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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文化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02-01 07:21:35
住建局文化工作计划

住建局文化工作计划第1篇

实施方案

xx地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活的汉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等10余个民族,各民族相互“大杂居、小聚居”的生活环境基本形成,各民族之间互学、互助,交流、交融,维护了良好、和谐的生活环境。为深化地区嵌入式居住环境,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促进各族人民相互嵌合,通过政府引导、群众主动、设施完善等途径,着力改善各民族居住环境,共建团结、和谐、包容、美丽的新时代居住生活环境。

二、具体方法和措施

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发挥在规划、设计、房地产业监管、城镇障性住房、农村安居富民等优势,促进各民族互助、互融、团结、互助。

(一)深入挖掘当地民族特色元素。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民族俗文化、特色饮食、生活方式等,通过规划、设计赋予生活社区、村庄鲜明的特色民族融合文化元素,满足各民族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牵头科室:规划局

配合科室:房产科、安居富民办

(二)配套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完善城乡居住小区、村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和各民族生产生活特需(婚丧嫁娶、割礼、乃孜)服务设施场所。

牵头科室:城建科

配合科室:规划局、房产科、安居富民办

(三)加快推进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结合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分配安置房采取民汉搭配的方式,通过引导,形成各民族杂居的生活环境。

牵头科室:棚改办

配合科室:房产科、规划局

(四)积极推进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供排水、供热、供暖、供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满足各民族生产生活的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牵头科室:城建科

配合科室:房产科、规划局

(五)引导和鼓励开发建设特色住宅小区。引导和鼓励开发商开发建设居住环境良好、配套设施完善的居住小区,按嵌入式居住要求进行销售,有效引导小区内各民族居民形成嵌入式居住形态。

牵头科室:房产科

配合科室:规划局、城建科、建管科、审图办、质监站

(六)适当控制保障性住房分配比例。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分配已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各民族基本住房条件,做到应保尽保。

牵头科室:保障办

配合科室:规划局、房产科

三、保障措施

(一)规划引领。指导各县市在编制生活区各项规划时应合理配置和布局嵌入式居住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在确定居住区规划条件时,要明确满足各民族婚丧嫁娶、牛羊宰杀、公共厕所等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并明确配建规模和控制要求。

(二)重视设计。住宅小区建筑设计要充分考虑各民族居住习惯和实际需求,在色彩造型、户型结构等方面考虑满足各族群众不同特性需求。特别时在普通住宅小区开发设计阶段,要严格把关,调动开发企业的积极性,开发建设符合各族群众生活习惯的高标准住宅小区。

(三)强制条款。未达到嵌入式居住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未按规划完成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不予规划竣工认可,不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对擅自变更嵌入是居住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四)强化考核。各县市在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和危房改造时,将落实嵌入式居住纳入检查考核要求;在打造整村推进及新划宅基地时要严格落实嵌入式居住要求。

住建局文化工作计划第2篇

(一)年拟建的乡更名村6个示范点所在乡镇。

(二)示范点建设中承担任务的县直部门,即: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扶贫办、农林办、财政局、交通局、城建局、农机局、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商务局、电力局、广电局、民政局、劳动局、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电信局。

二、考核办法

(一)采取定量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定量考核占80%,动态考核占20%。

(二)将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考核指标纳入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之列。

三、考核内容

(一)乡镇考核内容

总分为100分,具体计分办法为:

1、定量考核(80分)

(1)农民住宅建设(60分)。

①年集中连片完成农民住宅建设户数达到60户以上,得60分。

②年集中连片完成农民住宅建设户数为50—59户,得50分。

③年集中连片完成农民住宅建设户数为40—49户,得40分。

④年集中连片完成农民住宅建设户数为30—39户,得30分。

⑤完成30户以下不得分。

(2)协调配合部门整合项目完成“五个一”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得10分。每完不成一项扣2分。

(3)协调配合部门整合项目完成“一池、三改、四化、六通”住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得10分。沼气池建设、改水、改厕、改厨、通路、通水、通有线电视、通电话宽带等每完不成一项扣1分,街道硬化、绿化、净化、亮化每完不成一项扣0.5分。

2、动态考核(20分)

(1)组织领导情况(5分)。

①工作机构健全,得1分。

②工作人员到位,得1分。

③工作制度健全,得1分。

④宣传发动到位,得1分。

⑤规划方案齐全,得1分。

(2)建设进度情况(15分)

