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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4-19 16:52:13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论文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论文第1篇

对于工程项目的真实和正确审计工作,是审计的必然要求。在进行审计工作时,要对企业的立项工作进行审查,并对立项时的有关企业可行性工作报告进行调查,看其是否进行了市场调研,对市场调研的真实性如何。对于企业的可行性报告进行编制,基本上是对工程的预算、项目的内容以及工程量等的有关计算,审计和查看其是不是完整、正确和真实。同时,还要对工程项目的批复等工作进行查验。针对目前很多的企业都对工程的可行性分析较为简单,并没有对企业进行详细的实地考察,对于其考察的范围及真实性尚缺完整。对于企业可行性报告主要是对项目的有关依据进行审查。对项目的背景和概况,项目的有关市场展望以及投资额度,企业的项目经营财务等各种情况的分析。还要对项目是否可行进行分析,项目的经济发展和区域地理等优势,要进行考虑和分析。分析市场的竞争状况以及目标客户和潜在客户等各种情况。注重竞争对手并进行详细分析和了解,避免失去许多市场份额。审计的工作还要对项目的规模进行审查报告,把项目的有关规划、建设的周期、以及财务的有关状况等都要进行审查,针对其经营的有关条件和数据情况,进行验算和假设,对项目的经营成本和收益利润等,以及对灵敏度的有关分析和测算、不确定性因素等都要详细分析。对项目的财务要进行预测,并详细制定有关列表,把项目的投资预测表以及折旧和分销等情况的预测表,项目的利润和收入预测表,对项目的损益预测、现金预测都要进行排列。对于工程项目的有关可行性报告要进行有关专家的评估和报告,并把评估的有关意见和评价以书面的形式写出,上报给企业的董事会进行项目的有关决策意见。

二、工程项目的财务审计的必要性体现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合法性

工程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审计过程有主导型作用。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的有关经济活动以及相关项目进行审核和监督,使其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其主要符合以下有关条件:首先要符合国家有关大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例如对审计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的设计法等情况。其次,要符合有关行业和各地区行政主管部门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审计工作要符合有关企业的会计准则等。再次,要对国家、各部门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相关预算编制和计划等相符合。对于招投标以及评定标等经济合同都要符合有关规定。最后,对于有关技术和行业规范等也要符合相应的指标和规则。对于企业的工程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最后还要上报给相关审计单位的高层领导和有关管理阶层,使企业高层和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进行决策和评价,同时使企业的有关成本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并提高企业的市场经济竞争力。

三、对工程项目财务审计的必要性体现了投入和产出有效比率的过程

对于企业的项目中的经济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是审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对经营期内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和分析对于企业的工程项目中经济性和效益性的审计是其关键要点。企业的现金流量和实际的资金运作是一致的,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计算。企业项目的经济效益的有关审计工作,需要对企业的项目投资回收有关情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投资回收期的的状态主要有静态和动态投资回收期,要根据有关回收的指标进行分析和制定。还要对项目经营期的有关现金流量进行分析和预测。要用定量的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的财务分析和审核,结合现金流的定性分析法,对企业的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工作进行综合性分析,使得有关使用人员作为较好的参考和判断。

四、结束语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论文第2篇

【关键词】 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 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 工程项目审计; 建设项目审计; 投资项目审计

【中图分类号】 F239.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2-0121-07

一、引言

工程项目是多主体参与的经济活动,涉及多种委托关系,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然而,无论如何,工程项目相关的信息是各主体利益得以实现的基础。一般来说,工程项目信息可以区分为财务计量信息和非财务计量信息,在许多情形下,非财务计量信息是财务计量信息的基础。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非财务计量工程信息对于工程项目相关各主体的利益有重要的意义。也正是因为如此,工程项目利益相关者有激励操纵甚至虚构非财务计量工程信息,从而出现非财务计量工程信息虚假。为此,工程项目利益相关者为了各自的利益,会建立一些应对机制来治理非财务计量工程信息虚假,工程项目审计是这些应对机制的组成要素之一①。

关于工程项目审计有不少研究文献,其中一些文献涉及非财务计量工程信息审计,但是,总体来说,非财务计量工程信息审计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还缺乏系统化的理论框架。本文从工程投资者的视角,对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的基础性问题进行理论探究,构建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

随后的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简要的文献综述;其次,基于工程投资者的视角,从理论上分析非财务计量工程信息审计的基础性问题,形成审计基本理论框架;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工程项目审计的内容较多,主要包括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工程绩效、工程财务收支及工程财务报表[ 1 ],上述内容涉及行为、制度、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四类审计主题。就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而言,主要涉及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绩效四方面内容。工程量审计一般作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关于工程造价审计,有不少研究文献,主要研究工程造价审计的必要性、审计方法、审计风险及存在的问题等[ 2-9 ]。关于工程质量审计,研究文献不多,主要研究工程质量审计的必要性、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 10-12 ]。关于工程绩效审计,主要研究工程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13-15 ]。

总体来说,关于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的基础性问题,尚缺乏系统化的理论框架。本文基于工程投资者的视角,从理论逻辑上分析这些基础性问题,构建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

三、基本理论框架

工程项目审计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工程项目信息是其中一个方面,工程项目信息可以区分为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和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本文关注后者。同时,对于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可以有不同的研究视角,本文从工程投资者视角,探究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的基础性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为什么会有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审计需求?什么是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审计本质?希望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干什么――审计目标?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是对谁审计――审计客体?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的审计内容是什么――审计内容?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是谁来审计――审计主体?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如何审计――审计方法?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与审计环境是什么关系――审计环境?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探究,形成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

(一)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需求

审计需求关注为什么会有审计,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也不例外。工程项目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标产出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应符合质量要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就利益相关者来说,工程项目涉及三类主体,一是投资者,二是项目管理者,三是项目实施者。项目投资者为工程项目提供资金,可以是国有资金,也可以是非国有资金。项目管理者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一般称为建设单位。项目实施者在建设单位的组织下,具体实施工程项目,一般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②。事实上,项目投资者与建设单位形成委托关系,项目投资者是委托人,建设单位是人;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之间也形成委托关系,建设单位是委托人,而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是人[ 16 ]。

