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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社会学观念在高等美术教育改革过程中的塑造
(一)充分认识到艺术社会学对高等美术教育改革的研究意义
艺术社会学的研究客体有艺术品、创作者与欣赏者和社会,它们是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具体而言由社会决定和影响创作者及欣赏者,再由创作者及欣赏者决定和影响艺术品。简而言之,艺术和社会是通过创作者和欣赏者这根纽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著名艺术史家岑家梧在《论艺术社会学》中提出“百数十年来,艺术社会学者在着重艺术与社会关系的分析研究,指出艺术发展的规律性,使艺术学的研究,逐渐脱离了玄学的范畴,这是这派学者重大的灾献。”他还充满信心地说:“现在艺术社会学,不管它的本身怎样的幼稚,在将来,它终必能采取史精密的科学方法,吸收史进步的学说的精华,而成为真正科学的艺术学,这确是一种趋势!”[3]蔡仪认为,包括艺术社会学在内的艺术学是以美学为基础的,没有美学便没有完全的艺术学;而美学的领域应当包括美的存在、美的认识和美的创造,也就是现实美、美感和艺术美。因此,“艺术学和美学的关系,好像内切的两个圆,艺术学是内切于美学的。”由此决定,艺术社会学的意义“是考察艺术及其产生的社会基础的相对应的关系,和其随社会基础的发展而变化的相关联的规律。”[4]据此可知,艺术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的,所以想教好和学好艺术,就必须重视艺术社会学的指导作用,在高等美术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更要充分认识到艺术社会学对高等美术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
(二)严格区分社会学批评与艺术社会学
社会学批评与艺术社会学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所以应该严格区分二者,不要混淆二者。一方面,社会学批评,是指把艺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加以考察和研究的批评方法,即是一种艺术批评模式。与社会学批评不同,艺术社会学是将艺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进行研究讨论的,是用社会学的先进的理论和观点以及科学的方法对艺术的产生、创作、传递等艺术现象进行考察研究的。另一方面,社会学批评是从社会这个大环境对艺术现象各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关系来考察研究艺术现象,从艺术作品、艺术家个人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中来考察研究艺术作品,从而在揭示艺术现象与社会生活的相互依存的联系关系中体现出的社会学批评的广阔视野。艺术社会学是把艺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从社会生活的角度对艺术进行宏观的、整体的、综合的研究。由此可见,在高等美术教育改革中,高等美术教育应当立足于使学生在美术学习中,从社会生活的视野对所学习和创作的艺术作品和一系列的艺术现象进行宏观、综合地学习研究。
(三)摒弃“庸俗社会学”的影响
中国艺术发展史上,中国艺术理论界由于对庸俗社会学缺乏清醒的辨析能力,曾一度错把庸俗社会学的主要理论家弗里契视为“艺术学之指导者”,庸俗社会学在中国艺术发展历史中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中国艺术发展受到庸俗社会学的干扰和影响是相当严重的。我们所说的艺术社会学立场与庸俗社会学是有根本区别的。艺术社会学是建立在一种综合和包容的立场上,探讨艺术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研究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掌握世界的方式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高等美术教育中如何摒除庸俗社会学对高等美术教育影响的同时,如何正确加强艺术社会学的学科建设是至关重要的。
艺术社会学视野下的高等美术教育改革对策
(一)注重学生关注生活,加强生活体验的培养
艺术社会学认为艺术现象与社会生活是密切联系的,二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例如艺术与经济、政治、哲学、道德、宗教等的关系。在进行高等美术教育改革时,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艺术现象产生与发展的社会条件和社会背景,艺术现象的社会功能,艺术现象的艺术价值的标准和取向,艺术社会过程中的艺术生产、传播和消费等一系列活动的完整整体的各个环节。因此,在高等美术教育活动中应注重对学生关注生活,加强生活体验的培养。高等美术教育应当以对生活的切入来极大地丰富学生个体的经历和体验。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离开了生活,体验就无法生成。如果高等美术教育中,老师对美术知识与技能技巧的传授得不到学生个体经验的认同,那么学生在这样的高等美术教育中所学习到的相关的美术技能技巧就只能停留于技术层面本身,由于缺乏生活的体验,与社会生活脱节,学生创作的美术作品就会相应地缺乏艺术生命力。
(二)注重高等美术教育的包容性和多元化
美国的小威廉姆E多尔在其著作《后现代课程观》提出:教育和文化两个方面,前者可自然称之为教育联系,指课程中的联系赋予课程以丰富的模体或网络,后者也可自然地称之为文化联系,指课程之外的文化或宇宙联系,这些联系形成了课程赖以生存的大的模体,两者相互补充。[5]艺术社会学强调艺术现象与社会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其在揭示艺术与社会诸多因素的关系时,把艺术活动当作多种因素的复合整体,重在宏观研究和整体性考察。这就要求高等美术教育改革中要注重高等美术教育的包容性和多元化。高等美术教育的包容性和多元化不但是指教育内容、方式和类型的繁多,而且也包含着“”、“包容并蓄”等教育理念和思想。高等美术教育应当是一种综合的教育,高等美术教育的课程改革应主要以综合性为原则,从传统的分科走向综合的发展,实现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和融合,建构起综合的学科门类。高等美术教育的课程改革还应当注重美术学科内容的综合,将“工艺美术、现代设计”与强调审美的精神功用的“纯艺术”结合起来。老师在高等美术教学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多的为学生提供思考和讨论的空间,并积极地引导学生从一点出发多点结果的多元或从多点出发以多点结果的多元地进行思考和学习。
(三)注重高等美术教育形式与内容的和谐
艺术的理想就是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结合,使二者之间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伟大的艺术作品不仅仅在于形式,而是期望艺术作品的形式能够体现和表达更为广阔丰富的社会人生意义。艺术形式有其相对独立性,如果不是结合着社会现实而一味地追求形式的创新,那么其就很有可能流于成为一种空洞的形式,所以成功的艺术作品中,形式与内容是不可分的。艺术社会学的转向就是从对形式技巧的讲究转向对内容意义的追求。简而言之,艺术作品的形式是完成了的内容,内容是具有形式的社会。综上所述,在对高等美术教育进行改革时,我们应当注重高等美术教育形式与内容的和谐,即在进行高等美术教学时,要培养学生具有既要注重艺术的形式创新,又要注重艺术的内容丰富的思维。
关键词:艺术设计;绘画基础;教学;评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艺术设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美术高考热”不断升温,每年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日趋增加。艺术设计学科逐渐成为热门的学科,全国各大专科院校也纷纷增设艺术设计专业,如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服装设计等专业。但对于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和已经进入高等艺术院校的设计专业的学生来说,不能简单地把设计专业等同于绘画专业,尤其是在艺术设计专业中的绘画基础教学方面,不能轻易认为用绘画造型可以替代艺术设计中的造型基础,从而忽略艺术设计造型基础的独特个性。艺术设计中的绘画基础教学定位的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我们艺术设计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素描、色彩,是所有学习美术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绘画课程,在艺术设计教学体系中,把它们作为基础绘画教育课程,有我国多年艺术教育的历史原因。长期以来,素描、色彩课程一直被认为是一切造型艺术的基础,但在学习设计的过程中,大多数学生很难把基础绘画课和设计专业结合在一起,只注重绘画写生和技法的训练,而忽视艺术设计的专业性,牵制了学生设计思维的发展。在过去,我们的艺术教育强调基础,强调绘画功底,在这种情形下着实培养了一批批写实功夫和艺术表现力过硬的画家,以至于这些画家至今还陶醉于花费数月表现一个比真的还真实的手工绘画作品的满足感受中。现在的书店里,我们会经常看到一些素描、色彩书籍被命名为“正规画法、正规范画”的字语,难道除了他们的画法外,其他人的绘画风格都是旁门左道吗?何谓“正规”,艺无止境,但凡形成一定的范式或风格,即是走到了终点,接下来就是必然要打破它,超越它,这样艺术才能进步,我们才能创新。如今是一个数字技术、多媒体影像可以轻松去复制作品,可设计艺术却不能去重复、去拷贝,因为设计追求的是原创性和创新性;目前我们的创新设计、原创设计和国际上一些优秀的设计相比显得有些滞后,看看近年来一些产品造型专业的萎缩状况,一些大型的优秀建筑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都来自于国外的设计师即可而知。我们的一些设计师的创造力相对就显得有些苍白,这是不是过分强调基础忽视创造力培养的结果,是不是所谓“正规”的绘画基础教育造成的?这就需要每个从事设计艺术教育工作者重新思考、重新定位我们的“绘画基础”和功底的了。
过去,我们传统的素描、色彩绘画基础课的教学内容过分强调物体的造型、色彩搭配、明暗调子、质感、体积、透视关系等方面的要求。这在传统绘画教学中能体现出其合理的教学目的性,因为那毕竟是在培养画家;但在现在的设计教学中如果还过分强调虚实、强调素描明暗调子,而忽略艺术设计教学目标的目的性,忽视对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花上过多时间去进行追求光影的虚实和物象的体积、质感的表现时,会不会觉有些得太奢侈,会不会有好的教学效果呢?既然我们培养的是设计人才,而不是画家、艺术家,那么它的必要性又有多少呢?一味的对着物象去表现、再现,对着石膏像磨来磨去,会使我们学生失去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表现力,更谈不上创造、创新了。所以把传统的绘画基础课放在课下,把能培养学生快速造型的设计素描、设计速写、设计色彩放在教学首位,不失为一种目的明确的基础训练。
