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汉语语法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3-02 04:58:29
汉语语法论文

汉语语法论文第1篇

一研究汉语语法学史,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在《马氏文通》问世前有没有作为语言学分支学科的汉语语法学的问题。综观以往的汉语语法学史论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意见是不一致的,概括起来有四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这门学问,甚至连语法学的观念也没有,语法学是19世纪末从西方引进的,1898年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出版后,中国才开始有汉语语法学。

第二种意见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比较完整和比较系统的语法学著作,可是这并不等于说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语法学的萌芽自春秋战国时代就产生了。

第三种意见认为:中国古代的语法研究有自身的特点,既然虚词是汉语语法学中的重要内容,那么就该承认虚词的研究具有语法学的性质。

第四种意见认为:作为描写和研究不同语言的语法学,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汉语语法学的雏形当以元代卢以纬《语助》问世为标志。

不难看出,第一种意见认为汉语语法学是1898年诞生的,诞生的标志是《马氏文通》的问世;在《马氏文通》问世之前,中国古代根本就没有语法学,语法学纯粹是从西方引进的。很明显,这种意见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国在《马氏文通》问世前有语法学存在的事实,即使是《马氏文通》问世以后中国有了汉语语法学,也不是中国自己的东西。因此,我们认为这种意见不但与汉语语法学的史实不符,而且于逻辑事理也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关于汉语语法学史的史实,后面将有说明。这里着重分析一下这种意见的自相矛盾之处。首先,既然以《马氏文通》为代表的语法学是从西方引进的,那么它就没有资格称为汉语语法学,只能叫做中国的西方语法学。语言学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引进包括语法学在内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必须在本民族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也就是说,西方语法学绝不可能在本民族语法学的一片空白的土壤上立足。其次,既然《马氏文通》问世后中国有了汉语语法学,那么就不能不承认《马氏文通》问世前或问世时就存在汉语语法学或汉语语法学的萌芽这样的事实,可是,持第一种意见的学者却断然否定了这样的事实。这就是第一种意见不能自圆其说的症结所在。

第二种意见认为中国在《马氏文通》问世前就有语法学,语法学的萌芽从春秋战国时代就产生了,而且语法学的诞生不以有比较完整和比较系统的语法学著作为标志。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立足于汉语语法学的史实来观察问题的。持这种意见的学者不但承认《马氏文通》问世前有语法学的萌芽,而且承认有语法学的存在。更为可贵的是没有用西方语法学的相当成熟了的范本去评判汉语语法学的事实,也没有把相当成熟了的汉语语法学的著作《马氏文通》作为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这种意见的不足之处是没有明确肯定汉语语法学是何时诞生,是以什么作为诞生标志的。也就是说,没有在汉语语法学的萌芽和汉语语法学的诞生之间划出明确的界限。

第三种意见也是立足于汉语语法学的史实上来观察问题的,但比第二种意见又进了一步。这种意见肯定了汉语语法研究是同汉语语法的基本特点相适应的。汉语语法是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的,语序和虚词是十分重要的语法手段,因此,汉语语法研究自然就把重点放在句法特别是虚词方面。这样,虚词的研究当然就成了汉语语法学的重要内容。就这点而言,汉语语法学与西方语法学有显著区别。持这种意见的学者,理所当然地就肯定元代卢以纬的《语助》是中国第一部研究文言虚词的语法专著。但不足的是也没有明确指出汉语语法学是何时诞生,是以什么作为诞生标志的。

第四种意见从各民族语言的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的观点出发,认为汉语语法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这种特色是由汉语语法的民族特色决定的。因此,持这种意见的学者把《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以元代卢以纬的《语助》问世作为前后两个阶段的分界点,并明确提出《语助》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也就是说,《语助》是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符合汉语语法学史实的。我们认为,判断中国古代有没有语法学,首先必须有一个最基本的观察问题的出发点,其次还要有足以构成该学科成立的一些基本条件。

我们认为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应该从汉语语法学的实际出发,而汉语语法学的实际又确实是同汉语语法的特点密切相关的。吕叔湘、熙先生在50年代初就说过:汉语的词是没有形态变化的,所以汉语的语法也可以分成句子的结构和虚字的用法两部分,不过这两部分不能完全分开,因为有些虚字是和句子结构有关系的。①我们认为吕、朱两位先生的看法讲出了汉语语法学的特色,勾勒出了汉语语法学的框架,是同印欧语法学有显著区别的。我们还认为语法学科的成立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要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即语言结构规律本身;第二,这种研究应该是独立的系统的,而不是顺带的零星片断的;第三,这种研究要有为一定目的服务的行之有效的方法;第四,要有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著作作为标志,并且对当时和后世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如果用这些条件来衡量《语助》,应该说《语助》标志着中国古代语法学科的诞生,或者说《语助》已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尽管它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从这个基本认识出发观察《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我们就会发现先秦至唐宋时代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确还属零星片断的,但是到了元代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就出版了卢以纬的体现汉语语法特点的系统的虚词专著《语助》。这部著作收66组虚词或跟虚词有关的短语,共136个词条,其中单音节词68个,复合词和短语68个。它有着独特的研究路子,即从语气角度对虚词进行分类和综合分析,重视虚词与实词在语法功能上的区别,有针对性地区别虚词在不同句法位置上的不同作用,注意词和短语的区别,通过虚词的语法作用来分析句型句式等。②应该说,《语助》已不再是文字学、训诂学的附庸,而是开创了独立地对以虚词为重要内容的汉语语法进行综合研究的局面,构建了体现汉语语法特点的汉语语法学的初步框架,并且对后世的《虚字说》(袁仁林)、《助字辨略》(刘淇)、《经传释词》(王引之)乃至《马氏文通》等语法著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语助》的问世应该是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

二在汉语语法学史研究中遇到的第二问题,是根据什么标准去评价汉语语法学现象。如果运用的标准不同,那么对同一语法学现象就会有不同的评价,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两种评价。如果运用的标准是不科学的,那么在评价某一或某些语法学现象时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相反,如果运用的标准是科学的,那么就会正确评价各种语法学现象,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结论。

以往的汉语语法学史论著,应该说都是根据一定标准去评价史实的方方面面的。比如,对中国古代或《马氏文通》问世前有没有语法学这一具体问题,学者们之所以有不同意见,就是因为从不同标准出发观察问题的结果。概括起来,学者们用来评价汉语语法学现象的标准大致有三个:一个是“因西文已有之规矩”的以西律中的标准;一个是用现代语法学观点衡量古代语法学现象的以今律古的标准;一个是从汉语语法学史实出发,坚持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观点的实事求是的标准。我们赞成第三个标准。

有的学者断言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或者说《马氏文通》问世前没有语法学。他们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这是因为在他们的头脑里早就装着一个语法学范本,这个范本就是西方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了的源于希腊和拉丁语法学的18世纪的传统语法学体系。他们认为,在中国跟西方语法学范本最接近的语法著作是《马氏文通》。于是,《马氏文通》就成了中国有语法学的标志,在此之前中国当然就没有语法学了。

不可否认,世界上各种语言的语法是有共性的,语法的共性粗而言之至少表现在都存在着词有一定的类别和语句有一定的构造规则上。但是,这种共性又表现在具体语言的语法的个性之上。换句话说,各种具体语言的语法既有共同之处,又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汉语和印欧语都存在着词的类别问题和语句构造问题。但是,汉语在词类问题上,实词和虚词相比,虚词占有非常重要地位;在语句构造问题上,短语和句子的构造规则是基本一致的。③印欧语在词类问题上,实词和虚词相比,实词由于有形态变化,因而在语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语句构造问题上,短语和句子的构造规则是不一致的。因此,中国古代的汉语语法研究是以虚词和句读为重点的,而印欧语的语法研究是以实词的形态变化和主谓二分的句子构造为重点的。持以西律中标准的学者,没有把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统一起来去看问题,而是以西方语法学的特殊性否定了汉语语法学的特殊性。这怎么能得出正确结论呢?

另外一些学者也断言中国古代或《马氏文通》问世前没有语法学,是用以今律古的标准衡量中国古代汉语语法研究成果的结果。其实,汉语语法学跟西方语法学一样,都经历了由萌芽、初创再到成熟的过程,都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在这些学者中,有的并没有全盘否定《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但是却认为统统是汉语语法学萌芽,只有《马氏文通》才是汉语语法学的初创的标志。

我们认为这种看法也没有正确反映汉语语法学的实际。不错,马建忠在评价自己的著作时曾说:“斯书也,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④马建忠所说的“因西文已有之规矩”,是借鉴西方语法学的意思;“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是与汉语语法进行比较的意思,并不是全盘照搬西方语法学。马氏在序言里对我国古代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是给予一定肯定的。比如,对《学记》中的“离经辨志”说,对刘勰《文心雕龙·章句》中关于字、句、章、篇的论述以及关于虚词的分类说等,都推崇备至。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马氏不可能对《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及汉语语法学发展史作出准确全面科学的评价。但是,这也足以说明《马氏文通》不是纯粹的舶来品,而是在汉语语法研究固有成果的基础上,借鉴西方语法学的新知,而成就的一部相当成熟的古汉语语法著作,已经不是什么汉语语法学的初创之作。因此,拿一部已经相当成熟了的古汉语语法著作《马氏文通》当作汉语语法学诞生的标志,是不妥当的。

持以西律中标准的学者心目中的西方语法学本身,实际上是经历了由萌芽、初创再到比较成熟的发展过程的。西方语法学的萌芽,大约始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一般认为古希腊柏拉图的对话录《克拉底洛篇》是西方语法学萌芽的代表作,它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语言起源和语言结构问题的。西方语法学的初创,当推被美国学者布龙菲尔德誉为“人类智慧的丰碑之一”的古印度人波尼尼的《波尼尼经》。这部语法书大约形成于公元前4世纪,它是一部梵语语法书,用3996条经句概述了梵语的语音结构、词语的构成及变化规则。值得注意的是,初创的西方语法学是包括语音学内容的,并不是纯粹的语法学。同时,所谓语法学的内容也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全而又全的。比如,亚里斯塔克的学生特拉克斯对他的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作了系统的整理,他自己也发现了一些语法范畴,明确了名词、动词、分词、冠词、代词、前置词、副词、连接词等词类的定义,因而被西方学者赞誉为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语法体系。其实,用我们今天的标准衡量,特拉克斯的语法体系并不完整,至少是没有句法内容的。西方语法学的成熟,一般认为是以在18世纪形成的传统语法学为标志的,它把语法学分为词法和句法两大部分,它的某些术语、概念、规则和理论一直在西方一些国家的语法教科书中沿用至今。无论持以西律中还是持以今律古标准的学者,断言中国古代没有语法学,都是用18世纪以来形成的相当成熟的西方语法学的范本来衡量《马氏文通》问世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的结果。

当然,各民族语言学中的语法学的萌芽、初创再到成熟,在时间上不会是完全同步的。西方语法学的萌芽至初创只经历了大约一两个世纪的时间,而从初创到成熟大约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时间。汉语语法学的萌芽也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五世纪,即战国时代齐人公羊高口说流传的《公羊传》。可是汉语语法学从萌芽到初创的时间却比西方语法学长得多,大约直到公元1324年,即元代泰定元年《语助》的问世,才标志着汉语语法学初创的开始。从初创到成熟大约又经历了五百年的时间,汉语语法学走向成熟的标志就是1898年《马氏文通》的问世。这里所说的语法学的初创,是语法学已经初具规模,已经独立形成学科的意思。初创阶段的语法学,应该具有基本上反映本民族语言的语法的主要特征的性质,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不完善的问题。我们认为这样观察和分析中外各种语言的语法学现象才比较客观,才是对语法学史实的尊重。

以往,一些学者一提到《马氏文通》就说它是“模仿”之作,接下去就说它只能算是汉语语法学初创的标志。这样评价《马氏文通》实际上也是一种以今律古的表现。我们认为应该给《马氏文通》以正确的评价,这涉及到正确把握汉语语法学发展脉络的问题。我们很赞成王海先生的意见:“《文通》的模仿,除‘次’的范畴外,大多表现在个别问题上,如:个别词类中小类的设立,个别句子成分的确定,个别句子的分析等。而《文通》的创新,则表现在整个体系上。《文通》体系既有宏观的高度概括,又有微观的深入开掘;既有普遍规律的阐述,又有专书特点的揭示,是一个相当完备、相当精深的古汉语语法体系。”⑤因此,我们认为把《马氏文通》看作汉语语法学步入成熟阶段的标志比较合适。这点可以从它问世以后的深远影响得到证明。拿本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些语法论著跟它相比,无论是内容的广度还是深度上大都比它逊色。即使到了今天,我们还可以从它那里学到许多东西。

总起来看,研究汉语语法学史既不能以西律中,也不能以今律古,应该尊重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用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的观点去分析评价语法学现象,从中理出作为汉语言学一个分支学科的汉语语法学从萌芽、初创再到成熟的发展脉络,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三研究汉语语法学史的学者都很关注元代卢以纬的《语助》,但是对它的评价却是有分歧的。一种意见认为,《语助》是我国第一部研究虚词的专著,是汉语语法学萌芽阶段的语法著作。另一种意见认为,既然虚词是汉语语法的重要内容,那么就应该承认作为研究虚词的我国的第一部专著《语助》具有语法学的性质。再一种意见认为《语助》不但是我国第一部虚词专著,而且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因为它体现了汉语语法学的基本特色。

很明显,前两种意见都承认《语助》是我国第一部研究虚词的专著,这种研究已不同于过去的零打碎敲地研究,而是从大量文献中搜集材料,然后加以分门别类进行综合研究。这两种意见的不同之处是承认不承认《语助》的语法学性质。所谓语法学性质,就是语法学的根本属性;有语法学性质,就是具有语法学的根本属性。语法学的根本属性是研究并说明客观存在的语言结构规律,包括语法单位的确定,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的分类,语法结构框架的构建等。第三种意见比第二种意见又进一步,敏锐地从语法学的共性和个性对立统一的观点出发,看到了《语助》是体现了汉语语法特点并初步构建了汉语语法学框架的价值。正如何容所说:“考察一种语言有多少种性质不同的表意单位,和它们怎样配合变化以表示出很繁复的意思,而予以系统的说明,这是文法学的任务。”⑥《语助》抓住了汉语语法的作为语言结构中的重要环节虚词这个内容,特别重视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从虚词角度切入并进而触及到句子内部或句际间的语义结构关系以及词类等问题。⑦因此,《语助》不但是我国第一部研究虚词的具有语法学性质的专著,而且也应该说它是一部汉语语法学的初创之作。第三种意见说《语助》是汉语语法学的雏形是符合实际的。

前面已经说过,要正确评价语言学发展史上的种种问题,绝不能以西律中,也不能以今律古,不能用现代的观点和模式去套历史事实。学术界一般认为两汉时期的《尔雅》、《方言》、《说文解字》和《释名》等分别是中国古代训诂学、方言学、文字学和语源学的奠基之作。这样的评价,无疑是正确的,是唯物地历史地辩证地观察问题的结果。如果我们用当代的训诂学、方言学、文字学和语源学著作去比附的话,那么《尔雅》等著作是相当幼稚或不完善的,甚至会发生怀疑它们究竟是不是某学科的奠基作的错觉。对待《语助》也是一样,也不能用现代的观点和模式去苛求它。

我们说《语助》是我国汉语语法学的初创之作,还因为它不是一部孤立的语法著作,而是有着广阔深厚的学术背景的。早在《语助》问世前,历代学者就对虚词和句读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先说虚词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在汉代及其以前还是零星片断的,是在训诂学、文字学等学科里所开展的顺带的研究。比如,汉代《尔雅》这部训诂学著作的“释诂、释训、释言”三篇,基本上是以虚词为研究对象的,其他各篇都是实词。《诗经》的毛亨传、郑玄笺,许慎的《说文解字》里就用过“词”、“辞”、“语辞”或“语助”等术语指代虚词。它们所研究的虚词,大多相当于今天的助词,有些则是副词。虚词的研究发展到南北朝和唐代,就已出现了专论,开始从训诂学、文字学等学科中独立出来,并逐步走上较为系统的研究道路。比如,南朝梁刘勰的《文心雕龙》就以在句中所处的位置为标准,把虚词划分为“发端”、“答刂句”和“送末”三个类别:“至于‘夫’、‘惟’、‘盖’、‘故’者,发端之首唱;‘之’、‘而’、‘於’、‘以’者,乃答刂句之旧体;‘乎’、‘哉’、‘矣’、‘也’,亦送末之常科。”⑧唐代柳宗元则在《复杜温夫书》中以在句中的作用为标准,把虚词分为“疑词”、“决词”两类:“所谓‘乎’、‘欤’、‘耶’、‘哉’、‘夫’者,疑词也;‘矣’、‘耳’、‘焉’、‘也’者,决词也。”⑨宋代的虚词研究在以往的基础上发展到以所有的词为研究对象,并明确采用“实字”(相当于名词)、“虚字”(相当于名词以外的词)这样的语法术语,把汉语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除了区分“实字”和“虚字”外,宋代学者还区分了“动字”(相当于动词)和“静字”(主要指名词,也包括形容词在内),“死字”(指实字,也指静字)和“活字”(等于动字)等。

再说句(句子)读(主要指短语和分句)等语法单位的研究。为了读懂古代经书,早在汉代就产生了句读之学的萌芽。汉代王充说:“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篇则章句之大者也。”①0王充虽然没有给字、句、章、篇冠以语法单位的字样,但是他却实实在在地确立了这几种单位,而且论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刘勰则进而论述:“夫设情有宅,置言有位;宅情曰章,位言曰句。故章者,明也;句者,局也。局言者,联字以分疆,明情者,总义以包体,区轸相异,而衢路交通矣。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①1刘勰从汉语的最小单位“字”谈起,一步步阐述由字至句、由句至章、由章到篇的组合过程,并且特别强调句和章的作用,句是“联字以分疆”的,章是“明情”达意的。总之,他是从语言形式和语义内容统一的角度论述语法单位的。再后来,学者们又把句法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句和读上。对句读给予明确解释的是唐代天台沙门湛然,他说:“凡经文语绝处谓之‘句’,语未绝而点之以便诵咏,谓之‘读’。”①2所谓语绝,也就是表达了一个完整意思;所谓语未绝,也就是还没有表达一个完整意思。湛然的话,我们可理解为是在给句和读下了明确的定义。到了元代,程端礼继承并发挥了王充、刘勰和湛然等关于篇、章、句、字的理论观点。他说:“既于大段中看篇法,又于大段中分小段看章法,又于章法中看句法,句法中看字法,则作者之心不能逃矣。”①3尽管程端礼对汉语的四种结构单位还缺乏深刻的认识,但是他毕竟明确勾勒出了四种结构单位法则从大到小的层层制约的关系。

《语助》正是在这种广阔深厚的学术背景下问世的。在它问世之前虚词的研究实际上已支撑起了汉语词法学的框架,句读或篇章句字的研究已支撑起了汉语句法学的框架。《语助》则从系统论述常用虚词入手形成了汉语语法学的雏形。

我们说《语助》是从系统论述常用虚词入手形成汉语语法学雏形的。有两层含义:一是它把以往汉语句法研究成果运用于虚词的阐释之中了,即把对虚词的阐释放在句法单位的句或读当中了;一是它把以往汉语词法特别是虚词的研究成果继承并更加系统起来了。比如,在解释“也、矣、焉”时说“是句意结绝处”。①4在解释“初、始、先是”时说“文字中着一‘初’字于句首自为一读”。在解释“而”时说“是句中转折,带此声以成文见意。句首有‘而’字,亦是承上文转说下意。句末有‘而’字,却是咏歌之助声,与‘兮’字相类”。又如,在解释“者”时说“有‘者’前‘也’后,‘者’举其说于前,‘也’释其意于后以应之”,很明显这是在联系”……者……也”句式讲述“者”、“也”的前后呼应关系。这虽然是在解释虚词,但是显然是在运用以往关于句读的研究成果。卢以纬对句和读分得是非常清楚的,而且又是把虚词放在句和读的语境中去解释的。《语助》对虚词的论述不但是系统化的,而且在前人的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语助》的作者把他所认定的文言“语助”(大体相当我们今天所说的虚词)按语义内容和语法功能两个标准划分了类别。按语义内容作者把“语助”分成66组,有的组只有一个词,如“而”、“毋”、“恶”、“哉”等,有的组竟有9个词语,如“何则、何者、何也、是何也、是何、何哉、何以、何如、如之何”等。在此基础上,作者又按语法功能对大多数“语助”标明了类别,有用术语“××之辞”标明的,有用术语“××声”标明的。这是卢以纬的创造,至少卢以纬的分类意识是更加自觉的。其中有“疑而未定之辞”(如“乎”、“已矣乎”),“自问之辞”(如“何则、何者”),“发语之辞”(如“粤”、“殆”),“嗟叹之辞”(如“呜呼、吁”;“噫、噫嘻”),“继事之辞”(如“乃”),“禁止之辞”(如“毋”),“非然之辞”(如“岂”),“咏歌之助声”(如句末的“而”、“兮”),“句末助声”(如“止、忌、居、诸、且、思、斯”),“句绝之余声”(如句末的“夫”、“欤”、“邪”),“语余声(如“耳”)等。另外,作者对少数“语助”则是直接用语法功能的描写来暗示其类别的,其中对某些连词就是这样处理的。如“虽然:承上文义,固是如此,又别发一段论文”;又如“然则、然而、不然:此皆承上文”。还有用跟俗语相比较的方法暗示其类别的。如“未尝:俗语‘未曾’之意”,暗示其属于用来否定动作或性状的副词。卢以纬除了把“语助”按语义内容和语法功能分为若干类别外,还对某些“语助”的用法进行了辨析。如“夫:在句首者为发语之端。有在句中者,与‘乎’相近。有在句末者,为句绝之余声”。对虚词用法辨析得如此细致入微,而且这种辨析跟句法的联系又是如此紧密,都是大大超过历代学者的。

《语助》不但对虚词本身的研究达到了空前的水平,而且对虚词和实词作了比较严格的区分。比如,在解释“庸、顾、殆”时说,“‘庸’训常,训用,‘顾’训回视,然非语助,而有似语助者。”“殆,危也,也以‘殆’为发语辞者。”“声随语发,意不加重,且不训本字义,此等字多有之,亦语助之类也。”这是作者在利用前人关于实字和虚字的研究成果解释实词和虚词集于一身的三个词条。不难看出,作者所掌握的标准是科学的,所谓“训××”的用法就是实词,“不训本字义”的用法就是虚词,而且透露出许多虚词是从实词虚化而来的信息。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没有使用现成的“实字”和“虚字”这样的术语,而是用“语助”这个术语来指代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虚词,用“非语助”来指代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实词。“语助”这个术语虽然在西晋杜预和唐宋时代孔颖达、陈彭年等人就在使用,但是用来指代相当于我们今天的虚词,卢以纬还是第一个人。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是一种突破,反映了作者对实字和虚字的新的认识,为后人把动词从虚字中分化出来奠定了基矗

《语助》的问世除了有广阔深厚的学术背景外,还有广阔深厚的社会背景。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由蒙古贵族居统治地位的封建制国家,也是一个民族大融合的时代。由于蒙古贵族统治者缺少浓厚的封建思想文化意识,“三教九流,莫不崇奉”,所以在客观上有利于各民族语言文化的交流,出现了我国历史上少有的多种语言文化交相辉映的局面。元代还是我国历史上对外开放的极盛时期,中外人士频繁接触与交流,因此在当时实行了蒙古语、汉语和色目人使用的波斯语等语言并行并用的语言文字政策。柳诒徵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据至元诏书,则蒙古字未兴之先,已以汉楷与畏吾儿字并用。蒙古字既颁之后,各国之字,仍副之而行,则蒙古未代宋之时,固亦通用汉文。”①5这就是说,在元代至元以后,实行的是多语文并用的政策,以蒙古新字为官方第一文字,蒙古语为官方第一语言,汉语文和波斯语文等也是通用语文。

与此同时,元代统治者出于巩固统治地位的需要,还在中央设立翰林院、蒙古翰林院和集贤院等机构,在其中都各置译史之职,把汉文的经史典籍翻译成蒙古文,便成了这些机构的一项经常性的主要工作。另据《元史·百官志》记载,蒙古翰林院的主要职责是译写一切文字,颁降玺书,以蒙古新字为官方文字,以其他文字副之。此外,忽必烈即帝位后还在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创设了各路提举学校官,大力兴办各级各类学校;同时在京师则设立蒙古国子学,选蒙、汉、色目百官子弟入学,用蒙古语、汉语、波斯语等语言作为教学语言。

这种特殊的社会情况,给语言研究,特别是汉语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形成了元代汉语研究的鲜明特点,即非常重视现实课题的研究,并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其中音韵学和语法学是成绩卓著的两个部门。元代的音韵研究一反以往沿袭《切韵》和《广韵》的脱离实际语音的传统方法,而是以当时活的汉语语音为研究对象,描写并反映了当时汉语北方话的实际语音系统,编写成具有改革意识的《中原音韵》。周德清的《中原音韵》完稿于元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修改定稿于元元统元年(公元1333年),是我国古代语言学史上的一部优秀著作。汉语、蒙古语和波斯语分属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和印欧语系,它们之间差别很大而密切接触,这就给语法研究提出了许多现实课题。其中不仅学习汉文典籍要突破虚词这个难关,即使是汉语与蒙古语、波斯语对译,也必须突破虚词这个难关。在这种情况下,语法研究必然要解脱文字学、训诂学的束缚,走以语法本身为研究对象的独立的发展道路。这样,卢以纬《语助》的问世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无独有偶,《语助》恰恰也是在元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公诸于世的,这也许不光是时间的巧合,而且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正像元代胡长孺在泰定元年给《语助》作序时所说的:“‘乎’、‘欤’、‘耶’、‘哉’、‘夫’者,疑辞也;‘矣’、‘耳’、‘焉’、‘也’者,决辞也。昔人是言,为用字,不当律令发,惜概而弗详。予友卢子允武以文诲人,患来学者抱犹彼苦,爰摭诸语助字释而详说之。见者目豁心悟,悉喻所谓,成人之意厚矣。”①6胡序对以往学者研究虚词的状况是不大满意的,批评他们是“概而弗详”;对以文诲人的卢允武则大加赞赏,对虚词的研究做到了“释而详说之”,并且能使读者眼界开阔,心领神会。胡长孺在序中还说到:造句为文不用虚词往往是不能成句的;“法语直遂,巽与婉曲,阖癖变化,宾主抑扬,个中奥妙无穷”,这些都跟使用一两个起关键作用的虚词有关。胡序把虚词在汉语语法中的重要作用讲得非常透辟,对《语助》一书给予了高度评价。

《语助》的问世标志着汉语语法学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为这门学科的成熟奠定了坚实的基矗它对明清两代的汉语语法研究,特别是《马氏文通》都有深刻影响。从元泰定元年问世后到清朝初年就翻印了许多次,其中目前能见到的有元代由胡长孺作序的《奚囊广要丛书》本,明代万历壬辰年(公元1592年)由胡文焕作序的《格致丛书》本(更名为《新刻助语辞》,并删掉了胡长孺的序),清代康熙丁卯年(公元1687年)出版的《音释助语辞补义》等。这部书还流传到日本,“自宽永年间以《新刻助语辞》为名被多次翻刻”①7,成为从幕府时代末期至明治年代中期约250年间助字研究的核心,成为日本汉语语法这门学科的原动力。

汉语语法论文第2篇

对外汉语教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指多媒体汉语教学,如影视教学、电化教学、函授教学、个别教学、自学等。狭义的理解即课堂教学。尽管多媒体教学发展得很快,但目前课堂教学依然占据着中心位置。可以说,设立对外汉语教学专业的国内高校,都以课堂教学为中心,课堂教学仍然是对外汉语教学的主要方式。“有关对外汉语教学的总体设计和构想、教学的原则都要靠课堂教学去落实;各种课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要靠课堂教学去达到和完成;对外汉语教学的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听、说、读、写诸项基本技能,从而达到能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也要通过课堂教学去实现。”既然课堂教学占有这么重要的位置,那么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对外国留学生的汉语语法教学也就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外国留学生在基础汉语学习阶段是从零开始的,为培养汉语方面的语言技能,必须进行大量的语言练习。这是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唯一途径,也是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特点。或者说,学生的语言技能,单靠教师的讲解是不够的,学生自己也要勤学苦练。如果在课堂上忽略了这一特点,教师讲得再多也无济于事,有些教师甚至使用外语讲课,这更是犯了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大忌”。教师应该把课堂时间尽量留给学生,让学生大胆开口,多加练习,直至能够流利运用为止。

