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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业务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3-03-08 15:33:12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第1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扩大就业和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把社区建设和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拓宽社区就业门路,引导和帮助更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城市社区服务领域实现再就业,现就推动社区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社区就业工作摆上社区建设的重要位置

推进社区建设是新时期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扩大就业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和扩大就业的总体部署,把社区就业工作摆在社区建设的重要位置,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协调推进。要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今后在评估社区建设成果时,将把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和社区就业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二、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当前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的重点是,结合社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生活服务的需要,大力开发托幼托老、配送快递、修理维护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特别是面对居民家庭和个人的家政服务岗位;结合驻社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剥离部分社会服务职能的需要,开发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商品递送等社会化服务岗位;结合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需要,开发健身、娱乐以及老年生活照料等工作岗位;结合社区组织建设、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的需要,大力开发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特别是开发社区保洁、保安、保绿、车辆看管等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中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且家庭收入低的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按照“十五”计划提出的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扩大就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要求,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各地应积极鼓励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以个体、私营等各种经济形式,兴办投资少、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的社区服务型小企业从事社区服务,实现自谋职业;鼓励企事业单位、街道基层组织等兴办以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为主的就业型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适应市场、转变观念,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吸纳就业的能力。

三、落实和完善再就业优惠政策

继续执行从1998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好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的规定,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项目取得的收入,在规定年限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将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个字〔1998〕第120号)提出的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三年内可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等项政策,为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就业工作的资金支持。各级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和《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1998〕278号)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兴办社区服务小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的金融服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运用企业互保、联保、贷款保险、多渠道筹资建立担保基金等形式,解决好下岗职工贷款担保问题。各级建设、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解决好从事社区服务业的场地安排、项目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优惠政策检查督查制度、部门协商通气制度、社会举报监督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清理各种行政性收费,明确免收费用项目和减收费用标准。全面推广一些地方将有关优惠政策印在《再就业人员优惠卡》上,发到下岗职工手中,并对部门收费进行登记的经验,让下岗职工直接了解政策,并加强群众监督,更好地把社区就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四、切实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和再就业培训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提出的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要把工作职能主动向社区延伸和拓展,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与民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起市、区、街三级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网络。已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城市,要努力把网络联接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发挥街道等基层组织的优势,充分采集社区岗位需求信息,并及时将信息送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面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探索社区就业服务的有效方法,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实行劳动保障事务等措施,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并为他们提供代管档案、代缴保险、代办有关证明等项就业服务,引导他们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加强再就业培训,提高社区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结合社区就业实际需求,努力开发适应社区就业岗位需要的再就业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采取实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推广创业培训,培养一批创办社区就业实体的带头人,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着力解决好社区就业难点问题

针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存在的社会保险接续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灵活有效的办法,依法将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兴办的社区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向出中心人员讲清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程序、办法和个人帐户基金的结存情况。对在社区再就业的人员可以开设专门的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方便其参保。要加强对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档案及个人帐户的管理并随时提供查询服务。根据社区就业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灵活就业形式的相关政策,解决好从业者劳动关系处理、合法权益保障、劳动争议仲裁等具体问题。

六、加强部门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第2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扩大就业和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把社区建设和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拓宽社区就业门路,引导和帮助更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城市社区服务领域实现再就业,现就推动社区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社区就业工作摆上社区建设的重要位置

推进社区建设是新时期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扩大就业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和扩大就业的总体部署,把社区就业工作摆在社区建设的重要位置,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协调推进。要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今后在评估社区建设成果时,将把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和社区就业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二、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当前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的重点是,结合社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生活服务的需要,大力开发托幼托老、配送快递、修理维护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特别是面对居民家庭和个人的家政服务岗位;结合驻社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剥离部分社会服务职能的需要,开发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商品递送等社会化服务岗位;结合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需要,开发健身、娱乐以及老年生活照料等工作岗位;结合社区组织建设、公共管理和公益的需要,大力开发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特别是开发社区保洁、保安、保绿、车辆看管等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中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且家庭收入低的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按照“十五”计划提出的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扩大就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要求,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各地应积极鼓励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以个体、私营等各种经济形式,兴办投资少、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的社区服务型小企业从事社区服务,实现自谋职业;鼓励企事业单位、街道基层组织等兴办以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为主的就业型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适应市场、转变观念,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吸纳就业的能力。

三、落实和完善再就业优惠政策

继续执行从1998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好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的规定,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项目取得的收入,在规定年限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将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个字〔1998〕第120号)提出的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三年内可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等项政策,为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就业工作的资金支持。各级金融机构要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2000〕59号)和《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1998〕278号)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兴办社区服务小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的金融服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运用企业互保、联保、贷款保险、多渠道筹资建立担保基金等形式,解决好下岗职工贷款担保问题。各级建设、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解决好从事社区服务业的场地安排、项目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优惠政策检查督查制度、部门协商通气制度、社会举报监督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清理各种行政性收费,明确免收费用项目和减收费用标准。全面推广一些地方将有关优惠政策印在《再就业人员优惠卡》上,发到下岗职工手中,并对部门收费进行登记的经验,让下岗职工直接了解政策,并加强群众监督,更好地把社区就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四、切实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和再就业培训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提出的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要把工作职能主动向社区延伸和拓展,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与民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起市、区、街三级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网络。已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城市,要努力把网络联接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发挥街道等基层组织的优势,充分采集社区岗位需求信息,并及时将信息送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面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探索社区就业服务的有效方法,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实行劳动保障事务等措施,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并为他们提供代管档案、代缴保险、代办有关证明等项就业服务,引导他们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加强再就业培训,提高社区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结合社区就业实际需求,努力开发适应社区就业岗位需要的再就业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采取实用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推广创业培训,培养一批创办社区就业实体的带头人,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着力解决好社区就业难点问题

