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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3-03-14 15:15:16
教育扶贫工作计划

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第1篇

教育扶贫2017年工作计划一:

一、工作目标

把推进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全县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构建全覆盖的教育扶贫多元扶持机制,支持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升学,提升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完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的工作体系,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均衡普及成果,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二、工作任务

(一)巩固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1.继续大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民生工程,201X年完成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目标任务,加强对民族乡(镇)、贫困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的指导。

2.继续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优化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义务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同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连续三年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追踪和目标检测。

3.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县长、乡(镇)长、局长、校长、家长等“五长责任制”。根据本地城镇化进程,科学把握人口流动规律,建立健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生流动趋势和管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乡(镇)政府要建立儿童、少年花名册,做到人头清、数据准。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等学籍管理。进一步落实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成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做好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确保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4.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普通高中综合预算保障制度。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的模式和路径,鼓励各类高中办出特色和水平。

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4·20”职业教育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期完成,加快推进合格、示范中职学校建设,争取与优质中职学校结对共建,切实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对接扶贫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建设,着力提高中职学校为贫困地区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加强招生统筹管理,积极引导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中职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帮助贫困学生免费接受中职教育,增强贫困山区人口创业就业能力。深入实施“9+3”免费教育计划,服务民族乡村扶贫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引导优质培训机构到贫困地区建立培训基地,依托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针对需求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高素质技能人才。

6.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借力“宽带中国”战略与“光网四川工程”加快推进本地教育信息化进程,201X年建成共建共享的教育资源平台与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稳步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201X年学校宽带接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同步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201X年90%的教学班拥有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设备或交互式电子白板,并实现在课堂教学的常态化、普遍性使用。全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201X年完成教师80%和初中以上学生60%的实名注册工作,并在教育教学中深入应用。

(二)强推重大教育扶贫项目。

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项目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201X年,争取投入200万元,支持片区乡中心校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义务教育“保基本、兜网底、补短板”。

(三)健全扶贫济弱资助体系。

1.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从201X年春季学期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全部纳入面上的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免除保教费。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对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费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2.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实行“三免一补”。“三免”:全面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作业本费。“一补”: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3.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的学费。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每学年2000元)。

4.在中职助学金基础上,再给予贫困家庭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从201X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每学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5.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从201X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费补助2000元)。

(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1.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积极争取省属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增加招聘数量。

2.对乡村教师实行倾斜政策。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工作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条件,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在聘用管理上对乡村教师予以倾斜。加大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改善教师生活条件。

3.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研究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多种途径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201X年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4.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国培计划”、省级和市级教师培训项目,开展教师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县级201X年组织不少于50人的集中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教育扶贫工作责任。

成立县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研究、部署、协调全县教育扶贫工作重大决策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监督、推动教育扶贫工作有效落实,全县教育扶贫工作由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推进。切实强化责任落实,逐层细化教育扶贫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逐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稳步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教育扶贫协调推进。

健全教育扶贫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与扶贫移民、财政、发改经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明晰部门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健全教育扶贫工作跟踪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安排、跟踪和落实;健全教育扶贫工作议事机制,适时分析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确保教育扶贫工作高效开展。

(三)突出舆论宣传,营造教育扶贫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及时、有效地宣传教育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帮扶措施、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关爱贫困家庭学生,进一步提高教育扶贫工作的知晓度,努力营造教育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导检查,促进教育扶贫有效落实。

将教育扶贫工作纳入对局机关各股室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组织专门力量从教育扶贫工作的目标要求、节点任务、措施落实及效果反馈等方面定期督导检查各类教育项目实施、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教育扶贫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适时和通报全县教育扶贫工作的动态和成果。

教育扶贫2017年工作计划二:

一、工作目标

(一)学前教育。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需求,做好幼儿园基本情况资料信息统计。201X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9%。

(二)义务教育。做好贫困村小学(教学点)信息统计。201X年,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

(三)高中阶段教育。201X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6%。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一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落实《达州市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2014-201X年)》,新建公办幼儿园26所。改扩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51所,校舍11.36万平方米。改扩建薄弱高中学校4所,校舍2.51万平方米。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积极化解“大班额”问题。完善“控辍保学”责任机制,严格控制在校学生流失。三是继续推进学校体育艺术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普及型体育艺术活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举办一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学校举行一次运动会和艺术节,努力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专长,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0%以上。四是做好学校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工作。继续抓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网络多媒体教室”项目,解决教育主管部门对口帮扶联系点学校宽带覆盖和接入问题。

