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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2-28 15:53:25
新收入准则论文

新收入准则论文第1篇

财务会计核算须遵循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其目的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税法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两者基于不同的目的与原则,对同一经济事项的认定结果也有所不同。

一、新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确认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收入的确认标准是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而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其中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确认标准在多数情况下,与相关税法对收入的确认标准是一致的。有出入的主要体现在下列两条: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果估计销售价款不是很可能收回,即使收入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企业在确认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须结合以往与买方商业往来的经验以及目前反映买方支付能力的相关信息等因素综合分析。

企业采用赊销或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时,通常情况下,企业销售的商品只要符合合同要求,发出货物并将发票交付买方,买方承诺近期付款,或与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表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此时应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应收债权。如果以后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无法收回该应收债权时,不调整对该项业务销售确认的处理,而是通过提取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的方法处理。

如果企业在与买方商业往来的历史中,买方有不良信誉纪录,或买方虽然商业信誉良好,但在销售时却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或在涉税案件中资金被冻结等,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可能情况发生,则不应确认收入。

(二)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是指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加或通过使用商品等形成的经济利益。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构成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重要条件。通常情况下,开出商品销售发票并交付商品后,可以确认为该售出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货方。

但是对于企业发生的自产自用情况,例如将自产的商品用于本企业的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或职工福利等方面,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发生转移,或者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发生转移,但这种转移不是通过交易行为发生的。以上行为通常也不须开据商品销售发票。此种行为按新会计准则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不确认为收入。

二、相关税法关于收入确认的法律规定

(一)增值税法关于收入确认的法律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具体规定不同。其中:

1.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2.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本企业的基建工程等非应增值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视同销售行为,税务部门按下列顺序确定企业的销售收入额: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对于制造企业指的是自产货物的实际生产成本,“成本利润率”增值税法统一规定为10%。

(二)所得税关于收入确认的法律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纳税人在按照所得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时,与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依据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与费用与所得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所得税法的规定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所得税法中关于确定收入总额时特殊情况的税务处理中规定“纳税人在基建工程、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应作为收入处理”。

三、新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与相关税法的协调处理

(一)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同时执行相关税法

企业售出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不流入企业。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角度,不符合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条件,不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新准则增设了“发出商品”会计科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例如,假设ABC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5月10日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向W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5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税额为85,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0,000元。ABC公司在销售该批商品时,已知晓W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很可能收不回款项。但是与W公司合作历史较长,W公司是ABC公司重要的销售客户,为了维持与W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ABC公司仍将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1.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

本例中,由于W公司资金流转发生困难,ABC公司很可能收不回款项,也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不能流入企业,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为此ABC公司在发出商品且与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后,不能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而应将销售商品的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反映。依据新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的确认条件,ABC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发出商品300,000

贷:库存商品300,000

2.根据增值税法的账务处理

因为ABC公司就该项销售业务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增值税税法的角度已经确认为销售收入,发生了纳税义务,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依据增值税税法,ABC公司继续进行销项税确认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W公司8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5,000

如果销售该批商品没有开出销售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必作此项分录。但就本例来说,销售方ABC公司如果不开销售凭证,则不符合银行结算办法管理规定中关于委托银行收款的结算条件,也不能采取委托银行收款这种结算方式。

3.根据所得税法的账务处理

所得税中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标准为权责发生制。假定在本会计期间W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明显好转,W公司没有许诺近期付款,则ABC公司就该项销售业务还不能确认收入。而按所得税法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其成本为当期准予扣除项目,按其差额当期缴纳所得税。当其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与成本之差,即:

500,000-300,000=200,000元

假定本会计期间的所得税税率为33%,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增加数额:

200,000×33%=66,00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6,000

4.本例后续处理

假定2007年12月W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并向ABC公司承诺近期付款,则ABC公司在W公司承诺付款时确认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W公司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500,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00

贷:发出商品300,000

同时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6,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0

假定ABC公司于2008年2月5日收到W公司的上述款项,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585,000

贷:应收账款——W公司585,000

(二)直接执行税法

对于企业自产自用商品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协调,应直接执行税法。

例如,某家用电器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2月10日将新研制的一款数码相机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本次发出数码相机200台,每台生产成本800元。

1.根据增值税法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当月和最近时期没有同类货物的销售纪录,按照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规定采用组成计税价格确认销售额。

该数码相机的组成计税价格:

800×(1+10%)=880元

按增值税法规定确认该数码相机的销售收入额:

880×200=176,000元

销项税:

176,000×17%=29,920元

同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正确体现该经济事项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05,920

贷:主营业务收入——数码相机17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9,92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数码相机(800×200)160,000

贷:库存商品——数码相机160,000

而不能处理成: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800×200)160,000

贷:库存商品——数码相机160,000

此项处理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属于偷逃增值税、城建税、所得税与教育附加费的行为。

