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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合集7篇)

时间:2023-12-18 11:24:25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第1篇

关键词:法律基础;法律信仰;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6-0083-03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载体

“高校法治教育是高校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通过在高校的学习生活,做到“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成为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仰的合格社会公民,法治教育是必须的。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成为“民主、文明、平等、公正、法治”内容,在大学生群体中形成共识,成为大学生群体的基本价值追求,法治教育将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大学生的教育培养活动主要依靠课堂教学完成。随着高校学分制的实施,课程安排日趋紧凑,专业性课程在课程设计中受重视程度更高,公共基础课等课程安排往往放在相对不重要的位置。“05方案”之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有机地融为了一体,形成一门综合性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性课堂法治教育只能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来完成。“法律基础”部分有不少于36个学时的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可以就法律精神、法律体系、法治理念、法律权威、公共法律、婚姻家庭等法治信仰与法律认知问题进行相对系统的学习。这种以法律信仰为导向的系统性的法治教育是偶尔的法律讲座和非法学教学课堂教师引导所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般安排为大学第一学期的必修课程,是学生大学首先接触到的公共基础课之一。大学初始对于学生的教育安排,直接影响到大学生对高校学习生活的认知,以及基本价值观的形成。

二、“法律基础”教学实践尚不能满足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际需要

(一)师资构成制约教学质量的提升

各高校在“法律基础”教学中,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依然是少数,相当一批教学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学教学培养。非法学专业教师完成“法律基础”部分教学主要是以教材知识性教学为主,缺乏对教材法律精神和法律信仰的深度解读,特别是对法律实务缺乏足够了解,无法满足学生对法律问题的探索需要,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与法理阐释就存在一定难度。同时法学教师参与法律基础教学更多的是以完成基本教学任务为目标,主要精力集中于科研与法学专业学生教学工作,对非专业学生的“法律基础”教学工作无法投入足够精力,特别是两课合并后,法律基本部分整体课时压缩,教学内容更多的指向法律信仰与大学生日常生活相关法律内容,专业性法学教师教学深度延伸的收到局限。作为具有思政教师身份的辅导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足够的精力开展法律教学研究,虽然能够更掌握学生对法律的需求情况,特别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是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以及相对欠缺的教学经验也影响到法律基础的授课质量。

(二)法律基础课程仍存在严重的工具主义倾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基础”的授课学习受“学习工具主义认识”影响,教学目的与实际效果存在冲突。就课程设计而言,修订后的法律基础部分中大法学框架下的法律知识部分大幅度得到删减,特别是部门法与程序法等内容基本弱化,更多的是对法律体系、法律权威、家庭社会生活法律规范等范围进行阐释。但课程体系安排没有脱离传统法律工具主义范式,非法学专业学生仍需要像法学专业学生一样,全面掌握法的本质、运行、体系、思维,同时还要学习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基本法律常识。体系高度浓缩的出发点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法律学习的兴趣,使学生可以对法律有基本的认识,认同法律价值,形成法律信仰。但这种工具式的体系设计,给教师的授课和学生的学习都造成了无法回避的困惑,教材中高度凝练的法言法语,使授课教师需要用大量并且丰富的语言进行非专业化的解释,现在的课时设计远远无法满足要求。学生认识的“法律”与教材中的“法律”存在较大的空间差距,学生无法通过教材中专业性法律解读来回答对于现实社会、家庭成长以及学校学习过程中存在的种种法律疑问。在2013版教材126页关于法律的规范作用的分类说明中就预测作用是这样描述的:“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及其他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这种法言就法学人士而言就是专业的严谨的法律解释,但对于没有任何法学基础的大学一年级学生而言,恐怕就是晦涩拗口不能明白的文字游戏了。”

(三)法律基础课授课方式亟需更新

法律基础教学活动过程中,一线授课教师教学方式变革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探索。体验式授课、法律诊所式授课、案例式授课等多种授课形式逐渐的引进到法律基础教学活动中。新教学方式的引进也逐渐改变法律基础教学的基本形式,特别是案例教学成为大多数授课教师的选择。但新式的教学方式在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时,同样要面临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完全照搬国外专业法学教学方式,或者直接使用其他学科教学手段引导到“法律基础课”教学都需要适应课程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案例教学在法律基础教学过程中被广泛的引入,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受到学生的欢迎。但案例教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案例使用随意,代表性不强,追求奇异化效果等问题,需要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案例教学技术水平。

(四)考核形式不符合法治教育需要

目前,绝大部分高校根据教务部门必修课考核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同其他需要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一样,需要通过闭卷考试完成,最终成绩可以综合课堂成绩和闭卷考试成绩。在闭卷考试中,选择、判断、简单、论述、案例等高校文科常规题目均需要涉及。考核形式的要求使授课教师必须完成以记忆性知识为主的课堂授课,否则学生将无法达到考试中的记忆性考核的要求。受制于普遍存在的大班制上课,教师考核学生的日常表现只能采用考勤、抽查等简单化的措施,无法有效考察学生课堂的学习情况,平时成绩在综合考核中的作用基本无法有效发挥,失去效度。在现有考试制度下,法治教育进课堂的制度设计初衷完全无法实现。

三、法治教育导向下的“法律基础”教学实践探索

(一)加强对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培养

在高校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法律基础”教学师资队伍是保证“法律基础”教学水平和课堂法治教育开展的有力保证。逐渐建立专业化的“法律基础”授课队伍。改变现有“法律基础”师资多元化的现状。受制于高校人才引进指标,教师结构调控等因素,在无法迅速解决“法律基础”师资专业化的情况下,提升现有师资的学历水平,提高现有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也是一种具有实践性意义的做法。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的教学研讨交流,因为师资构成的多样性,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缺乏足够的时间与空间进行教学经验,授课方式等方面交流,教育技术无法有效提升。应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的有效结合,重点支持法律基础授课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研讨与授课观摩,更新观念,学习好的授课经验。支持法律基础授课教师开展专项社会实践,使这部分教师熟悉司法实践,了解法律运行,熟悉当前社会法治问题关键所在。只有教师充分掌握法治教育的内在要求,才能在授课中开展以法治信仰为导向的教学活动。

