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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6-16 22:44:07
法学实习论文

法学实习论文第1篇

论文关健词:地质实习启发式教学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野外地质教学实习是地质类本科专业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集知识、能力和素质于一体的高素质人才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野外实习对提高大学生的全面素质,特别是提高大学生的业务素质显得尤为重要。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实习经费的匾乏,在实习学时不断减少,实习任务重的情况下,根据“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永恒的主题”和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的教育思想,围绕着如何保证实习质量,防止教学滑坡等间题,实习队除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培养能力,制定新的实习计划和实习成绩评定系统;重视发挥野外实习自身的育人功能外,还不断加强野外实习教学方法的改进与探讨,把启发式教学运用到野外地质教学实习中,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野外启发式教学就是在教学实习过程中,克服平坦直述的简单讲授,而是针对观察的地质现象首先向学生提出问题,引起学生的注意,引导学生对地质现象进行认真的观察,分析,联系课堂理论,最终由学生自己说出间题的答案。实践证明,在野外教学实习中坚持启发式教学有以下几方面的教学意义

一、野外启发式教学有利于调动学生对地质现象的认真观察

地质科学的实践性要求学生在野外实习中必须对地质现象进行认真的观察,这不仅是要求未来地质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品质,也是千里迢迢来到实习区进行教学实习的目的所在。因此,能否在野外对地质现象进行认真的观察影响到学生地质现象感性认识和有效信息的获得,也影响到教学实习的质量。因此,在实习前,我们总是要求学生加强对地质现象的认真观察。然而,在教学实习中,总有部分学生把对地质现象的观察视为“软”任务,而把带队教师口授内容记录下来视为“硬”任务。实践证明,在野外实习教学过程中,运用“引而不发”的启发式教学是促进学生对地质现象进行认真的观察,提高教学实习质量有效的教学方法。

野外实习中的启发式教学要求带队教师在讲授地质现象时,不能像讲解员、导游员那样简单地告诉学生“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而是针对发现的地质现象提出问题,引起学生对地质现象的注意,进而引导学生对现象由表及里地观察与分析。在教师的引导下,联系课堂理论,最终由学生说出正确的答案。例如,南京汤山地区为广泛的沉积岩分布区,偶尔有少量的闪长粉岩(岩浆岩)以岩床产状侵入在沉积岩层中。当对其进行观察时,教师不是首先说出闪长粉岩的名称,而是向学生提出这是什么岩石的问题。激励学生纷纷采集标本,拿出放大镜争先对标本进行认真观察。由于岩石类型由沉积岩大类突变为岩浆岩大类,学生一时很难辨认出岩石确凿名称。带队教师引导学生联系岩石学理论对岩石的矿物成分、结构、构造和产状进行认真观察,分析,很快,由学生们说出岩石的名称—闪长粉岩。教学实习的实践充分证明,野外实习中的“引而不发”的启发式教学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对地质现象进行认真观察的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对地质现象进行认真观察的科学习惯。

二、野外启发式教学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氛围

课堂教学与野外实习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野外实习是课堂教学的拓展和延伸,在野外实习中对各种地质现象的发现与观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课堂理论。要说区别,那就是两者实施教学的环境截然不同。野外实习观察和探索的对象决定了野外实习环境的艰苦性。野外实习往往是在顶骄阳,冒酷暑,攀陡崖,穿密林的艰苦环境下实施教学。为克服由于教师教学方法单调和部分学生因怕苦怕累引起的“厌战”情绪,甚至擅自离队情况的发生。因此,在野外艰苦的自然条件下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氛围对保证教学实习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组织野外实习的实践充分证明,采取“引而不发”的启发式教学有利于在野外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氛围。首先,野外“引而不发”的启发式教学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对地质现象观察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引导学生对地质现象的观察、思考和回答教师的间题,在教与学之间,在教师与学生之间,构筑起一条相互联系的纽带加大了学生在教学实习中的参与,克服了因实习环境的艰苦和教师教学方法单调而引起学生“厌战”情绪和由此导致的学生擅自离队情况的发生。其次,野外启发式教学方法的实施,改进了教师野外实习教学方法,改变了过去那种平坦直述,枯燥无味的讲解员式的教学方法,也改变了学生在实习中只管记录而忽视观察的偏向,由于教学方法得当,野外实习引起了学生的兴趣,使艰苦、单调的野外实习成为一个生动活泼的教学过程,在野外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教学氛围,有利于保证教学实习的质量。

三、启发式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野外地质教学实习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发现间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教学实习应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在野外教学实习中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通过亲身对地质现象的观察与分析,联系课堂理论,正确找出问题的答案,既强化了学生在教学实习中的参与意识,又培养了学生独立分析间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例如,在南京汤山教学实习过程中对陈家边一狼山斜断层进行观察时,教师预先没有告知学生前面有断层。而是要求学生认真测量高丽山组地层产状并沿其走向向前观察,在观察的过程中,学生发现高丽山组地层突然消失而面前出现的是青龙组地层。针对这一现象,教师提出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现象的问题。学生经过一番分析思考后,便异口同声回答是断层。学生通过自己的观察发现了断层,揭示客观世界的奥秘,既培养了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间题的实践能力,又对实习学生学好地球科学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大自然是地球科学教学偌大的天然实验室,这个天然实验室保存了数亿年以来的古海洋遗迹和各种地层,古生物化石、岩石、矿产及各种构造现象。在野外教学实习中运用启发式教学就是要引导学生去发现这些现象,认识客观世界,进而提高学生的辨证思维能力和发现间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业务素质。例如,在对实习区志留系、泥盆系层面上的波痕、雨痕和交错层理等层面原生构造进行观察时,教师通常不首先把“是什么”的现成答案交代于学生,而是把“有什么”和“是什么”“如何形成的”等问题交代于学生。学生通过对现象的发现、观察,联系课堂理论,很快就能说出原生构造的名称和成因。教学实践证明,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运用“引而不发”的启发式教学,学生通过自己的亲身观察、分析,找出问题的答案,既为学生提供一个观察、分析间题的思维空间,又提高了学生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法学实习论文第2篇

