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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标准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0 16:20:29
评估标准论文

评估标准论文第1篇

关键词:公共政策;评估标准;以人为本

一、研究背景

伴随着春节的来到,春运大潮又向人们涌来,一张小小的车票再次牵动了中国13亿民众的心,“买票难、买票贵”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又一次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火车票作为一种垄断性的稀缺资源,一直沿袭限时限量的发售模式,多少年来,无论媒体曝光也好,民众提议也好,铁道部对此始终不作任何回应。

2008年,对于大多数房地产商而言,这个冬天来的有点早。伴随着全球经济的衰退和我国房地产最新政策的推行,房价大幅缩水,老百姓持币观望,开发商惶恐不安,房市岌岌可危。面对如此窘境,如何对当前的房地产政策进行评估并制定下一步政策,成为了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各个城市都在进行着轰轰烈烈的“大建设”,然而这个大建设却通常分三步走。最初制定方案时考虑不全面,不得已又重来一遍。试问最初对公共设施改造政策进行评估时,为何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

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若究其深层原因,不难发现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偏颇,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进行深层次的研究。

二、传统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政策评估就是评估主体依据一定的评估标准,按照相关的评估程序,就政策过程的各个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包括政策产出和政策影响进行一定的评价,以判断政策结果满足需要的活动。政策评估活动实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要进行价值判断,非有价值尺度不可,这个价值尺度就是评估标准。传统政策评估标准包括了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长久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产业结构的变化,社会利益结构开始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显现。政府根据社会客观规律和不同利益主体需求,在对政策评估时往往更偏向于生产力标准,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可以肯定地说,效率、公平作为我国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但是,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以及各个利益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使公共政策实施的结果并不能保证完全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均衡。

此外,由于我国传统的政策评估体系在目标、方法和结果上都存在着一定的不科学性和人为操作性,例如:不考虑政策目标达成情况,只要政策制定与执行者的行为动机和出发点被认可,则该项政策就会被肯定;同样,不论政策执行时采用何种办法,只要效果良好就对其予以认可;此外,只要政策的实施过程符合程序规定,无论效果好坏,均认为政策是良好可行的。因而,改革政策便成了“双刃剑”——往往是伴随着某项改革政策的出台,部分人受惠,而另一部分人则受损,如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等。随着改革的深入,长期积累下来的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伴随着公平与效率失衡的,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城乡与区域的失衡,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失衡。

提高经济效率,保证社会公平,其最终目的在于关心人、解放人、尊重人、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过于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无法体现公关政策以人为本的制定与评估标准。如何使绝大多数人享受改革的成果,如何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需求,如何有效保护弱者的利益,如何有效调动多数人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如何有效解决收入差距扩大、区域经济发展失衡问题?这就必然涉及到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与评估标准是否能够坚持以人为本。

三、公共政策评估的人本标准

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涵盖了“效率”、“公平”、“公正”、“发展”等元素,但是归根结底,其核心价值应该是“以人为本”,是实现公民主体利益的最大化。以人为本不同于以物为本,不同于以官为本,不同于以阶级为本,不同于以民为本。

3.1人本与物本、官本、阶级本、民本的区别

(1)以物为本。人本都通常是相对于物本而提出来的,当前的物本思想片面的、不科学的认为:发展就是经济的快速运行,就是GDP的高速增长,它忽视甚至损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这种发展观“见物不见人”,其实质是一种“以物为本”的思想。

(2)以官为本。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地主阶级官本位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在部分人的思想和行为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一切都以上级为本、以官为本。上级的吩咐,无论正确与否,通通照办,将老百姓的福利、权利践踏于脚下,就是以官为本的真实写照。

(3)以阶级为本。在阶级斗争的年代,共产党的方针就是:个人不能为本,个人必须以自己的阶级属性加入一个组织,以一个群体为本,如果一个人不是党员,就是社会主义公民,就是阶级斗争的局中人。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存在着阶级属性,但是生产力是没有阶级性的。如今若仍然过分强调人群中阶级的对立,是不正确。

(4)以民为本。在中国历史上,“人”和“民”有时通用,人本也即民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中国儒家政治哲学的集中表述。但在当代,作为一种哲学价值观,人本和民本又是不同的,因为民是相对于官而言的。

(5)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所讲的“人”,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全体社会成员。所以,以人为本中的“人”,包括了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一切社会成员。二是指人民,人民是“人”的主体和核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民始终是以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为主体、在利益一致基础上形成的最大的人群共同体。因此,我们应该从“人人”和“人民”两个层面去理解以人为本的真实含义。

3.2公共政策评估的人本标准

(1)公共政策要将人作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的物质、精神和政治生活的需要,才有必要制订和执行公共政策。任何公共政策都必须把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根本前提,以是否实现增进人民的福祉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根本的价值尺度。

(2)公共政策要突出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公共政策的制定不仅要以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为基础,更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对公共政策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并成为评价公共政策的最终权威。

(3)公共政策要赋予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充分发展的空间,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生活和工作环境。

(4)公共政策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公共政策不能见物不见人,要充分理解人的情感、尊重人的价值、捍卫人的尊严,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愉快、社会和谐的人文环境。

四、公共政策评估中人本标准的体现

4.1改变传统公共政策理念

改变公共政策理念,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公共政策的首要地位。一切公共政策都必须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动力、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要破除把人作为发展手段的陈腐观念,不能片面强调人民的义务、责任和奉献,而应该以实现人民的权利、利益和价值为中心,一切践踏人民基本权利、损害人民根本利益、妨碍人民实现理想的政策,都是不能容忍的。

4.2正确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公共政策的主体,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和方式更有利于实现正确的政策目标,要经过人民群众的充分讨论,有的还要经过人民公议或者公决。政府必须改变单方面随意决定政策手段和方式的习惯。当然,人民群众也是政策的客体,但决不是被动的政策对象。公共政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和愿望,逐步减少行政强制手段,充分发挥诱导、劝说、道德教化等人性化的工具,切不可任意扩大政府的强制权力而剥夺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4.3树立全新的公共政策目标体系

树立全新公共政策目标体系,要把本末倒置的公共政策目标重新排序。就要求我们:

(1)明确公共政策的最终价值目标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政策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满足人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需要、满足人的长远发展需要、满足后代人的发展需要。以牺牲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为代价的公共政策是不能容许的。

(2)建立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改变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和经济增长速度的核算体系,必须使经济增长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3)改革领导干部政绩评估考核体系,矫正经济增长“一俊遮百丑”的片面考核办法,端正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以是否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协调和谐发展,是否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是否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环境为评价政绩的基本依据。

4.4改革公共政策运行机制

(1)正确确立公共政策目标。政府应该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把有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问题优先确定为公共政策目标,把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摆在公共政策问题的首位。要逐步提高保证人的发展需要在公共政策问题中的地位。

(2)建立开放的政策制定体系。要保证政策制定主体在政策问题界定、信息收集和意见征集等方面沟通渠道的畅通,鼓励各方面的利益主体包括地方、部门政府、政府官员和公众等从各个方面提出不同的意见要求。不断拓宽公共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渠道,改变少数政治精英垄断政策议程的不合理状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参政权。广泛建立政策听证制度,完善民意调查体系。