那么,在工程项目的上述委托关系中,人能否按委托人的希望来履行其职责呢?由于人性自利和有限理性,再加上信息不对称和激励不相容,人很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利益,从而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和次优行为。建设单位具有委托人和人双重身份,作为委托人也可能因为人性自利和有限理性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工程腐败、工程造价虚假、工程质量不合格都是机会主义行为和次优行为导致的典型问题[ 17-18 ]。一般来说,无论是委托人还是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次优行为,都可以区分为四类:一是行为违规,也就是工程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合约;二是管理制度缺陷,也就是工程相关的管理制度存在设计缺陷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三是财务信息虚假,也就是工程相关的财务信息失真;四是非财务计量信息虚假,也就是工程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失真。上述四类问题是相互关联的,并且,各利益相关者都有可能发生。

为了应对工程项目利益相关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次优行为,高效且合作地完成工程项目,并且保证工程质量,就需要建立一定的行为规则来规范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这些规则可以称为工程项目治理框架,主要包括: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项目审计等[ 19-24 ]。

工程项目审计是应对工程项目利益相关者机会主义行为和次优行为的治理机制之一,一般包括工程合规审计、工程制度审计、工程财务审计、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既可能源于利益相关者的自利,从而产生信息弄虚作假;也可能源于利益相关者的有限理性,从而产生信息错误。然而,在许多情形下,无法区分有意的弄虚作假和无意的信息错误,所以,通常需要合并起来进行治理。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是治理机制之一,这种机制最终是否出现,还基于治理信息虚假的各种机制的组合方案,如果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具有成本效益性,则该机制就会出现在应对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的机制中。

(二)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本质

审计本质关注审计是什么,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本质也不例外。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属于工程项目审计,所以,其本质不能离开工程项目审计本质,而是在工程项目审计本质的基础上,增加特有的内涵,从而显现自己的特有本质。本文先分析工程项目审计的本质,然后再分析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的本质。

工程项目审计本质当然离不开审计一般的本质,是在审计一般本质的基础上,增加工程项目审计的特有内涵,从而显现工程项目审计的特有本质。一般认为,审计是以系统方法从行为和信息两个角度独立鉴证经管责任中的问题和次优问题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 25 ]。将审计一般的这个本质,限定于工程项目审计的特定范围,工程项目审计本质可以表述如下:工程项目审计是以系统方法从行为和信息两个角度独立鉴证工程项目经管责任中的问题和次优问题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这里的特有内涵是工程项目经管责任中的问题和次优问题。一方面,这里的经管责任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管责任,而是工程项目特有的经管责任,包括建设单位对工程投资者的经管责任,也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经管责任;另一方面,这里的问题和次优问题是工程项目领域特有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问题和次优问题,涉及行为、制度、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这四类审计主题,相应地,工程项目审计也包括工程合规审计、工程制度审计、工程财务审计、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工程合规审计主要关注工程相关财务收支及管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合约;工程制度审计主要关注工程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存在缺陷、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工程财务审计主要关注工程相关的会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主要关注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是否真实。上述四种工程项目审计业务,并不一定会同时出现。一方面,基于委托人的需求,如果委托人对于某方面的问题关注程度不高,则该方面的审计也就不会出现;另一方面,即使委托人关注某些方面的问题,而应对这些问题的治理机制包括多种类型,最终选择哪些治理机制,是基于成本效益的权衡,并不一定会选择审计机制,只有当审计机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时,才会出现,所以,审计机制用来应对工程相关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次优行为,只是具有合理的可能性,并不一定具有确定性,还受到其他治理机制有效性等一些权变因素的影响。

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属于工程项目审计,其本质当然离不开工程项目审计的本质,只是增加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的特有内涵,从而显现其特有本质特征。根据工程项目审计本质,对于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本质,可以表述如下: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是以系统方法独立鉴证工程经管责任相关的非财务计量信息中的问题和次优问题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这里的特殊之处是缩小了工程项目经管责任中问题和次优问题的范围,从而显现了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的特有内涵,而本质内涵的这种限定,也就确定了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的外延――关注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是否真实,既包括由自利导致的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有意弄虚作假,也包括由有限理性导致的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无意错误。

审计本质的另一个维度是审计功能,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也不例外。一般来说,审计具有鉴证、评价和监督三大功能,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也可以具有上述三大功能。就鉴证功能来说,主要是判断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与生产这些信息的规定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这是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本质应有的含义,所以,鉴证是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的基础。评价是在鉴证的基础上,将信息表征的绩效与适宜的标杆进行比较,以判断绩效的水准。对于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来说,许多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就是表征工程绩效的,可以与适宜的标杆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绩效水准。监督主要强调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只要审计委托人或法律给审计人授权,审计人当然可以对发现的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所以,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完全可以具有监督功能。

(三)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关注希望审计干什么,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也不例外。一般来说,审计目标区分为终极目标和直接目标,前者是审计委托人的目标,后者是审计人的目标。

就终极目标来说,委托人委托或授权审计人进行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不是为审计而审计,而是将审计作为治理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的机制之一,而建立治理机制的目的就是预防和发现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进而抑制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所以,从审计委托人来说,当然希望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能发挥抑制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的作用,这是这种审计的终极目标。

当然,上述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内容是就总体而论,并不一定在每个工程项目审计中全部出现,就特定的工程项目来说,委托人可能只要求对其中某些方面的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进行审计。

(六)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涉及谁来审计,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也不例外。审计主体的关键问题有两个,一是独立性,二是专业胜任能力。从长期来看,专业胜任能力是可以建立的,所以,审计主体选择的实质性条件是独立性。

就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来说,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政府审计机关无疑可以作为审计主体,对各类审计客体进行审计。政府审计机关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各类审计客体进行审计。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来说,投资者对建设单位进行审计,可以是投资者自己建设的内部审计机构,也可以是投资者委托的中介机构。根据合约,如果投资者及建设单位可以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审计,则投资者及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作为审计主体是没有问题的。

然而,投资者及建设单位自己建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能否作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审计主体呢?就审计独立性来说,投资者及建设单位自己建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能够独立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但是,投资者及建设单位有其特定的利益,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也有其特定的利益,并且,在不少情形下,这些单位之间的利益是零和博弈,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利益与投资者及建设单位的利益互为消长,投资者及建设单位自己建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显然不能独立于投资者及建设单位,如果由这种机构来审计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审计独立性缺乏基础。当然,即便是这样,由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详细,审计依据较为清晰,在这种情形下,审计人员如果以审计证据为基础作出审计结论,也不一定能损害审计客体的利益,所以,审计依据的清晰性可以较大程度上弥补审计独立性的缺失。