2.按所得税法的账务处理

假定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

此经济事项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76,000-160,000=16,000元

此经济事项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为:

16,000×33%=5,280元

该事项导致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正确的账务处理为:

新收入准则论文第2篇

论文摘要:我国在新准则中对收入和费用进行了重新定义,但新的定义与会计等式出现了不协调的状况,本文就这一状况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同时为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认为我国应该提高利得和损失在新准则中的地位,对会计等式进行适当的改进。 论文关键词:收入 费用 利润 0 引言 准确的会计要素定义,能更好地联系理论和实践,更好地使会计确认和计量具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葛家澍1996)。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要求2007年1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在新准则中对会计六大要素进行了新的定义,距今新会计准则已经实行了三年多,关于新会计准则的研究非常多,但是很少有人对新会计准则的中各要素的定义进行深入的研究。众所周知,会计基本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等式,也称为资产负债表等式。利润=收入-费用,它是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等式,是由上一等式扩展而来,也称为利润表等式。笔者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定义和利润表等式是矛盾的,引起了笔者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1 新准则对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界定 新准则中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根据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收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1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所谓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1.2 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就是说由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1.3 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这点是为了区分那些带来企业经济利益的收入但没有增加所有者权益的活动不应确认为收入,例如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同样根据费用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费用的几个特征:①费用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这点和收入是对应的。②费用是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这就把企业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排除在了费用的定义之外。③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只有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经营活动才能确认为费用。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这里又出现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在新基本准则中,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则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等式:利润=收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 2 要素定义与会计等式的矛盾性分析 从上面对收入、费用的定义可以看出,收入和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但是,企业的经营的活动不仅包括日常经营活动也包括非日常活动,例如固定资产的处理等。在新准则中,固定资产处理产生的收益和损失计入了“利得”和“损失”项目。 我们在前面提到利润表等式为:利润=收入-费用 根据新准则中利润的定义得:利润=收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 从这我们可以看到,同样是关于利润的等式,但却是不同的表现形式,那么哪一个是正确的呢?

新收入准则论文第3篇

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开题报告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2007年是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执行的第一年,2008 年新所得税税法也开始执行,如何做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分别与旧所得税会计准则、新所得税税法的衔接,这是会计执业者目前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

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与施行以后,新准则在完成其既定目标方面是否已见成效,是否更加有助于企业税务会计相关业务效率的提高?对我国企业内部税务会计的业务流程是否有所改变?基于此,本文实践方法,以某企业的会计部门为研究对象,考察新准则对企业税务会计的影响。

意义:

目前,中国的经济正处于稳定增长阶段,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规范中国企业的会计行为,提高中国会计信息的质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本研究旨在让税务会计执业者更好的了解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做好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过度衔接,早日实现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在上市以及非上市公司的推广与使用,为会计执业者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提供一定的指导。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关于会计准则变化的主要内容研究:杨汇凯(2008)认为:新准则强化了财务报告,主要目标是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的意识,同时,提出了资产负债观,这就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的规范性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这一观念的主要体现是,采用公允价值作为主要的计量属性。袁伟(2007)同样也发现新准则重新规定债务重组收益的计量,将这部分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对实物抵债的会计处理方法,也重新规定,即将公允价值作为其主要的计量属性,改变了原来将债务重组收益划入资本公积的规定。

关于会计准则变化对于企业财务方面的影响研究:郭静娟(2007)认为新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引入公允价值作为非货币资产交易中换人资产的入账基础等规定,为企业调高利润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刘义兰(2008)也认为采用公允价值估值入账,使得企业税金增加的同时利润也可能增长。敖国杰(2008)说采用公允价值对部分资产重新定价的规定给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便捷。郭静娟(2007)提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规定减少了企业操控利润的空间,同时也减少了利润波动。郭静娟(2007)提到企业一致使用先进先出法结转存货成本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利润的增减。陈一标、孔玉生(2006)认为取消后进先出发的存货成本计价方法,影响了企业生产成本的计量,从而促使利润确认的变动。敖国杰(2008)也认为采用账面价值计量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扩大合并报表范围的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刘华(2008)还认为无形资产研发费用、借款费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入账价值的确定、债务重组收益的处理的规定的变革则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张悦芝(2008)进一步进行了说明新准则 规定对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使得会计信息更加符合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进一步体现了相关性要求扩大财务报告披露的范围,披露的信息更加充分;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范围扩大,使得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强化资产负债表观念,贴近主要信息使用者投资者的利益需求,明确了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

