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外资银行发展情况(合集7篇)

时间:2023-07-31 16:42:25
外资银行发展情况

外资银行发展情况第1篇

一、我国外资银行发展现状

根据银监会的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45个国家和地区的185家银行在华设立216家代表处,14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37家外商独资银行(下设223家分行),另有25个国家和地区的74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90家分行。从分布地域来看,外资银行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城市,如上海、深圳、广州、北京、大连、天津、厦门等地,其中上海的陆家嘴和北京的金融街都是外资银行集中的地区。而较早进入中国的大型外资银行则已经纷纷在内陆城市设立分行,目前除、甘肃、青海和宁夏外,各省均有外资银行分布。如仅汇丰银行就已经在全国设立了24间分行,业务范围辐射全国大部分省市。随着2006年入世过渡期结束,外资银行得到了国民待遇,开始全面经营人民币业务。相对于中资银行庞大的规模,外资银行普遍偏小,因此在客户选择和产品设计上,都主动避开和中资银行的直接竞争,业务发展重点主要集中在贸易融资、中间业务和私人银行等业务。而在客户群的挑选上,在优先服务本国客户的基础上,不同国家的银行也展现出了不同的策略,例如日本银行就专注于服务在中国工作或参与贸易的大量日本客户。随着银行本土化战略的持续推进以及本地人群对外资银行的认知度逐步提升,外资银行已经拥有54%的本地客户,而对本地企业客户和本地个人客户的贷款金额也分别达到了贷款总额的38%和50%。就具体指标来看,在资产规模方面,表1显示的是2004至2010年间,在华外资银行营业机构总数,总资产额和在全国银行业中占比。截至2010年底,我国外资银行总资产规模已经达到了1.74万亿元,占全国银行业总资产的1.85%,在部分地区如上海,辖内的外资银行资产份额则已经占到了上海银行业资产的13.1%。盈利性方面,外资银行利润较上一年增长25%,虽然不及中资银行36%的平均水平,但较金融危机时已经大幅回升。安全性方面,外资银行的整体不良贷款率仅为0.5%,与同期全国银行业1.1%相比,展现出了外资银行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

二、我国外资银行发展面临困难

(一)监管及法律法规限制我国在加入WTO后,为了更好地管理银行业,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先后颁布和修订了许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形成了目前相对完善的外资银行的监管法规体系,包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很多相关政策法规的设立是基于对中资银行的管理,由于不同于母国的监管环境,部分外资银行对此存在“水土不服”的现象。

(二)人才资源流失我国外资银行同样面临人才资源流失的问题,根据银监会年度报告显示,我国外资金融机构在2010年底的从业人员已经达到了36,017人,从业人数较2009年增加了10.8%,而在普华永道的一份调查报告中预计我国外资银行的从业人数在2014年将达到52,312人,人才需求巨大,尤其是高端银行人才,虽然外资银行在薪酬上完全显示了对高端金融人才的重视,但依然时常要面对来自其他外资银行的人才争夺,尤其是新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拥有熟悉中国市场业务的高端人才意味着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此外,中资银行由于某些方面专业人才的欠缺,也会在外资银行中寻找人才。在普华永道的同一份报告中显示,2010年我国外资银行员工流动率超过10%的银行接近70%,其中又有近一半银行流动率超过了20%,外资银行优秀人才的抢夺日趋激烈。

(三)中资银行的竞争外资银行在进入中国市场伊始,通常都会尽力避开中资银行的主营业务范围,发挥特色服务,例如私人银行,国际保理等当时国内较冷的银行业务。随着外资银行规模的逐渐扩大和在这些业务中的影响力扩大,面对潜在的竞争对手,中资银行也采取了积极的行动来改善自身运营效率,并开始逐步参与到外资银行优势领域的竞争中,如更大范围的中间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虽然经验不及外资银行,但凭借庞大的本地客户群,相关业务规模也急速扩张。直接对外资银行的相关业务开展产生了冲击。

