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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污染防治法(合集7篇)

时间:2023-06-15 17:18:03
废气污染防治法

废气污染防治法第1篇

关键词:印染项目; 污染防治; 对策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2015402

1引言

纺织印染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纺织印染行业也是传统的污染大户,是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的主战场。国务院2013年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对多个行业进行工业废气重点治理,纺织印染行业便是其中之一,工业废气中所含的VOCs与PM2.5二次气溶胶形成有直接关系,我国纺织印染行业VOCs排放量一度占工业过程VOCS排放的30 %以上;废水间接排放标准提高到CODCr200 mg/L,敏感地区甚至到了CODCr60 mg/L;国家没有把印染污泥列入危险废物名录范围,但在环境管理过程中,却将印染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对待;废气、污泥以及淘汰落后等处处都是门槛,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印染行业面临新一轮环保压力,做好印染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势在必行。

2工程实例

此印染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捻线、染色、卷绕车间,并建设相关辅助、公用、环保工程等,达产后形成年产3000 t涤纶缝纫线的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4 hm2,劳动定员500人,项目总投资90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6 %。

项目染色工艺流程主要有如下几点。

(1)前处理。包括皂洗、水洗。前处理的目的是利用皂洗剂等去除纱线上的油脂,从而使纱线具有较好的吸水性,便于后续染色过程中染料的吸附与扩散。筒子白线放入染色缸后注软水,加入皂洗剂等,经过15 min升温至90 ℃,保温10 mim后排水,经皂洗清洗后两次水洗,然后染色。

(2)染色。涤纶通常采用分散染料及高温高压筒子纱染色机染色,采取高温高压染色法,染液及各种助剂加入染机、封闭缸盖后,升温至135 ℃,染液pH值控制为5~6,浴比约为1∶6左右,进水水洗两次后排水。染色工段废水特点是pH值、色度、COD较高,但BOD5较低,生化性较差,水质变化大。

(3)还原。为去除沾染于涤纶线表面上的分散染料,经高温高压染色之后,一般需先进行还原清洗、目的是去除纤维表面浮色,提高色牢度。加入烧碱、保险粉、洗涤剂进行还原,在90 ℃保温10 mim后排水。

(4)水洗。还原后经3道清水水洗,时间30 min。

(5)脱水。使用脱水机进行脱水。

(6)烘干。采用筒子纱快速烘干机进行烘干,烘干机为电加热,烘干温度为90 ℃。烘干过程排放废气,其主要成分为水蒸汽。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水洗废水)、地坪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软水处理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软水系统排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回用于地坪设备冲洗水,项目废水产生量为708 m3/d,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其中320 m3/d进一步深度处理后其中224 m3/d回用于漂洗工段,全厂废水排放总量为484 m3/d。

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为COD733 mg/L、BOD5226 mg/L、SS321 mg/L、色度477倍、NH3-N 9.2 mg/L、总磷4.2 mg/L,参照《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项目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取“格栅-pH值调整-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混凝沉淀”,处理规模800 m3/d;厂区废水回用处理系统规模为320 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超滤+反渗透工艺”。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146 mg/L、BOD541 mg/L、SS64 mg/L、色度23倍、NH3-N 7.0 mg/L、总磷1.3 mg/L,能够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的中间接排放标准及色度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3的直接排放标准。

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定型工序,不产生定型机有机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食堂油烟、厂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废气。

项目设置天然气锅炉,其污染物产生放浓度较小,不需进行废气治理措施,直接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废气采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措施。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络丝机、捻线机、络筒机、绕线机、染色机、脱水机、烘干机等生产设备及锅炉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其声级一般在70~90dB(A)。

主要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设备选型上选用性能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或振动小的设备,染色机等从国外进口,设备性能好,生产效率高,噪声源较小;络丝机、捻线机、络筒机、绕线机、染色机、脱水机、烘干机等生产设备设置在厂房内,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锅炉房采用低噪声型风机进行强制机械通风,进排风口加消声弯头。鼓风机采用隔声、消声处理,排风机应采用消声弯头或消声管处理。水泵房采取密闭隔声措施,设备基础进行相应减震处理。

6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6.1一般固体废弃物

废涤纶丝、废涤纶线: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涤纶丝、废涤纶线全部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2危险固废

废染料桶、废包装材料:项目废染料桶、废包装材料经厂内固废临时贮存场所暂存后由原料厂家统一回收。

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分为前段物化污泥、中段生化污泥、后段物化污泥,前段物化污泥为危险固废,先在厂内固废临时贮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中段生化污泥先进行浸出试验,属危险废物的,委托有资质处置;后段物化污泥为一般固废,送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项目在厂区内建设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内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房,分类贮存各种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房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腐防渗等措施。

7结语

印染项目应关注的是废水、废气及固废污染治理,通过印染项目污染防治对策的分析,为今后的印染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参考文献:

[1]

戴日成,张统.印染废水水质特征及处理技术综述[J].给水排水,2000,26(10):33~37.

