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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控(合集7篇)

时间:2023-06-11 09:08:54
金融风险防控

金融风险防控第1篇

1.1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调整经济结构

我国经济制度已经完全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经济本身的特征,即金融风险的不可避免性,成为目前经济发展中必须重视的问题,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国家对重要经济命脉的掌控虽然能够减少或者延迟金融风险的来临,但市场经济机构的健康程度才是规避金融风险的关键,经济结构越健全,流通于市场中的货币就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支付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就越低。市场经济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为我国经济结构的全面调整提供方向,产业结构的平衡发展是市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因此,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宏观调控效果是规避金融风险的第一个策略。我国目前采取的产业集中转移策略就是产业结构优化的一种表现,2010年,国务院了中西部低于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书,从根本上改变了东南沿海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结构,这是政府运用货币政策的同时综合运用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谋求全国经济协调发展,用以防范金融风险的策略;提升人民币购买力,促进消费,是我国采取的第二项金融风险防范和规避策略,具体表现在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不断协调资源配置,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的方向,引导社会消费能力提升上。例如,国家对节能减排的电器、车辆给予一定的补助和优惠政策,引导公民的消费方向和消费水平、加大社会保障的资源投入力度,使公民更愿意将财富用于社会保险购买、控制房价,按照房地产经营状况以及银行承接的房屋贷款情况不断调整公民购房标准,刺激刚需。

1.2加强对金融行业活动的监管

金融风险的产生于金融行业自身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金融行业的系统性特征决定了一旦业内某一家或几家大型银行、信托机构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则直接引发区域或全国性的金融危机,由于国家间的金融贸易往来,金融危机会扩展到全球。除了经济结构失衡导致了金融风险之外,银行监管的失控、漏洞和无力,使银行投机活动乘虚而入,成为引发危机的导火索。这意味着,加强对金融行业活动的监管,是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关键。内部控制是防范化解银行风险的根本。在目前操作风险突现的情况下强化内部控制是银行业自身采取的必要的防范措施。一是在完全识别风险的条件下根据业务处理过程的风险环节建立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制度防线;二是建立从上而下且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机构,使其能完全行使监督权力,以达到必要的监督效果;三是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达到处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四是加强后续检查,把日常业务操作和日常业务监督纳入检查范围,使检查制度化、经常化。金融行业的活动面向全社会,因此,除了内部控制之外,加强政府对金融行业的管理以及建立社会监督系统也是极为必要的。国家可以通过完善金融法律和法规、进行不定期的会计信息检查等方法,进一步控制金融行业中的违规行为;而公民则可以通过银行信息举报、银行信誉评估等方式,进行金融活动监督。

1.3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金融是依附于商品经济的一种产业,是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产生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经济发展的结构、发展规模和经济发展的阶段决定了金融业的业务结构、总体规模和先进程度。所以,一个平稳、健康的国民经济环境对于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显得尤为重要。公民参与社会金融行业的发展,为金融风险规避筑起一道坚实的堡垒,来源于社会的资金被集中利用,进而形成社会闲散资金的价值再创造,从而提高国家资金储备量,使国家能够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经济结构调整。因此,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技术、完善金融服务是进行金融风险防御的有效策略,我国各商业银行不断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网络金融的发展也为现代金融服务的进步提供支持,公民通过各种理财产品的购买,不仅能够满足自身的财富增值需要,还能够拥有更多的资金满足生活的需要,进而形成了国内经济环境的平衡发展,这是金融行业主动采取措施规避风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举措;全球化经济局势的确立使经济环境发展面临了来自于国外资本注入的挑战,同时,国外资本注入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股动力。平衡国际贸易的收支,使全球化经济局势成为我国经济环境发展的有利背景,是目前改善国家经济发展环境的措施之一,我国目前采取的措施包括向国外进行产业投资,如石油业的跨国发展等,还包括了国外资金技术引进条件的优化,如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这些行为都为国际间的金融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我国经济环境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源。

1.4提高金融行业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

金融危机的爆发给不同国家造成的影响完全不一样,最近一次金融危机使西方国家普遍遭受了严重的打击,而美国、德国在金融危机中却能够迅速脱身,在经济结构、金融行业活动监管、经济环境区别不大的情况下,这些国家在金融危机中能够迅速恢复,最大程度上减免了风险,有赖于国内金融行业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的提高。相较于其他国家,美国和德国的金融行业发展更为科学,为我国防范和控制金融危机提供借鉴,即,通过市场经济行为和一定的国家政策促进银行自身进行改革,从而适应银行规律和银行全球化趋势,这是防范和化解银行风险的基础。我国金融行业的改革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第一,加快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使国有银行在金融行业的发展当中占据绝对的领导地位,并借鉴商业银行的组织模式,以科学的、民主化的管理模式促进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行为改革,这样的改革措施能够使国有银行迅速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使银行内部的管理者、理财工作人员等充分发挥自身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银行自身实力的提升;第二,加强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发展银行自身对金融危机的研究能力,通过经济学研究的参与,为金融风险规避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建议,进而从金融行业自身运营过程的调节,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2.在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中应注意的问题