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加大“贫困地区扶持力度”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县扶贫帮困工作的安排布署,把扶贫帮困工作做为教育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真正达到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

1.实施“阳光助学工程”,实现教育的公平,不让所帮扶村一个家庭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确保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2.进一步改善帮扶村育人环境;

3.对县扶贫办安排的帮扶对象,力争在年底前完成脱贫解困任务。

三、工作要点及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保证学前教育儿童受到资助不低于1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到资助率不低于10%、普通高中学生受到资助率不低于15%、职业高中学生受到资助率不低于12%的贫困生补助。在补助经费分配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将补助经费向帮扶乡镇学校倾斜。建立贫困生资格申报、审查制度,在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调查落实的基础上,确定贫困救助对象。

2.优质高效办理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做到应贷尽贷。

3.热情接受社会各界资助,积极联系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对帮扶村开展资助,为社会各界资助提供良好的资助环境。

4.组织奉爱心活动。在阳光助学日期间,广泛宣传“阳光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捐献一日工资,奉献一片爱心”活动,带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的积极性。

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第3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精神为航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坚持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不动摇,完善资助机制和资助方式,努力开创我镇学生资助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2020年继续对全镇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努力构建到校、到人的资助体系,落实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资助方式,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一)压实责任,确保精准。确保责任精准,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校、班的责任网络;确保信息精准,2020年开学初各校教育村长组织教师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就学信息进行摸排,并与扶贫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确保清单精准,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台账。

(二)多方联动,强化落实。中心校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20年开学初召开春季资助工作专题会,督促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培训,解读学生资助政策,释疑常见问题;家校互动,把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等信息印制成宣传单,发放至学生家中,方便家长了解孩子受助情况和工作人员督查。继续开展“大走访”活动,组织教师帮扶贫困学生,坚持月巡查,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作

2020年资助的重点工作就是实施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并完成学业,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力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落实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资金。

1.积极同扶贫部门对接,摸清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完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与国办扶贫系统数据比对,确保“无遗漏”。

2.各校(园)要主动和乡镇对接,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扶贫手册填写工作。

3.对于人籍不一致的学生、要足额使用校(园)内资助,用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4.对于到外地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要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告知。

5.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填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资助信息系统填报管理,实行网上监管和网下监管并重,杜绝双重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6.规范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日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信息。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上报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信息内容要准确无误。

6.规范监督检查机制,结合学生资助绩效评价体系,落实资助工作通报、不定期暗访和电话回访等制度。

7.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中心校、各校(园)要设立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投诉和举报,要及时登记并报请领导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内认真调查处理,对于经过调查核实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量

1.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精心谋划,注重实效,抓实抓好。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张贴资助政策明白卡和温馨告知书、班会、家长会、张贴标语、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要切实落实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着力提高教育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2.继续开展“教师大走访”宣传活动。

在全镇开展“教师大走访”活动,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为主题,走进即将进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困难家庭,走进正享受国家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进需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倾听学生、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建议,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继续开展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活动,强化教育效果,突出宣传资助政策和励志成效。

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工作计划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夯实精准资助,提升资助育人水平,努力开创我县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彻底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滁州市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意见》(滁教〔2013〕32号)文件精神,切实配齐配强学生资助专职人员,保证资助队伍人员稳定。加大资助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打造专业化的资助工作队伍。

(二)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1.认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资助对象认定、公示及审核工作,资助对象认定要经评选和公示,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进一步加强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的监管力度,确保资助资金安全使用。

2.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校(园)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中职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要按规定及时、足额从当年的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公办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校(园)内贫困学生资助。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单独立账,确保专款专用。

3.积极探索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准管理。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三)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

1.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受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力度,在中职和普高学校设立宣传栏,发放政策宣传单等方式,向学生解读助学贷款政策。在高三阶段组织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贷款预申请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把受理材料审查关,争取申贷审批通过率达到100%,做到“应贷尽贷”。

2.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加强诚信教育工作,完善贷后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与学生沟通的长效机制,即加强与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至少每年一次,及时了解贷款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及还贷能力,提前开展对进入还款期学生本息催缴工作,确保本息回收率达到100%。

(四)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2.普通高中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并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给予免除。