[2]刘豪.印染废水处理技术研究综述[J].环保科技,2014(2):44~48.

[3]许申来,周昊.“十二五”时期印染行业减排对策研究:以绍兴市为例 [J].环境科学导刊, 2012, 31(1):39~41.

[4]府秋琴.印染废水在线监测技术发展及展望[J].绿色科技,2015(12).

废气污染防治法第2篇

摘要:如何统筹解决好固体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加工利用以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问题是我国环境管理的重要方面。本文分析了新形势下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在固废的产生、贮存、转移、加工利用以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应加强相关行业、区域和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妥善处理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和总量减排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创新管理手段,提升固废环境管理水平,以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关键词 :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污染防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向环境污染宣战的要求,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逐步提升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所有污染物的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回应社会关注,防范环境风险。本文结合近年来社会广泛关注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问题,如何统筹解决好同体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加工利用以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问题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新形势下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持续加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数量激增,风险增高,隐患加大,形势严峻,已成为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进口废物非法走私、倒卖和利用以及电子废物非法拆解、处理和处置等违法案件持续增加,由固体废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群众投诉数量有增无减,受到了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直接损害了我国环境负责任大周的形象。

固体废物污染直接影响环境质量的改善

固体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加工利用以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因管理不当而污染大气、水、土壤环境,其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持久性和不可逆性。在大气、水、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总量减排过程中,工业和生活污泥、除尘灰渣、废脱硫石膏、废脱硝催化剂、废尾气净化催化剂等各类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产生量也随之增加,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或随意堆放,将再次污染水、大气和土壤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紧密相联,不可分离。在加强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必须统筹考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亟需加强基层管理能力

固体废物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来源复杂,流动性大,危害隐蔽,涉及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种类多,专业性强,审批审核任务重,事后监管难度大。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着主要领导不重视,部门职责不清晰:权力运行不规范,审核过程不透明;管理队伍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审批监管不分离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等现象。随着同体废物领域行政审批权的下放,还将面临着“接不住、跟不上、管不好”的新问题,强化基层行政审批能力和监督执法能力越发重要和急迫。

重点加强相关行业、区域和企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应结合大气、水、土壤及重金属污染治理,确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区域和企业,做好危险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确定危险废物污染管控重点

危险废物污染管控的重点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药等)、金属冶炼、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等。危险废物污染管控的重点区域包括:危险废物量大面广的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落后地区:各类化工园区,工业开发区,媒体曝光多、群众投诉多的地区等。危险废物污染的重点管控企业包括: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以及由环保部下放到省级环保部门管理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可列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各地环保部门可根据本地区产业特点,将涉及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年产生量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以及其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确定为本省、市、县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清单并及时更新。

落实产废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减量措施

积极推进产废单位的源头减量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应采取措施落实重点管控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重点管理环节和责任人。产废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日常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公布相关信息,并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重点产废企业应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与贮存,避免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混合。对其中可以自行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各产废企业自行利用或处置。产废单位自行建设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对因不具备技术经济条件、不适合自行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转移和堆放。

企业在生产中应主动使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以及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减小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在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中,应明确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加工利用及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要求,强化源头减量措施;大型石油化工等产业基地及重点工业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鼓励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发展专业的危险废物运输企业。

继续加强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以历史遗留含砷废渣以及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其他历史遗留危险废物为重点,及早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和开展工程示范。彻底销毁经排查和识别的历史遗留多氯联苯和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加强调度,督促铬盐生产企业采取措施确保当年产生的铬渣全部得到无害化利用处置,不欠新账。对关停企业遗留的危险废物要进行跟踪调查,掌握最终去向,严加监管。支持存有含砷、含镉和含氰废渣等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地区开展环境污染调查评估、环境风险控制和利用处置等方面的工作。

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采取措施加强废弃含汞节能灯、废旧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农药废物、实验室废物以及收缴的侵权假冒危险废物和易制毒品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在分类收集、转移以及集中处理、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相关部门收集的各类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应交由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处置,环保部门对其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在大气、水污

染治理和总量减排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加强工业污泥处理处置的环境监管

根据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泥的处置需要,统筹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应当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重点加强对石油化工、农药、焦化、电镀废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各类工业污泥的处理处置,严禁非法倾倒、转移和处理处置。将工业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情况及无害化处理处置的达标情况纳入污染减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一并考核。

加强对废脱硝催化剂的环境监管

将废脱硝催化剂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从收集、贮存、运输、再生、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环境监管,处理处置费用纳入电厂脱硝成本。引导企业按照废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及早筹建废脱硝催化剂再生或处置设施,禁止燃煤电厂委托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脱硝催化剂的现场再生。

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环境监管

加强飞灰污染防治工作的合作,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飞灰的行为。规范和治理整顿生活垃圾焚烧厂自建飞灰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依法整改、淘汰或关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飞灰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开展飞灰资源化利用的研发与应用,资源化利用应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保证资源化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的环境风险可控,防止造成大气、水等环境污染。