由于文化背景和生活环境的影响,留学生在语言习得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与中国学生不尽相同。留学生的难点往往是我们意想不到的,或是容易被忽略的。教师要善于发现这些难点:一方面要精心备课。在备课中对“难点”做出初步预测估计;另一方面要在课堂上积极引导,发现“难点”。在课堂上可以采取由学生直接提问或教师在课堂练习中寻找的方式。例如,一个学生在读课文时念道“马飞,快地跑过来”,那么教师马上就能知道,他不懂“飞快”一词的含义,所以断句断错了。这时教师示范朗读就等于纠正了学生的错误,或者再领读一下,效果会更好。

二、对外汉语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真正有经验的教师上课是顺其自然的,是“教无定法”的,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这里简单谈一谈教学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一)了解学生的学习目的和心理,有的放矢地教学

一般情况下,一个班集体是由几个国家的学生组成的。首先,教师要从总体上了解教学对象所在国家的概况,包括政治、历史、文化、风俗等;其次,要了解每个人的学习目的、心理特征及其所掌握的汉语程度等。

据笔者统计,外国留学生来华情况有如下几类:

1.外国公司派来的,来自日本、韩国的居多;

2.国家间互派的,以第三世界国家的学生居多;

3.对中国感兴趣,以后想在中国工作的;

4.所学专业与中国文化有联系的;

5.旅游、经商、消遣或者看朋友的。

因前四种情况来华的留学生学习目的比较明确,有学习动力。而“旅游、经商、消遣或者看朋友者”则只想学点儿口语,目的性不强。教师对他们既不能强迫学习,又不能放任自流,应该采取积极引导的教学方式。不管学生抱什么目的而来,只要走进我们的课堂,教师就有义务教好他们,让他们学有所获。他们都是成年人,自尊心都比较强,教师要尽量多引导启发,少批评说教,鼓励他们多开口说,还要让学生都有同等的练习机会。

(二)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

“寓教于乐”是中外教育学家总结出的一条教育原则。学生在愉悦中才能对学习产生兴趣。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是任何课堂教学都需要的。此点对外国留学生尤为重要,多数外国留学生比较看重“自我”,如果他们觉得乏味,就会丧失学习汉语的积极性。所以教师应该引导他们在娱乐中学习。可是,在有限的汉语水平制约中,如何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呢?有人曾提出把“脑筋急转弯”引入到对外汉语的语法教学中来,以促进留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形象理解和掌握,提高学生学习汉语的兴趣和积极性,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脑筋急转弯”是作为一种益智类语言游戏出现的。巧妙运用汉语中语音、词汇、语法以及文字、修辞等语言现象创作的“脑筋急转弯”,能让人更深切地感受到汉语这种独特的符号系统自身具有的美学功能。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也“脑筋转了一下弯”,尝试着把“脑筋急转弯”这种语言游戏运用于对外汉语教学中,达到教师“润物细无声”,学生“轻松学汉语”的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把“脑筋急转弯”当作一个“引子”,由它引入所要讲的语言知识点,让学生更形象地理解汉语语言现象。把它当作课堂教学中的一个调节剂,能活跃学生的思维,丰富学生的语言知识,提高学生学习汉语的兴趣,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理解汉语中的一些语言现象。

在对外汉语教学的重要环节——语法教学中巧妙运用“脑筋急转弯”,有利于学生理解所要讲的语法点。外汉语教学中的语法教学,一直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但在语法教学各个阶段的侧重点和讲解方法问题上,人们却各持己见。但总的来说,必须坚持的原则是语法教学不宜过分强调,不能为了讲语法而讲语法,而是应该让学生接触语言事实。正如赵金铭所言:“与其讲语法不如让学生接触有关的语言材料,这也许是掌握语法的最好途径。”的确,课堂语法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教师的“脑筋”也要尝试着“转弯”,让学生在“转弯”中轻松学语法。这就需要教师进行点拨式教学和随机教学,排除学生学语法的畏惧情绪。教师在讲语法时可以尝试加入“脑筋急转弯”这种引子和调节剂,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下面我们来看具体教学方法中“脑筋急转弯”的运用:

1.趋向补语的教学

趋向补语是留学生在汉语学习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难点问题,即对汉语趋向补语的掌握和运用问题。如何使学生掌握趋向补语的趋向意义和引申意义,正确地理解并加以运用,需要一个很好的“引子”。教师在讲解趋向补语时可以举这样一个经典的例子:

(1)——一个人走在独木桥上,当他走到桥中央的时候,抬头一看,前面过来了一只狼,扭头往后一看,身后站着一只老虎。可是这个人却过去了。问:他怎么过去了?

——昏过去了。

这是典型的动趋结构,即“V+复合趋向补语”的用法,并且涉及趋向补语的另一个重要用法,即趋向补语“过去”的引申义。趋向补语“过去”有三个相关意义:单个词的意思是,离开或经过说话人或叙述的对象所在地向另一个地点去;用在动词后的一般用法。如:把球踢过去,把信封翻过去等;用在动词后,表示失去原来正常的状态,如:病人晕过去了。是利用“过去”的多义双关的第三种用法。我们还可以引申到“过去”的婉辞用法:“死亡”。从而引出一个专题:“趋向补语的引申用法”,让学生了解一个系统的趋向补语的用法。

2.“比”字句的教学

(2)——为什么青蛙能跳得比树高?

——因为树不会跳。

这两句对话真实信息的语法结构应当是“青蛙跳得比树跳得高”,而非“青蛙跳得比树高”。前一个句子利用语音的歧义,通过省略把一个比较状语从句结构变成了后一个句子中的补语结构。我们用这个“脑筋急转弯”是为了引入“比字句”的结构和用法,让学生了解不同的语法结构之间的关系。

搞好课堂教学是对外汉语教师的根本任务,而要创造一种轻松、活泼、生动、有序的课堂氛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教学方法要灵活,也就是首先要具有搞活课堂气氛的意识。这也是对外汉语教学学科的特殊性、教学对象的特殊性、汉语本身的特殊性以及文化差异的特殊性等因素对对外汉语教师的要求。吕叔湘先生在谈到语文教学时就曾说过:“成功的教师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把课教活了。如果说一种教学法是一把钥匙,那么在各种教学法上还有一把总钥匙,它的名字叫做‘活’”。因此,教师备课和课堂操作要在“活”上下工夫。教师通过“脑筋急转弯”这种灵活的形式,可以使学生了解到汉语中生动有趣的语言现象。对外汉语教师必须具有随机应变的教学机智,做到“乐教”和“善教”,寓教于乐,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在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运用“脑筋急转弯”,需要教师在充分而合理地运用教学机制的基础上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选材取例上要难度适中。由于对外汉语教学对象的特殊性,针对不同等级水平、不同学习阶段的留学生,要考虑他们已经掌握的语言技能及其所达到的水平,选择不同难度的“脑筋急转弯”,内容上也要与他们的生活有联系,这样才能生动有趣。

第二,发“问”要巧。由于“脑筋急转弯”主要由提问和回答两部分构成,目的在于通过问答句来引入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教师特别注意叙述问题和答案的技巧和方式,正确地引导到所要讲的语言点上,做到巧妙而又让学生有所收获。例如,引入趋向补语的方式,例(1)问“他怎么过去了?”要比“他怎么过去的?”更有提示作用。而有时候为了制作“脑筋急转弯”而故意设置的语言障碍要在游戏之后给学生予以纠正,叙述正确而完整的表达方式。

(三)对汉语语法难点讲解过程中语境理论的运用

关于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有人曾提出运用语境理论来进行对汉语语法难点的讲解,希望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语境,即语言环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语境即语言本身的环境,指语言结构中的上下文;广义语境指使用语言时起制约作用的各种因素,包括言语交际活动中的主、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如使用语言者的身份、职业、修养、处境、心情等,客观因素如交际的时间、地点、场合、对象等,也包括语言的社会环境,如时代、民族、地区、社会文化的特点。

目前的语法课教学,仍然偏重于讲解语法学知识,片面、孤立地分析说明一些语法规则、结构等,没有联系具体的语言环境,忽视了语言的实际运用。其实,有些令教师和学生都感到棘手的语法难点,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1.关于“了”的用法

一般的对外汉语教材及相关的语法书都把“了”分为动态助词“了1”(在动词后)和语气助词“了2”(在句子后),但留学生通常都不理解为什么有的句子中“了”在前而有的句子中“了”在后,因为有时候语气助词“了2”也是表示动作或行为的完成,如:

(3)我买到书了。

(4)我买了一本书。

例(3)中的“书”是特指,交际双方以前谈论过关于这本书的话题,因此,双方有共享预设,说话者强调的是一件事情的完成。例(4)中“一本书”是个新信息,说话者着重说明的是动作的执行。联系语境来说明,比起让学生简单地记住用“了1”与“了2”的语法规则要更为有效。

再比如:

(5)在韩国学习汉语一年了。

(6)开学以前,我想在我们班至少有两个男同学,不料连一个人也没有了。

(7)早上的空气很凉快了。

(8)在西安过了三天了。

上述句子在一定的条件下都是成立的,但联系到学生使用时的实际语言环境,便都成了病句。例(5)的说话人如果在韩国,这个句子没问题,表示已经学了一年汉语,并且还要继续学下去。但是说话人现在已经在中国,因此不能用“了2”,应改为“在韩国学习了一年汉语”。例(6)的说话人希望班里至少有两个男生,但实际上一个也没有,而按照字面解释,好像是说本来至少有两个,后来没有了,因此,也不能用“了2”。例(7)的说话人如果在北京已生活了一段时间,体验到气候的变化,那这个句子是对的,实际上说话人刚来北京,所以也不能用表示变化的“了2”。例(8)句的说话人如果还在西安,句子可以成立,但如果已回到北京,那么也不能用表示继续的“了2”。

留学生在学习“了”的用法时,最大的困惑是不知何时该用何时不该用。目前使用的对外汉语教材与语法书中,通常把句子当作最大的单位,没有扩展到句群、段落,也就没有讲清用“了”与不用“了”的句子交叉使用的情况。

我们再看看下面的例子:

(9)我向他提出了休息一会后,自己便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他也在远远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把枪横搁在腿上,背向着我,好像没我这个人似的。

(10)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和三十日,我采访了陈俊华和郝永云夫妇。与郝永云交谈时,他们可爱的小女儿正在床边玩耍。她不时地扭过头来,好奇地睁着大眼瞅着我和她的妈妈。她显然是出生于地震之后。将来,这个天真活泼的小东西会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本不会有她。因为,一场震灾险些夺去她父母亲的生命。那会儿,他们刚刚结婚。

(11)星期天上午,阿婆早早地弄好了饭,待一家人吃过饭,收拾完了,阿婆说要带我去外边走走。我们一起来到展览馆。展览馆里有许多字和画,玻璃柜里还有雕塑和古董。阿婆什么也不看,只在那些字幅前面走来走去。阿婆看不懂字,连标签上的价钱也看不懂。她不停地问我,这幅多少钱,那幅多少钱。那些字都很贵,最便宜的要三百元,最贵的要六百元。阿婆说,想不到真有这么贵的字,一幅字就是好几千斤谷,难怪你爸爸要心疼哩。

上面三个例子都是以句群为单位的。在这些句群中,第一个句子与后面的句子是连贯的,并且后面的句子大多是描写性的。因此,我们可以告诉学生,在叙述过去发生的事情时,第一个句子是强调事情的发生与完成,所以要用“了”,而描写之后发生的动作时,往往不需再用“了”。在某一个具体语境中,这种交叉情况是一个连续体。

2.关于“是”的用法

现代汉语中,“是”表示肯定,有“的确、实在”义,需重读,不能省略。如:

(12)昨天是冷,一点不假。

(13)他手艺是高明,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再看下面几个句子:

(14)溥仪的童年是比较开心。

(15)日语和汉语是在很多地方不一样。

(16)写信是不太好。

从语法形式上看,例句(12)(13)与(14)(15)(16)是一样的,换句话说,例句(14)(15)(16)从语法上看没有错。但是,例句(12)(13)的交际双方对于“昨天天气冷”与“他手艺高明”有共识,也就是说,这两个句子是有前提的,而联系例句(14)(15)(16)的上下文,却没有共享预设,因此,这几句中的“是”都不能用。

运用语境学的理论,能够提高对外汉语教学的效果,培养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这也是语言教学的最终目的。

三、总结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的目的在于教给留学生正确的汉语语法规则的输入,使留学生能够在交际过程中正确运用汉语语法,从而达到有效交流的效果。将“脑筋急转弯”这种益智的语言游戏应用到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而且能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使留学生快速掌握汉语语法。将语境理论应用到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也能够帮助留学生深入到特定的情境中了解并掌握汉语语法的具体使用方法。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应该将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取长补短,以提高教学质量。

论文关键词:汉语语法脑筋急转弯语境理论

论文摘要:汉语语法一直是学习汉语的留学生感到头痛的一大难题,所以,如何对留学生进行语法教学就成了理论界争论的焦点。课堂教学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本文结合课堂教学中“脑筋急转弯”这一益智游戏与语境理论来探讨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提倡将这两种方法结合使用,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王未.语境理论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作用[J].江苏社会科学,2000,(6).

[2]赵金铭.教外国人汉语语法的一些原则问题[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4,(2).

[3]张文元.激发兴趣感在现代汉语教学中的运用[J].咸阳师专学报,1997,(5).

汉语语法论文第3篇

要真正弄清楚每一种类型的语言结构,还需要弄清楚语言结构单位的性质,因为它凝聚着语言结构的基本特点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系语言是语法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

不同语言之间虽然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普遍特征,但基本结构单位不能“张冠李戴"。近百年来的汉语研究,

特别是其中的语法研究,把“字"逐出语言而代之以词和语素,这在方法论上无异于“张冠李戴",使汉语的

研究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语的眼光"。要摆脱这种“眼光"的束缚,还得从“字"开始,研究它与语言结

构的关系,就汉语论汉语,从中总结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汉语的研究探索一条新的途径。

一、“字"和汉语结构的基础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一种语言如何将现实编成“码",使之成为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这与该语言社

团的思维方式有关。印欧语社团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它的基本精神是抽象和推导,采用下

定义的方法把一个个概念说清楚。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与这种思维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大体的情况是:词对

应于概念,句子对应于判断;概念要接受判断规则的支配,与之相应,词的结构要受特定句法规则的制约,具

有能机械地适应句法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机制,即有特定的形式标志去表示结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推理由

于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语言编码的规则可能与它的关系远一点,

而篇章结构的特点则与它的关系较为密切。

把印欧语的结构基础与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联系起来考察,人们可能不以为然,但只要看一看印

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一论断的根据。现在流行的语法理论首先是古希腊的哲

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亚里斯多德的语法理论对后世语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是哲学家首先对语言研究感兴趣?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与特定的编码视角、编码方式有着内在

的联系。希腊语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亚里斯多德根据这种语言的结构特点把现实分为十大范畴:实体(substan

ce)、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实体"是本质,其他九个范畴是偶

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在逻辑判断的结构中,实体最主要的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

上说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偶有性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句子的结构规

则和逻辑判断相对应,主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主语(subject),能充当主语的词是体词(subsantive word)或

名词;宾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谓语(predicate),能充当谓语的词是动词(包括后来分出来的形容词);主语

和谓语之间由一致关系相联系。这一逻辑理论体系以希腊语的结构为根据,而它又反过来成为印欧系语言的语

法理论的基础。有人说,亚里斯多德如果说的是另一种不同于希腊语结构的语言,他就会创立另一套逻辑理论

体系,这很有道理。lyons(1979,270-274,334-344)曾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具体的分析,读者可以参看。总之,

这一理论体系抓住了印欧系语言编码机制的核心,因而它的基本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一致关系相联系的“

主语-谓语"结构是这一语法理论体系的“纲",构成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词的结构和功能都只是这个“

纲"上的“目",一切特点都受这个“纲"的控制。比方说,词的句法活动范围与句法结构位置存在着规律性

的联系,因而功能单纯,可以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是名词,谓语位置上的是动词,定

语位置上的是形容词,等等);由于一致关系的要求,词的结构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一套能随句法结构位置的变

化而变化的形态体系和词根加前、后缀构词的派生法构词体系(徐通锵,1991,56-59)。这些特点

概括起来就是:句子是一种封闭性的结构,只要是一致关系所联系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句法结构单位的

语法特征突出,无论是构词、变词还是造句,都可以用一定的语法规则加以控制。

汉语的编码机制与印欧系语言不同,因为汉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印欧语社团那种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

本形式的三段论,而是一种“比类取象"的过程。“象"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概念,指现实现象,“圣人有

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上》)。每一种“象"都同某一类实

体相联系,既表征实体本身的特征,也表征实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并通过关系来确定实体的性质。解释“象"

的方法多取定义式的说明,如“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锐而高,峤;卑而大,扈"(《尔雅·释山》

),而解释“象"与“象"之间的关系大多不用判断性的定义,不用推导,而用比喻,一种“象"通过与另一

种差别很大的“象"的比较,找出共性,把握实质,即在不说出“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情况下去把握

“象"的本质,古人所说的“援物比类"就包含这种意思(王前,刘庚祥,1993)。如果以印欧语社团的

思维形式为参照点,那么汉语的“象"大体上相当于概念,而“援物比类"的“比类"则相当于推理;这里没

有与判断相当的思维单位,这可能是汉语的句子结构根本不同于印欧语句子的结构的一个深层原因。下面为了

便于理解和行文,“象"仍以概念名之。以这种思维形式为编码的基础,汉语的结构基础自然会产生一系列不

同于印欧语结构的特点。和“象"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是“字",和“比类"的思维形式相对应的是“因字而成

句"(《文心雕龙》)的句。由于汉语中没有相当于印欧语的“判断"那一级的思维形式,因而在“因字而成

句"时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的限制,可以自由地、开放性地表述所要表达的意思,使句子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

特点,不象印欧系语言的句子必须限制在一致关系的框架之内。

“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不同,具有自己一系列特有的特点

。这可以概括为: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字"的结构简单而明确,是一个以“1"为基础

的“1×1=1"的层级体系,或者简单地说,它是表达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个音节,形成“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的结构格局(徐通锵,1991)。这是汉语的结构基础,各个结构层面(

语音、语义、语汇、语法的结构特征都交汇于此,因而每一个层面的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正由于此,“

字"的含义广泛,所指模糊而不定,既可以指它的书写形体(如“说文解字"),也可以指一个音节(“吐字

清楚"“字正腔圆"),还可以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如《文心雕龙》的“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

等),甚至还可以兼指以上各项内容。总之,“字"在它的简单的结构中隐含着复杂的内容,过去把它仅仅看

成为一种文字单位是没有根据的。其次,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

征,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因而其语法功能模糊而隐蔽,

无法根据特定的句法模式进行功能性的分类。例如“图"字,根据《汉语大字典》提供的线索,它有12个义

项,其中有些义项的功能相当于印欧语的名词(地图、版图),有些相当于动词(绘画、描绘;思虑、谋划等

),有的相当于形容词(图片、图像)。应该把“图"归入哪一个词类?很难说。汉语的词类问题所以一直得

不到有效的解决,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第三,和“语法功能模糊"这一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字"有顽强

的表义性,这恐怕是“字"的一种本质特点,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内在结构基础。这一点人们颇多疑虑,需要

在这里进行一些重点的分析。

“字"的表义性特征以往多注意形声字之类的结构,缺乏语言的分析,这或许是把“字"归结为文字问题

而产生的一种不良结果。形声字代替假借字而成为汉语最重要的一种书写形式,固然可以从一个侧而反映“字

"的表义性的语言特点,不过它究竟是一个文字问题,不宜作为根据来证明“字"的表义性。汉语中借字(借

词)的命运与印欧语系语言的借词很不一样,可以从侧面说明“字"的表义性特点。

借词是音、义都借自外语的词,是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产物。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在社会生活中出现

了大量新事物和新概念,表达这些事物和概念的外语词也渗入汉语,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的碰撞

和矛盾。汉语一直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对待外来词的“入侵",尽可能采用意译法,只借用其

概念而扬弃它的语音构造和语素组合成词的那种语法构词规则,坚持“字"的表义性;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

意译化方法,就暂时采取音译,而后再换之以意译,象telephone由“德律风"而改为“电话",microphone

由“麦克风"而到“扩音器",band由“版克"到“银行",cement由“门汀、士敏土"而“水泥",piano

由“披亚诺"而“钢琴"等等,都是先音译后意译的具体例子。《辞源》出版于1915年,吸收西方语言的

外语词计2431条;《辞海》出版于1937年,吸收外语词计12879条。根据耿军(1990)的统

计,大体情况如下:

《辞源》

借 词 305 12.56%

专 词 1187 48.82%

意译词 939 38.62%

《辞海》

借 词

5218 40.51%

专 词

意译词 7661 59.48%

“专词"指人名、地名等,必须音译。意译词的比重,《辞海》明显高于《辞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

映汉语社会对外来词的改造方向。有些难以意译的外来词就尽可能设法进行汉语化的表义性改造。印欧语的词

是多音节的,汉语往往就只取其第一个音节,再配以一个加上意符的汉字,使之汉语化,这里尤以化学名词最

为突出,例如,magnesium(镁),natrium(钠)等等。这种汉语化的改造办法由来已久。汉、魏、晋、南北

朝时期,佛教传入我国,由于翻译佛经的需要,汉语从梵语和中亚的一些“中介语"(如吐火罗语等)借入大

量词语,由于语词结构上的矛盾,汉语就对它们进行了汉语化的改造。如“佛"借自梵语,原文为buddha,音

译为佛陀、佛驮、浮图…,bud-仅为其中的一个音节,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由于“佛陀"之类的音译词不合汉

语“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强制性对应习惯,不利于复音词的构成,汉语社会就把buddha这个词的

意思归入bud-这个音节,译为“佛",使之汉语化,尔后再以此为基础造出“佛土"“佛法"“佛像"“佛身

"“佛经"“立地成佛"之类的字组,使之消除外来的痕迹。这是汉语改造外来词,使之意译化的一种重要方

法。上述这些方法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坚持“字"的表义性,反对把它降格为一个纯粹音化的符号。这是汉

语为使外语的结构适应自己的结构特点而进行的一种调整。印欧系各语言之间的借词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的一致

,因而借用很自由,基本上只需要进行字母的对应转写就可以把另一种语言的词借进来,不需要进行原则的调

整。这与汉语的意译化方法相比较具有天壤之别。汉语的特点就是在这种不同类型语言的结构撞击中显现出来

的,这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义"在汉语结构中的地位。汉字的发展始终坚持它的表义的趋向(王宁,19

91,73),这正是它适应汉语的结构特点的反映。汉字忠实地记录了汉语的结构。所以,“字"的一个基

本特点就是它的表义性,这是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基础,也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汉语的研究

应该以“字"为基础去探索它的结构。

前面的比较与分析说明,印欧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词"和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字"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原

则的差异,其集中的表现是:“词"的突出特点是它的语法性,受一致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结构规则的支配

,而“字"的突出特点是一个音节和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它的顽强的表义性。基本结

构单位是语言结构的最活跃的细胞,它们之间的差异正是不同类型的语言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的集中体现,我们

应该循此去研究语言的结构,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汉语中的“字"和“词"

“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那还有没有词?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回答。“词"是印欧

系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问汉语有没有“词",实际上是在用印欧语“词"的标准来衡量汉语的结构单位。由

于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不同的语言只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现实进行编码,因而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代

码的转换。以“词"为视角考察汉语的结构,自然可以找出相当于“词"的语言现象;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即

使在汉语中找出类似印欧语word那样的“词",它也不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只是一种辅的结构单位

,而且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可能会说:这是奇谈怪论,而我们认为这正是汉

语的实际情况。

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词"这个字只是指“意内而言外也"

(《说文》),既与“字"的意思无关,也与现代语言学的word之类的单位无涉。词是《马氏文通》所开创的

汉语语法研究从印欧语中移植进来的一种舶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基。在这方面论述得最清楚、最科学的是赵

元任(1975,233-234),认为印欧系语言的word(词)这一级单位“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

"。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字"与汉语的句法结构》一文中讨论过,这里不再重复。汉语中没有“词"

,但又有象“词"那样的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词"与“字"的关系。赵元任说“汉语中没

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这“词概念"指的是“音节词"(字)、“结构词"(语法结构单位)之类的

东西,不过我们这里想根据概念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来了解“词概念",并借用赵的论断来讨论“字"与“

词"的关系。“词概念"是无形的,它需要借用一定的物质形式才能表现自己的存在。那么这无形的“词概念

"寄托在哪里?就寄托在“字"的义项和“字"的结合之中,象前述的“图"字的各个义项就隐含着类似印欧

语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功能的词。现在很多语言学家都已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意识到了这一点,认为“多义

项动词应看作不同的词"(马庆株,1989,168),“一个字可以代表不相干的若干词“(孙景涛,1

986,32)。但“字"的意义范围是模糊的,连续的,而义项是对模糊的、连续的义域进行离散化分析的

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字典对同一义域的不同处理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这可以从一个侧面

说明“词"不能代表“字"而成为汉语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

“字"通过结合而构成的字组(特别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这是汉语在演

变中为减少“字"的数量而又要保持和丰富语言的表达能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自我调整,以使保留下来的“

字"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编码功能。象表示“黑色"意思的“字"在上古时期有98个之多(张永言,1

984),现在常用的只留下“黑"等少数几个字,通过与有关字的结合构成字组去表达各种与“黑色"有关

的意思。这种增加“字"的长度以减少“字"的个数的自我调整的客观效果是为词概念找到了一种较为客观的

表现形式,这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复音词"。如果说,一个“字"中可以隐含着几个不同的“词",那么“

字组"就可以以“字"的某一个义项或语义特征为基础把语言中与此有关的“字"拉过来,彼此相互注释,相

互限制,构成一个语义明确、功能相对单纯的“复音词",使原来隐含在义项中的词概念明确化和离散化。如

果仍以前述的“图"字为例,那么,“地图、版图、海图、挂图"等是“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

《周礼·夏官·职方氏》)中的“图"的意义的复音化和语词化;“图案、图像、图形、草图、按图索骥"中

的“图"是描绘出或印出的形象"(《玉篇》:“图",画形也")这一意义的散离化和复音化;“图存、图

谋、徐图、雄图"等则是“图"的思虑、谋划"意义(《说文》“画计难也")的具体化和语词化;“贪图、

妄图、希图、试图、企图"等是“图"的“设法对付、谋取"义的明确化,等等。这样,字组中的“字"通过

相互注释、相互限制就使“字"的广泛而模糊的含义比较明确和离散,隐含在义项中的“词"也由潜在而变为

现实,以往把复音词的大量产生归因于语音的简化,认为是为了避免同音的干扰而创造复音词。这两者之间可

能有联系,但不一定有直接的、内在的联系,近代北方话的发展可以为这一论断作出明确而有力的注释。吕叔

湘(1963,21)在谈到这一点的时候明确提出:“北方话的语音面貌在最近几百年里并没有多大变化,

可是双音词的增加以近百年为最甚,而且大部分是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有关的所谓‘新名词’。可见同音

字在现代主要是起消极限制作用,就是说,要创造新的单音词是极其困难的了。"复音词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恐

怕需要从减少字数而增强保留下来的字的编码能力的关系中去理解,它是我们探索汉语语义发展规律的一条重

要途径;同音字的大量产生是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果",不是“因"。

“词"不管是寄托在“字"的义项之中也好,还是通过“字"的结合而形成的复音词也好,都得以“字"

为基础;没有“字",就不会有“词",这或许可以成为对赵元任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

,‘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的副题"这一论断的一种注释。不过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通

过这些办法找出来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词不是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原则的区别。