〔关键词〕法学教育;专业实习;实践教育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这一点业已成为国内外法学教育界的共识。但如何在法学教育中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年来众多国内外法学教育家都一直在思考和探索。在我国,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要途径之一,已被广泛运用于法学专业教学中,为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法律人才起了重要作用。当前,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过程中所带来的诸如法学教育体制改革、法律职业改革、司法改革等种种制度变迁带来的挑战,各法学院校系都提出了各自的应对方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法学专业实习已出现了形式化和走过场的倾向。因此,有必要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本文通过国际经验的比较,①分析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主要影响因素,并结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多年的法学专业实习的改革经验,提出解决法学专业实习当前面临的问题的一些思路,以期引发对我国法学专业实习问题的更深入的思考。

一、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

我国高等法学院校(系)在本科高年级的教学中,曾普遍要求学生参加与法学专业密切联系的专业实习,并将实习纳入学分管理;并基本形成了以集中实习(即由学校的教学管理部门在正常的学时中集中安排实习时间)为主的实习方式。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学专业实习的持续推行却遇到了困难。

首先,随着包括法学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过渡,各法学院校系的招生规模急剧膨胀。仅以我院为例,法学本科招生规模已由1995年的32人增长到2000年的250人。各法学院系的共建实习基地的容纳能力已远远跟不上法学院系学生数量的增长速度,继续由法学院系负责联系安排专业实习已不现实。同时,与急速扩张的学生规模相比,实习经费更加捉襟见肘,更增加了共建实习基地的困难。

其次,为克服上述问题,目前大多数院校(系)在法学专业实习中以学生自行联系取代了由学校同有关单位(如实习基地)联系的组织方式,但由于缺乏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约束,实习形式化趋势严重。我院自允许学生自行联系以来,自行联系实习呈逐年上升的趋势。1999年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49%,这一比例较1998年增加了24%.而2000年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则进一步提高到69%.以学生联系为主的实习模式,增加了实习管理和监督的难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和监督机制不完善都会为毕业实习流于形式提供制度的温床。

第三,严峻的就业形式和“学历高消费”的热潮对法学专业实习形成极大的冲击。根据法学本科教学计划,毕业实习须在完成对大部分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的学习后进行,因而较优的时间安排是第6学期结束后,通常安排在第7学期。但这一时间安排正好同毕业生就业、考研时间冲突。在实践中,学生倾向于在有未来工作择业意向的地方实习,同时也倾向于自主、优先地选择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而更多采取自行联系的方式。由于当前存在片面追求高学历和盲目人才高消费观念,再加之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所激发的“考研热”,使自行联系实习的方式往往成为考研同学的“安全港”。

第四,终身教育思想和全面素质教育思想对法学专业实习的冲击。终身教育(educationforalloutlife)思想的教育观念,改变了原来的“一次教育,终身受益”的传统教育思想,从而在继续教育制度和职业教育制度的协调配合下,大大减轻了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压力。从而促使法学教育者反思:四年的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培养出怎样的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法律人才?专业实习是否不可替代?另外,在全面素质教育的教育思想的指导下,在学生的总学时数受到严格的限制的情况下,如何处理“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的关系?如何科学安排专业实习时间,更高效地利用有限的专业课程学习时间?

二、影响法学专业实习重要程度的因素

法学专业实习在推行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在法学教育界引发了对法学专业实习的基本问题——即法学专业实习必要性的质疑。北大已在本科教学计划中取消了法学专业实习的学时安排,只保留了该门课程的名称。而更多的院校则对实习持一种弱化管理、听之任之的态度。当然,也有少数院校坚持改革以克服法学实习的形式化倾向。

进一步地,通过对国内外法学院校有关法学专业实习安排的考察,我们发现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学教育的层次、法学职业教育体制等因素对法学专业实习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20世纪30年代,东吴大学法学院孙晓楼教授在其所著的《法学教育》一书中指出,“法律教育之宗旨及计划是:要以严格之方法,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富有创造精神及善于适应时代需要之法律人才。”几十年后,在人类即将从工业经济时代全面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转型期,上述要求依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法律人才。具体而言,法学教育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一是要改革现行法学教育体系不甚合理的地方,推行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构建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需要的法学教育体制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二是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为立法、司法等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和从事法律辅助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法律职业类人才,如法律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还要为各行各业尤其是行政管理部门和经济部门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学本科教育应当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在我国,我们的社会既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大量的法学大师。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言,大师不靠教育创制,而是凭天赋自我造就。培养应用型、能力强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应当成为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而达成这一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核心工作就是着重对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专业实习正是促进本科生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采取的有效措施。

2.法学本科教育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层次对法学本科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自1904年清政府建立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以来。已近百年。〔1〕回顾中国法律教育发展之路,虽历经坎坷,却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形成由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构成的既有学历教育、又有非学历教育的从中专、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法律硕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层次结构。〔2〕但是中国法学教育体系的不成熟和不科学的地方性的缺陷也日益凸现。

