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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3-03-08 15:31:23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第1篇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配合人口和计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卫生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计划生育药械”是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其中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

一、行动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药械的使用行为,切实维护药械受用者的身心健康。

二、行动目标

(一)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二)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三)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

(四)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落实。

组长:*

苏薇副局长

成员:*医政科科长

*卫生监督科科长

*妇幼保健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局医政科。

四、职责分工

(一)医政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搜集相关信息及数据;整理、上报工作情况的总结。并负责组织辖区内计划生育药械使用情况的自查。针对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并采取干预措施

(二)卫生监督科:结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将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作为重点,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并认真处理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结果。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做好此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对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假冒伪劣情况和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其医疗保健机构使用的计划生育药械是否经药监部门批准、具有防伪标识的正式厂家生产的药械。

(三)妇幼保健所:检查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否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常规》:1、各项制度落实情况;2、有无超范围开展计划生育手术;3、是否规范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和促排卵药品;4、手术病历书写是否规范。

五、实施步骤

此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4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卫生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召开动员会,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整治阶段(*年5月—6月)。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认真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于5月20日前报*区卫生局医政科。在自查的基础上,卫生局医政科、卫生监督科、妇幼保健所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医疗服务机构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假冒伪劣情况和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情况进行检查。医政科设立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按照举报线索组织进行检查。

自*年4月开始,医政科负责填写市卫生局统一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报表及月报表(见附件),每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抽查总结阶段(*年7月~8月)。卫生局医政科、卫生监督科、妇幼保健所组成检查组,对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迎接市卫生局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中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第2篇

为了加大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小麦粉、腐竹等产品抽检合格率低的问题,根据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小麦粉、腐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合食安办〔20****〕19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整治工作督查督办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和“分段监管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和检测力度,发现不合格小麦粉、腐竹产品严格依法查处并依法曝光,对制售有毒有害腐竹食品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1.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由质监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其生产加工过程是否添加非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2.流通环节的整治由工商部门负责,质监、卫生、粮食等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市场、超市等流通领域腐竹的索证索票监管和检测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具有违法行为的小麦粉、腐竹经营企业,特别是对检验不合格的小麦粉、腐竹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严把市场准入关,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控制遏止劣质小麦粉、腐竹产品入侵合肥市场。重点查处经营企业无证经营、违法购进、购销记录不齐全,不坚持索证验票制度等违法行为。

3.餐饮消费环节由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餐饮店、学校、单位和建筑工地等食堂小麦粉、腐竹产品索证索票管理,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二、加强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整治工作督查督办的领导和组织

为确保小麦粉、腐竹等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日常监督由质监、工商、卫生部门按照环节监管的要求,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督查督办。

三、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方式

1.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整治计划的督查。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将小麦粉、腐竹等产品的整治计划,特别是抽检计划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便全面了解小麦粉、腐竹等产品整治情况。

2.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整治过程的督查督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将适时参与相关部门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的抽检活动,并邀请合肥电视台《晚间记事•质量报告》栏目跟踪报道,以加大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整治力度。

3.对小麦粉、腐竹等产品整治结果的督查。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抽检计划组织实施,并将每次产品的检测结果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便比对分析,掌握整治进度和效果。

四、工作要求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第3篇

一、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有计划地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年初,我们按照省局20*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局的20*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县法制局和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办公室批复。我们采用省局工作带动地方局工作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1、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认真纠正违法违规问题。从4月初起,我们会同粮贸、经建、科教文、政府采购等科室对部级、省级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县内有关单位的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检查,突出对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同时对资金使用和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对县内矿产业的完税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多数新成立的矿产企业账目不建全,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不真实,因而税款缴纳也不到位,甚至有的企业各方面手续都未办全。通过检查,对少缴税款的企业查补了税款,同时也掌握了全县矿产企业的分布、开工和税源情况,为今后开展税收征管质量情况的检查奠定基础。