3.中职资助。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我省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予以资助,并免除学费。

(五)落实社会资助项目的实施。

积极做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沪蕾行动”资助、浙江滴水慈善基金会“手拉手结对”助学等社会捐助项目管理工作。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整合社会资助资金,统筹研究资助对象,统一发放资助资金。

(六)超前谋划,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做好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规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积极协调、及时配套各项资助资金,严把资助资金发放。幼儿资助按学期申请、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按月打卡发放;中职免学费按学期申请免除,财政按学期拨付补助资金到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规范校内资助行为,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内资助工作,做到纳入预算,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以学生管理支出抵校内资助现象。建立工作通联和资金管理联合审查工作制度,实行内外并举,监管融通,保障资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二)规范学生资助系统管理。

及时、准确填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资助信息系统填报管理,实行网上和网下监管并重,杜绝双重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三)规范资助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日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月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信息。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校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四)规范监督检查机制。

结合学生资助绩效评价体系,落实资助工作督查、巡查、暗访和通报等制度。县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制度,做到定期到校清点核实人数,加大对资助卡和资助资金的监管力度。

(五)规范投诉处理工作。

局机关学生资助中心、各校要设立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投诉和举报,要及时登记并报请领导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内认真调查处理,对于经过调查核实的违纪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和学校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资助宣传力度

(一)资助政策宣传关口前移。

将学生资助政策提前至初中阶段进行宣传,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提前至高中阶段宣传,确保所有高中阶段学生、高校学生和家长及早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绝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

(二)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精心谋划,注重实效,抓实抓好。切实落实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如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班会、家长会、张贴标语、电子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着力提高教育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继续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宣传活动。

在全县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走进即将进入高中阶段的困难家庭,走进正在享受国家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进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倾听学生、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继续开展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活动,强化教育效果,突出宣传资助政策和励志成效。

(五)继续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工作。

各校要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相关信息至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5条。

附件:来安县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来安县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工     作     内     容

1.总结2019年度学生资助工作;

2.制定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3.报送相关资助信息。

1.测算2020年学生资助经费;

2.申请拨付省级以上学生资助资金;

3.摸排建档立卡学生在校情况;

4.实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1.制定学生资助实施方案,调整教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

2.召开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3.贫困学生变动评审,受助学生公示,资助名单审核;

4.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5.开展2020年高中受助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1.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数据库;

2.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3.开展电话回访,入户调查学生资助工作;

4.开展生源地贷款宣传工作;

5.申请拨付2020年地方配套资助资金。

1.督查校(园)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情况;

2.开展来安县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飞翔”系列活动;

3.开展高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建立高三贫困学生信息库;

4.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5.深入家庭,对数据库中高三贫困学生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核实。

1.核对普通高中、中职和幼儿园资助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

2.归纳整理学生资助档案资料;

3.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巡查;

4.开展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信息确认,及时更新毕业学生信息。

1.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

2.做好助学贷款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贷款业务受理。

1.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2.审核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3.做好各级各类社会捐资助学工作;

4.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5.继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做好贷款本息催收宣传工作。

1.开展贫困学生摸排工作,组织贫困学生遴选工作;

2.深入各校了解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评审认定情况,撰写汇报材料,报送信息;

3.组织发放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金;

4.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和诚信教育活动;

5.更新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十月

1.发放学生资助金,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数据库并上报;

2.对受助学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家庭,对数据库中贫困学生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核实;

3.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复查、整理、上报等后续工作;

4.核查并督促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规范使用。

1.开展资助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巡查;

3.开展2020年贷款催收工作。

1.整理完善资助档案资料,迎接省市年终考评;

2.继续做好2020年贷款本息催收工作;

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第4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精神为航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坚持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不动摇,完善资助机制和资助方式,努力开创我镇学生资助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2020年继续对全镇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努力构建到校、到人的资助体系,落实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资助方式,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一)压实责任,确保精准。确保责任精准,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校、班的责任网络;确保信息精准,2020年开学初各校教育村长组织教师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就学信息进行摸排,并与扶贫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确保清单精准,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台账。

(二)多方联动,强化落实。中心校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20年开学初召开春季资助工作专题会,督促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培训,解读学生资助政策,释疑常见问题;家校互动,把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等信息印制成宣传单,发放至学生家中,方便家长了解孩子受助情况和工作人员督查。继续开展“大走访”活动,组织教师帮扶贫困学生,坚持月巡查,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作

