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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环境保护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5-12 11:39:56
大学环境保护论文

大学环境保护论文第1篇

[关键词]近三十年;古代;环境与资源保护;综述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环境保护也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如何实施环境保护,是所有中国人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一些学者开始探究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思想意识、政策法令、行为,以期古为今用。此类研究颇为丰富,钞晓鸿、佳宏伟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生态环境史――以近年来大陆生态环境史研究为中心》(载钞晓鸿著:《生态环境与明清社会经济》,黄山书社2004年版,第46-50页)中扼要回顾了九十年代以来对中国历史上环境保护的研究,不过,两位关注的主要是史学界的论文,对相关专著及其它学科的成果较少提及。笔者在此对近三十年来中国历史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研究从四个方面进行梳理:

一、综合性的论述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在相关机构与官员的推动下开始了中国环保史编纂工作。余文涛、袁清林、毛文永编著《中国的环境保护》(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一书,该书第一章为“中国古代的环境保护”,主要介绍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的思想、机构、法令,以及对森林、苑囿园池的保护、国土与环境整治等实践。也许考虑到此书对古代环境保护阐释太少,随后,袁林清推出《中国环境保护史话》(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在介绍古今环境变迁基础上分析历代环境保护思想、法令与实践。虽说略显单薄,但其通过环境变迁来研究环境保护的思路,学界至今还在运用。林学界的陈登林、马建章编著《中国自然保护史纲》(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思路基本也是如此,按原始社会、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的历史分期,简略描述了各个时期对水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思想、政策、机构等。

集成性研究是罗桂环、王耀先、杨朝飞、唐锡仁编著的《中国环境保护史稿》(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该项研究是1989年在国家环境保护局宣教司倡导下,综合多方面人力,历时5年完成。此书详细介绍了我国古代环境保护思想、法制的产生与发展,并分为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物种保护、森林保护和植树造林、注重产出和自然循环的农业模式、水旱灾害防治与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实践经验积累、土地盐碱化与沙漠化治理、传统手工业生产的环境问题、对环境与健康关系的认识、古代都市规划和环境建设、人口土地开发与环境等10个主题探讨了古代环境保护实践。编者还将我国历史上环境保护特点概括为注重防灾抗灾、强调森林生物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生产中的综合平衡、关注人地协调。罗桂环与舒俭民编著了《中国历史时期的人口变迁与环境保护》(冶金工业出版社1995年版),突出了人口对环境变迁的影响,诸多内容与《中国环境保护史稿》相同。李丙寅发表数篇有关不同时期环境保护的论文后推出《中国古代环境保护》(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一书,依次论述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有关环境保护的思想、法令与实践。该书创新之处不多,细致程度也远不如《中国环境保护史稿》。王玉德、张全明主编的《中华五千年生态文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虽没冠名为中国环境保护史,但该书上卷以史为以经,主要内容是论述中国历代环境保护思想、法令、实践,但主要汇编前人研究成果。

在环保研究热潮下,除了通论全国之外,还有专门研究地区性环境保护史著作。如王伟杰编著的《北京环境史话》(地质出版社1989年版),简要描述了人们改善北京地区环境史迹的各个方面。同时,一些省市县开始编纂出版“环境保护志”、“环境卫生志”,此类方志一般会对古代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进行简要追叙。

与通历代论相比,对不同历史时期的综合研究更为丰富:先秦有袁清林《先秦环境保护的若干问题》(《中国科技史料》1985年第1期)、李丙寅《略论先秦时期的环境保护》(《史学月刊》1990年第1期)、郭仁成《先秦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求索》1990年第5期)、李金玉《周秦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与实践研究》(郑州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4月);秦汉有李丙寅《略论秦代的环境保护》(《商丘师范学学报》1990年第1期)、《略论汉代的环境保护》(《河南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倪根金《秦汉环境保护初探》(《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魏晋南北朝有李丙寅《略论魏晋南北朝的环境保护》(《史学月刊》1992年第1期);唐代有刘华《我国唐代环境保护情况述论》(《河北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宋代有刘华《宋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张全明《论宋代生物资源保护及其特点》(《求索》1999年第1期)、《论宋代生物资源保护》(《史学月刊》2000年第6期);元代有刘华《元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探幽》(《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明代有杨昶《明代在资源环境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江汉论坛》2007年第1期)等等,诸如此类的研究自然让我们对各个时期环境保护有了基本认识,但概述性研究往往很难将问题引向深入。

二、关于思想与意识

在与自然的接触中,古人形成了一些朴素的环境保护思想与意识。刘翠溶在《中国历史上关于山林川泽的观念和制度》(载曹添旺、赖景昌、杨建成主编:《经济成长、所得分配与制度演化》,中研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9年版,第19-42页)中对历史上山林川泽的观念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张建民则在《论传统农业时期的自然保护思想》(《中国农史》1999年第1期)中指出,先秦至两汉核心自然保护思想的核心是“以时禁发”,同时往往与宣扬社会伦理道德结合一起,魏晋以后则更多注重于资源破坏的影响,森林植被、水、土资源的相互关系,特别是认识到森林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中的作用。

法学界张梓太在《中国古代立法中的环境意识浅析》(《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中从法学角度指出,古代立法中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环境立法,但立法者注重对自然环境保护,强调立法时应当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尽可能做到“道法自然”。在处理环境与发展关系时,主张永续利用,对资源开发要“不夭其生,不绝其长”。同时特别注重对生活环境的保护,以“礼”为标准,对生活环境划分出重点保护区域,进行重点保护。

对不同时期环境保护思想与意识的探讨更为常见。鞠继武在《试论先秦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思想》 (《自然科学史研究》1990年第2期)中简述了先秦时期的环境保护思想,李根蟠《先秦时代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理论》(《古今农业》1999年第1期)则进一步指出先秦保护利用野生植物资源的理念依据是处理“天、地、人”关系的“三才”论。陈业新在《秦汉时期生态思想探析》(《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期)中对秦汉时期生态思想进行了概述,认为这一时期生态思想基本方面是关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间应有的和谐与统一关系的思考,具有辩证法“合理的内核”。邹逸麟在《我国古代的环境保护意识与环境行为以先秦两汉时期为例》(载《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06-213页),中强调古人具有丰富的环保意识。叶坦在《宋代帝王的经济观:君主诏令所反映的保护生产与生态的思想》(《中州学刊》1990年第6期)中分析了宋代君主诏令所反映的保护生产与生态的思想。张全明对宋代环境保护关注较多,在《简论宋人的生态意识与生物资源保护》(《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筒论宋代儒士的环境意识及其启示》(《文史博览》2006年第8期)等中认为宋人表现出较强烈而广泛的生态意识,提出了顺应自然,调节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资源的生态哲学观,而宋代儒士“天人合一”的哲学观、“中庸”的处世道德观,使环境意识达到一个较高的高度。

