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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学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3-17 18:08:44
职业教学论文

职业教学论文第1篇

中职院校的任务是教书育人,除了要教会中职学生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外,还要教会他们做人和做事。这些都体现在了人文素养上,所以说,语文课程是中职学生培养人文素养的主导课程。

2职业教育语文教学的现状

2.1中职学生语文素养不高

在中职学生个性发展的过程中,缺乏的是对人文素养的培养,而现有的语文教学完全不符合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所以,语文教学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堪忧。很多中职学生在小学或初中阶段就没有打下良好的基础,一部分学生更不重视对语文的学习,他们不喜欢读书,再加上语言表达能力欠佳,说话时经常词不达意。有些中职学生甚至认为,只要掌握一门专业技能,谋得一份好工作,就会有美好的未来,他们将语文课程放在了可有可无的位置。

2.2错误认知语文教学

职业教育过分重视职业技能的提升,常常忽略了语文基础性教育的功能。一些中职学生认为,自己来职业院校就是学习职业技能的,与语文没有关系,学习的重点应该放在专业课程上,学习语文就是浪费时间,所以,常常在语文课上睡觉、打游戏等。

2.3教师的教学能力有待提高

一部分教师对职业院校的语文教学工作没有清晰的定位,导致其在教学过程中无法为中职学生提供他们需要的服务。部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依然沿袭传统的教学方式,没有凸显出职业教育的特色,导致中职学生学习效率低下,没有学习兴趣。

2.4教学模式单一

职业教育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制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采用一言堂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死记硬背文学常识,完全脱离了中职学生的生活。学生觉得语文课枯燥无味,进而产生了叛逆心理,不愿意上语文课,常常逃课。

3对语文教学的初探

3.1采用启发式教学

要是以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启发诱导的形式进行语文教学,这样才能受到中职学生的欢迎,相信未来它也将会是最有生命力的教学模式。利用启发式教学可以帮助中职学生由浅到深、由点到面地理解相关知识点,培养他们联想和举一反三的能力,让学生在有所感悟的前提下深入体会语文的教育精髓。这种启发式的教学模式可以引导中职学生积极思考,不断探索,在师生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最终实现教学过程的双赢。同时,语文老师要幽默风趣、富有激情、平易敬人,了解中职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

3.2发挥情景教学模式

职业教育中的语文教学是一门艺术,专业教师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华,充分体现出语文教学的科学性和层次性。另外,教师要积极创设情感教学模式,运用多媒体教学,深入挖掘职业教育语文教学的优势,让中职学生在特殊的情感体验中学习,在学习中体会,在体会中学习,用情景真正打动学生,从而提高他们的认知能力。

3.3培养阅读能力

阅读能力是可持续发展的方向盘,起导航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引导中职学生把听说读写的能力用到实处,让他们成为能说会写的高手。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中职院校要积极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积极努力地向其他学科延伸,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让其成为中职学生终身学习的原动力。

3.4积极开展相关的实践活动

为了更好地完成语文课程,应该组织相关的课外活动和社团活动。只有在社团活动中才能充分掌握语文知识和技能,从组织到活动、从布置到总结,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人文道德因素等,每一个环节中都渗透着语文的综合功能。这样,不仅可以丰富中职学生的课外活动,还可以逐渐完善中职学生各方面的能力。语文教学既给予了中职学生最实用的知识,也为他们营造了一个充实的精神世界,既让他们感受到了文学的熏陶,也体现出了其实用价值。语文教学需要结合中职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给予他们私人定制式的引导,以实现中职学生知、行、意的和谐统一,让他们对语文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

4结论

职业教学论文第2篇

>> 试论高职文秘专业教学的误区与对策 试论高职文秘英语写作教学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实践教学探究 高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实践教学探讨 文秘专业课教学法 文秘专业教学改革初探 对于中职学校文秘专业教学探究 文秘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 中职文秘专业教学重在实践 试论会计专业高职教育 高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考核模式的改革 中职学校文秘专业教学改革初探 文秘专业速录课程教学现状的分析与思考 高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研究 高职文秘专业项目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当前文秘专业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实践教学优化探析 CBE模式下文秘专业案例教学法探析 做好档案工作服务文秘专业实践教学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关键词】职教教育;文秘专业;策略探讨

一.加强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将案例运用于教学,通过教师展示案例,组织学生讨论,教师归纳提炼,将学生带入特定场景进行分析来实现教学目标的方法。文秘专业课程设置,理论性的知识占了大部分,教师在课堂上一味地教授不仅不利于学生的接受,还可能引起学生的厌学情绪。教师可以通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来解决理论性较强的内容。比如在秘书实务和公关关系学的讲授中,既可以利用课本上的案例,也可充分利用课外收集的新近发生的案例,有针对性地列举、讲授,让学生进行分析。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能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也能较好地锻炼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