2020年资助的重点工作就是实施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并完成学业,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力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落实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资金。

1.积极同扶贫部门对接,摸清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完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与国办扶贫系统数据比对,确保“无遗漏”。

2.各校(园)要主动和乡镇对接,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扶贫手册填写工作。

3.对于人籍不一致的学生、要足额使用校(园)内资助,用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4.对于到外地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要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告知。

5.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填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资助信息系统填报管理,实行网上监管和网下监管并重,杜绝双重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6.规范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日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信息。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上报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信息内容要准确无误。

6.规范监督检查机制,结合学生资助绩效评价体系,落实资助工作通报、不定期暗访和电话回访等制度。

7.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中心校、各校(园)要设立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投诉和举报,要及时登记并报请领导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内认真调查处理,对于经过调查核实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量

1.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精心谋划,注重实效,抓实抓好。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张贴资助政策明白卡和温馨告知书、班会、家长会、张贴标语、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要切实落实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着力提高教育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2.继续开展“教师大走访”宣传活动。

在全镇开展“教师大走访”活动,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为主题,走进即将进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困难家庭,走进正享受国家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进需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倾听学生、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建议,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继续开展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活动,强化教育效果,突出宣传资助政策和励志成效。

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工作计划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夯实精准资助,提升资助育人水平,努力开创我县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彻底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滁州市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意见》(滁教〔2013〕32号)文件精神,切实配齐配强学生资助专职人员,保证资助队伍人员稳定。加大资助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打造专业化的资助工作队伍。

(二)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1.认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资助对象认定、公示及审核工作,资助对象认定要经评选和公示,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进一步加强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的监管力度,确保资助资金安全使用。

2.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校(园)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中职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要按规定及时、足额从当年的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公办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校(园)内贫困学生资助。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单独立账,确保专款专用。

3.积极探索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准管理。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三)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

1.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受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力度,在中职和普高学校设立宣传栏,发放政策宣传单等方式,向学生解读助学贷款政策。在高三阶段组织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贷款预申请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把受理材料审查关,争取申贷审批通过率达到100%,做到“应贷尽贷”。

2.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加强诚信教育工作,完善贷后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与学生沟通的长效机制,即加强与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至少每年一次,及时了解贷款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及还贷能力,提前开展对进入还款期学生本息催缴工作,确保本息回收率达到100%。

(四)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2.普通高中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并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给予免除。

3.中职资助。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我省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予以资助,并免除学费。

(五)落实社会资助项目的实施。

积极做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沪蕾行动”资助、浙江滴水慈善基金会“手拉手结对”助学等社会捐助项目管理工作。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整合社会资助资金,统筹研究资助对象,统一发放资助资金。

(六)超前谋划,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做好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规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积极协调、及时配套各项资助资金,严把资助资金发放。幼儿资助按学期申请、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按月打卡发放;中职免学费按学期申请免除,财政按学期拨付补助资金到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规范校内资助行为,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内资助工作,做到纳入预算,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以学生管理支出抵校内资助现象。建立工作通联和资金管理联合审查工作制度,实行内外并举,监管融通,保障资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二)规范学生资助系统管理。

及时、准确填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资助信息系统填报管理,实行网上和网下监管并重,杜绝双重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三)规范资助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日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月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信息。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校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四)规范监督检查机制。

结合学生资助绩效评价体系,落实资助工作督查、巡查、暗访和通报等制度。县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制度,做到定期到校清点核实人数,加大对资助卡和资助资金的监管力度。

(五)规范投诉处理工作。

局机关学生资助中心、各校要设立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投诉和举报,要及时登记并报请领导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内认真调查处理,对于经过调查核实的违纪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和学校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资助宣传力度

(一)资助政策宣传关口前移。

将学生资助政策提前至初中阶段进行宣传,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提前至高中阶段宣传,确保所有高中阶段学生、高校学生和家长及早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绝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

(二)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精心谋划,注重实效,抓实抓好。切实落实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如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班会、家长会、张贴标语、电子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着力提高教育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继续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宣传活动。

在全县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走进即将进入高中阶段的困难家庭,走进正在享受国家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进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倾听学生、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继续开展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活动,强化教育效果,突出宣传资助政策和励志成效。

(五)继续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工作。

各校要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相关信息至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5条。

附件:来安县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来安县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工     作     内     容

