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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改革的目标(合集7篇)

时间:2024-04-10 14:50:46
医疗改革的目标

医疗改革的目标第1篇

显然,按照这一说法,医疗改革至少有三个目标,即:有效监管;让老百姓满意;保证医疗卫生体制的效率。笔者认为,这一说法难免产生误导作用。因为医疗改革根本目标只能有一个,那就是“让百姓满意”。

医保,顾名思义,就是给广大老百姓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使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这是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也是一项与百姓切身利益最为密切的制度,所以,它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就是为百姓服务。“让百姓满意”就是它唯一的最终的目标,也是衡量医疗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

至于“有效监管”、“保证医疗卫生体制的效率”云云,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使医疗改革更加符合百姓的根本利益,让百姓满意,二者是从属于“让百姓满意”这个大目标的。所以,把这二者与“让百姓满意”并提,把一个根本目标分化成表面上的三个目标,就是主次不分,故意凸显困难,把本来简单明白的事弄得复杂。更值得警惕的是,所谓“有效监管”,往往成为相关权力部门、利益集团裹足不前、阻碍改革、维护既得利益的借口。有些人正是打着“有效监管”的旗号,反对改革措施的推行;所谓“保障医疗卫生体制的效率”,也同样成为某些人维护弊端重重的体制的幌子,或乱开口子、浪费医疗卫生资源、的幌子。当前,看病难看病贵和教育高收费、房价高涨 “三座大山”压得百姓喘不过气来,不少家庭因病返贫,而新的医疗改革方案迟迟不与百姓见面,所谓“有效监管”、“保障医疗卫生体制的效率”这些说法,几乎成了某些权力部门和利益集团的遮羞布!

医疗改革的目标第2篇

关键词:卫生改革,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覆盖率,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基本医疗保险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核心是医疗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核心是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运而生,而且它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关系密切。总体来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为两大阶段,1998年以前是医疗体制改革为主的第一阶段,医院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医疗服务能力扩张和探索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是改革的主线。1998年国务院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2002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标志真正进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时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系统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和整体设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成为此时体制改革的主线。纵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目前已进入整体制度设计、政策实施和模式选择的关键时刻,设计选择何种医疗保险、健康照顾、医疗保障、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政策模式,至关重要,其中尤以医疗保险制度最为重要,因为医疗保险是医药卫生体制和福利制度运作的主要产出,直接关系亿万国民的身心健康状况、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水平,关系国民素质与社会质量。因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是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议程的核心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核心议题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如何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设计与政策模式选择,实施医疗保障制度创新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以来,预防疾病和公共卫生、环境卫生、工厂卫生状况、家庭卫生、个人卫生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政府承担改善公共、环境卫生的责任。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在如何利用商业保险原理和社会互助原则,将人们组织起来,预防疾病和抵御疾病风险,确保有竞争性劳动者的社会需要推动下,英国工会组织首创医疗保险制度,其后德国俾斯麦政府率先将社会保险制度化,建立完备的工伤、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医疗保险已成为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成为绝大多数人预防疾病的主要方法。综观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例如,非洲医疗保健体系改革创新方向是广泛实施法定保险计划;美洲大陆医疗保险改革动向是扩大医疗保险体系覆盖范围,提高效率;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医疗保险改革方向是扩大保险覆盖率,多元化筹集保险资金;欧洲医疗保险改革趋势是调整医疗待遇,将社会市场型竞争机制引入健康照顾领域。显而易见,医疗保险制度是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健康照顾服务体系的最主要形态,这意味医疗保险既是人们享受健康照顾的基本途径,又是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国际惯例”。

二、城乡医疗保险现状与四分五裂的医疗保障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城乡居民享受健康照顾服务与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状况并不乐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非常有限,绝大多数居民无任何医疗保障,个人承担疾病风险。根据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缓慢,绝大多数城乡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只有少数群体享有“不尽人意”的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平等问题格外尖锐。更为重要的是,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还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例如,城市地区无医疗保险的比例女性高于男性(高出5.4%);年龄差异,例如,城市享有各种医疗保险人口的比例随年龄降低呈递减的趋势,5岁以下儿童无医疗保险比例高达70%;文化程度差异,例如,城市地区无医疗保险人口中低文化程度比例较高,占26.5%,而高学历人口所占比例较低,只占8.8%;职业层次差异,例如,管理人员中有医疗保险的比例最高,其中64.4%的人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民有医疗保险的比例最低,86.8%的人无任何医疗保险,现有医疗保障体系中制度性、结构性、体制性不平等、不公正状况可见一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现行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存在诸多结构性与医药文化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其发挥积极作用,防病治病和改善健康状况,而且成为制度化不平等的重要根源之一,影响社会正义。首先,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的价值基础、价值目标、价值理念与价值判断等问题颇多,直接影响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设计与健康照顾政策模式选择,影响医疗保险服务效果与效率。健康照顾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服务与社会政策的基本特征是无法回避伦理道德与价值判断,以中立的价值立场讨论社会政策是没有意义的事情。福利制度精髓是其价值基础。总体来说,目前主流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态度是,疾病是个人不幸与个人麻烦,是个人倒霉,甚至是上天对某些人行为不检、道德沦丧的惩罚,是“罪有应得”和“活该倒霉”,而非典型的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议题。对待疾病的这种“谴责牺牲者”取向的社会观念和态度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工业化革命以前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目前中国正处于现代化过程中。令人鼓舞的是,2002年SARS疫情用血的代价使国人普遍理解了为什么说,公共卫生是政府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观点,政府加大公共卫生的投资力度,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出现重大转机。然而,在医疗服务市场化和医院费用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基本医疗服务不是福利服务,不是政府应该承担责任的公共服务,政府没有义务和责任为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买单”,病人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和医院靠吃病人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公民缺乏健康权利,公民无权从国家与社会那里获得应该享有的基本健康照顾服务。这种观念牵涉的深层次理论假设和价值争论是,健康照顾是否是所有公民的基本社会权利?政府是否应承担起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健康照顾服务的责任?社会发展最高目标是什么?欧美国家已经基本解决了这些问题,社会各界人士对这些基本问题已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并为其国家健康服务制度(英国等),国家保险制度(加拿大),社会保险制度(德国、日本),医疗储蓄体系(新加坡),私人保险加政府医疗救助体系(美国)提供了相应的社会价值基础。令人遗憾的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缺乏相应价值目标和文化基础,社会各界人士对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设计与政策目标缺乏社会共识,严重影响了制度设计质量。

其次,卫生改革特别是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目的含糊不清,医学目的和医疗服务目标背离医学的神圣使命,健康照顾不是维护社会平等与社会公正,而是加剧健康不平等和不公正,健康照顾与医疗保障领域中的不平等与不公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根源。综观卫生改革实践,长期以来,改革目标含糊不清和充满歧义是卫生改革面临的最大问题。

综观《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看不见改善国民的健康状况、促进健康平等,维护健康公平和提高生活质量等社会政策目标,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本身成为医疗保险的目的,颠倒了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众所周知,医学、健康照顾和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都是治病救人、预防疾病、阻止死亡、维持健康、提高生命质量和改善生活质量,并且通过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的最高目标,而非加剧健康领域不平等。毫无疑问,目前只有极少数人享有的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肯定无助于健康保险的目标。

第三,卫生改革特别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和医疗保险政策模式选择基本原则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的设计原则和实际运作状况相去甚远,甚至是截然相反,背道而驰。1997年《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卫生改革与发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收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国务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医疗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核心原则和精神实质是“广覆盖、低水平”。目前,医疗保障状况确实是低水平的,但是,离广覆盖的基本要求相去甚远,全国70%人无任何保险是典型例证。从医疗保险覆盖率角度看,目前健康不平等、不公平主要表现形式是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太小,如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提高健康平等程度的关键问题。