研究采用的方法和手段

本文采用了问题的引导、逻辑推理、矛盾分析、策略讨论以及形成观点和结论,其最终目的在于从税务部门和企业纳税两个方面,反映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会计准则的实践应用,减轻企业的额外负担、促进税收公平,以及协调企业在税务会计业务方面开辟了新的研究思路。从本文的研究方法上讲,主要运用了历史比较、国际借鉴、逻辑分析、相互比较等手段进行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围绕新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对我国现阶段税务会计的影响问题展开的,本文以会计理论研究比较的方法为出发点,系统的分析了在会计准则开始实施以后,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随后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针对我国企业当前税务会计与新准则之间的矛盾,从企业和税务部门两个方面阐述了对问题的解决意见。本文从整体来看环环相扣、逻辑紧密、自成体系。

本文共分五个章节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

第一章的重点在于对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总体性的讨论。首先在着重介绍了新会计准则形成的背影。其次,对新旧准则之间的差异进行总体的差异性介绍,力求找到新准则对谁去会计的一般性总体影响。

第二章的重点在于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性进行详细分析。首先从会计科目设置方面探讨差异所在,如数量差异等,并争取分析出科目设置调整的原因所在。然后对会计政策的变动进行探讨,从资产要素、负债要素、所有者权益、收入要素、费用要素等方面进行具体研究。最后分析新旧准则在会计报表项目方面的差异,主要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方面进行具体的探讨。

第三章重点在于分析新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通过对存货计价、收入确认、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计价四个方面对新会计准则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在分析中不仅分析影响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企业的相应调整方式,在某些问题上还阐述自己在税务会计制度制度上的观点,为下一章用实例重点讨论税务会计和新税法之间的矛盾做铺垫。

第四章重点从实例分析的角度研究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分为两个方面,同时从税务部门和企业的角度对问题的对策进行讨论。本章第一节从制度上和管理上以税务部门的角度,提出了问题的解决思路。第二节笔者从实际操作的角度以企业的角度,分析问题的规避方法。本章笔者广开思路、理性分析,使解决问题的手段更加合理。

整篇文章试图以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新会计准则和税务会计在实践中由于纳税评估所形成的矛盾,使会计准则、税法和税收管理方式在实践中的不匹配现象能够系统的暴露。更深一层次的说明了理论和实践在特定社会情景下的相互冲突。

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安排:

月 日 选题

月 日~~ 月 日 拟定论文大纲

月 日~~ 月 日 查阅、整理相关资料

月 日~~ 月 日 初稿形成

月 日~~ 月 日 初审

月 日~~ 月 日 第一次修改

月 日~~ 月 日 复审

月 日~~ 月 日 第二次修改

月 日~~ 月 日 定稿

月 日~~ 月 日 论文评审小组评审毕业设计(论文)

月 日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主要参考文献

[1] 于长春、宗文龙,新所得税会计准则 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涉外税务,2005 年,第 79-80 页

[2]山人.新会计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J].上海会计,1995,(6h 17.

[3]孟伟华.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新旧转换和调账方法[J].交通财会,2003,(10);24-26.

[4]孙国民.关于外经贸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问题的研究[J].原外经贸财会,2004,(10):2122.

[5]谭天福.工会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之我见[J].中国工会财会,2001,(8):35.

[6]郑军.《小企业会计制度》解读及新旧制度衔接问题[J].会计之友,2004,(11):30-33.

[7]张小琴、洪伟.《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及衔接[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4,(4);8183.

[8] 赵洪进、张云,新准则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财务与会计,2006年 11 月,第 180-185 页

[9]李爱莉,浅析新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集团经济研究,第 227期,2007 年,第 222 页

[10]晓柏.做好新准则实施前后监管各项工作确保按新规范运作[J].商业会计,2006,(12):3.

新收入准则论文第4篇

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开题报告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2007年是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执行的第一年,2008 年新所得税税法也开始执行,如何做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分别与旧所得税会计准则、新所得税税法的衔接,这是会计执业者目前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

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与施行以后,新准则在完成其既定目标方面是否已见成效,是否更加有助于企业税务会计相关业务效率的提高?对我国企业内部税务会计的业务流程是否有所改变?基于此,本文实践方法,以某企业的会计部门为研究对象,考察新准则对企业税务会计的影响。

意义:

目前,中国的经济正处于稳定增长阶段,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规范中国企业的会计行为,提高中国会计信息的质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本研究旨在让税务会计执业者更好的了解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做好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过度衔接,早日实现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在上市以及非上市公司的推广与使用,为会计执业者实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提供一定的指导。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关于会计准则变化的主要内容研究:杨汇凯(2008)认为:新准则强化了财务报告,主要目标是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的意识,同时,提出了资产负债观,这就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的规范性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这一观念的主要体现是,采用公允价值作为主要的计量属性。袁伟(2007)同样也发现新准则重新规定债务重组收益的计量,将这部分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对实物抵债的会计处理方法,也重新规定,即将公允价值作为其主要的计量属性,改变了原来将债务重组收益划入资本公积的规定。

