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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培训(合集7篇)

时间:2023-09-28 09:24:45
法制安全培训

法制安全培训第1篇

一、统一思想,转变职能,当好农民工安全生产的引路人

农民工是在企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直接操作的劳动者,在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文化素质偏低,重生产、轻安全,一切向“钱”看,安全意识薄弱,“三违”现象严重。这些年来,经过学习、培训,法制观念虽然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距标准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仍有发生,这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并困扰着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于是,有的项目管理层人员认为:“农民工安全文化建设难度大,不好抓;承包了,不用管;生产忙,没空抓;额外负担,不想抓”等模糊认识。针对以上现状,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尽快统一思想,转变职能,将安全工作重点转换到农民工身上,把企业安全文化延伸到农民工心中,把企业职工与农民工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当好农民工安全生产的引路人,树立安全生产指标在作业层、在农民工,实现安全生产关键取决于农民工的思想。这样企业安全文化就有了延伸的方向。

二、结合实际,突出特点,出台农民工安全培训的新制度

由于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不同、专业性不同及农民工流动性大、思想不稳定等特点,必然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培训教育制度上不断创新,通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时期农民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规律,形成一套适合本企业、本项目有效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行业性管理规定,同时结合企业上级会议、通知精神及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制度,并不断创新和完善培训的有效性。如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制度、工前早点名制度、特种作业培训教育制度、重大危险作业前教育制度、重大节日前教育制度、季节性教育制度等等,要着重体现“五性”:一是解决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使制度具有完整性;二是解决制度原则化的问题,使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三是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使制度的执行具有原则性;四是解决监督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使制度具有有效性;五是解决制度类别不清的问题,使制度具有层次性。这样,安全工作才有可能一贯到底。

三、以情感化,形象立言,强化农民工安全培训的新方法

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理解能力较差,认识上存在较大差异,致使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难以落实到位。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国家对企业安全事故惩处力度越来越大的今天,面对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必须积极探索安全教育新方法,切实能够达到教之有效、训之有果。笔者认为,针对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问题,必须改变形式单一、方法呆板的多年一贯的安全教育方式,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农民工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实行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方式方法,开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农民工安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如针对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和安全防护不到位就作业的现象,可根据现场情况当场将班组人员集中教育,利用3--5分钟的时间讲明危害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比常规性教育更有效。

一是由经验型方法向科学型方法转变。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民工的思维方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由静态的、狭隘的、封闭的思维方式,向动态的、系统的、开放的思维方式转变。目前他们的安全思维更加活跃、安全思想情况更加复杂。面对这种变化,经验型的安全教育方法必须向科学型的安全教育方法转化,多角度、多侧面、有效地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如对新农民工除按规定进行常规教育外,要签订师徒合同,明确责权、奖与罚,并且公开安全承诺,接受监督,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决不能上岗。对于不同“三违”人员,采取夜校与停工办班的形式,组织他们重新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企业有关安全制度、规程,帮助他们查思想、谈危害、找根源、表决心。对于安全技能培训,按照不同作业工种分类培训,采取上下结合、分级负责、多层次、多渠道的方法进行强制性培训,实行与生产指标同考核。对于培训内容,要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情况、不同对象适当调整培训内容,确保针对性、有效性。对于他们安全情绪不畅时,要深入农民工中去,寻找他们安全情绪不畅的原因,以情暖人、以情感人、以情化人,倾听他们的心声,尽量解决他们的问题,切实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也就是通过感化,影响他们,经常与他们交心,拉近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消除与他们的对立心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从而使他们达到在思想上明白,国家、企业、家庭三者的关系,当个人利益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的道理。

二是由强制灌输型向相互交流型方法转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工的自主意识不断增强,过去的“我说你听”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受到削弱。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心理特征,安全教育工作要正确理解和灵活运用灌输的原理,由强制灌输型向相互交流型方法转变,采取安全研讨会、安全经验交流会、现场会、观摩会,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和工间休息个别交流等形式,加深他们对安全认识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在与个别同志交流时,要热情和蔼、推心置腹、不摆架子,从家庭、生活、身体状况谈起,再谈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征求对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了解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案例,这样不仅与农民工之间拉近了距离、增加了感情,而且掌握了安全教育的第一手资料,为再次安全教育针对性提供了保证。总之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讲真话不讲假话,讲实话不讲空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而激发受教育者参与、接受安全教育的积极性。

