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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行政审批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三城同创”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转变了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了投资软环境。现将我局2019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具体责任
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和工作完成时限。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广泛宣传并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做到全体干部职工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义、目标任务、标准要求等,提高了环保意识和健康素养,从而自觉做好办公区域及责任街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县委、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参加了文明劝导活动;及时上报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和信息。
三、加大治理投入,抓好工作落实
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对中心办公区域进行24小时保洁;每月集中组织两次对办公楼周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开展一次“除四害”、治理“脏、乱、差”以及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活动;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能降耗意识,有效降低了机关能耗;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职工文体活动,自觉维护好公共环境卫生;积极配合、协助社区抓好职工家属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和保洁工作,确保中心办公楼及周边环境卫生更加清洁、优美。
四、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对口帮扶
我局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对口帮扶村进行健康知识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和健康素养,从而自觉做好“六顺六净”的整治工作。把群众卫生习惯教育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入点,找出影响居民区环境卫生整治的症结,提出建议及对策。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以“五乱”治理为核心,着力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打造城乡环境示范点;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镇城乡面貌持续好转。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属地管理、分类指导、村民自治、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环卫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把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与建设生态文明家园、生态观光农业、生态循环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科技和制度创新,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两点六线”治理重点。全面巩固菜坝、凉水井场镇“两点”和宜飞路、菜喜路、垃圾场路、两凉路、偏凉路、围场路“六线”整治成效,打造整治亮点。
(二)规范垃圾处理机制。统一规划布局,具备生活垃圾转运条件的,采用“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方式集中处理;不具备转运条件的,按“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分片建设处理设施,适当集中处理。
(三)推动全民参与环境治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广泛建立环卫志愿者队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深化“六进”活动和卫生村、卫生单位、卫生户的创评活动,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纵深推进;引导群众集资、社会各界捐资、政府加大投入,共同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大力开展环境治理活动。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除四害”宣传工作和健康教育进村(社区)活动,全面落实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重大节假日整治。村、社区、驻镇单位每年灭鼠二次以上。自建小区、农户庭院要配置好环卫基础设施、修补路面、清洁粉饰墙面、补绿植绿。
四、工作机制
(一)落实责任机制。努力构建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所联系单位、村(社区)、分管部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企事业单位开展好责任范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开展好责任范围整治工作;村(社区)干部搞好本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村(居)民认真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着力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
(二)落实问责机制。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曝光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进行曝光,单位主要领导作书面整改承诺,并限期整改。畅通服务热线、投诉信箱等意见受理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督问责体系。
(三)落实激励机制。一是加强督查考核。镇政府对村(社区)每季(抽)检查一次(事前不通知),每半年评比一次,半年、年终检查前三名的村(社区)和联系村干部分别加3分、2分、1分,半年、年终检查最后三名的村(社区)和联系村干部目标考核总分中扣1分、2分、3分。镇政府临时安排迎接检查突击整治的村(社区),检查获得好评的,每次加2分;检查未通过的,每次扣2分。二是加强财力保障。按照政府补贴(按50%配套工作经费的方式)点、村(社区)出点、村民筹点的办法筹集资金,用于环境治理和设施建设维护。三是加强工作奖惩。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按考核细则考核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加大对评比的卫生庭院户和批准建立的垃圾池(房)材料费的奖励补助力度,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党委政府调整充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组,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保障。坚持舆论开道,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素质。采用进村入户宣传、志愿者劝导、强化学校行为习惯教育等方式,带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工作思路及年度目标
根据市、区的要求和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目标,结合实际,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是:健全队伍,强化保洁;突出重点,打造精品;强化职责,全民参与;健全机制,确保常态。通过开展“五乱”治理和“七进”活动,进一步深化“市场整治”、“风貌打造”、“制度机制建设”、“示范创建”四大亮点工作,全面实施基础建设、风貌塑造、城乡秩序治理、居民素质提升四大工程,努力建设有效的组织、宣传、队伍、投入、制度五大保障机制,积极争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先进镇。
二、深入持续推进,巩固提升“五乱”治理和“七进”活动两大成果
(一)“五乱”治理和“七进”活动的牵头部门(城管办、水务站、派出所、工会妇联、农业中心、民政办、社会事务中心等)要认真研究学习治理“五乱”标准和“七进”主要内容,理清工作思路和明确责任目标,形成2013年治理“五乱”和开展“七进”措施计划,建立健全月安排、周检查的工作制度。
(二)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农贸市场、公路沿线落实专人日常保洁、村社有卫生监管人员、有能够满足需要的秩序管理队伍的要求,并建立健全日常保洁和秩序整治制度、常态化推进“五乱”治理和“七进”活动。
(三)建立健全每月卫生评比和每半月集中整治卫生死角;克服“脏、乱、差”反弹现象,有效巩固农贸市场、道路交通社区环境、场镇和村社环境、城镇风貌和园林绿化的整治成果。
三、深化四个“亮点”彰显特色
(一)要进一步深化制度机制建设,继续推进保证金制度,继续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镇“双文明”目标考核,继续实行“五挂钩一通报”制度,用于场镇的市政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大曝光、大暗访制度,细化分解目标考核体系,逗硬各项奖惩。
(二)继续推进和深化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力争全面消除“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的现象,场镇要迅速完成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取缔“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的状况。
(三)着力打造城乡风貌。全面实施改厨、改厕、改水、改圈、改路“五改”工程,打造沿线农房风貌。在公路沿线补栽行道树或竹子,打造进出口公路沿线风貌,力争年内达到市级卫生场镇标准。
(四)狠抓典型示范,切实抓好卫生创建工作,一是巩固提高成果;二是不断提高卫生单位的质量,在全镇范围广泛开展各级卫生先进单位(场镇、村)的创建工作,开展一个精品示范村、一条精品示范街、一个标准化农贸市场、一条整洁公路、一个精品单位的创建工作。
四、强化“五大保障”,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坚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运行格局。继续推行机关干部牵头分片包街包村包户的负责制。
(二)强化宣传保障。城管办、党政办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争取上省、市、区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融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中,营造浓厚的城乡环境治理氛围。
(三)强化队伍保障。一是调整充实镇、村两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事机构,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二是加强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专业队伍建设。三是按照标准加强秩序整治和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及时充实秩序整治执法人员和清扫保洁力量。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农贸市场、公路沿线、溪流、水库、山坪塘、每个村社都要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确保无白色垃圾,卫生整洁干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坚持以普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法制建设各环节整体推进的同时,坚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求发展”的工作中心,着力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城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形成崇尚遵守宪法、贯彻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宣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资源、环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以及企业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4、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宣传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5、围绕“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继续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充实健全“四位一体”的帮教组织,形成教育转化工作的合力,切实提高巩固工作质量。
