取得的相关原始凭证在企业的记账凭证中将相应的经济业务往来活动进行整理和反映。在调查中发现,在大部分的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工作中,负责出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完全正确的将所取得的或者所收付的全部原始凭证转交、递接给负责会计的工作人员。之所以存在诸如此类问题,可能主要的、首要的责任在于本单位的出纳工作人员,也有可能是出纳人员在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阶层人员授意下的被迫之举。但是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不充分的填写记录会计凭证,无论是出纳人员还是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不能够完整、充分的记录填写会计凭证本身就已经违反了我国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要求。没有完整的传递、转交原始凭证势必会严重影响企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严谨性和有用性,也为单位财务经济的发展埋下恶意伏笔。

(三)凭证编制的错误更正方法不正确

在企事业单位日常的会计工作中,补充登记法、划线更正的方法及红字更正法是会计规范中明确提出的所使用的错误记账的更正方法。但是在实际调研中发现,规范明确的记录信息更正方法没有得到正确使用。会计错误的更正方法中明确指出了补充登记法、红字更正法和划线更正法所科学适用的情况和情形。作为一名专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在日常的财务会计工作处理中有效合理的使用更正方法,坚决杜绝刀刮、涂擦、消字灵等随意涂改会计凭证编制信息,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严谨性。

三、会计凭证审核中出现的问题

(一)会计原始凭证审核的问题

原始凭证是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记载情况的最基本的依据,也是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基础。在会计原始凭证审核过程中经常出现填制有误的问题。在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调查中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原始凭证中的所示金额出现涂改的迹象,部分票据的回单联次前后不一致,或者其他经济业务往来的单据与回单联次不符,少部分的一张票据中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而且大部分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原始票据填写规范,财务信息填写的不完整,有漏洞,票据科目填写的不详细,不能具体说明财务信息,进而给原始凭证的审核过程带来极大干扰。另外在会计原始凭证中要求其必须填写及时,审核及时,因为只有及时填写才能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在原始凭证审核时,必须有及时准确的会计原始凭证为财务信息的支撑,这样才能最基本的保障企事业单位各种经济活动的有效性、真实性。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原始凭证的填写与审核不及时,或者原始凭证和记录时间不一致,这样是不符合我国会计工作规范的,也会因此而衍生出众多棘手的财务问题。此外原始凭证在审核中丢失的现象,在调查的个别企事业单位中也曾有出现,面对这种状况,虽然有票据可以补开,有些财务信息可以进行再汇总、再分析,但是其财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严谨性却遭到严重质疑,而且在后续的会计审核工作中也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困难,而且审核中还发现原始凭证中出现了造假、掺假的问题。

(二)会计记账凭证审核的问题

企事业单位的会计记账凭证审核中经常性出现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一致、不匹配,或者在记账凭证中没有附录的原始凭证,或者附录的原始凭证不齐全,本是此类的原始凭证却附录在了彼类的记账凭证中。众多问题给会计记账凭证审核带来了诸多困扰,相应增加了审核记账凭证的难度。此外,调查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不能有效合理的将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与会计科目相对应,或者故意省略、有意乱写记账凭证中的会计摘要,并试图使用繁琐化的会计手段遮掩不合法的、违法违纪经济活动的业务事实,从而扰乱了会计审核人员的工作视线,为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带来巨大问题,产生严重的后果。

四、会计凭证填制及审核的规范建议

(一)提升对会计原始凭证审核的重视

会计凭证的填制是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对于从事财务工作的从业人员来讲,会计核算的基础就是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审核又是基础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原始凭证的审核更是关键中的关键,对会计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包括审核原始凭证中的记录日期、记录的内容和记录的数据等进行细致研究的审查核对,审查核对原始凭证中的经济活动是否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是否有经办人、主管人的签字和盖章等。因为会计审核工作是一项具有高度责任心的工作,直接保障着本单位财务和后续的会计工作能否正常运行高质量的关键因素,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与财务有关的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都与会计审核不严谨、无责任心有很直接的关系。当然会计审核工作作为一项经济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具有过硬的技术性、较强的政策性和极高的工作责任心,因此必须从财务工作人员本身抓起,不仅要具备过硬的财务知识技能,而且更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能学法、懂法、用法,进而以身作则保障企事业单位财务经济状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保证企事业单位能够稳定的发展。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科学合理且正确严谨

会计科目是账簿登记的重要依据,对资产、净资产、收入、支出、负债等方面进行分类,并规定着分类项目的名称。会计科目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总分类的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国家财政部统一规定划分总分类科目的名称,而明细分类科目是在总分类科目的基础之上,做出了更加细致、详细的财务会计信息科目,当然可以根据具体所从事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事业单位这一层面中进行划分,设置不同的会计科目。这就要求增设的会科学合理且正确严谨,只有这样才能细致且明确的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状况。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单位内部的控制制度

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就是以制单的方式对会计原始凭证进行监督,将严谨认真审核的原始凭证转化为企业的财务信息,填制于记账凭证中。进而对记账监督的环节进行进一步的审查,核检。在复核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我国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财务规章,审核过程中需要每一环节的经办人签字或盖章,明确其任职岗位职责,对于不合理的凭证坚决抵制其入账。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过程中,更应该强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财务责任意识,更应该进一步提升单位财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职业操守,能够合法灵活运用各种工作方法,保障企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会计凭证的填写及审核工作在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会计凭证填写及审核的质量决定着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所以必须重视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这样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反应企事业单位真实的经济业务情况,保证填出高质量的会计凭证。

参考文献:

[1] 孙小风.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J].时代金融,2014(18).

