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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2-05-05 14:45:31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县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为目标,深化老污染源治理,加强新污染源控制,提高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率,削减排污总量,加快县城生态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重点改善北河、虻牛河、滦柏干渠水质,到20*年底,北河、滦柏干渠水质达到Ⅴ类标准,到2010年底,虻牛河水质达到Ⅴ类标准,北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水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完成对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工作;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制定水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快老污染源治理步伐。我县现有污染源较多,分布较广,排放量大,对老污染源开展深度治理,能够有效地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地区水环境质量。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监督造纸、钢铁、化工、食品、电镀等重点行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保障废水达标排放。造纸行业要建有完善的废水处理设施,重点对由于污染防治设施能力不足、污染防治设施运转不正常等原因造成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市宝丽冀腾纸业有限公司进行限期治理,20*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对污染较为严重的*冀滦化肥有限公司实施搬迁,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要求,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在钢铁行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减少耗水量和排水量。二是对"十五小"、"新五小"及属于国家公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坚决关停,防止反弹。同时,对规模小、污染重的企业进行关停。三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20*年底前,所有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同时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建立完善的总量排污许可证制度。

2、强化新污染源的控制。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工作,是杜绝新污染源产生的有效措施。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新建、改建、扩建对水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严格的环保审批制度,完善内部审批程序。三是坚持"以大代小"、"以新代老"和"扶优限劣",大力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四是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制度。20*年8月底前,完成20*年年底前审批并竣工投产项目的验收工作。20*年以后的新建项目,凡试生产超过三个月的必须进行验收。对于逾期不申请验收或不符合验收条件而投入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坚决杜绝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企业的存在。五是杜绝重污染项目建设,在北河、滦柏干渠、滦乐干渠沿岸新建项目,必须组织技术力量进行科学的环境分析,对河流水质有不利影响的项目一律拒批。

3、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一是2007年底前,完成投资1*73万元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日可增加污水集中处理能力4万吨。二是20*年底前,建立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三是20*年底前,完成投资564万元的垃圾填埋场建设并投入使用。

4、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造纸、钢铁、化肥、电镀、食品等重点行业的现场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形成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手段。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建设污染项目、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关停。三是20*年底前,完成河北永新纸业有限公司、*顶峰热电有限公司、*华瑞钢铁有限公司、*市荣程钢铁有限公司的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2007年底前,完成*市宝丽冀腾纸业有限公司等重污染行业日排水量100立方米或日排COD30千克以上企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并与市、县环保监控中心实施联网。

5、防治面源污染,加快生态建设。一是坚持氮、磷、钾化肥合理配比,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增施有机肥,提高秸杆还田利用率。二是严格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采用人工及物理方法防治病虫害;推广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合理施用化学农药,在做好预防的基础上,做到适时用药,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三是加快生态村建设,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力度,加强农村人畜粪便、养殖业畜禽粪便和水产养殖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工作。到20*年底,建成文明生态村263个。

6、保障水环境安全。一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转移联单制度;环保、安监部门对辖区内生产、使用、经营、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定期开展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防止水环境事故的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20*年底前,制定好全县及重点企业水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四、组织落实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恩富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会存、县环保局局长郑书河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工促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城管局、水务局、农业服务中心、水产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郑书河同志兼任。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2篇

一、治理目标

1、2014年底渭河流域水质控制目标

在生态基流保障的前提下,渭河干流段水质基本达到Ⅳ类(即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实现水质基本变清。

2、2014年底在上游水质达到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渭河干流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胭脂河按照新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区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严把项目准入、坚决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企业

坚决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企业;淘汰工艺落后、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对没有能力进行污染治理、达标无望的排污企业要实施关闭;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审批印染、造纸、果汁等高耗水、高排污项目以及对水环境有较大污染的化工企业。鼓励经营状况不佳、治污难度大的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关闭或转产。按照新颁布的《黄河流域(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

-2011)督促排污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12年6月前不达标的实施停产治理。年内完成省造纸厂关闭工作。

