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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24 15:20:48
政策论文

政策论文第1篇

因为中国财政政策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具有不亚于货币政策的影响,故而本文在构建VAR模型的时候,同时采用了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和区域物价水平等四个变量进行分析;并将样本区间设定为1979-2010年。在变量选取上,可以从金融机构贷款额、M0、M1、M2、拆借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中选取适合中国的货币政策变量。基于中国货币政策的实践经验以及数据的可得性,选取M1为货币政策变量。由于M1数据从1990年才开始公布,故而1979年至1989年的相关数据由M0代替。财政政策变量用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增长率数据表示,并利用HP滤波处理之后得到的周期(Cycle)部分代替。由于货币、财政政策的目标为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所以用全国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以及各省市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作为货币、财政政策的最终目标变量。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选取1979-2010年的全国GDP、CPI、商品价格指数及M1、中央政府财政支出、人口数等全国年度数据;选取各省区的GDP商品价格指数、人口数等地区年度数据。GDP等样本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对相关变量进行如下处理:首先,利用1978年为基年的定基比商品价格指数作为物价指数,将M1、省区GDP、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变换为实际值。其中对区域GDP数据取自然对数并求一阶差分,以得到平稳序列。为了剔除因人口增长快慢而扭曲的货币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以各省区的人均GDP作为区域经济变量数据2。其次,与大部分研究直接得到各省区物价指数的平均值不同,我们以各个地区的实际生产总值占四大地区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得到加权平均后的各省市商品价格指数(以商品价格指数1978=100为基准来求实际值)。这一做法提高了物价指数的精确度。最后,对各变量的实际值进行平稳化处理。

二、平稳性和协整检验及格兰杰因果关系

(一)平稳性检验

利用VAR模型做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以及脉冲响应分析需满足序列平稳性条件,故利用ADF单位根分析检验各序列的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表明,财政政策变量(CZ)、货币政策变量、四大地区物价变量(SI_PR_DONG、SI_PR_DONGBEI、SI_PR_ZHONG、SI_PR_XI)、以及四大地区产出变量(SI_GR_DONG、SI_GR_DONGBEI、SI_GR_ZHONG、SI_GR_XI)取自然对数后的一阶差分值满足平稳性条件,且是一阶单整的

(二)协整检验

结合单位根检验和各个变量的图示,确定协整分析的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并利用AIC或SC最小准则确定最佳滞后阶数,对各变量进行协整分析。说明,经过对数变换后的地区人均GDP(LNGDP)、物价水平、货币和财政变量间只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因此初步判断货币、财政政策与产出和物价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三、VAR模型及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一)VAR模型估计结果

对实证模型的选择,近似主题的文献较多采用VAR、SVAR、VECM等模型做实证分析。虽然这些计量模型均无法准确捕捉改革开放后30年中的区域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的变迁4,但考虑到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参照同类文献的做法有利于比较,故本文仍采用VAR模型做实证分析5。利用VAR(k)模型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分别与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不同区域的人均GDP及价格指数进行分析。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的不同k值采用AIC或SC最小原则确定,分别为3、1、1、1。表4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四大区域产出及价格VAR模型估计结果注:估计结果下方的R-Squared值是单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部人均GDP(SI_GR_DONG)、价格指数(SI_PR_DONG)四个变量之间的VAR(3)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前二个方程拟合优度稍小为0.72,后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8以上,表明模型能较好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主要考虑后两个方程的估计结果。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北部人均GDP(SI_GR_DONGBEI)、价格指数(SI_PR_DONGBE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7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5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为了分析完整性,对东北、中部以及西部区域也进行脉冲响应分析。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中部人均GDP(SI_GR_ZHONG)、价格指数(SI_PR_ZHONG)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7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西部人均GDP(SI_GR_XI)、价格指数(SI_PR_X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5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3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不过,VAR模型相对不那么在意拟合度和系数的显著性问题。下面采用脉冲响应函数来描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冲击,对各区域人均GDP和加权平均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造成的动态影响

(二)脉冲响应函数及累计脉冲响应函数的分析结果

在各VAR模型中,分别考虑狭义货币供应量(M1)及中央财政支出(CZ)变动在未来10年内对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4大区域人均GDP实际值、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四大区域在经历货币政策冲击之后,在第一年达到最大响应值,分别为0.020272、0.014757、0.014913、0.001565。从大小来看,“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从区域经济效应累计值来看,货币政策冲击产生后,东部、东北部、中部区域在第二年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而西部则第一年已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分别为0.031895、0.018998、0.022865、0.001565。按累计响应值大小来排序,也得到了“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的类似排序。可见,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地区差异性并未随时间而有大的变化。另外,中国货币政策对西部区域几乎不产生影响。这点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是吻合的。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物价效应,之前的Granger因果分析表明,在1%显著水平下,M1与中国各个区域的物价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而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来看,四大区域均在第二年达到响应峰值,分别为2.59148、2.136434、2.119478、1.789887。按响应大小来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虽然货币政策区域价格效应也存在地区差异性效应,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上述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可见,中国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经济和物价水平,其次为东北和中部区域,对西部区域的影响比较小。有意思的是,中国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恰好相反,为“西部中部东北东部”。并且财政政策达到响应峰值时间也属西部是最快的。不仅如此,财政政策累计效应也得到了“西部中部东北东部”的同样结果。可见与货币政策类似,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也未随时间而起大的变化。综合来看,上述关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结果,为我们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提供了许多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和格兰杰检验结果具有相互印证性6。关于货币政策的时差,在整个区域货币政策实施第一年达到效应峰值,除了西部区域之外,第二年累计效应达到峰值,第三年开始起效应变为负。财政政策效应在西部第一年、在中部第二年、在东北第三年、在东部第四年达到效应峰值。不难发现,虽然从财政政策效应的大小来看,西部区域效果最明显,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这可能与中西部区域支柱产业不足、区域竞争优势较低、区域产业单一等原因有关;财政政策实施初期主要投入在基础实施建设上,因而实行初期效果较明显,但因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其后续拉动经济的作用有限,导致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因此,截至目前,通过财政政策尚无法充分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效力,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

四、结论

政策论文第2篇

因为中国财政政策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具有不亚于货币政策的影响,故而本文在构建VAR模型的时候,同时采用了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和区域物价水平等四个变量进行分析;并将样本区间设定为1979-2010年。在变量选取上,可以从金融机构贷款额、M0、M1、M2、拆借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中选取适合中国的货币政策变量。基于中国货币政策的实践经验以及数据的可得性,选取M1为货币政策变量。由于M1数据从1990年才开始公布,故而1979年至1989年的相关数据由M0代替。财政政策变量用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增长率数据表示,并利用HP滤波处理之后得到的周期(Cycle)部分代替。由于货币、财政政策的目标为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所以用全国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以及各省市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作为货币、财政政策的最终目标变量。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选取1979-2010年的全国GDP、CPI、商品价格指数及M1、中央政府财政支出、人口数等全国年度数据;选取各省区的GDP商品价格指数、人口数等地区年度数据。GDP等样本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对相关变量进行如下处理:首先,利用1978年为基年的定基比商品价格指数作为物价指数,将M1、省区GDP、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变换为实际值。其中对区域GDP数据取自然对数并求一阶差分,以得到平稳序列。为了剔除因人口增长快慢而扭曲的货币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以各省区的人均GDP作为区域经济变量数据2。其次,与大部分研究直接得到各省区物价指数的平均值不同,我们以各个地区的实际生产总值占四大地区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得到加权平均后的各省市商品价格指数(以商品价格指数1978=100为基准来求实际值)。这一做法提高了物价指数的精确度。最后,对各变量的实际值进行平稳化处理。

二、平稳性和协整检验及格兰杰因果关系

(一)平稳性检验

利用VAR模型做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以及脉冲响应分析需满足序列平稳性条件,故利用ADF单位根分析检验各序列的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表明,财政政策变量(CZ)、货币政策变量、四大地区物价变量(SI_PR_DONG、SI_PR_DONGBEI、SI_PR_ZHONG、SI_PR_XI)、以及四大地区产出变量(SI_GR_DONG、SI_GR_DONGBEI、SI_GR_ZHONG、SI_GR_XI)取自然对数后的一阶差分值满足平稳性条件,且是一阶单整的