二. 强化模拟教学法。

模拟教学法是一种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实际操作由教师设置的秘书工作场景的教学方法。职教文秘专业开设的实践课程,可进行模拟性的操演。如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快速录入等内容,都可以在模拟实训室进行此类秘书实务技能训练。教师可在实践课程中设置一些秘书工作的场景,让学生在场景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教师及时发现问题并现场纠正。模拟教学法注重培养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能较好地激活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内在潜力。同时,在教师的及时纠错中,学生对知识点的巩固更为深刻。如在会务管理的教学中,可以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使学生在演练中轻松掌握技能。

三. 营造良好的学校职业礼仪教育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在职教学生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学生具有一定的职业礼仪,对于学生的职业技能是非常有帮助的。社会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不仅需要良好的礼仪素养,更重要的是要具有诚实守信的服务意识,要具有礼仪能力,具有综合素养。在职教学生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学校不但要将礼仪教育纳入课程体系,还要让学生在个人礼仪、社交礼仪、职场礼仪的训练中注重自身文明的言谈举止,在生活中展示自己的魅力和风采。教师要营造良好的学校以及班级礼仪教育氛围,并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发校本课程,让学生在典型案例分析、学生示范、习惯养成等各种活动中学习与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相关的礼仪。在校园内,教师也要让学生感觉到自己生活在充满礼仪气息的文化校园当中,在校园内学校要设置礼仪画廊,在校园墙壁或者教师之内,要布置一些礼仪内容,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提高礼仪意识。

四. 师资队伍现代化建设。

文秘专业建设的核心之一是师资队伍建设,没有具有一定的现代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现代教学理论与方法的教师队伍,就不可能教出具有现代专业知识的学生。无论采用怎样先进的教学设备,操作者或传授者均是人DD教师。因此一方面应根据专业建设和不同老师的具体情况. 采取不同措施鼓励他们利用适当的时间进行实际的工作锻炼,或者有计划地安排一部分教师到生产、服务、管理的第一线锻炼,从事实际工作,以提高实践教学能力;而对于那些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则可鼓励他们考取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另一方面从政府机关、企事业、兄弟院校等相关单位聘请一批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来做我们的兼职教师,让他们在教学中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同时,也可以带动我们相关教师操作技能的提高。

五. 利用校内现有设施,加强校内实训。

文秘专业学生在校内的岗位实训,是她们正式参与社会工作的一次真正实习。此类实习是建立在真正的社会关系、社会环境和社会角色的基础上,所以,学生在此操作阶段所获取的知识和经验,可以直接转化为实际工作技巧和方法。

(1)利用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是学校的中枢部门,是文秘专业学生岗位实习的较好场所。专业教师可与办公室协调,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批安排学生进行实习。让学生参与学校会议室的布置、会务接待、礼仪、联系等事项,熟悉公文处理程序及文书起草等。积极培养学生处理办公室事务、社交、接待、会务等专业技能。

(2)利用学校文印室。掌握现代化办公设备的能力是文秘专业学生应具备的技能。安排学生在学校文印室进行岗位实习约1~2周,学生可基本熟悉文字排版,熟练操作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的技能,较好地培养认真、仔细、耐心的工作作风。

职业教学论文第3篇

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业界一致认为口译能力/技能不能等同于双语能力/双语转换能力,学者们已经认识到职业素养是口译从业人员不可或缺的能力之一。但从职业教育角度,应该如何审视职业岗位能力呢?职业能力的内涵是职业教育研究的最基本的问题之一。CBE职教课程论的核心思想是把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表作为课程的首要资源,强调学生“会做什么”,而不是“知道什么”来陈述课程目标,并应用“标准参照测验”测量任务完成情况。职业教育课程观是按照围绕工作过程组织知识的过程观来构建课程,而不是按照为实践先储备知识的准备观来构建课程。职业教育的新课程模式也被冠以项目课程或者任务引领型课程。这种课程要求按照工作任务的相关性进行课程设置,并以工作任务为中心选择和组织课程内容,从而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整合。由此可见,笔者认为,如果按照口译工作流程(以交传为例)来分析口译岗位(以国家二级交传口译员为例),其职业/岗位能力或者更确切说是“岗位胜任力”如表1所示。值得一提的是,文军的研究认为翻译能力中包含理论研究能力,实际上理论研究能力并非翻译岗位所必须的能力,但在口笔译实际工作过程当中,理论对翻译确实能够起到指导作用,因而笔者认为口译岗位需要口译员具备“在相关翻译理论指导下进行听译或视译”的能力。而在为期一年的澳大利亚高级口笔译文凭课程(以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为例)中,翻译理论课仅为一门80学时的《翻译理论基础》,而它主要考查学生是否能在相关翻译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翻译实践,而无需学生进行翻译理论研究。

