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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要点(合集7篇)

时间:2023-03-14 15:17:25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第1篇

1、强化基础性研究。按照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要求,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各层级政府的行政架构及权责关系进行深入系统研究。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清理,对分工过细、职责交叉、苦乐不均、编制与职责任务不匹配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提出整合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和调整职能配置的对策建议。根据省和市的部署,扎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2、强化对策性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分析论证,提出科学设置机构、创新管理体制的具体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和编委会决策当好参谋。

3、积极解决涉及体制机制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城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义务教育体制调整工作,把好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核定关口。

4、协调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司法、文化、医药卫生等方面体制改革工作。

二、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5、扎实做好改革准备工作。利用事业单位清理核查成果,对市直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经费性质和人员结构等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和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起草工作。

6、抓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原则,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在调整规范的基础上,协调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

7、加强对事业单位运行的监管和评估。按照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手段、健全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平台作用,依法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绩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

三、扎实推进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试点

8、抓好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协调指导,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积极支持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尽放”原则,研究进一步落实并扩大试点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坚持城乡一体、产城共进,充分发挥经济发达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把试点镇建成产业新区、生态新城。

9、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围绕推进城镇化重大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先行先试,研究扩大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乡镇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

四、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10、加强编制总量管理。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机构编制总量管理。细化完善机构编制事项事前沟通,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相互配套约束等制度,完善运行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完善办事程序和审批程序,正确处理好机构编制把关与把度的关系,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能放开的尽量放开,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11、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按照管政策、管总量、管结构的要求,探索建立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增减、服务发展的机构编制调控机制,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加强和改进人员进编管理,健全人员补充机制,优化在编人员结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管理。严格控制职能弱化、任务减少部门的编制使用,重点保障职能加强、任务增加部门的用编需求。

12、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纪律教育宣传,健全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机制,探索建立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动态监测平台,完善“12310”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加大对执行机构编制政策和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抓好清理“吃空饷”等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不断加强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1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党员干部深刻领会重大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和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有关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神实质,科学分析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第2篇

一、研究“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

1、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和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我省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历次机构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规律,探索提出我省“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框架、近期任务和实施步骤。

2、继续学习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若干意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认真研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领导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体制和机制问题,重点是完善煤矿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区域协调发展、环境监管、土地督察、公用事业管理、食品安全体制,以公安消防为主体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等。研究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群众团体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问题

二、积极做好行政体制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3、根据中央精神,认真做好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等工作。

4、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以及依法界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的事权和职责。

5、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研究文化体制改革中涉及的管理体制、职能转变、编制调整等问题。

6、继续做好司法、粮食流通、畜牧兽医管理、水资源管理、勘查设计等体制改革中的相关工作。继续做好企业所办中小学、医院划归当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7、积极配合做好国务院在我省开展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工作。

8、继续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着重推进和总结城市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和文化市场管理执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继续推进。

三、继续搞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力度

9、研究提出推进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研究提出我省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的工作思路和意见。

10、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指导各试点市、县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掌握工作动态,总结试点经验。建立省编办试点县联系点,对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帮助指导,围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策。力争年内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提出指导面上工作的意见。

11、在《机构编制信息》上开辟“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专栏”,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交流全省各试点市、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情况和做法,及时向中央编办报告全省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继续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12、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事业单位的调研,摸清底数,完善各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础数据;对县级所属事业单位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根据各类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模拟分类,为实施分类改革做好准备;对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可先行改革。

13、待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出台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对《山西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讨论稿)和《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14、继续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全省确定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市、县和部门工作的调研,深入了解试点情况,认真总结试点中有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

五、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15、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为中央编办制定相关法规提供建议参考。

16、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基础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编密发[2004]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管理,确保我省5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加强各市、县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果的交流,积极推行编制实名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深入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方式方法。

17、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机构编制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做好“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研究全省贯彻中央编办“五不准”的实施意见,并对各地遵守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情况进行督查。继续联合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18、搞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水平,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为做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19、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工作。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中心,继续推进全省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扩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范围,提高网上登记的质量和水平。

七、做好《公务员法》实施涉及的编制工作

20、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认真研究公务员登记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摸清底数,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八、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及编制队伍建设

2l、继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做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提供政治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22、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3、继续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24、继续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调研任务,严格落实调查研究计划。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第3篇

