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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财务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08-13 09:19:13
福利院财务工作计划

福利院财务工作计划第1篇

二、抓好孤儿保障工作。重新对全市孤儿对象进行核查摸底,督促各县区及时将孤儿保障金发放到位,2011年度孤儿保障金中央补助部分于2012年3月5日前发放到孤儿手中,并规范孤儿档案管理。

三、抓好基层单位和县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市社会福利医院救助病房大楼、市按摩康复理疗中心综合大楼、市社会福利院饭堂、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的建设和市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儿童康复楼的装修、设备购置以及华侨投资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的后期装修工作。做好市社会福利院4栋平房改造项目前期报建手续,争取“十二五”规划内建设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其中社会福利医院救助病房大楼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市按摩康复理疗中心综合大楼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和外墙装修;市社会福利院饭堂年内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项目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市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项目争取政府资金到位,6月份开业;华侨投资区社会福利院资金到位,5月份可开业。

四、继续推进“明天计划”项目和“西部地区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

五、抓好市、县(区)福利院和民办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福利机构“两规范一标准”达标工作,进一步提高入住率和管理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抓好我市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发展福利企业,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2012年2月28日—3月3日对全市26家福利企业进行年检、资格认定工作。

福利院财务工作计划第2篇

孤残儿童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目前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福利院数量少、规模小,床位不足,收养能力低;生活标准低,医疗、康复、教育比较困难;基础设施差;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为此,今年3月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了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当前我国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状况和问题的汇报,研究了孤儿、弃婴和加强儿童福利院建设等问题。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研究孤儿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6]54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和优抚救济对象的合法权益”和“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加强福利设施建设”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发展我国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政府要将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水平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九五”期间,各级计划部门要把儿童(社会)福利院的床位数纳入社会发展的计划指标,同时对有关儿童(社会)福利院基本建设的立项予以统一安排。到“九五”末期,争取在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重点地区至少兴办1所儿童福利院,在70%左右的县(或县级市)建立起综合性的社会福利院(含儿童部),全国儿童收养的床位数力争达到30000张。到2010年,基本达到每个地级市都拥有一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院。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儿童(社会)福利院的资金投入。“九五”期间,各地要加强对儿童(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对现有儿童(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的步伐。危房改造、生活护理设施更新所需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中央将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对老、少、边、穷地区的财政予以支持。民政部计划利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资金,对全国800所新建社会福利院儿童部和100所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的重点改造给予资助。

三、提高社会福利机构中收养儿童的生活费标准。各地要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编制社会福利机构的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应按上年预算指标加当年合理增长部分安排。调整后的儿童生活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具体标准和提高的幅度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提高标准所需经费由地方政府解决。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孤儿和弃婴的救治制度。凡需要急救的孤儿和弃婴,要先送至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经诊断治疗后,由医院签发诊断证明并连同健康证、残疾证,交由福利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院手续。救治所需的经费,经民政部门申请、卫生部门证明,地方政府安排统筹解决,地方有奖募捐委员会也要视资金募集情况予以资助。各地卫生部门要在1997年4月底以前,将县级以上地区为孤残儿童救治的指定医院报卫生部核准。

福利院财务工作计划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蓝天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孤残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改善孤残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建设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采取地方财政投入为主、福利公益金资助为辅的措施,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步骤、有计划地建设和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由救济型向福利型、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及教育型转变,逐步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实施“蓝天计划”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综合考虑人口和实际需求等因素,布局要合理,规模要适度,标准要合适,设施要实用,提倡量力而行,保证新建和改扩建后的设施用得上、用得好。

(二)儿童为本,定位明确。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必须体现孤残儿童成长的特点,围绕孤残儿童身心发育、性格培养和全面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设施和功能建设,为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科学配置,完善功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必须着眼于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保障能力,为孤残儿童提供较好的养育、预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并能为社区孤儿和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所需服务,发挥示范、指导和辐射作用。

(四)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根据收养孤残儿童实际需求,确定新建、扩建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按照东、中、西部不同的建筑造价和资助比例,确定资助的标准。各地按照统一部署,制定五年整体规划,有步骤、分年度实施。