针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存在的社会保险接续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灵活有效的办法,依法将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兴办的社区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实体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向出中心人员讲清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程序、办法和个人帐户基金的结存情况。对在社区再就业的人员可以开设专门的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方便其参保。要加强对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档案及个人帐户的管理并随时提供查询服务。根据社区就业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灵活就业形式的相关政策,解决好从业者劳动关系处理、合法权益保障、劳动争议仲裁等具体问题。

六、加强部门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决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物业配合”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提高城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目标任务

全面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以现居地管理为主,流出和流入地相互配合的管理体制,依法落实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物业管理公司法人代表计划生育责任制,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强化对人户分离、下岗失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

的综合治理,确保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市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和规范属地管理机制

1、国家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干部、职工下岗后,单位有生活费发放或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等经济来往的,由原单位管理;与原单位无任何联系的,由原单位将其下岗人员计划生育信息资料移交到现居住地并办好计划生育移交接管手续,由*镇负责,纳入社区管理。

2、正规管理的居民小区和商贸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住户和业主人口基本信息移交物业管理公司后,物业管理公司要确立1-2名工作人员对小区人口信息进行核实和完善,并按要求将人口信息变动情况报所在社区。各社区负责对辖区的小区居民和业主提供各项人口计生宣传、管理、服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予以配合落实到位。

3、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的流入人口,以*镇管理为主。出租房主对入住人员的人口信息进行收集,报所在社区(村委会)。房主与*镇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社区(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租房户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4、个体工商户由工商部门在对业主进行工商注册、年审时对业主人口信息进行登记,并定期将信息提供给*镇,由*镇、社区进行计生管理服务。

(二)全面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的法人代表是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依法建立并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做好本单位(含临时工、流动人口、下岗分流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计生部门抓好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自觉接受计生部门的指导、督促、检查。

(三)全面做好城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的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

1、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建立并完善管理服务制度,确保责任到位,管理服务到位。

2、城区居民住宅小区要依法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责任,已成立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服务,未成立物业公司的,由开发单位负责管理服务。居民住宅小区要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配备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协助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3、加强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进一步完善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并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原则,切实抓好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对出租房屋实行“四个一”的管理,即一表(房屋出租户登记表)、一簿(暂住人口情况登记簿)、一牌(房屋出租户标记牌)、一知(房屋出租户流动人口须知),做到“人

来登记、人走注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加强对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县、乡(镇)、村(社区)、组、中心户长五级流动人口管理网络,落实责、权、利,妥善解决工作人员报酬,社区计生专干津贴每月不低于70元,社区小组长每月60元,住宅小区专干(服务员)每月50元。要加强对专(兼)职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的能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在计生事业费中每年拨付*镇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12万元,确保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所需经费足额落实到位。

(二)健全网络。县人口与计生委负责指导、协助*镇加强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镇政府设立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组,由一名副科级领导专门负责,做好城区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六个社区负责本辖区(含居民住宅小区)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各社区按一定人口比例设立若干个社区居民小组,负责本小组辖区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一名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负责本小区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县直各单位计生办人员要配合做好城区人口计生管理,负责本单位宿舍集资楼、出租房、门店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综合治理。公安、工商、建设、房管等流动人口相关

职责部门要按照各自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完善本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具体制度,配合当地政府在各自范围内做好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新生儿上户、办理《暂住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发放施工许可证、办理房产证、出租屋管理中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并每月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当地计生部门。

(四)清理清查。充分发挥“一干两长”(社区干部、社区小组长、中心户长)作用,摸清城区流动人口底数,对城区流动人口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纳入常住人口信息微机管理。每月由*镇政府组织各社区和东、南、西、北门村委会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出租房进行一次集中清查,对房东、租房户、门店从业人员计生情况造册登记,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属地。县人口与计生委行政执法大队每年协助*镇政府开展三次以上流动人口清理,对违犯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对流入*镇的本县外乡镇计划外生育对象,由*镇调查核实后移交对象所属乡镇,并办好移交手续,对象所属乡镇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报出生及落实相应节育措施,同时按应征金额的10%提取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拨到*镇。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把计划生育工作全方位纳入社区建设之中,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建立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加快工作方式转变,把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目标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区、街、居三级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网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成立**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区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全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计生委。

(二)各街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计划生育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把计划生育作为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区、街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发挥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统一组织、协调本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为方针,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目标,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本着"巩固发展,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的工作原则,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建立健全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