第四,目前医疗保险范围过窄,许多疾病、药品没有纳入医疗保险诊疗和药品目录范围,医疗保险待遇和报销比例偏低,基本医疗保险沉淀资金过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难以有效发挥预防疾病、抵御医疗风险和改善健康状况的作用,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要。目前,全国各地都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均印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构建起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和医疗服务体系。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低不同,各地制度框架设计与保险待遇存在显著不同,人为限制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基本医疗保险和健康照顾服务体系成为影响企业竞争的因素。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保险主要关注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和住院治疗,轻视门诊和常见病诊治,许多地方基本医疗保险设置了起报线,对未达到起报线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不利疾病预防,不利于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甚至贻误最佳治疗时机,且不利于医学模式转变。如何处理大病与小病关系的同时,如何处理预防与治疗的关系同样直接影响服务范围内容。目前,各地医疗保险范围与保险服务内容主要局限于医院门诊、住院和大病治疗服务范围,对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社区卫生服务等非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内容的关注不多见,缺乏相应优惠鼓励政策,医疗保险服务工作重点不是如何预防疾病和防止保险对象不得病,而是侧重于疾病治疗特别是晚期的无效治疗,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加剧卫生资源紧张状况。不难想象,前述价值观念与制度安排必然结果是,企业和保险对象缴纳相当保险金,但医疗保险门槛过高、保险待遇和报销比例偏低,导致大量保险资金沉淀。如广东1999-2003年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高达128.73亿元,占全国的19.2%,引发人们思考举办医疗保险目的何在,致使相当数量医保对象抱怨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不尽合理,医疗保险难以发挥应有保障作用。

第五,医疗保险筹资融资和基金增值渠道单一,保险基金分散和统筹层次较低导致基金难以发挥大数法则,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和科学管理有待提高,个人费用负担的比例过高,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筹资公平问题突出,难以充分体现社会保险性质和国家社会福利责任。基本医疗保险是典型的社会保险,基本特征是其强制性、非营利性和国家的社会保护责任。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两部分,每部分又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两块。总体来说,目前医疗保险筹资融资,特别是基金增值渠道比较单一,主要靠银行的存款利息,难以有效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与此同时,由于全国各地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统筹层次多是地市范围,参保人数有限,基金相对比较分散,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因各种各样原因,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封闭运行和科学规范管理有待提高。最为重要的是,城乡70%的居民没有任何形式医疗保障,全靠家庭和个人力量抵御疾病风险,在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过快的背景下,个人负担比例过高,卫生筹资公平性位居世界末尾。在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过高的背景下,居民基本反应方式有三,一是应就诊未就诊,应住院未住院。二是减少治疗和降低治疗标准。三是患病后等待拖延,或贻误最佳治疗时机或拖成大病,形成恶性循环,既造成医疗资源闲置、浪费和误用,又引发严峻的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议题。如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城乡患者中未就诊比例为48.9%,其中城市为57.0%,农村为45.8%,与前两次卫生服务调查相比,患者未就诊比例出现明显增高趋势。未就诊原因中,38.2%的患者是因为经济困难。城乡居民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70%)。如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发挥社会保险互助互济作用成为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当务之急。

第六,目前各种医疗保障制度的行政管理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各种医疗保障形态之间缺乏应有的、紧密的制度联系,政出多门、部门交叉、城乡差别和制度分隔的状况比较明显,医疗保障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整体作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迫切需要系统性、制度化整合。目前,医疗保障制度形态多样,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工作,卫生部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民政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中组部和全国总工会负责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事业,各类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商业保险,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分散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每种医疗保障体系均有一套独立运行行政管理和基金管理体系,行政管理成本巨大。更为重要的是,除行政管理成本之外,目前各种医疗保障体系之间相互分离的行政管理体制人为造成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分隔、城乡差别、身份歧视和健康不平等,既不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形成政出多门,交叉重叠、多头分隔管理医疗保障制度的格局,又不利于统一、协调、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社会福利水平。

第七,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为改善国民身心健康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效果与经济效率尚不理想,难以充分发挥正面的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社会投资与社会预防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设计和政策模式选择任重道远。众所周知,医疗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归属于公共政策、社会政策与卫生政策范畴。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是预防疾病,治病救人,维持健康,提高生命质量,降低疾病风险,改善生活质量,主要发挥社会稳定、社会投资、社会预防和社会整合等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安排的分散、城乡分隔和制度化健康不平等等原因,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不仅难以发挥社会稳定、社会投资、社会预防和社会整合等积极作用,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制度化健康不平等、不公正的制度性根源,加剧社会不平等与不公。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的积极社会影响、社会效果与经济效率同样尚有不少值得改进的地方。社会制度安排的基本功能是解决相应的社会问题,而不是有意或无意制造更多的社会问题。

三、“一个制度、多种标准”与全民医疗保险

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尽快建立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为建构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如前所述,虽然目前的医疗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诸多结构性、体制性和系统性问题,但是,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和医疗保险政策模式选择过程中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的目的不是完全否定现有的制度安排,而是根据中国社会实际情况,参照国际经验和世界医疗保障改革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与政策模式,创造独具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有鉴于此,我们提出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所谓“一个制度”是指重新整合、重组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将其统一为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多种标准”是指根据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状况和生活水平,设计多种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费标准,以便将所有国民都纳入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当中,从而形成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实现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目标。“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和改革思路,来自卫生改革困境,来自医疗保障制度现状,来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存问题和基层工作者的探索创新,来自建构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并非空穴来风,毫无根据。众所周知,改革开放20多年来,医药卫生改革的效果越来越差,健康平等与健康公平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多国民处于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完全背离了医疗保障的国际惯例,全民性医疗保险是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经验。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而且拥有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经验,只不过各种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相互分隔,没有形成一种统一、整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参保人数有限,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太低,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缴费标准是按照城市就业者和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确定的,没有考虑到低收人群体、城市农民工群体、城乡结合部或农转居群体、东中西部地区农民群体的实际情况,人为的将许多群体排除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为解决覆盖率过低的问题,全国各地的一线工作者已经按照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思路在探索创新,例如,广东东莞特别为农民工设置了一种缴费标准,上海市特别为农民工设计了城镇综合医疗保险制度,还有不少地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为农转居群体提供社区为基础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改革原则和改革思路的优点众多,可以有效消除或降低现有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诸多结构性、体制性弊端,有助于重构现代社会福利制度框架。首先,“一个制度、多种标准”改革原则的精髓、实质与革命之处是旨在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彻底改变以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依托的选择性原则、城乡差别对待和身份歧视等价值理念,充分体现普及性、全民性、平等性、公民权利、基本需要、健康优先等现代福利价值观念。其次,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充分体现国家福利责任、健康平等与健康公平等社会政策目标,有助于实现医疗保障体系制度目标,有助于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第三,“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真正解决了如何实现广覆盖、低水平的问题,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首要原则,既考虑中国社会状况,又考虑医疗保障发展趋势。第四,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显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改善、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医疗服务,改善生活质量。第五,“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彻底改变医疗保险现有的筹资机制,真正建立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合作的筹资机制,特别是彻底消灭个人承担疾病风险,抵御健康风险的自费医疗。第六,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彻底改变目前城乡分隔、分散和四分五裂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系统整合和平等的全民性医疗保险制度框架。最后,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发挥积极的健康保障作用与影响。

四、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需要相应的社会环境与制度基础,首要条件是无形的价值观念与社会态度,是社会各界人士对全民健康保障议题和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在某种程度说,全民医疗保险并非创新之举,而是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真实写照。1949年以来,在东西方冷战和政府实施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国家逐步建立起以公费医疗、劳动保险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障,实现低水平、广覆盖全民医疗保障。这种广覆盖、低水平全民性医疗保障制度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影响人所共知,创造了世界奇迹:中国人的人均期望寿命由建国时35岁提高到2000年的71岁,城乡居民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彻底摘掉“东亚病夫”的帽子,中华民族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国际性地位显著提高。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看,经济因素并不是决定医疗保障与社会福利制度的决定性因素。纵使是从经济因素考虑,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都能基本实现全民性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那么中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肯定能够负担“广覆盖、低水平”的全民性医疗保险制度。换言之,经济因素和国家财力是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充分的条件。能否实现“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和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取决政府首脑的政治意愿,取决于社会各界人士的价值观念与社会态度,取决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社会制度性基础。这意味只有当全社会普遍充分认识到身心健康状况与健康保障在社会生活,在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个人福利水平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之时,只有社会各界人士对全民医疗保障与全民医疗保险形成广泛社会共识之时,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才具备相应的社会文化环境。

