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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中体质的概念(合集7篇)

时间:2023-09-04 16:25:04
体育中体质的概念

体育中体质的概念第1篇

【关键词】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概念;意义

一、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的概念

对于“教学质量”概念的研究,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教学质量的概念,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1)教学质量就是教学结果质量,即学生质量;(2)教学质量包括教学工作质量和学生质量;(3)教学质量包括为教学所提供的人与物的资源质量(投入),教学实践的质量(过程),成果的质量(产出或结果)。

首先,结合体育教学领域,尽管教学的前期投入、体育教师的教学水平、场地设施条件等对体育教学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我们所做的任何努力都是围绕学生变化与发展而进行的;其次,从“教学质量”的词意角度分析,教学质量应包括教师“教”的质量与学生“学”的质量,但体育课程应贯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教师的“教”最终还是为学生的“学”服务的。因此,体育教学质量应直接指向体育教学之后的学生身心方面的变化与发展。

二、提高中小学体育教育质量的重要性

(一)形成成熟、积极的心理

处于青春期的学生拥有一颗较为敏感的心,而青少年时期的成长环境会对学生未来的心理发展影响巨大。体育运动,特别是竞技性体育,是帮助学生形成成熟、积极的心理所不可或缺的方式。

(二)促进多元化的卓越,让每个孩子都能发现自己的优势

体育课堂的进行“让所有同学都能发现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而不是将“卓越”定位在纯粹的文化课成绩上。精彩多样的体育运动项目为这种多元化的卓越提供了可能。每个学生都可以通过不断尝试及努力,找到适合自己的项目,并在该项目上取得好成绩。

(三)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在体育比赛项目中,绝大多数属于团队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接力跑等等。团队体育项目教学是教育以及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素养及能力的最佳途径,通过每个学生的努力,获得相应的成绩,在运动过程中形成团结友爱、相互协作的优良品质。

(四)提高社会交际能力

一个体育社团往往就是一个小社会,里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坐标;与此同时,整个团体又在一起为一个目标做出奋斗。如此的场景设置很符合现代社会的现实生活规律。这样的环境可以对学生未来步入社会后所面对的人际交往产生模拟,帮助他们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

三、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的方法

(一)转变教育观念

要树立体育与健康教育结合、科学锻炼以及合理营养并重的观念,既要强调学生的主导地位,又要充分发挥出教师的主导作用的理念,保证提高学生素质服务的观念、把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为考核的质量观,最后是面向全体学生、打好扎实基础、培养发展能力、形成生动活泼、主动的教学观。

(二)明确教学目标,合理制定教学方案

对于体育教学而言,拥有一个明确合理的教学目标,可以使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训练时更有针对性和计划性吗,从而不会使课堂训练变的混论,没有秩序。如果教学目标制定的不合理将对影响到学生的锻炼的积极性,从而教师也就无法调动学生主动的参与到课堂中。因此,教师在教学前,一定要明确教学任务的目的,然后再对学生进行训练。例如:在训练学生原地跳远的时候,教师要在教学前明确教学内容中的重难点,如何让学生规范的完成原地跳远,并让学生对原地跳远产生兴趣,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自主的训练,只有明确了教学目标,才能有效的进行教学。

(三)合理布置场地、科学使用器材,做到真正为教学服务

结合教学内容,合理布置场地和器材不仅能优化课堂教学效果,还能激起学生的练习欲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在场地的设计布置上,教师要根据教材的特点,充分挖掘“小场地多用途”和“一物多用”的优势,根据教材的需要、练习方式的特点、学生的实际情况等,设计不同形式的场地,力求做到合理、艺术、新颖、实用、安全。在器材的使用上要科学多效,教师要向学生详细讲解如何使用器材,保证使用安全,提高器材的使用率,做到真正为教学服务。

(四)以 游戏为切入点提高中小学体育课趣味性

学生的每个阶段都有其特殊性,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来开展教学活动,有效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一是利用多媒体技术开展教学。对于学生不易掌握、容易出错的教学动作,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技术,制作简单、生动、可爱的游戏视频课件,配上一些学生喜欢的背景音乐,让学生主动地学习、练习。二是针对教学内容,适当插游戏节目或者体育比赛。比如,为了掌握投掷球类的方法,可以让学生手持纸飞机、降落伞、小沙包等轻物进行各种游戏练习,掌握用力方法之后,让学生手持小垒球练习,重点感受一些基本动作的用力,最后指导学生使用实心球,利用单、双臂学习前后抛的方法。

(五)师资队伍大力建设

只有建设起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勤奋实干、懂得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队伍,才能深化对体育教学体制改革,必须把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落到实处上。体育老师必须加强自身素质,不断学习。了解教学和学生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督促体育教师提高工作水平。通过对在职教师培训计划活动以及教师资格年度考核与评比等方式来加强教师的培训,让教师在各种交流、培训以及活动当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总之,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性,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进行教学,这样才会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课堂学习中,并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体育中体质的概念第2篇

关键词:哲学思考;发展的认识论;多视角

体育的概念是对体育进行理性思维的基础,是构筑体育理论大厦的基石,体育的概念有其历史性和时代性。研究体育的概念不仅有利于深刻地认识体育及其本质,而且可以促进体育理论的发展和丰富体育概念的内涵,从而提高体育的社会地位。本文通过对体育概念的历史回顾和体育本质的哲学思考,为回答“什么是体育”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1、体育的产生及其各发展阶段的特征

1.1体育的产生

体育作为一种人类的活动现象,在人们将之定义为“体育”之前就已经存在。在原始社会,人类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形式(如祭祀、舞蹈等)表达对自然现象的崇拜,从而使自己或部落成员更好地生活,这些活动形式就形成了“最初”的体育。因此,生产劳动是体育产生的唯一源泉。

1.2体育的发展阶段划分及其特征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体育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萌芽时期的体育――原始社会的体育。这一时期体育特征的主要表现为:健身性、平等性和直接功利性。

第二阶段:独立形态的体育――私有制时期的体育。这一时期体育特征的主要表现为:阶级性、教育性、竞技性、娱乐性和健身性。

第三阶段:现代体育。随着产业革命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兴起、发展,体育形成了自身的科学体系。这一时期体育特征的主要表现为:体育主要关注于民族和国家的声望与地位,这与现代主义追求的民族、国家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各国争相发挥体育的政治、经济功能,使体育为国家、民族利益服务。于是,一方面是竞技体育和职业体育的高度繁荣,而另一方面与普通大众息息相关的大众体育却滞后于前者的发展,个体的体育活动、对体育的物质的、精神的需要被弱化。

第四阶段:后现代体育。后现代体育是“后现代主义”泛文化思潮影响下产物。这一时期体育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提出“以人为本”的体育观,逐渐弱化体育的政治、经济、民族等宏大主题对体育的束缚,转而关注个体的体育活动,通过改进体育的工作观念,促进个人全面发展,使体育进一步为增进个体的身心健康服务,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从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体育的物质的、精神的需要、发展和享受。

2、体育概念的沿革

事物的概念就是对该事物最简洁、最浓缩本质的集中体现。而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它产生、发展和不断演变的历史,科学的迅速发展必然伴随着许多新名词的诞生和原有概念的变化,体育也不例外。下面我们对中国理论界对体育概念的研究进行综述。我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近代的25年里,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具有代表性的有:

1980年,胡晓风先生在《关于体育科学体系的若干问题》中指出:体育是一种寓教育于运动之中的社会现象,是通过运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丰富人们文化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1982年6月,林笑峰先生在《体育和体育方法》中将体育定义为:体育是身体教育的或体质教育的简称,指的是教育者向受教育者传授增强体质的知识、技能和运用这些知识、技能实际锻炼身体的过程。《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表述:体育以发展体力、增强体质为主要任务的教育,通过参加各项活动来实现,指体育运动。1982年7月25日至8月2日在烟台召开了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会议的重点是研讨“体育理论”,对体育的概念问题的统一认识进行审议,但未得出一个统一的概念,然而会后在全国的体育理论界中形成了一个“共识”――体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体育包括:身体教育、身体锻炼、竞技体育、休闲体育等内容。这些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及有关的理论书籍、教材中就有所体现。

这一阶段的体育概念重点强调了体育的教育功能,对当时的学校体育是有贡献的,它把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分开,为体育教学在学校教育中争得一席之地,对“”后恢复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学校面向全体学生。但把体育只当作是体质教育是不全面的。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具有代表性的有:

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中写到:在中国,体育的广义含义与体育运动相同,包括身体教育(狭义的体育)、竞技体育、身体锻炼三个方面。身体教育与德育、智育、美育相结合成为整个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促进身体全面发展、增强体质、传授锻炼身体的知识和技能,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坚强意志的一个教育过程;竞技体育指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和不断提高个人、集体在体格、体能、心理及运动能力等方面的潜能,以取得优异运动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的、系统的训练和竞赛;身体锻炼指以健身、医疗卫生、娱乐、休息为目的的身体活动;1988年8月曹湘君先生在《体育概论》中将体育定义为:体育(广义的体育亦称体育运动)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它是社会总文化的一部分,其发展受一定的政治、经济的制约,也为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服务,其包括体育(狭义)、竞技运动、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同年3月,在第三次印刷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体育理论》中对体育的定义与上相同。