(二)协整检验

结合单位根检验和各个变量的图示,确定协整分析的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并利用AIC或SC最小准则确定最佳滞后阶数,对各变量进行协整分析。说明,经过对数变换后的地区人均GDP(LNGDP)、物价水平、货币和财政变量间只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因此初步判断货币、财政政策与产出和物价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三、VAR模型及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一)VAR模型估计结果

对实证模型的选择,近似主题的文献较多采用VAR、SVAR、VECM等模型做实证分析。虽然这些计量模型均无法准确捕捉改革开放后30年中的区域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的变迁4,但考虑到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参照同类文献的做法有利于比较,故本文仍采用VAR模型做实证分析5。利用VAR(k)模型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分别与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不同区域的人均GDP及价格指数进行分析。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的不同k值采用AIC或SC最小原则确定,分别为3、1、1、1。表4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四大区域产出及价格VAR模型估计结果注:估计结果下方的R-Squared值是单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部人均GDP(SI_GR_DONG)、价格指数(SI_PR_DONG)四个变量之间的VAR(3)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前二个方程拟合优度稍小为0.72,后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8以上,表明模型能较好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主要考虑后两个方程的估计结果。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北部人均GDP(SI_GR_DONGBEI)、价格指数(SI_PR_DONGBE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7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5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为了分析完整性,对东北、中部以及西部区域也进行脉冲响应分析。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中部人均GDP(SI_GR_ZHONG)、价格指数(SI_PR_ZHONG)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7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西部人均GDP(SI_GR_XI)、价格指数(SI_PR_X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5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3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不过,VAR模型相对不那么在意拟合度和系数的显著性问题。下面采用脉冲响应函数来描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冲击,对各区域人均GDP和加权平均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造成的动态影响

(二)脉冲响应函数及累计脉冲响应函数的分析结果

在各VAR模型中,分别考虑狭义货币供应量(M1)及中央财政支出(CZ)变动在未来10年内对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4大区域人均GDP实际值、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四大区域在经历货币政策冲击之后,在第一年达到最大响应值,分别为0.020272、0.014757、0.014913、0.001565。从大小来看,“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从区域经济效应累计值来看,货币政策冲击产生后,东部、东北部、中部区域在第二年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而西部则第一年已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分别为0.031895、0.018998、0.022865、0.001565。按累计响应值大小来排序,也得到了“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的类似排序。可见,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地区差异性并未随时间而有大的变化。另外,中国货币政策对西部区域几乎不产生影响。这点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是吻合的。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物价效应,之前的Granger因果分析表明,在1%显著水平下,M1与中国各个区域的物价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而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来看,四大区域均在第二年达到响应峰值,分别为2.59148、2.136434、2.119478、1.789887。按响应大小来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虽然货币政策区域价格效应也存在地区差异性效应,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上述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可见,中国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经济和物价水平,其次为东北和中部区域,对西部区域的影响比较小。有意思的是,中国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恰好相反,为“西部中部东北东部”。并且财政政策达到响应峰值时间也属西部是最快的。不仅如此,财政政策累计效应也得到了“西部中部东北东部”的同样结果。可见与货币政策类似,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也未随时间而起大的变化。综合来看,上述关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结果,为我们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提供了许多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和格兰杰检验结果具有相互印证性6。关于货币政策的时差,在整个区域货币政策实施第一年达到效应峰值,除了西部区域之外,第二年累计效应达到峰值,第三年开始起效应变为负。财政政策效应在西部第一年、在中部第二年、在东北第三年、在东部第四年达到效应峰值。不难发现,虽然从财政政策效应的大小来看,西部区域效果最明显,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这可能与中西部区域支柱产业不足、区域竞争优势较低、区域产业单一等原因有关;财政政策实施初期主要投入在基础实施建设上,因而实行初期效果较明显,但因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其后续拉动经济的作用有限,导致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因此,截至目前,通过财政政策尚无法充分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效力,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

四、结论

政策论文第3篇

因为中国财政政策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具有不亚于货币政策的影响,故而本文在构建VAR模型的时候,同时采用了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和区域物价水平等四个变量进行分析;并将样本区间设定为1979-2010年。在变量选取上,可以从金融机构贷款额、M0、M1、M2、拆借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中选取适合中国的货币政策变量。基于中国货币政策的实践经验以及数据的可得性,选取M1为货币政策变量。由于M1数据从1990年才开始公布,故而1979年至1989年的相关数据由M0代替。财政政策变量用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增长率数据表示,并利用HP滤波处理之后得到的周期(Cycle)部分代替。由于货币、财政政策的目标为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所以用全国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以及各省市GDP和商品价格指数作为货币、财政政策的最终目标变量。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选取1979-2010年的全国GDP、CPI、商品价格指数及M1、中央政府财政支出、人口数等全国年度数据;选取各省区的GDP商品价格指数、人口数等地区年度数据。GDP等样本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对相关变量进行如下处理:首先,利用1978年为基年的定基比商品价格指数作为物价指数,将M1、省区GDP、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变换为实际值。其中对区域GDP数据取自然对数并求一阶差分,以得到平稳序列。为了剔除因人口增长快慢而扭曲的货币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以各省区的人均GDP作为区域经济变量数据2。其次,与大部分研究直接得到各省区物价指数的平均值不同,我们以各个地区的实际生产总值占四大地区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总和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得到加权平均后的各省市商品价格指数(以商品价格指数1978=100为基准来求实际值)。这一做法提高了物价指数的精确度。最后,对各变量的实际值进行平稳化处理。

二、平稳性和协整检验及格兰杰因果关系

(一)平稳性检验

利用VAR模型做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以及脉冲响应分析需满足序列平稳性条件,故利用ADF单位根分析检验各序列的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表明,财政政策变量(CZ)、货币政策变量、四大地区物价变量(SI_PR_DONG、SI_PR_DONGBEI、SI_PR_ZHONG、SI_PR_XI)、以及四大地区产出变量(SI_GR_DONG、SI_GR_DONGBEI、SI_GR_ZHONG、SI_GR_XI)取自然对数后的一阶差分值满足平稳性条件,且是一阶单整的

(二)协整检验

结合单位根检验和各个变量的图示,确定协整分析的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并利用AIC或SC最小准则确定最佳滞后阶数,对各变量进行协整分析。说明,经过对数变换后的地区人均GDP(LNGDP)、物价水平、货币和财量间只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因此初步判断货币、财政政策与产出和物价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三、VAR模型及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一)VAR模型估计结果

对实证模型的选择,近似主题的文献较多采用VAR、SVAR、VECM等模型做实证分析。虽然这些计量模型均无法准确捕捉改革开放后30年中的区域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的变迁4,但考虑到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参照同类文献的做法有利于比较,故本文仍采用VAR模型做实证分析5。利用VAR(k)模型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分别与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不同区域的人均GDP及价格指数进行分析。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的不同k值采用AIC或SC最小原则确定,分别为3、1、1、1。表4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四大区域产出及价格VAR模型估计结果注:估计结果下方的R-Squared值是单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部人均GDP(SI_GR_DONG)、价格指数(SI_PR_DONG)四个变量之间的VAR(3)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前二个方程拟合优度稍小为0.72,后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8以上,表明模型能较好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主要考虑后两个方程的估计结果。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北部人均GDP(SI_GR_DONGBEI)、价格指数(SI_PR_DONGBE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7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5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为了分析完整性,对东北、中部以及西部区域也进行脉冲响应分析。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中部人均GDP(SI_GR_ZHONG)、价格指数(SI_PR_ZHONG)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3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7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西部人均GDP(SI_GR_XI)、价格指数(SI_PR_X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个方程拟合优度为0.65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0.33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不过,VAR模型相对不那么在意拟合度和系数的显著性问题。下面采用脉冲响应函数来描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冲击,对各区域人均GDP和加权平均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造成的动态影响