(3)搭建公众监督平台。人民有权知道、监督、参与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与公共项目;也有权评价、监督、了解执行公共项目的各级管理者。因此,政府考核机制应当搭建一个公众参与的平台,人大、政协、司法、媒体、人民团体等作为这个平台的主要支柱,将成为人民群众表达自己要求和呼声的民主渠道。

参考文献:

[1]徐家良.政府评价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

评估标准论文第2篇

伴随着春节的来到,春运大潮又向人们涌来,一张小小的车票再次牵动了中国13亿民众的心,“买票难、买票贵”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又一次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火车票作为一种垄断性的稀缺资源,一直沿袭限时限量的发售模式,多少年来,无论媒体曝光也好,民众提议也好,铁道部对此始终不作任何回应。

2008年,对于大多数房地产商而言,这个冬天来的有点早。伴随着全球经济的衰退和我国房地产最新政策的推行,房价大幅缩水,老百姓持币观望,开发商惶恐不安,房市岌岌可危。面对如此窘境,如何对当前的房地产政策进行评估并制定下一步政策,成为了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各个城市都在进行着轰轰烈烈的“大建设”,然而这个大建设却通常分三步走。最初制定方案时考虑不全面,不得已又重来一遍。试问最初对公共设施改造政策进行评估时,为何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

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若究其深层原因,不难发现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偏颇,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进行深层次的研究。

2传统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政策评估就是评估主体依据一定的评估标准,按照相关的评估程序,就政策过程的各个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包括政策产出和政策影响进行一定的评价,以判断政策结果满足需要的活动。政策评估活动实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要进行价值判断,非有价值尺度不可,这个价值尺度就是评估标准。传统政策评估标准包括了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长久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产业结构的变化,社会利益结构开始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显现。政府根据社会客观规律和不同利益主体需求,在对政策评估时往往更偏向于生产力标准,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可以肯定地说,效率、公平作为我国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但是,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以及各个利益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使公共政策实施的结果并不能保证完全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均衡。

此外,由于我国传统的政策评估体系在目标、方法和结果上都存在着一定的不科学性和人为操作性,例如:不考虑政策目标达成情况,只要政策制定与执行者的行为动机和出发点被认可,则该项政策就会被肯定;同样,不论政策执行时采用何种办法,只要效果良好就对其予以认可;此外,只要政策的实施过程符合程序规定,无论效果好坏,均认为政策是良好可行的。因而,改革政策便成了“双刃剑”——往往是伴随着某项改革政策的出台,部分人受惠,而另一部分人则受损,如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等。随着改革的深入,长期积累下来的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伴随着公平与效率失衡的,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城乡与区域的失衡,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失衡。

提高经济效率,保证社会公平,其最终目的在于关心人、解放人、尊重人、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过于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无法体现公关政策以人为本的制定与评估标准。如何使绝大多数人享受改革的成果,如何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需求,如何有效保护弱者的利益,如何有效调动多数人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如何有效解决收入差距扩大、区域经济发展失衡问题?这就必然涉及到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与评估标准是否能够坚持以人为本。

3公共政策评估的人本标准

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涵盖了“效率”、“公平”、“公正”、“发展”等元素,但是归根结底,其核心价值应该是“以人为本”,是实现公民主体利益的最大化。以人为本不同于以物为本,不同于以官为本,不同于以阶级为本,不同于以民为本。

3.1人本与物本、官本、阶级本、民本的区别

(1)以物为本。人本都通常是相对于物本而提出来的,当前的物本思想片面的、不科学的认为:发展就是经济的快速运行,就是GDP的高速增长,它忽视甚至损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这种发展观“见物不见人”,其实质是一种“以物为本”的思想。

(2)以官为本。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地主阶级官本位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在部分人的思想和行为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一切都以上级为本、以官为本。上级的吩咐,无论正确与否,通通照办,将老百姓的福利、权利践踏于脚下,就是以官为本的真实写照。

(3)以阶级为本。在阶级斗争的年代,共产党的方针就是:个人不能为本,个人必须以自己的阶级属性加入一个组织,以一个群体为本,如果一个人不是党员,就是社会主义公民,就是阶级斗争的局中人。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存在着阶级属性,但是生产力是没有阶级性的。如今若仍然过分强调人群中阶级的对立,是不正确。

(4)以民为本。在中国历史上,“人”和“民”有时通用,人本也即民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中国儒家政治哲学的集中表述。但在当代,作为一种哲学价值观,人本和民本又是不同的,因为民是相对于官而言的。

(5)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所讲的“人”,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全体社会成员。所以,以人为本中的“人”,包括了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一切社会成员。二是指人民,人民是“人”的主体和核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民始终是以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为主体、在利益一致基础上形成的最大的人群共同体。因此,我们应该从“人人”和“人民”两个层面去理解以人为本的真实含义。

3.2公共政策评估的人本标准

(1)公共政策要将人作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的物质、精神和政治生活的需要,才有必要制订和执行公共政策。任何公共政策都必须把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根本前提,以是否实现增进人民的福祉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根本的价值尺度。

(2)公共政策要突出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公共政策的制定不仅要以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为基础,更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对公共政策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并成为评价公共政策的最终权威。

(3)公共政策要赋予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充分发展的空间,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生活和工作环境。

(4)公共政策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公共政策不能见物不见人,要充分理解人的情感、尊重人的价值、捍卫人的尊严,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愉快、社会和谐的人文环境。

4公共政策评估中人本标准的体现

4.1改变传统公共政策理念

改变公共政策理念,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公共政策的首要地位。一切公共政策都必须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动力、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要破除把人作为发展手段的陈腐观念,不能片面强调人民的义务、责任和奉献,而应该以实现人民的权利、利益和价值为中心,一切践踏人民基本权利、损害人民根本利益、妨碍人民实现理想的政策,都是不能容忍的。

4.2正确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公共政策的主体,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和方式更有利于实现正确的政策目标,要经过人民群众的充分讨论,有的还要经过人民公议或者公决。政府必须改变单方面随意决定政策手段和方式的习惯。当然,人民群众也是政策的客体,但决不是被动的政策对象。公共政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和愿望,逐步减少行政强制手段,充分发挥诱导、劝说、道德教化等人性化的工具,切不可任意扩大政府的强制权力而剥夺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4.3树立全新的公共政策目标体系

树立全新公共政策目标体系,要把本末倒置的公共政策目标重新排序。就要求我们:

(1)明确公共政策的最终价值目标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政策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满足人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需要、满足人的长远发展需要、满足后代人的发展需要。以牺牲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为代价的公共政策是不能容许的。

(2)建立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改变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和经济增长速度的核算体系,必须使经济增长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3)改革领导干部政绩评估考核体系,矫正经济增长“一俊遮百丑”的片面考核办法,端正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以是否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协调和谐发展,是否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是否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环境为评价政绩的基本依据。