(五)厉行节约,严格管理。要贯彻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的方针,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进行建设。在已建有社会福利院儿童部的地方,原则上以改扩建为主,完善功能,建成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数量大,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根据需要,新建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应充分利用闲置学校、医院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要建立和落实项目责任制,加强建设项目的全程管理、监督和评估;要管好、用好福利公益金,在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管理费用,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二、资助范围

(一)没有建立儿童福利院或社会福利院的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新建相对独立或独立儿童福利机构的,予以资助;

(二)已经建立社会福利院但未设置儿童部的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新建相对独立的儿童部或新建独立儿童福利机构的,予以资助;

(三)现有社会福利院中设有儿童部的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对现有儿童部进行改建、扩建或新建独立儿童福利机构的,予以资助;

(四)已经建立儿童福利院的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对现有儿童福利院进行改建、扩建或重建的,予以资助;

(五)跨行政区域、服务辐射范围覆盖几个地级市的儿童福利院改建、扩建和新建的,予以资助;

(六)个别人口多、孤残儿童数量大的县级市(县、区)新建儿童福利机构的,予以资助。

三、资助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民政部将采取资助固定建设面积的办法,按照东、中、西部不同的建筑造价和资助比例,本着福利公益金适当向中西部倾斜的原则,予以资助。具体资助办法是:部本级福利公益金资助的固定建设面积,根据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实际覆盖地区的人口数量测算,设定6个档次的建设面积。

1.100万人口以下的,资助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

2.100-200万人口的,资助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

3.200-300万人口的,资助建设面积4000平方米;

4.300-400万人口的,资助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

5.400-500万人口的,资助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

6.500万人口以上的,资助建设面积8000平方米。

其中,人口数以公安部统计的户籍人口为准。每平方米建筑造价根据对全国各地建筑造价的调研结果,参照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有关标准,定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每平方米造价东部1500元,中部1200元,西部1000元。部本级福利公益金按东部30%,中部50%,西部70%的比例进行资助。根据资助固定建设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造价和部本级公益金资助比例,计算出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

四、申请资助的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提交完整的基建审批手续,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土地使用权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准书等,这“三证”是三个基本要件,是确定是否给予资助的前提条件,缺一不可。

(二)各地要科学规划,分期实施,制定5年的整体规划,依据规划和项目轻重缓急,分年度上报,每年上报的建设项目数量不超过本省地市级行政区划单位数量的1/4。民政部按照各省民政厅(局)排定的顺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每年按照各省地市级行政区划单位数量的1/5予以资助。

(三)各地要在每年4月份前上报本年度的项目申报计划。上报项目时,要注明新建或改、扩建的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覆盖的行政区域及人口数量。

(四)“蓝天计划”项目要设立统一标识。凡由福利公益金资助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项目,今后应在主体建筑物的显著位置设立永久性标识。标识图样参见《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设立中国福利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的通知》(民办函〔*〕264号)。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蓝天计划”,是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规划的具体举措,是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爱心工程”。为此,民政部成立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领导小组,由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同志担任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中国福利发行管理中心、中国收养中心、福利中心各一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蓝天计划”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积极协调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土地管理、税收等部门,争取把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基本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要制定本地区“蓝天计划”的实施方案,科学编制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保证“蓝天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资金,保证投入。“蓝天计划”的实施,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采取财政资金、福利公益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各地要根据“*”规划要求,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本级留成的公益金重点用于资助“蓝天计划”;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吸引慈善资金、捐赠资金等社会资源参与“蓝天计划”的实施。新建的儿童福利机构,要落实机构、编制和日常经费,保证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蓝天计划”是继“星光计划”、“明天计划”顺利实施后,民政部门开展的又一项“爱心工程”,体现了福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发行理念,彰显了福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广泛的社会影响,使“蓝天计划”成为广为人知的民政品牌。要大力表彰计划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促进“蓝天计划”的顺利实施。要结合项目的实施,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福利金使用与福利发行双向互动、相互促进的作用。