(二)脉冲响应函数及累计脉冲响应函数的分析结果

在各VAR模型中,分别考虑狭义货币供应量(M1)及中央财政支出(CZ)变动在未来10年内对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4大区域人均GDP实际值、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四大区域在经历货币政策冲击之后,在第一年达到最大响应值,分别为0.020272、0.014757、0.014913、0.001565。从大小来看,“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从区域经济效应累计值来看,货币政策冲击产生后,东部、东北部、中部区域在第二年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而西部则第一年已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分别为0.031895、0.018998、0.022865、0.001565。按累计响应值大小来排序,也得到了“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的类似排序。可见,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地区差异性并未随时间而有大的变化。另外,中国货币政策对西部区域几乎不产生影响。这点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是吻合的。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物价效应,之前的Granger因果分析表明,在1%显著水平下,M1与中国各个区域的物价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而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来看,四大区域均在第二年达到响应峰值,分别为2.59148、2.136434、2.119478、1.789887。按响应大小来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虽然货币政策区域价格效应也存在地区差异性效应,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上述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可见,中国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经济和物价水平,其次为东北和中部区域,对西部区域的影响比较小。有意思的是,中国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恰好相反,为“西部>中部>东北>东部”。并且财政政策达到响应峰值时间也属西部是最快的。不仅如此,财政政策累计效应也得到了“西部>中部>东北>东部”的同样结果。可见与货币政策类似,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也未随时间而起大的变化。综合来看,上述关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结果,为我们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提供了许多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和格兰杰检验结果具有相互印证性6。关于货币政策的时差,在整个区域货币政策实施第一年达到效应峰值,除了西部区域之外,第二年累计效应达到峰值,第三年开始起效应变为负。财政政策效应在西部第一年、在中部第二年、在东北第三年、在东部第四年达到效应峰值。不难发现,虽然从财政政策效应的大小来看,西部区域效果最明显,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这可能与中西部区域支柱产业不足、区域竞争优势较低、区域产业单一等原因有关;财政政策实施初期主要投入在基础实施建设上,因而实行初期效果较明显,但因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其后续拉动经济的作用有限,导致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因此,截至目前,通过财政政策尚无法充分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效力,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

四、结论

政策论文第4篇

股利政策理论论文

股利政策理论研究的三次飞跃与展望

【摘 要】 从最早的“一鸟在手” 理论开始,到Miller & Modigliani(1961)的MM股利无关论,再到后续的一系列研究,国际会计理论界关于股利政策理论的成果非常之多。为了理清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脉络,找到破解“股利之谜”的方向,进而为我国股利政策的制定与实行提供参考思路,笔者尝试把西方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划分为三次飞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 股利政策; 三次飞跃; 理性范式; 行为范式

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在平衡企业内部相关集团利益的基础上,对于提取了各种公积金后的净利润如何进行分配而采取的基本态度和行为准则。股利政策的制定不仅会影响公司的股价,而且还与维护股东权益以及公司的融资决策和投资决策密切相关。因此,对股利政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基于股利政策制定的重要性,西方国家展开了长达六十余年的研究历程。但至今人们对股利变化具体如何影响公司价值还远未达成一致,西方一些著名的财务学者对此也深感困惑,而Fisher Black(费雪・布莱克)1976年则干脆称之为“股利之谜”。那么,西方财务学者对“股利之谜”探索的主体脉络是什么?研究的思路如何?这都是需要我们去把握的。只有理清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脉络,才能更深入地理解财务大师的思想,找到破解“股利之谜”的方向。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大量阅读,笔者认为,在对“股利之谜”的探索过程中,西方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完成了三次飞跃:非独立研究领域到独立研究领域的飞跃、完全市场研究到不完全市场研究的飞跃以及理性范式到行为范式的飞跃。这三次飞跃也正是西方股利政策理论研究的三个阶段。

一、第一次飞跃:非独立研究领域到独立研究领域的飞跃

(一)从属于证券估价的非独立研究――“一鸟在手”理论

最早关于股利政策研究的理论是“一鸟在手”理论(Bird-in-the-hand)。1938年,Williams(威廉姆斯)运用股利贴现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对股利政策进行研究,形成了早期的“一鸟在手”理论。随后,Lintner(林特勒)、Walter(华特)和Gordon(戈登)等又相继对此进行了研究。在“一鸟在手”理论的形成和完善过程中,戈登的贡献无疑是最大的。戈登关于股利政策方面的代表性著述有:1959年在《经济与统计评论》上发表的《股利、盈利和股票的价格》、1962年出版的《投资、融资和公司价值》以及1963年在《财务学刊》上发表的《最优投资和财务政策》等。而1963年的《最优投资和财务政策》一文,标志着“一鸟在手”理论的最终形成。“一鸟在手”的理论源于谚语“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该理论认为,对投资者来说,现金股利是抓在手中的鸟,而公司留存收益则是躲在林中的鸟,随时可能飞走。相对于股利支付而言,资本利得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根据风险和收益对等原则,在公司收益一定的情况下,作为风险规避型的投资者偏好股利而非资本利得,股利支付的高低最终会影响公司价值。但从“一鸟在手”理论的推导过程中可以发现,早期关于股利政策的研究无一例外均和证券估价联系在一起,并未作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独立出来,从而无法凸显出股利政策理论的学术价值和地位。

(二)独立研究领域的形成――MM股利无关论

1961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Merton H.Miller和西北大学教授Franco Modigliani在《Journal of Business》上发表了经典的《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定价》一文,文中提出了著名的MM股利无关论,Miller也因此获得了199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MM股利无关论成为股利政策理论的基石,标志着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从与证券估价相联系的非独立研究正式走向独立的、专门领域的研究。

在对股利无关论的推导过程中,Miller&Modigliani提出了三个颇为严格的假设:1.完全资本市场假设(Perfect Capital Market)。完全资本市场假设具体又包括四个子假设:买卖双方均为价格接受者;无信息不对称,信息获取成本为零;无交易成本;利润分配和留存收益无税收差异,股利所得和资本所得无税收差异。2.理性行为假设(Rational Behavior)。理性行为假设指投资者的目标都是追求个人财富最大化,对股利发放和和资本利得的偏好无差异。3.完全确定性假设(Perfect Behavior)。完全确定性假设是指市场中的每个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投资机会和利润都完全有把握了解每一家公司的投资计划和收益。根据上述三项前提假定,Miller&Modigliani运用数学模型进行了严密的逻辑推理,最终得出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无关的结论。Miller&Modigliani同时指出该理论是基于严格的前提假设提出的,股利政策之所以不影响企业价值,完全依赖于这些前提条件,当逐步放宽这些假设条件时,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是存在相关关系的,这一观点也是MM理论的价值所在。此后,人们对公司股利政策的探索便围绕放宽MM理论的假设条件而展开,从而推动了理论与现实的契合和不断逼近。

二、第二次飞跃:完全市场研究到不完全市场研究的飞跃

MM理论在论证过程中限定了三项严格的前提假设,后续研究首先放松了“完全资本市场”假设,使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由完全市场研究跨越到不完全市场研究,形成了探索“股利之谜”的第二次飞跃。

(一)考虑税收因素的追随者效应理论

首先提出追随者效应(Clientele Effect)概念的是米勒和莫迪格利安尼。他们在1961年发表的《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定价》一文中明确指出:“在需要详述的许多市场不完美方面,有一个似乎足以造成不完美的间接原因,这就是根据现有个人所得税制,资本利得比起股利来要获得巨大的税收利益。受这种税收利益的强烈驱动,高收益的人乐于取得资本利得……每个企业都会试图以其特定的股利支付率来吸引一些喜好它的追随者”。虽然米勒和莫迪格利安尼在1961年就提出了追随者效应理论,但文中并未做深刻的阐述,当时也未引起学者们足够的关注。直到1970年埃尔顿和格鲁勃(Elton and Gruber)在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上发表了《股东边际税率和追随者效应》一文,才开始了对追随者效应理论的系统性研究。该理论从股东的边际所得税率出发,认为股东所处的税收等级不同会导致他们对待股利的偏好不同。边际税率高的股东偏好低股利支付率的股票,而边际税率低的股东则偏好高股利支付率的股票。公司的任何股利政策都不可能满足所有股东的要求,而只能吸引特定的投资者。一旦市场处于均衡状态,就没有公司能够通过改变股利政策来影响股票价格,即在市场均衡时股利政策与公司价值是无关的。