三、外资银行在我国发展建议

(一)加快网点建设和银行电子化发展我国在2006年完全放开了对于外资银行网点建设的地域限制。但是,面对中国庞大的地域,由于新设分行的审批速度相对缓慢以及资金限制等因素,外资银行营业网点少的现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有所较大的改变。有一些银行采取了其他的方法来减少营业网点少的影响,如东亚银行针对网点不足的劣势,提出了同城跨行取款免前几笔手续费的做法,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网点较少对外资银行个人客户的影响。而对于大部分外资银行来说,除了要在资金实力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发展实体网点,发展银行业务电子化也应当是一个优先的选择。除了传统的网上银行,如今3G网络和数字电视等业务已经逐渐普及,移动银行等新模式的电子化银行业务从技术上讲已经成为现实,虽然还有一定的不安全因素,但它的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可以弥补外资银行自身营业网点不足的劣势,还可以服务到营业网点没有覆盖到城市的客户。

(二)提高产品差异化程度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基础在于银行经营特色和各自的比较优势,许多刚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并不具备广泛开展业务的能力,因此只有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才能体现出银行的竞争优势。外资银行应当针对中国市场的特点,积极引入和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业务,如汇丰,花旗、东亚等银行纷纷成立村镇银行。此外,随着近年来中国富裕人群的快速增加,外资银行也应当推出更为丰富的理财产品供不同客户选择。除了客观产品差异化外,外资银行还需要改变本土人群心目中,外资银行只服务高端人士的形象,例如通过广告拉近特定客户群或塑造自身的特色服务和形象。尤其对于全能型的零售银行来说,客户认知度对于银行的发展很重要。此外,外资银行还应当避开和中资银行的直接竞争,如依靠强大的创新能力和丰富的人才储备,大力发展银行中间业务等。

(三)加强和中资银行合作针对中资银行强大的资本实力,外资银行应当寻求积极的合作而达到共赢。借助中资银行的资源和网络优势,弥补自身在人民币资金清算、网点及客户信息等方面的弱势,才能迅速实现扩大业务和产品范围的目的,并有效提高市场占有率。而中资银行也可以收获外资银行出色的技术或管理经验。如花旗银行为了提高客户的资金到帐速度,安装了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资金清算系统,两家中资银行得到了相应的手续费,也加深了彼此的合作,实现了双赢。又如汇丰银行通过入股交通银行加深了合作关系,并发行联名卡,通过合作充分利用了双方的优势网络,增强了双方的整体竞争实力。

(四)发挥外资银行海外资源优势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的进程加快,以及日益增加的跨境资金往来,外资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其海外分支机构的服务、清算等方面的优势,发展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业务,实现内外联动。尤其目前境内离岸业务的迅速发展,使得国内离岸业务日趋成熟,而外资银行在这方面是有很大优势的,具体体现在离岸政策理解、客户引入、服务手段、清算渠道等方面。这也是外资银行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需要考量的方向。

外资银行发展情况第2篇

关键词:银行业金融机构;袁外融资;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3)01-0072-02

自去年央行稳健货币政策实施以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表外融资业务,满足了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但在表外融资业务量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中小企业表外融资门槛,加强对银行表外融资业务监控。引导银行防控潜在风险,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运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融资业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10月末,运城市12县(市)(以下简称12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开办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对公理财产品、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外融资业务165.6亿元,表外融资余额达到137.7亿元,占同期全口径信用总量的16.43%,同比增加19.9亿元,增长15.92%。

2012年10月末,12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委托贷款余额为69.3924亿元,同比增长5.39%: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2.58亿元,同比增长27.33%;对公理财产品余额为11.587亿元,同比增长1.03%;信用证余额为9.9424亿元,同比增长43.7%;保理保函余额为0.4215亿元,同比下降63.47%;贷款承诺余额为3.8亿元,同比增长3.8亿元。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融资业务发展特点及原因

(一)表外融资总体增长迅速,增幅高于同期贷款

12县银行业金融机构2009年10月末、2010年10月末、2011年10月末、2012年10月末表外融资业务余额分别为90.7074亿元、95.6856亿元、118.8017亿元、137.7233亿元。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2012年10月末余额较2009年10月末余额增长51.83%。较同期贷款增幅的47.3%高出4.53个百分点。

从累计发生额来看,表外融资业务也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累计发生额为165.6亿元,较2008年11月至2009年10月累计发生额增长了49.5%,较同期贷款增幅的47.3%高出2.1个百分点。