三是由单纯说教型向多种传播形式转变。正确处理“虚”与“实”的关系,坚持大道理与小道理的统一。安全教育工作要理直气壮的讲大道理,这一点丝毫不能含糊。但在当前安全生产中,讲安全大道理存在一种虚实脱节的现象。有些安全教育工作不切实际,上下一般粗地往下落;有的安全教育,说教味太浓。安全大道理成了空泛、生硬、僵化的教条,导致一些人员产生逆反心理和排斥心理。因此,安全教育工作要虚工实做,把大道理讲实,小道理讲明,坚持大道理与小道理的统一,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安全生产之间的矛盾。打破过去“一张嘴、一个本、一支笔”的安全教育方式,采取观看事故案例宣教片和发生在身边案例进行剖析,讲清原因和危害;在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栏,张贴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宣传画,并且设立安全“亮点”、“短板”专栏,把闪光点报道出去,把有代表性的违章、违规现象给以曝光;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三违”现象以及危险源点,制作成幻灯片,分析危害性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深入教育;这样既直观、又生动、又有说服力;从而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保护自己、自觉保护他人不被伤害。并且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安全技能表演活动和事故应急演练等等。从而增强他们对安全工作的认识。

四是很抓正反典型,促进安全教育效果。抓典型是企业安全工作的一门重要的领导艺术和有效的工作方法。笔者认为抓典型,要善于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在安全教育工作中,不仅要抓正面的,还要抓反面的。由于安全工作反面典型往往包含着安全问题,记录着安全工作失误和教训,一般在现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上要较正面典型更强一些,一旦被他们认同和接受,即可起到正面安全典型无法替代的教育鞭策,惩处警示、引以为戒的作用。但是当前不少项目,往往抓正面的而拙于抓反面的,因为有的农民工素质低,是不是就争吵、动不动就骂人,有的包工头,仗着有人、有钱甚至恐吓,致使安全管理者不想抓、不敢抓。作为一名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者,一定要解决对反面典型不想抓、不敢抓的思想。要善于从安全认识上抓反面典型;要善于从他们关注的热点上抓反面典型;要善于从倾向性、苗头性的安全问题中抓反面典型;要善于从违纪、违规的案例中抓反面典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把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个别有典型意义的安全问题,要紧紧抓住不放、查成因、找症结、论危害、议对策,下大力气予以解决。当然,抓反面安全工作典型,要讲究方式、方法,对材料要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炼,从中探求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东西,以达到总结事故教训和教育警示、引以为戒的目的。在公布反面安全工作典型时,要认真研究,仔细推敲,精心筹划,该公布什么,不公布什么以及如何公布等问题。否则,公布的不好、引导不力,非但收不到应有的效果,而且很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在抓反面安全工作典型过程中,要善于帮助后进典型摆问题、查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同时还要多做一些说服教育和疏导激励的工作,帮助他们尽快走出阴影,加快思想转化,达到激励、鞭策后进的目的。

法制安全培训第2篇

关键词 安全 教育培训机构 标准化管理

1 我国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现状

在国家安监总局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的形势下,全国共建立了3千多家经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认定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四级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网络已初步建成。

