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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学生综合素质(合集7篇)

时间:2023-10-11 10:10:48
初三学生综合素质

初三学生综合素质第1篇

今年是我县实施与新课程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的第二年,为了做好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市教育局(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要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提供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武义县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获得“A”等级的学生进行审核认定。

组长:高江洪

副组长:傅伟徐正跃潘泉清

成员:朱鸿飞方育荷方志明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都应建立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同时,各初中每个毕业班要建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三、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四、评价原则

1、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充分发挥“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作用,全程、全面记录、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各类获得“A”等级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五、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定等第”两种呈现方式。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操作等);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武义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核与认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各校对E等第要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请参照附件《*市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六、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3、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确定学生等第。

4、反馈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与学生家长见面,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5、结果确认:各初中将各类获“A”等第的学生情况,送交县教育局综合素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填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送交县招生办。

初三学生综合素质第2篇

今年是我县实施与新课程配套的初中毕业考试的第二年,为了做好*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金华市教育局(金市教基[*]5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举措,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要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提供条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武义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获得“A”等级的学生进行审核认定。

组长:高江洪

副组长:傅伟徐正跃潘泉清

成员:朱鸿飞方育荷方志明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都应建立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同时,各初中每个毕业班要建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三、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四、评价原则

1、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充分发挥“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作用,全程、全面记录、反映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各类获得“A”等级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五、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定等第”两种呈现方式。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操作等);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武义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核与认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各校对E等第要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请参照附件《金华市*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六、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3、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确定学生等第。

4、反馈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与学生家长见面,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5、结果确认:各初中将各类获“A”等第的学生情况,送交县教育局综合素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填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送交县招生办。

初三学生综合素质第3篇

一、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一)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将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作为初中学生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的主要手段。初中学生学业成绩,一是用来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并依据成绩对学科教学情况进行评价;二是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未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三是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实行初中学业考试后,不再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要建立学业考试工作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考试组织、成绩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学业考试成绩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标准,采用等级和实际分数进行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对学校、学生排队或排名。

学业考试的命题应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要建立和完善命题工作机制,落实命题人员资格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试题征集制度、命题与审题分离制度、阅卷质量过程监测制度、试题评价反馈制度等,确保试题质量。

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由学生在校期间各年度成绩和毕业时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测试成绩组成,其他学科考试形式均为闭卷考试。“六三”学制学校生物、地理学科在学生初二学业完成后进行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在学生初三学业完成后进行考试;“五四”学制学校地理学科在学生初二学业完成后进行考试,生物、历史学科在学生初三学业完成后进行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学科在学生初四学业完成后进行考试。

学业考试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二)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制度。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能力、学生特长等8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作为评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主要内容。评价结果包括等级和综合评语两部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一个学期为一个评定时段,在初中最后一个学期依据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方法多样、注重过程、结果客观的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综合评语由班主任在征求其他任课教师意见并汇总全班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个学生做出描述性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将作为学生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评为D级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不得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报指标生录取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必须达到B级以上。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对初中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每年5月初完成。各初中学校要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德育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各地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评价办法向社会公示、公布,评价结果根据需要向学生公示。公示时间应在5天以上,公示无异议方可记录。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力求评价结果科学和公正。

(三)建立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长档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要严格限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结果等),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

(四)实施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制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更新教育理念、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制止学生辍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既能横向分析学校现实的工作情况,又能纵向分析工作进展。要加大重点指标的评估权重,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规范办学行为。初中学校素质教育水平评估成绩,作为分配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二、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一)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后,取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主,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高中录取新生的限定条件。

(二)将普通高中半数以上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从2010年起,将普通高别是优质高中或省级规范化高中招生指标的60%(不含指标生)以上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数额,根据该学校初中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确定。

为充分发挥招生指标分配对初中素质教育的引导作用,提倡对指标生录取不设限制性条件。对录取指标生设限的,应以不同批次最低录取标准条件为设限标准。初中学校要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多于招生指标的一定比例向普通高中推荐。招收指标生的高中可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对初中选送指标生的质量做出评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将评价结果作为初中素质教育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据此增加或削减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

对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过程中或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学校,要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直至完全取消其按照素质教育评价情况分配指标的资格,同时给予学校负责人以必要处分。