①年2月10日前完成住宅垫地基工程,得5分。每推迟5天扣1分。

②年4月15日前完成示范点拆旧任务,得5分。每推迟5天扣1分。

③年4月20日前开工,于8月20日前完工,得5分。每推迟5天扣1分。

(二)部门考核内容

部门考核内容主要以示范点公益设施“五个一”工程配套建设和住宅基础设施“一池、三改、四化、六通”配套建设所涉及的项目为主,即:村民活动中心、村卫生所、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超市、村民休闲广场等公益设施及沼气池建设、改水、改厨、改厕,街道硬化、绿化、净化、亮化,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电话、通宽带等住宅基础设施。总分为100分,具体计分办法为:

1、定量考核(80分)

(1)计划安排(30分)。

①根据试点村建设方案,按照本部门职能,把相关项目整合安排到示范点,得30分。

②只安排实际任务的80%,得20分。

③只安排实际任务的50%,得10分。

④安排50%以下不得分。

(2)项目实施(50分)。

①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得50分。

②完成计划任务的80%,得30分。

③完成计划任务的50%,得20分。

④完成50%以下不得分。

2、动态考核(20分)

(1)组织领导(5分)。

①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到位,做到有分管领导负责、有专门人员落实,得2分。

②工作制度健全,规划方案齐全,并将有关资料于年1月1日前报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得3分。

(2)建设进度(15分)。

①按照“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于年1月10日前完成相关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资金预算到位,得5分。每推迟5天扣1分。

②影响住宅建设进度的基础工程于年4月1日前完成,正常工程于年4月20日前开工,于8月1日前完工,得10分。每推迟5天扣1分。

三、考核程序

住建局文化工作计划第3篇

市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房屋、土地、住宅建设和矿产资源的职能部门。

一、职能调整

增加的职能:组织编制本区中、长期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四高”优秀小区的质量监督、建设管理的指导和推进;贯彻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对本区范围内的住宅建设、发展、小区的配套管理、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负责全区住宅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对本区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住宅进行审核、综合验收,对审核合格的新建住宅颁发《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负责本区矿产资源等矿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房屋、土地、矿产资源、住宅建设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等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配套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按权限办理本区土地划拨、征用、农用地转用等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本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四)负责本区年度土地开发利用计划、住宅建设、施工及配套设施计划等的编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区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住宅竣工配套计划、新建住宅绿化建设计划,组织、协调全区住宅区配套设施建设。

(五)负责本区房屋、土地的权籍管理和专业测绘,并根据委托的权限依法核实和确认房地产权属,办理房地产登记发证。

(六)组织本区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会同区有关部门对住宅相关项目扩大初步设计进行审批;负责全区住宅项目规划的审核。

(七)负责“四高”优秀小区的质量监督、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证审批;协同有关部门对住宅开发企业、工程监理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或备案。

(八)贯彻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推广住宅科技成果,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九)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包括预售、销售的登记管理和交易、租赁、交换、经纪、信息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

(十)负责本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

(十一)负责本区各类房屋的使用、修缮、拆迁、改造、保留保护的行政管理。

(十二)负责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以及私房落政、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

(十三)负责本区房屋、土地、房改等有关资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本区住宅建设配套工程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十四)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房屋、土地、住宅建设发展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授权范围内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地产的权属纠纷;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负责本区房屋、土地、住宅建设发展等方面的综合统计、信息化建设、科技教育管理等工作。

(十六)承担区政府和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设1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执法监督科、财务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综合规划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房地产权籍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房改工作科、房屋拆迁管理科、住宅配套管理科、住宅计划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政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和公务文电处理、文稿审核及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有关决定、决议及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负责各类信息的综合、编发、上报和新闻宣传;负责会议、活动以及、局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后勤行政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房地文书、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立卷、归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域信息化建设等中长期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协调管理局系统“一门式”业务办文工作。

人员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属各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所属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考核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各单位干部的选拨、培养、考核、使用、奖惩、人事调配及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福利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机关公务员队伍制度建设、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及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及各事业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和经济责任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组团和人员的出国(境)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行政监察,调处违反行政案件;协助做好局系统政风建设工作,落实政务公开;负责局属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