法制审核科工作计划第7篇

高校财务内部稽核的含义

稽核是稽查与审核的简称。内部稽核是对会计事项的事前、事中审核、事后复核,高校内部稽核主要包括了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的稽核、财务收支审核控制、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以及对债权债务等的复核稽查。高校财务内部稽核工作具体包括:

(一) 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的稽核。《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稽核人员在对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的稽核过程中,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 计划和预算的编制是否考虑到学校近期各项事业的发展规划; (2) 计划和预算是否能正确处理好学校可能的财力与学校事业发展的关系; (3) 是否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4) 编制收入预算时,是否能既算足收入,又本着谨慎的原则,对于不能确定的收入不列入预算;(5) 编制支出预算时,是否能坚持重点,兼顾一般,集中财力、集中使用,不搞赤字预算;(6) 保证其编制的计划和预算依据可靠、数字准确、项目齐全、指标衔接、切实可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

(二) 审查各项财务收支业务。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各项财务收支,(1) 是否符合核定的预算、计划以及有关制度;(2) 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3)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4) 是否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和性质划清收支渠道;(5) 正确归属费用,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6)对违反财经纪律进行的违法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对偏离计划、违反制度的业务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 原始凭证审核、记账凭证、账薄、报表、以及债权债务的复核。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学校的规定,(1) 审查、复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复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票证管理要求,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完整,有关人员是否签字(盖章)等;(2) 审查、复核会计人员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记账凭证,使用的科目是否正确,记载的经济内容、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3) 抽查账薄记录,检查是否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业务需要设置、启用账薄,账薄登记、更正、对账和结账是否符合要求,本期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全部入账,各项费用、收益是否按规定结转,账账、账实相符;(4) 从报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等方面加以严格控制,审查复核会计报表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表与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前后数字的衔接是否相符、上报是否及时、报表说明是否清楚;(5) 债权债务的稽核主要是对暂付款、借出款、暂存款的管理内部控制的稽查,要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抓紧催收应收款项。

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稽核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遵循的规范和准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监督环节。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高校财务部门作为会计机构也应建立相应的内部稽核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一) 建立内部稽核岗位责任制。财务工作的自身监管,是搞好财务监管工作的基础。按照国家和教育部对高校财务工作的要求,各高校都应建立和实行财务内部稽核制度。(1) 建立自上而下的内部稽核体系。财务部门应由主管领导总管内部稽核工作,指定具体科室负责内部稽核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并在各科室设置主办会计岗位从事稽查复核工作,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2) 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高校财务部门应做到:银行出纳与现金出纳的分工负责;支票、印章的保管与使用严格分离;会计记账与出纳收付款业务严格分离;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复核严格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等。

(二) 内部稽核岗位设置。财务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稽核岗位,内部稽核应渗透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1) 计划科设置主管会计岗位,根据计划和预算内部稽核的要求,对编制的计划和预算进行稽查和复核,保证出具的计划和预算数据真实、准确、合理,随时关注预算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建议调整部分预算。(2) 会计科设置总复核岗位。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复核岗位对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的发生逐笔进行,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账,对其复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的复核工作应由会计部门负责人完成。对账薄复核应规定日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日期和抽查情况予以登记。发现错误应提出更正意见,并及时让主管记账员更正;会计报表的复核应按季按年进行审核。(3) 资金科的内部稽核。出纳工作必须经过稽核人员事前稽核方能办理收支,出纳员只能对已稽核的会计凭证进行事中复核,并办理财务收支手续。指定其他科室对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核对,根据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稽核银行出纳工作情况。(4) 财务管理科对整个财务部门的财务情况进行稽核,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科室,协助领导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并对二级核算单位和校办产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稽查、审核。

科学、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对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良好的内部稽核监督是高校财务管理的构成部分,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是高校实现办学目标的重要保证。科学、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不仅对高校内部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其具体表现在:

(二) 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为开展内部审计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财务部门内部稽核制度建立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健全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财务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及时、经常、全面的内部稽核,使可能发生的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由于内部稽核渗透于财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防止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行为的蔓延和深化。内部审计由于各种原因不可能及时、经常、全方位的开展,科学、有效的内部稽核则填补了该项空白,为开展内部审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 科学、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有利于确定合理的审计程序,提高审计效率。高校内部审计指的是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经济监督、评价活动。内部审计的最终结果是根据收集到的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做出审计判断和审计结论,编制审计报告。执行不同的审计程序,获得审计证据的数量和质量将有所不同。内部稽核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补充,是审计人员科学、合理地制定审计计划、评估审计风险,以制定和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重要依据。如果财务部门内部稽核工作开展得良好,审计人员可以采用抽样的审计方法来完成审计任务;反之,如果内部稽核制度不健全或虽健全但执行不力,审计人员就必须通过完整的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做出审计结论,编制审计报告。

(三) 良好的内部稽核制度可以保证审计测试的质量。在审计测试中,无论是符合性测试还是实质性测试,都存在抽样误差。如果财务部门的内部稽核制度健全且执行情况良好,则抽出样本的代表性就强,审计结论的风险就小;反之,如果财务部门没有健全的内部稽核制度,或内部稽核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那么,抽样测试所得出的审计结论可能会有较大的风险。

总之,针对高校经济活动的特点,应特别注意发挥内部稽核在内部会计控制中的监督作用。在稽核内容上,应实施对全部会计资料的全方位、全跨度的稽核,而不单是对凭证的稽核;在稽核形式上,应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稽核,并逐步实现从稽审会计业务为主到促进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为主的重大改变,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春飞.关于我国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探讨【N】.中国审计报.2005

[2]李永宁.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变迁与高校财务管理职能的扩展[J].事业财会. 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