实现“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和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需要诸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首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与政策模式选择价值理念、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统一、系统整合、科学管理、社会平等和社会公正等角度设计制度,从公民权利、身份平等和取消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差别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角度设计制度。其次,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价格、医疗收费政策和医疗机构激励机制的改革,彻底改变医疗收费与医护人员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做法,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杜绝以药养医,为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良性健康运作奠定社会基础和适宜的社会环境,谋求多方共赢的发展。第三,明确规定卫生服务的社会福利性质,确定健康照顾服务在社会服务与社会政策框架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国策性地位,将健康需要满足作为社会政策议程的头等大事,确定国民健康状况与宏观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加大政府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多种承诺。第四,改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与政策选择侧重于防止大病、重病和住院手术的流行观点,将大病、重病的医疗互助和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积极防治有机结合起来,改善健康状况。同时,改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侧重疾病治疗、大病治疗、住院手术和慢性病治疗的流行看法,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重点和优先领域前移,更加注重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事业,实现治病到防病,疾病治疗到预防疾病,末端治疗到早期干预,医疗保险到健康维护的转变。第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加大政府对社会福利事业投入,完善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框架,确保国家对健康、教育、福利、社会保障、公共住房、就业服务和公共服务的资金支持,解决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融资、监管和保值增值问题,合理测算缴费标准,充分考虑不同缴费标准之间的衔接过渡和整体安排问题,确保保险基金安全封闭增值运行。第五,打破城乡壁垒和二元社会福利制度,取消户籍制度和身份歧视,确保劳动力自由流动,做好不同地区、不同缴费标准和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过渡,实现保险制度的异地使用,发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移动性”特征,使其成为劳动市场运作的社会基础设施。最后,在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础上,整合、重构各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与政策,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统分结合、系统整合、运转灵活和健康平等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五、简要讨论与基本结论

中国正处于翻天覆地和史无前例的社会结构转型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传统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社会管理机制,重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框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重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构和谐社会等多种社会发展主题高度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和相互依赖,如何整体推进,确定优先次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制度框架建设与政策模式选择显得格外重要。在这种宏观社会背景下,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都是事关全局的战略议题,理所当然处于体制改革与制度建设中心位置,处于社会发展与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核心地位,其重要性怎样估价都不会过高。因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直接关系所有公民的健康状况。中国社会发展状况说明,目前绝大多数国民的衣食住行用等基本生活需要已经满足,身心健康已成中国人最重要的基本需要,如何回应社会需要,满足健康需要成为政府首要任务。健康是人类最大的福利。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那么就什么都没有,就谈不到个人福利与社会福利,谈不到幸福美好生活,谈不到建构和谐社会。

医疗改革的目标第3篇

关键词:卫生改革,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覆盖率,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基本医疗保险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核心是医疗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核心是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运而生,而且它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关系密切。总体来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为两大阶段,1998年以前是医疗体制改革为主的第一阶段,医院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医疗服务能力扩张和探索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是改革的主线。 1998年国务院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0年“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2002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标志真正进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时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系统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和整体设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成为此时体制改革的主线。纵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目前已进入整体制度设计、政策实施和模式选择的关键时刻,设计选择何种医疗保险、健康照顾、医疗保障、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政策模式,至关重要,其中尤以医疗保险制度最为重要,因为医疗保险是医药卫生体制和福利制度运作的主要产出,直接关系亿万国民的身心健康状况、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水平,关系国民素质与社会质量。因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是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议程的核心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核心议题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如何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设计与政策模式选择,实施医疗保障制度创新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以来,预防疾病和公共卫生、环境卫生、工厂卫生状况、家庭卫生、个人卫生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政府承担改善公共、环境卫生的责任。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在如何利用商业保险原理和社会互助原则,将人们组织起来,预防疾病和抵御疾病风险,确保有竞争性劳动者的社会需要推动下,英国工会组织首创医疗保险制度,其后德国俾斯麦政府率先将社会保险制度化,建立完备的工伤、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医疗保险已成为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成为绝大多数人预防疾病的主要方法。综观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例如,非洲医疗保健体系改革创新方向是广泛实施法定保险计划;美洲大陆医疗保险改革动向是扩大医疗保险体系覆盖范围,提高效率;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医疗保险改革方向是扩大保险覆盖率,多元化筹集保险资金;欧洲医疗保险改革趋势是调整医疗待遇,将社会市场型竞争机制引入健康照顾领域。显而易见,医疗保险制度是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健康照顾服务体系的最主要形态,这意味医疗保险既是人们享受健康照顾的基本途径,又是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国际惯例”。

二、城乡医疗保险现状与四分五裂的医疗保障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城乡居民享受健康照顾服务与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状况并不乐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非常有限,绝大多数居民无任何医疗保障,个人承担疾病风险。根据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缓慢,绝大多数城乡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只有少数群体享有“不尽人意”的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平等问题格外尖锐。更为重要的是,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还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例如,城市地区无医疗保险的比例女性高于男性(高出5.4%);年龄差异,例如,城市享有各种医疗保险人口的比例随年龄降低呈递减的趋势,5岁以下儿童无医疗保险比例高达70%;文化程度差异,例如,城市地区无医疗保险人口中低文化程度比例较高,占26.5%,而高学历人口所占比例较低,只占8.8%;职业层次差异,例如,管理人员中有医疗保险的比例最高,其中64.4%的人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民有医疗保险的比例最低,86.8%的人无任何医疗保险,现有医疗保障体系中制度性、结构性、体制性不平等、不公正状况可见一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现行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存在诸多结构性与医药文化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其发挥积极作用,防病治病和改善健康状况,而且成为制度化不平等的重要根源之一,影响社会正义。首先,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的价值基础、价值目标、价值理念与价值判断等问题颇多,直接影响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设计与健康照顾政策模式选择,影响医疗保险服务效果与效率。健康照顾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服务与社会政策的基本特征是无法回避伦理道德与价值判断,以中立的价值立场讨论社会政策是没有意义的事情。福利制度精髓是其价值基础。总体来说,目前主流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态度是,疾病是个人不幸与个人麻烦,是个人倒霉,甚至是上天对某些人行为不检、道德沦丧的惩罚,是“罪有应得”和“活该倒霉”,而非典型的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议题。对待疾病的这种“谴责牺牲者”取向的社会观念和态度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工业化革命以前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目前中国正处于现代化过程中。令人鼓舞的是,2002年sars疫情用血的代价使国人普遍理解了为什么说,公共卫生是政府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观点,政府加大公共卫生的投资力度,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出现重大转机。然而,在医疗服务市场化和医院费用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基本医疗服务不是福利服务,不是政府应该承担责任的公共服务,政府没有义务和责任为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买单”,病人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和医院靠吃病人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公民缺乏健康权利,公民无权从国家与社会那里获得应该享有的基本健康照顾服务。这种观念牵涉的深层次理论假设和价值争论是,健康照顾是否是所有公民的基本社会权利?政府是否应承担起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健康照顾服务的责任?社会发展最高目标是什么?欧美国家已经基本解决了这些问题,社会各界人士对这些基本问题已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并为其国家健康服务制度(英国等),国家保险制度(加拿大),社会保险制度(德国、日本),医疗储蓄体系(新加坡),私人保险加政府医疗救助体系(美国)提供了相应的社会价值基础。令人遗憾的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缺乏相应价值目标和文化基础,社会各界人士对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设计与政策目标缺乏社会共识,严重影响了制度设计质量。