(二)表外融资各项业务发展不均衡,信托贷款、贷款承诺等发展缓慢

从调查情况来看,12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表外融资业务主要集中在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对公理财产品和信用证四项。保理保函和贷款承诺业务发展十分缓慢,信托贷款尚未开办。

(三)全国性大型银行表外融资业务发展较快

从调查数据看。12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表外融资业务主要集中于国有商业银行。截至2012年10月末,12县国有商业银行表外融资业务余额达到120.5409亿元,占总余额的87.52%。

(四)地方法人机构发展相对缓慢

据调查,运城市地方法人机构表外融资业务发展相对缓慢。2012年10月末,12县15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中仅有5家开办表外融资业务,表外融资业务余额仅占12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融资余额的4.72%,而且98.43%的业务量集中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五)表外融资业务余额占信用总量的比重上升缓慢,银行贷款仍为企业融资主渠道

2009年-2012年10月末,12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融资业务余额占同期全口径信用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6.02%、15.77%、12.9%和16.43%,比重上升十分缓慢,显示银行贷款仍为运城市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贴现规模不足导致企业资金占用增加

近年来,由于商业银行贴现资金利率偏高、贴现资金纳入贷款规模进行监测等多重因素影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贴现规模不足,企业在资金紧张时,通过银行办理贴现业务缓解资金紧张状况的难度加大,导致企业资金占用增加。

(二)表外融资业务快速增长导致银行潜在风险增大

近年来商业银行资金“表外化”趋势持续加剧,表外融资持续膨胀。表外融资的快速增长,是银行信用的快速扩张,对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将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会大大增加银行经营潜在风险,也不利于货币政策工具发挥调控作用。

(三)贴现利率大幅上升。不少企业望而却步

由于近年来商业银行贴现资金利率普遍偏高,因此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考虑资金成本因素,不得不放弃了以往通过票据贴现来融通资金的办法。转而通过企业职工集资、短期民间借贷等方式来筹集资金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等手持票据到期兑付后再予偿还。

四、进一步规范银行业表外融资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适度增加贴现规模。助力企业资金周转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增加贴现规模,适当降低企业贴现成本,最大限度地让利于企业和经营者。落实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对信用记录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要发挥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地方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有效增加中小信贷投入。

(二)加大对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监控力度,防止资金大量流入房地产行业

加强信贷资金投向监督管理,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每笔贷款“三查”工作,防止重“放”轻“管”,确保信贷资金真正用于满足客户的生产建设,服务运营或消费需求。进行有效跟踪检查。防止信贷资金“空转”或被挤占挪用,防止其流入房地产行业。

(三)加强对银行表外融资业务的监控,引导银行关注、防控潜在风险

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通过发挥引导和监管作用,不断完善融资法规与制度。规范表外融资业务,通过疏通、规范来解决合规问题。制定相应监管制度引导表外融资业务发展,制定风险监管指标,表外融资参照表内贷款管理,要求银行计提风险资本,同时要求表外融资业务遵守信贷监管政策纳入银行授信体系管理,整体风险控制范畴,杜绝银行在开展融资业务时存在监管空白地带的情况,防止潜在金融风险。同时,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与合理的决策程序,适时发展表外融资业务品种,适度控制表外业务规模,促使表外融资业务发展能够实现稳步发展,降低经营风险、更好地促进企业增效和银行增收。

外资银行发展情况第3篇

银行业对外开放措施为外资银行提供了平等的发展环境,中国经济持续稳定也为外资银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营基础。与入世前相比,外资银行机构设置和业务经营均得到良好发展,已成为中国银行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截至2011年11月末,外资银行资产总额为2.14万亿元,十年间实现了19%的年均复合增长。其中,人民币资产占其全部资产的71%,前五家外资法人银行资产均超过千亿元。外资银行在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能力和资本充足方面表现稳健。截至2011年11月末,外资银行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贷款率为0.38%,整体流动性充足,流动比例为74.72%;盈利能力得到增强;外资法人银行资本充足、资本质量高,平均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8.2%和17.7%。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11月末,有48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来华设立机构,共设有39家外资法人银行(下设247家分行及附属机构)、1家外资财务公司、93家外国银行分行和211家代表处。在法人导向政策推动下,31家外国银行将境内分行改制为本地注册外资法人银行。