(二)设计法治教育导向下《法律基础部分》教案

根据教学要求,在教案设计中需要涵盖“法律精神”、“法律体系”、“法治理念”、“法律权威”、“行为规范”、“道德与法”。根据有限的课时数量,可以设计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与社会正义追求”主要阐释法治理念与法律精神问题;“大学生的宪法精神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同”主要讲授宪法及基本法律体系问题;“大学生的契约精神及法律思维”主要讲授法律权威问题;“大学生的公共生活与常见法律问题”主要讲授行为规范与法的使用问题;“大学生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主要讲授大学生走向社会以后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涉法问题;“大学生的职业生涯中的法律问题与权益维护”主要讲授大学生职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自我保护等问题。这种教案设计既满足了教学大纲的要求,又符合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等方面的培养目标,使课程很好的做到理论与大学生学习实际的结合,提高课堂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不断推进案例教学改革

现有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有限,法律部分仅有36学时,在短时间把法律的基本问题解释清楚,同时又引导学生树立法治信仰的效果,特别是在目前普遍的大班制上课,体验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教学方法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下,案例教学成为高校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的普遍选择。就案例选择而言,必须有代表性,是公认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案例的选择必须符合教学时间要求,案例短小精炼,教师可以通过口述或者电子版的形式迅速的讲述,引起学生兴趣,并进行专业性的解释。案例选择需要具有时代性,要与大学生的社会现实生活密切相关,使学生对案例具有最直观上的认同,又能通过案例教学把法的相关的问题与大学生群体密切联系起来,“马加爵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学生犯罪案例更容易获得授课群体学生过程中的重视,进而对大学生守法用法等法治观念形成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改革现有的考核形式

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可以有力的有效提升“大修”课堂中法治教育的效果。“法律基础”部分的考核应以积极促进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以及引导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学会守法用法为目的。在考试方式上,可以提升学生课堂实践能力和课堂学习表现比重,重点就大学生对法治信仰、法律价值、劳动就业等领域的普遍性认识及常识性问题进行考察。把传统上知识性考察改变为认知考察与知识性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以认知性考察为主。采取模拟法律评论、法律实务考察报告、典型法律案例分析、法律常识考核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习的法律基础部分进行考察,把学习的过程与考察的过程结合起来,通过考核形式的转变引导学生改变对法律基础学习目的认识,真正把实现法律基础教学的法治教育目的。

参考文献:

[1]寇玉生,尹忠恺.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研究[J].东南学术,2011,(04).

[2]张晓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研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6):88.

[3]经柏龙.论案例教学在教师专业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科学,2006,(5).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第2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理论依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强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过程中有机遇也有挑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阵地和常见形式。但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其实效性受到了质疑与挑战,实质上就是理论无法有效地转化为实践。充分的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软肋。为了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积极作用,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机制,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主要探讨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

一、“知行合一”的中国传统教育思想

中国古代社会虽然没有“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概念,但是教育几乎等同于道德教育,它不仅包含有丰富的内容,而且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总结起来就是,在教育目标上,注重“修身为本”,强调培养具有理想人格的“圣贤”、“君子”;在教育方法上,注重教化与修身的统一。“知行合一”思想就是古代传统道德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它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思想资源。

中国古代思想家、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时,首次提出了“知行合一”的观点。“知行合一”是认识和实践、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之关系范畴。“知”指人的道德意识或者思想意念,“行”指人的道德践履或者实际行动。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特指道德的“知行合一”,包括以下两层意思:一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即知行不分。他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思想,强调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二是“以知为行,知决定行”。认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①,即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良知”的完成。只有把“知”与“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是“善”。重实践是知行合一思想的根本特点,它表达的是一种在一念一行中呈现道德完满性的理想境界,这一思想超越了宋学的空谈义理,使哲学由飘渺的天国降到人间的人伦日用。

王守仁“知行合一”的观点主要适合个体修身养性式的道德教育,突出意念在善行中的作用,其中确有忽略客观知识学习的重要性之意,这固然要受到批判。但其强调“道德良知”与“道德行为”不可分,尤其突出“行”这一实践作用的思想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缺失这一现实具有重要的理论启发作用,是构建实践教学模式的重要思想资源之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功能不只是提高大学生的理论水平,更重要的是让大学生认同所学理论的精髓,并把外在的理论内化为自己的理论素养,从而外化自觉的行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其育人功能内在逻辑的直观展现,也是其服务社会这一价值诉求的显性表达。具体而言,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就是在加强大学生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践教学模式蕴含着解决传统思想政治理论课过分偏重理论弊病之有效方法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彰显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趣味性和针对性等学科自身应有的理论品质,也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责任与重大使命。显然,“知行合一”这一传统思想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构建重要的思想资源之一。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论

“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基础”这一观点已成为学界共识,其中包含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理论基础”这一命题。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本质、来源、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理论,它与以往的认识论不同之处或者根本其别就在于强调实践的作用,因此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即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认识论。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旧唯物主义时指出:“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②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体性与实践性思想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模式构建的直接理论依据。一方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其参与者具有双主体的特点,即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同时具有主体性地位。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主体性特点通过教育活动的互动性实践得以体现,即基于实践平台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师生与社会之间的各种互动来体现师生的主体性。另一方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性强调在双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产生思想道德、思想政治等方面的情感体验,完成师生双方的思想政治、思想道德社会化,实现认知、情感、态度、价值观、行动等全方位的提高,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际效果。