尽管金融业和经济具有系统性特征,但在同一时期爆发的金融危机,在不同区域造成的影响不一致,能够对金融危机进行主动防范和迅速处理的国家、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其前提都是对金融风险形成了客观的认识。因此,要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无论是政府还是金融行业、企业,都应该主动掌握与其相关的资料,为风险预期提供依据;此外,金融风险在不同区域的表现形式不一样,风险的危害也不一样,金融行业以及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采用合适的防范措施,合理利用资源,有的放矢地应对风险。

3.结语

金融风险防控第2篇

当前,把握金融工作形势尤其是金融风险形势具有极端重要性。十八大以来,在金融发展方面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2017年4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党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把风险防控特别是金融风险防控作为未来3年重点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省市也相继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如四月下旬,根据省、市党委决策部署出台了《德州市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重点风险、一般风险或潜在风险的企业、上市公司、银行机构、发债企业、地方金融组织、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七项内容进行全面风险摸排摸排,由县(市、区)书记、县长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显示了各级党委政府对风险防控的重视程度。而此次金融风险防控调研是响应国家、省、市对金融风险防控号召,对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形势进行全面调研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措施。

二、我县金融风险整体情况

从我县近几年金融风险情况看,整体风险可控,发生区域性风险可能性不大,但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从近几年风险数据来看,2013-2014年度我县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严格控制在1亿元和0.8%以下,金融风险形势非常好,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贷款政策收紧、经济形势下行等多方面影响,前几年企业盲目扩张、大举贷款及担保互保遗留的弊端开始集中爆发,数据如下:2015—2017年各季度不良余额、不良率(2015年1.05亿元、0.79%;1.64亿元、1.17%;2.23亿元、1.59%;1.64亿元、1.12%)(2016年1.88亿元、1%;2.32亿元、1.45%;3.33亿元、2.09%;2.88亿元、1.85%)(2017年3.33亿元、2.01%;3.22亿元、1.93%;2.92亿元、1.71%;3.62亿元、2.2%),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持续升高,不良形势严峻;二是潜在及隐形不良突增且高位运行。据银行不完全统计,2017年我县不良贷款3.62亿元,这仅仅是表内不良部分,有很多转表外不良贷款、银行逾期贷款未列入不良部分等超过了15亿元,占全部贷款金额9%以上,加上个人贷款不良金额,我县各类不良贷款超过了16亿元;三是企业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严峻。我县信诺润滑油列入了省政府重点调度涉险企业,56家企业被全部或部分涉贷银行列为银行重点风险企业,19家企业全部或部分涉贷银行列为银行风险企业;四是企业担保圈风险高发。我县已对xx等主要担保圈进行摸排,涉及融资金融6亿元,担保金额7.4亿元,担保企业家数10余家,县内银行贷款企业涉及担保企业家数占全部贷款家数75%以上,因各担保圈之间也存在部分互保互担、企业可用流动资金少、担保公司较少、涉及市外银行、贷款时间跨度大等多种原因,担保圈风险处置进展缓慢,且部分企业受担保圈影响,已出现或会预见出现资金风险,担保圈风险存在蔓延、扩散趋势;五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持续暴露。当前我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其中,农商行不良率已达3%,xx银行不良率3.8%,远高于全县平均水平2.12%和全市2%不良率指标,风险形势不容乐观;六是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违法行为高发。从全县看,虽然 2017年我县未新增非法集资案件,但因非法集资有隐蔽性强、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且无明确的监管政策和责任分工,我县非法集资风险依然存在,处置的难度依然较大。特别是近年来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现金贷、网络贷、P2P等现象逐步兴起,这些互联网概念的金融活动不存在属地管理责任,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同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呈现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跨省案件增加的特点,一旦出现风险可能波及全国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难度较大,没有有效的排查手段,一些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对于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真正有效防控该类风险机构尚未明确。