随着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增强,法学教育的层次结构、法学教育的起点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层次结构的重心将向上移。高等法学教育要坚持本科为基础,以本科教育为起点,大力发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称JM)研究生教育,形成本科、硕士、博土教育之间合理的层次结构。

法学本科教育担负着培养应用型人才和学术型人才的双重目标。要在尚以“应试教育”为主的高中教育基础上完成的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积极而富有成效地开展实践教学仍是重要的教学培养模式。能充分体现学生自主性、社会性、专业性的法学专业实习也必将在现在及将来一段时期存续。另一方面,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理论研究必须以对社会的充分认知为基础。正如世界教育联盟总裁、日本著名学者奥田真丈在“日本大学改革的现状与课题”的演讲中所言,“广阔的视野及社会分析综合能力”是大学生首先须培养的能力。唯其如此,才能使法学理论研究具有实践意义,才能培养有价值的学术型人才。因此,无论是培养哪一种人才,都要以人为本,按照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强调包括专业实习在内的专业实践的重要性。

3.法律职业教育体系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是否具备完善的法律职业教育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学专业实习对于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性。

世界主要法治国家的法律职业一般分为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类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第二类是从事法律教学、科研的教师、专家。第三类是法律辅助人员。与此相适应的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学教育:一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二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研究发现,法学教育成功的国家都有完善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与高等法学教育相配套,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相分离。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要培养出能直接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一般至少需6年~7年,其中包括注重素质教育的法学本科教育阶段和职业前培训阶段。因此,法学专业实习并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必须的要求。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以高中毕业为基础的法学本科教育中,法学专业实习常作为一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的教学方法融入法学本科教育中。

而在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法律职业教育长期作为一种上岗后补充学历培训而存在,因此,法学本科教育担负着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任务。尽管我们在推进司法改革和法学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提出了应当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根据法律职业对从业者的特殊要求,按法律人才培养和成长的规律,建立起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培训和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相互衔接、一体化的教育培训制度。但在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学职业教育体系前,在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内,法学本科教育仍将担负重要的法律职业教育功能,以在法律机构实践为主的法学专业实习仍将是未来法律人才职业生涯的重要阶段。

三、法学专业实习的实践探索

如前所述,法学专业实习在很长一个时期仍将是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法学专业实习遭遇的困境并非是法学专业实习制度本身的缺陷,而是受制于我国变革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其他制度条件的约束。随着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改革的深化,法学专业实习非但不能弱化,还应当积极研究相关的理论,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只有在制度上不断创新,才能有效克服当前法学专业实习遇到的困难,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尽管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国外法学专业实习在实习的必要性、内容、目标以及实现方式等方面都和我国有着明显的差异,但国外法学院在法学专业实习的制度设计上仍有许多先进的经验可资借鉴。在设计法学专业实习制度时,学校的特点(如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学校资源的优势、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地区的特点(如法学专业人才需求的地区偏好、人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等)都是影响制度安排的重要的因素。

1.将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教学计划的安排则应更为灵活

比较发现,在是否将实习纳入学分管理以及是否将其定为必修课的问题上,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例如,在美国,由于其英美法系的判例法特点以及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普遍采用以及其法学初级学位立足于本科教育基础之上的特点,使美国的多数法学院并不强调学分管理或其必修课属性。耶鲁大学法学院在其J.D教学计划中将实习计划(ClinicProgram)列为选修课;纽约大学法学院则不将实习计划作为独立课程,而只视其为一种教学模式。而在大陆法系的德国,尽管存在法律职业准备阶段的实习,但一些著名的法学院仍然强调法学专业实习的重要性,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实习被列为必修课纳入管理。

我们认为由于法学专业实习的质量是法学本科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环节,是完成从认识——实践——认识的第二次飞跃的关键,因此,不能搞成形式化。在实践中,迫于升学、就业的压力,专业实习形式化的“道德风险”普遍存在。我院长期坚持将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从而强化学生对实习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法学专业实习的质量。

在时间的安排上,除了根据专业理论课开设的情况安排法学专业实习在四年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合理时间外,是否将其纳入正常的教学周期更是有待思考的问题。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实习被分成两个阶段,即入门实习(EinfUhrungs)以及深入实习(Vertiefungspraktikum),由学生在假期里完成,分别为期4周和9周。我院的实践表明,第6学期结束时,主要的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均已学习完毕,是安排法学专业实习的较佳时期。同时,为更充分地利用假期社会实践和在校课程学习时间,我们将专业实习时间调整到第6学期结束后的暑期到第7学期的第5教学周止(通常为7~9月)。

2.学生自主选择与院系在法学专业实习环节扮演的角色转换

与对部分国外法学院的初步调研结果显示,国外各法学院对法学专业实习采取的是一种学生自主选择的模式。专业实习环节不同于理论教学环节,同理论教学环节相比,学生的自主性显得更为重要。首先,赋予学生更大的选择权,可以克服强行安排的弊端。我院的专业实习经验显示,在院系组织的情形,由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学生的主观意向的差异,会挫伤学生主动投入实践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妨碍了学生个体优势的发挥。其次,招生规模的扩张速度远远超出了实习基地容纳能力的扩张速度,采取以学生自主选择为主的实习模式也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趋势。

