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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调研(合集7篇)

时间:2023-07-20 16:17:56
社区社会调研

社区社会调研第1篇

【关键词】社区青少年;社会支持;正式支持系统;非正式支持系统

社区青少年是指具有上海市户籍、16至25岁、未进一步就学或就业的青少年被统称为社区青少年。社会支持指的是由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社会网络向特定对象(一般为弱势群体)提供的可以缓解个体心理压力、并能影响个体行为选择的物质上的或精神上的给予。近年来,上海的社区青少年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特别是社区青少年的社会支持系统匮乏成为社区青少年“精神发育”面临的突出困境。本研究的目的了解虹口区社区青少年的社会支持系统基本情况,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来自上海市虹口区600名社区青少年,调查采用整群抽样,共发放问卷600份,有效问卷512份,回收率85%。问卷共有12题,前10题采用肖水源1986年编制的社会支持量表,该量表共有十个条目,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二是主观的、体验到的或情绪上的支持;二是客观的、实际的或可见的支持,包括物质上的直接援助和社会网络。主要指个体在社会中被尊重、被支持和被理解的情绪体验和满意程度;三是个体对社会支持的利用情况,有些人虽然可以获得支持,却拒绝别人的帮助。后2题是笔者增加的关于接受社区或其他服务机构帮助愿意度以及希望得到的具体帮助。并抽取其中的20名为访谈对象,目的是进行深度了解,进行比较研究,以得到更确切的数据提供研究。

二、研究结果

(一)主观支持

主观支持状况主要涉及4个条目,即自己的状况及与同学、邻居、朋友的关系。这类支持是主观的,体验到的或情感上的支持,它与个体的主观感受密切相关。调查发现,41.7%人有6或6个以上的朋友支持,39.1%的人认为有3—5个支持的朋友,有16.1%的人认为有1—2个支持的朋友,只有3.1%的人认为一个也没有可以支持和帮助的朋友。与同学朋友之间的关系有5.8%的认为相互之间从不关心,只是点头之交;23.8%的人认为遇到困难可能稍微关心,40.7%的人认为有些同学或同事很关心自己,29.7%的人认为大多数同学或同事都很关心自己。

(二)客观支持

客观支持状况主要涉及3个条目,即是否参加集体活动、遇到急难情况时的经济支持及得到安慰和关心的来源。这类支持是物质上的直接援助和社会关系网的存在,独立于个体的感受,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大部分社区青少年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属于完整家庭占62.4%,另有37.6%的家庭为非完整家庭,这些家庭是单亲家庭或是由其他亲戚(祖父母、舅舅、哥哥等)抚养,或者独自生活在外面。

关于遇到急难情况时,曾经得到的经济支持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帮助来源,依次为父母(94.5%)、朋友(63.6%)、同学(51.1%)、亲戚(37.6%)、老师(29.4%)、恋人(10.0%)、居委干部(3.7%)、同事或同学(2.5%),居委会干部(3.7%),而社工和心理咨询师仅为(1.3%)和(0.1%),陌生人(2.1%),说明社区青少年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人选,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并不高。

关于在遇到急难情况时,曾经得到的安慰和关心的来源,排前三位的依次为:父母(80.6%)、朋友(77.7%)、同学(70.7%)、然后是老师(44.5%)、亲戚(31.4%)、网友(15.8%)、恋人(12.3%)、同事(2.3%)、居委干部(1.5%),心理咨询师和社工分别为(0.9%)和(0.7%),另有(5. 1% )的社区青少年表示表示无任何来源可寻求安慰和关心。由此可见,社区青少年在解决具体困难以及曾经帮助关心过他们的主要还是非正式系统,包括父母、朋友和同学,而正式支持系统的诸如社工和心理咨询师比例都非常低。这一情况表明,作为正式支持系统给社区青少年提供的帮助和支持非常有限。

(三)支持利用度

支持利用度是个体对支持的利用情况, 主要涉及3个条目, 即遇到烦恼时的倾诉方式、求助方式及从家庭成员得到的支持与照顾。遇到烦恼时,有(13.5%)的人选择从不向任何人诉述,有(58.4%)的人只向关系最密切的1—2个人诉述,(12.7%)的人如果有朋友主动询问会说出来,(15.5%)的人会主动诉述自己的烦恼,以获得支持和理解。说明有86.5%的人是愿意主动诉述自己的烦恼。在遇到烦恼时的求助方式问题上有9.1%的人只靠自己,不接受别人的帮助;有28.3%的人很少请求帮助,38.9%的人有时请求帮助,23.6%的人有困难时经常向家人、亲友、组织求援。

从家庭成员中得到的支持有25.7%的人从父母那里得到全力支持,66.1%的人认为一般,有9.6%的人认为从父母那里得到的支持很少或没有。有39.6%的人从兄弟姐妹处得到全力支持,27.4%的人认为几乎没有得到支持;有47.2%的人认为从祖父母那里得到全力支持,23.2%的人认为几乎没有或很少得到支持;有31.2%的人从其他家庭成员中得到全力支持,35.7%很少和极少得到支持。显示家庭支持系统中,祖父母给予的支持为最多,父母给予的支持为最少。在是否愿意接受社区或者其他服务机构的帮助问题上只有26.1%的人选择愿意,有52.8%和21.1%的人分别选择无所谓和不愿意。

三、分析讨论

(一)社区青少年正式支持系统的功能尚未发挥出来

社区青少年因家庭功能的缺失,大部分属于失管状态,有一部分因处于失学状态,学校的监督管理功能也没体现出来。本研究反映出,包括社工、居委会干部等正式社会支持系统在社区青少年的发展过程中,曾经提供的帮助和关心支持非常有限。原因之一是社区青少年对社工及居委会干部的认可度不高,原因之二是社区本身人力物力的缺乏,以及积极性的关系,导致社区等正式支持系统的功能尚未发挥出来。问题“如果您愿意接受社区或服务机构的帮助,您希望是什么?” 有22人次提到心理辅导和心理上的帮助,能够在困难的时候给他们一些帮助;有52人次提到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能够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有10人次提到给予精神上的帮助,比如碰到困难时能够给予精神上鼓励和安慰,能够多点心灵上的沟通,多谈心,多看望他们;有部分提到能够提供学习上的帮助,比如提供一些书籍,给他们一些发展的平台,比如找到一个好工作。也有部分社区青少年觉得社区提供的服务需要加强,希望能把工作的质量提高,可见,如果社区或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能够进一步提高,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社区青少年愿意接受帮助。