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作为理论依据构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上逻辑拒绝两种极端:一是毫无实践“空”讲理论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二是过分实践不讲理论的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充分重视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理论才能够得到升华,实践才能够有效。

三、西方主体性道德教育思想

西方主体性道德教育思想是近代以来道德教育理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思想,它以卢梭、杜威、柯尔伯格等思想家在道德教育方面所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反对灌输教育方法,提倡学生社会体验,提高道德教育有效性等组成的相关思想的总和。我国学者对此进行了多角度的介绍与解读。

“道德的主体性本质主要体现为道德与主体的不可分性,没有主体,便没有道德,即使有了主体,如果主体不服膺道德,不信服道德,也没有道德。”③在道德教育中“受教育者的(道德)主体性是通过为我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表现出来。”④为我性是指受教育者对教育客体选择的目的性;自主性是指受教育者的自我意识性,表现为受教育者渴望自尊、自立、自强,有着道德义务感、道德责任感,希望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能动性是主体性的突出表现,包括三方面的涵义:一是受教育者具有根据不断发展着的客观实际自觉调动情感、意志、信念,克服道德生活中的困难和阻力的特性;二是受教育者能以自己已有的道德知识、认知水平和心态来审视、认同或反对、接受或排斥道德教育信息,经过理性的加工和制作,内化为道德信仰(道德规范、道德理想和道德人格);三是把已形成的道德信仰转化为实践行为,并以其特有的自觉性、坚韧性和自制力量完善和发展自己。创新性实质上就是创造性人格,是创造意识、创造情感、创造意志和创造行为的统一。⑤

受教育者的道德主体性还具有以下特征:自主建构,受教育者有自己建构自己道德的能力。自觉践行,道德需要主体,受教育者会自觉践行道德,在自己践行的基础上自我建构的道德会更加坚固。还有道德主体会自我约束。⑥

西方主体性道德教育思想对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较大的启示作用,它关于突出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与为我性等理论特质,反对教育过程中的灌输性、强制性等理论要求,对突破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传统,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也是大学生道德教育的主战场,学生积极性与自主性的激发是开展教学活动、发挥其社会功能的基本条件和前提。西方道德教育思想中所凸显的道德教育主体性、为我性、自主性、能动性等主要特征,启发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关注实践环节,展示构建实践教学模式的时代价值。

从道德主体性的特征来看,道德的自我建构,自我实践,自我约束都需要道德实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模式的构建一方面是西方主体性道德教育思想的借鉴和吸收,另一方面也印证了西方主体性道德教育思想的可能性。在包括道德教育在内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如果忽视或者无视学生作为教育主体的身份,淹没学生的主体性特征,延续紧扣书本“自上而下”的传统灌输性教学,其教学效果必然较低,甚至出现无效和负效的局面。

从道德教育为我性特点来看,学生对教育内容具有选择的有目的性和明确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可以让学生在教师引领的正确方向内自主选择和主动分析教育内容、教育素材。这与灌输式的、无互动的单向、被动的教学模式来看,由于学生具有自主选择的“特权”,能够从自身发展需要入手,把握关键环节深入主动学习等优先性,教学过程体现着“为我性”气息,即课堂教学、理论探索是从自己内心需求出发的自觉行动。这一“为我性”是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的重要保证,也是实施实践教学模式的理论前提。

从自主性来看,受教育者渴望自尊、自立、自强,有着道德义务感、道德责任感,希望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以尊重学生自主性为前提,让学生自己参与教学实践,带着问题进入课堂,解决问题走出课堂。

从能动性来看,学生具有主动克服思想层面、道德生活等领域的困难和阻力的特性和能力;整合各种教育信息,内化社会规范,形成道德、政治信仰的能力;把已形成的道德与政治信仰转化为自觉实践行为的能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在尊重学生主体性、自主性基础上,追求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学习能动性,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实现思想政治社会化。

综上可见,西方主体性道德教育思想尤其是其中的精华部分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构建的有效思想资源之一。

四、人的思想品德形成规律理论

人的思想品德既不是起因于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客观外界因素在个体身上的消极反映,而是在主体实践的过程中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人的思想品德是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交互作用的产物,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过程是外部制约和内在转化的辩证统一过程。在人的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主客体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协调是在主体的社会实践基础上实现的。客观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只有通过社会实践与主体相联系,才有可能达到主客体的相互协调与平衡,使主体产生一定的思想品德认识。而主体的思想品德认识,只有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转化为思想品德行为及行为习惯,才是有意义的,才可以看做是某一思想品德形成过程的完结。然后,在社会实践中通过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的反馈,又开始新一轮的主客体因素之间的矛盾运动,从而获得更高水平的思想品德认识,转化为更搞水平的思想品德行为,如此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可见,只有通过社会实践,人的思想品德才能形成。

从人的道德形成规律来看,人类必须在实践中与环境互动,才能稳固地形成个体一定的道德。美国教育家杜威说“细心考察一下学校教育中永远成功的教学方法,它给学生一些事情去做,不是给他们一些东西去学,而做事有事属于这样的性质,要求进行思维或者有意识地注意事物的联系,结果他们学到了东西。”⑦把实践引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是必然的趋势,也是教育哲学的要求。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加强实践教学,符合学生自身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也符合其主体性的要求,更重视了环境与人的互相创造过程,是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

总之,当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纯理论的教学使得其自身的吸引力完全丧失,学生很少或者根本没有主动接受、自主学习的诉求。这一事实迫使教育工作者及其研究者认真对待其客观存在性,更加地重视实践教学,使思想政治理论课逃出传统教育的束缚,创造一个学生自愿参与、积极探索、健康向上的学习天地。(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参考文献:

[1]赵祥麟,王承绪.杜威教育论著选[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182.

[2]张天宝.试论主体性教育的基本理论[J].教育研究,2000(8):50-53.