三、防控金融风险采取的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办。成立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专门办公室。由县政府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集公安、法院、检察院、金融监管及银行机构等部门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风险防范处置合力,确保各项化解处置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推进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化解重点担保圈风险。协调处置重点风险企业信贷风险,重点推进了x有限公司信贷风险处置工作,制定了风险处置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协助x公司盘点了资产负债和融资情况,分类制定化解方案。摸底全县重点担保圈风险情况,针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分类施策”的方法,逐步化解担保圈风险。

(三)搭建平台,帮助企业预防风险。为支持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有效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维护全县金融环境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成立了xx缓释有限公司,由县财政出资2亿元作为续贷应急资金,为企业提供低息短期资金,缓解过桥压力。截止2018年一季度末,累计调查客户103家次,发放贷款60笔,放贷金额为33803万元。

(四)积极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动,防范和处置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动,在xx电视台播放了关于严厉打击恶意逃费银行债务行为的通告。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依法对全县各类恶意逃费银行债务、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自2018年4月至12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

四、防控金融风险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机制不完善。一是我县于今年刚成立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专门办公室,对建立信息互通、舆情引导、责任落实等运行机制方面不够畅通,在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动上,对失信企业和个人打击力度不够,多方参与的联合惩戒机制不完善。二是融资担保和应急续贷两项融资保障机制没有完全发挥作用,与全县企业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求还无法适应。以xx为例,2017年末在保责任余额10.33亿元,接近净资产10倍的临界值,已无法新增担保额度,且xx对企担保大多没有尽到责任,银行对其缺乏信任。以xx公司为例,今年累计为企业提供过桥资金3.38亿元,实现全部资金6倍投放,占全县年内累计投放贷款的10.6%,已不能为满足企业进一步过桥需求,同时xx公司仅能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受限严重。

二、银行机构处置金融风险能力欠缺。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我县部分银行机构存在等靠思想,主动对接上级行争取政策的意识不强,过度依赖地方政府,不能积极争取不良贷款核销规模指标及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政策,没有做到应核尽核、应销尽销。

三、部门间不能形成有效合力,防范化解风险创新不足。一是企业一旦出险,往往由县政府安排部署,县金融办及各银行牵头处置,难以发挥群策群力防范处置风险的作用,且金融办职能单一,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只能发挥协调作用,无法形成强有力的处置手段;二是金融办在摸排涉险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时,尤其是涉及担保圈情况、高负债企业情况等方面没有审计、税务、公安等强有力的配合,只能通过各银行汇总一部分情况,无法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获取更多的有效资料,目前掌握的企业情况仅限于重点企业和出险企业,对于大部分的企业仍然无法全面掌握其真实情况,无法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一手资料。三是执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不对称,法律法规存在诸多盲区,这就造成了在历次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动中,往往会出现举证困难、司法程序跟进滞后的现象。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多措并举化解担保圈风险。各银行新增贷款要尽可能避免保证贷款,采取抵押、信用等其他贷款方式,逐步压缩保证贷款比例。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建设力度,由担保公司承接担保圈担保,减少企业间互保、联保,切断担保链条。加强合同约束,约定限制对外担保的条款,避免同行业担保圈,防止担保圈扩大。

(二)完善企业金融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各银行要重点监测信贷组合风险和重点客户风险,包括企业信贷变动情况,企业贷款、信用证等表外融资业务情况,特别是企业出现没有及时兑付贷款利息、账户资金异动、账户被执法机构冻结等现象以及担保企业出现上述情况的,人民银行和银监办应及早研判进行预警处置。各园区、各乡镇要充分了解辖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情况,重点分析掌握企业投资资金数量、效益、对外投资出现重大失误与损失等情况;对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做好企业资金、运行情况分析并及早提出分类预警措施。实行企业风险监控月报制度,县政府、各主管部门、各金融机构对企业融资情况和融资表现进行定期分析,确定企业是否存在债务风险。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发挥各工作机构、协会、商会等一线工作力量,加强与职能部门、企业沟通联系,全面掌握企业情况,摸排负债过高的企业,制定分类预警措施。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宣传金融知识和非法集资的危害,切实提高群众投资风险意识和对非法借贷的防范能力,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债务纠纷,防止出现违法行为。