严格控制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

利用现有水泥生产线处理固体废物的项目,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为由扩大水泥产能或阻碍淘汰落后产能。水泥生产线处理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按照要求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保部门协同卫生、建材、水泥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对水泥产品成分和性能的影响,防止水泥制品在使用中对人体健康造成新的危害。

加强报废汽车拆解污染防治

加强对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的环境监管,明确相关环保要求,防止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以及产物无序利用造成的环境污染。拆解产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属于各类电子废物的应交由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者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属于电线电缆、电机的应提供或委托给环境保护部核定的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进行拆解处理。

防范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二次污染

结合产业发展和地区特点,将辖区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城镇污泥集中处置厂、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泥集中处置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企业等,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督范围,加强其废水、废气(含特征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督性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统筹考虑进口废物和国内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进口废物企业的违法行为

切实加强与属地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制度。配合海关坚决遏止边境电子废物等固体废物走私的猖獗势头。对日常监管问题较多、管理不规范、有环保违法记录的进口废物企业,采取适当减量审批等方式,重点加强监管。对违规转让进口废物许可证、将进口废物全部或部分非法转让的企业,依法撤销其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两年内不予受理其废物进口申请。

限期整治污染严重的各类废物加工利用集散地

建立环保、海关、质检、公安、工商等多部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限期整治或取缔各类固废非法拆解加工处理小作坊和污染严重的废物加工利用集散地。加大对非法焚烧、酸浴电路板、废塑料加工污染超标排放以及电子废物拆解产物深加工污染超标排放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防止各类进口废物、国内废物流向污染严重的集散地进行加工利用。

将国内现有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等项目与进口废物“圈区管理”相结合,借鉴进口废物“圈区管理”环境监管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辖区国内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进入园区实行“圈区管理”,对废物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危险废物等进行集中控制,妥善处置,提高国内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

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

不断优化区域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的产业布局,建立退出机制。坚决取消“技术设备落后、不符合环保要求、资源综合利用率低、缺乏诚信和管理混乱”企业相应的拆解处理资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杜绝拆解中产生的拆解产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类产物流向不规范企业。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将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供或委托给有相应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规范拆解处理,防止流人个体手工作坊非法拆解。加强电子废物拆解产物深加工过程的污染防治,确保环境安全。

加强对大宗固废堆存及加工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

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各类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并采取措施加强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综合利用产品环境安全评估,防止固废在综合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污染问题。鼓励有色金属采选矿渣等大宗废物走资源综合利用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无害化处理量。加强各类工业固废堆放地的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

创新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固废环境管理的整体水平

建立“捆绑式”环保监管机制

充分运用现有的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联动管理,建立全方位固体废物“捆绑式”环境管理模式。把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的要求与大气、水、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考虑对固体废物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将危险废物重点管控企业环境监管纳入环评、“三同时”验收、环境统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环境监督执法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中。特别注重从源头抓起,在新改扩建环评报告中对危险废物进行专门评价,准确确定危险废物种类和产生量,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提出明确要求,在“三同时”验收时予以落实。环境监察部门对企业的现场检查应综合该企业大气、水、重金属、污染减排以及危险废物的检查,避免多次检查、多头检查、多种评价。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应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纳入政府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每年公布考核结果,并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考核相结合。

建立“一企一档”制度,实行源头管理精细化

全面清理本辖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经营情况备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口废物审核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和拆解处理审核等依法审批审核事项的档案资料,落实“一企一档”,建立并及时动态更新信息库,建立固废领域审核审批信息与企业日常环境监察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综合执法等创新机制。按照“分级审批、属地管理为主,专属管理为辅,上级环保部门稽查为补充”的原则,将固废企业的证后监管交由相关辖区内环保部门负责,上级环保部门重点对下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行为进行监察。

加强贮存转运规范化和过程监控信息化环境监管,

依托物联网技术,建立危险废物转移、电子废物拆解以及进口废物运输全过程电子实时监管以及视频监控系统。鼓励危险废物跨区转移数量较多的省(区、市)开展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电子联单,网上审批,转移备案试点。建立固废领域审核审批多部门、跨部门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依法查处的涉及各类危险废物、进口废物、电子废物违法案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中,联合多部门对违法的失信企业实施联合约束与惩戒。

优化审批审核流程,衔接下放审批权限

构建规范、优化、高效的固废领域行政审批审核管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管理职责权限。梳理固废领域行政审批权限涉及的类别、法律法规和政策、申请对象、办事标准、要求和时限,细化行政审批审核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正确履行审批职能。将审批审核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要求、许可内容规范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按照固废领域行政审批下放权限和审批内容,明确“放、接、管、服务”各个环节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的审批事项落到实处,实现放管结合、无缝对接。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次下放到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