(二)信息不对称下的股利信号理论――解决逆向选择的需要

MM股利无关论假定无信息不对称,但现实世界中信息不对称的例子却比比皆是。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契约(交易)关系当事人都只掌握了一些自己最为清楚的私人信息,而对另一些当事人的信息则不完全了解。1970年,阿克尔洛夫在《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中以二手车市场为例,指出了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随后,斯彭斯在1973年以劳动力市场为例说明了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的可行方法――求职者将教育水平作为向雇主传递其能力的有效信号。阿克尔洛夫和斯彭斯的研究为西方财务学家从信息经济学的视角研究股利政策理论提供了方向和思路。1979年,巴恰塔亚(Bhattacharya)在《贝尔经济学刊》上发表了《不完美信息、股利政策和“一鸟在手”谬误》一文,借鉴斯彭斯的信号模型思想,创建了第一个股利信号模型。该理论放松了MM股利无关论中无信息不对称的假定,认为与普通投资者相比,企业管理当局拥有更多的内部信息,而股利政策则是管理当局向外部投资者传达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信息的一种手段。当股利支付水平上升时,通常认为向外界传达的信息是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从而带动股价上升;而当股利支付水平下降时,则认为向外界传达的信息是公司盈利状况不佳,从而影响公司股价下降。

(三)综合考虑成本和交易成本的“权衡理论”

信息不对称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后。信息的事前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问题,信息的事后不对称则导致“道德风险”问题。现代企业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两权分离,股东将财产委托给经营者经营,从而产生了委托关系,而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的信息事后不对称则容易引发道德风险。1976年,詹森和麦克林(Michael C. Jensen& William H. Meckling)指出,股东可以通过降低投资水平或向外举债来增发股利,以减少管理层控制的自由现金流量,从而有效缓解管理层的问题。1980年,Grossman和Hart指出提高现金股利支付可以有效降低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成本,从而提升企业价值。但是,这两项研究都忽略了高股利支付率有可能增加公司的外部融资成本。融资成本的增加和成本的降低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是相反的,从而使股利政策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充满了不确定性。1982年,美国爱荷华大学的财务学教授迈克尔・约瑟夫(Michael S. Rozeff)在Chase Financial Quarterly上发表了“How Companies Set Their Dividend-Payout Ration”一文,该文同时考虑了成本和融资成本两个因素,使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文中,约瑟夫以美国为例,从64个行业中选取了1 000家样本公司,采用多元回归的方法研究股利支付与融资成本、成本和杠杆程度的影响。约瑟夫认为,股利支付一方面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则会增加交易成本。公司股利支付率的确定应当在这两种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以使总成本最小。

约瑟夫的研究同时放松了无信息不对称假设和无交易成本假设,并把成本和交易成本综合考虑到股利政策的制定当中,这与以前的研究成果相比是一个不小的跨越。为了突出约瑟夫在股利政策理论研究中的这一创新,笔者没有简单地把其研究成果归结为成本理论,而是借鉴资本结构理论中的“权衡理论”,将其称之为股利政策理论中的“权衡理论”。

三、第三次飞跃:理性范式到行为范式的飞跃

从“一鸟在手”理论到“权衡理论”,西方财务学家对于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取得了巨大进步,但这些研究始终没有跨出理性范式的巢臼。而1973―1974年能源危机期间,纽约城市电力公司(Consolidated Edison Company,CEC)因取消红利支付引发的中小股东暴动事件更是暴露出传统理性范式研究的固有缺陷。

MM股利无关论假定投资者具有完全理性,即认为投资者厌恶风险、追求效益最大化,而且按照贝叶斯法则修正自己的判断。但与完全理性假设不同,现实世界的人的理性其实是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是“天真的投资者”(Naive Investor)。其实早在20世纪50年代,法国经济学家阿莱斯(M.Allais)就通过一系列可控实验,提出了著名的“阿莱斯悖论”,对完全理性人假设发起了有力的挑战。受实验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的影响,以Miller(1981),Thaler(1980)和Shefrin&Statman(1984)等为代表的学者开始将行为科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引入和应用于股利政策研究中。尽管他们仅提出了一些观点和看法,尚未形成一个完整、成熟的学派,但是这种把相关学科和财务理论相结合的尝试使得对“股利之谜”的阐释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之后的一些学者又进行了相继研究,并最终形成了理性预期理论(Rational Expectation)、自我控制说(Self-control)和不确定性下选择的后悔厌恶理论(Regret Aversion)、投合理论(Catering Theory)等研究成果,完成了从理性范式到行为范式的巨大的、根本性的飞跃。

四、展望――股利政策理论研究从理论到现实的飞跃

从1938年开始到现在,西方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历经三次飞跃,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但却始终给人一种“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感觉。看似丰富的理论对现实问题解释能力的不足不禁让我们思考,股利政策理论下一步的研究方向到底是什么?Black所说的“股利之谜”到底如何解答?笔者认为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还远未结束,还必须实现第四次飞跃――理论到现实的飞跃。

股利政策研究从本质上来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影响股利政策制定的各种因素之间存在复杂的、非线性的内在联系。因而理论到现实的飞跃必然涉及对不同学科知识和研究范式的双重整合。就学科知识而言,股利政策理论研究的发展必须跳出财务的圈子,融合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管理学、金融学、信息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同时,股利政策理论研究的发展也必须实现理性范式和行为范式的融合。历史总是在否定之否定的轨道上向前发展的,就像当年穆勒综合重商主义纲领与斯密革命、马歇尔综合劳动价值论纲领与边际革命、新古典综合学派综合新古典纲领与凯恩斯革命一样,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也必将综合“理性范式与” 与“行为范式”。

基于成本视角的股利政策理论述评

摘要:基于成本视角的现金股利政策理论已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传统的股利理论认为,支付现金股利能降低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成本,但有可能导致股东和债权人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研究发现,股权集中情况下,支付现金股利也是降低控股股东与外部中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手段,但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研究结果表明,过度支付现金股利反而增加了控股股东与外部中小股东之间成本。

关键词:股利政策 成本 利益输送 市场反应

投资者收益通常由股票价值增值和股利分配两部分组成。理论上企业价值越大,投资者收益越大,即企业价值的提升会正向影响投资者的收益。股利分配政策会影响以及如何影响企业的价值,早先的金融学家认为企业支付股利越多,企业价值越大。但Miller和Modigliani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下提出著名的股利无关理论,认为企业的价值只与投资决策相关,不受股利支付水平的影响。然而MM股利无关理论成立所依赖的条件在现实中都无法得到满足,于是很多学者纷纷松弛股利无关论的假设条件,提出了包括理论在内的股利政策理论。自Easterbrook等人从成本的角度解释企业的股利政策以来,该理论在解释公司的股利政策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一、西方关于股利成本理论的研究

(一)股利政策对股东与经理人之间成本影响的研究Jensen andMeckling认为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公司中,掌握企业经营权的人因不拥有或较少拥有剩余索取权而使得其努力经营所支付的成本与其所得不对称,导致人的效用函数与委托人的不一致,人往往会因最大化自身利益而导致其行为偏离委托人的最优效用目标,从而使股东与经理人之间产生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起,学者开始意识到支付股利是降低因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产生的股权成本的手段。Kalay认为,股利政策与投资政策是相互依赖的。如果合同规定一个较低的股利支付上限,企业就有较多的留存利润,那些预期盈利不佳的企业的经理人就可能利用留存利润从事过度投资行为。Easterbrook从两个方面解释了支付现金股利能降低股东与经理人之间成本。一方面支付股利会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负债权益的比重以强化债权人对企业的监督,从而减轻股东对经理人监督负担;另一方面股利支付会迫使公司从外部资本市场上筹集新的资金,从而使经理人接受来自外部资本市场更为严格的监督,降低因经理人偷懒、增加在职消费和投资一些对企业可能不利但对自身私利最大化有利的新项目而产生的成本。Jensen随后明确提出自由现金流假说,认为由于扩大企业投资规模能增加经理人可控制的资源,而经理人的个人私利往往又与公司规模正相关,因此,经理人有动机扩大企业的投资规模,通过少支付现金股利而将更多的留存利润投资到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未必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项目中。