1、进一步加大对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及有关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相关会议和网络、电视等宣传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好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积极推动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列入党校干部教育和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培训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制意识。

二、抓住工作核心,积极推进各项改革

1、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扫尾任务,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落实其他非涉改单位的“三定”工作。

2、进一步完善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重点解决乡镇事业站所编制管理、人员流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以及“边清理、边整合、边规范”的思路,全面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调查摸底工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4、积极探索重要领域、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理顺花江经济开发区、“两型”社会实践区和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体制;服务产业发展,重点完善竹产业发展管理机制,积极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5、积极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把握工作重点,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1、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坚持凡机构编制事宜由编委及其办公室一个部门承办,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的“三个一”办事原则。

2、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要求,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严守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三定”方案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额两条“红线”,确保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额、领导职数总量“零增长”。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调剂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办法,保证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机构编制需求。

3、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一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建立常态的联络校核机制,及时维护、更新实名制管理系统,确保系统运行正常、数据新鲜、管理有效。二要建立财政预算和编制使用、人员管理协调配合、相互约束的机制,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三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库、事业单位法人数据库、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文书档案资料数据库,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办公平台。

4、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及时、准确的要求,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切实做好各类事业单位的年检和登记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质量。

5、做好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服务工作。

四、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1、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对全县党政群机关和县直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情况,履行“三定”规定、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等工作制定科学具体的考核方法,加大机构编制管理指标权重,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协作机制。认真研究机构编制宏观监管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监管工作的科学决策机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综合协作机制。制定督查工作计划、督查项目、督查范围,全年对政府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三定”工作执行情况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情况进行2次以上督查,推进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问责机制。严格依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协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方针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机构编制部门履职能力

1、坚持“学习兴办”,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组织机关干职工开展“一月一股一讲”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敏锐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新理论、新任务、新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心得,促进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第4篇

200F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中央编办的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不断创新,进一步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体制建设,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一、研究“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

1、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和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我省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历次机构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规律,探索提出我省“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框架、近期任务和实施步骤。

2、继续学习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若干意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认真研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领导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体制和机制问题,重点是完善煤矿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区域协调发展、环境监管、土地督察、公用事业管理、食品安全体制,以公安消防为主体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等。研究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群众团体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问题。[本文转载自文秘站网-]

二、积极做好行政体制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3、根据中央精神,认真做好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等工作。

4、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以及依法界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的事权和职责。

5、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研究文化体制改革中涉及的管理体制、职能转变、编制调整等问题。

6、继续做好司法、粮食流通、畜牧兽医管理、水资源管理、勘查设计等体制改革中的相关工作。继续做好企业所办中小学、医院划归当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7、积极配合做好国务院在我省开展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工作。

8、继续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着重推进和总结城市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和文化市场管理执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继续推进。

三、继续搞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力度

9、研究提出推进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研究提出我省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的工作思路和意见。

10、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指导各试点市、县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掌握工作动态,总结试点经验。建立省编办试点县联系点,对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帮助指导,围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策。力争年内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提出指导面上工作的意见。

11、在《机构编制信息》上开辟“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专栏”,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交流全省各试点市、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情况和做法,及时向中央编办 报告全省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继续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12、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事业单位的调研,摸清底数,完善各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础数据;对县级所属事业单位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根据各类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模拟分类,为实施分类改革做好准备;对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可先行改革。

13、待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出台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对《山西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讨论稿)和《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本文转载自文秘站网-]

14、继续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全省确定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市、县和部门工作的调研,深入了解试点情况,认真总结试点中有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

五、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15、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为中央编办制定相关法规提供建议参考。

16、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基础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编密发[20__]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管理,确保我省5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加强各市、县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果的交流,积极推行编制实名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深入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方式方法。

17、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机构编制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做好“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研究全省贯彻中央编办“五不准”的实施意见,并对各地遵守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情况进行督查。继续联合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18、搞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水平,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为做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19、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工作。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中心,继续推进全省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扩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范围,提高网上登记的质量和水平。

七、做好《公务员法》实施涉及的编制工作

20、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认真研究公务员登记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摸清底数,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八、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及编制队伍建设

2l、继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做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提供政治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22、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3、继续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24、继续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调研任务,严格落实调查研究计划。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第5篇

