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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合集7篇)

时间:2023-10-12 09:38:51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按照两年时间进行规划,分批开展,逐步实施到位。第一批信息平台建设行动的主要对象是生产性企业、商贸服务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时间从5月上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开展。其它企业、场所、地段(点)按照省、市、县部署逐步开展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前)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编印指导手册和申报表,并要抽调专人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录入。同时,要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尽快熟悉《永嘉县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申报表》的填写申报和排查信息的输入,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7月底)

1、抓好企业归属地的确认。企业归属地的确认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档案的前提。各村(社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居)和工业区为单位,抓好企业归属地确认工作,确保不出现遗漏。在企业归属地确认工作中,发现企业单位已关闭或不存在的,要予以注销。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归属地确认工作,各村(社区)、安监站要在5月25日前完成。

2、抓好企业安全信息的排查录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分工,认真把关,力求准确,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排查工作。企业要对照《永嘉县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申报表》各项内容,开展安全生产状况大排查,进行自查自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录入办公室要及时对排查出来的信息资料进行录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下属企业的排查核实工作;村(社区)和安监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排查核实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底前)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客观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取得实效。要及时更新数据库,企业每季开展一次自查自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数据核实更新,实现对企业的实时监控,扎实推进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同时,为迎接省、市、县检查组的检查,镇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对排查核实不深入、进度缓慢或弄虚作假的单位,镇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一些不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和实行零隐患排查上报的企业,镇安监站将开展行政执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是一项事关安全监管事业发展大局的基础性工程,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由镇长徐孟鹤担任组长,由副书记林光、副镇长王林海担任副组长,镇各派出所、镇工商分局、镇安监站、镇文化站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安全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部分专业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信息平台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平台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要制订周密的工作方案,落实专项经费,专人负责,专人录入,确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第2篇

(一)主要任务。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街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结合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查漏补缺为重点,对风险隐患实行动态监管,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对风险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安全评估、统计汇总;要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安排、指导和规范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数据库,汇总上报风险隐患信息;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及有关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本区域风险隐患数据库,汇总上报风险隐患信息。其中:

1、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安监局负责。

2、社会消防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消防支队负责。

3、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城乡建委负责。

4、防汛抗旱、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水利局负责。

5、森林火灾和重大森林病虫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林业局负责。

6、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国土分局负责。

7、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

8、工业企业、燃气、电力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经信委负责。

9、民爆物品、成品油、液化气、大型商场超市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商委负责。

10、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设施及在建工程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分别由区公安分局、区交委负责。

11、卫生医疗机构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

12、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食药监分局负责。

13、特种设备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质监局负责。

14、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教委负责。

15、房屋住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房管局负责。

16、防雷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气象局负责。

17、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府发〔〕69号)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工,开展好本行业或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研究解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范围、时间进度要求,立即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

一是排查登记。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查、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迅速开展好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将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以表格的形式统计归档,详细登记风险隐患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责任主体、上报单位以及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要对本单位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并将有关情况报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

二是分析评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需整改的内容、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各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完善监测预警网络,落实强有力的监控措施,同时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隐患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府办发〔〕10号)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风险隐患信息。

三是治理整改。坚持边查边改,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普查登记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制定“一对一”的应急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是汇总上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明确风险隐患的类别、性质、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简化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公众自我保护措施、隐患动态发展情况、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风险隐患数据库资料(含电子件)于年3月25日前通过党政内网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对情况紧急、极易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检查阶段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全面总结,于年3月25日前将该项工作总结材料报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应急办会同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突发事件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不全面彻底、发现问题未采取有力措施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第3篇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村(公司)、社区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防范较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入开展以“生命工程”为载体的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街道经济“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三、排查治理对象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危化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建筑施工、冷冻制冰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旅游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监中队牵头组织实施。

(二)机械制造、冷冻制冰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派出所和开发区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四)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城建城管办牵头组织实施。

(五)印刷行业、娱乐场所、网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社会事业办牵头组织实施。

(六)建筑施工领域、室外广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城建城管办牵头组织实施。

(七)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实施。

(八)学校、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社会事业办牵头组织实施。

(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城区质量所牵头组织实施。

(十)宗教活动场所、庙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宣传统战办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派出所和开发区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五、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全体员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做到动态管理。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3日前向街道安监中队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至街道安监中队和主管部门。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

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相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组织、监督、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街道办事处已明确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村(公司)、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积极开展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工作,建立和完善“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村(公司)、社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形成合力。

3、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

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各村(公司)、社区要建立公共设施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

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有关部门要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认定、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上旬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有关部门要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各牵头单位要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各村(公司)、社区要按照街道办事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牵头单位制订的指导意见、各村(公司)、社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4月10日前报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4月中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有关部门应组织由安全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等。请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有关部门于11月1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街道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街道“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村(公司)、社区,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分工,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落实到每个人,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村(公司)、社区,各办,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办公室要加强同上级部门的沟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强化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建立和完善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夯实镇街道、村居两级安全管理基础。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评估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为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奥运会”顺利召开及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社区、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施工等工业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储存等各类设备设施;

2、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

3、近三年安全生产方面发生死亡事故及*年度发生重伤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系统、技术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2、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排查治理主要内容及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监察执法相结合。全面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大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1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三、工作目标