福利院财务工作计划第4篇

**镇位于鄂州市东部,与黄石市城区接壤。共辖6个行政村,总人口25000余人,国土面积39平方公里。全镇共有“五保”对象74人,其中在福利院集中供养60人,分散供养14人。自2003年我镇启动“福星工程”建设以来,我镇福利院在各级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创新思路办院,转变观念养院,求真务实管院,我镇福利院建设一年一个大变样,环境及硬件建设大为改善,院民生活环境幽雅,生活条件舒适,福利院真正成了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人间天堂”。2004年,**福利院被市政府评为一类福利院;镇党委书记、镇长刘荣同志被市政府推荐为2005年度全省福星工程建设先进个人;院长李灿国同志被市政府评为2005年度“尊老爱幼之星”。

现在,我将我镇“福星工程”建设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向各位领导作汇报。

一、坚持抓硬件建设,打造一流环境

我镇福利院始建于1998年,座落在三峡村四组,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可用房间11间,院内院民16人,五保户入住率仅为22%。2003年后,镇党委政府启动“福星工程”,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将闲置的猫尔山中学改扩建成了新福利院。现在,新福利院占地面积21.5亩,建筑面积1794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住宅面积1500平方米,可用房间30间,入住院民达到60人,入住率达到81%。这里,院内花坛别致、绿树成荫、四季有绿、果园布置有序,小路别具一格;院外,进院水泥路、渔池、菜园样样都有。在这里,60名五保老人要么其乐融融的在室玩着,要么兴趣盎然地在文化娱乐室看着精彩的电视节目,要么悠然自得地到外面的小花园散着步子,日子过得轻松、自在。

1、强化责任,成立专班

镇党委、政府一直重视和关心农村五保老人供养问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镇村财力的弱化,镇村两级共同承担农村五保生活的能力受到了削弱,如果不能很好解决五保对象的生活问题,势必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正当党委、政府为此着急之时,省民政厅出台了18号文件,实施农村五保“福星工程”。镇党委、政府及时抢抓这一机遇,努力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积极部署我镇“福星工程”建设项目,迅速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镇“福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在政府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项目建设专班,做到成立专班领导,专人专职负责,亲自参与规划,亲临现场督导,专题听取汇报,专项资金建设。把“福星工程”建设当作为民造福的大事、实事来抓。在此后的三年里,无论镇人事如何变化,“福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始终不撤,并且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的调整,保证了领导力量的连接,保证了“福星工程”的继续。

2、高标准规划,创优院内环境

镇“福星工程”启动之初,党委、政府就明确了规划高标准,并体现人文关怀的指导思想,做到“福星工程”高起点、高标准、高规划设计,生活、休闲功能分区,一次性规划,分年度实施。在规划上充分考虑了老人们的生活和休养。在“福星工程”整体规划上,我们既考虑了居住区、餐饮区、生产区等必要生活区,同时考虑了文化娱乐室、医疗卫生室等基本活动区,还考虑了绿化区、健身区等户外活动场所。通过这几年的建设,现在福利院院内有主宿舍楼1栋3层,附餐饮楼1栋2层等主建筑;有绿化花坛两个;枣园1个;桔园1个;健身园1个,设有健身器材7件(套);晒衣园1个,设有钢制晒衣位100余米长。院外有菜园3处35亩,大棚1处6亩,渔池1处6亩。进院道路全部实现了硬化。三年来,这些基础设施投入累计达到了近200万元。

对老人们的关怀上,除了大的硬件环境外,对每一位院民都配置了长衣柜、床、椅子、床头柜、电扇、洗脸架、洗脸盆、桶等生活必需品;主楼内设有电视室、浴室、会议室、医务室;餐厅内配有冰柜、消毒柜、就餐桌椅。整个福利院实现了“四通”,即通自来水、通电、通闭路电视、通电话。现在,入住福利院的老人,生活上得到了保障,精神上得到了充实,身体上得到了锻炼,真正享受到了比家里还要美好的生活,再也不会感到孤独了。

3、多方筹措资金,保证建设投入和供养经费到位

一是着力协调,无偿划拔转让固定资产。福利院院址是政府将原**中学旧址整体划拔建设的。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先后从市、区民政局争取资金近50万元,今年又从省民政厅福彩中心争取到健身器材7件(套)。三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进行募捐,每年组织企业厂长、经理、外界名流到福利院走访、慰问。在“福星工程”启动的第一年,我们就募捐资金近20万元。四是财政投入,财政每年对“福星工程”预算投入30万元,今年,政府还将福利院院内绿化和进院路硬化工程作为政府7件实事之一。五是针对集中供养人员情况,通过解决其非农户口来办理城镇低保解决部分五保经费不足,今年,已办理54户城镇低保。六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上级财政每年按集中供养人年均1200元,分散供养人年均800元转移支付到镇财政,镇财政足额拔付到福利院。在财务管理上,我们严格做到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决不多开支一分钱,决不乱花一分钱,厉行节约,确保建设投入和供养保障。