金融风险防控第3篇

①理论风险。金融业务的发展促使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应用,而依照传统金融工具设计的现行会计模式势必受到严峻挑战。按照现行会计模式,衍生金融工具缺乏全面统一的会计处理规范,无法在会计报表中得到完全、有效地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也无法直接从中了解到所需要的与金融企业相关的重要会计信息,如企业的财务状况、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规模、所面临的风险及其经济后果等。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方面,存在确认与计量的不健全,准则操作难度大的问题,常常使金融会计人员感到无所适从,更影响了这方面会计信息应有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相对超前的金融业发展与相对滞后的金融会计理论之间的矛盾,使得现行会计制度无法全面、及时、充分地记录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状况,因此,也就无法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②技术风险。金融会计工作中的技术风险主要体现在实际操作中,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会计核算风险。在金融会计实务中,会计核算工作的环节非常多,这些环节都直接或间接地与风险存在关联性,而金融会计核算质量不高,运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直接加大了风险的发生机会。其次是结算风险,特别是票据结算风险。金融企业的结算业务通常以票据为主要支付手段,而票据本身填写不清,操作失误或任意违规等均给银行带来了风险。此外,各票据纠纷处理部门,如金融企业、相关企业以及司法部门等,对处理票据纠纷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本身等方面,也存在不同理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也时有发生。再次是联行风险。联行业务作为资金汇划和清算的主要手段,风险较大,一旦发生错发、漏发或迟发,轻则延长资金在途时间,重则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套用联行资金。最后是外汇会计风险。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外汇业务在各金融企业交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外汇汇率的变动及相关国家外汇政策的调整,对贸易与非贸易结算引起的本币与外币的转账业务形成的风险越发显得不可低估。另外,还有现金安全风险。尽管近年来电子货币发展迅猛,但由于金融交易总额的激增,各金融企业的现金收付量仍有很大增长,由于出纳失误或出错而造成的损失也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同时,受到巨额现金的诱惑,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盗取库房现金的事件也越来越多,现金安全风险形势日趋严重。

③管理和控制风险。管理和控制风险,主要是指金融企业日常的管理和控制不利引起的风险。其首先是会计监督风险。目前,金融会计的监督职能相对较弱,对于某些不合理或不合法的经营,无法起到有力的监督控制作用,而这势必严重影响到我国金融企业的健康发展。其次是人员管理风险。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各种新业务、新办法、新手段不断出现,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我国金融企业还存在部分银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个别银行会计人员品质恶劣,设置的会计岗位缺乏相互之间应有的制约和牵制,金融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不完善等现象。

2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

金融会计风险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经济环境。在缺乏健全市场准入标准的情况下,各地金融机构剧增。大量增加的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国金融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促进并加速了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但从另一方面来讲,金融机构的某些为了市场而进行的“隐形操作”,也在无形中加大了违规经营、从事非法活动的可能性,从而增加了金融会计风险出现的可能性。

②不完善的金融管理模式和制度建设。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管理模式,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宏观监管尚不完善,缺乏有力的金融市场监管方法,金融监管机构应规范金融市场环境,监督各金融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公平竞争;二是微观管理尚待提高,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薄弱,普遍存在着制度建设滞后,体制不顺、权利制约失衡、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较易发生金融会计风险。此外,金融产品,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激增,也使得金融会计各经办环节延长,更加剧了内部控制制度衔接不紧的问题,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从内部管理看,内部管理混乱,有章不循,违章操作。

③整体水平较低的会计人员素质。我国金融行业虽然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会计人员的学识、专业和职业道德整体素质仍然偏低,并因此形成服务态度不佳、质量不高、操作行为不规范,甚至品质恶劣等问题,使得会计事故和经济案件频繁发生,导致金融企业信誉和资金受损。

3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

①从制度上规范会计行为和防范会计风险。我国金融企业相关的会计规则和会计制度既不健全,又不完善,与现代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很不适应。在防范和化解金融企业会计风险的过程中,各金融企业应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完善各项会计规则、会计制度,规范会计行为,特别是对高风险的操作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控。采取建立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等措施,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从制度上规范会计行为,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的发生,防范会计风险。

金融风险防控第4篇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控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金融控股公司源起于西方发达国家,它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业务多元化、金融创新等优势。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各种形态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兴起。加入WTO以来,基于国家安全考虑,政府鼓励国内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笔者认为,在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同时,首先必须全面认识其风险,构建稳健的风险监控体系。

一、风险分析

从我国金融业的历史与现状来看,国内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一)关联交易。这是金融控股公司给金融监管带来的最大问题。所谓内部关联交易,指的是集团成员之间发生的资产和负债,这些资产和负债可以是确定的,也可以是或有的。这些关联交易会妨碍公平竞争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使监管当局难以了解其风险。

(二)控股公司内部的风险传播。风险传播是指某一集团成员发生的经营事故可能引发另一个成员的流动性困难,或大幅度地影响后者的业务量,风险传播的基础是集团的内部交易。如果后者是一家被监管金融子公司,就必然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当一个集团成员陷入财务困难时,可能由于已有的资金往来而使其他集团成员被迫救助,从而发生新的资金往来。风险传播使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和风险处理复杂化。