进一步深化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依托社区,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对街道继续推行人口目标管理制度,将各街道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中,年终由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列入《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按规定严格兑现奖惩。街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坚持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支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形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助理三位一体共同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模式,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特殊人群等全面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全面推行社区居民自治,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年初根据群众需求,制定相应计划并向居民做出承诺,认真付诸实施,抓好落实,年底向居民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接受居民评议监督,把居委会工作情况好坏的评判权交给居民,建立起"承诺-实施-报告-评议-监督"的社区计生工作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为主"和计划生育合格协会创建活动,加强街、居两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依法管理。完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区、街、居三级计划生育计算机网络,实现科学管理。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面纳入管理范围,贯彻落实《**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自觉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并积极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活动。

(二)以搞好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为目标,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整体水平

要做好全国婚育新风示范区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国家计生委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工作,大力实施生育文化进社区工程。根据群众的需求,丰富进家入户生育文化宣传袋传递内容,进一步明确依托社区、面向家庭、以人为本、服务到人的意识;进一步加大生育文化进社区、进家入户的力度,使人民群众受益,使新型生育文化得到普及;规范街道、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广告画,制作部分大型、现代化、高质量的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牌,形成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两级人口学校、社区党校、社区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多种社区资源,面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及预防性病、艾滋病科普知识宣传,提高计生干部工作水平,促进家庭文明幸福。宣传、计生、卫生、文化、教育、城建、科协、老龄办、工青妇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生育文化宣传同本部门基层工作相结合,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同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相结合,同有关社会活动相结合,积极实施"精品工程",突出"计生国策,情系万家"的品牌效应。根据全区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意见,各单位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改革中进步,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要认真考核评估,形成激励机制。定期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评估,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根据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的评估,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评选先进的标准,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改进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我区生育文化进万家活动向高层次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育医结合优势,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区、街、居三级育医结合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形成了以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街道社区优质服务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枢纽,以社区居委会优质服务工作室为辅助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针对当前医疗制度改革后,人们选择医疗卫生机构趋向多元化发展的状况,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街、居两级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与社区卫生形成优势互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认真实施病残儿母亲再生育优生监测,街道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要定期深入社区对外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跟踪随访和知识讲座,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水平。同时要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利用社区人才资源的优势,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组织、协调各方人才广泛参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居委会开设优质服务工作室,为社区群众免费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中介服务,组织无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查体,搞好知情选择,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做好优生监测的上门服务工作,促进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全面开展,把社区内的群众纳入服务范围,把多层次计划生育服务送进社区,送进家中,全面提升社区计生工作水平。

(四)强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职能,将流动人口、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作为街、居两级计生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力度。继续坚持"月协查、季巡检、半年集中清理"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制度,不断加大部门综合治理的力度。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掌握社区流动人口动向,随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主动做好上门宣传、咨询服务工作,社区民警要主动发挥在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协助作用。各街道办事处每月定期召开由公安、工商、市场建设中心、社区保安队等部门参加的月协查通报会,做到互通信息,联合执法,提高流动人口的建档率、办证率和查验率。全区每季度由计生委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社区保安队人员对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进行季度巡检,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工作经常化。同时,继续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将公安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市场服务中心摊位租赁、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教育部门办理外来人口子女入托、入学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结合,做到分兵把口、联合执法,进一步形成综合管理的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流动人口各项指标均达到95%以上。

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区街道、社区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范》的要求,自觉承担在特殊人群管理中的职责,街道对本辖区所有无业、下岗、流动人口、再婚不符合生育政策者和农村媳妇等特殊人群要全部纳入现居住地管理范围,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做到特殊人群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社区居委会要做好对特殊人群的日常跟踪服务,针对物业小区逐步增多的状况,主动加强与物业公司的协调,与物业公司共同搞好对入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及时通报各类特殊人群出现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证投入。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直接关系到基本国策的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深化,区委、区政府将把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要逐级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街道党政一把手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将其列入街道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落实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人、财、物支持。区、街两级要把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第5篇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人口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因素。当前,社区人口情况出现了新变化,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人户分离人员日益增多,稳定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压力。同时,不同层次育龄群众对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等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民服务的机制有待于不断完善。

中央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出“*”期间是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强调要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不动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的精神,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稳定各镇、街道、工业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培育专业化的人口计生社工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村(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配备好村(居)委会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建立覆盖到组、楼道人口计生工作网络。推进建立私企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实现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实现社区人口计生管理全覆盖、网络化。要协调社区各方面相关的工作资源,妥善解决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场地、经费、机构、人员等具体问题,在推进社区建设和网络化管理中,全面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基层,面向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加强社区人口计生依法管理。各镇、街道和金山工业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推进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推进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规范执法,严格按照制度做好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办理,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规定,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维护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二)强化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与流出地相互配合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孕前管理、生育通报和执法检查,减少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数量,抑制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上升势头,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夯实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基础。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和实有人口管理的需要,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加强计划外生育信息及时反馈,及时教育挽救;建立以社区实有人口为对象的信息采集、维护更新和统计机制,及时掌握社区实有人口变动情况;推进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