然而此前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理论上的分析,并未提供经验证据的支持。基于自由现金流的假说,人们容易得到一个逻辑,对于易发生过度投资的公司来讲,支付现金股利因能减少企业的自由现金流而抑制企业的过度投资,所以会对公司股价产生正面的影响。因此,很多学者纷纷从市场反应的角度来验证自由现金流的假说。Lang和Litzenberger以TobinQ的高低来衡量企业过度投资行为可能性的大小,发现TobinQ小于1即成长性差的企业较TobinQ大于1的公司支付现金股利会导致股价更大幅度的上升,反之,减少股利会导致TobinQ小于1的公司股价更大幅度的下降,从而证实了自由现金流的假说。Christie和Nanda、Grullon等的研究也支持自由现金流的假说。Lie的研究将样本分为三类,即发放特殊股利的公司、正常增长股利的公司和自制股利的公司,这三类公司在发放现金股利之前均有超额的现金,其中发放特殊股利和自制股利公司的超额现金是不可再生的,而股利正常增长的公司的超额现金是可再生的。通过股价反应的研究发现,发放特殊股利和自制股利的公司股东获得了超额回报,符合支付现金股利抑制经理人可能的过度投资从而增加了公司的价值的假说。但Denis等通过检验股利变更公告的分析师,对盈余预测的修正和资本支出的变化来检验信号理论和过度投资理论,结果发现分析师在股利变更后显著修正了盈余预测,并且TobinQ小于1的公司事实上在股利增加(减少)后增加(减少)了资本支出,其结果支持信号理论而不支持过度投资的理论。Yoon和Stanks运用Lang和Litzenberger的方法,考察了股利蛮化公告前期财富效应的潜在解释,得到的结果与Denis等的基本一致。

事实上由于企业是否过度投资难以直接度量,所以目前的研究大多基于股价反应,但是股价是企业多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正如Allen和Michaeli所指出的那样,“如果董事会在经理人已经投资于净现值为负的项目后决定增加股利支付,那么增加支付股利抑制了经理人的利己行为,可以预期盈余和盈利能力都会增长。假如董事会在经理人利己行为付诸实施之前决定增加现金股利支付,则难以说明未来的盈余与以往的盈余如何相关的。而假如增加股利支付的决策是在企业投资机会匮乏的时候做出的,那么即使盈利能力下降也是符合自由现金流假说的。所以自由现金流的模型难以区分出股利增加之后盈利将产生什么变化。

(二)股利政策对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成本的影响的研究 传统的股利理论假定股东是同质的。即股利政策的研究更多的关注在股权分散情况下解决股东与管理层的利益冲突的问题,忽视或低估了股东之间的利益不对称。然而近年来一些研究发现,除英美等少数几个国家外,股权集中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公司股权结构的主导形态。对外部中小股东来讲,股权集中使得控股股东的行为产生正负两种外部效应。其中正外部效应表现在随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的增加,控股股东有强烈的动机和能力对经理人的利己行为实施监督,由此带来的收益由包括外部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分享。而负外部效应体现在由于现金流权收益和控制权收益发生严重背离,控股股东凭借其控制权,通过侵占公司的资源来获取全部的控制权私利,而由外部中小股东来分担由此而产生的成本。但Shleifer和Vishny认为,当控股股东几乎控制了公司全部的控制权时,更倾向于制造控制权私有收益,而这些收益并不能为中小股东所分享。La Porta等更是直接指出,现代大公司主要的问题是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掠夺问题。

在不同国家中外部中小股东对控股股东的监督能力以及利益受保护的程度都有不同,大股东可以通过将更多的利润留存在公司内部以实现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占,所以股利政策可以反映大股东对外部中小股东的掠夺。LaPorta等的经典之作“各国的问题与股利政策”开启了该领域的研究,作者用来自世界33个国家的4000家公司的样本,构建了“结果模型”和“替代模型”分析企业支付现金股利的原因,在“结果模型”中支付现金股利是对中小股东有效迫使企业内部控股股东支付现金的结果,外部中小股

东的监督力量越强,大股东支付现金股利越多;在“替代模型”中控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是为了获得良好的声誉以有利于未来筹集权益资金,在这种模型下中小股东监督力量越强,越没有建立声誉的必要,因而现金股利支付率越低。其研究结果支持了“结果模型”,发现在投资者保护更好的普通法系国家的公司,比投资者保护弱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发放更多的现金股利,即中小股东监督力量越强,企业现金股利支付率越高。基于LaParta等的研究,Faccio等进一步指出利润留存不是简单的利润在股东之间的再分配问题,控股股东通过留存利润投资净现值较低或为负的项目,从而为他们提供了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机会。研究发现,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程度越大,掌握控制权的控股股东越不愿意支付现金股利,而将资源留存在企业内部。Deangelo等和Vienna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支持。

不同的公司股权结构能体现公司不同的行为,随着公司股权结构研究的深入,股利政策在该领域的研究得到进一步的拓展,表现在:一是控股股东所有权性质不同对股利政策的影响。如Gugler认为控股股东身份的不同会影响企业的股利政策。目标股利水平、股利平滑和股利切割的意愿都取决于控股股东的身份。国有控股的企业目标股利水平最高,最不愿意切割股利且常常对股利进行平滑,而家族控制的企业则不平滑股利,且有目标股利水平更低。二是控股股东不同组织形式对股利政策的影响。Johnson等提出在法律保护相对较弱的国家,控股股东通过各种手段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非常普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组织形式的不同,其转移上市公司资源的手段可能也有差异。如Almeida和Wolfenzon,Fan等的研究认为,相对于组织形式比较复杂的控股股东,单一结构的控股股东由于内部资本市场不够发达,缺乏多元化的筹资渠道,运用其他手段转移上市公司资源容易被监管机构发觉,因而需要合法的手段――支付高额股利来支付现金股利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这与La Porta等的结论是相反的。三是股权制衡对股利政策的影响。外部大股东的存在能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向内部大股东和管理层提供监督的职能,但外部大股东也可能与控股股东进行利益合谋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如Faccio等的研究发现在西欧国家,多个大股东的存在会导致企业支付更高水平的现金股利,而在亚洲国家则出现相反的方向,认为欧洲企业股权制衡有助于抑制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Gugler和Yurtoglu对德国公司的研究表明,当公司的股权结构更有利于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剥削时,减少股利分配的公告会导致显著为负的市场反应,且该类公司的股利支付率显著低于其他公司。Dai以挪威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股利支付率与其他大股东的制衡力量呈负相关关系,符合自由现金流假说。

(三)股利政策对股东与债权人之间成本影响的研究企业债务的存在导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利益冲突的产生,而支付股利是股东转移企业财富侵害债权人利益的一个手段。因此,很多债务契约中都存在限制企业管理当局支付清算性股利的条款。Kalay认为如果股利只能在负债期内保留的留存基金内分配,那么这种限制将迫使经理人投资,并使其不太可能放弃净现值为正的项目,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投资不足的问题,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Handjinicolaou和Kalay对股利公告后的股票和债券价值产生的效应进行检验,认为假如增加支付股利是因股东想转移债权人的财富而起,则会对股价产生正面的影响,对债券价格产生负面影响,而减少支付股利会导致相反的结果。然而他们的研究结果并不支持股东转移债权人财富假说,发现减少股利支付导致了债券价格明显下降,而增加股利支付对债券价格并未带来显著的改变。Long等用经理人是否会在举债之后增加股利支付来研究股利支付对股东与债权人利益冲突的影响。与以往研究股利变化对股价和债券价格的影响不同,他们从投资不足和股利转移债权人财富的角度人手,发现并未察觉的股东操纵股利来转移债权人财富的证据,认为一方面现行债务契约对股利支付的限制条款有效,另一方面股东认为良好的声誉能为企业带来比通过支付股利转移债权人财富带来更大的价值。但DeAngelo和DeAngelo以80家处于财务困境中的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所有的样本公司都减少了股利支付,其中半数以上具有约束型的债务条款,除了具有约束性债务条款的公司外,企业更愿意降低股利支付而不愿取消支付股利,从而认为符合股利的转移债权人财富的假说。目前该领域的研究不多,事实上,股利支付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是否有利不易区分,理论上,债权人的利益会因股东支付清算性股利而被侵害,但支付现金股利也可能会因减少了企业的自由现金流而抑制了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从而导致企业的价值增值,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所以整体上债权人的利益是否受损取决于两者的比较。而这在研究中难以度量。