(二)社会支持利用度不够

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社区青少年对社会支出系统利用度不够高。众多的调查(Wong, 1997;Florian, 1995等)显示,大多数的青少年在遇到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时是希望获得外部帮助的, 不论是来自同学、老师还是家长的有价值的支持与帮助对他们克服困难都很重要。但在现实中, 青少年中遇到心理问题时利用外在帮助的并不多, 多数的青少年不擅长利用社会支持来解决问题, 缺乏利用社会支持的意识和习惯。同时社区青少年因长期养成的习得性无助以及强烈的自卑,更不愿意寻求正式社会支持系统解决问题。访谈对象中,有一个12岁的男生,因长期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有非常明显的性别错位,穿女孩的衣服,戴耳环,认为自己是个女生,他有强烈的需求需要帮助,但是他不知道找谁去帮助。所以如何让社区青少年懂得在压力情境下善于利用社会支持资源,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社区青少年的社会支持主要来自非正式支持系统

研究发现,大部分社区青少年的社会支持主要来自由父母、朋友及同学构成的非正式支持系统。曾经得到的经济支持、安慰和关心的来源,排前三位的依次为:父母、朋友和同学。有80%多的社区青少年遇到急难情况时,给予经济支持和关心和帮助的是他们的父母,同时有近93%的社区青少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但是有52%的人认为和父母关系一般,还有近7%的人和父母关系糟糕。在访谈中发现,很多社区青少年认为父母给予他们的只是物质方面的保障,很少有情感的交流和关心,家庭教育模式不尽理想,存在放任不管,粗暴管教的问题。有相当多的人认为父母根本不了解他们,或者父母也不想了解他们,父母关系紧张、吵架、等习惯,也导致他们和父母关系紧张。由此可见,家庭仍是社区青少年最主要的社会支持来源之一,但是家庭的支持力量还显得非常薄弱,特别在精神方面。

访谈中发现,大部分的社区青少年认为当他们有烦恼时,首先会想到寻求朋友和同学的帮助。因为他们能够理解自己,虽然觉得帮助非常有限。他们的朋友中还有一部分是社会闲杂人员和网友,尽管同学和朋友愿意向他们提供这样的支持与帮助,但是由于这些同学和朋友能力有限,其所能提供的社会支持就十分有限。在目前社区青少年正式支持系统支持非常有限,而且他们向正式支持系统寻求帮助的意愿较低,同时非正式支持系统支持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对于社区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十分不利。

四、对策与建议

(一)构建由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支持系统

青少年教育一般由学校和家庭共同承担,但是社区青少年因家庭功能的缺失,部分又失学在外,而社区的功能又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同时三者之间缺少互动,特别是社区与学校的互动相对缺乏,致使不少社区青少年出现了“脱管”的现象。如何使社区、学校、和家庭联动,形成一个立体式的,全方位的互动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通过社区的力量,对社会资源进行统筹、整合、配置社区内的各种教育资源,包括人力和物力,开展适宜青少年的教育、科普、体育、文化娱乐等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教育合力。

同时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从调查结果中, 我们看到当遇到问题或困难时,老师的支持和帮助排第四,说明在正式支持系统中学生更倾向老师。据杨喜添等发现青少年偏差行为与来自教师的社会支持存在着较强的负相关,即教师的理解与认同越多,行为偏差越少。加强学校教师的社会支持作用,改善师生之间的关系,会有助于社区青少年接受教师的支持与帮助。笔者采访了一些市、区有关社区青少年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街道的社工总站的情况来看,关于社区青少年的活动,更多依赖于学校。所以如果以学校心理辅导机构为中心,依托辅导教师的专业能力, 将社区青少年的支持资源整合起来,与社区联动,争取家庭支持,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支持模式,将是切实可行的方法之一。

(二)加强朋辈等非正式支持系统的力量

目前社区青少年的主要支持来源来自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在这个支持网络中,不可忽视朋友与同伴的支持援助,由于来自朋友的社会支持, 能够有效地缓解他们的压力和冲突, 但个别因误交朋友, 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如何正确引导,发挥朋辈等非正式支持系统的积极作用至关重要。社区可以利用社会资源为社区青少年建立相应的社会援助、社会服务机构,诸如青少年服务中心、青年俱乐部等这类服务性的机构, 为社区青少年提供多渠道的娱乐场所, 让他们经常接触具有优良品格的同龄人,发展共同兴趣, 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 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与行为模式,给予社区青少年以有效帮助。同时与社区青少年的家庭经常互动,多开展一些积极有效的活动和经济上的帮助,将大大提升对社区青少年的帮助。

(三)培育非营利组织的参与能力

培育非营利组织的参与能力是构建社会支持系统的有效补充,从国外经验来看,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已经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运营方式之一。这种模式在一些发达地方已经有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如上海率先从2009年开始,由上海民政局主办,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承办了上海公益创投项目,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进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如2011年由虹口区心理咨询师协会申办的“春沐新芽,慧好帮扶”为社区“三失”青少年沐浴心灵重塑人生服务项目;浦东新区、闸北区申办的“社区青少年托管服务”等项目,为社区青少年做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服务,同时也为社区和学校搭起一座桥梁,为帮助社区青少年做了有益的补充。非营利性组织依托政府机构的物力支持以及相对充裕的人力资源,使参与性更有保障,培育非营利性组织参与度不仅可以及时解决社区青少年的实际问题,也为正式社会支持系统作补充,完善社会支持系统的功能。

参考文献

[1] 共青团上海市委原会编.上海市社区青少年状况调查报告[R].2002.

[2] 李士江.青少年社会支持系统及其构建[J].现代教育科学:普教研究,2006,6.

社区社会调研第2篇

一、*城区社会事业管理现状

(一)管理体制:主管部门管理为主

城区社会事业管理,实行的是区级职能部门主管、街道协管的体制。

从教育管理看,经历了区和街道“两级管理”到“以区为主”管理的两个阶段。在“两级管理”阶段,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义务教育的实施方面担负主要责任,包括统筹管理区教委直属学校校长、教师以及教育经费,与街道共同调配和管理街道中小学校长、教师。街道负责义务教育的具体工作,包括征地、筹资、建校以及所辖中小学教育经费的管理。20*年以后步入“以区为主”管理阶段,区政府及区教委在对直属学校直接管理的同时,将街道中小学及幼儿园全部上收统一管理,履行教育规划、教育经费、教师招聘、资源配置、教育督导等管理职能。街道协助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中小学,在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困难问题,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防止适龄儿童辍学等方面履行职责。入驻城区的大专院校和职教学校,由市教委审批管理,区教委及相关街道协助维护入驻学校的安全稳定。