(二)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和管理

在不断加强污染源监管的同时,积极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督促华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开工建设污水升级改造工程,力争2012年8月底完成进行调试运行;对已完成污水升级改造工程的兴包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综合废水治理工程、市晁庄实业公司屠宰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工程,2012年6月30号完成验收;对新建、扩建涉水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我市工业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按照《黄河流域(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挂牌督办。

(三)开始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

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中水4万吨。2009年8月24日正式投运以来,运营良好。2011年对一期除磷、脱氮进行提标改造,已进入调试运行,2012年6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为了解决我市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力争2012年4月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13年底主体工程完工,2013年底建成投运。加大污水管网和中水处理能力建设,开工建设8.7公里的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中水项目投入运行,提高污水收集率和中水利用率。

(四)加强畜禽养殖监管,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大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不合理施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村收集、镇(办)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解决乡村垃圾污染问题;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模式,发挥发酵床养猪技术的示范作用,降低养殖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和单位能耗。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有机肥加工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重点解决畜禽粪便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加大市星光良种猪繁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粪便和秸秆无害化加工的营运管理,2012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力争2013年5月开工建设市赵村桑园兴农奶牛养殖场粪便和秸秆无害化加工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渭河治理综合决策机制

市政府设立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环保局、考核办、发改局、工发局、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农林局、水利局、国土局、商务办、电力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杨文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同时,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抓、部门协抓,共同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严格责任考核,认真实施渭河治理奖惩机制

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措施和项目负责到人。要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从2012年起,全市要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和定性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渭河治理向纵深发展

市发改局要做好重大污染治理项目的立项和国债资金的申报推进工作;市工发局要做好重污染企业的淘汰关闭工作;市财政局要积极做好污染治理的资金保障;市监察局要做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市考核办要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考核;市环保局是渭河污染治理的职能部门,要抓好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和污染源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并做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市住建局要做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市水利局在重点做好渭河生态基流保障、水土保持控制河流输沙量和含沙量减少的同时,要严格控制入河口审批,按照三道控制线(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管理要求,健全渭河区界断面的水文监测管理体系,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污染源监控机水质监测,共同做好渭河污染物总量考核及生态补偿工作;市农林局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作,负责流域内植被恢复与保护;市工商局要及时吊销淘汰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取缔无照违法生产和违法排污企业。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政府主导、环保统筹、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机制。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为主线,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市治污水平,构建起科学完整的“治、用、保”治污体系,确保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二是坚持“治、用、保”综合治理;三是坚持总体布局、分布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全面完成《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在2013年度国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中实现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确保第一名、夺取三连冠”的目标。

2、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水污染物(COD)削减18%的目标。

3、全面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流域内所有河流实现省政府下达的“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二)主要任务

1、河流水质稳定达标。2013年底前,流域各河流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或优于V类水质标准(即COD≤40mg/L、氨氮≤2mg/L);、,河流域各河流断面水质达到鱼类能够稳定生存的技术参考指标(即COD≤60mg/L、氨氮≤6mg/L)。

2、《规划》项目全部完成。2013年11月底前,《规划》内的21个工业项目、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2013年12月底,完成厂区绿化、美化、亮化。

3、完成三大系列亮点工程建设。一是在全市重点废水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和主要河流断面安装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装置,实现三级联网并实时监控。同时,建立完善一流的环境监督安全监控体系;二是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五化”“七个一”;三是高标准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重点围绕河流湿地净化和生态修复,突出人工强化、地方特色及对水质改善效果。

4、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强化点源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尤其是有重金属排放风险源的工业企业要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建设事故状态调蓄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应急设施,保证可以容纳2个生产周期的排水,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重点排污河流下游建设事故应急拦河闸(坝),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的辖区安全防控体系。

5、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城区、主要交通干线、迎查线路和河流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面貌进行综合治理,打造整洁、清新、优美的城乡环境,深入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加强对小锅炉、机动车尾气、扬尘等的治理力度,提高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三、具体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县(区)职责及工作要求。