机构设置是否科学、部门职能转变是否到位、编制核定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政府整体功能的发挥,政府整体功能发挥的好坏则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创新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综合效能,要始终贯彻“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要求,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加强管理要编制,向运用信息技术要编制,精编简政,实现资源效用最大化。要切实加强管理,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编制就是法,是刚性约束,必须严格遵守。要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领域上来,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职责,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管住源头,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机构编制部门最重要的职能就是根据党委、政府要求,以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理顺职能和核定编制,从而达到合理设置行政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力资源的目的,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顺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管理需求,实现行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相对人力资源而言,机构和编制可统称为执政资源,要通过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加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使行政事业等组织资源达到优化配置,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运行体制,让我们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能发挥出各自的职能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优化整合资源,机构编制配备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关键在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部门的任务重在通过合理地设置机构和编制,使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得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类优秀人才有用武之地,国家机器得以正常运转。

三、控编减编,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县级党政机构设置要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行政编制不得突破中央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要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精细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同时,积极盘活存量,做到既要“管住”,又要“管好”,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到最关键、最需要的地方,切实为加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主动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分工,形成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要研究解决编外用人、提前离岗和清理“吃空饷”等问题。

四、加强督查,为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资源效益

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改革管理任务落实到位,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组织开展政府部门履职和机构编制评估工作,认真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事前规范、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机制,为调整部门单位职责配置、优化机构编制配备和深化体制改革提供依据,真正在审批、执行过程中,发挥监管作用,发挥其自身的权威性、严肃性。机构编制管理的好坏,关系到能否顺利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办事效率、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利于增强各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抓实评估,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资源效益

以往机构编制工作中常常出现重审批,轻管理,注重对编制资源的配置和部门职责的界定,忽略了对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估和管理。近年来,开展的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部门履职和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是机构编制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主动服务部门单位的重要途径。在评估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及时调整有关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做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打好提前量,当好服务员。

六、搞好协调,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服务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第6篇

一、“三个理念”决定了机构编制工作站位的水平

一是执政资源的理念。机构编制工作是为党所有、为党服务的,这体现了它具有政治属性,这一属性决定了它是一种重要的执政资源。从这个角度讲,机构编制工作是我们党最大、最重要的执政资源之一,这一资源配置的科学与合理程度直接决定了党执政效能的高低,甚至影响执政地位的巩固。所以,要把机构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特别是从现代执政模式与规律去谋划和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这既是党委政府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最高境界,更是机构编制人的最大追求。机构编制部门就是要高度地讲政治、讲大局,为党委政府管好这一重要执政资源。

二是稀缺Y源的理念。机构讲“规模”,从内部决定着怎么组班子、建队伍,编制讲“力量”,从外部反映了有多少人员。所以,倍加珍惜机构编制资源,守住底线、坚决管住,既是党委政府的要求,更是机构编制人的职业品格。机构编制部门要坚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推动工作的最优配置效应。

三是源头性资源的理念。机构编制是依据,设机构、配干部均依此而来,这一属性决定了它是一种源头资源。所以,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和政府整体架构的顶层去设计、去谋划,既是党委政府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最佳谋略,更是机构编制人的方法论。机构编制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未雨绸缪、超前研究、超前服务,为党委政府科学配置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以及排兵布阵、调兵遣将当好机构编制“先行者”。

深化“三个理念”,重在用好“三种资源”,正因为是重要执政资源,所以这项工作是为我们党夯基层、打基础的工作,这是我们从业的基本认知;正因为是宝贵的稀缺资源,所以从事这项工作就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它,以一当十发挥作用,这是我们从业的基本要求;正因为是源头性资源,所以从事这项工作就要加强超前研究谋划,做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兵马”未动机构编制先行、“兵马”已动机构编制保障,这是我们从业的基本追求。

二、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实行“三个用编”

一是保大局、重点用编。对于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必须主动跟进,全力保障。去年以来,我们围绕绿色发展、纪检改革、金融发展、维护稳定、园区发展等中心任务,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和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理顺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体制和重点旅游地区管理机构运行机制;采取创新办法设置42家省纪委派驻机构,超额实现中央纪委提出的硬性要求;争取中央编办支持,同意调整单设省金融工作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强化了维稳任务重的相关省级部门机构编制力量;按省委要求理顺完善10余个园区(景区)管理运行体制,健全市(州)园区党组织机构设置。通过这些举措,较好地保障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是保应急、动态用编。对于党委政府部署的阶段性、突击性重大任务,应该实行动态用编,事来事重加编,事去事减减编,完成了任务收回编制。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为保障省委、省政府阶段性、突击性重大工作任务有效推进,我们为涉及全面创新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天府新区建设、铁路机场建设、重大引进项目协调推进等有关部门增加了临时行政编制88名,明确要求待相关工作任务结束后收回,目前已收回9名。为保障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我们推出过渡性政策,推动全省88个贫困县扶贫机构全部单设,省市县三级扶贫机构共计新增编制1101名,新增领导职数83名,扶贫工作力量增幅达49%。

