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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创新(合集7篇)

时间:2023-02-28 15:55:52
公共管理创新

公共管理创新第1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创新;公共事务

前言:公共管理涉及到社会的多种领域,其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减轻地方财政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将继续发挥其应有的功效。但是,国家在进行公共管理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公用事业市场化问题、民营化后的公用服务定价问题,以及定价机制缺失问题,都严重阻碍了国家公共管理服务的发展。只有不断对公共管理进行创新,才能让公共管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才能让国家对公共事物的管理更加高效、高质。我国的历史发展表明,只有坚持创新才能为国家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动力支持,才能让国家富强,国泰民安。对于国家公共管理方面也同样如此,寻找最优、最好的管理模式和制度建设是提高国家公共管理质量的可靠途径和保障,也是解决现存的公共管理问题的最有效方式。

一、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治理体系与治理目标有差距。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实现治理的法治化、民主化、透明化、科学化、制度化、协同化。我国当前的治理体系总体来看是好的,符合质量目标实现的要求,但是其中也存在很多亟待改进的方面。比如我国的治理体系中制度的法治化和民主化程度还有待提升,治理主体结构还需要调整,制度运行机制缺乏灵活性等。可见,治理体系与治理目标之间还存在差距。

2.公共管理技术可行性和实践性手段单一。公共管理技术是各种综合管理技术的统一,其蕴含了现代之力观念中的数字治理技术、应急管理技术、科学决策管理技术等等内容,其在进行公共管理过程中应当结合其可行性和实践性进行选择,保证技术的应用满足治理的需要。但是,当前公共管理主体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并没有从管理的需要和公众的角度出发,体现管理的利益最大化,保障管理技术的实现,一些主体所采用还是传统的、单一的管理手段,这就给管理带来困难,甚至引发社会信任危机。

3.顶层设计与推动方式的问题。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现阶段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为实现国家顶层设计,国家不断推动自上而下的改革方针政策,表明了国家对于治理的决心。但是,我国所推动的改革方式对于很多顶层设计的意愿并没有进行很好的践行,很多措施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保护。自上而下的改革进程在基层运行中并不健全。

二、公共管理模式创新

1.建立以公民为中心的模式。政府在进行公共管理的时候应当建立以公民为需求和利益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注重政府对公民需求的回应性,让公民参与到公共管理中,保证公民从公共管理中获得相应的福祉和公共利益,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体现民主社会的根本价值。我国政府本就是民主的政府,让公民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一方面可以满足公民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我国民主的性质,拉近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距离。政府建立公民为中心的公共管理模式要坚持以公民的满意度为目标,坚持让公民更多的参与到公共管理中,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公民利益最大化,只有此思想元素综合,才能建立公民满意的公共管理事务。

2.市场模式。传统理解中,市场与政府是相互对立的,将公共管理进行市场化建设额,可以说是管理模式的一种创新。但是,并不是说公共管理市场化完全抛弃了政府的作用,而是建立一种政府与市场并存的管理模式,让政府进行宏观管理,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对其进行保护和监管。在公共管理能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进行市场自我调控,两者的结合一方面可以防止市场运行中漏洞或者危险的存在,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政府公信度,保证公共管理市场运行的规范性。

3.弹性管理模式。弹性管理模式能够通过灵活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方法,对公共事务进行姑那里,其从权变的角度出发,对公共事务和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弹性管理能够对组织机构进行有效的反思,对政策的制定进行全面性的思考,其趋向的是政府的扁平化,让政府的地位上升到一定程度的高度。进行弹性管理需要建立一支具有跨功能性质的团队,管理人员具有多变性和灵活性。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也敢于创新,大胆尝试。弹性管理是公共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但是因为其对于政府的政策的连贯性会有一定影响,因此,政府组织应当在发展到一定程度阶段之后在对此模式进行考虑。

三、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方式

我国政府在进行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方面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形式,坚持制度创新,才能让公共管理融入新的元素和动力,才能让公共管理更加具有质量与效率。我国在进行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时,应当兼顾整体性与部分性,发挥其最大下能,在具体制度创新选择上,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选用。

1.渐进型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渐进型制度创新坚持的是以大局为重,稳步进行创新,主要应当对关于我国重要事务的公共管理中,比如对于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方面,都不应当贸然改变,而是应当在稳步、大局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采用循序渐进的制度创新方式。多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渐进式的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是一种成本较为低廉,社会摩擦与动荡较为轻微的方式,其适合中国国情,促进国家大事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2.激进型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激进型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能够解决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能够将事情的解决时间予以有效缩短,属于“快刀斩乱麻”的管理制度创新。激进型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主要针对的是一些非国家根本制度层面的较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公共管理制度。比如听证会制度、公务员奖惩制度等,激进型公共管理制度需要进行整体思考和整体设计,避免从前“孤军奋战”的习惯作法。

3.中央主导型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中央主导型公共管理制度具有其天然优势,其能够支配我国的制度资源,无论从国家制度稳定还是从国家的总体创新来说,中央主导型公共管理制度都是最重要的创新需要。中央主导型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主要适用于关系到人民根本利益方面的公共事务管理,只要坚持中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中央机构的主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将我国的各种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资源进行整合,才能保证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

4.自主创造型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自主创造型公共管理制度其需要通过公共管理制度自我进行创新和研究,进行自我构建,是一种自发型的管理制度创新方式。此种制度创新方式因为之前没有先例可供参考,只能通过对理论的分析进行制度创新,此制度创新方式正处于探索阶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且,因为其成本较高,因此在进行制度创新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方面较多。公共管理制度进行自主创新还需要经过较为慎重的统筹和规划,才能真正运行到实践生活中。

结语:公共管理及其创新对于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国家及政府要对此引起高度重视,通过不同的手段和方式方法对其进行创新运用,让公共管理为人民带来更多的利益,让人们更多的享受到公共管理所带来的福利,让人民在公共管理中感受幸福。(作者单位:华侨大学)

参考文献:

[1]刘B,郝索.我国服务产业公共管理创新机制研究[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0:45-47.

[2]乔治・H・弗雷德里克森,李文彬,裴祖军.公共管理与真正的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15,04:127-133.

[3]杨杰.以公共管理创新促进我国转型发展[J].才智,2015,20:345.

公共管理创新第2篇

关键词:区域公共问题;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缺失;制度创新

从历史的层面说,自伍德罗?威尔逊(Wilson,1887)以来,公共管理作为一门拥有自身合法地位的社会科学,在其百多年的演进和流变历程中,始终不乏各种争奇斗妍的学术论争和理论流派,甚至出现“理论丛林”的局面;而公共管理实践作为一种“国家的艺术”,伴随其纷繁杂芜的气候生态和波澜壮阔的丰富实践,也总会有治理安排上的结构转型和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适应国内外公共管理环境的权变需求,也为了更好地体认公共管理这门学科的社会性和应用性特色,本文作者在国内公共行政学界率先对“区域行政”和“区域公共管理”进行了探索性研究①。现在看来,伴随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浪潮滚滚而至,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传统社会公共问题“区域化”和无界化的态势更加明显,一种有别于全球治理(国际公共管理)、国家公共管理、地方公共管理的区域公共管理,正在迅速凸显和逐步成形。区域公共管理面对和要解决的是区域性公共问题,因而它区别于传统的“行政区行政”②,对政府公共管理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诉求。

一、区域公共问题及其成因

(一)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滋生了大量宏观和中观的区域公共问题。自二战结束以来,公共管理所面对的世界景象和社会生态发生了亘古未有的嬗变。当前,人类更是全面过渡到一个全球化和区域化齐头并进又交相辉映的时代。在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突飞猛进的时代,诸多的因素和复杂的背景交织在一起,诱发甚至引爆了大量“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和“中观区域性公共问题”。一方面,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和世界新区域主义运动的兴起,民族国家间的区域化已经由传统的“浅表一体化”向“深度一体化”①、封闭式区域化向更具开放性的区域化模式转变,加之作为政治目的的区域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洲际内跨国间的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明显增加。诸如相互贸易与投资、国家安全、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国际恐怖主义治理等跨国性公共问题,依靠民族国家的内部力量已经无法解决,必须寻求洲际区域内大部分国家甚至所有国家的集体决策和协调行动。另一方面,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使得由若干毗邻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变得更加相互依赖,由此滋生了更多难以回避的中观区域公共问题,如“新柔廖”次区域(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三国毗邻区域)的合作供水问题,“图门江流域”次区域(中国、朝鲜、俄罗斯三国毗邻区域)的经贸关系、公共安全、政治合作问题,“澜沧江湄公河地区”(大湄公河流经的中、越、缅、老、柬、泰等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领域合作,“一国两制”下粤、港、澳次区域的竞争力、经济合作、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和危机管理、政府协调等问题。

(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催生了诸多区域公共问题。1949~1978年的近30年间,中国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管理社会公共问题的惟一机制是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缺少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因此,社会公共问题往往被禁锢于行政区划内部,通过内向型行政方式予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我国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内的分权化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在不断推进,迫切要求有一个“全国一盘棋”的统一市场环境;而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更宣告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与国际市场机制接轨,需要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从集权与分权的政治逻辑来看,市场经济下中央政府实行经济性分权政策是好事,它能够诱发哈耶克所谓的自发秩序的慢慢形成,有利于调动地方行动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然而,由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进程的滞后,加之尚未顺利实施行政性分权的配套改革,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直接后果是催生了诸多新型的社会公共问题,比如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和政绩主义、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发展的马太效应等。我国市场化进程中催生的这些问题,不仅突破了传统行政区划的刚性束缚,扩散和蔓延到由多个地区组成的某一经济区域,而且还超越了计划体制下那种由上至下的政府治理能力域限,衍生为区域性公共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行政区行政的僵化法则已经力不从心,迫切呼唤区域公共管理这种治理新机制的诞生。