(1)保证辖区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重点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表》(见附件1)确定的水质目标要求。对国控、省控、市控断面现场及周边可视范围内垃圾、污泥及杂物进行清理,切实改善河道景观环境。

(2)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建设完成规划内项目。原则上所有工程任务(包括治污工程、改造工程、升级改造、排污口规范化等)11月底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3)完成辖区内河道清淤、垃圾清理、扬尘治理、道路改造等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整治规范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的厂容厂貌。

(4)挖掘、培植3-5个带有示范作用,能够展现辖区治污与管理水平的亮点工程,提前做好迎查准备和模拟工作。

(5)建立完善治污工程项目档案和环保设施、在线监测、人工监测、污泥处置、中水回用等相关运行记录(台帐)。

(6)构建辖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将废水控制在辖区最小范围内,确保不出境。

(7)其他。一是2013年12月底完成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建设,并实现联网运行。二是2013年12月底完成“十一五”COD总量减排任务。三是2013年11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及申报工作。

(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

1.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察和日常考核。对因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的,依据《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市委宣传部:负责环保工作的舆论宣传。牵头制定并落实环保专题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为迎查工作营造浓厚氛围,推进迎查工作深入开展。在《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环境污染问题和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组织制作迎查专题图册、电视片。

3、市经信委:负责协商有关部门提供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单,整顿高水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指导市属企业和各县(区)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工业企业厂区及周围环境。

4、市公安局:结合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11月1日起未通过环检的车辆不得通过年检。禁止排气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5、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对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县(区)制定资金支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负责督导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进展(包括管网配套项目、中水利用工程、中控系统建设、污泥处置工程、生物指示池建设、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行,年底前全部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条件具备的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督导、审核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供的建设、管理、运营的档案资料。(2)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施建设的督导和协调、对接工作。(3)负责建设完善城区(除由滨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负责以外的)污水管网配套、雨污分流等工程建设,沿河、张肖堂干渠和新立河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4)负责监管市污水处理厂(中和水质)正常运行。(5)督导无棣县垃圾处理厂工程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任务,2013年12月底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6)督促各县(区)按规范化要求整治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周围环境。

7、市城管执法局。(1)负责市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督导惠民、阳信县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任务,2013年12月底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2)负责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和扬尘污染以及社会噪声污染等。(3)负责督导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及道路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确保城市面貌整洁有序。

8、市水利局。(1)组织实施潮河、河、新立河引水补源工程,合理调剂河道径流,逐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2)组织滨城区、开发区、沾化县对潮河流域主要河流(包括西沙河、新立河、张肖堂干渠、河和潮河)进行河道清淤和两岸绿化、美化。(3)负责督导完成截污导流工程建设任务,指导任务县(区)在本辖区主要河流(附件1中河流)河道中建设橡胶坝或溢流坝,延长河水滞留时间,充分利用河流自净功能改善水质。(4)督促各县(区)对主要河流河道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清理河道垃圾、污泥、杂草及漂浮物,切实改善脏、乱、差的状况。(5)督导河流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建设,指导各县(区)在本辖区主要河流建设1至2处人工湿地,种植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进行生物降解,改善水质。督导、审核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供的建设、管理等档案资料。

9、市环保局。(1)负责迎查工作总牵头,做好与省环保厅和环保部有关迎查的沟通、联络、汇报等工作。(2)负责本方案进展情况的通报,综合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区)的迎查工作。(3)监督各重点河流断面、工业点源、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4)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杜绝工业企业超标排放。(5)负责列入《规划》中21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督导验收工作,确保按规划要求完成。对达不到治污要求的企业提前提出关停建议。(6)负责督导在线网络监控系列亮点工程的建设。(7)指导迎查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按规范要求建立完整档案资料。