二、全面开展普查,落实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要搞好“福星工程”,首先要摸清五保对象底数,做到应保尽保。由于历史原因,我们过去对五保对象的认定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一是将所有纯女户纳入五保,无论女儿有几个,有无赡养能力;二是将年纪较轻,有劳动能力的单身男女全部纳入五保;三是将父亡母走或母亡父走儿童全部纳入了五保,人为扩大了五保供养范围。另外,还有少数由于户籍等多种原因,将一些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未纳入五保,存在应保未保的问题。针对以上这些情况,为切实维护真正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其生活,我们今年6月份对五保户进行了全面普查,明确对象条件,严格普查标准,认真进行核实,最后确定出我镇实有五保对象74人。通过充分尊重老人的意愿,并结合各位老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入院集中供养60人,分散供养14人。使全镇五保老人做到了应保尽保。

三、实行院民自治,规范院务管理

“没有一流的管理就没有一流的服务,没有一流的服务就没有‘同住一个院,都是一家人’的亲情感觉。”我们是这样认为的,更是在管理上颇具匠心,努力做到的。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实质性措施,确保了优质服务。

一是建立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福利院党支部,直属镇直机关党总支部,强化对福利院的领导。健全了各项组织原则和制度,实行大事由支部决策,确保了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管理。我们不仅建立健全了全院劳动、卫生、调解、财产、财务、娱乐、生活、请销假、医疗、安全、安保工作制度,还建立健全了院委会生活制度和院民代表大会制度,并相应制定了院民公约、院民守则,以制度管人,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效增强了全院干部、职工、院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

三是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质量。我们结合院务公开,规范服务内容,将服务人员享受级别、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服务标准一一上牌公示,实行挂牌上岗;建立服务监督制,设置意见簿、意见箱,聘请3名院民为监督员直接监督服务员工作;实行诚信服务,按照“院民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轻手轻脚进门、喜笑颜开迎人、轻声细雨问人,服务态度热心、服务语言舒心、服务对象顺心,确保每天“四送”(饭菜、茶水、药物、便具)、“三擦”(窗、桌、生活用具)、“两洗”(衣被、卫生间)、“一整理”(房间卫生、床上用品)到位,争做“贴心人”、“好儿媳”。有力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是实行院民自治,共为家园作贡献。面对着60名老人的护理和生活安排,仅靠4名工作人员是难以胜任的。镇福利院创新思路,充分开发入居院民的人力资源,在充分尊重院民意见的情况下,将那些身体好、素质高、有一定文化基础和一技之长的人选,组建院民管理委员会,参与福利院的日常事务管理。并结合各人的情况,组编成生产组、卫生组、保卫组等,共同为家园作贡献。将每月的零用钱按照院民的现实表现和为院作贡献大小分成5元、10元、15元、20元等类别进行发放,充分调动院民为院作贡献的积极性。

五是对院民实行“五星”级管理,认真开展“同住一个院,都是一家人”的亲情活动。我们针对老人们的特点和个性,除用制度约束外,同时每季开展一次自评和互评活动,用身边事、身边人进行感化教育;结合本院实际,经常请离退休人员、身残志不残的残疾人员、农村个体专业户等到我院进行现身说教,请农村村组干部到院进行农村政策、形势的宣传;组织院民外出观摩、观光,体验社会生活,千方百计自筹资金改善院民生活。我们还通过组织过集体生日,年终送红包等亲情活动,使他们深感福利院大家庭的温暖,从而激发热情,自觉争做“五星”级院民。