(三)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招生录取。除采用指标生审核录取外,也可采取以下形式进行招生录取。一是统一招生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由高中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报名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集中录取。二是推荐录取。初中学校可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推荐,至少两名教师写出推荐信,由高中学校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考核后,予以录取。三是特长录取。特长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综合素质评价加特长考核。对有特殊才能或潜能但无实证性材料的学生,高中学校应提供考生展示特殊才能的条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对考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四是划片招生录取。鼓励高中教育资源和普职比例相对均衡、高中段教育普及率高的地方,在认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区域内划片招生办法,合理划分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服务片区,促进生源平衡,搭建竞争平台,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五是注册录取。部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可采取注册招生的方式,由初中毕业学生持成长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学生成长档案决定是否录取。

(四)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自。对办学水平高、有特色、在当地能起示范作用的优质高中,教育行政部门应扩大其招生自,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由学校自主招生。取得招生自的学校,要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优质高中自主招生的比例,应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不高于招生计划的30%。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革和完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建立完善公示、诚信、监督监控、复查复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平竞争。

(二)严肃招生纪律。对在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及学校的,在评先评优、年终考核、考点设置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是“规范化学校”的取消其称号,是初中学校的减少或取消其指标生分配数额,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涉及教师的,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参与学生评价工作资格,不得作为推荐生的推荐教师。

初三学生综合素质第4篇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

(一)把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强化素质教育导向。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特别是学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全面客观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发展状况;有利于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评价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成长过程。

2.公平公正性原则

评价前公开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组成和有关制度;参与评价人员包括学生和教师都应坚持标准,要对评定的各个维度、要素和关键表现准确把握,重实际、重依据,全面衡量评价;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进行准确的描述,确保评定结果和学生表现相一致,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以偏概全。

3.规范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是直接关系到学生升学乃至学生前途的工作,必须做到操作规范,要建立公示、监督、申诉等必要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保证评价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具有较高的信度。

4、导向性原则

以新课程改革作为评价理念,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习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把评价的过程变成学生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20__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的全面指导。

学校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②领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③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学校评价监察小组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如果不能够处理,应及时上报市评价监察小组。

四、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五个维度: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围绕这五个维度的关键表现和实证材料进行评价,具体分为方面、要素、关键表现三级,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详细内容可参考《__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各校可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各要素、关键表现及其实证材料做适当调整,但应注意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日常表现和关键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主要提供以下六项实证材料:①统一考试、考查的成绩;②关键的表现性作品、作业;③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④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⑤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社会人士);⑥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励学校提供平时积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他材料。

3、班级评价小组负责主持本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材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

五、评价的主体

为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各学校应该遵循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评价中要将学生自评、学

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等有机结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专家评价。考虑到本评价对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为高利害性评价,学生自评及家长评价不纳入等级计算,以评语的形式呈现。每个初中毕业班均应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建议人数为3—5人或以上。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一个月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要作相应调换。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小组成员确定后,要报区、县和市两级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评价程序与方法

(一)宣传培训。学校就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内容、标准、方法、过程、制度等内容,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学习,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

(二)资料整理。班级评价小组对毕业班学生的三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袋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经公示、核定确认后录入电脑。

(三)多元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1、学生自评。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200字。

2、学生互评。20__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公民道德素养”采用同学互评方法,“学习态度与能力”采用班级学生代表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它三个方面暂不采用互评方法)。互评和学生代表评价时学生按本方案的“公民道德素养评价标准及说明”和“学习态度与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等级评价。“公民道德素养”方面学生互评权重占50%,“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学生代表评价权重占25%。学生代表由班委会成员和学生推荐代表共10人组成。

3、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作出综述性评语,其要求与学生自评要求相同。

4、教师评价。教师评价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方面所占权重为50%,在“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占25%,其它方面的教师评价按本方案“评价标准及说明”执行。

5、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其中,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中,平时成绩占50%;实践与创新维度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信息技术考查,各占50%;运动与健康维度中,学生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表现作为实证材料,各占50%;审美与表现维度中,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各占50%。

(四)建立档案。学校应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状况。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在《__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见操作手册)中,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将学生提交的原始资料,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如关键考试试卷、关键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报告、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自我描述性评语等)整理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一并收入学生评价档案袋,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