1.总结2019年度学生资助工作;

2.制定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3.报送相关资助信息。

1.测算2020年学生资助经费;

2.申请拨付省级以上学生资助资金;

3.摸排建档立卡学生在校情况;

4.实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1.制定学生资助实施方案,调整教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

2.召开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3.贫困学生变动评审,受助学生公示,资助名单审核;

4.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5.开展2020年高中受助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1.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数据库;

2.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3.开展电话回访,入户调查学生资助工作;

4.开展生源地贷款宣传工作;

5.申请拨付2020年地方配套资助资金。

1.督查校(园)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情况;

2.开展来安县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飞翔”系列活动;

3.开展高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建立高三贫困学生信息库;

4.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5.深入家庭,对数据库中高三贫困学生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核实。

1.核对普通高中、中职和幼儿园资助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

2.归纳整理学生资助档案资料;

3.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巡查;

4.开展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信息确认,及时更新毕业学生信息。

1.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

2.做好助学贷款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贷款业务受理。

1.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2.审核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3.做好各级各类社会捐资助学工作;

4.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5.继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做好贷款本息催收宣传工作。

1.开展贫困学生摸排工作,组织贫困学生遴选工作;

2.深入各校了解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评审认定情况,撰写汇报材料,报送信息;

3.组织发放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金;

4.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和诚信教育活动;

5.更新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十月

1.发放学生资助金,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数据库并上报;

2.对受助学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家庭,对数据库中贫困学生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核实;

3.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复查、整理、上报等后续工作;

4.核查并督促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规范使用。

1.开展资助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巡查;

3.开展2020年贷款催收工作。

1.整理完善资助档案资料,迎接省市年终考评;

2.继续做好2020年贷款本息催收工作;

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第5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精神为航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坚持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不动摇,完善资助机制和资助方式,努力开创我镇学生资助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2020年继续对全镇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努力构建到校、到人的资助体系,落实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资助方式,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一)压实责任,确保精准。确保责任精准,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校、班的责任网络;确保信息精准,2020年开学初各校教育村长组织教师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就学信息进行摸排,并与扶贫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确保清单精准,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台账。

(二)多方联动,强化落实。中心校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20年开学初召开春季资助工作专题会,督促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培训,解读学生资助政策,释疑常见问题;家校互动,把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等信息印制成宣传单,发放至学生家中,方便家长了解孩子受助情况和工作人员督查。继续开展“大走访”活动,组织教师帮扶贫困学生,坚持月巡查,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作

2020年资助的重点工作就是实施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并完成学业,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力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落实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资金。

1.积极同扶贫部门对接,摸清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完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与国办扶贫系统数据比对,确保“无遗漏”。

2.各校(园)要主动和乡镇对接,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扶贫手册填写工作。

3.对于人籍不一致的学生、要足额使用校(园)内资助,用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4.对于到外地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要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告知。

5.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填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资助信息系统填报管理,实行网上监管和网下监管并重,杜绝双重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6.规范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日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信息。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上报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信息内容要准确无误。

6.规范监督检查机制,结合学生资助绩效评价体系,落实资助工作通报、不定期暗访和电话回访等制度。

7.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中心校、各校(园)要设立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投诉和举报,要及时登记并报请领导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内认真调查处理,对于经过调查核实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量

1.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精心谋划,注重实效,抓实抓好。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张贴资助政策明白卡和温馨告知书、班会、家长会、张贴标语、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要切实落实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着力提高教育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2.继续开展“教师大走访”宣传活动。

在全镇开展“教师大走访”活动,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为主题,走进即将进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困难家庭,走进正享受国家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进需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倾听学生、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建议,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继续开展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活动,强化教育效果,突出宣传资助政策和励志成效。

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工作计划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夯实精准资助,提升资助育人水平,努力开创我县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彻底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滁州市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意见》(滁教〔2013〕32号)文件精神,切实配齐配强学生资助专职人员,保证资助队伍人员稳定。加大资助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打造专业化的资助工作队伍。

(二)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1.认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资助对象认定、公示及审核工作,资助对象认定要经评选和公示,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进一步加强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的监管力度,确保资助资金安全使用。

2.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校(园)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中职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要按规定及时、足额从当年的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公办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校(园)内贫困学生资助。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单独立账,确保专款专用。

3.积极探索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准管理。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三)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