作者:王嘉顺 单位: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学研究中的演绎逻辑类型及其特点
在前文已经提到社会学研究中的理论检验就是借助于演绎的逻辑,才能够从抽象的理论中得到相对具体的假设,进而通过对假设的检验来实现对理论的检验,但是在降低理论抽象层次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够严格遵循一定的演绎逻辑规则就有可能出现研究假设与理论不处在同一逻辑体系下的情况,如果是那样,就不能真正验证所需检验的理论。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先要介绍演绎的两种类型,一个是逻辑演绎,另一个是经验演绎,这两种方法都有一些自身的先天不足。对于逻辑演绎来说,这种方法主要在自然科学中应用,而运用最好的就是数学。数学可以用非常抽象的语言将处在不同抽象层次的公理、概念、定理联结在一起居于同一逻辑体系之下。数学主要是根据一些已知的公理为基础,然后根据一定的演绎规则推理出需要的定理。社会科学的研究者也借鉴了这种方法,他们也大致应用这种定理化方式来演绎理论假设,所不同的是他们演绎的基础不是一些不证自明的公理,而是一些暂时假定成立的理论,而这些理论可能是通过归纳逻辑得到的,也可能是经过前一阶段的检验而获得暂时的稳定性,但是不论何种,都存在各自逻辑方法上的缺陷带来的理论有效性的质疑,因此在应用这些理论来演绎出更低抽象层次的假设时就有可能使研究假设带上理论本身固有的某些缺陷。此外,社会学中的理论都包含必要的概念,而有一些流传甚广的理论中的概念没有被清晰定义过,并且社会科学内部并没有对所有的概念及其测量方法达成一致的认识。但是逻辑演绎的一个优点就是它能从原先那些无法被验证的公设①中推演出研究命题,并且保证这些研究命题和推演出它们的公设处在同一个抽象层次。而对于经验演绎来说,由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毕竟不如数学的研究对象那样单纯,社会学不太可能根据逻辑演绎方法推演出如数学那样抽象的命题或者研究假设。所以实际上,社会学的研究者为了能够得到可以被直接观察、直接检验的研究假设往往运用经验演绎的方法。这种方法实际上就是将理论抽象层次更加降低。在得到研究假设之后,运用经验演绎的方法,研究者可以将假设中的概念与其变量联系起来,在经验层次上得出更加具体的假设也即工作假设。在得到工作假设这一过程中很重要的步骤就是操作化,即给概念下操作性的定义,正是通过这一步骤,研究者可以收集到能够反映概念内涵的资料。可以看出经验演绎可以克服逻辑演绎的不足。经验演绎能够将抽象的理论及概念降低抽象层次使之转化成可以被观察到的指标,从而使理论在经验材料中得到检验。并且由于有了具体的指标,研究者可以根据具体的指标收集所需的资料,从而避免收集资料上的盲从性。但是与逻辑演绎所擅长的相反,经验演绎的缺陷就在于理论中的概念及其变量、指标是处于不同的抽象层次上的。
社会学研究中的演绎逻辑使用通过简单的分析
我们可以在理论检验的初步阶段应用逻辑演绎的方法从既有的理论中推演出理论假设,应用这样的推演方法可以保证研究假设和推演出它们的理论处在同一个抽象层次,从而使理论和收集的资料保持一致的逻辑关系;而在检验的后一个阶段,研究者可以应用经验演绎的方法,在得到具体的研究假设之后,运用经验演绎的方法,研究者可以将假设中的概念及其变量联系起来,以使理论得到具体的验证。但是还应该看到即使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后,虽然可以解决部分方法上的不足,但是还有些缺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其中之一就是概念的内涵检定及其变量、指标的确定。某个概念究竟具有哪些维度,不同的维度究竟需要哪些变量、指标来代替是一个理论素养和经验积累的问题。社会学研究中有时需要对某些概念进行测量,而选取概念的哪些维度则要视研究者的需要而定。当然每个概念的情况各不相同,有时是不同的研究者对其认识不同,而对于一些相对比较经典的概念,就算研究者之间已经形成比较接近的认识,但是对于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的界定不清楚,仍然会造成对概念的内涵检定及其变量、指标的确定的不清楚的问题。
艺术体制理论的源头———分析美学阵营中的艺术定义危机
纵观整个二十世纪,尤其是五、六十年代以来,西方艺术的逐变求新经常达到了令观赏者震惊的地步,杜尚(MarcelDuchamp)的现成品(ready-made)(代表作:泉(Fountain)),沃霍尔(AndyWarhol)的波普艺术(代表作:布里洛盒子(BrilloBox)),约翰•凯奇(JohnCage)的“无声音乐”(4分33秒)乃至奥兰(Orlan)的“整容”行为艺术,这些光怪陆离的现代及后现代艺术实践一次次地冲击着艺术边界,让观众对习以为常的艺术常规产生质疑。
有人认为这种凸显观念而弱化审美的当代艺术不过是一场哗众取宠、虚张声势的符号游戏,它利用哲学化的观念外衣掩盖了其粗制滥造、胡乱剽窃的本质;也有人认为当代艺术的勃兴不过是艺术界各方如拍卖行、画廊、策展人、投资商、经纪人、艺评家、收藏家联手,通过精心的炒作和吹捧而制造出来的艺术泡沫。这些争端背后的一个基本问题浮出水面: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何在?无论如何毋庸置疑的是,在这种大潮的冲击下,既有的艺术理论在大量亟待辨识和阐释的艺术作品和实践面前显得束手无策。随着杜尚、沃霍尔们被冠之以前卫艺术家并逐渐被艺术机构所接纳,随着艺术品和日常物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我们不仅疑惑:到底何为艺术?谁是艺术家?艺术生产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到底是独特的天赋授予还是一种社会生产制造出的集体幻象?艺术界或曰艺术体制论正是在传统艺术理论频频遭受当代艺术实践的冲击下应运而生的。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贝克曾指出:“当旧的美学理论无法充分阐明已被相关艺术界中具有丰富知识的成员所接受的艺术品的优势时,新的理论应运而生,与过去的理论抗衡,并对其进行扩充和修正。当一个既定的美学原理不能使作品在逻辑上合理合法、而此作品却已然通过其它方式取得了合法地位时,总会有人构架起一个能使之合法化的理论”(Becker145)。面对花样翻新的现当代艺术,艺术哲学家们(以莫里斯•韦茨为代表)先是从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理论中获得灵感,提出“艺术不可定义”说,这一观点因其逻辑漏洞以及无建构意义的虚无和空洞性而很快被众多美学家(如曼德尔鲍姆)攻击,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艺术可以定义”说又应运而生,只不过这种定义的路径已和本质主义艺术定义(如模仿说、表现说)大相径庭,它超越了传统美学只从外显性(exhibited)特征出发寻找艺术普遍本质的局限性视域,而主张从非显性(non-exhibited)特征入手来重新界定艺术。沿着这条路径,20世纪60年代在美学内部围绕着艺术定义展开的讨论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观点,即从艺术和社会情境之间的关系出发,对艺术品资格问题进行讨论,这就是以美国哲学家阿瑟•丹托(ArthurDanto)和乔治•迪基(GeorgeDickie)为代表的“艺术界”(artworld)和艺术惯例理论。关于二者的相关理论的详细介绍目前已有很多,这里不一一赘述。简言之,丹托提出把某物看作艺术需要艺术理论氛围和艺术史知识———即“艺术界”的阐释,而迪基则更为关注各种艺术界体制———如已建立的惯例、习俗、常规等等是如何授予某物以艺术品资格的,因此其理论常被称为“艺术惯例”论。尽管丹托和迪基的思想仍停留在形而上艺术哲学的理论视域内,然而可以看出,当代美学越来越呈现出溢出艺术哲学边界,向文化社会学靠拢的趋势,尤其是迪基的“惯例”说,空前地将“体制”这一因素引入到艺术定义的思考中,体现出鲜明的社会学特点。而社会学家贝克和布迪厄通过合作的“艺术世界”和冲突的“艺术场”理论体系则摆脱了哲学形而上的空洞和抽象,将当代艺术问题、艺术体制的考察落实到更为具体的实处。
合作与冲突并存的艺术世界———借鉴社会学资源的艺术体制理论
在丹托、迪基提出他们的艺术体制论不久,社会学领域也出现了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贝克(HowardS.Bec-ker)和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Bourdieu)对艺术体制的专门研究。实际上,早在十九世纪的艺术社会学研究中就已初现从艺术体制视角来研究艺术的苗头,此思路源于对“为艺术而艺术”(artforart’ssake)这一艺术形而上概念的驳斥,如法国的斯达尔夫人(MadamedeStael)和实证主义历史学家泰纳(HyppoliteTaine)曾都考察社会环境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强调社会制度、时代精神、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以及种族和宗教等外部因素对艺术风格、内容、形式和艺术史流派的影响,而后者反过来也反映和折射了某一时代的社会状况。这种艺术反映观的主要持有者还包括以马克思以及活跃在二十世纪中叶,直接或间接借用了经典理论的一大批学者,如夏皮罗(MeyerSchapiro,1973),豪泽尔(ArnoldHauser,1951)等等。古典艺术主张的核心是:艺术品反映社会阶级关系,正是社会阶级关系赋予艺术品以美学形式和内容。受这一主张的启发,艺术反映论的学者们并将艺术品的研究同对艺术家的生活的研究结合起来,去分析生产的经济模式和社会阶级结构,他们所提倡的一些唯物主义的分析原则成为艺术社会学研究的新标准,这些原则包括:艺术家是特定集体的成员,而非被赋予独特创造性天才的孤立个体;在商品社会中,艺术品是商和社会机构用货币或其它类似方式购买或投资的对象;艺术品取决于物质和技术的生产媒介,而后者以社会劳动体系为先决条件;艺术品用审美的形式和内容“反映”或“编码”了其所在时代的社会结构;艺术品所负载的价值并非在一切时代都是必然有效的,仅仅对那些在特定社会背景下“消费”它们的特定社会群体才有效(哈灵顿10-11)。这些主张虽然为艺术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多元的视角,然而其相对单维的反映论难逃过于简单化、机械化的嫌疑,没能捕捉到艺术界尤其是当代艺术体制中各个节点之间互动性和动态性关系结构。