三是保运转、限量用编。对于部门(单位)确因编制紧张无法保障正常运转的,应当按政策规定,从严从紧、有保有压,适当增加编制,做到排忧解难、雪中送炭。去年,我们主动回应相关部门(单位)的需求,在控制总量前提下,共为因新增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任务涉及的重点部门调剂行政编制70名,为编制紧缺的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调剂行政和事业编制110名。

紧扣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全力保障事关全局的重点改革、重点地方、重点项目,让党委政府满意,这是机构编制工作的最大目标;最大限度地整合和用活资源,为部门解难,为基层服务,让部门和基层满意或理解,这是机构编制工作的最大取向。

三、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三个转变”

第一,推进机构由重管理向同时重激励转变。相对编制而言,机构更具有稳定性,机构一旦设定,除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外,不能随意调整,这就决定了管活机构必须从源头上、从设置时想办法。去年以来,我们在园区、景区等一些特殊领域探索试点机构设置分层分步激励的七项机制:一是建立机构整合优化机制,对小而散的各类园区管理机构进行清理、整合、撤并,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防止过多过滥。二是建立机构升格与全面发展挂钩机制,综合考评园区的经济指标、治理水平和政治生态等情况。三是建立机构升格限额管理机制,实行限额升格、优中选优。四是建立机构分层升格机制,在同意机构升格后,首先只升格其班子和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还要达到相应的指标后第二年再升格。五是建立领导职数分步核定机制,首先只按规定数上限的80%核定,两年后再根据园区发展需要逐步增核。六是建立考核退出机制,对机构升格后出现相关指标低于报批时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实行退出处理。七是建立一票否决机制,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重大污染事故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和降格处理。通过这些举措,大大地激发待升格单位和干部竞相作为、创先争优,实现“不用扬鞭自奋蹄”,改变过去升格前“靠坐等、靠运气”,升格时“天上掉馅饼、人人有一份”,升格后“坐享其成、一切照旧”的现象。

第二,推进编制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相对机构而言,编制变化性较大,随着职能职责的变化,编制也应作相应变化,而不是“一定终身”。这个特点决定了编制管理必须是动态而不是静态的。去年以来,我们研究提出了省本级层面编制动态调整的管理办法:一是动态管。凡是机构改革中整合省级部门后有余留编制的,视情予以收回;凡是职能萎缩和下放职能较多的,相应减编;较长时间空编率超过10%的,原则上不予以增编;对出现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被中央编办或巡视、审计、督查等通报的,原则上一年内不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二是设比例。为结构性增编需求设置硬标准,除国家有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一个部门一次性增编原则上不超过3名;因加强重点工作确需增编的,内部调剂与增编数额比例不低于2s1,即每核增1名编制,内部调剂编制不少于2名。三是建制度。试点实施3项“预留预审”制度,即领导职数相应编制等额预留、政策安置和人才引进编制专项预留、部门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职数预审制度。去年,全省核减收回“吃空饷”单位编制3800余名,不仅管住编制大盘子,而且结构性用活编制,仅省级层面就结构性用活行政编制629人次,占省级机关现有行政编制总数的7.9%。

第三,推进岗位由岗编一体向岗编分离转变。为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最大效益,我们针对一方面是许多偏远地区、落后地区、民族地区还大量存在着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现象;另一方面是上级机关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着人才“富有”甚至闲置的现象,探索了“岗编分离、人才下派”模式,研究制定在部分特殊行业实行岗位与编制分离的意见,在面向基层一线的教育、卫生、农业和政法等特殊领域,将各类人才的编制放在上级部门,工作岗位在一线,让基层渴望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沉到基层工作,让人才有干头、有奔头、有想头地在基层施展才华、贡献力量,改变“人总往高处走”的现象。