人员编制1名,设主任1名。

(四)执法监督科

负责检查、监督房地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受理房地违法案件的检查、控告,并负责调查处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负责对房屋、土地的利用、保护和各类房屋建设用地以及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权属纠纷的侵权行为,协助司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房屋、土地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生的纠纷案件。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

(五)财务科

负责编制局年度预、决算并指导实施;负责局资金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房地资金监督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指导工作;参与房改资金管理;负责各项规费及有关资金的征管、收缴以及房地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申报和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房屋租金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外汇管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集团购买力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住宅建设配套费管理;负责土地出让金的征收。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六)土地利用管理科

负责编制年度用地计划,并分解下达、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征用、划拨、集体土地(含农民建房用地)的使用以及临时用地的统一管理;负责对建设用地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全区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审批;负责土地招标拍卖挂牌计划的制定及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七)综合规划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编区、镇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各镇编制和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负责报批;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负责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总量控制与用途管制;负责本区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八)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工商登记后的备案管理、资质管理及其开发经营活动的管理;负责房地产经纪、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及其经营活动的管理;负责商品房、存量房的转让、交换、租赁以及房屋建设工程转让等房地产交易管理;负责房地转让、租赁价格及成交价格申报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固定市场行政管理及各类房地产展销的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商品房计划及组织商品房综合验收和质量评比、参与组织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的汇总;负责落实私房政策的实施和“”前私房遗留问题的处理指导、协调各镇私房落政工作;负责落政房源经费的统筹安排;负责宗教房产的管理;负责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九)房地产权籍管理科

负责全区城乡房屋土地的房籍、地籍和权属管理;指导和协调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区房籍地籍基础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协调处理全区房屋土地权籍矛盾和纠纷。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十)物业管理科

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编制全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年度和中长期计划及全区旧住房成套改造、保护保留性改造的行政管理;负责对系统自管单位、区授权房屋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直管公房维修计划落实情况的管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和防汛、防台、查险解危工作的安全技术管理。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十一)房改工作科

负责对住房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测算;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改的政策、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负责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的实施管理;负责拟订本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编制本区廉租住房工作的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协调廉租办的工作。

人员编制1名,设科长1名

(十二)房屋拆迁管理科

负责全区各类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包括拆迁项目的审核、拆迁许可证的核发和拆迁总量的控制;负责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核、发证、资质复查;负责临时过渡居民回搬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拆迁纠纷的裁决。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十三)住宅配套管理科

负责全区新建住宅配套项目的征询、审定、可行性论证;负责全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公建配套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全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申请审核、交付使用前的综合验收及《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督促住宅建设单位发放“两书”,并严格按“两书”规定,履行承诺责任;对擅自交付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组织住宅建设立功竞赛活动;负责全区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推进;承担住宅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承担市、区住宅建设实事项目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3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十四)住宅计划管理科

组织编制本区中、长期住宅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四高”优秀小区的质量监督、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城镇和中心村住宅建设的指导和推进;负责住宅各类报表的编制汇总;负责组织全区住宅及相关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全区住宅开发项目的配套费征收。

人员编制2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十五)矿产资源管理科

负责本区矿产资源采矿权管理,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地质资料汇总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调处矿产权属纠纷。

人员编制1名,设科长1名。

住建局文化工作计划第4篇

20*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发展环境优化年”、“园区形象突破年”和“项目质量提高年”,全力服务民心工程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向前发展。

一、围绕“发展环境优化年”,服务道路、管线、旧城改造三项工程,合理规划我县配套基础设施,推动旧城改造步伐,打造优美宜居环境

一是服务道路改造工程,完善县域路网系统,规划营造方便快捷的交通环境。

1、编制完成了县城区道路近期规划方案,按照县城内部道路与对外交通道路有效衔接的原则,明确县城主次干道十横十二纵的发展方向,预计到2020年,我县城区规划道路总长度可达95183米。按照规划,新华大街向西延伸与唐通线相连;迎宾路向北延伸,横穿新华大街、南堤路、过潮白河和京沈高速直至国华大道。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编制完成了通唐线西延改线工程县城段的方案设计。通唐线作为省级干线公路,此次改线将与县城内绣水街相接,一并建设。同时,我局还完成了新华大街西延、迎宾路北延南延、西外环路等道路的规划设计方案。以上道路的延伸和建设将加快我县城西、城北经济发展步伐,未来几年,县城西部凭借着“依托‘两城’、承接‘两区’、紧偎‘两河’”的优势,将为我县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增添新亮点。

