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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培训个人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2-11-29 14:48:56
早教培训个人总结

早教培训个人总结第1篇

团结同事、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我是一位年轻的教师,但我非常热爱幼儿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对待幼儿公平,热爱每一位幼儿,不歧视幼儿,用爱心、耐心让幼儿喜欢我,愿意和我交往。在这短短一个多月里,我的责任心明显增强,始终把服务于家长和幼儿摆在工作的第一位。努力学习逐渐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政治觉悟。

本周,园长亲自和我们学习了有关早教的知识,全面提高教养服务质效。现总结如下:

一、教育教学方面:

1、老师能根据早教班孩子的年龄特点进行丰富多彩的各科教学,特别是以多种形式对孩子们的动手动脑能力,如撕纸、折纸、点画、游戏等组织教学,还进行主题教学,充分发挥了幼儿的主动性、积极性,让幼儿在环境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的技能。主助教老师既分工又合作,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以游戏的形式为主大大提高了孩子们的学习兴趣。

2、文明礼仪教育是今年的重点。我们早教班多次召开班会,以多种形式对孩子们进行文明礼仪教育,从孩子们的一日活动随时教育他们讲文明讲礼貌。

3、能够知道饭前便后要洗手,洗手时学着儿歌《洗手歌》,垃圾要扔到垃圾桶里;知道掉到地上的东西不能吃;不要用脏手揉眼睛;不可以将脏物和手放到嘴里

二、安全方面:

切实加强对孩子们的安全教育,我们把安全教育放在了首位,因为我觉得对于早教班的幼儿而言,他们还不知道如何避开危险,自控能力差,做事有冲动性,对危险或有害事物缺少经验,在活动中容易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因此在一日活动中,我时刻关注着幼儿的安全,如在每天的户外活动中,更是加强观察,在排除安全隐患的同时也注意个别提醒及时制止危险行为的发生。

三、家长工作

及时向家长反映幼儿在园的异常情况,做好个别教育;定期更换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保教小窍门和教学内容;定期家访或电话访问,及时与家长沟通;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的情况,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等等,最大限度地做到家园同步教育好孩子。

早教培训个人总结第2篇

本文综合运用文献检索、问卷调查、深度访谈、课堂观察等研究方法,了解南京市早期教育师资的现状。结果发现南京市早教师资学历总体合格、教师队伍年轻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专业的早教教师,大多数从业教师缺乏0-3岁婴儿幼教育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开展个性化的早教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不统一,资格认证类型多但专业化程度低;教师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培训体系不健全,培训内容不科学,职后培训匮乏。最后,提出了改善当前早教师资现状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早期教育 师资 现状 亲子园

一、问题提出

近几年,国内各种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特别是上海、北京、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率先开展了0-3岁早期教育的相关研究,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政策与操作方案。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国家将“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列入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中,这进一步推动了早教事业在全国各地的开展。在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早教师资的匮乏和不合格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2011年底我国新出台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要求中也明确提出幼儿教师要“了解0-3岁婴幼儿保教的有关知识与基本方法”。这是政策对实践问题的及时回应,进一步表明幼儿园在托幼一体化实践中需要合理解决亲子园的师资问题,各类早教机构也需要有合格的师资来保障其办学质量。因此,研究0-3岁早期教育的师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南京市区10所早教机构的早教教师为研究对象,所调查的10所早教机构中其中4所为附设在公立幼儿园内的亲子班,3所为全国连锁加盟早教机构,3所为私人自办早教中心。发放问卷86份,其中有效问卷82份,有效回收率为95.34%。调查中还对10名教师和5名早教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个别深度访谈,观察早教活动10次,并对活动内容进行了详细观察记录。

三、结果与分析

(一)教师的基本情况

从表1可见,早教教师以女性为主,74.39%的教师年龄分布在25岁以下,教师队伍年轻化。教师学历总体合格,85.36%以上的教师学历在大专以上。但教师专业背景多样,63.41%的教师所学专业与教育无关,只有36.59%的教师是教育专业(含学前教育)背景,而这些教师大部分来自于公立幼儿园附设的亲子班;私立早教机构中的大部分教师是美术、舞蹈、音乐、英语等专业,甚至还有化学、财会等其他专业。从教师从教时间来看,教龄五年以上的教师只占12.20%,大部分教师从教时间短。

(二)教师的专业资格

根据2008年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对0-3岁婴幼儿教师资格的规定,基本要求“从事该领域工作的教师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育婴师资格证” 。但在被调查的早教老师中,只有31.25%的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40.24%的教师持有育婴师资格证,公立亲子园的大部分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资格证。私立早教机构的教师大部分只具有机构内部培训的亲子教师结业证,或是参加个别课程培训后获得的蒙台梭利教师证或奥尔夫音乐教师证。

(三)教师的培训情况

1. 职前培训情况。

不同性质的早教机构,教师的职前培训情况也有所不同。表3显示:公立幼儿园中的亲子教师在上岗前大部分经过了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并获得了相关的证书;部分教师在寒暑假时间被派到一些培训机构参加亲子教师培训或蒙氏、感统训练、奥尔夫音乐等相关课程的培训。