3、把检查征收防洪资金工作作为全年突破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针对我县防洪资金未进行系统征收,多数单位都没有按规定上缴的现状,从20*年3月份开始,借助省局检查防洪资金的契机,我们在全县开展了防洪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截止十月末,我们先后对县信用联社系统、城市信用社系统、县内两个公路收费站、部分企业等四十多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收缴防洪资金33.7万元。这为今后在全县顺利征收防资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年我们共检查了60余户,累计查出违纪金额600多万元,收缴入库85万元。其中:国税19万元,地税29万元,罚款3万元,防洪资金34万元。

二、勇担重任,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为深入整顿我县税收秩序,堵塞税收漏洞,确保今年税款应收尽收,20*年10月8日,*县政府召开了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会议,制定了《*县税收专项制理整顿工作方案》,对整个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整顿范围、时间安排、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把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办公室设在财政监督检查局,以财政监督检查局为骨干力量,综合、协调、指导这项工作。领导的重视,周密的策划,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地进行。这次开展的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特点是:

1、集中业务骨干,组成强有力的治理整顿人员队伍。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办公室抽调了县财政局、国地税、审计局、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运管所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在财政监督局的牵头下,各部门全力配合,全面开展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从而加大了财政监督的执法力度,也加快了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进度,同时对偷税和抗税等违法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打击,这为今后税务部门的征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氛围。我们在电视台的《新闻》、《百姓话题》、《今日十分》和《税收专项治理整顿专栏》积极宣传开展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相关税收知识,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都先后上电视讲话。清理整顿工作中,记者现场跟踪报道,对偷税、抗税行为进行曝光,并用宣传车、板报、宣传单、短信、税收知识咨询台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宣传。经过这种立体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公民依法纳税的氛围。

3、领导带头,克服困难,工作稳步推进。由于我县存在少数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的现状,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开展起来难度非常大。这次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委常委、财政局局长夏喜友担任具体领导工作,他经常亲临现场对个体业户进行耐心解释,公开接待个体业户的上访,随时解决各种突发问题。财政监督局和国地税的领导也一直亲自带领大家工作在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第一线。工作人员牺牲休息时间,不辞辛苦,有时早六点就到工作现场,中午吃完盒饭不休息继续工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这次税收专项治理整顿有计划、按步骤有序地进行。

4、严格依法行政,维护财政监督的严肃性。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程序。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步骤都有法可依。对纳税人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和进行强制执行,都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同时对所有纳税人一视同仁,不徇私情。在清理整顿过程中,我们按照法定程序对12户纳税人强制执行,扣押物品28件,价值8.6万元,并对36户纳税人处罚款8万元,公安局对一抗税人员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元。严格的执法,树立了执法者的威信,也赢得了纳税人的尊重。

5、完善检查手段,打消了不法者的侥幸心里。在税收治理整顿工作中,我们边干边总结,针对不同的情况,研究不同的检查方案,采取不同的对策。由于事先政策学习到位、对策研究到位、检查手段到位,那些耍小聪明的、抱着侥幸心里的纳税人在严格的执法者面前只好依法缴纳税款。例如:在检查商用房税收工作中,我们事先对不同地段、不同时间购买的商用房作法进行点调,然后根据点调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整顿方案。总体上分为指导价格法(适用自有营业用房)和核定单位面积租金法(适用出租营业用房)。指导价格法是对自有营业用房采取的征收方式。税法规定:自有房屋用于营业的,按房屋的原价为计税依据。由于大部分的纳税人无法提供购房的原始发票,结合房产提供的近年来房屋单位面积价格,确定了不同地段,不同年限的指导价格,以此来确认房屋的指导价格,按70%的折余价值乘以1.2%的税率确定该纳税户的年应纳税额。核定单位面积租金法是结合税收征收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方便、快捷、容易被纳税户接受的征收方法。税法规定: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应按纳税人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18.4的综合税率征收税款。由于很难查实真实、准确的房屋租赁合同,容易造成税款征收的不公平。经研究决定,利用前期的调查结果,逐楼确定单位租金标准,计算征收营业用房税金。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从根本上确保了税收的公平、公正。对个体商户、个体运输户和饮食娱乐业、制药业等,我们也都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检查手段,从而取得了可喜的效果,这在*历史上也是一个新的突破。