这一阶段,随着人们对体育认识的不断深入,体育概念的内涵在不断的扩大,从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到体育作为“文化的一部分”,提高了体育的社会地位。这三个概念中比较突出的一点是中国的“大体育观”概念已经确立,即体育包括狭义的体育、竞技体育、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并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是这种划分遭到任海先生的批评:“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人为地割裂,歪曲了他们之间的联系”。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具有代表的有:

199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概论》中的定义: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或教育过程;毛鹏先生认为:体育是从身心发展出发,以身体活动为内容进行的教育活动;《韦氏大词典》对体育的定义是:体育是教育的一个方面,它采用身体活动和有关经验从心理上、体力上、道德上、精神上、社会上来使个人充分发展,使他成为国家和世界的一个有用公民。我国学者李农在他的《从教育的“人化”看体育概念》一文中指出:体育是一种复

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它以身体与智力活动为基本手段,根据人体生长发育、技能形成规律,达到促进全面发展、提高身体素质与全面教育水平,增强体质和提高运动能力,改善生活方式的一种社会活动。1999年,韩丹在《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中表述:学校体育就是在叫做学校的社会组织里,由体育教师按照教学计划,依照教材按课时规定对所有学生进行的体育知识和技能的培养活动。社会体育是指学校之外所有社会成员以增进健康为主要目的体育活动,这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结构的社会事项。竞技体育是指为培养优秀运动人才,创造优异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的系统的训练和竞赛,其更本任务是为国争光;2004年,熊斗寅在《体育概念的整体性与本土化思考》中指出:体育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它以身体和智力活动为基本手段。根据人体生长发育、技能形成和技能提高等规律,达到促进全面发育、提高身体素质与全面教育水平,增强体质和运动能力,改善生活方式与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有目的、有组织、有意识的社会文化活动。

这一阶段,对体育的定义突出“以人为本”的体育观,它将体育归人教育、文化、社会现象之中,不仅肯定了人的个体发展,而且肯定了社会对人的发展的社会需求,二者具有高度的统一,同时还注重了健全的生物观、心理观和社会观的统一。

通过对中国体育概念的历史回顾,可以看出: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认识在逐渐加深,因此体育的概念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体育的内涵随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地扩大,从体育的娱乐性到教育的组成部分再到文化的一部分;研究体育的视角也逐渐地扩大,从体育的生物学、教育学角度到心理学、社会学再到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三者的结合;人们不仅注意到体育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同时也注意到体育内部各组织部分之间的研究。

笔者认为,确定体育的概念要考虑以下因素:①概念建立在历史学的基础上,②概念与人类和社会的发展相一致,③概念高度概括本门学科的文化、行为特征,④概念有明确的目的性。体育的概念是人们对体育的认识,它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而决不是一个僵化的,从古代到近代以至未来都一成不变的概念。因此,我们在认识体育的概念时应该运用“发展”的认识论。

中国伟大的领袖、现代历史巨人给体育留下了两句言简意赅流传深广的名言:“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前一句属自然科学视界,而后一句则切近现代人文主义的精灵。我们在考察体育的概念时,应该坚持发展的观点,具体的、历史的看待体育。在理解什么是体育时,既要看到他的强身性、游戏性和娱乐性,又要看到他的教育性、规则性、竞争性,同时又要坚持人文主义的原则,从人出发,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体育的终极目的。

3、体育本质的哲学思考

体育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形态,一种文化实践(同人类通过劳动改造和创造环境一样)在不断地改造和创造着环境――人类自我的个体生理、心理环境和社会群体的生理、心理环境,其意义和价值在于维系人类的健康,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对体育的物质上的、精神上的需要、享受和发展。

体育的本质是体育本身固有的、具有稳定性的、决定体育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属性。讨论体育的本质,只有上升到哲学层面才能够真正准确地把握其本质,通过哲学思考,概括体育的共同属性,从而真正揭示体育的本质。有关本质问题的探讨,现在哲学界比较流行的两种观点: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下面从这两种哲学的观点来看体育的本质。

3.1从哲学的“本质主义观”看体育的本质

哲学的“本质主义观”也称“本质先于实在论”,即现象和本质的划分。哲学家认为我们感知到的多种多样的事物只不过是“现象”,存在于现象背后的统一的普遍的“真相”才是真实的存在。在本质主义看来,现象背后的实体是客观存在的,但在构建理论体系时,这种作为本质的实体是一种设定、一种预设,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形而上学的方法论把事物之间看成是截然分开、彼此互不联系的孤立部分,只见部分不见整体,看不见个别事物间的联系;在事物之间的异同关系上,认为同是绝对的同,异是绝对的异,看不到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辩证关系。

本质主义的哲学观在看待体育的本质时运用的是“经验归纳法”,它从研究现有的体育事例中总结出体育现象的共同性,将体育的本质归纳为:体育无论是对身体的教育还是通过身体的教育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都体现了体育的共同点――“身体性”特征,所以将体育的“身体性”看作是体育的本质。

本质主义哲学观的缺陷:从“存在”人手,研究体育本质问题,把体育的存在看作是现象背后某种静止的、孤立的绝对实在,不用思维的辩证法正确处理体育存在的相对与绝对、个别与一般的矛盾,因此在理论上陷入二元分裂的处境;同时,本质主义哲学观最终必然把存在归结为存在物,而把“人”的存在忽略。我们将“本质主义哲学观”给出的体育本质进行探讨:首先,它强调了体育的“身体性”,即“身体”的本质,而把“心”的智力性活动从理论上排除在体育之外,这与体育的实践发生了矛盾;其次,它把“身体性”这种实体看作是决定性的东西,把人的主体性活动和意义给抹杀,而体育从产生时起就是人的活动,是人参与其中的活动,没有人就无所谓“体育”。

3.2从哲学的“反本质主义观”看体育的本质

哲学的“反本质主义观”指的就是主张放弃内在与外在、事物的核心与其他边缘领域之间的区别以及本质与现象区别的做法。它从根本上否定本质与现象的区别――即根本上不存在我们所说的“现象”与“本质”。反本质主义者认为,可以吸取“解释学”的方法来“建构”体育的本质问题。“解释学”表示的是这样一种愿望,“由认识论的撤除所留下的文化空间将不被填充”,即解释学不是取代现存“范式”的另一种“范式”,而是一个为实现“无范式”而进行的“解构”工作本身的名字,它意味着如果本质主义的哲学任务强调“研究”,解释学则提出了“对话”的概念。现代解释学主要观点是强调对象的历史性和相对性。因此,就“体育”而言,它不再存在现象和本质,看到的就是体育,不管是“身体性”特征的,还是“智力性”特征的,只要在“对话”的基础上,双方都承认这是体育就可以。反本质主义观消解了体育本质的存在,将体育现象和本质合为一体。主体(人)和个体(体育)的存在,无论是认知的主体还是认知对象都内在地嵌于历史性中。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同样也反对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但反对的目的在于建构,在于使对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为中介”,甚至“亦此亦彼”,而不是一句“本质主义”就宣判了传统理论的死刑。在笔者看来,其实这种反本质主义,在某种意义上恰恰也是一种本质主义。

通过两种不同的哲学观对于体育本质的不同理解,我们究竟如何看待“什么是体育”这个问题呢?即使我们不能对它下一个恰当的定义,那么应该如何进行对体育的认识呢?不同体育研究领域的人对体育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

因此,笔者认为在看待体育的本质时,可以采取“解释学”的方法。站在“对话”的平台上,改变双方的观点,从而形成一个共同的理解,达成一种“共识”。这是一种从统一性走向差异性,从中心性走向边缘性,从一元性走向多元性的一种方法。在回答什么是体育这个问题时,我们不是要将一种观点强加于另一种观点,而是用这种“平台基础上”的多样性、多视角的理解方式来看待体育的本质,这对于体育的发展而言是有利的。

4、启示

体育中体质的概念第3篇

关键词体育;概念教学;缺失;学科偏见;表象训练

中图分类号:G8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4)06-0106-03

AbstractConcept teaching was serious lacking i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in physical education for a long time,and it is very weakness in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This article indicated that the vacancy of concept teaching in higher theory , the deviation of cognition about the subject of physical education , the infection of imagery training , the localization of guidance idea on physical education and the shortcoming of teacher are the main reasons of absence in concept teaching of physical education.