或许是为资料所限,对明以前环境与资源保护思想的研究大多过于抽象,对明清时期的则要细致的多。杨昶在《明代的生态观念和生态农业》(《中国典籍与文化》1998年第1期)中认为在人口骤增、土地开发相对受限的压力下,明代涌现出一系列生态环境意识超迈前贤的思想家,并讨论了其中一些代表性人物的思想。美国学者邓海伦在《十八世纪中国官方对环境问题的看法与政府的角色》(载刘翠溶、伊懋可主编:《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95年版,第877-916页)中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十八世纪中国官方对环境问题的看法,认为虽然一些官员看法是合理的,但由于当时的人口压力,使他们主要致力于解决人口生计问题,对环境问题常常忽视。

西北作为我国生态脆弱带,学者关注较多。赵珍在《清代陕甘地区的森林生态保护意识和措施》(载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4辑,2003年;亦收入赵珍著《清代西北生态变迁研究》第五章“被动的调适:自发的生态理念和环境保护措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5-352页)中指出,由于人口增加,大面积农田垦殖,生态脆弱性进一步加重,一批有识之士提出了生态保护要求,特别是对森林的保护。王社教则利用清代丰富方志,撰有《清代西北地区地方官员的环境意识――对清代陕甘两省地方志的考察》(《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1期)一文,通过考查陕甘两省地方志编纂者对当地环境问题直接记述和议论以及各地方志“艺文志”有关论述环境问题文献的收录情况,指出当时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群体的环境意识,个别地方官员环境认识集中表现在对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功能认识上,以及在此基础上对保护森林植树造林的关注。

除了方志,一些典籍中也蕴涵着丰富的环境保护思想,钞晓鸿、佳宏伟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生态环境史》(载钞晓鸿著《生态环境与明清社会经济》,第49页)一文中列举了以下学者的研究:陈瑞台对《庄子》,郭文韬对《月令》,胡元鹏、宫玉海对《诗经》、《山海经》,田龄对《周礼》、屠承先对《盐铁论》,郑学檬对《状江南》诗组,高玄英、赵文姝对《聊斋志异》等等。以笔者所见,较早时李丙寅也对《诗经》中的环境思想作过探讨,撰有《(诗经)中有关人类对环境认识的初探》(《商丘师范学学报》1992年第3期)。

以上研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思想的方方面面,也有不少学者专注某一方面,其中以林业保护为突出。叶世昌在《丘F的造林主张》(《中国农史》1984年第4期)中对丘溶阐释在《大学衍义补》中的造林主张。倪根金在《试述中国历史上对森林保护环境作用的认识》(《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试论中国历史上对森林保护环境作用的认识》(《农业考古》1995年第3期)等中认为,古人已充分认识到森林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巨大作用,并把人们对森林作用的认识分为先秦、汉至元、明清、近代四个阶段。关传友则在《论中国古代对林木保持水土作用的认识与实践》(《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4年第1期)中指出,自先秦至明清古人对森林保持水土作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萌芽、初步、明确、普遍认识的变化过程。

说到水土保持,马宗申在《我国历史上的水土保持》(《农史研究》第3辑,1983年)一文中,着重论述了我国森林抑流固沙、沟洫治黄、治水先治源等有关水土保持理论。刘忠义在《我国古代水土保持思想体系的形成》(《中国水利》1986年第11期)中略述了我国古代水土保持思想体系形成过程,宋源在《我国古代水土资源管理思想述略》(《中国农史》1987年第3期)中认为我国古代管理水土资源的思想可溯源于先秦,汉唐时力求使有限的水资源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果,宋代以后把兴利和除害有机结合起来,注意到水土资源综合效益问题,明清出现了许多综合利用水土资源的建议和实例,这一过程反映了封建经济和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对水土资源管理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

还有学者讨论古代保护动物资源思想,如邢湘臣的《我国古代鱼类资源的保护》(《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周才武的《古代山东地区渔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中国农史》1985年第1期),景爱的《古人如何保护野生动物》(《森林与人类》1996年第4期)等等,此类概述性的研究,较为简略。不过,也有较为具体的,如董希在《浅谈我国古代对动物资源的保护》(《中国农史》1990年第2期)一文中解析了清代郭尚品在《上白邑侯希李请禁毒药取鱼禀》中保护渔业资源思想。

三、有关政策与法令

我国古代虽没有系统环境保护法令与政策,但中央、地方法规中相关内容还是比较丰富。姜建设在《古代中国的环境法:从朴素的法理到严格的实践》(《郑州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中讨论了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立法产生过程,认为战国时期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环境恶化,有识之士呼吁采取保护措施,最终转化为政府行为,并以法的形式肯定下来。严足仁编著的《中国历代环境保护法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0年),依次介绍了夏商周、秦汉、南北朝、唐、宋、元、明、清、民国、新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制,然该书古代部分只是列举了相关政书中有关环境保护政策与法令,甚为简单,仅48页。

断代性通论研究主要是对秦汉、明代。陈业新的《秦汉生态法律文化初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探讨了秦汉时期对水利、植物、动物、森林 资源保护法令,并认为此时环保法令内容广泛,承前启后,但得不到真正、彻底、完整意义上的贯彻执行。杨昶撰有《明政令对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明朝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变的政治举措考述》(《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等,对明代有利于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与法令分别进行了考述。

大量的研究体现在林业政策与法令上。如王永厚的《以法治林话古今》(《中国林业》1981年第4期)、黄森木的《我国古代的以法治林》(《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分别简叙古代以法治林的历程。王子今的《秦汉时期的护林造林育林制度》(《农业考古》1996年第1期)对秦汉时期护林、造林、育林诸制度进行了探讨,新近韩国学者崔德卿撰有《秦汉时代山林树泽的保护与时令》(载王利华主编:《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557-567页)一文,也许是交流不便,并无太多新见。李广联撰有《北魏的林业政令》(《中国林业》1983年第9期)、《北宋的林业政令》(《内蒙古林业》1983年第10期)。王希亮《宋朝发展林业保护山林的几项措施》(《经济研究资料》1982年第9期),郭文佳《简论宋代的林业发展与保护》(《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对宋代鼓励植树、减免赋税、赏罚官吏、保护山林等一系列措施进行了探讨,惜没有回顾学术史。樊宝敏、董源、李智勇在《试论清代前期的林业政策和法规》(《中国农史》2004年第1期)中认为,清政府虽颁希过一些与林业有关的护林植树诏令或条文,但没有全国统一的森林法规,因而地方上有大量乡规民约,然作用有限。