几乎与分析美学对艺术定义问题的讨论同时开展的另一种研究,是开始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一批美国和法国社会学学者进行的关于艺术体制的经验社会学研究,这种研究与的艺术社会史不同,比如它对价值判断的始终保持一定的疏离并回避审美评价、审美内容,而是更加注意公众在行为和体制上的艺术接收实践,它“建立在对艺术市场、艺术职业机构、艺术管理、专业艺术网络和艺术消费模式的定量分析和定性研究的基础之上,[……]是丹托和迪基的艺术体制理论在经验上的种种应用”(哈灵顿23)。美国和法国的研究者分别以贝克和布迪厄为代表,二人都表现出与社会学民族志(ethnographic)研究方法以及参与性观察(participantob-servation)的某种亲密性。贝克于1982年出版了轰动一时的著作《艺术世界》(ArtWorlds)。这本著作中的研究思路很显然是受到丹托“艺术界”(artworld)概念以及社会学理论中“符号互动论”②(symbolicinteractionism)的启发。从符号互动论的视角来看,艺术和语言、文字等媒介一样,是一种通过不断交流、沟通与协商来塑造意义的物化手段。如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大师帕森斯(TalcottPar-sons)将艺术等同于一般的社会结构,认为应以“互惠”的社会互动关系框架来研究艺术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另一位符号互动学派的社会学家邓肯(HughDun-can)也提出从分析微观机制的社会互动出发研究艺术和艺术生产的过程。邓肯建构了一种“作者-批评家-公众”的三角互动模式,其中的每一方的行动都要和其他方相互作用,尽管“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可能只是象征性的、符号化的,并非是社会的、物理的,但是三角中的各要素还是具有互惠作用,并隐含着一种“社会团结”(socialsolidarity),这种社会团结又进而在更高的层次上促成互动各方的“同态化”(isomorphism)。
不同于丹托的是,贝克的艺术世界是一个复数的概念。借助其早年在艺术圈(演奏爵士乐)的亲身经历,贝克与艺术家群体有着更为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这使他的研究具有直接介入艺术领域具体活动和实践的特点,因此他不是像哲学家或一般社会学家那样在简单考察或思辨推理的层面上谈艺术,而是依据他本人在几种艺术世界中的个人经验和参与,对艺术作品的制作和流通等过程进行最直白的梳理和表述。如果说丹托和迪基将传统艺术哲学的本体化追问“何为艺术”置换为“为何某物为艺术”或“某物如何获得艺术品资格”这类问题,那么可以说贝克则将这一追问转化为更具社会学色彩的问题:艺术何以可能?(Whatmakesartart?)。仔细分析这一追问,不难看出贝克对艺术界问题的讨论是以某对象已经被艺术体制接受为艺术品这一事实为前提的。简单总结贝克关于艺术世界的核心概念主要有三个,即集体行动(collectiveactions)、常规(conventions)和标签理论(theoryoflabeling)。按照贝克在这本代表作和其他一些相关文章③中的理解,艺术世界是围绕着一种惯例而实现合作生产的艺术界公众所构成的关系网络。在《艺术世界》的开篇,贝克就对artworlds的概念作了社会学意义上的界定:“艺术世界是由所有这样的人组成的,他们的活动对于这个或其他世界规定为具有艺术特色的作品之生产是不可或缺的。艺术世界的成员要参照惯例性理解协调那些活动,生产出作品,而这些理解则包含在共同实践和经常被使用的人工制品中。同样一群人以相似的方式反复地、甚至是程式化地去生产类似的作品。因此,我们把艺术世界视为一个诸多参与者合作关联的网络”(Becker34)。
艺术首先是集体行动的结果,这是贝克艺术体制理论的一个基本命题,这个命题的意义在于它揭示出了艺术生产中的协作性:艺术家虽然占据艺术世界的核心位置,然而艺术品并不是个别天才艺术家通过天赋、灵感单独创造出来的,而是不同的参与者在作为行动者共同存在的社会空间———艺术世界中协同合作的产物。贝克采用“任务组”(bundleoftasks)和协作链(cooperativelinks)———即艺术世界中参与和从事各种艺术活动的行动者们来代替传统美学中的天才艺术家。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劳动分工,既各自独立又相互依赖,既因时而变又相对稳定。贝克这里还指出了我们在分析艺术世界的劳动分工时容易产生的一种狭隘理解:我们会认为表演类艺术(电影、音乐会、戏剧、歌剧)是基于广泛的劳动分工之上的艺术,但是像诗歌和绘画这类的艺术似乎不存在劳动分工,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作品是由艺术家独自一人完成。然而劳动分工并不仅仅意味着艺术活动的参与者必须像工厂生产线上的工人那样同时甚至同地协作劳动,而是要求每位参与者在适当的时间或者环境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任务。如果从这个角度思考,以当代美术为例,一幅画作背后的劳动分工网除了艺术家本人之外,还应该包括:画布、画架、颜料、画笔的生产商;提供画展场地和经济支持的交易商、收藏家、博物馆管理者;制定美学理论的评论家和美学家;提供保护和优惠的税收政策的政府机制;对作品做出回应和反馈的公众;过去以及同时代的其他画家,因为一幅画必须置于他们所创造的传统背景下才有可能产生意义。④同样道理,表面上更为独立自足的诗歌创作实际上也无法脱离出版商、印刷业、诗歌传统等分工。
然而艺术世界中的诸行动者之间的集体合作行为并不是暂时和随意地相互配合和制约,而是按照某种彼此一致认同的规范(norms)组织起来的,是什么保证各方在是否合作、如何合作、在何种程度上承担后果等方面产生默契?这就涉及到贝克艺术世界理论体系中的第二个重要概念———常规(conventions),⑤常规并非艺术界内在的、先在的结构,而是经过艺术界各方在长期的冲突、妥协、调和中产生的结构性规则,同时又反作用于艺术界,起着整合、凝聚、规范艺术界各方力量的作用。常规的雏形是行动者相互协调后达成的一致性意见和协议,其后逐渐演化为常规。艺术观念是艺术常规的重要成分,一旦某种艺术观念随着艺术界合作行为而逐渐被结构化和体制化,它就能发挥高效合理地整合和控制艺术界资源的作用。正是常规使得艺术生产中形态各异的劳动分工和实践得以反复地、程式化地、按照既定模式顺利进行。贝克将艺术界常规分为非专业和专业常规两种类型。非专业化常规指的是所有社会化成员都熟知的文化传统、社会习俗、艺术观念等,例如我们习惯性地根据不同媒介将艺术分为绘画、雕塑、音乐、建筑等等,或者自然而然地认定存在艺术和非艺术的领域等等,非专业化常规通常体现为在社会发展中被普遍化、定型化的观念,这些观念有些来自于文化传统,有些源自艺术世界内部或艺术媒介本身。专业化常规主要包括一门艺术的专业知识、美学理论和流派等等,一般要通过专业的艺术机构才能学到,可以说是进入艺术场大门的通行证。另外,非专业和专业化常规并非固定不动的观念,而是随社会历史的变化不断相互转换。无论是专业化常规,还是非专业化常规,都属于艺术观念,是艺术界公众共同认可的规则的主要成分,换句话说,贝克关于常规的讨论,主要还是围绕着艺术观念展开的。作为常规的艺术观念体现了贝克艺术界理论的优势:他并不像传统艺术社会学那样,仅仅将以物质形式呈现的艺术品放置在社会、历史背景下以考量诸社会外部因素对艺术生产、传播的影响,而是借用对艺术世界常规理论的研究,把关于艺术品的审美价值的思考引入了其社会学理论中,即艺术是艺术观念控制下的艺术,艺术价值是在艺术观念或常规的运作下的美学判断。我们甚至可以说,艺术就是一种观念。在贝克的理论视域下,我们不仅仅思考“什么是艺术”、“某物品是否为艺术”等问题,而是思考“是什么促使我们将某物判定为艺术”,或我们对物品做出的审美价值判断是在何种艺术观念的影响下进行的,而这些艺术观念又是如何形成、变更和产生作用的。
贝克对社会学理论的一大贡献是标签理论,《艺术世界》及相关文章虽然没有直接给予大篇幅的深入讨论,但却处处渗透着标签论的色彩。在贝克看来,无论是艺术品的价值,还是艺术家的艺术成就和声誉(reputation)都是通过“艺术世界”获得的,并非是像传统美学所宣扬的那样,艺术品因其本身具有的启发性的、深邃的等本质属性被赋予其独一无二的价值,进而艺术家因其作品的“伟大”而或是其卓越的天赋而获得声誉的光环。从贝克的标签论的角度来重新审视不难发现,艺术家及其作品常常源于艺术世界的集体行为,是艺术界的行动者如策展人、经纪人、拍卖商、艺评人多方生产和综合作用的结果。这里贝克的目的并不是要彻底解构艺术的审美价值和祛魅艺术家的天才地位,而是要向我们揭示:二者的获得并非自命的、自然而然或与生俱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家”这个角色本身也是艺术界公众运用共同的艺术常规对其“标定”而产生的一个称号,或者说是一种“标签”。艺术家的声誉是协作生产的结果,作为一种象征资本,声誉一经确立以后又会成为艺术品生产流程的一股重要力量,行使其区分和筛选的功能,因此,贝克“标签”理论对我们重新发现艺术世界中声誉机制的确立和运作有着至关重要的启示作用:传统美学中被神圣化了的“声誉”在标签理论的破解下被还原为艺术世界通过集体合作而生产出的一个神话,一种幻象。
“艺术世界”(artworlds)这一技术性定义,是贝克理论体系的基本概念,在宏观上,它凸显了艺术生产中的集体协作性;在微观上,这一概念又将研究触角伸向了艺术生产网络中依据共同的“常规性理解”而反复合作的形形的个体,而贝克艺术体制理论的核心概念———常规则进一步向我们揭示了艺术观念的生成和更迭,以及艺术观念如何在艺术世界维持相对稳定的结构的同时又在不断流动和变革中创新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贝克将社会学符号互动论的理论资源拓展到艺术领域,克服了传统经验主义过于实证化的局限,他对艺术生产,尤其是艺术分配领域的分析具有结构性框架的特征,从作为常规的艺术观念的角度向我们揭示了艺术品的审美价值是如何在艺术关系网络的运作中生成及演变的,而艺术家的“天赋”又是如何经艺术界各行动者的点石成金之手而逐渐被神圣化为“声誉”甚至是非理性的“信仰”机制,后者作为艺术界体制权威和象征资本又进而投入到艺术再生产中去,有效地行使着筛选和区分功能。可以说,贝克的考察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丹托和迪基之前提出的“某物何以是艺术品”这一问题。从这些层面上来看,贝克的艺术世界体系和两位分析美学家的理论相比无疑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明显的先进性。有关艺术体制的社会学研究的另一代表人物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如果说贝克强调的是作为关系网络的艺术世界中的合作性,布迪厄的艺术场理论则更侧重的是艺术世界中的冲突与竞争维度。作为将当代艺术体制理论置于社会学路径下进行研究的两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家,贝克和布迪厄都将关注点放在了艺术世界或艺术场中个体和体制结构之间的关系上,然而二人在研究方法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贝克通过大量的列举和描述展示了艺术世界的复杂性,有着将艺术生产泛化为文化产品的生产的倾向,然而在艺术观念的频频发生革命性变迁的现当代艺术界,仅仅用合作来解释新艺术对既有艺术体制的反叛、否定和颠覆显然是不够的,而布迪厄的艺术场概念则对理解新旧艺术观念之间及其相应的人或行动者之间的激烈冲突有着颇有助益的启发。不同于贝克的是,布迪厄试图用诸概念搭建起一个理论构架,通过这个构架来分析艺术场内部的运作,他更注重的是复杂艺术世界中的总的结构、法则和机制,他坚信艺术界和其它社会场域一样,存在着某种具有普遍性的、自主建构的基本秩序,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结构主义理论对布迪厄的影响。