Key wordsphysical education ;concept teaching;absence ;disciplinary bias; imagery training

概念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或现象本质特征及事物或现象之间有规律的联系的反映,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工具。任何课程的教学,都离不开概念的教学,都是以概念的教学为基础逐渐深化和系统化的,概念教学在所有的课程教学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与所有学科的知识学习一样,运动知识的获得也是一个完整的认知过程。“它是由一系列的运动知觉、表象和对运动概念的理解成分所组成的。即由反映外界(含机体)事物运动信息的感知,到输入感知信息储存在脑中的表象,直到对信息加工、编码形成科学运动概念系统的全部过程”[1]。在现代体育课程中,无论是在一般体育理论部分还是在动作技术部分都有大量的概念存在,如体育术科课程中的 “超越器械”,体育理论课程中的“最大摄氧量”,概念教学理应是体育课程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然而,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对于我国的体育教学理论和实践而言,概念教学都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所有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指导纲要)都从未明确规定过学生在体育课程中应掌握的概念,对概念学习也没有提出任何学习要求和教学指导。1978至2013年间,数万篇体育教学(课程)研究论文中直接探讨“概念教学”的不足10篇。而概念教学在体育我国的教学(课程)论、体育教材教法、学校体育学及相关论著中从未被专门探讨过。概念教学在我国的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中处于一种非常严重的缺失状态: 1)体育教学论中概念教学尚未形成相对独立的研究范畴,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很少有专门的概念教学环节; 2)动作概念教学成为体育概念教学的代名词,一般体育(理论)概念的教学研究几乎为空白。3)心理学研究成果与教学理论及实践割裂严重,现代心理学有关概念教学的重要理论及研究成果极少被引入体育教学理论和实践之中。4)其它学科课程概念教学研究取得的成功经验很少被体育教学所借鉴[2]。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概念教学不仅大量被学校中其它学科课程教学实践所采用,并在一些学科教学论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理论和方法体系。即便同样是在体育领域,在欧美发达国家,概念教学在体育课程教学中也被广泛采纳和使用,陈昂等研究者甚至将“概念教学”发展为一种新的体育课程模式――“概念教学模式”,将“概念教学”推崇和应用到某种“极致”,并在美国及世界范围内推广。这一课程模式不仅超越了许多传统的体育课程模式,同时也对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SPARK”等体育课程模式构成了一定的挑战。概念教学的缺失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体育教学质量,为更好地推进我国的学校体育工作,体育课程必须弥补概念教学方面的缺失,而这必须首先挖掘导致概念教学缺失的深层次原因。

1上位理论的不足限制了体育学科中概念教学发展 体育概念教学的缺失首先与上位理论(普通教学理论)不足直接相关。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与积淀,我国教学论研究已经形成了有相当影响力的学术传统与规范。丛立新(2006)等认为,在这一传统中,理论框架及其研究范畴一直保持着相对的稳定,主要包括教学思想(理念)、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效果的检查与评定等。对照国内比较有影响的教学论以及教育学中有关教学的部分,基本如此。概念教学不是这一体系中的专门范畴,也没有成为某个范畴之下稳定、规范的组成部分。到目前为止,在国内教学论中还没有专门探讨概念教学的部分,教学论的现有内容只是以泛化的形式解释了包括概念及其他内容的教学。“换句话说, 关于概念教学,在教学论中至今没有获得独立性,缺少专门化的研究。这种状况,既是历史的――已有传统中本来不存在这样的独立部分,也是现实的――人们更习惯于教学论应当回答带有一般和普遍性的问题。”[3]作为下位学科教学论的体育教学论遵循了这一传统理论框架,所以体育教学理论中概念教学也没有与其它内容分离,致使更下位的体育教材教法、各专项(如田径)课程中在涉及运动技能教学时也都没有专门提出“概念”的教学问题。比如,在投掷教学中教授“超越器械”这一技术动作时,教学大纲往往只要求教师对这一动作技术进行描述性的解释,如动作要领等,而对揭示这一技术动作本质的、反映其中生理学、生物力学等规律的概念性学习没有要求。普通教学论没有提供 “概念教学”的上位理论和研究范式,因此概念教学未能受到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特别关照”应在情理之中。

2对体育学科认识上的偏见与偏差导致了对体育概念教学的忽视 尽管现代体育已被公认为是一门科学并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但是在学校课程层次上,很多人(包括体育教师在内)一直对体育学科存在某种偏见,人们还没有将体育看作为与数学、物理等课程平等的学科。这是因为体育实践类课程作为一门“技艺性”课程,其教学是以运动技术技能(操作性技能)学习的身体活动为主要特征[4],而不像其它课程那样以理论知识学习的脑力活动(智育)为主,人们经验地认为操作性的技术学习中是没有什么事物本质与规律的探寻可言的,加之实践中体育教学仅追求学生“会做”某个技术动作就可,在发展抽象思维方面存在很大缺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这一印象于是顽固地烙印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因而体育被排除在知识课程(智育课程)之外。所以,以追求科学理性认知和发展抽象思维能力为主旨的概念教学自然也就被忽略了。例如,在游泳教学中教授“划臂”技术时,教师往往仅强调肘关节要高于手和前臂(即“曲臂高肘划水”),并告知学生相对于“直臂划水”,这一技术才是正确的,而为什么这么做一般不解释。通常教师也只要求学生跟随示范,按照教师讲的动作要领会做出这个动作就行。而对于掌握“曲臂高肘划水”这一概念很少有要求,至于这一概念中所包含的生物力学原理和规律更是鲜有人要求学生去理解掌握的。因为,多数教师并不认为这些概念和原理是他们应教授的内容,也不认为这些概念和原理的学习对于学会游泳有多大价值。 撇开根深蒂固的主观因素,这种偏见主要来自于对体育学科客观认识上的偏差,确切地讲是对体育教学中的核心内容――运动技术的理解出现了偏差。长期以来“动作技术”一直被排除在科学知识的范畴之外,因此,“运动技术”中的许多(动作)概念也就自然被排除在科学概念之外。如果说 “氧化还原反应”被肯定为一个科学概念的话,那么“单手肩上投篮”是否是一个科学概念或这一概念中是否内含一些本质或规律性的东西,很多人可能会犹豫。而事实上,现代体育中的运动技术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科学如生物力学、解剖学、生理学等基础之上的,具有其自身的科学性和规定性,早与一般的日常身体活动有了质的区别,“运动技术”已被纳入了科学知识范畴,“从本质上说,运动技术是属于认知的范畴,它是人类认知体系中的一个特有的领域――身体认知,它是新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5]动作概念也超越了“前概念”而成为科学概念。但遗憾的是,将运动技术视为一种特殊科学知识的观点还没有普及,在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中也还没有得到及时反映。对运动技术认识上的偏差直接导致了体育课程与教学中运动技术学习目标的缺失。长期以来,我国的体育教学目标对于动作技能的基本要求是“会做”,最多也就是要求能掌握一些动作技术的要领(表象层次的感性认识),而对动作技术的本质和规律的理性理解要求甚少。

3表象训练的传统学习模式抑制了概念教学的应用 运动表象是指在人的大脑中重现出来的技术动作形象,它反映了技术动作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力量和运动方面的特征。运动表象的结构主要包括视觉表象和动觉表象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体育教学与训练领域,表象训练应用相当广泛。体育心理学中被视为心理技能训练核心环节的表象训练,可快速建立和巩固正确动作的动力定型,能加快动作的熟练和加深动作记忆,可使学生(运动员)快速熟练地掌握动作技术,从而高效地达成体育教学与训练“会做”的动作技术学习目标,因而成为体育教学与训练实践中最有影响力的一种运动技能学习模式。表象练习练习中的示范(建立视觉表象)与模仿练习(建立动觉表象)是目前体育课中最主要的教学方式。 显然,运动表象属于动作记忆范畴,运动表象只是反映动作外部特点的感性认识, 属于技术动作的非本质特征。表象训练只能学生达到“会做”动作即形成动作技术的表象层次,最多也就能使学生“会做”的同时能表述动作要领,而动作要领同样反映的是动作的外部特征,只不过是以“词”的形式表达的(实践中很多人误以为动作要领就是动作概念,并以动作要领学习来代替概念教学),表象训练是无法使学生上升到对动作本质特征的理性认识层次(概念层次)的。以示范与模仿练习为主要教学方式的体育教学是很难将概念的学习纳入其中的。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这样的景象:教师采用完整示范、分解示范、突出动作关键环节的示范、正误对比示范、缓慢示范等示范方法来向学生展示蛙泳划臂的动作,并要求学生记住手臂的划行路线,而极少有教师在示范的同时向学生讲解手臂在不同的位置对于水的作用力情况并要求学生理解“曲臂高肘划水”这一概念的本质。传统表象训练的技能学习模式在教学实践中的强大影响力使得包括动作概念在内的运动本质与规律的学习难以被体育教学所重视。

