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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2-07-06 11:28:00
评估工作方案

评估工作方案第1篇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树立正确的政绩意识,旨在通过绩效评估来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基层一级政府的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滨江一流经济强镇提供有力保障。

调整充实镇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评估对象

亭江镇与长安投资区和出口加工区进行捆绑评估,根据区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我镇相关职责部门,并明确目标责任领导。

评估方法

1、按2012年度区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2、涉及到镇直部门的考评指标为四项一级指标、三十四项二级指标、六十八项工作目标,具体对应部门见附表。

3、公众评议

按区绩效办的部署分中期、年终两次开展,主要内容由区绩效办设定。

4、数据采集

按区直牵头单位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数据。

5、抽样调查

全力配合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乡居民抽样入户调查工作。

察访核验

察访核验工作,主要通过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调查、走访机关等方法进行。察访核验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规范行政审批情况、行政办事效率情况。对区绩效办组织的察访核验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凡在察访核验时因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而被扣分值的,取消违纪、违规当事人当年评先资格和绩效奖励,并在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同时对违纪、违规当事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在市、区组织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暗访中,凡被查到违规情形的,由效能办给予相关人员效能告诫,扣发当年度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予以辞退,对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当年度绩效奖金;被查出违规情形达2人次以上(含2人次),视情节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并扣发分管领导当年度绩效奖金;部门主要负责人被查到违规情形的,相应扣发分管领导当年度绩效奖金。

在本镇检查中被查到违规情形的,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扣发半年岗位津贴,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予以辞退;在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出违规情形的,给予相关人员效能告诫,扣发全年岗位津贴,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政纪处分,并在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被查出违规情形2人次的,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扣发半年岗位津贴;被查出违规情形3人次(含3人次)以上的,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效能告诫,扣发全年岗位津贴,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并扣发分管领导半年岗位津贴;部门主要负责人被查到违规情形的,扣发分管领导半年岗位津贴。

工作要求

一要继续深化思想认识。要树立正确的绩效评估价值观,把绩效评估的过程作为自我诊断、自我发现、自我改进提高的过程,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推动工作持续改进,促进绩效的不断提高。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绩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评估工作方案第2篇

一、评估范围

绩效评估范围:19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评估内容

乡镇(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内容分为: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业竞赛等四大项(详见附表)。绩效评估是对一级政府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性评价,包含了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执政能力等方面。创业竞赛是专项性的考核,侧重于落实突出工业、突出项目带动战略。创业竞赛既采取专项考核奖励,同时又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的一个子项目,其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评估内容。

三、评估办法

XX年绩效评估方法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一是指标考核。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指标考评工作由县统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共同实施。二是公众评议。由县统计局负责,按照分层、多阶段、等距随机抽样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抽取样本100个,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0名、企业(个体)经营者代表1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城镇居民20户、农村居民50户,按不同对象设置不同的公众测评表或问卷调查表,进行调查测评和统计分析,反映社会各界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能力、履职状况、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真实评价。三是察访核验。由县效能办牵头,组织察访核验小组具体实施,通过抽查核验、专项督查、走访服务相对人和暗访等形式进行,对存在不效能等方面问题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和绩效扣分。

1、指标考核计分办法:指标考核按当年发展水平参照历史状况、考虑对全县的贡献三个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以综合指数和综合分数体现。综合指数反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进步程序,按照“本乡镇(街道办事处)自己与自己比”和“本乡镇(街道办事处)与全县平均发展水平比”,分别占60%和40%进行合成。综合分数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

2、公众评议计分办法:单项问题的计分,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选择前三种答案分别计5分、3分、0分,回答“不了解”按平均分计分。对同一问题的计分,把所有被调查人员回答的分值相加,除以回答人数,得单项问题分值。公众评议总分,在分别测算各类代表评议指标合计分值的基础上,以其算术平均数计算公众评议指标总分值。

3、察访核验计分办法:察访核验发现问题实行扣分制,累积扣分从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评估总分中予以扣除。

绩效评估得分汇总公式:

指标考核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察访核验扣分。

四、结果运用

绩效评估取前6名,第一名奖励3.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5万元、第四名奖励2万元、第五名奖励1.5万元、第六名奖励1万元。

五、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内容,制定XX年度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案,有关责任单位也要考评指标制订考评办法,于4月底前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

2、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绩效评估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绩效评估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全过程,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组织绩效自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自评工作,写出自评情况报告,并于XX年1月中旬前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4、开展指标考核。由县统计局牵头,各指标责任单位配合,按照指标考核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指标考核。年度考核于XX年1月底前完成,考评结果情况分析由县统计局负责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5、开展公众评议。由县统计局牵头,县效能办等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出公众评议具体实施方案及问卷调查和测评表,并组织实施,12月底完成公众评议工作,并向县绩效评估办公室报送公众评议结果。