(七)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方法

审计方法涉及怎么审计,在审计基本理论层面,主要关注审计取证模式,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也不例外。审计取证模式一般包括命题论证模式、数据流程模式、数据分析模式和专业测量模式[ 26 ],就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来说,上述四种模式都有可能采用。

命题论证模式将审计取证视同命题论证过程,将需要证实的审计问题作为审计命题,将大命题分解为小命题,围绕小命题来审计证据,通过对小命题的证明来验证大命题的真伪。在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中,有些情形下,存在完整的信息链,可以从上层级的信息追踪到下一层级的信息,直到最原始的记录,在这种情形下,就可以采用命题论证取证模式。例如,工程质量审计中,关注商品混凝土投入量,如果是外购的,可以从施工记录中商品混凝土投入记录追踪到商品混凝土购入合同,进而追踪到发票及发票付款记录,通过这个追踪过程,就能验证商品混凝土投入的数量。

数据流程模式的逻辑是,可靠的过程是数据质量的保证,如果数据产生过程值得依赖,则数据本身也就值得依赖。就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来说,如果某些数据是由第三方生产的,并且这些第三方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都值得依赖,这种情形下,由第三方产生的数据也就值得依赖。例如,在工程监理机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且能良好地履行其职责的情形下,其提供的信息就值得依赖。

数据分析模式是通过数据之间的关系来判断数据是否存在失真。就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来说,不少数据之间存在逻辑关系,若责任方提供的数据不存在预期的逻辑关系,则很大程度上其数据可能存在失真。例如,工程质量审计中,可以通过工程结算账、分包结算账、物资采购账、财务会计账和工程管理文档这些记录中的工程物料量,对工程物料投入情况进行检查,验证是否按设计投入工程物料。其原因是,工程结算账、分包结算账、物资采购账、财务会计账、工程管理文档中的物料数量具有逻辑关系,如果这种关系不存在,则物料投入量可能存在失真。

在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中,数据分析模式还有另外一种特殊情形,就是重新计算。当发现责任方提供的数据存在较严重的逻辑偏差或判断其存在较严重的操纵数据动机时,可以按权威机构确定的方法,对一些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进行重新计算,将计算结果与责任方提出的数据进行比照,以确定责任方数据的失真程度。当然,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双方对计算方法不存在重大分歧,并且,对于计算结果可以容忍一定的偏离。

专业测量模式是采用专业手段,对一些数据进行实地测量,重新计算,将测量得到的数据与责任方提供的数据进行比照,以判断责任方数据的真实程度。例如,在工程量审计中,经常使用实地检测方法来验证工程量究竟是多少;在工程质量审计中,可以用实体检测方法来检测建设工程是否满足国家标准或设计要求,判断是否存在工程质量缺陷[ 11 ]。

(八)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环境

审计环境理论涉及审计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包括审计环境如何影响审计以及审计如何影响审计环境,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也不例外。

就审计环境对审计的影响来说,一方面,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是否作为重要的审计内容会受到审计环境的影响,工程项目审计的内容包括工程合规审计、工程制度审计、工程财务审计和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对上述四类审计业务的需求程度进而重视程度也不同;另一方面,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本身又包括多项内容,例如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绩效,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对上述内容也会有不同的需求程度;另外,审计环境对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方法会产生重要影响,不同的基础信息下审计取证模式不同,不同科学技术环境下能用于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取证的技术方法也不同,例如,用GPS测量土方工程量,在这种技术产生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就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来说,主要路径是通过使用审计产品来影响利益相关方,进而改变利益相关方的行为。主要有三个路径:一是威慑路径,一些本身打算对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弄虚作假的单位,由于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的存在,这些单位放弃了这种企图,审计发挥了威慑功能;二是揭示路径,通过审计,揭示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使得原来打算进行信息操纵的单位没有得到其预期的利益,甚至还招致损失,从而发现了一般预防和个别预防的作用,审计发挥了揭示功能;三是抵御路径,通过审计,发现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相关的制度缺陷,推动这些缺陷得到整改,为避免以后重复发生信息失真奠定了基础,审计发挥了抵御功能。

四、结论和启示

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是治理工程项目信息失真的机制之一,本文从理论上分析其基础性问题,提出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

关于审计需求,由于自利和有限理性,工程项目相关的利益主体可能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和次优行为,其中包括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为了应对机会主义行为和次优行为,需要建立一个治理框架,审计是应对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的机制之一。

关于审计本质,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是以系统方法独立鉴证工程经管责任相关的非财务计量信息中的问题和次优问题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

关于审计目标,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的终极目标是抑制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失真,直接目标是生产让审计委托人满意的审计产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评价报告和审计决定。

关于审计客体,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客体是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责任承担者,包括建设单位及其内部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关于审计内容,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主要是指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绩效。

关于审计主体,基于独立性要求,政府审计机关和中介机构是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客体。在审计依据清晰的情形下,投资者及建设单位自己建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也可以作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审计主体。

关于审计方法,命题论证模式、数据流程模式、数据分析模式和专业测量模式在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中都有可能采用。

关于审计环境,一方面,审计环境通过审计需求、审计重点、审计技术等多个路径影响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另一方面,非财务计量工程项目信息审计通过威慑、揭示和抵御三个路径发挥功能作用,进而影响审计环境。

工程领域是我国腐败问题最严重的领域之一,工程项目审计是我国重要的审计业务类型,但是,关于工程项目审计的基础性问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理论研究的这种状况,使得工程项目审计在许多情形下成为他人工作的复核,也没有找准工程项目审计在工程治理框架的定位。本文的研究启示我们,需要从工程治理整体框架中来考虑工程项目审计,对于工程项目审计也需要区分不同审计主题,只有这样,工程项目审计才能真正发展成为有理论、有操作框架的审计学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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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论文第3篇

一、市级水利水务建设项目评审范围

1.对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实事工程以及市级政府资金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务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具体包括:参与初步设计论证,对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文件的评审,委托编制标底,施工合同评审,设计变更(签证)评审,工程结算、财务决算评审。

2.对其他的市级政府资金投资的水利水务项目,重点对影响工程投资额的环节进行评审,具体包括:参与初步设计论证(如果有),对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文件的评审、委托编制标底,施工合同评审,工程结算、财务决算评审。

3.防洪保安资金安排的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园区实施的水利水务建设项目,仅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评审,作为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批复项目、下达资金计划的依据。

二、财政投资评审的操作流程

(一)项目立项批复阶段

1.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市财政局安排的资金计划,委托设计部门逐步实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项目总投资规模;