谈到乡规民约,中国有大量护林碑,此方面研究诸多,有代表性的是倪根金。撰有《明清护林碑研究》,(《中国农史》1995年第4期)、《明清护林碑知见录》(《农业考古》1997年第1期)、《新见江西遂川两通清嘉庆时护林碑述论》(《古今农业》1997年第3期)、《中国传统护林碑刻的演进及在环境史研究上的价值》(《农业考古》2006年第4期)对明清护林碑研究较深,认为人们对林业作用认识的深入、风水意识盛行、毁林(尤其盗伐)现象严重是明清护林碑大量出现的三大原因,并把护林碑分为官方型(中央、地方)、民间型(个人、家族、村寨、联村、寺庙)、混合型(官民、僧俗)三大类,同时对现存护林碑分布进行了列表。此外还有,卞利的《明清时期徽州森林保护碑刻初探》(《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古开弼的《广东现存明清时期涉林碑刻的历史启示》(《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广东现存明清时期涉林碑刻的生态文化透视》(《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何满红的《明清山西护林碑初探》(《文史月刊》2007年第1期)。

与国内较多学者概述性的研究相比,国外一些学者通过具体事件与案例进行细致的研究,如日本学者相原佳之撰有(《清朝中期的森林政策――以乾隆二十年代的植树讨论为中心》)(载王利华主编:《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第506-523页)一文,详细阐释了乾隆二十年代吴鹏南造林提案产生、议定的过程及效果。

一些学者讨论了古代保护动物法令,如王希亮的《北宋保护野生类的法令》(《中国林业》1982年第10期)、《我国古代野生动物管理法》(《野生动物》1985年第1期)。中国各少数民族有许多禁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规约,如古开弼的《我国历代保护自然生态与资源的民间规约及其形成机制――以南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规约为例》(《农业考古》2005年第1期)。

四、相关具体行为

环境保护行为与环境破坏往往是同时存在,虽然很多是无意识的。郭文韬在《我国古代保护生物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历史经验》(《资源科学》1984年第1期)中认为,我国古代在保护生物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彭世奖在《我国环境保护的历史经验值得总结》(《农史研究》第8辑,1989年)中也指出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经验值得总结。大量的环境保护实践依然体现林业上,本文非林业史研究回顾,主要列举一些与本文主旨直接相关的较有代表性的论著。

刘彦威撰有《我国古代对林木资源的保护》((《古今农业》2000年第2期,亦载李根蟠、原宗子、曹幸穗主编:《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132页)、《中国古代的护林和造林》(《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对中国古代林木资源的保护与植树造林行为进行了论述。倪根金的《秦汉植树造林考述》(《中国农史》1990年第4期)、《秦汉“种树”考析》(《农业考古》1993年第1期)论述了秦汉植树造林行为。翁俊雄在《唐代植树造林述略》(《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中认为,唐代在植树造林方面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对山林的保护却注意不够。

对明清林业保护行为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生态脆弱带。暴鸿昌的《明代长城区域的森林采伐与禁伐》(《学术交流》1991年第3期)认为,人口的增长、城市的扩充等原因最终导致明代长城区域森林禁伐的失败。台湾学者邱仲麟在《明代长城沿线的植术造林》(《南开学报》2007年第3期)中分析了明代出于军事目的而在长城区域的森林禁伐与植树行为,认为整体来说,成效并不明显,无法挽救森林日益减少的情况。上文提到赵珍的研究,虽说涉及保护森林、水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但主要是探讨人们保护森林的行为,并认为这些行为是被动性的、自发性的。钞晓鸿在《清代至民国时期陕西南部的环境保护》(载钞晓鸿著:《生态环境与明清社会经济》,第101-128页)中主要利用碑记分析清代至民国时期陕西南部对森林等资源保护行为,认为与环境破坏的大范围、持久性相比,保护只是局部、短期的。最近,何满红的《环境脆化中的保护――以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山西省为例》(载行龙主编:《环境史视野下的近代山西社会》,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46-267页)也是利用碑记探讨明清至民国时期山西省林业等资源保护行为,也认为乡规民约的保护很有限。关传友则利用族谱来研究,在《论明清时期宗谱家法中植树护林的行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4期)中指出,风水意识是家族法规中提倡植树护林的根本原因,家族经营是护林行为的重要原因。

亦有学者对一些防护性的植树造林进行研究,如杨秀伟《植树造林是水利的传统――堤防植树小史》(《中国水利》1983年第1期),古开弼《我国古代人工防护林探源》(《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谢志诚的《黄公树――清代地方性生态农业工程》(《中国农史》1995年第2期)简述了乾隆年间黄可润在直隶无极县植树造林工程。游修龄在《槐柳与古代的行道树》 (《中国农史》1996年第4期)中对保护路基的行道树做了有益探讨,指出历史上行道树种的变化过程,秦是以青松为主,汉以后直到唐宋则以槐树为主,明清转以柳树为主。

水土保持行为是学者关注的另一个重点。张芳在《清代南方山区的水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中国农史》1998年第2期)中认为,清代南方山区砍伐林木垦荒、陡坡种植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当然手工业、采矿业、樵采、军事也不可忽视,在此基础总结了各地的水土保持措施。张祥稳、惠富平在《清代中晚期山地种植玉米引发的水士流失及其遏止措施》(《中国农史》2006年第3期)中阐述了清代不同地区官方和民间对开山种玉米利弊的不同认识,指出浙江、皖南和陕南等地,政府和民间曾采取多种积极措施,遏止山地种植玉米引发的水土流失,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其它,如对水源保护的研究,如顾其洋的《水源保护史话》(《环境保护知识》1979年第4期),只是科普性的,较为简要。对动物资源保护研究,上文提到的一些相关论著中往往也会有所提及,笔者在此不再重叙。

五、小结

综上所述,中国历史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研究可谓成果丰硕,但同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学者不太重视学术史,以致低水平重复现象较为突出。

大学环境保护论文第2篇

关键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的现代法律人才。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提出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要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由于我国传统法学教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不利于学生法学创新能力的培养,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因此,改革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育,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的需求乃大势所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育的改革应当以培养生态文明法律新型人才为目标,为我国创建生态文明社会目标奠定基础。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模式反思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1997年被列为法学二级学科以来,已有二十年,教育部于2007年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增列为法学核心课程。“生态文明”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的十报告指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提高大学生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环境法治理念、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部门法无可比拟、也无法替代的。目前我国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方面处于蓬勃发展时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亦是近年来法学界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处于蒸蒸日上的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带来新的契机,也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三江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为本科生独立开设2个学分32个课时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选修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边缘学科,它的许多原则、制度和专业术语与宪法、法理、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多个法学学科紧密联系,其内容更体现出与环境伦理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生态学等多个跨一级学科的交叉制式。与传统部门法相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这门课程本身的理论性并不是很强,但是该课程呈现出整体的理论体系比较分散的特点。笔者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多年,深知传统教学方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在法学教育中是不可或缺的,但同时它也存在着诸多弊端:

(一)讲授式教学法

如果仅仅单一的讲授式教学法,学生对知识的了解限于教材和教师的灌输,对知识点的掌握靠强行记忆,会导致缺乏学习热情,不利于提高教学效果,无法达到对学生解决实际环境纠纷能力的培养。如何对现有讲授式教学方法进行改革,是法学教育尤其是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这样一门具有强烈专业特色的学科教学中的瓶颈。法律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诞生和发展的历史表明其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之利剑应运而生,是实践推动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建立和完善,其实践性、应用性更加明显,且环境要素本身体现出高度的社会性,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价值追求,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殊性意味着其必须反映自然科学规律,在理念上吸收环境科学的研究成果,通过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展出相应的法律规范即较强的技术性。因此从根本上说,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对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状况的了解,是单一的教师中心型教学方法无法完成的。加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内容较为庞杂、课时较少,若教师细致讲解,会导致填鸭式教学,反而影响教学效果,若教师不讲,会导致学生只能了解教材上的知识,所学有限视野狭窄。

(二)案例教学法

在我国传统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激发学生的兴趣、拓展学生的思维、增强学生的参与性等,当然,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也体现出它的局限性:第一,如何保证高质量案例作为素材。第二,学生愿意深入思考案例而不是仅仅“听故事”。

(三)模拟法庭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内容包括了总论、自然资源保护法、污染防治法、国际环境法等多方面的内容,需要学生具备法理、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基础学科的功底,且需了解环境学、经济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其他跨学科的基本原理,知识跨度大,科技性强。这使得在32个课时的条件下,不宜选择模拟法庭等特别费时耗力的实践教学模式,否则可能会导致因教学基本信息量不足,致使学生无法较好应用,反而影响教学效果。较之民法、刑法等部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目前尚不处于“显学”地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内容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极少,这使得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和学习兴趣降低;同时,现实的就业压力促使学生更加现实,多数学生在四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准备研究生考试或准备司法考试,无心在课程学习中投入过多精力。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思路

现代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有创造性的人才。创造性思维包括:一是发现问题、二是解决问题。创造性思维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教师的创造性思维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的创造性。

(一)优化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改革的目的是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加强学生创新思维和实际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逐步改变过去以讲述为主,老师讲、学生听的课堂教学方法,采用“参与式教学法”,参与式教学法是一种师生共同合作式的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整合各种教学资源,采用多种教学方式,设置若干教学环节,为学生创造出参与教学过程的充分条件,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以及教师主导作用,在师生双边互动的过程中进行教与学的活动。使学生教学主体地位提升,促进教学目标整体性实现,实现教学效果多维度拓展,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教学改革实践,参与式教学方法主要通过“小组合作式专题讨论”来实现。专题讨论由教师事先准备讨论内容,共设计14个选题,主要涉及实案讨论,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等,案例为2017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的10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例,(其他4起案例也较新颖并具有代表性)以此作为教学案例具有客观真实性、多样性,且与时俱进,及时跟踪最新立法和法律实施进展情况。这10起典型案例均为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的案件,案件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大气、海洋、渔业资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处罚等纠纷,涵盖大气、水、渔业、野生动物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类型包括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所涉案件能够反映出最前沿的问题,如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何建强等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法院在认定七名被告人均具有在自然保护区内投毒杀害野生候鸟主观犯意前提下,正确区分各自的客观行为,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共同犯罪理论区分主从犯予以裁判,既体现了从严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基本取向,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倪旭龙诉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系因风力发电产生的噪声、光影及电磁造成养殖损害的新类型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人民法院在确定三种可致环境污染因素的基础上,依法认定了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体现了环境污染损害因果关系认定的特殊性。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谭耀洪、方运双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系由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检察机关支持,弥补了个体受害者诉讼能力的不足,无论对个人权益还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都非常必要和及时。海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诉海南省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纠纷案,涉及对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程序合法性的认定,明确了不能证明取样程序合法的监测报告,不能单独作为认定被处罚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主要证据的裁判规则。通过专题讨论可以真正体现学生参与,弥补传统单一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单向信息传输和“听故事”等局限性,注重综合能力的考查,如锻炼学生的资料整合才能、案例分析才能、研究才能、授课才能、语言表达才能、团队合作才能等。全班学生通过抽签组成学习小组,各组推选1名组长,打破原有的班级界限。每一小组专题讨论的参与者,可以通过一个案例熟悉多部法律,如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环境资源案例,可能涉及到《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诉讼法等,以及了解司法是如何将若干法律运用于实践当中解决问题。小组各成员基于他们的各自分工不同,又可以得到不同的能力培养。如讨论需要完成六步分工合作,第一步,课后收集、整合资料,在中国知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获取讨论详细内容;第二步,案情简介;第三步,判决结果简介;第四步,本案适用法律梳理;第五步,该案启示等;第六步,需要学生制作课堂演讲PPT。以上六步分别由六个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完成,互相配合、相互监督,每个成员的任务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小组团队总任务的完成。其他小组学生可以通过专题讨论参与者制作的PPT和演讲,了解多个领域。在知识水平、思维方式等方面,各学生间存在差异,通过参与,在共同学习的过程中,使得各参与主体思想相互碰撞、启发、互补,从而达到拓展学习的目的,开拓学生的视野。

(二)更新课程内容

不断更新、完善授课内容,结合最新教材及法律,讲授内容涵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本理论和该领域前沿热点问题,拓宽学生的知识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经过两年的探索与实践,现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课件一套习题、形成与教学内容相配套的相关学习资料体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读写议材料”一套,教学视频素材文件50余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读写议材料”第一部分推荐网站,如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知网、环保部官网、及各高校、科研院所网站等;第二部分环保知识,如臭氧层被破坏造成的危害等;第三部分实例讨论,如最新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等;第四部分实例阅读,选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如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等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以及在环境执法方面选取“环境保护部公布12起新《环境保护法》执行典型案件”等;第五部分习题;第六部分法律法规汇编。

(三)完善考核方式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为考查课,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不拘泥于传统考试方式,期末考试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课程论文不少于3000字(由教师选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作为选题),评分标准为:论文写作过程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30分;论文结构的合理性、论文观点正确性、内容翔实表达准确为30分;论文的创新性为30分;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工作态度为10分,共计100分。环境纠纷反映出新型化、复杂化等特点,我们必须夯实环境法治基础知识的传授,加强环境法治基础知识的“通识教育”以回应社会需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专注于我校“应用性复合型”全方位人才培养要求,以提高学生的参与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参与式教学法”为突破口,改革教学方式,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提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质量,实现由传统教学方式向全方位综合教学方式转变,学生教学主体地位提升,教学目标整体性实现,教学效果多维度拓展。随着课程教学方式改革与创新的继续深入,将使学生获得更新、更全面的专业知识,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质量人才。

参考文献:

[1]于文轩,王灿发.我国环境法教学模式的反思与探索[J].当代法学,2009,23(2).