增加行政管理力量,提高技术支撑水平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政管理力量。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矛盾突出的省份,省级环保厅(局)内应单独设立固体废物管理部门,明确主管部门与相关配合部门职责,加强内部的统筹协调,提高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固废管理监督执法能力,与环境监察部门结合,实行综合执法。

进一步明确省级固体废物管理技术中心的管理职能,重点突出为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固废管理政策法规规划和审批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审管分离”。完善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与地方的对接,形成一整套“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管理规范、服务快捷、便于监督、安全可靠”的固废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社会化的网上培训平台模式,开展面向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以及危废鉴别等工作的人员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使相关人员准确掌握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掌握危险废物管理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提高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能力。

主要

参考文献

[l]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EB/OL]. http:// zhb. gov. cn/gkml/hbb/bwj/201210/t20121023_240228.htm, 2012-10-8.

废气污染防治法第3篇

1.1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存在问题

排放特征废气.废气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冶炼企业,主要排放含铅、镍等重金属污染物颗粒粉尘.废气监测结果表1显示,铅和镍重金属污染物均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符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重金属污染物,铅排放浓度变化范围为<5×10-4~0.9880mg/m3,镍排放浓度变化范围为<3×10-5~0.0125mg/m3.主要重金属区域排放速率变化图2~图3显示,铅排放速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镍排放速率变化不明显.废气排放中以铅尘的排放为主.固体废物.冶炼企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冶炼废渣,该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监测结果表明仅铬、铅检出,铬质量浓度范围在0.13~0.50mg/L,铅质量浓度范围在0.3~0.5mg/L,其他金属铜、镉、锌、镍、总汞均未检出,检测项目均未超出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的标准限值,表明冶炼废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废水.工业废水重金属污染物监测表2显示,浓度平均值占标率中铅最高为26.6%,其次是总铬和镍,分别为14%和8%,铜、总汞、镉和砷均未检出.各种重金属污染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厂区雨水沉淀池出水的总铬达不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企业废水回用,不外排.铁山矿石散货堆场污水处理系统出口的监测结果表2显示,浓度最大值占标率总铬为75.1%,其次为锌为5.2%,镍、铅、铜、总汞、镉和砷均未检出.污水经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各项指标均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散货堆场废水大部分回用,少量外排入海,排放无规律.

1.2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废气中尘的影响范围采用环保部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的估算模式进行最坏情况下的模拟计算,参数选用监测最低排放高度50m,烟气流量取监测最大流量700000m3/h,烟气温度取100℃,影响距离最大约为1.0km,而铅尘在烟尘中的含量较小,企业位于工业区合理位置,所有排放源1.5km范围内均为工业用地,因此,正常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011年、2012年近岸海域海洋水质中枯水期重金属综合污染指数A1分别为0.04、0.14;A2分别为0.03、0.06;结果表明,2012年重金属污染水平略微上升,铁山港区工业的发展对附近海域水质影响不大.地下水现状重金属浓度监测结果表3显示,监测重金属项目均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要求;各监测因子监测浓度值无明显变化,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由于工业区生产废水和港口码头的散货堆场废水均不经过地表水,故对地表水水质影响甚微.土壤污染源主要是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污染.工业园区冶炼企业的污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港口码头的散货堆场废水收集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量排入附近海域,故废水排放对土壤影响较小.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冶炼炉渣,炉渣所含的金属元素比较稳定,故一般所含重金属污染物较难浸出,浸出液的重金属污染物浓度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的标准要求,浸出毒性较低,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但临时堆场须加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完善相应防护措施.工业废气经静电除尘或布袋除尘处理后,绝大部分重金属污染物被去除,其排放浓度不高且能达标排放,但废气含重金属的粉尘和烟尘长期沉积,对工业区及附近的土壤会造成一定影响[5].土壤监测结果表4显示,重金属监测项目均符合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重金属的监测浓度值变化不明显,工业生产重金属排放对土壤影响微小.工业区现场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清洁生产水平须提高,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效果不理想、初期雨水收集系统不完善、应急水池不完善以及废水处理方法针对性不够强;无组织排放尘的管理、工业固体废弃物临时堆存“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等方面须加强.红土矿露天堆放,部分堆场的围墙不完善,导致红土镍矿向外流失;虽有完善的堆场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但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和处理效率有待加强管理.