2、配合我县夏安路、双安路、国安路三条景观大道的建设,我局及时完成了三条景观大道的规划设计及改造方案,并于5月9日以多媒体的方式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做了汇报,其中道路两侧的规划改造方案通过领导小组审批。

3、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设计完成了双安路与夏安路交口中心岛、京沈高速*出口三角地各三套规划改造方案。近日,将向县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汇报,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是服务管线改造工程,先期规划各类管线,实现道路建设与管线铺设同步进行。

1、配合县城迎宾路改造,对迎宾路两侧各类地下工程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实现道路与管线同步施工。

2、配合康宁路南段拓宽工程,完成了康宁路两侧地下工程管线拆移路由的规划布置工作。

3、完成了县城绣水街西延道路两侧和五一路西侧预埋管线的规划设计工作。

4、对热力公司今年计划铺设的三条管线进行现场踏勘,并制定路由方案。经初步勘查:行政审批中心铺设热力管线路由确定为沿五一路绿化带内,由绣水街至行政审批中心。自来水公司家属楼铺设热力管线路由为自五一新园至新开大街再至自来水公司家属楼。旺都宾馆铺设热力管线路由为自金玉源小区西侧,经康宁路东侧至旺都宾馆。

三是服务旧城改造工程,规划旧城改造方案,推动秀美、宜居的现代化新村建设步伐。

1、以建设现代化小区为标准,编制“城中村”规划改造方案。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县城规划区内共有北岗子、万福辛村、东北街、北刘庄等23个城中村,总占地面积5499.45亩,涉及住户7*1户,总建筑面积83.79万平方米。本次“城中村”改造将西店村和北四村(北岗子、北刘庄、万福辛村、东北街)确定为试点,分别制定了改造方案。

西店村位于*县南部,南临新开街,东临规划汇文路,属于县城二类居住区,我们将其规划定位为县城黄金地段的高质量、高水准现代化居住小区。目前,小区规划用地12.39公顷(185.85亩),村内共有村民平房136户,2层楼房17户,共计153户,拆迁总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

北四村位于新华大街以北,涉及东北街、北岗子、刘庄、万福辛村四村及部分居民,总占地面积94.39万平方米(1415.78亩)。总拆迁户为2241户,总拆迁面积24.63万平方米,其中平房居民526户(拆迁面积6.21万平方米),楼房居民148户(拆迁面积2.98万平方米),村民1567户(拆迁面积15.44万平方米)。新区规划方案有二:一是以高层为主,多层为辅,总建筑面积78642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63363平方米,公建面积795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111平方米,可容纳居民住户8262户(新增住户6021户)。二是迎宾路以西以多层住宅为主,以东全部为高层住宅,新区总建筑面积1028*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87309平方米,公建面积949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1278平方米,可容纳居民住户32352户(新增住户30111户)。

2、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前瞻性“平房居民区”规划改造方案。此次改造的重点区域是“华联南侧居民区”和“闫段庄居民区”。

“华联南侧居民区”位于新开大街与规划花园街之间,永明路与迎宾路之间,规划总用地面积96478平方米,其中规划路用地面积172*平方米,剩余可建设用地面积79272平方米。华联南侧四层居民楼,由于基础设施落后,也划归华联南侧居民区一并考虑。该区域共涉及拆迁811户(其中居民楼房368户,居民平房413户,村民平房30户),拆迁总建筑面积68204平方米(居民楼房32459平方米,居民平房31992平方米,村民平房3753平方米)。该地块属于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金融用地,规划用地面积79272平方米,规划新区总建筑面积16.5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78万平方米,公建面积6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599平方米,住宅共计1649户(新增住宅838户),居住人口5277人。

“闫段庄居民区”位于康宁路与规划康平路之间,规划花园街北侧,总占地面积48641.05平方米(72.96亩),扣除规划道路用地5513.81平方米(8.27亩),剩余可建设用地为43127.24平方米(64.69亩)。该地块共涉及拆迁居民348户(包括沿街二层楼房一幢),总拆迁面积26*2.45平方米。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和沿康宁路东侧为商业金融用地。经反复论证我们规划设计三套方案,方案一:沿康宁路布置为底商多层商住楼,其余布置八栋高层住宅楼,规划总建筑面积为81123.6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6772.1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2*.46平方米,可容纳居民881户(新增住宅533户);方案二:沿康宁路布置为底商多层商住楼,北侧布置四栋高层住宅楼,南侧布置多层住宅,规划总建筑面积为75508.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115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2*.46平方米,可容纳居民770户(新增住宅422户);方案三:沿康宁路东侧布置一栋二层商业楼,二栋高层住宅楼和12栋多层住宅楼,规划总建筑面积70373.3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674.14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24912.58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42386.65平方米,可容纳居民701户(新增住宅353户)。