第一,印欧系语言的word受句法一致关系的支配,因而其语法功能是有定的,可以据此进行名词、动词、

形容词的划分,而汉语的词以语义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则无关,因而它的句法功能,妙

用“主语一谓语"框架的结构标准来徇,是无定的,无法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汉语的“词"的语法功能还得

以语义为基础去分析,不能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混为一谈。第二,从结构上说,word在印欧系语言中是一种离

散的、现成的结构单位,与语素、词组的界限大体上是清楚的:语素没有重音,词只能有一个重音,而词组则

有几个重音,而汉语中散离的、现成的结构单位是“字",而不是词(吕叔湘,1964,45),“字"与

“词"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个“字"中隐含着几个词固然难以确定,就是依据“字"的组合而构成的“字

组"(词),它与“字"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呈连续的分布状态。汉语的结构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对一的对应,我们如以此为视角,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字"和“词"之间的连续

统(continum)。请比较:

(附图 [图])

这里只分析到二字组。三字组(“红通通")、四字组(“稀里哗啦")由于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

从略。“看书"作为一种非词的二字组放在这里,以便比较。着眼于“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

对应的结构格局,就可以发现“词"的语音形式的一种连续统式的分布,如果把方言中的所谓z变韵,d变韵,

嵌1词之类的现象都收集起来进行分析、排比,在这个连续统中还可以插入其他的类型。根据这种连续统式的

分布状态,“字"与“词"的关系或许可以概括为如下的规律:字组(这里含单字,把它看成为一种特殊类型

的字组)越短,它的语义越广泛、模糊,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多,因而它的语义功能也就越复杂,可能代

表的词也就越多;反之,如果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越长,则它的语义越明确,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少,语

义功能、句法功能也就越单纯,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长字组只能有一个意义、一种功能。这种字组

的长度与语义功能、句法功能的明确性的反比关系顺着连续统而渐次发生变化,这也是汉语的“词"难以确定

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两方面的区别足以说明,汉语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实际上不是一种性质的结构单位:word受句

法一致关系及其相关规则的支配,而汉语的词则受语义规律的制约;把由“字"的结合而构成的“词"叫做“

字组"或“固定字组",恐拍比叫做“词"更确切、更合适。不过“词"这个概念现在已颇为流行,可以因循

旧贯,因为重要的是“确定介乎音节词(指“字"--笔者)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是什么类型的,至于把这

些类型的单位叫做什么,应该是其次考虑的问题"(赵元任,1975,240)。

汉语的“词"以表义性的“字"为基础,没有“字"也就不会有“词",不管是认字的还是不认字的,都

知道“字"是什么东西,而“词"则是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之后才能掌握的结构单位。赵元任说“字"是中国

人心目中的“中心主题",而“词"则是在许多不同意义上的辅的副题,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什么是

“中心主题"?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语言的结构本位。汉语是一种以“字"为结构本位的语言,语言研

究如果能紧紧扣住这种结构本位,并以此为基础吸收国外语言学中于我有用的理论和方法,就能使汉语的研究

水平向前发展一大步,其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五·四"前后开始的汉语音韵研究和方言研究。高本汉在研究汉

语音韵时没有偏离“字"这一结构本位,而是用历史比较法、内部拟测法这些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来改进这种

结构本位的研究,因而为汉语音韵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期(徐通锵、叶蜚声,1980,1981)。汉语

方言的调查和研究兴起于结构语言学的兴盛时代,而其奠基人就是结构语言学派的权威学者赵元任,但是他没

有照搬结构语言学的语言调查的理论和方法,而一切以“字"为基础,并于二十年代编成《汉语方言调查表》

;有了这个字表,我们就能照字记音,进行方言结构规律的研究。直至今天,这本字表仍旧是我们进行汉语方

言调查和方言研究的一本必不可少的手册。方言连读变调的研究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也是以“字"

为单位进行研究的,讲“二字组"“三字组"的连读变调,从来不说“语素与语素"的连读变调。这种以“字

"为基础的理论和方法使汉语方言的研究取得了开创性、突破性的进展。这些领域虽有很多争论的问题,但从

来没有发生过要不要以“字"为基础的争论,这说明它们的研究方向没有偏离汉语的结构本位,因而其研究成

果都比较成熟。语法研究的情况截然相反,它抛弃了“字",而以印欧语类型的词为基础,这就偏离了汉语的

结构本位,因而引起了一系列问题的争论。

三、以词、语素为结构单位的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

汉语的语法研究为什么会偏离“字"这种结构本位?这与学术研究的传统和语言研究对象的变化都有密切

的关系。传统的汉语研究以“字"为本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不研究语句的结构;以书面语为研究对象,

而不管在魏晋时期就已开始发展起来的、与文言文不一致的口语。这两点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距离越来越大。鸦

片战争以后,社会要求言文一致,要求研究一直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文,“所望吾国好学深思之士,

广搜各国最近文法之书,择取精义,为一中国文法,以演明今日通用之言语"(孙中山,1918)。社会发

展的客观需要和我们自己又没有相应的研究传统,就只能到印欧系语言的研究中去找理论、找方法,因而从《

马氏文通》开始的中国语法学就用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观察汉语,使汉语研究中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

语的眼光"。

什么是“印欧语的眼光"?熙(1985)认为它就是“把印欧语所有而为汉语所无的东西强加给汉

语"。但是,什么是“有"?什么是“无"?这里没有一种客观的鉴别标准,不同的人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理

解。所谓“眼光",实质上就是观察语言结构的一种宏观的观察点,与编码的特定视角有关,因此确定“眼光

"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语言的结构常数或结构关联的基点。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常数“1"在句法层面,由“1个

句子=1个主语×1个谓语"的“1"控制着整个语言的结构(徐通锵,1991,56-59),因此“印

欧语的眼光"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和与此相联系的名词

、动词、形容词的划分。汉语研究舍“字"而取“词",实质上就是要以这一套理论体系为观察点来改造汉语

的结构,使之适合于印欧系语言的结构框架。《马氏文通》开始形成了这种“眼光",但由于它与语言事实有

矛盾,因而其后不久人们又想摆脱这种“眼光"束缚陈承泽,1922,14)。汉语的语法研究就是在这种

束缚和反束缚的矛盾和竞争中发展的,而矛盾和竞争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处理词和与此相关的问题。《马氏文

通》是字、词并用,“字"指结构单位,而用“词"指结构单位的功能,说明它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汉语研

究的影响。完全抛弃“字"而改用“词",始自黎锦熙(1924,2-3)的《新著国语文法》,认为“文

法中分别词类,是把词作单位;不问他是一个字或是几个字,只要是表示一个观念的,便叫做词",“词就是

说话的时候表示思想中一个观念的‘语词’。"从此以后,“字"就被逐出语言的研究,清除了用“印欧语的

眼光"来观察汉语的一个障碍。为什么“《新著国语文法》的英文法面貌颇浓厚、颇狰狞"(黎锦熙在解放后

为该书写的序言)?这与“词"观念的确立是相互呼应的。这些研究在方法论上偏重于模仿,不大注意汉语本

身的特点,难以满足汉语研究的需要,因而在三十年代引发出一场文法革新问题的讨论,强调汉语特点的研究

。这次讨论很有价值,是试图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的一次尝试,虽然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成熟,“摆

脱"的意识也还比较薄弱,没有找到解决词类问题和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的办法,但为四十年代的汉语

语法研究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和思想准备。四十年代以王力、吕叔湘和高名凯为代表的汉语语法研究比较强调汉

语的特点,在某些方面已经突破了“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而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这主要是:句法结构的

研究已突破印欧语的动词中心说,分出名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和动词谓语句三种类型;在动词谓语中提炼

出连动句和兼语句,突破了印欧语的句子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定式动词的结构格局;词类问题的处理也已根

据汉语的特点出现了一些松动的办法;比较强调句法语义的研究,等等。当然,每本著作的情况不完全相同,

但这些想摆脱印欧语语法理论束缚的趋向是有积极意义的。五十年代的语法研究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主宾

语问题的讨论,一件是词类问题的讨论。这两次讨论都主张根据汉语的特点用新兴的结构分析法来研究汉语,

反对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特别表现在词类问题的讨论上),反对语言分析中的语义标准

。这些对促进汉语的研究很有意义,避免简单地用汉语的事实给西方的语法理论作注释,不过在反对用“印欧

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结构这一点上却有一些讽刺意味,因为它批判了这一种“印欧语的眼光"(例如汉语实

词因没有形态变化而不能分类),却为另一种“印欧语的眼光"的流行和发展开辟了前进的道路,或者说,在

批判表层的“印欧语的眼光"的过程中却又深化了深层的“印欧语的眼光"。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谓

语中心,这是对印欧系语言动词中心说的一种改进,“连动"和“兼语"统一为“连谓",使句子的结构更符

合“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中的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的标准。第二,用语素代替词号作为汉语语法结构

的基本单位,把汉语完全纳入结构语法的框架中去研究。这恐怕是“印欧语的眼光"的一种更深沉、更本质的

反映。如果说“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那么汉语中不仅没有语素这种单位,而且连这种概念

也没有。可能有人会说,“字"就是语素。否!它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现象。第一,语素基本上是一种线

性结构,不含非线性的因素:不能有重音,不是语言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即使是词根,没有相应词缀

的配合,也无法实现编码的功能;ablaut之类的元音变换(如bring-brang-brung中的i-a-u)是非线性的,但很

难把这种“变换"看成为语素,ia模式分析这类问题的失败经验(hockett,1945,99-105)已为

此作出了充分的反面说明。和语素相反,“字"是一种非线性结构:“字·音节·意义(概念)"之间存在着

强制性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声调的使用使得同样复杂程度的单位占比较短的时间"(赵元任,1973,

93),“字"是汉语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第二,语素的功能单纯,只是词的结构要素或表示词的某

种特定的句法功能,而“字"是汉语结构的枢纽,是语音、语汇、语义、语法的交汇点,因而是各个层面的基

本结构单位。第三,一个“字"中可以包含若干个不同的词,而语素绝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构。“字"与语素实

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把语素作为汉语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实际上就是把汉语中不存

在的东西作为结构单位,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语法体系可能很精致,但不实用,与汉语的实际状况有很大

的距离。我们这里对五十年代以来的“印欧语的眼光"问题之所以讲得比较多,就是因为这涉及那些反对“印

欧语的眼光"的学者的“印欧语的眼光"。我们从学习语言学的第一天起就在接受印欧系语言理论和方法的熏

陶,对“印欧语的眼光"已经习以为常,不是主观上想摆脱就能摆脱得了的。我们非常反对汉语研究中的“印

欧语的眼光",但在评述“五·四"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时却是用这种“眼光"来分析有关的问

题的(徐通锵,叶蜚声,1979),因而分寸的掌握不大准确。熙是反对“印欧语的眼光"最有力的一

位学者,但他对汉语的语法结构的看法却打有很深的“印欧语的眼光"的烙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

们现在在这里批评某些传统观念,很可能我们自己也正在不知不觉中受这些传统观念的摆布。这当然只能等将

来由别人来纠正了,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熙,1985)。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自然

也同样适用于本文的分析。

前面简要的历史回顾说明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由于它的影响和干扰,

我们就难以根据汉语的特点而进行独立的研究,只能是“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这不是坏

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

不是没有发生过"(吕叔湘,1986)。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用来分析印欧语,固然可以得心应手,而用

来研究汉语就会捉襟见肘,矛盾重重,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在“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下的词类划分以及

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结合"中的最大难题,《马氏文通》以来的语法论争基本上就是围绕

着这条轴线展开的。为什么?因为汉语以“字"为本位的结构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犹如南辕北

辙,难以调和。语言学家虽然想了很多办法,提出各种各样的假设,其中包括汉语语法的结构本位,但都难以

调和两类语言在结构上的矛盾而实现“结合、的目标。《马氏文通》用“字"研究词法,用“词"研究句法,

由于这里的“字"对等于印欧系语言的word,所以是一种以词为本位的语法研究(邵敬敏,1990,51)

。《文通》凭语语义分词类,由于“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以何如耳",因而无法

解决词类以及它和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此路不通,黎锦熙(1924,6,29)主张以句为本位来解决这

个难题,提出“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位置、职务,才能

认定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这是国语文法和西文法一个大不相同之点。所以本书以句法为本位,词类多从

句的成分上分别出来",并把这些论述概括为“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著名论断。这里虽然已经发现

汉语与印欧语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但还是依照这种理论来研究汉语,给词分类。句本位在印欧系语言的研究

中是成立的,只要抓住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语-谓语"这种封闭性的结构就可以进行词类和它与句子成分

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但在汉语中这种理论是不成立的,因为汉语的句子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一个句子能否成

立,不决定于有无“主语"或“谓语",也不决定于是一个“主语"和“谓语"还是几个“主语"和“谓语"

,而决定于一个事件的话题的相对完整的叙述(徐通锵,1991,1994),因而无法把它纳入“主语-

谓语"的封闭性结构框架中去研究。语言学家发现这种理论-不能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二不能解决词类与句

子成分之间的关系问题,只能放弃,另探新路。五十年代以后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熙,他用结

构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汉语语法,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他没有在结构本位问题上发表过明确的意见,

但从他的研究实践来看,前期偏重于语素,认为它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词、词组、句子等都只是语素的

不同层次的序列;后期在理论上偏重于词组,认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可以以词组的结构规则为“纲"来研究汉语的语法(熙,1982,1985),后来人们把这一思想明

确地概括为词组本位,陆俭明(1992,127)还从四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语素有没有成为一

种“本位",作者没有说,学术界也无评论,我们也不必给它安上一顶“本位"的帽子,但语素在熙的理

论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至于“词组本位"的理论,它的是非曲直应该放到汉语

语法研究的发展历史中去考察。它是在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以及它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

之后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理论假设。熙想用这一理论来解决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的矛盾:既要保持“主

语一谓语"的结构框架,又要排除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为此,他提出汉语语法的两大特点:

第一,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不像印欧语那样一一对应(名词和主宾语对应,动词和谓语对应,形容

词和定语对应,副词和状语对应),而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对应(如动词和形容词不仅可做谓语,而且可以做

主宾语……);第二,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和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这种一致性“还特别表现在主谓结

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句子,不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子句",“汉语的主谓结构

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他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熙1985,8)。这两个特点,以“二"为

体(本位),以“一"为用,这样汉语句法结构的分析就可以限制在词组的层次上,只要分析“主谓"“述宾

"“述补"“偏正"“联合"这些词组的结构就行,词类的划分也是以此为基础考察它的分布,不必考虑它与

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是熙的语法理论的一个发展,1982年的《语法讲义》还把能否“作谓语"“

作定语"作为划分形容词的一个标准,而到1985年的《语法答问》由于考虑到汉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

系是一对多的错综“对应",不能不放弃这种句法功能的标准,不然,“由于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可

以做主宾语,能够做定语的名词百分比更高",就会陷入“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词无定类的泥潭。

熙的词组本位理论在理论上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但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本质,因而能够运用的范围很

窄。汉语句法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开放性,与印欧系语言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封闭性的主谓结构形成鲜明的

对照。词组本位不仅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开放性,而且还进一步把封闭性的句子结构缩小到词组的结构,

这就使语法研究的路子越走越窄,难以分析汉语以开放性为特点的句法结构。其次,熙所说的汉语语法的

两大特点实际上都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而得出来的结论,因为印欧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

关系是一对一的对应,以此为准,汉语的“对应"就是一对多。一对一的对应是语言结构规律的反映,而一对

多的所谓“对应",这里只能说不存在规律,不成规律的东西自然也就不能成为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马氏

文通》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一大弊病就是要在这种不存在规律的地方找规律。总之,词组本位象词本位、句

本位那样,仍旧不能把握汉语语法结构的脉络,难以有效地解决语法研究中的问题。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汉语的语法研究一方面抛弃汉语特有的结构本位--“字",而另一方面

却又在“印欧语的眼光"的支配下寻找它的本位,从语素、词、词组到句子,差不多各级“本位"都试过了,

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说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适用于印欧系语言的研究,拿来研究汉语,由于语言

的普遍特征,在某些狭窄的领域内可能适用,但无法解决汉语研究的基本问题。一种语言的结构本位只能有一

个,语音、语义、语汇和语法的研究都得以它为基础,不可能是一个领域一个“本位"。汉语的研究还得继承

我们自己的传统,以字为“本位",研究句法的结构规则。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吸收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

,不需要实现普通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与汉语实际的结合,而是说在“吸收"和“结合"的时候必须以汉语的

结构本位--“字"为基础,因我之需,为我所用,不要因“印欧语的眼光"的干扰而把汉语“结合"到印欧

系语言理论中去研究。研究汉语的方法论原则还得立足汉语,参照科学思潮的发展,在汉语的研究中提炼相应

的理论和原则,“张冠李戴"式的研究恐怕很难解决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难题。

四、“字"本位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前面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了“字"与汉语结构的关系,但要真正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还得弄

清楚“字"与语言研究方法论的关系。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语言的规则归根结蒂都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不同语言的差异主要是因编码视角的

不同而形成的接受投射方式的差异。汉语以“字"为结构本位,其突出的特点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

念"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顽强的表义性;它以“比类取象"为编码的特定视角,直接接受现实规则的投射,

不需经过特殊的形式规则的调整,因而语言范畴与概念范畴一致,与印欧系语言的两类范畴既有联系又有矛盾

的情况很不一样。这些特点决定了汉语研究的独特的方法论,这就是可以在语言规则和现实规则之间建立起对

应的联系,用临摹性(iconisity)原则来描写。

临摹性作为一种明确的方法论原则为时还不长,始自本世纪三十年代peirce的论述,但它的基本精神早就

已经在深刻地影响着语言学家的研究实践,希腊-罗马传统的规定说和约定说之争,我国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

都与这种原则的精神有密切的关系。临摹性原则的基本精神据perice的描述大体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叫临摹

图像(iconic image),它必须与它所指的事物相似,如相片、塑像、语言中的拟声词;一种叫临摹图像(iconic

diagram),它是符号的系统排列,其中没有一个符号和它所指的东西相似,但是符号之间的关系必须表现它们

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如技术图案、无线电线路等。“语言中成素(element)的次序平行于实际的经验或认识

的顺序"就是peirce用来说明语序规则的临摹性的一句名言,经常为语言学家所引用(据haiman 1980;jakobso

n).peirce的这两类临摹性后来haiman(1985)简化为“成分临摹"和“关系临摹",以此探索语言研究

的方法论。

语言规则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临摹性应该成为语言研究的一种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象汉语这种直接接受现

实规则的投射的语言,临摹性原则应该占据支配地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尽管缺乏理论性的探讨,但在实践中却

始终恪守着临摹性原则,训诂学中“以形求义"和“因声求义"就是这种原则的两种重要的表现方式。“以形

求义"可能因其“形"而归入文字问题,但不要忘记这里的“形"只是求“义"的一种方式。汉字为什么一直

顽强地坚持它的表义性?就是由于它与汉语临摹性的编码原则相适应,是“字"中有“言",可以通过“形"

去研究"“言"(义),是观察“言"的一个窗口,世界上别的任何发展成熟的文字体系都没有这种功能。如

果说,“以形求义"的“形"终究与文字有关,那么“因声求义"的“声"就完全是语言的问题了。为什么可

以通过“声"而能求取“义"?这不是与音义结合的任意性、约定性矛盾吗?不错,有点矛盾。我们过去对音

义结合的任意性的理解有点绝对化,固然,狐立的一个字人们看不出它的音义结合的理据,但如着眼于字族的

结构,那就不难发现同族字中“字"与“字"之间的制约关系,找出理据,使人们有可能去“因声求义"。段

玉裁、王念孙等自觉地运用这种方法,通过“一声之转"的“转"去探求“字"的语义,从而使汉语的语义研

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性进展。这一事实本身就很能说明这种“因声求义"的原则的重要性和生命力。它是汉语

临摹性原则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这方面的问题太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这里只是借此说明:“

字"中形、音、义三位一体,是汉语临摹性编码的基本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已经基本上把“字"与临摹性原

则的关系说清楚了,现在应该在此基础上研究汉语语句结构规则的临摹性问题,建立语义句法,继承和发展汉

语的研究传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汉语句法研究现在还没有什么基础,但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其基本精神就是

弄清楚句法规则的语义基础,或者说在语言规则中找出现实规则的投射理据。现在这方面有点深度的研究在我

看到的材料中主要有戴浩一(1985)的时间顺序原则(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和石毓智(

1992)关于语义的“±定量"和句法的“±肯定"的关系的论述。时间顺序原则的具体含义是:“两个句

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戴列举了大量事例对此进行了很有启

示性的分析。确实,这是汉语的一条重要的临摹性原则,有很强的解释力。以往的语言学家也发表过类似的意

见,例如洪堡特早就说过汉语的句子跟思想的简单明确的顺序一致是汉语特殊的优点(据robins,1973,36);hai

man(1980,516)也曾依据语序的特点提出“有理据的临摹性"(the iconisity of motivation:"语法规则像拟

声词一样直接表现它的意义。这种临摹性的最清楚的例子就是语序。如果其他的方面都一样,叙述句描写的陈

述次序和它们所描写的事件的次序是对应的。"应该说,汉语是最一贯地遵守这种临摹性原则的语言。戴浩一

的时间顺序原则是对这些论述的改进和补充。这种原则在汉语的研究中很重要,但使用的时候也有一个“度"

,即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戴浩一对这个“度"的解释是:“把动词作为中心参照点,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跟动

词有语义联系的成分",这恐怕不确切,至少是不全面的。先请看下面的两例。

1.槽内的水左冲右突,翻着花,滚着个,激扬飞溅,像暴炒着一串玉珠,风翻着一槽白雪,隆隆声震荡

着山谷。(郑伯伦:《黑龙潭印象》)

2.演员们的出色表演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例1除最后一句“隆隆声震荡着山谷"外,中间的各个“动词"性词语的顺序只代表观察者的思维顺序,

而不代表现实现象的时间顺序,更动其间的次序,句子照样成立,而且意思不变。为什么?因为这里的“主语

"是无生的“槽内的水",时间顺序原则的一个重要条件与“主语"的有生性有关,戴浩一列举的全部例子的

“主语"都是有生性词语,离开了这个条件,“谓语"中即使有若干动词,它们的排列顺序也不一定与现实现

象本身的先后时间顺序一致。例2的“出色表演"和“成功地塑造"虽与时间顺序有关,但在“出色"和“表

演"之间,“成功"和“塑造"之间就与时间顺序不一致,因为只有在“表演"之后才能知其是否“出色",

“塑造"之后才能定其是否“成功"。这种矛盾与说话的时点有关,只有在演出之后才能依照例2的次序排列

,说明汉语的句法分析不能局限于“主语-谓语"的框架,而应引入语境、说-听双方的交际意图之类的内容

,进行实际的语义分析。所以时间顺序原则在接受现实规则投射的时候有一定的语义条件的限制,不能随便扩

大它的使用范围。

石毓智关于“±定量"和“±肯定"关系的分析是临摹性原则的一次成功的运用。“量"是一种重要的语

义特征,可以自由地用数量字或程度字修饰的都是不定量的(前者表离散,后者表连续),反之即为定量的;

不定量的“字"或字组可以加“没"或“不"否定,即既可以用于肯定的结构,也可以用于否定的结构,而定

量的“字"用于“±肯定"就有很大的限制。他根据现实的规则“量大的事物能够长期保持自己的存在,量小

的容易消失"的投射理论研究汉语的“±肯定"的语义规则:语义程度极小的定量“字"只能用于否定结构,

语义程度极大的定量“字"只能用于肯定结构,语义程度居中的不定量“字"才能自由地用于肯定和否定两种

结构中。假定有一组同义系列的“字"或“字组",按其语义程度的大小从左到右排成一个系列(左边的为小

量,右边的为大量),例如:

挂齿 提起 说起 谈论 叙说 诉说 倾诉

这些字组的句法表现可以整理出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的连续系列:“挂齿"的语义量小,只用于否定结构,

前面都有表否定的“不"或“没";“倾诉"的语义程度高,只能用于肯定结构,其前不能加“不"或“没"

否定;语义程度居中的“谈论"可以自由地用于肯定或否定的结构;靠近左端的“提起"“说起"经常用于否

定结构,表现在前面加上“不"或“没"说起来更顺口,而靠近右端的“叙说"“诉说"经常用于肯定结构,

如前面加上“不"或“没"否定,说起来比较别扭。我们以往不知道语义和句法之间有什么联系,石毓智的研

究为这种联系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证。另外,这也为同义系列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课题,要求以语义量

的大小排成一个系列,从中比较和研究它们与句法结构的关系。这是一个很有开发前景的新领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句法研究现在还是初步的、零散的,研究的成果也比较粗疏,而且还没有摆脱印欧

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方法论原则在汉语的句法研究中是有生命力

的,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我们这样推崇临摹性的研究,这不是我们的主观偏爱,而是根据以“字"为结构

本位的汉语编码方式的特点而得出来的结论。“字"的临摹性必然会引向句法结构规则的临摹性。这是观察汉

语句法结构的一个关键,也是能否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束缚的一条重要途径。自然,要用临摹性原则建立汉

语语义句法的一个完整体系还有一系列原则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结构和“字"的语义分类之间的

关系。结构与分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印欧系语言的“主语-谓语"结构和名词、动词、形容

词的词类划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就是这种依存关系的一个有力例证。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文字、音韵、训诂,没

有语句的结构,自然也就不必对“字"进行分类。汉语研究的客观需要要求我们去解决这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

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果有了眉目,其他如结构规则、句型、语序、层次、虚字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有定

"“±肯定"之类的问题的解决才有可靠的理论根据。结构框架的问题我们建议采用“话题-说明"(徐通锵

,1991,1994),而其他的问题有待于来日的研究。

附注:

①这里指合音字,北京话比较少见。历史上曾有相当数量的合音字。方言中的变音(包括变声、变韵、变

调)很多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合音的范围。

②代表单音节化的儿化。

③“子"代表轻声,马蒂索夫把这类现象看成为“一个半音节",很有道理(据戴庆厦,1990,3)

④这里代表变调。变调的实质是使两个单字调合而为一,形成一个跟单音节声调相类似的声调(五台,1

986,4)。所以这种类型的例子,从声调看,它相当于一个音节;从声、韵母的组合来看,它是两个音节

。这一类例子把它看成一个音节或两个音节,都有道理。

参考文献

陈承泽,1922,《国文法草创》,商务印书馆1957年重印。

戴浩一,1985,《时间顺序和汉语的语序》,《国外语言学》1988年第1期。

戴庆厦,《藏缅语族语言的研究和展望》,《民族语文》1990年第1期。

耿军,1990,《现代汉语外来词研究》(毕业论文,保存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学位论文阅览室)。

haiman,j.,1980,the iconisity of grammar,language,vol.56,no.3.

—一-,1985,natural syntax,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ockett,c.f.,1945,《语法描写的两种模型》,《语言学资料》1963年第6期。

jakobson,r.,implications of language universals for linguistics,见universals of language,ed.

by j.h.greenberg,1980.

