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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合集7篇)

时间:2024-01-15 14:51:52
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

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第1篇

关键词:残疾人;家庭护理;康复指导

【中图分类号】R473.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783(2012)10-0432-01

残疾人是一类组织或功能部分或完全丧失而无法正常从事日常活动的社会弱势群体。在我国,每年约上千万人因各种原因而成为残疾人,因而引起了我国政府及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家庭护理与康复指导作为一种新型护理模式,对于减轻残疾人的身心痛苦,重返社会家庭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中心自2010年7月至今对118名一级残疾人进行家庭护理与康复指导,现就护理体会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10年7月至今,我中心负责118名一级残疾人的家庭护理与健康指导工作。其中,肢体残疾40例,智力残疾13例,精神残疾4例,视力残疾61例,已并发褥疮护理25例。

1.2方法:我中心配备了专用车辆、医疗设备及医护人员,每组医护人员2-3名,每月进行1次上门服务并做好记录,与残疾人及家属签订上门护理服务协议书,为每一位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对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并发症、慢性病、康复需求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在每一次的上门服务时,将政府对残疾人每月的补助费交予残疾人或家属手中。

2家庭护理与康复指导

家庭护理与康复指导,是指医护人员在残疾人的康复过程中,根据康复治疗计划,以残疾人为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在其共同配合下采取的一系列护理措施,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肢残人以康复残肢功能、阻止健肢功能退化、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器械使用和训练为主。

(2)精神残疾人家庭以重建家庭生活秩序、家庭心理支持、督促服药、精神病人护理指导、鼓励参加社区公益活动、解救关锁、转诊服务等为主。

(3)卧床和截瘫病人以压疮管理、辅助器械使用、代偿功能训练为主。

(4)伴有慢性病者以治疗慢性病、照顾者护理技能培训为主。

2.1心理护理:人的心理因素对于身体的康复具有重要的作用,心理活动可以影响甚至改变生理活动。我中心护理的40例肢体残疾人中,大部分因车祸、疾病、先天性因素等原因造成的肢体残疾,当残疾人突然面对因伤病等致残,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以及肢体活动能力时,就会产生抑郁、悲观、失望、或脾气暴躁等不良情绪,甚至产生自杀念头,因而需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心理护理。

医护人员进门服务时,首先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主动与残疾人打招呼,不可带有歧视的眼光,舒解其心中的焦虑、抑郁,消除其孤独、自卑心理;当残疾人倾诉疾病、家庭琐事时,通过眼神、表情来显示对其充分的理解与同情,多用肯定、赞扬和鼓励的语气给予安慰,保持患者健康、乐观、向上的心情,帮助残疾人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其次,针对部分残疾人担心拖累家人的心理,要及时开导,并与家属沟通,为残疾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康复环境。

2.2康复训练

2.2.1肢体康复训练:例如上肢残疾者,可对患肢进行间断性适当搓揉,动作要缓慢、轻柔,避免强压,待患者逐渐恢复后可增加力度与时间;医护人员协助残疾人行走、爬楼等锻炼,以残疾人轻度痛感为宜;教给患者一些康复体操,嘱咐其持续训练,可使身体肌肉恢复力量。

2.2.2行走技能训练:视力轻度残疾者,可在助视器的帮助下,不断对视力残疾患者进行“看”的康复训练;视力重度残疾者,可对其行走技能进行训练,使其依靠听力等感觉器官,借助盲杖,利用边缘线、路标等来判断自己所在位置并确定行走方向,从而掌握独立、安全的行走技能,以其它感官代替视觉,使视力残疾人在陌生的环境里也能够实现安全、独立的行走。

2.2.3智力康复训练:对于智力存在障碍的残疾人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训练,包括感知能力、言语交往能力、运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医护人员可从语言训练着手,勤协助患者做声带运动训练,并主动与患者以读书、会话的方式进行交流,语言训练需要持之以恒;还需要对智力残疾人进行平衡训练、翻身训练等。

2.2.4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医护人员依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残疾人家属的协作下,为残疾人做适量的按摩以及被动运动,如起床站立、坐、卧床、下床走动等,教会残疾人轮椅或拐杖的正确使用方法。

2.3褥疮护理:本文主要对25例因长期卧床而导致的病发褥疮进行护理。对于久卧病床而出现水肿症状的患者,因皮肤抵抗能力较低,肢体受到压迫后比较容易发生褥疮情况,医护人员在上门服务时要叮嘱家属保持残疾人卧床的清洁、干燥,房间要朝阳、通风;定期为其更换床单、被褥;用温水为残疾人擦拭身体,做好皮肤的护理,勤换内、衣裤;若残疾人存在刀口等伤口,还要进行伤口消炎处理,以防感染。

2.4饮食护理:健康的饮食有助于残疾人心情愉悦。医护人员需要为残疾人制定一套健康的饮食方案,嘱咐家属多准备清淡适宜的食物。残疾人的食物应易于消化,多食鲜菜、新鲜水果,多饮水,少食盐,忌食辛辣、油腻、肥甘,禁吸烟、饮酒,从而加快残疾人身心的恢复速度,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2.5残疾人家属的培训:残疾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度过,如果家庭成员能够对其进行精心护理,对其康复将起到很大的作用。由于残疾人就医不方便,并且医护人员每月只能上门服务一次,大部分护理工作要家庭成员去完成。因此医护人员在上门服务时要对家属进行必要的培训,例如对于上肢残疾者,教育患者的家庭成员对患肢进行间断性适当搓揉,动作示范给家庭成员看,让他们学会当医护人员不在时,也可以进行护理工作。