10、市安监局:负责督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落实。成立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市纪检、宣传、环保、财政、住建、水利等部门参加的市流域水污染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县(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区)长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县(区)长是具体责任人,按照“失分严惩、加分重奖”的原则,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加强督查考核,查进度、找差距、明责任、抓落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工作不力、延误整体工作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效能监察,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迎查无死角。对治污任务不落实、项目进展迟缓、河流水质不达标、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薄弱环节和重要问题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加以解决,要明确专人分管,集中时间、精力靠上抓落实,真正把迎查的每一项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指挥部的作用,对有关问题加强沟通协作,并搞好督促、检查,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责任部门共同做好迎查工作。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迎查提供有效资金保障。企业作为治污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治污投入;各县(区)发挥政府环境保护投资的主渠道作用,把环保作为投资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市级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对有困难的县区和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扶持和倾斜。多方面争取国家、省环保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4篇

一、调查目的

摸清流域上游水污染防治情况,掌握流域上游水污染状况,为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和流域水环境安全,严厉查处流域内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

流域水库以上范围内的街办、镇、分乡镇、镇、镇的工矿企业、规模畜禽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网箱养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情况和其他可能对水体造成隐患的情况。

三、调查内容

1.调查辖区内工业企业、矿山企业(探、采、选)、规模畜禽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数量及生产规模、排污口数量及污水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名称、设计参数、运行状况、持证排污等情况。

2.调查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排放情况。

3.调查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落实及验收情况。

4.督办落实市环保局下达的等五家企业的整改情况。

四、监测内容

1.相关企业排污口及排污口上下游地表水断面,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2.乡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3.天福庙水库、西北口水库、尚家河水库、水库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4.干流及支流监测。源头、东支、西支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支流: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监测项目: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五、调查分组

六、工作职责

1.污防科负责拟定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按要求汇总调查结果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局。

2.监测站负责拟定监测方案并按分组情况实施。

3.材料员负责制定调查相关表格,以便现场检查时填写,调查表格应满足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撰写要求。

4.材料员负责将调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区环保局污防科汇总。

5.每组负责安排一人携带相机调查,形成影像资料。

七、相关要求

1.各调查组于2013年6月18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

2.监测站于2013年6月20日前出具监测报告,并附数据分析报告。

3.各调查组材料员于2013年6月23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一是对调查的每一家企业编写调查技术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持证排污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排放及达标情况、废渣处置情况,市环保局下达整改的五家企业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并附现场相关照片。

二是对流域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情况的技术报告,包含存在的问题、在建和拟建乡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基本情况和建议。

三是上报调查工作报告,包含调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和相关建议。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5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水是生命之源,河流水环境质量好坏与沿河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饮水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城镇形象和发展环境。加强河流水污染防治,保护好全镇水环境既是以人为本的体现,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加强和深入,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部分河段的水质还常年未达标,场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水产养殖等还未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面污染源治理难度较大。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全镇水环境保护必要性和艰巨性,按县委政府要求,切实抓好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明确任务,狠抓治理

1、抓好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对场镇的生活污水,新建房屋必须100%配套建设沼气池,原有建筑物的生活污水,要采取单户建沼气池、联户建沼气池、单位建沼气池、集中区域建沼气群、统筹规划建大沼气池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对场镇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所有纳入治理范围的村(社区)原有建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30%以上。对农村生活污水,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为载体,对人畜粪污、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沼液用于农灌。

2、抓好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场的治理。对启昌食品养猪场的废水要经沼气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能直接外排;屠宰场的屠宰废水要经生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的粪便等固体废物,要进行有效收集,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对全镇所有水域,要严禁肥水养鱼;对网箱养鱼要科学合理规划与布局,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水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养鱼要取缔和禁止。

3、抓好河流沿岸的生态保护。加大河流沿岸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力度,做好土地利用的合理规划与控制,防止水土流失;在农村逐步推行生态农业模式,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

4、抓好河道与河面的管理。对河面漂浮物、水葫芦等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打捞,每月要对每条河流至少集中组织两次全面清理打捞。对污染严重的河道要进行清淤,并做好河面船舶污染的控制工作。

三、分解职责,整体联动

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多管齐下,才能抓好水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共同抓好工作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单位的职责明确如下:

1、镇联系领导:对所联系的整治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各村(居):对所辖整治河段的各类污染整治负总责。负责辖区内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

3、镇纪委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责任。

4、环境治理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财政所:负责协调、指导财政资金向水污染治理倾斜,监督财政资金使用。

6、农技站:负责抓好流域内水库监督管理,组织取缔肥水养鱼、清理整顿网箱养鱼,协调解决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抓好农业面源治理工作,引导流域内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以及农用塑料薄膜使用回收,大力推广沼气池建设。

8、林业站:负责抓好幼林抚育、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将相关项目向河流流域安排。

9、国土所、建管站、规划站:负责河道两旁建筑工地排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监督禁止乱采、乱挖,牵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负责治污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和工程验收。

10、安全办:负责做好水上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11、畜牧站:负责组织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抓好畜禽养殖行业的污染治理。负责组织制定屠宰污染防治规划,抓好屠宰场的污染治理。

12、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制定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规划,并监督运行。

13、场镇物业管理公司:抓好城(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并监督运行,协助相关项目的申报。

四、落实措施,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成立以村长(居)主任为组长的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所辖整治河段的各类污染整治负总责。镇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明确具体的工作人员,做好指导、督促、协调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利用宣传车进行广泛宣传,赢得全社会支持、理解与配合;通过标语、橱窗、展板、标牌等方式宣传到社区,到村、社、户,特别是要重点做好对沿河村民的入户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河流水环境保护工作中来;要针对性地开展对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屠宰场业主的宣传教育,促使其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的意识;通过各种会议、文件进行宣传,提高各级干部的认识,从而积极营造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掀起全镇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新高潮。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6篇

省卫生计生委部分

根据省政府《甘肃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素材编写提纲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职责和实践体会,提出以下部门意见:

1、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和水质在线监测,健全水质安全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从水源到居民用水的全过程监管,着重落实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日常性水质检验的责任,探索、引进第三方监测机制,合理整合各部门之间的监测资源来弥补监测能力的不足,科学设置水质监测点和监测频率,做到2016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做到2018年起,县级及以上城镇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

2、依法公开水质卫生信息

省卫计委根据定期开展的水质监测数据,对地区水质合格率考核排名后3位的市州每年予以公布,对水质存在重大卫生隐患的城市,责令限期整改落实,连续三年整改仍不达标或期间发生重大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暂缓受理其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申请,并向社会公告。

3、方案建议

(1)、鉴于水源水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兰州市连续两年水源水氨氮超标所引发的饮用水公共卫生事件就是典型),建议结合城市供水人口,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设立工作指标:100万人口以上水源地水质(含地表水和地下水)必须达到全年Ⅱ类水水质;50万-100万人口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Ⅱ类水水质、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全年Ⅱ类水水质;10万-50万人口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全年Ⅲ类水水质、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Ⅱ类水水质;10万人口以下水源地水质(含地表水和地下水)基本达到全年Ⅲ类水水质。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全乡水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张集乡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四水同治”、河长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劣Ⅴ类水体、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污染防治,坚决完成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水生态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乡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无劣Ⅴ水体,断面取水考核点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疏堵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巡河管理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张集乡水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任务责任分解表》,乡级河长、乡级分段河长每周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每周巡河两次,村级巡河员每周巡河不少于五次,深入开展河流清洁行动,加大对河道杂草、垃圾、网箱、漂浮物等河道疏浚,提升河水流动性,同时沿河区域排污口要标本兼治,采取封堵措施,确保不出现污水排入河道现象。

二是强化综合整治。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要求,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重点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各村要加大辖区畜禽养殖场(户)管控力度,配合执法部门对依法关闭取缔的畜禽养殖场户采取“三停”措施,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同意一律不得复养,并对收集、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防止畜禽养殖污染反弹。

三是强化系统配套。科学防治水污染,配齐相应监控设备、检测设备,乡农发中心牵头开展人工湿地建设可行性调研,对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充分运用固定标语、版面、网络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并及时公开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行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为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