黎锦熙,1924,《新著国语文法》,商务印书馆。

陆俭明,1992,《80年代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理论上的建树》,见《80年代与90年代中国现代汉

语语法研究》,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

吕叔湘,《现代汉语单双音节问题初探》,《中国语文》1963年第1期。

—一-,1964,《语文常谈》(原载于《文字改革》),三联书店,1980年。

—一-,1986,为龚千炎《中国语法学史稿》(语文出版社,1987年)写的序。lyons,j.,1977,

introduction to theoretical linguis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马庆株,1989,《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中国语言学报》第3期,商务印书馆。robins,r.h.,

1973,《语言分类史》,《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2期。

邵敬敏,1990,《汉语语法学史稿》上海教育出版社。

石毓智,1992,《肯定和否定的对称与不对称》,台湾学生书局。

孙景涛,《美恶同辞质疑》,《语文研究》1986年第1期。

孙中山,1918,《建国方略·以作文为证》,《孙中山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

王 宁,《汉字的优化和简化》,《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

王前、刘庚祥:《从中医取“象"看中国传统抽象思维》,《哲学研究》1993年第4期。

五台,《关于“连读变调"的再认识》,《语言研究》1986年第1期。

徐通锵、《语义句法刍议》,《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年第3期。修订稿见《徐通锵自选集》,河南

教育出版社,1993年。

—一-,《“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世界汉语教学》1994年第2期。

徐通锵,叶蜚声,《“五·四"以来汉语语法研究评述》,《中国语文》1979年第3期。

—一-,《历史比较法和〈切韵〉音系的研究》,《语文研究》1980年第1期。

—一,《内部拟测法和汉语上古音系的研究》,《语文研究》1981年第1期。

张永言,1984,《上古汉语的“五色之名"》,见《语文学论集》,语文出版社1992年。

赵元任,1973,《谈谈汉语这个符号系统》,见《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拓和发展—一赵元任语言学论

文选》,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

—一-,1975,《汉语词的概念及其结构和节奏》,同上。

汉语语法论文第4篇

要真正弄清楚每一种类型的语言结构,还需要弄清楚语言结构单位的性质,因为它凝聚着语言结构的基本特点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系语言是语法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

不同语言之间虽然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普遍特征,但基本结构单位不能“张冠李戴"。近百年来的汉语研究,

特别是其中的语法研究,把“字"逐出语言而代之以词和语素,这在方法论上无异于“张冠李戴",使汉语的

研究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语的眼光"。要摆脱这种“眼光"的束缚,还得从“字"开始,研究它与语言结

构的关系,就汉语论汉语,从中总结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汉语的研究探索一条新的途径。

一、“字"和汉语结构的基础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一种语言如何将现实编成“码",使之成为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这与该语言社

团的思维方式有关。印欧语社团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它的基本精神是抽象和推导,采用下

定义的方法把一个个概念说清楚。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与这种思维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大体的情况是:词对

应于概念,句子对应于判断;概念要接受判断规则的支配,与之相应,词的结构要受特定句法规则的制约,具

有能机械地适应句法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机制,即有特定的形式标志去表示结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推理由

于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语言编码的规则可能与它的关系远一点,

而篇章结构的特点则与它的关系较为密切。

把印欧语的结构基础与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联系起来考察,人们可能不以为然,但只要看一看印

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一论断的根据。现在流行的语法理论首先是古希腊的哲

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亚里斯多德的语法理论对后世语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是哲学家首先对语言研究感兴趣?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与特定的编码视角、编码方式有着内在

的联系。希腊语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亚里斯多德根据这种语言的结构特点把现实分为十大范畴:实体(substan

ce)、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实体"是本质,其他九个范畴是偶

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在逻辑判断的结构中,实体最主要的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

上说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偶有性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句子的结构规

则和逻辑判断相对应,主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主语(subject),能充当主语的词是体词(subsantive word)或

名词;宾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谓语(predicate),能充当谓语的词是动词(包括后来分出来的形容词);主语

和谓语之间由一致关系相联系。这一逻辑理论体系以希腊语的结构为根据,而它又反过来成为印欧系语言的语

法理论的基础。有人说,亚里斯多德如果说的是另一种不同于希腊语结构的语言,他就会创立另一套逻辑理论

体系,这很有道理。lyons(1979,270-274,334-344)曾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具体的分析,读者可以参看。总之,

这一理论体系抓住了印欧系语言编码机制的核心,因而它的基本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一致关系相联系的“

主语-谓语"结构是这一语法理论体系的“纲",构成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词的结构和功能都只是这个“

纲"上的“目",一切特点都受这个“纲"的控制。比方说,词的句法活动范围与句法结构位置存在着规律性

的联系,因而功能单纯,可以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是名词,谓语位置上的是动词,定

语位置上的是形容词,等等);由于一致关系的要求,词的结构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一套能随句法结构位置的变

化而变化的形态体系和词根加前、后缀构词的派生法构词体系(徐通锵,1991,56-59)。这些特点

概括起来就是:句子是一种封闭性的结构,只要是一致关系所联系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句法结构单位的

语法特征突出,无论是构词、变词还是造句,都可以用一定的语法规则加以控制。

汉语的编码机制与印欧系语言不同,因为汉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印欧语社团那种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

本形式的三段论,而是一种“比类取象"的过程。“象"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概念,指现实现象,“圣人有

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上》)。每一种“象"都同某一类实

体相联系,既表征实体本身的特征,也表征实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并通过关系来确定实体的性质。解释“象"

的方法多取定义式的说明,如“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锐而高,峤;卑而大,扈"(《尔雅·释山》

),而解释“象"与“象"之间的关系大多不用判断性的定义,不用推导,而用比喻,一种“象"通过与另一

种差别很大的“象"的比较,找出共性,把握实质,即在不说出“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情况下去把握

“象"的本质,古人所说的“援物比类"就包含这种意思(王前,刘庚祥,1993)。如果以印欧语社团的

思维形式为参照点,那么汉语的“象"大体上相当于概念,而“援物比类"的“比类"则相当于推理;这里没

有与判断相当的思维单位,这可能是汉语的句子结构根本不同于印欧语句子的结构的一个深层原因。下面为了

便于理解和行文,“象"仍以概念名之。以这种思维形式为编码的基础,汉语的结构基础自然会产生一系列不

同于印欧语结构的特点。和“象"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是“字",和“比类"的思维形式相对应的是“因字而成

句"(《文心雕龙》)的句。由于汉语中没有相当于印欧语的“判断"那一级的思维形式,因而在“因字而成

句"时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的限制,可以自由地、开放性地表述所要表达的意思,使句子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

特点,不象印欧系语言的句子必须限制在一致关系的框架之内。

“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不同,具有自己一系列特有的特点

。这可以概括为: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字"的结构简单而明确,是一个以“1"为基础

的“1×1=1"的层级体系,或者简单地说,它是表达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个音节,形成“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的结构格局(徐通锵,1991)。这是汉语的结构基础,各个结构层面(

语音、语义、语汇、语法的结构特征都交汇于此,因而每一个层面的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正由于此,“

字"的含义广泛,所指模糊而不定,既可以指它的书写形体(如“说文解字"),也可以指一个音节(“吐字

清楚"“字正腔圆"),还可以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如《文心雕龙》的“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

等),甚至还可以兼指以上各项内容。总之,“字"在它的简单的结构中隐含着复杂的内容,过去把它仅仅看

成为一种文字单位是没有根据的。其次,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

征,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因而其语法功能模糊而隐蔽,

无法根据特定的句法模式进行功能性的分类。例如“图"字,根据《汉语大字典》提供的线索,它有12个义

项,其中有些义项的功能相当于印欧语的名词(地图、版图),有些相当于动词(绘画、描绘;思虑、谋划等

),有的相当于形容词(图片、图像)。应该把“图"归入哪一个词类?很难说。汉语的词类问题所以一直得

不到有效的解决,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第三,和“语法功能模糊"这一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字"有顽强

的表义性,这恐怕是“字"的一种本质特点,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内在结构基础。这一点人们颇多疑虑,需要

在这里进行一些重点的分析。

“字"的表义性特征以往多注意形声字之类的结构,缺乏语言的分析,这或许是把“字"归结为文字问题

而产生的一种不良结果。形声字代替假借字而成为汉语最重要的一种书写形式,固然可以从一个侧而反映“字

"的表义性的语言特点,不过它究竟是一个文字问题,不宜作为根据来证明“字"的表义性。汉语中借字(借

词)的命运与印欧语系语言的借词很不一样,可以从侧面说明“字"的表义性特点。

借词是音、义都借自外语的词,是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产物。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在社会生活中出现

了大量新事物和新概念,表达这些事物和概念的外语词也渗入汉语,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的碰撞

和矛盾。汉语一直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对待外来词的“入侵",尽可能采用意译法,只借用其

概念而扬弃它的语音构造和语素组合成词的那种语法构词规则,坚持“字"的表义性;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

意译化方法,就暂时采取音译,而后再换之以意译,象telephone由“德律风"而改为“电话",microphone

由“麦克风"而到“扩音器",band由“版克"到“银行",cement由“门汀、士敏土"而“水泥",piano

由“披亚诺"而“钢琴"等等,都是先音译后意译的具体例子。《辞源》出版于1915年,吸收西方语言的

外语词计2431条;《辞海》出版于1937年,吸收外语词计12879条。根据耿军(1990)的统

计,大体情况如下:

《辞源》

借 词 305 12.56%

专 词 1187 48.82%

意译词 939 38.62%

《辞海》

借 词

5218 40.51%

专 词

意译词 7661 59.48%

“专词"指人名、地名等,必须音译。意译词的比重,《辞海》明显高于《辞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

映汉语社会对外来词的改造方向。有些难以意译的外来词就尽可能设法进行汉语化的表义性改造。印欧语的词

是多音节的,汉语往往就只取其第一个音节,再配以一个加上意符的汉字,使之汉语化,这里尤以化学名词最

为突出,例如,magnesium(镁),natrium(钠)等等。这种汉语化的改造办法由来已久。汉、魏、晋、南北

朝时期,佛教传入我国,由于翻译佛经的需要,汉语从梵语和中亚的一些“中介语"(如吐火罗语等)借入大

量词语,由于语词结构上的矛盾,汉语就对它们进行了汉语化的改造。如“佛"借自梵语,原文为buddha,音

译为佛陀、佛驮、浮图…,bud-仅为其中的一个音节,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由于“佛陀"之类的音译词不合汉

语“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强制性对应习惯,不利于复音词的构成,汉语社会就把buddha这个词的

意思归入bud-这个音节,译为“佛",使之汉语化,尔后再以此为基础造出“佛土"“佛法"“佛像"“佛身

"“佛经"“立地成佛"之类的字组,使之消除外来的痕迹。这是汉语改造外来词,使之意译化的一种重要方

法。上述这些方法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坚持“字"的表义性,反对把它降格为一个纯粹音化的符号。这是汉

语为使外语的结构适应自己的结构特点而进行的一种调整。印欧系各语言之间的借词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的一致

,因而借用很自由,基本上只需要进行字母的对应转写就可以把另一种语言的词借进来,不需要进行原则的调

整。这与汉语的意译化方法相比较具有天壤之别。汉语的特点就是在这种不同类型语言的结构撞击中显现出来

的,这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义"在汉语结构中的地位。汉字的发展始终坚持它的表义的趋向(王宁,19

91,73),这正是它适应汉语的结构特点的反映。汉字忠实地记录了汉语的结构。所以,“字"的一个基

本特点就是它的表义性,这是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基础,也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汉语的研究

应该以“字"为基础去探索它的结构。

前面的比较与分析说明,印欧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词"和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字"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原

则的差异,其集中的表现是:“词"的突出特点是它的语法性,受一致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结构规则的支配

,而“字"的突出特点是一个音节和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它的顽强的表义性。基本结

构单位是语言结构的最活跃的细胞,它们之间的差异正是不同类型的语言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的集中体现,我们

应该循此去研究语言的结构,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汉语中的“字"和“词"

“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那还有没有词?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回答。“词"是印欧

系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问汉语有没有“词",实际上是在用印欧语“词"的标准来衡量汉语的结构单位。由

于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不同的语言只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现实进行编码,因而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代

码的转换。以“词"为视角考察汉语的结构,自然可以找出相当于“词"的语言现象;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即

使在汉语中找出类似印欧语word那样的“词",它也不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只是一种辅助性的结构单位

,而且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可能会说:这是奇谈怪论,而我们认为这正是汉

语的实际情况。

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词"这个字只是指“意内而言外也"

(《说文》),既与“字"的意思无关,也与现代语言学的word之类的单位无涉。词是《马氏文通》所开创的

汉语语法研究从印欧语中移植进来的一种舶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基。在这方面论述得最清楚、最科学的是赵

元任(1975,233-234),认为印欧系语言的word(词)这一级单位“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

"。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字"与汉语的句法结构》一文中讨论过,这里不再重复。汉语中没有“词"

,但又有象“词"那样的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词"与“字"的关系。赵元任说“汉语中没

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这“词概念"指的是“音节词"(字)、“结构词"(语法结构单位)之类的

东西,不过我们这里想根据概念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来了解“词概念",并借用赵的论断来讨论“字"与“

词"的关系。“词概念"是无形的,它需要借用一定的物质形式才能表现自己的存在。那么这无形的“词概念

"寄托在哪里?就寄托在“字"的义项和“字"的结合之中,象前述的“图"字的各个义项就隐含着类似印欧

语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功能的词。现在很多语言学家都已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意识到了这一点,认为“多义

项动词应看作不同的词"(马庆株,1989,168),“一个字可以代表不相干的若干词“(孙景涛,1

986,32)。但“字"的意义范围是模糊的,连续的,而义项是对模糊的、连续的义域进行离散化分析的

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字典对同一义域的不同处理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这可以从一个侧面

说明“词"不能代表“字"而成为汉语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

“字"通过结合而构成的字组(特别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这是汉语在演

变中为减少“字"的数量而又要保持和丰富语言的表达能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自我调整,以使保留下来的“

字"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编码功能。象表示“黑色"意思的“字"在上古时期有98个之多(张永言,1

984),现在常用的只留下“黑"等少数几个字,通过与有关字的结合构成字组去表达各种与“黑色"有关

的意思。这种增加“字"的长度以减少“字"的个数的自我调整的客观效果是为词概念找到了一种较为客观的

表现形式,这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复音词"。如果说,一个“字"中可以隐含着几个不同的“词",那么“

字组"就可以以“字"的某一个义项或语义特征为基础把语言中与此有关的“字"拉过来,彼此相互注释,相

互限制,构成一个语义明确、功能相对单纯的“复音词",使原来隐含在义项中的词概念明确化和离散化。如

果仍以前述的“图"字为例,那么,“地图、版图、海图、挂图"等是“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

《周礼·夏官·职方氏》)中的“图"的意义的复音化和语词化;“图案、图像、图形、草图、按图索骥"中

的“图"是描绘出或印出的形象"(《玉篇》:“图",画形也")这一意义的散离化和复音化;“图存、图

谋、徐图、雄图"等则是“图"的思虑、谋划"意义(《说文》“画计难也")的具体化和语词化;“贪图、

妄图、希图、试图、企图"等是“图"的“设法对付、谋取"义的明确化,等等。这样,字组中的“字"通过

相互注释、相互限制就使“字"的广泛而模糊的含义比较明确和离散,隐含在义项中的“词"也由潜在而变为

现实,以往把复音词的大量产生归因于语音的简化,认为是为了避免同音的干扰而创造复音词。这两者之间可

能有联系,但不一定有直接的、内在的联系,近代北方话的发展可以为这一论断作出明确而有力的注释。吕叔

湘(1963,21)在谈到这一点的时候明确提出:“北方话的语音面貌在最近几百年里并没有多大变化,

可是双音词的增加以近百年为最甚,而且大部分是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有关的所谓‘新名词’。可见同音

字在现代主要是起消极限制作用,就是说,要创造新的单音词是极其困难的了。"复音词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恐

怕需要从减少字数而增强保留下来的字的编码能力的关系中去理解,它是我们探索汉语语义发展规律的一条重

要途径;同音字的大量产生是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果",不是“因"。

“词"不管是寄托在“字"的义项之中也好,还是通过“字"的结合而形成的复音词也好,都得以“字"

为基础;没有“字",就不会有“词",这或许可以成为对赵元任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

,‘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的一种注释。不过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通

过这些办法找出来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词不是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原则的区别。

第一,印欧系语言的word受句法一致关系的支配,因而其语法功能是有定的,可以据此进行名词、动词、

形容词的划分,而汉语的词以语义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则无关,因而它的句法功能,妙

用“主语一谓语"框架的结构标准来徇,是无定的,无法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汉语的“词"的语法功能还得

以语义为基础去分析,不能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混为一谈。第二,从结构上说,word在印欧系语言中是一种离

散的、现成的结构单位,与语素、词组的界限大体上是清楚的:语素没有重音,词只能有一个重音,而词组则

有几个重音,而汉语中散离的、现成的结构单位是“字",而不是词(吕叔湘,1964,45),“字"与

“词"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个“字"中隐含着几个词固然难以确定,就是依据“字"的组合而构成的“字

组"(词),它与“字"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呈连续的分布状态。汉语的结构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对一的对应,我们如以此为视角,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字"和“词"之间的连续

统(continum)。请比较:

(附图 [图])

这里只分析到二字组。三字组(“红通通")、四字组(“稀里哗啦")由于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

从略。“看书"作为一种非词的二字组放在这里,以便比较。着眼于“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

对应的结构格局,就可以发现“词"的语音形式的一种连续统式的分布,如果把方言中的所谓z变韵,d变韵,

嵌1词之类的现象都收集起来进行分析、排比,在这个连续统中还可以插入其他的类型。根据这种连续统式的

分布状态,“字"与“词"的关系或许可以概括为如下的规律:字组(这里含单字,把它看成为一种特殊类型

的字组)越短,它的语义越广泛、模糊,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多,因而它的语义功能也就越复杂,可能代

表的词也就越多;反之,如果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越长,则它的语义越明确,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少,语

义功能、句法功能也就越单纯,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长字组只能有一个意义、一种功能。这种字组

的长度与语义功能、句法功能的明确性的反比关系顺着连续统而渐次发生变化,这也是汉语的“词"难以确定

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两方面的区别足以说明,汉语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实际上不是一种性质的结构单位:word受句

法一致关系及其相关规则的支配,而汉语的词则受语义规律的制约;把由“字"的结合而构成的“词"叫做“

字组"或“固定字组",恐拍比叫做“词"更确切、更合适。不过“词"这个概念现在已颇为流行,可以因循

旧贯,因为重要的是“确定介乎音节词(指“字"--笔者)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是什么类型的,至于把这

些类型的单位叫做什么,应该是其次考虑的问题"(赵元任,1975,240)。

汉语的“词"以表义性的“字"为基础,没有“字"也就不会有“词",不管是认字的还是不认字的,都

知道“字"是什么东西,而“词"则是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之后才能掌握的结构单位。赵元任说“字"是中国

人心目中的“中心主题",而“词"则是在许多不同意义上的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什么是

“中心主题"?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语言的结构本位。汉语是一种以“字"为结构本位的语言,语言研

究如果能紧紧扣住这种结构本位,并以此为基础吸收国外语言学中于我有用的理论和方法,就能使汉语的研究

水平向前发展一大步,其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五·四"前后开始的汉语音韵研究和方言研究。高本汉在研究汉

语音韵时没有偏离“字"这一结构本位,而是用历史比较法、内部拟测法这些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来改进这种

结构本位的研究,因而为汉语音韵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期(徐通锵、叶蜚声,1980,1981)。汉语

方言的调查和研究兴起于结构语言学的兴盛时代,而其奠基人就是结构语言学派的权威学者赵元任,但是他没

有照搬结构语言学的语言调查的理论和方法,而一切以“字"为基础,并于二十年代编成《汉语方言调查表》

;有了这个字表,我们就能照字记音,进行方言结构规律的研究。直至今天,这本字表仍旧是我们进行汉语方

言调查和方言研究的一本必不可少的手册。方言连读变调的研究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也是以“字"

为单位进行研究的,讲“二字组"“三字组"的连读变调,从来不说“语素与语素"的连读变调。这种以“字

"为基础的理论和方法使汉语方言的研究取得了开创性、突破性的进展。这些领域虽有很多争论的问题,但从

来没有发生过要不要以“字"为基础的争论,这说明它们的研究方向没有偏离汉语的结构本位,因而其研究成

果都比较成熟。语法研究的情况截然相反,它抛弃了“字",而以印欧语类型的词为基础,这就偏离了汉语的

结构本位,因而引起了一系列问题的争论。

三、以词、语素为结构单位的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

汉语的语法研究为什么会偏离“字"这种结构本位?这与学术研究的传统和语言研究对象的变化都有密切

的关系。传统的汉语研究以“字"为本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不研究语句的结构;以书面语为研究对象,

而不管在魏晋时期就已开始发展起来的、与文言文不一致的口语。这两点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距离越来越大。鸦

片战争以后,社会要求言文一致,要求研究一直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文,“所望吾国好学深思之士,

广搜各国最近文法之书,择取精义,为一中国文法,以演明今日通用之言语"(孙中山,1918)。社会发

展的客观需要和我们自己又没有相应的研究传统,就只能到印欧系语言的研究中去找理论、找方法,因而从《

马氏文通》开始的中国语法学就用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观察汉语,使汉语研究中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

语的眼光"。

什么是“印欧语的眼光"?朱德熙(1985)认为它就是“把印欧语所有而为汉语所无的东西强加给汉

语"。但是,什么是“有"?什么是“无"?这里没有一种客观的鉴别标准,不同的人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理

解。所谓“眼光",实质上就是观察语言结构的一种宏观的观察点,与编码的特定视角有关,因此确定“眼光

"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语言的结构常数或结构关联的基点。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常数“1"在句法层面,由“1个

句子=1个主语×1个谓语"的“1"控制着整个语言的结构(徐通锵,1991,56-59),因此“印

欧语的眼光"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和与此相联系的名词

、动词、形容词的划分。汉语研究舍“字"而取“词",实质上就是要以这一套理论体系为观察点来改造汉语

的结构,使之适合于印欧系语言的结构框架。《马氏文通》开始形成了这种“眼光",但由于它与语言事实有

矛盾,因而其后不久人们又想摆脱这种“眼光"束缚陈承泽,1922,14)。汉语的语法研究就是在这种

束缚和反束缚的矛盾和竞争中发展的,而矛盾和竞争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处理词和与此相关的问题。《马氏文

通》是字、词并用,“字"指结构单位,而用“词"指结构单位的功能,说明它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汉语研

究的影响。完全抛弃“字"而改用“词",始自黎锦熙(1924,2-3)的《新著国语文法》,认为“文

法中分别词类,是把词作单位;不问他是一个字或是几个字,只要是表示一个观念的,便叫做词",“词就是

说话的时候表示思想中一个观念的‘语词’。"从此以后,“字"就被逐出语言的研究,清除了用“印欧语的

眼光"来观察汉语的一个障碍。为什么“《新著国语文法》的英文法面貌颇浓厚、颇狰狞"(黎锦熙在解放后

为该书写的序言)?这与“词"观念的确立是相互呼应的。这些研究在方法论上偏重于模仿,不大注意汉语本

身的特点,难以满足汉语研究的需要,因而在三十年代引发出一场文法革新问题的讨论,强调汉语特点的研究

。这次讨论很有价值,是试图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的一次尝试,虽然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成熟,“摆

脱"的意识也还比较薄弱,没有找到解决词类问题和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的办法,但为四十年代的汉语

语法研究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和思想准备。四十年代以王力、吕叔湘和高名凯为代表的汉语语法研究比较强调汉

语的特点,在某些方面已经突破了“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而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这主要是:句法结构的

研究已突破印欧语的动词中心说,分出名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和动词谓语句三种类型;在动词谓语中提炼

出连动句和兼语句,突破了印欧语的句子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定式动词的结构格局;词类问题的处理也已根

据汉语的特点出现了一些松动的办法;比较强调句法语义的研究,等等。当然,每本著作的情况不完全相同,

但这些想摆脱印欧语语法理论束缚的趋向是有积极意义的。五十年代的语法研究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主宾

语问题的讨论,一件是词类问题的讨论。这两次讨论都主张根据汉语的特点用新兴的结构分析法来研究汉语,

反对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特别表现在词类问题的讨论上),反对语言分析中的语义标准

。这些对促进汉语的研究很有意义,避免简单地用汉语的事实给西方的语法理论作注释,不过在反对用“印欧

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结构这一点上却有一些讽刺意味,因为它批判了这一种“印欧语的眼光"(例如汉语实

词因没有形态变化而不能分类),却为另一种“印欧语的眼光"的流行和发展开辟了前进的道路,或者说,在

批判表层的“印欧语的眼光"的过程中却又深化了深层的“印欧语的眼光"。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谓

语中心,这是对印欧系语言动词中心说的一种改进,“连动"和“兼语"统一为“连谓",使句子的结构更符

合“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中的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的标准。第二,用语素代替词号作为汉语语法结构

的基本单位,把汉语完全纳入结构语法的框架中去研究。这恐怕是“印欧语的眼光"的一种更深沉、更本质的

反映。如果说“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那么汉语中不仅没有语素这种单位,而且连这种概念

也没有。可能有人会说,“字"就是语素。否!它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现象。第一,语素基本上是一种线

性结构,不含非线性的因素:不能有重音,不是语言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即使是词根,没有相应词缀

的配合,也无法实现编码的功能;ablaut之类的元音变换(如bring-brang-brung中的i-a-u)是非线性的,但很

难把这种“变换"看成为语素,ia模式分析这类问题的失败经验(hockett,1945,99-105)已为

此作出了充分的反面说明。和语素相反,“字"是一种非线性结构:“字·音节·意义(概念)"之间存在着

强制性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声调的使用使得同样复杂程度的单位占比较短的时间"(赵元任,1973,

93),“字"是汉语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第二,语素的功能单纯,只是词的结构要素或表示词的某

种特定的句法功能,而“字"是汉语结构的枢纽,是语音、语汇、语义、语法的交汇点,因而是各个层面的基

本结构单位。第三,一个“字"中可以包含若干个不同的词,而语素绝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构。“字"与语素实

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把语素作为汉语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实际上就是把汉语中不存

在的东西作为结构单位,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语法体系可能很精致,但不实用,与汉语的实际状况有很大

的距离。我们这里对五十年代以来的“印欧语的眼光"问题之所以讲得比较多,就是因为这涉及那些反对“印

欧语的眼光"的学者的“印欧语的眼光"。我们从学习语言学的第一天起就在接受印欧系语言理论和方法的熏

陶,对“印欧语的眼光"已经习以为常,不是主观上想摆脱就能摆脱得了的。我们非常反对汉语研究中的“印

欧语的眼光",但在评述“五·四"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时却是用这种“眼光"来分析有关的问

题的(徐通锵,叶蜚声,1979),因而分寸的掌握不大准确。朱德熙是反对“印欧语的眼光"最有力的一

位学者,但他对汉语的语法结构的看法却打有很深的“印欧语的眼光"的烙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

们现在在这里批评某些传统观念,很可能我们自己也正在不知不觉中受这些传统观念的摆布。这当然只能等将

来由别人来纠正了,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朱德熙,1985)。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自然

也同样适用于本文的分析。

前面简要的历史回顾说明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由于它的影响和干扰,

我们就难以根据汉语的特点而进行独立的研究,只能是“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这不是坏

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

不是没有发生过"(吕叔湘,1986)。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用来分析印欧语,固然可以得心应手,而用

来研究汉语就会捉襟见肘,矛盾重重,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在“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下的词类划分以及

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结合"中的最大难题,《马氏文通》以来的语法论争基本上就是围绕

着这条轴线展开的。为什么?因为汉语以“字"为本位的结构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犹如南辕北

辙,难以调和。语言学家虽然想了很多办法,提出各种各样的假设,其中包括汉语语法的结构本位,但都难以

调和两类语言在结构上的矛盾而实现“结合、的目标。《马氏文通》用“字"研究词法,用“词"研究句法,

由于这里的“字"对等于印欧系语言的word,所以是一种以词为本位的语法研究(邵敬敏,1990,51)

。《文通》凭语语义分词类,由于“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以何如耳",因而无法

解决词类以及它和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此路不通,黎锦熙(1924,6,29)主张以句为本位来解决这

个难题,提出“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位置、职务,才能

认定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这是国语文法和西文法一个大不相同之点。所以本书以句法为本位,词类多从

句的成分上分别出来",并把这些论述概括为“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著名论断。这里虽然已经发现

汉语与印欧语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但还是依照这种理论来研究汉语,给词分类。句本位在印欧系语言的研究

中是成立的,只要抓住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语-谓语"这种封闭性的结构就可以进行词类和它与句子成分

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但在汉语中这种理论是不成立的,因为汉语的句子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一个句子能否成

立,不决定于有无“主语"或“谓语",也不决定于是一个“主语"和“谓语"还是几个“主语"和“谓语"

,而决定于一个事件的话题的相对完整的叙述(徐通锵,1991,1994),因而无法把它纳入“主语-

谓语"的封闭性结构框架中去研究。语言学家发现这种理论-不能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二不能解决词类与句

子成分之间的关系问题,只能放弃,另探新路。五十年代以后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朱德熙,他用结