3结论

家庭护理与康复指导,为残疾人克服身心等障碍采取的全面护理措施,主要目的是给予残疾人心理、精神上的支持,通过进行功能指导与训练,提高残疾人的日常起居自我照顾能力,帮助残疾人减轻残疾甚至恢复健康。本文主要就残疾人家庭护理与康复指导进行研究,以期通过科学的治疗与护理,使残疾人摆脱身心疾苦,恢复身体健康,及早返回社会家庭。

参考文献

[1]郑功成. 社会保障学. 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5.386

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以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为重点,以康复知识普及、康复服务指导、辅助器具适配、无障碍环境改造为内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实现我县2012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1、康复知识普及进家庭。宣传残疾预防知识,编印康复手册,发放康复普及读物,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大力推进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通过向残疾人家庭普及康复知识,提高他们残疾预防意识,为其平等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2、康复服务指导进家庭。组织医疗小组和相关人员深入到残疾人家庭,根据残疾类别,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指导,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康复训练计划。组织康复指导小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对长期固定用药且行动不便的精神病患者,以及视力障碍者、重度肢残者、中风病患者等,采取送医送药、检查、指导等形式上门服务。

3、辅助器具适配进家庭。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情况,为重度肢体残疾人、脑瘫、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开展辅助器具租借或简易康复具器适配服务,使这些残疾人在家中能够得到随时随地的康复训练。同时为贫困下肢缺失的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或配发轮椅,使残疾人走出家门,回归社会主流。

4、无障碍环境改造进家庭。根据残疾人在家庭生活的实际需求,为重度肢体残疾人、脑瘫、智力和孤独症儿童等家庭安装方便残疾人生活行走的坡道、扶手、盲道和盲人门铃等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在家庭和出行提供便利条件。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2年3月份,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体知晓政策。开展康复需求调查,摸清需求底数。

2、组织实施。2012年5月开始,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康复知识普及、康复服务指导、辅助器具适配、无障碍环境改造进家庭工作。

3、检查验收。年底,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组织开展集中检查,纳入年底目标考核评分,并迎接市检查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四进”家庭活动,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康复需求的具体体现。各镇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并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关注民生的高度,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将我县残疾人康复服务“四进”家庭活动落到实处,真正为广大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2、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镇和有关部门要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开展。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这一活动的实施。

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第3篇

学习考察组一行先后前往北京市宣武区残联、宣武区广外街道残联、白菜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大连市沙河口区残疾人康复教育活动中心、绿波社区居委会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还参观了第二届中国国际老年人和残疾人护理用品及康复设备展览会。通过学习考察,大家一致认为北京市宣武区残联和大连市沙河口区残联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依法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网络健全,依靠卫生、教育、民政、计生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使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基层得以生根发芽发展壮大,使广大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大家感到深有启发。

北京市宣武区残联成立于1989年10月,1995年计划单列,1998年7月调整为区属正局级。宣武区残联在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时就“以社区康复为主导,以样板社区为目标”的指导思想,狠抓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社区康复网络三网一体的建设,做到康复纳入社区,训练进入家庭。截止到99年成立了区社区康复指导部,建立了街道社区康复指导站28个,居(家)委会康复站58个,完成7417名残疾人康复筛查,为5153名残疾人建立了康复档案,为51名肢体残疾人进行了家庭训练指导。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口60多万,其中残疾人近2万名,辖16个街道办事处,128个居委会。沙河口区残联从98年开始筹建区残疾人康复教育活动中心,99年被区政府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活动中心的建设得到了全区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区财政专门拨款45万元,捐款万元以上有26家企事业单位。到20__年4月正式启用,整个活动中心设有聋儿语音训练室、爱心书室、智残儿童康复训练室、盲人图书语音室、健身室、配餐室和残疾人之家,使残疾人有了一个自己的家,可以进行康复、教育、娱乐、活动。每年十月份,沙河口区残联举行“金秋十月--残疾人欢乐周”活动,有法律讲座、卡拉OK、书画展等各种形式的活动,让残疾人自娱自乐,真正让残疾人康复地回归社会。

在学习考察中,北京市宣武区残联陈丽红副理事长、大连市沙河口区残联姜五华理事长都认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所确定的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康复工作原则,要形成残联搭台、卫生唱戏、社区参与的工作模式,主要体会是领导重视是前提、网络健全是关健、各方支持配合是保证。

领导重视是前提。从两区的实际情况看,两地的领导对残疾人事业都非常重视,政府一把手分管残联,抓康复工作的意识已形成共识。辽宁省政府对残疾人康复工作专门发文明确规定,要求市、区要有500平方米的残疾人活动中心,县级市要有1000平方米的残疾人活动中心,并要求主管区长、市长签定责任状。大连市沙河口区为筹建区残疾人沙河口区残疾人康复教育活动中心,区政府在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爱心助残活动,对各街道、各委办局下指标,区财政专项下拨45万元,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有26家单位捐款万元以上,到20__年4月正式建成了融康复服务、教育训练、就业培训、文体活动等为一体的多功能残疾人之家。

网络健全是关健。在考察中,北京市宣武区残联“三网一体”的康复工作网络给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三网一体”网络主要是指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等为成员的区社区康复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管理网络(包区社区康复办公室、街道社区康复办公室8个、居(家)委残疾人工作小组344个);技术指导网络(包区社区康复之家技术指导小组、街道社区康复及领导小组8个、街道专业技术指导小组8个、居(家)委会康复指导员221人、残疾人家庭训练点128个);社区康复网络(包区社区康复指导部、街道社区康复指导站28个、居(家)委会康复站58个)。形成了横向到各成员单位、医院、

学校,纵向到居委会、残疾人家庭的区、街道、居委会、家庭四级组成的覆盖全区的立体化、网络化的残疾人康复工作网络,使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基层得以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