(一)明确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的基本职能和工作任务

根据新时期本区人口发展和人口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基本职能,并能够承担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1、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主要任务:

(1)开展人口形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婚育新风、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服务;

(2)开展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政策的咨询服务;

(3)协助开展再生育申请、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行政事务受理、办理工作;

(4)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开展实有人口个案信息和育龄人群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更新和统计,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通报与信息交换,以及其他人口计生业务统计工作;

(5)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预防艾滋病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6)开展避孕药具的配送和发放服务,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

(7)协助开展对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工作指导。

2、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主要任务:

(1)向社区居民和家庭宣传人口形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婚育新风、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提供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2)向社区居民和家庭提供包括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政策的咨询和事务办理服务,提供和发放有关资料;

(3)协助开展社区实有人口个案信息和育龄人群计划生育信息的更新和统计,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通报与信息交换,以及其他相关人口计划生育业务统计工作;

(4)深入社区居民和家庭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预防艾滋病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服务;

(5)选择适宜的地点和人群对象,开展避孕药具的发放服务,提高避孕药具的易得性,特别是要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提高在社区的覆盖面和使用率。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社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开展

各镇、街道和金山工业区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建设。

根据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实际需要,以后台服务为形式,配备必要的服务用房和服务设备,原则上不少于80平方米。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布置服务场所和适宜环境,确保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事务办理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落实到位。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村(居)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名称应做到规范和统一。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一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为“XX镇(街道、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村(居)委会一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为XX“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

整合社区资源,合理配置人员。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根据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和实际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功能,原则上配备2人,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到岗位落实、人员落实。

(三)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纳入社区事务办理服务中心的具体方案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从方便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出发,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将事务办理、家庭计划和生殖保健指导、免费药具发放等功能合并安排场地,形成后台一门式服务。具体内容为:

1、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受理窗口,公开受理项目,规范受理流程,实现便民利民。具体办理项目为:

(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受理再生育子女的申请;

(3)办理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申请;

(4)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申请、登记和年审;

(5)受理待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申领;

(6)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7)受理婚后无子女公民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8)受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补助的申请;

(9)受理独生子女死亡补助的申请;

(10)出具收养子女所需的计划生育证明;

(11)出具各类计划生育证明;

(12)采集输入户籍人口信息,完整率达到98%以上。

2、开展外来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服务办理和信息采集,同办理外来人口居住证等行政事务实行工作资源共享,融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和宣传教育为一体。具体项目为:

(1)办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理《*市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3)负责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实现信息入库完整,及时输入*市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系统,与外省市进行人口信息交换。

(4)为外来流动人员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

3、创建家庭计划指导室和药具管理发放库,配合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管理运用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化等工作,负责开展社区家庭计划指导,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预防艾滋病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建立人口学校,场地与社区学校资源实现共享,并出示标识。