二、CBE职教课程论指导下的口译实践教学

职业能力准确地说应是“任务胜任力”,因而职业教育课程论认为,既然这里包含了“任务”和“胜任力”两层意思,那么脱离具体任务的职业能力是不存在的。学者也认为课程应让学生能在与各种相当复杂的职业情境交往中,特别是从自己的行为在各种复杂关系中产生的影响中取得经验。职业能力的本质可表述为知识与工作任务之间的联系。能进行这些复杂联系的人,才可称为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人,也才可能称为具有职业能力的人。由此可见,进行情景式的口译教学设计对口译教学有多重要。如刘育红认为,情景建构可以帮助课堂教学与口译活动形成一定的镜像关系,在译员的心理素质、认知能力以及职业化发展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因而,教师只有在具体的高度仿真甚而真实的工作情景、工作任务中,引导学生构建知识与工作任务的联系,才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然而,绝大多数地区和学校无法提供足够多的完全真实的口译工作情景和工作任务,因而本文探讨如何在口译教学环节中模拟仿真的口译工作情景。CBE职教课程论对口译教学的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课堂设计力求高仿真度

例如:教师提前两天告知学生他们即将为CNN某记者就西非人口贩卖问题访谈节目进行现场口译。表2是基于能力标准进行的教学设计。通过课堂实践,师生均感到基于口译工作任务的情景式教学模式授课效果良好。一些同学在日志中写到“观看口译录像后,发现许多方面需改进,如缺乏同听众的眼神交流等”;“经历此次口译任务,学会了如何进行译前准备”。事实的确如此,在第一堂课时,学生普遍口译准备耗时在半小时到1小时左右,搜集资料数量有限、形式单一,杂乱无章。学生普遍认为此次英汉口译任务无需查阅中文资料,绝大多数同学对该话题的热点词汇如“蛇头”和“人贩子”等概念模糊,对于非洲的“娃娃兵”“隶”等社会问题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知之甚少。对于主题知识和背景情况的缺乏了解给学生口译任务的完成造成了障碍。通过首次体验式“口译准备”,同学们意识到自己在口译准备过程中的问题。到第二堂课时,同学们口译准备的时间普遍达到3小时左右,找到的主题知识材料包括音频、视频、中文材料和英文材料,话题相关知识范围也扩大不少。事实证明,如上述基于口译工作任务的情景式教学效果突出,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参与口译课堂的积极性。

(二)教学材料选择需紧紧围绕口译工作实际

前面探讨了口译课堂听译部分的教学,这里笔者想以视译为例。我国口译界更多地把视译当作同传的分支———带稿同传。实际上,视译对于联络陪同、商务洽谈、旅游走访等场合的交传译员来说是经常碰到的,比如旅游景点文字介绍的口译、法庭上出示的文字证物的口译等。澳大利亚翻译资格考试认证局(NAATI)翻译资格考试3级口译将视译列为其三大题型之一。根据职业教育课程论的观点,只要是岗位需要的职业能力就必须纳入教学范畴。由于视译的特殊性,输入语是书面语,而输出语则是口头语。教师对于视译材料的选择需慎重。视译的材料应该是口译职场可能碰到的书面材料,如书信、报告、公司简介等,而遇到演讲稿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同样,口译员在工作中,需要视译长篇文学作品的情况更为少见。这样的材料是不适合用来做视译教学的。对视译训练材料的有效选择直接反映了教学模式是否是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课程模式。

(三)能力鉴定需体现职业教育要求

职业教学论文第4篇

1、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

我国现有的法学专科教育主要包括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民事执行等,以法律事务专业为主。目前法律事务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手段几乎照办法学本科的教学模式,并没有形成不同于本科教育的法学高职教育自身的特点与优势。在我国本科教育转型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应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以适应我国对应用型、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具体措施如下:

(1)明确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清晰准确地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我国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目标可以表述为:培养具备必需的法律理论知识、综合实务操作能力(电脑速记、文书写作、现代办公技能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协调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和辅助型法律人才。

(2)用先进的职业教育改革理念培养高职法律人才这种先进的职业教育改革理念就是对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造,即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任务为载体、突出能力目标。项目化改造的特色与优势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项目化改造突出能力目标。每门法学课程都可以有多种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等,职业教育必须突出其中的能力目标。能力目标通常表述为:通过完成×××(具体任务),学生能运用×××(知识),根据×××(标准),能做×××(具体的或某类型的事情)。第二,以项目任务为课程内容的主要载体。能力不是“听”出来的,不是“讲”出来的,也不是“看”出来的。能力只能是自己动手、动脑“练”出来的。学生在“做”中学,边做边练能力,边做边学知识,将直接经验与间接知识有效融合起来。随着课程的逐步展开,学生在提高专业能力的同时,学到系统的应用知识。第三,学生是课程教学的主体。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应当兴趣盎然、积极主动地投入教学过程中去,通过亲自完成每个项目来提高应用能力。对课程的评价也应当以“学生学得好不好”为主要依据。