(三)内部相互持股滋生腐败。由于我国实行分业监管,监管部门间监管信息缺乏沟通,当母公司以其优质资产作抵押取得银行贷款后,贷款给公司管理层中不守法者注册的私人公司,私人公司又投资控股与母公司毫无关系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赚取利润,利润归个人,证券公司亏本,则银行贷款或母公司资产受损。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控股公司下股权和资金运作的复杂性(有些是故意复杂操作,反复转账,为避开监管者视线),往往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形成的风险,不仅仅是资金链中断引起的公司间财务风险的暴露,而且往往形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形成大批国有资产流入个人的腰包。

(四)公开信息与真实情况可能发生较大出入。透明度问题既与个别集团成员的财务状况有关,也与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有关,同时也与集团的法人结构和管理结构有关。集团内部法人主体之间的交易可能会夸大一个集团成员的报告利润和资本水平,因为集团的净资本可能大大低于所有集团成员的资本之和。因此,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将大打折扣。集团结构和内部交易的复杂性,将使监管当局和投资人、债权人难以了解集团内部各个成员之间的授权关系和管理责任,从而无法准确判断和区分一个集团成员所面对的真实风险。

(五)监管“盲点”。金融控股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业务涉及多个行业,不同行业的监管标准、监管方法、监管重点各不相同,各监管当局难以相互理解,彼此之间又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因此很难掌握集团整体的风险状况,从而产生监管盲区。另外,出于逃税、逃避监管或者其他方面的动机,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往往遍布各个国家,而各国金融监管的要求又不尽相同,如何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跨国监管合作也就成为摆在各国金融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

(六)资本的重复计算带来集团整体资本水平的高估。资本考核的难度加大会导致资本金不足的风险。交叉持股会带来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控股公司发债筹资作为资本金投入子公司,使整个控股集团的资本不足,影响整个控股集团的安全;同时,复杂的持股关系增加了资本充足率管理的难度,这反过来又助长了金融控股公司通过交叉持股“虚增”资本金的动机,使控股公司通过复杂的交叉持股逃避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成为可能。

此外,还有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利益冲突;垄断力、不正当竞争行为可对公平竞争环境造成破坏;银行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便利等风险。如何将风险控制在一个较低水平而同时快速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健康、稳健的风险控制体系已是迫在眉睫。

二、风险监控体系构建

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控体系的构建应该包括事前监控机制和事后监控机制,以充分调动和协调金融控股公司内、外部监控力量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其运营实施风险监控。

(一)事前监控机制。主要是从监管体制、业务和人员、市场准入及内部稽核等方面进行设计,力争做到防患于未燃。

1.监管体制创新体制的创新,必须以法制的健全为前提。目前看来,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是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我国金融立法的滞后不仅妨碍了金融业的安全与效率,金融机构往往无法可依、自行其是;也使得人们对金融业的发展缺乏合理的预期,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协调与秩序。因此,必须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抓紧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法律地位、金融控股公司与附属公司以及附属公司之间的法律和经济关系、监管责任等予以明确,使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进行。

我国目前对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监管体制,即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对银行、证券和保险业进行监管。采取分业监管的模式,难免会出现各监管主体各自为政、监管标准不一以及出现监管盲区等情况。结合国内外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考虑到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时间不长,金融市场的成熟度较低,银行体系比较脆弱,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金融监管体制还不健全,特别是对风险传导还没有很好的治理措施。比较而言,我国的金融监管应该采取功能性监管模式。这种选择一方面有助于混业优势的发挥,另一方面也便于分业监管的继续实施,确保我国金融业在发挥综合经营优势的同时,能够有效控制和规避风险。功能性监管模式,即选定一个监管机构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架构中最上层的“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加以监管,至于此架构下的金融子公司,如银行、证券、保险等仍由金融业务原各自主管机关加以监管。具体而言,可在中国人民银行下设跨行业监管协调委员会,专门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而各金融子公司仍由其各自主管机关监管。各监管机构尊重彼此的权利与职责,并通过信息沟通和业务协作形成协调统一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制。此种监管模式显然是最简便的创新模式,即在不改变原有监管结构条件下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监管。在确定主监管当局的同时,还必须建立跨行业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这样才能有效地监测集团内资本金重复计算问题,抑制集团内的不良关联交易。