关于会计准则变化对于企业财务方面的影响研究:郭静娟(2007)认为新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收益、引入公允价值作为非货币资产交易中换人资产的入账基础等规定,为企业调高利润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刘义兰(2008)也认为采用公允价值估值入账,使得企业税金增加的同时利润也可能增长。敖国杰(2008)说采用公允价值对部分资产重新定价的规定给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便捷。郭静娟(2007)提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规定减少了企业操控利润的空间,同时也减少了利润波动。郭静娟(2007)提到企业一致使用先进先出法结转存货成本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利润的增减。陈一标、孔玉生(2006)认为取消后进先出发的存货成本计价方法,影响了企业生产成本的计量,从而促使利润确认的变动。敖国杰(2008)也认为采用账面价值计量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扩大合并报表范围的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刘华(2008)还认为无形资产研发费用、借款费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入账价值的确定、债务重组收益的处理的规定的变革则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张悦芝(2008)进一步进行了说明新准则 规定对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等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使得会计信息更加符合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进一步体现了相关性要求扩大财务报告披露的范围,披露的信息更加充分;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范围扩大,使得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强化资产负债表观念,贴近主要信息使用者投资者的利益需求,明确了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

研究采用的方法和手段

本文采用了问题的引导、逻辑推理、矛盾分析、策略讨论以及形成观点和结论,其最终目的在于从税务部门和企业纳税两个方面,反映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会计准则的实践应用,减轻企业的额外负担、促进税收公平,以及协调企业在税务会计业务方面开辟了新的研究思路。从本文的研究方法上讲,主要运用了历史比较、国际借鉴、逻辑分析、相互比较等手段进行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

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围绕新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对我国现阶段税务会计的影响问题展开的,本文以会计理论研究比较的方法为出发点,系统的分析了在会计准则开始实施以后,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随后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针对我国企业当前税务会计与新准则之间的矛盾,从企业和税务部门两个方面阐述了对问题的解决意见。本文从整体来看环环相扣、逻辑紧密、自成体系。

本文共分五个章节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

第一章的重点在于对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总体性的讨论。首先在着重介绍了新会计准则形成的背影。其次,对新旧准则之间的差异进行总体的差异性介绍,力求找到新准则对谁去会计的一般性总体影响。

第二章的重点在于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性进行详细分析。首先从会计科目设置方面探讨差异所在,如数量差异等,并争取分析出科目设置调整的原因所在。然后对会计政策的变动进行探讨,从资产要素、负债要素、所有者权益、收入要素、费用要素等方面进行具体研究。最后分析新旧准则在会计报表项目方面的差异,主要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方面进行具体的探讨。

第三章重点在于分析新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通过对存货计价、收入确认、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计价四个方面对新会计准则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在分析中不仅分析影响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企业的相应调整方式,在某些问题上还阐述自己在税务会计制度制度上的观点,为下一章用实例重点讨论税务会计和新税法之间的矛盾做铺垫。

第四章重点从实例分析的角度研究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分为两个方面,同时从税务部门和企业的角度对问题的对策进行讨论。本章第一节从制度上和管理上以税务部门的角度,提出了问题的解决思路。第二节笔者从实际操作的角度以企业的角度,分析问题的规避方法。本章笔者广开思路、理性分析,使解决问题的手段更加合理。

整篇文章试图以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新会计准则和税务会计在实践中由于纳税评估所形成的矛盾,使会计准则、税法和税收管理方式在实践中的不匹配现象能够系统的暴露。更深一层次的说明了理论和实践在特定社会情景下的相互冲突。

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安排:

月 日 选题

月 日~~ 月 日 拟定论文大纲

月 日~~ 月 日 查阅、整理相关资料

月 日~~ 月 日 初稿形成

月 日~~ 月 日 初审

月 日~~ 月 日 第一次修改

月 日~~ 月 日 复审

月 日~~ 月 日 第二次修改

月 日~~ 月 日 定稿

月 日~~ 月 日 论文评审小组评审毕业设计(论文)

月 日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主要参考文献

[1] 于长春、宗文龙,新所得税会计准则 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涉外税务,2005 年,第 79-80 页

[2]山人.新会计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J].上海会计,1995,(6h 17.

[3]孟伟华.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新旧转换和调账方法[J].交通财会,2003,(10);24-26.

[4]孙国民.关于外经贸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问题的研究[J].原外经贸财会,2004,(10):2122.

[5]谭天福.工会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之我见[J].中国工会财会,2001,(8):35.

[6]郑军.《小企业会计制度》解读及新旧制度衔接问题[J].会计之友,2004,(11):30-33.

[7]张小琴、洪伟.《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及衔接[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4,(4);8183.

[8] 赵洪进、张云,新准则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程序,财务与会计,2006年 11 月,第 180-185 页

[9]李爱莉,浅析新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集团经济研究,第 227期,2007 年,第 222 页

[10]晓柏.做好新准则实施前后监管各项工作确保按新规范运作[J].商业会计,2006,(12):3.