构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汉语语法,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他没有在结构本位问题上发表过明确的意见,

但从他的研究实践来看,前期偏重于语素,认为它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词、词组、句子等都只是语素的

不同层次的序列;后期在理论上偏重于词组,认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可以以词组的结构规则为“纲"来研究汉语的语法(朱德熙,1982,1985),后来人们把这一思想明

确地概括为词组本位,陆俭明(1992,127)还从四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语素有没有成为一

种“本位",作者没有说,学术界也无评论,我们也不必给它安上一顶“本位"的帽子,但语素在朱德熙的理

论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至于“词组本位"的理论,它的是非曲直应该放到汉语

语法研究的发展历史中去考察。它是在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以及它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

之后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理论假设。朱德熙想用这一理论来解决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的矛盾:既要保持“主

语一谓语"的结构框架,又要排除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为此,他提出汉语语法的两大特点:

第一,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不像印欧语那样一一对应(名词和主宾语对应,动词和谓语对应,形容

词和定语对应,副词和状语对应),而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对应(如动词和形容词不仅可做谓语,而且可以做

主宾语……);第二,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和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这种一致性“还特别表现在主谓结

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句子,不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子句",“汉语的主谓结构

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他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朱德熙1985,8)。这两个特点,以“二"为

体(本位),以“一"为用,这样汉语句法结构的分析就可以限制在词组的层次上,只要分析“主谓"“述宾

"“述补"“偏正"“联合"这些词组的结构就行,词类的划分也是以此为基础考察它的分布,不必考虑它与

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是朱德熙的语法理论的一个发展,1982年的《语法讲义》还把能否“作谓语"“

作定语"作为划分形容词的一个标准,而到1985年的《语法答问》由于考虑到汉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

系是一对多的错综“对应",不能不放弃这种句法功能的标准,不然,“由于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可

以做主宾语,能够做定语的名词百分比更高",就会陷入“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词无定类的泥潭。

朱德熙的词组本位理论在理论上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但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本质,因而能够运用的范围很

窄。汉语句法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开放性,与印欧系语言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封闭性的主谓结构形成鲜明的

对照。词组本位不仅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开放性,而且还进一步把封闭性的句子结构缩小到词组的结构,

这就使语法研究的路子越走越窄,难以分析汉语以开放性为特点的句法结构。其次,朱德熙所说的汉语语法的

两大特点实际上都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而得出来的结论,因为印欧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

关系是一对一的对应,以此为准,汉语的“对应"就是一对多。一对一的对应是语言结构规律的反映,而一对

多的所谓“对应",这里只能说不存在规律,不成规律的东西自然也就不能成为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马氏

文通》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一大弊病就是要在这种不存在规律的地方找规律。总之,词组本位象词本位、句

本位那样,仍旧不能把握汉语语法结构的脉络,难以有效地解决语法研究中的问题。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汉语的语法研究一方面抛弃汉语特有的结构本位--“字",而另一方面

却又在“印欧语的眼光"的支配下寻找它的本位,从语素、词、词组到句子,差不多各级“本位"都试过了,

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说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适用于印欧系语言的研究,拿来研究汉语,由于语言

的普遍特征,在某些狭窄的领域内可能适用,但无法解决汉语研究的基本问题。一种语言的结构本位只能有一

个,语音、语义、语汇和语法的研究都得以它为基础,不可能是一个领域一个“本位"。汉语的研究还得继承

我们自己的传统,以字为“本位",研究句法的结构规则。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吸收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

,不需要实现普通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与汉语实际的结合,而是说在“吸收"和“结合"的时候必须以汉语的

结构本位--“字"为基础,因我之需,为我所用,不要因“印欧语的眼光"的干扰而把汉语“结合"到印欧

系语言理论中去研究。研究汉语的方法论原则还得立足汉语,参照科学思潮的发展,在汉语的研究中提炼相应

的理论和原则,“张冠李戴"式的研究恐怕很难解决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难题。

四、“字"本位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前面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了“字"与汉语结构的关系,但要真正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还得弄

清楚“字"与语言研究方法论的关系。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语言的规则归根结蒂都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不同语言的差异主要是因编码视角的

不同而形成的接受投射方式的差异。汉语以“字"为结构本位,其突出的特点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

念"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顽强的表义性;它以“比类取象"为编码的特定视角,直接接受现实规则的投射,

不需经过特殊的形式规则的调整,因而语言范畴与概念范畴一致,与印欧系语言的两类范畴既有联系又有矛盾

的情况很不一样。这些特点决定了汉语研究的独特的方法论,这就是可以在语言规则和现实规则之间建立起对

应的联系,用临摹性(iconisity)原则来描写。

临摹性作为一种明确的方法论原则为时还不长,始自本世纪三十年代peirce的论述,但它的基本精神早就

已经在深刻地影响着语言学家的研究实践,希腊-罗马传统的规定说和约定说之争,我国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

都与这种原则的精神有密切的关系。临摹性原则的基本精神据perice的描述大体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叫临摹

图像(iconic image),它必须与它所指的事物相似,如相片、塑像、语言中的拟声词;一种叫临摹图像(iconic

diagram),它是符号的系统排列,其中没有一个符号和它所指的东西相似,但是符号之间的关系必须表现它们

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如技术图案、无线电线路等。“语言中成素(element)的次序平行于实际的经验或认识

的顺序"就是peirce用来说明语序规则的临摹性的一句名言,经常为语言学家所引用(据haiman 1980;jakobso

n).peirce的这两类临摹性后来haiman(1985)简化为“成分临摹"和“关系临摹",以此探索语言研究

的方法论。

语言规则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临摹性应该成为语言研究的一种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象汉语这种直接接受现

实规则的投射的语言,临摹性原则应该占据支配地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尽管缺乏理论性的探讨,但在实践中却

始终恪守着临摹性原则,训诂学中“以形求义"和“因声求义"就是这种原则的两种重要的表现方式。“以形

求义"可能因其“形"而归入文字问题,但不要忘记这里的“形"只是求“义"的一种方式。汉字为什么一直

顽强地坚持它的表义性?就是由于它与汉语临摹性的编码原则相适应,是“字"中有“言",可以通过“形"

去研究"“言"(义),是观察“言"的一个窗口,世界上别的任何发展成熟的文字体系都没有这种功能。如

果说,“以形求义"的“形"终究与文字有关,那么“因声求义"的“声"就完全是语言的问题了。为什么可

以通过“声"而能求取“义"?这不是与音义结合的任意性、约定性矛盾吗?不错,有点矛盾。我们过去对音

义结合的任意性的理解有点绝对化,固然,狐立的一个字人们看不出它的音义结合的理据,但如着眼于字族的

结构,那就不难发现同族字中“字"与“字"之间的制约关系,找出理据,使人们有可能去“因声求义"。段

玉裁、王念孙等自觉地运用这种方法,通过“一声之转"的“转"去探求“字"的语义,从而使汉语的语义研

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性进展。这一事实本身就很能说明这种“因声求义"的原则的重要性和生命力。它是汉语

临摹性原则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这方面的问题太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这里只是借此说明:“

字"中形、音、义三位一体,是汉语临摹性编码的基本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已经基本上把“字"与临摹性原

则的关系说清楚了,现在应该在此基础上研究汉语语句结构规则的临摹性问题,建立语义句法,继承和发展汉

语的研究传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汉语句法研究现在还没有什么基础,但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其基本精神就是

弄清楚句法规则的语义基础,或者说在语言规则中找出现实规则的投射理据。现在这方面有点深度的研究在我

看到的材料中主要有戴浩一(1985)的时间顺序原则(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和石毓智(

1992)关于语义的“±定量"和句法的“±肯定"的关系的论述。时间顺序原则的具体含义是:“两个句

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戴列举了大量事例对此进行了很有启

示性的分析。确实,这是汉语的一条重要的临摹性原则,有很强的解释力。以往的语言学家也发表过类似的意

见,例如洪堡特早就说过汉语的句子跟思想的简单明确的顺序一致是汉语特殊的优点(据robins,1973,36);hai

man(1980,516)也曾依据语序的特点提出“有理据的临摹性"(the iconisity of motivation:"语法规则像拟

声词一样直接表现它的意义。这种临摹性的最清楚的例子就是语序。如果其他的方面都一样,叙述句描写的陈

述次序和它们所描写的事件的次序是对应的。"应该说,汉语是最一贯地遵守这种临摹性原则的语言。戴浩一

的时间顺序原则是对这些论述的改进和补充。这种原则在汉语的研究中很重要,但使用的时候也有一个“度"

,即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戴浩一对这个“度"的解释是:“把动词作为中心参照点,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跟动

词有语义联系的成分",这恐怕不确切,至少是不全面的。先请看下面的两例。

1.槽内的水左冲右突,翻着花,滚着个,激扬飞溅,像暴炒着一串玉珠,风翻着一槽白雪,隆隆声震荡

着山谷。(郑伯伦:《黑龙潭印象》)

2.演员们的出色表演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例1除最后一句“隆隆声震荡着山谷"外,中间的各个“动词"性词语的顺序只代表观察者的思维顺序,

而不代表现实现象的时间顺序,更动其间的次序,句子照样成立,而且意思不变。为什么?因为这里的“主语

"是无生的“槽内的水",时间顺序原则的一个重要条件与“主语"的有生性有关,戴浩一列举的全部例子的

“主语"都是有生性词语,离开了这个条件,“谓语"中即使有若干动词,它们的排列顺序也不一定与现实现

象本身的先后时间顺序一致。例2的“出色表演"和“成功地塑造"虽与时间顺序有关,但在“出色"和“表

演"之间,“成功"和“塑造"之间就与时间顺序不一致,因为只有在“表演"之后才能知其是否“出色",

“塑造"之后才能定其是否“成功"。这种矛盾与说话的时点有关,只有在演出之后才能依照例2的次序排列

,说明汉语的句法分析不能局限于“主语-谓语"的框架,而应引入语境、说-听双方的交际意图之类的内容

,进行实际的语义分析。所以时间顺序原则在接受现实规则投射的时候有一定的语义条件的限制,不能随便扩

大它的使用范围。

石毓智关于“±定量"和“±肯定"关系的分析是临摹性原则的一次成功的运用。“量"是一种重要的语

义特征,可以自由地用数量字或程度字修饰的都是不定量的(前者表离散,后者表连续),反之即为定量的;

不定量的“字"或字组可以加“没"或“不"否定,即既可以用于肯定的结构,也可以用于否定的结构,而定

量的“字"用于“±肯定"就有很大的限制。他根据现实的规则“量大的事物能够长期保持自己的存在,量小

的容易消失"的投射理论研究汉语的“±肯定"的语义规则:语义程度极小的定量“字"只能用于否定结构,

语义程度极大的定量“字"只能用于肯定结构,语义程度居中的不定量“字"才能自由地用于肯定和否定两种

结构中。假定有一组同义系列的“字"或“字组",按其语义程度的大小从左到右排成一个系列(左边的为小

量,右边的为大量),例如:

挂齿 提起 说起 谈论 叙说 诉说 倾诉

这些字组的句法表现可以整理出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的连续系列:“挂齿"的语义量小,只用于否定结构,

前面都有表否定的“不"或“没";“倾诉"的语义程度高,只能用于肯定结构,其前不能加“不"或“没"

否定;语义程度居中的“谈论"可以自由地用于肯定或否定的结构;靠近左端的“提起"“说起"经常用于否

定结构,表现在前面加上“不"或“没"说起来更顺口,而靠近右端的“叙说"“诉说"经常用于肯定结构,

如前面加上“不"或“没"否定,说起来比较别扭。我们以往不知道语义和句法之间有什么联系,石毓智的研

究为这种联系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证。另外,这也为同义系列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课题,要求以语义量

的大小排成一个系列,从中比较和研究它们与句法结构的关系。这是一个很有开发前景的新领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句法研究现在还是初步的、零散的,研究的成果也比较粗疏,而且还没有摆脱印欧

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方法论原则在汉语的句法研究中是有生命力

的,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我们这样推崇临摹性的研究,这不是我们的主观偏爱,而是根据以“字"为结构

本位的汉语编码方式的特点而得出来的结论。“字"的临摹性必然会引向句法结构规则的临摹性。这是观察汉

语句法结构的一个关键,也是能否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束缚的一条重要途径。自然,要用临摹性原则建立汉

语语义句法的一个完整体系还有一系列原则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结构和“字"的语义分类之间的

关系。结构与分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印欧系语言的“主语-谓语"结构和名词、动词、形容

词的词类划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就是这种依存关系的一个有力例证。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文字、音韵、训诂,没

有语句的结构,自然也就不必对“字"进行分类。汉语研究的客观需要要求我们去解决这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

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果有了眉目,其他如结构规则、句型、语序、层次、虚字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有定

"“±肯定"之类的问题的解决才有可靠的理论根据。结构框架的问题我们建议采用“话题-说明"(徐通锵

,1991,1994),而其他的问题有待于来日的研究。

附注:

①这里指合音字,北京话比较少见。历史上曾有相当数量的合音字。方言中的变音(包括变声、变韵、变

调)很多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合音的范围。

②代表单音节化的儿化。

③“子"代表轻声,马蒂索夫把这类现象看成为“一个半音节",很有道理(据戴庆厦,1990,3)

④这里代表变调。变调的实质是使两个单字调合而为一,形成一个跟单音节声调相类似的声调(五台,1

986,4)。所以这种类型的例子,从声调看,它相当于一个音节;从声、韵母的组合来看,它是两个音节

。这一类例子把它看成一个音节或两个音节,都有道理。

参考文献

陈承泽,1922,《国文法草创》,商务印书馆1957年重印。

戴浩一,1985,《时间顺序和汉语的语序》,《国外语言学》1988年第1期。

戴庆厦,《藏缅语族语言的研究和展望》,《民族语文》1990年第1期。

耿军,1990,《现代汉语外来词研究》(毕业论文,保存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学位论文阅览室)。

haiman,j.,1980,the iconisity of grammar,language,vol.56,no.3.

—一-,1985,natural syntax,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ockett,c.f.,1945,《语法描写的两种模型》,《语言学资料》1963年第6期。

jakobson,r.,implications of language universals for linguistics,见universals of language,ed.

by j.h.greenberg,1980.

黎锦熙,1924,《新著国语文法》,商务印书馆。

陆俭明,1992,《80年代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理论上的建树》,见《80年代与90年代中国现代汉

语语法研究》,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

吕叔湘,《现代汉语单双音节问题初探》,《中国语文》1963年第1期。

—一-,1964,《语文常谈》(原载于《文字改革》),三联书店,1980年。

—一-,1986,为龚千炎《中国语法学史稿》(语文出版社,1987年)写的序。lyons,j.,1977,

introduction to theoretical linguis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马庆株,1989,《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中国语言学报》第3期,商务印书馆。robins,r.h.,

1973,《语言分类史》,《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2期。

邵敬敏,1990,《汉语语法学史稿》上海教育出版社。

石毓智,1992,《肯定和否定的对称与不对称》,台湾学生书局。

孙景涛,《美恶同辞质疑》,《语文研究》1986年第1期。

孙中山,1918,《建国方略·以作文为证》,《孙中山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

王 宁,《汉字的优化和简化》,《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

王前、刘庚祥:《从中医取“象"看中国传统抽象思维》,《哲学研究》1993年第4期。

五台,《关于“连读变调"的再认识》,《语言研究》1986年第1期。

徐通锵、《语义句法刍议》,《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年第3期。修订稿见《徐通锵自选集》,河南

教育出版社,1993年。

—一-,《“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世界汉语教学》1994年第2期。

徐通锵,叶蜚声,《“五·四"以来汉语语法研究评述》,《中国语文》1979年第3期。

—一-,《历史比较法和〈切韵〉音系的研究》,《语文研究》1980年第1期。

—一,《内部拟测法和汉语上古音系的研究》,《语文研究》1981年第1期。

张永言,1984,《上古汉语的“五色之名"》,见《语文学论集》,语文出版社1992年。

赵元任,1973,《谈谈汉语这个符号系统》,见《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拓和发展—一赵元任语言学论

文选》,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

—一-,1975,《汉语词的概念及其结构和节奏》,同上。

汉语语法论文第5篇

要真正弄清楚每一种类型的语言结构,还需要弄清楚语言结构单位的性质,因为它凝聚着语言结构的基本特点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系语言是语法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

不同语言之间虽然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普遍特征,但基本结构单位不能“张冠李戴"。近百年来的汉语研究,

特别是其中的语法研究,把“字"逐出语言而代之以词和语素,这在方法论上无异于“张冠李戴",使汉语的

研究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语的眼光"。要摆脱这种“眼光"的束缚,还得从“字"开始,研究它与语言结

构的关系,就汉语论汉语,从中总结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汉语的研究探索一条新的途径。

一、“字"和汉语结构的基础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一种语言如何将现实编成“码",使之成为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这与该语言社

团的思维方式有关。印欧语社团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它的基本精神是抽象和推导,采用下

定义的方法把一个个概念说清楚。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与这种思维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大体的情况是:词对

应于概念,句子对应于判断;概念要接受判断规则的支配,与之相应,词的结构要受特定句法规则的制约,具

有能机械地适应句法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机制,即有特定的形式标志去表示结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推理由

于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语言编码的规则可能与它的关系远一点,

而篇章结构的特点则与它的关系较为密切。

把印欧语的结构基础与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联系起来考察,人们可能不以为然,但只要看一看印

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一论断的根据。现在流行的语法理论首先是古希腊的哲

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亚里斯多德的语法理论对后世语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是哲学家首先对语言研究感兴趣?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与特定的编码视角、编码方式有着内在

的联系。希腊语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亚里斯多德根据这种语言的结构特点把现实分为十大范畴:实体(substan

ce)、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实体"是本质,其他九个范畴是偶

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在逻辑判断的结构中,实体最主要的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

上说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偶有性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句子的结构规

则和逻辑判断相对应,主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主语(subject),能充当主语的词是体词(subsantive word)或

名词;宾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谓语(predicate),能充当谓语的词是动词(包括后来分出来的形容词);主语

和谓语之间由一致关系相联系。这一逻辑理论体系以希腊语的结构为根据,而它又反过来成为印欧系语言的语

法理论的基础。有人说,亚里斯多德如果说的是另一种不同于希腊语结构的语言,他就会创立另一套逻辑理论

体系,这很有道理。Lyons(1979,270-274,334-344)曾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具体的分析,读者可以参看。总之,

这一理论体系抓住了印欧系语言编码机制的核心,因而它的基本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一致关系相联系的“

主语-谓语"结构是这一语法理论体系的“纲",构成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词的结构和功能都只是这个“

纲"上的“目",一切特点都受这个“纲"的控制。比方说,词的句法活动范围与句法结构位置存在着规律性

的联系,因而功能单纯,可以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是名词,谓语位置上的是动词,定

语位置上的是形容词,等等);由于一致关系的要求,词的结构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一套能随句法结构位置的变

化而变化的形态体系和词根加前、后缀构词的派生法构词体系(徐通锵,1991,56-59)。这些特点

概括起来就是:句子是一种封闭性的结构,只要是一致关系所联系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句法结构单位的

语法特征突出,无论是构词、变词还是造句,都可以用一定的语法规则加以控制。

汉语的编码机制与印欧系语言不同,因为汉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印欧语社团那种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

本形式的三段论,而是一种“比类取象"的过程。“象"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概念,指现实现象,“圣人有

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上》)。每一种“象"都同某一类实

体相联系,既表征实体本身的特征,也表征实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并通过关系来确定实体的性质。解释“象"

的方法多取定义式的说明,如“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锐而高,峤;卑而大,扈"(《尔雅·释山》

),而解释“象"与“象"之间的关系大多不用判断性的定义,不用推导,而用比喻,一种“象"通过与另一

种差别很大的“象"的比较,找出共性,把握实质,即在不说出“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情况下去把握

“象"的本质,古人所说的“援物比类"就包含这种意思(王前,刘庚祥,1993)。如果以印欧语社团的

思维形式为参照点,那么汉语的“象"大体上相当于概念,而“援物比类"的“比类"则相当于推理;这里没

有与判断相当的思维单位,这可能是汉语的句子结构根本不同于印欧语句子的结构的一个深层原因。下面为了

便于理解和行文,“象"仍以概念名之。以这种思维形式为编码的基础,汉语的结构基础自然会产生一系列不

同于印欧语结构的特点。和“象"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是“字",和“比类"的思维形式相对应的是“因字而成

句"(《文心雕龙》)的句。由于汉语中没有相当于印欧语的“判断"那一级的思维形式,因而在“因字而成

句"时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的限制,可以自由地、开放性地表述所要表达的意思,使句子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

特点,不象印欧系语言的句子必须限制在一致关系的框架之内。

“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不同,具有自己一系列特有的特点

。这可以概括为: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字"的结构简单而明确,是一个以“1"为基础

的“1×1=1"的层级体系,或者简单地说,它是表达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个音节,形成“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的结构格局(徐通锵,1991)。这是汉语的结构基础,各个结构层面(

语音、语义、语汇、语法的结构特征都交汇于此,因而每一个层面的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正由于此,“

字"的含义广泛,所指模糊而不定,既可以指它的书写形体(如“说文解字"),也可以指一个音节(“吐字

清楚"“字正腔圆"),还可以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如《文心雕龙》的“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

等),甚至还可以兼指以上各项内容。总之,“字"在它的简单的结构中隐含着复杂的内容,过去把它仅仅看

成为一种文字单位是没有根据的。其次,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

征,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因而其语法功能模糊而隐蔽,

无法根据特定的句法模式进行功能性的分类。例如“图"字,根据《汉语大字典》提供的线索,它有12个义

项,其中有些义项的功能相当于印欧语的名词(地图、版图),有些相当于动词(绘画、描绘;思虑、谋划等

),有的相当于形容词(图片、图像)。应该把“图"归入哪一个词类?很难说。汉语的词类问题所以一直得

不到有效的解决,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第三,和“语法功能模糊"这一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字"有顽强

的表义性,这恐怕是“字"的一种本质特点,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内在结构基础。这一点人们颇多疑虑,需要

在这里进行一些重点的分析。

“字"的表义性特征以往多注意形声字之类的结构,缺乏语言的分析,这或许是把“字"归结为文字问题

而产生的一种不良结果。形声字代替假借字而成为汉语最重要的一种书写形式,固然可以从一个侧而反映“字

"的表义性的语言特点,不过它究竟是一个文字问题,不宜作为根据来证明“字"的表义性。汉语中借字(借

词)的命运与印欧语系语言的借词很不一样,可以从侧面说明“字"的表义性特点。

借词是音、义都借自外语的词,是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产物。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在社会生活中出现

了大量新事物和新概念,表达这些事物和概念的外语词也渗入汉语,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的碰撞

和矛盾。汉语一直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对待外来词的“入侵",尽可能采用意译法,只借用其

概念而扬弃它的语音构造和语素组合成词的那种语法构词规则,坚持“字"的表义性;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

意译化方法,就暂时采取音译,而后再换之以意译,象telephone由“德律风"而改为“电话",microphone

由“麦克风"而到“扩音器",band由“版克"到“银行",cement由“门汀、士敏土"而“水泥",piano

由“披亚诺"而“钢琴"等等,都是先音译后意译的具体例子。《辞源》出版于1915年,吸收西方语言的

外语词计2431条;《辞海》出版于1937年,吸收外语词计12879条。根据耿军(1990)的统

计,大体情况如下:

《辞源》

借 词 305 12.56%

专 词 1187 48.82%

意译词 939 38.62%

《辞海》

借 词

5218 40.51%

专 词

意译词 7661 59.48%

“专词"指人名、地名等,必须音译。意译词的比重,《辞海》明显高于《辞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

映汉语社会对外来词的改造方向。有些难以意译的外来词就尽可能设法进行汉语化的表义性改造。印欧语的词

是多音节的,汉语往往就只取其第一个音节,再配以一个加上意符的汉字,使之汉语化,这里尤以化学名词最

为突出,例如,Magnesium(镁),Natrium(钠)等等。这种汉语化的改造办法由来已久。汉、魏、晋、南北

朝时期,佛教传入我国,由于翻译佛经的需要,汉语从梵语和中亚的一些“中介语"(如吐火罗语等)借入大

量词语,由于语词结构上的矛盾,汉语就对它们进行了汉语化的改造。如“佛"借自梵语,原文为buddha,音

译为佛陀、佛驮、浮图…,bud-仅为其中的一个音节,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由于“佛陀"之类的音译词不合汉

语“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强制性对应习惯,不利于复音词的构成,汉语社会就把buddha这个词的

意思归入bud-这个音节,译为“佛",使之汉语化,尔后再以此为基础造出“佛土"“佛法"“佛像"“佛身

"“佛经"“立地成佛"之类的字组,使之消除外来的痕迹。这是汉语改造外来词,使之意译化的一种重要方

法。上述这些方法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坚持“字"的表义性,反对把它降格为一个纯粹音化的符号。这是汉

语为使外语的结构适应自己的结构特点而进行的一种调整。印欧系各语言之间的借词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的一致

,因而借用很自由,基本上只需要进行字母的对应转写就可以把另一种语言的词借进来,不需要进行原则的调

整。这与汉语的意译化方法相比较具有天壤之别。汉语的特点就是在这种不同类型语言的结构撞击中显现出来

的,这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义"在汉语结构中的地位。汉字的发展始终坚持它的表义的趋向(王宁,19

91,73),这正是它适应汉语的结构特点的反映。汉字忠实地记录了汉语的结构。所以,“字"的一个基

本特点就是它的表义性,这是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基础,也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汉语的研究

应该以“字"为基础去探索它的结构。

前面的比较与分析说明,印欧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词"和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字"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原

则的差异,其集中的表现是:“词"的突出特点是它的语法性,受一致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结构规则的支配

,而“字"的突出特点是一个音节和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它的顽强的表义性。基本结

构单位是语言结构的最活跃的细胞,它们之间的差异正是不同类型的语言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的集中体现,我们

应该循此去研究语言的结构,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汉语中的“字"和“词"

“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那还有没有词?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回答。“词"是印欧

系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问汉语有没有“词",实际上是在用印欧语“词"的标准来衡量汉语的结构单位。由

于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不同的语言只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现实进行编码,因而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代

码的转换。以“词"为视角考察汉语的结构,自然可以找出相当于“词"的语言现象;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即

使在汉语中找出类似印欧语word那样的“词",它也不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只是一种辅助性的结构单位

,而且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可能会说:这是奇谈怪论,而我们认为这正是汉

语的实际情况。

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词"这个字只是指“意内而言外也"

(《说文》),既与“字"的意思无关,也与现代语言学的word之类的单位无涉。词是《马氏文通》所开创的

汉语语法研究从印欧语中移植进来的一种舶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基。在这方面论述得最清楚、最科学的是赵

元任(1975,233-234),认为印欧系语言的word(词)这一级单位“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

"。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字"与汉语的句法结构》一文中讨论过,这里不再重复。汉语中没有“词"

,但又有象“词"那样的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词"与“字"的关系。赵元任说“汉语中没

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这“词概念"指的是“音节词"(字)、“结构词"(语法结构单位)之类的

东西,不过我们这里想根据概念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来了解“词概念",并借用赵的论断来讨论“字"与“

词"的关系。“词概念"是无形的,它需要借用一定的物质形式才能表现自己的存在。那么这无形的“词概念

"寄托在哪里?就寄托在“字"的义项和“字"的结合之中,象前述的“图"字的各个义项就隐含着类似印欧

语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功能的词。现在很多语言学家都已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意识到了这一点,认为“多义

项动词应看作不同的词"(马庆株,1989,168),“一个字可以代表不相干的若干词“(孙景涛,1

986,32)。但“字"的意义范围是模糊的,连续的,而义项是对模糊的、连续的义域进行离散化分析的

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字典对同一义域的不同处理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这可以从一个侧面

说明“词"不能代表“字"而成为汉语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

“字"通过结合而构成的字组(特别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这是汉语在演

变中为减少“字"的数量而又要保持和丰富语言的表达能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自我调整,以使保留下来的“

字"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编码功能。象表示“黑色"意思的“字"在上古时期有98个之多(张永言,1