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影响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虽然早在200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印发了《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暂际准》),但是在每3年一次的机构复审评估工作中,发现大部分一、二级机构“重硬件建设轻队伍建设,重培训办班轻培训研究”,三、四级机构更是基本上“只重培训办班,不重机构建设,不重培训质量”。总体上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不容乐观。安全教育培训整体质量的进一步提升,这些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才可能真正胜任作为承载安全教育培训的大部分重任,才可能真正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目前唯一对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具有一定影响的外部管理工作便是3年一次的机构复审评估。经过两轮的全国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复审评估工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规范和安全教育培训质量的提升,但通过复审评估工作也反映出机构存在的各种不足。安监总局孙华山副局长明确指出,我国目前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学科建设和安全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等方面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总局党组的要求、与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2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是指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包括制定、及实施标准的过程。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尽管类型不一、级别不同,培训项目和服务手段各异,但每个培训项目的开发和设计、招生、教学组织与实施等却是重复性的活动。这些重复性活动的存在是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也是通过标准化管理建立最佳秩序的条件。

安全教育培训是一种服务已是共识,而服务一旦被提供即被消费,用评估的方法来控制质量永远为时已晚。因此,事先设计服务标准,实现全过程管理确保服务始终无误地遵循标准,是保证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标准化管理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必须符合外部标准,对于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来说,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标准规范均是必须遵守的外部标准;二是必须有明确的内部标准,对于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来说,主要是其所倡导的安全教育培训理念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的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标准是安全教育培训机构为了保证与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实现总的质量目标而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具体标准,也应该既符合外部标准,也有明确的内部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认定标准中的6个一级指标是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准人的必要条件,也是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此外《标准》也是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适应安全教育培训的发展趋势而研究制定的,复审标准中的5个一级指标衡量安全教育培训绩效和质量。《标准共有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32个,覆盖了硬件条件和软件管理两方面。对于一个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而言,首先必须符合《标准》的各个指标要求,这是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管理体系必须遵守的外部标准。

一个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在目前的四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中,就相当于一个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一个有竞争力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应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赢得市场和获得政府监管部门的认可。制定明确的内部管理标准切实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是一个机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措施。具体来说,安全教育培训机构不但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辅助设施完善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制定标准要素以保证机构硬件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而且还要从培训教学研究、培训组织实施及规章制度落实、档案管理、绩效评定等方面制定科学可行易操作的标准要素,实现对培训教学、教师、学员管理的有效控制,确保培训管理过程在预定控制状态下进行,以满足培训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的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在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过程中,应在严格满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严格遵循PDCA持续改进方法,突出强调安全教育培训过程控制,建设适合机构开展全面安全教育培训质量管理活动需要的标准管理体系。

3 推进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管理建设的思考

安监总局在“十二五”期间,对安全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形成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岗位责任、教考分离、考核奖惩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实现工作规范化。对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是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目标之一。

法制安全培训第3篇

历时两天的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结束了。国家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孙华山副局长代表国家局党组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期间,黑龙江、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及鸡西矿业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等单位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全体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鸡西矿业集团煤矿全员安全培训的基地和现场;并围绕着如何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座谈。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主题明确,针对性强,收获很大。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到了先进的煤矿安全培训经验,把握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找准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着力点,创新了工作思路,坚定了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和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讲三点具体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借鉴先进经验,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思路和要求,现在关键的问题是一定要在深入学习、全面把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在思想认识上抓落实。华山副局长的重要讲话,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分析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提出了新时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总的要求和主要工作。对我们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议结束后,各单位要把华山副局长的讲话和会议精神尽快向党政领导班子汇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传达贯彻,使上下都能了解和把握国家局关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正确认识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真正把煤矿安全培训作为事关煤矿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煤矿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命脉所在,作为强根固本的根本途径,摆上重要日程。

二是要在学习先进上抓落实。这次会上参观、交流的先进培训经验和做法,都是广大培训工作者多年来不断摸索、实践、总结的成果,如鸡西矿业集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素质”的培训理念、培训中的“三个结合”和“四个不同”、奖惩分明的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等,都为我们进一步创新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思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各单位一定要把这次会议好的经验和做法学到手、记在心、带回去,千万不能把贯彻会议精神停留在讲话上、文件上、形式上。要认真研究思考这些经验和做法,找准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胆探索,勇于在学习借鉴中推动培训观念、理念、体系、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力争通过多项措施、多条渠道、多种形式、多种办法,把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要在具体措施上抓落实。通过这次会议,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制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划,对培训目标、资金投入、管理体制、基地建设、考核发证等提出具体的奋斗目标和可行的工作措施。要虚心学习鸡西强化安全培训的责任机制、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培训配套规章制度,做到靠制度去激励,靠规章去管理,靠考核去奖罚。要加强培训基地建设,配强师资,坚持高标准教学。同时,要加大全员培训力度,着重抓好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现场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的培训,尤其是低文化群体的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培训手段,严格资格准入,真正把“人才兴安”战略落到实处。