4.4改革公共政策运行机制

(1)正确确立公共政策目标。政府应该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把有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问题优先确定为公共政策目标,把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摆在公共政策问题的首位。要逐步提高保证人的发展需要在公共政策问题中的地位。

(2)建立开放的政策制定体系。要保证政策制定主体在政策问题界定、信息收集和意见征集等方面沟通渠道的畅通,鼓励各方面的利益主体包括地方、部门政府、政府官员和公众等从各个方面提出不同的意见要求。不断拓宽公共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渠道,改变少数政治精英垄断政策议程的不合理状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参政权。广泛建立政策听证制度,完善民意调查体系。

(3)搭建公众监督平台。人民有权知道、监督、参与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与公共项目;也有权评价、监督、了解执行公共项目的各级管理者。因此,政府考核机制应当搭建一个公众参与的平台,人大、政协、司法、媒体、人民团体等作为这个平台的主要支柱,将成为人民群众表达自己要求和呼声的民主渠道。

参考文献

[1]徐家良.政府评价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

[2]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

[3]王学杰.中国行政管理[J].以人为本与公共政策创新,2005.

评估标准论文第3篇

摘要:公共政策的成败要通过公共政策中的政策评估环节检验。公共政策评估要通过一定的标准进行,即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公共政策评估环节通过不同的评估标准判断公共政策成效,依据成效来判断公共政策的成败。当今中国生产力评估标准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政策评估标准。

关键词:公共政策政策评估标准生产力

公共政策是以政府为主的公共机构为确保社会朝着政治系统所确定、承诺的正确方向发展,通过广泛参与和连续的抉择以及具体实施而产生效果的途径,利用公共资源达到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平衡、协调社会公众利益目的的公共管理活动过程。这一概念表述了公共政策的主体、手段、目的,尤其突出其目的性。

公共政策的目的性表现在公共政策的成败上,这就使政策评估在公共政策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缺少政策评估,一项政策就不能称之为政策。公共政策评估如何进行,即公共政策评估都有哪些标准,以此对公共政策成败做出判断,本文试就其作些探讨。

一、公共政策评估概念的界定

尽管目前对政策评估的研究很多,但对于政策评估的概念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被绝大多数学者接受和普遍认同的定义。

陈振明认为,所谓公共政策评估,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的效益、效率及价值进行判断的一种政治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林水波、张世贤认为,政策评价是“有系统地应用各种社会研究程序,收集有关资讯,用以论断政策概念与设计是否周全完整,知悉政策实际执行情形、遭遇的困难,又无偏离既定的政策方向;指明社会干预政策的效用”。

以上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分别对政策评估进行界定,综合各方观点,本文倾向于这样的界定:公共政策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过程的效果、效益、效率和公众回应加以判断,评定并由此决定政策变迁的活动。

二、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

邓恩在《公共政策分析导论》中将评估标准分为六类:效果、效率、充足性、公平性、回应性和适宜性。我国台湾学者林水波、张世贤在《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评价标准由八个方面:投入工作量、绩效、效率、充足性、公平性、适当性、执行力、社会发展总指标。张国庆在《现代公共政策学导论》中提出政策评估的首要标准和次要标准的概念。针对公共政策及其活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结果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的标准应该包括下列标准。

1.政策的目标标准

评价一项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就是看政策执行后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所确定的目标。那么,在评估政策时,把制定公共政策时所要达到的标准或目标同在一定时间限度内执行政策所达到的目标相比较来进行评价。如果公共政策在预期时间内取得的成就同制定政策所定的标准一致,那么,很明显这项公共政策是很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反之,没有达到所希望达到的目标,说明这项政策是不成功的。

2.政策的投入标准

一项政策从提出、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各种资源。这个标准要衡量一项政策所投入的各种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其实质就是从资源投入的角度来衡量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所做的工作,也就是政策评估的成本问题。因此,投入成为政策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3.政策的公平、公正标准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公平性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特征和体现。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就必须注意通过利益的再分配或补偿等方式给予那些受损的合法利益以合理的补偿,以体现和照顾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看是否体现的政策的公平和公正,是否体现和维护了最大数的利益。

4.政策的效率标准

经济学上讲究经济效率即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经济效率要求产出必须大于投入。政策的效率标准是衡量政策取得效果所耗费的政策资源的数量,通常体现在政策投入与政策效果之间的比率和关系。政策效率的高低往往反映出政策本身的优劣和政策的执行状况。

5.公民参与、回应政策的程度

由于公共政策主要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公民的参与与回应必不可少,而公民的参与和回应程度高低是衡量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一项公共政策不论关系到全体或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政策对象认为满足了自己的利益,就会对这种政策有着积极的回应。反之,政策的回应程度就低。这也是评价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三、中国特色的评估标准

国内政策学者陈振明归纳出的政策评估的五个标准: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根据台湾学者吴尧峰先生对生产力评估标准的综合与整理,生产力标准的内涵体现了效率标准和绩效标准的统一,在某种程度上也涵盖了政策评估的妥当性和回应度标准,从中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公共政策的本质功能上看,生产力标准是当今中国公共政策评估最根本和首要的标准,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首先,生产力标准既是评价一个党、国家战略方针的根本标准,也是评估每一项政策的根本标准。一项政策的正确与错误、好与坏、进步与落后,归根结底取决于它有无或在多大程度上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生产力标准最能体现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和公共精神。从公共政策的实质与功能上看,政府作为公共性的代表,它所依据的是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来进行利益选择、利益综合、利益分配、利益落实,达到持续不断的发展公共利益的目的。

再次,从现代公共政策环境来看,公众要求政府既是廉价的,又是有效的。为解决这一冲突,作为政府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手段的公共政策,它的首选价值就是提升政府机关的生产力,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回应公民社会对政府的需求,树立政府在公众之中的良好形象,这就决定了生产力标准在公共政策评估标准中的首要地位。

最后,生产力标准也涵盖和统率了公共政策评估的其他标准,如绩效标准,如何最有效达到预期政策目标;效率标准,是否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有效的产出;回应度标准,是否满足政策对象最迫切的需要。此外,生产力标准与公正标准也是统一的,公共政策越是符合公正标准,社会越是公平,每个人的贡献与所得越是一致,每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便越高。从而越能促进政府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就越符合生产力标准。

参考文献:

[1]严强,王强.公共政策学.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林水波,张世贤.公共政策[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社公司,1995.