新收入准则论文第5篇

关键词:收入准则 征求意见稿 对比 建议

一、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与CAS 14、CAS 15的部分内容对比

收入是会计一项非常重要的财务指标,收入准则也是会计的重要准则。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和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联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IFRS 15),并定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新的国际收入准则的核心原则是,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和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主体预计因交付该商品和服务而有权获得的金额。为此,准则设定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单独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履行每一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IFRS 15),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

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共分八章四十三条,基本框架为总则、确认、计量、合同成本、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列报、衔接规定、附则。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相比我国2006年颁布的现行CAS 14(五章十九条)和现行的CAS 15(六章二十八条)的规定,变化较大。首先是准则制定的理念从“收入费用观”变为了“资产负债观”,即由规则导向型的收入费用观变为了原则导向型的资产负债观;其次是准则的框架变为了财务报告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四个基本环节;再次是收入确认标准以控制权的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最后是以合同价格为基础确认收入代替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收入。由于这四个重要方面的变化,导致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相比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产生一系列的变化,具体列表分析见下页表1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与CAS 14、CAS 15的部分内容对比。

二、对现阶段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几点建议

(一)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

准则制定委员会应继续就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根据我国的国情,向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工作者、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交易委员会、国资委等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继续进行充分调研,考察原准则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准则的顺利实施。

(二)密切关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于2005年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IFRS 15),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要继续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就要密切关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以及实施情况,使得收入准则修订后能顺利实施,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施情况,不断完善我国收入准则的修订,将准则的应用指南等一并归入准则。

(三)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应积极应对收入准则的变化

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要认真研读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评估准则对具体行业的影响,积极应对。具体地说,企业要进行新修订准则与原准则对行业的影响对比分析,可以鼓励部分企业提前实施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认真总结实施中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并积极反馈给准则制定委员会,以利于准则制定委员会充分掌握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收入准则的修订。

(四)税法的修订与完善

毫无疑问,随着新修订收入准则的实施,税法的相关条款不能滞后于准则的修订,税法的相关条款要不断跟进、完善,以利于税务人员实际操作,防止税源流失,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税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要积极反映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税法的不断修订与完善。

(五)会计人员提前认真学习收入准则征求意见稿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无疑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密切关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与实施,积极学习我国会计准则,认真执行会计准则,将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积极反映,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供准则制定委员会参考。

参考文献:

[1]王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评析与前瞻――以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和收入准则为例[J].会计研究,2012,(4).

[2]IASB/FASB. Feedback summary from comment letters and outreach,2012

[3]IASB/FASB.IFRS 15.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2014.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S].2015.

[5]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S].2015.

[6]李现宗,张启.收入准则的国际变化及我国的应对[J].会计之友,2015,(19).

[7]宣和.新收入国际准则:全新的框架[J].会计研究,2014,(7).

[8]杜晓旭.源自客户合同的收入准则对油气行业预期影响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10]潘上永,张会莉.IASB收入确认新模型及其影响[J].财会月刊,2014,(8上).

[11]唐滢滢,汪祥耀.IFRS 15“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解析及启示[J].财会通讯(综合), 2014,(9).

[12]方竺乾,马晓萍,任世驰.收入国际会计准则变化探析[C].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2014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4.

[13]陈镜宇,韦彩霞.收入会计准则国际变革与趋同[J].财会通讯,2014,(7上).

新收入准则论文第6篇

【关键词】 债务重组准则; 盈余管理; 证券监管

一、引文

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制定历经1998年、2001年和2006年三次变革,其核心是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标准,计入利润还是计入资本公积。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与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内容可以说是基本上相同。而正是因为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招致强烈的批评,才进行了重大修改。那么,为什么2001年对债务重组准则作出重大修改后,在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中又基本上恢复了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最先的原貌呢?本文通过对我国债务重组准则三次变革的分析找到其中的主要原因。

二、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评析

(一)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主要内容

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全面借鉴国际会计惯例,采用公允价值属性对债务人的抵债资产进行计量,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抵偿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评价

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概念,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过程中是第一次,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前提下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另外,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要对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分别确认,这将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区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债务重组利得,从而全面了解债务重组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实际影响。1998年的债务重组准则理论上是完善的,全面具体地规范了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除一些细节与国际惯例稍有不同,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基本趋同,对加强会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很多学者对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批评。首先,当上市公司陷入困境时,由于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利润,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再融资、保住上市资格等目的可以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提高会计利润,但这种纯粹规避证券市场监管的债务重组不考虑实质性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构和公司治理,因此对公司不具备造血功能,不能真正实现债务重组的初衷。王跃堂(2000),俞乔、杜滨(2002),颜敏、王平心(2003)等的研究都表明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为债务人企业滥用该准则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其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初级阶段,而公允价值应用要求市场有相当的成熟程度,因此公允价值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不具备可操作性,主观性强,孙喜平(2000)、肖凌(2000)等的研究证明了这些结论。