二、外资银行在华整体业务战略分析

(一)经营差异战略

与其经营风格相适应,不同的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表现出不同的竞争策略。各家银行结合自身的优势领域,在具体业务模式上各有侧重。经营策略的不同,可将在外资银行整体业务战略银行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型:-进取型。此类银行对中国市场有较大的预期,选择批发和零售兼营的全能发展战略,批发型银行继续拓展企业和银行业务市场。以汇丰、花旗及渣打为代表的全能型银行是进取型外资银行的代表,业务全面发展,中国市场十分有进取型,染指了几乎所有的业务领域,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带来的巨大利润。-稳健型。此类银行战略上重视中国市场,主要目标客户是在华外商独资企业,对零售业务以及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涉入较少。以日韩银行为代表的稳健型外资银行,同国内工商企业存在着长期固定的关系,形成了互相依托,共同发展的局面,采取了“客户跟随”战略。-专业性。此类银行往往致力于专业化发展,并以在某一专门业务领域的特色经营见长。如纽约银行在证券发行者、投资者和金融中介提供服务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其在华机构以贸易结算和清算业务为主,业务范围只集中于全球托管、存托凭证、现金管理和贸易融资等方面,不包括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是专业型银行的代表。

(二)客户细分战略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前最重要准备的工作就是进行详尽的市场调查与市场细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确定目标客户。一般来说,外资银行主要以贡献把客户分为三类:最有价值客户(MVC)、最具增长性(MGC)及负值客户(BZ)。公司客户细分。外资银行一般将公司业务服务对象定位于跨国公司、部分有发展后劲的国有和民营企业。个人客户细分。外资银行一般将其零售服务对象定位于大中城市的高层收入者,其细分个人客户的标准主要是资产资金的多少。外资银行注重对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不同种类的服务,以差别化的个人客户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业务和心理需求。外资银行最初在中国市场开展零售业务,是以发达地区拥有外汇的高收入群体为目标客户,随着近年内地居民的收入稳步上升,一些外资银行已经开始结合内地百姓的理财需求,对金融产品进行“本土化”的改造,这些创新产品即贴合了本地客户的需求,又突出了外资银行的竞争优势,同时显示出外资银行已经由单纯锁定高端客户开始中低端客户延伸。目前外资银行在华开展个人银行业务的主要客源,并非来自于中资银行,而是外资银行。

(三)经营业务战略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外资银行规模较快增长,在业务战略上采取“做强外汇业务、在外汇业务带动下精心挑选人民币业务、巩固突出非融资业务、力推八类核心产品(个人理财、外汇资金业务、外汇存货业务、消费信贷、信用卡、企业现金管理业务、证券业务、国际清算结算业务)”的战略。

1、做强外汇业务外汇金融业务一直是外资银行的优势业务领域,也是中国监管当局首先放开的业务,其主要包括外汇存贷款、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业务等几个方面。

2、精心挑选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获准经营的人民币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从事外币兑换和同业拆借等。外资银行,5年内“存贷比”需达到75%。之前外资银行贷款资金主要来源是拆借,向母行或境内同行拆借,成为外资法人银行后,需要尽快扩大存款与贷款规模才能达到5年内存贷比75%的要求。扩大人民币资源来源、人民币资金运用渠道多样化是外资银行推进人民币业务发展的主要措施。

3、巩固突出非融资业务相对于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的非融资业务由于先进的服务工具、丰富的经营经验和多种市场营销手段而处于优势竞争地位。即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财务咨询、国内外结算业务、信用证及担保业务、汇款业务、账户管理费、外汇买卖业务、买卖政府债券及金融债券以及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业务等。

