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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8-29 03:12:38
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精神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我市“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经济工作重心,深入开展审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审计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把审计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我市审计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普法工作环境。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以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审计人员的审计法制意识以及依法决策、依法审计的水平和能力,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切实加强自我约束机制,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2.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会计法》、《预算法》、《税法》、《公司法》、《银行法》、《保险法》、《合同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提高审计人员判断问题的能力;深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提高审计人员法制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

3.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金审二期工程”视频会商系统的作用,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审计法律法规视频培训班或自主组织相关培训,对全体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及时开展新颁布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

4.做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工作和普法考试工作。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以《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向全社会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使全社会了解审计,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按照法制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好“六五”普法的学习和考试工作。

5.结合实际,积极运用报章、网站、电视等宣传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和审计工作及其成效进行宣传,以增进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完善审计制度体系。

1.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不断总结审计工作的实践经验,研究制定和修订各项审计业务制度,抓好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的督办落实。不断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增加审计执法透明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2.积极推进审计执法责任制。合理确定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目标,执法标准,执法 程序,提高审计工作人员依法执审、规范执审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审计管理,建立健全审计管理机制。

1.建立科学的审计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审计、依法管理,为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充分发挥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改进和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2.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有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各业务部门本年度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严格审计执法行为,着力对审计执法行为中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自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不断提高我市的审计执法水平。

(四)合理安排审计项目,促进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要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重点安排民生资金审计、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审计等,要将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内容贯穿于各项审计中,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的监督,促进提升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以此为切入点,提高全市审计工作质量水平。

(五)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在审计过程中,对涉及到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时,要按规定上网公开运行,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执法水平。全市各级审计机关上下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认真学习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意识,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高度重视,依法办事,扎实推进全市审计机关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各部门要按照岗位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普法和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各自肩负的工作任务,将普法和依法行政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促进审计机关的政治文明建设。

第2篇

为持续完善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XXX公司制定本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一、完善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建设

(一)加快建立法律事务管理相关制度,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1.建立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基本制度。《XXX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已经过公司内部意见征询,待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发布执行。法务制度规范细化了法务工作内容及流程,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市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市管企业法治建设的意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城投集团及环投公司有关法务工作的管理办法。

2.合理配备法务工作人员,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XXX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外聘法律顾问的统一管理,明确外聘法律顾问的职责边界,抓好外聘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发挥好外聘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尤其在重大项目中法律顾问全程服务,从可行论证、立项决策、谈判签约、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全面进行法律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全过程的依法合规。

3.全面落实法律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XX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工作若干意见》的规定,建立完善《XXX公司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管理细则(试行)》《XXX公司重大法律纠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XX公司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管理细则(试行)》,将法律审核作为不可逾越的节点嵌入业务流程,确保应审必审,实现法律审核率100%。加强法律审核过程覆盖,法律管理全程参与重大项目的决策到运营、规章制度的制定到执行、合同的订立到履行,全面防范法律风险。

4.在制度建立的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坚持抓好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合法性、法务工作人员考核管理等,使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规合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从源头上将经营行为规范在法律框架内,确保各种经营活动不踩线、不越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认真落实员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会议讨论。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

牢固树立依法治企理念,建立健全企业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构建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法律领导牵头推进、法律工作机构具体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依法治企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支撑保障。公司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依法治企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依法治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风险防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领导人员法律风险防范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强化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各部门、各层级的责任追究,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因未经法律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采纳正确法律意见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公司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对经过法律审核但因重大失职未发现严重法律风险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顾问和法律工作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对因违法违规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在业绩考核中扣减分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实行重大法律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公司对可能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法律风险事项,应及时报告上级公司。

(四)探索法律事务监管机制,做到规范管理,依法监督。

在完善法务工作体系的基础上,要科学、合理赋予法务人员在企业运作中相应的权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督项目执行各个环节良性运行。另外,积极配合上级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务检查工作,对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发现有效解决,保障企业法务工作健康开展。

二、完善落实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企业法律服务体系由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部门、企业法律服务人员以及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等内容构成,是企业经营管理架构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一)设置规模合理的企业法律事务部门