6、加强举报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偷税及舞弊行为。在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中,我们设立了二部举报电话,并对举报人实行保密和奖励。我们共查处举报案件4起,收缴税款18万元。这对那些偷税及有舞弊行为的违法者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这次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在我县是前所未有的,通过治理整顿,理顺了税收秩序,堵塞了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存在的漏洞,治理了税收环境,公平了税赋,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也强化了我们财政监督职能。这次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治理整顿了商厦和市场580户商业个体户、饮食服务业和娱乐业68户、个体运输业793户、矿产业和制药业12户、门市房出租1828户等,共计查出少交税款636万元,欠税230万元,已收缴入库640万元,其中:国税43万元,地税589万元,罚款8万元。这次清理整顿仅商用房税收一项就收了226万元,而且这项税收是地方税种,成为地方每年的固定收入。

从清理整顿结果和一些受理的举报大案要案来看,一方面说明目前的税收征收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漏洞,而税务部门内部的监控机制还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域还很宽,职能还有等于进一步拓展,我们任重而道远。

目前我们县的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今年主要是对全县制洒业、矿产业、建筑安装业、福利企业等进行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三、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实践证明,领导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和发挥财政监督作用的关键所在,离开领导的关心支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举步维艰。我们县的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就是在县领导亲自部署,财政监督局牵头,国地税、审计、工商、公安、广电等部门协助配合进行的。如果上级领导不重视、不支持,只靠财政监督局或国地税单一部门去做这项工作,很难顺利开展,也无法取得这么显著的效果。

2、提高财政监督干部综合素质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思想过硬、业务全面的综合素质,我们每年都在年初抽出一定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20*年更是着重细致再一次学习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税收方面的法规。全体工作人员一起对照法规,逐条讨论消化,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以适应形势发展和实践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信息网络知识学习,武装头脑,来抗拒新形势下各种诱惑和适应时代的发展。我们现在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人。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大家都提高了综合素质,满足了工作的需要。

3、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必不可少的手段。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只有理顺、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保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重点理顺协调了以下各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与上级部门的关系,取得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二是协调好与平行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关系,为日常的配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处理好对被查单位服务、检查、指导和处罚的关系,重规范,轻处罚,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才能真心实意地为基层做好服务。

四是协调好与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关系,有他们的配合能加大财政监督的执法力度,又可以树立财政监督检查的威信。

五是协调好同财政内部各职能科室的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这样既可以顺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又能提高工作效率,共同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第4篇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农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农业安全生产。结合我区农业安全生产特点及《巴南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特制定2021年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事故为核心目标,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农业安全生产“零”事故发生。

二、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农业机械安全。以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维修点、田间院坝作业等场所的拖拉机、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为重点。严禁拖拉机、收割机无牌无证、超期未检作业和驾驶操作人无证、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等违法行为。依托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组织协调公安交巡警、镇街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假牌假证、套牌挪用、准驾不符、超期未检、脱保漏保等严重违法行为。

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开展至少2次安全监督检查,每半年对渝01拖拉机、收割机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张世海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农村沼气安全。以新建项目和农村户用沼气为重点,强化进出料口、维修维护、沼气输配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清单、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组织开展沼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工作要求:督促指导镇街切实加强监管,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领导: 张开华  

责任单位:科教信息科负责对镇街农村户用沼气监管的督促指导工作;疫控中心负责对镇街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监管的督促指导工作。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以防范高处坠落、工程坍塌、触电等安全为重点,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和“三同时”制度规定,督促检查业主、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工作要求:对每个建设项目,实施全覆盖安全督促检查。

责任领导:李勇 

责任单位:基础设施科。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领取、使用和回收、消防及防雷措施等的监督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人。

工作要求:每月开展1次隐患排查。

责任领导:张开华、李勇

责任单位:农安中心、疫控中心、水产站主要负责单位实验室安全;种子站主要负责出租房屋和种子低温仓库安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对畜禽屠宰场、农资经营门店和卫生用农药生产企业化危品安全。

(五)畜禽屠宰及其他涉农企业安全。督促指导镇街严格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工作要求:对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每半年开展1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龙头企业每月1次开展安全督促检查。