2对策与措施

2.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是最根本的措施.大力推广安全高效、低能耗低物耗、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生产工艺.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对工业区内所有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生产或服务过程中的资源、能源以及废物产生情况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实现全过程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并达标排放,实现企业内部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利用,实现企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积极推动临海工业园的循环经济建设.根据区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的需要,把区域结构性污染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帮助涉重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对工业区内涉重企业的能流、物流、废物流以及信息流按照循环经济理论进行系统集成,推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资源共享,建立起企业间物质流动和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的机制,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构建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动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尤其是工业区产生大量的冶炼废渣和砷渣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工业园在招商引资的同时,要有引进能推动园区循环经济建设的项目,如冶炼废渣、废耐火材料的利用项目.在规模较大的涉重企业内或具备开展循环经济条件的入园企业间通过物流、能流或废物流的相互交换,形成产业生态链[6],使工业园区及其涉重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2.2强化污染源治理废气.目前问题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源尘的收集和回收利用.可有针对性的在原料运输、加工、混料等过程中,可产生尘源部位采用密闭措施,吸风除尘捕集回收利用,场所经常洒水抑制扬尘产生.废水.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强化污染集中控制[7].针对厂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效果不理想,初期雨水收集系统不完善,应急水池不完善等问题,必须加快推进临海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加快建设并完善污水处理厂设施,确保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鼓励建设各涉重产业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等环保基础设施,提高涉重污染物集中处理处置能力.重金属废水的治理传统方法和新技术,其中较传统的治理方法有化学沉淀法、电化学法、吸附法和膜分离法等,较新的技术有纳米技术、光催化法、新型介孔材料和基因工程等方法[8].铁山港工业区废水主要重金属污染因子为铬,浓度不高,水量不大,可考虑选择内电解法絮凝床[8],该方法中电化学反应均自发进行,无需消耗能源,以废治废,废水处理量大,出水水质好,适合处理低浓度重金属废水,同时,工艺成熟且不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针对固体废物渗滤液和港口散货堆场,采用利用化学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化学法等常见方法来分离重金属,有效处理工业废水[9].开展固体废物堆场综合整治,及时清理废渣,并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完善临时堆渣场的“三防”措施,通过设置堤、坝、挡土墙等手段,防止一般工业固废及其渗滤液的流失,并设导流渠,将渗滤液导流排至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3排放总量控制随着重金属企业进驻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新增废气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将超过以往的排放水平.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现有重金属企业的改、扩建和技改项目,必须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减量置换”、“等量置换”的原则.

2.4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涉重企业动态环境管理.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区内的所有涉重金属企业都应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环保部门应建立涉重企业以重金属污染现状数据库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管理动态档案,对重金属污染实施重点监管.对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正式生产的建设项目及时纳入数据库管理.企业生产、日常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数据、污染事故、环境应急预案、环境执法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要列入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实施综合分析、核查监管.环保部门通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等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督,限期整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或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各涉重企业,坚决取缔整改不到位的涉重企业.加强企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抓好重金属污染物的日常监控,完善厂区雨水和污水系统,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和落实环境应急预案[10].规范涉重金属物料堆放场、废渣场、废水废气排污口的建设,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和冲渣水池做好防渗、防漏设施,废渣场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冲渣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其他含重金属生产废水应做到循环回用不外排.加强厂区生产管理,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含重金属废弃物的管理,防止流失和扩散,禁止向没有重金属污染治理能力的单位销售或转移,杜绝二次污染.涉重金属企业必须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详细台账.加强重金属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环保部门要配备必要的现场执法设备、重金属应急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配备应急执法车,加强快速反应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察的现代化,向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大重金属污染源监管力度.对重点涉重金属排污企业排污口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实行联防联控、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日监测、月报告制度.加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密切监控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口及无组织排放情况.对重点防控区域以及企业周边一定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土壤、沉积物等开展定期监测.健全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排放、按量排污.

2.5健全重金属污染预警应急体系沿海各地市以及涉重金属企业结合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群发性环境污染健康危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应急演练.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值班、报告、处理制度,明确应急响应处置工作职责,健全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3结语

废气污染防治法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有效使用废气治理设施的总体要求,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扎实推进、重点突破,全面落实整治方案,努力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内容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以企业自查自纠为基础,全面排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将植绒、印染及化工企业作为重点放控企业,基本摸清辖区内此类企业的数量、废气排放总量及废气治理设施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企业监管。通过镇政府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的突击检查行动,排查违法排污企业,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机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进印染定型机废气、植绒废气及化工废气等各类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进程,做好企业生产车间的密闭及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及回收等工作。

(三)切实加大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对未进行环评和环保部门审批的不法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于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于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企业自查阶段(11月15日前)。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取得企业和群众对涉废气治理设施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涉废气排放的印染、植绒和化工企业,对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自查(附表1《大气污染企业专项检查企业自查表》),并在11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镇环保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突击检查阶段(12月10日前)。以企业自查报告表为基础,摸清辖区内植绒、印染和化工行业的分布数量,规模产能,废气治理设施和应急设施建设,环保部门验收意见等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环保小组针对印染、植绒和化工三类重点行业,特别是对群众较集中的企业,进行讨论并建立重点防控企业名单。以重点防控企业名单为基础,由镇政府牵头,环保所全过程参与,开展针对印染定型机废气、植绒废气及化工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使用情况的专项突击检查,并完成现场勘察情况记录(附表2《大气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检查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二是企业的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实际处理能力是否满足治污要求、是否做到稳定达标等情况;三是企业排污许可证是否齐全,企业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周边可能受环境事故影响的敏感目标及防护情况;四是企业的每个生产环节、环保处理设施,环境应急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总结验收阶段(12月至2011年底)。在企业自查,镇区检查的基础上,总结本次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对企业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意见的整理汇总,将书面总结报告一并上报镇政府办。同时环保部门继续督促违法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完成部门督察工作,消除环境危害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不利因素。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四个“要求”。一是对在突击检查中发现废气治理设施不运转的,要求其立即恢复设施的运转,由于故障等原因不能恢复的,要求其限期修复并投入使用;二是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三是对不具备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求其退出或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废气污染防治法第5篇