各方支持配合是保证。残疾人康复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宣武区和沙河口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成员单位都已把残疾人康复工作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如宣武区依托区卫生局建立了28个社区康复站,康复培训也纳入区卫生局的培训工作之一,还邀请中残联、康复专家医生对康复站医生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培训经费也由卫生局承担。宣武区残联还利用区卫生、区教育等社会资源,与区妇幼保健院联合成立了聋儿康复中心、低智力干预中心,对残疾儿童实行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区残联把残疾人康复服务手册发放到各居委会,要求各居委会实行15日报告制,发现社区内的残疾居民经治疗后有康复需求的,在15日内上报到街道康复站,确定医生进行跟踪康复。

经过6天的学习考察,大家感到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做到

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网络。我们要在建立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区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组、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部的基础上,成立区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在已成立的区、镇、街道、村(居)委会、残疾人家庭为主的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康复站和康复训练点的基础上,在明年底前在全区各镇、街道全部建立,形成覆盖全区的立体化、网络化的康复工作网络。(康复工作网络图见后)

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第4篇

三类残疾一般是指脑瘫、弱智和耳聋,这三类残疾中的儿童又是残疾群体中最需要关心和保护的人,也是最需要接受康复服务和康复最容易见效的人。目前在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进程中,笔者认为应该把“三类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放到重中之重,予以特别的关注。做到早干预,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构筑起一道严密而有效的保障机制,尽最大努力使残疾儿童早日回归社会主流。

建立残疾儿童筛查监测制度

调查资料显示,残疾儿童先天(幼儿期)发生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后天,0~4周岁为脑瘫、弱智、耳聋“三类残疾”的高发期。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家长把残疾儿童藏着掖着,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不愿向众人透露,不让自己的残疾孩子抛头露面。残联工作人员和康复员上门调查时,有的家长不愿吐露真情,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是不愿同残联打交道。患者亲属的不作为,导致一些地方对残疾儿童状况底子不明,情况不清,对开展“三类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留有一定的“死角”。浙江省上虞市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中,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完整的残疾儿童筛查监测和报告制度。一是规定和建立乡镇(街道)残联和所在地康复指导站(卫生院)向市残康办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对辖区的“三类残疾”儿童进行调查摸排,将残疾儿童的人数及残疾类别、家庭基本情况掌握得一清二楚。二是及时仔细做好残疾儿童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他们的顾虑,要求家长积极配合,提供残疾儿童的真实情况。三是建档立卡。上虞市对226名0~14周岁的“三类残疾”儿童全部建立档案,一人一册,并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构建残疾儿童筛查报告制度,有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残疾儿童的基本情况,为残疾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打下基础。

建立抢救性康复保障制度

目前的核心问题是要构建“三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保障机制。上虞市在这方面已做了一些探索和努力。

(一)实施康复保障。市残联会同市卫生局把全市200多名残疾儿童划分为重度、一般、轻度三种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一是对重度残疾儿童千方百计动员其家庭,送省、绍兴、宁波等地康复医院和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和专业训练。2006~2008年,全市有43名、48名、52名重残儿童分别在省慈爱医院、省康复指导中心、省聋儿语训中心,杭州、宁波、绍兴等地的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对一般或轻度的残疾儿童,由当地康复指导医生和社区康复员挂钩联系,指导与协助家长对残疾儿童开展运动功能、姿势矫正、语言交流、认知水平、社会适应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并实现家庭训练和到附近康复活动室训练的双重结合。对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方法由市残联集中进行培训,由当地乡镇康复指导站集中探讨,由康复专家对残疾儿童实行例子解剖三个结合。在家庭康复训练中,狠抓三个环节:根据残疾儿童的症状,抓训练的针对性,动员鼓励家长(亲属)要耐心细心加恒心,确立训练的长期性;加强对指导医生、康复员的业务培训与工作考核,每月上门2~3次服务指导,抓训练的有效性。

(二)实施救助保障。残疾儿童家庭为了孩子的康复一般都要投入大量的医疗费用,即使在机构康复训练上一年也要花费l万多元钱。为此,残疾儿童的家庭经济负担沉重,大多经济较为困难,有的导致债台高筑,不堪经济重负而被迫中断对孩子的康复治疗。可见,对“三类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费用成为关键,要将家庭负担逐渐向政府、社会转移。上虞市规定,对在机构康复进行治疗或训练的残疾儿童每年补助5000~7000元,对在家庭开展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由市残联提供简要器具,并每年补助500~800元,每月发给康复员工作补贴300元。上虞市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中,还致力于构建社会化的康复救助保障机制,21个乡镇(街道)将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动员企业家冠名康复活动室并捐助一定的资金。上虞市曹娥街道规定,对在机构实施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在市补助的基础上,每年另补助2000元;又如百官街道、道墟、沥海、谢塘、小越、东关、丰惠等乡镇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经费也做出了相应的补助规定。

建立残疾儿童救助保障机制,是实施“三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根本保证,要不断加大对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的救助力度,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予的社会化康复保障机制,以人道主义的热情,落实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一切措施。

(三)实施评估保障。上虞市专门成立“三类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评估专家组,由市残康办、康复部、市级专家医生等人员组成,每半年对重度残疾儿童进行一次康复评估,提出具体的治疗措施和康复方案。全市各乡镇(街道)康复指导站都有康复评估小组,由指导站站长(院长)任组长,每三个月对辖区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情况做检查和评估,提出下阶段训练的改进措施,调整康复方案。评估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情况一要仔细全面,二要突出个性化和时效性,三要有客观科学的数据。

及时认真评估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情况,有利于判断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有利于调整康复训练方案,有利于提高患者家长的积极态度和康复意识,促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第5篇

关键词: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特点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4-0145-05