2.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参与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论证;

3.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方案调整确定后,填写《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申请评审项目概算,并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处室。市财政局业务主管处室签署评审告知意见;

4.建设单位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送评审中心,同时将有关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报送评审中心;

5.评审中心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资料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评审(同时确定标底编制的造价咨询机构);

6.评审中心将概算评审的初步结论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处室征求意见后,出具概算评审报告;

7.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根据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联合下达项目批复。

(二)项目实施阶段

1.建设单位填写《苏州市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核定表》,在主管部门盖章后送评审中心审定,同时附送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批复的该项目批文;工程项目中涉及甲供设备、主材采购的也按此步骤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建设单位持经评审中心审定后的《苏州市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核定表》,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处室和政府采购处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

3.建设单位督促招标机构将招标文件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送评审中心评审。评审中心在招标文件上盖章确认;

4.评审中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招标标底;

5.工程招标以及甲供设备、主材采购工作结束后,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与设备、主材采购合同送评审中心评审。评审中心在合同上盖章确认;

6.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实事工程以及市级政府资金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务建设项目在开工后,由评审中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评审,就工程签证(含设计变更)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内容进行评审,并作为工程结算时的依据。有关评审流程参见附表2。

(三)项目竣工阶段

1.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填写《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申请评审工程结算(财务决算视项目进展情况可同时申请评审或以后单独申请),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处室,由业务主管处室签署评审告知意见;

2.建设单位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送评审中心,同时将工程结算资料以及建设单位初审意见报送评审中心;

3.评审中心对工程项目结算实施评审,出具工程结算评审报告;

4.市财政局业务主管处室、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结算评审报告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5.建设单位填写《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申请评审财务决算,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处室,由业务主管处室签署评审告知意见;

6.建设单位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请(告知)书》送评审中心,同时将财务决算资料报送评审中心;

7.评审中心对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实施评审,形成初步结论后,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处室征求意见;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论文第4篇

【关键词】财务审计 审计模式 理论基础 审计措施

一、探析现阶段财务审计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财务审计计划环节和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财务审计计划是协调审计工作、利用审计资源、实现审计目标以及提升审计效率的前提。现阶段,财务审计计划往往由各审计职能部门单独制定报批后完成,在审计资源约束、审计视角狭隘、审计人员架构不同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下,不能进行实地调查、分析、研究审计计划的可行性、前瞻性、连贯性和科学性,忽视审计计划制定的初衷,使审计计划具有分化严重和盲区矛盾等多种问题。而且在财务审计计划制定模式存在问题的影响下,审计计划的职能日益弱化,使原本需要财务审计的监督对象有利于审计之外,造成审计形式化和浮夸化。而且财务审计管理模式又具有集权式特点。例如某一审计职能部门形式上由较多的班组成员共同组成审计小组,但实质上在审计计划、审计查证、审计处理以及审计执行等众多程序中并未遵守“主审负责制”,而是由审计小组的负责人定夺,这一模式在理论和时间环节均不能避免“以审谋私、职权滥用”的问题,必须从合理配置岗位和组织内部牵制等方面重新设置财务审计管理模式。

(二)财务审计执行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财务审计执行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其一是财务审计项目一般采用交叉安排的方式,每一个审计职能部门均会承担例如收支审计、财务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其他审计任务,但是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缺少交流和沟通,难以达到协调处理,所以容易出现一个项目被多个审计职能部门同时审计的问题;其二是因为审计人员水平、素质、经验等方面因素和审计法律法规的约束原则,不同审计职能部门实施取得不同的审计结论,使审计执行过程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其三是在审计执行过程中重视审计任务和程序,忽略了审计计划和目标,并未从审计的管理模式中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容易发生审计执行过程中的违纪和其他不正常现象。

(三)财务审计考核和评价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因为财务审计执行环节中一般性、偶然性问题的出现和财务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匮乏的影响,因此易出现审计质量控制不完善、审计质量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而且因为财务审计的评价方法和标准缺陷,使财务审计考核和评价环节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原本预想的激励作用,打消了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创新财务审计模式的理论基础

(一)“分工、协作”理论基础

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个体的劳动能力已不能满足多工种工序的要求,只有将不同天赋和能力的个体聚集成为群体(团队),使其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协作团结,才能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 ,提高劳动效率和拓宽劳动范围。“分工、协作”理论基础适用于各种技术性工作岗位,其提倡合理分类工作、能者居之和为工作目标而协作联合。财务审计工作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定性、审计处理以及审计执行等流程出发,若均又同一审计职能部门或个人完成,难免会降低审计质量和效率,也难以避免腐败滋生问题,但是如果针对不同审计人员素质、技能、经验等特征,让其在一个审计项目中分工、协作,则不仅可以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以尽快完成审计任务,还可以提高审计人员的知识和业务水平。

(二)“分权制衡”理论基础

分权制衡原则是指某一组织或者团体将组织内部的各种权利实行分配以相互制衡,是组织实现有效运转和既定目标等。“分权制衡”形成权责分明、管理合理、兼顾激励约束的管理机制,是组织有序合理运转的核心。财务审计中运用“分权制衡”理论基础指将财务审计过程中的权利按项目功能特征进行分配,使参与审计的各职能部门和个人形成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相互否决的关系,这是因为在某一审计项目中审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可以从个体角度提出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处理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使财务审计管理模式完全遵从“集权式管理模式”,在理论、实践中均会存在“以审谋私”、“滥用权利”的现象。“分权制衡”的理论基础则可以使各审计职能部门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构建一个密切运作的管理团体。

(三)“审计程序规制论”理论基础

“审计程序规制论”指在财务审计工作中,审计职能部门或者审计个人必须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法律法规保证审计质量和业务流程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所以阐述“审计程序规制论”理论基础的目的在于如何在财务审计中以审计准则和审计法律法规为前提,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业务流程,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实现审计目标。“审计程序”此处可以理解如下:其一是审计职能部门和个人在接受审计任务后,组织审计资源,完成审计任务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审计准备、实施、报告以及执行等阶段,并对审计现场实施、审计结论等业务作出硬性规定;其二是在第一种阐述的基础上,增加了审计后续阶段例如审计项目的确定和计划安排,并且增加了审计复议处理和档案管理等业务工作。“审计程序规制论”可以通过实施审计计划,合理利用审计资源中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完成指导、协调、控制审计项目的职能等,最终实现审计工作目标中的计划管理、质量控制、资源管理与现场管理等程序。