984),现在常用的只留下“黑"等少数几个字,通过与有关字的结合构成字组去表达各种与“黑色"有关

的意思。这种增加“字"的长度以减少“字"的个数的自我调整的客观效果是为词概念找到了一种较为客观的

表现形式,这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复音词"。如果说,一个“字"中可以隐含着几个不同的“词",那么“

字组"就可以以“字"的某一个义项或语义特征为基础把语言中与此有关的“字"拉过来,彼此相互注释,相

互限制,构成一个语义明确、功能相对单纯的“复音词",使原来隐含在义项中的词概念明确化和离散化。如

果仍以前述的“图"字为例,那么,“地图、版图、海图、挂图"等是“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

《周礼·夏官·职方氏》)中的“图"的意义的复音化和语词化;“图案、图像、图形、草图、按图索骥"中

的“图"是描绘出或印出的形象"(《玉篇》:“图",画形也")这一意义的散离化和复音化;“图存、图

谋、徐图、雄图"等则是“图"的思虑、谋划"意义(《说文》“画计难也")的具体化和语词化;“贪图、

妄图、希图、试图、企图"等是“图"的“设法对付、谋取"义的明确化,等等。这样,字组中的“字"通过

相互注释、相互限制就使“字"的广泛而模糊的含义比较明确和离散,隐含在义项中的“词"也由潜在而变为

现实,以往把复音词的大量产生归因于语音的简化,认为是为了避免同音的干扰而创造复音词。这两者之间可

能有联系,但不一定有直接的、内在的联系,近代北方话的发展可以为这一论断作出明确而有力的注释。吕叔

湘(1963,21)在谈到这一点的时候明确提出:“北方话的语音面貌在最近几百年里并没有多大变化,

可是双音词的增加以近百年为最甚,而且大部分是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有关的所谓‘新名词’。可见同音

字在现代主要是起消极限制作用,就是说,要创造新的单音词是极其困难的了。"复音词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恐

怕需要从减少字数而增强保留下来的字的编码能力的关系中去理解,它是我们探索汉语语义发展规律的一条重

要途径;同音字的大量产生是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果",不是“因"。

“词"不管是寄托在“字"的义项之中也好,还是通过“字"的结合而形成的复音词也好,都得以“字"

为基础;没有“字",就不会有“词",这或许可以成为对赵元任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

,‘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的一种注释。不过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通

过这些办法找出来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词不是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原则的区别。

第一,印欧系语言的word受句法一致关系的支配,因而其语法功能是有定的,可以据此进行名词、动词、

形容词的划分,而汉语的词以语义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则无关,因而它的句法功能,妙

用“主语一谓语"框架的结构标准来徇,是无定的,无法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汉语的“词"的语法功能还得

以语义为基础去分析,不能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混为一谈。第二,从结构上说,Word在印欧系语言中是一种离

散的、现成的结构单位,与语素、词组的界限大体上是清楚的:语素没有重音,词只能有一个重音,而词组则

有几个重音,而汉语中散离的、现成的结构单位是“字",而不是词(吕叔湘,1964,45),“字"与

“词"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个“字"中隐含着几个词固然难以确定,就是依据“字"的组合而构成的“字

组"(词),它与“字"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呈连续的分布状态。汉语的结构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对一的对应,我们如以此为视角,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字"和“词"之间的连续

统(continum)。请比较:

(附图 [图])

这里只分析到二字组。三字组(“红通通")、四字组(“稀里哗啦")由于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

从略。“看书"作为一种非词的二字组放在这里,以便比较。着眼于“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

对应的结构格局,就可以发现“词"的语音形式的一种连续统式的分布,如果把方言中的所谓Z变韵,D变韵,

嵌1词之类的现象都收集起来进行分析、排比,在这个连续统中还可以插入其他的类型。根据这种连续统式的

分布状态,“字"与“词"的关系或许可以概括为如下的规律:字组(这里含单字,把它看成为一种特殊类型

的字组)越短,它的语义越广泛、模糊,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多,因而它的语义功能也就越复杂,可能代

表的词也就越多;反之,如果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越长,则它的语义越明确,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少,语

义功能、句法功能也就越单纯,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长字组只能有一个意义、一种功能。这种字组

的长度与语义功能、句法功能的明确性的反比关系顺着连续统而渐次发生变化,这也是汉语的“词"难以确定

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两方面的区别足以说明,汉语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实际上不是一种性质的结构单位:word受句

法一致关系及其相关规则的支配,而汉语的词则受语义规律的制约;把由“字"的结合而构成的“词"叫做“

字组"或“固定字组",恐拍比叫做“词"更确切、更合适。不过“词"这个概念现在已颇为流行,可以因循

旧贯,因为重要的是“确定介乎音节词(指“字"--笔者)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是什么类型的,至于把这

些类型的单位叫做什么,应该是其次考虑的问题"(赵元任,1975,240)。

汉语的“词"以表义性的“字"为基础,没有“字"也就不会有“词",不管是认字的还是不认字的,都

知道“字"是什么东西,而“词"则是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之后才能掌握的结构单位。赵元任说“字"是中国

人心目中的“中心主题",而“词"则是在许多不同意义上的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什么是

“中心主题"?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语言的结构本位。汉语是一种以“字"为结构本位的语言,语言研

究如果能紧紧扣住这种结构本位,并以此为基础吸收国外语言学中于我有用的理论和方法,就能使汉语的研究

水平向前发展一大步,其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五·四"前后开始的汉语音韵研究和方言研究。高本汉在研究汉

语音韵时没有偏离“字"这一结构本位,而是用历史比较法、内部拟测法这些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来改进这种

结构本位的研究,因而为汉语音韵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期(徐通锵、叶蜚声,1980,1981)。汉语

方言的调查和研究兴起于结构语言学的兴盛时代,而其奠基人就是结构语言学派的权威学者赵元任,但是他没

有照搬结构语言学的语言调查的理论和方法,而一切以“字"为基础,并于二十年代编成《汉语方言调查表》

;有了这个字表,我们就能照字记音,进行方言结构规律的研究。直至今天,这本字表仍旧是我们进行汉语方

言调查和方言研究的一本必不可少的手册。方言连读变调的研究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也是以“字"

为单位进行研究的,讲“二字组"“三字组"的连读变调,从来不说“语素与语素"的连读变调。这种以“字

"为基础的理论和方法使汉语方言的研究取得了开创性、突破性的进展。这些领域虽有很多争论的问题,但从

来没有发生过要不要以“字"为基础的争论,这说明它们的研究方向没有偏离汉语的结构本位,因而其研究成

果都比较成熟。语法研究的情况截然相反,它抛弃了“字",而以印欧语类型的词为基础,这就偏离了汉语的

结构本位,因而引起了一系列问题的争论。

三、以词、语素为结构单位的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

汉语的语法研究为什么会偏离“字"这种结构本位?这与学术研究的传统和语言研究对象的变化都有密切

的关系。传统的汉语研究以“字"为本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不研究语句的结构;以书面语为研究对象,

而不管在魏晋时期就已开始发展起来的、与文言文不一致的口语。这两点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距离越来越大。鸦

片战争以后,社会要求言文一致,要求研究一直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文,“所望吾国好学深思之士,

广搜各国最近文法之书,择取精义,为一中国文法,以演明今日通用之言语"(孙中山,1918)。社会发

展的客观需要和我们自己又没有相应的研究传统,就只能到印欧系语言的研究中去找理论、找方法,因而从《

马氏文通》开始的中国语法学就用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观察汉语,使汉语研究中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

语的眼光"。

什么是“印欧语的眼光"?朱德熙(1985)认为它就是“把印欧语所有而为汉语所无的东西强加给汉

语"。但是,什么是“有"?什么是“无"?这里没有一种客观的鉴别标准,不同的人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理

解。所谓“眼光",实质上就是观察语言结构的一种宏观的观察点,与编码的特定视角有关,因此确定“眼光

"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语言的结构常数或结构关联的基点。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常数“1"在句法层面,由“1个

句子=1个主语×1个谓语"的“1"控制着整个语言的结构(徐通锵,1991,56-59),因此“印

欧语的眼光"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和与此相联系的名词

、动词、形容词的划分。汉语研究舍“字"而取“词",实质上就是要以这一套理论体系为观察点来改造汉语

的结构,使之适合于印欧系语言的结构框架。《马氏文通》开始形成了这种“眼光",但由于它与语言事实有

矛盾,因而其后不久人们又想摆脱这种“眼光"束缚陈承泽,1922,14)。汉语的语法研究就是在这种

束缚和反束缚的矛盾和竞争中发展的,而矛盾和竞争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处理词和与此相关的问题。《马氏文

通》是字、词并用,“字"指结构单位,而用“词"指结构单位的功能,说明它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汉语研

究的影响。完全抛弃“字"而改用“词",始自黎锦熙(1924,2-3)的《新著国语文法》,认为“文

法中分别词类,是把词作单位;不问他是一个字或是几个字,只要是表示一个观念的,便叫做词",“词就是

说话的时候表示思想中一个观念的‘语词’。"从此以后,“字"就被逐出语言的研究,清除了用“印欧语的

眼光"来观察汉语的一个障碍。为什么“《新著国语文法》的英文法面貌颇浓厚、颇狰狞"(黎锦熙在解放后

为该书写的序言)?这与“词"观念的确立是相互呼应的。这些研究在方法论上偏重于模仿,不大注意汉语本

身的特点,难以满足汉语研究的需要,因而在三十年代引发出一场文法革新问题的讨论,强调汉语特点的研究

。这次讨论很有价值,是试图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的一次尝试,虽然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成熟,“摆

脱"的意识也还比较薄弱,没有找到解决词类问题和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的办法,但为四十年代的汉语

语法研究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和思想准备。四十年代以王力、吕叔湘和高名凯为代表的汉语语法研究比较强调汉

语的特点,在某些方面已经突破了“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而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这主要是:句法结构的

研究已突破印欧语的动词中心说,分出名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和动词谓语句三种类型;在动词谓语中提炼

出连动句和兼语句,突破了印欧语的句子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定式动词的结构格局;词类问题的处理也已根

据汉语的特点出现了一些松动的办法;比较强调句法语义的研究,等等。当然,每本著作的情况不完全相同,

但这些想摆脱印欧语语法理论束缚的趋向是有积极意义的。五十年代的语法研究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主宾

语问题的讨论,一件是词类问题的讨论。这两次讨论都主张根据汉语的特点用新兴的结构分析法来研究汉语,

反对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特别表现在词类问题的讨论上),反对语言分析中的语义标准

。这些对促进汉语的研究很有意义,避免简单地用汉语的事实给西方的语法理论作注释,不过在反对用“印欧

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结构这一点上却有一些讽刺意味,因为它批判了这一种“印欧语的眼光"(例如汉语实

词因没有形态变化而不能分类),却为另一种“印欧语的眼光"的流行和发展开辟了前进的道路,或者说,在

批判表层的“印欧语的眼光"的过程中却又深化了深层的“印欧语的眼光"。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谓

语中心,这是对印欧系语言动词中心说的一种改进,“连动"和“兼语"统一为“连谓",使句子的结构更符

合“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中的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的标准。第二,用语素代替词号作为汉语语法结构

的基本单位,把汉语完全纳入结构语法的框架中去研究。这恐怕是“印欧语的眼光"的一种更深沉、更本质的

反映。如果说“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那么汉语中不仅没有语素这种单位,而且连这种概念

也没有。可能有人会说,“字"就是语素。否!它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现象。第一,语素基本上是一种线

性结构,不含非线性的因素:不能有重音,不是语言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即使是词根,没有相应词缀

的配合,也无法实现编码的功能;ablaut之类的元音变换(如bring-brang-brung中的i-a-u)是非线性的,但很

难把这种“变换"看成为语素,IA模式分析这类问题的失败经验(Hockett,1945,99-105)已为

此作出了充分的反面说明。和语素相反,“字"是一种非线性结构:“字·音节·意义(概念)"之间存在着

强制性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声调的使用使得同样复杂程度的单位占比较短的时间"(赵元任,1973,

93),“字"是汉语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第二,语素的功能单纯,只是词的结构要素或表示词的某

种特定的句法功能,而“字"是汉语结构的枢纽,是语音、语汇、语义、语法的交汇点,因而是各个层面的基

本结构单位。第三,一个“字"中可以包含若干个不同的词,而语素绝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构。“字"与语素实

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把语素作为汉语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实际上就是把汉语中不存

在的东西作为结构单位,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语法体系可能很精致,但不实用,与汉语的实际状况有很大

的距离。我们这里对五十年代以来的“印欧语的眼光"问题之所以讲得比较多,就是因为这涉及那些反对“印

欧语的眼光"的学者的“印欧语的眼光"。我们从学习语言学的第一天起就在接受印欧系语言理论和方法的熏

陶,对“印欧语的眼光"已经习以为常,不是主观上想摆脱就能摆脱得了的。我们非常反对汉语研究中的“印

欧语的眼光",但在评述“五·四"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时却是用这种“眼光"来分析有关的问

题的(徐通锵,叶蜚声,1979),因而分寸的掌握不大准确。朱德熙是反对“印欧语的眼光"最有力的一

位学者,但他对汉语的语法结构的看法却打有很深的“印欧语的眼光"的烙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

们现在在这里批评某些传统观念,很可能我们自己也正在不知不觉中受这些传统观念的摆布。这当然只能等将

来由别人来纠正了,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朱德熙,1985)。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自然

也同样适用于本文的分析。

前面简要的历史回顾说明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由于它的影响和干扰,

我们就难以根据汉语的特点而进行独立的研究,只能是“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这不是坏

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

不是没有发生过"(吕叔湘,1986)。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用来分析印欧语,固然可以得心应手,而用

来研究汉语就会捉襟见肘,矛盾重重,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在“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下的词类划分以及

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结合"中的最大难题,《马氏文通》以来的语法论争基本上就是围绕

着这条轴线展开的。为什么?因为汉语以“字"为本位的结构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犹如南辕北

辙,难以调和。语言学家虽然想了很多办法,提出各种各样的假设,其中包括汉语语法的结构本位,但都难以

调和两类语言在结构上的矛盾而实现“结合、的目标。《马氏文通》用“字"研究词法,用“词"研究句法,

由于这里的“字"对等于印欧系语言的word,所以是一种以词为本位的语法研究(邵敬敏,1990,51)

。《文通》凭语语义分词类,由于“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以何如耳",因而无法

解决词类以及它和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此路不通,黎锦熙(1924,6,29)主张以句为本位来解决这

个难题,提出“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位置、职务,才能

认定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这是国语文法和西文法一个大不相同之点。所以本书以句法为本位,词类多从

句的成分上分别出来",并把这些论述概括为“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著名论断。这里虽然已经发现

汉语与印欧语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但还是依照这种理论来研究汉语,给词分类。句本位在印欧系语言的研究

中是成立的,只要抓住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语-谓语"这种封闭性的结构就可以进行词类和它与句子成分

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但在汉语中这种理论是不成立的,因为汉语的句子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一个句子能否成

立,不决定于有无“主语"或“谓语",也不决定于是一个“主语"和“谓语"还是几个“主语"和“谓语"

,而决定于一个事件的话题的相对完整的叙述(徐通锵,1991,1994),因而无法把它纳入“主语-

谓语"的封闭性结构框架中去研究。语言学家发现这种理论-不能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二不能解决词类与句

子成分之间的关系问题,只能放弃,另探新路。五十年代以后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朱德熙,他用结

构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汉语语法,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他没有在结构本位问题上发表过明确的意见,

但从他的研究实践来看,前期偏重于语素,认为它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词、词组、句子等都只是语素的

不同层次的序列;后期在理论上偏重于词组,认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可以以词组的结构规则为“纲"来研究汉语的语法(朱德熙,1982,1985),后来人们把这一思想明

确地概括为词组本位,陆俭明(1992,127)还从四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语素有没有成为一

种“本位",作者没有说,学术界也无评论,我们也不必给它安上一顶“本位"的帽子,但语素在朱德熙的理

论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至于“词组本位"的理论,它的是非曲直应该放到汉语

语法研究的发展历史中去考察。它是在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以及它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

之后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理论假设。朱德熙想用这一理论来解决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的矛盾:既要保持“主

语一谓语"的结构框架,又要排除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为此,他提出汉语语法的两大特点:

第一,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不像印欧语那样一一对应(名词和主宾语对应,动词和谓语对应,形容

词和定语对应,副词和状语对应),而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对应(如动词和形容词不仅可做谓语,而且可以做

主宾语……);第二,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和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这种一致性“还特别表现在主谓结

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句子,不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子句",“汉语的主谓结构

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他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朱德熙1985,8)。这两个特点,以“二"为

体(本位),以“一"为用,这样汉语句法结构的分析就可以限制在词组的层次上,只要分析“主谓"“述宾

"“述补"“偏正"“联合"这些词组的结构就行,词类的划分也是以此为基础考察它的分布,不必考虑它与

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是朱德熙的语法理论的一个发展,1982年的《语法讲义》还把能否“作谓语"“

作定语"作为划分形容词的一个标准,而到1985年的《语法答问》由于考虑到汉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

系是一对多的错综“对应",不能不放弃这种句法功能的标准,不然,“由于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可

以做主宾语,能够做定语的名词百分比更高",就会陷入“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词无定类的泥潭。

朱德熙的词组本位理论在理论上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但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本质,因而能够运用的范围很

窄。汉语句法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开放性,与印欧系语言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封闭性的主谓结构形成鲜明的

对照。词组本位不仅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开放性,而且还进一步把封闭性的句子结构缩小到词组的结构,

这就使语法研究的路子越走越窄,难以分析汉语以开放性为特点的句法结构。其次,朱德熙所说的汉语语法的

两大特点实际上都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而得出来的结论,因为印欧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

关系是一对一的对应,以此为准,汉语的“对应"就是一对多。一对一的对应是语言结构规律的反映,而一对

多的所谓“对应",这里只能说不存在规律,不成规律的东西自然也就不能成为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马氏

文通》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一大弊病就是要在这种不存在规律的地方找规律。总之,词组本位象词本位、句

本位那样,仍旧不能把握汉语语法结构的脉络,难以有效地解决语法研究中的问题。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汉语的语法研究一方面抛弃汉语特有的结构本位--“字",而另一方面

却又在“印欧语的眼光"的支配下寻找它的本位,从语素、词、词组到句子,差不多各级“本位"都试过了,

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说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适用于印欧系语言的研究,拿来研究汉语,由于语言

的普遍特征,在某些狭窄的领域内可能适用,但无法解决汉语研究的基本问题。一种语言的结构本位只能有一

个,语音、语义、语汇和语法的研究都得以它为基础,不可能是一个领域一个“本位"。汉语的研究还得继承

我们自己的传统,以字为“本位",研究句法的结构规则。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吸收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

,不需要实现普通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与汉语实际的结合,而是说在“吸收"和“结合"的时候必须以汉语的

结构本位--“字"为基础,因我之需,为我所用,不要因“印欧语的眼光"的干扰而把汉语“结合"到印欧

系语言理论中去研究。研究汉语的方法论原则还得立足汉语,参照科学思潮的发展,在汉语的研究中提炼相应

的理论和原则,“张冠李戴"式的研究恐怕很难解决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难题。

四、“字"本位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前面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了“字"与汉语结构的关系,但要真正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还得弄

清楚“字"与语言研究方法论的关系。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语言的规则归根结蒂都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不同语言的差异主要是因编码视角的

不同而形成的接受投射方式的差异。汉语以“字"为结构本位,其突出的特点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

念"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顽强的表义性;它以“比类取象"为编码的特定视角,直接接受现实规则的投射,

不需经过特殊的形式规则的调整,因而语言范畴与概念范畴一致,与印欧系语言的两类范畴既有联系又有矛盾

的情况很不一样。这些特点决定了汉语研究的独特的方法论,这就是可以在语言规则和现实规则之间建立起对

应的联系,用临摹性(iconisity)原则来描写。

临摹性作为一种明确的方法论原则为时还不长,始自本世纪三十年代Peirce的论述,但它的基本精神早就

已经在深刻地影响着语言学家的研究实践,希腊-罗马传统的规定说和约定说之争,我国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

都与这种原则的精神有密切的关系。临摹性原则的基本精神据Perice的描述大体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叫临摹

图像(iconic image),它必须与它所指的事物相似,如相片、塑像、语言中的拟声词;一种叫临摹图像(iconic

diagram),它是符号的系统排列,其中没有一个符号和它所指的东西相似,但是符号之间的关系必须表现它们

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如技术图案、无线电线路等。“语言中成素(element)的次序平行于实际的经验或认识

的顺序"就是Peirce用来说明语序规则的临摹性的一句名言,经常为语言学家所引用(据Haiman 1980;jakobso

n).Peirce的这两类临摹性后来Haiman(1985)简化为“成分临摹"和“关系临摹",以此探索语言研究

的方法论。

语言规则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临摹性应该成为语言研究的一种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象汉语这种直接接受现

实规则的投射的语言,临摹性原则应该占据支配地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尽管缺乏理论性的探讨,但在实践中却

始终恪守着临摹性原则,训诂学中“以形求义"和“因声求义"就是这种原则的两种重要的表现方式。“以形

求义"可能因其“形"而归入文字问题,但不要忘记这里的“形"只是求“义"的一种方式。汉字为什么一直

顽强地坚持它的表义性?就是由于它与汉语临摹性的编码原则相适应,是“字"中有“言",可以通过“形"

去研究"“言"(义),是观察“言"的一个窗口,世界上别的任何发展成熟的文字体系都没有这种功能。如

果说,“以形求义"的“形"终究与文字有关,那么“因声求义"的“声"就完全是语言的问题了。为什么可

以通过“声"而能求取“义"?这不是与音义结合的任意性、约定性矛盾吗?不错,有点矛盾。我们过去对音

义结合的任意性的理解有点绝对化,固然,狐立的一个字人们看不出它的音义结合的理据,但如着眼于字族的

结构,那就不难发现同族字中“字"与“字"之间的制约关系,找出理据,使人们有可能去“因声求义"。段

玉裁、王念孙等自觉地运用这种方法,通过“一声之转"的“转"去探求“字"的语义,从而使汉语的语义研

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性进展。这一事实本身就很能说明这种“因声求义"的原则的重要性和生命力。它是汉语

临摹性原则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这方面的问题太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这里只是借此说明:“

字"中形、音、义三位一体,是汉语临摹性编码的基本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已经基本上把“字"与临摹性原

则的关系说清楚了,现在应该在此基础上研究汉语语句结构规则的临摹性问题,建立语义句法,继承和发展汉

语的研究传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汉语句法研究现在还没有什么基础,但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其基本精神就是

弄清楚句法规则的语义基础,或者说在语言规则中找出现实规则的投射理据。现在这方面有点深度的研究在我

看到的材料中主要有戴浩一(1985)的时间顺序原则(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和石毓智(

1992)关于语义的“±定量"和句法的“±肯定"的关系的论述。时间顺序原则的具体含义是:“两个句

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戴列举了大量事例对此进行了很有启

示性的分析。确实,这是汉语的一条重要的临摹性原则,有很强的解释力。以往的语言学家也发表过类似的意

见,例如洪堡特早就说过汉语的句子跟思想的简单明确的顺序一致是汉语特殊的优点(据Robins,1973,36);Hai

man(1980,516)也曾依据语序的特点提出“有理据的临摹性"(the iconisity of MOTIVATION:"语法规则像拟

声词一样直接表现它的意义。这种临摹性的最清楚的例子就是语序。如果其他的方面都一样,叙述句描写的陈

述次序和它们所描写的事件的次序是对应的。"应该说,汉语是最一贯地遵守这种临摹性原则的语言。戴浩一

的时间顺序原则是对这些论述的改进和补充。这种原则在汉语的研究中很重要,但使用的时候也有一个“度"

,即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戴浩一对这个“度"的解释是:“把动词作为中心参照点,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跟动

词有语义联系的成分",这恐怕不确切,至少是不全面的。先请看下面的两例。

1.槽内的水左冲右突,翻着花,滚着个,激扬飞溅,像暴炒着一串玉珠,风翻着一槽白雪,隆隆声震荡

着山谷。(郑伯伦:《黑龙潭印象》)

2.演员们的出色表演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例1除最后一句“隆隆声震荡着山谷"外,中间的各个“动词"性词语的顺序只代表观察者的思维顺序,

而不代表现实现象的时间顺序,更动其间的次序,句子照样成立,而且意思不变。为什么?因为这里的“主语

"是无生的“槽内的水",时间顺序原则的一个重要条件与“主语"的有生性有关,戴浩一列举的全部例子的

“主语"都是有生性词语,离开了这个条件,“谓语"中即使有若干动词,它们的排列顺序也不一定与现实现

象本身的先后时间顺序一致。例2的“出色表演"和“成功地塑造"虽与时间顺序有关,但在“出色"和“表

演"之间,“成功"和“塑造"之间就与时间顺序不一致,因为只有在“表演"之后才能知其是否“出色",

“塑造"之后才能定其是否“成功"。这种矛盾与说话的时点有关,只有在演出之后才能依照例2的次序排列

,说明汉语的句法分析不能局限于“主语-谓语"的框架,而应引入语境、说-听双方的交际意图之类的内容

,进行实际的语义分析。所以时间顺序原则在接受现实规则投射的时候有一定的语义条件的限制,不能随便扩

大它的使用范围。

石毓智关于“±定量"和“±肯定"关系的分析是临摹性原则的一次成功的运用。“量"是一种重要的语

义特征,可以自由地用数量字或程度字修饰的都是不定量的(前者表离散,后者表连续),反之即为定量的;

不定量的“字"或字组可以加“没"或“不"否定,即既可以用于肯定的结构,也可以用于否定的结构,而定

量的“字"用于“±肯定"就有很大的限制。他根据现实的规则“量大的事物能够长期保持自己的存在,量小

的容易消失"的投射理论研究汉语的“±肯定"的语义规则:语义程度极小的定量“字"只能用于否定结构,

语义程度极大的定量“字"只能用于肯定结构,语义程度居中的不定量“字"才能自由地用于肯定和否定两种

结构中。假定有一组同义系列的“字"或“字组",按其语义程度的大小从左到右排成一个系列(左边的为小

量,右边的为大量),例如:

挂齿 提起 说起 谈论 叙说 诉说 倾诉

这些字组的句法表现可以整理出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的连续系列:“挂齿"的语义量小,只用于否定结构,

前面都有表否定的“不"或“没";“倾诉"的语义程度高,只能用于肯定结构,其前不能加“不"或“没"

否定;语义程度居中的“谈论"可以自由地用于肯定或否定的结构;靠近左端的“提起"“说起"经常用于否

定结构,表现在前面加上“不"或“没"说起来更顺口,而靠近右端的“叙说"“诉说"经常用于肯定结构,

如前面加上“不"或“没"否定,说起来比较别扭。我们以往不知道语义和句法之间有什么联系,石毓智的研

究为这种联系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证。另外,这也为同义系列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课题,要求以语义量

的大小排成一个系列,从中比较和研究它们与句法结构的关系。这是一个很有开发前景的新领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句法研究现在还是初步的、零散的,研究的成果也比较粗疏,而且还没有摆脱印欧

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方法论原则在汉语的句法研究中是有生命力

的,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我们这样推崇临摹性的研究,这不是我们的主观偏爱,而是根据以“字"为结构

本位的汉语编码方式的特点而得出来的结论。“字"的临摹性必然会引向句法结构规则的临摹性。这是观察汉

语句法结构的一个关键,也是能否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束缚的一条重要途径。自然,要用临摹性原则建立汉

语语义句法的一个完整体系还有一系列原则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结构和“字"的语义分类之间的

关系。结构与分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印欧系语言的“主语-谓语"结构和名词、动词、形容

词的词类划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就是这种依存关系的一个有力例证。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文字、音韵、训诂,没

有语句的结构,自然也就不必对“字"进行分类。汉语研究的客观需要要求我们去解决这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

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果有了眉目,其他如结构规则、句型、语序、层次、虚字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有定

"“±肯定"之类的问题的解决才有可靠的理论根据。结构框架的问题我们建议采用“话题-说明"(徐通锵

,1991,1994),而其他的问题有待于来日的研究。

附注:

①这里指合音字,北京话比较少见。历史上曾有相当数量的合音字。方言中的变音(包括变声、变韵、变

调)很多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合音的范围。

②代表单音节化的儿化。

③“子"代表轻声,马蒂索夫把这类现象看成为“一个半音节",很有道理(据戴庆厦,1990,3)

④这里代表变调。变调的实质是使两个单字调合而为一,形成一个跟单音节声调相类似的声调(五台,1

986,4)。所以这种类型的例子,从声调看,它相当于一个音节;从声、韵母的组合来看,它是两个音节

。这一类例子把它看成一个音节或两个音节,都有道理。

参考文献

陈承泽,1922,《国文法草创》,商务印书馆1957年重印。

戴浩一,1985,《时间顺序和汉语的语序》,《国外语言学》1988年第1期。

戴庆厦,《藏缅语族语言的研究和展望》,《民族语文》1990年第1期。

耿军,1990,《现代汉语外来词研究》(毕业论文,保存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学位论文阅览室)。

Haiman,J.,1980,The iconisity of grammar,Language,Vol.56,No.3.