一、问题的提出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我国目前0~6岁残疾儿童有141万人,占残疾人口总比例的1.7%。根据2001年全国12个市县0~6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我国每年新增0~6岁残疾儿童约19.9万。我们知道,学龄前阶段是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运用科学的康复措施进行干预,可以最大程度地弥补残疾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对他们一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和早教育是残疾儿童康复的关键,残疾儿童越早得到甄别和越及时地进行治疗和康复,其康复的效果就越好,不但可以预防并发症和继发残疾,而且能够有效减轻残疾程度。

实践研究发现,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干预,可以减轻残疾程度,减缓残疾的进程。绝大多数经过早期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都能得到较好的改善和补偿,从而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如果错过这个最佳康复时期,其效果往往是事倍功半,甚至导致终生残疾。因此,考察学前期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援助,能够帮助残疾儿童父母摆脱困境,使其尽早投入到残疾儿童早期康复的训练中。

国外研究发现,关于儿童致残原因的信息能够帮助家长了解儿童的残疾情况,降低自身的负罪感,而社会支持能够有效地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压力,伙伴关系对于残疾儿童父母维持正常生活满意度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内关于残疾儿童父母的需求研究始于台湾学者。他们认为,心智发展迟缓儿童家庭需要有信息支持、专业支持、经济支持、服务支持和精神支持。智障儿童家庭服务需求有:补助智障儿医疗费用,协助智障儿家庭找到合适的训练机构,协助社会大众了解智障儿是可以在帮助下过正常生活的,协助社会大众了解智障儿能和一般人一起生活,提供智障儿免费的健康检查,等等。自闭症者父母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和社会需求三大类。脑性麻痹家庭的现有问题包括经济问题、医疗照顾问题、主要照顾者生理负荷问题、社交受限问题、心理调适问题及交通问题。国小听障学生家庭需求为社会福利需求、教育服务需求、专业信息需求、精神支持需求。内地学者研究发现,特殊儿童家庭在资讯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帮助、经济补助和精神支持五个方面都有强烈或较强烈的需要,其中对资讯的需求最甚,其他依次为专业、服务、经济和精神的支援。对225名残疾儿童家庭调查显示,特殊儿童家庭面临的困难依次为经济困难、康复和特殊教育知识缺乏以及时间和精力不足等,急需得到支持。

已有研究对象多为小学或中学残疾儿童家庭,这些研究可为相关领域研究提供借鉴。笔者缘于对早期干预价值和功能的认识,以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为研究对象,旨在探究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的特点,为进一步给予其有效支持提供依据。

二、研究设计

1 研究对象

被试选取国家、北京市、区康复机构和特教中心、民办特教机构接受教育或康复的学前残疾儿童的父母,有效样本数为376份(见表1)。

2 研究工具

采用《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问卷》为研究工具。该问卷包括专业知识、情感抚慰、服务支持和经济援助四个维度,共30个条目。问卷采用自我评定,5点计分法,即“完全不需要”计“-1”,“不需要”计“0”,“无所谓”计“1”,“需要”计“2”,“非常需要”计“3”。

总问卷α系数为0.943,分量表内在信度在0.736-0.939之间,说明本问卷内在信度较好。再测信度系数在0.634~0.848,总问卷相关系数为0.751,说明问卷稳定系数较高。

由表2可知,除“服务支持”与“专业知识”两因素之间相关较高(Pearson相关系数为0.593**)外,问卷的各维度之间存在适度相关,相关系数介于0.149~0.379之间,说明各因素之间的相关都在中度相关以下,没有重叠性高的因素。各维度与总分之间相关较高,介于0.614~0.734之间,说明相关显著,且远远高于各维度之间的相关,这说明该问卷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而本问卷的建构效度也由此获得验证(见表2)。

采用编制的《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问卷》对被试施测。采用SPSS17.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1 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水平

学前残疾儿童父母在专业知识、情感抚慰、服务支持和经济援助的平均分分别为27.40,18.07,17.11,7.20;对需求总问卷的项目平均分进行统计,项目平均分处于1~2分的比例是10.0%,2~3分的比例是90.0%;总问卷的项目平均分是2.407;故可以认为,学前残疾儿童父母对各种支持的需求处于很高程度(见表3)。

2 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特点

(1)不同家庭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存在差异

表4显示,学前残疾儿童非完整家庭的父母“亲职需求”在需求总分和需求各个维度上均高于完整家庭组,且呈显著性差异。

(2)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依儿童残疾确诊时段而不同

表5显示,“0≥1岁确诊组”在需求问卷总分及“专业知识”“情感抚慰”“服务信息”维度显著高于“1≥6岁确诊组”。

(3)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依残疾程度而有差异

图1显示,需求问卷总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四级残疾组>一级残疾组>二级残疾组>三级残疾组。

(4)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依儿童残疾类型而有所差异

表6显示,在需求问卷总分及“专业知识”“情感抚慰”和“服务支持”维度上,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自闭症组>智力残疾组>肢体残疾组>视力残疾组>听力残疾组。

(5)脑损伤与器官残疾的学前儿童父母“亲职需求”不同

由表7可知,“脑损伤组”在需求问卷总分及“专业知识”“情感抚慰”和“服务支持”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器官残疾组”。

四、讨论

1 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的主要内容

学前残疾儿童父母因儿童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及家长特质等因素表现出多方面的“亲职需求”。本研究以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为研究对象,对这个群体需求的考察以父母执行亲职功能所产生的需求为探讨重心,研究确定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问卷由专业知识需求、情感抚慰、服务支持和经济援助四个维度构成。其中,专业知识主要指学前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康复干预技能和学前残疾儿童生理与心理特点等;情感抚慰需求由于学前残疾儿童父母面临较大的心理压力,因而需要亲人、朋友、专业人员等给予同情、抚慰、理解、接纳和支持;服务支持包括专业教育和康复机构为学前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和康复机会,为学前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指导,社区和社会组织等为学前残疾儿童家庭提供志愿援助;经济援助主要指家庭因学前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需要而面临较重的经济负担,因而普遍表现出较强的经济需求。