4、力推多种核心产品a)个人理财业务个人理财将是未来中国市场上最具成长性的银行业务。正是这些“新富阶层”对私人银行业务存在着巨大的潜在需求,他们也成为中外资银行竭力争取的对象20%的高端客户带来80%的收入,这是银行界的“二八定律”。从国际银行业经验看,但凡成功者,都有成功的高端业务。汇丰控股的个人金融服务集团和私人银行集团的利润在全集团利润总额中占比在45%以上。实际上,外资银行在中国一直瞄准这20%的目标。私人银行最显著的特点是具有私密性,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服务涵盖资产管理、投资、信托、合理避税及遗产安排、收藏、拍卖等领域,由专职财富管理顾问提供一对一服务,产品组合个性化,服务态度人性化,投资水平专业化。从事财富管理工作的人员是理财经理,而从事私人银行业务的是私人银行家;私人银行对一个人就可能制定一个产品,而财富管理却是对一类人,缺乏个性化。外资银行在客户管理、理财人员的素质、离岸投资选择以及经营技术水平上具有明显的优势。b)网上银行网上银行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其低廉成本和广阔前景,已越来越得到外资银行的重视。外资银行主要借助网络无极限的优点,实现远程服务、以弥补其网点少、规模小之不足。c)信用卡信用卡业务已成为外资银行介入零售市场的主要产品。按照国外的一般经验,人均年收入达2000~5000美元的时期是银行卡业务大幅增长的有利时机,目前中国沿海地区和部分社会群体已进入这一收入区间,国内信用卡业务发展潜力十分巨大。另外,信用卡业务具有品牌塑造力强、开发时间短、进入门槛低、捆绑销售能力强以及相对于个人消费贷款来说对网点服务的要求较低等优势。,d)金融衍生产品服务随着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融合程度的不断提高,利率市场化及人民币汇率弹性化趋势使国内企业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凸显,通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避风险的需求也大大提高。由于外资银行具有在成熟金融市场运作的丰富经验并掌握着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技术,其产品的核心技术,其产品设计水平及品种数目远高于国内银行。e)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由于拥有发达的国际网络以及与跨国企业的长期联系,外资银行在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方面一直处于优势地位,目前外资银行办理的国际结算业务已经占国内市场份额的40%以上。在继续发展传统业务同时,外资银行将加大对保理等业务的推广力度。f)现金管理业务现金管理是将银行已有的清算支付、贸易结算、流动性管理、货币市场投资、外汇交易、信息服务等业务产品整体打包,为不同的企业度身定制现金管理方案。通过此项服务,可以帮助客户提高对资金的控制能力,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目前已有多家外资银行在国内推广此项业务。另外,全球现金管理等更为复杂、有较高附加值的跨国财务管理服务也都是外资银行积极筹办的业务,如外汇保值和增值、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及跨国财务系统等。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托管业务相对于中资银行来说,外资银行在争夺QFII托管业务上具有跨国网络发达、增值服务能力较强等优势。

外资银行发展情况第4篇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条为促进境内中、外资银行公平竞争,有效控制外债规模,防范外债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资银行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第三条国家对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实行总量控制。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包括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入、境外同业存款、境外联行和附属机构往来(负债方)、非居民存款和其他形式的对外负债。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际收支状况和外债承受能力,以及境内外资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营资金需求等,合理确定境内外资银行外债总量以及中长期和短期外债结构调控目标。

第五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外债,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的中长期外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年度核定发生额;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下的短期外债,由外汇局核定余额。

第六条每年2月底之前,境内外资银行须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关于本年度中长期外债发生额或短期外债余额的申请。其中,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分别通过商业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的分支机构逐级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申请;外国银行分行由在中国境内的主报告行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申请。没有主报告行的,应通过商业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的分支机构逐级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申请。

第七条境内外资银行申请年度外债总额,需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用中长期或短期外债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所申请外债额度的依据和资金用途等。

(二)境外总行或地区管理部批准的对中国境内债务人的年度授信限额文件。

(三)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应提供报送银监会的上年度境内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国银行分行应提供报送银监会的分行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境内营业性分支机构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与申请人流动性需要或资金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外汇局根据境内外资银行的上年度外债借用情况、其境外总行或地区管理部批准的本年度对中国境内债务人的年度授信限额、境内贷款项目需求(中长期外债)及流动性需要(短期外债),分别核定境内外资银行本年度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境内外资银行在本年度新借入的中长期外债不得超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额度;本年度内任一时点的短期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外汇局核定的余额。