(五)审核认定。评价结果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对各班级上报的评价结果材料,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的审查,对班级评定中的不同意见进行仲裁,学校评价监察小组负责对有关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复议和处理。最后在《__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收入学生档案袋。

(六)结果告知。每个学生的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如学生及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学校评价监察小组应进行调研与处理。学校评价监察小组受理后,应进行调查和复议,如果发现确实有误,应及时处理并记载更改缘由,要由2 名以上领导签名负责,并及时上报市评价监察小组。同时要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七)汇总备案。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本学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填写《__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__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统计表》,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七、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一)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的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根据学生五个评价维度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学生自评、家长评价结果,在班级评价小组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写出。

(二)评价等级。每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不限定等级比例,“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四个方面每所学校a等学生不得超过全体学生的40%。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被评为d等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八、评价结果的使用

根据我市20__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我市在以下两个方面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一)作为初中毕业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二)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我市在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学业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方式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九、评价工作的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3月:研制方案、成立机构、征求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4月:宣传动员、学习培训。

(二)实施阶段

4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据省《中考纲要》制定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操作)考查、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评分细则;区、县、校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试点评价。

5月上旬:评价专业人员培训(地点待定);

初三学生综合素质第5篇

一、指导思想

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程;有利于引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长期、顺利地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有效发展;有利于改进传统的评价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各类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2、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也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综合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老师评价、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即:道德与修养;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书法等);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等);探究与实践(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操作技能(信息技术)。测评等第道德与修养分A、P等、其他四项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总评等第最高为5A),等第由所在学校确定。

3、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和领导

(1)市教体局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普教科、教研室、体育科、招生办、电教馆、行风办等处室负责人和各学区办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开展培训,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问题。

(2)初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在市教体局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有关年段组长、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以5—7人为宜,名单报市教体局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职责为负责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指导建立班级评定小组,处理评定过程中的问题;接受社会各方面的咨询、监督;处理投诉和举报,对评定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成立评定小组。初中学校各毕业班要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为成员的综合素质评定小组。成员在本班的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一般以3—5人为宜。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前将小组名单向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若有超过半数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评定者,则需更换。

4、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

(1)准备工作。一要强化宣传,创设氛围。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意义、方法、措施和内容等,通过板报、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增进教师、学生与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评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二要抓好培训,确保质量。坚持不培训不参与的原则。学校要提前做好评价的培训工作,要通过培训班、专题会议、讲座、学习讨论等多种方法,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培训,掌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以及评价的纪律,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成长记录,收集和保存好各种有关原始资料,包括在各学期的获奖证书、创新成果、获奖作品等。三要建立制度,落实保障。首先是建立公示制度。通过适当途径向学生、家长、教师公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其次是建立诚信制度。参与学生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必须是由公正处事、诚信待人、素质较高的人员参加。再是建立监督制度。接受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及新闻媒体等的监督,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章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2)评价操作。测评工作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级评定等相结合方式,参考学生初中三年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概括。在制订评价实施细则时,对于“A”、“E”等的认定,应尽可能多采用操作性强的办法;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的确定,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某一测试项目评定为“E”等有重大分歧的,应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研究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市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裁定。

(3)结果确认。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填写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交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并加盖校印,评价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以备审查。《*市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底,一份交学区办,一份交市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时间安排

1、*年3月,《*市*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市*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指导方案》起草,并广泛征求意见。

2、*年4月,①正式发文并部署工作;②通过大众媒体宣传教育;③各校召开有关会议,传达宣传《实施方案》和《指导方案》,并建立校级工作小组和班级评定小组,组织好针对性培训工作。

3、*年5月,完成各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评定工作并公示。

4、*年6月1日前,各校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四、评价的具体标准和测试方法

(一)综合评语

1、评价内容

综合评语主要是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难以量化评价的内容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发展潜能,也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

2、评价程序

班级组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老师评价,其基本程序如下:

(1)学生自评。学生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自我整体描述,撰写“自我描述性评语”,并由家长签字认可。

(2)同学互评。同班同学间以一定形式交叉认可“自我描述性评语”,然后由班级评定小组教师阅读、审核签字。

(3)教师评价。评定小组在学生自评互评和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初中学生素质报告手册)反映的情况,对每一位学生进行讨论定格,然后由班主任主笔撰写综合评语。讨论定格一般分为突出、较好、一般。极个别问题比较严重的学生,为对高一级学校负责,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栏中予以如实说明,但所写内容事先须征得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最后,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予以确认。