在法学专业实习中,学校更多扮演的是机会提供者的角色。例如,耶鲁大学法学院就设有了eromeN.FrankLegalServicesOrganization(LSO)和YaleEnvironmentalProtectionClinic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我国国内的著名法学院如北大、清华、人大、武大等法学院也都有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实习基地以规范化的管理、指导老师丰富的经验等优势仍成为学生的首要选择。此外,由于各地区开放程度的差异也使得实习基地可以为机会不多的学生创造更多、更好的实习机会。

3.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法学院系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监管不力是引起当前法学专业实习形式化的根本动因。国外法学院对学生实习通过加强学生的实习申请和实习效果评定进行。在对学生申请的审核方面,着重于实习单位的选择和实习计划安排。例如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明确要求实习单位须与专业紧密结合,同时要求学生提出计划详尽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而大多数美国大学法学院则鼓励跨学科的(interdisciplinary)实习计划,如耶鲁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半年强化实习(intensivesemesterexperiences),可以跨学院进行,学院着重考察实习计划,对实习单位并没有特别规定。

在实习成绩的考核方面,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采用的是将实习学分区分为不分等级的学分(ungradedcredit)和等级学分(gradedcredit)两部分以及实习导师和院内教授共同评测相结合的方式。而在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法学院麦卡瑟分校,对实践技术教学中的实践部分的评测则采用与理论部分相同的分等级计分法(即从不及格到优秀)〔3〕。

我院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各国经验,在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的同时,特别注重通过加强实习的动态管理实现对专业实习的有效监管。在多年的毕业实习实践中,已初步形成实习前申请审核、实习期间监督以及实习结束考评的动态管理模式。所谓实习申请审核,是指由参加专业实习的同学在开始实习前须拟订详尽的实习计划,并向实习指导小组提出书面的正式申请,在实习指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鉴于我院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对实习单位的选择只是提倡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单位,例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但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工商企业等也并不属禁止的范围。实习申请是否可获同意主要在于实习计划的详尽与否以及是否可以实现专业实习的目的。超级秘书网

以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模式大大提高了院系监督的成本,且不能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因此,实习期间的监督和科学的考评方法是确保实习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我院采取了强化实习课老师和实习地指导老师的合作的方式,对专业实习的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考核的评测方法。实习地指导老师的意见在对学生在实习地的表现的评价上将是主要的参考依据。实习成绩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实习论文的成绩评定。考虑到专业实习与校内课程学习在性质、评定老师在学生实习表现的信息不完全、实习单位等因素引起的差异,我们计划改革专业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改百分制为等级制,以提高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监管的有效性。

我们相信,认真反思我国法学教育界近十多年来的发展过程中的法学专业实习理论和实践,为法学实践教育寻求新的实现途径,对开创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会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A〕。贺卫方主编。中国法学教育之路〔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法学实习论文第3篇

大学生在就业实习期间的法律身份如何确定呢?能否看作是劳动者?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者地位否定说”,即认为大学生在就业实习期间不是适格的劳动者。因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实习生与单位之间不成立实质的劳动关系,而只是一种劳务关系。一方面,在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学生,其与接收实习生的单位都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的意图。对于参加就业实习的学生来说,他们的参加实习目的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所学知识和积累实践经验而没在乎是否有劳动者身份;另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实习生显然不能同正式员工相提并论,他们在很多方面和正式员工有着根本的差别,比如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受到的待遇与正式员工有很大的区别,待遇很少有的甚至没有工资,反之,实习学生或者实习学生所在的学校一般还要向实习单位缴纳一定的实习费用。用人单位只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参加实践的机会,这一过程很难有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意思可能。另外一种观点是“就业实习生劳动者地位肯定说”,即认为大学生在就业实习期间是适格的劳动者。因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付出了劳动,且已经超过十六周岁,其主体是适格的。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劳动权,而我国劳动法也没有明确排除大院校毕业生在就业实习期间的劳动权,因此大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属于适格的劳动者,理应收到劳动法的保护。大学生实习种类繁多,比如教学实习,这种实习是理论教学的延伸,实习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巩固课堂教学所学的理论知识,锻炼技能。这种实习的学生明显不是劳动者。但是,本文所讲的就业实习生理应列入劳动者范畴,主要理由如下:

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具有劳动权,只要具有劳动权利和可以承担劳动义务的公民就有劳动权。实际上就业实习生已经承担劳动义务,虽然形式上他们的档案还由其所在学校管理,这只是暂时的现象,不能作为排除其劳动者身份的理由。

2、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将大学生排除在劳动法保护的范畴之外,但是,现在社会普遍不承认实习生劳动法保护的主体资格,主要依据是1995年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通过对该条文进行分析,该条并没有排除实习生的劳动法主体资格。首先,该条文只是说在校学习的大学生利用课余实践去勤工助学不能算作是就业。因此,应该明确区分大学生哪种实习属于该条文规定的不视为就业的情况,哪些是不属于该条文规定的情形。其次“就业”与“建立劳动关系”并不是相同的概念。如果就业的话就一定有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建立劳动关系并不一定意味着就业。这正恰恰说明劳动法并没有将实习生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3、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适格的劳动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具有适格的年龄,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事实上大学生的年龄一般都是在十六周岁以上的;二是具有劳动能力,既然在就业实习中实习生已经和实习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说明了单位已经初步认可了实习生的劳动能力。这就说明实学生是具备劳动能力的。

4、本文所涉及的就业实习是学生的自发行为,在与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正式参加工作,只是因为单位规定需要经过一些条件诸如拿到毕业证等条件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实习的学生的实习目的就是就业,他们在单位中往往做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虽然因为其工作经验的欠缺,有时会在业绩上不如正式员工,但是这也不能成为排除其劳动者身份的理由。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就业实习其实在某种情况下已经成为可以视为就业,因为他们已经与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实质的劳动关系,虽然因为单位要求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不影响其具有劳动者身份。