评估标准论文第4篇

关键词:公共政策;评估标准;以人为本

中图分类号:D6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3-0041-02

一、研究背景

伴随着春节的来到,春运大潮又向人们涌来,一张小小的车票再次牵动了中国13亿民众的心,“买票难、买票贵”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又一次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火车票作为一种垄断性的稀缺资源,一直沿袭限时限量的发售模式,多少年来,无论媒体曝光也好,民众提议也好,铁道部对此始终不作任何回应。

2008年,对于大多数房地产商而言,这个冬天来的有点早。伴随着全球经济的衰退和我国房地产最新政策的推行,房价大幅缩水,老百姓持币观望,开发商惶恐不安,房市岌岌可危。面对如此窘境,如何对当前的房地产政策进行评估并制定下一步政策,成为了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各个城市都在进行着轰轰烈烈的“大建设”,然而这个大建设却通常分三步走。最初制定方案时考虑不全面,不得已又重来一遍。试问最初对公共设施改造政策进行评估时,为何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

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若究其深层原因,不难发现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偏颇,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进行深层次的研究。

二、传统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及存在的问题

政策评估就是评估主体依据一定的评估标准,按照相关的评估程序,就政策过程的各个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包括政策产出和政策影响进行一定的评价,以判断政策结果满足需要的活动。政策评估活动实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要进行价值判断,非有价值尺度不可,这个价值尺度就是评估标准。传统政策评估标准包括了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长久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产业结构的变化,社会利益结构开始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显现。政府根据社会客观规律和不同利益主体需求,在对政策评估时往往更偏向于生产力标准,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可以肯定地说,效率、公平作为我国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但是,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以及各个利益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使公共政策实施的结果并不能保证完全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均衡。

此外,由于我国传统的政策评估体系在目标、方法和结果上都存在着一定的不科学性和人为操作性,例如:不考虑政策目标达成情况,只要政策制定与执行者的行为动机和出发点被认可,则该项政策就会被肯定;同样,不论政策执行时采用何种办法,只要效果良好就对其予以认可;此外,只要政策的实施过程符合程序规定,无论效果好坏,均认为政策是良好可行的。因而,改革政策便成了“双刃剑”——往往是伴随着某项改革政策的出台,部分人受惠,而另一部分人则受损,如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等。随着改革的深入,长期积累下来的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伴随着公平与效率失衡的,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城乡与区域的失衡,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失衡。

提高经济效率,保证社会公平,其最终目的在于关心人、解放人、尊重人、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过于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无法体现公关政策以人为本的制定与评估标准。如何使绝大多数人享受改革的成果,如何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需求,如何有效保护弱者的利益,如何有效调动多数人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如何有效解决收入差距扩大、区域经济发展失衡问题?这就必然涉及到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与评估标准是否能够坚持以人为本。

三、公共政策评估的人本标准

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涵盖了“效率”、“公平”、“公正”、“发展”等元素,但是归根结底,其核心价值应该是“以人为本”,是实现公民主体利益的最大化。以人为本不同于以物为本,不同于以官为本,不同于以阶级为本,不同于以民为本。

3.1人本与物本、官本、阶级本、民本的区别

(1)以物为本。人本都通常是相对于物本而提出来的,当前的物本思想片面的、不科学的认为:发展就是经济的快速运行,就是GDP的高速增长,它忽视甚至损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这种发展观“见物不见人”,其实质是一种“以物为本”的思想。

(2)以官为本。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地主阶级官本位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在部分人的思想和行为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一切都以上级为本、以官为本。上级的吩咐,无论正确与否,通通照办,将老百姓的福利、权利践踏于脚下,就是以官为本的真实写照。

(3)以阶级为本。在阶级斗争的年代,共产党的方针就是:个人不能为本,个人必须以自己的阶级属性加入一个组织,以一个群体为本,如果一个人不是党员,就是社会主义公民,就是阶级斗争的局中人。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存在着阶级属性,但是生产力是没有阶级性的。如今若仍然过分强调人群中阶级的对立,是不正确。

(4)以民为本。在中国历史上,“人”和“民”有时通用,人本也即民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中国儒家政治哲学的集中表述。但在当代,作为一种哲学价值观,人本和民本又是不同的,因为民是相对于官而言的。

(5)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所讲的“人”,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全体社会成员。所以,以人为本中的“人”,包括了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一切社会成员。二是指人民,人民是“人”的主体和核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民始终是以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为主体、在利益一致基础上形成的最大的人群共同体。因此,我们应该从“人人”和“人民”两个层面去理解以人为本的真实含义。

3.2公共政策评估的人本标准

(1)公共政策要将人作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的物质、精神和政治生活的需要,才有必要制订和执行公共政策。任何公共政策都必须把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根本前提,以是否实现增进人民的福祉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根本的价值尺度。

(2)公共政策要突出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公共政策的制定不仅要以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为基础,更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对公共政策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并成为评价公共政策的最终权威。

(3)公共政策要赋予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充分发展的空间,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生活和工作环境。

(4)公共政策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公共政策不能见物不见人,要充分理解人的情感、尊重人的价值、扞卫人的尊严,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愉快、社会和谐的人文环境。

四、公共政策评估中人本标准的体现

4.1改变传统公共政策理念改变公共政策理念,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公共政策的首要地位。一切公共政策都必须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动力、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要破除把人作为发展手段的陈腐观念,不能片面强调人民的义务、责任和奉献,而应该以实现人民的权利、利益和价值为中心,一切践踏人民基本权利、损害人民根本利益、妨碍人民实现理想的政策,都是不能容忍的。

4.2正确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公共政策的主体,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和方式更有利于实现正确的政策目标,要经过人民群众的充分讨论,有的还要经过人民公议或者公决。政府必须改变单方面随意决定政策手段和方式的习惯。当然,人民群众也是政策的客体,但决不是被动的政策对象。公共政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和愿望,逐步减少行政强制手段,充分发挥诱导、劝说、道德教化等人性化的工具,切不可任意扩大政府的强制权力而剥夺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4.3树立全新的公共政策目标体系树立全新公共政策目标体系,要把本末倒置的公共政策目标重新排序。就要求我们:

(1)明确公共政策的最终价值目标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政策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满足人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需要、满足人的长远发展需要、满足后代人的发展需要。以牺牲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为代价的公共政策是不能容许的。

(2)建立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改变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和经济增长速度的核算体系,必须使经济增长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3)改革领导干部政绩评估考核体系,矫正经济增长“一俊遮百丑”的片面考核办法,端正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以是否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协调和谐发展,是否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是否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环境为评价政绩的基本依据。

4.4改革公共政策运行机制

(1)正确确立公共政策目标。政府应该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把有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问题优先确定为公共政策目标,把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摆在公共政策问题的首位。要逐步提高保证人的发展需要在公共政策问题中的地位。

(2)建立开放的政策制定体系。要保证政策制定主体在政策问题界定、信息收集和意见征集等方面沟通渠道的畅通,鼓励各方面的利益主体包括地方、部门政府、政府官员和公众等从各个方面提出不同的意见要求。不断拓宽公共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渠道,改变少数政治精英垄断政策议程的不合理状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参政权。广泛建立政策听证制度,完善民意调查体系。

(3)搭建公众监督平台。人民有权知道、监督、参与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与公共项目;也有权评价、监督、了解执行公共项目的各级管理者。因此,政府考核机制应当搭建一个公众参与的平台,人大、政协、司法、媒体、人民团体等作为这个平台的主要支柱,将成为人民群众表达自己要求和呼声的民主渠道。