其次,卫生改革特别是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目的含糊不清,医学目的和医疗服务目标背离医学的神圣使命,健康照顾不是维护社会平等与社会公正,而是加剧健康不平等和不公正,健康照顾与医疗保障领域中的不平等与不公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根源。综观卫生改革实践,长期以来,改革目标含糊不清和充满歧义是卫生改革面临的最大问题。

综观《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看不见改善国民的健康状况、促进健康平等,维护健康公平和提高生活质量等社会政策目标,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本身成为医疗保险的目的,颠倒了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众所周知,医学、健康照顾和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都是治病救人、预防疾病、阻止死亡、维持健康、提高生命质量和改善生活质量,并且通过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的最高目标,而非加剧健康领域不平等。毫无疑问,目前只有极少数人享有的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肯定无助于健康保险的目标。

第三,卫生改革特别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和医疗保险政策模式选择基本原则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的设计原则和实际运作状况相去甚远,甚至是截然相反,背道而驰。1997年《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卫生改革与发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收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国务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医疗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核心原则和精神实质是“广覆盖、低水平”。目前,医疗保障状况确实是低水平的,但是,离广覆盖的基本要求相去甚远,全国70%人无任何保险是典型例证。从医疗保险覆盖率角度看,目前健康不平等、不公平主要表现形式是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太小,如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提高健康平等程度的关键问题。

第四,目前医疗保险范围过窄,许多疾病、药品没有纳入医疗保险诊疗和药品目录范围,医疗保险待遇和报销比例偏低,基本医疗保险沉淀资金过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难以有效发挥预防疾病、抵御医疗风险和改善健康状况的作用,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要。目前,全国各地都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均印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构建起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和医疗服务体系。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低不同,各地制度框架设计与保险待遇存在显著不同,人为限制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基本医疗保险和健康照顾服务体系成为影响企业竞争的因素。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保险主要关注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和住院治疗,轻视门诊和常见病诊治,许多地方基本医疗保险设置了起报线,对未达到起报线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不利疾病预防,不利于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甚至贻误最佳治疗时机,且不利于医学模式转变。如何处理大病与小病关系的同时,如何处理预防与治疗的关系同样直接影响服务范围内容。目前,各地医疗保险范围与保险服务内容主要局限于医院门诊、住院和大病治疗服务范围,对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社区卫生服务等非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内容的关注不多见,缺乏相应优惠鼓励政策,医疗保险服务工作重点不是如何预防疾病和防止保险对象不得病,而是侧重于疾病治疗特别是晚期的无效治疗,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加剧卫生资源紧张状况。不难想象,前述价值观念与制度安排必然结果是,企业和保险对象缴纳相当保险金,但医疗保险门槛过高、保险待遇和报销比例偏低,导致大量保险资金沉淀。如广东1999-2003年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高达128.73亿元,占全国的 19.2%,引发人们思考举办医疗保险目的何在,致使相当数量医保对象抱怨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不尽合理,医疗保险难以发挥应有保障作用。

第五,医疗保险筹资融资和基金增值渠道单一,保险基金分散和统筹层次较低导致基金难以发挥大数法则,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和科学管理有待提高,个人费用负担的比例过高,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筹资公平问题突出,难以充分体现社会保险性质和国家社会福利责任。基本医疗保险是典型的社会保险,基本特征是其强制性、非营利性和国家的社会保护责任。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两部分,每部分又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两块。总体来说,目前医疗保险筹资融资,特别是基金增值渠道比较单一,主要靠银行的存款利息,难以有效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与此同时,由于全国各地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统筹层次多是地市范围,参保人数有限,基金相对比较分散,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因各种各样原因,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封闭运行和科学规范管理有待提高。最为重要的是,城乡 70%的居民没有任何形式医疗保障,全靠家庭和个人力量抵御疾病风险,在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过快的背景下,个人负担比例过高,卫生筹资公平性位居世界末尾。在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过高的背景下,居民基本反应方式有三,一是应就诊未就诊,应住院未住院。二是减少治疗和降低治疗标准。三是患病后等待拖延,或贻误最佳治疗时机或拖成大病,形成恶性循环,既造成医疗资源闲置、浪费和误用,又引发严峻的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议题。如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城乡患者中未就诊比例为 48.9%,其中城市为57.0%,农村为45.8%,与前两次卫生服务调查相比,患者未就诊比例出现明显增高趋势。未就诊原因中,38.2%的患者是因为经济困难。城乡居民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70%)。如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发挥社会保险互助互济作用成为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当务之急。

第六,目前各种医疗保障制度的行政管理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各种医疗保障形态之间缺乏应有的、紧密的制度联系,政出多门、部门交叉、城乡差别和制度分隔的状况比较明显,医疗保障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整体作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迫切需要系统性、制度化整合。目前,医疗保障制度形态多样,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工作,卫生部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民政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中组部和全国总工会负责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事业,各类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商业保险,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分散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每种医疗保障体系均有一套独立运行行政管理和基金管理体系,行政管理成本巨大。更为重要的是,除行政管理成本之外,目前各种医疗保障体系之间相互分离的行政管理体制人为造成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分隔、城乡差别、身份歧视和健康不平等,既不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形成政出多门,交叉重叠、多头分隔管理医疗保障制度的格局,又不利于统一、协调、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社会福利水平。

第七,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为改善国民身心健康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效果与经济效率尚不理想,难以充分发挥正面的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社会投资与社会预防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设计和政策模式选择任重道远。众所周知,医疗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归属于公共政策、社会政策与卫生政策范畴。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是预防疾病,治病救人,维持健康,提高生命质量,降低疾病风险,改善生活质量,主要发挥社会稳定、社会投资、社会预防和社会整合等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安排的分散、城乡分隔和制度化健康不平等等原因,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不仅难以发挥社会稳定、社会投资、社会预防和社会整合等积极作用,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制度化健康不平等、不公正的制度性根源,加剧社会不平等与不公。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的积极社会影响、社会效果与经济效率同样尚有不少值得改进的地方。社会制度安排的基本功能是解决相应的社会问题,而不是有意或无意制造更多的社会问题。

三、“一个制度、多种标准”与全民医疗保险

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尽快建立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为建构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如前所述,虽然目前的医疗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诸多结构性、体制性和系统性问题,但是,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和医疗保险政策模式选择过程中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的目的不是完全否定现有的制度安排,而是根据中国社会实际情况,参照国际经验和世界医疗保障改革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与政策模式,创造独具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有鉴于此,我们提出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所谓“一个制度”是指重新整合、重组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将其统一为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多种标准”是指根据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状况和生活水平,设计多种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费标准,以便将所有国民都纳入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当中,从而形成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实现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目标。“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和改革思路,来自卫生改革困境,来自医疗保障制度现状,来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存问题和基层工作者的探索创新,来自建构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并非空穴来风,毫无根据。众所周知,改革开放20多年来,医药卫生改革的效果越来越差,健康平等与健康公平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多国民处于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完全背离了医疗保障的国际惯例,全民性医疗保险是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经验。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而且拥有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经验,只不过各种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相互分隔,没有形成一种统一、整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参保人数有限,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太低,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缴费标准是按照城市就业者和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确定的,没有考虑到低收人群体、城市农民工群体、城乡结合部或农转居群体、东中西部地区农民群体的实际情况,人为的将许多群体排除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为解决覆盖率过低的问题,全国各地的一线工作者已经按照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思路在探索创新,例如,广东东莞特别为农民工设置了一种缴费标准,上海市特别为农民工设计了城镇综合医疗保险制度,还有不少地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为农转居群体提供社区为基础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改革原则和改革思路的优点众多,可以有效消除或降低现有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诸多结构性、体制性弊端,有助于重构现代社会福利制度框架。首先,“一个制度、多种标准”改革原则的精髓、实质与革命之处是旨在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彻底改变以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依托的选择性原则、城乡差别对待和身份歧视等价值理念,充分体现普及性、全民性、平等性、公民权利、基本需要、健康优先等现代福利价值观念。其次,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充分体现国家福利责任、健康平等与健康公平等社会政策目标,有助于实现医疗保障体系制度目标,有助于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第三,“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真正解决了如何实现广覆盖、低水平的问题,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首要原则,既考虑中国社会状况,又考虑医疗保障发展趋势。第四,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显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改善、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医疗服务,改善生活质量。第五,“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彻底改变医疗保险现有的筹资机制,真正建立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合作的筹资机制,特别是彻底消灭个人承担疾病风险,抵御健康风险的自费医疗。第六,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彻底改变目前城乡分隔、分散和四分五裂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系统整合和平等的全民性医疗保险制度框架。最后,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发挥积极的健康保障作用与影响。