布迪厄对艺术场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他1992年发表的著作《艺术的法则》(TheRulesofArtGenesisandStructureoftheLiteraryField)中。贝克和布迪厄都将艺术世界定位为一种动态关系网络,这一关系网在布迪厄的理论体系中被命名为“艺术场”。为了寻找艺术界内部的客观关系结构,布迪厄引入了几个重要的概念来分析艺术界内部的冲突与竞争:“场”(field)、“惯习”(habitus)、“位置”(position)和文化资本(capitalofculture),这四大概念无疑是布迪厄艺术场理论大厦的四座基石。“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布迪厄133)。和贝克的由互动行动者构成的合作关系网相比,布迪厄的场是一个更为结构性的概念,场中的每个行动者(个体或群体)都占据着一定的位置。不同于结构主义者的是,布迪厄对艺术场域的考察渗入了权力的思考。或者说他将文化艺术生产场域放置于权力场这一框架下,而后者可以说是一种“元场”(meta-field),元场控制着所有场域中的各种资本扮演的角色和占据的位置。和结构主义理论的静止不变的结构相比,场域中的位置是相对的和动态的,是在各种关系的制衡中生成的,而非预先存在的。携带着不同资本的行动者的占位(position-taking)构成了场中结构的不平衡性,是作为权力场的艺术场中各方冲突和斗争的源动力:行动者为了占据、保持或改变位置而进行着权力争夺,这种冲突推动了艺术场内的关系结构在保持相对稳定状态的同时不断变化。简单概括,艺术场是一种各个位置之间的关系结构,这些位置被诸行动者所占据,他们携带着几种形式的资本去争夺特殊的符号资本(权威、声望、名誉等)。
布迪厄对的资本概念进行了改造和拓展,将资本分为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前者可以直接被转换成金钱,以财产的形式被制度化,而后两者则被布迪厄称为“符号资本”(symbolicformsofcapital)。布迪厄将文化资本描述为一种知识形式,它赋予了社会行动者以一种识别力或竞争力,用以解码文化关系或解读文化产品。文化资本的引入的最大意义在于,它使我们认识到现代社会中的等级分化和权力分配不单单依靠物质因素或者说经济资本,文化资本或曰符号资本这类非经济力量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文化资本主要表现为三种形态:具体的状态(embodiedorincorporatedstate)、客观的状态(objectifiedstate)和体制化的状态(institution-alizedstate)。具体的状态指的是行动者用以应对文化话语的一系列性情(dispositions),是在长期的家庭和学校教育中习得的;客观状态是指文化资本以物质载体(如书籍、绘画、歌曲、电影、乐器)等形式出现;而体制状态下的文化资本包括文凭、头衔以及各种形式的体制认证。从文凭所带来的经济价值(进入职场,获得收入等)可以看出,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可以相互转换。以十九世纪法国文学场为例,布迪厄将文化生产场分为两个次场:有限生产场(restrictedproduction)和大规模生产场(large-scaleproduction)。前者即自主的艺术场,后者则是以消费文化为主导的大众文化生产场,遵循的是他律原则,以文化产品尽可能被更多的大众所接受为主旨,艺术品的广泛认可与更多的经济利益、经济资本直接挂钩。和其它社会领域如经济场或政治场一样,作为文化场子系统的艺术场也有着自身的场的逻辑和资本形式,艺术场存在的主要条件是文化资本,它遵循着“为艺术而艺术”的自律原则。然而和大规模生产场的运行模式正好颠倒的是,自主的艺术场以否定经济利益、“摆脱”功利性为准则,并依托于以少数艺术界专家所构成的精英机制。然而布迪厄却敏锐地指出,这种“否定”的背后是文化资本以极其隐蔽的方式实现权力操控和统治,将文化等级分层变得神圣化、合法化的过程。换言之,艺术场中文化资本的稀缺使其具有转化为经济资本的潜能,这种相互转换的潜能也更好地解释了艺术领域中的创新作品如何被最终体制所接受并认可的过程:艺术中介(拍卖商、策展人等)通过发现、展出、阐释及评估那些不同于常规趣味或传统学院派风格的艺术品,实现了文化资本的累积,通过培养出新的审美趣味导向,在艺术场内创造了新的位置,从而也完成了经济资本的增值(收藏、拍卖)。布迪厄关于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合谋的特性的分析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代艺术中的一些现象,例如,九十年代初,一些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中国当代先锋艺术家在国际双年展上频创佳绩,掌握了可观的文化资本(声誉),进而通过拍卖行实现了惊人的经济利润,从昔日的艺术场的异端和忤逆者变为体制内的主流和强势占位者。
和贝克从合作和常规的角度出发来分析艺术世界不同,布迪厄是从冲突和竞争的层面来分析艺术场的客观关系结构。这种考察既涉及艺术场内部人之间的占位争夺,自律(autonomy)原则与他律(heteronomy)原则、正统(orthodoxy)与异端(heterdoxy)的斗争,又包括艺术场和大规模文化生产场之间的相互渗透。我们可以将艺术场的自律原则(为艺术而艺术)看成是以专家为代表的知识精英阶层(艺术家、美学家、艺评家等等)为了维护或将自己所持有的权威合法化而提出的口号。在艺术自律的主张下,他律原则(经济、政治)因其“不纯性”(undisinter-estedness)而被排斥在艺术场之外;通过制定“正统”的艺术观念并将其神圣化,权威守护者把不符合其“正统”艺术观念和美学原则的异己驱除场外或将其边缘化,从而完成了艺术场权威位置的巩固。一个艺术场的自律程度越高,其占主导地位的专家阶层就越强势。随着资本的介入,当代西方艺术界越来越受到他律原则尤其是经济原则的围攻,专家所标榜的“纯粹的”无功利艺术只是一个美学幻象,艺术从来就不曾真正地脱离过艺术市场。
随着大规模文化生产场向艺术场的渗透,专家和精英阶层的优势位置已经开始动摇,拍卖行、策展人、出版发行商、艺术经纪人、艺廊、博物馆、收藏家、媒介等“不纯”因素所发挥的作用让我们意识到,艺术场内以美学家、艺术理论家等为代表的“权威”阶层对位置的垄断面临着逐渐势微的趋势,任何对艺术场权威位置的独霸都不再被视为是理所当然和自然而然的。布迪厄指出,“正统和异端的斗争是每个场中基本的、持续的过程。最重要的斗争武器之一就是[……]艺术的合法定义,包括艺术的分类和划界”(转引自Maanen63)。回顾六七十年代美学界关于艺术定义、区分艺术和非艺术的论争,其实从权力斗争的角度来看也是学者阶层通过为艺术立法而争夺艺术场权威位置的过程。布迪厄还深入分析了艺术场中体制化的符号资本———信仰(faith)。信仰和贝克的“声誉”有着相似性,是声誉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是作为艺术世界集体认同、集体信念的“常规”的特殊形式,是常规高度体制化后的结果。具体地讲,信仰包括艺术场行动者对某些艺术观念、美学原理、审美价值的认同,对艺术家的技巧、天赋、创造力的信任,也包括对艺术中介人、艺评家、拍卖商拥有发现艺术珍品、正确鉴定、评估艺术品价值的眼光和能力的信任。例如,当人们对一件艺术品缺乏基本的了解却盲目地跟随艺评家或“资深”媒体的评价而对艺术品的价值高度认可时,实际上就是信仰的魔力在起作用。联系文化资本的非物质表现形式,可看出这种似乎是天然的、不容置疑的认可与信任反映了文化资本对艺术场实施控制的隐蔽性。各行动者为维护各自的艺术观念而进行的权威争夺和占位,以被神圣化的“信仰”为外衣,掩盖了权力运作的实质。和声誉一样,信仰产生于艺术场的竞争关系结构中,同时也会循环再生产,并反作用于艺术场。
为了体现高考的素质教育内涵,有些省市增加了音体美等课程的笔试内容,无形之中又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也导致学校“隐性”加课的现象,学生并没有真正得到素质全面发展所需要的时间与空间。教育理念超前了,教育改革步伐加大了,学生体质下降了。我们在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学生体质下降就很难说是全面发展。先进教育理念与教育现实之间的“坎”到底出在哪里,应引起我们足够的反思。学校体育在无奈中进行艰难的改革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课程,也是贯穿于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整个教育过程的唯一一门课程,国家对学校体育的发展有诸如《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保护,但在操作过程中却是一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的课程,政府的教育投入本来就不足,对学校体育的投入更少,导致场地设施少,体育活动空间少,有的学校体育课、大课间成为课程表上的摆设。缺乏体育活动的时间,学生就没有相应的练习,也就缺乏足够的运动负荷,学生体质下降也就成为一种必然。同时,“分数”的指挥棒也使体育教师成为荣誉、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的“板凳队员”,进而影响了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学校体育工作理念存在偏误前面所述不是在为学校体育工作开拓责任,改革开放以来,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了几轮改革,现在发展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阶段,强调以人为本的人本教育理念,拓展学校体育的功能,使学校体育教育向更加多元化方向发展,让学生能在生理、心理、社会等多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身体、个性心理、社会交往等能力,推行“三自主”教学模式等。现实的结果是学生为了逃避风吹日晒而选择室内课,为了逃避大运动量而选择小球,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而放弃体能训练。体育教师在理解过程中也出现了偏误,放任学生自由选择,放弃对学生诱导与科学的组织。同时,新的课程称谓也诱发了体育被边缘化的倾向,导致为追求学生的健康而舍本逐末的状况,为发展学生的个性而不敢强制学生进行必要身体练习的尴尬局面。在学校体育的多元化功能中,其“本”是什么,毋庸置疑的是增强体质,通过科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这也是增进健康的基础,也只有在特定的运动负荷刺激下才能增强体质,并在刻苦的锻炼中体验克服困难的成功的快乐(否则只能是形式上的快乐),进而在练习过程中实现心理健康的体育干预,增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而不是“体育”与“健康”简单并列。
各种社会关系梳理
应当立足中国教育的实际,作好严谨、科学、现实的研究假设,在先进教育理念与教育现实之间搭建一座桥梁,使推广工作更顺畅;教育决策部门应当充分考量不同学段的知识总量,尤其是高考大纲知识总量的把握与规定,为推行素质教育提供必要的教育空间;国家与各级政府应切实增加教育投入,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师资投入,改变大班上课制度,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从而为学校体育发展提供空间,为学生体质增强与健康地促进奠定现实教育基础。各种社会关系分类根据学校体育今后改革的宗旨分析,结合影响青少年学生体质下降的各种社会关系,我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横向的复杂社会关系,包括家庭、学校、社会与政府等,这类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关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整个教育结构的不断科学变革(诸如小班上课制的普遍实施等),需要十年甚至几十年长期的奋斗;另一类是纵向的复杂教育社会关系,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等主体构成的教育系统社会关系。这两类社会关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导致学生体质下降的复杂的社会关系系统。其中教育类社会关系相对较为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也容易达成共识,而且在相关的法规性文件中,教育部门已经广泛参与,从教育部到省市政府教育机关,从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到学校体育机构等,都进行了一些列的相关法规、制度、文件的制定与宣传,形成一种积极努力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氛围。因此,我们在进行全面分析各种社会关系的同时,解决目前问题的路径应该考虑其现实性,力求长期改革目标与现实改革目标相结合。那么,从教育系统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寻求解决学生体质下降问题的路径是相对现实的。