(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窗口行风建设,以体现群众满意度为工作标准,努力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1、区人口计生委制定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窗口行风评议具体标准,由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人口计生办定期进行检查评议。区人口计生委年终进行考核评估,并建立行风讲评与激励制度。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第6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大量的社会性服务职能转交给了社区。机构精简和企业深化改革等,使大量的失业、下岗人员走向社会(社区)。加上住房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的社区里汇聚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的现象普遍存在,计划生育的“条条管理”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这种新的变化。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内非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现象,给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深入开展带来了困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已势在必行。     在此共识下,建邺区计生局及时进行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改革创新,按照国家计生委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的要求,与时俱进,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寻求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新机制,经共同努力,确定了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逐步探索出一套具有试点社区特色的“行政指导、形成制度,社区为主、整合联动,信息互通、协同管理,综合服务、满足需求”的工作机制。     一、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XX年2月,我们开始着手筹措试点方案,积极探索依托社区的街道、社区、单位“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新机制的发展途径。经认真调查摸底,最终选定具有代表性的滨湖街道玉兰里社区作为试点单位。该社区商业网点较为集中,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社区内建有48幢居民住宅楼,48间平房,有住户1989户,居民8688人,户籍人口6906人,寄住1303人,流动人口387人。驻区单位有125家。由于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借鉴,为使试点工作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进而保证取得良好成效,我们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紧紧围绕服务群众,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注重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计生局、试点街道、社区和区工商局、劳动局、税务局、卫生局、市容局等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至此,一套“以社区为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之有效的,以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主,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为依托,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管理与现居住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的试点工作在建邺区滨湖街道玉兰里社区正式启动。     二、试点工作的具体做法。     “以社区为主”的管理新机制,是一种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依托社区,依照相关法规和各自职责,形成政府、社区和单位“良性互动”,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共同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模式。由于它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的发展要求,把计生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社区,直接面向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更容易被群众所接受,解决了社区里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外来打工、经商人员,以及个体、私营、民办等非公企业人员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盲点”和“死角”问题。半年来,在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构建了“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社区计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保障体系。     (一)加强行政指导,形成工作制度。xx指出:“必须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首先提高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度,然后是解决好日益增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对此,我们把加强对新形势的认识和理顺工作关系摆上了议事日程。     1、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辖区内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弄清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和经营户的人员基本情况,并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造册,为商讨、制定实施方案准备了第一手资料。     2、上门走访,取得支持。通过街道、社区计生专干携带计生宣传折页上门走访,取得各企事业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理解、不配合的单位采取多次上门宣传的办法,以真诚、负责的态度和对工作的热情,争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在清楚地掌握社区的基本情况及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的基础上,我们又通过召开座谈的方式,征求多方意见,明确各有关单位,特别是驻区企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职责。经过多次交流和协调,理顺了街道、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提高了对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的认识。     4、健全制度,加强指导。经过多次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没有可靠的制度作保障,试点工作将难以取得长效的发展和切实的成效。为此,我们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和帮助下,召集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献计献策,以召开座谈的形式共同研究商讨形成了试点工作的规范和制度,作为一种常规性的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决策制度。针对计生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由区计生局牵头,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法人等共同研究调整工作方案。如企事业单位定期向社区上报信息、年度的工作安排等事宜。     二是协调制度。主要是针对驻企事业单位计生专兼职干部等的人员变更情况,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其进行工作方法、原则和共驻共建等有关计生工作的培训。     三是会议制度。主要包括例会制度、年会制度和群众制度。通过召开每季一次例会制度,就近期工作目标提出议题,进行讨论,以平等协商的态度达成一致、形成共识,并就反馈信息制定指导意见。以召开每年一次的年会制度,就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理论进行研究讨论,总结交流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并进行经验推广。不定期地主持召开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职工和辖区内流动人口以及计生信息员、楼栋长、协会积极分子参加的群众会议,广泛征求群众对计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发挥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提供参与机会。     (二)围绕社区重心,资源整合联动。我们在认真分析驻玉兰里社区的125家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把125家企事业单位分成了指导性的管理单位和委托性的管理单位两种类型,针对各家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会的桥梁、纽带和楼栋长、会员小组长的号召、带动作用,使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得到充分体现,逐步形成了社区内资源共享、各方联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局面。     1、以“召开联系会”为纽带,指导管理驻区中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企业由对政府依附关系转到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从驻玉兰里社区较大的47家企业看,大多数企业虽有计生机构,但由于机构精简、人员减少,工作只能疲于应付,难以担负新形势下艰巨的计生工作任务,尤其是负责计生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都身兼数职,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和能力抓经常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只能满足于统计报表和节假日的宣传教育,难以满足广大育龄人群的保健需求和对计生科学知识的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激烈以及企业在改制、扭亏、发展新项目、开发新产品等经营活动的压力下,要想让企业领导拿出一部分精力抓计生工作是不现实的,企业要在工作时间抽出人员搞计生活动和培训也是很困难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找准问题的焦点,以5种途径打开企业计生工作开展的突破口:     一是通过街道与企业签订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通过社区与47家企业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企业计生管理措施,特别是明确在社区计生管理中的职责,用法律约束力取代单位和户口的约束力。