从卫生管理看,其体制与教育类似。区卫生局对区级卫生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管理的同时,对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实行直接管理。区卫生局负责全区的食品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有毒有害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报告的审核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许可、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医师护士注册许可工作。在业务培训指导方面,市级医疗机构指导区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区级医疗机构负责中心医院的业务培训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培训指导。区卫生局委托区卫监所执法,对全区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违法处罚。

从文化管理看,也是以区为主。区文广新局直接管理区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等),负责城区文学艺术、文物博物、图书事业发展,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艺术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文物保护与利用;负责发展文化产业,审批和管理城区文化市场,实行文化行政执法,打击和规范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戏、印刷出版等文化市场的违法行为。各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由街道管理为主,区文广新局对其业务工作进行指导,负责辖区内文化工作,对辖区内文化市场进行协管。

从体育管理看,区体育局对区体育馆、区武术馆、区少儿业余体校进行直接管理。各个街道无体育工作下伸组织机构,其体育工作由区体育局指导管理。

(二)资源配置:向城区重点倾斜

适应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大趋势,政府通过规划、政策和市场引导,促进全区社会事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快速向城区积聚,扩大了城区社会事业资源存量。

从教育资源存量看,城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54所,在校学生达7*71名,占全区1252*名在校学生的56.52%。其中,城区幼儿园(点)100个,在园幼儿10022名,占全区16563名在园幼儿的65.51%;城区小学校(点)28所,在校学生24578名,占全区49217名在校小学生的49.94%;城区普通中学校(点)18所(高中6所),在校学生22999名(高中生12*7名),占全区45554名在校普通中学生的50.49%;城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8所,在校学生13172名。城区教育资源存量不仅迅速扩大,而且优质资源也最为集中。在教育结构方面,*政法大学、南方翻译学院、*大学高职学院、*学院等高校也入驻*,提升了城区教育资源结构层次;在办学水平方面,市级示范幼儿园、市级示范小学、市级重点中学、部级重点职业中学,全部集中在城区,提升了城区教育质量水平;在优秀人才方面,全区现有的19名“*名师”、2名“*市名师”全部集中在城区,15名特级教师有95%集中在城区,12名正高级研究者也全部集中在城区,提升了城区教育人才档次。教育资源的聚积效应,促进了*城区教育空前繁荣与发展。

从卫生资源存量来看,我区共有国有医疗卫生机构24个,其中,城区医疗卫生机构13个,农村医疗机构11个。全区医疗卫生在职职工1464人,其中城区1016人,占全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的68%。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人,其中集中在城区的873人,占72%。在整个专业技术人员中,有高级职称82人,全部在城区;有中级职称222人,其中城区201人,占90.5%;有初级职称829人,其中城区566人,占68.3%。从业务经营情况看,20*年全区卫生系统总收入为18937万元,除去财政拨款,业务收入为15365万元,其中城区医疗单位业务收入12237万元,占79.6%。

从文化资源存量来看,城区现有文化事业单位3家,即区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有电影院1个;有街道文化服务中心6个;有民营文化企业近1000户,占文化企业总数的92%,实际从业人员超过10000人。其中:印刷复制业(含打字复印)226家,较大的企业70家;歌舞娱乐业136家,规模较大的有52家;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172家,规模较大的33家;电子游戏业83家,规模较大的有15家;书报刊出售出租业112家,规模较大的有10家;电子音像零售出租业2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9家。

从体育资源存量来看,我区有标准体育场地282个。其中,体育场4个;室内外游泳池19个;篮球房4个;健身房8个;室4个,排球房、乒乓球房、体操房、武术房、羽毛球房等各2个;小运动场31个;足球场6个;室外网球场9个;卡丁车场、保龄球馆、台球房各1个;篮球场166个;排球场13个;门球场4个。非标准体育场地303个。其中,乒乓球场地120个;羽毛球场19个;三人制篮球场33个;健身路径111条;速滑、蹦极跳等其它场地20个。体育场地总计为585个,体育场地总面积为430462.8㎡,人均占有面积为0.52㎡。

(三)发展机制:多种方式一起上

在坚持政府举办全民所有制事业机构为主体的同时,放手让集体、民营、个体一起上,在区政府自主举办的同时,大力引进社会事业单位入驻*,使城区社会事业得以快速发展。

从教育发展机制看,政府改革办学体制,逐步改变了政府包揽办学的状况,形成了政府办学为主与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相结合的多元发展新机制。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示范,民营化办园为主体,城区公立幼儿园只有2个,而民营和私立幼儿园多达98个,占98%,引入了诸如龙湖实验幼儿园等高层次私立幼儿园。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在28所城区小学校(点)中,民办小学校(点)只有6所,占21.43%,政府以优惠地价和减免规费等政策,引入了鲁能巴蜀小学等高层次小学。高中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积极引进优质高中,*市一中寄宿学校、*外语学院附属双语学校等先后入驻*城区。职业教育以政府办学为示范,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学,城区8所中职学校中,公立职中只有1所,民办职业学校占87.5%。高等教育以引进为主,以优惠地价、减免规费等政策机制,先后吸引*政法大学、南方翻译学院、*大学高职学院等院校入驻*城区。

从卫生发展机制看,政府改革办医体制,逐步改变了政府包揽办医的状况,形成了政府办医为主与社会办医相结合的多元发展新机制。我区有非营利性的国有医疗卫生单位24个,国有医疗门诊50个。而营利性医疗机构多达256家,其中民营医院20家,个体诊所180家,企事业医疗单位56家。

社区社会调研第3篇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公民“劳有所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任务。同时近年来国家加大医疗体制改革、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以及采取一系列举措扩大就业,切实让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为此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生活状况以及党的一系列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显得尤其重要。所以在这次社会实践过程中制定了一份关于安家洲社区建设的情况调查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问、问询法等形式展开,由于条件和时间有限,问卷调查内容项目不是非常详细,调查内容获得主要通过座谈访问的形式。

二、调查准备过程:

因为这是独自完成这样的社会实践调研任务,所以准备时间比较长。故在网上首先查阅了有关调查问卷及报告的信息,通过收集各方面信息并参考优秀范例初步设计出了调查表,与此同时还通过反复查看并参考别人意见,反复修改最终做出用于调查的问卷。在正式深入基层调查时候,又根据实际情况最后确定了调查人群及较为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初步的调查实施方案作出调整。自此,调查的筹备工作基本完成。

三、调查报告说明:

1.调查时间:2012年7月9日――2010年7月29日

2.调查对象:安家洲社区居民以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3.调查单位:安家洲居委会

4.调查目的:

通过了解当前社区居民生活水平以及居委会如何担当服务职能角色,从而了解社区发展建设、国家政策落实状况以及居民生活水平,以便更好为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言建策,担负起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