强制体育是缓解青少年学生体质下降问题的现实路径
同时很多社会人士也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这一社会问题解决的路径,人大代表就有很多相关的提案,他们从制度建设、加大投入、升学考试、减轻课业负担、加大宣传力度等很多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3]从他们提出的问题视角看,都是很现实的路径,而且提出的现实路径中都带有一定的“强制”色彩,要求通过各种形式的制度予以解决。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问题令我们深刻反思,从体育社会问题控制的视角,我们更应当从自身的专业视角分析这一问题,即重提学校强制体育。1914年清华学校开始强制推行课外体育活动,用行政手段和教师的检查督促,让学生必须参加每天下午的课外体育锻炼。届时,学校关闭所有的教室、图书馆,教师到宿舍进行检查,到操场上进行辅导,督促所有学生积极锻炼,学生除生病者外,不得停留在室内,必须到户外或体育馆去,自由选择自己爱好的一个运动项目进行锻炼,不管严寒酷暑,毫不例外,由此清华大学也为国家培养出一大批具有一定体育活动能力和体质合格的各学科领域高层次拔尖人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学生在学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逐渐得到关注和加强,在注重社会或国家需要的同时,进一步强调要关注学生,强化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然而这一理念在教学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增强学生体质这一基本任务并没有完成。毛振明教授关于“惰性、逃避劳累和痛苦是人类的天性,缺乏强制性的锻炼,效能必然越来越低”[4]的论说告诫我们,学校体育基本任务的完成必须通过必要的强制手段才能实现。学校强制体育的可行性人们对于学校强制体育存在不同的认识,一方面认为强制体育是一种过时的教育理念[5],另一方面则认为,体育仍要强制,并且这种“强制性”变得更为迫切。在现实学校教育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没有强制性的教育是很少或几乎不可能存在的[6]。2007年2月由英国伍斯特大学的肯•哈德曼教授完成一份名为《欧盟体育现状与展望》的研究报告,揭示了27个欧盟成员国学校体育课的时间分配、体育在学校中的地位、体育课的主要目标和内容,体育资源以及学校体育中的性别及特殊需要等问题,正式向欧洲议会文化教育委员会提交建议:在学校实施强制性体育,保证学生每周在校内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得低于两小时,并逐渐增加至三小时。建议还包括,加强政治性承诺,培养体育教师,明确体育课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等。[8]报告中还指出,运动水平下降、肥胖增加、久坐不动以及青少年群体中存在的自卑、营养不良、家庭矛盾、焦虑、高辍学率、暴力、吸烟、酗酒等情况,导致现在的儿童没有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过多的能量无处释放,孩子们急需适量的运动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此外,欧盟国家与我国存在同样的“体育课的时间经常被其他学科挤占”,“有一半的欧盟国家在过去的10年中缩减了对体育课的经费支持”,以及传统的学校体育课内容不能够满足青少年的需求等问题。面对体育的创新潮流和非正规化的体育活动影响青少年体育文化等现实,提出学校体育应当把培养学生的运动技能作为体育课的首要目的,把体育课视为发展个性与社会性、增进健康、培养积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促进道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国家正在努力通过研究和考察,呼吁通过学校“强制体育”来改善他们传统体育教育带来的学生体质下降问题,这也正是我国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目标。事实上,我国已经在进行着大量的欧盟国家现在所倡导的“强制体育”改革,一方面,我国一直进行从小学到大学的法定的学校体育教育;另一方面进行学生体质监测达标、中考体育等形式,本身就是一种强制的表现;此外还有体育法、教育法和相关的行政法规予以保障。也就是说西方国家某种程度上在向我国的强制体育发展路径靠拢,而我们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学校强制体育的经验。在2008年奥运会体育科学大会上,西方专家就一直认为我们在实施强制体育。所以我们现在重提强制体育在意识形态、学校体育教育管理、体育师资技术上存在很高的可行性。然而,现实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在西方传统学校体育教育理念的影响下,没有做到知彼知己,没有真正明确我国学校体育的优势和西方国家学校体育的不足,没有真正实现立足自己的现实合理地进行扬与弃,似乎是新的方式就是好的,传统的就是坏的,导致在当今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多元目标下,没有明确其核心目标,眉毛胡子一把抓。所以,我国实施学校强制体育的关键在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偏误,需要对新时期强制体育进行重新的认识和把握,实现与时俱进。
【正文】
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于1998年研制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评价中心按照文献计量学规律,采取期刊影响因子等定量与学科专家等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和动态管理的办法,筛选CSSCI来源期刊作为统计源。目前大陆现期期刊9000余种,其中人文社科期刊4500余种,除去通俗等非学术性期刊,学术、准学术人文社科期刊共3000余种。2004年从3000余种中精选出来源期刊461种。由于教育部已正式启用CSSCI作为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评估、申报的依据之一,许多高校已启用CSSCI作为文科教师科研评价的依据,许多学者撰文充分肯定了CSSCI的检索和一定的评价作用。因此,许多期刊编辑部迫切希望了解CSSCI来源期刊选择的标准、指标和方法,研讨期刊审稿、引文注释等方面的规范要求,交流提高期刊学术水平的经验,建议由评价中心主办一次期刊学术研讨会。
2005年4月6~8日,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办的“中文社会科学期刊学术规范研讨会”在南京大学召开。来自国内的29个省、市、自治区的187个期刊社的24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其中“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来源期刊社113家。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2004年8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的精神,研讨学术期刊学术规范的内容,推进中文社会科学期刊的学术规范进程,提高“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质量,繁荣、发展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会议以大会发言和小组研讨方式进行。大会开幕式由南京大学校长助理、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任周宪教授主持,南京大学副校长张异宾教授致开幕词。评价中心叶继元教授、邹志仁教授、吴向东研究员、袁培国教授、韩新民教授分别做了《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学术规范探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及其来源期刊的选定》、《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编辑规范及其实现》、《引文索引和期刊编辑与评价》和《关于共建CSSCI全文数据库的说明》的演讲。此外,《大学图书馆学报》副主编何朝晖、《开放教育研究》执行主编希建华、《广东社会科学》总编辑刘泽生等先后在大会上做了发言。《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胡敏中教授、《海南金融》王丽娅主编、《敦煌研究》杨秀清研究员、《广东社会科学》刘泽生总编辑、《探索》苏伟主编与《科技进步与对策》高建平副主编分别代表六个小组汇报了小组研讨情况。代表们对人文社科期刊规范的意义与内容、CSSCI的评价作用与导向、CSSCI来源期刊选择与数量、自引、实引(注出出处、页码)、期刊半衰期等指标的含义、编辑、著录规范及文献注释与参考文献的异同、CSSCI全文数据库的建立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1.人文社科期刊规范的意义与内容
代表们认为,学术期刊是学术系统中重要的一环,是发表研究成果的主渠道,是其他媒体不能代替的。但目前不少期刊编辑部学术意识不强,对期刊应遵守的学术规范重视不够,在内容与形式上违反规范的不合格作品较多,研讨学术规范非常有必要。期刊编辑部的学术规范意识强了,就能将不符合学术规范的稿件排除在外,真正发挥人文社科期刊在登载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开展学术交流、发现培养学术人才、促进知识积累与创新的重要作用。人文社科期刊学术规范包括哪些内容?CSSCI代表认为,至少可以包括基本规范、审稿规范、编辑规范、著录规范、出版规范、期刊评价规范。不仅有形式上的规范,而且有内容上的规范。许多代表希望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定期举办学术规范的研讨会或培训班,深入探讨、普及有关知识,成为全国的研讨和培训基地。