二、我国关于股利成本研究现状与未来展望

(一)现金股利政策的内部决定因素研究国内目前对于现金股利政策究竟是符合掏空假说还是自由现金流假说都存在不同的观点。原红旗通过对我国的特殊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后,较早发现大股东存在以现金股利转移现金的倾向。Lee和Xiao在深入分析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基础上,直接提出中国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股利是控股股东侵害而不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种手段,这与Laporta等人和Faccio等人的研究结论正好相反。随后国内其他一些学者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刘峰、贺建刚以2002年的抽样样本为依据,发现大股东可以通过多种手段从上市公司获取利益,支付现金股利只是实现其私利最大化的手段之一。马曙光等通过联立方程模型得出现金股利与大股东资金占用都是其实现股权价值最大化的手段,而且发现两者之间具有可替代性。但谢军的研究却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更体现自由现金流假说。而吕长江、周县华通过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和事件研究方法更进一步分析了公司治理结构与股利分配动机的关系,认为在我国资本市场,降低成本假说和利益侵占假说都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作用,集团控股公司适合降低成本假说,而对于政府控制公司,用利益侵占假说解释其股利分配动机则更为恰当,政府控制公司支付的收利要高于集团控制公司支付的股利。

关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对现金政策的影响目前的研究结果也存在重大分歧。刘峰、贺建刚和谢军的研究发现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现金股利发放率之间显著正相关,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高,倾向于高派现、关联交易实现利益输送,相反则倾向于运用股权转让、担保和资金占用等方式实现利益输送。吕长江,周县华和唐跃军,谢仍明的研究发现均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现金股利支付率之间存在正“u”型关系。而易颜新等的研究结论正好相反,发现这两者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权性质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的研究。吕长江等发现国有股及法人股控股比例越低,股票股利支付额就越高,红利支付水平就越低。马曙光等将样本公司进行分段研究发现,不同股权性质的股东现金股利偏好友差异,但没有一致性的差 别,在2000年以前,国有股权控股的公司现金股利支付水平最高,但2001年至2002年,国有法人控股和社会法人控股的公司现金股利支付水平更高,而这两类公司之间并没有显著差异。而谢军发现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法人或者是流通第一大股东的解释系数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差异。股权制衡方面,易新颜等发现现金股利支付与第二大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呈正相关关系,而当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时,第二大至第五大股东的监督和制衡作用并不能得到体现。吕长江、周县华认为当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差距较大时,尤其当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距较大时,公司倾向于多发股利;当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提高时,公司将会减少股利发放。

(二)基于理论的股利政策的市场反应研究为了保护外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001年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最近3年没有分红派息且董事会对于不分配的理由未做出合理解释的将不能获得增发新股的资格。何涛、陈晓对1997至1999年会计年度报告期间现金股利信息所导致的市场反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未预期现金股利与超额收益之间不具相关性,绝对的现金股利与股票的超额回报之间负相关,支付现金股利不能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从而对监管层干预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理性提出了置疑。陈信元等对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发现市场对现金股利发放反应冷淡,投资者将现金股利视为坏消息。Lee和Xiao的研究发现,市场对股权中度和高度集中的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股利有负面的影响,从而说明投资者认为在这种类型的上市公司中支付现金股利是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然而由于股利分配方案一般与其他信息如盈余信息、审计意见等一起公布,所以现有的研究都难以剔除其它信息对股价的反应对股价的反应,同时在事件日的选择上,到底哪个日期更有信息含量并未形成共识,因而结果可能并不十分令人信服。

(三)未来的研究方向 应展宇认为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异化的根本原因,在于股权分裂而导致的不同股东利益冲突。认为股权结构没有得到根本变革,扭曲、不公平的股利政策也不会得到改变。事实上国内多数学者的结论大多是基于这个特殊的制度背景而得出的。因此,可以预见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将发生一些变化。未来该领域的研究可能包括:股票全流通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的内部决定机制如何;支付现金股利在全流通背景下,是否还是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资源的一种手段抑或发挥了抑制控股股东自利行为的功能;在研究自由现金流理论时,上市公司不分配或少分配现金股利而留存将大量利润予以留存后的企业行为如何;过度投资的模型构建以及研究方法如何创新;市场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反应是否发生变化;在研究股利政策的市场反应时,如何更好的剔除其他因素对股价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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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论文第5篇

论文摘要:公共政策是公众的政策,它既是多数人的政策,也是少数人的政策,但并非少数个人或特殊阶层谋取私利的工具。公共政策应该是公正的政策,公平的政策,公开的政策。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是公共政策的基准性价值,是体现政策公共特性的基本维度。公共政策通过提取、分配、管制、象征等基本功能,实现自由、安全、秩序和繁荣,最终维系公共利益。本文从三个方面的设问揭示:公共政策的本质就是个人偏好与集体选择的制度安排。 论文关键词:公共政策 谁之政策 何种政策 政策何为 谁的政策? 公共政策是谁的政策?这是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首先必须明确的基本 问题 ,也是公共政策 研究 与 分析 首先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 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中的public一词,既有“公共”之意,又有“公众”之意。从字面意思出发,公共政策即公众政策。作为公众概念,其内涵相当庞杂。根据不同角度与层次,公众有男人/女人、老年人/年青人、富人/穷人、官员/百姓、知识分子/文盲、个体/群体、前人/后人、本地人/外地人如此众多诸如此类的划分。然而,就公共政策研究来说,作为 社会 全体成员的公众概念常常被分隔为多数人(majority)与少数人(minority)、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实体类别。这是因为公共政策现实中经常存在着多数人与少数人之间或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两极张力,公众的数量状况和势力大小不可避免地 影响 公共政策的性质,进而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公共政策是根据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制定的。多数人的意愿所达成的共识谓之为“公意”,它是多数人意志偏好的整合,而不是个人意志偏好的简单相加。公共政策便是根据公众意志表达机制――投票规则来实现的,这种投票规则并非总是帕累托最优的一致同意规则(unanimity rule),而经常表现为多数人决策的多数票规则(majority rule)。也就是说,几乎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基本上都是在“少数服从多数”的状况下制定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遵循的规则便是简单多数规则与比例多数规则。于是,“多数人”在简单多数规则下具体细化为超过1/2的人员数量,比例多数规则下则具体量化为大于或等于2/3或3/4或3/5或4/5的人员数量。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均是根据多数制规则而达成的。由此观之,一个好的公共政策是多数人意愿和利益的产物,它不是少数人意志和利益的合成。因此,“当 政治 分析家谈论纵向民主时,他感兴趣的不是任何可以想象的实质性少数,而仅仅是那些构成某种控制集团的少数”。如果由那些“可以想象的实质性少数”操纵和决定了某项公共政策,那么该项公共政策将不具备“公共性(publicity)”。离开了公共性,公共政策就可能变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因而也就不成其为公共的政策。 但是,我们在强调“多数人至上”理念的同时,并不是一味地排斥少数人。因为“少数人”不管它是“善”还是“恶”,都是社会整体内的一部分。排斥了“少数人”,公共政策可能无法完美,也就无法真正地显现它的公共性。在公共政策决定中,“少数人”虽然被置于边缘化状态,但不能忽视他们的存在,特别是那些“构成某种控制集团的少数”,他们的良知、理性、智慧、经验更能起作用,因为公共决策过程难免不出现“多数人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和“投票悖论”(voting paradox)的恶果。在公共政策施行进程中,“少数人”既是公共政策作用的对象,也是公共政策的受益者,何况少数人之中也有强弱之分。对于少数强者,公共政策的倾向不是扶持,而是合理地加以限制与引导,如所得税政策;对于少数弱者,公共政策的倾向不是歧视,而是积极地加以帮助和扶持,如社会福利政策。因此,公共政策之于公众便是“满足多数、保护少数”。公共政策既是多数人的政策,也是少数人的政策,一方面它应该最大度地满足多数,另一方面也应该尽可能地保护少数;在对于强势群体特别是由少数人组成的强势群体加以限制的同时,也应该对于具有正当利益要求的弱势群体加以保护。“政府存在一个主要理由就是确保所有个人都能得到保护,以免受有权势的个人或集团的强制”。 然而,不可隐讳的是,在公共政策运行现实中,公共政策的制定是由政府体制内外的“少数人”完成的。而这部分少数人显然代表政府行使政策制定的职能,他们也被学者们称之为