三、 创新财务审计模式的主要措施

(一)提升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现阶段,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对审计人员提出了较高的素质要求,因此提升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已成为创新财务审计模式中的重要环节。提升财务人员素质,应从财会、审计知识、信息系统、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等入手,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另外在一个审计项目中,应该合理分析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等,以达到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团队内部人员协调进步的目的。在必要时还可以建立“审计人员轮换制度”,其不仅可以保证人尽其才达到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的目标,并且可以加强审计人员对不同岗位的理解和与其他审计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

(二)加强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是提升其素质的主要方法。审计领导部门应该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专门的统筹规划,确定教育培训的目标、内容、要求以及方式等。实践中可以从以下环节入手:其一是确定教育培训的人员名单,培训审计人员掌握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进行审计和管理,通过审计中的实践运用等步骤,提升审计骨干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其二是采取多种培训方式,鼓励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相关的资格考试,进行从理论知识到实战能力、文书写作以用经验积累等全方位的培训,另外要用审计案例分析、模拟审计、审计竞赛等方法是提高审计人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理论培训和实践运用的结合;其三是建立教育培训的监督模式,督促审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模式出现问题时应立即作出调整和变化。对于审计人员的评价和考核,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内容:一是审计程序的合规性,二是审计文书的规范性,三是行政执法裁量的恰当性,四是其他考核内容,其目的主要是规范审计人员,确保审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合理控制财务审计质量,构建质量控制框架

财务审计质量是指控制审计计划、立项、准备、实施、报告、建议、执行以及审计评价等一系列工作内容以达到预期审计效果和目的程序,其主要由审计职能部门和人员按照审计质量标准、审计原(准)则、审计规范等规定审计业务中各环节程序运作,财务审计质量的控制可以有效提高审计水平和审计效率,主要从以下步骤对财务审计质量进行控制:第一是构建科学合理的财务审计质量控制框架作为进行审计质量控制的依据,即从控制审计文书、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程序着手,建立审计质量的评价标准,保证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并且将审计信息和结果及时披露,确保形成严密的审计质量控制系统;第二是控制审计业务流程和内容,即从遵循《审计法》、《审计法实施细则》《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及《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主,结合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审计主体、建立审计标准、完善审计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业务和流程质量控制体系。

参考文献

[1]刘英来.关于审计质量控制的思考[J].审计研究,2003(04).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论文第5篇

关键词:投资评审制度 决策期 财政投资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7)11-0065-02

投资评审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作用是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和追踪问效。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财政投资逐年增长,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也逐渐完善,实现了从“事后”向“事中”的转变,但是,仍然存在投资评审环节滞后、评审内容局限等问题。在此背景下,研究投资评审制度在项目决策和审批阶段的运用,对于提升财政监督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投资评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评审环节滞后,评审工作事后特征明显。目前投资评审一般是在项目立项以后、预算下达前,由财政部门向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下达委托评审文件,并确定评审内容,制定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价与审查。这种评审模式下,存在的问题是评审机构介入的环节较为滞后,未能有效参与项目的前期评审,建设项目的总投资、基本规划、建设标准等在决策阶段已经确定,投资评审机构往往是事后被动评价,无法在预算环节对项目的投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投资评审内容局限,侧重于财务评审和合规性检查。根据财政部投资评审相关规定和各地方实践,目前实施的投资评审局限于财务投资评审,评价的内容局限于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审核,项目建设程序合规性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合同等合规性审核,而缺乏对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功能需求、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等进行评审,以至于无法对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地方发展要求、决策是否恰当、标准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投资评审范围受限,工作开展缺乏计划性和主动性。投资评审工作的开展,主要采用财政委托评审方式,处于先委托后评审的被动局面,在这种模式下,评审工作难以有计划开展,容易造成投资项目集中送审,影响评审质量,评审时间和评审质量难以协调,同时有部分项目游离于投资评审范围外,制约了财政投资评审监督作用的实现。

二、发达国家及我国香港的投资评审管理经验

(一)美国经验:前期论证科学严谨、注重事前监管。美国国会负责财政投资项目决策阶段的评审,会计总署负责项目的事后评审。决策前期,政府各职能部门研究制定项目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求申请单位关于设计方案的意见,开展研讨、论证活动,最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和议会评审。项目一旦确定,其目的、功能、规模都已固化,后期变更较少。评审方法上,注重通过指标量化项目在经济、技术、环境等各方面的成本和收益,从而确定项目规划的科学性与最优化。前期决策中,注重公众参与评审,强调论证的公开性。

(二)德国经验:预算指标和预算效益指标同步上报。德国政府投资项目在决策阶段主要由联邦财政部和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规划部同步审核,联邦财政部主要从财政资金角度对项目进行评价,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规划部主要从技术角度对项目进行审查,同时代表国家组织管理项目建设。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严谨细致,具有刚性,立项通过后,总预算和预算效益指标需同时上报财政部并纳入年度预算中。为确保决策正确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三级监督机制,包括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规划部内设监察处监督、审计监督、联邦议会监督。

(三)我国香港经验:构建等级划分制度,立项前由不同部门分别进行论证。香港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在决策阶段实行工程等级划分制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各个等级由不同部门完成不同的论证工作,工程升级具备一定的刚性,必须经前一部门审批同意。流程包括5个步骤:项目申请者提交需求分析,说明发展该项目的必要性;工务部门拟定技术可行性分析;发展局批准技术可行性说明,项目被纳入丙级工程;政府决策局申请资源,经审查批准后,升为乙级工程;工务部门进行勘查设计、环境交通影响评估等前期工作;提请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通过,并由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后,升为甲级工程。在这种制度下,资源分配委员会(包括财政、工务等部门)在审批的同时,参与了前期技术、经济等论证工作,保证了项目前期工作的充分严谨,为后期的规范有序施工打下了扎实基础,有利于避免超预算、超标准、超规模等问题的发生。

三、投资评审制度在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阶段的运用

(一)建立内部投资评审制度,强化申报前决策评审。项目申报前由申请单位成立内部投资评审小组,对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投资计划进行评审,目的在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功能需求的前提下,控制造价管理。内部投资评审小组由规划、审计、财务、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评审工作。内部投资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的规划、立项进行调查、论证、评估和审定,为重大投资项目的决定当好参谋把好关,投资评审意见作为申报立项的附件资料。