二、大学生就业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

依前文所述大学生在就业实习中是适格的劳动者,已经视为与实习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受到实习单位的管理,同时,因其学生身份仍受到学校管理,因此,在就业实习中产生多重法律关系,即实习生和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等。

(一)就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法律关系在就业实习中,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究竟是属于什么关系呢?笔者认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尽管因单位某些内部规定暂时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参加就业实习的目的是留在实习单位工作,而且已经与工作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在实际工作劳动过程中,就业实习生作为适格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履行了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形式上的欠缺并不能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实习单位也是按照单位正式员工的标准要求和管理就业实习生的,可以说,就业实习生除了因没有拿到毕业证而没有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外,其他方面与正式员工一样。所以,就业实习生与工作单位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

(二)学校与就业实习单位的法律关系在就业实习中,实习单位和学校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双方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在特殊情况下,二者是通过毕业生这个中介产生法律关系,例如,就业实习中毕业生因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人身伤害时,单位和学校则需要根据事故的性质、责任的划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学实习论文第4篇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4年7月—9月在我院实习的护生100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50人,对照组中男3人,女47人,年龄20岁~25岁;观察组中男5人,女45人,年龄21岁~25岁。2组护生在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对照组采用传统带教模式

护生与带教老师同班,带教老师为随机分配,把带教老师授课作为核心,对本科室常见疾病的护理常规、护理措施,常用临床用药、抢救用药,以及常见护理操作等知识进行详细讲解。

1.2.2观察组采用卓越教学法进行护理带教

以学生为主体,由经验丰富的老师(护龄>3年)进行带教,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安排,每周一上午安排本周学习内容,每天下班之后学生相互讨论、总结,有疑问及时请教带教老师,每周学习一个病种。带教老师合理选择本科室典型具有代表性的病例,比如:脑梗死,从基本概念着手,依次对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异常检查、护理问题、护理措施等进行分析,2~3位护生为一组,分为4组,对问题答案进行理论性分析和研究,接着利用查阅文献和翻阅教材等多种手段展开自主性探究学习活动。若自学过程中有疑问或困惑可随时与老师沟通,每周五进行一次教学座谈,每组派代表阐述实习的观点,取长补短,带教老师从旁予以正确的指导,促使学生更加深入地讨论问题。这样不仅能够得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还可以根据问题答案提出新的问题,讨论结束后由带教老师总结归纳,此时带教老师可以采用多媒体、示教等方式使学生充分掌握应知应会的知识及技能。将实习目标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考核两部分,每周结束后由护生先进行自评、互评,加强护生的印象,带教老师随时给予指导,最终强化记忆。

1.3评价方式

1.3.1采用我院自行设计的带教问卷调查表

对观察组50名护生进行出科前调查,从是否能调动学习积极性、培养学习兴趣、扩展个人思维、促进师生间的沟通、增加教学参与共5方面了解护生对卓越教学法的认可度。

1.3.22组护生在出科前

1周进行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统一的闭卷考试)、操作考试(常用操作随机抽取)、综合能力考核即案例分析。总分300分,每项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终出科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理论成绩占30%,操作成绩占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

1.3.3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卓越教学法运用于护理临床带教中,得到大部分学生的认可,认可度高达92%。

2.22组护生出科考核情况比较

观察组在理论考核、操作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方面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3讨论

法学实习论文第5篇

七大因子测量结果分别显示为:

(一)外向性(包含“活跃”、“合群”、“乐观”三个小因子),外向性年级上大四得分最高、大一最低;女生比男生、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总分得分高。

(二)善良(包括“利他”、“诚信”和“重感情”三个小因子),总体上,善良纬度年级呈递增状态,大四学生得分最高,大一得分最低;女生比男生、非独生子比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得分高。

(三)行事风格(包括“严谨”、“自制”、“沉稳”三个小因子),总体上,年级在该维度的总体上大三得分最高;性别上女生优于男生,非独生子女显著高于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显著高于城镇学生。

(四)才干(包括“决断”、“坚韧”和“机敏”三个小因子),总体上,年级呈递增状态;女生优于男生;农村学生优于城镇学生;非独生子女优于独生子女。

(五)情绪性(包括“耐性”和“爽直”两个小因子),总体上,年级呈递增状态,大一得分最低、大四得分最高;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非独生子女比独生子女情绪稳定性高;女生比男生稳定性高。

(六)人际关系(包括“宽和”与“热情”两个小因子),总体上,在年级上呈递增状态、女生比男生、非独生子女比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在人际关系上得分更高。

(七)处世态度(包括“自信”和“淡泊”两个小因子),在“自信”小因子上,大四学生的自信得分最高,大一最低;男生、非独生子、农村学生学生比其他学生更自信、理想更远大、目标也更明确。在“淡泊”小因子上,年级呈递减状态。女生、独生子、城镇比其他学生表现出更无所追求、更安于现状的淡泊心态。

二、人格因素对法学实习绩效水平的影响分析

绩效的基本涵义是业绩和效果,绩效水平是指个人、团队或组织的业绩和效果的实现程度。提高法学学生实习绩效水平,对提高学校实习教育整体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实际意义。绩效水平是由个人素质和任务指向两阶纬度组成,这两阶纬度与人格又有着显著的相关性。