三是成立47家企业参加的驻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联系会,制定了联系会的章程,推荐了联系会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由联系会成员单位来共同研讨、交流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双向服务、信息通报、计生政策宣传等计生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并对签订的“计生工作双向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和检查。四是制定企业与社区计划生育信息联系单,指定专人定期上报,社区根据联系单上的服务需求做好服务安排。五是在100人以上的企业中成立企业计划生育协会,通过发挥计生协会群众组织的特点和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功能,提高对计划生育的参与意识。     从实践来看,企业计生工作纳入社区,走属地化管理的道路,一方面有利于减轻企业工作负担,便于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抓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保证了企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利益保障,并满足了企业职工的保健需求,为其更好地发展经济提供了健康支持。     2、以“划片管理”的方式,把个体经营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的从业人员列为社区的委托管理对象。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的社会职能逐步弱化,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力度日益减弱,加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大量增加,使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从玉兰里社区的125家驻区单位看,只有47家单位的职工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其他的78家个体工商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基本上都没有承担起计划生育的社会管理功能和责任,使其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无人管的真空地带。它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位”,单一的行政指令对其不具有威严性,对这些组织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多漏洞,仅仅依靠街道来管,既管不了也管不好,包揽不下来。依靠非公经济组织落实“单位负责”,往往会落空。到底怎么办?我们与时俱进,审时度势,整合社区资源,把社区内78家个体经营户当作社区的“自管”对象,以委托管理的形式纳入社区的“自管”范围,享受与社区居民同等的管理和服务待遇。指导78家个体经营户与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委托管理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应尽的义务,并把78家个体经营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按照地段划分为5个计划生育管理片,每个片推荐产生了一个片长,由片长把各片的计生信息报告单定期反馈给社区,由社区定期向个体工商户、“三人公司五人店”进行计生的宣传教育、计生信息的沟通和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以及参加常规性的环孕情检查等计生优质服务,做到计生社区划片管理“包管到片”、“服务到人”。     3、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自觉参与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人翁意识提供载体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的优质服务,切实满足社区居民、企业职工、计生家庭、流动人口、未婚青年等多层次人员的多种计划生育和保健的需求,我们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社区计生工作由直接的行政干预向居民自治转变是发展的必然趋势,社区计生工作只有通过居民自治,把群众组织起来,才能顺利完成计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我们在试点工作中注重发展企业计生协组织,不断地优化会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健全服务网络,力争使企业计生协工作全面渗透、全面融入到社区,与社区内以楼栋长和会员小组长为首的社区计生协自治组织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进行工作经验和信息的相互交流。通过居民自治,发挥好其在企业计生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优势。试点以来,组织企业参与了以“关爱女童”为主题的广场活动等,并充分发挥企业计生协会自治组织的服务功能,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志愿者为流动人口开展插花技术、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技能培训,帮助流动人口掌握一技之长,为流动人口就业送温暖、献爱心。实践证明,把企业计生协会组织融入社区,与社区计生协 组织合成整体合力,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切实尊重他们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的自治功能,以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载体,形成社区居民、企业职工、流动人口在社区内相互监督和服务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他们在计划生育、少生优生、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从而使社区内人人都能自觉参与计划生育,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为社区的繁荣、稳定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建立信息互通,协同各家管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引导计生优质服务,为使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数据库更好地建立并实现信息的正常变更,创建完善的信息交流网络,我们把理顺信息反馈渠道作为重点进行了梳理,特别是驻区单位与社区之间的信息渠道作了专门的规定。     1、建立信息报告单制度。为保证企业信息采集的准确度,我们对驻区单位中规模较大或有主管部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等指定了专门的计生信息员,负责将本单位每月发生的婚、孕、产、节育等信息上报社区,畅通了驻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口和“三人公司五人店”与社区之间的信息渠道。     2、理顺信息交换渠道。为避免信息的重复录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条理性,我们重点梳理了企业职工的信息录入渠道,分为4种情况:一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又居住在同一社区的职工信息录入本社区育龄妇女信息库。二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居住在同一街道内不同社区的职工信息,通过社区信息员进行社区间的信息交换。三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居住在本区不同街道的职工信息,由社区信息员送到本街道进行街道间的信息互换。四是对于工作在驻区单位而居住在外区县的职工信息,则由其居住地社区采集录入其信息。     3、根据信息制定工作措施。社区指派专人每月到街道计生办提取民政、卫生等部门提供的婚、孕、产、节育等信息,加上社区平时为常住人口上报户口出具证明时掌握的出生信息,通过集中分解、核实后,再反馈到街道计生办。社区在掌握人口底数的基础上建立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的信息系统,通过电子台帐设立计生工作簿,实行微机化管理。我们根据电子台帐的信息,制定工作计划,并根据不同类型育龄妇女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 经实践证明,这种社区直接获取信息,形成街道、社区间的信息交换的做法,与以往通过民政、卫生等部门获取信息的做法相比较,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及时性更高。社区通过单位上报的信息联系单,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育龄妇女的最新信息,直接进行分类整理并录入微机,进行信息的交换,不仅缩短了信息采集的工作流程,并且节省了工作时间;不仅减轻了社区的工作负担,还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而为育龄人群提供及时而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的优质服务提供了进一步深化平台。据调查,90%的单位职员都很满意这种做法。     (四)提供综合服务,满足多方需求。为真正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托社区、面向家庭、服务到人”的工作原则,我们注意认真分析、归纳总结,把社区内5种情况的人员列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主要有:人户同在的纯居民,人在户口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流动人口,工作和居住同在的职工,委托管理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找准了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彻底消除服务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增强试点工作中服务目标的针对性和确定性,并针对不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服务手段。依托信息,整合社区资源,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以及对生产、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等综合服务,全面融入到社区服务体系之中。     1、以信息为引导,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开展多元化优质服务。采集信息的目的在于把握群众的需求,并用以指导管理、引导服务,使计生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主动性,最终赢得群众满意,我们注意通过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包括人户同在的纯居民、人在户口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工作和居住同在的职工、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4种类型的人员计划生育服务需求点,采取多种服务手段,开展多元化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上门巡回服务。根据信息对重点服务对象上门指导服务,对弱势育龄群体定期巡回访视,赠送药品、宣传卞片、宣传纸杯等的形式,提醒注意事项和计划生育的生殖保健知识,让群众在细微处感受真情。