为防治大气污染,营造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临港工业特点,计划开展有机废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为规范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完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排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切实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努力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

排放强度,实现有机废气排污总量的减少。

(二)借鉴国内外有机废气治理经验,有重点的指导,整体推进有机废气整治工作。

(三)环保部门强化执法,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企业作为治污主体,需加大投入、改进工艺和提升废气治理装备,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量。

三、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化工、涂装行业和其它产生恶臭的单位。

(二)整治目标: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提升装备水平,有效控制有机废气排放量。年底前完成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敏感区域企业臭味治理工作;年月底前完成涂装行业废气污染的收集和治理工作;年月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有机废气的收集和治理工作。

四、整治要求

各企业要制订《有机废气收集和治理实施方案》,扩大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面,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

(一)大幅削减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具体措施包括:对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车间地面和管道改造,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化学品装卸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不能密闭的应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和处理;易挥发化学品储罐改为浮顶罐,无法改造的要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槽罐车灌装过程应采用密闭操作或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

(二)各企业要根据有机废气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气处理设备,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鼓励使用活性炭纤维吸附、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生物消解以及使用高温氧化等处理技术;废气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气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废气产生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依法加强有机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污费征收。

(三)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检验,并符合下列条件: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效果达到设计标准;各项技术资料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

(四)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现阶段要求淘汰老式热风循环烘干设备、烘房、敞开式离心机,其它烘干设备和离心机尾气须接入废气处理设备,并做到达标排放。

(五)排放恶臭气体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受到污染。措施包括: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排放含有毒(恶臭)废气的项目;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产生恶臭的部位进行加盖和收集处理;在敏感区域安装臭气在线监测设备以实现全时段监控。

(六)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必须

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发生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大气污染事故时,须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停止、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及危害;及时报告。

五、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从年月1日开始,年12月31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前)。调查摸底有机废气产生企业,确定整治企业名单;制订并下发《北仑区有机废气整治实施方案》;企业根据整治要求制订治理方案,并提交区环保局;区环保局会同企业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6月-2012年12月)。企业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区环保局主动服务,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验收阶段(按整治目标分阶段验收)。对照工作目标和整治要求,对整治项目进行监测和验收,分析评估整治效果;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实施有机废气整治或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一律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停产治理直至关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区环保局成立有机废气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机废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环境监察大队、重监科、污控科、环境监测站、办公室组成。

废气污染防治法第6篇

关键词:污染;危害;治理;控制

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类对环境影响的广度也不断加强,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生物乃至外层空间不断受到破坏,出现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尽管环境污染制定了许多相关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但在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保护、执行监督方面,还没有切实有效的控制,因此,探讨环境治理的有效措施,促进人类生存的环境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1 水体污染与防治

1.1 水体污染的危害

被污染的水体中含有农药、多环芳烃、酚、汞、铬等放射性元素等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具有很强的毒性,通过饮用水和食物链等途径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积累,造成危害。同时一些生活污水连续排入湖泊等处水体时,造成水中营养物质过剩,造成藻类大量繁殖,水的透明度降低,一些好氧微生物分解,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产生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导致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大量死亡。水生生物之间相互制约,使水环境条件改变,导致水环境的生态平衡。

1.2 污水控制措施

1.2.1 推行清洁生产。本着节约用水、少排污的原则,对形成的污染进行控制。通过调整改善工业布局等调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减少污染源的排放。生活洗涤污水可直接排入排污系统,厕所、厨房产生的污水应经处理系统。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这样不仅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更有效达到环境治理的目标。

1.2.2 施工污水的处理。砼养护、砂石料冲洗等产生的污水应先排入沉淀池,较严重的施工污水,应在沉淀池中自然干涸蒸发,不得排入污水。

2 大气污染与防治

2.1 大气污染的危害

人类在生活活动中向大气排出各种污染物,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健康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受恶劣影响和破坏,这类现象称为大气污染。污染源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