2 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的水平

从总体上说,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处于较高水平。就需求迫切程度而言,依次为服务支持需求、经济援助需求、专业知识需求和情感抚慰需求。需求得分最高的前三位是:“希望有专业人士指导我如何给孩子做康复训练”“国家有关残疾儿童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等”“针对孩子平日里出现的问题的有效应对方法”;需求得分最后三位是:“能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希望得到亲友的接纳和帮助”“必要时有人能帮我照顾一下孩子”。这与以北京市某特殊学校的学生家长为研究对象所得结论不完全一致。该研究认为,当前特殊儿童家庭面临三大困难依次为经济困难(1/3),缺乏康复和特殊教育知识(1/4),时间和精力不足(1/5)。笔者认为,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亟须得到服务支持以找到适合孩子的康复方法,尽早对孩子实施康复训练,希望孩子的潜力得到最大程度的挖掘和发展。学前残疾儿童父母表现得更加理性,不是逃避和依赖,而是把精力集中于对事实的有效应对上,主动寻找孩子的康复对策。随着儿童年龄增大,对教育资源、康复设施及服务等要求不断增多,因而家庭面临经济上的负担加重。这提示我们,如果残疾儿童得到有效的早期康复,其潜能得到发展,将会在成长中减轻给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但必须认识到,学前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援助需求仍处于较高水平,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3 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的特点

研究发现,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在家庭类型、儿童残疾确诊时段、残疾程度和残疾类型等因素上呈现显著差异。

在非完整婚姻状态中,父母“亲职需求”显著高于完整婚姻状态的父母。身处完整婚姻状态中的父母共同承担亲职之责,彼此鼓励,使个体更容易实现亲职功能,其拥有的家庭资源(情感慰藉、经济支撑等)是处于非完整婚姻状态中的父母所缺失的,因而对“亲职需求”的程度不如后者迫切。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残疾确诊时段、残疾程度和残疾类型上。儿童残疾确诊时段越迟,其父母产生的“亲职需求”越多,主要体现在专业知识、服务支持和情感抚慰三个维度上,而在经济支持上未呈现显著差异。相关研究也发现,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儿童家庭在经济寻求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尤以学前残疾儿童家庭表现最强,这验证了本研究学前残疾儿童家庭存在高经济支持需求的结论。残疾儿童家庭对经济支持的持续高期待主要由残疾儿童的治疗、辅具配置、康复训练的高支出所致。据学前残疾儿童残疾程度差异检验发现,在需求问卷总分及“专业知识”“服务支持”和“经济援助”的维度上,“一级残疾组”得分显著高于“三级残疾组”;在“专业知识”维度上,“一级残疾组”得分显著高于“二级残疾组”;在需求总问卷和“专业知识”维度上,“四级残疾组”显著高于“三级残疾组”;在“情感支持”维度上,“四级残疾组”高于“二级残疾组”。由此我们发现,极重度残疾和轻度残疾表现出高亲职需求,极重度残疾儿童父母对服务信息支持、经济支持需求较高;而轻度残疾儿童父母对专业知识支持、服务信息支持需求更迫切。分析认为,前者追求的目标在于使孩子安全地生存下去,而后者是希望运用专业手段使孩子及早康复,能够顺利进入普通小学。脑损伤儿童父母“亲职需求”显著高于器官残疾儿童父母,该特点在自闭症儿童父母身上体现尤为显著。分析认为,对于器官残疾儿童能够通过对其进行器官代偿训练弥补部分缺失功能,康复训练方法可操作性较强,家庭能够实施此种康复;而自闭症等脑损伤儿童父母在孩子的康复中面临更大挑战,由于大脑神经中枢问题,导致康复显效较慢,要求父母付出更多;加之,脑损伤儿童个体间差异较大,可借鉴的经验和可效仿的成功案例有限,只能在探索中调整康复策略,而且脑损伤儿童预后效果往往难以达到父母期望水平,这些都给父母造成更大的压力,因而产生更急迫的需求,这也进一步验证了萧美珠的研究。该研究还显示,子女的残疾类型对家庭需要有明显影响,家长对支持的需要也有十分显著的差异。该研究对象为小学残疾儿童家庭,这就提示我们,对于不同残疾类型儿童家庭的“亲职需求”的差异存在持续性,对其应一直实施个别化的支持与援助。

从总体上说,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处于高水平,亟须支持和援助,我们需要根据学前残疾儿童父母的“亲职需求”特点给予支持。

由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1)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主要体现在对专业知识、情感抚慰、服务支持和经济援助四个方面。2)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处于偏高水平。3)学前残疾儿童父母“亲职需求”在家庭类型、儿童残疾确诊时段、儿童残疾程度和残疾类型等因素上呈现显著差异。

五、启示

1 教育和康复机构应将提供学前残疾儿童家庭支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0~3岁学前残疾儿童主要在家中由父母教养,而3~6岁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率仅为43.92%,农村低至26.41%。可以说,家庭承担着学前残疾儿童的教养和康复等重任。家庭构成要素之间互动的性质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家庭主导者父母的身心状态决定残疾儿童的生存质量。从残疾儿童出生,其父母先后经历拒绝、否认、困惑自责、沮丧绝望和理智接纳等几个阶段,及时给予家庭有针对性的指导与支持,能够有效地帮助家长度过情感消耗期,早日接受现实,积极寻找应对办法,充分发挥正向家庭功能,尽快对残疾儿童实施早期干预。

