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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申报材料(合集7篇)

时间:2022-05-18 18:17:21
记者申报材料

记者申报材料第1篇

自2016 年2月任**社区党总支书记以来,自己牢记职责,坚持党建引领,团结带领社区党员,认真学习宣传党的政策、发挥党员作用、服务社区群众,促进了整个社区的和谐、文明发展。2017年总支被区委评为“时代先锋”单位,2019年被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评定为五星级“过硬支部”,社区先后荣获部级科普示范项目、省卫生社区、省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省创业就业先进社区、市文明社区等荣誉。

一、抓学习,强自身。三年多来,自己坚持学习在先,掌握政策在先,严格在先,带头在先。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自己、武装自己,夯实思想基础,进一步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党性教育,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带头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带头深入群众,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自觉要求自己,清正廉洁,公道办事,以过硬的素质赢得了党员和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抓本职,强责任。“抓党建是书记的本职工作和第一责任”。作为2015年新成立的社区,日常事务多,但自己坚持定好位,不失职,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一是落实党建目标责任,认真谋划总支工作。每年年底都及时总结一年的党建工作情况,及时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结合上级党委的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配套制定党建日常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使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标准、有考核,日趋规范、完善。二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着力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坚持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坚持重大事项总支统一研究,加强平时沟通、交流,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总支决定,坚持困难面前冲在前头,当先锋,打头阵;落实民主集中制,及时征求意见建议,工作中形成合力,增强了总支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时督促下设两个支部按照各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真正把“第一责任”落实好,把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三是带头严细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干净、干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满足群众的需求为目标,班子带头,率先垂范,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时时处处维护党的现象。

三、抓制度,强管理。一是全面完善、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量化积分”、“党员民主测评”等制度,使党员管理具体、可操作,干有目标、比有标准,促进党员教育正常化、党员管理规范化;二是落实主题党日,以每月一次的"5+3"党员活动日为载体,持续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红色民俗节”活动等,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亲和力;三是落实“党务公开”为主的各项公开制度,定期在社区公开栏进行党务、居务及财务工作的公开,尤其是涉及社区财务收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自觉置于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做到各项工作的阳光、透明;四是充分发挥党小组长作用,明确党小组长在楼区、门栋中联络党员及宣传、征求意见、解决问题、协调稳定等职责,打造以“楼院为轴心”的党建网格体系,使党建工作和党员作用延伸到楼、触及到户。五是严格标准,认真做好党员纳新工作,及时把居民中的先进分子吸纳到组织中来,三年多来已发展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1名。

记者申报材料第2篇

坚持学习,增长才干

随着乡镇工作职能的逐步转变,对乡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适应这一要求,*同志认为,“学习增长才干,知识成就未来”。工作中,他始终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拓宽知识视野为不懈努力的方向,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干部二、五学习日的机会,狠抓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郑培民、牛玉儒等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特别是能够坚持学习党的建设的理论,刻苦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积极吸收农村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新的理论成果和经验,并在繁忙的工作中抽时间、挤时间坚持作学习笔记,摘抄党建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并紧密联系农村基层实际,亲自撰写理论文章,提出了一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观点、新方法,使学到的知识和经验用到了具体实践,既武装了头脑、提高了素质,又振奋了精神、促进了工作。

狠抓落实,重点突破

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看干部,关键在落实。*同志认为,“党建工作要取得好成绩,就必须紧盯目标确保人员到位,抓好责任落实”。年初,在各项工作全面铺开前,他未雨绸缪,积极谋划,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结合起来,亲自把关制定党建工作安排,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领导小组成员定责任、下目标,明确了党建工作的目标职责。为了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同志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坚持下点指导,帮助查找问题,推广工作经验。同时,他带领主管副书记、组织干事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村、企业、学校检查党建工作,坚持对党建工作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及时掌握党建工作动态,并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专题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重点,保证了党建工作的常抓不懈。