6、察访核验和组织抽查。由县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察访核验具体方案,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察访核验工作于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结果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7、综合汇总。由县绩效评估办公室牵头汇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结果,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六、组织领导

全县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陈国发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李建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少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锡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小宁,县政府办主任刘军,县效能办副主任梅先华任副组长,由有关工作目标及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和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评估办公室,主任刘军,副主任李水兴、林锋、郭坤炎、吴成云、徐献麟、刘洪斌、梅先华,工作人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农办、外经贸局、财政局、效能办等部门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绩效评估工作旨在推进全县的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务必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任何违规造假行为,一经查实,该项指标按零分计算,并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制定严密规范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审查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

评估工作方案第3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的要求,坚持内部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组织评审与专家评估相促进,日常性全面审查与专项性重点审查相统一,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认真查找和防范我局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廉洁性风险,切实从制度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建设廉洁质监,为加快科学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估范围和评估主体

(一)评估范围

对起草制定中的以政府或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先评估后出台。对已颁布实施的以政府或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结合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开展重点评估。

(二)评估主体

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分别由起草科室和法规科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对代为起草的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以本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局制度廉洁性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选择重点制度进行评估,并协调解决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三、评估程序

制度廉洁性评估的一般程序为:一是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二是广泛研究论证,认真查找风险;三是形成评估报告,提出评估建议;四是落实评估意见,及时跟踪反馈。

分类开展评估的操作程序:

(一)对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程序。主要指2014年4月20日以后,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程序。

1、起草制定中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程序。一是起草科室评估。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将廉洁性评估作为起草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草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组织有关方面进行廉洁性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填写评估审核表,将评估报告、审核表连同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并报法规科。二是法规科审查。将廉洁性评估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重要内容,提出廉洁性审查意见,并将廉洁性评估情况作为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内容,同时报市局和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起草制定中的以政府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评估程序。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起草科室组织有关方面进行廉洁性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填写评估审核表,将评估报告、审核表连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一并报市局制度廉洁性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规范性文件起草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廉洁性评估工作。

(二)对已经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程序。主要是指2010年12月31日以后,我局起草或牵头起草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以及本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局党组组织自评,局党组组织法规科、监察室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进行廉洁性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填写评估审核表,将评估报告、审核表连同制度一并报市制度廉洁性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根据评估报告,本局有权修改的,经市局党组集体研究后,重新或补充性规定;没有权限修改的,向发文机构提出修改建议。

四、实施步骤

我局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20日)。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10月30日)。清理已和正在起草中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组织开展自评。

(三)总结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市制度廉洁性评估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开展抽查评估,结合检查意见,认真进行总结,同时按照市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办法,建立制度廉洁性评估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评估内容。制度廉洁性评估应当以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加强对重要权力行使、自由裁量权设置、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保障等方面的评估。主要包括的十个方面按照宜惩防办文[2012]6号文件执行。

(二)突出评估重点。要把法规制度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备案管理、纪律惩戒等职权的内容作为评估重点,全面评估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廉政纪律要求、应承担的责任和监督制约措施等。具体评估重点按照宜惩防办文[2012]6号文件把握。

(三)把握评估方式。制度廉洁性评估可结合本局实际,采取组织专门机构会审、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公开征集意见、走访群众及有关单位等方式进行。综合采用对照评估、征集意见评估、专家评估、问题导向评估、预测性评估、实证评估等评估方法。

(四)注重评估结果运用。要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促进和提高法规制度建设的质量,对起草制定中的制度,评估认为廉洁性风险较低的,加快出台实施;有一定廉洁性风险的,认真修改完善,待条件成熟后再颁布实施;廉洁性风险较高的,应暂缓推出。对已颁布实施的制度,评估认为廉洁性风险较高的,及时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立、改、废,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强化检查考核。把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办、检查和考核。按照“谁起草、谁评估”、“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评估职责,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评估工作方案第4篇

一、评估范围

绩效评估范围:19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评估内容

乡镇(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内容分为: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业竞赛等四大项(详见附表)。绩效评估是对一级政府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性评价,包含了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执政能力等方面。创业竞赛是专项性的考核,侧重于落实突出工业、突出项目带动战略。创业竞赛既采取专项考核奖励,同时又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的一个子项目,其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评估内容。