5.调查方法:

调查问卷,问询法,座谈访问。由于受调查实际情况制约,考虑到居民区发放而回收率过低,问卷调查只是小规模的进行。主要通过问询一部分居民及向居委会工作人员交谈询问来收集答案。

6.内容概述:

(1)居民生活状况,从两方面阐述一是医保政策:二是城镇低保 、失业再就业情况。

(2)居民收入来源、月收入、月支出、家庭支出比重、未来收入预期。

(3)社区建设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7.调查结果预测:

本次调查,受某些因素限制,能够调查的人群不具备很广泛的代表性,与此同时还受地区范围也过于宽大,但所能调查的范围却过于狭窄,以及调查方法不够准确,必然造成结果不够准确。另外被调查人员的主观因素等也会对调查的可靠性产生影响。但本调查中被调查人群能代表一个小地区处于此社区居民一个基本状况,因此调查具有一定意义。

四、数据统计和分析:

调查表共制了120份,收回100份。

调查表格式如下

安家洲社区建设以及居民生活状况情况调查问卷

您好,我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的在校本科生,正在做一个暑期项目。我想了解我们小区居民收支水平及生活质量。这份调查问卷采用不记名方式,您不必担心调查结果会对您产生影响 。

一、 基本情况

1. 性别 男 女

2. 年龄

30岁以下 30~50 50岁以上

3. 您所在的单位属于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本地个体户 外来打工创业者

二、 收支情况调查

4、收入来源

工资 出租房屋 创业收入 投资收入接受社会救助其他

5、您个人的月收入为

1000元以下 1000元―3000元 3000元―5000元 5000元以上

6、您家庭的月支出为

500元以下 500元―1500元 1500元―2500元 2500元以上

7、除基本生活支出外,您家庭支出中占比重最大的是

娱乐 教育费 交通费 通讯费 投资 其他

8、您的生活福利状况有以下哪几项 (可多选)

仅工资,没有任何福利 公积金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商业保险 企业年金 其他

三、对未来生活状况的展望

9.相较于去年你认为您的生活质量是?

明显提高 持平 下降但不明显 明显下降

10、所享受到的社区提供便民服务有

失业与就业站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困难家庭救助 社会医疗救助办理老年证 组织治安小分队 收集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向有关方面反映

11、未来收入的预期

很乐观 一般 不清楚 很悲观

成果展示:

1.性别比例:

2.居民收入来源:

3. 月支出

4. 月收入

5.家庭支出比重

6. 未来收入预期

7. 社会福利

五、深入了解与思考:

桂林市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因此桂林的总体经济实力还有待提高,政府应该调整经济结构,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经济效益好新型产业,以此来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在调查中发现居民收入靠创业收入占较大比重,尤其是个体经济在该区域十分繁荣。至于月支出方面费用在500到1200范围里,然而在家庭支出里,投入比重较大的是子女的教育。在有关社会福利里居民最关心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也看出居民对看病难问题相当关注。由于近年来国家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保持乐观的态度。综上所述政府对民生关注也极大提高了居民幸福指数。

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居委会也真正发挥服务职能,但在居委会协助社区主任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2)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社区环境不如意:由于受空间限制,小区健身活动场所也很有限,再加上附近农民随便摆摊导致社区环境糟糕。因此应该想办法进一步完善群众活动及休闲

(3)社区居委会在社保,城镇低保,以及提供就业岗位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让居民心知肚明,从而更好维护好政府的良好形象。社区工作人员也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好为社区居民服务思想准备。

(4)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大多数情况是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建议:(一)应积极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任务,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

(二)要搞好社区宣传工作,使得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提高政府自身形象。

(三) 社区居委会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以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社区社会调研第4篇

关键词:社区矫正 审前社会调查制度 意义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6-0164-02

一、审前社会调查的概述

美国是审前调查制度的“开山鼻祖”,其雏形可追溯到1840年,由“现代缓刑之父”约翰·奥古斯图斯(John Augustus) 最先提出。后来伴随着美国缓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与之配套的缓刑资格调查也得到不断完善,到1930年,缓刑资格调查演变成为整个量刑提供判决前的调查,从而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审前调查制度(英美国家称the pre-sentence report) 。审前调查制度是美国决定是否对有关犯罪人适用社区矫正的重要制度依据。

社区矫正这一概念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现在我国的学术界,随后在我国立法上也有了规定。并且在2012年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颁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对于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作了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虽然这一条款没有明确提出审前社会调查这一概念,但是它的实质内容涉及了审前调查的规定。

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是社区矫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其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通过审前社会调查,我们的目的是对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客观的评价,使法院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判决能够建立在和犯罪人有关的、体现其再犯可能性的所有因素的综合评价上,以降低社区矫正的适用风险,为预防犯罪和矫正罪犯提供科学依据。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使社区矫正被提前到法院审判这一过程中,对于实现刑罚的个别化和刑法的公平、公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审前社会调查的意义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都已经开展了审前社会调查的试验工作,特别是那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较好的省市,他们的身前社会调查更是走在了所有省市的前面。通过这些省市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到,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实施,实现司法的公正和高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1)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实施

在没有实施审前社会调查之前,法院对于被告人判处社区矫正仅仅建立在对于被告人犯罪行为以及悔罪表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官个人对于被告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主观感受的基础上的,这是不科学的。社区矫正不同于有期徒刑等监禁刑,它一种非监禁刑,是一种社会化改造方式,它不是把罪犯关押在监狱中,而是把犯罪分子放到社会中去,由社区矫正机构对其进行监督、教育,改造。因此,社区矫正机构在这一过程中的责任非常重大,它就需要对被矫正人员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因人而异制定符合犯罪人的矫正计划,才能更好的帮助犯罪人弃恶从善,重新回归正途。但是,在没有实行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之前,社区矫正机构对于被矫正人员一无所知,从而就产生了矫正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使得社区矫正没有实现应有的效果,不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

而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的实施则改变了过去的那种状态,它提高了社区矫正的效果。实施审前社会调查,让社区矫正机构在接收被矫正人员之前就对其犯罪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学习和工作状况等各方面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从而可以更好的制定矫正计划,根据犯罪人的特性来实施适合他的矫正方式,帮助他重新回归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这就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事半功倍,而且符合刑罚个别化的要求,能够更好的实现刑罚教育、感化犯罪人,预防犯罪的目的。