(二)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体制,建立跨部门投资评审小组。审批环节由各政府部门组建投资评审小组,参与立项决策评审,各政府部门按职责分工,发展改革部门从宏观经济、产业发展角度,财政部门从性质、功能、投资总额角度,建设部门从技术角度,审计部门从功能需求、建设标准角度进行全面分析论证,综合审核评议通过后下达立项文件。

具体见图1。

四、投资评审与决策期业务流程的融合

(一)项目构思与选择阶段。项目构思与选择阶段的实质是机会研究,研究的性|是项目设想与选择,即在若干个可能的投资机会中进行鉴别和筛选,确定最优方案。这个阶段基础数据估算精度一般在±30%,一般需要1―3个月。

投资评审在这个阶段可以介入,但不属于重点评审阶段,可以对项目的选择方法及经济效果进行初评。在对经济效果评价时,可采用静态或动态评价指标体系,静态评价指标主要适用于对方案的粗略评价,包括静态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方法;动态评价指标考虑了在方案经济寿命期限内投资、成本和收益随时间而发展变化的真实情况,能够体现真实可靠的经济技术评价,包括净现值(率)、内部收益率、动态回收期等方法。

(二)项目建议书阶段(概念性规划)。项目建议书是申请单位向国家提出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建议书必须包括项目建设的宏观背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和地区规划、技术政策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需求调查和发展),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项目的整体规划,实施所必需的总体信息、方针、说明。

这个阶段属于投资评审重点阶段,投资评审的目的是评价“该不该建”的问题,重点对项目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问题进行评审。必要性方面,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等政策因素和项目最终效果因素上进行定性分析以及从规划、需求分析、费用效益分析上进行定量分析;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方面,可从规模经济角度和同类项目类比角度进行比较分析,可采用生产能力指数法、比例估算法和系数估算法等简单估算法进行投资匡算审核。

(三)可行性研究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征集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论证,作多方案比较,得出最佳方案,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评价与决策三个阶段。按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规定,可行性研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项目新建的理由与目标,市场分析与预测,资源条件评价,建议规模与产品方案,厂址选择,技术方案、设备方案与工程方案,环节影响评价,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评价,风险分析,研究结论与评价。

该阶段属于投资评审重点阶段,投资评审的目的是评价“该建多大”的问题,重点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进行评审。对于建设规模,主要从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方面进行评审,内在因素包括项目本身的需求情况,项目具备的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外在因素主要从规划、建设标准、资源约束、同类项目类比等方面进行评审。投资估算方面,重点从综合单价、工程量、总价三个维度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进行估算。

(四)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是在可研批准以后,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额和设计基础资料,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具体设计,编制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影响的比例达到70%,属于投资评审的重点环节,投资评审的目的是评价“该花多少钱建”的问题,重点对投资规模进行评审。其审核要点包括4个方面:(1)审核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投资是否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范围内。(2)审核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批准方案所确定的使用性质、规模、设计原则和审批意见。(3)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漏项,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材料设备档次、标准是否偏高,设计方案是否进行全面合理优化。(4)审查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内容和费用构成是否完整,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单价是否合理,有无超出计划投资,原因何在,与同类建设项目投资水平进行比较。

决策期业务流程见上页图2。

五、结论

从内部决策阶段和外部审批阶段运用投资评审制度,拓宽了投资评审制度的应用范围,有助于从申报单位角度建立内部投资评审制度,强化了申报前的决策评审,同时建立跨部门投资评审小组,完善了投资项目审批体制。将投资评审与外部审批阶段业务流程相融合,明确了项目构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4个阶段具体的评审要点。

参考文献:

[1]黄志刚.我国财政投资评审现行职能定位探讨[J].地方财政研究,2011,(6):59-62.

[2]郭素芳.构建财政投资评审内部控制机制的思考[J].当代经济,2015,(32):54-55.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论文第6篇

论文关键词:关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的几点思考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2008年“推进内部审计转型与发展研讨会”上指出,现代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企事业组织的“免疫系统”,是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必须以“强管理、防风险、促发展”为己任财务论文,积极探索以“事前审计为基础、事中审计为重点、事后审计为保障”的审计方式,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风险管理的重要职责。这给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定下了基调。高校审计部门作为现代内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高校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重要职责。目前,各高校审计部门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大都是“事后审计”、“秋后算账”,没有体现出审计监督所应有的作用论文参考文献格式。高校内审工作需要切实转变传统的审计观念,改变以往“要我审”的模式,将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树立“防范胜于纠正”的理念,提升高校内审工作的前瞻性,提出多角度全方位的建设性意见,为决策层提供更有力的支持财务论文,为学校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监督和服务。

一、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的内涵体系

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注重预防”要求在审计工作的具体运用,是把事后审计变为事前、事中审计,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要求。那么如何理解高校内部审计“关口前移”内涵,本文认为可以结合科学有效的方法加以剖析。

(一)从系统论角度丰富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内涵。

一个系统是由各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个体集合形成的整体。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是一项具有复杂性、前瞻性的系统工程。其一、从系统所处的环境出发,一个动态的系统必定与它所处的系统环境有着结构性的联系。刘家义审计长2008年3月提出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观点之后,全面审计系统积极响应,许多审计创新理念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这种审计转型大趋势环境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是践行审计“免疫系统”理念,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必要途径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其二、从系统的整体性出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项目的各个侧面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进行系统化动态化研究分析财务论文,包括:审计的战略目标、影响审计项目的内外部关系、被审计部门内控制度的相互作用等。

(二)从控制论角度强化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监督。

控制论是信息交换过程中原因与结果不断相互作用以完成共同目标的过程控制,一个完整的控制系统必须包括三个要素:导向器、检测器以及矫正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相当于导向器和检测器,侧重于事前、事中控制,发挥着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功能和揭示功能。在高校内部审计过程中,当控制主体(审计人员)将获取的控制信息(审计证据)传达给被控制对象(被审计项目或被审计部门)时,其实也就是起到了一个行为修正的作用,即相当于控制系统中的矫正器,同时也发挥着审计“免疫系统”的抵御功能。

(三)从信息论角度畅通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渠道。

为了全面清晰认识高校教育系统经济收支、专项资金管理、教育资产安全完整等情况,必须加大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在改进审计手段和提升审计效能的基础上,畅通高校内部审计“关口前移”所必需的信息渠道财务论文,充分运用0A审计办公系统和AO审计现场实施系统对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联动审查,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的信息传输、信息获取、信息筛选、信息处理、信息储存的动态高校内审路径。