三、“法律六进”工作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我镇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深入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为主题的反警示教育。以“法律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农民普法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3、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4、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要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5、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中,在社区形成崇文明、反对的浓厚氛围,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远离,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社区自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适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依法保障“四个民主”的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五、具体要求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要注意把握重点工作,抓出亮点,同时要全面兼顾,整体推进,使“五五”普法工作在新的时期每年都有新的发展和亮点。
2、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反邪知识培训,提高和增强他们的识别、防范和抵制各类的能力。
3、全面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普法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普法宣讲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和积极分子的作用,努力增强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4、加强网上法制宣传,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和特定日期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深化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
5、适时组织普法队伍业务培训,积极培养典型,研究探索普法工作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普法队伍,切实做好民政普法工作
为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今年,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近年来调入、招聘人员纳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队伍。年初,我局根据市法治办部署,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普法各项工作。在普法经费、订阅普法报刊等方面,我局做到经费预算有安排、支出有保障,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局属单位也落实了相关普法工作责任。
二、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力求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014年,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了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落实市法治办研究制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基本工作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为民。加大创建力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重点法治创建项目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丰富美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评标准及动态管理办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以领导干部、农民、社区干部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学法情况考核考试制度。倡导和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好村两委、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尤其在村两委、社区换届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牵头单位职责,我局认真总结实施“法律八进”工作以来的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度“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八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迎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我局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督查指导组分工合作,各项工作由专人落实,责任细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我局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各项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宣传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利用星期五职工会组织学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文件,强化干部职工参与意识;制作、长期悬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横幅1条,在办公楼、住宿楼过道以及花园内醒目位置设置美好环境宣传标语、告示牌等20余处;制作了涉及城乡环境治理“进机关”活动简报1期,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最新进展;发放环境卫生的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了周围居民的爱卫生、讲清洁的文明意识,激发了广大干群积极参与活动的热情,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开展机关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结合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规定每天上班前10分钟为各股室、中心清扫保洁时间,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维持日常清洁卫生;每周五作为全局定期清洁大打扫除时间,彻底清扫卫生死角,并要求各股室、中心每周对本股室、中心清洁卫生状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通报,机关环境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实现美化、亮化、净化工作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开展机关绿化和门面环境整治。为美化环境,打造“绿色家园”,我局对机关小区的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等进行了治理;同时,向机关住户印发了《居民卫生标准》并组织集中学习,向门面租户印制了“门前双五包、门内达标”通知书,对外墙面张贴的部分广告、乱写乱画等情况进行了清理,打造了“内外环境皆优美”的机关环境。
(三)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借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契机,我局积极开展了“除陋习、树新风”系列活动,开展优化美化、文明劝导、文明新风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大力开展股室(中心)卫生评比、评选、清扫、保洁示范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走基层”活动,组织单位内的青年团员到田坝子社区管辖范围内的菜市场、朝阳广场、交通下街等地组织清扫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文明劝导和监督,正面引导宣传文明新风,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文明程度和思想道德素质,参与社区共建、促进社区发展。
四、加大投入,支持发展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局切实履行资金保障职能,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的落实。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多方面融资渠道积极筹集建设资金,保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事业的持续建设发展。一是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改造,为改造城市风貌、打造美丽提供强大的财力保证;二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支持示范创建;三是截止目前,共落实70万元经费用于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事业发展,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制度先行,考核保证
我局将环境治理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机关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制度,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起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将对局机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量化打分,逗硬奖惩,并将各股室、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县财政部门2014年上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实效,参照2014年度的工作考核细则已完成过半,但也要看到,全局在宣传工作上还存在信息上报少、内容更新慢,一些典型经验和亮点没有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工作的深度和积极性还不高等问题。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全局要牢固树立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的工作思路,树立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的工作理念,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氛围。
(二)强化综合治理,积极创建文明单位