(三)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产生了棘手的区域公共问题。近20多年来,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速度在迅速提升,由此引发了社会公共问题的空间重组和空间集聚,其结果也萌发了复杂的区域公共问题。主要表现在:1.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中国是一个有着2000多年农耕历史的国家,目前占社会六成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因此,农村城市化的压力巨大,解决城乡二元结构也任重道远。在我们看来,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政治行政区域之间存在着短期难以弥合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差异,进而需要两种功能区域之间进行制度协调、制度创新、制度重构的问题。从这一视角看,转型时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非常值得区域公共管理开展长期的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探究,比如“假性城市化”现象、“城中村”问题、农民失地问题、村改居问题、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等等。2.行政区划变革问题。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几千年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更迭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多股动力的促动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变革与调整尤为频繁。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区划变革已经成为政治权力和治理权限在区域空间上的较量和政府体系内部的再分配过程,其中隐藏着多维的利益博弈关系,牵涉到公共管理的深层次症结。因此,需要加强公共管理学科视野的研究。3.流域治理问题。从自然区域的角度看,流域是一种整体性极强的区域,流域内各自然要素的相互关联极为密切,特别是上下游间的相互关系密不可分。但是,从行政区域的角度看,流域又是不完整的,它往往被不同的行政区域所分割。特别在市场化和工业化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俨然成为流域内利益独立的博弈主体。因此,流域治理的公益要求(如环境保护、产业协调、城市规划等)与地方政府的功利动机(主要是经济发展、财税指标、后发困境等)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冲突。总之,流域治理引发的区域公共问题甚为棘手但又亟待解决。(四)现代化进程中的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加剧。从现代化进程和发展理论视角来看,从清末的“洋务运动”、“西学东渐”到建国后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近代以来的百多年间,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历经艰辛,迄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毋庸置疑,由于中国是一个后发赶超型现代化国家,因而与西方发达现代化诸强相比,我国的综合现代化水平还很低,仍基本处于“经典现代化”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的“再现代化”甚至超现代化水平相比,更有天壤之别。尤为突出的是,中国是一个严重非均衡发展的国家,其内部的现代化程度和发展水平在空间区域上表现出巨大的落差,由此产生一系列事关国家或地区发展前途的区域公共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1.国内的东、中、西部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制度文明、社会发育、竞争优势等方面差距明显,形成发达区域、次发达区域和欠发达区域的发展鸿沟。2.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中部一些工业基础较好的省份出现滞胀和结构性萧条的发展困境,已经凸显出“问题区域”的态势。3.老、少、边、穷的地区现代化水平不容乐观,与沿海先发区域间有差距扩大的“马太效应”趋势。4.沿海一些发达省份的内部区域发展差距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广东、江苏、山东、福建较为明显。笔者认为,从中国内部的区域发展与公共管理的互动逻辑来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面对的最大挑战莫过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挑战,处理和解决好了上述一系列区域性公共问题,和谐社会的发展愿景就不再遥远。二、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就目前来看,对于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无论是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都缺乏系统的理论思考和操作策略;而最为关键的是,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和制度链条中,还存在诸多的漏洞与缺失,难以胜任区域公共问题的合法、合理和高效治理。这些缺失主要是:(一)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思想根深蒂固。众所周知,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官僚制度传统和“大一统”治理意识,对于社会公共问题的管理,历代统治者习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而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几十年的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更是强化了“国家简单化”的治理理念。如果从治理的技术层面来说,我国政府传统的这些治理特质,可以概括为“行政区行政”。所谓行政区行政,简单地说,就是基于单位行政区域界限的刚性约束,民族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在一种切割、闭合和有界的状态下形成的政府治理形态。它有以下基本特征:1.从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看,行政区行政适应了农业文明和工业社会的基本诉求,是封闭社会和自发秩序的产物。它发轫于农业社会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契合了政府专制统治的传统。自工业社会以来,基于韦伯的“现性”而构建的稳态的“科层制”结构,更是使行政区行政模式的封闭性和机械性发挥到了极致。2.从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看,行政区行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以民族国家或国内地方政府的、明确的单位行政区划边界作为管理出发点的。这种根据行政区划的人为切割来治理国家和地方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内向型行政”或“闭合型行政”模式。内向型行政模式从根本上讲是“画地为牢”和“各自为政”的,甚少关注行政区划边界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3.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主体上看,行政区行政是一种垄断型统治行政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是管理国家和地方行政区域内部公共事务的惟一主体,政府成为万灵和万能的“全能”政府,可以预见和处理所有社会公共问题,制定各种公共政策并监督其执行,从而包办和代办了单位行政区域内部的大小公共事务。4.从公共权力运行的向度上看,行政区行政模式强调政府管理权力运行的单向性和闭合性。也就是说,根据“科层制”所内蕴的层级分设和层级节制的基本法则,政府公共管理权力在行政单元内部的日常运作是自上而下的和单向度的,由此形成一种单一权威中心的“金字塔”式闭合结构。特别是在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由于一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政治原则,这使得按行政区划切割的地方政府,必须严格遵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博弈规则,很难自觉生成一种“地方政府区域公共管理共同体地方政府”的谈判协调的制度安排。5.从公共问题治理的层次设计看,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层次设计是行政区行政的基本法则。具体来说,就是将国家内部的社会公共问题切割为若干层次,进而设计机构类同、职能重叠的等级治理架构。很明显,那些跨越这些等级层次的外溢性区域公共问题,不在等级制治理的层次设计视野之内。

(二)现代区域政策框架尚未成形。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特别是国内区域问题的治理,需要有组织完善、设计精细、有的放矢的一整套区域政策作为保障框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进行过多次区域范围的划分,也先后实行过区域均衡发展、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和梯度发展等多种发展战略,投入了大笔公共财政资源。但是,区域发展的公共绩效一直较为低下,达不到政策设计时的理想目标。其中的症结何在?有学者认为,中国迄今为止尚无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政策,是我国区域发展一直走不出恶性循环的主要根源[1](P540)。其理由是:1.中国没有形成完善的区域政策制度基础,比如区域政策实施机构不是立法的产物,没有专门负责区域政策的职能部门。2.不存在可供区域政策利用的区域划分框架,比如中国的区域划分都是草率、笼统的,范围太广,不具有实施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区域政策工具残缺不全,除扶贫政策外,缺乏针对问题区域的政策。4.缺乏有效的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较为实际地揭示了我国区域政策的误区和问题。中国确实缺乏西方发达国家意义上的区域政策。这是因为,欧美国家的区域政策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基础(包括成熟的市场经济、法治、有限政府、公共治理的多元机制等),而中国的区域政策过程,由于长期受人治行政、集权体制、全能政府、扭曲市场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直难以有完善的制度基础、设计精细的区域划分框架以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工具、有效的区域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等。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的部门分割”、“政策的相互打架”症状就成为中国区域政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

(三)区域公共管理的具体制度安排不健全。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除了上述两大问题外,在诸多具体的制度安排方面也很不健全。主要有:1.宏观与中观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待完善。国际上“深度一体化”进程和宏观区域治理最成功的典范当属“欧盟”。与之相比,我国与亚太国家结成的宏观区域或者与相邻国家结成的次区域,其治理结构和制度框架仍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需要中国政府的积极参与并加以完善。2.解决我国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的制度安排非常脆弱,成为影响国家和区域整体经济绩效的病灶。3.我国黄河、长江、珠江、淮河等大江大河的流域治理制度弊端甚多,其中涉及的水权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政府间关系等问题尤为突出。4.区域公共协调机制并不健全,比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协调制度、“一国两制”下粤-港-澳联席会议制度、“泛珠三角”区域协调制度、省际区域公共协调制度,等等。5.行政区划调整与空间规划中的问题突出,政策随意性和长官意志浓厚,尚未有建基于制度和法治原则的制度约束机制。6.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城市区域与农村区域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制度融合机制。

三、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基本路径

(一)治理理念的转变: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的政府制度创新,首先要突破以单位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和政府统治为要义的行政区行政的缺失,确立区域公共管理的新思维。1.在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上,区域公共管理是开放社会和无缝隙社会的产物,它迎合了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的需要,因应了市场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大势所趋。在这样一种权变、风险、不确定性的复杂社会生态下,社会公共事务表现出高度渗透的趋势,区域乃至全球社会间结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赖状态,区域性和区域化的“广度”与“深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倍增。2.在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上,区域公共管理以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为价值导向,而非以行政区划的切割为出发点。它摒弃了传统的“内向型行政”或单边行政的弊病,奉行“区域性行政”和合作治理的哲学观,把大量跨越国界和行政区划的“外溢性”公共问题和“区域性”公共事务纳入自身的管理范围,由此实现社会公共事务的分层治理和细分治理。3.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主体上,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它既有代表官方的政府组织,也有非官方的民间组织和私营部门,涵盖了区域内的民族国家间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联合体,以及区域性的多样化非政府组织、自愿组织和经济组织,形成了区域政府与公民社会、私营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区域公共事务的新格局。4.在公共权力的运行向度上,区域公共管理倚赖的是多元的、分散的、上下互动的权威,彼此间是合作网络和交叉重叠的关系。它主要通过合作、协调、谈判、伙伴关系、确立集体行动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区域公共事务的联合治理。这种联合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相互合作。总之,根据区域涵盖界域的大小,我们可以把现代区域公共管理划分为国家间区域公共管理、次区域公共管理和国内区域公共管理3种类型(见表1)。

(二)治理机制的创新:从科层制到组织间网络制。在公共事务的治理机制上,区域公共管理观认为,治理纷繁杂芜的公共事务尤其是区域性公共事务,没有绝对的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传统的科层制面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挑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因此,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区域公共问题,必须借助于科层制、市场机制、自组织制等混合机制来对其进行“多中心”治理,形成一种组织间网络的区域公共问题治理新机制。诚如著名学者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所指出的:“全球性的最大特点是网络性,因此,这些治理机制也应当是网络性的,而不是等级制的。”“治理仍将建立在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基础之上。国家权力、国家间的权力分布仍然十分重要……但是,‘国家’的旧有形象或许将变得越来越与实际不符,因为国家机构与私人部门、第三部门的联系越来越网络化而难分彼此。跨政府关系网络、跨国关系网络将变得越来越重要。”[2](P13)组织间网络治理最成功的典范莫过于欧盟的区域治理。欧盟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专家贝娅特?科勒—科赫认为:集体意愿的组织原则和的观念是区分社会政治体系的两个构成性要素,因此,根据两者的不同方式组合,可以区分出4种不同种类的治理机制(见表2);在这4种治理类型中,法国一般被贴上“国家主义”的标签,美国以“多元主义”而著称,瑞士是“和谐主义”的典范,而欧盟则成为“交织主义”(即网络治理)的实例。在此基础上,国内有学者对贝娅特?科勒—科赫的4种治理机制做了进一步的诠释,归纳和概括出其中的主要特征(见表3)。由此可以看出,国家主义、多元主义、法团主义治理机制主要适用于某个民族国家或行政区政府,而网络主义治理机制则适合于特定的跨国或跨行政区的区域共同体。这些特征也与上文分析的区域公共管理的主要特色并无二致。