参考文献

[1]徐家良.政府评价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

评估标准论文第5篇

一、房地产税税基评估的程序选择

(一)对评税机构设置的选择

在已实行税基评估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中,有些国家和地区的评税主体为代表征税方的评估主体(政府或准政府机构性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和代表纳税方的评估主体(往往是民间性质的社会中介评估机构或人员)共同来承担。但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其税基评估机构主体是单一的。这种单一评估主体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由非税务部门的政府或准政府性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来承担的,另一种是由民间性质的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和人员来承担。这种单一税基评估主体往往会产生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由代表单方利益的评估机构作为税基评估主体时,其对税基的评估结果可能有失客观、公正和公平。

我国有不少专家建议由税务部门作为税基评估的行为主体。但是,假如由税务部门来负责整个辖区内的房产价值评估,必然要新增大量人员,这与我国政府机关人事制度改革目标不符,更重要的是,税务部门并非是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的专业机构,由它来评估不仅缺乏说服力,还将大大增加征税成本。

因此,在建立我国税基评估制度时,对评估机构的选择可以按下列顺序进行:(1)选择分别代表征、纳税双方的机构或人员作为评估主体,改变以往一直由征税部门单方面作为评估主体的状况。这一选择既能保证税基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又能保证征、纳税双方的合法权益。(2)假如我国税基评估还不能实行分别由代表征、纳税双方的两个以上的评估主体来承担时,则可以选择民间的社会中介评估机构作为评估主体,这样既可以发挥现有的社会中介评估行业的作用,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当然,需要先对中介机构和人员进行税法及税基评估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3)如果我国税基评估只能由政府或准政府的机构作为评估主体,那么,为保证税基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税基评估的行为主体应由税务部门以外的政府部门来承担。在国外,由政府单方承担税基评估工作的,其评估主体也大多不是直接进行征税的部门。

(二)房地产税税基评估周期

以市场价值作为基础,对房地产按评估值进行征税,必须要考虑到市场价值变动的影响。因此,房地产计税依据的评估应定期进行。评估周期的长短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经济发展和其他因素(通货膨胀或环境改善带来的房地产增值等);二是受制于重新进行评估的成本;三是房地产计税依据类型和是否具备现代化的计算机系统及合格的评估人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评估周期。从实行财产税的国家来看,法国最近一次的财产税税基评估发生在1970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每年对应税财产值作指数化调整;美国的一些地方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财产税税基的重新评估:在丹麦,1982~1998年之间每个不评估的年份实行指数调整,从1998年开始决定每年都进行全面的重新评估;德国采用的计税依据是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价值,由于其经济发展较为稳定,市场价值变化不明显,其课税评估周期为6年,而事实执行的评估周期在6年以上。

我国在房地产税立法时,应在税法中明确规定税基评估的周期。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经济仍处于转型和上升期,经济波动在不同年份间表现得较为明显,房地产市场价值受经济发展及通货膨胀因素影响较大,评估周期不宜定得过长。同时,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社会及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明显,评估周期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建议可由国家确定一个浮动期间,如在3~5年之间,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这样,既可保证计税价格相对稳定,又能体现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等因素所带来的市场价值变化,保证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

(三)申诉安排

房地产计税依据的评估量大面广,且其中涉及的因素及技术问题较为复杂.纳税人对评估值产生异议在所难免.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出安排,以保证纳税人对评估结果申诉的权利。首先,在组织上.各地应设立独立于评估部门的专门的复核委员会,并组成评估专家团,在组织上保持独立性和权威性;复核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处理纳税人的申诉,以确保税负的公平和一致性;其次,要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税务机关对房地产计税依据进行评估后,应将初评的结果及房地产的有关资料在正式征收之前公布在有关的媒体或网站上,并给予一定的申诉期。在申诉期内,如果业主对计税价格持有异议,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诉,若对申诉结果仍不满意的,业主可以向当地复核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委员会应尽快将结果书面通知业主和相关评估机构,最终的计税价格应更加客观公正。

二、房地产税税基评估方法和技术

在房产价值评估中,不同的评估方式、参数选择和评估人员评出的房地产价值往往千差万别。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不仅会导致估值的混乱,导致房地产税不稳定和评估效率的低下,更重要的是,会导致权力寻租。要避免这些弊端,就必须确定一个便于操作的、明确的能被广泛认可的评估标准,这一标准既包括评估方法的选择、各类参数指标的选择,也包括调整、修正的幅度等等,以最大限度地确保评估标准的刚性而减少评估人员可以自由发挥的空间。

(一)基本评估方法

房地产税合理、准确的计税依据应是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市场价值,计税的市场价值是通过评估得出的,但评估值的表现有多种形式。不同的评估方法将得出不同结果。常用的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重置成本法。从房地产评估实践来看,即使是同一房地产,采用这三种方法评估所得的结果有时也相差较大。一般而言(不考虑农用地),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低于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而市场比较法的评估结果介于成本法和收益法之间。这是因为:成本法是从供给角度出发,收益法是从需求角度出发,而市场比较法则是从供求均衡角度出发的,供求双方达成交易的条件是使房地产使用带来的收益要大于或至少等于房地产的成本,其超额部分将由供求双方分享。此外,三种评估方法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也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存在不足之处。

采用市场比较法,需要有充足的房地产交易的完善交易资料,不适用于较少在市场上交易的应税房地产。如在一些房地产市场尚不成熟的地区,就很难采用这种方法进行估价。收益还原法的基本思想虽简单明了,但是在计算中确定适当的利率和预测房地产未来纯收益并不容易。对于没有收益的房地产或者收益无法预测的房地产,无法采用收益法实施评估,而且未来收益的估算也受到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还原利率的确定随意性大,往往对评估结果产生较大影响。从理论上讲.只要是可以估算其成本的房地产,都可以采用成本估价法。但是,现实生活中房地产的价格取决于其效用,而不是所花费的成本;房地产成本的增加并不一定能增加其价值,投入成本不多也不一定说明其价值不高。另外,采用成本法进行估价比较费时费力。难度最大的是折旧的计算,尤其是对陈旧的房地产,往往以估价人员的主观判断为依据,同样会影响估价的准确性。

国际上以市场价值为房地产税计税依据的国家通常是区分不同情况,如数据资料情况、市场状况、待评估房地产特点等,同时采用多种方法。具体而言,对于交易经常发生且有完善交易资料的房地产类型应优先采用市场比较法,如商品房、商业铺面等:对于一些很少发生转让而用于营利目的的房地产可采用收益还原法,如经济落后的地区,房地产市场发育不完全,缺少可比较的交易资料,可选择收益还原法;而对于一些特殊的房地产,既无法获得可比较的交易资料又无法通过使用者的角度确认其收益的,可采用成本重置法

(二)税基评估技术--批量评估

同其他目的的评估不同,为得出房地产税的税基,要求同时对大量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工作量大且密集;另外其他评估行为中往往对特定房地产进行个别评估,个别评估的成本对于税收行政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为保证房地产税的行政效率,需要将其征管成本中的评估成本有效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控制评估成本的目的通过运用批量评估实现。