四是要在组织领导上抓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炭企业要把这次会议作为动力和起点,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力,切实把煤矿安全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培训机构、人员、经费三个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各煤炭企业要把煤矿安全培训纳入“一把手”工程,认真研究部署,搞好组织协调,强化推进措施。要建立安全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通过学鸡西、赶先进和抓落实,全面推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回顾前期工作,正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大连会议和乌鲁木齐会议以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始终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来抓,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

(一)在培训法规标准建设上有突破。《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对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安全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先后制定了《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及教师资格认证办法》、《煤矿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办法》;组织起草了《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培训暂行规定》;下发了《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组织制定并颁发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和《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格审查评估标准》,法规标准逐步完善。

与此同时,各省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局的相关规定,也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黑龙江、江苏、河北、辽宁、河南分别制定了《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监察管 理规定》、《培训教学管理办法》和《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等,从而促进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走向科学化和法制化。

(二)在培训体系构建上有进展。按照国家局党组建立六大支撑体系的总体要求,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在充分调研、反复修改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全培训体系建设方案,确立了安全培训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对象、基本框架和保障机制,并按照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在培训基地建设方面,全国已认定具备一级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8家、二级资质38家,各省局也已评估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651家,煤矿四级培训基地网络已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各级培训机构加强了基础教学设施建设,如北京诚信佳培训中心,作为一家三级煤矿培训机构,投资近千万元建设成同时容纳400人的培训基地,满足了日常培训的需要,充分改善了教学条件。

在培训师资建设方面,国家局委托中国矿大组织开展了全国煤矿培训机构负责人研讨班和4期教师培训班,培训教师412名,各省局也都组织了师资培训,培训教师1439人。此外,各培训机构还积极聘请各方面专家构建师资库,组建了一支水平较高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在培训教材建设方面,国家局组织编写了全国煤矿安全培训教材共40余种,在全国推荐使用。该套教材采用模块式结构,科学、新颖、实用。还有煤炭信息研究院和西北工业大学等单位编写的有关多媒体教材,山西、安徽、湖南、四川等局结合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特点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也都很有特色,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在培训教育上有成效。一是相继举办了4期全国部分市(地)、县(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研讨班,培训245人,提高了各级政府依法监管安全生产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二是在煤矿安全监察队伍中广泛进行了上岗资格培训和执法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又举办了4期煤矿安全监察实务培训班,提升了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的监察执法能力;三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稳步推进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据统计,20__年全国共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20970人,发放安全资格证20415个;培训煤矿安全管理人员23970人,发证21636个;培训煤矿特种作业人员362573人,发证346365套。截止20__年3月底,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全国已累计发放操作证59万套。四是煤炭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全面展开,煤矿职工安全素质不断提高,安全培训已成为绝大多数煤炭企业的自觉行动。

(四)在培训管理上有加强。国家局针对培训市场不规范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严格证书的发放与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与此同时,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突出抓好煤矿安全培训的组织、调学、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评估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市场,初步扼制了各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

(五)在培训质量上有提高。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达到培训目的,国家局积极推行“教考分离”制度,严格培训考核管理。自20__年国家局制定下发《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后,去年国家局又重新制定出台了《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使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有了依据。各省局、培训机构和煤炭企业在提高培训质量方面,都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四川局实行“淘汰制”;山西、河南局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建立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山东局狠抓培训机构管理,定期对培训质量评议和评估;安徽局严格实行教考分离制度,等等。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不仅保证了煤矿安全的培训质量,也创出了煤矿安全培训的优秀品牌。