(二)测评等第

1、道德与修养

(1)测评内容:学生在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社会公德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养成和表现,同时也应当根据初中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实际,通过考核内容的调整,较好地体现学生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行为习惯、学会负责、团队精神、热心公益等方面的养成以及表现。

(2)测评方法:学校根据学生成长袋(或素质报告手册)记录的情况,既要突出当前学期的考核,也必须综合以往几个学期的考核结果,制定测评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等第确定:测评的基本结果为“A”,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测评结果为“P”:

①初中阶段有违法行为,被当地派出所记录在案的;

②初中阶段违反校纪校规,累计受到二次及上处分的;

③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尚未撤销的。

2、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书法等)

(1)测评内容:音乐、美术和书法。音乐50分,美术50分(其中书法30分)。

(2)测评方法:由学校组织音乐、美术、书法测评(具体测评办法由学校自行制定),计三项总分。

凡初中阶段参加*市级教育部门及以上音乐类竞赛活动获个人项目一等奖或获团体项目一等奖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B级、小B级证书的,音乐测评可直接得50分;凡初中阶段参加*市级教育部门及以上现场美术(含书法)类比赛中获个人项目一等奖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B级、小B级证书的,美术(含书法)测评直接得50分(书法30分)。

(3)等第确定:按三项成绩,75分及以上的为A等,60-74分为P等,59分及以下的为E等。

3、运动与健康(体育、健康)

(1)测评内容:体育平时成绩、体质健康水平。参照《*年*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方案》(虞教体字[*]4号),体育平时成绩满分为15分;体质健康水平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满分为5分。(2)测评方法:体育平时成绩、体质健康水平测试由各校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3)等第确定:

①根据体育平时成绩、体质健康水平成绩之和(满分为20分),20分为A等,19--12分为P等,11分及以下为E等。

②凡在2007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期间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中,获得县级及以上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在初中阶段获国家体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三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最终等第可直接定为A等。

③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的学生(凭残疾证)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凭县级医院证明)可免测,等级评定为P等。

4、探究与实践(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

(1)评价内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与实验操作。*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以实验操作测评为主。

(2)测评方法:实验操作测评由市教体局组织,结果呈现为等级制;

(3)等第确定:按实验操作测评成绩,17分及以上为A等,16.5—12.5分为P等,12分及以下为E等。

5、操作技能(信息技术)

(1)评价内容:信息技术操作水平。

(2)测评方法:参加省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

初三学生综合素质第6篇

(一)作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把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强化素质教育导向。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特别是学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全面客观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发展状况;有利于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评价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成长过程。

2.公平公正性原则

评价前公开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组成和有关制度;参与评价人员包括学生和教师都应坚持标准,要对评定的各个维度、要素和关键表现准确把握,重实际、重依据,全面衡量评价;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进行准确的描述,确保评定结果和学生表现相一致,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以偏概全。

3.规范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是直接关系到学生升学乃至学生前途的工作,必须做到操作规范,要建立公示、监督、申诉等必要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保证评价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具有较高的信度。

4、导向性原则

以新课程改革作为评价理念,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习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把评价的过程变成学生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的全面指导。

学校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②领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③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学校评价监察小组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如果不能够处理,应及时上报市评价监察小组。

四、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五个维度: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围绕这五个维度的关键表现和实证材料进行评价,具体分为方面、要素、关键表现三级,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详细内容可参考《;、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各校可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各要素、关键表现及其实证材料做适当调整,

但应注意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日常表现和关键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主要提供以下六项实证材料:①统一考试、考查的成绩;②关键的表现性作品、作业;③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④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⑤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社会人士);⑥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励学校提供平时积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他材料。

3、班级评价小组负责主持本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材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

五、评价的主体

为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各学校应该遵循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评价中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等有机结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专家评价。考虑到本评价对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为高利害性评价,学生自评及家长评价不纳入等级计算,以评语的形式呈现。

每个初中毕业班均应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建议人数为3—5人或以上。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一个月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要作相应调换。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小组成员确定后,要报区、县和市两级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评价程序与方法

(一)宣传培训。学校就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内容、标准、方法、过程、制度等内容,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学习,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

(二)资料整理。班级评价小组对毕业班学生的三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袋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经公示、核定确认后录入电脑。