3、结合景观大道建设编制完成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平房改造的规划方案。确定将新华大街、淑阳大街、绣水街、永明路、迎宾路、永泰路、新开大街7条主要街道两侧为改造重点,总长度12734.38米,拆迁面积178969.42平方米,可开发占地面积168881.4平方米。改造方案与景观大道建设相结合,规划力求突出现代、经济、实用、美观,全面提升县城品位。

目前,该项规划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并已制成多媒体汇报材料,近日即可提交县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讨论。

二、围绕“项目质量提高年”,严格规划审批,加强批后管理,热情服务项目建设

首先,成立县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为适应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今年4月份专门成立了*县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政府主管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具体工作职责是对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地段城市设计等进行审查,协调解决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维护城市规划的正常实施,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二是贯彻落实县委提出的“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集中力量上项目”决策,积极为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手续。今年以来,我局已为香港中油威龙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金路旺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等省重点项目办理项目选址手续。截止到5月底,城区共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4份,用地规划许可证4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份,竣工验收合格证1份,建筑外装修规划许可证1份;共为各乡镇办理选址意见书15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

三是严格批后管理,加大对各类在建工程项目的规划稽查力度。批后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规划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我们充实了规划稽查队伍,划分了责任区域,细化了责任分工,把规划稽查延伸到乡镇,甚至村街,确保了规划稽查工作县城无盲点,镇村无盲区,有力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今年1至5月份,我们共查违章建设行为35起,目前已有33个建设单位补办了相关手续。

三、围绕“园区形象突破年”,完善镇村规划体系,全力推动各乡镇和园区开发建设

1、成功组织专家对蒋辛屯、五百户、安头屯、钳屯四乡镇总规修编和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进行了论证。年初,我局组织省级村镇评审委员会对蒋辛屯、五百户、安头屯、钳屯四乡镇总体规划纲要进行技术审查,各位领导和专家从交通区位、产业定位等方面展开讨论,并提出诸多指导性和建设性意见。最后,四乡镇总体规划纲要经专家组审议后顺利通过。此版规划纲要明确了重点镇规划与市、县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原则,确定了四乡镇的建设发展方向,解决了在交通条件、市场经济等状况下如何准确定位的问题。目前,规划说明书已送至各乡镇,并指导各乡镇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尽早报县政府审批。

同时,由河北信达城乡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的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纲要通过专家论证,目前,该规划已批准执行。

2、全面启动刘宋镇、钱旺乡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廊坊市建设局20*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要求,20*年底完成刘宋镇、钱旺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年4月该项工作全面启动。目前,正在进行基础资料收集调研,为保证修编资料收集工作及时全面,我局还协同规划编制单位到两乡镇收集规划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地形图等材料,对照地形图进行实地测量,掌握土地的实际使用现状和面积,科学编制规划。

3、继续协助各乡镇开展文明生态村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县委农工部的统一部署,20*年重点沿一城周边、通唐公路、镇区所在地及周边创建31个文明生态村,其中20个村街将规划建设成为精品文明生态村。我局通过借鉴永清、霸州等地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先进经验,着重从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入手,因地制宜为各村街编制规划。自5月16日以来,已对安平、渠口、五百户三乡镇所辖18个文明生态村进行基础资料调研。目前,已完成安平、渠口两镇13个精品文明生态村“两图一书”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我们还完成了全县30个行政村的“两室”设计方案,并通过领导审批。

4、为了迎接全市项目联查,我局及时完成我县西部产业规划平面示意图的规划设计。该示意图主要包括现代产业园、华尔街集团总部基地、*开发区、*家具城、潮白河、运河的相对位置关系,是展示我县西部现代产业良性发展,互相促进,实现全县经济腾飞的一张蓝图。目前,该蓝图电子版经多次修改已制作完毕,待县主要领导审查。