(2)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审前社会调查是由法院委托犯罪人户籍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的,不受法院的干涉,因此就可以做到客观公正的调查,并作出合乎实际的调查报告。以往法院在作出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判决时只是依据自己对于案件事实的掌握以及法官个人的主观意愿,因此就有司法擅断的空间存在。但是,在实施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之后,法院在判决前先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在司法行政机关全面而客观地调查完毕后制作出反映现实的调查报告,然后法院依据调查报告来决定对被告人是否判处社区矫正。在这一过程中,法院的判决不再是随意的、擅断的,而是有客观的报告为依据的,这使得法院在判决或裁定时更加客观、公正、透明,因此,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司法腐败的发生,有利于体现司法的公正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

(3)有利于服刑人员的顺利回归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为法院在判决时提供了客观、可靠的依据,从而使那些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人可以在社会上服刑,切实把“那些不需要监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放到社区里,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其实施矫正,促进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同时,审前社会调查制度通过对犯罪人所生活的社区的居民、邻居、同事、朋友等人员的调查,明确这些人对于对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态度,从而法院对于那些社区人员认同的犯罪分子判处社区矫正。把这样的人员放入社区,社区的人员就不会强烈地反抗,就会更加积极的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监督被矫正人员,接纳他们,从而有利于提高矫正的效果,有利于社区的和谐,对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有推进作用。

三、我国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1)调查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虽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人民法院等需要调查被告人、罪犯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省市都是县司法局再委托给下面的司法所来进行调查的。这就产生了较大的问题,即由于基层司法所人员的配备还不是很充分,它缺乏由专业人员来进行调查的条件,因此造成审前社会调查的内容不科学,结论不客观、不实际,从而会影响法院的裁判,对被告人、罪犯可能造成不公正的结果。或者即使是由县一级的司法行政机关自己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也会存在人员方面的问题。毕竟县一级司法局中这方面的专业人员也比较少,人力资源不够充分,从而也会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公正性。

从全国各个省市的实践经验来看,社区矫正审前调查报告在法院的裁判中的采信率还是很高的。如江苏省在2007—2008年两年间,社区矫正机构提供的10500余起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评估报告在法院的采信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数据表明了法官对于审前社会调查报告是非常相信的,对它的意见是采纳的。这些报告对于案件的结果来说意义非常重大,因此就更需要加强工作人员的素质。

要解决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就需要我们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培养审前调查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整个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我们可以在招募人才时多注意吸收具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背景的人才来专门从事审前调查工作,从而就可以提高调查报告的质量。同时,我们的司法行政机关也应该在平时多开展审前调查方面工作的专项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使他们能够完全胜任身前调查这项严肃而意义非凡的工作。

(2)审前社会调查缺乏独立的执行机构

从目前的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程序来看,首先,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接到法院或其他机关的委托进行审前调查;其次,县级司法局再委托基层司法所或者由县级司法局直接派出工作人员或者再吸收一些社会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组成调查小组,然后去到目的地进行调查。由此可以看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到委托之前是没有专门的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机构的,只有在收到委托时才临时组成调查小组,仓促进行调查工作。这样的做法,由于工作人员在平时并不是专职负责审前调查工作的,具有不稳定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了工作的专业性和结果的公正性,不利于审前调查工作的顺利展开。

因此,为了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了提高报告的质量,为了提升工作的专业性,使得工作人员的业务既专又精,我们就需要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建立独立的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小组或者类似的机构,从而才能保障调查工作符合法律的要求,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的题中之义。

参考文献:

[1]王志亮:《外国刑罚执行制度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版。

社区社会调研第5篇

关键词 青年社会组织 社会治理 建议

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背景与意义

在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当下,谁来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这是我们迫切需要思考的问题。从学理而言,现代政治学认为,现代社会应是政府、市场、社会三种力量基本均衡的社会,三者共同构成稳定社会的“铁三角”。[1]

“青年社会组织”一词由上海团市委在工作实践基础上首创,最先称作“青年自组织”。[2]目前理论界、实务界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概念内涵尚存争议,上海团市委认为,青年社会组织是指由青年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的一种组织形式,它充分体现了青年的社会性、发展性,以及青年组织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过程。[3]

本文认为青年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以18至40岁的青年为主体,自发成立、自主运作、自我管理,涉及青年事务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其中包括依法正式登记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和暂未具备登记注册条件但在发挥积极作用的青年自组织。目前,闵行全区注册社会组织(民非、社团)共756家,其中以民非注册的青年社会组织43家,以社团注册的3家,共计46家。

二、闵行区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

为更全面地了解区内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笔者于2015年7~8月期间对相关青年社会组织进行了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共发放46份问卷,获得有效问卷40份,并对获得的数据进行了分析。

(一)青年社会组织的生存概况

(1)提供有偿服务是资金来源的主要方式。数据显示,资金来源最主要的方式是提供有偿服务,占31.25%,其次是政府采购或政府拨款(18.75%)和项目收入(18.75%)。剩余依次为商业赞助、会员费、其他,社会捐赠为0。

(2)行政办公支出是青年社会组织的主要支出。数据显示,行政办公支出占31.58%,是最主要的支出。其余依次为活动支出26.32%、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1.05%,以及设备和器材支出、公共服务支出。

(3)缺乏资金是青年社会组织面临的首要问题。数据显示,缺乏资金是青年社会组织面临的首要问题,占38.46%。其余依次为缺乏社会支持23.08%、缺乏政策支持15.38%,以及缺乏人才、组织自身能力有待提高和其他。被调研组织中无人勾选“行政干预太多,体制不顺”的选项。

(二)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情况

(1)承接政府委托项目是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数据显示,在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情况中,71.43%的受调查青年社会组织是通过承接政府委托项目的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剩余14.29%表示与政府部门没有合作关系,14.29%表示曾向政府部门提供咨询。被调研社会组织中,均未接受过政府部门的无偿赞助。

(2)教育、文化体育服务是青年社会组织承担的主要社会公共服务。数据显示,在青年社会组织已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中,教育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是最主要的两大类,均占到了23.08%,排第三的为环境美化服务15.38%,剩余依次为就业服务、慈善扶贫和社会救助、公共安全、社会融合、心理咨询,被调研社会组织中没有从事卫生医疗和家政便民服务的机构。而在未来还能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中,教育服务仍是最主要的服务,占21.74%,其余比较多的仍然是就业服务、慈善扶贫及社会救助、文化体育服务、社会融合服务,依然没有机构选择家政便民服务。

(3)政府采购是青年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数据显示,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方面,最主要的是政府采购或政府拨款,占27.78%,其他还有商业赞助等。

(4)资金不足是承接社会公共服务项目面临的最大困难。青年社会组织承接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主要困难方面,37.5%认为资金不足,25%认为税收政策优惠无法落实,12.5%认为是信息不对称等。