(三)制度基础的建构:从“国家简单化”管理到“国家精密化”管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基础非常薄弱。由于尚未建构起适应区域公共问题管理需要的相应制度体系,政府对区域公共问题的管理仍沿袭“国家简单化”的思维观念和方式手段。所谓国家简单化管理,是指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下,由于国家官僚的极度理性而设计的一种“假、大、空”式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逻辑下,政策具有随意性,制度设计严重脱离实际而不具有可操作性和问题的针对性。简而言之,国家简单化管理,就是官僚在过分自信的情况下滥用国家权力,对复杂的社会公共问题做简单化处理的一种治理安排[5](P3)。国家简单化的管理制度,难以应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诉求,因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那种“国家精密化”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家精密化管理,是指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行政官僚,在有限理性驱使下设计的一种缜密、精细、法治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比如以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为例,为了确定结构基金(StructuralFunds)以及其他区域政策工具的受益区域范围,欧盟当局制定了通用的区域体系(NUTS区域)。整个欧盟的区域划分为3个NUTS层次,每个成员国分为1个或多个NUTS-1区,每个NUTS-1区又分为1个或多个NUTS-2区,NUTS-2区又进一步分为几个NUTS-3区。同时,对应落后病、萧条病和膨胀病3类区域问题,至少有3类问题区域划分,即落后区域、萧条区域与膨胀区域。又如,具体到英国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来看,英国把英伦三岛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英格兰划分为9个标准区域,分别成立9大区域发展局(RDAs)①,在9大RDAs下面又做次级甚至更多层级的区域划分,从而使区域问题的治理变得更有针对性,工具和策略更有可操作性。反观中国或国内的一些省份,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制度基础尚较为薄弱,表现在:政策随意性强,没有一种一以贯之的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政策框架;区域的划分非常简单和笼统,而且变动很大,很难真正确定区域政策的受益范围;尚未有相对独立、具有法治基础的专门区域管理机构,等等。

(四)区域政策的创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传统上我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只有面向国内或地方的内部政策,缺乏面向国外和区域间的区域公共政策。要进行区域公共管理的政府制度创新,重要的内容还在于实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的转变。

1.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政策一体化是指政府有意采取超出国民待遇范围的措施,通过调整、协调或对国家政策和执行机制的相互认可来减少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市场分割的负面效应。目前,国际上的区域一体化安排(RegionalIntegrationAssociations)如欧盟(EU)、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的密切经济关系协定(CER),在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方面堪称典范。通过国内政策配合、国家标准和规章的协调,以及对外国管理体制和达标评定程序的认可3种模式,国家间政策一体化可以获取丰厚的经济收益,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开放和增加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将外部溢出效应“内部化”、对实行自由贸易的成员方进行补偿的机制等[6](P97)。因此,中国政府应积极参加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尽快实现与这些国家的政策一体化目标。2.政治目的下的“次区域”一体化政策。由相邻的若干民族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一体化安排,几个成员国之间实行“俱乐部规则”,可以共同提供国家安全、和平环境、有助于某些社会的政治制度,以及民主价值观的形成等区域性政治公共物品。这种“次区域”一体化政策可以减少邻邦间的摩擦、减缓社会及政治压力、巩固民主与政治制度、提升“弱小政体”的谈判和讨价还价能力,比如中国与俄罗斯以及中亚几个国家建成的“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与东南亚诸国结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组织等。3.实施区域功能政策。(1)竞争政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政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建设统一大市场、消除政府间恶性竞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欧盟,竞争政策被奉为单一欧洲市场的第三根支柱,因为它的目的是通过消除一切阻碍、限制或扭曲欧盟范围内自由竞争的行为,保证欧洲统一大市场中公平竞争的和谐有序进行[7](P13)。欧盟竞争政策有着雄厚的法律基础。然而,我国目前的竞争政策的法律基础很不完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第7、30条有相关限制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外,很少有其他法律涉及地方政府间竞争和地方保护的规定。因此,要规范我国地方政府间的合理竞争,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就必须建构竞争政策的法制基础。(2)区域(地区)发展政策。这一政策旨在协调区域发展,减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区域政策必须以坚实的制度基础做保障,比如,欧盟的区域政策有3个必不可少的方面:欧洲地区发展基金(后又发展为包括发展基金、结构基金、凝聚力基金在内的丰富的资金体系)、涉及地区问题的政策机构(主要包括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社会基金、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对各类具有不同程度地区效应的政策予以协调[8](P159)。可以看出,独立运作的基金、专门负责的职能机构和区域政策间的协调是保证区域发展政策有效落实的基础。因此,在区域协调发展事业中,我国政府必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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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全球化世界的治理[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3][德]贝娅特?科勒—科赫等.欧洲一体化与欧盟治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吴志成.治理创新:欧洲治理的历史、理论与实践[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5][美]詹姆士?斯科特著.王晓毅译.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6]MauriceSchiff&L.AlanWinters.区域一体化与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公共管理创新第3篇

关键词:区域公共问题;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缺失;制度创新

从历史的层面说,自伍德罗?威尔逊(Wilson,1887)以来,公共管理作为一门拥有自身合法地位的社会科学,在其百多年的演进和流变历程中,始终不乏各种争奇斗妍的学术论争和理论流派,甚至出现“理论丛林”的局面;而公共管理实践作为一种“国家的艺术”,伴随其纷繁杂芜的气候生态和波澜壮阔的丰富实践,也总会有治理安排上的结构转型和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适应国内外公共管理环境的权变需求,也为了更好地体认公共管理这门学科的社会性和应用性特色,本文作者在国内公共行政学界率先对“区域行政”和“区域公共管理”进行了探索性研究①。现在看来,伴随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浪潮滚滚而至,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传统社会公共问题“区域化”和无界化的态势更加明显,一种有别于全球治理(国际公共管理)、国家公共管理、地方公共管理的区域公共管理,正在迅速凸显和逐步成形。区域公共管理面对和要解决的是区域性公共问题,因而它区别于传统的“行政区行政”②,对政府公共管理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诉求。

一、区域公共问题及其成因

(一)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滋生了大量宏观和中观的区域公共问题。自二战结束以来,公共管理所面对的世界景象和社会生态发生了亘古未有的嬗变。当前,人类更是全面过渡到一个全球化和区域化齐头并进又交相辉映的时代。在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突飞猛进的时代,诸多的因素和复杂的背景交织在一起,诱发甚至引爆了大量“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和“中观区域性公共问题”。一方面,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和世界新区域主义运动的兴起,民族国家间的区域化已经由传统的“浅表一体化”向“深度一体化”①、封闭式区域化向更具开放性的区域化模式转变,加之作为政治目的的区域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洲际内跨国间的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明显增加。诸如相互贸易与投资、国家安全、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国际恐怖主义治理等跨国性公共问题,依靠民族国家的内部力量已经无法解决,必须寻求洲际区域内大部分国家甚至所有国家的集体决策和协调行动。另一方面,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使得由若干毗邻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变得更加相互依赖,由此滋生了更多难以回避的中观区域公共问题,如“新柔廖”次区域(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三国毗邻区域)的合作供水问题,“图门江流域”次区域(中国、朝鲜、俄罗斯三国毗邻区域)的经贸关系、公共安全、政治合作问题,“澜沧江湄公河地区”(大湄公河流经的中、越、缅、老、柬、泰等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领域合作,“一国两制”下粤、港、澳次区域的竞争力、经济合作、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和危机管理、政府协调等问题。

(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催生了诸多区域公共问题。1949~1978年的近30年间,中国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管理社会公共问题的惟一机制是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缺少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因此,社会公共问题往往被禁锢于行政区划内部,通过内向型行政方式予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我国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内的分权化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在不断推进,迫切要求有一个“全国一盘棋”的统一市场环境;而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更宣告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与国际市场机制接轨,需要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从集权与分权的政治逻辑来看,市场经济下中央政府实行经济性分权政策是好事,它能够诱发哈耶克所谓的自发秩序的慢慢形成,有利于调动地方行动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然而,由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进程的滞后,加之尚未顺利实施行政性分权的配套改革,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直接后果是催生了诸多新型的社会公共问题,比如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和政绩主义、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发展的马太效应等。我国市场化进程中催生的这些问题,不仅突破了传统行政区划的刚性束缚,扩散和蔓延到由多个地区组成的某一经济区域,而且还超越了计划体制下那种由上至下的政府治理能力域限,衍生为区域性公共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行政区行政的僵化法则已经力不从心,迫切呼唤区域公共管理这种治理新机制的诞生。