既要管住更要管活,这是机构编制部门必须要交账和交好账的硬任务。在管住与管活中,管住是前提,管活才是目标,管住讲政治,是硬本事,管活讲水平,是真本事。这是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大智慧,是衡量机构编制工作是否作为和作为大小的试金石,必须在管住的前提下去管活,在管活的基础上升华管住,使有限的机构编制充满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四、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三个超前”

一是超前调研。调查先行、研究先行,应该伴随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要超前性做好调查研究、搞好顶层设计。去年年底以来,我们组成8个调研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大调研,并采取“上访、平访、下访”形式,分别向中央编办和在职省领导、省直各部门、基层编办和群众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通过大调研,力求为管理好、设置好、创新好机构编制资源提供科学依据,使机构编制工作主要靠“I导批、单位要、左右比”的做法向科学化迈进。

二是超前谋划。超前思考、超前谋划,在制定科学政策、规范文件上当好设计者、把好第一关,进而从源头上发挥“上游”促“下游”的先行和指导作用。去年年底以来,我们在大调研的基础上,正在研究制定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工作的“1个管总文件+N个配套办法”,力求解决“深化机构编制重点领域改革、机构分层分步激励、编制动态调整管理、政法系统挖潜创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重大问题,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超前试点。调研先行、谋划先行,对其中重点改革、重要突破、重大工作还要试点先行,坚持先试点再推广。近年来,我们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由4个全国性试点地扩大到成都、德阳、绵阳的所有县(市、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从两个全国性试点镇拓展延伸到全省“百镇建设行动”的300个镇,在8个市(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在成都、眉山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从全省41家单位扩大到目前的108家,等等。这些试点都取得了试出经验、试出路子、试出信心和决心的效果。

机构编制工作是源头性资源,决定了机构编制工作重在发挥顶层设计的功能。机构编制工作既要做执行者、落实者,更要做设计者、谋划者和探路先锋,变见子打子为未雨绸缪,变跟进服务为超前服务,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驾驭,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超前研究、超前谋划、超前试点,让机构编制工作在超前性中体现源头作用。

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第7篇

一、研究“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

1、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和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我省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历次机构改革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规律,探索提出我省“十一五”期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框架、近期任务和实施步骤。

2、继续学习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若干意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认真研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领导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体制和机制问题,重点是完善煤矿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区域协调发展、环境监管、土地督察、公用事业管理、食品安全体制,以公安消防为主体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等。研究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群众团体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问题。

二、积极做好行政体制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3、根据中央精神,认真做好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等工作。

4、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以及依法界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的事权和职责。

5、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研究文化体制改革中涉及的管理体制、职能转变、编制调整等问题。

6、继续做好司法、粮食流通、畜牧兽医管理、水资源管理、勘查设计等体制改革中的相关工作。继续做好企业所办中小学、医院划归当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7、积极配合做好国务院在我省开展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工作。

8、继续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指导,着重推进和总结城市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和文化市场管理执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继续推进。

三、继续搞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力度

9、研究提出推进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研究提出我省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的工作思路和意见。

10、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指导各试点市、县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掌握工作动态,总结试点经验。建立省编办试点县联系点,对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帮助指导,围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策。力争年内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提出指导面上工作的意见。

11、在《机构编制信息》上开辟“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专栏”,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交流全省各试点市、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情况和做法,及时向中央编办报告全省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继续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12、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事业单位的调研,摸清底数,完善各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础数据;对县级所属事业单位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根据各类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模拟分类,为实施分类改革做好准备;对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可先行改革。

13、待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出台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对《山西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讨论稿)和《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14、继续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全省确定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市、县和部门工作的调研,深入了解试点情况,认真总结试点中有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

五、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严格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15、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为中央编办制定相关法规提供建议参考。

16、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基础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编密发[2004]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管理,确保我省5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加强各市、县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果的交流,积极推行编制实名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深入探索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方式方法。

17、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机构编制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做好“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研究全省贯彻中央编办“五不准”的实施意见,并对各地遵守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情况进行督查。继续联合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18、搞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水平,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为做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19、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工作。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中心,继续推进全省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扩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范围,提高网上登记的质量和水平。

七、做好《公务员法》实施涉及的编制工作

20、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认真研究公务员登记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摸清底数,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八、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及编制队伍建设

2l、继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做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提供政治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22、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3、继续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24、继续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调研任务,严格落实调查研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