2、完善法学专业本科职业教育

我国法学专业职业教育体系中本科的职业教育的构建是核心也是难点所在。现阶段,想用学术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应用型、技能型的法律职业人才是行不通的。因此,我们必须对法学本科教育进行彻底地职业化改造,从教育观念到课程设置、从教学方法到实践教学,从教材编写到教师队伍建设,每个方面都要进行彻底改革。

(1)明确法学本科教育目标,更新教育观念我们在法学本科教育的性质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争论声中,迎来了本科职业教育的转型。那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定位法学本科教育呢。笔者认为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应该是由通识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变。这个转变指明了改革的方向,但是这个转变应该是循序渐进的,不是急转弯即不是对先前法学本科教育的全盘否定。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我们这次职业化改革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以适应市场需求来提高就业率,但是我国的法学还需要一定的学术研究性人才来保证法学专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法学本科教育有双重的责任,既要培养法学研究的后续人才又要为社会输送大批职业素养高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因此法学本科教育的具体目标可以表述为:旨在培养理论功底深厚的学术研究型人才和职业能力突出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2)完善课程设置在课程设置内容方面,除了法学核心课程以外还应增加培养职业能力的课程,如:司法文书写作、辩护技巧、证据收集、司法会计等;在课程设置阶段上,可以施行分阶段因材施教。大一进行以法学基础、法律逻辑、法制史等为主的基础法学教育,大二、大三进行以三大法、三大诉讼法为主的应用法学教育。大四则进行分流,允许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选择学术型的在大四主攻考研;选择职业型的在大四进行全套的实践教学。

(3)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改革是这次职业化改革成败的关键,我们可以借鉴法学高职教育的“项目化”方法,即把若干个相互联系的法学知识改编成“项目”,让学生参与其中,通过“项目”的解决全方面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里举个实例加以说明。这个“项目”是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问题。首先,交给学生两个典型的导入案例。【案例1】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是甲办理铁路委托运输,运费由乙支付。8月20日,甲办妥与铁路局的托运手续。问:货物所有权何时归乙所有?【案例2】甲卖一母牛给乙,价3000,约定乙于6月1日至12月1日之间,每月付500元,12月1日前付完,母牛即为乙所以。随后甲于5月31日将牛交至乙家中。后乙于11月28日付清所有价金。问:母牛何时归乙所有?其次,给学生布置任务然后分组完成。任务一:两个案例如何解决,并找出相关法律依据;任务二:两个案例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任务三: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中动产和不动产的异同。任务四:归纳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原则和例外情形。再次,教师对以上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并帮助学生把相关知识点进行系统归纳和相关法理的讲解。最后,教师将近三年司法考试中本“项目”的试题交给学生,进行真题测验。这样的“项目化”教学模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突出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同时锻炼了学生演绎和归纳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了其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操作能力。

(4)加强实践教学现在许多本科院校都已经认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开展了多层次、分阶段的实践教学活动。例如: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毕业实习等。现在的关键是要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实好,而不是走过场。那就需要建立配套的机制,例如:建立实践教学的科学评价标准、多元化的考核形式,让学生真正参与其中,亲自动手、独立思考。

(5)重视教材编写我国法学本科专业教材的现状不容乐观,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许多院校还在使用多年前出版的由本校老师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几乎是纯理论性的从该学科的体系、历史沿革到概念、性质、特点一应俱全,有些甚至通篇没有一个案例。要编写出适应法学职业教育的各门课程的教材是个浩大的工程。首先,编写的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其次,编写的内容要适应法学职业教育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有理论知识,还要有现行法律的具体应用。最后,还应编出配套的习题和司考真题。

(6)提高教师职业素质影响法学职业教育成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高校法学教师的素质,他们的职业化水平直接影响毕业生的职业化水平。现在的法学教师大多是出学校门再进学校门,没有丰富的法律职业经验,他们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可想而知。为了法学职业教育的成功,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增强法学教师的职业素养。为此,要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打通人员交流的渠道,例如,要求法学教师在任期内,最少有半年的时间在相关司法实践单位进行挂职锻炼;学校每年必须邀请现任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来学校进行讲座或进行实践教学的指导工作;鼓励法学教师兼任律师。