(三)多元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1、学生自评。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200字。

2、学生互评。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公民道德素养”采用同学互评方法,“学习态度与能力”采用班级学生代表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它三个方面暂不采用互评方法)。互评和学生代表评价时学生按本方案的“公民道德素养评价标准及说明”和“学习态度与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等级评价。“公民道德素养”方面学生互评权重占50%,“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学生代表评价权重占25%。学生代表由班委会成员和学生推荐代表共10人组成。

3、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作出综述性评语,其要求与学生自评要求相同。

4、教师评价。教师评价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方面所占权重为50%,在“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占25%,其它方面的教师评价按本方案“评价标准及说明”执行。

5、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其中,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中,平时成绩占50%;实践与创新维度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信息技术考查,各占50%;运动与健康维度中,学生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表现作为实证材料,各占50%;审美与表现维度中,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各占50%。

(四)建立档案。学校应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状况。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见操作手册)中,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将学生提交的原始资料,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如关键考试试卷、关键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报告、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自我描述性评语等)整理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一并收入学生评价档案袋,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

(五)审核认定。评价结果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对各班级上报的评价结果材料,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的审查,对班级评定中的不同意见进行仲裁,学校评价监察小组负责对有关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复议和处理。最后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收入学生档案袋。

(六)结果告知。每个学生的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如学生及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学校评价监察小组应进行调研与处理。学校评价监察小组受理后,应进行调查和复议,如果发现确实有误,应及时处理并记载更改缘由,要由2名以上领导签名负责,并及时上报市评价监察小组。同时要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七)汇总备案。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本学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填写《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统计表》,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七、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一)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的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根据学生五个评价维度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学生自评、家长评价结果,在班级评价小组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写出。

(二)评价等级。每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不限定等级比例,“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四个方面每所学校A等学生不得超过全体学生的40%。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被评为D等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八、评价结果的使用

根据我市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我市在以下两个方面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一)作为初中毕业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二)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我市在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学业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方式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九、评价工作的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3月:研制方案、成立机构、征求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4月:宣传动员、学习培训。

(二)实施阶段

4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据省《中考纲要》制定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操作)考查、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评分细则;区、县、校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试点评价。

5月上旬:评价专业人员培训(地点待定);

初三学生综合素质第7篇

【关键词】初中 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8-0013-02

2006年9月,延庆县教委根据本县初中实际制订了《延庆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组织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探索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定保障、运行机制,方法策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11年6月,为进一步推进延庆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我们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文本分析、观察等方式,对延庆县推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态度、方式、内容及结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旨在完善制度和改进实施策略,有效提高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一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态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改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延庆县作为部级课改示范县,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力求提高延庆县教育质量,转变教师教育教学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态度是人们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等方面的评价。态度决定成败,态度决定生命,态度决定高度,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对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了解到85.3%的教师、90.6%的领导、68.6%的学生和75%的家长都比较赞成和支持综合素质评价。各级领导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宣传、培训,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各校的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评价主体认识到位。但还有少部分表示不太理解,对于这部分人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认识,确保此项工作科学、规范地实施。

二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

北京市教委就各项指标应采用哪些评价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见表)。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日常工作观察及文本分析等了解到:有83.9%的教师会经常采用日常观察评价和68.3%的教师采用活动展示评价,59.5%的教师会选择监测评价,只有36.6%的教师会选择档案袋评价,还有一部分教师会选择才艺展示评价(41.0%)、社会实践评价(42.2%)、谈话评价(36.9%)等。教师们对评价方式有一定的认识,较多使用显性的评价方法,对于复杂、隐性不好操作的方法置之不理。基于以上调查结果,要求各校教师在市教委各项指标评价方法的明确规定下,结合本县、本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对每项评价指标选择合理的、多元的评价方式,促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实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转变教师教学方式,提高延庆教育教学质量。

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对照表

评价指标 主要评价方法和形式(工具)