[3]张学曾.思想政治课教学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

[4]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Z].(中发[20041]16号).

[6]孙艳红、付凤霞.德育应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J].《教学与管理》,2010.5

[7]房玫.道德教育的主体性视角[J].《学术界》,2007.2.第123期

[8]房玫.道德教育的主体性视角[J].《学术界》,2007.2.第123期

[9]王洪席、郝德.永主体性道德教育:意蕴与路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5.第157期

注解:

① (明)王阳明撰,于自力,孔薇,杨骅骁,注译,《传习录》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1月版。

②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4.

③ 孙艳红、付凤霞.德育应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J].《教学与管理》,2010.5

④ 房玫.道德教育的主体性视角[J].《学术界》,2007.2.第123期

⑤ 房玫.道德教育的主体性视角[J].《学术界》,2007.2.第123期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第3篇

【关键词】国内外;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综述

实践教学是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有效体现“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基本要求,是不断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了解国内外高校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研究现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从而能提高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一、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和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

柳礼泉等在《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中,从合理定位、知行合一、基地教育、社会实践、阅读实践、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校园文化、虚拟环境、必备条件、保障机制、立体评价、师者先行等方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戴艳军、杨慧民主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解析》教学参考用书通过“教学案例”、“思考讨论”、“案例点评”、“教学建议”等模块的设计,紧密围绕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筛选和解析了近百个贴近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思想实际和心理需求,可读性强且极富教育启发意义的典型教学案例。为集中说明问题,该书对教学案例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加工整理,其内容是对本课程示范教材的拓展、深化和丰富,既可以激发学生的理论兴趣,又能够拓宽学生的理论视野,为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提供了丰富鲜活的素材。

贾培荣在《“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研究》中对“基础”课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实践教学现状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开展实践教学的建议。徐锋华、赵海燕、张春梅在《“基础”课实践教学探讨》中分析了该课程实践教学与一般教学活动的不同,并论述了实践教学的一些原则。王滨有在《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和德育活动刍议》中提出高校“基础”课要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和德育活动有机结合,提高课程实效性。吴建国在《“基础”课实践教学探索》中重点阐述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意义。黄焕初在《“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目标与路径》中论述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内容选择,并就其实施途径进行了设想。

杨军在《“基础”课实践性教学研究》中论述了“基础”课实践性教学的理论基础、特点、范畴,分析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现状,提出了实践性教学的体系架构。屈莲花在《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研究》中论述了高校“基础”课的性质任务、主要内容及教学方法,分析了“基础”课运用实践教学法的依据与必要性以及实践教学法的类型、实施及效果。

二、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国外虽然没有开设专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但都非常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在公民权利和义务教育、国民精神教育、道德教育、宗教教育和历史教育的旗帜下悄无声息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美国很重视对公民的“美利坚民族意识”教育。老布什在《重视德育教育》一文中强调:“必须把道德价值观的培养和家庭参与重新纳入教育计划。”美国极力强调学校德育环境对学生道德品质的影响,强调的是一种间接性、渗透性的教育注重实效性首先表现在正面灌输的同时,注重将课堂灌输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延伸教育宣传的时间和空间,避免生硬说教。

英国1988年颁布的《国家课程》把培养“有德行、智慧、礼仪和学问”的绅士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在政府规定普通学校八项基本目标中,有四项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法国在学校开设了“共和国公民的伦理与道德”课程,其目标“在于使每个人获得自由和负有责任,在于培养集体观念,使每个公民成为有教养的人。”德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通过政治养成教育和宗教教育开展,政治养成教育工作受到德国社会的大力支持并以法律的方式被明确规定。《联邦德国教育总法》规定:“培养学生在一个自由、民主和福利的法律社会中……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

俄罗斯政府尤其是教育部门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重建了思想道德教育的理念,重新恢复了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地位,如俄政府颁布的《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发展纲要》中,不仅强调要提高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而且对这支队伍的补充及激励机制都做出了明确的表述。

日本在其规划的《21世纪教育目标》中认为:“只有重视思想素质的培养,才能保证人才的健康成长。”将“二战”后教育实现目标“智、德、体”的顺序改为“德、智、体”,呼吁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应与其他学科有相同的地位,设置为必修课。

朝鲜十分重视对社会全体成员进行主题思想教育,并探索出了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途径与方法,例如:说服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影响学生的思想意识,使他们自觉地接受先进思想,形成坚定的信念,克服他们在思想意识中存在的不足;榜样教育,利用正面的榜样进行感化是朝鲜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之一;课堂教育,主要是通过政治课和其他各种教学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

[2]柳礼泉.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

[3]戴艳军,杨慧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解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贾培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09.⑸

[5]徐锋华,赵海燕,张春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探讨[J].学习月刊,2006.⑼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第4篇

【摘 要】了解国内外高校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研究现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从而能提高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关键词 国内外;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综述

实践教学是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有效体现“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基本要求,是不断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了解国内外高校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研究现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从而能提高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一、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和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

柳礼泉等在《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中,从合理定位、知行合一、基地教育、社会实践、阅读实践、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校园文化、虚拟环境、必备条件、保障机制、立体评价、师者先行等方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戴艳军、杨慧民主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解析》教学参考用书通过“教学案例”、“思考讨论”、“案例点评”、“教学建议”等模块的设计,紧密围绕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筛选和解析了近百个贴近大学生的生活、学习、思想实际和心理需求,可读性强且极富教育启发意义的典型教学案例。为集中说明问题,该书对教学案例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加工整理,其内容是对本课程示范教材的拓展、深化和丰富,既可以激发学生的理论兴趣,又能够拓宽学生的理论视野,为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提供了丰富鲜活的素材。