三、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评析

(一)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原因

财政部对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首先进行了肯定,指出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然后指出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认为1998年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而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各种生产要素市场都不成熟,公允价值很难可靠计量,因此公允价值确定存在相当程度的主观随意性。另外,1998年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给少数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创造了机会。为了解决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所带来的这些问题,财政部颁布了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对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修订。

(二)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人清偿债务时如果采用非现金资产或债务转为资本方式,则债权人对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应按照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计量。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只需冲减该笔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总的来说,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放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扩大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将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不再计入当期利润,债权人按照其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对换入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

(三)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评价

从会计理论的角度来看,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不符合会计理论的要求。首先,从债务重组的定义来看,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规范范围更广,不再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和债权人的让步为条件。实际上只有同时具备“债务人财务困难和债权人让步”两个必备条件的重组交易才有可能是实质上正常的交易,如果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则只能推断这种交易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有其他特殊目的的交易行为,不是债务重组。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交易,必须要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进行区分对待。其次,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仅仅要求债务人将重组债务价值高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不对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进行区分,混淆了资本和利得的界限,不能正确区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债务重组利得,因为本质上讲资本公积具有资本的属性,收益与资本的增值有着本质的不同,债务重组收益不是资本的增值。最后,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放弃了公允价值,实际上放弃公允价值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问题,公允价值只不过是利润操纵的工具而已。

很多学者对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修改进行了积极的评价,认为把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利润,适应了我国当时特定的市场环境,有效地遏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来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如葛家澍(2003),谢德仁、樊鹏、卢婧(2005),罗炜、王永和吴联生(2008)等。

尽管现有文献大多对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进行了积极的评价,但笔者认为,它实际是准则制定过程中由于准则制定者观念错误所发生的一种倒退,使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不适当地扮演了证券市场监管的角色。正如财政部在阐述2001年准则修订原因时所述,把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实施所出现的不良后果揽在了自己身上。在学界和舆论的压力下,准则制定者搞错了自己在证券市场的角色,错误地承担了本不属于自己承担的证券市场监管的角色。

四、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评析

(一)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与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相比,在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的方式、计量属性和债务重组收益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与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相比,仅仅在某些细微之处存在差异,基本上是对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否定,又重新回到了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规范上。经过6年的实践之后,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再次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

(二)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评价

对于2006年最新修订的债务重组,有学者运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对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必要性从积极方面进行了论证,认为新准则推出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新的环境能够制约新准则的滥用,如王建刚、朱金一(2006)、严红梅、闫孜冰(2006)、刘泉军、张政伟(2006)等。实证研究的文献基本上得出了和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研究相同的结论,大多认为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是导致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应该通过加强会计监管的手段,防范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如许文静(2008),樊懿芳、纪岩(2009),齐芬霞、马晨佳(2009)等,这些学者的研究与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的研究一样,只是看到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进行了盈余管理,并没有深入分析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动机,没有认识到会计准则只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工具,证券市场监管政策才是导致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只有通过调整证券市场监管政策,才能抑制上市公司为规避证券市场监管所进行的盈余管理,谢德仁(2011)、谢海洋(2011)等的研究证明了这个结论。

五、总体评价

(一)对我国债务重组准则变迁的理论评价

1998年和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都比较一致,而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却与之相悖,从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角度而言,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是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一个倒退。

1.公允价值计量对准则的质量影响

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放弃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削弱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因为账面价值是一种基于过去发生会计事项的计量属性,当一项非现金资产被用来清偿债务时,由于技术进步、通货膨胀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其实际价值与历史成本已经完全不同,债务人采用账面价值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并不能反映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实际影响。而采用能够可靠获得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则更能反映这个特定交易中资产的价值。

2.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

债务重组从本质上讲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种交易,债务重组收益从本质上说属于交易而产生的收益,但这种交易不是企业的日常活动,只是偶发性事件,因此债务重组收益应归属营业外收入。而资本公积的性质是各种原因产生的资本增值,是归所有者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预备资本,与企业的收益无关。收益与资本的增值有着本质的不同,债务重组收益不是资本的增值,将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为资本公积,混淆了收益与资本的概念,不能客观地反映债务人的经营成果。

因此,从会计理论的角度来看,2001年债务重组准则损害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包括会计计量的相关性,离高质量会计准则相去甚远,而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基本上回归了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

(二)我国债务重组准则变迁的制度分析

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实际上是准则制定者认清自己在证券市场所扮演角色的过程。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是我国最先引入公允价值,最先实现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却招来了激烈的批评,认为债务重组准则导致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财政部接受了这一批评,2001年对准则进行修订,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却迎来一片喝彩,其实是准则制定者和公众都没有认真分析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