—一-,1985,Natural syntax,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ockett,C.F.,1945,《语法描写的两种模型》,《语言学资料》1963年第6期。

Jakobson,R.,Implications of language universals for linguistics,见Universals of language,Ed.

by J.H.Greenberg,1980.

黎锦熙,1924,《新著国语文法》,商务印书馆。

陆俭明,1992,《80年代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理论上的建树》,见《80年代与90年代中国现代汉

语语法研究》,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

吕叔湘,《现代汉语单双音节问题初探》,《中国语文》1963年第1期。

—一-,1964,《语文常谈》(原载于《文字改革》),三联书店,1980年。

—一-,1986,为龚千炎《中国语法学史稿》(语文出版社,1987年)写的序。Lyons,J.,1977,

Introduction to theoretical linguis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马庆株,1989,《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中国语言学报》第3期,商务印书馆。Robins,R.H.,

1973,《语言分类史》,《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2期。

邵敬敏,1990,《汉语语法学史稿》上海教育出版社。

石毓智,1992,《肯定和否定的对称与不对称》,台湾学生书局。

孙景涛,《美恶同辞质疑》,《语文研究》1986年第1期。

孙中山,1918,《建国方略·以作文为证》,《孙中山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

王 宁,《汉字的优化和简化》,《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

王前、刘庚祥:《从中医取“象"看中国传统抽象思维》,《哲学研究》1993年第4期。

五台,《关于“连读变调"的再认识》,《语言研究》1986年第1期。

徐通锵、《语义句法刍议》,《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年第3期。修订稿见《徐通锵自选集》,河南

教育出版社,1993年。

—一-,《“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世界汉语教学》1994年第2期。

徐通锵,叶蜚声,《“五·四"以来汉语语法研究评述》,《中国语文》1979年第3期。

—一-,《历史比较法和〈切韵〉音系的研究》,《语文研究》1980年第1期。

—一,《内部拟测法和汉语上古音系的研究》,《语文研究》1981年第1期。

张永言,1984,《上古汉语的“五色之名"》,见《语文学论集》,语文出版社1992年。

赵元任,1973,《谈谈汉语这个符号系统》,见《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拓和发展—一赵元任语言学论

文选》,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

—一-,1975,《汉语词的概念及其结构和节奏》,同上。

汉语语法论文第6篇

要真正弄清楚每一种类型的语言结构,还需要弄清楚语言结构单位的性质,因为它凝聚着语言结构的基本特点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字";印欧系语言是语法型语言,它的基本结构单位是“词"。

不同语言之间虽然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普遍特征,但基本结构单位不能“张冠李戴"。近百年来的汉语研究,

特别是其中的语法研究,把“字"逐出语言而代之以词和语素,这在方法论上无异于“张冠李戴",使汉语的

研究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语的眼光"。要摆脱这种“眼光"的束缚,还得从“字"开始,研究它与语言结

构的关系,就汉语论汉语,从中总结相应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汉语的研究探索一条新的途径。

一、“字"和汉语结构的基础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一种语言如何将现实编成“码",使之成为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这与该语言社

团的思维方式有关。印欧语社团的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它的基本精神是抽象和推导,采用下

定义的方法把一个个概念说清楚。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与这种思维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大体的情况是:词对

应于概念,句子对应于判断;概念要接受判断规则的支配,与之相应,词的结构要受特定句法规则的制约,具

有能机械地适应句法位置的变化而变化的机制,即有特定的形式标志去表示结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推理由

于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语言编码的规则可能与它的关系远一点,

而篇章结构的特点则与它的关系较为密切。

把印欧语的结构基础与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联系起来考察,人们可能不以为然,但只要看一看印

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一论断的根据。现在流行的语法理论首先是古希腊的哲

学家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亚里斯多德的语法理论对后世语法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为什么是哲学家首先对语言研究感兴趣?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与特定的编码视角、编码方式有着内在

的联系。希腊语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亚里斯多德根据这种语言的结构特点把现实分为十大范畴:实体(substan

ce)、性质、数量、关系、地点、状态、情景、动作、被动、时间,其中“实体"是本质,其他九个范畴是偶

有的属性(accidents),是用来表述实体的。在逻辑判断的结构中,实体最主要的特征是主体(subject),从逻辑

上说就是主词(subject),别的偶有性范畴都是表述这个主词的,因而是它的宾词(predicate)。句子的结构规

则和逻辑判断相对应,主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主语(subject),能充当主语的词是体词(subsantive word)或

名词;宾词在语法中的反映就是谓语(predicate),能充当谓语的词是动词(包括后来分出来的形容词);主语

和谓语之间由一致关系相联系。这一逻辑理论体系以希腊语的结构为根据,而它又反过来成为印欧系语言的语

法理论的基础。有人说,亚里斯多德如果说的是另一种不同于希腊语结构的语言,他就会创立另一套逻辑理论

体系,这很有道理。Lyons(1979,270-274,334-344)曾对上述问题进行过具体的分析,读者可以参看。总之,

这一理论体系抓住了印欧系语言编码机制的核心,因而它的基本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由一致关系相联系的“

主语-谓语"结构是这一语法理论体系的“纲",构成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基础;词的结构和功能都只是这个“

纲"上的“目",一切特点都受这个“纲"的控制。比方说,词的句法活动范围与句法结构位置存在着规律性

的联系,因而功能单纯,可以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的是名词,谓语位置上的是动词,定

语位置上的是形容词,等等);由于一致关系的要求,词的结构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一套能随句法结构位置的变

化而变化的形态体系和词根加前、后缀构词的派生法构词体系(徐通锵,1991,56-59)。这些特点

概括起来就是:句子是一种封闭性的结构,只要是一致关系所联系的主谓结构就是一个句子;句法结构单位的

语法特征突出,无论是构词、变词还是造句,都可以用一定的语法规则加以控制。

汉语的编码机制与印欧系语言不同,因为汉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印欧语社团那种以概念、判断、推理为基

本形式的三段论,而是一种“比类取象"的过程。“象"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概念,指现实现象,“圣人有

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上》)。每一种“象"都同某一类实

体相联系,既表征实体本身的特征,也表征实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并通过关系来确定实体的性质。解释“象"

的方法多取定义式的说明,如“山大而高,崧;山小而高,岑;锐而高,峤;卑而大,扈"(《尔雅·释山》

),而解释“象"与“象"之间的关系大多不用判断性的定义,不用推导,而用比喻,一种“象"通过与另一

种差别很大的“象"的比较,找出共性,把握实质,即在不说出“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情况下去把握

“象"的本质,古人所说的“援物比类"就包含这种意思(王前,刘庚祥,1993)。如果以印欧语社团的

思维形式为参照点,那么汉语的“象"大体上相当于概念,而“援物比类"的“比类"则相当于推理;这里没

有与判断相当的思维单位,这可能是汉语的句子结构根本不同于印欧语句子的结构的一个深层原因。下面为了

便于理解和行文,“象"仍以概念名之。以这种思维形式为编码的基础,汉语的结构基础自然会产生一系列不

同于印欧语结构的特点。和“象"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是“字",和“比类"的思维形式相对应的是“因字而成

句"(《文心雕龙》)的句。由于汉语中没有相当于印欧语的“判断"那一级的思维形式,因而在“因字而成

句"时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的限制,可以自由地、开放性地表述所要表达的意思,使句子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

特点,不象印欧系语言的句子必须限制在一致关系的框架之内。

“字"是汉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构单位,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不同,具有自己一系列特有的特点

。这可以概括为: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字"的结构简单而明确,是一个以“1"为基础

的“1×1=1"的层级体系,或者简单地说,它是表达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个音节,形成“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一对应的结构格局(徐通锵,1991)。这是汉语的结构基础,各个结构层面(

语音、语义、语汇、语法的结构特征都交汇于此,因而每一个层面的研究都得以“字"为基础。正由于此,“

字"的含义广泛,所指模糊而不定,既可以指它的书写形体(如“说文解字"),也可以指一个音节(“吐字

清楚"“字正腔圆"),还可以指音义结合的语言结构单位(如《文心雕龙》的“因字而成句,积句而成章"

等),甚至还可以兼指以上各项内容。总之,“字"在它的简单的结构中隐含着复杂的内容,过去把它仅仅看

成为一种文字单位是没有根据的。其次,作为语言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它缺乏印欧语的“词"那样的语法特

征,既没有和句法结构位置的固定性联系,也没有表示语法功能的形态性标记,因而其语法功能模糊而隐蔽,

无法根据特定的句法模式进行功能性的分类。例如“图"字,根据《汉语大字典》提供的线索,它有12个义

项,其中有些义项的功能相当于印欧语的名词(地图、版图),有些相当于动词(绘画、描绘;思虑、谋划等

),有的相当于形容词(图片、图像)。应该把“图"归入哪一个词类?很难说。汉语的词类问题所以一直得

不到有效的解决,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第三,和“语法功能模糊"这一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字"有顽强

的表义性,这恐怕是“字"的一种本质特点,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内在结构基础。这一点人们颇多疑虑,需要

在这里进行一些重点的分析。

“字"的表义性特征以往多注意形声字之类的结构,缺乏语言的分析,这或许是把“字"归结为文字问题

而产生的一种不良结果。形声字代替假借字而成为汉语最重要的一种书写形式,固然可以从一个侧而反映“字

"的表义性的语言特点,不过它究竟是一个文字问题,不宜作为根据来证明“字"的表义性。汉语中借字(借

词)的命运与印欧语系语言的借词很不一样,可以从侧面说明“字"的表义性特点。

借词是音、义都借自外语的词,是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产物。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在社会生活中出现

了大量新事物和新概念,表达这些事物和概念的外语词也渗入汉语,这样就发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的碰撞

和矛盾。汉语一直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对待外来词的“入侵",尽可能采用意译法,只借用其

概念而扬弃它的语音构造和语素组合成词的那种语法构词规则,坚持“字"的表义性;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

意译化方法,就暂时采取音译,而后再换之以意译,象telephone由“德律风"而改为“电话",microphone

由“麦克风"而到“扩音器",band由“版克"到“银行",cement由“门汀、士敏土"而“水泥",piano

由“披亚诺"而“钢琴"等等,都是先音译后意译的具体例子。《辞源》出版于1915年,吸收西方语言的

外语词计2431条;《辞海》出版于1937年,吸收外语词计12879条。根据耿军(1990)的统

计,大体情况如下:

《辞源》

借 词 305 12.56%

专 词 1187 48.82%

意译词 939 38.62%

《辞海》

借 词

5218 40.51%

专 词

意译词 7661 59.48%

“专词"指人名、地名等,必须音译。意译词的比重,《辞海》明显高于《辞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

映汉语社会对外来词的改造方向。有些难以意译的外来词就尽可能设法进行汉语化的表义性改造。印欧语的词

是多音节的,汉语往往就只取其第一个音节,再配以一个加上意符的汉字,使之汉语化,这里尤以化学名词最

为突出,例如,Magnesium(镁),Natrium(钠)等等。这种汉语化的改造办法由来已久。汉、魏、晋、南北

朝时期,佛教传入我国,由于翻译佛经的需要,汉语从梵语和中亚的一些“中介语"(如吐火罗语等)借入大

量词语,由于语词结构上的矛盾,汉语就对它们进行了汉语化的改造。如“佛"借自梵语,原文为buddha,音

译为佛陀、佛驮、浮图…,bud-仅为其中的一个音节,本身没有任何意义,由于“佛陀"之类的音译词不合汉

语“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强制性对应习惯,不利于复音词的构成,汉语社会就把buddha这个词的

意思归入bud-这个音节,译为“佛",使之汉语化,尔后再以此为基础造出“佛土"“佛法"“佛像"“佛身

"“佛经"“立地成佛"之类的字组,使之消除外来的痕迹。这是汉语改造外来词,使之意译化的一种重要方

法。上述这些方法的核心只有一个,就是坚持“字"的表义性,反对把它降格为一个纯粹音化的符号。这是汉

语为使外语的结构适应自己的结构特点而进行的一种调整。印欧系各语言之间的借词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的一致

,因而借用很自由,基本上只需要进行字母的对应转写就可以把另一种语言的词借进来,不需要进行原则的调

整。这与汉语的意译化方法相比较具有天壤之别。汉语的特点就是在这种不同类型语言的结构撞击中显现出来

的,这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义"在汉语结构中的地位。汉字的发展始终坚持它的表义的趋向(王宁,19

91,73),这正是它适应汉语的结构特点的反映。汉字忠实地记录了汉语的结构。所以,“字"的一个基

本特点就是它的表义性,这是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基础,也是语义型语言的一种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汉语的研究

应该以“字"为基础去探索它的结构。

前面的比较与分析说明,印欧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词"和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字"之间存在着一系列原

则的差异,其集中的表现是:“词"的突出特点是它的语法性,受一致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结构规则的支配

,而“字"的突出特点是一个音节和一个概念(意义单位)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它的顽强的表义性。基本结

构单位是语言结构的最活跃的细胞,它们之间的差异正是不同类型的语言具有不同结构特征的集中体现,我们

应该循此去研究语言的结构,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二、汉语中的“字"和“词"

“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那还有没有词?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回答。“词"是印欧

系语言的基本结构单位,问汉语有没有“词",实际上是在用印欧语“词"的标准来衡量汉语的结构单位。由

于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不同的语言只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现实进行编码,因而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代

码的转换。以“词"为视角考察汉语的结构,自然可以找出相当于“词"的语言现象;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即

使在汉语中找出类似印欧语word那样的“词",它也不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只是一种辅助性的结构单位

,而且它与印欧系语言的词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可能会说:这是奇谈怪论,而我们认为这正是汉

语的实际情况。

作为语言的结构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字",没有“词";“词"这个字只是指“意内而言外也"

(《说文》),既与“字"的意思无关,也与现代语言学的word之类的单位无涉。词是《马氏文通》所开创的

汉语语法研究从印欧语中移植进来的一种舶来品,在汉语中没有根基。在这方面论述得最清楚、最科学的是赵

元任(1975,233-234),认为印欧系语言的word(词)这一级单位“在汉语里没有确切的对应物

"。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字"与汉语的句法结构》一文中讨论过,这里不再重复。汉语中没有“词"

,但又有象“词"那样的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词"与“字"的关系。赵元任说“汉语中没

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这“词概念"指的是“音节词"(字)、“结构词"(语法结构单位)之类的

东西,不过我们这里想根据概念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来了解“词概念",并借用赵的论断来讨论“字"与“

词"的关系。“词概念"是无形的,它需要借用一定的物质形式才能表现自己的存在。那么这无形的“词概念

"寄托在哪里?就寄托在“字"的义项和“字"的结合之中,象前述的“图"字的各个义项就隐含着类似印欧

语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功能的词。现在很多语言学家都已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意识到了这一点,认为“多义

项动词应看作不同的词"(马庆株,1989,168),“一个字可以代表不相干的若干词“(孙景涛,1

986,32)。但“字"的意义范围是模糊的,连续的,而义项是对模糊的、连续的义域进行离散化分析的

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字典对同一义域的不同处理就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这可以从一个侧面

说明“词"不能代表“字"而成为汉语的一种基本结构单位。

“字"通过结合而构成的字组(特别是其中的固定字组),其作用大体相当于一个“字"。这是汉语在演

变中为减少“字"的数量而又要保持和丰富语言的表达能力而进行的一次重大的自我调整,以使保留下来的“

字"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编码功能。象表示“黑色"意思的“字"在上古时期有98个之多(张永言,1

984),现在常用的只留下“黑"等少数几个字,通过与有关字的结合构成字组去表达各种与“黑色"有关

的意思。这种增加“字"的长度以减少“字"的个数的自我调整的客观效果是为词概念找到了一种较为客观的

表现形式,这就是现在一般所说的“复音词"。如果说,一个“字"中可以隐含着几个不同的“词",那么“

字组"就可以以“字"的某一个义项或语义特征为基础把语言中与此有关的“字"拉过来,彼此相互注释,相

互限制,构成一个语义明确、功能相对单纯的“复音词",使原来隐含在义项中的词概念明确化和离散化。如

果仍以前述的“图"字为例,那么,“地图、版图、海图、挂图"等是“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

《周礼·夏官·职方氏》)中的“图"的意义的复音化和语词化;“图案、图像、图形、草图、按图索骥"中

的“图"是描绘出或印出的形象"(《玉篇》:“图",画形也")这一意义的散离化和复音化;“图存、图

谋、徐图、雄图"等则是“图"的思虑、谋划"意义(《说文》“画计难也")的具体化和语词化;“贪图、

妄图、希图、试图、企图"等是“图"的“设法对付、谋取"义的明确化,等等。这样,字组中的“字"通过

相互注释、相互限制就使“字"的广泛而模糊的含义比较明确和离散,隐含在义项中的“词"也由潜在而变为

现实,以往把复音词的大量产生归因于语音的简化,认为是为了避免同音的干扰而创造复音词。这两者之间可

能有联系,但不一定有直接的、内在的联系,近代北方话的发展可以为这一论断作出明确而有力的注释。吕叔

湘(1963,21)在谈到这一点的时候明确提出:“北方话的语音面貌在最近几百年里并没有多大变化,

可是双音词的增加以近百年为最甚,而且大部分是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有关的所谓‘新名词’。可见同音

字在现代主要是起消极限制作用,就是说,要创造新的单音词是极其困难的了。"复音词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恐

怕需要从减少字数而增强保留下来的字的编码能力的关系中去理解,它是我们探索汉语语义发展规律的一条重

要途径;同音字的大量产生是这一过程所产生的“果",不是“因"。

“词"不管是寄托在“字"的义项之中也好,还是通过“字"的结合而形成的复音词也好,都得以“字"

为基础;没有“字",就不会有“词",这或许可以成为对赵元任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字’是中心主题

,‘词’则在许多不同的意义上都是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的一种注释。不过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通

过这些办法找出来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词不是一个东西,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原则的区别。

第一,印欧系语言的word受句法一致关系的支配,因而其语法功能是有定的,可以据此进行名词、动词、

形容词的划分,而汉语的词以语义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律为基础,与语法规则无关,因而它的句法功能,妙

用“主语一谓语"框架的结构标准来徇,是无定的,无法据此进行词类的划分。汉语的“词"的语法功能还得

以语义为基础去分析,不能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混为一谈。第二,从结构上说,Word在印欧系语言中是一种离

散的、现成的结构单位,与语素、词组的界限大体上是清楚的:语素没有重音,词只能有一个重音,而词组则

有几个重音,而汉语中散离的、现成的结构单位是“字",而不是词(吕叔湘,1964,45),“字"与

“词"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一个“字"中隐含着几个词固然难以确定,就是依据“字"的组合而构成的“字

组"(词),它与“字"的界限也是模糊的,呈连续的分布状态。汉语的结构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字

·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一对一的对应,我们如以此为视角,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字"和“词"之间的连续

统(continum)。请比较:

(附图 [图])

这里只分析到二字组。三字组(“红通通")、四字组(“稀里哗啦")由于涉及到其他一些问题,这里

从略。“看书"作为一种非词的二字组放在这里,以便比较。着眼于“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

对应的结构格局,就可以发现“词"的语音形式的一种连续统式的分布,如果把方言中的所谓Z变韵,D变韵,

嵌1词之类的现象都收集起来进行分析、排比,在这个连续统中还可以插入其他的类型。根据这种连续统式的

分布状态,“字"与“词"的关系或许可以概括为如下的规律:字组(这里含单字,把它看成为一种特殊类型

的字组)越短,它的语义越广泛、模糊,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多,因而它的语义功能也就越复杂,可能代

表的词也就越多;反之,如果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越长,则它的语义越明确,其中可能隐含的义项就越少,语

义功能、句法功能也就越单纯,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长字组只能有一个意义、一种功能。这种字组

的长度与语义功能、句法功能的明确性的反比关系顺着连续统而渐次发生变化,这也是汉语的“词"难以确定

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两方面的区别足以说明,汉语的“词"和印欧系语言的word实际上不是一种性质的结构单位:word受句

法一致关系及其相关规则的支配,而汉语的词则受语义规律的制约;把由“字"的结合而构成的“词"叫做“

字组"或“固定字组",恐拍比叫做“词"更确切、更合适。不过“词"这个概念现在已颇为流行,可以因循

旧贯,因为重要的是“确定介乎音节词(指“字"--笔者)和句子之间的那级单位是什么类型的,至于把这

些类型的单位叫做什么,应该是其次考虑的问题"(赵元任,1975,240)。

汉语的“词"以表义性的“字"为基础,没有“字"也就不会有“词",不管是认字的还是不认字的,都

知道“字"是什么东西,而“词"则是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之后才能掌握的结构单位。赵元任说“字"是中国

人心目中的“中心主题",而“词"则是在许多不同意义上的辅助性的副题,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什么是

“中心主题"?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语言的结构本位。汉语是一种以“字"为结构本位的语言,语言研

究如果能紧紧扣住这种结构本位,并以此为基础吸收国外语言学中于我有用的理论和方法,就能使汉语的研究

水平向前发展一大步,其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五·四"前后开始的汉语音韵研究和方言研究。高本汉在研究汉

语音韵时没有偏离“字"这一结构本位,而是用历史比较法、内部拟测法这些新的理论、新的方法来改进这种

结构本位的研究,因而为汉语音韵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时期(徐通锵、叶蜚声,1980,1981)。汉语

方言的调查和研究兴起于结构语言学的兴盛时代,而其奠基人就是结构语言学派的权威学者赵元任,但是他没

有照搬结构语言学的语言调查的理论和方法,而一切以“字"为基础,并于二十年代编成《汉语方言调查表》

;有了这个字表,我们就能照字记音,进行方言结构规律的研究。直至今天,这本字表仍旧是我们进行汉语方

言调查和方言研究的一本必不可少的手册。方言连读变调的研究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也是以“字"

为单位进行研究的,讲“二字组"“三字组"的连读变调,从来不说“语素与语素"的连读变调。这种以“字

"为基础的理论和方法使汉语方言的研究取得了开创性、突破性的进展。这些领域虽有很多争论的问题,但从

来没有发生过要不要以“字"为基础的争论,这说明它们的研究方向没有偏离汉语的结构本位,因而其研究成

果都比较成熟。语法研究的情况截然相反,它抛弃了“字",而以印欧语类型的词为基础,这就偏离了汉语的

结构本位,因而引起了一系列问题的争论。

三、以词、语素为结构单位的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

汉语的语法研究为什么会偏离“字"这种结构本位?这与学术研究的传统和语言研究对象的变化都有密切

的关系。传统的汉语研究以“字"为本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不研究语句的结构;以书面语为研究对象,

而不管在魏晋时期就已开始发展起来的、与文言文不一致的口语。这两点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距离越来越大。鸦

片战争以后,社会要求言文一致,要求研究一直被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话文,“所望吾国好学深思之士,

广搜各国最近文法之书,择取精义,为一中国文法,以演明今日通用之言语"(孙中山,1918)。社会发

展的客观需要和我们自己又没有相应的研究传统,就只能到印欧系语言的研究中去找理论、找方法,因而从《

马氏文通》开始的中国语法学就用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来观察汉语,使汉语研究中出现了一种特有的“印欧

语的眼光"。

什么是“印欧语的眼光"?朱德熙(1985)认为它就是“把印欧语所有而为汉语所无的东西强加给汉

语"。但是,什么是“有"?什么是“无"?这里没有一种客观的鉴别标准,不同的人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理

解。所谓“眼光",实质上就是观察语言结构的一种宏观的观察点,与编码的特定视角有关,因此确定“眼光

"的客观标准应该是语言的结构常数或结构关联的基点。印欧系语言的结构常数“1"在句法层面,由“1个

句子=1个主语×1个谓语"的“1"控制着整个语言的结构(徐通锵,1991,56-59),因此“印

欧语的眼光"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的“主语-谓语"的结构框架和与此相联系的名词

、动词、形容词的划分。汉语研究舍“字"而取“词",实质上就是要以这一套理论体系为观察点来改造汉语

的结构,使之适合于印欧系语言的结构框架。《马氏文通》开始形成了这种“眼光",但由于它与语言事实有

矛盾,因而其后不久人们又想摆脱这种“眼光"束缚陈承泽,1922,14)。汉语的语法研究就是在这种

束缚和反束缚的矛盾和竞争中发展的,而矛盾和竞争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处理词和与此相关的问题。《马氏文

通》是字、词并用,“字"指结构单位,而用“词"指结构单位的功能,说明它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汉语研

究的影响。完全抛弃“字"而改用“词",始自黎锦熙(1924,2-3)的《新著国语文法》,认为“文

法中分别词类,是把词作单位;不问他是一个字或是几个字,只要是表示一个观念的,便叫做词",“词就是

说话的时候表示思想中一个观念的‘语词’。"从此以后,“字"就被逐出语言的研究,清除了用“印欧语的

眼光"来观察汉语的一个障碍。为什么“《新著国语文法》的英文法面貌颇浓厚、颇狰狞"(黎锦熙在解放后

为该书写的序言)?这与“词"观念的确立是相互呼应的。这些研究在方法论上偏重于模仿,不大注意汉语本

身的特点,难以满足汉语研究的需要,因而在三十年代引发出一场文法革新问题的讨论,强调汉语特点的研究

。这次讨论很有价值,是试图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的一次尝试,虽然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成熟,“摆

脱"的意识也还比较薄弱,没有找到解决词类问题和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的办法,但为四十年代的汉语

语法研究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和思想准备。四十年代以王力、吕叔湘和高名凯为代表的汉语语法研究比较强调汉

语的特点,在某些方面已经突破了“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而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这主要是:句法结构的

研究已突破印欧语的动词中心说,分出名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和动词谓语句三种类型;在动词谓语中提炼

出连动句和兼语句,突破了印欧语的句子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定式动词的结构格局;词类问题的处理也已根

据汉语的特点出现了一些松动的办法;比较强调句法语义的研究,等等。当然,每本著作的情况不完全相同,

但这些想摆脱印欧语语法理论束缚的趋向是有积极意义的。五十年代的语法研究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主宾

语问题的讨论,一件是词类问题的讨论。这两次讨论都主张根据汉语的特点用新兴的结构分析法来研究汉语,

反对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特别表现在词类问题的讨论上),反对语言分析中的语义标准

。这些对促进汉语的研究很有意义,避免简单地用汉语的事实给西方的语法理论作注释,不过在反对用“印欧

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结构这一点上却有一些讽刺意味,因为它批判了这一种“印欧语的眼光"(例如汉语实

词因没有形态变化而不能分类),却为另一种“印欧语的眼光"的流行和发展开辟了前进的道路,或者说,在

批判表层的“印欧语的眼光"的过程中却又深化了深层的“印欧语的眼光"。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谓

语中心,这是对印欧系语言动词中心说的一种改进,“连动"和“兼语"统一为“连谓",使句子的结构更符

合“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中的只许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的标准。第二,用语素代替词号作为汉语语法结构

的基本单位,把汉语完全纳入结构语法的框架中去研究。这恐怕是“印欧语的眼光"的一种更深沉、更本质的

反映。如果说“汉语中没有词但有不同类型的词概念",那么汉语中不仅没有语素这种单位,而且连这种概念

也没有。可能有人会说,“字"就是语素。否!它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现象。第一,语素基本上是一种线