2.1.1 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大气污染会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化合物等化学污染物对呼吸道的危害最为常见。污染物中吸入颗粒物、霉菌、种类繁多的化学物质。人们关注机械、款式的时候却忽视了装潢过程中无疑要使用化学制品,造成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甲醛超标问题,生活着这样的污染物环境中可以导致机体皮肤、免疫等系统的损伤,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汽车尾气中还含有多环芳烃,多环芳烃含有多种致癌物质,HC和NOX在大气环境中受强烈太阳光紫外线照射后,产生一种复杂的光化学反应,大气污染对皮肤等也常有刺激和危害,并可诱发心血管、神经系统的疾病。生成化学烟雾,对人体影响甚大。一部分在水中溶解度低,不易为上呼吸道吸收而深入下呼吸道和肺部,引起支气管炎、肺水肿等疾病,使人贫血,智力下降,严重的还可能导致高血压。

2.1.2 大气污染对植物的危害。随污染物的浓度、排放量和接触时间以及生长期、气象条件的不同而异。气体污染物逐渐扩散到植物的海绵组织、栅状组织,破坏叶绿素,阻碍植物体内的各种代谢机能,影响光合作用,产生进一步的危害,使植物枯萎甚至死亡。

2.2 大气污染的防治途径

2.2.1 改进燃烧技术。能源消费以矿物燃料中的煤炭为主,这些能源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使全球气候变暖,调整能源战略,逐步改变能源结构是防治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途径。空气和燃烧料充分混合是实现完全燃烧的,根据除尘过程中粒子分离的原理,过滤除尘;电除尘;声波除尘。 采用静电除尘和布袋除尘器。需要注意及时清灰,在高温或强腐蚀性气体下操作。

2.2.2 二氧化硫控制技术。主要控制方法是清洁能源替代;将煤炭转化为清洁二次燃料,积极开发利用生物能源,利用催化还原法;吸收法;固体吸附法。可按使用吸收剂或吸附剂的形态和处理过程将回收法分为干法、湿法两类。

2.3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逐步改变产业结构过度重型化的局面

优化能源生产结构,高效优化发展煤电,鼓励煤电联营,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将以煤炭为主的污染型能源转变为以电力、天然气、风能等优势能源为主的清洁型能源。

3 土壤污染与控制措施

3.1 土壤污染物质

一般是指进入土壤中并影响土壤特性的物质,分为有机物类;重金属污染物;放射性物质;致病的微生物。

3.2 土壤污染的防治

3.2.1 生物治理措施。取土场和弃渣边坡绿化土地整治,以农田为优先考虑。重视事前保存表层土壤,才有利于事后恢复。

3.2.2 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利用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设计。设置危险目标为装臵区、贮罐区、环境保护目标。

在制定防治土壤污染的措施时,必须考虑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方法,控制和消除工业“三废”的排放;加强对土壤污染区的监测和管理;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

4 固体废物的污染与防治

4.1 固体废物的污染

固体废物通常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物质,包括从废水、废气中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这些濡染唔侵占土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水体;对大气的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4.2 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4.2.1 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物.一般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应统一倾倒至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施工中产生的碎砖瓦、砂石等废料,应由施工班组清运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有后勤部门联系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于一些无害化污染,固体废物的无害污染经过适当的处理或处置,使固体废物无法危害环境,常用的方法有:土地填埋;焚烧法;堆肥法。

4.2.2 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由产生废弃物的部门统一存放,在现场指定地点,利用对固体废物的再循环利用,回收资源。各种有毒、有害废弃物,由产生部门放在现场指定投放点,积极宣传环保知识,并检查执情况,应立即纠正。根据具体的行业生产特点而定,还应注意具有竞争力及能获得经济效益等因素。

5 噪声污染与防治

5.1 噪声的污染。干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如设备轰鸣声,机械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等等,噪声污染属于感觉公害,它与人们的主观意愿有关,与人们的生活状态有关,因而它具有与其他公害不同的特点。

5.2 噪声控制措施。降低声源噪声,严格控制如材料切割\开孔、钻洞等强噪声作业时间,早晨作业不早于6:00时,晚间作业不超过22:00时,避开午休时间。

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对由空气柱振动引发的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治理,采用安装消声器的措施。以隔声、吸声为主屏蔽性措施。如:利用天然地形和保护对象之间的屏障,或利用构筑物做隔离屏蔽;或安装声屏障等。产生强噪音的机械设备,应安装在有护的工作棚内以降低噪声扩散。依据图纸预留好孔的位置,确需开孔、钻洞的部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人员做好噪声监控。

参考文献

[1] 孙瑞菊.城市建设环境污染问题原因及对策探究[J].科技风,2010.10.