进一步查缺补漏,认真排查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结合财政部门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创建文明单位下狠功夫。
(三)强化档案管理,注重痕迹资料的收集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月活动的安排,今年9月将进行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省建设厅制定了两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这次城乡风貌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使城乡建筑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包括广告、雨棚、空调、防盗栏等)的立面清洁卫生、色彩协调,附着物规格统一;规范或者拆除城区主要节点、重要地段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影响城市风貌、阻碍城市交通的“裙房卡口”和乱搭乱建,进一步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
园林绿化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加强园林绿化组织领导和专业队伍建设,搞好绿地卫生、植物管护和设施管理,加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和重点地段绿化景观建设力度,使城乡园林绿化面貌有较大改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定的城市园林绿化治理目标。
按照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8月启动,9月务见成效”的要求,对照我市现状,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这两项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健全完善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具体抓。专项治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责,分清任务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乡风貌专项治理行动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行动分别由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负责组织领导,两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是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市级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配合。
具体来说,市规建局要牵头做好城乡风貌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城乡风貌治理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的乡镇、村庄和城市主要节点、重要地点“裙房卡口”进行整治;着力推进新建工程配套绿地的建设,切实加强绿地规划指标控制,加强城市景观节点和新区环境绿化规划建设与指导,加大拆除违章建筑的力度,取缔违规违章侵占城市公共绿地的施工场所。市城管局要对照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标准,及时整治城乡建筑构筑物立面及附着物,负责规范治理临街建筑的墙面和玻璃、临街店铺、广告、店招、灯箱等;牵头负责城乡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管辖绿地及绿化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边坡挡墙绿化和拆违建绿后期管养工作,确保城乡绿化的观赏效果。各县(区)负责组织和领导管辖区内城乡风貌打造和城乡绿化专项治理的实施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治理目标,制定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投入,重点要搞好事权范围内的示范点打造,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安排,制定好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在认真落实自己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主动与县(区)、部门联系,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技术服务,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自的责任,把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使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项项有回音、条条有落实。
(二)明确重点,制定方案
8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市9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而重中之重就是城市主干道、广场、国道、省道、县道道路及周边视野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县和示范点所辖范围,居住小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和道路交汇处等重要节点和部位的治理工作。
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等责任主体要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两个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与实际,在本月内制定出符合本地区、本部门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人文特色,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突出示范点的打造工作,并聘请专家或委托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指导优化;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中心城区如何治理,主要街道如何治理,居民区如何治理,城市和乡镇及村庄主要节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和重要地点“裙房卡口”如何治理,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的专项治理方案要一一对应,严格把关,特别是在示范点的打造上,要对打造全程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确保示范点的打造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迅速启动,确保见到成效
目标任务已确定,关键在于落实。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要在今年8月25日前完善各自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今天会议要求,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必要的投入,尽快启动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示范点的打造相结合,精心策划,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花力气、下功夫,在重点部位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域精品亮点,彰显治理工作成效。并通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整体推进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提高城乡绿地率,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民参与
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拆违建绿、拆墙透绿、拆旧建绿工作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单位和个人利益,遇到一定阻力。要把宣传作为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抓手,以宣传造声势,以宣传促行动。各级新闻媒体要设专题、辟专栏,多版面、多时段、多频道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内容,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标牌以及车站、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固定宣传设施,大力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激发全民支持和参与城乡风貌打造、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行。
五、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要强化督促检查,把督查问责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手来抓,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要着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查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并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查找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新闻媒体要加大曝光力度,充分运用“曝光台”,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暴露出的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效能督查和过错问责。
六、协调三种关系,推进综合治理
(一)协调点的打造与面上治理的关系—以点的打造带动面上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以局部治理带动整体治理。根据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示范点的打造来带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工作。目前我市共确定了乡镇、村庄、街道、社区、农贸市场、学校、旅游休闲场所、产业园区、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等十类55个示范点,并在其中确定了4个乡镇、5个村庄和密地桥至渡口桥之间道路秩序作为重点打造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要求,精心策划,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示范点打造。同时,在抓示范点打造的基础上,对面上的治理也不能放松。要按照“要求不减,标准不低,力度不弱”的要求,通过推广示范点的经验,以点带面,既在点上干出成绩,又在面上抓出效果,达到重点推进、全面治理的目的。
(二)协调专项治理与全面治理的关系—以专项治理促进全面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涉及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等方方面面。而专项治理工作是安排一段时间,明确工作重点,集中人力、物力,对某方面的问题进行突出治理,以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全面治理工作。今天启动的城乡风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就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的一环。各县(区)、各部门在抓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对其他方面的治理工作也不能放松;既要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又要进行全面治理。我们要确保在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各项专项治理,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
(三)协调近期治理与长期治理的关系—以近期治理保障长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