(一)街道安监所、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及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街道安监所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

(二)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对火灾隐患普查中发现的二级以上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100%落实相应措施,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建立重大隐患动态数据库,基本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及时整改隐患。街道安监所、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部门督查指导。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街道安监所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三)建立平台,及时统计报告。根据市、区要求统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四)及时总结,构建长效机制。街道安监所、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安监所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科室、社区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安监所、派出所:全面负责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监督指导;及时组织录入并报送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

积极落实二级隐患整治工作,一时难以整改的100%落实相应措施,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社区:负责本辖区隐患排查方案制订,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报送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配合街道安监所开展隐患治理等相关工作。

(四)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工作阶段

按照区里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8日前)

1、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街道领导小组、排查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社区及有关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年全年)

1、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向街道排查治理办公室报告隐患排查工作统计表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街道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督促协调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3、各社区要落实辖区内隐患治理、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责任落实、信息报送等工作,对辖区内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隐患排查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做好本辖区排查治理信息的统计报送。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11月至12月中旬)

1、街道领导小组对各社区、安监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社区年度“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第5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用2-3年时间,彻底消除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

立即对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镇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台帐。

(一)重点排查(2020年10月-12月)

各村、社区要按本村、社区所在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1、农村区域。重点完成对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对用作经营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旅馆、饭店、餐馆、商场、市场、超市、会议室、戏台,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公共娱乐场所、客运车站侯车厅(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城镇区域。重点完成对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对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四是对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对以上六类重点房屋排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社区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数据台帐。

(二)重点整治、全面排查(2020年10月-2021年6月)

一是在2020年全面完成六类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査基础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二是全面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镇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城乡房屋档案台帐。

(三)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2月)

基本完成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城乡房屋数据台帐,实现全镇房屋规范化管理。

三、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统筹全镇各方力量,通过政府购买务等方式,聘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各村、社区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全覆盖、网格化排査和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査力

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

农村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按照城乡结合部、镇区和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城镇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活动多发区域、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直管公房)及老旧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合,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多房屋信息录入“数字房产”平台。

(二)实施精准整治。

各村、社区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会同各村、社区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患整治,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组织验收。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镇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片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各村、社区要按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本村、社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合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第6篇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20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17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订20*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予以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与相关部门配合,抓好我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请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并于3月底到4月初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到基层学校。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教职员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断然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把握今年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和督促学校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抓住期初、期末、“两会”、汛期、奥运会、冬季防火、防雨雪冰冻灾害等重要时段,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市教育局将在适当时期分别组织督查。对重大隐患要协助当地政府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以前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六、加强信息调度和总结交流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调度,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信息和资料。要加强对数据的分析,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要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查找和解决共性问题,进一步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1写作秘书网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第7篇

一年来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就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重点和做好此项工作需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各街道相应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工作有条不紊进行,既兼顾日常又突出重点;既推进工作又方便群众,主要成绩如下: 1月—11月共采集841725人,注销614285人,外籍人士采集21660人,注销13594人,张贴各类安全宣传告示21955副,发放安全宣传单214418张。采集实有事件5458件,清查核查出租屋375438套,采集隐患信息2189宗,协助处理隐患问题:其中消防233宗,治安398宗,无证264宗,计生1043宗,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8人,协查治安案件15件。

及时召开各街道网格中心、工作站和网格长工作会议,提高认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深入社区悬挂横幅,张贴告示,派发安全宣传单(张),将宣传重点转向“安全工作”信息采集,安全隐患信息排查等。采取张贴社区网格安全工作宣传画、悬挂横幅、召开楼栋长工作会议宣讲、制作社区网格安全公示牌、组织社区民警配合共同入户、召开网格员安全工作培训会和对pda 机器及系统进行业务培训等多措并举,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分别到莲塘的莲塘社区,东湖的大望社区进行了安全工作生产走进社区宣传活动,中心每月下街道检查巡查都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即当好了安全生产的宣传员又做好了督导员,隐患信息排查的联络员,大大提高了辖区居民和住户对安全工作支持度和参与度,为做好安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根本的是人,思想麻痹、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实,是安全生产工作最大的隐患。为此,我中心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业务能力培训,强化网格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1、强化宣传教育,排除思想隐患。思想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中最大的隐患。排除思想隐患的唯一方法,就是深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为此,我们采用多种方法、多种形式,坚持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对网格员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安全教育。树立了网格员抓安全就是抓中心的思想,利用每周的工作例会针对社区网格员在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都给予了及时的解决,对于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成绩进行了及时的肯定和推广。对工作的重点、难点区域逐一分析,找到解决问题方法,使工作的力度得到进一步深化。

2、抓好安全教育,坚持网格员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于考试不合格的组织开展了补考,直到考试合格为止。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安全常识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使网格员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各街道网格中心分别举办了网格员的安全知识专题培训,通过组织对网格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了网格员的安全意识和相关能力;通过宣传橱窗、书写安全标语、建立安全教育警示牌等形式,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安全法规。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安全隐患件件有处理,事事有落实。

(一)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信息排查处置机制的作用,结合推行“织网工程、网格管理” 、高层楼宇出租屋“二+5”管理服务模式及楼长制的推广,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加大隐患信息的采集,提高隐患信息采集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