2.市场准入为保证金融业的安全稳定,金融监管当局应按照《多元化金融集团监管的最终文件》和《巴塞尔协议》推荐的指标体系制定一系列的量化准入指标,如资本总额、资本充足率、资本流动性等。金融机构只有达到上述标准才可向监管当局提出设立申请。此外,监管当局还应将拟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各子公司是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内部自律机制作为重要的市场准入标准。

在法规框架内,采取有分有合的方式,在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分别设置市场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授权有关部门对集团的风险、管理进行综合评价,避免对金融集团资产规模、负债规模、资本充足率、盈利水平及资产净值的重复计算,更客观、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和发展能力,从而防范和控制风险。尤其要指出的是,应该改变我国资本充足率仅覆盖信用风险、尚未覆盖市场风险的现状,按交易对象科学划分风险资产;升级内部评级体系,考虑风险缓释作用,准确度量风险资产。

3.内部监控与稽核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公司制企业有必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监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甚至引进外部董事或外部监事,以强化内部监控。

监管当局则应从资本和偿付能力的角度,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关注不同法人实体之间的内部交易,尤其需要关注那些业务领域和法人结构不一致的金融集团的内部交易。二是要求金融集团对自己的组织结构和重大的内部交易进行披露,特别是披露那些将对集团财务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的内部交易,并监测这些内部交易的规模和水平。三是在会计并表准则和税法方面制定规则,增强内部交易的透明度。四是监管当局设立法规,直接禁止某些风险性较大的业务,限制各子公司之间没有商业基础的关联交易,超过一定金额的,必须经过专门审批。既要关注每月关联交易的全部情况,也要对以前的合法交易进行跟踪监管。另外,规定金融控股公司所属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子公司的资金和业务等的比例限制,限定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等业务部门的一体化程度,设置资金、业务和规模的“防火墙”;规定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对外交易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信息公开程度、准确性、完整性的准则要求,设置信息安全的“防火墙”;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所有交易都在市场化条件下进行,防范内部交易导致利益冲突,设置市场化管理的“防火墙”。

必须要建立一个“两级”的审计稽核管理机制。第一级是在金融控股公司总部设立审计稽核委员会,作为金融控股公司稽核系统的最高组织,直接对公司的董事会负责;第二级是在各子公司建立审计稽核组织,直接对总部的稽核委员会负责。这些审计稽核部门都独立运作于其他所有部门之外,它们将独立开展工作,银行领导(包括董事长)不得以手中权力和其影响力来干预稽核部门对稽核项目的选择和审查。应当定期地验证与核对交易活动的细节和风险评估模型的分析结果,以便及时纠正错误。一旦发现不符之处,应将验证与核对的结果向相应的管理层报告。

4.业务、人员的审查为了加强事前的资质评价,主管机关对金融控股公司业务种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

业务审查方面,通常要求金融控股公司从事金融业,坚持“金融业与工商业相分离”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工商企业控制金融业或金融机构控制工商企业往往会产生不正当竞争、风险集中或利益冲突等弊端。金融控股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只能是以金融相关事业为限,从而保证其以经营金融相关业务为主,以防止其跨业于实业部门。具体而言,金融控股公司立法中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规范的构建包括:转投资的限制、资本充足性要求、金融防火墙和控股公司的集团援助机制等方面。

人员审查方面,除了对被监管的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外,还必须对那些不在被监管的子公司任职、但对整个集团或被监管公司的经营决策有实质、重大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事后监控机制。主要是围绕着主管机关监控职权行使而设计的,是从外部防范金融风险或者说是以防止金融机构出现财务危机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即建立长期的专业的综合监管机构作为主管机关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

1.财务报告的提交。金融控股公司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申报其财务资料、交易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

2.主管机关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权。为确保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健全经营,主管机关得随时派员或委托适当机构检查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业务、财务或其他事项。

3.主管机关的紧急处置权。金融控股公司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有碍健全经营时,主管机关除予以纠正、限期令其整改外,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处分。

4.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理。即使是最有效的金融监管,也无法保证金融机构的经营不出现问题。因此,监管当局必须制定好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退出机制。尤其是关于金融控股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危机处理问题,必须对母公司给予子公司的援救行为做出一定的限制,必要时对于公司进行破产处理,防止由于对分支机构的援助而导致的母公司倒闭。此外,监管当局还可以通过协调和组织行业支持、提供中央银行贷款等方式开展紧急援救。

三、结论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必然有其特殊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具有极强的传递性。但是,我们不能因为风险而因噎废食,因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控历来就是一对矛盾,是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只要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有深刻的认识,科学构建相应的风险监控体系,在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过程中完善风险监控体系,我们一定能趋利避害,洋为中用,使我国的金融企业做大做强,从而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参考文献:

[1]夏斌.金融控股公司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谢平.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与监管[M].中信出版社,2004.