四、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需要相应的社会环境与制度基础,首要条件是无形的价值观念与社会态度,是社会各界人士对全民健康保障议题和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在某种程度说,全民医疗保险并非创新之举,而是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真实写照。1949年以来,在东西方冷战和政府实施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国家逐步建立起以公费医疗、劳动保险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障,实现低水平、广覆盖全民医疗保障。这种广覆盖、低水平全民性医疗保障制度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影响人所共知,创造了世界奇迹:中国人的人均期望寿命由建国时35岁提高到2000年的71岁,城乡居民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彻底摘掉“东亚病夫”的帽子,中华民族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国际性地位显著提高。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看,经济因素并不是决定医疗保障与社会福利制度的决定性因素。纵使是从经济因素考虑,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都能基本实现全民性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那么中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肯定能够负担“广覆盖、低水平”的全民性医疗保险制度。换言之,经济因素和国家财力是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充分的条件。能否实现“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和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取决政府首脑的政治意愿,取决于社会各界人士的价值观念与社会态度,取决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社会制度性基础。这意味只有当全社会普遍充分认识到身心健康状况与健康保障在社会生活,在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个人福利水平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之时,只有社会各界人士对全民医疗保障与全民医疗保险形成广泛社会共识之时,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才具备相应的社会文化环境。

实现“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和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需要诸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首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与政策模式选择价值理念、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统一、系统整合、科学管理、社会平等和社会公正等角度设计制度,从公民权利、身份平等和取消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差别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角度设计制度。其次,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价格、医疗收费政策和医疗机构激励机制的改革,彻底改变医疗收费与医护人员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做法,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杜绝以药养医,为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良性健康运作奠定社会基础和适宜的社会环境,谋求多方共赢的发展。第三,明确规定卫生服务的社会福利性质,确定健康照顾服务在社会服务与社会政策框架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国策性地位,将健康需要满足作为社会政策议程的头等大事,确定国民健康状况与宏观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加大政府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多种承诺。第四,改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与政策选择侧重于防止大病、重病和住院手术的流行观点,将大病、重病的医疗互助和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积极防治有机结合起来,改善健康状况。同时,改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侧重疾病治疗、大病治疗、住院手术和慢性病治疗的流行看法,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重点和优先领域前移,更加注重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事业,实现治病到防病,疾病治疗到预防疾病,末端治疗到早期干预,医疗保险到健康维护的转变。第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加大政府对社会福利事业投入,完善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框架,确保国家对健康、教育、福利、社会保障、公共住房、就业服务和公共服务的资金支持,解决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融资、监管和保值增值问题,合理测算缴费标准,充分考虑不同缴费标准之间的衔接过渡和整体安排问题,确保保险基金安全封闭增值运行。第五,打破城乡壁垒和二元社会福利制度,取消户籍制度和身份歧视,确保劳动力自由流动,做好不同地区、不同缴费标准和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过渡,实现保险制度的异地使用,发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移动性”特征,使其成为劳动市场运作的社会基础设施。最后,在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础上,整合、重构各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与政策,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统分结合、系统整合、运转灵活和健康平等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五、简要讨论与基本结论

中国正处于翻天覆地和史无前例的社会结构转型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传统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社会管理机制,重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框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重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构和谐社会等多种社会发展主题高度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和相互依赖,如何整体推进,确定优先次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制度框架建设与政策模式选择显得格外重要。在这种宏观社会背景下,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都是事关全局的战略议题,理所当然处于体制改革与制度建设中心位置,处于社会发展与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核心地位,其重要性怎样估价都不会过高。因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直接关系所有公民的健康状况。中国社会发展状况说明,目前绝大多数国民的衣食住行用等基本生活需要已经满足,身心健康已成中国人最重要的基本需要,如何回应社会需要,满足健康需要成为政府首要任务。健康是人类最大的福利。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那么就什么都没有,就谈不到个人福利与社会福利,谈不到幸福美好生活,谈不到建构和谐社会。

医疗改革的目标第4篇

关键词:卫生改革,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覆盖率,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全民医疗保险制度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基本医疗保险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核心是医疗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核心是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运而生,而且它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关系密切。总体来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为两大阶段,1998年以前是医疗体制改革为主的第一阶段,医院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医疗服务能力扩张和探索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是改革的主线。 1998年国务院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0年“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2002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标志真正进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时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系统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和整体设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成为此时体制改革的主线。纵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目前已进入整体制度设计、政策实施和模式选择的关键时刻,设计选择何种医疗保险、健康照顾、医疗保障、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政策模式,至关重要,其中尤以医疗保险制度最为重要,因为医疗保险是医药卫生体制和福利制度运作的主要产出,直接关系亿万国民的身心健康状况、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水平,关系国民素质与社会质量。因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是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议程的核心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核心议题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如何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设计与政策模式选择,实施医疗保障制度创新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以来,预防疾病和公共卫生、环境卫生、工厂卫生状况、家庭卫生、个人卫生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政府承担改善公共、环境卫生的责任。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在如何利用商业保险原理和社会互助原则,将人们组织起来,预防疾病和抵御疾病风险,确保有竞争性劳动者的社会需要推动下,英国工会组织首创医疗保险制度,其后德国俾斯麦政府率先将社会保险制度化,建立完备的工伤、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医疗保险已成为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成为绝大多数人预防疾病的主要方法。综观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例如,非洲医疗保健体系改革创新方向是广泛实施法定保险计划;美洲大陆医疗保险改革动向是扩大医疗保险体系覆盖范围,提高效率;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医疗保险改革方向是扩大保险覆盖率,多元化筹集保险资金;欧洲医疗保险改革趋势是调整医疗待遇,将社会市场型竞争机制引入健康照顾领域。显而易见,医疗保险制度是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健康照顾服务体系的最主要形态,这意味医疗保险既是人们享受健康照顾的基本途径,又是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国际惯例”。