4体育教学指导思想的局限性制约了概念教学实践与理论发展 三十多年来,我国先后出现过多种体育教学指导思想,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技能论”、“体质论”和“健康第一”思想。不同的教学指导思想在拥有某些优点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而这些局限性或人们对该思想的误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体育概念教学的发展。 “体质论”体育强调体育教学是为增强学生体质服务,提倡内容简单、大运动负荷的教学模式,把增强学生的体质局限在课堂教学当中,追求体育锻炼的即时效应。体育教学的重点在于学生的“生物学改造”上,而不是在传授体育文化知识与运动技术上,体育教学手段常是一些简单机械的循环练习,显然,含有复杂抽象思维过程的概念教学很难被纳入“体质论”教学的视野。 “技能论”体育注重“三基”的传习,强调以运动技术和运动技能为中心,似乎“概念”的学习理应被重视。然而,由于“技能论”体育受竞技体育影响颇深,主要搬用训练学理论来解释体育教学现象,体育教学成为竞技训练过程简单改造后的“翻版”,学生的学习与运动员的训练常被混淆,运动技术的学习要求被定位在“会做”的运动表象层次,而对“为什么这样做”的理性认知要求甚少(因为运动员基本不需要),作为反映技术动作本质特征与规律的“概念”自然也为不被重视,而一般体育知识中的概念(如“运动处方”)更受不到教学的关照。 “健康第一”体育教学思想强调体育教学应为学生健康服务,突出学生心理、社会方面的发展目标,同时力图克服 “技能论”体育惟技术论的缺陷,这常常导致实践中人们对“健康第一”体育思想的误解:“树立健康第一,淡化竞技运动” [6],加之新课改中对以往教学认知倾向的过度批判,运动知识与技术学习的重要性在体育教学中被大打折扣。而“概念教学”的认知特征明显,同时概念(尤其是动作概念)的教学又很难直接增进学生健康,概念教学自然也就不可能被“健康第一”理念指导下的新体育课程所重视了。 所以,无论是在“体质论”和“技能论”影响下的“体育教学大纲”或是在“健康第一”思想指导下的“课程标准”,均没有明确对体育课程中学生应掌握的概念提出要求。

5体育教师自身素质的欠缺影响了概念教学实践的开展 在传统体育教育模式下成长起来的体育教师对于概念教学的认识先天不足,不仅学生对体育知识和技术的认识停留在“前概念”的感性认识阶段,许多体育教师同样如此。对运动技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问题在体育教师身上仍普遍存在着,一些运动员出生的教师在此方面更为突出。比如一些曾经是游泳运动员的教师,他们的“曲臂高肘划水”动作几乎完美无缺,可是他们却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对这一技术中所蕴涵的原理和规律的理性认识与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这是因为体育理论与实践相脱离或者说重技术(表象)轻理论(理性认知)的传统倾向在体育领域仍相当严重。体育教学实践中,人们更注重对运动技术的感性认识,“会做”不“会说”并不会被诟病(其实“会说”也并不等于就是对动作技术达到了“知其所以然的”理性认识),但“会说”不“会做”则会受到极端藐视。比如,一个对游泳生物力学原理和规律颇有研究但不会游泳或游得很差的人当游泳教练肯定会被人耻笑的(尽管美国曾出现过率队获世界冠军的“旱鸭子”游泳教练),但一个游泳冠军,即便他仅有小学文化程度,他担任游泳教练,也会比前者受欢迎得多。所以,现实中“科班出生(运动员)”的教师(教练)常常比“半路出家(非运动员)”教师(教练)更受欢迎、更具威信。而这样一些对于体育中概念的理性认知极端欠缺的教师又怎能指望他们进行概念教学呢?受此传统影响,尽管在教师教育过程中经历过运动人体科学(如生物力学、生理学等)及人文学科的学习,但体育教师的“概念教学”意识却始终难以树立起来。因此,我们在体育课中很难看到像数学、生物等课程中进行专门概念教学的场景。此外,由于教师教育相关课程如体育教材教法等课程中没有独立的概念教学专题,体育教师缺乏概念教学所需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方面的专门训练,导致他们在教学实践中也难以深入开展概念教学。6结语 概念是思维的细胞,一切科学都是由概念组成的理论体系,体育作为一门科学,同样要通过概念的学习去认识和掌握。体育教学不仅只增进学生的健康和体质,同样要帮助学生获取知识和发展智能。“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都教单手肩上投篮,而学生学了十几年都没有学好”,类似这样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而未能给予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这其中与概念教学的缺失不无关联。维果斯基曾说:“学龄期间科学概念的发展问题,从学校面临的、与传授儿童系统的科学知识有关的任务的观点看是很重要的,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实际问题。” [7] 概念在知识系统中的普遍性,使得包括体育教学理论在内的学科教学理论无可避免地需要回答和指导如何进行相应的教学。而体育教学研究者首先必须认真对待导致体育概念教学缺失的原因,进而找出对策,才有可能针对体育课程的学科特性,构建起体育概念教学理论与方法体系。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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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顾渊彦. 体育课程的灵活性与约束力[M]. 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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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中体质的概念第4篇

关键词:体育概念;体育本质;整体观;系统论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116(2010)12-0011-04

Refutation of sport generality

XIE Song-lin,WANG Tong,YE Wei

(Departement of Military-based Education,National University of Defense and Technology,Changsha 410072,China)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carrying out a detailed examination on the process of formation of the concept of sport at home and abroad and existing achievements of researches on the concept and nature of sport,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systematology and dialectics, the authors concluded that in researches on the concept and nature of sport, sport should be placed in a grand system for examination, which includes social system, dialectic system, and international system, etc.

Key words: concept of sport;nature of sport;overall view;systematology

改革开放初期,伴随着学术的自由和教育的振兴,各个学科都爆发出了热烈的学术争鸣,体育学科也是如此。那时的学术探讨主要是围绕人文话题,而体育学科当时探讨最多的也正是体育的基本理论问题――概念、本质的问题。30来年过去了,体育本质和概念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不同的观点仍势同水火、立场迥异。体育概念的争论首先是“大小体育”之间的争论,概而论之,“大体育观”在官方、媒体以及业内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在实践当中它们是合法的;而反对派主要从逻辑学、分析学等角度对“大体育”体系提出了质疑,认为“大体育”的概念和相应的体系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大体育”在理性思辨中是不合法的。针对反对方的质疑,“大体育”阵营也进行了相应的辩驳,包括从概念逻辑合法性、国际大视野和经验论的角度。尽管“体育整体观”在现实当中处于优势,但从辩论的整个过程来看,“大体育”派始终没有作出对反对方提出的逻辑质疑的合适辩解,其中最大的一个软肋是无法提出一个准确的“大体育”的概念,到目前为止,任何体育概念都存在外延与内涵对应上的难题,也就是无法归纳出“大体育”的共性、本质。

1体育共性论的窘境与无奈

既然是一个整的范畴,就要有一个整的定义来规范,否则就不成其为一个范畴,体育被认为是一个整的范畴,没有整的定义自然说不过去。从20世纪70年代末的大讨论至今,“大体育”(即广义的体育)的定义一直都存在,本文略举几个具有权威性的定义:“体育是指人类有目的、有意识地通过身体运动作用于人类本身,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全面发展,丰富文化生活的实践活动。广义体育由狭义体育、竞技运动、休闲娱乐运动所构成。它们既互相联系,又有所不同,由以上三个方面构成了我国体育的整体”[2];其二、“体育(广义的,亦称体育运动)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3];“体育,也称体育运动,是人们根据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遵循人体的生长发育、生物机能活动能力变化与适应性的规律,以及动作技能形成的规律与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以身体练习(体育动作)为基本手段,结合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和卫生措施,达到全面发展身体、增进健康、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成绩水平,丰富社会文化娱乐生活为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4]。这3个定义基本意思是一致的,3个概念当中都含有的内容可归纳为:体育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增强体质,促进身体发展,丰富文化生活的活动。这个概念长时间在国内是权威的象征,不管是“质疑方”还是“大体育”派①自身都对此没有太大的异议。问题出在后续的体育分类和外延上:第一、分类的问题。广义体育(即大体育)被认为包括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3个部分,这是大小体育之争的根源所在。反对者的意见是:竞技体育②的根本目的是取得优异成绩,与增进健康和增强体质是有本质区别的,甚至是相悖的,所以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不是一个范畴。如果硬要把他们说成是一个范畴,那么以上的体育定义就都被否定了,因为在所有的体育定义中无一不包含“增强体质”的内容。第二,内涵与外延对应的问题。其一,相比当今被官方纳入体育之内的社会活动而言,“大体育”概念的内涵显然过窄,无法囊括所有的体育现象。比如和电子竞技被归为体育,③但它们都不能融入“大体育”概念的内涵,因为他们不符合严格的“以身体练习为手段”的规定,更不能“增强体质”。其二,某些依照体育定义理应该归入体育的社会活动又被排除在体育范畴之外,例如舞蹈(除体育舞蹈之外)、杂技等,而这些社会活动基本上都符合“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增强体质,促进身体发展,丰富文化生活的活动”这一体育的定义。事实上,我们很难否认某些杂技与体操非常相似,也说不出体育舞蹈与芭蕾、天鹅舞之间的本质不同。这样看来,好像体育概念的外延界定就没有什么章法了,不该列入的被列入了,而应该被列入的又没有被列入。