责任领导:张世海、李勇

责任单位: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动监所)主要负责畜禽屠宰、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特色产业科主要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及龙头企业安全;经作站主要负责茶叶生产企业安全。

(六)农委系统安全。重点加强办公室、出租房防火防盗、防雷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状况,加强员工防火防雷常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王俊

责任单位:委办公室牵头,委属各单位具体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要求,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委安全监督科负责全委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工作。各有关科室单位要结合职能及委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编制本单位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安全监督科备案。在每次开展检查前,制定当次的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方案。做到检查对象明确,责任到人,排查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有关科室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定措施,落实专人,限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切实做到“闭环”处理。重大隐患整治及时报安全监督科备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依规处理。

(四)建立完善基础台账,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建立完善监管对象风险管控清单、动态管理台账、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台账,做好检查记录。并落实1名人员,于每月20日前上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表》、《巴南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完成情况到安全监督科。

附件:1.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表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方案

 

 

 

 

 

 

 

 

 

 

 

 

 

 

 

 

 

 

 

 

附件1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表

 

检查时间

地  址

受检对象

被检查人

 

检查情况:

 

 

                                           被检查人(签字):

处置意见:

 

 

 

 

 

检查领导(签字):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跟踪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检查领导(签字):

 

附件2

重庆市巴南区XXXX

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方案

 

 

一、监督检查时间

 

 

二、监督检查对象(地点或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

 

 

四、监督检查组成员

 

 

 

审核人(签字及意见):                   

 

 

 

审批人(签字及意见):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第5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推进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县水利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全国、全区水利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统筹协调、服务指导、监督问责、考核激励”工作思路,推进县水利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扎实开展水利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为我县水利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一、凝聚思想共识,统筹推进水利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1.转变思想观念,提高监督工作认识。深入学习“3.14”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提升加强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是实现水利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必然要求,是贯穿新时代治水主要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提升水利行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完善监督体制,强化监督工作领导。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监督工作领导,成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适时召开水利监督工作会议,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利监督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推动水利监督工作。

3.统筹监督工作,强化监督计划执行。依据本工作要点,对照贵港市水利监督指导计划,各部门要加强内部工作联动,统筹制定县级2021年度水利监督计划,构建“上下一致”的水利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行监督工作“一盘棋”;开展监督检查前,要对照监督指导计划制定相应的监督指导工作方案,使监督工作做到“有监督计划、有工作方案、有检查报告、有检查反馈、有整改落实、有总结分析”。

二、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强化水利监督管理工作保障

    4.加强监督制度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制订规范监督工作制度,重点做好自治区水利厅制定的有关制度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和要求,积极推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差别化分类监管。

5.加强监督工作统计。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水利监督工作统计台帐制度。各部门按月向局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管辖范围内水利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局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通报水利监督工作情况,通过分析总结监督大数据,发现规律,找出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为水利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6.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创新监管培训方式模式,加强对监督、安全、质量、稽察等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实地教学、专题教学、视频教学、业务交流、以查带训等多形式培训,注重实用性、针对性,全力以赴提升全县水利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三、规范程序,强化整改追责,着力提升水利监督工作效能

7.规范监督工作开展。结合《广西水利厅水利监督工作规则(试行)》制定相应的水利监督工作规则,根据各部门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监管工作之间的关系和程序,按照水利部、水利厅系列检查办法,实行清单式监管,严格“查、认、改、罚”工作程序,确保监管工作在我县有序开展。

8.持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水利扶贫成果,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督查核查;开展水利建设质量薄弱环节专项治理,加大重大水利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稽察检查和质量监督检测力度;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监管,采用明察暗访、特定飞检等方式,对水库、堤防、大中型水闸等进行检查和复查;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水土保持履职等监督检查;开展水利工程度汛安全、水旱灾害防御、山洪灾害隐患排查;开展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审计等专项监督检查。

9.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水利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采取分级、重点督办等方式,对问题紧盯不放,对发现问题严重、整改反馈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水利厅、市水利局及流域机构对我县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县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要达到80%以上,以整改促业务提升。

10.建立监督奖惩机制。加强监督问责,以问题清单和处罚办法为依据,统筹抓好责任追责工作,将责任追究与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及评先评优等挂钩。