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针对一些班子无活力、工作无生气的问题,*同志认真研究,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重新调整配备了水车、李营村党支部书记,并在上游等村实行了干部交叉任职,选派镇干部担任黄套村党支部书记,使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加强。为了解决“有处活动”的问题,他多方联系,筹集资金,新建了大路街、*、高滩村党员活动室,并帮助河沿等村配备了电教设备等活动器材,使党员活动得以正常开展。同时,*同志认为,“没有集体经济的发展,村级组织的物质基础就不牢固,村干部的腰杆子就不硬”。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他坚持把“强村富民”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选准发展方向,找准突破口,千方百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使全镇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达到88.87万元。

廉洁自律,清白为官

一个党员就是一个旗帜。工作中,*同志始终把“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作人、清清白白为官”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严格自我要求,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做的不做,特别是在企业竞招标、项目建设等经济活动中,他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按规定办事,不伸手,不插足,保证了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公平进行。在小城镇建设上,面对纷至沓来的各路供货商的种种推销手段,他不为所动,牺牲休息日带干部到各地市场了解行情,回来后成立议标小组,公开竞招标,选购材料,仅此一项就节约资金十几万元。同时,他狠抓党委班子的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自身的行动带头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强化了班子“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教育,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申报材料第3篇

***,男,生于***年**月,***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镇***村党支部书记。几年来他带领该村的67名党员始终本着“人民疾苦装心中,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信念,干了许多让老百姓得利的实事;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宗旨牢记心头,让村民的日子一天天富裕起来。

***常对自己和党员同志们说:“农村党员本身就是农民,更是农民中的优秀分子,还是带领全部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人。我们就要做名副其实的先进农民,农民的带头人。”所以他在十几年的党支部书记工作中,始终本着带领全村农民共同奔小康,为全村乡亲谋福利的思想,扎实苦干着。

由于某种原因,***村以往外欠资金达45万元,不仅严重影响到该村形象和村两委会的正常工作秩序,还大大制约了该村的发展,沉重的债务压的村干部苦不堪言,也使他们不敢放手搞发展。***深刻的认识到,如果继续被债务缠住手脚,***村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其他村。经过征求镇有关领导的意见和与村干部群众商议探索后,他逐渐摸索出一条成功的化债途径。XX年,***村利用自身的产业优势和地理特征,通过对库区渔场、村组柑橘园、林场山地的租赁发包等形式,共化解村级债务35万元。不仅解开了长期束缚该村发展的债务枷锁,还激发了村民发展多种产业的积极性,大大改善了全村的产业模式和产业结构,使XX年全村农民实际平均收入增加了200元。

他带领全村党员干部,时刻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急所需所想,做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做农民之所需的人。***村具有发展柑橘产业的地理、气候优势和群众基础,但由于一直以来通村公路不畅,严重影响到该村的柑橘销售,很多柑橘在丰收后都因交通问题赶不上高价销售期或是运不出去烂在地里。XX年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该村党支部通过“一事一议”,发动群众自筹资金8万余元,并投工投劳,修筑***路3.5公里,***路4.5公里,XX年底已经交付使用,彻底解决了销售柑橘的运输问题。同时,对村内300余亩柑橘低产园进行了品种改造,从而可以大大增加了橘农收益。

他主动和困难党员、特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从生活、发展新产业信息等方面帮助他们学科学用科学,共同发家致富。他常说:“一人富,不叫富;全村富,那才是真富。”当一名党员把人民的贫富与自己的贫富看的同等重要时,就注定他必将是一个优秀的党员、称职的干部,党员的精神、党员的先进性时刻体现在他的朴实行动中,时刻映证在农民群众满意的笑容中。

记者申报材料第4篇

***,男,生于***年**月,***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镇***村党支部书记。几年来他带领该村的67名党员始终本着“人民疾苦装心中,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信念,干了许多让老百姓得利的实事;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宗旨牢记心头,让村民的日子一天天富裕起来。

***常对自己和党员同志们说:“农村党员本身就是农民,更是农民中的优秀分子,还是带领全部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人。我们就要做名副其实的先进农民,农民的带头人。”所以他在十几年的党支部书记工作中,始终本着带领全村农民共同奔小康,为全村乡亲谋福利的思想,扎实苦干着。