二、城乡医疗保险现状与四分五裂的医疗保障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城乡居民享受健康照顾服务与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状况并不乐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非常有限,绝大多数居民无任何医疗保障,个人承担疾病风险。根据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缓慢,绝大多数城乡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只有少数群体享有“不尽人意”的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平等问题格外尖锐。更为重要的是,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还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例如,城市地区无医疗保险的比例女性高于男性(高出5.4%);年龄差异,例如,城市享有各种医疗保险人口的比例随年龄降低呈递减的趋势,5岁以下儿童无医疗保险比例高达70%;文化程度差异,例如,城市地区无医疗保险人口中低文化程度比例较高,占26.5%,而高学历人口所占比例较低,只占8.8%;职业层次差异,例如,管理人员中有医疗保险的比例最高,其中64.4%的人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民有医疗保险的比例最低,86.8%的人无任何医疗保险,现有医疗保障体系中制度性、结构性、体制性不平等、不公正状况可见一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现行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存在诸多结构性与医药文化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其发挥积极作用,防病治病和改善健康状况,而且成为制度化不平等的重要根源之一,影响社会正义。首先,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的价值基础、价值目标、价值理念与价值判断等问题颇多,直接影响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设计与健康照顾政策模式选择,影响医疗保险服务效果与效率。健康照顾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服务与社会政策的基本特征是无法回避伦理道德与价值判断,以中立的价值立场讨论社会政策是没有意义的事情。福利制度精髓是其价值基础。总体来说,目前主流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态度是,疾病是个人不幸与个人麻烦,是个人倒霉,甚至是上天对某些人行为不检、道德沦丧的惩罚,是“罪有应得”和“活该倒霉”,而非典型的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议题。对待疾病的这种“谴责牺牲者”取向的社会观念和态度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工业化革命以前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目前中国正处于现代化过程中。令人鼓舞的是,2002年sars疫情用血的代价使国人普遍理解了为什么说,公共卫生是政府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观点,政府加大公共卫生的投资力度,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出现重大转机。然而,在医疗服务市场化和医院费用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基本医疗服务不是福利服务,不是政府应该承担责任的公共服务,政府没有义务和责任为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买单”,病人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和医院靠吃病人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公民缺乏健康权利,公民无权从国家与社会那里获得应该享有的基本健康照顾服务。这种观念牵涉的深层次理论假设和价值争论是,健康照顾是否是所有公民的基本社会权利?政府是否应承担起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健康照顾服务的责任?社会发展最高目标是什么?欧美国家已经基本解决了这些问题,社会各界人士对这些基本问题已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并为其国家健康服务制度(英国等),国家保险制度(加拿大),社会保险制度(德国、日本),医疗储蓄体系(新加坡),私人保险加政府医疗救助体系(美国)提供了相应的社会价值基础。令人遗憾的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缺乏相应价值目标和文化基础,社会各界人士对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设计与政策目标缺乏社会共识,严重影响了制度设计质量。

其次,卫生改革特别是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目的含糊不清,医学目的和医疗服务目标背离医学的神圣使命,健康照顾不是维护社会平等与社会公正,而是加剧健康不平等和不公正,健康照顾与医疗保障领域中的不平等与不公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根源。综观卫生改革实践,长期以来,改革目标含糊不清和充满歧义是卫生改革面临的最大问题。

综观《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看不见改善国民的健康状况、促进健康平等,维护健康公平和提高生活质量等社会政策目标,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本身成为医疗保险的目的,颠倒了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众所周知,医学、健康照顾和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都是治病救人、预防疾病、阻止死亡、维持健康、提高生命质量和改善生活质量,并且通过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的最高目标,而非加剧健康领域不平等。毫无疑问,目前只有极少数人享有的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肯定无助于健康保险的目标。

第三,卫生改革特别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和医疗保险政策模式选择基本原则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的设计原则和实际运作状况相去甚远,甚至是截然相反,背道而驰。1997年《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卫生改革与发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收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国务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医疗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核心原则和精神实质是“广覆盖、低水平”。目前,医疗保障状况确实是低水平的,但是,离广覆盖的基本要求相去甚远,全国70%人无任何保险是典型例证。从医疗保险覆盖率角度看,目前健康不平等、不公平主要表现形式是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太小,如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和提高健康平等程度的关键问题。

第四,目前医疗保险范围过窄,许多疾病、药品没有纳入医疗保险诊疗和药品目录范围,医疗保险待遇和报销比例偏低,基本医疗保险沉淀资金过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难以有效发挥预防疾病、抵御医疗风险和改善健康状况的作用,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要。目前,全国各地都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均印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构建起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和医疗服务体系。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低不同,各地制度框架设计与保险待遇存在显著不同,人为限制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基本医疗保险和健康照顾服务体系成为影响企业竞争的因素。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保险主要关注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和住院治疗,轻视门诊和常见病诊治,许多地方基本医疗保险设置了起报线,对未达到起报线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不利疾病预防,不利于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甚至贻误最佳治疗时机,且不利于医学模式转变。如何处理大病与小病关系的同时,如何处理预防与治疗的关系同样直接影响服务范围内容。目前,各地医疗保险范围与保险服务内容主要局限于医院门诊、住院和大病治疗服务范围,对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社区卫生服务等非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内容的关注不多见,缺乏相应优惠鼓励政策,医疗保险服务工作重点不是如何预防疾病和防止保险对象不得病,而是侧重于疾病治疗特别是晚期的无效治疗,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加剧卫生资源紧张状况。不难想象,前述价值观念与制度安排必然结果是,企业和保险对象缴纳相当保险金,但医疗保险门槛过高、保险待遇和报销比例偏低,导致大量保险资金沉淀。如广东1999-2003年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高达128.73亿元,占全国的 19.2%,引发人们思考举办医疗保险目的何在,致使相当数量医保对象抱怨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不尽合理,医疗保险难以发挥应有保障作用。

第五,医疗保险筹资融资和基金增值渠道单一,保险基金分散和统筹层次较低导致基金难以发挥大数法则,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和科学管理有待提高,个人费用负担的比例过高,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筹资公平问题突出,难以充分体现社会保险性质和国家社会福利责任。基本医疗保险是典型的社会保险,基本特征是其强制性、非营利性和国家的社会保护责任。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两部分,每部分又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两块。总体来说,目前医疗保险筹资融资,特别是基金增值渠道比较单一,主要靠银行的存款利息,难以有效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与此同时,由于全国各地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统筹层次多是地市范围,参保人数有限,基金相对比较分散,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因各种各样原因,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封闭运行和科学规范管理有待提高。最为重要的是,城乡 70%的居民没有任何形式医疗保障,全靠家庭和个人力量抵御疾病风险,在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过快的背景下,个人负担比例过高,卫生筹资公平性位居世界末尾。在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过高的背景下,居民基本反应方式有三,一是应就诊未就诊,应住院未住院。二是减少治疗和降低治疗标准。三是患病后等待拖延,或贻误最佳治疗时机或拖成大病,形成恶性循环,既造成医疗资源闲置、浪费和误用,又引发严峻的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议题。如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城乡患者中未就诊比例为 48.9%,其中城市为57.0%,农村为45.8%,与前两次卫生服务调查相比,患者未就诊比例出现明显增高趋势。未就诊原因中,38.2%的患者是因为经济困难。城乡居民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70%)。如何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发挥社会保险互助互济作用成为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当务之急。

第六,目前各种医疗保障制度的行政管理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各种医疗保障形态之间缺乏应有的、紧密的制度联系,政出多门、部门交叉、城乡差别和制度分隔的状况比较明显,医疗保障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整体作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迫切需要系统性、制度化整合。目前,医疗保障制度形态多样,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工作,卫生部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民政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中组部和全国总工会负责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事业,各类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商业保险,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分散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每种医疗保障体系均有一套独立运行行政管理和基金管理体系,行政管理成本巨大。更为重要的是,除行政管理成本之外,目前各种医疗保障体系之间相互分离的行政管理体制人为造成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分隔、城乡差别、身份歧视和健康不平等,既不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形成政出多门,交叉重叠、多头分隔管理医疗保障制度的格局,又不利于统一、协调、整合管理医疗保障制度,最大化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积极保护作用,最大化改善全体国民身心健康状况,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个社会的社会福利水平。

第七,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为改善国民身心健康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效果与经济效率尚不理想,难以充分发挥正面的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社会投资与社会预防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设计和政策模式选择任重道远。众所周知,医疗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归属于公共政策、社会政策与卫生政策范畴。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是预防疾病,治病救人,维持健康,提高生命质量,降低疾病风险,改善生活质量,主要发挥社会稳定、社会投资、社会预防和社会整合等作用。但是,由于目前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安排的分散、城乡分隔和制度化健康不平等等原因,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不仅难以发挥社会稳定、社会投资、社会预防和社会整合等积极作用,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制度化健康不平等、不公正的制度性根源,加剧社会不平等与不公。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的积极社会影响、社会效果与经济效率同样尚有不少值得改进的地方。社会制度安排的基本功能是解决相应的社会问题,而不是有意或无意制造更多的社会问题。