专业康复机构应在专业知识方面为家长提供指导,帮助父母获得所需的科学认识,掌握残疾儿童教养策略和干预技能,发挥自身在儿童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实施家庭康复,能够巩固机构康复效果,弥补机构康复不足和缺陷,突破机构康复的局限。

因此,机构康复项目不应该是孤立的,而应该把学前残疾儿童家庭支持作为康复内容之一,把学前残疾儿童康复与家庭支持结合起来,调动家庭物质和精神资源、情感资源,充分发挥家庭作用,以完成残疾儿童的康复,最大限度地挖掘儿童发展潜能,预防继发障碍。

2 政府应组织有关人员为学前残疾儿童父母提供心理辅导

实践研究表明,学前残疾儿童父母可能会很长时间处于负面情绪中,有些父母甚至会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导致出现过激行为。我们认为,不仅特殊儿童有权获得关爱,而且处于困境中的父母也应该获得支持和帮助。应该重视其个人价值,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指导,从而减轻其心理压力,在家庭中要营造健康的心理氛围,使家庭成员的互动积极有效,从而改善其生命质量。

各级政府应积极关注学前残疾儿童父母的需求,及时为其提供心理辅导,使他们摆脱心理困境,获得自我修复的能力,为残疾子女创造积极的成长环境。

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第6篇

深圳市是我国最早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城市,全市总面积1952平方公里,下辖6个行政区和光明新区、55个街道办事处、643个社区,户籍人口196.83万人。2007年度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全市“和谐发展”指标名列内地城市榜首。2008年10月,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在14个大项、22个分项的指标体系考核中,基本达到国家6部门下发的《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各项要求,顺利通过国家审评组检查验收,在全国率先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

深圳市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在吸引、借鉴港澳和先进地区残疾人服务工作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大胆探索和尝试,以权益保障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残疾人参与”和“政府扶持、市场推动、社会化运作”两项基本原则,结合开展培育全国、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全面推进残疾人服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在新起点上加快发展,取得6个方面的创新。

一、 把残疾人服务网络放在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背景下规划发展

近年来,我们着力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政府公共事业的总体规划,克服残联“单打独斗”的做法,充分整合民政、卫生、教育、劳动社保、妇联、公安和残联等政府资源,充分吸收民间团体、残疾人自治组织和境外民间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融合技术指导、咨询评估、医疗康复、康复训练、中途宿舍、家属资源、辅助器具、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心理辅导等795家残疾人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了以市级为龙头、区级为骨干、街道级为基地、社区为依托、残疾人家庭为阵地的服务网络,全面促进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有机结合,使残疾人在不同层面和不同网点得到适合其需要的服务。全市学前残疾儿童服务机构33家(其中残联系统6家、民政系统3家、教育系统1家、医疗系统10家、民非企5家和家庭式机构8家),为残疾儿童提供了870个学前学位。

二、正确处理公共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的关系

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的优势、资源共享,同时着力做好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将其纳入城市公益性建设项目规划,建立健全了市、区、街道、社区专业机构,改善条件、完善功能、规范管理,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们精心打造了社区康复站600多家、社区服务站(日间训练机构)300多家,街道康复室55家、街道职业康复中心55家,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结合中国残联“将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地方投资的紧急通知”精神,筹划将现有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全面完善升级,着力建设各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罗湖区和南山区计划筹建家属资源中心和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市级1.6万平方米综合康复服务中心大楼已经开工,残疾人庇护性集中培训就业基地、盲人按摩院和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计划立项,东部、西部两家精神病康复者中途宿舍和康复农场正在筹划中。这些专业服务机构项目完工后,将形成全市专业服务网络,与公共服务机构相益得彰。

三、4个方面实现残疾人服务的全覆盖

残疾人服务体系是系统工程,市政府成立了由康复医学、社会医学、公共卫生管理、统计学、社区康复学以及政策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课题组,专题研究,提出了“深圳市残疾人服务指标体系”,包括4项主指标、28项分指标和77项子指标,在服务对象、服务年龄、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等4个方面实现残疾人服务的全覆盖。

服务对象全员覆盖。从原有国家任务重点康复项目,拓宽到为无喉者、唇腭裂者、自闭症者、老年痴呆者、工伤致残者、慢性非传染病残疾者和孤残儿童等残疾类别及为其亲友提供康复服务。 从原来局限于轻中度残疾人,拓宽到重度极重度残疾人。

服务年龄全生涯覆盖。从以学龄期、青少年为主,转到囊括残疾发生、学龄前阶段,直到中年和老年等所有年龄阶段。

服务内容全面覆盖。从以医疗卫生、医疗康复为主,扩大到康复咨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心理康复、康复工程、无障碍环境改造、权益维护和转介跟踪等全面康复内容。

服务流程全程覆盖。从残疾发生的恢复期康复向两头延伸到早期介入和后续康复,从单纯功能训练延伸到残疾等级鉴定、康复评估、康复治疗、康复评介、个案跟踪回访等过程,贯穿所有服务流程。

四、残联受政府委托履行管理职能,并提供直接服务

近年来,我们在政策法规制定、项目管理、技术指导、经费资助和残疾人服务评估、监督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真挚关爱项目”、罗湖区残联辅助器具服务将项目管理、直接服务和评估督导3项职能分开,由残联制定政策、实施项目管理和经费资助,由康复中心或康复指导中心实施评估、转介、技术指导、随访和督导,由社会服务机构或民间机构提供直接服务。三者密切配合、互相监督,形成良性循环。

目前,正筹备成立“深圳市残疾人服务行业协会”,将残疾人服务业的评估、转介、技术指导和督导职能从残联中剥离开来,交由第三方机构来承担,从体制和机制上理顺关系,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领域的行业标准,完善行业管理政策,加强支持引导和监督管理。