(三)对今后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期望

(1)集中招标采购和定向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是青年社会组织承接社会公共服务项目最希望的方式。数据显示,当问及承接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应采取的方式时,受调查青年社会组织认为应“由政府公共平台集中招标采购”和“定向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的均有30.77%。其中,也有较多机构选择了短期合作、定向补贴、行政职能授权转移。

(2)采购标准明确是青年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最看重的程序因素。数据显示,35.71%的受调查青年社会组织认为采购标准要明确是政府购买服务中最重要的程序。其余依次是程序公开透明和信息公开透明。

(3)加强项目的过程监控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最应加强的环节。数据显示,在问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应如何加强监督和审核时,26.67%的受调查青年社会组织认为“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监控”。剩余选择较多的是加强绩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监督,但资金跟踪监管的选项较少机构选择。

(4)政府加大放权和制定明确服务标准是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中有待加强的最主要方面。数据显示,在问及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中有待加强的方面,认为“政府部门要加大放权力度”和“制定明确服务标准”的均占27.12%。

(5)提供财政支持和项目经费是今后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最需要的政府支持。数据显示,38.46%的受调查青年社会组织认为需要政府“提供财政支持和项目经费”。剩余诉求依次为税费减免和场地支持,而通常政府提供较多的“对社会组织开展培训”则没有一家机构选择。

三、闵行区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问题和瓶颈

结合问卷调查分析和座谈走访,我们认为当前闵行区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仍存在以下主要瓶颈:

(一)资金是困扰青年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首要问题

资金是青年社会组织最基本的资源之一。缺乏资金的青年社会组织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也难以吸收足够的专业人才,严重影响其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这不仅在问卷调查还是座谈走访时都是青年社会组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二)缺乏政府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的常态化机制

一方面,政府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识不够普及;另一方面,政府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具体的制度性安排相对缺失或滞后,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拨付力度不大。此外,与青年社会组织有最密切业务关系的共青团组织,资源存在一定局限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青年社会组织资金困境的资源不足。

(三)政府监督管理方式单一

目前,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主要集中在登记与审批这道关口。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一旦获批,政府的监管力度就显得不够,尤其缺乏多样化、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手段。

(四)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不够多元

目前,除了共青团系统的青年中心项目等,没有针对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平台和项目,部门合力尚未形成。例如,民政系统的公益创投、公益项目招投标对青年项目支持力度相对较弱,根据福利金相关规定,只能用于弱势青年群体,实际上就排除了大量青年文体公益类的诉求。此外,青年社会组织作为新时期青年再组织化的重要载体,应当承担重要的群体利益表达功能,但目前没有很好的渠道提供给青年社会组织向党政反映诉求。

(五)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各类媒体对于青年社会组织宣传力度不够,这一方面会影响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在整个社会中形成鼓励从事社会创业的氛围,以及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四、深化闵行区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建议

(一)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大力培育社会组织的重要性

只有思想上为社会组织“松绑”,才能在实际工作中为社会组织“松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并非政府责任的转移,而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具体方式和机制的转变,是政府为了向民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而将其具体生产过程让渡给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只有清晰认识到这点,才能为包括青年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政策环境。

(二)强化公共财政在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责任

青年社会组织承接政府的一部分社会公共服务功能,是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的一种体现,但这不等于政府不再承担相关责任。政府应当强化公共财政在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责任,一是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在政府购买中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方法、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的监控和评估方法等。二是探讨建立公共财政对青年社会组织资助和奖励机制,并加大对区内青年社会组织的枢纽型组织――“青年空间”的支持力度。三是要切实落实公益性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并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拓宽社会组织筹资渠道。

(三)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

政府应该转变“重登记管理、轻运行监管”的做法。在事中监管方面,考虑在相关主管部门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和失信惩罚制度,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定期公布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年检情况等信息。在事后评估方面,民政、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应联合建立综合评估考核机制,加强政府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的绩效管理。

(作者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作者简介:迟骋(1983―),男,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14级MPA研究生3班。]

参考文献

[1] 岳金柱.解决制约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瓶颈”对策的思考[J].社团管理研究,2009(11):1.

社区社会调研第6篇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较好地摸清了我市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在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加强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基本情况。

我市下辖4个城区、两个开发区,现有45个街道、189个社区,200万市区人口,从事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员18835人。按照工作性质及分工,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员可大致分为三类:一是街道社会工作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街道领导和社会工作管理科室的工作人员,共1099人,分布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综治司法、教育卫生、残联、计生、工青妇等社会工作管理领域。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从事服务性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委(支部)书记、主任和“低保专干”、工会组织员、残联负责人、妇女工作助理等专职干部和公益岗位人员,共3959人。三是社区义工(志愿者)。主要包括社区各类社会工作骨干,如楼栋长、单元长、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党团员和群众中的志愿者,共13777人。

(二)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面对城区社会工作量急剧增加的新形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了街道社区社会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是综合施策,充实和优化街道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队伍。针对街道特别是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素质偏低的问题,20xx年以来,市、区两级通过招录公务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开发公益岗位、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共选聘优秀年轻街道干部150多名,素质较高的社区干部180多名,从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中选出200多名干部充实到社区,从下岗职工中招聘了3000多名社区公益岗位工作人员。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本着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级组织部门每年制定街道社区党务干部培训计划,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组织社区书记到外地学习考察;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函授教育、短期培训、以会带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效果。据统计,近三年来,市、区两级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0余期,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参训率达90%以上。

三是加大投入,支持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从20xx年开始,市、区两级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其中,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解决。经过几年的调整,社区主任、副主任的工资已由20xx年以前的每月50元左右分别提高到目前的650元和550元。市政府还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采取资源共享、合力共建、政策回迁等办法,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办公用房、办公设施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势头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前进中的问题。主要有:

(一)社会工作者总量不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薄弱。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城区街道、社区两个层面专职社工人员总数为5058人,社工队伍规模比5年前增加了一倍多,占市区人口总数0.25%。但与服务面和所承担的工作量相比,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专业社工人员占区域总人口2%左右的比例相比,这支队伍的总量明显不足。目前城区每个专职社会工作者服务居民户数都要超过500户,最多的达到1500多户,普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一般每500户居民配备1名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标准。由于队伍规模小、社区工作量与日俱增,各社区普遍面临人员紧张、工作疲于应付的困扰。许多社区干部反映:现在社会人员向社区集中,社会工作向社区下沉,社区工作量太大、而人手太少,工作很难做到位。如“低保专干”岗位,一个人要负责全社区的低保、社保、医保等多项工作,经常忙得团团转还难以完成任务。社区居民对社工人员少的问题也有明显感受,在问卷调查中,有86.3%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当增加社区社工人员数量。