贾培荣在《“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研究》中对“基础”课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实践教学现状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开展实践教学的建议。徐锋华、赵海燕、张春梅在《“基础”课实践教学探讨》中分析了该课程实践教学与一般教学活动的不同,并论述了实践教学的一些原则。王滨有在《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和德育活动刍议》中提出高校“基础”课要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和德育活动有机结合,提高课程实效性。吴建国在《“基础”课实践教学探索》中重点阐述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意义。黄焕初在《“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目标与路径》中论述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内容选择,并就其实施途径进行了设想。

杨军在《“基础”课实践性教学研究》中论述了“基础”课实践性教学的理论基础、特点、范畴,分析了该课程实践教学的现状,提出了实践性教学的体系架构。屈莲花在《高校“基础”课实践教学法研究》中论述了高校“基础”课的性质任务、主要内容及教学方法,分析了“基础”课运用实践教学法的依据与必要性以及实践教学法的类型、实施及效果。

二、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国外虽然没有开设专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但都非常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在公民权利和义务教育、国民精神教育、道德教育、宗教教育和历史教育的旗帜下悄无声息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美国很重视对公民的“美利坚民族意识”教育。老布什在《重视德育教育》一文中强调:“必须把道德价值观的培养和家庭参与重新纳入教育计划。”美国极力强调学校德育环境对学生道德品质的影响,强调的是一种间接性、渗透性的教育注重实效性首先表现在正面灌输的同时,注重将课堂灌输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延伸教育宣传的时间和空间,避免生硬说教。

英国1988年颁布的《国家课程》把培养“有德行、智慧、礼仪和学问”的绅士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在政府规定普通学校八项基本目标中,有四项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法国在学校开设了“共和国公民的伦理与道德”课程,其目标“在于使每个人获得自由和负有责任,在于培养集体观念,使每个公民成为有教养的人。”德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通过政治养成教育和宗教教育开展,政治养成教育工作受到德国社会的大力支持并以法律的方式被明确规定。《联邦德国教育总法》规定:“培养学生在一个自由、民主和福利的法律社会中……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

俄罗斯政府尤其是教育部门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重建了思想道德教育的理念,重新恢复了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地位,如俄政府颁布的《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发展纲要》中,不仅强调要提高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而且对这支队伍的补充及激励机制都做出了明确的表述。

日本在其规划的《21世纪教育目标》中认为:“只有重视思想素质的培养,才能保证人才的健康成长。”将“二战”后教育实现目标“智、德、体”的顺序改为“德、智、体”,呼吁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应与其他学科有相同的地位,设置为必修课。

朝鲜十分重视对社会全体成员进行主题思想教育,并探索出了一系列思想政治教育途径与方法,例如:说服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影响学生的思想意识,使他们自觉地接受先进思想,形成坚定的信念,克服他们在思想意识中存在的不足;榜样教育,利用正面的榜样进行感化是朝鲜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之一;课堂教育,主要是通过政治课和其他各种教学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

[2]柳礼泉.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

[3]戴艳军,杨慧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解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贾培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09.⑸

[5]徐锋华,赵海燕,张春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探讨[J].学习月刊,2006.⑼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第5篇

[关键词] 高职大学生;思想政治实践教学;途径;问题;方法

【中图分类号】 G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7-191-2

目前,一些高职院校提供的大学生有很严重的缺点,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改正这些缺点,那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脚步将会受到阻碍,无法提高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难以得到提高,所以我们迫切需要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

一、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原因

(一)当代高职大学生普遍缺少顽强的意志。在经济高速发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们渐渐意识到知识的重要性,多数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更加注重脑力劳动方面的培养,但是高职大学生参加的工作大多是技能型的工作,然而他们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因而在日常学习中没有让自己养成顽强的毅力,无法胜任将来从事的工作,所以要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

(二)部分高职大学生的道德素质较差。当今时代,要想快速地完成一项难度较高,工作任务较重的工作,组织里的职工必须团结起来。然而部门高职大学生没有意识到团结协作的重要性,另外,在工作过程中缺乏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使得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较差,不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二、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时出现的问题

(一)大多数人们在思想上没有对实践教学形成正确的认识。通常情况下,高职院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国家建设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因而忽视了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所以使得大多数高职大学生参加工作之后职业道德缺失,无法为祖国的发展出谋划策。

(二)教学内容与思想政治实践教学不符。在大多数人们的眼里,思想政治教育是没有意义的,主要的原因就是思想政治教育过分注重对高职大学生进行理论教学,使得思想政治教育缺乏趣味性,无法激起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因而取法提高大学生的道德修养。

(三)教学方法过于传统。受传统教学方法的影响,教师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时候,仍然采用教师向大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没有为高职大学生组织与思想政治教学有关的活动,因而使得大学生的道德素质较差,无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没有起到引导的作用。尽管成为高职院校教师的门槛越来越高,但是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水平仍然很差,主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年轻的教师没有介绍到先进的教学理念,并且没有对实践教学方法进行创新,因而无法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引导高职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没有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

(五)高职大学生在实践教学中自主意识较差。一些高职大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的过程中,受传统教学方法的影响,只是单纯地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没有对未知领域进行探索,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更是如此,因而导致大学生学习到的只是过于死板,无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利于大学生的发展。

(六)思想政治实践教学难以获得实施。高职院校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时候,由于国家有关部门没有意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因而导致思想政治实践教学难以得到实施,即使得到实施,时间也不会长久,因而使得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无法得到提高。

三、解决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时出现的问题的有效方法

(一)提高人们对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认识。要想提高高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部分高职院校领导者必须意识到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从而能够在高职院校内实施思想政治实践教学,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职业道德修养较高劳动者,帮助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贡献一份力量。

(二)实现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统一。为了提高高职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必须要提高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然后在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时候,减少枯燥无味的理论教学内容,并增添有意思的与提高大学生职业道德修养有关的内容,从而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所需的人才。