[2]陈海嵩.《环境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反思与改革[J].高教研究与实践,2012,31(4).

[3]舒展,吴德东,李玉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J].教育教学论坛,2014(4).

[4]林云飞.论地方本科院校转型视域中的法学专业课程改革———以分类教学为视角[J].高教学刊,2016(03):139-140.

[5]黄卫东.完善案例分类教学机制[J].高教学刊,2016(15):107+109.

[6]陈娟丽.成果为本教学模式在环境法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好家长,2015(21):26.

大学环境保护论文第3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科学;政治思想

环境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在人类生存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也逐渐变得完善,保护体制与保护行为更加得当,党和国家政府采取全方位措施,切实做好了环境保护工作。这里需要提及的是,环境保护工作中,除了要做好环境治理和污染预防以外,还要贯彻落实好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党的建设,让党建精神和政治思想活动得到进一步的推进。

一、加强党建工作的内容

政治思想工作和党建工作荣威一体,在开展环境保护科学工作时,务必要将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这两方面的工作,以指导党建、政治思想工作积极开展。加强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的内容有:

1、贯彻并落实党的路线、方针

自党的十七大开始,我党便已经明确了社会注意和谐社会构建目标,并总结归纳出了社会构建的主要任务、原则,指出环境保护是新时代下必须加以重视的工作,围绕如何加强环境保护、治理,怎样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问题做了详细探讨。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所有部门都应该全力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提出的环境保护方针与政策,结合各部门、各地区实际工作,认真执行,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自我检讨和自我完善工作

方针、政策学习之后,各组织要尽快开展自我完善和自我检讨工作,总结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问题原因,探讨找寻出解决的办法。比如:在工作随时注意查看自己或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任务完成结果来检讨自己的责任心的缺失;检讨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是否端正;完善团队意识和强化竞争意识等等。自我检讨与自我完善工作是党建工作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将其应用到环境保护工作中,与环境保护科学相结合,可以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得更加顺利。

3、加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党建工作中,要加大政治思想学习力度,加强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好政治思想基础理论,并利用该理论来指导环保工作,促进环境保护科学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灌输

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是理论学习,只有先打好理论基础,让干部和部员均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后,才能更好的开展后续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干部一听说要加强思想政治的教育就开始头大,犯困,提不起精神,或者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进行逃避,这是不对的。党的各项工作和政治内容都在进行不断的变化,那么在进行和加强思想整治工作的方法也就渐渐地不再那么枯燥无味。

1、直接进行灌输

很多年来,都是用的这种方式,以开会或者进行上课教育的模式来展开,将党的最新动态以及国家的最新的政策以及所面临的局势和相关的政治问题向所有人员都讲得清清楚楚,这种方式较为直接,能促进员工进行理论上的学习。

2、进行启发式的教育

针对员工的文化层次有针对性的进行启发,可以将干部进行分组时的划分,多采用启发式的教育,放手让员工进行教育,以这样的方式影响和带动另外一批员工进行自我提高。

3、开放式的氛围

社会在不断地进行变化和改革,要适应新的变化就要采取新的方法,进行开放式的教育能够打破传统的听课,气氛更加的活跃,能够充分调动和开发人的积极性,寓教于乐,寓乐于教,寓教于乐的教育方法,使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教育的积极性。

三、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具体措施

环保科学思想政治工作并非只包括理论宣传,还应该结合实际活动,将理论知识贯彻到实际工作中,通过环保活动或学术交流等方式切实提高组织人员的思想政治意识。笔者认为,环保科学政治思想工作的具体强化措施有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思想理论知识的学习

首先,要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政治思想学习。学习时应提前安排好学习计划,将上级领导的命令、要求细化为单位总年度的工作安排,并对要求展开专题性的学习与讨论。政治思想学习,要尽量让参与学习的每一个人都熟悉自己的本职工作,了解单位在本年度的中心任务,并做好合理的分工与员工思想统一,力求做到单位上下团结一致,切实完成好领导的命令要求以及上级下达的所有的任务指标。

2、落实好工作责任制

其次,要全面落实好环保工作责任制。要将手头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党建精神、思想政治工作联系起来,最好是将思想政治落实到实际环保活动中,在开展环保活动,如义务捡垃圾、植树等活动的同时做好环保宣传。活动开展时要细化干部与员工的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提高组织人员的环保整治思想意识。

3、积极开展活动,将政治思想工作贯彻到组织活动中

再次,要积极开展各项组织活动,利用节假日和假期组织人员开展下乡慰问或环保义务活动,比如在植树节组织种树,在国庆前夕开展演讲,为组织内老党员生日送去祝福等等。通过开展各种主题不一的活动来提高组织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促进团结。

4、重视生活细节,干部带头

加强干部与员工的细节意识,要求干部带头,在生活中做好环保。比如随时携带手帕,减少使用面纸,做到环保;上下班尽量搭乘公交车、多走路,或者骑脚踏车,既益于人体健康,又能减少汽车废气,保护环境;随时携带环保筷,减少林木资源浪费,保护环境;做好垃圾资源回收,换黄金定时整理回收家里的废弃物,减少CO2产生等等。

5、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除了可加强国内思想政治活动之外,国外学术交流活动也可适当开展。增加出国进修、学习和考察人员,支持优秀环保科技人员参加国际合作研究。要重视人才引进工作,聘请外国专家、学者到来进行讲授和学习。用其他的方式来加速国际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信息交流,及时把握世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的动向。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现已成为了制约人类发展的重要问题,若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为此在新世纪以后,我们开始大力提倡环境保护,并将环境保护当作了一项专门的工作,提出要加强环保的政治思想工作,采取实际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做好环境保护,保障人类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本篇文章中,笔者着重介绍了环境保护科学政治思想工作方法,得出了几点相关结论,希望对同行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科学文化与环境保护科学院的竞争力[J].商业科技,2009,(1)