四、拓新院办经济抓增收,培植发展后劲。

我镇福利院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由于镇财力有限、资金投入难免有些不足,对此,我们福利院全体院民、职工在院委会的带领下,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用足用活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种”“养”“加”为主要内容的院办经济实体和企业。近年来,我们采取党委政府支持,划拔了35亩菜园地,将其中的8亩建设成大棚,对外出租,每年可收租金1万元,将其余的27亩作为菜地自已种,基本上实现了蔬菜自给。我们充分利用老福利院对外招租开发,每年可收租金8000元。同时我们还利用院内空地养了30多只鸡,基本上保证了鸡蛋的需求。与此同时,我们建成了2亩桔园基地、6亩精养鱼池和1亩枣园基地,不久将见成效,可收入2万元。近年来,我们福利院不仅蔬菜、鱼、肉、禽蛋做到自给有余,在确保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每人每年财政拨付供养经费1200元到位的同时,还保证了院民一人一天一枚蛋,每月人平10斤鱼,20元零花钱。

福利院财务工作计划第5篇

**镇位于鄂州市东部,与黄石市城区接壤。共辖6个行政村,总人口25000余人,国土面积39平方公里。全镇共有“五保”对象74人,其中在福利院集中供养60人,分散供养14人。自2003年我镇启动“福星工程”建设以来,我镇福利院在各级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创新思路办院,转变观念养院,求真务实管院,我镇福利院建设一年一个大变样,环境及硬件建设大为改善,院民生活环境幽雅,生活条件舒适,福利院真正成了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人间天堂”。2004年,**福利院被市政府评为一类福利院;镇党委书记、镇长刘荣同志被市政府推荐为2005年度全省福星工程建设先进个人;院长李灿国同志被市政府评为2005年度“尊老爱幼之星”。

现在,我将我镇“福星工程”建设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向各位领导作汇报。

一、坚持抓硬件建设,打造一流环境

我镇福利院始建于1998年,座落在三峡村四组,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可用房间11间,院内院民16人,五保户入住率仅为22%。2003年后,镇党委政府启动“福星工程”,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将闲置的猫尔山中学改扩建成了新福利院。现在,新福利院占地面积21.5亩,建筑面积1794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住宅面积1500平方米,可用房间30间,入住院民达到60人,入住率达到81%。这里,院内花坛别致、绿树成荫、四季有绿、果园布置有序,小路别具一格;院外,进院水泥路、渔池、菜园样样都有。在这里,60名五保老人要么其乐融融的在室玩着,要么兴趣盎然地在文化娱乐室看着精彩的电视节目,要么悠然自得地到外面的小花园散着步子,日子过得轻松、自在。

1、强化责任,成立专班

镇党委、政府一直重视和关心农村五保老人供养问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镇村财力的弱化,镇村两级共同承担农村五保生活的能力受到了削弱,如果不能很好解决五保对象的生活问题,势必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正当党委、政府为此着急之时,省民政厅出台了18号文件,实施农村五保“福星工程”。镇党委、政府及时抢抓这一机遇,努力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积极部署我镇“福星工程”建设项目,迅速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镇“福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在政府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项目建设专班,做到成立专班领导,专人专职负责,亲自参与规划,亲临现场督导,专题听取汇报,专项资金建设。把“福星工程”建设当作为民造福的大事、实事来抓。在此后的三年里,无论镇人事如何变化,“福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始终不撤,并且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的调整,保证了领导力量的连接,保证了“福星工程”的继续。

2、高标准规划,创优院内环境

镇“福星工程”启动之初,党委、政府就明确了规划高标准,并体现人文关怀的指导思想,做到“福星工程”高起点、高标准、高规划设计,生活、休闲功能分区,一次性规划,分年度实施。在规划上充分考虑了老人们的生活和休养。在“福星工程”整体规划上,我们既考虑了居住区、餐饮区、生产区等必要生活区,同时考虑了文化娱乐室、医疗卫生室等基本活动区,还考虑了绿化区、健身区等户外活动场所。通过这几年的建设,现在福利院院内有主宿舍楼1栋3层,附餐饮楼1栋2层等主建筑;有绿化花坛两个;枣园1个;桔园1个;健身园1个,设有健身器材7件(套);晒衣园1个,设有钢制晒衣位100余米长。院外有菜园3处35亩,大棚1处6亩,渔池1处6亩。进院道路全部实现了硬化。三年来,这些基础设施投入累计达到了近200万元。