思想道德 情境测验、日常观察记录、档案袋评价

学业成就 纸笔测验、情境测验、问卷调查、档案袋评价

身体健康 问卷调查、身体形态测量、身体机能测量、身体素质测量

心理健康 情境测验、调查问卷、日常观察记录、人物推选卡

个性发展 活动展示评价、作品集评价

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体现为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性指标评价内容应包含国家对于学生全面素质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各个方面,全面但不意味“面面俱到”。还要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将每项内容从不同要素进行细化,反映其可操作,但要避免照搬评价项目。延庆县认为北京市确定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个性发展五个评价指标能够体现延庆县初中生全面素质发展的各个方面,为了使工作更具操作性,将其细化成56项评价要素。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全面性调查显示:78.1%的教师和89.7%的学生认为较全面、可操作,符合发展性原则,既关注了学生的知识和技能,也关注了学生的态度、情感与价值观,有利于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重要性的调查结果显示:80.3%的教师和78.1%的学生认为当前学校最重视的是“学业成就”评价,最不重视的是“个性发展”评价;67.3%的教师和40.8%的学生认为“思想道德”最重要,其他四个选项比例很低。在考试制度改革还未完善的今天,无论素质教育、新课改喊得如何响亮,还是扭转不了分数决定学生命运的理念,在评价工作中各校明显重视“学业成就”,针对其他四个方面的评价尚未得到充分重视与发挥。所以要加快考试制度的改革步伐,有效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评价结果是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状况的关键环节,就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如何与中考挂钩等问题进行了思考。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评价结果是否真实,直接影响评价效果和信度,制约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加强对评价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素养,促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对结果真实性的调查结果显示:78.5%的教师和66.6%的学生都认为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出学生综合素质的实际水平,还有33.4%的学生对此持保留态度。针对此结果我们进行了反思,认为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不够完善。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中考挂钩

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挂钩,能促进评价工作的落实,引起教师、学生、社会的高度重视。调查也显示:59.1%的教师和60.1%的学生都赞成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考录取学生的依据。如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中考选拔相结合。评价结果不失真变味,评价内容更加具体明确易操作,评价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各评价机构更加发挥其管理、督导、监控作用,评价制度更有力度和效度,评价者客观公正,平时行为与平时成绩相结合,提高评价的信度和效度,减少评价的主观性。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

通过对《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分析,我们了解到,对不同的评价指标的评价结果分别以“等级”、“百分制”、“书面语言”描述表示。如思想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学业情感,体育锻炼习惯、个人健康技能的掌握,自我认识、人际关系、适应环境等指标的评价结果,用评价量表、调查问卷、测量器材搜集评价信息,通过分析评价信息形成毕业生评价结果,用“等级”表示;知识技能评价结果,用考试法搜集评价信息,将毕业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综合评价结果,用“百分制”表示;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指标,用测量器材搜集评价信息,形成评价结果,用“百分制”表示;特长、有新意的劳动和活动成果等的评价结果,用文献资料法搜集评价信息,将学生三年来获奖、受表彰的事实进行汇总形成毕业评价结果,用“书面语言”描述表示。

班主任对学生三年来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个性发展达到的水平作出全面评价,特别要肯定学生的优势和发展潜能,并明确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以上四方面的分析,更有效地推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就应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构建评价管理机制,促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实施,促使评价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评价结果更加科学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第一,构建评价管理机制。为了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实施和顺利推进,应建立区(县)级评价领导机构、学校评价委员会、班级评价小组三级评价组织。区(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校长、教研员、教师、家长等组成。其职责包括制订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指导各校评价工作,监控评价程序,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申诉与举报,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首先,落实县教委制订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依据县实施方案制订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确认各班成立的评价小组成员;监督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情况,并确认各班的评价结果,及时给予反馈;接受学生与家长的咨询与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确定聘任综合素质评价者,每个班成立一个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5人,不得少于3人。班级评价小组成员要在本班教学至少1年,要具备极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又具备良好的诚信意识。其职责是:依据学校评价委员会工作要求制订班级评价方案;组织好本班学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平台填写,评价结果确认、反馈等工作,接受家长的咨询。

第二,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十分繁杂而又敏感的工作,事关重大。要采取电视、报纸、广播、座谈、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阐明综合素质的含义及评价工作的意义,尤其向家长说明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未来发展的重要价值。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创设良好的评价氛围,最大程度地消除各界的顾虑,争取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课程改革的重要部分,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关键,是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手段,是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依据《北京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科学、规范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监控制度和举报申诉制度,加强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反馈评价情况,确保评价工作正确有效。

参考文献

[1]马伟彬、苗培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进展问题与建议[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9(9):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