(三)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产生了棘手的区域公共问题。近20多年来,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速度在迅速提升,由此引发了社会公共问题的空间重组和空间集聚,其结果也萌发了复杂的区域公共问题。主要表现在:1.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中国是一个有着2000多年农耕历史的国家,目前占社会六成以上的人口是农民,因此,农村城市化的压力巨大,解决城乡二元结构也任重道远。在我们看来,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政治行政区域之间存在着短期难以弥合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差异,进而需要两种功能区域之间进行制度协调、制度创新、制度重构的问题。从这一视角看,转型时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非常值得区域公共管理开展长期的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探究,比如“假性城市化”现象、“城中村”问题、农民失地问题、村改居问题、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等等。2.行政区划变革问题。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几千年来,行政区划的调整更迭似乎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等多股动力的促动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变革与调整尤为频繁。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区划变革已经成为政治权力和治理权限在区域空间上的较量和政府体系内部的再分配过程,其中隐藏着多维的利益博弈关系,牵涉到公共管理的深层次症结。因此,需要加强公共管理学科视野的研究。3.流域治理问题。从自然区域的角度看,流域是一种整体性极强的区域,流域内各自然要素的相互关联极为密切,特别是上下游间的相互关系密不可分。但是,从行政区域的角度看,流域又是不完整的,它往往被不同的行政区域所分割。特别在市场化和工业化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俨然成为流域内利益独立的博弈主体。因此,流域治理的公益要求(如环境保护、产业协调、城市规划等)与地方政府的功利动机(主要是经济发展、财税指标、后发困境等)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冲突。总之,流域治理引发的区域公共问题甚为棘手但又亟待解决。(四)现代化进程中的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加剧。从现代化进程和发展理论视角来看,从清末的“洋务运动”、“西学东渐”到建国后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近代以来的百多年间,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历经艰辛,迄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毋庸置疑,由于中国是一个后发赶超型现代化国家,因而与西方发达现代化诸强相比,我国的综合现代化水平还很低,仍基本处于“经典现代化”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的“再现代化”甚至超现代化水平相比,更有天壤之别。尤为突出的是,中国是一个严重非均衡发展的国家,其内部的现代化程度和发展水平在空间区域上表现出巨大的落差,由此产生一系列事关国家或地区发展前途的区域公共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1.国内的东、中、西部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制度文明、社会发育、竞争优势等方面差距明显,形成发达区域、次发达区域和欠发达区域的发展鸿沟。2.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中部一些工业基础较好的省份出现滞胀和结构性萧条的发展困境,已经凸显出“问题区域”的态势。3.老、少、边、穷的地区现代化水平不容乐观,与沿海先发区域间有差距扩大的“马太效应”趋势。4.沿海一些发达省份的内部区域发展差距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广东、江苏、山东、福建较为明显。笔者认为,从中国内部的区域发展与公共管理的互动逻辑来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面对的最大挑战莫过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挑战,处理和解决好了上述一系列区域性公共问题,和谐社会的发展愿景就不再遥远。二、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就目前来看,对于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无论是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都缺乏系统的理论思考和操作策略;而最为关键的是,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和制度链条中,还存在诸多的漏洞与缺失,难以胜任区域公共问题的合法、合理和高效治理。这些缺失主要是:(一)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思想根深蒂固。众所周知,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官僚制度传统和“大一统”治理意识,对于社会公共问题的管理,历代统治者习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而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几十年的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更是强化了“国家简单化”的治理理念。如果从治理的技术层面来说,我国政府传统的这些治理特质,可以概括为“行政区行政”。所谓行政区行政,简单地说,就是基于单位行政区域界限的刚性约束,民族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在一种切割、闭合和有界的状态下形成的政府治理形态。它有以下基本特征:1.从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看,行政区行政适应了农业文明和工业社会的基本诉求,是封闭社会和自发秩序的产物。它发轫于农业社会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契合了政府专制统治的传统。自工业社会以来,基于韦伯的“现性”而构建的稳态的“科层制”结构,更是使行政区行政模式的封闭性和机械性发挥到了极致。2.从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看,行政区行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以民族国家或国内地方政府的、明确的单位行政区划边界作为管理出发点的。这种根据行政区划的人为切割来治理国家和地方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内向型行政”或“闭合型行政”模式。内向型行政模式从根本上讲是“画地为牢”和“各自为政”的,甚少关注行政区划边界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3.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主体上看,行政区行政是一种垄断型统治行政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是管理国家和地方行政区域内部公共事务的惟一主体,政府成为万灵和万能的“全能”政府,可以预见和处理所有社会公共问题,制定各种公共政策并监督其执行,从而包办和代办了单位行政区域内部的大小公共事务。4.从公共权力运行的向度上看,行政区行政模式强调政府管理权力运行的单向性和闭合性。也就是说,根据“科层制”所内蕴的层级分设和层级节制的基本法则,政府公共管理权力在行政单元内部的日常运作是自上而下的和单向度的,由此形成一种单一权威中心的“金字塔”式闭合结构。特别是在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由于一贯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政治原则,这使得按行政区划切割的地方政府,必须严格遵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博弈规则,很难自觉生成一种“地方政府区域公共管理共同体地方政府”的谈判协调的制度安排。5.从公共问题治理的层次设计看,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层次设计是行政区行政的基本法则。具体来说,就是将国家内部的社会公共问题切割为若干层次,进而设计机构类同、职能重叠的等级治理架构。很明显,那些跨越这些等级层次的外溢性区域公共问题,不在等级制治理的层次设计视野之内。

(二)现代区域政策框架尚未成形。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特别是国内区域问题的治理,需要有组织完善、设计精细、有的放矢的一整套区域政策作为保障框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进行过多次区域范围的划分,也先后实行过区域均衡发展、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和梯度发展等多种发展战略,投入了大笔公共财政资源。但是,区域发展的公共绩效一直较为低下,达不到政策设计时的理想目标。其中的症结何在?有学者认为,中国迄今为止尚无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政策,是我国区域发展一直走不出恶性循环的主要根源[1](P540)。其理由是:1.中国没有形成完善的区域政策制度基础,比如区域政策实施机构不是立法的产物,没有专门负责区域政策的职能部门。2.不存在可供区域政策利用的区域划分框架,比如中国的区域划分都是草率、笼统的,范围太广,不具有实施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区域政策工具残缺不全,除扶贫政策外,缺乏针对问题区域的政策。4.缺乏有效的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较为实际地揭示了我国区域政策的误区和问题。中国确实缺乏西方发达国家意义上的区域政策。这是因为,欧美国家的区域政策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管理的制度基础(包括成熟的市场经济、法治、有限政府、公共治理的多元机制等),而中国的区域政策过程,由于长期受人治行政、集权体制、全能政府、扭曲市场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直难以有完善的制度基础、设计精细的区域划分框架以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工具、有效的区域政策监督与评估机制等。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的部门分割”、“政策的相互打架”症状就成为中国区域政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

三)区域公共管理的具体制度安排不健全。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政府制度的缺失,除了上述两大问题外,在诸多具体的制度安排方面也很不健全。主要有:1.宏观与中观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待完善。国际上“深度一体化”进程和宏观区域治理最成功的典范当属“欧盟”。与之相比,我国与亚太国家结成的宏观区域或者与相邻国家结成的次区域,其治理结构和制度框架仍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需要中国政府的积极参与并加以完善。2.解决我国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的制度安排非常脆弱,成为影响国家和区域整体经济绩效的病灶。3.我国黄河、长江、珠江、淮河等大江大河的流域治理制度弊端甚多,其中涉及的水权制度、生态补偿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政府间关系等问题尤为突出。4.区域公共协调机制并不健全,比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协调制度、“一国两制”下粤-港-澳联席会议制度、“泛珠三角”区域协调制度、省际区域公共协调制度,等等。5.行政区划调整与空间规划中的问题突出,政策随意性和长官意志浓厚,尚未有建基于制度和法治原则的制度约束机制。6.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城市区域与农村区域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的制度融合机制。

三、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基本路径

(一)治理理念的转变: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公共问题管理中的政府制度创新,首先要突破以单位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和政府统治为要义的行政区行政的缺失,确立区域公共管理的新思维。1.在政府治理的社会背景上,区域公共管理是开放社会和无缝隙社会的产物,它迎合了全球化和区域化浪潮的需要,因应了市场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大势所趋。在这样一种权变、风险、不确定性的复杂社会生态下,社会公共事务表现出高度渗透的趋势,区域乃至全球社会间结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赖状态,区域性和区域化的“广度”与“深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倍增。2.在政府治理的价值导向上,区域公共管理以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为价值导向,而非以行政区划的切割为出发点。它摒弃了传统的“内向型行政”或单边行政的弊病,奉行“区域性行政”和合作治理的哲学观,把大量跨越国界和行政区划的“外溢性”公共问题和“区域性”公共事务纳入自身的管理范围,由此实现社会公共事务的分层治理和细分治理。3.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主体上,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它既有代表官方的政府组织,也有非官方的民间组织和私营部门,涵盖了区域内的民族国家间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联合体,以及区域性的多样化非政府组织、自愿组织和经济组织,形成了区域政府与公民社会、私营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区域公共事务的新格局。4.在公共权力的运行向度上,区域公共管理倚赖的是多元的、分散的、上下互动的权威,彼此间是合作网络和交叉重叠的关系。它主要通过合作、协调、谈判、伙伴关系、确立集体行动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区域公共事务的联合治理。这种联合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相互合作。总之,根据区域涵盖界域的大小,我们可以把现代区域公共管理划分为国家间区域公共管理、次区域公共管理和国内区域公共管理3种类型(见表1)。

(二)治理机制的创新:从科层制到组织间网络制。在公共事务的治理机制上,区域公共管理观认为,治理纷繁杂芜的公共事务尤其是区域性公共事务,没有绝对的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传统的科层制面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挑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因此,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区域公共问题,必须借助于科层制、市场机制、自组织制等混合机制来对其进行“多中心”治理,形成一种组织间网络的区域公共问题治理新机制。诚如著名学者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所指出的:“全球性的最大特点是网络性,因此,这些治理机制也应当是网络性的,而不是等级制的。”“治理仍将建立在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基础之上。国家权力、国家间的权力分布仍然十分重要……但是,‘国家’的旧有形象或许将变得越来越与实际不符,因为国家机构与私人部门、第三部门的联系越来越网络化而难分彼此。跨政府关系网络、跨国关系网络将变得越来越重要。”[2](P13)组织间网络治理最成功的典范莫过于欧盟的区域治理。欧盟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专家贝娅特?科勒—科赫认为:集体意愿的组织原则和的观念是区分社会政治体系的两个构成性要素,因此,根据两者的不同方式组合,可以区分出4种不同种类的治理机制(见表2);在这4种治理类型中,法国一般被贴上“国家主义”的标签,美国以“多元主义”而著称,瑞士是“和谐主义”的典范,而欧盟则成为“交织主义”(即网络治理)的实例。在此基础上,国内有学者对贝娅特?科勒—科赫的4种治理机制做了进一步的诠释,归纳和概括出其中的主要特征(见表3)。由此可以看出,国家主义、多元主义、法团主义治理机制主要适用于某个民族国家或行政区政府,而网络主义治理机制则适合于特定的跨国或跨行政区的区域共同体。这些特征也与上文分析的区域公共管理的主要特色并无二致。