国外关于债务重组的研究文献较少,且都是关于债务重组原因和方式的探讨,并没有盈余管理的问题,而美国债务重组收益始终是计入当期损益的,与我国1998年和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是一样的,说明在美国,上市公司不会利用债务重组来进行盈余管理。那为什么在准则规定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却完全不同,从而引发学者们完全不同的研究重点?说明我们现有研究所得到的结论,可能都是只看到了表面现象,没有把握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会计准则的变化不是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这将帮助我们正确地评价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

国外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契约动机、资本市场动机和政治成本动机。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主要是资本市场动机,包括:上市公司在IPO时的盈余管理动机,在增发、配股等再融资时的盈余管理动机,以及亏损上市公司避免被特殊处理及退市的盈余管理动机。规避证券市场监管是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动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是随着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变化而亦步亦趋地改变的。因此非市场化的证券市场监管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原因,会计准则是证券市场监管所利用的工具,工具本身不能起监管作用,不能代替证券市场监管。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重新回归1998年债务重组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

【参考文献】

[1] 樊懿芳,纪岩.债务重组与盈余管理[J].财会通讯,2009(2):123-126.

[2] 葛家澍,刘峰.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3] 刘泉军,张政伟.新会计准则引发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6(3):7-11.

[4] 罗炜,王永,吴联生.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变更的经济后果[J].中国会计评论,2008(2):193-206.

[5] 齐芬霞,马晨佳.基于新债务重组准则的盈余管理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2009(11):112-115.

[6] 孙喜平.关于债务重组准则的几个问题[J].财会通讯,2000(11):38-39.

[7] 王建刚,朱金一.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及其原因分析[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6(6):28-29.

[8] 王跃堂.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动机——基于沪深股市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0(12):31-40.

[9] 肖凌.浅谈债务重组准则的特色[J].财会月刊,2000(4):47-48.

[10] 谢德仁,樊鹏,卢靖.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修订与盈余管理:来自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C].中国第四届实证会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8.

[11] 谢德仁.会计准则、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与盈余管理之遏制:来自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11(3):19-26.

[12] 谢海洋.债务重组、盈余管理与证券市场监管[D].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

[13] 谢海洋.新债务重组准则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J].会计之友,2011(18):73-75.

[14] 许文静.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变革分析及实施效果评价[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9):93-96.

[15] 严红梅,闫孜冰.对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几点分析与思考[J].会计之友,2006(9):18-19.

新收入准则论文第7篇

关键词:盈余质量;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性;成本费用结构;会计制度改革

一、引言

盈余是上市公司一定期间内经营成果的表现形式,也是投资者评价公司业绩和价值的重要依据,因此,盈余的确认和计量及其影响一直就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环境日益复杂,研究者们不仅需要关注盈余的数量大小问题,更需要关注盈余的质量。自20世纪后期,大量的学者对盈余的质量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包括盈余质量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如Schippe. K.and L.Vincent(2003),Penman.S.and X.Zhang(2002),和Lane. J.and R.Wilier(1999)等。而在盈余的确认和计量过程中,收入与费用的配比程度,不仅会影响公司当期确认的盈余数额,还会影响盈余的质量。

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是指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该会计主体所获得的净损益。配比性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与权责发生制共同作用来确定本期损益。只有当收入与成本费用能很好地配比,会计信息就能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特定时期的损益,使得财务信息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相关的使用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因此该原则在世界各主要国家的会计实践中均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企业中被广泛地应用。尽管如此,学者们针对配比原则的研究却很少,而现有的文献又有大多数是从理论角度进行研究的,针对配比性原则的实证研究就更加缺乏。较早从实证角度关注这一原则的是Dichev and Tang(2008),主要是针对配比程度及其对经济造成的后果的研究。我国学者们对收入费用配比性原则的实证研究就更加缺乏了。

在大环境下,随着市场的发展、转型、升级,中国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视创新研发,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在近几年里发展迅速。企业的规模在迅速增长的同时,其内部结构也发生着变化。其自身的变化和企业相对结构的变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收入、成本费用配比程度。

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首先,配比性原则对盈余质量的影响比较大,对会计信息具有重要的作用,是保证会计信息相关性、可靠性的重要原则。本文对配比性原则的特征进行了实证研究,为更好地理解配比性原则提供了途径。因此,本文的研究对于财务信息的使用者,特别是投资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分析财务信息时,相关人员不仅需要关注信息本身,更需要关注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情况,从而减少仅关注盈余数量,忽视盈余质量带来的错误理解。最后,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会计政策的制定者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本文研究发现,新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没有使配比程度下降,反而使配比程度上升,这说明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配比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因此,可以利用资产负债观更好地提高收入费用的配比性,有利于盈余质量的提高。

基于以上原因,本文运用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对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费用配比程度变化进行探索性的研究。同时,本文也从一个角度对影响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程度的原因进行研究。本文实证考察中国上市公司收入、成本费用配比情况的趋势,从成本费用结构这一方面来考查影响配比程度的一个因素。本文用2005~2011年间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发现这一配比程度的趋势大体上先是逐渐下降,后又逐渐上升。通过进一步分析,本文发现制造业上市公司成本费用结构的变化是影响配比程度的变化趋势的一个因素。