大学环境保护论文第4篇

【论文摘要】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存在价值目标的局限、理发理念的偏差、制度体系的失衡、协调机制的缺失、法律保障的不足等问题。但废除该法并非可取之策,因为,环境保护基本法具有宣示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权力——权利”配置原则、建立双重协调的法律机制、构筑全力保障体系之功能。因此,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提升其法律地位,完善法律制度,以使其真正起到基本法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基本法;可持续发展 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第11次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这部法律是根据1982年《宪法》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要求,结合当时环境保护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总结了十多年来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吸收了国外环境立法的成功做法,在对“试行法”进行较大幅度修订的基础上重新颁布的。客观的讲,《环境保护法》施行近15年来,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该法实施过程中,也的确暴露出其诸多不足。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这部法律已经不能满足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现实问题的存在,引发了当前对《环境保护法》何去何从的激烈争论。有人认为,中国需要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因此,应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人认为,我国已经对环境保护的单行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有的单行法甚至已经多次修订,在单行法修订过程中,不仅及时总结了我国成熟的环境保护经验,而且吸收了一些国外的先进制度;同时,现行立法计划中也有更多的环境保护单行法被列入,在单行法的立、改、废完成以后,各项制度都将更加成熟,《环境保护法》将失去存在的理由;因此,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不仅不应修订,而且应在不久的将来被废止。面对环境基本法的存废之争,人们也有不同态度。有人认为,这仅仅是一部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文件,有或者没有无关紧要,没有必要劳神费力的去讨论;更没有必要大动干戈,让所有人都来参与争论,立法机关自己决定足矣。我对这种至少是没有学术责任感的态度不以为然。表面看来,这的确是关于一部形式上的法律文件是否有必要存在的争论,其具体对象特指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如果止步于此,现在的争论似有小题大做之嫌,一部法律文件是否存在并不会引发“地震”或“飓风”,不足以摧毁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但透过争论的表面,便不难发现:事情绝非形式那么简单。它不仅是一部法律文件的存废之争,其实质是对可持续发展观及环境法的根本认识以及如何理解和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我以为,无论中国未来是否存在环境基本法,此番争论都将对中国的环境法以及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将成为实现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而具体的内容。对于如此重大的问题,不能轻率决策,至少应该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论证与周密的分析,得出理性的结论,而不能被一些表面的、感性的认识所迷惑。因此,展开对环境基本法存废问题的透彻讨论、集中各方意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一、《环境保护法》的缺陷 如前所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颁布于1989年。回顾十五年前《环境保护法》从试行法到正式法的修订,理由十分充分:“在执行中也发现环保法(试行)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有些内容也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环境保护的立法依据发生了变化。二是对许多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没有加以确认。……。三是有些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环保法(试行)是试行法,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完善,作为正式法律施行。”该法在修订时,充分考虑了当时国内外成熟的环境保护立法经验,在“协调发展”这一相当先进的立法理念指导下设计了制度体系,体现了当时较高的立法水平,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及其实践也被世界上誉为“中国式的环境保护道路”,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因此,《环境保护法》对于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贡献是我们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一部法律的生命力与其所依存的“环境”密不可分,在当时诸多限制性条件制约下,《环境保护法》的开放度与适应性都十分有限。在《环境保护法》施行的15年中,

大学环境保护论文第5篇

工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省各级环保宣教部门要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围绕全面完成重点环保任务,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为着力点,创新工作

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环保宣教力度,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总体思路:全面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按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年)》,围

绕环保中心工作,以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为重点,以党政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青少年、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为主要宣传对象广泛进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宣教工作要坚持贴近群众、贴

近生活、贴近实际,创新方法、丰富手段;坚持正面宣传、正面引导;坚持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路子。通过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加强环境保护,建

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教主题

20*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主题是:“环境保护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结

合各地区环保中心工作,紧扣环境宣教主题,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宣教要点

(一)全面深入地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组织环境保护工作者、民间环保人士及致力于环境保护的专家、学者进行多层次的理论研讨,就落实

科学发展观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一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对实践活动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和专著。邀请专家、学者组成演讲团深入到工矿企业、

街道、社区、学校、农村,广泛宣讲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怎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深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环境保护工作地位。

(二)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决定》是总结过去、指导当前、引领未来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决定》作为宣教工作的重点

,与落实宣教工作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环境宣教工作的全过程。要通过电视、广播、图书、报刊、网络等有效手段,大力宣传;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环境保护工作者要切实领会《决定》的精

神实质,为贯彻落实好《决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宣传好《“*”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20*年,我国将出台《“*”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我省也将出台《“*”*环境保护规划》。

通过宣传教育使环保系统广大职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为全面完成“*”环保规划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精神和我省环保工作取

得的成绩、现状及今后的规划及时、准确的传达给广大公众。

(四)组织好“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今年我省“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主会场分别设在*市和玉溪市,通过两个重点城市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辐射和带动全省各州、市的宣传活动。各地要

结合工作实际及特点,组织主题鲜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我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形势,大力普及环保知识,正面宣传我省和当地在生态保护和湖泊、污染治理方面采取

的措施和成果,努力使宣传活动产生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

(五)大力推进“绿色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好第三批省级绿色学校的评选与表彰工作;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管理,结合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及要求,进一步完

善和深化创建指标体系,赋予“绿色创建”工作以新的内涵;继续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好社区居民、学校师生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活动;组织创建活动经验总

结与交流活动;今年要完成创建省级绿色学校70所,省级绿色社区40个,合同有关部门启动绿色大学或绿色酒店的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决策层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的环境教育,继续开展县级环保局长和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可持续发展意识,提高决策

层的“科学发展”的决策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和机制。

(七)持续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题,结合*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征集、创作环保公益歌曲、赞歌、散文和*各民族有关环境保护

的民风民俗(文字、图片、实物)等,推出一批感染人、激励人、教育人的环境文化作品,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文化氛围。

(八)全面启动面向农村的环境教育。各地要认真落实20*年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座谈会上提出的“要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指示,结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

农村”的精神,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广播、电视、图片、挂图、幻灯、文艺表演等,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把环境宣教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

建设。

(九)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新闻制度,提高新闻水平,及时宣传报道重大的环境保护活动和重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用好*日报、春城晚报已有的环

保宣传版面,力争在*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开设环保专栏节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形成立体的、全方位的宣传,加大环境保护对外宣传力度。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参

加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提高效益。一是加强省、州(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宣教工作的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地要认真总结《20*年-20*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落实情况和“

*”期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二是加强与环保NGO组织的联系,搭建政府与环保NGO组织沟通、联系的平台,积极引导NGO组织以正确的方式和途径参与

环保事业;三是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环境宣教部门的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联合开展宣教活动,提高环境宣教工作效益。

(十一)加强环境宣教队伍的能力建设。各地要根据《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提高环境宣教队伍的工作能力建设;各地要在认真