这些问题很尖锐,直逼体育整体派而来,其要求是解构当今的“大体育”概念和系统,重续各部分的关系,或还原“真义体育”等等。“大体育”概念的问题是“大体育”派的硬伤,为了给现有的“大体育”一个适合的定义,支持者们身处庐山看庐山,群策群力、殚精竭虑、勉为其难,但仍然无法获得完备的概念。于是,很多支持者试图规避经典定义理论的束缚,否认形式逻辑的本体论研究方法;但更多的支持者还是坚持了学术的态度,继续在形式逻辑的道路上寻觅治病的良药。他们退而求其次,抓住个别体育仅有的内在特征,作之为“大体育”的合法性论点。由于在现有的体育大家园中,成员之间共同的特性实在是微乎其微了,所以支持派找到的共性也就有限,本文例举3人的观点,以为参考。曹湘君[5]28-29用“都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都是身体直接参与活动;都要求全面发展身体,提高有机体的机能能力;都有教育和教学的因素;有共有的内容和手段”等共同特点支持“大体育”的整体概念;熊斗寅[6]说,“所谓体育概念的整体性或整体观,就是说体育应该有个总概念或大概念。这决不是人们的臆想,而是体育这一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的客观存在。不管体育的社会形态或结构如何,他们各自的特性都寓于共性之中。这个共性就是它的总概念。什么是体育的共性呢?从社会学的角度讲,任何体育都是社会文化现象;从生理学角度讲,任何一种体育都离不开身体活动,这可以说是体育的本质特征。从体育的功能角度讲,体育的本质功能就是教育、健身和娱乐,无论是学校体育、社会体育还是高水平竞技体育都包含这3个因素,这是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周西宽[7]也认为“体育,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者说无论哪种体育形式,它们都有以下一些共同特征:第一,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看,体育不过是人们为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需要而自觉改造(完善、优化与开发)自我身心的行为;第二,从主体与客体、动机与效果的关系来看,体育的主体与客体(对象)、动机与效果都统一于人的自身;第三,从内容和形式来看,体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都统一于称作身体练习的人的自身运动。”之所以例举这3人的观点,是因为他们的权威性,他们的观点应该可以作为“大体育”派的代表。总结以上3人“大体育”共性观点:曹湘君的4点共性是:身体参与、发展身体或提高机体机能,有教育因素和有共同内容;熊斗寅的几点为:社会文化现象,身体活动,教育、健身和娱乐的功能;周西宽总结的几点是:自觉改造自我身心、自我目的、共同内容与形式。由比可见,3人的观点出入不是很大,基本上可以归纳为身体参与、身体健康和共同的内容3点。这样的总结效果并不好,因为稍加类比就可以发现,这与他人体育的概念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也就是说,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丝毫无助于“大体育”的保卫战。反倒是,如果遵照支持派的以上观点,那么批判将、电子竞技等纳入体育范围,以及否定竞技体育是体育的作法都不该是叛逆,而应该是义举,真不知道质疑“大体育”是黑是白,该贬还是该褒了。

从以上分析可知,“大体育”的共性、概念是有缺陷的,以往反对方批驳这一缺陷往往是从内涵与外延的对应上来取证,本文试从本体论和分类学的角度对此重新解读,解释共性和本质的获取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指出体育界在研究方法上的局限。

2驳体育共性论

研究共性也就是研究本质。从“大体育”派的论据来看,他们得出体育共性的方法是一致的,即对现有的体育现象进行归纳,归纳出它们共有的东西,然后将其视为体育的共性。然而,采取如此的方法获得的共性不具备本质的特征,它们虽然是共性,但不是准确的共性。

首先是视野上的问题。马克思曾说:“当代世界更是一个多样化,复杂化的世界,人类的活动范围大大扩展,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广泛,科学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因此,在今天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如果没有系统、整体、多样化的思维,不仅无法适应这个世界,更难以有效的改造世界。”[8]37现在人们已经深刻的认识到,对每一个问题的论证都必须是在大范围的和长期的视角下展开,否则就难免流于片面,对于这一点体育界人士也应该有所反思,尤其是在体育概念、本质的认识问题上。根据系统辩证论的观点,某个事物的本质不是自己赋予自己的,而是在与系统中的它类事物相比较而获得的。借鉴系统认识论、系统辩证论的观点可知,要对体育有一个更准确的认识,不仅需要带着分析的显微镜,对现有的体育现象进行分析,得出它们的共性,更重要的是还得带着综合的放大镜,把体育放到更大的系统中去观察,和它的同级系统进行比较,走“整体――分析――系统――整体”[9]的认识道路。所以,本质问题是和分类、系统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体育本质绝不能通过关起门来讨论的方式获得,而是要与周围的邻居达成共识,获得社会合法性之后才可视为正当。

其次是如何分类的问题。系统具有层次性,就像生物分类学中的界、门、纲、目、科、属、种一样,层层包含,成一整体,从上到下每相邻的层次之间都按照一个共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并共处于上一层的归属之下。如果用人文学科的语言描述,就是从上到下任何同一层次的概念都按照同一个标准进行分类,得到各自的种差;它们还共处一个大概念之下,这个大概念就是临近的属。这样自上而下演绎,就得到了一个概念谱系。体育是否是整的概念,主要是看它所包含的所有体育现象是否能被恰当地归入某一个单元,也就是说,在整个概念谱系当中,在某一个属概念之下,是否可以腾出一个恰恰属于体育的位置。现在体育概念遇到的首要问题是要确定临近的属,但体育界的权威们似乎并没有把精力放在这上面,而是放在了种差的寻找上。这是万万不能的,因为就算种差找对了,如果临近的属不准确,那么得到的结果也会有很大的出入。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以身体练习为手段,以增强体质、增进健康为目的的教育是学校体育”在这个定义中,属概念是“教育”,如果将其换成“社会活动”,那概念就大不一样了。所以,界定体育的概念首先是要确定体育的属概念,然后才是种差。另外,离开属概念的种差同样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不同的属之下划分种差的标准也很不同,比如把体育和其它社会现象分开时,身体活动是一个代表性的种差,但将体育现象进一步划分时,身体活动就不再是种差了。目前“大体育”派的权威们在寻找体育的共性时就都犯了这一错误,他们都是以各微观的体育之间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为论据,来说明它们可以共同构成一个“大体育”概念,至于这些共同的特性有没有资格作为宏观体育的本质特征就鲜有论及。毋庸置疑,各微观体育之间有很多共同之处,可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构成一个类主要取决于是否能在临近的属之下确定共同的种差,而不是任意的相似;我们决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各微观体育之间存在共性就说它们同属一个类别,夸张一点说,世界上任何事物之间都会有共性,比如说物质性。这也就是说,任何事物之间都会存在共性,但能够承担类特性的共性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是临近属之下让事物与其它事物相区别的那部分。类是一个水平的概念,不是垂直的概念,之所以说某些事物是一类,不是要说明别的,只是要说明这些事物与同一个属下的其它事物不同,离开了同级事物的对比,类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体育概念的合法性和身份说明应该从它邻近的属和同级概念那里得到澄清,即走自上而下的演绎路线,而不是从低于它的体育现象那里去归纳。这也是形式逻辑的要求,因为归纳是永远不能完成的,是经验的,而演绎却是先验的,完全可靠的。

从属概念和种差的确定来看,体育整体观仍然是个悬而未决的事情,首先是在它的属概念上。有人认为体育应该是社会实践活动,有人认为体育应该是教育,还有人甚至认为体育应该是具有双重属性――教育或者社会活动。④这看起来是体育的归属问题,但其实不然,因为“社会活动派”和“教育派”之间争论的根本不是一个问题。认为体育是社会活动的一方所指的是大体育,但认为体育应该是教育的一方并没有把竞技体育视为体育的一部分。本文也认为,体育三分法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试看:体育由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3者构成;学校体育属于教育,这两个前提是大家公认的。从这两个前提可以推断出:(1)学校体育∈教育∈体育;或:(2)学校体育∈体育∈教育;或者还有一种:(3)学校体育即属于教育,也属于体育,但这种说法在概念体系当中是不允许的。显然,教育不可能属于体育,体育也不能属于教育。还有,就算是某个隶属成立,那么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3者也就不在同一个层次了。所以本文认为,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3者不是隶属于同一个属的3个概念,而应该是隶属于不同的属的概念。若如此,那么它们3者就不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了,只是在内容、形式上有一定的相似而已。

如前所述,体育概念和分类中出现的问题大家都有察觉,不管是支持方还是反对方,比如熊斗寅[6]所言:“我们承认现在的分法有不妥之处。任海曾发表的《关于体育划分为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的质疑》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认为这种分法不符合逻辑分类的原则。首先它不符合‘同一标准’的原则;其次是犯了‘子项相容’的错误;第三是‘没有穷尽整个体育的外延’。这些道理都是对的,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找到最合理、最科学的另一种体育分类。于是约定俗成就迫使我们不得不接受现实。”