在对不动产征收财产税的国家中,税基的批量评估已被广泛应用。批量评估的过程包括两个步骤:(1)对辖区内所有不动产进行基础数据的采集,数据采集渠道应着重从以下方面考虑:建立财产登记制度,通过要求纳税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税务机关申报,逐步掌握全市纳税人的房地产税源数据;建立与统计部门、房土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机制,获取房地产交易数据、成本数据、收益数据等市场数据;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合作,获取房地产市场数据。内容包括不动产位置、土地面积和允许用途、建筑物的面积、年代、材料、质量等,大量不动产的基本信息经过整理,储存在特定的数据库中,这样的数据库一般被称为财政房地产簿。(2)估价,首先要进行市场分析。市场分析的目的是要确定位置、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和质量,以及其他种种因素对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影响.分析的结果是将上述各因素和市场价值的关系通过估价模型的方式表现出来。估价模型可能是数学型,也可能是列示各种类型的土地和房产的单位面积价值的图表。一旦估价模型建立,就可以将待估不动产基本信息逐个输入,得出评估值。值得注意的是,对上述批量评估得出的评估值,评估人员需要进行适当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市场价值,对具有明显特性(特殊位置、特殊用途等)的不动产更需要仔细地复查。

当今各国的税基批量评估是同计算机技术紧密结合的,两者的结合产生了计算机辅助批量评估技术(CAMA,Computer-aidedmassassessment)。应用这一技术,需要将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储存在计算机的数据库中,由计算机利用回归技术进行市场分析,构造估价模型,在待估不动产的基本信息输入后,计算机就可以输出其评估值了。在我国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进程中,必须考虑循序渐进地开发CAMA。综合国外房地产税发达国家开发CAMA的经验做法,无论何种CAMA系统,其主要构成大致都是:数据管理子系统、市场数据分析子系统、评估子系统、评估结果管理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实现税源数据采集、数据转换和数据存储;市场数据分析子系统实现市场数据采集、市场数据分析、市场数据报告;评估子系统实现评估数学模型建立、数学模型校准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管理子系统实现评估结果输出、评估结果上诉管理和评估结果统计报表。

评估标准论文第6篇

[关键词]图书馆;绩效评估;广西

图书馆绩效评估从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始发展至今,由于受到企业经营管理理论与方法影响,一直是业界人士关注的热门议题,这由其纷杂多样且不断创新的表述可见一斑。而“绩效评估”一词是直至20世纪80年代因美国政府及公共事务机构采用才得到通行的,我国则是直至21世纪中国国家图书馆对《国家图书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与制定,才真正引入了“图书馆绩效评估”的概念。

1 我国图书馆绩效评估发展历程

随着美国图书馆协会《公共图书馆服务绩效评估》第二版的出版、美国大学及研究图书馆协会《评估学术图书馆绩效标准》的制定,特别是1998年4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与文献工作——图书馆绩效指标》(IS011620)的颁布,为世界各国制订图书馆绩效评估的具体指标提供了统一的指导,大大推动了图书馆绩效评估在各国的实施。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了图书馆工作评估实践。1983—1985年,中国科学院出版图书情报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上海、兰州文献情报中心的发展方向、工作任务、学术活动和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学术评议。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下达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推动了高等教育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1991年由国家教委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体系大纲》、《关于指标体系大纲的说明》和《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工作的意见》,比较完整地对评估的内容、级别和评估的组织领导和方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展开了全面的评估工作。目前,高校图书馆的评估工作已纳入每5年一轮的学校整体评价之中,其标准要求是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由文化部组织领导的公共图书馆评估活动是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活跃起来的。1992年12月文化部在广西柳州召开的全国公共图书馆工作会议对图书馆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于1993年在部分省、市、自治区图书馆进行试点。1994年3月7日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在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进行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相应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开始了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工作,1998年和2003~2004年又进行了第二、第三次全国性的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并计划于2008年进行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文化部根据各级图书馆的不同任务和服务范围,制定了相应的评估标准,且每一次新的标准都较前次在评估内容、评估分值、评估标准等方面有显著变化。2003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及各省级图书馆学会首次受文化部及各省文化厅委托,负责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各级图书馆进行评估。同时,中国图书馆学会制定并印发了各级图书馆评估标准《细则》,对《标准》的大部分款项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和分值的细化分配,并对各级图书馆提出考评需要提供相应材料的具体要求,从而大大增强了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四年一次的评估定级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在三大系统图书馆评估实践的基础上,中国国家图书馆于2001年参照国际标准,贯彻绩效评估理念,制定出了《国家图书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这标志着中国图书馆评估与国际图书馆绩效评估的正式接轨。

2.2关注焦点

随着各系统图书馆评估工作的逐步展开,广西图书馆界在评估实践和学术研究方面出了不少成果,研究内容广泛涉及了对图书馆整体的评估如综合性理论、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以及针对图书馆某一工作环节的评估如信息资源评估、信息服务评价、读者(用户)满意度评估、人力资源评价、图书馆自动化系统评价、图书馆效益评价等,其中还有相当部分是根据一些省、市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评估的实践经验与工作探讨。

2.2.1信息资源评价由早期的藏书评价向多元化资源评价发展。我国图书馆界一直以来比较重视文献的收集、加工和存贮,藏书评价是业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广西也不例外,大家都试图从多个角度对藏书进行评价。针对当前存在的部分高校图书馆“达标至上,滥竽充数”的现象,提出了应坚持“读者至上,藏以致用,质量达标”的观点,并给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及评估表;从文献采访的角度分别提出创新型采访机制的重要步骤是建立采访评估体系和各类型文献的采集价值评价标准。随着时展,研究热点向电子资源、数字资源评价转移,对数字时代图书馆整体馆藏的评价标准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试图构建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基于用户满意度的图书馆整体电子资源使用评价模型。

2.2.2图书馆信息服务评估成为新的评估视角之一。20世纪90年代后期,图书馆生存和发展环境及自身的巨大变化使得图书馆界不得不拓展图书馆评估的内容,寻求新的评估视角,图书馆信息服务评估便是其中之一,且随着信息服务向提高社会效益方向发展,而越来越侧重于信息服务质量评估。对处于图书馆评价体系中核心地位的图书馆服务功能评价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图书馆用户感知价值的特性,并提出了提升策略;构建了公共图书馆信息服务质量的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对传统、数字参考咨询服务评价方法及评价内容进行了综合论述;就协作参考咨询服务质量评价指标构建、评估机构建立和评估方法选择等进行了初步探讨。

2.2.3图书馆用户(读者)满意度评价逐渐引起重视。庄子逸在20世纪80年代曾撰文指出读者评价的重要性,但由于评价的高成本和大阻力,没有引起较大的反响。进入21世纪,图书馆界开始更多地意识到从读者角度评价图书馆服务质量的意义。认为“读者满意度”指标的合理设计是图书馆人力资源绩效评估工作的一种全新价值取向,并设计了以绩效为导向的部分岗位“读者满意度”指标;指出了传统读者满意评价工作流程的局限性,提出了基于网络环境下人性化的读者满意度评价系统的总体构架;将商业用语“用户满意度”与图书馆整体电子资源使用评价结合在一起进行了研究,指出了图书馆评价体系缺陷的根源,提出了社会参评的必要性及社会评价的主要内容。