大学环境保护论文第6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教育;教学改革;生态素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8-0149-02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发展中所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退化、环境污染加重,严重制约了现代化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明确目标,并在十中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了能够实现生态文明的建设目标,必须加强生态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生态道德素质[1],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的行动,进而解决生态保护的根本问题,从而为生态文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建设的骨干力量,是文明的宣传者、创造者和推动者。大学生的生态道德意识和观念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建成生态文明社会,能否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在此笔者以我校本科生全校公选课《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为例,结合其他高校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课程的经验[2,3],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思考和总结,对该课程的教学模式的改革进行探讨,以期为生态文明背景下高校环境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的教学内容的合理设置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下,高校环境教育的主要目标应以培养学生的生态素养为主,通过普及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同时激发学生的环境责任感,使学生能够自觉自愿接受并执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节能减排的价值观。因此,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应进行相应调整。

1.强化生态学的系统思想和平衡理论。生态学是环境教育中非常重要的内容,由于同学们在中学阶段已经接触过生态学的一些概念和词汇,所以对这部分教学内容往往心存轻视。但是环境问题正是由于生态平衡失调所导致的,而生态平衡失调主要是由于人类在进行生产生活活动时,忽视了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性而造成的。从多年的授课经验可以看出,学生们对于环境问题的产生和解决以及我国环境政策的制订的理解都是非常表面的,缺乏对其背后原因的多角度深层次的系统剖析,其主要原因就是对生态系统的系统性及生态平衡理论认识不足所造成的。因此,在讲授生态学的内容时,同学们所熟悉的概念、词汇等略讲即可,重点在于帮助其理解生态学的系统思想和平衡理论。具体可通过一些案例来启发同学们进行思考,如温室效应是由于能源的消耗引起了全球气候的变化,由此又引起了一系列物种多样性的改变;又如污染物处理过程中的污染转移问题等。通过引导学生们对环境问题的多角度思考,使其能够从系统性和生态平衡的观点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2.重视环境伦理学教育。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科学技术手段的支持和法律制度的保障,更离不开环境伦理观念的支撑[4,5]。环境伦理观念是发展生态文明的依托和动力来源,而目前高校的环境教育大都偏向环境问题的分析和环境保护知识、技能的传授,却忽视了对环境态度、环境责任以及环境伦理的培养,从而无法成功激起广大学生有效的环境行动。因此,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课程讲授上,应重视环境伦理学的教育,确保大学生接受系统的环境伦理知识,使其了解自然、了解环境、了解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从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树立正确的态度,逐渐养成爱惜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道德观念和良好习惯[6]。环境伦理学的教育可以在环境保护知识教育过程中穿行,如分析某一具体环境问题成因时可从道德层面深入剖析;或者在进行可持续发展教学时,向学生讲授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等。除此之外,还应辟出专门的章节进行系统的环境伦理教学,使学生充分了解当前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使学生们在充分了解这些观点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观,并自觉遵守环境伦理道德原则,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实现生态文明的建设目标。

3.注重案例分析的实时性拓展。环境教育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生态学、资源学、环境学、伦理学、经济学、工程学等。目前大多高校选择清华大学钱易院士主编的国家“十五”规划教材《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该教材内容丰富,基本涵盖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各方面内容。但是教材的更新毕竟具有一定滞后性,难以与当前不断涌现的环境问题同步,如当前社会的热点PM2.5和雾霾问题,教材上几乎没有提及,但是学生对这些知识有着强烈的渴求。因此,单单依据教材来制订教学大纲不能满足教学要求。考虑到教材内容的滞后性,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可采用教材章节设置的思路和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理论,以当下公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及环境保护形式和政策作为案例分析,使学生能够以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对当下发生的环境热点事件进行深入理解,这样不仅可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融会贯通,更能激发学生的环保热情与参与感,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7]。

三、教学方式的多模式创新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门公选课,面对的是来自全校各个院系、具有不同知识背景的大学生,如何深入浅出地将一门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的内容阐述清楚,并为学生所接受,是一个颇大的挑战。因此,授课过程中,可在传统教学模式之外,采用多种教学模式相结合的方式,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1.专题化讲座。由于该课程的授课对象主要是非环境专业的学生,他们更多关注且熟悉的是当下的环境问题以及环境政策,如雾霾、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空洞、酸雨、物种多样性锐减、土地沙漠化、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等。专题化讲座可以就某一个问题的来龙去脉、影响危害、解决方案等进行完整系统的讲授。同时在专题化讲座过程中,更便于开展小组讨论以及课堂互动,通过引导学生思考,提高教学效果。专题化教学目前已经尝试了两年,通过这种方式,学生们对一些热点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政策有了系统的认识和理解,教学效果良好。

2.利用优秀视频资料辅助教学。目前,随着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相关的影像资料日益增多。如果在传统的教师授课模式之外,采用适宜的影像资料进行辅助教学,将会给学生留下更加直观深刻的印象,有助于加强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如讲述全球变暖的纪录片《难以忽视的真相》让学生意识到温室效应的缘由及危害,以及措施、希望和行动;《子熊故事》展现给学生的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相处等。这些影像资料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引发了学生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关注和思考,结合课后的小组讨论,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3.增加主题讨论和辩论。人们对于很多环境问题的看法并不相同,或者说,当把一些环境问题与人类自身利益联系到一起时,往往容易形成不同的观点。因此,可以在讲课过程中选取一些与学生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问题设计小组讨论或辩论,使学生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例如关于素食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解决雾霾问题和工业化问题等。学生可以分成两组,互相辩论,在阐明各自理由的同时,了解对方的观点。通过辩论不仅可以加深学生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也可以使学生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系统性。这种参与式的教学方法,既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锻炼了他们进行研究型学习的能力,受到了学生的喜爱。

四、结语

为了实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美好目标,必须加强环境教育,尤其是青年学生的环境教育。环境教育课程和其他课程的区别在于:第一,知识比较容易理解,没有繁杂的公式推导,但是内容却非常丰富。传统的教学模式往往是由老师在台上喋喋不休,学生在下面难以集中精力。因此可以尝试采用多模式的教学方法,并注意教学内容的实时更新,强化学生的参与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从而改善教学效果。第二,环境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想让学生掌握环境保护的相关技能和知识,而是也让学生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在授课过程中应加强引导学生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系统思考和伦理思考,使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真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从生态文明的角度出发,建设我们的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1]潘慧云.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高校环境教育研究[J].山东化工,2013,42(12):168-170.

[2]朱秀芳.浅谈普通高校《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通识课程教学改革[J].广东化工,2014,41(2):139.

[3]罗国芝.高校《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课程教学[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2,(29):222-223.

[4]黄巧玲.加强大学生环境伦理教育的思考[J].丽水学院学报,2012,34(4):94-98.