三、评估办法

XX年绩效评估方法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一是指标考核。采取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指标考评工作由县统计局牵头,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共同实施。二是公众评议。由县统计局负责,按照分层、多阶段、等距随机抽样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抽取样本100个,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0名、企业(个体)经营者代表1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城镇居民20户、农村居民50户,按不同对象设置不同的公众测评表或问卷调查表,进行调查测评和统计分析,反映社会各界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能力、履职状况、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真实评价。三是察访核验。由县效能办牵头,组织察访核验小组具体实施,通过抽查核验、专项督查、走访服务相对人和暗访等形式进行,对存在不效能等方面问题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和绩效扣分。

1、指标考核计分办法:指标考核按当年发展水平参照历史状况、考虑对全县的贡献三个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以综合指数和综合分数体现。综合指数反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进步程序,按照“本乡镇(街道办事处)自己与自己比”和“本乡镇(街道办事处)与全县平均发展水平比”,分别占60%和40%进行合成。综合分数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

2、公众评议计分办法:单项问题的计分,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选择前三种答案分别计5分、3分、0分,回答“不了解”按平均分计分。对同一问题的计分,把所有被调查人员回答的分值相加,除以回答人数,得单项问题分值。公众评议总分,在分别测算各类代表评议指标合计分值的基础上,以其算术平均数计算公众评议指标总分值。

3、察访核验计分办法:察访核验发现问题实行扣分制,累积扣分从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评估总分中予以扣除。

绩效评估得分汇总公式:

指标考核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察访核验扣分。

四、结果运用

绩效评估取前6名,第一名奖励3.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5万元、第四名奖励2万元、第五名奖励1.5万元、第六名奖励1万元。

五、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内容,制定XX年度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案,有关责任单位也要考评指标制订考评办法,于4月底前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

2、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绩效评估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绩效评估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全过程,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组织绩效自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自评工作,写出自评情况报告,并于XX年1月中旬前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4、开展指标考核。由县统计局牵头,各指标责任单位配合,按照指标考核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指标考核。年度考核于XX年1月底前完成,考评结果情况分析由县统计局负责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5、开展公众评议。由县统计局牵头,县效能办等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出公众评议具体实施方案及问卷调查和测评表,并组织实施,12月底完成公众评议工作,并向县绩效评估办公室报送公众评议结果。

6、察访核验和组织抽查。由县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察访核验具体方案,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察访核验工作于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结果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7、综合汇总。由县绩效评估办公室牵头汇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结果,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六、组织领导

全县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陈国发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李建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少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锡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小宁,县政府办主任刘军,县效能办副主任梅先华任副组长,由有关工作目标及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和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评估办公室,主任刘军,副主任李水兴、林锋、郭坤炎、吴成云、徐献麟、刘洪斌、梅先华,工作人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农办、外经贸局、财政局、效能办等部门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绩效评估工作旨在推进全县的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务必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任何违规造假行为,一经查实,该项指标按零分计算,并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制定严密规范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审查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

评估工作方案第5篇

一、目标

根据《省卫生厅应急能力评估实施方案》及《卫生应急能力评估编制》(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为标准,通过开展评估,真实反映和检验我县卫生应急能力状况,查找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薄弱环节,逐步整改,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实现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目标。

二、内容

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装备储备、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宣教科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评估八个方面。

(一)体系建设。包括卫生应急体系纳入政府和卫生部门规划情况,以及卫生应急经费保障、预案和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和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等情况。

(二)装备储备。包括卫生应急装备目录和标准制订、物资调用机制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和管理制度健全等情况。

(三)应急队伍。包括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等情况。

(四)培训演练。包括卫生应急培训中长期规划制订、综合培训演练中心建立和培训演练活动组织等情况。

(五)宣教科研。包括卫生应急宣传教育材料编印、公众知识宣传、志愿者培训、媒体沟通和科研合作等情况。

(六)监测预警。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完善、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开展、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信息等情况。

(七)应急处置。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启动、事件信息报送、队伍调派、物资调运和事件处置等情况。

(八)善后评估。包括卫生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奖惩、补助、抚恤和补偿等制度保障情况,以及卫生应急工作总结和评估制度建立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2014年10月20日前,各被检单位成立本单位的工作小组做好自查工作,并就自评中发现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将本地、本单位自评结果材料(文字版+电子版)报县卫生局应急办。自评结果材料包括《评估标准》各项得分详细情况、自评报告。

(二)2014年10月30日前,县级督导组对各被检单位进行第一轮督导,现场将存在问题进行反馈。

(三)2014年11月7日前各受检单位将第一轮督导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向县卫生局应急办进行报告。

(四)2014年11月8日至11月20日前,县卫生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在省督导检查之前再次按照《评估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单位等方式,进行现场复核。