1.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受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力度,在中职和普高学校设立宣传栏,发放政策宣传单等方式,向学生解读助学贷款政策。在高三阶段组织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贷款预申请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把受理材料审查关,争取申贷审批通过率达到100%,做到“应贷尽贷”。

2.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加强诚信教育工作,完善贷后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与学生沟通的长效机制,即加强与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至少每年一次,及时了解贷款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及还贷能力,提前开展对进入还款期学生本息催缴工作,确保本息回收率达到100%。

(四)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2.普通高中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并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给予免除。

3.中职资助。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我省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予以资助,并免除学费。

(五)落实社会资助项目的实施。

积极做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沪蕾行动”资助、浙江滴水慈善基金会“手拉手结对”助学等社会捐助项目管理工作。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整合社会资助资金,统筹研究资助对象,统一发放资助资金。

(六)超前谋划,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做好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规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积极协调、及时配套各项资助资金,严把资助资金发放。幼儿资助按学期申请、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按月打卡发放;中职免学费按学期申请免除,财政按学期拨付补助资金到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规范校内资助行为,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内资助工作,做到纳入预算,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以学生管理支出抵校内资助现象。建立工作通联和资金管理联合审查工作制度,实行内外并举,监管融通,保障资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二)规范学生资助系统管理。

及时、准确填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资助信息系统填报管理,实行网上和网下监管并重,杜绝双重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三)规范资助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日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月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信息。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校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四)规范监督检查机制。

结合学生资助绩效评价体系,落实资助工作督查、巡查、暗访和通报等制度。县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制度,做到定期到校清点核实人数,加大对资助卡和资助资金的监管力度。

(五)规范投诉处理工作。

局机关学生资助中心、各校要设立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投诉和举报,要及时登记并报请领导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内认真调查处理,对于经过调查核实的违纪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和学校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资助宣传力度

(一)资助政策宣传关口前移。

将学生资助政策提前至初中阶段进行宣传,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提前至高中阶段宣传,确保所有高中阶段学生、高校学生和家长及早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绝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

(二)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精心谋划,注重实效,抓实抓好。切实落实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如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班会、家长会、张贴标语、电子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着力提高教育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继续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宣传活动。

在全县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走进即将进入高中阶段的困难家庭,走进正在享受国家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进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倾听学生、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继续开展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活动,强化教育效果,突出宣传资助政策和励志成效。

(五)继续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工作。

各校要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相关信息至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5条。

附件:来安县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来安县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工     作     内     容

1.总结2019年度学生资助工作;

2.制定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3.报送相关资助信息。

1.测算2020年学生资助经费;

2.申请拨付省级以上学生资助资金;

3.摸排建档立卡学生在校情况;

4.实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1.制定学生资助实施方案,调整教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

2.召开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3.贫困学生变动评审,受助学生公示,资助名单审核;

4.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5.开展2020年高中受助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1.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数据库;

2.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3.开展电话回访,入户调查学生资助工作;

4.开展生源地贷款宣传工作;

5.申请拨付2020年地方配套资助资金。

1.督查校(园)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情况;

2.开展来安县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飞翔”系列活动;

3.开展高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建立高三贫困学生信息库;

4.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5.深入家庭,对数据库中高三贫困学生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核实。

1.核对普通高中、中职和幼儿园资助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

2.归纳整理学生资助档案资料;

3.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巡查;

4.开展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信息确认,及时更新毕业学生信息。

1.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

2.做好助学贷款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贷款业务受理。

1.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2.审核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3.做好各级各类社会捐资助学工作;

4.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5.继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做好贷款本息催收宣传工作。

1.开展贫困学生摸排工作,组织贫困学生遴选工作;

2.深入各校了解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评审认定情况,撰写汇报材料,报送信息;

3.组织发放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金;

4.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和诚信教育活动;

5.更新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十月

1.发放学生资助金,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数据库并上报;

2.对受助学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家庭,对数据库中贫困学生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核实;

3.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复查、整理、上报等后续工作;

4.核查并督促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规范使用。

1.开展资助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巡查;

3.开展2020年贷款催收工作。

1.整理完善资助档案资料,迎接省市年终考评;

2.继续做好2020年贷款本息催收工作;

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第6篇

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九年义务教育,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进农村人口素质提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全市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意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1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现有99所单薄中小学改造任务。