对老人们的关怀上,除了大的硬件环境外,对每一位院民都配置了长衣柜、床、椅子、床头柜、电扇、洗脸架、洗脸盆、桶等生活必需品;主楼内设有电视室、浴室、会议室、医务室;餐厅内配有冰柜、消毒柜、就餐桌椅。整个福利院实现了“四通”,即通自来水、通电、通闭路电视、通电话。现在,入住福利院的老人,生活上得到了保障,精神上得到了充实,身体上得到了锻炼,真正享受到了比家里还要美好的生活,再也不会感到孤独了。

3、多方筹措资金,保证建设投入和供养经费到位

一是着力协调,无偿划拔转让固定资产。福利院院址是政府将原**中学旧址整体划拔建设的。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先后从市、区民政局争取资金近50万元,今年又从省民政厅福彩中心争取到健身器材7件(套)。三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进行募捐,每年组织企业厂长、经理、外界名流到福利院走访、慰问。在“福星工程”启动的第一年,我们就募捐资金近20万元。四是财政投入,财政每年对“福星工程”预算投入30万元,今年,政府还将福利院院内绿化和进院路硬化工程作为政府7件实事之一。五是针对集中供养人员情况,通过解决其非农户口来办理城镇低保解决部分五保经费不足,今年,已办理54户城镇低保。六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上级财政每年按集中供养人年均1200元,分散供养人年均800元转移支付到镇财政,镇财政足额拔付到福利院。在财务管理上,我们严格做到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决不多开支一分钱,决不乱花一分钱,厉行节约,确保建设投入和供养保障。

二、全面开展普查,落实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要搞好“福星工程”,首先要摸清五保对象底数,做到应保尽保。由于历史原因,我们过去对五保对象的认定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一是将所有纯女户纳入五保,无论女儿有几个,有无赡养能力;二是将年纪较轻,有劳动能力的单身男女全部纳入五保;三是将父亡母走或母亡父走儿童全部纳入了五保,人为扩大了五保供养范围。另外,还有少数由于户籍等多种原因,将一些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未纳入五保,存在应保未保的问题。针对以上这些情况,为切实维护真正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其生活,我们今年6月份对五保户进行了全面普查,明确对象条件,严格普查标准,认真进行核实,最后确定出我镇实有五保对象74人。通过充分尊重老人的意愿,并结合各位老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入院集中供养60人,分散供养14人。使全镇五保老人做到了应保尽保。

三、实行院民自治,规范院务管理

“没有一流的管理就没有一流的服务,没有一流的服务就没有‘同住一个院,都是一家人’的亲情感觉。”我们是这样认为的,更是在管理上颇具匠心,努力做到的。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实质性措施,确保了优质服务。

一是建立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福利院党支部,直属镇直机关党总支部,强化对福利院的领导。健全了各项组织原则和制度,实行大事由支部决策,确保了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管理。我们不仅建立健全了全院劳动、卫生、调解、财产、财务、娱乐、生活、请销假、医疗、安全、安保工作制度,还建立健全了院委会生活制度和院民代表大会制度,并相应制定了院民公约、院民守则,以制度管人,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效增强了全院干部、职工、院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

三是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质量。我们结合院务公开,规范服务内容,将服务人员享受级别、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服务标准一一上牌公示,实行挂牌上岗;建立服务监督制,设置意见簿、意见箱,聘请3名院民为监督员直接监督服务员工作;实行诚信服务,按照“院民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轻手轻脚进门、喜笑颜开迎人、轻声细雨问人,服务态度热心、服务语言舒心、服务对象顺心,确保每天“四送”(饭菜、茶水、药物、便具)、“三擦”(窗、桌、生活用具)、“两洗”(衣被、卫生间)、“一整理”(房间卫生、床上用品)到位,争做“贴心人”、“好儿媳”。有力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是实行院民自治,共为家园作贡献。面对着60名老人的护理和生活安排,仅靠4名工作人员是难以胜任的。镇福利院创新思路,充分开发入居院民的人力资源,在充分尊重院民意见的情况下,将那些身体好、素质高、有一定文化基础和一技之长的人选,组建院民管理委员会,参与福利院的日常事务管理。并结合各人的情况,组编成生产组、卫生组、保卫组等,共同为家园作贡献。将每月的零用钱按照院民的现实表现和为院作贡献大小分成5元、10元、15元、20元等类别进行发放,充分调动院民为院作贡献的积极性。