(三)制度基础的建构:从“国家简单化”管理到“国家精密化”管理。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区域公共问题管理的制度基础非常薄弱。由于尚未建构起适应区域公共问题管理需要的相应制度体系,政府对区域公共问题的管理仍沿袭“国家简单化”的思维观念和方式手段。所谓国家简单化管理,是指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下,由于国家官僚的极度理性而设计的一种“假、大、空”式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逻辑下,政策具有随意性,制度设计严重脱离实际而不具有可操作性和问题的针对性。简而言之,国家简单化管理,就是官僚在过分自信的情况下滥用国家权力,对复杂的社会公共问题做简单化处理的一种治理安排[5](P3)。国家简单化的管理制度,难以应对区域公共问题的治理诉求,因此,必须借鉴发达国家那种“国家精密化”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家精密化管理,是指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行政官僚,在有限理性驱使下设计的一种缜密、精细、法治的公共问题管理制度。比如以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为例,为了确定结构基金(StructuralFunds)以及其他区域政策工具的受益区域范围,欧盟当局制定了通用的区域体系(NUTS区域)。整个欧盟的区域划分为3个NUTS层次,每个成员国分为1个或多个NUTS-1区,每个NUTS-1区又分为1个或多个NUTS-2区,NUTS-2区又进一步分为几个NUTS-3区。同时,对应落后病、萧条病和膨胀病3类区域问题,至少有3类问题区域划分,即落后区域、萧条区域与膨胀区域。又如,具体到英国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来看,英国把英伦三岛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英格兰划分为9个标准区域,分别成立9大区域发展局(RDAs)①,在9大RDAs下面又做次级甚至更多层级的区域划分,从而使区域问题的治理变得更有针对性,工具和策略更有可操作性。反观中国或国内的一些省份,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制度基础尚较为薄弱,表现在:政策随意性强,没有一种一以贯之的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政策框架;区域的划分非常简单和笼统,而且变动很大,很难真正确定区域政策的受益范围;尚未有相对独立、具有法治基础的专门区域管理机构,等等。

(四)区域政策的创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传统上我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只有面向国内或地方的内部政策,缺乏面向国外和区域间的区域公共政策。要进行区域公共管理的政府制度创新,重要的内容还在于实现从内部政策到区域公共政策的转变。

1.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政策一体化是指政府有意采取超出国民待遇范围的措施,通过调整、协调或对国家政策和执行机制的相互认可来减少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市场分割的负面效应。目前,国际上的区域一体化安排(RegionalIntegrationAssociations)如欧盟(EU)、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的密切经济关系协定(CER),在国家间政策一体化方面堪称典范。通过国内政策配合、国家标准和规章的协调,以及对外国管理体制和达标评定程序的认可3种模式,国家间政策一体化可以获取丰厚的经济收益,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开放和增加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将外部溢出效应“内部化”、对实行自由贸易的成员方进行补偿的机制等[6](P97)。因此,中国政府应积极参加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尽快实现与这些国家的政策一体化目标。2.政治目的下的“次区域”一体化政策。由相邻的若干民族国家或地区结成的“次区域”一体化安排,几个成员国之间实行“俱乐部规则”,可以共同提供国家安全、和平环境、有助于某些社会的政治制度,以及民主价值观的形成等区域性政治公共物品。这种“次区域”一体化政策可以减少邻邦间的摩擦、减缓社会及政治压力、巩固民主与政治制度、提升“弱小政体”的谈判和讨价还价能力,比如中国与俄罗斯以及中亚几个国家建成的“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与东南亚诸国结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组织等。3.实施区域功能政策。(1)竞争政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政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建设统一大市场、消除政府间恶性竞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欧盟,竞争政策被奉为单一欧洲市场的第三根支柱,因为它的目的是通过消除一切阻碍、限制或扭曲欧盟范围内自由竞争的行为,保证欧洲统一大市场中公平竞争的和谐有序进行[7](P13)。欧盟竞争政策有着雄厚的法律基础。然而,我国目前的竞争政策的法律基础很不完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第7、30条有相关限制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外,很少有其他法律涉及地方政府间竞争和地方保护的规定。因此,要规范我国地方政府间的合理竞争,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就必须建构竞争政策的法制基础。(2)区域(地区)发展政策。这一政策旨在协调区域发展,减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区域政策必须以坚实的制度基础做保障,比如,欧盟的区域政策有3个必不可少的方面:欧洲地区发展基金(后又发展为包括发展基金、结构基金、凝聚力基金在内的丰富的资金体系)、涉及地区问题的政策机构(主要包括欧洲投资银行、欧洲社会基金、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对各类具有不同程度地区效应的政策予以协调[8](P159)。可以看出,独立运作的基金、专门负责的职能机构和区域政策间的协调是保证区域发展政策有效落实的基础。因此,在区域协调发展事业中,我国政府必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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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约瑟夫?S.奈,约翰?D.唐纳胡.全球化世界的治理[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3][德]贝娅特?科勒—科赫等.欧洲一体化与欧盟治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吴志成.治理创新:欧洲治理的历史、理论与实践[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

[5][美]詹姆士?斯科特著.王晓毅译.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6]MauriceSchiff&L.AlanWinters.区域一体化与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公共管理创新第4篇

一、创新思辩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导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前进发展,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必须紧随时代的脚步,积极的对拓展自身的创新理论进行探求。近年来国际社会上广泛应用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我国可以对其进行借鉴并不断丰富我国公安社会管理的创新并拓展新的思辩。

1.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定义界定及其观点阐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美国诞生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代表人物是David?Osbome和Ted?Gaebler,宗旨是为针对传统公共行政难以解决政府实力的问题而提出的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及管理的模式,其概念非常的松散,涵盖着对传统管理的取代行为,又是当前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改革的延续。在各个国家对其定名也不尽相同。但在各国的实践中总结出的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较为集中的,阐述如下:

1.1重新定位政府和社会间的关系。政府转为"企业"?纳税人转为"顾客〃,二者的服务是相互的。政府要将公众的所需和利益纳入措施的制定中。

1.2政府在履行管理职能上,要做引领者,而不是执行者。政府要以政策方针对管理的行为进行治理,而不是去直接管理。

1.3政府要将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性质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广泛学习各领域的管理手段。

1.4将竞争机制纳入制度层面上。用多元化的方式对政府的服务质量及效率进行提升。

1.5在组织方面政府要以效绩的明确代替严格的规制。

2.将新公共管理理论融入公安社会管理是可行的。新公共管理理论一经问世便引起广泛的关注,多年实践证明其时效性和指导性极强。与我国公安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是可行的。可行性概括为:

2.1科学理论指引的必要性。

2.2公安的社会管理具有与公共管理相同的属性。

2.3西方国家的改革中,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成功实践是将其引入我国的实践基础。

二、新公共管理为公安社会管理创新指引新方向

1.管理的理念,摒弃控制,实行服务。理念创新是任何创新的最初环节。理念带动实践是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实际进展的关键。传统中公安在社会管理上主要是控制性的,非常僅化。新理念下,管理要回归到公众的利益和需求之上。形成治理与服务的良性循环。

2.管理的主体,摒弃单一,实现多元化合作。公安社会管理主体的创新,需要多元化的发展。传统上公安独揽社会管理的工作,手段法律性高、强制性大,以强力的手段维护稳定,使自身陷入与社会对立的境遇。对自身形象和窖民关系都有害无益。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是公安机关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协作对社会进行多元化的管理,实现多方参与社会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提升管理效绩。

3.管理的模式,宏观与微观相统一进行管理。传统上公安的社会管理模式过于直接、微观细化细节繁杂,管理困难非常大,范围广。而事实上过于细致的管理使得大众的自由空间极大的减少,阻碍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民众素质。对公安机关而言,重压在身,劳苦却力不从心。新公共管理所提倡的是政府应该指引,而不是执行。公安的社会治安管理应该在自身领域的管理上直接管理、微观细化,其它领域可以由适当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承担,公安机构只在宏观上对其管理方式进行策划和调整。

4.控制的机制,弱化执行,重视过程和结果。传统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只注重执行政策,却忽略了反馈机制的建立,无法监督和评价自身的工作成绩、发现不足,难以创新。新公共管理对目标的实效性非常重视,将目标的责任确定下来并监督其完成的状况。公安机关对此应该加以借鉴,注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科学的反馈机制,获得有效的评估。

三、以新公共管理为指导,公安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

公安的谁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持续性的、不断改进的过程,需要党和政府的协同合作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大力推动,同时与时俱进,适时调整以更好的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1.对公安民替服务的理念教育和执法活动的监督有待加强。教育立国是一个国家强盛的保障。在转变公安民菩的管理理念的过程中,对其进行服务理念的教育也是非常必要的P】。民窖的教育不实行变更,公安社会管理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对民进服务和法制理念的树立势在必行。

首先,对民罄的服务理念教育进行强化。以各种激励的方式对民窖进行引导,从培训、晋升再到讲座,无一例外进行教育。

其次,强化监督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的力度,完善监督和制衡机制。对窖务的公开化进行推进,在阳光下运行管理活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规范警务,以规章制度辅助公安社会管理的活动不走偏路。强化监督公安社会管理的力度,建立专门化的部门和机构以及机制,严格惩处违规民窖和行为。

2.不断推动公安社会管理社会化的改革。社会化改革,即使更多方群体参与到其中,使得更层面参与到公安的社会管理工作中,实现窖务的多元化合作。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以及各地替务的情况,不断探索,积极创新,探索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的社会化路程。其方式如下:

2.1转移相关业务。在安保方面,诸多大型的活动耗费极大的菩力进行安保活动,这样的状况需要改进。公安机关可以在政府的协助下对安保相关的单位进行法规的规范,以竞争的方式进行承包,公安机关本身则进行监督指导。

2.2权力下放基层。在基层的治安委员会方面,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进行授权,扩大基层的权利和职能,减轻公安机关负担,增加基层的参与度。公安机关仍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引。

四、结语

综上述,不难看出,公安社会管理的创新是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式的势在必行的重大措施。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良性进程,必须与我国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工作当前实际的状况相结合,不断在实践中进行研究和经验的论证,对公安的社会管理创新实施的前段时期和实施之后的阶段其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价和估计。评比的衡量是投入产出的比较率,未达到目标和创新要求的工作点,要对其原因进行全面的分析,加快实现对工作和实施措施的改进步骤。对于达到要求和完成目标的创新工作,要彰显其良好的成效和积极的作用,总结其成功的优秀经验,积极进行推广和宣传。