二是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防治和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使群众享受到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三是充分利用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给全区育龄妇女发放环情、孕情检查服务证人手一份,方便她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免费检查,此举受到了育龄人群的普遍欢迎。     2、以查验《婚育证明》为主线,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加剧,这些人员都汇聚在城市的社区,而且居无定所,给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隐患。从玉兰里社区来看,这部分人已占到社区总人数的20%,目前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这些人员离开户籍地后,户籍地所在的社委会根本无法了解其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实施管理更无从谈起,现有的以户籍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难以发挥效力。为避免出现流动人口漏管、失管现象,我们以查验婚育证明为主线,把流动人口纳入社区, 开展具有人性化的现居地管理模式,同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首先,通过建立流动人口档案,促进对居住在社区内的育龄人群进行查证、验证、办证。通过认真的查证、验证,可以使很多隐藏在正常层面下的计划外生育情况“浮出水面”,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其次,依托社区流管站,形成多个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氛围。在社区流管站设立计生窗口,并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迁户口、营业执照、就业培训和发放劳动就业证等过程中查验婚育证明,对无证者,及时告知社区流管站,由社区流管站为其办理南京市《 婚育服务证明》,社区依据此信息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第三,对居住稳定特别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外来育龄妇女建卡进机,同户籍人员一样普及知识,提供服务,并定期采集和变更有机计生信息。第四,充分利用卫生资源优势,为流动人口提供孕情、环情检查和生殖保健等技术服务,使他们享受到和当地居民一样的优质服务。      三、试点中的矛盾和问题。     以上是推行“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看到取得的成就固然令人鼓舞,但是随着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样是不可忽视。主要矛盾和问题有:     (一)部分企业观念未转变,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够,给社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很大的阻力。在这次试点中发现,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和“三人公司五人店”的职员对社委会的工作比较配合。相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有稳定工作的人员,他们认为自己有单位、有组织,社委会没有权力“管”他们,不愿接受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支持和了解社委会的工作,不愿接受社委会的服务,势必会给今后现居地管理的实施造成一定的阻力。     (二)相关的人口统计、工作程序不健全,工作困难很大。由于实施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推行的试点工作也处于探索期。因此,在生育、节育的统计方面,如何实现育龄妇女单位、户籍地、现居住地之间的口径统一、信息的及时反馈、相互通报情况,避免数据的错、漏和重复等现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开展社区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经费不足。推行“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是一个新生事物,还处于摸索阶段,在其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必然需要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保障,才能顺利地运行,从而保证成效的取得。否则,推行“以社区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只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名存实亡。     (四)积聚在社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已成为当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大量的流动人口流向城市,汇聚在社区,但由于他们在城市求职难、工作不稳定、居住不固定,流动性非常大,缺少组织管理,不仅给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而且给社区带来了安全隐患。作为流动人口流入地的政府部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流出地政府的联系,制定优惠政策,切实关心、关爱他们的生产、生活,积极引导他们为第二故乡作贡献已成为当务之急。     四、几点启示。     看到成效,就能受到鼓舞、增强信心。认识矛盾和问题,就能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我们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查研究,根据新的情况确定新的工作思路方法措施,切实帮助解决社区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和鼓励社区根据自身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上有所突破。充分发挥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理清计划生育、工商、劳动、卫生、民政、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在法律框架下的职责,规范街道、属地单位、社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各自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构建部门、单位对社区开展属地化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撑。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转变群众融入社区、共驻共建社区的观念。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实施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重要保证。应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的宣传,让群众了解社区、认识社区,增强他们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让社区内单位及居民、流动人口积极参与、支持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使计划生育真正变成群众工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加强信息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推行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只靠计生一个部门很难,必须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信息平台。如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把向计生部门定期报送婴儿出生、上报户口、户口迁移、取育手术、婚姻登记等信息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这样才能较为准确、全面了解现居住地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四)街道采取有效措施,对少数不配合计生工作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街道要关心支持社区开展属地化管理工作,对少数计生管理工作淡薄、不支持计生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街道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单位强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帮助社区推进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五)结合实际,加大对开展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工作的培训力度。培训工作的开展要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紧密地结合,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的培训,使参训人员切实认清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能够从老的“条条管理”和“条块结合”的计划生育的管理模式中走出来,自觉地进入“以社区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模式中来;要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对各有关成员单位等的职责权限以及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有一个非常清楚、非常明了的认识,为他们能更有序地开展好工作提供“指路明灯”和理论保障。     (六)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装备水平。虽然目前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配置不能满足现居住地管理的要求,但在各地都进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的情况下,要大量增加街道、社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不太可能。因此可以通过加大经费投入,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在社区建立一支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及时了解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节育变化。同时提高街道、社区的现代化办公水平,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来弥补人员的不足。     (七)关爱流动人口,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流聚在社区的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其生活状况和就业情况都十分地恶劣,在社区处于一种“寄居”的状态,在城市的就业范围中也处于一种“边缘”的现象。因此,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实行属地化的管理,要充分利用计划生 育优惠政策为导向,来温暖、来感化他们,对待外来的流动人口要同常住的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对他们的关爱,从而自觉自愿地服从和参与社区的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