第九条外债总额确定后,境内外资银行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年度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申请进行一次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第十条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外汇贷款按照国内外汇贷款方式管理。除出口押汇外,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第十一条境内外资银行对外提供担保,按对外担保进行管理;境内机构为境内债务人向境内外资银行提供担保按国内担保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还本付息不得购汇。境内外资银行办理其外债项下还本付息不需要外汇局核准。

经外汇局批准,境内机构可以选择境内外资银行开立外债项下专用账户。

第十三条外汇局负责对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和国内外汇贷款的统计、监测工作。境内外资银行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外汇局分支机构报送外债统计数据,并按照国内外汇贷款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外汇局报送国内外汇贷款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外汇局对境内外资银行借用外债情况和发放外汇贷款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外汇局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此前其他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国家发改委网站 20xx年6月7日

外债结构管理外债结构管理的核心,是优化外债结构。外债结构是指外债的各构成部分在外债总体中的排列组合与相互地位。外债结构的优化具体包括:

1、外债种类结构的优化;

2、外债 期限结构的优化;

3、外债 利率结构的优化;

4、外债币种结构的优化;

外资银行发展情况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资银行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第三条国家对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实行总量控制。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包括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入、境外同业存款、境外联行和附属机构往来(负债方)、非居民存款和其他形式的对外负债。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际收支状况和外债承受能力,以及境内外资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营资金需求等,合理确定境内外资银行外债总量以及中长期和短期外债结构调控目标。

第五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外债,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的中长期外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年度核定发生额;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下的短期外债,由外汇局核定余额。

第六条每年2月底之前,境内外资银行须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关于本年度中长期外债发生额或短期外债余额的申请。其中,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分别通过商业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的分支机构逐级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申请;外国银行分行由在中国境内的主报告行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申请。没有主报告行的,应通过商业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的分支机构逐级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申请。

第七条境内外资银行申请年度外债总额,需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用中长期或短期外债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所申请外债额度的依据和资金用途等。

(二)境外总行或地区管理部批准的对中国境内债务人的年度授信限额文件。

(三)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应提供报送银监会的上年度境内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国银行分行应提供报送银监会的分行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境内营业性分支机构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与申请人流动性需要或资金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外汇局根据境内外资银行的上年度外债借用情况、其境外总行或地区管理部批准的本年度对中国境内债务人的年度授信限额、境内贷款项目需求(中长期外债)及流动性需要(短期外债),分别核定境内外资银行本年度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境内外资银行在本年度新借入的中长期外债不得超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额度;本年度内任一时点的短期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外汇局核定的余额。

第九条外债总额确定后,境内外资银行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年度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申请进行一次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第十条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外汇贷款按照国内外汇贷款方式管理。除出口押汇外,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第十一条境内外资银行对外提供担保,按对外担保进行管理;境内机构为境内债务人向境内外资银行提供担保按国内担保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还本付息不得购汇。境内外资银行办理其外债项下还本付息不需要外汇局核准。

经外汇局批准,境内机构可以选择境内外资银行开立外债项下专用账户。

第十三条外汇局负责对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和国内外汇贷款的统计、监测工作。境内外资银行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外汇局分支机构报送外债统计数据,并按照国内外汇贷款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外汇局报送国内外汇贷款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外汇局对境内外资银行借用外债情况和发放外汇贷款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外汇局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外资银行发展情况第6篇

【关键词】外资银行 本土化经营 问题与现象 手段与措施

一、我国外资银行本土化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外资银行企业本土化经营的发展现状分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外资银行企业对财政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由于国家政策及外资银行年度计划的原因,必须要加强外资银行企业的本土化经营及行政管理的有效性,但是对于我国外资银行企业在本土化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管理水平不高,本土化经营与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不足,诸如此类的问题,应该采取一定措施来改良本土化管理手段,加强我国外资银行企业本土化经营的有效性,为我国整体行业的本土化经营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分析我国外资银行企业本土化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现象

(一)我国外资银行企业的本土化经营有效性低下。我国外资银行企业的本土化经营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提高本土化经营的手段需要落实到行政管理,通过发展行政管理与本土化经营,来带动外资银行企业发展的有效性与公正性,但是现如今我国外资银行企业本土化经营有效性低下,主要表现为对单位所有的具体情况不能充分掌握,不了解外资银行企业的整体财政与资产现状,对我国外资银行企业的行政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主要源自于外资银行企业对本土化经营的认识不足,对行政管理的具体战略不够全面,导致我国外资银行企业本土化经营手段不足,管理有效性低。