(三)改善传统的思想政治教学方法。教师在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时候,要改善传统的教学方法,比如说可以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组织与思想政治教学有关的课外实践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快乐的氛围下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提高教师在实践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当教师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时候,为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道德修养,教师必须要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并开动脑筋,寻找新的教学方法来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以此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大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提高高职大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自主意识。在整个思想政治实践教学过程中,大学生占据主体地位,要想切实提高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就必须提高高职大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自主意识,从而让大学生自主地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来参与日常工作。

(六)为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调查可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性,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投资力度,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改革,以此来确保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顺利实施,从而提高大学生的道德修养。

四、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要帮助高职大学生做到知行一致。教师向大学生传授与思想政治有关的知识之后,还有更加重要的工作,那就是帮助高职大学生做到知行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帮助高职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帮助大学生在将来的工作中做好本职工作。

(二)教师要以身作则来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在整个思想政治实践教学过程中,高职大学生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教师的影响,如果教师没有在高职大学生面前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较高的道德修养,就不利于培养大学生的道德修养,以此教师必须要以身作则来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三)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要树立大学生的主体地位。人们常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当教师向高职大学生传授了相应的知识之后,还要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有关的活动,以此来实现大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大学生自主地进行思想政治学习,进而在根本上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

(四)提高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实效性。如果只是单纯地向大学生传授相关的知识是无法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对此,教师就要加强教学方法的研究,寻找到科学有效的方法来完成思想政治的实践教学。

五、正确对高职大学生实施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方法

(一)有关部门要建立保障体系来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施。为了在实践教学中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地位,有关部门可以建立思想政治实践教学的管理体制,为实践教学注入充足的流动资金,提供实践教学基地,然后提供一个完善的教学评价体系,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资源来完成实践教学。

(二)有关部门要进行实践教学的课程化建设。有关部门为实践教学的实施提供保障之后,还要进行实践教学的课程化建设,具体要求就是制定与实践教学相符的教学计划,对教学内容进行改进,尽量增加实践教学所用的时间,增强教师的引导性,从而切实提高大学生的道德修养。

(三)加大师资力量的建设力度。在教育改革的大环境下,国家有关部门必须要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然后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寻找到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来提高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另外,还要提高教师的道德修养,从而为大学生做好表率。

(四)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社团活动能够将大学生组织起来,如果想要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就要集合全体成员的力量,因而能够提高大学生的团结协作能力,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所需人才。

(五)加大隐性实践教学的建设力度。加大隐性实践教学的建设力度包括建设更加丰富多彩的校园、宿舍、网络等文化,此举不仅提高了高职院校的知名度,还间接改善了高职大学生的心态,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进而提高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

六、总结语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看重人才的思想道德修养。高职院校作为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必须要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实践教学,以此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为社会提供所需的新型人才,从而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荣香,张玉强.高职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J].继续教育研究,2012,9(15):111-112

[2]李梅,杨克林,苏钊.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与方法[J].河北学刊,2011,9(31):120-121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第6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三个纬度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7 ― 0171 ― 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课程之一,对培养大学生形成健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观起着重要作用,他们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教学中体验所学的知识内容,增强道德修养和法律认知,有着更迫切的现实意义。

一、价值论纬度: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应有之义和时代需要

(一)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认知分析

价值是基于事物的主体与客体之间辩证关系的认知分析,强调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产生需要与被需要的特定实际关系,也即“客体以自身属性和功能满足主体需要和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用关系。”〔1〕按照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它有多种方式的划分,因而产生多种不同的种类。具体到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它指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以自身属性和功能来满足人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以及人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被思想政治教育满足的效用关系。它反映了作为客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及其属性、功能能否满足及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主体需要的特定关系。”〔2〕这种关系的效用体现取决于二者在实践活动中双方互动的效果,其所展示的育人功能、导向功能及预测功能比较明显。在课程方面,其具体价值则与不同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的讲授重点有关联。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具体承载着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的教育任务,旨在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思想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构成部分,在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和实践行为、协调人际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他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高低与其实现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紧密相连,这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学习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落脚点则是要求他们在服务祖国和人民的社会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实践教学则是要求大学生从课堂走向社会,体现和认知思想道德价值和法律价值的中间环节,以此来体现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实际效用。

(二)实践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价值体现

1.实现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治修养在生活中的应用转换

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采用课堂教师讲授为主、实践教学为辅的方式,而教师讲授又以理论知识为主、实践案例为辅的方式进行,这就意味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跟其它思政理论课程一样,也面临着如何把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体系转化为实践应用体系,以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应用,以实践应用来检验促进理论知识的提升。而如何实现这二者的转换,实践教学在其中起着重要的桥梁沟通作用,因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的实践化、应用化的活动过程,”〔3〕在完成这个过程中,“学生思想道德观念的形成是一个由内到外、由外到内的信息双向流动过程,而实践是其内化过程和外化过程的源泉基础和手段桥梁,学生思想信念、社会感情、意志品质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都是在参与外在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形成的。”〔4〕由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帮助大学生实现思想道德修养和法治修养,在生活中的实际应用转换奠定了基础。

2.促使大学生在生活中进一步改善道德品格和法治思维

应当承认,大学生在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前,他们已经具备了一些基础性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知识,这与中小学的知识教育和家庭以及社会的环境教育密切相关,而高校该课程系统知识的学习,使他们进一步掌握和丰富了这些知识内容,也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辩证关系。但毕竟纸上得来终觉浅,获得真知要实践,这就使得实践教学在该课程中有了更广泛的用武之地,能够促使大学生在生活中进一步改善道德品格和法治思维,形成健全的道德人格和法治意识,这既符合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本身的内在规律,也符合学生健康发展和成长的需要;既契合高校培养人才的目标,也符合社会和家庭对学生成长的殷殷期待。