[page_break]2.CSSCI的评价作用与导向
代表们认为,南大的CSSCI是公平、客观的,因为它能反映广大作者利用科研成果的综合情况,不是少数人能左右的,也没有工作人员的主观成分,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产物,其研制是很有必要的,有利于学术成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并已在全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积极的影响。其导向作用也是很明显的,它为中国文科学术期刊的认证和评价提供了一个参考标准。当然,CSSCI的评价作用也不是绝对的、惟一的、排他的,它必须与专家评价结合使用。
3.CSSCI来源期刊的选择与数量
代表们认为,以引文量、影响因子、半衰期等定量指标和专家评审等定性标准筛选来源期刊是合理的。那种认为CSSCI来源期刊是根据期刊的行政级别来选择的观点,是不对的。来源期刊与核心期刊相同点多于不同点,两者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定性定量筛选出来的学术性期刊,不过两者的目的、作用有别。真正的核心期刊或高质量的来源期刊对自己发表的论文有一定的评价作用,但并不具有完全的评价作用。夸大来源期刊与核心期刊对论文的绝对作用,不是研究者的错,而是科研管理部门的责任。
不少代表认为,CSSCI来源期刊数量偏少,应增加到500种左右。但另有不少代表则持相反意见,认为应坚持必要的门槛,不能滥竽充数。当中国文科学术期刊整体的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时候,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适度增加一些。有的代表建议调整筛选周期,变一年一次为2~3年一次,以减少期刊社的压力,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在筛选时,还应适当考虑各类期刊的比例、期刊的学科覆盖面及小语种期刊、党校期刊、地方综合性社科类期刊等特殊性。希望CSSCI以适当方式将影响因子等排名信息及时通报各期刊,以有利于期刊社了解自己处在什么位置,明确努力方向。
4.自引、实引(注出出处、页码)、期刊半衰期等指标的含义
自我引用简称“自引”(Self-citation),是指著者(包括个人著者、团体著者、期刊、学科、地域和国家等)引用自己已发表的论著或与他人合著的论著。正常的自引可以考察各国、各地域、各学科、各期刊、各著者的研究连续性、积累性和研究水平,但人为过度自引则仍是失范行为。许多代表认为,应善于区分合理自引与过度自引、合理互相引用与恶性互惠引用。可以将合理的自引率设置一个权重,或规定一定的比例,不能将自引等一刀切。CSSCI代表提出,可用期刊他引影响因子、期刊相对影响、期刊的开放度、期刊的影响面等指标解决合理自引、合理互相引用、特殊半衰期等问题。所谓实引,是指一定要在正文中标注,并在文后参考文献或文献注释中标出具体出处或页码。实引可以防止论文中的伪引。一些代表还提出了区分正面引用与负面引用、观点引用与材料引用对于学术评价的意义问题。
5.编辑、著录规范及文献注释与参考文献的异同
大多数代表认为,期刊编辑、著录等形式规范,已有国家标准的,可先遵守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没有涉及或规定不妥的,可以提出修改建议或弥补办法。目前突出的问题是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新闻出版署颁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没有考虑到文科论文引用文献类型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且某些规定又过繁过细,没有以学术研究为本。文献注释与参考文献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哪些内容可以合并,哪些不能是关键所在。一些代表认为,在新规定正式出台之前,应该允许各个期刊杂志用不同的形式,不拘一格。有的代表对参考文献的标点符号、责任者、著作方式、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类型标识、版本、转引、网上资源等著录问题进行了详尽探讨。一些代表建议,南大以及其他有关大学,是否能够在一起研究一个大家认可的规范,在细节上做一些宽容,不要产生技术上的难题就可以。CSSCI代表认为,以《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为样本,发动广大学人、编辑等充分讨论,使其不断完善,最终制定出一个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中文习惯,文、理科都适用的规范框架。在通用规范框架下,制定出文科的规范,尔后文科各学科再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出具体细则。只有和而不同,既考虑普遍性,又突出特殊性,既有总体要求,又富有弹性,既有科学合理性,又有简单明了性,这样的规范才能便于理解和执行。
6.CSSCI全文数据库的建设
【摘要题】期刊工作
【关键词】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知识属性/学术属性
【正文】
伴随中国出版业市场化步伐的加快,期刊必然面临生存与发展的抉择。在中国强大的期刊阵容中,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占有重要的份额。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是否也应进入市场?是否也应绝对“断”掉“皇粮”,在商海里“自谋生路”?类似问题一直为学术界、期刊界专家、同人所关注。从宏观上看,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属于出版物范畴,属于文化产品之列。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作为出版物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仅具有产品属性、商品属性,而且其知识属性、学术属性更为重要。两者相权,后者才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本原属性。确切地说,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是特殊的产品、商品,其特殊性在于其知识属性、学术属性远远高于其产品和商品属性。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定位应首先是学术和知识,其次才是产品和商品;学术和知识属性才最能代表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质的规定性。
一
任何一本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无疑都是作者、编辑及其相关人员劳动的物化成果,是高层次劳动的结晶。从生产活动角度看,期刊一定是产品。但这种产品与一般社会生产的产品,以及普通文化产品又不可同日而语。所以,简单地从产品的角度审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属性至少是不完善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承载知识——尤其是新知识;承载着学术思想——许多是超前的理性思维,以及新生的理性思维的文字表述。故此,追求知识属性、学术属性,超越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传播和思想转达,一定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圭臬。即使突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也应无可争议地强调这两种属性均为知识、学术属性所决定,即,产品与商品属性是派生的,它离开知识与学术的价值属性便是“无”,离开了知识和学术属性,单纯的、纯粹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即使强调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也只能以知识和学术为定语:知识—学术产品、知识—学术商品。或者说,在当下文化产业如火如荼的时代,我们必须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非商品化属性加以特别强调。
从一般意义上讲,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并不具备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商品的某些属性,如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虽然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检验标准也离不开“消费者”——广大专业人员构成的读者群体,但这个群体有别于大众化娱乐的消费群体,更体现一种“相对概念”[1](P213)。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市场占有率是相对的,永远不可能像娱乐文化期刊那样,通过发行量体现自己的优势和价值。某些时候甚至完全相反:真正学术质量上乘的学术期刊与订数、读者数量并不成正比。所以,从读者群体、市场占有率,或从纯商品、产品的角度认知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属性问题难免以偏概全。这也是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消费的规律之区别的本质所在。
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作为学术交流与展示平台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学术平台”提供的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交流中的作用,实际上是在另一个角度凸显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众所周知,知识和学术的生命力在于交流,在于思想和观点的碰撞,“知识交流所带来的另外一大好处是知识创新的规模效应。……知识只有在相互交流、相互合作中才能发展与壮大。……富有意义的知识交流会造成新的交流结构和交流网,会进一步促进知识的创新,使知识在交流中不断地发展壮大。”[1](P204)因此,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学术交流、知识交融中所获得的收益是毋庸置疑的,而且至少可以再生出两种比较明显的社会成效:其一,增加了知识和学术含量;其二,传播和催生了新的知识、思想、理念。这些知识、思想、理念对于社会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绝非可有可无,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促进作用毋庸赘言。