由于某种原因,***村以往外欠资金达45万元,不仅严重影响到该村形象和村两委会的正常工作秩序,还大大制约了该村的发展,沉重的债务压的村干部苦不堪言,也使他们不敢放手搞发展。***深刻的认识到,如果继续被债务缠住手脚,***村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其他村。经过征求镇有关领导的意见和与村干部群众商议探索后,他逐渐摸索出一条成功的化债途径。XX年,***村利用自身的产业优势和地理特征,通过对库区渔场、村组柑橘园、林场山地的租赁发包等形式,共化解村级债务35万元。不仅解开了长期束缚该村发展的债务枷锁,还激发了村民发展多种产业的积极性,大大改善了全村的产业模式和产业结构,使XX年全村农民实际平均收入增加了200元。

他带领全村党员干部,时刻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急所需所想,做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做农民之所需的人。***村具有发展柑橘产业的地理、气候优势和群众基础,但由于一直以来通村公路不畅,严重影响到该村的柑橘销售,很多柑橘在丰收后都因交通问题赶不上高价销售期或是运不出去烂在地里。XX年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该村党支部通过“一事一议”,发动群众自筹资金8万余元,并投工投劳,修筑***路3.5公里,***路4.5公里,XX年底已经交付使用,彻底解决了销售柑橘的运输问题。同时,对村内300余亩柑橘低产园进行了品种改造,从而可以大大增加了橘农收益。

他主动和困难党员、特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从生活、发展新产业信息等方面帮助他们学科学用科学,共同发家致富。他常说:“一人富,不叫富;全村富,那才是真富。”当一名党员把人民的贫富与自己的贫富看的同等重要时,就注定他必将是一个优秀的党员、称职的干部,党员的精神、党员的先进性时刻体现在他的朴实行动中,时刻映证在农民群众满意的笑容中。

记者申报材料第5篇

***,男,生于***年**月,***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镇***村党支部书记。几年来他带领该村的67名党员始终本着“人民疾苦装心中,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信念,干了许多让老百姓得利的实事;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宗旨牢记心头,让村民的日子一天天富裕起来。

***常对自己和党员同志们说:“农村党员本身就是农民,更是农民中的优秀分子,还是带领全部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人。我们就要做名副其实的先进农民,农民的带头人。”所以他在十几年的党支部书记工作中,始终本着带领全村农民共同奔小康,为全村乡亲谋福利的思想,扎实苦干着。

由于某种原因,***村以往外欠资金达45万元,不仅严重影响到该村形象和村两委会的正常工作秩序,还大大制约了该村的发展,沉重的债务压的村干部苦不堪言,也使他们不敢放手搞发展。***深刻的认识到,如果继续被债务缠住手脚,***村的发展将远远落后于其他村。经过征求镇有关领导的意见和与村干部群众商议探索后,他逐渐摸索出一条成功的化债途径。XX年,***村利用自身的产业优势和地理特征,通过对库区渔场、村组柑橘园、林场山地的租赁发包等形式,共化解村级债务35万元。不仅解开了长期束缚该村发展的债务枷锁,还激发了村民发展多种产业的积极性,大大改善了全村的产业模式和产业结构,使XX年全村农民实际平均收入增加了200元。

他带领全村党员干部,时刻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急所需所想,做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做农民之所需的人。***村具有发展柑橘产业的地理、气候优势和群众基础,但由于一直以来通村公路不畅,严重影响到该村的柑橘销售,很多柑橘在丰收后都因交通问题赶不上高价销售期或是运不出去烂在地里。XX年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该村党支部通过“一事一议”,发动群众自筹资金8万余元,并投工投劳,修筑***路3.5公里,***路4.5公里,XX年底已经交付使用,彻底解决了销售柑橘的运输问题。同时,对村内300余亩柑橘低产园进行了品种改造,从而可以大大增加了橘农收益。