五是对院民实行“五星”级管理,认真开展“同住一个院,都是一家人”的亲情活动。我们针对老人们的特点和个性,除用制度约束外,同时每季开展一次自评和互评活动,用身边事、身边人进行感化教育;结合本院实际,经常请离退休人员、身残志不残的残疾人员、农村个体专业户等到我院进行现身说教,请农村村组干部到院进行农村政策、形势的宣传;组织院民外出观摩、观光,体验社会生活,千方百计自筹资金改善院民生活。我们还通过组织过集体生日,年终送红包等亲情活动,使他们深感福利院大家庭的温暖,从而激发热情,自觉争做“五星”级院民。

四、拓新院办经济抓增收,培植发展后劲。

我镇福利院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由于镇财力有限、资金投入难免有些不足,对此,我们福利院全体院民、职工在院委会的带领下,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用足用活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种”“养”“加”为主要内容的院办经济实体和企业。近年来,我们采取党委政府支持,划拔了35亩菜园地,将其中的8亩建设成大棚,对外出租,每年可收租金1万元,将其余的27亩作为菜地自已种,基本上实现了蔬菜自给。我们充分利用老福利院对外招租开发,每年可收租金8000元。同时我们还利用院内空地养了30多只鸡,基本上保证了鸡蛋的需求。与此同时,我们建成了2亩桔园基地、6亩精养鱼池和1亩枣园基地,不久将见成效,可收入2万元。近年来,我们福利院不仅蔬菜、鱼、肉、禽蛋做到自给有余,在确保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每人每年财政拨付供养经费1200元到位的同时,还保证了院民一人一天一枚蛋,每月人平10斤鱼,20元零花钱。

福利院财务工作计划第6篇

一、新会计制度对实务的主要影响

(一)完善了会计核算体系。新会计制度规定基建投资应单独核算,并按月进行并账处理。这改变了基建账务长期游离于大账之外的情况,使得军工科研事业?挝徽宋窈怂闾逑岛褪乱当ū硖逑档靡酝晟啤A硪环矫妫?新会计制度引入了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体系,将财政补助经费的确认、支出和结余单独核算,有效理顺了中央部门预决算报表管理和会计账务的衔接。

(二)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新会计制度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如设立非流动资产基金,将净资产中基金制模式管理的范围从固定资产延伸到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对国有资产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国有资产出售所得的净收益属于国家所有,需上缴国库;处置长期股权投资需通过“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归集,对应基金减少部分需上缴国库等。

二、新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受专用基金规模限制,导致专用基金出现赤字。新财务制度规定,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投资固定资产的唯一来源是“专用基金―折旧基金”,原则上不允许超出基金规模开展固定资产投资。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较长,“专用基金―折旧基金”积累速度缓慢,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单位发展的需要,自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投入需求不断加大,导致“专用基金―折旧基金”出现赤字,无法满足科研事业单位开展投资业务和拓展研发能力的现实需求。

(二)将负债性质的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划归为净资产,扭曲了真实的负债水平。新制度设置了“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分别核算财政资金阶段性结余和项目完工后资金结余。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在后续年度继续开支使用,结余资金根据情况上交国库。从核算业务的经济性质来看,两科目核算内容应属于负债类,而非净资产。特别是原先计入专项应付款的财政拨入基建资金如今计入财政补助结转,作为净资产列示,会造成事业报表资产负债率大幅波动,不利于真实反映单位的负债水平。

(三)职工福利费的划分界定不清。新会计制度规定用于职工个人福利的支出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归集后,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而职工福利基金则用于集体福利支出。旧制度下,职工福利费采取“先提后用”的做法,然而,每年实际支付的福利费用远远达不到计提额,实际上虚增了成本费用。新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规定职工福利费据实列支,是符合收入成本匹配原则的。但制度未对个人福利与集体福利的界定进行明确,负债类科目和权益类科目的划分规定过于笼统,实务中需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存在盈余管理的空间,影响会计信息准确性。