毫无疑问,过分强调出版物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必然会消解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思想和智慧的含量。和商业化、商品化的一些出版公司、出版社相比,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实在是微乎其微。从市场和市场经济的视角审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是产品,也是商品。但必须注意的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知识属性、学术属性突出的产品和商品;或者说,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是知识属性、学术属性非常强的文化产品、文化商品。如果我们一味地强调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势必要消解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自身的真实价值,而且更重要的是,仅仅从商品、产品的视角审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定位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啻为南辕北辙。假如和对待其他文化产品一样,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推向市场,以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对它进行检验,使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市场化,显然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知识属性和文化属性的否定。
我们还应看到,关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必须注意知识经济时代的宏观背景。知识经济时代提升了知识的地位,昭示了知识的重要性。也有人认为,知识经济时代强化了知识的商品属性。应当说,从宏观意义上看,这一观点并无不妥,但真要拿这样一个“标尺”度量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则应另当别论。
市场经济体制建构以来,由于科学技术对生产力、社会生产的直接作用,科学技术—自然科学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但社会的繁荣与进步既取决于自然科学的推动,也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支撑。对于社会来说,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的道理是人所共知的。所以,在强调和强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同时,社会科学的地位也应随之提升,这才是科学繁荣的标志。无论市场经济多么发达,无论怎样强调期刊的产品、商品属性,均不应以抵消、销蚀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为代价。相反,我们需要认真对待的恰是强化其知识属性和文化属性。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市场经济越发达,越应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提供更多的物质层面的支持,使其获得保障后的知识属性和文化属性得以尽情展示、绽放。尽管市场经济对于国人来说已不再陌生,但市场经济越发达,新的问题越多,越是需要学术理论研究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成果,并使之直接、间接转化为决策依据、实践依据,越需要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突出知识和学术属性。
二
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学术属性是其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这里所说的知识属性,不同于一般性的知识传播与传授,而是凸显着原创和创新思想,彰显的是各阶层作者的理性思索。这样,强调对知识和学术属性的强化,终极目的是为了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在许多情况下,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所刊载的文章不能直接转化为生产力,不可能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追求理论上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对经济建设、经济活动的指导作用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理论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经济活动的先导作用,解释和阐释了理论不是“务虚”,而是从更深层次上对现实进行理性关注;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是人类生产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实践活动不断完善的重要环节。历史和社会实践证明,人类社会的每一次生产力的飞跃变革,每一次制度变迁,都是思想解放、学术理论推动的结果。最为生动的事例当属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
关于理论研究的原创性、学术性、探索性和时代性作用,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相当多的时候是直接的、显性的,绝非间接的、隐性的。比如,早在上个世纪末,一些学术期刊就陆续刊载各类文章,指出美国在冷战后推行霸权主义的战略重点之一,是英语文化的控制权——语境霸权。时至今日,这一问题不仅变成了现实问题,更引起了比较广泛的社会关注。类似事例屡见不鲜,可谓俯拾即是。这说明,理论研究的先导性、超前性是值得我们发扬光大的基本精神,而这种基本精神落到实处更要依靠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来传承,也是引领学术风范的具体表象所在。相反,如果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能够自觉追踪学术、理论热点,对社会和生活的贡献也无从谈起。如同各社会阶层的人群有不同的社会需求一样,文化精神产品也应关注不同文化层次人群的不同需求。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所满足的是从事专门领域专业研究人员的需求,以及专业领域内专家和专业人员的科学研究需求,属于高精尖性质的精神文化产品。故此,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即使在知识经济的大潮中,依然须臾离不开自身的知识和学术属性。这两种属性凸显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大潮中的非商品化属性。
市场经济的建构与繁荣的确需要自然科学的支撑,也离不开社会科学的把握。对科学精神的强调,亦离不开人文精神的培育,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是社会进步的两大支柱。虽然我们没有充分理由来论证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承担着弘扬全部人文精神的使命,但它至少承担着相当重要的使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许多问题的产生并不是自然科学精神不足,反到是我们对人文精神弘扬得不够所致。事实告诉人们,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即使是在发达市场经济的社会背景下,依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而不应人为压缩这一空间。
[page_break]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主要侧重的是基础理论研究,属于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范畴。知识经济时代的确凸显了知识的商品属性,但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尚不具备消费的功用。所以,有学者指出:“基础知识以及科学理论尚不能在生产生活中直接使用,也不能作为商品来买卖。”[1](P211)无疑,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即属于这类不能买卖的特殊商品。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非同一般文化产品、商品的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也是由社会需要和不可或缺的社会分工来完成的。现代社会无论怎样分工,都需要一部分人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并把研究成果通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公之于世,使之对社会生活、经济建设产生指导作用。
在我们认同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以及商品属性的同时,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这就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和其他文化产品一样,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也具有“认识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2]。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属于一般文化产品,也不能简单地从这三个“价值”层面解读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内在价值。除了这三项价值外,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至少还应突出文化价值、知识价值和思想学术价值。当然,这三方面的价值绝大多数文化产品也具备,只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更为明显、更抢眼球。也就是说,当人们关注文化产品的认识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时,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文化价值、知识价值和思想学术价值及其厚重的意义更加重要。文化、知识、思想只有传播才能更充分体现其价值所在。因此,后三项价值又与交换价值相辅相成。