金融风险防控第5篇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于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特殊的专业会计。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准确,不允许有虚假情况,要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风险为可测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等。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

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首先,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的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治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其次,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致使金融会计信息失真。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2.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从银行内部来看,全面、客观地揭示银行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及时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会计信息,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一是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等内容的补充报表,以便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二是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仅在业务状况表下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故银行表外业务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和对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信息需要,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网络技术,或借助特定的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将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充分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3.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

(1)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即将现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对出现有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特别呆账准备金”。当这两项呆账准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准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应允许其在税前扣除。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的范围,使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允许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

(2)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等。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全面复审检查,考核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和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有效地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

5.努力实现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较为完善的金融风险监控机制

一要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金融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惟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证。积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业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相分离的会计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二要抓好内控中重要风险环节的控制。要遵循双人、双岗、双职的原则,健全会计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核算,加强对会计流程、印、押证机、联行清算、承兑汇票、内部往来、现金出纳和财务的管理。同时,要强化内控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分析、报告等措施,对会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建立合理的授权分类和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种审批手续,严格各项操作程序,严格担保行为,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防范潜在的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风险防控第6篇

(一)票据结算风险

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金融票据的支付数量与日俱增,大量的结算票据业务给金融机构带来了诸多风险。从金融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主要体现在票据填写不规范导致的风险;柜台人员操作违规导致的风险;票据犯罪花样翻新给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银企之间对相关规章制度理解的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等。

(二)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过程中的诸多环节因为可能引发的失控所带来的各类风险就是会计核算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主要表现是未执行流程规定而形成的短款风险,以及虚列造成金融机构利润不实的风险。比如将应计入表外利息的收入通过会计记帐计入表内收入,导致少计支出、多计收入的现象。另外还有一种做法是年末将超指标的费用开支虚增利润,通过列入“其他应付款”等相关科目,下年年初再冲回。

(三)会计监督风险

金融会计监督不力,无法起到及时、有效的监督作用而引发的金融风险就是会计监督风险。个别金融机构只讲究信贷管理,为了短期利益考虑,对会计监督等闲视之。比如财务管理上,基本是只管先花钱、后记账,管理职能和会计监督失效,对于违反金融财经纪律的行为,无法起到应有的实质性监督作用。

(四)联行风险

银行会计联行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部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银行会计联行风险被银行业界的忽视,发生过多起银行会计人员窃取会计联行资金的案件,给国家及金融机构的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使极少数金融机构内部员工利用这些漏洞来诈骗金融机构资金,从而形成了联行上的风险。

(五)会计人员风险

由于金融机构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的原因,或者在执行会计制度过程中发生人为偏差、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金融机构资金财产受损风险也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不完备的金融监管模式

客观的说,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模式尚不健全,不足以将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地方政府出于各种考虑而对当地金融业采取的保护措施,影响了金融机构按市场规则公平竞争,甚至使得某些金融机构享有过多的“政策”优势。一些金融机构的自身内控措施有待加强,权利制约失衡、制度建设滞后、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依然存在。

(二)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环境已经日新月异、飞速变化。在这个进程中,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也不断显现出来,由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并未形成,而大量的社会资金被金融机构的账面投资回报率吸引而涌入。在现有市场准入标准较低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地金融机构的增长突飞猛进。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对金融风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有待提高的会计素质

从总体上看,我国金融机构会计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等仍需加强和提高。从金融机构风险产生的原因看,人员素质因素不可忽视。实际上,许多风险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与会计人员的工作有关联。

(四)需要改进的会计手段

这里所说的会计运作手段,一方面表现在如何优化会计核算的监督制度上,另一方面表现在如何改善和深化会计电算化的运用上。现代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要求金融会计的不断配套升级。做好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不能仅停留在单纯的账务信息记录和核算反映上面,还应该具备总结、分析、控制的能力。

三、金融会计风险内控措施

(一)改进金融信息的会计披露程序

金融机构应尽量要求企业报送已经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并查验出具该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认定,杜绝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金融机构在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接洽时,应要求其提供真实的当期现金流量表,同时金融机构应加大对现金流量相关指标和财务比率的考核,将其放到与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考核同等重要的工作上。

(二)建立适应新要求的金融会计新体系

要尽快整顿基础会计工作,完善会计核算体系,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相结合,全面加强会计工作秩序,积极治理“作假账”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及时提供全面、真实、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风险意识。