11.加强监督成果运用。要加强对监管工作中发现各类问题、矛盾的分析总结,找出共性和规律,积极推动从“事后纠正错误”向“事前调整行为”转变,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完善制度建设,在工作中不断推进水利改革与发展。

12.加强水利监督行风党风和廉政建设。水利监督工作从业人员要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筑牢廉政思想防线,要切实增强干事创业本领,始终保持风清气正、担当负责、干事创业、勤政为民的良好作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监督发现问题的调查,查找案件线索,透过表象深挖背后的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2

平南县2021年水利监督指导计划

 

序号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开展方式

计划开展时间

一、水利扶贫

 1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巩固水利扶贫成果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对水利厅、市水利局、12345服务平台反馈、曝光、领导批示、群众举报等各类渠道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开展核查。

(2)检查数量:核查率不少于50%。

明查、四不两直

1-12月

二、水利资金

2

规划技术和行政审批股

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审查

(1)检查内容:对年度纳入水利部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数据进行核查,包括项目计划分级下达、资金到位、投资完成、主要工程量完成等指标是否与实际建设进展情况相符,督促重点项目及进度滞后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检查数量:检查各个项目。

明查

3-12月

三、水资源管理

3

河长制工作站水政股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地下水监管、取水口取水监管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监督监管、用水计划下达、水资源费征收情况,2021年度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对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及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整改开展监督检查。

(2)检查数量:每个乡镇检查1-2个项目。

明查

4-12月

4

河长制工作站水政股

节约用水管理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乡镇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宣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和登记制度进行检查。

(2)检查数量:抽查5个乡镇。

明查

4-12月

四、水利工程建设

5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主要支流项目、在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等进行检查和专项治理。

(2) 检查数量:检查主要支流项目不少于2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不少于3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不少于2个。

明查

1-12月

6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检查

1. 市场主体(不含检测单位)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不含检测单位)进行履约监督检查。

(2)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5家市场主体。

明查

9-12月

7

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 对重点水利工程和面上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

(2) 检查数量:对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不少于5项。

明查、四不两直

5-12月

8

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指导

(1)检查内容:对各部门、各水管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 检查数量: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各个部门、各个水管单位项目。

明查、四不两直

1-12月

9

水利工程管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水库水闸堤防和农村水电站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平南县辖区内水利系统监管的水库、水闸、堤防和农村水电站工程汛前、汛中和汛后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日常运行管护情况、运行管理违规行为、工程实体安全隐患、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等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数量:水库工程抽查不少于20座、水闸工程抽查不少于10座、堤防工程抽查不少于3处、农村水电站工程抽查不少于3座。

明查、四不两直

1-12月

五、河湖管理

10

河长制工作站

河湖管理及河湖“清四乱”监管

(1)检查内容:对重要河段“四乱”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河湖划界及岸线规划推进情况进行帮扶指导。

(2) 检查数量:每个乡镇检查不少于1次。

明查、四不两直

3-12月

11

全面落实河长制督查

(1)检查内容:全面落实河长制督查。

(2) 检查数量:对每个乡镇开展1次。

书面和实地督查

6-12月

12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检查

(1)检查内容: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2)检查数量:每个乡镇开展至少1次。

书面和实地督查

4-12月

六、水土保持

13

河长制工作站水保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对县本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县本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2) 检查数量:县本级在建设生产建设项目。

明查及遥感检查

3-12月

14

河长制工作站水保股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2021年度自治区财政投资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明查

4-12月

七、农村水利

15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督查

(1)检查内容:对在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度、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运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

(2) 检查数量:检查5个不同乡镇、不同供水规模的农村供水工程,每处工程入户不少于3个用水户。

明查、四不两直

5-12月

16

水利工程管理站

大中型灌区项目检查

(1)检查内容:对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已建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检查数量:东平灌区、六陈灌区2个项目。

明查

1-12月

八、水旱灾害防御

17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监督检查

对未完工水毁项目修复情况进行督查

 

明查

3-5月

18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旱灾害应对监督检查

1. 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及汛限水位执行监督检查

(1) 检查内容:结合汛前检查和汛期强降雨过程,开展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和汛限水位检查。