五、人力资源配置突破“增机构、增编制、增设施”或政府直接包揽服务的传统方式,创新专业人才培育机制

从2007年开始,借鉴香港成熟经验开展专业化队伍建设,通过“民间运作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向社会组织举办的人才服务机构购买社会工作师、康复治疗师、特教教师和居家服务护理人员,为康复机构、基层社区和残疾人家庭配置社会工作师、康复治疗师、特教教师149名和居家服务人员 200名。这些专业人员在康复服务第一线,以专业服务方式针对个案和群体开展权益维护、心理辅导、知识普及、外展服务、社会救助和家庭服务等社会工作,实施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特殊教育、康复护理等服务,受到残疾人及其家属和康复机构的好评,迅速成为目前深圳残疾人服务工作的生力军,为加快面向残疾人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创新专业人才培育机制做出有益探索。

六、发挥残疾人参与作用,重视主体自我实现需要

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第7篇

关键词 社区卫生 社区康复 康复需求

卫生部《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卫基妇发[1999]第326号)中提出“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工作内容,把康复列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的一个组成部分。下城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全面实施社区康复服务,2006年完成了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创建,2008年开始,实施“百万康复器材进家庭”及“社区和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工程,2009年开展“星级社区康复服务站”创建,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模式,残疾人享受社区康复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大大提高。然而,社区康复毕竟是一门新学科,是一个新模式和一项新任务,残疾人的社区康复服务尤其如此,要推广普及和使之可持续地发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积极探索[1]。东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社区卫生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开展,提升了社区康复服务的水平。

社区残疾康复一般状况

东新街道位于城乡结合部,面积7.3平方公里,人口5.02万,有15个社区。现有残疾人907人,其中:肢体残疾423人、精神残疾149人、视力残疾119人、智力残疾100人、听力残疾90人、多重残疾14人、言语残疾12人。2010年8月中心对615名残疾人员(不包括精神残疾人员)进行了康复评估和需求调查,有康复需求的513例(83.4%),其中家庭康复66.7%,社区康复26.9%,机构康复6.4%,目前,建有社区康复站15个,1家工娱疗康复站。每个社区康复站配有1名社区康复员,并实行责任医生团队服务。

残疾人社区康复存在的问题

社区康复硬件建设较完善,但服务功能发挥不充分。按照社区康复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化推动的原则[2],目前,东新街道社区康复站点由社区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残联负责设备配置和监督,社区卫生参与康复服务,社区承担总协调人的职责。东新街道现有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15个社区康复服务室,网点建设比较完善,但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和社区康复服务网点各部门单独建设,信息互通和协调不足,造成社区卫生网点和社区康复网点在部分社区重复建设。社区卫生以老年保健和慢性病康复为主要内容,对残疾人社区康复参与较少,而社区康复站点由于缺乏专业人才,较难开展针对性的康复指导,使社区康复站的服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

社区康复技术人才缺乏,影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社区康复服务主要由社区康复员和社区全科医生共同提供,人员配备已经到位,但技术队伍尚未形成。社区康复员对一般康复指导知识和技能掌握有限,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在能力上还显不足。社区全科医生从临床内科经转岗培训而来,对系统性康复知识和技能掌握是有欠缺的,在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较多的状况下,全科医生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有力不从心之感。

对社区康复认识不足,影响社区康复的推广。人们对社区康复的概念认识不清,混同于综合医院所开展的现代康复诊疗技术,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很难开展[3];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对社区医生是一门新的学科和新的任务,需要更新观念、更新技术、更新设施、更新服务项目;社区层次的康复对象,基本上已是伤病恢复中后期患者或已恢复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残疾人,以功能保存和恢复,预防残疾为主要目标,需要长期坚持,然而目前康复介入的时间较晚,后期康复的费用和效果比较低,残疾人本人及家属对社区康复的认识和参与性差,以上因素影响了社区康复的推广。

转诊转介系统不完善,影响早发现早康复。我国没有形成社区首诊和定点医疗制度,转诊转介系统不完善,社区医生和社区康复员尚不能及时掌握新发残疾人员和复发残疾人员的状况。机构康复向社区康复延伸和社区康复向机构康复转介均有困难。

康复经费短缺,影响社区康复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急性期康复已有条件(每人90次康复治疗)列入医保支付范围,社区康复员也作为公益性岗位由残联和街道给予基本资金保障,然仅仅这两方面是不够的。社区康复往往已是后期康复,需要长期坚持,医保支付的90次康复已用完,绝大部分的残疾人家庭的经济条件尚不能支撑其进行后期功能保持的康复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目前也没有专项的社区康复服务经费,无偿服务会影响到项目的推广和可持续发展。

依托社区卫生开展残疾康复的措施

针对社区康复中存在的“有网点没有形成网络、有人员没有没有形成技术队伍”问题,东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加强卫生和残联结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来探索社区康复新路。

部门协调、整合资源,共建社区康复站点。就近、就地、经济、有效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是社区康复的基本要素之一。在区残联的支持下,中心和街道残联加强合作,充分整合街道残联的管理、资源优势和社区卫生的人才、技术优势,在站点位置选择、康复设施的配置、康复团队的组建上双方共同合作,建设完善社区康复站点网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建设功能完善的规范化康复室,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康复室合并建设星级社区康复站,未覆盖社区建立独立社区康复室。目前,建有规范化康复室1家、卫生服务站内建康复站5家、独立社区康复室9家,实现了15个社区的全覆盖,其中一家社区康复站被评为杭州市示范社区康复站,3家社区康复站评为下城区星级社区康复站。形成了区康复指导中心-规范化康复室-星级社区康复站-社区康复室组成的街道社区康复服务网络。