另外,我们还完成了供电局综合楼效果图的设计方案,以及钳屯乡双安路北侧经济示范区(占地3700亩)、钳屯华联超市仓储、安头屯国安路、双安路功能分区(占地2000亩)平面方案及鸟瞰图的设计工作。为了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规划编制和方案设计工作,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如技术人才少、时间紧、任务重、无资金支持等),加班加点,反复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出新,连续放弃了四个双休日,并每天下午工作到八九点钟,充分体现了我们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精神风貌。

四、锐意进取,不断推进机关行业作风建设

我局始终把加强行业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今年以来,主要组织开展了四项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宗旨意识教育。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我们警示在前,逐渐完善了《*县规划局机关规章制度》、《机关效能提速的工作制度》、《接待日工作制度》,注意时刻教育干部职工牢记宗旨,摆正位置,切实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目标。二是加强行风建设重要性教育。我局通过召开会议、组织观看电教片、座谈讨论、自学等方法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所在。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教育。一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标准化管理程序和服务承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行使行政审批权力,在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同时,还积极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等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开通了规划局实名网,在网上公布了办事流程图和举报监督电话,下一步我们还将把“两证一书”办理情况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行风建设人人有责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不光是整个部门的任务,更是每个干部职工的重要责任。为此,我们开展了“三个一”服务,明确规定各业务科室,由其是有审批权限的科室工作人员,对申报资料要一次性告知,对资料齐全的要一次性受理,对符合规定的要一次性审批。日常工作中还要求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规范了机关工作人员言行。今后我们还将按照县纪委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行业作风建设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互相提高,努力建设一流班子,带出一流规划队伍。

20*年上半年,我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协助刘宋、钱旺两乡镇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其它乡镇17个文明生态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继续对县城主要街道两侧、城中村和旧城平房区的改造进行调查摸底,逐渐完善规划方案。

四是继续协助交通部门完成唐通线西延改线等工程的放、验线工作。

住建局文化工作计划第5篇

关键词:农村建设;规划设计;探讨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己的居住条件追求的品味也越来越高。住宅小区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场所,小区环境质量的高低对人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对于农村住宅的规划,既要进行住宅建设,又要进行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还要进行配套墓础设施及室外环境上程的建设等。本文就住宅规划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农村住宅规划建设存在的不足

尽管人们认识到规划设计的重要作用,并注重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新农村规划设计水平,但由于受到思想观念、工作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制约,目前新农村规划设计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存在不足

很多领导干部将工作重心放在发展农村经济方面,对规划设计工作不重视。再加上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支持,规划设计对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居民日常生活考虑不全面,未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影响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

2、规划设计进展缓慢

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为便利农业生产,一般居民住宅往往布局在交通位置便利的地方,延缓了集中规划布局进程,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3、基础设施比较薄弱

现有的道路、住宅、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规模较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难以很好的满足当地人们生产、生活需要,影响农业生产工作,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此进行完善,促进规划设计水平提高。

二、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核心进行规划建设

居住空间是为了满足人们最基本的居住需求,在不同的文明程度和历史时代对于自身生活方式的不同需求,均有适应于当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观念的居住建筑。住宅是与人的生存息息相关的建筑类型,住宅的设计应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创造舒适优美的建筑环境。住宅内部功能空间通常被划分为公共活动空间、个人活动空间及生理卫生活动空间,三类空间应按其特征和特定要求进行布置,做到功能分区明确,保证各功能空间的私密性也是获得舒适的必要条件。

2、建立生态住宅小区

所谓生态小区,是指通过调整人居环境生态系统,使小区成为具有自然生态和人类生态、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统一、可持续发展的理想城市居住区。生态小区应该空间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建筑、智能建筑和生命建筑广泛应用,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融合。它符合城市规划和区域规划,与区域和城市融洽,是生态城市的一部分,体现了所在城市的风貌和特质。生态小区的建设将会逐渐改变目前我国城市建设中环境污染、缺乏有效环境保护的不合理现状,实现节能、节地、节水、低污染以及物业等的有效管理,为城市和小区自身环境改善带来强大动力。

三、农村规划建设的总体思路

城市化是未来我国城乡发展的基本方向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并行将是今后长时期内共存的局面以城市化途径建设新农村是我们要面对的客观选择。