①与市直22个部门、20个民营企业和10所高校进行对接。取得他支援和帮助;

②通过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城区学校与农村单薄中小学对接活动。取得他指导和帮助;

③组织、动员市直90个部门和大企事业单位联乡包校支援农村教育。通过开展对接活动。力争用1-3年时间改变这些单薄校的落后面貌,校园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达到国家和省有关农村中小学建设规范。

④在教育系统内部开展城乡手拉手活动。进行教师业务交流,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

⑤争取 籍在外名人回乡支援教育事业。

2建立 市义务教育扶困助学基金。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进行资助。扶困助学资金的来源为:

⑴争取国家、省和市扶贫助学专项资金;

⑵市财政设立扶困助学专项资金;

⑶日常接受社会捐赠资金.

三、实施方法

(一)组织动员

1市支援农村教育扶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

2召开全市扶困助学活动启动大会。

3全市扶困助学启动大会后。通过实地踏查,对接双方共同研究援建项目、援助内容,制定扶困助学方案,签订《支援农村单薄校建设协议书》 月 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将扶困助学方案上报市支援农村教育扶困助学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

1从 年 月 日起。对接双方按协议内容和援建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支援单位和受援学校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演讲援建工作进展情况,市扶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每年对援建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演讲。

2每年 月份。市扶困助学基金会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①资助对象:主要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包括: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子女、孤儿。因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子女,残疾、军烈属子女等。特别要把家庭贫困的女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②贫困学生资格认定:首先由学生自己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征求学生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意见,确定资助人选,公示后无疑义的贫困学生建立贫困生档案,填写贫困生名册,上报教育局有关科室。

③资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学年140元。小学每生每学年100元。

④资助办法:实行贫困学生“一卡通”制度。根据各中小学上报的贫困学生名单。分期分批进行资助,每年一次,资助款直接拨到学校帐户,不发给学生自己。由学校向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发放市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助学卡”

(三)措施与要求

2树立典型。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扶困助学活动中要及时树立、总结各类典型。新闻媒体要开设扶困助学活动专栏,及时报道扶困助学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扶困助学的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都来支援农村教育的大环境。

教育扶贫工作计划第7篇

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九年义务教育,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进农村人口素质提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全市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意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1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现有99所单薄中小学改造任务。

①与市直22个部门、20个民营企业和10所高校进行对接。取得他支援和帮助;

②通过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城区学校与农村单薄中小学对接活动。取得他指导和帮助;

③组织、动员市直90个部门和大企事业单位联乡包校支援农村教育。通过开展对接活动。力争用1-3年时间改变这些单薄校的落后面貌,校园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达到国家和省有关农村中小学建设规范。

④在教育系统内部开展城乡手拉手活动。进行教师业务交流,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

⑤争取 籍在外名人回乡支援教育事业。

2建立 市义务教育扶困助学基金。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进行资助。扶困助学资金的来源为:

⑴争取国家、省和市扶贫助学专项资金;

⑵市财政设立扶困助学专项资金;

⑶日常接受社会捐赠资金.

三、实施方法

(一)组织动员

1市支援农村教育扶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

2召开全市扶困助学活动启动大会。

3全市扶困助学启动大会后。通过实地踏查,对接双方共同研究援建项目、援助内容,制定扶困助学方案,签订《支援农村单薄校建设协议书》 月 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将扶困助学方案上报市支援农村教育扶困助学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

1从 年 月 日起。对接双方按协议内容和援建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支援单位和受援学校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演讲援建工作进展情况,市扶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每年对援建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演讲。

2每年 月份。市扶困助学基金会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①资助对象:主要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包括: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子女、孤儿。因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子女,残疾、军烈属子女等。特别要把家庭贫困的女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②贫困学生资格认定:首先由学生自己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征求学生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意见,确定资助人选,公示后无疑义的贫困学生建立贫困生档案,填写贫困生名册,上报教育局有关科室。

③资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学年140元。小学每生每学年100元。

④资助办法:实行贫困学生“一卡通”制度。根据各中小学上报的贫困学生名单。分期分批进行资助,每年一次,资助款直接拨到学校帐户,不发给学生自己。由学校向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发放市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助学卡”

(三)措施与要求

2树立典型。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扶困助学活动中要及时树立、总结各类典型。新闻媒体要开设扶困助学活动专栏,及时报道扶困助学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扶困助学的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都来支援农村教育的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