二、方法论纬度:实践教学的多种方式是深化和转换思想政治理论的重要支撑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内涵与意义

1.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内涵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实践的一项活动,要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有效的教育方法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作为哲学意义上的“方法”,指的是主体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或手段。它们在实践中的运用具有客观性和多样性,且主体认识与改造对象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在运用不同层次的方法中互相联系,体现出辩证性和关联性。当这种由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所采用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结合在一起,就构成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这也印证了列宁引用黑格尔《逻辑学》的表达:“在探索的认识中,方法也就是工具,是主观方面的某个手段,主观方面通过这个手段和客体发生关系。”〔5〕这种表现主客体发生关系的方法体现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就展现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它指的是人们如何通过掌握和应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的规律,是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形成、变化和发展的规律,并在规律中确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基本原则。〔6〕

2.实践教学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意义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构成既离不开主体采用的方式,也与方法本身的诸多元素密切相关,它涉及到方法的形式和种类、性质与作用、构成与变化、特点与功能,由此构成的方法论体系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从整体上去研究。具体到思想政治课程的实践教学,其方法论的体现既要与思想政治课程的内容相契合,也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更不能脱离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具体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而言,它既通过适当的实践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成学生的实际体验,在体验中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同,也会在实践中切实感受到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对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的价值意义;既有正面的宣传引导作用,也会有反面的警示与警戒效果,从而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成思想认识的统一认知。特别是课堂上理论知识的体系与内涵形成学生的初始性认知,影响到学生对新知识的理解与认同,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人们对新知识的接受总是表现为“同化”与“顺应”两个方面,新知识总是被原有的知识所同化,而实践教学则起着巩固同化知识的效果,加速对理论知识的接受与认同,〔7〕这符合人的主观能动性与自觉实践性的特征,人们接受了真善美的价值导向并付诸于实践行为,也有助于人们进一步提升自身个体的道德品质和法纪意识,从而显示出实践教学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意义。

(二)实践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方式体现

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主客体在教育过程中实现内化与外化的双向动态发展,学生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把所接受的理论知识内化为个人认知,由内心认知外化为实践行为,在各种实践中检验认知,并在认知中深化为思想思想道德素质,如此循环往复,逐渐提升。在此过程中,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的形成、发展和提高,既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也受到自身内部的要求,尤其是自身的体验、感知、领悟和选择等主体能动性的发挥,构成内外结合双向建构的过程。在外部影响中,实践教学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所采用不同种类的方式与其教学目标和内容密切相关,在体现方法上依据不同的视角可以构建不同的教学方式,如场所视角可分为课内实践教学与课外实践教学;以主体行为方式为视角,可分为自我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以与客观世界关系为视角,可分为现实性与虚拟性实践教学;以实践功能为视角,可分为认知性、体验性与综合性实践教学;以主体参与人数为视角,可分为个体性与集体性实践教学。〔8〕但实际上可归纳为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具体采用上,前者多为案例讨论、角色模拟、辩论演讲、情景熏陶等,后者多为参观访问、社区服务、实训见习、调查调研、勤工俭学、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也有交叉进行,复合出现的。

三、实践论纬度:实践教学的探索是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成效的重要方式和载体

(一)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面临的困境

1.实践教学面临的困境 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和效果受到社会宏观环境、校园中观环境和个体微观环境的影响,作为其中教学方式和环节的实践教学面临着多种因素的掣肘,也决定着实践教学的实效性高低。目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仍面临着多重困境。首先,课程本身理论性较多,与社会实践有脱节偏差,导致教学实效性偏弱。思想政治教育的实现途径包括教学主体的“灌输途径”和教学客体的“接受途径”,理论上的灌输与实践上的体现实际取决于客体的内心认同,当理论教育不能达到实践要求一致时,必然导致教学效果的实效性减弱。其次,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缺乏完善的执行机制和考评机制。各高校在制定教学计划中虽含有实践教学部分,但缺乏周密的调研和安排,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容易流于形式,且在执行后没有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或有考核也是应付检查,并无真正落在实处。再次,学校社会之间缺乏共识,导致实践教学基地严重匮乏。“实践教学基地是思想政治课开展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和依托,是社会实践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提升实践教学效果有效性的重要途径。”〔9〕但由于学校与社会单位之间没有有效沟通,导致缺乏共识,社会单位要么不愿意提供基地,不愿接纳师生,要么口头答应而无实质进展,无挂牌,无协议,导致无保障,无落实。复次,缺少实践教学经费,导致实践教学有名无实。实践教学虽是整个教学计划的一部分,但由于有些高校领导不够重视,以多种借口不予落实实践教学经费,致使实践教学难以开展。

2.造成实践教学困境的原因 上述困境的产生导致实践教学难以开展或效果不佳,有其深刻原因。首先,思想原因是师生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于思政课的认识,有的学校领导认为高校应搞好专业课建设和教学,而公共课则无关紧要,忽视实践教学的功能与效果,因而在资源投入上明显减少;有的教师认为思想政治课就是理论教学,因而习惯于理论讲解,认为实践教学费事费力麻烦多;少数学生认为这类公共课程无所谓,无论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都不感兴趣,导致学习态度与动机不纯。其次,经济原因是实践教学经费短缺。由于领导不够重视,不愿意投入这方面教学经费,致使实践教学无法落实,这是其中重要原因。再次,运行原因是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跟其它思想政治课一样,需要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来保障,仅靠老师个体单打独斗,难以顺利开展。由于高校没有在这方面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实际上出现了听之任之的局面。复次,社会原因是提供实践教学基地不足。实践教学的开展离不开校内基地和校外基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校内基地相对容易开发,自较大,但校外基地则受多种因素掣肘,教学资源开发严重不足,这既有社会单位的原因,也有学校自身缺乏协调的原因。