公共管理创新第5篇

从理论上看,政府治理与改革是公共管理学的核心领域。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公共管理学(或公共行政学)就是对政府治理与改革实践的研究。而从实践上看,改革是政府管理的永恒主题。为适应变化着的社会经济环境,有效地履行职能,政府自身总是处于不断的改革与变化之中。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政府治理变革已经成为波及全球的巨大浪潮,不管是发达国家、转轨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治理与改革都处在激烈的变化之中,并逐步形成不同的模式。当代西方政府改革往往被描述为所谓的“新公共管理”的管理改革运动,它追求“三E”(Economy,EfficiencyandEffectiveness,即经济、效率和效益)目标。这场改革使支配了20世纪大部分时光的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向“管理主义”或“新公共管理”模式转变。“管理主义”或“新公共管理”是一种新的政府管理图景,它突破了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之间原本不可逾越的鸿沟,使得以企业精神再造公共部门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其实,即使在西方,也没有统一的治理及改革模式。着眼于改革内容,西方政府治理有多种模式,例如,英国学者E•费利耶划分出四种治理模式:效率驱动模式、小型化与分权模式、追求卓越模式和公共服务取向模式;皮特斯提出四种治理模式,即市场化政府模式、参与型政府模式、灵活性政府模式、解除规制政府模式。就区域而言,当代西方形成了如下几种有典型意义的政府治理模式:一是英国或英联邦国家模式,即英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二是北美模式,主要包括美国的“企业化政府”或“政府再造”运动为主和加拿大的公共服务改革(或更准确地说,美国和加拿大有各自不同的模式,尤其是在公共服务领域);三是欧洲大陆模式,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行政现代化运动;四是北欧模式,斯堪的那维亚各国的政府改革尤其是福利国家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

在西方(地域意义上的)之外,世界其他地区的政府治理也处于变革之中,并且形成了不同于西方的有区域与国家特色的治理类型及其模式。较有典型意义的有:东欧模式——前地区尤其是俄罗斯、波兰、匈牙利等国的体制转轨与改革;拉美模式——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国的治理改革(尤其是近十年摆脱“拉美陷阱”的努力);东亚(及东南亚)模式——以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亚洲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治理与改革;南亚模式——以印度和不丹为代表等等。“治理”或“公共治理”是当下流行的术语。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多元、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其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日益多样化的政府组织形式下保护公共利益,如何在有限的财政资源下以灵活的手段回应社会的公共需求。通过对政府治理与改革实践的总结与反思,各国学者开始更加关注于公共服务的结果取向、倾向公共治理结构的多元化发展、通过责任分散的治理手段来构建一个“服务型政府”。国外政府治理与改革的实践为其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推动了政府治理与改革的理论发展。

政府治理与改革理论也逐步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主流,受到学界和政界的共同关注。在政府治理与改革的理论研究中,既有学者借助公共选择和新制度主义等经济学流派的理论和方法,对公共部门加以深入的分析,用市场理念和市场机制重塑政府管理体制和过程;也有学者以民主政治理论为依托,强调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平公正,关注公共精神的实现。不同的研究路径推动了当代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结构的重塑和理论重心的转移,为公共行政或公共管理的跨学科、多视角的研究提供了平台。可以说,无论是理论进展还是实践变迁,国外的公共治理体系和政府改革模式都呈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为我国的政府治理与改革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理论研究素材和实践的经验教训借鉴。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主要领导同志反复强调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当代国外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理论和实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改革和治理方面产生了大量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我国,“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和“服务型政府”等新理念和战略的提出,为我国构建新型的公共治理体系提供了基本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表明我国公共治理理念已经从强调经济发展转到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2003年“非典”事件之后,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渐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总理指出:“非典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要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2008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会上,总书记强调说,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最近,在今年2月19日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实际上,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意味着我国的政府改革要以社会的公共需求作为内在的规定性,以更为柔性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公共治理方式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推进,社会的阶层、结构、运转方式乃至观念都产生了深刻的变迁,客观上需要我国构建新型的公共治理体系,以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市场经济构成社会运行的基本面,复杂的分工、交易系统促进了经济生活的蓬勃发展,同时也使得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结构阶层化、社会关系复杂化。这种情况扩展了社会的多元需求,激化了政府财政资源稀缺的压力,客观上要求政府加强公共治理体系的建设,通过不同治理结构和特定管理自的结合,使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民众的需要,并为民众提供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和2008年进行了六次政府机构及行政体制改革。经过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要进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规范,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支持,并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治理与改革模式。而近年来,我国政府治理与改革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在“大部制”改革以及决策、执行与监督的协调、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政府间关系调整与权力下放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向市场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改革出现了许多创新尝试,形成了不同的改革模式,如深圳模式、顺德模式、晋江模式、富阳的专委会模式、神木、吴起的免费医疗和免费教育实验、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探索等。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中国市场经济建设虽起步时间不长,却已获得了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等举世公认的成就。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如何运用市场的方法来管理公共事务及经济社会事务,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这是摆在国人面前的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急需政府治理与改革的创新研究。必须跟踪政府治理与改革的理论前沿,探讨政府治理与改革的约束条件、激励机制、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政府治理与改革的战略和策略,治理与改革的重点层面、突破口和推进方式,国内外政府治理与改革创新的经验(以及不同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政府能力与执行力建设,治理与改革的公共性与合法性,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人事制度改革与人力资源管理,政府治理与改革中的公民参与,国家与民主理论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加强政府治理与改革的创新研究有助于推动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使两者的结合更加紧密、相得益彰。

由于传统的政府理论往往注重从应然的角度对政府问题进行规范分析,却忽视了实然角度的经验研究,容易产生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现象。政府治理与改革理论的研究应更加关注治理与改革实践的实然层面。通过对政府管理实践的细致考察,使公共行政的应然层面趋向明显。反过来可以对政府改革与治理的实践起着导向作用。而政府治理与改革现实的发展,为理论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参考系和实验地,促进理论的完善和发展。

二、公共行政研究中的“大”问题

公共行政或公共管理的学术研究及理论创新必须关注“大”问题或学科的核心问题。粗略地说,构成“大”问题有这么几个标准:一是千百年来长期备受关注、备受思考的问题;二是大问题是单一学科不能够解决的问题;三是反映时代精神,是时代重大实践问题的回应。我认为,当代公共行政领域需要认真研究的“大”问题有:

(一)公民在公共行政中的角色问题

公民、公民资格、公民精神。在公共行政中,公民应该如何定位?新公共管理理论将公民视为顾客,新公共服务理论将之视为“主人”。我国将公民视为国家的主人。公民是公共行政的主体还是其他?那么在公共行政中,公民到底是什么角色?在中国特色环境下,公民角色应如何发挥?如果公民是位精神病人,那他还是不是主人以及如何作主人的问题。中国老百姓正在转型:由臣民——准公民——公民转变的过程。如何培养积极的公民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问题。有学生问我政治意义和行政意义上的公民有什么区别?我认为,政治上的“公民”和行政上的“公民”其实没有严格的划分,各个学科之间也没有严格的界限。公共行政对公民的研究更注重公民的角色如何发挥。按照OECD的标准,积极公民培养与角色发挥,即是做知情的公民、代表的公民、协商的公民、参与的公民、自治的公民。周志忍教授则说:我国公民角色在改变,传统的研究注重政治领域、政治意义上的公民研究。传统的代议制存在风险,因此需要公民自己参与公共事务。在我国应该称作“准公民”,因为我们的“公民”与西方国家的公民在权利上存在差异。当前我国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理顺行政权力。中国现行的行政体制是严重扭曲的,最明显的就是权责的不一致性。中国行政中最重要的是体制的梳理及权责的一致,要在行政上集权以提高效率和执行力,但在政治上是民主。而中国现有状况是运用行政上的民主来弥补政治上的不民主,这就导致了实际运行中更加的扭曲。还有学生提出如何实现从臣民到公民的过渡这样一个问题。在我看来对于公民的培养,“重要的还是要教育公民”,我们要通过何种制度设计可以使公民的参与达到我们的预期。例如,知情的公民,我们如何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如何定义知情的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知情与隐私之间的界限。当今我国的许多问题,已经超越了倡导的阶段,而是进入了如何落实的阶段。

(二)公共行政中的公共利益导向问题

目前,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焦点。是否存在“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到底是什么,应当如何加以界定。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分界在哪,是否有明确的分界加以划分。其实,对公共利益的研究并不是要严格划清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而是如果公共行政中真正存在所谓的“公共利益”,那么应当如何通过良好的行政实践加以体现,即公共行政应如何发挥作用去实现公共利益。

(三)公共行政中的公共行动问题

早期的公共行政研究的是在一个组织的内部如何进行有效的控制、操纵,而现在的公共行政强调的是集体的行动,而非组织内部的操作或操纵。由于当今公共事务的复杂化、客观环境的动荡性,单一的组织是无法完成这些事务的处理工作的,使得公共行动并不是简单的个人、组织的行动,因此需要集体的行动,进而形成一个“行动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有多重角色,从横向看,要涉及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传统公共行政中往往忽视对立法和司法部门的研究,在当前我国公共行政研究中,往往会忽视中国共产党的作用。从纵向看,公共行政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层政府、企业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等。这些不同的角色应如何发挥作用?公共行动网络应当如何加以构建?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四)公共行政中多重角色之间的互动问题

多元行动者所构成公共行政活动中,多重角色如何进行互动,互动的基础是什么,互动的正当程序是什么,互动机制要如何构建,互动的边界是什么,各个多元行动主体又是如何与“公民社会”进行互动的。有同学提出了关于中国公共行政网络及其主体研究的问题,我认为没有必要一定要用别人的框架来分析我们的问题,西方不一定就是标准参照系。我国的政治和行政环境与西方国家是不同的,必须要重视中国共产党的作用。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就是共产党的领导和为人民服务。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迅速发展的优势之一。周志忍教授补充说:历史就是个平行四边形,是各种力量共同作用的产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产物,在我国,很多重大决策都是由中国共产党决定,而政府是执行决策,党的作用不可忽视。