我市城区不仅社会工作者总量不足,“接受过良好的、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培训,善于运用社工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社会工作,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人员也非常少。据统计,在城区街道社区社工人员中,只有760人参加过社工专业的学习培训,系统学习过社会工作专业的、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目前还是空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相当薄弱。

(二)社会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低,难以适应城市居民对社会工作的需求。近年来,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与此相对照,社区社会工作从体制、内容、方式方法到工作人员的素质,都很难满足居民的需求。社区干部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张罗”型,开展工作主要靠泼辣的性格和较高的威信。 据调查统计,在1099名街道专职社工人员中,有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经历的86人,占7.8%;有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习经历的180人,占16.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360人,占32.8%。在3959名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有社会工作学习经历的191人,占4.8%;有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习经历的303人,占7.7%;大专以上学历的701人,占17.7%。由于社会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多数街道社区无力开展“问题青少年”的心理矫正、“两劳”释放人员的司法矫正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服务工作。调查中了解到,社区中有相当一部分通过政策安置上岗的社工人员不会电脑打字、不会填写各类报表。据调查统计,有37.2%的社区社工对社会工作缺少了解和正确认识,对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不感兴趣。

(三)社会工作者队伍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相当一部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把社会工作岗位作为谋生的“饭碗”,缺少长远打算和建功立业的抱负。有的认为,社会工作艰苦、待遇低、没奔头,流露出厌倦街道社区工作的想法;有的反映,近年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大学生社区负责人,上岗之初表现出了较高的工作热情和干劲,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体验后,他们对这项工作渐渐失去了耐心和兴趣,感到从事社会工作不但工作累、待遇低,还常常挨骂受气,很难实现人生价值,一些人相继离开了社区工作岗位。有的感慨地说,社区工作者的社会地位、生活待遇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再有别的办法也不会干这一行。还有一些社区负责人认为党和政府对社会工作越来越重视,将来社区干部的素质要求、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都会逐步提高,目前的社区干部只是过渡,因而产生了临时思想,很少有人学习社会工作知识、研究社会工作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把社会工作的发展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联系起来分析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对社会工作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不够。一些领导同志在沉重的经济工作压力下,对街道社区工作兼顾不够,投放精力不足,对新形势下社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研究不够,解决不力。街道社区干部反映的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得不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如街道取消了副主任科员的指数,干部没奔头、不安心;社区办公经费短缺,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市、区两级政府每年拨给社区的2万元行政经费被一些街道截留;各级层层分解招商指标,社区要拿出很大精力完成招商任务,严重影响了正常社会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在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经费、人员配置等方面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各级财政比较困难、有关方面责任心不强或涉及一些职能部门的利益,有些政策很难落到实处。问卷调查显示,有33.5%的社区负责人认为政府对街道社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力度不大。98%的社工人员认为社区服务的突出问题是缺少经费。

(二)社会工作发展相对滞后,制约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形成和发展。我市社会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工作责任划分不清晰、社会工作内容定位不准确、社会工作岗位设置不科学、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标准不明确,社会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比较强。由于社会工作滞后于社会发展,依赖于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也就失去了根基。调研中许多同志反映,目前街道社区的社会工作不规范、太忙乱,上级安排给社区的工作大多是办理这样那样手续的事务性工作,没有多少专业技术含量,不需要专业性的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决于社会工作的发展,以目前街道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不可能对社会工作人才产生迫切的需求,即使有了人才也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这是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薄弱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比较低,影响了对社会工作人才的吸引力。按照目前社会价值取向,一种职业社会地位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环境、生活待遇等因素。而社区工作者由于工作性质、工资收入等原因,在很多市民心目中,仍然是过去居民委“老大妈”的形象,不受重视,不被理解。特别是社区工作者每月微薄的工资收入,更使这一职业失去了对人才的吸引力。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尽管近几年市里几次提高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但每月五、六百元的收入既不足以养家糊口,也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而公益岗位人员的工资补贴更低,专职人员每月360元,兼职人员每月不足200元。大部分社区专职干部、公益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街道社区社工人员中月收入低于500元的占74%。由于工资待遇过低,加之没有养老、失业、医疗“三险”保障,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普遍有后顾之忧。社区工作岗位既留不住现有人才,也难以吸引外来人才。问卷调查中有66.1%的社区负责人认为社工人员地位低、待遇差是当前制约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障碍。

四、对策和建议

我们在调研中感到,加强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很多,有些问题由于受经济、政策、法律等条件的制约,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应当立足现有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好以下问题,积极主动地推进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切实加大对社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以及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市、区两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社区制度,把联系点建成社区社会工作的示范点。组织、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社区社会工作的研究,认真学习借鉴上海等地和国(境)外社会工作的成功经验,提出加快推进街道社区社会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形成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应着手开展试点工作,在每个城区抓1—2个社区的社会工作试点,重点研究解决社工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人才培养、工资福利待遇等重点问题,取得经验后在面上推广。要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地位,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有利于社会工作人才建功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明确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增强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计划性。要依据《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科学、规范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和社会执业资格评定。要加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省、市、区三级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分类别、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工作。可借鉴在农村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做法,与相关高校联合办学,采取学历教育、函授学习、短期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养一批速成人才,满足当前社会工作的迫切需要;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适应社会工作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通过构筑街道社区人才高地,吸引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就业。

社区社会调研第7篇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较好地摸清了我市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在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加强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基本情况。

我市下辖4个城区、两个开发区,现有45个街道、189个社区,200万市区人口,从事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员18835人。按照工作性质及分工,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员可大致分为三类:一是街道社会工作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街道领导和社会工作管理科室的工作人员,共1099人,分布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综治司法、教育卫生、残联、计生、工青妇等社会工作管理领域。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从事服务性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委(支部)书记、主任和“低保专干”、工会组织员、残联负责人、妇女工作助理等专职干部和公益岗位人员,共3959人。三是社区义工(志愿者)。主要包括社区各类社会工作骨干,如楼栋长、单元长、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党团员和群众中的志愿者,共13777人。

(二)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面对城区社会工作量急剧增加的新形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了街道社区社会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是综合施策,充实和优化街道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队伍。针对街道特别是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素质偏低的问题,20xx年以来,市、区两级通过招录公务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开发公益岗位、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共选聘优秀年轻街道干部150多名,素质较高的社区干部180多名,从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中选出200多名干部充实到社区,从下岗职工中招聘了3000多名社区公益岗位工作人员。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本着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级组织部门每年制定街道社区党务干部培训计划,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组织社区书记到外地学习考察;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函授教育、短期培训、以会带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效果。据统计,近三年来,市、区两级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0余期,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参训率达90%以上。