3、改革司法考试制度以发挥其对法学职业教育的积极作用

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影响了整个法学教育体系,尤其是法学本科教育体系。一方面,许多本科院校逐渐抛弃正常的法学教育模式,开始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考核方式都围绕着司法考试转,不少高校把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质量的最重要的标准,结果有些高校演变成了司法考试的培训班。另一方面,它的实施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拉近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距离。因此,我们必须改革司法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其对法学职业教育的积极作用,实现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的良性互动。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1)完善报考条件第一,我国的司法考试应该以法律教育经历为前提和基础,排除非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报考资格。纯应试的司法考试辅导班的出现使得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能在短时间内提高考试成绩,这增大了其通过司法考试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使得不具备扎实法律理论功底的人员充实到法律职业队伍中。这些人员往往只会机械地运用法律条文解决案件,不懂得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对于没有具体条文可以应用案件更不懂得通过一般法理来实现公平与正义。因此,这些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应该排除在司法考试之外。当然,这些人员要想参加司法考试完全可以通过本科院校的第二学位或自修获得法学教育经历。第二,增加法学专科毕业生的报考资格。将大量法学专科的学生排除在司法考试之外是不合理的。现在大多法学专科教育都能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法学本科四年的课程,因此,应该将所有的法学专科毕业生纳入司法考试范围,而不仅限于某些特殊地区的法学专科毕业生。

(2)设立专门的司法考试组织机构现在的司法考试由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共同组织,其中以司法部为主。由于各部门职能差异往往在司法考试的命题、标准答案等方面出现偏差,这严重影响了司法考试的权威性。因此,建议建立独立的司法考试组织部门,从命题、阅卷、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专门管理,最大程度体现司法考试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职业教学论文第5篇

加强职教语文学科中职业道德教育,首先要求广大职教语文教师必须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转变教育观念,寓职业道德教育于语文学科教学全程。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是职教语文教学的重要职责

任何社会形态的道德体系都有三个层面:一是社会公德,二是职业道德,三是家庭美德。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职业教育肩负的重要职责。在职教语文教学中,教师应借助教材内容,把职业道德教育和语文专业知识有机结合起来,渗透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借助教材树立的人物形象,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形成良好的做人、做事习惯。

(二)积极发挥语文教学中实施职业道德教育的学科优势

我国自古就有“文以载道”、“文道统一”的说法,可见“习文”是“传道”的可靠途径。与普通学校语文教材相比,职教语文(共用基础平台)教材具有理念先进、体例创新、内容丰富、面向职业的特点,切合职业学校学生实际语文水平,所选文章贴近时代和学生心理,该教材中所选文章,大都语言文字精美且思想内容深刻。职教语文教师应充分挖掘教材中的职业道德教育因素,精心筹划、巧妙安排,使职业道德教育与语文学科内容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同时又必须紧密结合学生思想品德的实际状况因材施教,提高渗透职业道德教育的水平。

二、尊重学生主体,增强语文课堂中职业道德教育的实效

(一)转变师生观,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教学过程是教与学组成的双边活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起着主导作用,但这只是教学这一活动的一个方面。在教学过程中,如果没有学生的主动性,仅仅依靠教师的说教,是远远不够的。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才是教育教学取得成功的内部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为此,职教语文课堂中渗透职业道德教育,要特别注重教育方式,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职业道德教育效果。

(二)革新教学观,变说教灌输为无声渗透

一些教师在语文课堂上实施职业道德教育,往往采用的是“说服式”的教育,不考虑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的实际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强行灌输一些职业道德理论和行为规范,更不注意反馈信息,难以将职业道德理论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行为和认识。为此,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意志,着力调动学生的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变空洞的说教为贴近社会生活、贴近学生思想的潜移默化的渗透转移,加强师生互动,坚持以情动人,同时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注意针对学生实际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循循善诱,引导学生自悟自得,从而能将职业道德的规范转化为生活中孜孜以求的实践。

三、把握教育时机,将职业道德教育融入语文教学全过程

教书和育人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两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职教语文教师要善于把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各种时机,把职业道德教育渗透在语文教学的全过程之中。

(一)充分挖掘教材,发挥课文职业道德教育功能

职教语文(共用基础平台)教材中可利用于渗透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相当丰富,很多单元、很多课文都有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因素。但是,其内容又不是非常系统的,而是分散在上下册某些单元的一些具体课文之中,上下单元之间、上下课文之间,在职业道德教育内容上没有系统的安排。这就需要职教语文教师要对整套教材有一个总体把握,有意识地去主动发现上下册各单元各篇课文中可用于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笔者在语文教学中,总是在上课前认真寻找教材内容与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的结合点,把职业道德教育融入相应课文的教学,引导学生在“习文”中“悟道”。如在语文(共用基础平台)上册“和谐共处”单元教学中,我结合语言综合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展开对“和谐共处”的理解的讨论,让学生懂得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团结互助、爱岗敬业、齐心协力地为发展本行业、本职业服务。在“做人做事”单元《喜看稻菽千重浪——记首届国家最高科技将获得者袁隆平》一文的教学中,我则联系袁隆平的生平,说明职业理想的重要性,引导学生学习他的刻苦钻研精神和高尚的品德,让学生懂得什么叫职业精神,懂得制造工人要怎样对用户负责,营销人员怎样对顾客负责,医生怎样对病人负责,教师怎样对学生负责等等。即便是在“古诗文诵读”单元,也可以结合古诗文适当地渗透职业道德教育,如在教学《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我针对所教一个班级学生干部合作意识不强的实际,结合课文中“完璧归赵”、“渑池会”、“将相和”的故事,让学生体会爱国主义、大局观念和诚信友爱,懂得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只有团结、不屈、奋争、向上,才能换来事业的成功。