由于体育概念和本质问题长期没有达成共识,致使很多人士不屑于谈论这些问题。“有的学者认为体育的本质问题已经没有再继续探讨的必要”;甚至还有的学者把对体育的本质、功能等问题的研究看成是“文字游戏”,是不解决实际问题的空理论等等。这样的观点是不妥的。随着体育学成为国家一级学科,体育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就越发显得重要,而体育本质的问题又是体育基础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8]16。“概念是科学体系的逻辑细胞”[5]21,如果放弃讨论体育的概念和理论,就等于体育学这座大厦没有了地基和栋梁,必将坍塌。所以体育的基本理论问题是不能不谈的,关键在于如何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从更开阔的视角来看、来研究这些问题。造成我们视角局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说研究体育概念和本质问题的基本上都是本学科的人,缺少其它学科的视角;或者说这个问题牵涉到很多人和团体的利益等等。这些都是带有“自私”色彩的自我保护主义,就像孔子说的“父为子隐”一样。而这样的视角和态度根本不可能让人信服,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犹如被告要证明自己的无罪,不能仅凭自己的言辞,而是要有他人的证词或客观证据。总之,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正确认识体育“不仅要深入体育的内部,更要跳出体育从社会整体中”,从各个角度对其进行考察[10]。

注释:

① 本文用“质疑方”和“大体育派”两个名称指称双方,是出于以下考虑:反对大体育概念的学者们虽然都反对大体育,但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派系,他们在反对大体育这一点上相同,但反对的原因不同,比如真义体育观是出于回归传统的考虑,某些是出于概念逻辑的考虑,还有些是出于语言分析的考虑等等。

② 反对方一般不同意竞技(sport)是体育,所以也反对“竞技体育”的说法。

③ 很多学者都反对和电子竞技是体育,如易剑东.体育概念和体育功能论[J]. 体育文化导刊,2004,1:32-34。

④ 任何事物都不能具有双重属性,认为体育具有双重属性是体育属概念不清的表现。在概念体系中,只有属下多个概念并存的情况,没有一个概念隶属于多个属的情况。例如,我们不能说熊猫是熊和猫,它只能是熊,像猫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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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中体质的概念第5篇

关键词:体育;概念;身心活动

当前我国关于体育的概念或本质这一问题尚处于争论状态,没能准确地给体育下一个定义,多年来它一直是困扰体育界的一个难题。致使体育概念难以定义的原因,笔者分析有:从纵向时间的角度来分析,体育这一历史现象诞生多年,有几千年的历史,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从横向跨度的角度来分析,体育这一社会现象所涵盖的内容较广,包含的运动项目偏多,且规律难寻。

在笔者看来,体育的概念应该能概括体育诸现象的本质属性,能够反映当前我国对体育的认知水平,能够有利于体育运动的发展。体育概念的问题是事关体育本质属性和发展方向的问题,绝非文字游戏。

一、研究体育概念的意义

体育概念研究的相对滞后以及体育无概念这一社会现实,从某种角度上讲会放任体育发展的,使一些运动项目发展超出体育运动的范围,不利于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另外,体育无概念也会拘束一部分运动项目的诞生与发展,不利于体育运动的长远发展。

体育概念的研究,有利于历史地、发展地认识体育,能提高体育理论研究的科学水平,促进本学科建设,能不断丰富体育概念的内涵,提高体育的社会地位,扩大体育的影响,有利于国际体育学术交流。

二、我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现状

我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但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笔者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整理发现,我国相对集中地对体育概念进行研究大体有三次:第一次大讨论发生在20世纪70-80年代,探讨了体育与教育的关系;第二次大讨论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重点探讨了体育与文化的关系;第三次则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重点探讨了体育与社会和人的和谐发展的问题。2000年后由于体育课程改革等研究热点的兴起,体育概念这一问题几乎没有学者再进行研究,处于停滞及放任状态。

三、以往对体育概念研究的困惑

当前我国对于体育概念研究的学者较多,在专著与期刊中公开发表自身观点的专家与学者也较多,其中对体育概念研究起到促进作用,笔者认为主要有周西宽老师的大体育观,以及杨文轩老师的身心一元体育观等。就笔者个人的观点来看,非常赞同周西宽老师的看法,即“给体育下一个大的定义”,以免涵盖内容太小影响体育自身的发展,但同时给体育的本质“瘦身”,本质不应太大,以免使其涵盖内容的泛化,体育的概念过大或过小都不利于体育自身的发展。面对体育无概念的这一历史事实,笔者通过对已有研究文献资料的查阅,发现以往的研究者在进行体育概念定义时,对于属概念的争论相对较少,争论相对激烈的主要在概念的本质上面。以往的专家学者主要将体育的本质界定为教育活动、文化活动以及社会活动等三大方面,并针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进行争论。

1.体育属于教育活动

在以往的研究中,一部分专家学者将体育概念的本质属性界定为教育活动。其主要传承的是近代体育诞生后随着其进入学校并课程化对学生的教育意义。再就是20世纪初美国新体育专家赫塞林顿和伍德的新体育理论,认为传统的德瑞体操没能很好地起到教育人的作用,强调从事体育活动是具有一定教育意义的。在体育活动中,特别是学校体育的练习过程中,能够增强学生体质,对于学生意志力、勇敢、自信心等均具有一定教育意义。从某种角度上分析,体育属于教育活动这一观点有其合理之处。

但“教育”一词与“体育”一词一样,并不具备一个公认的、非常恰当的定义,在教育界对教育的概念或教育的学科属性同体育界对体育的概念争论一样激烈,“教育”一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非常准确或大家都能完全接受的概念。纵然体育活动过程中具有一定教育意义,但也不能用一个存在很大争论的词作为对体育本质的表述。笔者认为这非常不恰当。

2.体育属于文化

文化主要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这一观点的由来主要是基于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体育这一特殊文化现象,催生出很多璀璨的人类文明,如中国传统的武术文化中侧重武德的学习,在现代的竞技体育中有尊重裁判、尊重对手的习俗,无论是武德还是尊重对手其均属于人类精神范畴、属于精神财富,是人类所创造的文明的体现。持这一派观点的专家学者主要是杨文轩老师及韩丹教授。在人类的历史传承中和现实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体育曾伴随着人类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发展至刀耕火种的农耕社会,以及今日昌盛繁荣的现代社会。体育与人类一直并肩前行、共同壮大,并演化出一系列运动项目与体育文化,丰富与发展了人类文明,对于时下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作用。

从人类文明的进化史的角度看,体育可以完全包含在文化这一概念之下,其也属于人类文明的一部分。但由于人类的发展进化史便是人类文明的丰富壮大史,几百万年来人类所创造的文化与文明何止千千万万,现实社会的任何事物从某种角度上讲均可以定义为人类文化与文明的产物。所以笔者认为体育等同于文化确有其合理的部分,但文化本身所涵盖的东西太多,过于泛泛,把体育笼统地放在文化里面,对体育自身的发展不利,“帽子”有点过大。这样会放任体育的发展并有可能使其步入歧途。

3.体育属于社会活动

社会活动多指工作之余的集体活动。将体育概念的本质界定为社会活动有其合理的成分。但社会活动多特指“集体”的活动,而体育除了有集体的活动以外,还有个人为增强体质或健身娱乐所进行的个人活动。从体育项目的设置也可以看出,体育中不乏集体项目,但也有很多个人项目。并且笔者认为活动一词所包含的范围过大,不利于体育的发展。

四、对体育概念的再认识

笔者认为给体育下定义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概念要宽泛、恰当,中心词要准确,并且不能过大。

(2)应结合历史的传承性,也就是体育的起源与发展。

(3)注意与世界衔接,同时还应注意概念的本土化、民族化。

杨贤江曾说过:“自有人类便有教育。”也有人认为早期的教育主要就是体育。但笔者认为有了教育未必就有体育,也就是说当时的教育不能完全等同于体育,笔者认为最早的人类在向他的后人传授知识(教育)时多为一些有功利性的劳动知识或生存技能。众所周知,劳动与体育有很大不同。据史书中介绍,北京人的年代,尚存在着北京人吃北京人的现象,这种人吃人的现象,正说明了物质生产尚未丰富。试想古人类连最基本的生存都很艰难,如何进行体育活动。笔者认为古人类最主要的工作便是迫于物质匮乏而忙于生存斗争,而体育除了增强体质外,更侧重的是精神享受和情绪的释放,应是身心一元的。而精神和情绪属于意识范畴,它对物质有很强的依赖性。综上观点,笔者认为体育应该产生于古人类物质生产丰富,达到一定水平时。

体育产生于社会实践活动,但依赖于物质生产的进步,并随着物质生产的丰富而变得多样化。从近代体育的产生来看,也是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工作压力过大要求到户外去,回归自然进行必要的身心活动,这也是为了追求一种精神享受和情绪的释放,也是在强调体育对人的心理作用,也是身心一元论。

体育是要通过身体活动来达到预定目的的,身体活动是体育运动的基本手段,是体育区别于一般学科的最主要特点。因此,将身体活动作为标志而出现在体育概念中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笔者认为在给体育下定义时应该借鉴史学家的观点,从体育的产生和早期发展入手。并且除了强调体育能增强体质外,还应侧重它的健身悦心的功能,笔者认为这是早期体育的最主要功能,而增加社会交往、加强国际合作等都是随着体育功能的泛化而不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体育如同一棵大树,它根植于社会实践活动,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进步,有了很大发展,出现了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目前在这三者之上又出现了许多“枝条”,如休闲体育、康复体育等。在以往给体育下定义时太过于关注体育这棵大树发展起来以后的部分,而忽视了最基本的部分。笔者认为早期的体育主要强调的应该是“身”与“心”是身体活动、是心理愉悦。

综上,笔者将体育定义为以身体活动为手段,强身、悦心的身心活动。

参考文献:

[1]熊斗寅.“体育”概念的整体性与本土化思考:兼与韩丹同志商榷[J].体育科学,2004.