(六)在国际合作培训上有创新。一是中日煤矿安全培训项目取得了很好的进展和成果,陆续向日本派出了186人进行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培训,目前已有152人结业回国。同时,积极邀请日本专家来我国授课,举办了13期煤矿安全和经营管理培训班,共培训1609人次。二是中美矿山安全合作项目稳步推进,已完成了中国的现场调查与评估工作,有关培训项目正在启动。三是去年以来先后组织了13个培训考察团,分赴德国、法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美国、波兰等国进行煤矿安全考察与安全培训,考察培训人数达245人。通过培训考察,学习了国外先进的安全科技和管理经验,促进了煤矿安全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以上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与培训部门同志们的勤奋工作是分不开的。多年来,广大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者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素质,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国家局人事培训司,向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总结近几年来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条经验和体会:

第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是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根本要求;

第二,各级领导对安全培训工作的充分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抓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关键;

第三,抓好基地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三项建设”是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基础;

第四,加强培训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是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五,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是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既治标又治本的有效措施。

这些经验和启示,对今后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

一是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尚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薄弱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煤矿安全培训理念、方式、手段、内容、质量等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职能交叉,政出多门。不少煤炭企业反映,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与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在培训职能的分割中存在争议,造成企业无所适从;

三是培训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培训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现象时有发生,各类培训名目繁多,内容重复,企业不堪重负;

四是培训往往重过程、轻效果,缺乏针对性。一些地方和单位培训走过场,为了培训而培训,不重视培训质量,致使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培训,起不到应有效果;

五是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目前,大多数国有重点煤矿都建有培训机构,注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但众多小煤矿培训管理不规范,自身培训能力不够,又根本不重视培训工作,安 全培训投入少,安全培训十分薄弱。

在看到存在问题,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同时,还要看到,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也存在很多有利因素: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以及一系列地方和部门培训规章制度的出台,使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煤矿安全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国已认定的数百家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以及不断壮大的培训师资队伍、一大批优秀培训教材的出版,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鸡西矿业集团和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为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闯出了新路;同时,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的空前提高,“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的广泛深入人心,“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舆论氛围的越来越浓,为推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等等。所有这些,都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前景,只要我们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放宽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就一定能把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阶段。

三、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思路,以求真务实精神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各项工作

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标,以提高煤矿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重点,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加大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构建强有力的煤矿安全培训支撑体系,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基本原则是:(1)坚持围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基层、方便企业,依法培训;(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照不同类别和岗位层次要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全面推进煤矿全员培训;(4)坚持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的作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5)坚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6)坚持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创新安全培训内容、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按照以上思路和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培训法规、标准建设

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要认真抓好安全培训行政许可项目的规范工作。目前,与煤矿安全培训相关的许可制度主要有两项:一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二是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必须取得资格认可。为此,我们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资格证书的发放,并尽快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推进安全培训的法制化进程。

一方面,国家局要抓紧出台《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主要是明确有关方面的职责,规范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培训考核和发证、以及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行为,保证培训质量。要尽快研究制定《煤矿安全培训暂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安全培训质量评估细则》等法规规章。《煤矿安全培训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大家讨论,将在进一步修改后下发。同时,今年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完成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调整与确定工作,解决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名称不规范、操作工种不明确等问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也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抓紧进行煤矿安全培训方面有关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的研究及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使安全培训有章可循,保证煤矿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

另一方面,要加快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考试题库建设。在已制定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构建煤矿安全培训的标准化体系。20__年以前,要按新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要加紧做好各类人员培训考试题库建设,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题库的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一步,组织开发有关题库,为逐步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创造条件。

(二)以加强培训机构、师资、教材“三项”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培训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已取得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发和培育精品培训项目,确保培训质量。国家局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尽快制定出台安全培训质量评估标准,要在已经审定培训基地资质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按类别、严标准地对安全培训基地进行质量评估。质量评估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通过评估,淘汰那些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及时把符合条件而且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补充进来,运用优胜劣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高校、中介机构和煤炭企业各自作用,国家统一规划、分级培训的新格局。四季度,国家局将组织开展煤矿一、二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评估,各省局也要对三、四级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