(二)利用各类活动,丰富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

职业道德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融入到语文教学的全过程,除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战台”作用外,职教语文教师还应该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利用丰富的语文教学活动渗透职业道德教育。一是利用作文教学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如学习了《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下辈子的职业》之后,我要求学生将课文中的人物形象,结合自身的实际,谈自己对未来职业生涯的打算,以及对事业的看法,并利用作文评讲,对作文中表现出的积极健康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及时纠正部分同学在作文中流露出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不健康情感。二是利用课外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课外活动是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一条非常有效的途径,在语文教学中,我总是千方百计引导学生开展灵活多样的课外活动,如演讲、朗读、辩论比赛、名著欣赏、办手抄报、观看影视活动等等,在提高学生运用语文知识能力的同时,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念。学生们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语文知识,而且提高了职业道德修养,如竞争意识、奉献精神、团结互助精神等。

四、加强教师修养,潜移默化带动学生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有人认为,语文教师只要精通语文教学业务就可以了,职业道德教育那是政治老师和班主任老师的职责,这种看法是很不负责任的。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的工作对学生具有极强的示范作用。在职教语文教学活动中,教师不仅要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去影响学生,而且要用自己的品德修养、道德情操、工作态度对学生进行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这种表率作用是其他任何教育形式所无法相比和替代的。为此,职教语文教师惟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甘守清贫、乐于奉献,才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因此,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言传身教,用教师自身强大感召力,用自身良好的职业道德去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职业教学论文第6篇

1、司法考试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距离我国法学专业教育已有近三十年时间,期间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多层次的法律人才。同时也经历了从无计划地疯狂扩张到毕业生数量远超市场需求的过程。法学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显现。我国法学教育体系成型比较早,有着自身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我国重理论、轻实践;重考试,轻能力;重分数、轻素质的填鸭式的法学教育模式,使得法学专业毕业生质量远远达不到市场对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要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也严重脱节。为了改变现状,我国在2002年正式启动了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它的实施使得高校开始重视法学本科教育阶段中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它的实施也促使法学本科教育由通识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化。因此,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拉近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距离。

2、本科教育转型职业教育指明了法学专业改革的方向目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主要体现在大学生过剩和技工严重缺乏。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今年3月底表示,“中国解决就业结构型矛盾的核心是教育改革。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的人是技术技能型”。国家教育部的改革方向已经明确:国家普通高等院校1200所学校中,将有600多所转向职业教育,转型的大学本科院校正好占高校总数的50%。实际上,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学专业教育的目的主要在于培养实用型、具有独立操作技能的法律人才,即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现在,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专业职业教育方面也在进行积极地探索以适应社会的需要。我国在本科教育转型职业教育的背景下,法学专业教育也要适应新形势做出相应的调整。由于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使得法学专业比其他专业的职业化道路走得要早一些。但是,这还远远不够,我国法学专业职业体系尚未成型,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以寻求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学专业的职业化道路。

二、我国法学专业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措施

我国的法学教育具有多层次性,主要包括法律高职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等。那么,我国法学职业教育体系也应该具有多层次性。

1、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我国现有的法学专科教育主要包括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民事执行等,以法律事务专业为主。目前法律事务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手段几乎照办法学本科的教学模式,并没有形成不同于本科教育的法学高职教育自身的特点与优势。在我国本科教育转型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应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以适应我国对应用型、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具体措施如下:

(1)明确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清晰准确地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我国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目标可以表述为:培养具备必需的法律理论知识、综合实务操作能力(电脑速记、文书写作、现代办公技能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协调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和辅助型法律人才。

(2)用先进的职业教育改革理念培养高职法律人才这种先进的职业教育改革理念就是对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造,即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任务为载体、突出能力目标。项目化改造的特色与优势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项目化改造突出能力目标。每门法学课程都可以有多种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等,职业教育必须突出其中的能力目标。能力目标通常表述为:通过完成×××(具体任务),学生能运用×××(知识),根据×××(标准),能做×××(具体的或某类型的事情)。第二,以项目任务为课程内容的主要载体。能力不是“听”出来的,不是“讲”出来的,也不是“看”出来的。能力只能是自己动手、动脑“练”出来的。学生在“做”中学,边做边练能力,边做边学知识,将直接经验与间接知识有效融合起来。随着课程的逐步展开,学生在提高专业能力的同时,学到系统的应用知识。第三,学生是课程教学的主体。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应当兴趣盎然、积极主动地投入教学过程中去,通过亲自完成每个项目来提高应用能力。对课程的评价也应当以“学生学得好不好”为主要依据。