体育中体质的概念第6篇

1体育人口概念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1.1体育人口概念研究的回顾 不同的学者对体育人口有不同的看法。日本管原礼认为体育人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体育人口是指以任何形态参与运动的人们的总称,那些直接从事运动的人自不待言,并且也包括新闻、无线电、电视等间接地将运动作为视听的人。狭义的体育人口是指直接参与运动的人数。刘德佩认为,体育人口是体育社会学研究使用的一个概念,借用这样一个概念可宏观描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体育态势和体育发展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与体育存有某种相亲关系的人群称为体育人口。”黄俊伟认为,“所谓体育人口是依与体育这一社会文化理解之间是否存有相亲关系为划分特征,从社会人口划分出来的具有统计学意义的社会人群。徐隆瑞认为,所谓体育人口是指以增强体质为宗旨而又经常、直接参与的人的总称。通过新闻、无线电、电视或到玫场观赏体育的人不应该算为体育人口,对从事体育事业的有关人员要以其是否经常、直接参与运动来衡量是否是体育人口,如果经常、直接参与运动应当算体育人口,否则不能算体育人口。毛秀珠认为,衡量体育人口要从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出发,所谓目的就是为增强身体素质、为健康而参加体育活动。为此,将体育人口界定为是对有目的性的经常的用一定时间达到一定量度的参加体育活动的人的称谓。前苏联学者认为,体育人口是指从事业余体育活动的人数。台湾体育大辞典解译为,运动人口即某一地区或国家参与运动的人数。意大利BrunoRorsi一Mori认为,体育人口是实践体育活动的人口。卢元镇认为,体育人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体育指标,它反映了人们对体育的参与程度和亲和程度,体育人口指经常从事身体锻炼、身体娱乐,进行专项训练,以及其他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在总人口中的数量和比重。 归纳国内外学者对体育人口概念的观点,体育人口概念有待商榷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竞技体育人口(即从事专项训练的运动员)算不算体育人口;二是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群和观赏比赛聆听体育新闻的人群是否应当划为体育人口。体育人口概念是一个科学的概念,要准确定义体育人口,从本质上把握这一概念的科学性,必须从认识论的高度对体育人口作深入的分析与探析,明确体育人口的内涵与外延,否则定义体育人口概念时极易与一些相关的现象或事物混淆,使定义项与被定义项发生偏离,从而在理论乃至实践上造成误导。 1.2对体育人口概念的思考 体育人口,首先应是人口学的一个概念,体育人口终究是一种人口,而且是以体育为标志的人口。既然体育人口以体育为标志,那么,研究体育人口概念问题当然应该从体育的视角去理解它、认识它,同时也不俞忽视从人口学角度去认识它,对体育和人口概念的理解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的前提。 1.2.1人口学视野下的体育人口概念审视 “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实现其生命活动并构成社会生活主体,具有一定数量的人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社会群体”。人口学还认为,人口具有共同的标志。共同标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地理标志,如可以按地理和经济活动的标准分为乡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另一类是特征标志,如按照人的社会属性可以划分未婚人口、已婚人口、学龄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口等。对任何一种人口都可以按不同的标志或标志组合进行划分,同时还可以看出无论何种类别的人口都必然具备以下3个要素:第1,按某种标志划分出的个人群体的规模,即人口规模;第2,按特征标志划分出个人群体的结构状况,即人口结构;第3,按地理标志划分出的个人群体的空间分布,即人口分布。人口的规模、人口的结构、人口的空间分布是组成任何一种类型人口的3个要素。体育人口能否成为人口学中的一种分人口,或者说亚人口,毫无疑问要取决于其规模、结构和分布。从人口构成要素来看,体育人口满足了构成要素的要求,因此,体育人口在人口学上作为一种亚人口是成立的,在体育社会学上作为一个科学的概念是没有异议的。 1.2.2体育概念视野下的体育人口概念审视 在人口学上明确了人口的概念、含义和划分标准以后,还应对体育概念间题有一个清楚或比较清楚的认识,这种认识将有助于我们对体育人口概念认识。 在我国虽然对体育概念的定义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体育应涵盖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运动是一种普遍的认识。通过对体育概念回顾可以看出,中外学者在体育人口定义上的第1个分歧,其实质是从广义的体育界定体育人口,还是从狭义的体育界定体育人日。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应当以广义的体育为理论依据,也就是说,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应当涵盖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运动三方面的人口,否则在逻辑上势必产生定义过窄的错误,在立论上势必陷入狭义体育的境地而不能自圆其说,这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时在逻辑上以及理论上必须注意的问题。 体育的本质是运动。综观国内外学者对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无一不重视身体活动(或身体运动)在体育中的重要作用。身体活动(或身体运动)是实现体育目的特有的手段和媒介,是体育特有的外显性特征,体育人口区别于其他人口就在于“身体活动”这一特征标志,抹去“身体活动”,体育人口与其他人口无异。这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必须要注意和把握的基本点。当我们把握了这基本点之后,再来看体育人口定义中有分歧的第2个问题,即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群和观看聆听体育新闻、比赛的人群是否应当划入体育人口之列的问题,就不难形成共识。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群,诸如体育管理、体育产业方面的人员,包括运动训练中的教练,是他们的职业活动与体育事业有关,职业与体育人口是不应混淆的两个概念,职业活动更多的具有他律性特征,即受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而体育人口所进行的身体活动(包括健身与竞技运动)更多的具有自律性,即展开的身体活动是在自已的意识和意志驱使下进行的。当然,群众体育范畴与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又有区别,这种区别就在于群众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完全是自律的,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现阶段在我国多少还含有他律性痕迹,这种他律性在竞技体育上最突出地表现为是要我练,在学校体育上表现为有一定强制性色彩。但是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体育人才市场的建立,运动员转会制的形成,竞技体育范畴身体活动的他律性将愈来愈淡出,最终将被自律性所代替。而从他律走向自律是学校体育教育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学校体育范畴身体活动的他律性也将愈来愈淡出。体育人口与体育事业有关的职业在概念上的不同,体育人口身体活动的自律性,与体育有关的职业活动的他律性决定了与体育事业有关的人不能划为体育人口。至于观看和聆听体育比赛和新闻的人,由于这些人群并无体育人口所具有的标志性特征一身体活动,将其划为体育人口显然定义过宽,这是定义体育人口概念时在逻辑上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p#分页标题#e# 当我们结束了对体育人口概念问题的理论思考,直面体育人口现实时,还应当看到,虽然体育人口应包含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人口,但体育人口的主体无疑是群众体育人口。群众体育人口之所以是主体是因为它具有时间和空间2个维度上的显著特征,在时间维上,以人口的年龄为时间特征,学校体育人口仅仅局限于在青少年这样一个空间区段,以创造优异成绩的竞技体育人口大体也囿于这一时间区段,而群众体育人口年龄跨度所表现出来的时间特征远比它们明显得多。在空间维上,竞技体育人口的分布自不必说,即使学校体育人口也仅偏隅于学校一方,而由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组成的群众体育人口却有广裹的空间分布,为竞技体育人口和学校体育人口所不能比拟。因此,研究体育人口思维的视角如果不去触及群众体育人口,那么,了解体育人口势必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认识体育人口势必会犯盲人摸象式的错误。 1.3对体育人口标志性特征一身体活动的再认识,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与其他范畴诸如与经济范畴、艺术范畴出现的“身体活动”有何区别?这是研究体育人口概念不能不涉及的间题。加深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将有助于对体育人口概念的认识和界定体育人口的正确性。 活动是人自觉能动性的表现,人通过活动证明了自已的存有和价值。在西方语言中,如英文的Activity、德文的Akiiuitat也是指与人的生命运动相关的相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的表现。因此,离开人的自觉能动性,就没有人活动的概念和现象。人的活动又是有目的的活动,他的任何形式的活动都是在意识支配下的活动。活动的性质不同,指导活动的意识也不同。在经济意识支配下使用物质手段的活动是经济活动(包括生产劳动);在审美意识支配下使用艺术手段的活动是艺术创造活动,而在体育意识支配下使用体育手段的活动则是体育活动,即上述体育定义所说的身体活动。显而易见,身体活动是人旨在完善自身、充实自身、健全自身、发展自身的活动,而经济活动的直接目的是获取物质财富;艺术活动的直接目的是创造文化(狭义的文化),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在经济活动、艺术活动以及体育范畴之外的一切活动中,作为其活动主体的人虽然也会出现和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相同的诸如行走、跑动、甚至跳跃等“身体活动”,但这一类“身体活动”实际上是人在经济活动中、艺术活动中的身体行动,是经济活动、艺术活动派生出来的,与人的经济活动、艺术活动中的行为有简单对应的逻辑关系,即有什么样的经济活动、艺术活动就会出现什么样的身体行动,它与体育苑畴的身体活动不能等量齐观。从身体活动主体一人来讲,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是主体的对象物,是主体的目标指向。经济活动、艺术活动的主体虽然同样也是人,但此时,主体的对象物是经济活动、艺术活动,或者说主体的目标指向是经济活动、艺术活动,经济活动、艺术活动中人的“身体活动”只不过是主体与对象物之间的中介。总之,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与因经济活动、艺术活动引起的人的行动之间界限径渭分明,这就是体育范畴的身体活动是体育意识支配下以完善自身、充实自身、健全自身、发展自身为目的的积极主动的活动,而因经济活动、艺术活动包括体育范畴之外的一切活动所引起的身体活动仅仅是主体的人与主体的对象物之间的中介。 2体育人口定义的逻辑学考察及其体育人口定义 2.1体育人口定义逻辑学考察 “定义是通过一个概念明确另一个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逻辑学认为,定义具有一定的结构,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组成的。被定义项是其内涵被明确的概念,即种概念;定义项是用来明确被定义项的概念,即属概念;定义联项是揭示定义项和被定义项之间逻辑联系的概念,通常为“是”、“就是”、“是指”等等。 逻辑学卜给概念下定义的公式是:种概念一属概念+种差。种差是区别同属而不同种事物的规定性,属概念的外延大于种概念,其内涵又少于种概念内涵。给一个种概念下定义,首先要找到种概念的属概念,然后要找到种概念所反映的事物与同属其他种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相区别的规定性,形成种差,以揭示种概念的内涵。 逻辑学的理论告诉我们,给概念下定义要遵守一定的逻辑规则,才能使定义明了准确,否则会犯逻辑的错误。这些规则是:(l)下定义必须用明确的概念。这条规则的具体要求是,其一下定义必须用概念,其二下定义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必须是明确的。(2)下定义必须用全同概念。该规则的具体要求是定义项必须与被定义项是全同概念,否则在逻辑上会产生“定义过宽”和“定义过窄”的错误。(3)定义不得用被定义概念。定义的目的是通过定义概念去明确被定义概念。在定义中,被定义概念是需要被明确的概念,如果在定义概念中用到被定义概念,那么定义概念就成为不明确的概念,即成了“循环定义”。 2.2体育人口定义 通过讨一论,本文对体育人口的定义为:体育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在定义中,“体育人口”是种概念。“社会群体”是体育人口的属概念,“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是种差。在反映属概念与种概念的关系上,“社会群体”的外延大于“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的外延。而在其内涵上,体育人口这一种概念所指除了人口这一属概念内涵属性以外,还具有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导向的身体活动这一内涵属性,种概念的内涵多于属概念内涵。在定义概念时,当一个被定义概念既有了它的归属,又有了它的种差,就满足了揭示其特有属性的要求。顺便指出,定义中因种差不同,可以区分出性质定义、发生定义、功用定义。显而易见,体育人口定义属于性质定义。#p#分页标题#e# 3结论 (l)体育人口符合人口学划分人口的规定,即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口空间分布和具有共同标志特征的规定,作为人口中的一种亚人口在理论上是成立的。(2)本文对体育人口概念的定义是:所谓体育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以增进身心健康或提高运动成绩为目标,以身体活动为共同标志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