二、样本选取与变量定义

2006 年 2 月我国颁布了包括 1 项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然而, 在准则外在形式趋同的背后隐藏的是会计理念的重大变化―资产负债观成为新准则制定的重要理念基础,这一变化对于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肯定也是存在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在发展初期的不完善,即信息披露标准不规范,使得我国证券市场的初期数据口径不一致。第三,制造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本文的研究区间选取为2004~2012年度的制造业上市公司。考虑到变量定义和相关回归涉及前后期数据,我们研究配比性原则的实际区间为 2005~2011年度。我们对样本做了如下处理: 剔除营业收入等关键性指标缺失的样本,最终本文研究的样本为2005~2011年度的726家制造业上市公司。研究使用的原始数据主要来自CSMAR财务报告数据库。本文的数据处理使用EXcel以及SPSS统计软件。

本文的模型参考Dichev and Tang(2008)中的计量方法,主要采用的回归模型如下:

OTRt=α0+α1TCt+1+α2TCt+α3TCt-1(1)

该模型中的系数α2可以衡量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程度。α2与配比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即α2越大,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相关性就越大。

三、实证结果

(一)配比程度的发展趋势

利用模型(1),将所搜集到的数据用SPSS进行回归性分析,得到回归分析系数表(如表2所示)。

为了进一步看清趋势,用EXCEL生成折线图(如图1所示)。

在检验过程中,首先进行回归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模型的D-W值每年在2左右,说明模型不存在自相关,Sig值小于0。001,F值大概在5000左右,说明该线性关系显著。从表2和图1中可以看到该段时期内制造业的配比程度总体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转折点以2007年为界,2007年之前配比程度下降,2007年之后配比程度上升,到2011年有下降的趋势。但总体来讲,这种趋势与张路、姜国华(2015)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程度的发展趋势相同。但略有不同的是制造业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程度要高于我国上市公司整体的配比水平,这与制造业这个行业的特点是密切相关的。我国制造业企业竞争空前激烈,产品的同质化日趋严重,制造企业只有提供更多的、服务更周到的、成本更低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对于成本的控制和管理不断地进行创新,也由此使得制造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更加精细、明确,从而提高了制造业的配比程度。

(二) 影响配比程度的原因分析

是什么因素导致中国上市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配比程度的时间趋势呢?首先从发展趋势的转折点可以看出,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是有很大影响的。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在不断地适应市场环境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地降低成本,提高利润。这一变化的结果是导致企业的费用结构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本文将从这两方面对影响我国收入、成本费用配比性的因素进行分析。

首先,从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方面进行分析。我国于 2006 年 2 月颁布了包括 1 项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使会计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资产负债观成为新准则制定的重要理念基础。其中一个明显的就是关于所得税的处理,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取得负债和资产的时候,应遵守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规定,这样很好地将利润表的核心价值转移到了资产负债表上,更真实地呈现了负债和真实资产未来可回收的资产。另一个比较明显的是计量模式的改变,新会计准则加入了一些限制和公允价值等现行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改变了实务中收益的计量模式。第三就是在损益确认计量模式上也有变化。利润金额取决于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收入和费用,以及损失金额的计量,引入了利得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概念。这些新会计准则的变化,无一不影响着最后利润的计量。而这种影响是通过对收入、成本费用计量方式的影响,进而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因此,新会计准则的变动,是造成收入、成本费用配比性变化的一个因素。由于新会计准则使得企业对会计信息的计量更加科学,由此也提高了配比程度,所以从2007年实施新会计准则之后,收入、成本费用的配比程度有所提高。

其次,从我国成本费用结构变化方面进行分析。为了研究公司成本费用结构的变化对收入、成本费用配比趋势的影响,本文将总的成本费用进一步分解为营业成本、以及其他费用支出。为了更细致稳健地研究,本文将营业成本再进一步分解为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分解后的模型如下,即模型(2)和模型(3)。

OTRt=α0+α1TCt+1+α2OPCt+α3OTCt+α4TCt-1(2)

OTRt=α0+α1TCt+1+α2PCt+α3SMACt+α4OTCt+α5TCt-1(3)

利用模型(2)、(3),将所搜集到的数据用SPSS进行回归性分析,为了使结果更清晰,将所得到的数据用EXCEL生成折线图,得到营业成本系数趋势图(如图2所示)、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系数趋势图(如图3所示)。

由上述两个图可以看出,经过分解之后的成本的各项目也表现出一定的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模型2中的营业成本以及模型3中的期间费用趋势比较明显。这说明期间费用和收入的配比程度变化是导致营业成本和收入配比性出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的主要原因。

四、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