性结构,不含非线性的因素:不能有重音,不是语言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即使是词根,没有相应词缀

的配合,也无法实现编码的功能;ablaut之类的元音变换(如bring-brang-brung中的i-a-u)是非线性的,但很

难把这种“变换"看成为语素,IA模式分析这类问题的失败经验(Hockett,1945,99-105)已为

此作出了充分的反面说明。和语素相反,“字"是一种非线性结构:“字·音节·意义(概念)"之间存在着

强制性的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声调的使用使得同样复杂程度的单位占比较短的时间"(赵元任,1973,

93),“字"是汉语对现实进行编码的基本单位。第二,语素的功能单纯,只是词的结构要素或表示词的某

种特定的句法功能,而“字"是汉语结构的枢纽,是语音、语汇、语义、语法的交汇点,因而是各个层面的基

本结构单位。第三,一个“字"中可以包含若干个不同的词,而语素绝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构。“字"与语素实

际上是不能进行类比的两个不同类型的范畴。把语素作为汉语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实际上就是把汉语中不存

在的东西作为结构单位,以此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语法体系可能很精致,但不实用,与汉语的实际状况有很大

的距离。我们这里对五十年代以来的“印欧语的眼光"问题之所以讲得比较多,就是因为这涉及那些反对“印

欧语的眼光"的学者的“印欧语的眼光"。我们从学习语言学的第一天起就在接受印欧系语言理论和方法的熏

陶,对“印欧语的眼光"已经习以为常,不是主观上想摆脱就能摆脱得了的。我们非常反对汉语研究中的“印

欧语的眼光",但在评述“五·四"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时却是用这种“眼光"来分析有关的问

题的(徐通锵,叶蜚声,1979),因而分寸的掌握不大准确。朱德熙是反对“印欧语的眼光"最有力的一

位学者,但他对汉语的语法结构的看法却打有很深的“印欧语的眼光"的烙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

们现在在这里批评某些传统观念,很可能我们自己也正在不知不觉中受这些传统观念的摆布。这当然只能等将

来由别人来纠正了,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朱德熙,1985)。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自然

也同样适用于本文的分析。

前面简要的历史回顾说明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由于它的影响和干扰,

我们就难以根据汉语的特点而进行独立的研究,只能是“外国的理论在那儿翻新,咱们也就跟着转。这不是坏

事,问题是不论什么理论都得结合汉语的实际。可是‘结合’二字谈何容易。机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适履的事情

不是没有发生过"(吕叔湘,1986)。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用来分析印欧语,固然可以得心应手,而用

来研究汉语就会捉襟见肘,矛盾重重,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在“主语-谓语"结构框架下的词类划分以及

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结合"中的最大难题,《马氏文通》以来的语法论争基本上就是围绕

着这条轴线展开的。为什么?因为汉语以“字"为本位的结构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犹如南辕北

辙,难以调和。语言学家虽然想了很多办法,提出各种各样的假设,其中包括汉语语法的结构本位,但都难以

调和两类语言在结构上的矛盾而实现“结合、的目标。《马氏文通》用“字"研究词法,用“词"研究句法,

由于这里的“字"对等于印欧系语言的word,所以是一种以词为本位的语法研究(邵敬敏,1990,51)

。《文通》凭语语义分词类,由于“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以何如耳",因而无法

解决词类以及它和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此路不通,黎锦熙(1924,6,29)主张以句为本位来解决这

个难题,提出“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位置、职务,才能

认定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这是国语文法和西文法一个大不相同之点。所以本书以句法为本位,词类多从

句的成分上分别出来",并把这些论述概括为“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著名论断。这里虽然已经发现

汉语与印欧语语法理论之间的矛盾,但还是依照这种理论来研究汉语,给词分类。句本位在印欧系语言的研究

中是成立的,只要抓住由一致关系所维持的“主语-谓语"这种封闭性的结构就可以进行词类和它与句子成分

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但在汉语中这种理论是不成立的,因为汉语的句子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一个句子能否成

立,不决定于有无“主语"或“谓语",也不决定于是一个“主语"和“谓语"还是几个“主语"和“谓语"

,而决定于一个事件的话题的相对完整的叙述(徐通锵,1991,1994),因而无法把它纳入“主语-

谓语"的封闭性结构框架中去研究。语言学家发现这种理论-不能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二不能解决词类与句

子成分之间的关系问题,只能放弃,另探新路。五十年代以后汉语语法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朱德熙,他用结

构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汉语语法,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他没有在结构本位问题上发表过明确的意见,

但从他的研究实践来看,前期偏重于语素,认为它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而词、词组、句子等都只是语素的

不同层次的序列;后期在理论上偏重于词组,认为“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可以以词组的结构规则为“纲"来研究汉语的语法(朱德熙,1982,1985),后来人们把这一思想明

确地概括为词组本位,陆俭明(1992,127)还从四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语素有没有成为一

种“本位",作者没有说,学术界也无评论,我们也不必给它安上一顶“本位"的帽子,但语素在朱德熙的理

论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至于“词组本位"的理论,它的是非曲直应该放到汉语

语法研究的发展历史中去考察。它是在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以及它与句子成分的关系问题

之后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理论假设。朱德熙想用这一理论来解决词本位、句本位无法解决的矛盾:既要保持“主

语一谓语"的结构框架,又要排除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为此,他提出汉语语法的两大特点:

第一,汉语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不像印欧语那样一一对应(名词和主宾语对应,动词和谓语对应,形容

词和定语对应,副词和状语对应),而是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对应(如动词和形容词不仅可做谓语,而且可以做

主宾语……);第二,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和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这种一致性“还特别表现在主谓结

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句子,不独立的时候相当于英语的子句",“汉语的主谓结构

实际上也是一种词组,跟其他类型的词组地位完全平等"(朱德熙1985,8)。这两个特点,以“二"为

体(本位),以“一"为用,这样汉语句法结构的分析就可以限制在词组的层次上,只要分析“主谓"“述宾

"“述补"“偏正"“联合"这些词组的结构就行,词类的划分也是以此为基础考察它的分布,不必考虑它与

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是朱德熙的语法理论的一个发展,1982年的《语法讲义》还把能否“作谓语"“

作定语"作为划分形容词的一个标准,而到1985年的《语法答问》由于考虑到汉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关

系是一对多的错综“对应",不能不放弃这种句法功能的标准,不然,“由于百分之八九十的动词和形容词可

以做主宾语,能够做定语的名词百分比更高",就会陷入“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词无定类的泥潭。

朱德熙的词组本位理论在理论上是能够自圆其说的,但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本质,因而能够运用的范围很

窄。汉语句法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它的开放性,与印欧系语言以一致关系为标志的封闭性的主谓结构形成鲜明的

对照。词组本位不仅不能反映汉语句法结构的开放性,而且还进一步把封闭性的句子结构缩小到词组的结构,

这就使语法研究的路子越走越窄,难以分析汉语以开放性为特点的句法结构。其次,朱德熙所说的汉语语法的

两大特点实际上都是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汉语的结构而得出来的结论,因为印欧语的词类与句子成分的

关系是一对一的对应,以此为准,汉语的“对应"就是一对多。一对一的对应是语言结构规律的反映,而一对

多的所谓“对应",这里只能说不存在规律,不成规律的东西自然也就不能成为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马氏

文通》以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一大弊病就是要在这种不存在规律的地方找规律。总之,词组本位象词本位、句

本位那样,仍旧不能把握汉语语法结构的脉络,难以有效地解决语法研究中的问题。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汉语的语法研究一方面抛弃汉语特有的结构本位--“字",而另一方面

却又在“印欧语的眼光"的支配下寻找它的本位,从语素、词、词组到句子,差不多各级“本位"都试过了,

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说明印欧系语言的语法理论适用于印欧系语言的研究,拿来研究汉语,由于语言

的普遍特征,在某些狭窄的领域内可能适用,但无法解决汉语研究的基本问题。一种语言的结构本位只能有一

个,语音、语义、语汇和语法的研究都得以它为基础,不可能是一个领域一个“本位"。汉语的研究还得继承

我们自己的传统,以字为“本位",研究句法的结构规则。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吸收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

,不需要实现普通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与汉语实际的结合,而是说在“吸收"和“结合"的时候必须以汉语的

结构本位--“字"为基础,因我之需,为我所用,不要因“印欧语的眼光"的干扰而把汉语“结合"到印欧

系语言理论中去研究。研究汉语的方法论原则还得立足汉语,参照科学思潮的发展,在汉语的研究中提炼相应

的理论和原则,“张冠李戴"式的研究恐怕很难解决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难题。

四、“字"本位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前面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了“字"与汉语结构的关系,但要真正摆脱“印欧语的眼光"的束缚,还得弄

清楚“字"与语言研究方法论的关系。

语言是现实的编码体系,语言的规则归根结蒂都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不同语言的差异主要是因编码视角的

不同而形成的接受投射方式的差异。汉语以“字"为结构本位,其突出的特点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一个概

念"的一一对应的强制性和顽强的表义性;它以“比类取象"为编码的特定视角,直接接受现实规则的投射,

不需经过特殊的形式规则的调整,因而语言范畴与概念范畴一致,与印欧系语言的两类范畴既有联系又有矛盾

的情况很不一样。这些特点决定了汉语研究的独特的方法论,这就是可以在语言规则和现实规则之间建立起对

应的联系,用临摹性(iconisity)原则来描写。

临摹性作为一种明确的方法论原则为时还不长,始自本世纪三十年代Peirce的论述,但它的基本精神早就

已经在深刻地影响着语言学家的研究实践,希腊-罗马传统的规定说和约定说之争,我国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

都与这种原则的精神有密切的关系。临摹性原则的基本精神据Perice的描述大体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叫临摹

图像(iconic image),它必须与它所指的事物相似,如相片、塑像、语言中的拟声词;一种叫临摹图像(iconic

diagram),它是符号的系统排列,其中没有一个符号和它所指的东西相似,但是符号之间的关系必须表现它们

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如技术图案、无线电线路等。“语言中成素(element)的次序平行于实际的经验或认识

的顺序"就是Peirce用来说明语序规则的临摹性的一句名言,经常为语言学家所引用(据Haiman 1980;jakobso

n).Peirce的这两类临摹性后来Haiman(1985)简化为“成分临摹"和“关系临摹",以此探索语言研究

的方法论。

语言规则是现实规则的投射,临摹性应该成为语言研究的一种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象汉语这种直接接受现

实规则的投射的语言,临摹性原则应该占据支配地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尽管缺乏理论性的探讨,但在实践中却

始终恪守着临摹性原则,训诂学中“以形求义"和“因声求义"就是这种原则的两种重要的表现方式。“以形

求义"可能因其“形"而归入文字问题,但不要忘记这里的“形"只是求“义"的一种方式。汉字为什么一直

顽强地坚持它的表义性?就是由于它与汉语临摹性的编码原则相适应,是“字"中有“言",可以通过“形"

去研究"“言"(义),是观察“言"的一个窗口,世界上别的任何发展成熟的文字体系都没有这种功能。如

果说,“以形求义"的“形"终究与文字有关,那么“因声求义"的“声"就完全是语言的问题了。为什么可

以通过“声"而能求取“义"?这不是与音义结合的任意性、约定性矛盾吗?不错,有点矛盾。我们过去对音

义结合的任意性的理解有点绝对化,固然,狐立的一个字人们看不出它的音义结合的理据,但如着眼于字族的

结构,那就不难发现同族字中“字"与“字"之间的制约关系,找出理据,使人们有可能去“因声求义"。段

玉裁、王念孙等自觉地运用这种方法,通过“一声之转"的“转"去探求“字"的语义,从而使汉语的语义研

究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性进展。这一事实本身就很能说明这种“因声求义"的原则的重要性和生命力。它是汉语

临摹性原则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这方面的问题太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这里只是借此说明:“

字"中形、音、义三位一体,是汉语临摹性编码的基本单位,传统的汉语研究已经基本上把“字"与临摹性原

则的关系说清楚了,现在应该在此基础上研究汉语语句结构规则的临摹性问题,建立语义句法,继承和发展汉

语的研究传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汉语句法研究现在还没有什么基础,但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其基本精神就是

弄清楚句法规则的语义基础,或者说在语言规则中找出现实规则的投射理据。现在这方面有点深度的研究在我

看到的材料中主要有戴浩一(1985)的时间顺序原则(The 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和石毓智(

1992)关于语义的“±定量"和句法的“±肯定"的关系的论述。时间顺序原则的具体含义是:“两个句

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戴列举了大量事例对此进行了很有启

示性的分析。确实,这是汉语的一条重要的临摹性原则,有很强的解释力。以往的语言学家也发表过类似的意

见,例如洪堡特早就说过汉语的句子跟思想的简单明确的顺序一致是汉语特殊的优点(据Robins,1973,36);Hai

man(1980,516)也曾依据语序的特点提出“有理据的临摹性"(the iconisity of MOTIVATION:"语法规则像拟

声词一样直接表现它的意义。这种临摹性的最清楚的例子就是语序。如果其他的方面都一样,叙述句描写的陈

述次序和它们所描写的事件的次序是对应的。"应该说,汉语是最一贯地遵守这种临摹性原则的语言。戴浩一

的时间顺序原则是对这些论述的改进和补充。这种原则在汉语的研究中很重要,但使用的时候也有一个“度"

,即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戴浩一对这个“度"的解释是:“把动词作为中心参照点,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跟动

词有语义联系的成分",这恐怕不确切,至少是不全面的。先请看下面的两例。

1.槽内的水左冲右突,翻着花,滚着个,激扬飞溅,像暴炒着一串玉珠,风翻着一槽白雪,隆隆声震荡

着山谷。(郑伯伦:《黑龙潭印象》)

2.演员们的出色表演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例1除最后一句“隆隆声震荡着山谷"外,中间的各个“动词"性词语的顺序只代表观察者的思维顺序,

而不代表现实现象的时间顺序,更动其间的次序,句子照样成立,而且意思不变。为什么?因为这里的“主语

"是无生的“槽内的水",时间顺序原则的一个重要条件与“主语"的有生性有关,戴浩一列举的全部例子的

“主语"都是有生性词语,离开了这个条件,“谓语"中即使有若干动词,它们的排列顺序也不一定与现实现

象本身的先后时间顺序一致。例2的“出色表演"和“成功地塑造"虽与时间顺序有关,但在“出色"和“表

演"之间,“成功"和“塑造"之间就与时间顺序不一致,因为只有在“表演"之后才能知其是否“出色",

“塑造"之后才能定其是否“成功"。这种矛盾与说话的时点有关,只有在演出之后才能依照例2的次序排列

,说明汉语的句法分析不能局限于“主语-谓语"的框架,而应引入语境、说-听双方的交际意图之类的内容

,进行实际的语义分析。所以时间顺序原则在接受现实规则投射的时候有一定的语义条件的限制,不能随便扩

大它的使用范围。

石毓智关于“±定量"和“±肯定"关系的分析是临摹性原则的一次成功的运用。“量"是一种重要的语

义特征,可以自由地用数量字或程度字修饰的都是不定量的(前者表离散,后者表连续),反之即为定量的;

不定量的“字"或字组可以加“没"或“不"否定,即既可以用于肯定的结构,也可以用于否定的结构,而定

量的“字"用于“±肯定"就有很大的限制。他根据现实的规则“量大的事物能够长期保持自己的存在,量小

的容易消失"的投射理论研究汉语的“±肯定"的语义规则:语义程度极小的定量“字"只能用于否定结构,

语义程度极大的定量“字"只能用于肯定结构,语义程度居中的不定量“字"才能自由地用于肯定和否定两种

结构中。假定有一组同义系列的“字"或“字组",按其语义程度的大小从左到右排成一个系列(左边的为小

量,右边的为大量),例如:

挂齿 提起 说起 谈论 叙说 诉说 倾诉

这些字组的句法表现可以整理出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的连续系列:“挂齿"的语义量小,只用于否定结构,

前面都有表否定的“不"或“没";“倾诉"的语义程度高,只能用于肯定结构,其前不能加“不"或“没"

否定;语义程度居中的“谈论"可以自由地用于肯定或否定的结构;靠近左端的“提起"“说起"经常用于否

定结构,表现在前面加上“不"或“没"说起来更顺口,而靠近右端的“叙说"“诉说"经常用于肯定结构,

如前面加上“不"或“没"否定,说起来比较别扭。我们以往不知道语义和句法之间有什么联系,石毓智的研

究为这种联系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证。另外,这也为同义系列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课题,要求以语义量

的大小排成一个系列,从中比较和研究它们与句法结构的关系。这是一个很有开发前景的新领域。

以临摹性原则为基础的句法研究现在还是初步的、零散的,研究的成果也比较粗疏,而且还没有摆脱印欧

系语言的语法理论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方法论原则在汉语的句法研究中是有生命力

的,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我们这样推崇临摹性的研究,这不是我们的主观偏爱,而是根据以“字"为结构

本位的汉语编码方式的特点而得出来的结论。“字"的临摹性必然会引向句法结构规则的临摹性。这是观察汉

语句法结构的一个关键,也是能否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束缚的一条重要途径。自然,要用临摹性原则建立汉

语语义句法的一个完整体系还有一系列原则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结构和“字"的语义分类之间的

关系。结构与分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印欧系语言的“主语-谓语"结构和名词、动词、形容

词的词类划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就是这种依存关系的一个有力例证。传统的汉语研究只有文字、音韵、训诂,没

有语句的结构,自然也就不必对“字"进行分类。汉语研究的客观需要要求我们去解决这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

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果有了眉目,其他如结构规则、句型、语序、层次、虚字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有定

"“±肯定"之类的问题的解决才有可靠的理论根据。结构框架的问题我们建议采用“话题-说明"(徐通锵

,1991,1994),而其他的问题有待于来日的研究。

附注:

①这里指合音字,北京话比较少见。历史上曾有相当数量的合音字。方言中的变音(包括变声、变韵、变

调)很多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合音的范围。

②代表单音节化的儿化。

③“子"代表轻声,马蒂索夫把这类现象看成为“一个半音节",很有道理(据戴庆厦,1990,3)

④这里代表变调。变调的实质是使两个单字调合而为一,形成一个跟单音节声调相类似的声调(五台,1

986,4)。所以这种类型的例子,从声调看,它相当于一个音节;从声、韵母的组合来看,它是两个音节

。这一类例子把它看成一个音节或两个音节,都有道理。

陈承泽,1922,《国文法草创》,商务印书馆1957年重印。

戴浩一,1985,《时间顺序和汉语的语序》,《国外语言学》1988年第1期。

戴庆厦,《藏缅语族语言的研究和展望》,《民族语文》1990年第1期。

耿军,1990,《现代汉语外来词研究》(毕业论文,保存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学位论文阅览室)。

Haiman,J.,1980,The iconisity of grammar,Language,Vol.56,No.3.

—一-,1985,Natural syntax,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ockett,C.F.,1945,《语法描写的两种模型》,《语言学资料》1963年第6期。

Jakobson,R.,Implications of language universals for linguistics,见Universals of language,Ed.

by J.H.Greenberg,1980.

黎锦熙,1924,《新著国语文法》,商务印书馆。

陆俭明,1992,《80年代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理论上的建树》,见《80年代与90年代中国现代汉

语语法研究》,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

吕叔湘,《现代汉语单双音节问题初探》,《中国语文》1963年第1期。

—一-,1964,《语文常谈》(原载于《文字改革》),三联书店,1980年。

—一-,1986,为龚千炎《中国语法学史稿》(语文出版社,1987年)写的序。Lyons,J.,1977,

Introduction to theoretical linguis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马庆株,1989,《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中国语言学报》第3期,商务印书馆。Robins,R.H.,

1973,《语言分类史》,《国外语言学》1983年第2期。

邵敬敏,1990,《汉语语法学史稿》上海教育出版社。

石毓智,1992,《肯定和否定的对称与不对称》,台湾学生书局。

孙景涛,《美恶同辞质疑》,《语文研究》1986年第1期。

孙中山,1918,《建国方略·以作文为证》,《孙中山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

王 宁,《汉字的优化和简化》,《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

王前、刘庚祥:《从中医取“象"看中国传统抽象思维》,《哲学研究》1993年第4期。

五台,《关于“连读变调"的再认识》,《语言研究》1986年第1期。

徐通锵、《语义句法刍议》,《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年第3期。修订稿见《徐通锵自选集》,河南

教育出版社,1993年。

—一-,《“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世界汉语教学》1994年第2期。

徐通锵,叶蜚声,《“五·四"以来汉语语法研究评述》,《中国语文》1979年第3期。

—一-,《历史比较法和〈切韵〉音系的研究》,《语文研究》1980年第1期。

—一,《内部拟测法和汉语上古音系的研究》,《语文研究》1981年第1期。

张永言,1984,《上古汉语的“五色之名"》,见《语文学论集》,语文出版社1992年。

赵元任,1973,《谈谈汉语这个符号系统》,见《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拓和发展—一赵元任语言学论

文选》,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

—一-,1975,《汉语词的概念及其结构和节奏》,同上。

汉语语法论文第7篇

现代汉语中常式句一般表达形式为:

(状语)定语+主语+(状语)谓语+(定语)宾语(补语)

我们可以把现代汉语的常式句作为“标准句式”拿来与文言文的句式进行比较,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古今句式的不同之处。从而识别文言文的特殊句式,正确理解和翻译文言语句。

下面以文言文“倒装句”为例来谈谈这一方法在教学中的运用。

文言文的倒装句,也叫“变式句”,就是句子的表达形式不同于现代汉语“常式句”的句子。

1、“大哉,尧之为君也!”此句中“尧之为君也”是个主谓短语,意思为“尧作为君主”。“尧作为君主”怎样呢?没有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需要进一步陈述,说明,形容。而“大”是形容词,意为“伟大”,是要陈述,说明,形容某个对象的。这样“尧之为君”与“大”构成主谓关系,但句子形式是先谓语后主语,不符合我们现代汉语通常的表达习惯,明显属于主谓倒装。说话人为了强调谓语,把谓语前置了。学生有了这样的认识,在理解翻译时只需把主谓关系理顺即可。

2、“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让学生划分此句的句子成分可以发现:蚓(主语)+无(谓语)+爪牙(宾语)。主谓宾完整,“利”似乎多出来了。但依据词类知识,“利”是形容词,意思为“锋利”,在句中应作定语或谓语,“什么锋利呢?”,在句中该词语修饰的对象只能是“蚓”或“爪牙”,而“锋利的蚓(蚯蚓)”是讲不通的,只能修饰“爪牙”。因此,“利”是“爪牙”的定语,应该在“爪牙”的前面。该句是把定语后置了,这是个定语后置句。翻译时,学生只需把定语提放到中心语前面即可。

3、“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李氏子蟠,……不拘于时,学于余”、“形似酒撙,饰以山龟鸟兽之形”。以上三句中“于蓝”、“于余”、“以山龟鸟兽之形”都是“于(以)+名词”构成的介宾短语(介词结构),均置于谓语动词的后面。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分析,它们处于谓语后面,既不能作宾语(介宾短语不能作宾语),也不能作补语,而现代汉语中介宾短语一般作状语。实际上,三个介宾短语都修饰句中谓语作状语,分别表示比较、对象、方式,属状语后置。翻译时,学生只要把介宾短语提前,放置于谓语动词前即可。

4、①“沛公安在”;②“一言以蔽之”;③“古之人不余欺也”④“何陋之有”。以上所列四类句式是文言文中宾语前置的四种形式。不管哪一种形式的宾语前置,都可以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加以辨析。如“沛公安在”一句中“沛公”为名词,是句子的陈述对象。“安”是疑问代词,相当于“哪里”,“在”为介词,表示处所。该句本来要表达的意思是“沛公在哪里?”。在让学生认识这一语言现象时,我们可以举出一个相类的现代汉语常式句,如“你在哪里?”与“沛公安在”进行比较:“在哪里”与“安在”的意思一样,但前者是“介词+宾语(疑问代词)”,后者是“宾语(疑问代词)+介词”,显然后者把“宾语”前置了。同样“古之人不余欺也”一句中,构成该句的每个词的意思和现代汉语的意思一样,学生容易理解。但学生对“古代的人不我欺骗”这种说话的方式却大为疑惑,古人为什么要这样说话呢?教者可举一相类句式进行句法分析,如“他不欺骗我”,“他”是主语,“欺骗”是谓语,“我”是宾语。两相比较,学生会很容易发现“不我欺骗”是把宾语“我”放在了谓语动词前面,是宾语前置。这是古人语言表达的习惯之一,是为了强调宾语。可见,利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认识文言文的特殊句式,从而正确理解句意,快速翻译句子,是一种既简便又实用的方法。二、把现代汉语的词法与句法知识相结合,快速解读句子,全面理解文意

以苏轼《石钟山记》一文第一段为例。

《水经》云:“彭蠡之口有石钟山焉。”郦元以为下临深潭,微风鼓浪,水石相搏,声如洪钟。是说也,人常疑之。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而况石乎!至唐李渤始访其遗踪,得双石于潭上,扣而聆之,南声函胡,北音清越,桴止响腾,余韵徐歇,自以为得之矣。然是说也,余尤疑之。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独以钟名,何哉?

理解这段文字时,教者可让学生有意识地与现代汉语进行比较,并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加以分析。这段文字绝大部分实词含义和用法与现代汉语一致,只有“鼓”、“是”、“鸣”、“名”用法比较特殊。我们可以用词法知识进行分析。“鼓”现代是名词,而在“微风鼓浪”一句中,“鼓”处在主语和谓语之间,由名词活用为动词,陈述“微风”,支配宾语“浪”,意为“鼓动”。“是”现代是判断词,而在“是说也,人常疑之”一句中,“是说”是偏正短语,是“之”指代的对象,作“疑”的宾语,“是说”应是名词性偏正短语,“是”是代词,限制“说”,意思是“这个”。“鸣”是动词,“虽大风浪不能鸣也”一句中,“鸣”后省略代词“之”。补充完整后的句子应是“虽大风浪不能鸣之(钟磬)也”。按照现代汉语句子成分分析法提取该句主干为:浪鸣之。可以看出主语“浪”和宾语“之”之间产生了“主语使宾语怎样”的意味,据此可以判断“鸣”为动词的使动用法,可理解为“使……鸣”。“名”,现代是名词,在“而此独以钟名”一句中,用句子成分分析法可以看出:“名”处在谓语位置,作谓语。但依据现代汉语的词类知识名词一般不作谓语,由此可推断“名”是名词活用为动词,作谓语,意为“命名”。

同样,用句法知识比较分析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大多数文言句式与现代汉语一致。而“得双石于潭上”、“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两句的表达习惯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为了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古汉语的特殊句式,教者可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加以分析。“得双石于潭上”这个句子的主语是“李渤”,承前句省略,谓语是“得”,宾语是“双石”,这三个词按现代汉语常式句表达习惯组成一句话就是:“李渤得双石”。而原句中“于潭上”是个介宾短语,现代汉语中介宾短语一般作状语修饰谓语。据此,“于潭上”应作“李渤得双石”这个句子的状语,这样,该句的完整表达应是“李渤于潭上得双石”,把这个句子与“得双石于潭上”比较,学生自然可以发现原文句子介宾短语后置了,从而掌握状语后置句式。“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一句中,“所在皆是也”意为“到处都是这样”,这是个缺少主语的句子,表达完整应该是:“(什么)到处都是这样”。“什么”是该句陈述说明的对象,这个对象就是“石”,“石”后“铿然有声”似乎与“石”构成主谓关系,但这样一来,原句就成为两个句子,这两个句子形成并列关系,表达两层意思,即:“石(头)铿然有声”、“石(头)所在皆是”,这显然不符合作者本来要表达的意思。那么“铿然有声”是不是作状语呢?用句法知识分析可以看出,“铿然有声”是动词性状谓短语,一般作谓语。据此,“铿然有声”只有作“石”的定语,意为“铿锵作响的石头”,是一个名词性偏正短语,正好与后面的“所在皆是”构成主谓关系。这样,学生就可以认识古汉语的定语后置句式。【论文主题词】现代汉语语法;比较;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