(一)个人素质纬度,包括热情诚恳、机智敏捷、亲和、主动灵活和熟练五个小因素组成。

反应学生实习中热情细致、主动亲和的特点。

1.热情诚恳,与人格中善良因素的“利他”“重感情”小因子,人际关系因素中“宽和”小因子,与人格外向性因素中的“乐观”小因子,善良因素中的“诚信”小因子,人际关系因素中的“热情”小因子呈正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合群、且富有团队精神,受到团体接纳,在工作和学习上主动积极、热情大方,在和他人相处时能做到可靠、言出必行。

2.机智敏捷,与人格外向性因素中的“活跃”小因子,情绪性因素中“爽直”小因子,才干因素的“机敏”小因子显著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反应快、富有机智、给他人活泼有趣的感觉;当其面对冲突时能机敏的化解矛盾并解决问题,当在实习中遇到压力或失败时,能将之视为个人成长的挑战。

3.熟练,与人格中情绪性的“耐性”小因子呈显著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具有较强的耐性,注重细节、保持谨慎的态度;面对新任务、新环境时能适应不同变换和挑战,并很快熟练掌握其中技巧。

(二)任务指向纬度,由积极进取与开拓好学等两个小因素组成。

反应学生实习中积极进取、自信、坚忍不拔和开拓创新的特点。

1.积极进取,与人格中才干因素的“坚韧”“决断”小因子,处世态度因素的“自信”小因子显著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喜欢富有挑战性的实习任务,果断有自信、做事效率高,主观意识强烈、坚持己见,希望在达成目标时有对等的回馈,并有向上发展的机会。

2.开拓好学,与人格中行事风格因素的“严谨”“自制”“沉稳”小因子呈正相关,与处世态度因素中“淡泊”小因子呈负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负责、能深思熟虑、重视细节和现实数据;做事计划周详、并时常自我检查;不喜欢和能力差、没有主见、效率低的人合作。

三、结语

法学实习论文第6篇

[关键词]旅游管理;酒店实习;教育管理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中国将在2020年成为世界第一旅游接待大国和第四旅游输出大国,届时中国的旅游收入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之多,并将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为此,我国旅游院校的培养目标,就是为我国旅游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素质、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业务知识、较强业务技能、较高外语水平、身心健康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院校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教学实习是完全必要的。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实习对学校、实习单位、尤其是实习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旅游管理专业学生酒店实习的内涵及意义

酒店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实习单位和实习生自身的实际情况,由设有旅游管理专业的学校组织安排,也可以由实习生自主选择在酒店的一些岗位上进行见习和实习。

对于中、高职院校来说,一方面通过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总结,可以归纳出教学环节中的缺陷与不足,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另一方面,学生的酒店实习也充分体现了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特色,能密切校企关系,实施以市场为需求的办学宗旨,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对于酒店面言,利用实习生资源第一可以降低管理成本费用。第二可以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第三可以充实酒店的人力资源库。对学生本身来说,酒店实习第一可以促进学生技能及管理理论的学习与巩固,提高理论联系实际水平。第二可以促进教学与育人工作,培养并使学生掌握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旅游管理专业学生酒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一)实习生的心理问题

一般在准备阶段,实习生的心理容易产生波动,会在一开始就对实习产生抵触情绪。酒店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在分岗前会根据每个实习生的外貌、身高等外在条件将实习生分配给餐饮、客房等有一定区别的岗位。这种分岗使得实习生间外形差距更突出,实习生觉得不公平,进而产生失落感影响正常工作。

熟悉流程阶段是指实习生从开始被分配单独的工作并独立完成工作到通知实习结束前,这个过程实习生容易产生浮躁情绪。工作流程逐步熟悉以后,实习生们会发现酒店服务工作无非就是一种机械的、枯燥无味的、高强度的体力劳动,专业知识大多用不上,随着实习的进一步深入,实习生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责任心都会受到影响。

结束阶段是指实习即将结束,这个阶段实习生对社会认识更加深一步,对金钱的观念也发生一定程度改变,许多实习生会觉得其劳动付出与实际报酬不对等。

(二)实习基地选择问题

旅管专业学生实习不是一项短期行为,实习基地选择的意义不言而喻。实习酒店如难以落实、实习基地难以稳定或落实稳定的实习基地并不理想,或把实习生仅等同于廉价劳动力来“灵活”使用,这与学校制定实习生实习的初衷与目标意义将完全相反,选择这种实习基地势必会影响到整个实习效果,对企业、对学校、对实习生都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三)实习管理制度问题

近几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对实习管理制度方面的内容先后开展了一些研究。例如,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几位学者在分析中制定了相应的实习考核目标和评分标准,并设计了如下表格(如下)。

这个考核量表对完善实习管理制度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作用,但这样的表格仍然显得比较简单,仍存在着许多不足,是酒店实习管理制度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三、相关对策

(一)解决实习生心理问题的相关对策

1.开好实习动员会,让实习生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在实习动员工作中,一方面尽可能详细的介绍实习单位情况、相关实习协议、实习的权利和义务,解答实习生的疑问,使实习生对实习的相关情况有所了解,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理性的面对实习,做好思想上的准备。另一方面,要强调酒店实习对实习生就业的重要意义,明确实习的目的,调整好心态,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同时教育实习生做好角色的转换,让其明确到酒店上岗后,实习生身份即转换为酒店员工身份,在客人面前代表酒店是主人,在酒店各级领导及员工面前是一个必须肩负起员工责任和义务的成熟员工,以尽快地适应酒店工作。