1.建立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而非设立于其他部门之下。法务部门专门承担法律事务职能,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之外,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法律事务管理职能。法务部门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承担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并与财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治工作机制,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2.明确法律事务部门的职责。建立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机制和职责,职责包括日常的合同管理、法律咨询,以及健全其在企业经营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法律风险防范职责。

3.由被动型服务逐步转变为主动型管理。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法律事务架构不再仅仅提供对业务部门的需求性服务,而是全面识别企业法律风险,主动将风险节点提前在各业务环节中进行控制,对法律风险进行主动管理;二是注意国内外法律环境以及行业法律环境,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交易规则,对企业的各种交易、工程项目等主动提出法律论证性意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二)合理配置企业法务人员

1.选聘的法务人员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

2.选聘的法务人员至少是本科学历,有法律专业背景,最好有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3.法务人员的配置数量符合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一个企业的法务人员数量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量、业务性质、人员总量等因素相匹配,过少则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过多将增加企业成本,同时也会出现相互推脱责任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

4.企业应为法务人员提供合理的待遇。

5.注重对企业内部现有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通过制定奖励制度或者人才提拔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业务人才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考取相关法律资格,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还会使企业获得复合型人才。

(三)加强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度

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大小决定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因此,一方面,法律事务部门要能够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并出具法律意见。企业应建立保证法律事务部门的意见进入决策的机制。另一方面,对于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法律意见进入决策,能否被采纳,法律事务部门提出的意见既要体现法律性,又要符合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并且,企业领导也要提高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具备两方面的条件,法律事务部门的意见才能得到更好的采纳,也才能真正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四)加强企业对法律风险和法律服务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力度

1.主动识别企业法律风险,避免企业违法经营造成的损失。企业须重视发挥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务人员的重要作用,主动识别企业的法律风险,以此保证企业的基础管理、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用工等各项活动的合法运行,以避免企业付出违法经营成本。

2.增强管理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损失的能力。构建和完善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法律服务部门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各部门、各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共同对法律风险实行全程监控和全程管理。

3.有效控制法律服务成本。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体系,是为实现企业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的目的,以减少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造成的违法损失。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也能进一步降低企业法律服务的成本。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法律知识培训

(一)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增强法治思维

1.紧抓“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通过“宪法精神七进”等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2.深入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法典七进”活动、原创普法作品征集活动和主题普法产品展播活动等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3.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行政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发挥企业领导人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中的“关键少数”作用,大力提升企业领导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普法内容:领导干部重点学习《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把法制学习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树立依法经营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1.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对企业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我国入世纪后涉及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法规,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2.将法治学习作为支委理论学习、管理培训、员工教育的必修课,定期组织公司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企业员工深入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企业员工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形成全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法治工作

第3篇

为持续完善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XXX公司制定本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一、完善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建设

(一)加快建立法律事务管理相关制度,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1.建立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基本制度。《XXX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已经过公司内部意见征询,待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发布执行。法务制度规范细化了法务工作内容及流程,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市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市管企业法治建设的意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城投集团及环投公司有关法务工作的管理办法。

2.合理配备法务工作人员,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XXX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外聘法律顾问的统一管理,明确外聘法律顾问的职责边界,抓好外聘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发挥好外聘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尤其在重大项目中法律顾问全程服务,从可行论证、立项决策、谈判签约、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全面进行法律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全过程的依法合规。

3.全面落实法律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XX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工作若干意见》的规定,建立完善《XXX公司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管理细则(试行)》《XXX公司重大法律纠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XX公司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管理细则(试行)》,将法律审核作为不可逾越的节点嵌入业务流程,确保应审必审,实现法律审核率100%。加强法律审核过程覆盖,法律管理全程参与重大项目的决策到运营、规章制度的制定到执行、合同的订立到履行,全面防范法律风险。

4.在制度建立的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坚持抓好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合法性、法务工作人员考核管理等,使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规合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从源头上将经营行为规范在法律框架内,确保各种经营活动不踩线、不越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认真落实员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会议讨论。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

牢固树立依法治企理念,建立健全企业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构建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法律领导牵头推进、法律工作机构具体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依法治企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支撑保障。公司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依法治企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依法治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风险防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领导人员法律风险防范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强化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各部门、各层级的责任追究,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因未经法律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采纳正确法律意见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公司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对经过法律审核但因重大失职未发现严重法律风险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顾问和法律工作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对因违法违规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在业绩考核中扣减分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实行重大法律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公司对可能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法律风险事项,应及时报告上级公司。