二、当前高校内部审计“关口前移”的主要制约因素

审计“关口前移”是审计方式创新的结果和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延伸论文参考文献格式。从工作实践上看,高校内部审计“关口前移”取得了卓著的工作成效和良好的社会评价。但是,近年来,很多高校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新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明显增多,物资设备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等等,现有的审计理念、审计独立性、审计方法、审计手段以及审计范围已经无法完全适应高校快速发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关口前移”的认识不足

高校内审人员树立“关口前移”审计意识淡薄,仅仅着眼于问题的解决办法财务论文,没有立足于促进机制建设,通过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管理学校。并且高校内审工作侧重于行政监督,“事后纠弊”或“事后问责”,没有真正担负起为高校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责。目前,高校内部控制机制的不完善和高校治理权力过分集中,客观上阻碍了高校内审工作“关口前移”的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主要表现是:审计立项主观性较强,审计风险管理及质量控制不力,业务工作流程存在一定随意性,缺乏各个环节规范的文本等等。

(二)内部审计范围比较狭窄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发展较慢财务论文,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大都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效益审计基本上没有开展,影响了我国高校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发展。

(三)内部审计工作手段落后

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经济活动记录已面向电子化、数字化和无纸化的方向发展,会计技术为了跟随市场经济的知识化、信息化的步伐,很多企事业单位已经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然而,在会计电算化信息开发时代,我国的审计电算化却相对滞后,许多审计人员还停留在纸质账本审计阶段,对计算机审计技术掌握不够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我国高校内部审计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尤为突出。

(四)内部审计人员质量不足

随着高校信息化快速发展,信息资源快速建设和不断引进财务论文,许多高校已经实现了校园网络一体化和,那么这就需要相配套的先进科学管理技术方法和高素质信息化管理人才。但从目前看,有很多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不能从传统的审计手段中解放出来,信息技术知识缺乏、跟不上高校信息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

三、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关口前移”的基本思路和具体做法

高校实行内部审计“关口前移”,就是要实现四个转变:在指导思想和工作定位上,实现由注重结果到注重过程、由注重监督到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的转变;在审计内容上,实现由单纯财务领域的差错防弊到注重改善经营管理的转变;在审计方式上,由单纯基建(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到全过程跟踪审计、由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到任前或任中审计的转变;在审计手段上,实现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审计、网络实时审计的转变。

(一)加快审计理念转变速度

在审计中,既注意对结果的审计,更注重对过程的审计财务论文,实现由注重治标向重在治本的转变、由查错纠弊向风险型审计转变;以加强控制、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内部控制能力及其有效性的审计和评价,查找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高校内部管理中的建设性作用。

(二)拓宽内部审计覆盖领域

除了开展基建(修缮)工程审计、财务收支和预决算审计,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外,每年可以按照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效益审计。同时,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将高校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特别要注意从未审计或长期未审计的单位,做到不留死角。

(三)实施审计方式创新工作

由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并重转变财务论文,建立以“事前审计为基础、事中审计为重点、事后审计为保障”的审计方式,实现对审计项目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防范和控制风险中的积极作用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比如,基建(修缮)工程领域推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现工程项目全程审计与建设工程同步,对工程建设的立项、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结算等全过程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和监督;针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立起“以任前、任中审计为主,兼顾离任审计”的审计模式,坚持有离必有审,先审后离,先审后任财务论文,把审计评价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加强审计手段创新能力

在审计手段上,广泛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多形式、全方位地发挥监督和服务作用。第一,实现由传统手工操作向信息化、科学化的审计手段转变,构建起集联网审计、实时审计、在线审计为一体的现代化审计平台,实现对重点项目资金实时的、动态的监控,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第二,探索建立“两书、两报告”制度(“两书”即《管理建议书》和《审计建议书》,“两报告”即《审计专项调查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年度或半年度)》),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管理、服务领导决策方面的作用。第三,充分发挥审计专项调查作用财务论文,针对热点、重点问题积极开展审计调查,如开展教育收费专项审计调查、“小金库”清理、工程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摸清家底,化解矛盾。

(五)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工程项目财务审计论文第7篇

第二条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和社会中介审价机构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时,应当遵守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的原则,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第三条财政投资评审的依据

一、国家及省市有关投资计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定;

二、国家及省市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四、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

五、项目评审所需的其他相关依据。

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纳入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利用以上资金开展的建设项目,不分建设部门类别和资金管理渠道,均应纳入投资评审范围。

第五条项目评审程序

一、项目准备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了解被评审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必要的评审依据,判定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

2、确定项目评审负责人,配备相应的评审人员;

3、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评审必需的资料;

4、根据评审要求,制定项目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应包括拟定评审内容、评审重点、评审方法和评审时间等内容。

二、评审实施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现场踏勘;

3、核查、取证、分析、汇总;

4、在评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重点证据应进行书面取证;

5、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初审意见;

6、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作出评审结论;

7、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自收到评审结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负责人签字。在规定时间不签署意见,则视同同意评审结论。若项目建设单位不签署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意见时,评审机构在上报评审报告时,应对项目建设未签署意见的原因作出说明。

三、评审完成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2、及时整理评审工作底稿、附件、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意见资料登记归档;

3、对评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建立评审项目档案。

第六条项目预算评审

一、项目预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设程序、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等的评审。

二、项目预算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项目预算的,由项目单位确认后及时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三、项目建设程序评审包括对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征地拆迁及开工报告等批准文件的程序性评审。

四、建筑安装预算评审包括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评审。

(一)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

1、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

2、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现象;

3、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

(二)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包括:

1、审查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

2、审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工程间接费用及税金;

3、审查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正确。

五、设备投资预算评审,主要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进行评审。

六、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的评审,主要对项目预算中除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之外的项目预算投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研究试验费、招投标费、贷款利息等待摊投资预算,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等进行评审;

对土地使用权费用预算进行评审时,应在核定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区别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取得方式进行评审。

(二)其他投资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按概算内容发生并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等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发生的支出。

七、部分项目发生的特殊费用,应视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进行评审。

八、对招投标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招投标标底和相关内容合法性进行评审,并据此核定项目预算。

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截止评审日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分别按已完、在建和未建工程进行评审。

九、预算评审时需要对项目投资细化、分类的,按财政细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十、对建设项目概算的评审,参照本条有关条款进行评审。

第七条项目竣工决算评审

一、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程序、组织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评审。

二、项目竣工决算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决算,由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后及时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编制项目竣工决算的,评审机构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编制。

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评审机构提供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和决算评审所需其他有关资料。