(五)公共行政中的公共责任实现问题

总的来说,公共行政的研究可以概括为“道、法、术”。“道”是指公共行政价值论(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体系是什么,是否存在一套普适性的价值标准)、公共行政方法论(公共行政有没有自己的特定研究方法)、公共行政知识论(公共行政的知识来源于实践;公共行政的知识是什么类型的,是科学还是艺术,或者是其他;关键问题是公共行政的知识如何应用,注意知识的应用环境问题)。“法”是指一系列法律、政策和制度(尤其要重视基础制度的研究),特别是关注针对现实问题的“政策工具”选择。“术”是指相应的管理方法、手段及工具的研究,尤其是寻求正确的治理工具。有同学问我,公共行政的研究中,除了“道”、“法”、“术”,是否可以再加“势”(即公共行政研究应该以特定的经济、社会、政治环境为背景)的问题,我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在公共行政的学术研究与理论创新中,可以比较不同国家特色,但要在我国当前体制及现实状况下来研究具体问题。研究者在看问题时心态要好,要积极探讨,中立客观、冷静分析、理性对话。

三、公共管理的研究方法与理论创新

公共管理的知识积累与理论创新必须要高度重视研究方法的训练。本科生与研究生学习,真正学到的知识是一种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与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忘掉的是书本上的知识,但是积淀下来终身受用的是对事物从不同视角的解读和研究思路。在当代,各学科交叉融合,公共管理的学术研究要有意识的培养对于现代化的研究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注重实证研究方法的应用,尤其是学会运用数学、统计学及经济学的研究工具。关于理论创新,所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一定要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全面、透彻的分析,写好研究综述,评价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找到目前研究还没有解决的问题或在研究方法的欠缺等找到问题,然后设计框架,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研究才会对学术界有所贡献。公共管理的学术研究及理论创新首先要解决研究思路和方法问题。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研究过程或程序包括找出问题、确定研究视角、选择工具、概念化操作化、确立指标、收集数据以及量化分析。我着重指出如下几点:

(一)研究的问题导向性

现实中,并非所有的问题都有学术研究价值。某些重大的、有影响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弊端并不能构成学术问题,对社会弊端的陈述也并非研究综述。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社会现象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只构成对有价值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社会背景而存在。所以现实问题与学术研究问题往往不能单纯的划等号。学术研究中的问题要从现有学术研究的成果中寻找,阅读大量的文献是最底层意义上的首要工作,作为学术共同体的一员要对学术有所贡献必须要大量阅读、分析已有的研究成果,然后在整合文献成果的基础上,找出现有研究成果中缺失、不足或偏颇的理论切入点,选择研究视角,理清研究思路。问题意识的自觉性是很重要的,一方面要增加知识的储备,另一方面要学习别人是怎么提问题的,怎么梳理、评价和逻辑推理。

(二)研究综述的写作

在做文献综述时按照主题(ByThemes)来对文献进行分类整理,同时你所分析的重点要放在与主题相关性高的文献上,广泛收录,深入细化。在文献分析中,需要注意三个问题,首先,文献分析不仅仅是按照现有研究的时间顺序对作者与书名进行简单罗列,而是要以研究主题为线索,进行主题梳理(如概念、意义、论题分类、实践应用……);其次,文献述评中切忌使用“现有研究不系统、不深入”这样的说法,系统性是在引入介绍新领域时就可能达到的,除非所研究的领域真正是一项空白,否则几乎所有研究本身都存在着不足之处,几乎所有学科都欠缺深入的研究,研究都是有待深入的,因此,这样的综述没有意义;此外,文献综述的写作切忌仅从二手资料获得相应的观点,而不去查阅原文;最后,文献综述的内容要与自己研究的主题具有高度相关性,评价文献综述的好坏也要看文献梳理与主题的相关度高不高。

(三)研究范围的确定

研究范围一共分为大致三种:大题大作(例如,韦伯的《官僚制》、马克思的《资本论》等);大题小作(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小题大做。当代中国公共管理学科经历了30年的发展,面上的东西已经很多了,把小的问题搞清楚了,大问题才能搞清楚。找到一个小的视角或主题进行深入分析)。而前两种是具有一定难度的,并且需要相当的天赋才能完成,而对于大部分研究生而言提倡小题大做,深入研究。在回答大问题之前,要先把小问题搞清楚才可以。踏踏实实地一步一步从小题做起。学术共同体也有“白领与蓝领”之分,第一种模式非大家而不能胜任,第二种模式是目前处于研究生阶段的学生能力达不到的。至于后一种是大多数学生通过努力可以作的。从“蓝领”到“白领”的过渡也是一个质变到量变的过程,否则搞学术就成了一种“奢侈品”。

公共管理创新第6篇

从理论上看,政府治理与改革是公共管理学的核心领域。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公共管理学(或公共行政学)就是对政府治理与改革实践的研究。而从实践上看,改革是政府管理的永恒主题。为适应变化着的社会经济环境,有效地履行职能,政府自身总是处于不断的改革与变化之中。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政府治理变革已经成为波及全球的巨大浪潮,不管是发达国家、转轨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治理与改革都处在激烈的变化之中,并逐步形成不同的模式。

当代西方政府改革往往被描述为所谓的“新公共管理”的管理改革运动,它追求“三E”(Economy,EfficiencyandEffectiveness,即经济、效率和效益)目标。这场改革使支配了20世纪大部分时光的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向“管理主义”或“新公共管理”模式转变。“管理主义”或“新公共管理”是一种新的政府管理图景,它突破了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之间原本不可逾越的鸿沟,使得以企业精神再造公共部门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

其实,即使在西方,也没有统一的治理及改革模式。着眼于改革内容,西方政府治理有多种模式,例如,英国学者E·费利耶划分出四种治理模式:效率驱动模式、小型化与分权模式、追求卓越模式和公共服务取向模式;皮特斯提出四种治理模式,即市场化政府模式、参与型政府模式、灵活性政府模式、解除规制政府模式。

就区域而言,当代西方形成了如下几种有典型意义的政府治理模式:一是英国或英联邦国家模式,即英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二是北美模式,主要包括美国的“企业化政府”或“政府再造”运动为主和加拿大的公共服务改革(或更准确地说,美国和加拿大有各自不同的模式,尤其是在公共服务领域);三是欧洲大陆模式,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行政现代化运动;四是北欧模式,斯堪的那维亚各国的政府改革尤其是福利国家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

在西方(地域意义上的)之外,世界其他地区的政府治理也处于变革之中,并且形成了不同于西方的有区域与国家特色的治理类型及其模式。较有典型意义的有:东欧模式——前地区尤其是俄罗斯、波兰、匈牙利等国的体制转轨与改革;拉美模式——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国的治理改革(尤其是近十年摆脱“拉美陷阱”的努力);东亚(及东南亚)模式——以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亚洲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治理与改革;南亚模式——以印度和不丹为代表等等。

“治理”或“公共治理”是当下流行的术语。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多元、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其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日益多样化的政府组织形式下保护公共利益,如何在有限的财政资源下以灵活的手段回应社会的公共需求。通过对政府治理与改革实践的总结与反思,各国学者开始更加关注于公共服务的结果取向、倾向公共治理结构的多元化发展、通过责任分散的治理手段来构建一个“服务型政府”。

国外政府治理与改革的实践为其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推动了政府治理与改革的理论发展。政府治理与改革理论也逐步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主流,受到学界和政界的共同关注。在政府治理与改革的理论研究中,既有学者借助公共选择和新制度主义等经济学流派的理论和方法,对公共部门加以深入的分析,用市场理念和市场机制重塑政府管理体制和过程;也有学者以民主政治理论为依托,强调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平公正,关注公共精神的实现。不同的研究路径推动了当代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结构的重塑和理论重心的转移,为公共行政或公共管理的跨学科、多视角的研究提供了平台。可以说,无论是理论进展还是实践变迁,国外的公共治理体系和政府改革模式都呈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为我国的政府治理与改革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理论研究素材和实践的经验教训借鉴。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主要领导同志反复强调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当代国外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理论和实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改革和治理方面产生了大量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我国,“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和“服务型政府”等新理念和战略的提出,为我国构建新型的公共治理体系提供了基本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表明我国公共治理理念已经从强调经济发展转到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3年“非典”事件之后,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渐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总理指出:“非典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要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2008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会上,总书记强调说,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最近,在今年2月19日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实际上,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意味着我国的政府改革要以社会的公共需求作为内在的规定性,以更为柔性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公共治理方式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推进,社会的阶层、结构、运转方式乃至观念都产生了深刻的变迁,客观上需要我国构建新型的公共治理体系,以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市场经济构成社会运行的基本面,复杂的分工、交易系统促进了经济生活的蓬勃发展,同时也使得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结构阶层化、社会关系复杂化。这种情况扩展了社会的多元需求,激化了政府财政资源稀缺的压力,客观上要求政府加强公共治理体系的建设,通过不同治理结构和特定管理自的结合,使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民众的需要,并为民众提供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和2008年进行了六次政府机构及行政体制改革。经过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要进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规范,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支持,并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治理与改革模式。而近年来,我国政府治理与改革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在“大部制”改革以及决策、执行与监督的协调、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政府间关系调整与权力下放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向市场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改革出现了许多创新尝试,形成了不同的改革模式,如深圳模式、顺德模式、晋江模式、富阳的专委会模式、神木、吴起的免费医疗和免费教育实验、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探索等。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中国市场经济建设虽起步时间不长,却已获得了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等举世公认的成就。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如何运用市场的方法来管理公共事务及经济社会事务,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这是摆在国人面前的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急需政府治理与改革的创新研究。必须跟踪政府治理与改革的理论前沿,探讨政府治理与改革的约束条件、激励机制、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政府治理与改革的战略和策略,治理与改革的重点层面、突破口和推进方式,国内外政府治理与改革创新的经验(以及不同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政府能力与执行力建设,治理与改革的公共性与合法性,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人是要教育公民”,我们要通过何种制度设计可以使公民的参与达到我们的预期。例如,知情的公民,我们如何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如何定义知情的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知情与隐私之间的界限。当今我国的许多问题,已经超越了倡导的阶段,而是进入了如何落实的阶段。

(二)公共行政中的公共利益导向问题

目前,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焦点。是否存在“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到底是什么,应当如何加以界定。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分界在哪,是否有明确的分界加以划分。其实,对公共利益的研究并不是要严格划清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而是如果公共行政中真正存在所谓的“公共利益”,那么应当如何通过良好的行政实践加以体现,即公共行政应如何发挥作用去实现公共利益。