(四)探索法律事务监管机制,做到规范管理,依法监督。

在完善法务工作体系的基础上,要科学、合理赋予法务人员在企业运作中相应的权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督项目执行各个环节良性运行。另外,积极配合上级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务检查工作,对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发现有效解决,保障企业法务工作健康开展。

二、完善落实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企业法律服务体系由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部门、企业法律服务人员以及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等内容构成,是企业经营管理架构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一)设置规模合理的企业法律事务部门

1.建立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而非设立于其他部门之下。法务部门专门承担法律事务职能,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之外,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法律事务管理职能。法务部门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承担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并与财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治工作机制,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2.明确法律事务部门的职责。建立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机制和职责,职责包括日常的合同管理、法律咨询,以及健全其在企业经营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法律风险防范职责。

3.由被动型服务逐步转变为主动型管理。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法律事务架构不再仅仅提供对业务部门的需求性服务,而是全面识别企业法律风险,主动将风险节点提前在各业务环节中进行控制,对法律风险进行主动管理;二是注意国内外法律环境以及行业法律环境,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交易规则,对企业的各种交易、工程项目等主动提出法律论证性意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二)合理配置企业法务人员

1.选聘的法务人员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

2.选聘的法务人员至少是本科学历,有法律专业背景,最好有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3.法务人员的配置数量符合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一个企业的法务人员数量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量、业务性质、人员总量等因素相匹配,过少则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过多将增加企业成本,同时也会出现相互推脱责任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

4.企业应为法务人员提供合理的待遇。

5.注重对企业内部现有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通过制定奖励制度或者人才提拔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业务人才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考取相关法律资格,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还会使企业获得复合型人才。

(三)加强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度

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大小决定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因此,一方面,法律事务部门要能够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并出具法律意见。企业应建立保证法律事务部门的意见进入决策的机制。另一方面,对于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法律意见进入决策,能否被采纳,法律事务部门提出的意见既要体现法律性,又要符合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并且,企业领导也要提高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具备两方面的条件,法律事务部门的意见才能得到更好的采纳,也才能真正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四)加强企业对法律风险和法律服务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力度

1.主动识别企业法律风险,避免企业违法经营造成的损失。企业须重视发挥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务人员的重要作用,主动识别企业的法律风险,以此保证企业的基础管理、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用工等各项活动的合法运行,以避免企业付出违法经营成本。

2.增强管理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损失的能力。构建和完善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法律服务部门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各部门、各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共同对法律风险实行全程监控和全程管理。

3.有效控制法律服务成本。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体系,是为实现企业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的目的,以减少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造成的违法损失。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也能进一步降低企业法律服务的成本。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法律知识培训

(一)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增强法治思维

1.紧抓“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通过“宪法精神七进”等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2.深入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法典七进”活动、原创普法作品征集活动和主题普法产品展播活动等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3.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行政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发挥企业领导人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中的“关键少数”作用,大力提升企业领导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普法内容:领导干部重点学习《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把法制学习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树立依法经营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1.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对企业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我国入世纪后涉及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法规,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2.将法治学习作为支委理论学习、管理培训、员工教育的必修课,定期组织公司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企业员工深入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企业员工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形成全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法治工作

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335058805”为你整理了这篇民宗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区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龙湾”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民宗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培育省级、市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提高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年内,我局在宗教领域打造了龙岗寺、安仁寺、沧河天主堂、状元基督教堂等普法教育基地,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统筹谋划年度工作。认真对照2020年龙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等列入民宗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与参与度,努力开创“法治民宗”建设新局面。四是落实考核工作。对照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细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认真抓好督查及年终考核。同时,与东瓯律师事务所邵和畴签订合同,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三)实现宗教普法全覆盖。年内, 我局及各街道和“三人驻堂”小组对辖区各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国家宗教政策法规送场所活动,累计活动开展达150余场次,实现了宗教领域普法全覆盖。