社区业务工作计划第7篇

一、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介绍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人口出现了增加,社区从200年起到今年月底为止,社区人口上涨了%,其中,本市人口占%,外来务工人员占%。社区从去年月起至2010年月底为止,共有新生儿人,其中,本地,外来人员,一孩人,二孩人,多孩人。从调查数据看,社区计划生育总体情况好于以往。

二、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

作为一名社区计生工作者,在计划生育这一方面特别要确立以人为本的社区发展观,要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体地位,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社区居民应承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构建以人为本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办事处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检查、“关爱女孩”等方面的需求。强化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晓率,达到促进社区居民家庭幸福,生活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健康和社区居民人际关系和谐相处的目的。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在管理上,提倡“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原则:

1、提高宣传服务水平,使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宣传避孕节育知识等内容;

2、提供技术服务,利用健康检查这个过程,为广大育龄群众普查妇科病。真正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

3、在办理生育证时提供服务。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应及时办理生育证,同时要把握好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更要及时了解,模清生育动态,纳入管理并宣传持证生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等内容,让她们能真真得到社区的服务,更好地使社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健康发展。

三、开展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一)对于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

在社区计生工作中,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社区的流劝人口成分主要是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针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社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专门加强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逐步完善计划生育管理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社区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基础,流动人口育龄群众为中心,融宣传、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其具体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1、建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和办理制度。一是积极查验《婚育证明》,同时采取计生工作人员上门宣传,实行办证制约等手段督促外地人员办理原籍《婚育证明》,努力提高持证率。二是为本地离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办理《婚育证明》。这项措施不仅有助于了解流入和流出人口的婚育情况,而且给管理工作减轻了许多重复的程序和负担。

2、建立基础资料和报表工作制度。该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定期到规定的区域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及时了解最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包括流入人口的未婚女性、已婚育妇情况,

男性人数,持证人数,期内生育,以及流出人口数,他们的相关情况等。同时还要把这些资料大体情况登记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表》中,至于细节则进入《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表》中备案,包含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婚姻状况、户籍、流入时间、婚育证明办理情况、最小孩子出生情况、节育措施等等。最后还要输入到电子报表中,以实现网络化管理。这一实施

办法细化、落实了计划生育政策,强化了人们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觉悟,给计生工作带来了方便,同时也有利于上级加强对下级开展工作的监督。

3、建立“计划一起制定,工作分开实施,问题共同解决”的合作与分工并存的工作体系。在居委会主任和计划生育主任的双重领导下,计生小组成员分管几个不同的区域,负责该区域的流动人口最新情况的调查、计划生育方面的宣传教导,向有需要的人发放免费的避孕工具和药物,帮助解决外来人口的疑难问题,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等等。不同成员将收集来的资料一起汇总,共同把报表制作出来,同时对于遇到的比较棘手的情况共同分析处理,当然如果某一段时期某个区域任务很繁重,其他的组员必须义不容辞地加入进去。分工增强了各自的责任感,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合作又增进了团结,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4、做好基础工作。一是做好辖区外来人口药具规划,在日常工作中免费向外来人员发放。例如向育龄妇女免费发放,通知并督促一胎做好上环、二胎做好结扎等。二是对有生育规划、计划在本社区生育的外来人员,应其要求,为其出具《生育服务联系单》,方便其做好生育前的就医保健。这项措施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方针,受到了外来人口的热烈欢迎。

5、优化宣传服务,创造宽松、和谐的氛围。一是定期组织外来人员学习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二是建立固定宣传阵地,利用橱窗、板报,搞好静态宣传;三是经常发放计生宣传资料、手册等。经常化、生动化的宣传,使外来人口了解了更多的现行计生政策法规,提高了他们的知法、守法意识,达到了自我约束、自觉执行计生政策、法规的目的。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社区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为加强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今年以来,社区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促进了社区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一最早掌握第一手信息

在住宅小区筹建时即与开发商签订提供业主情况和计生服务场地的协议,切实做到了入住一户管理一户。同时,对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把育龄妇女信息及时录入微机,使每家每户的情况一目了然;物业公司管理员通过购、租房手续的办理、水电费的收缴等措施,及时掌握入住人员情况,并通报社区计生管理人员,实现了信息共享。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定期入户,联合为业主提供计生、治安、家政、防疫、就业、子女入学入托、健康咨询等各项优质服务。以上举措提高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杜绝了漏管、漏报,使各项服务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增加计生工作责任心

首先建立了干部包社区分管制度,坚持每周一个电话,每月一次现场调研,每季度一次抽查,每半年一次总结,确保问题发现整改及时,业务指导直接到位。其次,与社区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社区党、政一把手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严格落实“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制度。再次,通过聘用计生信息员,实现了人员与职责的统一,工作实绩与工资待遇的统一,充分调动了计生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漏洞,确保了商住小区、零星楼座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再次社区与物业签订安全生产、治安、环境卫生、流动人口等工作综合协议书,把“一票否决”制度引入管理职责中,实施检查考核,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问题,实行奖惩兑现,提高物业公司的工作主动性,协助计生信息员建立健全小区育龄妇女档案,利用居民入住登记的优势,一旦发现新入住或搬出小区的育龄妇女就及时通知信息员进行登记;利用收水、电费等时机,信息员把避孕药具送到居民手中,既满足了群众需求,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实现共赢局面

社区针对物业公司打造高端物业品牌的需求,社区把提升物业公司的品牌作为自身发展的内在推动力,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融入社区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之中,与“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小区内设立了计划生育宣传牌,印制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宣传品,积极组织好小区居民参与计划生育免费查体、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免费孕检等服务项目,通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赢得了住户的信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拉近了小区居民与物业公司的距离,在提高了物业公司形象的同时又全面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育,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