四、工作要求

评估工作方案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法制意识,明确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努力提高文化广播电视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质量,营造和谐美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为现代化文明城区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文广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区文广系统迎接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具体名单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广播电视科,

局各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工作。

“迎评”工作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督促、检查“迎评”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增强各单位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中的规范意识。

三、评估内容

根据《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市语委《市区县和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和《区迎接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各委办局、镇、街道工作职责》,结合区文广系统与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明确此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内容:

(一)、规范公务用语

1、在机关内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对公务员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知识与能力的培训,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之中。各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也要相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测试水平。

2、在日常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要将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和交际用语,养成讲普通话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二)、规范公文用字

1、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年《简化字总表》、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年《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以及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年《汉语拼音正词基本规则》,熟悉、掌握规范字和异形字以及汉语拼音的正确使用方法。

2、公文、印章、简报等公务活动用字和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等公示性用字,都要做到规范使用,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避免出现错别字。

3、公文的书写和格式要符合规范,对不符合规范的公文坚决退回重办,确保公文管理规范。

(三)、规范文化广播电视用语用字

1、负责全区各文化、娱乐设施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大型活动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管理。

2、开展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等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并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编辑、记者、中文字幕操作者等相关人员的规范汉字能力培训。

3、利用文化广播电视资源优势,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5月至8月)

1、根据区语委办有关要求,成立区文广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文广系统“迎评”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迎评”工作职责,召开局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会议,学习有关要求和评估标准,根据各项指标将评估工作落实到各单位。

2、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要意义,了解本系统达标内容,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迎评”工作以及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营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年9月至12月)

1、根据全区“迎评”工作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自评实测表逐项进行自查整改。

(1)进一步落实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

(2)进一步完善各项用语用字管理的规章制度。

(3)整理汇总本单位2年至年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

(4)对管辖范围内的各项用语用字进行自查整改。

(5)依据自查、复查、整改情况填写《自评实测表》,撰写自评报告。

2、做好9月第三周开展的第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相关工作。

(三)、区级自评和复查阶段:(年1月至6月)

1、做好区语委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进行检查评估的接待和汇报工作。

2、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接受区语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年常规工作资料呈现,可不装订。

(四)、接受市语委评估阶段:(年下半年)

1、做好市级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时的接待和汇报工作。

(1)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宣传气氛。

(2)运用声像、文字、档案资料等多种手段,全面展示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3)协助评估组考察本单位用语用字状况。

2、参加评估反馈会,听取评估组的评估结论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法律意识,规范公务用语用字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规范公务用语用字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强化依法行政和文明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提升自身形象的重要方面,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规范使用公务用语用字的能力。

评估工作方案第7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并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确保我区在省级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进一步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机构(文件另发)。

三、主要内容、检查范围及时间

(一)主要内容

主要评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领导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育发展水平与特色等方面,共22项指标。督导评估重点是近三年(年、年、年)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职责落实情况。

(二)督导评估的检查范围

(1)相关部门:区党群工作部、管委办、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经贸科技发改局、规划建设局、监察(审计)局、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社区管理局、政法办、国土资源局开发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等。

(2)教育机构:区属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等。

(三)督导时间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3月15日—年4月16日)

1、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2、制定迎接省级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召开全区迎检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3、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并将名单报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4、开展业务培训,举办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有关人员参加的迎检业务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到教育督导评估先进县区参观学习。

5、调查摸底。对照《省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摸清现状,找出差距。

(二)自查整改阶段(年4月17日—7月16日)

1、相关部门和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学习领会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对照督导评估标准和本单位职责分年段(年、年、年)总结教育工作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目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查漏补缺,对照督导评估标准完善各种器材、设备、设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3、相关部门、学校指定人员核准有关数据,收集各种资料,并按要求分类、汇总、造册,并全面整理好有关资料。写好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上交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完成全区《省省级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统计汇总表》填报工作。

(三)检查指导阶段(7月17日—8月6日)

1、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认真对照督导评估评分细则,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

2、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好校园文化、美化建设,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3、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

4、起草管委会汇报材料,写好区教育工作专题片脚本。

(四)复查提高阶段(8月7日—9月10日)

1、全面收集各项资料,完成迎检的各项工作。

2、邀请省市教育督导室来区进行过程评估。

3、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全面完善过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

4、完成乡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专题片的摄制编辑工作。完成乡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情况资料汇编。

(五)迎检阶段(9月11日—9月30日)

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

(六)迎接省教育督导室“回头看”检查(11月上旬—12月下旬)

对省教育督导评估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迎接省“回头看”检查工作。

五、主要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其重点是评估检查政府落实教育工作改革发展的情况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和协调,把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迎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和责任,全面做好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