他主动和困难党员、特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从生活、发展新产业信息等方面帮助他们学科学用科学,共同发家致富。他常说:“一人富,不叫富;全村富,那才是真富。”当一名党员把人民的贫富与自己的贫富看的同等重要时,就注定他必将是一个优秀的党员、称职的干部,党员的精神、党员的先进性时刻体现在他的朴实行动中,时刻映证在农民群众满意的笑容中。

记者申报材料第6篇

报关注册登记许可

注册登记许可的条件

申请人申请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具备下列条件: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

申请人确认自己符合上面所列的九项条件的,则可以准备申请材料,向海关提出许可申请。提交材料包括: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章程;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上述文件材料需要注意的是:

关于报关企业的名称。海关2005年第18号公告规定:报关企业(名称中含有“国际货运”字样的除外)的企业名称中应当含有“报关”字样。但鉴于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范国际货运企业名称尚需逐步实施,海关执行时暂放宽为:报关企业(国际货运企业除外)的企业名称中应当含有“报关”字样。申请人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应当使用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名称。如果企业已经成立,申请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一个符合规定的名称,并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一同提交。

关于《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持有人应当是未在海关注册报关员的人员。如果申请人申请时《报关员资格证》持有人已经在海关注册为报关员的,申请将不被海关受理。此时,申请人必须更换为未在海关注册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或者申请海关注销其报关员注册后再向海关提出申请。

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为申请人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受委托的隶属海关。申请人应当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许可的实施机关是申请人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是否准予申请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决定由直属海关作出。

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

报关企业如需要在注册登记许可区域以外从事报关服务的,应当依法设立分支机构。设立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与设立报关企业一样,都属于海关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报关企业向拟注册登记地海关提出申请。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报关企业都可以申请设立跨关区分支机构,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报关企业自取得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之日起满2年;报关企业自申请之日起最近两年未因走私受过处罚。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关企业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关企业跨关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拟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境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条件;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名;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报关企业认为自己符合上述设立跨关区分支机构条件的,向海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到跨关区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提交下列材料: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拟聘的报关从业人员《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由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地直属海关出具的该报关企业符合《规定》第17条的证明材料;申请设立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材料。需要注意的是:

此处提交《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的要求与报关企业的要求一致。

报关企业申请开具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证明时,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经超过150万人民币,超过部分达到规定要求,可作为分支机构设立时的增加资本。例如,报关企业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超过150万元的部分为50万元,超过的部分符合设立一个跨关区分支机构的增加资本规定,因此,其申请设立一个跨关区分支机构时,不用实际增加50万元资本,海关就可以为其出具符合已增加资本50万元的证明。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限制

报关企业获得许可后,可以在取得许可的直属海关关区内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从事报关服务;跨关区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取得许可的,应当在所在地口岸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从事报关服务。

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均为2年。

报关企业获得海关行政许可后的注册登记

根据《规定》:申请人获得许可后,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90日内到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报关企业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关企业与所聘报关员签订的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他与报关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需要注意的是:

记者申报材料第7篇

第一条为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保证进口药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口药材申请与审批、登记备案、口岸检验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口药材申请与审批,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境外生产拟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药材进行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其进口的决定。

进口药材申请人,应当是中国境内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材进口的审批,并对登记备案、口岸检验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进口药材进行监督管理。

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或者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进口药材的登记备案,组织口岸检验并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首次进口药材的样品检验、质量标准复核等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负责进口药材的口岸检验工作。

第四条药材必须从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或者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进口。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只能进口该口岸周边国家或者地区所产药材。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药材进口申请受理场所公示申报资料的项目和有关申请书示范文本。

第六条申请人申请药材进口时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交规范完整的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报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八条申请人申报的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在审查过程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提出。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书后4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其审查时限在原审查时限的基础上延长20日;未按规定时限提交补充资料的,予以退审。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充资料的,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药材进口申请经依法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批准决定,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进口药材批准证明文件;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审、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药材进口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通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依法要求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其设置的政府网站上公告药材进口申请受理、审查的过程和已批准进口的药材的相关信息。