[5]余谋昌.环境伦理与环境教育[J].环境教育,2010,(1):5-9.

大学环境保护论文第7篇

关键词:环境;生态

一、环境生态问题的严重后果

建国以来,土地因水土流失减少了1/3,现在可居住的国土面积是300多万平方公里。但人口却反而增加了一倍,从7亿增到13亿。许多人口学专家认为,中国人口在两三亿比较合适,7亿就是极限,实际上我们的人口已经增加到了13亿。更不幸的是,人口增长得最快的地区,往往又是全国最贫穷的地区,传统工业化需要的三大自然要素,一个是土地,一个是水,一个是矿产资源,中国已耗损大半。

我国有三大污染:一是工业污染。我们现在拉动GDP增长几乎都是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如造纸、电力、化工、建材、冶金等等。二是城市污染。随着城市化迅速发展,城市空气严重污染。在城市地上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因排污管网不通,很多污水流不过去,那些建起来的污水处理厂就变成了形象工程。三是农村污染。这是我们治污工作中的弱项。农村面源污染那么重,别说治理,由于体制制约,就连统计数据都算不出来。总体而言两句话描述:一是1.5亿亩土地受到污染,其中一部分是重金属污染,很难恢复,二是1.5亿吨垃圾露天存放,农村的环保设施几乎等于零。现在谈新农村建设,生态安全应该是第一位,如果生态文明没有达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就没有享受的基础。

严峻的环境生态形势造成的严重后果是直接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十一五”计划时,各省市GDP的指标几乎全都超额完成了,但是能耗的指标和环保的主要指标几乎都欠账,而且还有反弹。2005年全国共发生5.1万起环境纠纷;上访投诉40多万起,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两会的提案中,环境保护是热门问题,已经超过公共安全、教育、医疗,成为前五位的热点关注问题。第三大后果是带来严重的国际问题。现在各主要西方国家已经把环境保护和人权宗教联系在一起,变成对华外交的主题。我国的外交形象、政治形象、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二、建设友好环境生态的必要性

只有有效地保护自然环境,使自然力更大限度地持久地变为现实生产力,才可能更好地借助自然,来满足人类自身的发展需要,经济才能稳定持续发展。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的物质转化规律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经济发展是人类生活水平高低基础,保护自然环境则是能否生存的问题。环境保护工作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提升环境生态问题,就必须创新人类社会文化价值观、必须改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与消费方式、必须调整和协调社会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必须改革宏观政治决策的机制、必须革新传统技术体系,将这一系列的变革融合到一个统一的发展观框架中,进行一场综合的环境生态完善,切实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环境生态问题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既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政治理论、文化理论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也包括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的中国化,从生态视角梳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对于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其理论体系主要包括:

1、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论,是我国把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环境理论与中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将环境保护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始终秉承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并逐步深化和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论,丰富和发展着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观。归纳起来,环境保护国策论包括环境保护意义论、环境保护对策论和环境保护机制论三个方面的内容。

2、可持续发展战略论,是我国把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理论与中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相结合的又一个重要理论成果。我国把可持续发展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既有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背景,同时离不开马克思恩格斯可持续发展思想这一重要的思想资源。

3、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论是我国把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理论与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相结合的最为重要的理论成果。我国在落实环境保护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重新审视了社会发展问题,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论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应运而生。

4、生态社会主义总体上的特征是将生态学理论同马克思主义结合,企图找到一条既能解决生态危机,又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在保护自然环境问题上,生态社会主义要求人们按自然规律办事,反对把人同大自然的关系变成一种单纯的索取关系。

只有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作为一种专门的研究领域进行自觉的系统的建设的时候,才能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在建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整体性原则。坚持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统一,坚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坚持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的统一。

5、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是我国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充分总结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与中华民族的历史实践得出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全体人民处于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状态。我国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归纳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正是这六大特征的具体体现。我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于我们对于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和根本目标有了新的认识。和谐社会实质上就是几大和谐关系的统一与人的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系统,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文明和社会主义实践三大和谐源流的科学归纳。

最为重要的是,我国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再认识,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来就是马克思的毕生追求,是马克思主义的终极目标和理论归宿。环境友好型社会从属于和谐社会,二者不能并列,但却不可分割。没有环境友好型社会,就不能建成和谐社会。同理,没有和谐社会,也就没有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

四、解决我国环境生态问题的路径选择

环境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我国环境问题的形成十分复杂,从根源上看,还是思想文化问题。全面要更新我们的思想文化体系;其次是据此重新制订我们

的战略发展目标,重新设计我们的制度机制等。

1、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必须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历史性转变相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发展。科学发展本质上是经济、环境保护、资源的对立统一体,不能绝对地把环境保护、资源、经济发展三者静止地、机械地对立起来,在一定条件下它们相互贯通、相互影响,可以实现良性发展。环境保护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多因素、非线性的复杂问题。它绝不是简单的污染防治问题,应该说它本质上是一个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方式问题。我国当前正面对生态环境脆弱、人口多、发展方式粗放、处于快速工业化的进程中,要立足这些基本国情,推进我国环境保护新道路建设。

2、完善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制度法制支撑可持续发展目标一旦确定,就要靠一系列制度政策去落实。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度支撑的基础,首先在于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体系。有序地进行政体制改革。环保不是政治最敏感的领域,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涉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各种利益主体。环保领域内的公众参与,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最佳切入点。应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容纳人宪法总则及环境资源的各项法规之中。

3、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看起来主要是提高环境门槛,制定严格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综合执法力度等等,本质上是调整经济结构,是改变经济结构性质,实现经济与环境高度融合,使环境保护不再是经济发展的排斥因素。如果仅仅只注意到了提高环境门槛这些现象,认识不到调整经济结构才是本质,就没有很好地掌握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最终也抓不住关键,不知道从哪方面下大力气解决问题。科学发展观这条路必然涉及到国家战略的调整,可持续发展战略有两个没做好,第一个是国土整治规划,第二个是产业发展规划。前一个关系到我们的城市化,后一个关系到我们的工业化。

4、经济政策和机制,必须制定环境经济新政策。谁都知道环境和经济“双赢”的路,实行生态环境税、高耗能惩罚、新能源、循环经济鼓励的政策等。

环境问题是综合的问题,必须要有综合管理的机制,必须达到综合权能的统一。环保工作是公共事务,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利益。因此环保部门要全面推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环保的法规法律应该是公众参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法规,为此要加大环境信息的披露。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的历史任务,建设小康社会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阶段性目标,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已成为小康社会的主要指标,要实现这一指标,就必须实践环境友好型社会,就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求正是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当然就是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张岂之: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历史思考[J],史学集刊2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