三、“一个制度、多种标准”与全民医疗保险

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尽快建立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为建构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如前所述,虽然目前的医疗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诸多结构性、体制性和系统性问题,但是,这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和医疗保险政策模式选择过程中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的目的不是完全否定现有的制度安排,而是根据中国社会实际情况,参照国际经验和世界医疗保障改革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与政策模式,创造独具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有鉴于此,我们提出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所谓“一个制度”是指重新整合、重组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将其统一为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多种标准”是指根据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状况和生活水平,设计多种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费标准,以便将所有国民都纳入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当中,从而形成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实现健康平等和健康公平目标。“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和改革思路,来自卫生改革困境,来自医疗保障制度现状,来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存问题和基层工作者的探索创新,来自建构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并非空穴来风,毫无根据。众所周知,改革开放20多年来,医药卫生改革的效果越来越差,健康平等与健康公平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多国民处于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完全背离了医疗保障的国际惯例,全民性医疗保险是世界各国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经验。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而且拥有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经验,只不过各种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相互分隔,没有形成一种统一、整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参保人数有限,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太低,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的缴费标准是按照城市就业者和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确定的,没有考虑到低收人群体、城市农民工群体、城乡结合部或农转居群体、东中西部地区农民群体的实际情况,人为的将许多群体排除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为解决覆盖率过低的问题,全国各地的一线工作者已经按照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思路在探索创新,例如,广东东莞特别为农民工设置了一种缴费标准,上海市特别为农民工设计了城镇综合医疗保险制度,还有不少地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模式,为农转居群体提供社区为基础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改革原则和改革思路的优点众多,可以有效消除或降低现有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诸多结构性、体制性弊端,有助于重构现代社会福利制度框架。首先,“一个制度、多种标准”改革原则的精髓、实质与革命之处是旨在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彻底改变以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依托的选择性原则、城乡差别对待和身份歧视等价值理念,充分体现普及性、全民性、平等性、公民权利、基本需要、健康优先等现代福利价值观念。其次,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充分体现国家福利责任、健康平等与健康公平等社会政策目标,有助于实现医疗保障体系制度目标,有助于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第三,“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真正解决了如何实现广覆盖、低水平的问题,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与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首要原则,既考虑中国社会状况,又考虑医疗保障发展趋势。第四,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显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改善、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医疗服务,改善生活质量。第五,“一个制度、多种标准”的原则彻底改变医疗保险现有的筹资机制,真正建立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合作的筹资机制,特别是彻底消灭个人承担疾病风险,抵御健康风险的自费医疗。第六,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彻底改变目前城乡分隔、分散和四分五裂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系统整合和平等的全民性医疗保险制度框架。最后,根据“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设计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发挥积极的健康保障作用与影响。

四、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需要相应的社会环境与制度基础,首要条件是无形的价值观念与社会态度,是社会各界人士对全民健康保障议题和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在某种程度说,全民医疗保险并非创新之举,而是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真实写照。1949年以来,在东西方冷战和政府实施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国家逐步建立起以公费医疗、劳动保险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障,实现低水平、广覆盖全民医疗保障。这种广覆盖、低水平全民性医疗保障制度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影响人所共知,创造了世界奇迹:中国人的人均期望寿命由建国时35岁提高到2000年的71岁,城乡居民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彻底摘掉“东亚病夫”的帽子,中华民族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国际性地位显著提高。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看,经济因素并不是决定医疗保障与社会福利制度的决定性因素。纵使是从经济因素考虑,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都能基本实现全民性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那么中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肯定能够负担“广覆盖、低水平”的全民性医疗保险制度。换言之,经济因素和国家财力是全民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条件,但绝不是充分的条件。能否实现“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和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取决政府首脑的政治意愿,取决于社会各界人士的价值观念与社会态度,取决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社会制度性基础。这意味只有当全社会普遍充分认识到身心健康状况与健康保障在社会生活,在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个人福利水平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之时,只有社会各界人士对全民医疗保障与全民医疗保险形成广泛社会共识之时,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才具备相应的社会文化环境。

实现“一个制度、多种标准”原则和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需要诸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首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与政策模式选择价值理念、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统一、系统整合、科学管理、社会平等和社会公正等角度设计制度,从公民权利、身份平等和取消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差别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角度设计制度。其次,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价格、医疗收费政策和医疗机构激励机制的改革,彻底改变医疗收费与医护人员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做法,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杜绝以药养医,为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良性健康运作奠定社会基础和适宜的社会环境,谋求多方共赢的发展。第三,明确规定卫生服务的社会福利性质,确定健康照顾服务在社会服务与社会政策框架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国策性地位,将健康需要满足作为社会政策议程的头等大事,确定国民健康状况与宏观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加大政府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多种承诺。第四,改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与政策选择侧重于防止大病、重病和住院手术的流行观点,将大病、重病的医疗互助和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积极防治有机结合起来,改善健康状况。同时,改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侧重疾病治疗、大病治疗、住院手术和慢性病治疗的流行看法,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重点和优先领域前移,更加注重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事业,实现治病到防病,疾病治疗到预防疾病,末端治疗到早期干预,医疗保险到健康维护的转变。第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加大政府对社会福利事业投入,完善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框架,确保国家对健康、教育、福利、社会保障、公共住房、就业服务和公共服务的资金支持,解决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融资、监管和保值增值问题,合理测算缴费标准,充分考虑不同缴费标准之间的衔接过渡和整体安排问题,确保保险基金安全封闭增值运行。第五,打破城乡壁垒和二元社会福利制度,取消户籍制度和身份歧视,确保劳动力自由流动,做好不同地区、不同缴费标准和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过渡,实现保险制度的异地使用,发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移动性”特征,使其成为劳动市场运作的社会基础设施。最后,在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础上,整合、重构各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与政策,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统分结合、系统整合、运转灵活和健康平等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五、简要讨论与基本结论

中国正处于翻天覆地和史无前例的社会结构转型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传统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社会管理机制,重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框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重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构和谐社会等多种社会发展主题高度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和相互依赖,如何整体推进,确定优先次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制度框架建设与政策模式选择显得格外重要。在这种宏观社会背景下,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都是事关全局的战略议题,理所当然处于体制改革与制度建设中心位置,处于社会发展与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核心地位,其重要性怎样估价都不会过高。因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直接关系所有公民的健康状况。中国社会发展状况说明,目前绝大多数国民的衣食住行用等基本生活需要已经满足,身心健康已成中国人最重要的基本需要,如何回应社会需要,满足健康需要成为政府首要任务。健康是人类最大的福利。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那么就什么都没有,就谈不到个人福利与社会福利,谈不到幸福美好生活,谈不到建构和谐社会。

医疗改革的目标第5篇

一、从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看医改基本目标

2008 年3 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2008 年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和预期目标及需要把握的原则时,就“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温家宝强调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让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从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讲话看医改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

2008年1月8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在2008 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作总结讲话。讲话中谈到关于医改的内容有: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二是立足中国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三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四大体系建设;

改革的主要政策措施,是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和健全完善的卫生法律制度体系。

三、从卫生部部长陈竺报告看医改总体框架和重点工作

2007 年12 月26 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做了《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透露了医改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二是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三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实现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努力缓解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完善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

第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第二,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第三,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四,加快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第五,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新医改,医改没有定论,我们还在期待!

新机遇,机遇大量存在,关键在于把握!

新营销,营销永无止境,突破需要创新!