2、完善法学专业本科职业教育我国法学专业职业教育体系中本科的职业教育的构建是核心也是难点所在。现阶段,想用学术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应用型、技能型的法律职业人才是行不通的。因此,我们必须对法学本科教育进行彻底地职业化改造,从教育观念到课程设置、从教学方法到实践教学,从教材编写到教师队伍建设,每个方面都要进行彻底改革。

(1)明确法学本科教育目标,更新教育观念我们在法学本科教育的性质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争论声中,迎来了本科职业教育的转型。那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定位法学本科教育呢。笔者认为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应该是由通识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变。这个转变指明了改革的方向,但是这个转变应该是循序渐进的,不是急转弯即不是对先前法学本科教育的全盘否定。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我们这次职业化改革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以适应市场需求来提高就业率,但是我国的法学还需要一定的学术研究性人才来保证法学专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法学本科教育有双重的责任,既要培养法学研究的后续人才又要为社会输送大批职业素养高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因此法学本科教育的具体目标可以表述为:旨在培养理论功底深厚的学术研究型人才和职业能力突出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2)完善课程设置在课程设置内容方面,除了法学核心课程以外还应增加培养职业能力的课程,如:司法文书写作、辩护技巧、证据收集、司法会计等;在课程设置阶段上,可以施行分阶段因材施教。大一进行以法学基础、法律逻辑、法制史等为主的基础法学教育,大二、大三进行以三大法、三大诉讼法为主的应用法学教育。大四则进行分流,允许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选择学术型的在大四主攻考研;选择职业型的在大四进行全套的实践教学。

(3)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改革是这次职业化改革成败的关键,我们可以借鉴法学高职教育的“项目化”方法,即把若干个相互联系的法学知识改编成“项目”,让学生参与其中,通过“项目”的解决全方面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里举个实例加以说明。这个“项目”是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问题。首先,交给学生两个典型的导入案例。【案例1】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是甲办理铁路委托运输,运费由乙支付。8月20日,甲办妥与铁路局的托运手续。问:货物所有权何时归乙所有?【案例2】甲卖一母牛给乙,价3000,约定乙于6月1日至12月1日之间,春岁月155每月付500元,12月1日前付完,母牛即为乙所以。随后甲于5月31日将牛交至乙家中。后乙于11月28日付清所有价金。问:母牛何时归乙所有?其次,给学生布置任务然后分组完成。任务一:两个案例如何解决,并找出相关法律依据;任务二:两个案例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任务三: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中动产和不动产的异同。任务四:归纳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原则和例外情形。再次,教师对以上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并帮助学生把相关知识点进行系统归纳和相关法理的讲解。最后,教师将近三年司法考试中本“项目”的试题交给学生,进行真题测验。这样的“项目化”教学模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突出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同时锻炼了学生演绎和归纳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了其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操作能力。

(4)加强实践教学现在许多本科院校都已经认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开展了多层次、分阶段的实践教学活动。例如: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毕业实习等。现在的关键是要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实好,而不是走过场。那就需要建立配套的机制,例如:建立实践教学的科学评价标准、多元化的考核形式,让学生真正参与其中,亲自动手、独立思考。

(5)重视教材编写我国法学本科专业教材的现状不容乐观,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许多院校还在使用多年前出版的由本校老师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几乎是纯理论性的从该学科的体系、历史沿革到概念、性质、特点一应俱全,有些甚至通篇没有一个案例。要编写出适应法学职业教育的各门课程的教材是个浩大的工程。首先,编写的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其次,编写的内容要适应法学职业教育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有理论知识,还要有现行法律的具体应用。最后,还应编出配套的习题和司考真题。

(6)提高教师职业素质影响法学职业教育成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高校法学教师的素质,他们的职业化水平直接影响毕业生的职业化水平。现在的法学教师大多是出学校门再进学校门,没有丰富的法律职业经验,他们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可想而知。为了法学职业教育的成功,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增强法学教师的职业素养。为此,要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打通人员交流的渠道,例如,要求法学教师在任期内,最少有半年的时间在相关司法实践单位进行挂职锻炼;学校每年必须邀请现任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来学校进行讲座或进行实践教学的指导工作;鼓励法学教师兼任律师。