二是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状况直接影响着培训质量和效果。为此,首先要解决整个培训师资队伍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问题。要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实施教师培训上岗制度,尽快出台教师选任、培训、考核、上岗的有关规定。要重视对现任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一、二级培训基地的教师由国家局负责组织培训,三、四级 培训基地的教师由省局负责培训)。要从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专职或兼职教师,充实教学力量。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优化师资配置。

三是要加强教材建设。要在国家局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规划下,组织编写适应不同层次人员需要的培训教材。国家局要抓紧组织修订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材,积极评选和推荐使用优秀教材,大力提倡和开展电子教材的研制和开发,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培训教材体系,逐步实现教材市场化运作。各级培训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有关教材,教材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做到科学、实用、可操作性强。适当的时候,要组织开展教材评比活动,通过评选优秀教材,使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

同时,还要大力推进安全培训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建设。积极利用现代化培训设施和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采用远程教育、虚拟现实和模拟现场等形式开展教学,提高培训对象的参与程度,使煤矿安全培训更加生动和富有成效。

(三)以做好重点人员培训为抓手,推进煤炭企业全员培训

一是要全面开展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要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理念,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为目标,以企业自主开展为主,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尤其要抓好煤矿轮换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没有培训条件的煤矿,要依靠主管部门或有资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要学习鸡西矿业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做法,采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办法组织培训,切实做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二是要继续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要严格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培训要求和考核办法要按照国家局统一制定的大纲和标准来进行。所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操作证,并要坚持做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工作。

三是要依法推进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在继续搞好国有重点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工作的同时,重点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地方乡镇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各煤矿安全监察局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要对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严格考核,严格发证,持证上岗。

四是要努力抓好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建立高素质的中介队伍。20__年底前,培训机构所有专职教师必须安排与所从事教学专业相符的培训或进修。培训管理人员也要参加有关方面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还要有计划地开展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五是要落实小煤矿的安全培训工作。乡镇煤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职工队伍不稳定,农民工较多,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又比较低,一直是安全培训中的老大难问题。但是随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这一问题有望得到缓解,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乡镇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未经培训人员,一律不准下井作业。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培训机构要创造条件,主动为乡镇煤矿的安全培训服务,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以规范安全培训市场为基础,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市场的宏观管理

煤矿安全培训要建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综合监管、企业负责的管理体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要通力协作,克服宏观管理中出现的缺位、越位、不到位现象,逐步实现由直接管理到监督检查、由组织培训到考核发证的角色转变。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制定和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监控和查处力度,规范培训市场秩序。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着力解决好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管理混乱等问题。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按照国家局实行的制证与发放管理分开的规定,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证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收取发证费用和违反发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制定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以便快捷、有效地查询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情况。要提高IC卡的技术含量和防伪性能,增强IC卡及其读写器的防爆性能,保证能够适合井下使用。

要加强培训档案的管理。实行安全资格认可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者,均发给安全资格证书,并建立相应个人培训档案。各级培训机构在加强培训档案管理的同时,要加快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将培训档案、培训证书、培训信息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以利于监督检查和促进培训工作的开展。

(五)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为保证,确保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安全培训情况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本着监察、指导和服务三结合的原则,加大对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和持证情况的监察力度,督促煤炭企业经营管理者履行职责和义务。要学习山东局“以监察促培训,以培训保安全”的做法,对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安全资格准入制度,对煤炭企业实行全员培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培训考核与执法监察互相配合,促进安全培训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同时,要按照国家局人事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重视监察员的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继续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今年和明年重点是继续举办煤矿安全监察员监察实务专题培训,并加强对新考录和新调入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察员的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目的,促进安全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入世”的大环境下,国际合作培训要突破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方法,拓宽新渠道。要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邀请高层次专家来华进行培训和交流,加大境外培训力度,组织各部门、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业务骨干赴国外培训,借鉴国外的安全培训理念和管理经验,学习先进的安全科技和安全管理知识,加强安全培训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法制安全培训第4篇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各项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隐患”的危机意识,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综合治理,教育先行”的工作理念,按照“材、统一师资、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总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服务安全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安全培训对全县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适时组织辖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做到持证上岗。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全员培训要求,并做为监察执法重要内容列入日常检查。督导安全培训机构认真落实相关规定,提高培训质量。