1、多种途径增加农民收入

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增加了,现代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才会更加牢固。要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改善进城农民的就业环境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促进资源转化增值特别是依托现有资源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2、加强区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以村庄改造和整治为重点根据村庄撤并原则并与城镇体系、建制镇的规划相衔接、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将村庄进行合理调整改变原有布局进一步合理化村庄空间布局。避免村庄发展独立分散功能和设施缺乏配套和协调以减少通往各村的道路、供水、学校、医院等基础服务设施的投入。改造重点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新的用地标准,进行土地资源整合合理调整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促进农户集约用地。要维护村镇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综合应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强化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控制作用.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城市基础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统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城乡共享、区域共建的协调发展新模式。加快村容镇貌的整治工作重点是做好供水设施、改厕、排水沟渠及垃圾集中堆放点推进以农村改水为主的饮用水安全工程,村设垃圾收集站、配备保洁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应用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农村污水净化,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

4、不断提升科技意识

住宅在确立了立面户型、环境等主要空间设计后,内部设施如何配套,同样需要设计师作全面的考虑和整体设计。住宅内部设施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公建,如水电系统、弱电系统等(高层还包括电梯、消防系统、二次供水供电系统);二是户内,如水电布线、弱电布线,及以上的终端器材,卫生间三洁具,乃至厨房的全部设施,厨卫的上下水管线,照明、排风、排烟的合理布局,等等,对现有管线、设备及空间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固然重要,更需要有适应科技不断发展进步的前瞻性。

(1)新材料的使用:以管线为例,目前已有新材料替代传统材料,作为设计人员,应该熟知这些新材料的特点、功能和应用方法等。

(2)从城市已在逐步实现家庭电气化的趋势看,对每户电容量的设计,也应有切合实际的考虑。对100平米以上的住宅,电容量的设计应在10个千瓦以上为宜。

(3)高科技产品在住宅中的运用。智能IC卡应用技术已经在取代我们传统的设备,如IC卡防盗用读写技术、IC卡自动计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技术等等。高科技成果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将会赋予建筑更多的内涵,增加房屋的高附加值,扩展适应不断发展变化下的社会所需求的复合型地产商品。

四、结束语

总之,规划设计对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作用。今后在规划设计具体工作中,规划设计者要充分考虑新情况、新特点,突出环境生态保护和人性化设计,以人为本,们生产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也为提高城市形象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施利红. 谈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应注重的几个问题[J]. 科技资讯,2008

[2] 负娟.新农村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9).

[3] 王世把.浅谈新农村建设规划与设计中的若干问题[J].甘肃科技纵横,2011,(05).

住建局文化工作计划第6篇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城市建设局、原市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三)将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职责划给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和市容、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的初始、

变更、注销和抵押登记,负责认定房产测绘成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和他项权证;负责指导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

(四)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五)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分配及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六)负责全市住宅建设管理,负责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参与新建小区综合验收工作。

(七)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危险房屋鉴定,指导危险房屋治理工作。

(九)负责编制城市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年度投资计划及其资金管理;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

(十)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的开挖审批。

(十一)负责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审查、报批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区供水水源的论证、开发和引水工程建设;负责特种行业用水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企业的资质认证和报批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供热、城乡燃气等企业资质认证和报批等工作。

(十三)指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陈仓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局系统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局机关及局系统财务、内审、计划和统计工作;组织编报局系统部门预算、决算、企业决算;负责局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的报审工作;编制局系统年度生产计划、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性报告、建立项目库;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招商引资工作及局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系统重大体制改革的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局系统普法、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市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省级风景名胜区、部级风景名胜区申报的有关工作。

(五)市政工程建设科

负责执行城市市政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及建设程序;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报建审核、备案、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并组织或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园区、住宅小区内公用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并参与验收;负责陈仓物流园区的有关业务工作。

(六)市政设施管理科

负责城市住房、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监察及安全工作;负责对依附于市政、公用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或其他设施的审批;负责城市园区、住宅小区内公用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并参与验收;负责城市内涝整治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及排水许可;负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内工程档案管理;贯彻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信息建设的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市房地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房地产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汇集房地产市场信息,调研、分析房地产市场;负责维护房地产信息系统。

(七)公用事业科

负责市区供热、供气、公共交通管理及安全工作;编制城市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负责公用事业市场准入管理及城镇供热、城乡燃气等公用企业资质认证和报批等工作;负责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及对特许经营者的监管;负责公用事业的价格改革方案的拟定、送审及监督执行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负责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节约用水科