体育中体质的概念第7篇

本文主要阐述了体育的概念,体育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门学科,它随着社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作为体育没有变更,而词义却随着社会的发展、概念的内涵的增多而加以扩展。在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今天,人类对体育概念的正确认识和理解,也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复杂的问题往往也是重要的问题,在具体的学科领域中,对这样的问题进行不断认识与澄清不仅有助于推动该学科的整体发展,而且对于提高该学科学术研究品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任何理论研究都必须建立在掌握研究对象本质的基础上,否则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体育的概念

2.1国内学者关于体育概念的定义

我国体育概念的出现晚于体育的产生,我国的“体育”一词是一个外来词。自20世纪60年代起,国内外许多教育家、体育家围绕着什么是体育,什么是竞技运动以及与体育类似的一系列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的社会实践活动展开了讨论,虽各自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繁荣了理论研究的学术氛围,但在体育的概念上至今仍未达成共识,可谓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方万邦:“体育是以身体大肌肉活动为工具,而谋达到教育目的的一种教育。”周西宽:“体育是人类为适应自然和社会,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而自觉地改善自我身心和开发自身潜能的社会实践活动。简而言之,体育是人类的自身运动为主要手段改造自我身心的行为或过程。”

罗东一在1924年出版的《体育学》里说:“体育云者,乃身体教育也。所以体育亦为教育之一端,故西学名为:physical education。”1935年吴蕴瑞、袁敦礼合著《体育原理》说:“体育二字,本为身体教育之简称。……乃以身体活动为方式之教育也。”

杨文轩:“体育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促进身心发展的文化活动。”1986年《中国体育概论》编写组: (1)“体育(广义的体育,亦称体育运动),它是根据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依据人体生长发育、动作技能形成和机体机能提高的规律,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达到发展身体、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的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及其在人类身心发展中形成的全部财富。”(2)“体育教育,亦称体育(狭义的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全面发展身体,增强体质,传授体育的知识、技术、技能,培养道德与意志品质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过程。”

鲍冠文:“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或教育过程。”

曹湘君:“体育(广义的,亦称体育运动),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人的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体育(狭义的)是一个发展身体、增强体质、传授锻炼身体知识、技能、技术,培养道德和意志品质的教育过程。”

颜天民:“体育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根据人生理、心理发展规律,以专门性的身体活动为基本手段,增强体质,发展人体运动能力,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一种有目的有价值的身心活动。”

1995年,《体育概论》中的表述:体育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以谋求个体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直接目的,并以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或教育过程。

2.2体育的概念

首先,体育功能论对体育几种功能进行了描述,反映的是体育“物化”的有用性的那一面。体育的概念满足于以身体练习为手段,而实现种种的社会功能。功能又是与效益挂钩的,所以体育概念也表现出对体育效益的关注,鼓励人们追求其政治和经济的效益。其次,体育本质是功能论,那就与体育概念应承载的责任产生了巨大的分歧。我们知道,体育这一概念,概括的是体育诸现象的本质属性,反映的是体育的本体,也能够体现体育的核心价值。而充当现行体育概念的功能论却远远没有做到这些,而且还掩盖了体育的实质―――身体运动本身就是目的(最纯粹的体育是无功利的)、身体运动中“人”的价值、一种身体运动的变化、体育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功能论的体育概念使体育真正的价值晦暗不明。第三,我们做界定时,要说明的是体育是什么,而不是谈体育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干和为了什么干,如“增强体质”“丰富社会生活”等,我们应该从功能论上转化。所以功能论不能长期霸占在体育概念的位置上,而应以全面的、科学的观点给体育进行概念的确定。

3.小结

在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今天,人类对体育概念的正确认识和理解也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对体育本质的理解除了包括上述的几个方面以外,人们还会不断的去充实体育的内涵,体育的概念也应该更广泛代表社会的实践活动。所以,我们研究体育的概念,不仅要研究它的历史成因和现在的客观情况,以反映事物的本质。更要从未来社会发展的角度,去探索体育概念发展的可持续性、可接受性,以提高体育的社会地位,扩大体育的影响。

任何一种体育现象都不是一个先天自然的实在,而是一个必定融入了人的主观意愿的对象化存在。作为对象化存在的体育与我们在一般意义上说的对象化存在还有一点区别。在一般意义上说来,一个对象化活动总有一个活动的主体和与主体不相同的客体存在,然而,在体育这个对象化活动中,其主体和客体是同一的,即人本身。正因为体育的这一特点,因此,当观察一种体育现象时,常常只是看到了它的客体性质的一面,而忽略了隐藏在客体背后的主观性或目的。由此可见,对体育的本质归为:人的用以强化身体素质的非生产性的身体练习。

参考文献:

[1] 易剑东. 体育概念和体育功能论[J]. 体育文化导刊, 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