三、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培训责任

各乡镇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及实施、安全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培训档案、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日常执法和专项督查,规范安全培训行为

安监局各科室和监察大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与日常性安全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企业重点检查安全培训档案、“三级教育”开展情况;对培训机构采取“四不两直”和暗查抽考方式,严肃查处不按培训大纲教学、随意缩减学时、乱办班、办速成班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作为促进企业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真正实现以检查促培训、以培训促提高、以提高保安全的行动效果。

(三)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安全培训责任

各企业都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明确推进计划实施的领导、部门和人员,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和奖惩措施。全年按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技能和应急防范能力。

(四)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完善安全培训档案

各企业要对照相关规定,全面深入查找在培训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补正补全,装订成册。各类安全培训活动,应做好原始记录,形成有据可查的文字材料及证明材料,做到一活动一档,一人一档,分门别类,编号立卷。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五)开展主管乡镇长和安监站长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主管乡镇长和安监站长专题培训班,年内对全县所有乡镇的主管领导轮训一遍,切实提高基层主管领导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意识。

(六)加强安监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安监干部素质

监管监察人员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一年内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鼓励大家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在职攻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

(七)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提升法律水平

按照县安监局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好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学习、理论考核,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学法守法意识。

(八)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责任保障体系

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法定职责和义务,推动企业做到“七落实”、“七到位”。“七落实”: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必须对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并承担安全培训法定职责;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培训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培训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全厂公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职能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培训职责与义务;车间(工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培训的厂规厂纪,制止纠正无证上岗制度,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七到位”即安全责任、人员配备、目标分解、经费投入、过程管理、督考查处和宣传教育要到位。

法制安全培训第5篇

全面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和省安委会《实施意见》,切实落实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安全培训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到2013年末,实现县、乡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到2015年末,实现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实现以班组长、新工人(员工)、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责任

(一)切实加强政府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将应承担的安全培训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把安全生产知识作为领导干部以及义务教育、职业和技能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将各乡镇、各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认真履行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核监管监察职责。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要加强企业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必须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各企业要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考试、考核计划,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各类人员安全培训经费;要落实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确保劳务派遣工与本企业职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

(二)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发生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

(三)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选聘一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担任安全培训兼职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时要求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高危企业要建立班前安全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培训各个岗位安全防范、应急知识。

(四)建立企业安全培训自查自考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激励职工和自我约束等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本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的落实;加强安全培训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自考自纠,对未经培训就上岗或者应持证而未持证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或者培训持证后再上岗。

四、强化安全培训监督管理

(一)加强安全培训专项执法。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规定,把安全培训纳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安全培训执法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强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依法查处企业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行为,对未经培训就上岗或者应持证而未持证的人员,依法对企业进行严厉处罚;要加强对安全培训考试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安全培训和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法制安全培训第6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安全培训;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8-0237-01

引言:档案整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利用价值,档案整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要想真正的解决档案整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提高文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加强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法治意识,增强全员防范意识,才能筑起牢固的安全生产思想防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本文就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从观念、制度、内容、形式、考核体系方面,从根本上提高档案的质量。

一、目前安全生产法治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企业甚至地方领导,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将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不少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无视有关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规定,一旦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

(二)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法规制度尚不健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监管机制的变化,尤其是面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规定,我国现有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法规制度已暴露出不少问题:首先是有些法规修订滞后,造成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职能交叉,一定程度上加重企业负担;二是部分立法迟缓,可操作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法规或标准存在缝隙,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投入尚显不足。近年来,由于不少国有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无力保证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很多非公有制企业又不愿意在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方面进行投入,没有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经费,导致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偏低。