3、改革司法考试制度以发挥其对法学职业教育的积极作用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影响了整个法学教育体系,尤其是法学本科教育体系。一方面,许多本科院校逐渐抛弃正常的法学教育模式,开始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考核方式都围绕着司法考试转,不少高校把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质量的最重要的标准,结果有些高校演变成了司法考试的培训班。另一方面,它的实施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拉近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距离。因此,我们必须改革司法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其对法学职业教育的积极作用,实现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的良性互动。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1)完善报考条件第一,我国的司法考试应该以法律教育经历为前提和基础,排除非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报考资格。纯应试的司法考试辅导班的出现使得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能在短时间内提高考试成绩,这增大了其通过司法考试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使得不具备扎实法律理论功底的人员充实到法律职业队伍中。这些人员往往只会机械地运用法律条文解决案件,不懂得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对于没有具体条文可以应用案件更不懂得通过一般法理来实现公平与正义。因此,这些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应该排除在司法考试之外。当然,这些人员要想参加司法考试完全可以通过本科院校的第二学位或自修获得法学教育经历。第二,增加法学专科毕业生的报考资格。将大量法学专科的学生排除在司法考试之外是不合理的。现在大多法学专科教育都能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法学本科四年的课程,因此,应该将所有的法学专科毕业生纳入司法考试范围,而不仅限于某些特殊地区的法学专科毕业生。

(2)设立专门的司法考试组织机构现在的司法考试由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共同组织,其中以司法部为主。由于各部门职能差异往往在司法考试的命题、标准答案等方面出现偏差,这严重影响了司法考试的权威性。因此,建议建立独立的司法考试组织部门,从命题、阅卷、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专门管理,最大程度体现司法考试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3)改革考试形式和体制我国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和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分阶段考试的体制。第一阶段以主观题为主,以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用来考查考生的法学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法律职业素养。第二阶段以主观题为主,以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包括分析判断的能力、推理论证的能力和解释说服的能力等。

三、总结

职业教学论文第7篇

就目前的职业学校来看,很少有学校设置有专门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即便是有的,对于教学质量评价也不够重视,评价机制也不够完善。例如,有些职校会隔一段时间,聘请督导员,让在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听课,学习,并在教学期间进行抽查,对于不合格的老师给与及时的谈话,但却没有响应的惩戒措施,教师对其重视力度不够。由于职校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的不完善,致使学校中缺乏能够全面衡量教学质量的硬性指标,不能及时的将教学信息反馈给相关领导,从而不能及时的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严重妨碍教学质量的提高[2]。职业教学旨在培养具有综合性职业能力的实用型人才,因此,在职校教育中要重点突出实践特色,但就当下的教学实际来看,实践教学只做了很小的一个范围,亦或是某几个实践领域。此外,很多职业院校都没有准确的自我定位,在建立培训体系方面,也没有充分的考虑到当地经济建设的特点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技术和经济发展的方向,在职业教学中无法突出实践特色,学生困在教室里,缺乏知识应用和实践,严重阻碍优质职教生的培养。

二、职校教学管理策略拙见二三

1.提高师资力量。常言道:“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首先要有一桶水。”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主导,是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提高教学效率的根本。随着职业教学的不断发展,提高职教老师的师资力量势在必行。一方面职教学校要为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和成长的环境,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优化在校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3];另一方面,要加强在职培训,对于一些新进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或是采用“老带新”的方式,帮助新进教室尽快且顺利的进入工作环境,胜任工作岗位,提高教学效率。同时,职校可不定期的安排一些类似优质课堂竞赛,鼓励新、老教师之间进行经验的交流和传授,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提高教学质量。2.转变教学观念。对于当前很多职教课堂教学中都持有的只关注学生知识获得的教学观念,想要摒弃它,就必须加强对教师教学观念的引导。教师在教学中,应当坚持促进学生在知识和能力、理解和交流、愿望与追求、态度和情感等等诸多方面都能获得自我发展和提高的教学理念,不断的提高职教学生的学习能力,改变其学习方法,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从而培养学生的钻研精神、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2]。3.完善评价体系。想要建立完善的职业教学评价机制,一方面,要加强思想上的认识。无论是领导还是教师,都应从思想上认识到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只有这样,学校的领导才会亲力亲为的费精力,花时间去进行教学管理,这样,教学管理工作才会事半功倍;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不仅能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控和评价,加强教师的综合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而且考核结果和评职、晋升、工薪挂钩,真正实现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4.加强实践教学。职教学生之所以能在众多的大学毕业生中脱颖而出,最主要的钥匙因为职业教育中的实践特色,能够培养出具有文化知识和实践能力的综合性人才。因此,职教教学中,一定要有对自己有清晰、准确的定位,能够充分结合当地的经济建设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技术和经济发展变化和方向,重点突出自己职教的实践特色,引导学生进去市场、企业去实践,巩固所学的知识,帮助学生尽快且顺利的进入工作岗位,实现优质职教生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