第二节药材进口申请与审批

第十三条药材进口申请包括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和非首次进口药材申请。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包括已有法定标准药材首次进口申请和无法定标准药材首次进口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药材进口,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进口药材申请表》,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当在5日内对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发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六条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将检验样品和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第十七条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在收到检验样品和相关资料后,对已有法定标准药材的首次进口申请,应当在30日内完成样品检验,对无法定标准药材的首次进口申请,应当在60日内完成质量标准复核和样品检验,并将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后,应当在40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颁发《进口药材批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查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非首次进口药材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颁发《进口药材批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查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可以对进口药材的生产现场进行考察。

第二十一条《进口药材批件》分一次性有效批件和多次使用批件。一次性有效批件的有效期为1年,多次使用批件的有效期为2年。

《进口药材批件》编号格式为:国药材进字+4位年号+4位顺序号。

第二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濒危物种药材或者首次进口药材的进口申请,颁发一次性有效批件。

第二十三条变更《进口药材批件》中的申请人名称和到货口岸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补充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

补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原《进口药材批件》的持有者。

第二十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补充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发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补充申请受理后20日内完成行政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颁发《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查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的有效期限与原批件相同。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二十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复审申请后,应当按照原申请事项的审查时限和要求进行复审,并作出复审决定。撤销不予批准决定的,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进口药材批件》或者《进口药材补充申请批件》;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二十九条复审需要进行样品检验或者质量标准复核的,应当按照原样品检验或者质量标准复核的时限和要求进行。

第三章登记备案

第三十条申请人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后,应当从《进口药材批件》注明的到货口岸组织药材进口。

组织药材进口,申请人应当向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填写《进口药材报验单》,并报送有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对登记备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当日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发出《进口药品通关单》,收回一次性有效批件;同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发出《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并附登记备案资料一份。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给《进口药材不予登记备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对不予办理登记备案的进口药材,申请人应当予以退运。无法退运的,由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处理。

第四章口岸检验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收到《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后,应当在2日内按照《进口药材抽样规定》,到规定的存货地点进行现场抽样。现场抽样时,申请人应当提供药材原产地证明原件。

第三十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登记备案资料对药材原产地证明原件和药材实际到货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抽样,填写《进口药材抽样记录单》,在《进口药品通关单》上注明“已抽样”字样,并加盖抽样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抽样,并在2日内将《进口药材不予抽样通知书》报送所在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进口药材不予抽样通知书》后,应当对已进口的全部药材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在抽样后2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报送所在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知申请人;无法按规定时限完成检验的,应当向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六条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材,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对申请复验的,必须自复验结论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2日内向所在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说明全部进口药材流通、使用的详细情况。

第三十七条申请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申请复验。药品检验机构受理复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报告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在复验申请受理后2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报告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八条对经复验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材,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收到复验结论后,立即解除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十九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验或者经复验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进口药材,口岸或者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四十条首次进口药材在销售使用前,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第四十一条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但已流通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区域外的进口药材,口岸或者边境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药材流入区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材流入区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进口药材的包装必须适合进口药材的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及进口检验。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药材中文名称、批件编号、产地、唛头号、申请企业名称、出口商名称、到货口岸、重量及加工包装日期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有关进口药材批准证明文件。

第四十四条在进口药材审批、登记备案和口岸检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五条规定处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药材进口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受理场所公示药材进口申报资料项目的;

(三)在受理、审查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者不批准理由的;

(六)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药材进口申请作出批准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批准决定的;

(七)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药材进口申请作出不予批准决定或者不在本办法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

(八)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九)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四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样品申请药材进口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项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药材进口申请。

第四十六条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进口药材批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撤销该《进口药材批件》,五年内不受理其药材进口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申请人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进口药材批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撤销该《进口药材批件》,三年内不受理其药材进口申请。

第四十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在承担口岸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者违法收取检验费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工作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首次进口药材,是指从境外某产地首次进口的药材。

已有法定标准药材,是指已有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的药材。

无法定标准药材,是指无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材标准,但在我国批准的中成药处方中含有的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