(四)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目前全国安全生产培训网络体系已基本形成,但是培训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相对滞后,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组织机构约束不够,培训考核欠规范。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明显缺乏力度。

二、 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水平的对策

(一)切实担负起地方的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高度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领导的高度重视将为做好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保障。坚持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要明确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重大意义,提高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认识,把握总体目标,按照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务求实效”的要求,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按“一切工作具体化”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工作任务,详细制定学习、考评、后勤保障等各项措施,确保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层层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质量。

(二)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内容应重点突出。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必须根据受教育的对象的情况,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内容、层次应该有所不同,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并突出重点,不能面面俱到。否则,不仅起不到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应有的效果,还可能使受学习者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要在培训大纲范围内,加强培训需求判研,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式,努力做到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培训对象的层次化、培训方法的多元化和培训内容的实用化,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人施教,增强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针对性。

(三)必须加大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力度。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职工培训经费应在安全生产保障预算中足额列支并且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升级时要专门安排专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资金。同时,考虑到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将安全生产法治培训部分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由政府、企业有机分担的企业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法治教育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法治人才奖励制度。将培训考核结果与经济鼓励相结合,运用经济杠杆去调动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对学习成绩优秀的职工给予适当奖励,对在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适时举办法治知识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等,都是值得推荐的好举措。这种培训效果与经济奖励动态结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企业职工的学习积极主动性,从而达到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的目的,促进企业实现安全好、效益高、发展后劲足的良好局面。

(五)完善培训考核体系。培训考核体系的完善为实现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创新提供有效的检查、监督、奖惩和激励。无论是观念、制度、内容还是形式的创新,都要以考核体系的创新为保障。应建立一套长效、科学、客观、公正、权威、方便操作的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考核体系。首先,对考核体系的设定,要秉持科学精神,做到重点突出、兼顾一般、格式规范、整体协调。其次,加强日常制度建设。要检查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组织机构、系统规划、考核考试制度建设。最后,要以实效性为切入点,把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与产出进行量化对比,通过具体而实在的成效来反映所做的工作。

法制安全培训第7篇

[关键词]安全教育培训 重要性 培训管理和要求

中图分类号:D92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1-0081-01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各类矿山事故中,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70%。所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保证。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属于特大型矿井型动力煤选煤厂,近年来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吨。拥有职工1300余人。因此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是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必要保障。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2.1、设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并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制定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管理考核。协助各单位解决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安全培训计划与经费

2.2.1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根据本单位《安全培训需求调查报告》,对各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进行统一审核、平衡、汇总,编制下发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的人员岗位名称、人数、培训内容以及预计经费。

2.2.2安全培训经费的投入必须保证以下范围内的支付:

(一)聘请教师的学时费、教材费。

(二)教学设备购置费。

(三)按规定应付的其他费用。

三、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应保证职工经培训后,掌握本职工作所应具备的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岗位标准、安全工作程序等。

(二)安全教育培训采取强制培训的原则。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培训教育要保证时间、内容、质量“三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事故案例教育、安全作业规程等培训要规范填写有关记录并存档。

(四)要对职工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当对相关职工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或培训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 各类人员培训内容要求

4.1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要求: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安全培训,是最基本的,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及事故调查处理等。

4.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煤矿的具体贯彻执行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的具体制定和落实者,对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的安全培训对于加强其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也不可或缺。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以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3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

其他从业人员也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直接的劳动者,安全培训也不容忽视。培训内容为车间、班组、岗位生产状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安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机具设备原理及安全防护设施性能、作用等知识;选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知识,作业现场

4.4三级教育培训内容要求

(一)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要求: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及预防常识;事故应急救援、消防知识等。

(二)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要求: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知识,作业现场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知识,作业现场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等。

五、 安全培训形式要求。安全培训应积极开发利用多媒体培训教材、仿真实训系统等,创新安全培训形式,提高安全培训效果。

六、培训考核

安全培训要建立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并要有详细的考核标准和细则,培训机构要定期对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安全培训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给予处罚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