医疗改革的目标第6篇

近日,针对“看病难”痼疾,国家发改委会同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启动。根据官方解读,这次改革将遵循“医院收入不降,公众总体负担不增,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力争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初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意见》明确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医改需解决的根本问题,是重构医生收入与医疗服务提供数量及质量的关系。新医改前,医生收入与医疗服务数量的关系过于紧密;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初的探索性改革可能又有些矫枉过正。简单来看,医疗服务价格乘以服务数量,决定了医生的收入;如果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医生为维持收入水平,行为必然扭曲。 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决定了卫生系统的绩效,医疗服务价改应与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协同推进。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国内医改的必选题。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建立起激励医务人员合理提供医疗服务的机制,应是医改的核心内容和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医保支付、薪酬制度、分级诊疗等多项改革措施协同发挥作用。

补偿机制转变

多年来,“以药养医”机制形成的原因是医院的差额补偿政策和按项目收费方式,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严重滞后则加剧了这种结果。

当前,医疗服务项目体现人力价值的技术和劳务服务定价普遍低于成本,药品和耗材、设备检查检验成了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

《意见》指出,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这种改革思路是通过“腾笼换鸟”策略,实现补偿机制的合理转变。同时,医保支付政策需同步跟进,提高的医疗服务应纳入医保范围,不能因为服务价格提升而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转变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价格改革、流通政策改革之间关系紧密,又需医保政策有力支撑。由此,此次改革的顺利推进,有赖于医疗、医保、医药三者真正协调联动。

《意见》提出,将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这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要求相对应。支付方式改革的方向是“打包付费”,允许“结余归己”,鼓励医疗机构增强成本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服务提供,但可能与现行的按项目收费政策不符;因此《意见》里提出的定价(收费)方式改革,大大加强了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匹配度。

与按项目收(付)费相比,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收(付)费方式改革,实际上是一种注重医务人员劳务价值、间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措施,是更加关注产出而非投入的激励机制设计,从而更有利于卫生系统绩效的改善。同时,《意见》强调了可以授权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既符合价格法的规定,也符合医改工作的实际。

如何进行基于DRGs(诊断相关分组)病种成本核算,对于制定医保支付价格以及医院病种成本控制,都有重要作用。

按DRGs收(付)费,指按照临床相似性和资源消耗相似性(即按照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和资源消耗程度)把患者分入500-600个诊断相关组,然后每组确定一个统一的收费和支付标准。DRGs是迄今为止最为先进的支付方式,而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是开展DRGs的基础工作,需要做足功课。

往往有观点认为,今后按项目付费会退出历史舞台。其实不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以及相关的编码技术,是开展一切打包付费方式的基础,是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亦是医疗机构开展成本核算提高运行效率的基础。

薪酬制度改革

如前所述,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决定了卫生系统的绩效,而薪酬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影响最为直接。无论是转变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还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如果薪酬制度没有变化,则对医务人员行为的影响势必甚微。

医保支付方式、补偿机制转变与薪酬制度改革需要同步推进,以实现“激励相容”。由于医生非正式收入的普遍存在,对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与医生的收入激励机制之间可能存在矛盾,对医院“结余归己”的激励机制可能并未促使医生合理提供服务,从而使支付方式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

例如,药占比的下降并不是药物消费的减少带来的,而是其他消费增加促成的;次均药品消费可能会减少,但是总的药品消费并未减少。

对医疗机构的补偿和医生的收入分配、薪酬制度,需要有连贯的制度设计。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是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与薪酬制度改革的方向一致,均为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对不同医师级别制定不同服务价格,也与薪酬制度调动医生积极性的目的相同。

实行分级定价,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这是《意见》关于比价关系的表述。

医疗改革的目标第7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探索;经验

随着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10年来主要工作重点放在扩大覆盖面、提高补偿水平和加强服务管理方面。随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全面覆盖,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将会显得越来越重要,需方控制难以抑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供方控制是国际管理的趋势,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费用支付方式是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目前,在我国比较广泛实行的是按服务项目付费,属于后付费制度。在这种支付方式下,付费方在医疗服务行为发生后按实际费用进行补偿,难以有效控制费用,从国内外医疗保险的经验教训来看,按项目付费这种单一的支付方式是造成过去几十年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支付方式的改革势在必行,国内各地在医保运行和管理的实践中,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支付方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一些经验.

1国内各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

各地的医保支付方式的探索和改革,目标在于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充分体现了付费方与服务提供方进行博弈的过程。各地医保部门在支付方式改革探索过程中普遍意识到,支付方式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关系到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良性运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应该超越过去医保控制费用保持基金平衡的单一行政目的,而是应通过支付方式的创新,发挥合理的支付方式手段对服务提供方的激励机制,改变不合理的医疗行为,规范引导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和自我管理,推动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2各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方向与趋势

当前,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较短,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认识程度不高,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还有许多不足。加之不同地区间发展差距较大,各地区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中,尤其是在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上,很难找到一个全面、合理与统一的支付方式。在有些医保管理经验较丰富的省市,已经认识到医保支付方式的重要作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本地的支付方式,并不断调整完善,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支付方式典型。例如上海市的“总额预算管理”,江苏省镇江市的“总额预算、弹性结算、部分疾病按病种付费”,江苏省淮安市的“病种分值结算”,湖南省株洲市的“总额控制管理”,以及云南省禄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实行的“门诊总额预付,住院单病种付费与床日付费相结合”,这些地区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的探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各地经验表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趋势是预付制与后付制相结合,实行混合支付制度。就一般情况而言,混合支付方式优于单一方式,大多数支付方式可以与其他方式配合,以消除某单一方式的负面效应而保留综合优势[1].新晨

3各地支付方式改革的经验教训

3.1支付方式的改革应有更宏观的卫生政策目标支付方式是规范医疗行为、配置卫生资源的一种有力的政策工具,因而支付方式的改革应该放在新医改的大背景下统筹考虑,应该有更为宏观的卫生政策目标,根据预设的政策目标(如:控制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可及性,简化管理程序等)采取具体可操作的方法,并且注意配套措施的完善.

此外,支付方式的改革应该根据现有的卫生服务和管理能力,考虑到支付方式改变之后医疗机构之外的卫生系统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变化。例如我们可以预见,支付方式的变化会激励医疗机构的行为发生改变,但卫生体系其他环节的一些变化往往容易被忽视。例如,支付方式改革可能带来住院天数缩短,住院费用减少,但门诊和康复护理的服务量却会上升,这就需要合理的转诊体系以及康复护理服务的健全和完善,需要有康复护理机构、社区和家庭来承接医疗机构转诊的急症期过后的需要康复护理的病人[2].

3.2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设定支付方式实践证明,支付方式的确定,必须与各地的经济状况、社会历史条件、医疗制度背景、卫生资源、医疗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的基础和管理水平相适应,必须与新医改的方向和要求相适应,注重科学机制的建立.

实现支付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应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兼顾供给与需求,并能通过对支付方式内在机制的改革,将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与外延发展、控制医疗费用与保障基本医疗、公平原则与效率要求等有机地联系起来.

3.3支付方式的改革要求医保部门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混合支付方式的实施对支付方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对医疗服务进行更为严谨科学的考核和评价,例如预付制的实行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才能在控制费用的同时保证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各地的医保管理部门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在改革过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转变,如有的省医保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由微观走向宏观,管理方式也开始转变,医保管理部门对医院的管理更具弹性,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对医院的单纯管理与控制变成了在某种程度上的合作.

此外,医保部门对支付方式的探索的目的已不仅仅局限于控制费用,而是在保持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医保规范医疗行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对医保支付方式的探索着重研究对医疗行为的规范。从2003年开始,江苏对全省医疗机构诊疗项目统一编码,统一分类,统一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诊疗项目全省统一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为规范医疗行为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奠定基础。上海的医保管理部门在政策理念上也实现了由费用控制到费用管理,最后到保障管理的目标定位调整.

3.4支付方式的改革要争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医保支付方式的探索取得了较大成效的地区,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得到了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每一次的支付方式的调整,定点医院的相关人员都参与其中,他们的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对支付方式的完善起到了较为关键的作用,也有利于支付方式改革的平稳实施.

3.5支付方式必须按照政策实施的效果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各地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与探索过程充分体现了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博弈过程,支付方式根据变化的现实情况不断调整才得以逐渐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