负责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拟订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报批市区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区供水水源的论证、开发和引水工程建设;负责特种行业用水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等相关资质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住房改革与发展科

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房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对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管理,组织建立职工住房档案;负责驻市企、事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的审批与管理;负责驻市企、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出售的价格管理、规费减免、销售对象资格审查以及交易管理;负责住房产权过渡的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房改房售后维修资金使用的勘察、审批工作;负责房改业务统计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房产房政科

负责房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主管房产转让、抵押、租凭、拍卖、买卖合同备案工作;负责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城乡房屋产权登记工作、房屋测绘成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管理房屋产籍实施方案;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危险房屋鉴定,指导危险房屋治理工作;负责房产中介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评估、经纪、咨询、测绘)的日常管理,统计、市场信息;承担房政房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县(区)房产管理工作;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物业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市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规划;负责全市住房维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专业服务人员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诚信建设的信息记载、;负责新建住宅竣工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参与新建小区规划论证及综合验收工作;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租金、改造、改善、防汛防灾等管理工作,编制直管公房修缮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编制、修订房屋修缮定额,审核公房维修资金预、决算;负责非住宅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的备案工作;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并推动解危;指导县区住房保障和公房管理工作;指导县、区物业管理业工作;承担市危房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开发建设科

负责城市住宅建设工作,拟订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商品房销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拆迁企业资质管理;制定本市房屋计划、补偿及标准,裁决房屋拆迁纠纷,申请或组织实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等工作;指导各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以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核及项目管理工作。

(十三)住房保障科

贯彻落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租赁补贴发放等具体政策的落实和监督;负责住房保障资料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房、危险房屋和修缮管理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55名。其中: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总会计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将原市城市建设局和原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管理。

(二)将市路灯管理处整建制划入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管理。

(三)机构改革过渡期结束后,部门领导职数按局长1名,副局长3名配备。

住建局文化工作计划第7篇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建设局除指导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区住房和乡建设局。

(二)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建立健全全区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落实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加强全区乡建设统筹,推进建筑节能和镇减排,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辖区内镇化健康发展。

(五)落实政文33号文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规范全区住房和乡建设管理秩序;协助相关部门落实住房和乡建设地方规范性文件、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住房和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区政府拟订全区镇住房保障、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

(三)拟订全区住房政策,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完善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危房公房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全区房地产开发信息;受托管理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五)参与全区市规划、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开发区规划、市勘察和工程测量以及市雕塑工作;参与镇体系规划、市总体规划、市级住宅试点小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参与对历史文化名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拟订全区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辖区排水、燃气、园林、污水垃圾处理、建设档案等行业工作;参与管理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参与管理全市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工作;参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和管理乡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公用设施、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小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和综合建设。

(八)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工程建设行业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指导和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执行全市建设工程估算指标、概(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劳动定额、工期定额工作,组织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区有形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全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

(十)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市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企事业单位资质审批与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生产与应用的企事业单位资质审批与管理。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管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推进全区建筑节能镇减排工作,组织指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镇生活减排。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先进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四)制定全区住房和乡建设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住房和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和乡建设行业职业标准和执业资格标准;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乡建设局机关设3个股(室):办公室、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接转处理部门、单位的请示报告、上级批示件;负责局决定事项的催督办;负责机关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管理局机关财务、物资、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指导所属单位保卫、保密、工作。

(二)乡建设管理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建设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市建设管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的实施细则、技术规范、发展目标、产业管理办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实施;负责乡建设项目的编制立项工作及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的基本建设和公园、风景区、苗埔基地的建设和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参与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推广村镇规划、设计及村镇建设的技术进步,推动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应用;组织和推动农村通用设计图的编制和推广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建设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价格评估、中介和物业管理机构的资质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管理工作;指导住宅示范小区试点建设和经济适用房基地建设;负责有关房地产业的政策业务知识咨询和有关经济指标的统计。

㈢建筑业管理股

组织执行建筑业的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健全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和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的审查和审报并监督管理;负责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工作;负责研究全区建筑项目开发和论证、科技成果申报和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能

区住房和乡建设局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

四、挂靠单位

(一)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全区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区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房改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负责制定全区住房公积金收集、管理与使用的相关制度;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和发展规划,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的审批权限,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