三、项目建设程序评审,主要包括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情况进行评审。

四、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情况的评审,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项目是否办理开工许可证;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是否与工程类别以及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相适应;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等。

五、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资金管理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包括:

(一)建设项目资金审查。主要审查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项目资本金是否到位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

(三)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审查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资金支付;

(四)有基建收入或结余资金的建设项目,应审查其收入或结余资金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审查竣工决算日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

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的结算是否正确;

(二)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明细核算是否符合要求;

(三)审查各明细账相对应的工程结算其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库存材料、应付工程款等以及各明细科目的组成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四)审查工程结算是否取得合法的发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质量保证金;

(五)对建安工程投资评审时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项目单位是否编制有关工程款的支付计划并严格执行(已招标的项目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审查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的抵扣是否准确(项目竣工后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应无余额);

3、对有甲供材料的项目,应审查甲供材料的结算是否准确无误,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总额是否已包含甲供材料;

4、审查项目建设单位代垫款项是否在工程结算中扣回。

七、设备投资支出评审的内容:

(一)设备采购过程评审

1、项目单位对设备的采购是否有相应的控制制度并按照执行;

2、限额以上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

3、设备采购的品种、规格是否与初步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增加数量、提高标准现象;

4、设备入库、保管、出库是否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按照执行。

(二)设备采购成本和各项费用的评审

1、设备的购买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是否按规定计入成本;

2、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包括在设备采购合同内,进口设备各项费用是否列入设备购置成本。

(三)设备投资支出核算的评审

1、设备投资支出是否按单项工程和设备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2、与设备投资支出相关的内容如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等核算是否遵循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

3、列入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卫生、照明、煤气等建设,是否已按规定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八、待摊投资评审,主要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

九、其他投资支出主要评审房屋购置等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是概算范围和建设规模的内容,入账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十、其他相关事项评审的内容:

(一)交付使用资产。审查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

(二)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审查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转销是否合理、合规,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三)收尾工程。审查收尾工程是否属于已批准的工程内容,并审查预留费用的真实性。经审查的收尾工程,可按预算价或合同价,同时考虑合理的变更因素或预计变更因素后,列入竣工决算。

十一、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的内容:

(一)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按基建财务及会计制度执行;

(二)会计账簿、科目及账户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建设中的材料、设备采购等手续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

(三)审查资金使用、费用列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评审的内容:

(一)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算报表所列有关数字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三)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是否真实、客观,内容是否完整。

十三、评审机构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评审时,应对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进行评审。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评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项目预(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各子项的执行情况。

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包括投资规模、生产能力、设计标准、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与批准概算相一致。

项目各子项预(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包括子项额度有无相互调剂使用,各项开支是否符合标准;子项工程有无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有无计划外项目。

评审机构还应对建设项目追加概算的过程、原因及其合规性、真实性进行评审。

第八条评审报告

一、评审机构在实施规定的评审程序后,综合分析,形成评审结论;出具评审报告,并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评审报告分为项目预(概)算评审报告、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报告。

三、评审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封面、正文和附件三部分。

(一)封面。

(二)正文。

1、目录;

2、项目概况。项目批复情况,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情况,投资总额及来源,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情况,在项目概况中作详细说明;

3、评审依据。本意见第三条所规定的评审依据;

4、范围及程序。对项目评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程序作说明;

5、评审结论。项目预算评审结果应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评审内容拟写,并对审定后项目预算投资额与报审投资和批复概算或调整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审减(增)原因;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结果应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评审内容拟写,并对概(预)算执行审定、核减(增)原因等情况作说明、分析;

6、重要事项说明。对项目评审中发现或有异议的重要事项,应作重点说明;

7、项目评价。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应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做出客观评价;

8、问题及建议。对项目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作客观说明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9、签章。评审报告应签署评审单位全称、并加盖评审单位公章;

10、评审报告日期。评审报告日期是评审结论确定并经评审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日期,报告日期应与被评审项目单位确认和签署建设项目预(概)算或决(结)算评审结论日期一致。

(三)附件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概算等重要批复文件资料;

2、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所附各种表格;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已开工项目的预算评审,评审报告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情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作重点说明。

五、项目竣工决算评审,评审报告应对核减(增)原因进行分析,工程造价审定与财务审查对应关系,未完工程预留建设资金的核定,资产交付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效益评价情况作重点说明。

第九条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一、评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应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二、评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和公正性;

三、对保密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四、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应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有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投资评审的方式

根据我市情况,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采取财政部门与社会审价机构相结合的方式。

1、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为主进行的评审方式。以市财政局评审科为主,局内各涉及专项资金及项目的业务主管科室参与,主要是对市直各部门的基建项目和局内各科室管理的专项资金安排的有关项目进行评审。

2、委托社会审价机构进行评审的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选择资质优良的社会审价机构,对部分财政投资规模较大的城市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并按有关规定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付评审费用。社会审价机构审理的结果报市财政局投资评审科,经过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由市财政局下发评审结论书。

3、联合抽审的方式。为了对社会审价机构的评审质量进行把关,对委托评审的项目,由财政投资评审科、财政监督科和市审计局联合组织抽审,抽查面在20%以上。对社会信誉好、评审质量高的单位建立信誉档案。对评审质量差、对项目建设不负责任的审价机构取消其参加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资格。通过抽查,掌握情况,积累经验,提高评审质量。

4、成立评审委员会,建立制约机制。对重大和有争议的建设项目的评审结论,实行集中研究,集体讨论,专家把关。评审委员会由市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评审机构和不同行业专家组成。建设项目的类别不同,评审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人员应分技术种类设置。

第十一条加强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协作。

1、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主动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并安排专人配合。

2、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都要经过评审,凡未经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的招标项目,财政业务主管科室不予确认其招标造价和拨付工程款。

第十二条明确职责,加强局内科室间的协作。

市财政局投资评审科作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组织者和监督者,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建设项目开展投资评审,局内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资金分配、财政财务管理及监督。投资评审科与其他科室间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

1、财政部门的业务主管科室依据市政府年度建设计划安排的各类建设项目及资金分配计划,应及时抄送投资评审科,以便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评审。

2、财政部门的业务主管科室在要求各建设单位报送建设项目各项文件及工程概算、预算文件时,应同时要求向投资评审科报送,以便对应评审的项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根据财政部及*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对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进行追踪问效、签署拨付工程进度款的规定,财政各业务主管科室应在接到投资评审科对建设项目评审的意见后,拨付结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