(2) 检查数量:4座大中型水库。

2. 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检查。不少于1个。

3.重点地区水旱灾害应对检查。根据2021年汛情旱情,组织对重点地区的水旱灾害应对情况进行检查。

 

明查

 

1-12月

九、水利防御

19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安全生产检查

(1)检查内容:结合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对各水管单位开展水利生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经费落实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机制、技术防护、培训开展等情况。

(2) 检查数量:各水管单位。

明查

1-12月

十、绩效考评

20

局绩效办

年度绩效考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检查

(1)检查内容:各部门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指标数据进行核查。

(2)检查数量:局属各部门。

明查

9-12月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核心,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信用管理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实现我市由“交通大市”向“交通强市”转变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部门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对潜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督查对象

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

四、主要内容

(一)对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市局或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

4、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人员持证情况、设备证照;

6、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建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应急处置的演练情况,春运、汛期等重点时段和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各种措施落实情况;

8、安全经费的保障管理情况;

9、对运营车辆的管理情况(有动态监控的检查动态监控的值班值守情况,对违法车辆的处理情况);

10、配合相关部门对车站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

11、客运站场及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参照相关规定进行。

(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县局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打非治违及专项整治情况;

5、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开展情况;

6、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及“打非治违”开展情况;

7、重点时段应急值守情况;

8、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9、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及完成情况;

10、推动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情况。

五、计划安排

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我县交通运输重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形势展开,尤其是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及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1—2月份,春运安全综合督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督查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在建工程项目、渡口渡船等场所和经营单位的春运组织保障、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现场管理等情况,以及行业管理部门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县运管所、县地方局、县公路局、县海事局具体组织开展)。

(二)3月份,春季重点工程建设安全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技术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工程项目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机械设备检修等情况。(县地方局、县公路局负责组织开展)。

(三)3月份,“水运安全月”专项督查。(海事局负责组织)。

(四)4—5月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五)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六)7—9月份,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七)9—10月份,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运管所负责组织)

(八)9—10月份,“中秋”、“国庆”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九)11月—2021年1月份,冬季安全专项督查。针对冬季大风大雾、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重点督查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和下级行业管理部门冬季安全工作措施、应急工作方案制定落实等情况。(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制度,切实做到工作有安排、会议有部署、行动有步骤。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责问责,加强督查,真正使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规范执法,强化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运管部门要突出道路货运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要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无行政处罚权限的单位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各部门要密切分工配合,做到年度内对所属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双随机”等多种方式对重点监控企业开展检查;要严格按照县局制定的执法文书格式(《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附件1),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整改必须实现闭环。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局安办将定期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县安委会,对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或请县安办挂牌督办。

(三)不走过场,确保工作成效

各单位要把安全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督导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上,要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为督查客体,深入一线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对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跟踪督办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挂牌督办。每次督查活动结束后,都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通报情况。

(四)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第7篇

(一)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财政监督管理

1.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出台了《成华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成华区财政局执法权限》,明确了区财政局执法责任和执法权限、局领导执法责任、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

2.规范监督管理。一是将财政监管检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专职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财政监管职责,监察科负责制定财政年度检查计划,协调财政监督工作,督促检查计划落实。业务科室结合职能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负责按计划实施年度检查和上级财政部门对口处(室)布置的专项检查,形成了财政监督工作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专职监督。监察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监督的范围涵盖财政收支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过程。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密切与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系工作,沟通信息,拓宽监督渠道。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扎实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一是按照区委财经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要求,对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抽调18人组成6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9个区本级、4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检查,对预算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是否按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严格遵守财政、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扩大内需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银行账户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三是对年教师绩效工资、社区用房建设、办案补助经费、小流域治理经费、家电下乡以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管理改革经费等等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

2.贯彻落实“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一是按照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了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市治理办上报我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自查阶段总结报告。二是委托中介机构抽调注册会计师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区单位开展重点检查。三是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四是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好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3.配合相关科室开展我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基金等专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重点检查报告。

(三)夯实监督基础工作,促进规范化服务

1.进一步规范内部财政执法。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成华区财政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执法中严格按财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