2.实习生要学会正确处理好内部与外部人际关系

为了克服不利心理因素造成的影响,实习生自身应树立全局观,克服自私狭隘等心理,对酒店员工与领导要以诚相待,多干活少说话,工作中不偷懒,给人留下诚实可信的印象,冷静处理问题不与他人发生冲突。摆正实习的心态,不要患得患失因小失大,要学会忍耐,学习别人之长,努力改正自己不足,让“批评责难”退却,让“互相责难”出局,让“怀疑嫉妒”靠边,创造一个和谐的内部环境。学习处理好外部关系即处理好服务对象与其他部门关系,实习生应融入实习酒店氛围中,将自己看成是其中一员,重视给宾客的第一印象。

3.企业实行“匹配式”管理

酒店的实习生来自不同的院校,年龄层次、理论知识和技能构架不同,实习目的也各有不同。如酒店忽视实习生不同教育水平和年龄结构而不分层次进行管理,只会压抑大实习生的实习心理进而导致其产生对酒店管理和酒店行业的反感情绪。因此酒店有必要做好实习生“匹配式”分配与管理,即根据实习生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实习安排,同时也要配合校方做好实习生的心理管理。

(二)实习基地选择相关对策

1.实习基地的选择应该具备相应的条件

(1)管理正规严格,具有较高的档次

选择档次较高、管理较好的企业,更易加深实习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尽量选择三星级以上的酒店,便于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使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能得到更好的锻炼。

(2)客源较充足、稳定

选择在客源充足稳定的实习基地,实习生在繁忙的接待工作中,更易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更好的学习掌握服务技能,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

(3)愿意支付合理的费用及有相应合理的福利政策

在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很多时候实际上是承担了与企业员工同样的工作,如果没有报酬或报酬过低,都会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从而不利于工作与学习。酒店为实习生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可以使实习生们更容易获得工作的快乐感和满意感,为酒店节约大量的经营成本,减少酒店由于实习生带有不良情绪而影响工作的机会成本,也减少了酒店由于实习室对工作环境不满而流失造成的重新招聘人员的交易成本,同时这也是酒店人性化管理最为深刻的体现之一。

2.学校应与实习酒店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为了避免这些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校企双方应签定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应包括实习的时间、实习津贴、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必要条款,双方应以合同为依据,把实习工作作为一种合作信誉。当企业经营状况变更或其他因素影响到实习安排时,仍能够坚持履行合同责任。

3.转变寻找实习基地理念,寻求双方共同合作基础

实习单位难以落实,实习基地难以稳定是目前各高校普遍遇到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原因就在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他们害怕这些刚刚踏上社会没有经验的实习生会给他们的企业带来麻烦。其实校企双方还是有许多合作基础的。企业经营有旺淡之分,工作有忙闲之别,这表明企业人力资源需求也有缓急之时,这就为校企在实习生实习上的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三)实习制度相关对策研究

1.修订酒店专业实纲

实纲的设计应从全局观点出发,综合考虑学校、酒店及实习生三方面的不同特征。大纲应以学校教学目标为总方针,以实习生为核心,兼顾实习单位的特点,详尽清晰而明确的规定实习的相关事宜,清晰明确的实纲对实习管理制度的完善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健全考核评定制度

根据每次实习目标,个性化制定考核项目,实施实习达标管理。

3.学校的评定制度应与酒店相应评估制度衔接

一般的,酒店都会设立实习院校档案记录或保存各校的实习生管理与评估制度、实习生手册样本、实习生表现总体情况等,实习结束后,实习酒店会表扬优秀实习生并把每位实习生的工作表现记入档案和学校的实习生手册,学校可以此为依据,结合实习生的在校表现给出公平恰当的实习成绩,从而进一步完善实习管理制度。

4.配备专业指导老师

教师准确、及时地指导,除了表现在清楚的布置实习任务,恰当的分配实习单位及安排实习岗位外,最重要的是做好实习过程中的指导。具体来说,就是要及时了解实习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及时帮助实习生解决业务上的各种问题,指导实习生利用接触实际的好机会深入研究问题等。同时,要帮实习生尽量解决困难,教会他们自我保护的措施,帮助同学门顺利度过疲劳关,这样他们就能一直保持很高的实习积极性。超级秘书网

四、结语

总之,旅游管理专业酒店实习在整个旅游管理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对实习生、学校还是对酒店企业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加强学校的教育和实习期间的管理,密切学校和酒店以及实习生的联系,及时处理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实习环节,才能使实习工作顺利完成,才能提高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水平,才能为酒店输送合格的高技能实用型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徐福英,刘涛:高校饭店管理专业管理实习探讨

[2]唐俊峰,浅谈酒店如何做好实习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3]吴水田,浅谈酒店管理专业实习中的几个问题

[4]刘秀珍,从“逃兵”到“精英”酒店实习生心理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5]孙杰,浅谈饭店实习中的人际关系

[6]费寅,对酒店管理专业实习问题的若干思考

[7]黄明超,邓长明,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实习管理改革探讨与研究

[8]湛世龙,黄国良,酒店管理专业实习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初探

法学实习论文第7篇

关键词:中药学专业;毕业设计;工作实习

中药学专业是一门特色学科,目前全国各中医药院校均招生

中药学专业学生,而且随着综合院校纷纷成立药学院,很多综合类大学也开始招收中药学专业学生。中药学又是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目前各院校对中药学学生培养主要为4年制,开设与中药学学科相关的各门课程,主要包括专业课程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制剂学、中药制剂分析等,还有专业基础课包括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等。虽然培养计划不尽相同,但大部分为三年半的基本理论学习,半年的毕业设计,有些院校完成毕业论文的时间甚至大于半年,足见各院校对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十分重视。在平时的上课期间,虽然各院校都会开设很多的实验课,但绝大部分为验证性实验,综合设计性实验比例较小,因此学生只能掌握一些基本技能,不能培养出科研思路,独立完成科学研究比较困难。因此,各院校在培养本科生中都会设计毕业论文这个重要环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动手完成论文。因此,毕业论文是大学生四年生活的检验,也是提高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最佳途径。毕业生也希望自己能够完成一份有分量的论文,为自己的四年生活划上完美的句号。