2.2.4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的研究渐趋于科学化、实用化和多样化。针对文化部几次全国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评估标准不足之处的研究早期有,近年有;而则就广西乡镇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评估标准的特点与问题提出了修订意见;针对现行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方案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财务和就业为核心的新评估方案及设想;采用因子分析法,对影响我国地区公共图书馆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相关因素即公共图书馆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实证分析。评价方法研究方面,早在1988年就用Q型点群分析这种多元统计方法,对具体的八所高校图书馆的工作水平进行分类和综合评价;而近几年,探讨了层次分析法,则利用服务质量的测试工具SERVQUAL对具体的图书馆服务质量进行了调查及统计分析。

2.2.5评估的实践经验与探讨的可操作性较强。由于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两大系统意识到开展图书馆评估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在各自的系统内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评估实践,相关的实践经验较多,且大多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这些论文一方面使得现有的评估理论得以发挥其指导作用,另一方面为理论的完善发展提供了实践基础。

2.3不足之处

2.3.1缺乏有效组织与领导。目前,我区图书馆评估理论研究还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与领导,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二十年间发表的相关主题学术研究论文仅占全国同主题学术研究论文的2.69%(见表一),而各系统图书馆开展评估工作前后,相关的研究论文则较多。公共图书馆评估方面的研究论文相对集中在文化部几次评估活动之后,如在文化部组织的第一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当年就及时研究了评估标准的不足之处;又于第二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之后的2000年,探讨了评估原则问题;大量的研究论文集中在第三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前后,占了二十年间公共图书馆发表的相关论文的近81%。高校图书馆由于数量众多,且高校图书馆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早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就纳入了学校整体评价之中,因此相应在评估方面的研究论文较公共图书馆多,占了全部相关论文的近72.8%。

2.3.2专著方面是空白。笔者网上查询国家图书馆和上海图书馆的书目结果显示(2007年12月25日查询),截至2006年,我国作者出版的有关图书馆评估主题方面的专著有5部。而广西尽管发表了相当数量的研究论文,但系统的理论研究仍显薄弱,图书馆评估主题方面的专著呈现空白状态。这与国内、外图书馆绩效评估研究的丰硕成果形成强烈反差,也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我区在图书馆评估理念研究方面的不足,同时,与理论研究薄弱密切相关的人才问题也有所凸显。

2.3.3绩效评估理念滞后。从21世纪我国真正引入“图书馆绩效评估”的概念伊始,国内有关专家纷纷把目光投向绩效评估,较早发表的研究论文是发表于《国家图书馆学刊》2002年第2期上的5篇专题文章。据统计,从2002年至今,全国在CNKI收录的中国全文期刊中共发表有关图书馆绩效评估的学术论文49篇(2008年元月3日查询统计,检索策略:关键词=图书馆and绩效评估)。研究表明,我国图书馆绩效评估已形成了一定的制度,也有了相对规范的操作程序。但广西目前则只有极少数作者将研究触角延伸到图书馆绩效评估上来,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区在图书馆绩效评估方面的实践还未全面展开,也从一定角度揭示出我区图书馆工作者还应进一步强化图书馆绩效评估理念,加强图书馆绩效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研究。

评估标准论文第7篇

摘要:在国际科技评估领域,近年来对原有既成的方法有了较多进展。因果定性分析、群组概念图、博弈论和进化评估的建模等评估方法,为当今中国科技评估体系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充分考察国际科技评估进展动态,对于中国科技评估规范的及时更新,具有方法论意义。

关键词:科技评估;评估方法;方法论

1考察国际科技评估方法的必要性

科学决策一直把评估当作重要工具来评价研究项目、计划或者整个研究机构。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地加强科技评估管理和研究。从“谋断合一”走向“谋断分离”,为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降低决策风险,始终致力于高质量的评估需求。在具体的评估活动中,评估标准与规范是重要依据。科技越来越趋于复杂化,也给科技评估的规范和标准带来全球性挑战,突显了制定评估方法和考量方法的紧迫性。如今科技评估已越来越成为“战略智能”的来源,即评估活动不仅着眼于过去、现在,而且更关注对于未来科技战略的制定和启示。在国际间形成基本一致的概念框架模式、标准与规范,对于推进国际间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无疑有着深远的价值。中国的科技评估是为适应对公共科技投入进行监督和科学决策的需求应运而生。因而,早期主要关注为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服务的评估,开创了适应国情的评估理论方法和体系。纵观中国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专业化”、“规范化”是每一项评估工作追求的标准,并且在每一项评估活动中,都把“客观、公正、科学”的信誉看作是自身赖以生存的生命线。中国第一个行为规范和技术规范是在2001年出版的《评估规范》。该规范作为中国评估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浓缩,标志着中国科技评估开始步入专业化阶段。不过,由于实践时间相对较短,加之国情和国内科技发展阶段的特点,尽管中国已经形成自身的评估特色,但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能够与国际接轨的评估行业标准,尤其是科技评估的标准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因为国际评估组织每一部的标准与规范的都明确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更新、修订与完善。比如JCSEE在2010年已经更新到第三版、UNEG也分别在2005、2008、2011年分别制定、补充各项标准与规范,而我国科技评估规范和方法尚未及时更新。因此,中国迫切需要结合目前的科技发展状况要加强更新和完善,以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特色、适应我国科技发展和能够与国际接轨的评估标准与规范。研究分析最新的国际有代表性的评估标准与规范将成为新形势下必要而迫切的工作。在国际科技评估领域,近年来对原有既成的方法有了较多革新进展。

2科技评估方法的进展动态

近年来,评估方法进展的一个新趋势是结合具体特定领域来制定。对传统的定量分析有新的突破,逐渐重视定性分析。对原有评估方法的集成运用也有新的探索,特别是参数相关性的建模。总体来说,都极为注重具体项目的特定条件,都试图从特定条件出发来设计。

2.1定性比较分析研究

相对于传统的定量分析,定性比较分析方式善于处理复杂性因果关系问题。其中定性对比分析方法是一种有效的手段,用来提供在干预手段与背景产生交互情况下的证据,可以从特定条件如何与预期结果相结合的考察中获得因果途径的端倪。FritzSager和Ce′lineAndereggen(AJE,2012(1):60-78)认为,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可以用来处理政策决策中各因素之间现实主义复杂的因果关系,并通过在17例瑞士交通政策的例子中应用两步定性比较分析方法证明了其观点。KeithZvoch(AJE,2014(9):430-440)指出,因果关系是伴随着适合多层级和潜变量模型的估计算法的发展。他的研究提供了以定性为导向的评估者越来越相关的五个方法内容的概要,包括因果推断/实验设计、多层级模型、结构方程及潜变量模型、纵向数据分析、缺失数据以及便于理解和使用的教材资源。总的来说,定性研究方法变得越来越概念集成化和技术成熟化。对支撑因果推论的框架设计与分析的基本看法已经转变了传统的方法实践并迎来对现代数据建模技术之间潜在关系的新认识。