(二)我国外资银行企业对本土化经营的认识不足。在我国外资银行企业中,本土化经营是对我国外资银行整体工作的行政监督工具,通过对具体情况的了解与掌握,能够对外资银行企业的整体工作进行监督控制,但是由于管理人员对本土化经营的认识不足,导致对具体情况的管理不充分,严重影响了外资银行企业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对具体情况进行有效管理,能够帮助外资银行企业对自身情况做到充分的掌握,进而做出正确的行政决策,然而不足的本土化经营导致对自身情况估计失误,导致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产生了盲目性,造成对外资银行企业的严重损失,因此加强对本土化经营的控制是外资银行企业发展工作的必要手段,需要得到外资银行企业的管理层及行政管理人员的重视。

三、探究加强我国外资银行企业本土化经营有效性的手段与措施

(一)加大对我国外资银行企业的本土化经营的力度。在我国外资银行企业战略本土化经营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同时战略行政监督的手段,最大程度加强本土化经营的有效性,还能在很大程度上完善行政管理的手段,对于这类监督体系,必须要保证由专业性的行政管理人员来进行,加强对外资银行企业具体情况的控制,保证了外资银行企业行政工作的正常有效发展,还可以通过完善外资银行企业的年度资产管理,来保证本土化经营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当然加强本土化经营的最基本手段还是加强外资银行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聘用,行政管理人员是外资银行企业的重要人员组成部分,完善招聘体系是加强本土化经营的重要方式,需要得到外资银行企业管理层的重视与关注。

(二)完善外资银行企业对于本土化经营的规章与制度。在进行具体的本土化经营改革工作前,要注意对管理手段的制度建立与规章控制,才能从基础上实际加强本土化经营的效果,因此对于外资银行企业而言,在进行实际手段完善之前,要加强对制度与规章的控制,才能最大程度完善本土化经营的手段。在进行制度管理时,可以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控制,说明对于工作人员工作的要求,对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进行管理,从基层完善外资银行企业本土化经营的有效性,完善外资银行企业的经济结构,改革本土化经营的手段,全面带动我国外资银行企业行政管理改革的进程。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外资银行企业的财政与经济发展也到达也一定的高度,但是由于发展的不断进行,对外资银行企业的共有资产的管理也应该同步发展,所以要对外资银行企业本土化经营进行政策及手段上的加强,为我国外资银行企业的行政发展做出贡献,关于本土化经营的控制手段,需要从人事及政策等手段切入,并注意相应的监督工作,保证我国外资银行企业本土化经营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孛润兰,王霞.入世后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状况及应对策略[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6.

[2]张正平,圣英,郭永春.外资参与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历程、影响及展望[J].农村金融研究,2012,03.

[3]欧阳琦,田岚.中小港资银行在内地发展的SWOT分析与战略定位[J].当代经济管理,2012,06.

外资银行发展情况第7篇

关键词:外资银行;银行经营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59-02

在我国经济持续向好形势下,外资银行经营也逐渐好转,总资产、净利润和各项业务自去年下半年开始企稳回升,今年上半年资产规模稳步增长,随着中外资银行竞争加剧,外资银行盈利水平和各项业务发展呈震荡上升趋势。

一、外资银行经营基本情况

(一)机构发展较为均衡,2家外资银行的总行设在天津

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国家重点经济发展区域的政策带动效用明显,近一年来吸引了多家外资银行总、分行进驻,促进了天津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目前在津外资银行共有24家,其中外资银行总行2家,分行22家。2家总行分别为企业银行和外换银行,均为韩资银行,其将总行设在天津,主要源于在津韩资企业众多、天津经济发展较快以及与韩国往来便利的地缘优势。在津外资银行分行机构发展较为合理,22家分行中韩资银行4家,日、港、法、新资银行各3家,美、德资银行2家,英、台资银行各1家。