(四)事业报表转换企业报表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新制度规定大型设施维护费在收到拨款时直接结转事业结余。在转换为企业报表时,这部分结余不能形成利润,却增加了所有者权益,既不属于经营积累也不属于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与企业会计准则相矛盾,造成了报表勾稽关系的混乱。转换为企业报表后,实收资本等于事业基金中资本性国有资本金拨款以及非流动资产基金中国拨部分对应的资产原值。这一规定常导致实收资本、EVA、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不同会计期间大幅波动,尤其是对于基建项目国拨投资较多的基础科研院所,不能真实反映净资产水平,影响报表信息的可比性。

三、政策建议

(一)允许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使用其他来源进行自筹投资或在决算中如实反映“专用基金”赤字的情况。允许有经济承受能力的单位比照企业适当提高折旧计提比例,允许对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法,改变现行仅按房屋建筑物与仪器设备对固定资产简单分类的办法,细化不同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二)对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科目进行重分类,真实反映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经济性质。

福利院财务工作计划第7篇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责任感

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条例》和《规定》的要求,特别是在整体运行机制、福利院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自觉性,增强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五保供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

(一)明确供养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1、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2、无劳动能力的;3、无生活来源的。按照本人自愿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可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办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严格审核认定,将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核发《农村五保供养证》,建立五保供养数据库,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各乡镇办按标准进行审核,并与五保对象所在村签订供养协议,所在村必须明确包养人,并签订包养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对自愿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经各乡镇办按标准审核同意后入住福利院,并由各乡镇办与供养福利院签订供养协议,享受集中供养待遇。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办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制定农村福利院建设计划并将其作为新农村建设窗口重点扶持;要解决好农村福利院住房建设用地,并按国家规定集中供养对象人平不低于0.5亩的标准落实生产基地;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充分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多方筹措资金,新建和维修改造一批福利院,全面改善和提升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使床位使用率达到100%;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走失、人身伤亡等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选聘农村福利院院长,会同市民政部门对其进行考核和管理,农村福利院院长尽可能由机关工作人员担任。要合理配备福利院工作人员,福利院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原则上按1:10的比例配备。积极探索建立“以钱养事”购买服务的新机制,做到福利院服务管理人员能进能出,保障福利院服务人员的报酬,服务费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水平。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全市农村福利院基本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标准。

(三)完善基础设施。市民政部门要大力争取上级建设项目和资金,改善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农村福利院危房纳入改造规划,改善供养对象居住条件。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把主干公路连接福利院的道路纳入农村道路硬化项目,应尽一切努力改善农村福利院交通基础设施。市水务部门要把农村福利院饮用水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统筹安排解决,确保农村福利院用水安全。市生态能源部门要把农村福利院沼气池建设纳入计划,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予以解决。市供电部门要把农村福利院供电线路及设施纳入计划予以支持,并减免相关费用。市广电部门要将农村福利院有线电视线路建设纳入规划予以支持,并减免相关费用。

(四)提升服务水平。市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要建立农村福利院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提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市卫生部门要指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农村福利院建立合作关系,帮助农村福利院建立医务室,上门为五保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医疗和心理保健服务。市广电部门要把农村福利院作为送电影下乡的放映点。市文化体育部门要为农村福利院分期分批配置健身器材,建立图书室,并指导开展院民文化活动,丰富供养对象的文化娱乐生活。

(五)营造工作氛围。市宣传部门要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及典型事迹的宣传,褒扬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市老龄办要切实维护老年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老年人的自我维权意识,广泛开展尊老爱老敬老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切实营造浓厚的孝亲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落实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市教育部门要将农村福利院作为中小学校的德育基地,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发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三、落实保障,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持续健康运行

(一)保证经费来源。市财政部门要足额列支五保供养补助经费。在供养对象生活费和农村福利院公益经费方面予以保证。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倡导民营企业捐助资金,并引导有农村集体收入的行政村安排资金,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先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范畴,对16—59岁,无缴费能力的五保人员,由政府部门按最低缴费标准代缴,做到应保尽保。市农业、科技等部门要把农村福利院作为科技示范点,将一些新品种、新科技引入生产基地,帮助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增加院办经济收入,改善和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