2.2结合案例对原有评估方法的集成与混合

AntónioFirminodaCosta(EPP,2013(4),1-9)以评价葡萄牙全国阅读计划为例重点介绍评价复杂计划的基于多元化并建立于混合方法的集成方法,其在评价第一阶段使用的评价模型使持续且系统的监控、以及分析项目计划等的开发和实施成为可能,并指出了混合方法在评价计划的潜力。CarterBloch和MadsP.Sensen(EPP,2014(3):105-117)指出,由于人们对科学基金如何分配才能提升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更加重视,这些需求涉及到了一系列复杂问题。借鉴评估基金影响的案例,说明了混合方法为政策影响分析带来了强大而完整的价值。YurikoSato(EIJ,2012(2):230-245)运用了对照组和实验组结果的标准化平均差的方法解释了日本对国外留学生的评估政策。ZaheerKhan,DavidLudlow(EPP,2013(5):27-41)在评估大规模的综合研究项目中定义了参与式评价方法并使用了基于用户的评价结果,并强调参与式评价方法可以有效应用于其他领域的合作研究项目。StaffanBjurulf,EvertVedungandC.G.Larsson(EIJ,2013(1):56-73)用三角测量集群效应结合方法来克服影响评估结果可靠性的挑战,三角测量集群效应结合方法是用阴影控制、通用控制和过程追踪结合起来一起揭示因果关系。AlyssaW.Goldman和MaryKane(EPP,2014(12):9-17)对概念图与网络分析进行了研究并指出,测量结构关系的分析方法,)群组概念图是通过一系列相关的图标形象展示观点的混合性方法,这些图标和附加的图形对规划、评估和理论发展都有帮助。群组概念图通过点、集群和距离描述解释设计构念的潜在特性。重点是把网络分析应用到群组概念图上以量化集群关系之间的强度和方向。

2.3结合案例研究新方法的应用

LeonHermans、ScottCunningham和JillSlinger(EIJ,2014(1):10-25)基于对评估和博弈论方面文献的综述,阐述了博弈论作为评估方法有用性问题,通过对荷兰沿海政策评估中使用博弈论,表明博弈论有助于开启实施过程依赖于部分利益相关者行为的政策暗箱。博弈论的潜力很大程度上在于其作为正规模型方法的应用。ZaheerKhan和DavidLudlow(EPP,2013(5):27-41)在评估大规模的综合研究项目中定义了参与式评价方法并使用了基于用户的评价结果,并强调参与式评价方法可以有效应用于其他领域的合作研究项目。JessicaShawandRebeccaCampbell(AJE,2014(6):250-260)指出了“过程运用”的流程在多点评价中的纵向评估方法。过程运用(ProcessUse)指利益相关者和评估者改变成为参与评估活动的一种功能的途径。虽然过程运用的讨论屡见不鲜,但是探索为过程运用的测量和评估而制定的方法论战略不多,特别是关于过程运用的实证研究一直局限在单点评估项目的跨部门研究上。研究者对多点评估项目的过程运用进行了纵向研究,在三个时间点上对利益相关者在学习、态度和行为方面的变化进行了评估:评估咨询之前;接近长达一年的参与式咨询项目的总结点;项目终止6-8周后。结果表明不同区域的流程使用会随着时间推移出现差异性的发展。

2.4对评估体系和模型建构的研究

WesMartz(AJE,2013(3):385-401)探讨了由组织理论和管理领域的学者建立的用以评价组织绩效的五个现存模型,包括目标模型、系统模型、过程模型、战略选择模型以及竞争价值模型,作者根据现有模型的分析建立了一个用来评估组织绩效的检查方法,将评估逻辑细致地纳入其框架,并且在保存现有模型优势的基础上减轻比较突出的局限性。Hung-YiWu(EPP,2012(3):303-320)研究了在银行绩效中把关键绩效指标(KPI)引入到银行机构的平衡记分卡(BSC—)战略布局中。关键绩效指标,是由专家组成的委员会从相关的文献中筛选并组合出对于银行业绩最重要的评估指标,并使用决策测试和评估实验室(DEMATEL)这种多标准分析工具确定关键绩效指标之间的因果关系,找出关键的核心和影响因素,从而在逻辑角度上建立了提高银行绩效的可视化的战略布局。JenniferBrownUrban、MonicaHargraves和WilliamM.Trochim(EPP,2014(8):127-139)研究了进化理论、发展系统理论和进化认识论,为了解评估、评估发展历史以及评估的作用提供了理论基础。进化评估是在项目和评估演化阶段实施的,进化评估的模型融入了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评估发展的概念,由此产生的框架对许多项目管理和评估问题有重要的意义。研究者说明了进化评估视角如何能够用随机控制实验在评估中阐述重要的辩论,这样的辩论能激起人们对“证据为基础评估”的反思。从进化评估视角看,对证据为基础评估的一般性解释是评估进化的重大挑战,说明了评估阶段的不一致而导致的后果,支持以研究者为导向的评估和以实践者为导向的评估的重要性。

3中国与国际科技评估方法的比较和借鉴

评估标准与规范基本的精神中国已经具备,但是国际科技评估标准的结构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基本趋于统一,而我国的标准尚未精准投放到每一个评估者和评估活动中。国际的标准一直随着实践和情况的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修正与更新,我国的规范制定于2001年,在此之后一直没有及时更新。国际科技评估标准和规范已基本形成了系统的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并且实施动态管理,从面上看,辐射到涉及评估的各个环节,从点上看,精准地针对评估中的不同职能定位有不同的标准,包括评估组织、评估者和参与组织与个人的标准与规范。在一项评估活动中,有些原则是必须遵循的。如果不遵循其中某些原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如法律方面的限制)。当然,这些原则是在西方文化特别是美国文化背景中产生的,未必与其他国家特别是中国相适应。但是,国际科技评估原则中,要求评估者所秉持的价值导向、道德规范和理念方法,对于任何文化背景下的评估活动,仍不失为一个普遍适用的职业规范。这对于结合我国的国情、科技发展阶段和评估实践的特点来综合衡量与比较,制定出符合中国特点的评估标准与规范,有启发和借鉴的意义。总而言之,充分考察当今国际科技评估方法研究的新动态,是中国科技评估发展的重要方法论。国际科技评估组织和评估层次较为多元,评估标准与规范在实践中运用的时间也较长,经历了不断的修正的过程,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全球化背景下,为科技决策的制定与有效实施,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同时又能够与国际进行交流、对话和合作的科技评估标准与规范的任务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菲利普•夏皮拉,斯蒂芬•库尔曼.科技政策评估———来自美国和欧洲的经验[M].方衍,邢怀滨,等译.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5.

[2]党倩娜,杨莺歌,吴磊.国外创新评估的发展概况[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