引进人才、加强培训,共组社区康复服务团队。针对康复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现有人员社区康复技术缺乏的现状,中心采取组建康复服务团队等措施,来整体提高社区康复服务水平。①组建社区康复指导科:中心专门引进康复医生和康复治疗师,组建独立的社区康复指导科,对社区康复服务统一进行规划和指导,并对社区康复员开展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②培训现有康复服务人员:为提高社区责任医生康复指导水平,中心和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省人民医院、浙二医院康复科等建立转介协作关系,送社区责任医生进修学习,已有6位责任医生进行了为期6~12个月的康复进修。同时,请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社区康复专家对社区责任医生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康复指导技术培训。③组建社区康复服务团队:在原有社区责任医生服务团队的基础上,将社区康复员和社区康复指导科人员整合进团队,组成社区康复服务团队,提高社区康复服务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社区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残疾人员的信任度。

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全力推广社区康复模式。有资料显示,康复对象对康复治疗越了解就越愿意接受康复治疗,所以向社区居民宣传社区康复知识能促进他们接受康复服务[4]。针对人们对社区康复认识缺乏,中心和残联合作加强康复知识的宣传。①动员社会力量:街道残联和中心召开辖区医院、学校、银行等单位、残疾人代表、社区志愿者、社区责任医生参加的座谈会,宣讲社区康复的基本概念,同时,利用“爱耳日”、“爱眼日”、“残疾人日”等特殊时段,到社区举办残疾康复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对社区康复的认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②普及康复知识:印制“残疾三级预防”、“辅助用品用具使用知识”、“康复训练与服务”等20余种康复知识小手册,在康复站点、诊疗点、进家庭服务时发放。在社区健康教育课堂中增加社区康复的相关内容,以课堂和发放资料等形式,普及社区康复知识。③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每年组织2期对残疾人本人和家属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和简单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充分调动残疾人及家属参与社区康复的积极性。

建立制度、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康复服务。社区康复是为残疾人全面康复铺平回归之路的最终目标与手段,宜采取“进社区、进家庭”方式,尤其不能将医疗康复的模式缩小搬到社区里去[5]。①建立例会制度:中心社区康复指导科人员参加每月1次的街道残联社区康复工作例会,既能加强社区康复相关知识的宣传,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残联的沟通效率。②开展社区康复需求调查和评估:从2006年开始,中心每2年开展1次社区康复需求调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摸清和掌握基本情况,并结合区“百万康复器材进家庭”工程,为不同残疾人员选择相应康复器材,提供针对。③全面开展家庭康复和上门康复:中心采取以社区康复指导科专业人员为骨干,社区责任医生为依托,社区康复员为基础,以“进社区、进家庭”为主要工作模式开展服务。对已基本回归家庭和社会生活的残疾人,以社区康复站和残疾人家庭为场所,以残疾人本人及家属参与康复为主,针对性的提供康复器材,由康复医生制订康复计划和定期评估,责任医生或康复员进行康复训练指导。对有康复潜力和康复需求,但不能行动又无能力进行机构康复的残疾人,中心专业康复医生进入其家庭,每周不少于3次,为其进行系统的医疗康复和功能训练服务。④组织康复联谊活动:组织由残疾人及家属和康复医生参与的“中途之家”组织,中心提供活动场和部分资金,为来中心康复的残疾人及家属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提高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康复的意识。中心康复医生也主动参与到街道残联组织的残疾人娱乐活动中去(如:柔力球运动、歌咏等),在自娱自乐中增强残疾人员的自信心。⑤和辖区三级医院开展转介服务:中心和辖区内的省人民医院康复科、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科签订合作协议,实行康复病人的“双向转介”服务,解决三级医院康复科病人出院后由于缺乏继续康复而功能退化甚至残障现象发生,社区中急性期病人或有特殊需求的病人也能及时向上级医院转介。

筹集资金、优惠减免,减轻残疾人康复经济负担。无论是因病(伤)致残、或先天残疾,绝大部分残疾人家庭的经济条件是十分困难的。中心积极争取残联和区卫生局支持,按照“个人出一点、中心让一点、残联补一点”的原则,对持有区、市两级困难家庭证的残疾人员在中心康复的给予优惠减免。中心康复医生上门提供康复服务和残疾人在社区站进行功能性康复训练的给予免费,在社区站进行医疗服务的,享受“十免十减半,药费分别减”的优惠,残联和区卫生局从困难求助资金中给予适量补助。2006年至今,中心已对社区残疾人康复让利13.6万元,减轻了残疾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讨 论

社区康复是在家庭和社区层次上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新途径,是我国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必然选择。从2010年8月中心对615名残疾人员进行的康复评估和需求调查分析,在83.4%的康复需求中,家庭康复66.7%,社区康复26.9%,机构康复6.4%,社区康复的需求量是十分巨大的,目前的社区康复服务还不能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探索以社区卫生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偿试以社区为平台,将残联资源及管理优势和社区卫生技术及人才优势进行整合,建立“由中心规范化康复室、社区星级康复站、社区康复室组成的社区康复服务网”和“由社区康复指导科专业人员为骨干,社区责任医生为依托,社区康复员为基础的康复服务团队”,以“进社区、进家庭”为主要工作模式开展社区康复服务。这样既能扩大康复服务的受益面,又能提高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也能满足多数残疾人共性的康复需求及部分残疾人个性化的康复意愿。2010年8月中心对615名残疾人员进行了康复评估和需求调查,对社区康复服务满意度达90%,实践证明,依托社区卫生开展康复服务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卓大宏.社区康复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国全科医学,2002,5(5):337.

2 吴春容.社区康复的基本知识.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2,8(2):66.

3 沈永梅.社区康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中国厂矿医学,2007,20(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