废气污染防治法第7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防治对策

环境监测实验室在进行监测时,会用到大量的化学试剂,包括一些有毒试剂,产生的废气、废水等,如果对这些废气以及废水不做任何处理,将它们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势必会给环境带来较大危害,间接或者是直接的危害到人体的健康,需要环境监测实验室在进行监测时,做好后续的污染防治,为此,本文就将对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的防治对策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一、环境监测实验室中污染物的种类与特点

1、种类

1.1化学污染物

化学污染物主要包含无机污染与有机污染,无机污染主要包含强酸、强碱、氰化物污染以及重金属污染等等。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汞、铅、砷、镉这类重金属其毒性不但强,还会蓄积在人体内,存在较强的潜在威胁。有机污染又包含样品污染与试剂污染,有机样品污染特指一些剧毒性污染物,比如农业使用的作物农药,还有硝基苯、苯胺等,一般情况下,环境监测实验室在进行监测时,其有机试剂不能直接发生反应,但是会将消耗掉的试剂通过多种形式排放到空气中,例如,我们知道的有机试剂有石油、洗涤剂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试剂拥有较强的毒性,如四氯化碳、苯等。

1.2废气

环境监测实验室在进行实验时,会产生大量的废气,这些废气主要是样品与试剂的挥发物,以及泄露的载气或者是标气,虽然会在气体监测时,将通风窗全部展开,但只是确保了实验室中的空气不受污染,却忽视了外界环境。常见的废气污染物有苯系物、酸雾、汞蒸汽以及光气等。

1.3废水

废水指的就是环境检测实验室中做完监测后,产生的洗涤水、样品或者是试剂残液等。由于环境监测实验室监测的项目过多,所以产生的废水量较大,其中掺杂的成分也较为复杂,例如,可能含有微生物,也可能含有重金属,甚至含有较多的有毒物质等等。

1.4固体废弃物

环境监测实验室中,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时,会用到很多一次性的器具,包括一次性的滤纸、手套、纱布等等,这些废弃掉的用品就是固体废弃物,除此之外,固体废弃物还包含已经过期的化学试剂、样品等,这类固体废弃物中污染物的成分比较复杂,如果不经处理,随意丢弃,就会将有害成分释放到土壤或者是雨水中,进而给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2、特点

首先是种类过多。环境检测实验室需要对地表水、大气、废水、废气等进行监测,由于进行监测的数量过多,致使监测种类也逐渐增多,监测的方法变得更加复杂化,最终发现污染物的种类增多。其次是危害性较强。环境监测实验室本身存有较强的复杂性,所以它产生的污染物中也常会出现危险性加强的物质,如,在对金属进行监测时,常会在实验结束后,残留一小部分试剂溶液与样品,这些就属于重金属污染问题[2]。

二、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污染现状

1、对于实验室监测力度不足

当前我国针对环境检测实验室污染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控制条例与法规,也未出台标准的实验室建设规定,污染治理力量薄弱,因此不管是在计量考核方面,还是在标准化站的建设方面,都是重视环境监测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与监测能力,并没有对环境监测实验室整体的监测加强管理,没有制定相应的监测体系,监测力度不足,导致环境检测实验室因监测力度不足,成为了污染物的源头。

2、资金投入十分有限

虽然我国很多环保部门已经认识到了环境监测实验室起到的重要作用,并且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实验室,但是其在预算阶段,往往只重视对设备仪器、样品试剂以及装修等方面,并没有将污染物后期处理与控制方面需要的资金预算在内,致使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物处理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资金投入十分有限,难以实现对实验室污染物的有效防治。

三、环境实验室污染防治对策分析

1、加强对实验室环境的监测力度

要想降低实验室的环境不受污染,需要加强对实验室环境的监测力度。在实验室内进行监测时,工作人员可以选择污染较小的方法,在确保监测质量不受影响的同时,尽肯能的选用无毒的样品与试剂,对于必须要使用剧毒性试剂的监测实验,也应当加强对试剂的管理,实验结束之后,还要将产生的废液按照规定收集起来,进行科学的处理,决不可随意丢弃。推官使用现代化的监测仪器设备,尽可能降低化学试剂的使用次数。通过上述方法改善当前实验室的环境,不仅能够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还能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3]。

2、加强对实验室污染物的管理力度

环境检测实验室污染因缺乏相应的管理体系,致使其管理力度不强,最终导致环境监测实验室受到了污染。因此,要想改善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可以在实验室中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一套污染物处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面对不同实验产生的不同种类的污染物进行分类收集与处理。除此之外,环境保护部门也应当加强对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监管的了解,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与监督作用,部署工作安排要具体,措施要到位,进而实现对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的有效管理。

3、加大对实验室资金的投入力度

环境监测实验室在进行资金预算时,过于重视设备与试剂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忽视了实验室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投入,因此,要想做好环境检测实验室污染防治工作,还需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在一开始修建实验室时,就对此类经费进行预算,特别是废水、废气等分类处理设备的购买与修建。或者是直接在监测收费里面抽取一定比例的处理费,用于污染物的处理[1]。

结束语: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从中可以看出,环境监测实验室是大量污染物产生的重要场所,因此环保部门加强对实验室污染的防治是当前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本文主要讲述了环境监测实验室在进行监测的过程中,由于监测力度不足以及资金投入有限等,致使实验室的环境被污染,产生的污染物得不到科学的处理,所以需要增强监测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好实验室污染的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1]何佳,李祥和. 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污染及防治对策研究[J]. 环境科学与管理,2014,06: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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