(二)总资产规模保持增长态势,不良资产率持续下降

外资银行虽在金融危机爆发后遭遇流动性紧张的困境,但随着国内经济发展态势转好,外资银行业务经营逐步走出危机阴影,资产规模呈现较快增长。截至今年6月末,在津外资银行分行总资产达475.8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0.01亿元,增幅41.7%;比今年年初增长51.72亿元。增幅12.2%。外资银行分行资产质量水平较高,不良资产率平均为0.06%。比去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比今年年初下降0.14个百分点。18家分行不良资产率为零,占比81.8%,比去年同期上升18.6个百分点,其余分行不良资产率均在1%以下。

(三)经营情况逐渐好转,单月盈利水平呈震荡上升趋势

今年1-6月份,外资银行分行累计净营业收入3.5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3亿元。增幅52.3%:实现净利润2.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4亿元,增长了2.1倍。从单月来看,去年上半年外资银行经营情况欠佳,净利润一度出现负值,6月份起经营情况好转。今年以来净利润呈震荡上升趋势,但仍未恢复到去年1月份水平。银行净利润出现震荡上升,一方面由于各项业务的恢复性增长提高了银行营业收人,主导了盈利水平走向的大趋势:另一方面由于贷款增长使得损失准备计提增加以及其他经营成本上升,成为银行盈利水平波动的向下动力。

二、外资银行业务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资产来源中存款和应付暂收款增加、同业拆借减少,资产运用中贷款和存放央行存款增加、同业拆放减少

外资银行资产来源以存款、所有者权益和同业往来为主。占比分别为85.0%、13.6%和6.9%;资产运用以贷款、存放央行存款和同业往来为主,占比分别为84.1%、7.9%和6.8%。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和应付暂收款可获得相对稳定、低成本的资金,使得银行存款业务和应付暂收款较快增长、同业往来业务减少。截至6月末,资产来源中存款余额和应付暂收款余额同比增长49.2%和76.9%,同业拆借余额减少34.1%:资产运用中贷款余额和存放央行存款余额同比增长43.0%和57.3%,同业拆放余额减少11.2%,

(二)存款去年下半年增长较快,今年上半年波动较大

截至6月末。外资银行本外币存款余额238.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81亿元,增幅49.2%:比今年年初增长4.84亿元,增幅2.1%。存款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趋势变化较大的原因是:金融危机爆发后,一系列稳定经济增长政策逐步发挥效力,增加了市场流动性,使外资银行苦于跨国公司抽离资金造成的资金紧张问题有所缓解,为保证流动性,外资银行去年下半年大量吸收存款,存款增幅较大。今年,中资银行加强了对贷款发放的控制,增强了吸收存款的营销力度,使得中外资银行在存款市场上争夺更为激烈,因此出现了外资银行存款波动较大的情况,市场份额由年初1.73%下降到1.54%。

(三)贷款保持平稳增长,市场份额持续增长

截至6月末,外资银行本外币贷款余额236.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1.07亿元,增幅43.0%:比今年年初增长55.95亿元,增幅31.0%。外资银行贷款相对平稳增长,主要原因在于外资银行放贷主体以跨国公司为主,对“铁公基”投资项目和个人住房贷款涉及很少,因此在去年大量基建项目投资上马的时期,外资银行并未出现和中资银行同样的放贷量猛增情况,而是随着跨国公司生产经营恢复,贷款呈现平稳增长。由于今年外资银行贷款业务的持续增长,而中资银行加强了对新增贷款的控制,外资银行贷款业务市场份额由年初的1.66%增长到1.86%。

(四)外汇业务震荡增长,在市场中占比波动较大

今年1-6月,外资银行跨境收支业务141.5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95亿元,增幅30.3%:结售汇业务60.6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13亿元。增幅70.8%。从单月来看,跨境收支和结售汇业务呈震荡增长态势,6月份跨境收支为去年以来单月最高值26.66亿美元,结售汇为单月次高值11.47亿美元,仅比今年5月份少1.39亿美元。单月外汇业务波动较大,主要是由于天津涉外经济活动以大型跨国公司主导,而外资银行客户又主要以大型跨国公司外汇收支业务为主体,导致外资银行外汇业务市场份额明显好于信贷业务市场份额,跨境收支市场占比在20%-40%,结售汇市场占比在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