(二)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实效性的路径探索

思想政治教育路径,是教育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目的有选择地把社会主流思想道德传递给受教育者,使他们形成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思想道德的方式。〔10〕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实效性应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机制,可尝试以下路径:

1.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构建立体管理与考核机制 由于该课程内容较多,学时有限,很难把所有知识内容都安排对应的实践教学,只能有选择性地挑选比较重要或易于操作的部分安排实践教学,因此需要在制定课程教学计划时,周密地制定实践教学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去精心组织落实。在此过程中,学校、教学部门、教务管理部门和教师个人应在学校制定的管理框架内实施教学任务。具体负责的教学部门和教务管理部门应构建科学合理的立体管理与考核机制,使与实践教学有关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基地建设、后期考核与效果评估均有相应的条例机制,至少做到有章可循,有例可据,而不是杂乱无章,实施无策。

2.学校社会双向沟通,形成校内外复合循环执行机制 该课程的主题内容是围绕“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所展开,对应的实践教学过程、教学场所(基地)、教学目标也与此有关。由于高校内部资源有限,一般会跟与此有关的社会单位磋商协调,签订合同或协议,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于各种原因,双方虽然建立了教学基地,但数量有限,实施过程中仍出现各种不尽人意的状况,导致效果有限。因此学校社会应双向沟通,形成校内外复合循环执行机制,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尽可能建立比较完善的校外实践基地,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对实践教学的强有力支撑,另一方面,教学部门也应尊重他们的意愿,形成有效的执行机制,不能想去就去,随意中断,以此奠定双方合作的良好基础。

3.加大投入,建章立规,建立便捷高效的保障机制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相应的保障机制,它涉及到教学规范、教学程序、教学组织与教学实效,具体涵盖有实践教学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组织保障上,应改变目前由思想政治教学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成立与此相关部门的管理小组,统一负责实践教学的咨询、策划、外联、项目开发、组织实施和成果认证,建立上下协调、内外联通的实践教学组织系统。〔11〕制度保障上,实践教学作为教育活动的一类,不能游离于教育规范的制度之外,应该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保障机制,使之开展有章可循。如制定“实践教学管理条例”、“实践教学执行条例”、“实践教学考核条例”等,保障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指南、实施方案、考核检验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把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纳入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保障,使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经费保障上,应在制度上做出规定,列出专项资金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教学部门可报学校申请,对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做出预算,多渠道拓展经费使用来源,由有关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经费使用办法,保证经费合理使用,使其发挥保障功能。

〔参 考 文 献〕

〔1〕〔2〕〔6〕〔10〕邱伟光.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上海: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2007:85,85,184,129.

〔3〕李瑞清.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运作模式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45.

〔4〕〔9〕〔11〕张辉:高等职业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59-

160,156,184.

〔5〕《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236.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第7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问题

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教学实效性的有效方式,是大学生认识世界、了解社会的重要窗口,也是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取得的成绩

(一)实践教学普及率逐步攀升。为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提升,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近些年来开始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环节注入到学校的教学当中,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在各个高校的普及率在逐步攀升。

(二)实践教学模式新颖。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在教学模式上有了很大的突破,形成了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两大类教学运行模式。实践教学内容新颖,能够抓住时代特征、突出社会主题、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动向,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通过各种模式的实践教学加深了大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开拓了大学生的视野,提高了大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大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学习兴趣,改变了大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曲解。

二、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长期以来,大多数高校往往注重理论教学,在思想认识上忽视实践教学,尤其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难以有效的推进。其主要表现:

首先,高校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其效果如何与学校领导重视程度密切相关。就目前来讲,有人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身就可有可无,因此实践教学往往受到轻视,一些学校领导只关注学校排名、社会对其总体评价、专业课程设置,而忽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也就不可能从学校全局出发为思想政治理论的实践教学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使实践教学难以顺利实施。

其次,教师本身重视不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实践教学的指导者、组织者,实践教学的效果与教师精力投入的多少密切相关。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一般都是采取合班授课的方式,学生人数多,组织实践教学费时、费力,加之教师的教学工作量重,使教师本身在思想上不重视实践教学,对组织实践教学缺少积极性和热情,使实践教学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再次,学生不重视。实践教学的主体是大学生,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然而,有些大学生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可有可无,思想上的不重视,导致大学生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对实践教学的参与意识不强。

(二)教学组织实施不规范。由于有些高校对实践教学存在模糊认识,认为社会实践等同于实践教学或可以替代实践教学,甚至误认为实践教学只是课外实践的一种形式,忽视课堂实践教学的作用。因此,有些高校还没有把实践教学列入教学计划,有些高校虽然将实践教学列入教学计划,但实际执行不好,没有制定规范的教学大纲,没有统一的目标、内容、方式、要求,没有制定相应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没有实践教学效果检查,对实践教学结果缺乏管理。往往只凭借教师自己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来自行决定,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缺乏对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组织领导,导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难以有效、规范、持续地开展下去,使实践教学形同虚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效果。

(三)教学保障机制不健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以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往往是“单打独斗”,没有协调保障机制作为支撑,导致实践教学缺乏成效。

经费保障机制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尤其是校外实践)能否顺利进行、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前提条件。经费的缺乏,就成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组织实践教学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

考核评价机制是检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但一些高校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既没有对实践教学活动过程的考核,又没有对活动效果的评估,实践教学没有与学生学分挂勾,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从而降低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实施效果。

(四)实践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形式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生命力所在。实践教学形式是否丰富,直接影响学生的参与热情,影响实践教学的效果,从目前情况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形式和内容还比较单调、目标不符合实际、缺乏创新性,学生对实践教学不感兴趣,认可度低,参与热情不高,敷衍了事,使实践教学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必须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形式,采用灵活多样教学方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 黄焕初.“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目标与路径[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10).

[2] 吴灿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改革与探索[J].中国成人教育,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