三是加大投入,支持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从20xx年开始,市、区两级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其中,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解决。经过几年的调整,社区主任、副主任的工资已由20xx年以前的每月50元左右分别提高到目前的650元和550元。市政府还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采取资源共享、合力共建、政策回迁等办法,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办公用房、办公设施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势头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前进中的问题。主要有:

(一)社会工作者总量不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薄弱。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城区街道、社区两个层面专职社工人员总数为5058人,社工队伍规模比5年前增加了一倍多,占市区人口总数0.25%。但与服务面和所承担的工作量相比,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专业社工人员占区域总人口2%左右的比例相比,这支队伍的总量明显不足。目前城区每个专职社会工作者服务居民户数都要超过500户,最多的达到1500多户,普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一般每500户居民配备1名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标准。由于队伍规模小、社区工作量与日俱增,各社区普遍面临人员紧张、工作疲于应付的困扰。许多社区干部反映:现在社会人员向社区集中,社会工作向社区下沉,社区工作量太大、而人手太少,工作很难做到位。如“低保专干”岗位,一个人要负责全社区的低保、社保、医保等多项工作,经常忙得团团转还难以完成任务。社区居民对社工人员少的问题也有明显感受,在问卷调查中,有86.3%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当增加社区社工人员数量。

我市城区不仅社会工作者总量不足,“接受过良好的、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培训,善于运用社工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社会工作,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人员也非常少。据统计,在城区街道社区社工人员中,只有760人参加过社工专业的学习培训,系统学习过社会工作专业的、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目前还是空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相当薄弱。

(二)社会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低,难以适应城市居民对社会工作的需求。近年来,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与此相对照,社区社会工作从体制、内容、方式方法到工作人员的素质,都很难满足居民的需求。社区干部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张罗”型,开展工作主要靠泼辣的性格和较高的威信。 据调查统计,在1099名街道专职社工人员中,有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经历的86人,占7.8%;有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习经历的180人,占16.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360人,占32.8%。在3959名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有社会工作学习经历的191人,占4.8%;有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习经历的303人,占7.7%;大专以上学历的701人,占17.7%。由于社会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多数街道社区无力开展“问题青少年”的心理矫正、“两劳”释放人员的司法矫正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服务工作。调查中了解到,社区中有相当一部分通过政策安置上岗的社工人员不会电脑打字、不会填写各类报表。据调查统计,有37.2%的社区社工对社会工作缺少了解和正确认识,对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不感兴趣。

(三)社会工作者队伍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相当一部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把社会工作岗位作为谋生的“饭碗”,缺少长远打算和建功立业的抱负。有的认为,社会工作艰苦、待遇低、没奔头,流露出厌倦街道社区工作的想法;有的反映,近年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大学生社区负责人,上岗之初表现出了较高的工作热情和干劲,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体验后,他们对这项工作渐渐失去了耐心和兴趣,感到从事社会工作不但工作累、待遇低,还常常挨骂受气,很难实现人生价值,一些人相继离开了社区工作岗位。有的感慨地说,社区工作者的社会地位、生活待遇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再有别的办法也不会干这一行。还有一些社区负责人认为党和政府对社会工作越来越重视,将来社区干部的素质要求、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都会逐步提高,目前的社区干部只是过渡,因而产生了临时思想,很少有人学习社会工作知识、研究社会工作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把社会工作的发展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联系起来分析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对社会工作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不够。一些领导同志在沉重的经济工作压力下,对街道社区工作兼顾不够,投放精力不足,对新形势下社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研究不够,解决不力。街道社区干部反映的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得不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如街道取消了副主任科员的指数,干部没奔头、不安心;社区办公经费短缺,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市、区两级政府每年拨给社区的2万元行政经费被一些街道截留;各级层层分解招商指标,社区要拿出很大精力完成招商任务,严重影响了正常社会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在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经费、人员配置等方面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各级财政比较困难、有关方面责任心不强或涉及一些职能部门的利益,有些政策很难落到实处。问卷调查显示,有33.5%的社区负责人认为政府对街道社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力度不大。98%的社工人员认为社区服务的突出问题是缺少经费。

(二)社会工作发展相对滞后,制约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形成和发展。我市社会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工作责任划分不清晰、社会工作内容定位不准确、社会工作岗位设置不科学、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标准不明确,社会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比较强。由于社会工作滞后于社会发展,依赖于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也就失去了根基。调研中许多同志反映,目前街道社区的社会工作不规范、太忙乱,上级安排给社区的工作大多是办理这样那样手续的事务性工作,没有多少专业技术含量,不需要专业性的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决于社会工作的发展,以目前街道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不可能对社会工作人才产生迫切的需求,即使有了人才也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这是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薄弱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比较低,影响了对社会工作人才的吸引力。按照目前社会价值取向,一种职业社会地位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环境、生活待遇等因素。而社区工作者由于工作性质、工资收入等原因,在很多市民心目中,仍然是过去居民委“老大妈”的形象,不受重视,不被理解。特别是社区工作者每月微薄的工资收入,更使这一职业失去了对人才的吸引力。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尽管近几年市里几次提高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但每月五、六百元的收入既不足以养家糊口,也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而公益岗位人员的工资补贴更低,专职人员每月360元,兼职人员每月不足200元。大部分社区专职干部、公益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街道社区社工人员中月收入低于500元的占74%。由于工资待遇过低,加之没有养老、失业、医疗“三险”保障,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普遍有后顾之忧。社区工作岗位既留不住现有人才,也难以吸引外来人才。问卷调查中有66.1%的社区负责人认为社工人员地位低、待遇差是当前制约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障碍。

四、对策和建议

我们在调研中感到,加强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很多,有些问题由于受经济、政策、法律等条件的制约,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应当立足现有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好以下问题,积极主动地推进街道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切实加大对社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以及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市、区两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社区制度,把联系点建成社区社会工作的示范点。组织、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社区社会工作的研究,认真学习借鉴上海等地和国(境)外社会工作的成功经验,提出加快推进街道社区社会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形成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应着手开展试点工作,在每个城区抓1—2个社区的社会工作试点,重点研究解决社工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人才培养、工资福利待遇等重点问题,取得经验后在面上推广。要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地位,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有利于社会工作人才建功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明确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增强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计划性。要依据《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科学、规范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和社会执业资格评定。要加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省、市、区三级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分类别、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工作。可借鉴在农村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做法,与相关高校联合办学,采取学历教育、函授学习、短期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养一批速成人才,满足当前社会工作的迫切需要;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适应社会工作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通过构筑街道社区人才高地,吸引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