政策论文第6篇

前苏联解体是有诸多原因的,这里暂不提历史因素、民族矛盾以及斯大林模式弊端长期积累的影响,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说,苏共文学政策的失误以及因此带来的对前苏联文学的错误指导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不恰当的甚至错误的文艺指导思想在意识形态上所引起的前苏联国内的思想混乱、政治情绪波动以及社会政治秩序混乱是前苏联解体的直接原因之一。具体来说,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视角来看前苏联在文学政策方面的失误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过分突出文学的政治功能,削弱了前苏联文学的审美教育功能

审美教育是借由培养受教育者的审美能力,陶冶其情感,激发其对美的事物的追求和向往,从而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净化其思想、提高其道德水平的目的。审美功能是文学作品最根本的社会功能所在,所以以此为契合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借由文学作品来实现对受教育者的思想和道德教育。审美教育对思想政治教育来说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有效手段,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枯燥说教变为生动趣味的文学赏析,受教育者在体验作品中的自然美、生活美和艺术美的同时,他们的审美品位得以提高,积极向上、热爱生活、追求真理的高尚情操得以培养,从而理想人格得以塑造。

进行审美教育的前提是具有审美艺术性的文学作品的存在,而前苏联文学的许多作品是缺乏这一特性的。前苏联时期,文学的发展方向完全受控于政治权力之下,不断出台的文学政策对写作事业进行了非常细致的指导和规定。前苏联文学的发展受到政治思想的影响之大,在世界文学发展史上是非常少见的。前苏联文学的典型特征就是必须具有某种政治功利性,它必须为统治阶级所倡导的事业服务,必须符合苏共党性的强制性规范。“强调文学作品必须用正确的思想教育人民完全是题中之议,应该如是的。但是不能狭隘地、机械地、简单化地来理解和处理这个问题,更不能急功近利,把艺术作品变成空洞的说教”。[2]恩格斯曾就文学作品的倾向性说过一段话,他明确指出:“我决不反对倾向诗本身。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和喜剧之父阿里斯托芬都是有强烈倾向的诗人……可是我认为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同时我认为作家不必要把他所描写的社会冲突的历史的未来的解决办法硬塞给读者。”[3]苏共的领导和政府及其政府所属部门通常是先提出文学的发展方向,然后再通过不断出台的文学政策以及决议规定文学的创作方法,并通过必要的行政措施使之正常化、规范化。“苏联文坛的特点是从头一天到最后一天,而这七十年的文学斗争史,实质上是一部政治斗争史”。[4]

前苏联文学领域的创作自由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文学作品变为按照苏共的意识形态标准进行的加工订货产品。在这种文学政策的指导下,前苏联得以发表的文学作品都必须体现苏共的官方意志,具有高度的意识形态性,文学作品里充满了高度意识形态化乃至政治政策化的内容。前苏联作协成立后,文学创作受到了统一的领导,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成为文学作品唯一的创作和评判方法,其他的创作方法均粗暴地遭到排斥。前苏联作协的章程要求作家们的作品要真实地、历史具体地描写现实,要完成用社会主义精神从思想上改造和教育劳动人民的任务。无视艺术创作自身的规律对作家在创作中所使用的方法进行强制性的规定,毋庸置疑,会使作家创作的自由度大大降低,进而会严重影响作品的艺术效果,使作品丧失审美趣味,根本谈不上发挥审美教育的功能。作家们即使运用再多的写作技巧,编写的故事情节再曲折生动,由于缺少了对个人本真精神世界的描写,缺少真正的心灵之声,都根本无法吸引和打动读者。如卡达耶夫的《时代呀,前进!》、莎吉娘的《中央水电站》、革拉特柯夫的《动力》以及潘菲洛夫的《磨刀石集体农庄》等一些以社会主义建设和农业集体化为题材的作品就是典型代表。前苏联文学因为注重政治教化功能而失去了审美意味,文学作品变为乏味的政治宣传材料,使人们失去阅读的兴趣。

片面强调文学的意识形态功能,削弱了前苏联文学的思想教育功能

思想教育功能主要是指文学作品对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作用,这是文学作品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重要方面。优秀的、伟大的文学作品能够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尽管文学作品中不会直接描述人类生活世界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但这些往往能够通过作者的感性描述,透过作者哲理性的思考体现出来,从而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马克思曾说:“现代英国的一批杰出的小说家,他们在自己的卓越的、描写生动的书籍中向世界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真理,比一切职业政客、政论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所揭示的还要多。”[5]其次,作家对人类自身生存状态的认识和反思往往会体现其作品中,这对于人们正确人生观的树立必将产生重要影响。优秀的、思想内涵深厚的文学作品能帮助我们正确认识和理解人生。文学作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人生境界、人生态度、人生道路的选择。再次,文学作品中所体现的价值导向,对人们价值观的树立也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价值观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人生价值包括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人生价值的主要方面,这也是优秀的文学作品中所应涵纳或体现的重要内容。

而在前苏联时期,文学的思想教育功能则被大大削弱。斯大林执政时期,前苏联国内对斯大林个人及其理论的崇拜盛行,斯大林理论成为是非的评价标准,斯大林打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旗号,在前苏联国内各领域实行专制统治。这使得文学领域的发展在政治权力的过分干预下呈现出一种非常不正常的状态。斯大林执政时期,在20世纪30年动了“大清洗”运动。所谓“大清洗”,就是斯大林在前苏联的整个思想文化的广大领域中所进行的大范围的规模空前的大批判运动,其间有许多思想文化界人士遭到被捕甚至被迫害致死。斯大林强调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里“进行战士般的意识形态斗争”。“‘大清洗’的结果,是建立了由官方直接管理的行政化的社会文化和学术团体,形成了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管理制度……禁止科学问题的自由讨论,整个思想界只能对领袖人物的思想和一言论作注解工作,导致整个社会思想和社会发展的停滞”。[6]前苏联的文学政策受“左”倾的教条主义倾向的引导,对作家实行恐怖统治,批判、压制甚至清洗已成为家常便饭。作家们在进行创作时不敢触及现实生活中的矛盾,不敢讲真话,也失去了进行艺术探索的勇气,而是一味地去歌功颂德。一时间,“无冲突论”开始盛行。“所谓的‘无冲突论’,指的是文学创作中的一种忽视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一味歌功颂德和粉饰太平的倾向”。[7]49僵化地、教条式地用马克思主义的信念来对人们进行思想教育根本不能取得实际的效果,并不能提升人们的思想境界。“苏联长期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了思想文化斗争……在文化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领域的大批判、大斗争,使人们不敢讲真话,说实话。否则,各种批判和打击会接踵而来”。[8]勃列日涅夫时期,苏共领导人对思想文化领域的发展形势进行严密监控,对文化理论工作者的工作方式不是积极的鼓励和引导,而是刻板的发号施令。不仅如此,而且会严厉批判甚至惩处那些被认为思想不纯或者向资本主义靠拢的人,轻则将其清除出科研和教学队伍,重则禁止其发表作品甚至将其流放至海外。因此,作家们的文学作品只能做一些表面的宣扬或赞美工作,没有对现实世界的哲理性思考和批判,读者也无法从中受到教育或启迪。