(三)建造强有力的风险预警系统

这里所说的风险控制系统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事前、事中和事后。事前控制主要指的是制定与考核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这套预警体系包括备付金比率等流动性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资本充足率等资本不足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逾期贷款率等资产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利率风险率等金融市场风险的反映指标体系;以及资产盈利率等损益状况指标的反映体系。事中监督,顾名思义指的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正常监控。这个监控应当是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以确保金融机构经营运作正常,规避金融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害,或者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事后监督,主要指的是通过检查分析原始凭证和会计账簿等财务基础资料,全面复审金融机构是否稳健经营,严格考核各职能部门金融风险控制责任指标的执行力度,及时提出各部门金融风险控制潜在问题的整改建议,力争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

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首先是秉承谨慎性原则,把呆坏账准备金的有关计提方法做动态规定,根据形势需要确定是否提高计提比例,或者扩大呆坏账准备金的计提范围,并将这一核算程序制度化。另外可以优先考虑将呆坏账准备金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如果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可以考虑进一步放宽呆坏账准备金计提的局限性,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计提确认条件限制,以便使得业已实际发生的呆坏账能够切实有效地及时核销。

(五)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保障

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保障,首先是确定独立的财务体制。金融财务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不接受其他过多的不必要考核影响,以便保持相对的独立性。确保有效的会计凭证作为账务处理唯一依据。建议推广使用专用、安全、高效、稳健的财务会计核算软件,所有相关报表等会计资料应该由系统自动生成。减少会计人员编制和调整财务数据的可能性和任意度。另外还要不断健全现有的授信审查流程,加强内部授权和转授权的制约,严格规定信贷融资授信业务活动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及时检查,增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针对金融机构不同风险控制点的特点,力图通过对金融风险的一系列防控措施,建立更加稳固的应对体系,对金融风险进行全面会计防范和有效内部控制。

(六)贯彻落实责任会计的理念

金融风险防控第7篇

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下帷幕,投资者翘首以待的会议公报全文也已,中央把此前“稳中求进”经济工作的总基调上升到“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公报内容来看,防控金融风险,对于“稳”的政策目标份量很重;房地产问题被单列出来,可见2017年房地产市场全局性影响巨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作为宏观调控两大抓手,二者的政策取向及其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也作了适当调整。

2017年防控金融风险任务突出

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经济决策的首要目标。会议指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笔者认为,当前有四个金融风险点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一是房地产天量库存、价格高企的堰塞湖未解除,热点城市房价泡沫的风险巨大;二是2017年美联储持续不断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导致人民币贬值和资本外流压力不断加大,会议指出“在增强汇率弹性的同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如何实现汇率的基本稳定,将考验央行的决策能力;三是企业部门艰难去杠杆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不断上升的不良资产,如何处置这些坏账同样考验决策部门、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智慧;四是国际金融形势还将激烈动荡,特别是欧元区国家将面临一系列考验、特朗普贸易保护政策等前景不明、韩国政局不稳等方面,国内金融体系能否应对这些外部冲击,还是个未知数。

土地供应将成楼市调控的关键工具

今年年初确定了房地产去库存政策的本意是化解三四线城市的天量库存,此次会议也特别强调要“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过多问题”。但在一刀切的放松信贷政策引导下,加上各热点城市的主管部门有意为之,最后造成了房地产去库存难见成效,同时加剧了热点城市的房价泡沫,最后不得不回到了限购限贷的路子。由此可见,房地产去库存政策目巳沃氐涝丁

因此,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新强调了房地产的定位――“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将“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政策的目标是“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由此可见,“长效机制”还正在“研究”,特别是房地产税的立法是长效机制的基石,因此2017年房产税出台的可能性不大,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完全建立,可能还要等到之后。同时,房价回落的可能性存在,但指望房价出现暴跌的购房者,还是洗洗睡吧。

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工具来看,会议要求“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同时“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这一调控方向印证此前笔者的判断,即土地供应将成为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的主要工具,相反,2016年一刀切的宽松货币和信贷政策将被决策者所摒弃,投资投机性购房加杠杆的难度和付出的资金成本将越来越高。

2017年财政政策扩张的空间将加大

为了实现防控金融风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改革五大重点任务,同时降低经济增长失速的风险,2017年“积极财政政策、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将得到真正执行。

从财政政策来看,会议指出“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其中“积极”的方向包括三个方面:“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特别是“三去一降一补”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重点任务,今年过度依赖货币政策的做法将得到纠偏和微调,财政政策将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