产品、商品的价值实现的基本途径之一是交换。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作为思想、文化、知识的载体,在交换层面与一般文化产品存在共性,但也有差异。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交换的目的是传达、转达思想、文化、知识,其终极目的是为了扩充人类知识和学术文化容量;而直接目的和现实目的,则是承载、贮存人类通过思维、思想劳动而创造出来的新知识、新思想、新观念,为社会提供新的知识内容。强调市场经济在社会生活中主体作用时,也不要忘记我们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除了提升了知识的地位外,还使信息和知识成为了重要的资源。人们认识、获得这种资源,并使之发生转化,才能使知识、信息发挥作用。当然,在人们接触、获得知识、信息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传播。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传播知识、信息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并且总是以传播新的知识、思想观念等为主导,为先导。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所刊载文章的内容绝大多数不能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直接服务于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但淡化、淡漠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是不能被接受的。
三
可以肯定,绝大多数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无法实现市场化,甚至很难接受市场的检验,固守学术田园,强化知识属性、学术属性也许不能说是唯一选择,但至少不具备市场商品的全部特征。比如,一个最简单的事例是,让每一家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都自负盈亏,肯定是不现实的。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终极目标是提升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其中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提供的将是高层次的精神文化产品,以其理论关怀,促进人们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和层次的提升。这既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使命,也是它的职责。当社会需要各种层次的文化,以高雅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作用和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国家与社会繁荣与否的晴雨表并不仅仅表现在工农业生产和GDP的发展状况上,还相应地表现为文化与学术的繁荣程度上。经济强国往往也是文化大国的事实,毋庸进一步论证。文化繁荣与否不能仅仅依据某一部电视剧的收视率与某部“贺岁片”的票房效益,更不可能以某些迎合市场需求的娱乐活动的虚假繁荣来做出判断。因为这些只是文化的浅层表象,绝非深层次的精髓。社会发展进步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推动,同样离不开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勤奋思索;离不开广大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不断推陈出新与增大“精髓”的含量。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来说,为广大理论工作者提供一块创新和阐扬自己成果的园地,无疑是立身之本。因此社会经济越发达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越需要强化知识和学术属性,越是要固守知识和学术田园。
涉及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与社会、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有必要探讨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社会批判功能和意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以弘扬正确的思想观念、主流意识形态为己任,但我们同样有理由认为,这一切都建立在对旧的陈腐观念、思想认识误区的批判和澄清的基础之上。学术界有人强调,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及其学术研究应密切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其实,对这一问题应从不同的侧面进行阐释,加以理解。根据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学术、知识属性,我们有理由认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知识经济时代、网络时代更应强化批判意识和社会批判功能,并据此整合思想文化资源,批判、矫正思想认识上的种种误区,帮助人们澄清思想意识领域内的种种模糊认识,明确先进科学理念,为市场经济以及各项经济建设活动提供方法论层面的思想学术成果等等,这不仅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本真价值,而且体现了对现实社会生活的真实关怀。网络时代,各种名目的思想、思潮、观念层出不穷,其中不乏错误的、消极的、危害国家和文化的东西。如何增强人们理论上的鉴别力,作为“学术人”义不容辞。因而,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肩负的使命前所未有。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在思想文化领域内高层次的、深刻的批判与“辨伪”是任何一种文化产品、商品所不能替代的,不可替代的。
我们在强调人的科学素质的同时,更要强调人的人文素质;在培养科学思维的同时,也应当培养人文思维。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但离开了人文精神和人文科学的思维,我们的科学思维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市场经济越发达,越是呼唤广大理论工作者从深层次上关注现实、关注社会生活,越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提出更高的要求——知识和学术要求。因此,强化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知识属性、学术属性,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进入市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最佳选择。
我们没有理由绝对地拒斥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和商品属性。既然认同其产品、商品属性存在,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便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从一般意义上讲,期刊的效益应由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部分构成。相当数量的期刊实现了两个效益,故此,其产品属性和商品属性是比较明显的,所谓“双赢”的特点是鲜明的。但如果简单地以笼统的“效益”衡量或要求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则需要另当别论。就经济效益而言,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投入与产出难成比例,因为在流通领域——实现经济效益的唯一渠道——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可能有较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货币上的回报,价值规律的作用相对弱小,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消费者不可能存在更大群体,因此,追求社会效益必然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选择。从前,涉及社会效益时,“虚论”较多,一旦具体分析这种效益的获得时,同样离不开消费者,或者说脱离了消费环节的任何效益都是虚无的。因为,不论强调产品、商品属性,还是强调知识和学术属性,假如期刊刊载内容——高层次脑力劳动的精神产品不能满足消费者——特定文化水准群体的读者的精神文化、学术需求,不对社会文化事业有所贡献,那么同样不可能获得社会效益。这便是同属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为什么有些期刊受到欢迎,有些则遭遇冷落的原因所在。因此,在我们淡化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产品属性、商品属性的同时,必须强化其知识属性和学术属性,以通过知识、学术属性获得人们认可的社会效益。
总之,如同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不能像“”那样绝对地“听命于政治”一样,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也无法绝对地受制于经济杠杆。这是历史的经验教训,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的深刻教训之一。无论市场经济怎样发展,无论价值规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对社会、人生进行深层次理性思索总是“进行时”。我们认为,从本质属性上认识到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的非商品、非产品属性,是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弘扬知识和学术属性的基本前提。简单地以产品和商品属性规定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难免流于粗陋,势必影响到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进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