偏离马克思主义方向,削弱了前苏联文学的政治教育功能

政治教育功能是文学作品在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中的主要方面,执政者的政治思想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和方向。具体来说,文学作品的政治教育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发挥政治社会化的作用,引导人们认同某一政治观点和政治方向,培养人们的政治情感和政治信仰,使其树立与执政者一致的政治立场,从而巩固执政基础并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二是影响人们对国家、阶级、社会制度等重大政治问题的认知和态度。优秀的文学作品往往能够预示或揭示出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能使人们从中感知并认识到某种具体的社会政治环境下政治局势的发展方向。三是调节人们的政治情绪,发挥稳定社会政治秩序的重要作用。暗含有美好政治理想的文学作品能够提高人们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并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使全社会的力量都能够向相同的方向聚集,从而避免剧烈社会冲突的产生。

然而,前苏联的文学作品因为领导人放弃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信仰,失去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而无法发挥以上三方面的功能。赫鲁晓夫执政时期,苏共企图改变前苏联文学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开始宣扬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这在思想文化领域引起了非常大的思想混乱,作家开始不知道什么是值得信仰并追随的。很多作家开始接受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他们的创作思想和创作方法都发生了很大改变。在苏共二十二大上,赫鲁晓夫宣布苏联和苏共已成为“全民国家”和“全民党”,开始抛弃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阶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的学说,企图宣扬抽象的人性论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二十二大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被正式宣布为苏联文学的‘思想旗帜’……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代替马克思列宁主义,必然会引起文学观念的根本变化,必然会改变苏联文学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7]50戈尔巴乔夫比赫鲁晓夫走的更远,直接提出了“意识形态多元化”的口号,开始背弃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阶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的学说,彻底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地位,要求“坚决放弃意识形态的垄断主义”,宣扬抽象的人性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戈尔巴乔夫的这些失去社会主义原则,分不清是非的言论曾经使不少人受到迷惑,当时在前苏联国引内起了极大的思想混乱。人们的政治信仰也开始摇摆不定,苏共在人们心目中的威信开始下降,人们对社会形势的发展方向变得茫然和不知所措。戈尔巴乔夫进行的改革强调作家要勇于揭露和批判现实社会中的阴暗面,一时间,文学创作领域里批判浪潮兴起。作家们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创作出许多带有很强的暴露性的作品,这当中不仅包括政论文,甚至还有小说、诗歌和剧本,其中的许多作品还带有鲜明的和主义倾向。“赫鲁晓夫和戈尔巴乔夫的根本问题在于以抽象人性论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取代马思列宁主义关于阶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的学说……为苏联的解体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覆灭种下了祸根,同时也使得文学政策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把文学引上了邪路”。[7]56最终,苏共在意识形态领域失控,这导致了前苏联人民政治情绪的波动和国内政治局势的动荡,并对前苏联解体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文学作品成为变相的宣传品,削弱了前苏联文学的心理健康教育功能

文学在心理素质教育方面也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心理健康是全面评价一个人是否健康的重要指标,以往人们对它的重视不够,但不管受不受重视,不管是在遥远的前苏联时期还是当今社会,它对人们精神面貌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实施心理教育,就是对受教育者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使受之形成良好的个性、健全的人格。文学作品有一定的帮助人们保持并且重新获得健康心理状态的作用。因此,心理健康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也是文学能起到积极作用的一个方面。

一方面,阅读文学作品,能够引导人们对苦难、不幸、挫折等问题的理解和思考,从而有助于解决人们的心理问题,避免可能出现的心理障碍,使之保持健康的情感和乐观的心态;另一方面,通过创作或阅读文学作品,人们能够宣泄心中的苦闷与不满,获得精神上的安慰与鼓励,得到一定的心理补偿。恩格斯说:“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农民在繁重的劳动之余,傍晚疲惫地回到家里时消遣解闷,振奋精神,得到慰藉,使他忘却劳累,把他那块贫瘠的田地变成芳香馥郁的花园;它的使命是把工匠的作坊和可怜的徒工的简陋阁楼变换成诗的世界和金碧辉煌的宫殿,把他那身体粗壮的情人变成体态优美的公主。”[9]因此,文学作为一种消遣娱乐的方式,对于减轻现实世界中的痛苦与单调,对于增加人们对生活的热情与信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政策论文第7篇

辽宁省文化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该领域仍然存在思想观念滞后、居民文化消费结构单一、文化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文化资源挖掘利用不够等问题。较为突出的有:文化建设缺乏原创意识,文化领域经费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传统文化资源转化率低,文化建设结构不合理,文化创新能力不足。制约辽宁省文化建设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表现在文化建设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能力不强、文化创新投入体制不完善、文化建设创新平台建设的缺失、文化创新人才支撑不足、文化建设制度创新需要加强以及体制机制、思想认识方面的障碍。而以上这些制约因素的形成,都与该领域的财政政策不足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一)财政支持文化建设发展的总量不足尽管辽宁省财政对文化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文化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但就总体而言,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仍显不足,作为衡量文化建设投入的两项重要指标,即文化事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事业支出占科教文卫事业支出的比重都偏低。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首先,在财政投入的用途上,工资等维持性开支所占比例较高,而用于发展文化建设的经费严重不足,因此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其次,财政支出项目结构不尽合理,导致有限的财政支出未能全部用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

(三)财政投入的城乡、区域结构失衡辽宁省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无论是经费的基数,还是经费的增长速度,都存在明显差距。从城乡结构来看,省会沈阳及其它中心城市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较多,增长较快;而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地区则长期缺乏必要的财政投资,文化建设的资金缺口比较明显。

(四)公共财政在促进文化建设发展中的定位模糊地区文化建设主要由公共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部分组成。公共财政对这两方面发挥的作用应当有所区别,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策略。对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依托,按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等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而对于经营性文化产业,应当以市场调节为基本手段,以经济效益为第一目标,通过各种财政政策手段为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促进文化产品产业化。

辽宁省文化产业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包括:对于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发挥长效激励作用,针对文化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时效有限,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的驱动力;税收优惠力度偏小,难以成为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增长点;公共财政的扶持在社会实践中主要偏于实力比较强大、拥有雄厚政治资源的国有文化企业或国家控股文化企业,而对于比较弱小、相对更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小文化企业扶持力度较小。在无形资产难以有形质押的情况下,相对安全的投资对象必然获得有限公共财政资源和社会金融资本的青睐,愈是资金困难的民营中小文化企业获得融资愈是困难。“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二、优化辽宁省文化建设财政政策的建议

(一)增加财政投入基于前文分析,辽宁省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建设支出占科教文卫事业支出比重都偏低,因此,应当逐年加大文化建设财政投入的绝对量,提高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同时应当进一步拓宽文化建设投入来源渠道,重视文化事业费等专项用于文化改革发展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省内具有传统文化资源优势的文化项目,对省内未来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文化项目,对知名文化品牌和具有领军、先导作用的文化项目,对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代表文化产业发展潮流和方向的新兴创新型文化产业,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文化事业应当予以重点扶持。

(三)加强文化领域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大批掌握最新科学知识和精湛专业技能的文化人才。文化建设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增强文化建设“软实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文化人才的培养。因此,财政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应当协调文化、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文化人才工程”,鼓励各类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脱颖而出。要制定优惠资助政策,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吸引海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来省内发展;扶助省内高等院校人文学科和文化艺术类专业,提高其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文化后备人才的培养;设立专项财政资金鼓励基层文化骨干人员进修培训。

(四)促进科技与文化的结合文化建设的发展和文化产品的不断丰富,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高端技术作为文化建设的动力和传播文化的载体,决定了文化产品的质量和文化传播的效果,提升文化建设领域的科技研发能力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环。辽宁省应当运用财政手段,着力增强文化科技自主创新,促进辽宁省文化建设发展的社会支撑平台建设,加强文化领域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加速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各文化领域的技术装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