(四)稳步开展宗教执法工作。2020年,我们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程序,讲究证据,已完成全年12件行政执法案件,1起案件为非法宗教培训案,10起涉嫌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案。特别是我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永强净土会”非法组织宗教活动案进行了查处,罚没款合计589688元,罚没金额位居全国宗教领域首位,有力地震摄了非法宗教的嚣张气焰,并做到零复议,零诉讼。玄真观的案件还作为典型案件被市局推送给兄弟县市参考,同时作为执法示范案例上报省里。

(五)加大宣教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4月5日安全日,组织宗教界人事学习民法典,8月18日邀请了温州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张健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法律讲座。全年共组织宗教团体法规宣传教育达6次,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11月份, 组织佛道教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市民宗局专家来龙授课,效果明显。10月份,在瑶溪街道组织了由宗教团体协会参加的“四合院。沙龙”活动,以轻松愉快的氛围探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六)完善学法制度建设。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等,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今年,局领导干部年度内集体学法2次,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4次;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3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唐建国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国安寺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一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30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5000人次。

(七)健全决策机制,扎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按规定实行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风险评估。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执行政策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全年有行政处罚案件12件,无发生涉及民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八)拓宽视野,不断完善行政行为监督体系。一是畅通监督渠道。结合“六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民宗部门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等全方位的监督,认真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及时办理了人大提案3件,满意率为100%;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加强行政监督;按规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对投诉和举报认真落实查处,建立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互动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及上访问题,防范化解矛盾,信访、维稳调处成效明显。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公开。

二、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和宗教教人士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全区干部、民宗干部等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宗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三是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

第5篇

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攻坚年的活动,加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根据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年我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徐广英;成员:叶常青、郑建华、孟林海。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以《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卡及公示制度、工资发放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完善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指导意见的通知》(仑建[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基本的医疗自救、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4、加大对安全生产、拖欠民工工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安全管理差、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建设工地治安管理混乱、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相关的项目经理依法查处,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暂停承接工程业务或清退出区的行政处罚。

三、实施计划及内容

1、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3月—4月份由区建管处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

2、外来民工宣传教育和培训:3月—12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基本知识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

3、专项治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时进行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全年组织1-2次对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劳动用工、民工工资拖欠、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并开展大检查。

第6篇

20*年是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的关键之年,举世瞩目的第二奥运会将于下半年在北京隆重举行,做好我委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任务重、意义大,现结合本委实际,制定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扬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大力弘扬“开拓创新永图强、奋力争先铸辉煌”的新*精神,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目标,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把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20*年,委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严格履行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委年度工作的总体规划,健全和完善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科室责任制,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科室。为切实做好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两项制度: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通报前一阶段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并针对具体问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学习制度。每月安排半天时间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学习各级关于综治暨平安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全年举办两期由各镇计生办助理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条例》、《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

2、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营造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的氛围。

进一步强化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宣传意识,精心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开辟专栏、设置专版、制作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充分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积极参加市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加大集中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3、结合实际,履行职能,为综治暨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

强化依法管理,坚持依法治育不动摇,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和行政监督,大力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对全市违法生育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依法处理,在工作中坚决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坚持做到依法查处、依法征收,加强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我市依法治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宣教活动。加快建设人口计生服务体系,深化服务,加强建设,努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平台,树立“世代服务”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启动“世代服务”工程。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完善奖励扶助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特别扶助制度,积极探索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建立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切实解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后顾之忧。不断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完善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逐年提高,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机制,下移工作重心,全面落实社区计生工作责任制,将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社区属地管理。

第7篇

为加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根据市建委、市城管局及区委区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09年我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集体上访等,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平稳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孟林海;成员:孙明义、邱卓敏、叶常青、徐荣。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及各项目部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及分工,形成层层落实的工作管理网络。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考勤卡制度、工资发放及公示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为平台,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基本的医疗自救、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同时加强对项目经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4、加大对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安全管理差、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建设工地治安管理混乱、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相关的项目经理依法查处,同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不良行为公示记录。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给予暂停承接工程业务直至清退出*区建筑市场。

三、实施计划及内容

1、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3月—4月份由区建管处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

2、外来农民工宣传教育和培训:3月—12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管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基本知识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

3、专项治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时进行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全年组织1-2次对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农民工工资管理、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并开展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