在完成毕业论文的同时,寻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对每个毕业生来说都是头等大事,但目前中药学学生就业面临着巨大压力,各个用人单位对没有任何工作和实践经验的刚走出校园的学生有着很高的期望和要求,如何快速地融入社会,熟悉即将从事的工作内容,尽快为企业单位创造出效益,是摆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面前的共同课题。针对这一问题,用人单位提出毕业生在毕业前的一段时间到用人单位实习,这样一来,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用人单位的问题,但对学生来说既要完成实习工作又要在没有指导教师帮助的情况下,独自完成毕业论文,从精力和能力来讲都变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编造、抄袭就不可避免;对学校教师来讲,常常陷入体会学生的难处,对质量低下的论文视而不见,还是以牺牲学生的实习,施加压力,指导和帮助学生完成论文的两难境地。难道毕业论文和工作实习就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真的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方案吗?

针对当前的现状,我们既要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又要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使二者兼顾,必须多管齐下,各个环节统筹协作,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毕业设计与就业之间矛盾,笔者认为可以从以

下方面加以考虑。

一、学校应加强就业指导工作

首先,学校要转变观念,不包分配不是不管分配,从学生进入学校的第一天到毕业的那天为止,都要不遗余力地将就业指导工作贯穿其中。首先教师在教授学生知识的同时,需向学生灌输所学知识和将来就业的紧密联系,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就业方向和前景,指导学生能够正确认识自我,使学生尽早构建起符合自己的职业规划。其次,建立专职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不仅能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还要专业化,了解用人单位的专业需求,有的放矢地进行有效的就业指导工作。

二、真正向校企联合实习基地输送学生

目前高校毕业普遍面临的问题是,理论知识掌握一大堆,但缺乏实际经验,往往连最简单的仪器操作都不规范,出现很多“纸上谈兵”“高分低能”的毕业生。而当今的用人单位已经完成从单纯地追求学历型人才向追求实用性人才的转变。如何提高毕业生的动手实践能力,使其所学的理论知识能够和实际工作尽早融合,是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而建立广泛而稳定的校外毕业设计实习基地就是最有力的解决方案。校方可以针对不同的专业方向有目的地选择几个固定的企业或公司作为实习基地。秉着“互利,互信,平等”的合作理念,在与企业合作完成高校产学研一体化这一重要命题的同时,也可向企业输送企业需要的人才,并可有针对性地培

养,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既可以检验其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水平,又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经验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可以保证毕业设计的时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毕业生就业

与毕业设计时间冲突的问题。同时也实现了毕业生与企业的无缝对接,为毕业生早日融入企业创造价值创造了条件。目前很多高校也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并且建立很多实习基地,但目前存在的问题往往为挂牌实习基地,真正向实习基地输送毕业生去完成毕业论文的并不多。主要一方面企业往往不能提供很多学校毕业论文要求的格式的论文内容,二是学校没有真正建立校企联合毕业实

习毕业论文如何完成的制度,使得学生在企业里实习的内容无法

和毕业论文真正成为一个体系。因此,这就需要各个学校认真地考虑将毕业论文灵活化,不要格式化、统一化处理,使得学校能真正地利用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宽阔的思路。

三、对毕业设计环节进行改革

毕业设计环节是提高学生综合设计素质能力的重要课程,如果不充分利用毕业设计环节,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进行有效整合,就等于为社会输出了一个半成品或不合格的毕业生,这对用人单位、对学生、对社会都是一种及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首先,对毕业设计和教学环节进行整合。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情况制订科学的目标,既不能过松又不能强度过大。通过制订目标会让学生有一定的紧迫感,从而提高效率,让学生在成功实践中获得自信和成就感。同时,学校应多给学生提供各种实习的机会,鼓励低年级学生根据兴趣加入,让他们在积累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

独立设计的能力,为择业和日后的就业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其次,设立淘汰制。从教育体制上来说,高校应当建立淘汰制,而淘汰制应该是在每个阶段都存在的,不仅仅是在毕业阶段。如果说竞聘上岗、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用人的法则,那及早引入淘汰制,是对学生能力培养和人才成长最好的保护。

再次,调整目前的毕业设计方式,由集中式毕业设计改为分散式毕业设计。目前毕业设计与就业之间的冲突主要是在时间上的重叠,所以可以考虑调整专业教学计划,将毕业设计由集中式进行改为分散式操作,实施毕业设计大学期间全程训练计划,将毕业设计工作贯穿于整个大学学习阶段,最后一个学期的任务只是总结前段工作并完成论文的写作,辅助于一些学生感兴趣的专业选修课程学习,或者工作前的实练。这样可以减轻大学生的择业压力,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去解决就业问题。

总之,各高校应当积极探索解决中药学专业毕业生毕业论文与工作实习间的矛盾,上述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矛

盾,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课题,而且随着社会就业环境影响较大,应当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