(三)公共行政中的公共行动问题

早期的公共行政研究的是在一个组织的内部如何进行有效的控制、操纵,而现在的公共行政强调的是集体的行动,而非组织内部的操作或操纵。由于当今公共事务的复杂化、客观环境的动荡性,单一的组织是无法完成这些事务的处理工作的,使得公共行动并不是简单的个人、组织的行动,因此需要集体的行动,进而形成一个“行动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有多重角色,从横向看,要涉及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传统公共行政中往往忽视对立法和司法部门的研究,在当前我国公共行政研究中,往往会忽视中国共产党的作用。从纵向看,公共行政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层政府、企业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等。这些不同的角色应如何发挥作用?公共行动网络应当如何加以构建?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四)公共行政中多重角色之间的互动问题

多元行动者所构成公共行政活动中,多重角色如何进行互动,互动的基础是什么,互动的正当程序是什么,互动机制要如何构建,互动的边界是什么,各个多元行动主体又是如何与“公民社会”进行互动的。有同学提出了关于中国公共行政网络及其主体研究的问题,我认为没有必要一定要用别人的框架来分析我们的问题,西方不一定就是标准参照系。我国的政治和行政环境与西方国家是不同的,必须要重视中国共产党的作用。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就是共产党的领导和为人民服务。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迅速发展的优势之一。周志忍教授补充说:历史就是个平行四边形,是各种力量共同作用的产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产物,在我国,很多重大决策都是由中国共产党决定,而政府是执行决策,党的作用不可忽视。

(五)公共行政中的公共责任实现问题

总的来说,公共行政的研究可以概括为“道、法、术”。“道”是指公共行政价值论(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体系是什么,是否存在一套普适性的价值标准)、公共行政方法论(公共行政有没有自己的特定研究方法)、公共行政知识论(公共行政的知识来源于实践;公共行政的知识是什么类型的,是科学还是艺术,或者是其他;关键问题是公共行政的知识如何应用,注意知识的应用环境问题)。“法”是指一系列法律、政策和制度(尤其要重视基础制度的研究),特别是关注针对现实问题的“政策工具”选择。“术”是指相应的管理方法、手段及工具的研究,尤其是寻求正确的治理工具。有同学问我,公共行政的研究中,除了“道”、“法”、“术”,是否可以再加“势”(即公共行政研究应该以特定的经济、社会、政治环境为背景)的问题,我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在公共行政的学术研究与理论创新中,可以比较不同国家特色,但要在我国当前体制及现实状况下来研究具体问题。研究者在看问题时心态要好,要积极探讨,中立客观、冷静分析、理性对话。

三、公共管理的研究方法与理论创新

公共管理的知识积累与理论创新必须要高度重视研究方法的训练。本科生与研究生学习,真正学到的知识是一种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与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忘掉的是书本上的知识,但是积淀下来终身受用的是对事物从不同视角的解读和研究思路。在当代,各学科交叉融合,公共管理的学术研究要有意识的培养对于现代化的研究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注重实证研究方法的应用,尤其是学会运用数学、统计学及经济学的研究工具。关于理论创新,所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一定要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全面、透彻的分析,写好研究综述,评价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找到目前研究还没有解决的问题或在研究方法的欠缺等找到问题,然后设计框架,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研究才会对学术界有所贡献。

公共管理的学术研究及理论创新首先要解决研究思路和方法问题。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研究过程或程序包括找出问题、确定研究视角、选择工具、概念化操作化、确立指标、收集数据以及量化分析。

我着重指出如下几点:

(一)研究的问题导向性

现实中,并非所有的问题都有学术研究价值。某些重大的、有影响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弊端并不能构成学术问题,对社会弊端的陈述也并非研究综述。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社会现象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只构成对有价值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社会背景而存在。所以现实问题与学术研究问题往往不能单纯的划等号。学术研究中的问题要从现有学术研究的成果中寻找,阅读大量的文献是最底层意义上的首要工作,作为学术共同体的一员要对学术有所贡献必须要大量阅读、分析已有的研究成果,然后在整合文献成果的基础上,找出现有研究成果中缺失、不足或偏颇的理论切入点,选择研究视角,理清研究思路。问题意识的自觉性是很重要的,一方面要增加知识的储备,另一方面要学习别人是怎么提问题的,怎么梳理、评价和逻辑推理。

(二)研究综述的写作

在做文献综述时按照主题(ByThemes)来对文献进行分类整理,同时你所分析的重点要放在与主题相关性高的文献上,广泛收录,深入细化。在文献分析中,需要注意三个问题,首先,文献分析不仅仅是按照现有研究的时间顺序对作者与书名进行简单罗列,而是要以研究主题为线索,进行主题梳理(如概念、意义、论题分类、实践应用……);其次,文献述评中切忌使用“现有研究不系统、不深入”这样的说法,系统性是在引入介绍新领域时就可能达到的,除非所研究的领域真正是一项空白,否则几乎所有研究本身都存在着不足之处,几乎所有学科都欠缺深入的研究,研究都是有待深入的,因此,这样的综述没有意义;此外,文献综述的写作切忌仅从二手资料获得相应的观点,而不去查阅原文;最后,文献综述的内容要与自己研究的主题具有高度相关性,评价文献综述的好坏也要看文献梳理与主题的相关度高不高。

(三)研究范围的确定

研究范围一共分为大致三种:大题大作(例如,韦伯的《官僚制》、马克思的《资本论》等);大题小作(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小题大做。当代中国公共管理学科经历了30年的发展,面上的东西已经很多了,把小的问题搞清楚了,大问题才能搞清楚。找到一个小的视角或主题进行深入分析)。而前两种是具有一定难度的,并且需要相当的天赋才能完成,而对于大部分研究生而言提倡小题大做,深入研究。在回答大问题之前,要先把小问题搞清楚才可以。踏踏实实地一步一步从小题做起。学术共同体也有“白领与蓝领”之分,第一种模式非大家而不能胜任,第二种模式是目前处于研究生阶段的学生能力达不到的。至于后一种是大多数学生通过努力可以作的。从“蓝领”到“白领”的过渡也是一个质变到量变的过程,否则搞学术就成了一种“奢侈品”。

(四)善于观察,联系实际,避免学术研究走极端

学术研究要注重观察,充分运用观察力和判断力,同时发挥自己的联想能力,将理论、国际经验、报纸上的案例及日常所看到的事情结合起来,任选一个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思维,多思考,多问为什么。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充分调动自己的知识储备,加大信息摄入量。

公共管理创新第7篇

(一)全球化、区域化已成世界发展方向,公共管理方式在发生变化

首先,随着世界发展方向的变化,世界各国、各区域发展表现出了新的特点,其中开放化是其共有特点,也代表着公共管理要走向开放,并且开放力度会越来越大;其次,全球化、区域化影响下,世界各国、各区域之间的关系由“隔离”变得“唇齿相依”,各国家、区域之间的公共管理需要加强合作。

(二)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与社会进步,可能引发新的公共管理问题

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极大的推动了社会进步,但是其也进一步加剧了世界各国之间、同一国家不同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从而引发新的公共管理问题;以我国为例,受现代科技的影响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越来越快,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也在加快,但东部与中西部之间的“差距”却在不断加大。

(三)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公共管理问题集中出现

自本世纪初开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黄金时期,社会生产工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是我国城市人口规模的大幅增加与社会生产、生活需求的急剧增长,我国公共管理的空间在短期内发生剧烈重组与集聚,公共管理结构变得复杂、异常,问题开始集中出现。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加速了公共管理问题爆发

自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面貌极大改变,但公共管理问题也趋于集中爆发;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经济体制的成功改革与快速发展,而政治体制改革却缓慢不前,特别是行政分权改革、社会法治建设进程的相对滞后,可能会导致公共管理问题的集中“爆发”。

二、我国公共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管理“泛行政化”问题明显

受到我国传统政治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公共管理组织运行方式、权利来源和工作目标等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有着明显的“行政化”特点,该特点一方面有效的保证了公共管理组织的正常、稳定运行,但是另一方面也由于“行政化”的影响,各区域、各公共管理组织表现的相对过于独立,不利于工作开展。

(二)公共管理缺乏有力法律保障支持

在公共管理领域,决定公共管理成效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法律与法规,其为公共管理实施提供着重要保障和支持。当前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由于缺少健全法律、法规的保障和支持,导致公共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有很大的随意性,不利于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与有效性,影响公共管理工作效果。

(三)公共管理主体缺乏协作、合作精神

行政化特点导致各区域、各公共管理组织之间表现的相对过于独立,是制约公共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各公共管理主体本身缺乏协作、合作精神,也是制约公共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原因。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应该加强合作,壮大公共管理力量,增强公共管理工作效果。

(四)公共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待建立、完善

对于公共管理而言,我国还不存在一套完善、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甚至多数地区没有公共管理绩效评价体系;针对这一情况,有必要尝试建立专门的公共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从公共管理组织、政策制定与执行效果、相关人员工作业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效果等角度、指标上对公共管理进行评价。

三、新常态下的我国公共管理创新路径

(一)加快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形成新公共管理有效方法

所谓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就是说政府要从传统的政府管理向公共管理转变;即逐步拓宽社会治理与管理视野,在特定公共事务领域应发展与利用非官方组织,形成多元、多样的公共管理主体,借助这些公共管理主体发挥公共管理作用,逐步形成一套异于传统的新的公共管理有效方法。

(二)加强公共管理法制建设,为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相应公共管理法律、法规的缺失,也导致针对同一问题不同地区、不同公共管理主体提出的解决对策、方案等的各不相同,形成一种各不相让的局面,而各方又不能保证自己的方案有效,在再次出现问题时忙于推卸责任。为此,必须加强公共管理法制建设,为公共管理工作效果提供有效保障与支持。

(三)促进公共管理组织之间合作,建立多层面组织结构

新常态下,传统公共管理制度、方式、方法所起的作用愈来愈小;要求各公共管理组织应该顺应全球化、区域化发展潮流,加强彼此之间的协作、合作,让公共管理组织朝着多层次、网络化的结构方向发展,保证各公共管理组织能够有效应对未来更加复杂的公共管理问题。

(四)建立与完善公共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提升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