连锁加盟类早教机构的教师在上岗前都要被送到总部进行为期1-3个月的短期培训,培训方案由总部自定,自由度较大。培训内容集中为加盟园自己设计的课程内容,如蒙台梭利感官课程、奥尔夫音乐课程、福禄贝尔课程、感觉统合运动课程、思维训练、珠心算等等。培训方法以理论讲授为主,观摩实践为辅。结业评价相对简单,只要不缺席,参培教师人人都能获得结业证书。培训过程中除了重点了解加盟机构的课程实施方法和相关理念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进行课程推销的策略培训,使每一个早教老师都要具备向家长推销早教机构课程的能力。

私人自办早教中心的教师由本中心从教时间长、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从1周到1个月不等,培训方法主要是跟班实习,辅助教学。通常实习结束后让新教师试上课来评估其教学能力,同时考察其育儿知识的学习情况,如果合格就可以正式上课了。

2. 职后培训情况。

早教机构教师普遍欠缺职后培训。虽然公立亲子园的教师有时会到其他亲子园观摩学习,或者由相关部门组织起来进行早教研讨活动,但这样的机会毕竟很少,有时一年都不举办一次。加盟早教机构每年会选派1-2名优秀教师去总部继续培训,但有时总部顾及经济利益,加之早教行业教师流动率高,职后培训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职前培训到位。

(四)教师欠缺的专业素质

图1 教师欠缺的专业素质(%)

通过对部分教师的访谈得知,52%的教师感觉自己在实践教学中缺乏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相关知识,无法从容解答家长提出的婴幼儿身体养护、心理发展方面的困惑;28%的教师期望自己有较好的亲和力,能让婴儿尽快和自己亲近起来。在实地观察中,笔者发现约16%的教师在组织早教活动中缺乏敏锐的观察力,不能及时地对婴儿的不良情绪和行为表现做出反应,并给与个别化的指导。

通过调查、访谈和对早教活动的观察,我们发现目前南京市早教师资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专业的早教教师,大多数从业教师缺乏0-3岁婴儿教育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开展个性化的早教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不统一,资格认证类型多但专业化程度低;教师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培训体系不健全,培训内容不科学,职后培训匮乏。

四、对策与建议

(一)师范院校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托幼双师型人才的培养

面对0-3岁婴幼儿教师紧缺的现象和双师型教师在亲子园中的独特优势,师范院校要尽快培养了解0-6岁婴幼儿教养特点并能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科学组织教养活动的托幼双师型人才,解决当前0-3岁早期教育师资匮乏和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从而满足家长与社会对优质早期教育服务的实践需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各地师范院校可以根据自身现有的办学条件,采用3+2或3+1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有效利用现有师资培养资源的基础上,增设早期教育或亲子教育方向。让幼师生在系统学习幼儿教育相关知识和技能之后,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早期教育方向的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学习0-3岁早期教育基础理论、早期教养与护理、早期教育课程与教法、早期教育家庭指导等模块的课程。并鼓励早期教育方向的学生在毕业之前获得育婴师资格证书,争取持有“双证”上岗。

(二)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早教师资入职标准和培训标准

虽然很多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在关于0-3岁婴幼儿教养意见中已经提出0-3岁婴幼儿教师应持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资格证上岗,但早教机构的实际情况是同时拥有“双证”的教师寥寥无几,大部分教师无证上岗,或持有五花八门的所谓早教课程培训结业证,难以对0-3岁婴幼儿开展科学的教养活动。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借鉴其他地区的一些先进经验,如,我国香港地区就规定“所有欲从事婴幼儿和幼儿教育工作的人,必须要在教育学院和公开大学等开设相关课程的院校接受培训,并取得政府许可的资格证明,才能任教”。教育局要对婴幼儿教师入职的职业资格提出要求并予以监管。

除此之外,针对目前早教市场培训标准杂乱,培训内容不系统、不科学等现象,教育主管部门还应统筹调度,不仅制定明确的培训细则,而且要联合各部门力量,出资成立0-3岁婴幼儿教育师资培训点,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系统化培训。聘请婴儿病理专家、学前教育专家、婴幼儿心理学专家、家庭教育专家等组成培训讲师团,从婴儿心理、生理、家庭教育与指导等多方面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鼓励和吸纳有0-3岁婴幼儿教育经验的社会人士从事社区0-3岁早期教育指导工作,“走进社区,服务家庭”,一定程度上缓减早教师资短缺问题。

(三)办学主体资源共享,加强早教师资职后培训

不管是公立的亲子园还是私立的早教机构,教师普遍欠缺职后培训。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早教师资培训或组织早教研讨活动,鼓励各种形式的办学主体资源共享,互相观摩研讨。也可以采用校企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当地师范院校的教育资源,加强早教教师的职后培训。

(四)适当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早教师资队伍

有研究发现比较稳定的照看者,在照料中会经常与婴幼儿互动,更适合婴幼儿发展。当前早教师资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早教机构的办学质量。而地位、工资和工作条件是教养机构招聘和留住教师的重要决定因素,因此,早教机构管理者应尽一切可能稳定教师队伍,包括以丰厚的薪金、保险福利吸引教师,组织各种培训提高教师的能力,让教师有机会外出交流学习等。政府相关部门也应成立专门的早教管理中心,对质量较好的早教机构给予资金补贴,出台早期教育教师进修培训、评先晋升等相关文件,稳定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批准号C-c/2011/01/65)“托幼一体化背景下早期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早教培训个人总结第3篇

摘 要

本文综合运用文献检索、问卷调查、深度访谈、课堂观察等研究方法,了解南京市早期教育师资的现状。结果发现南京市早教师资学历总体合格、教师队伍年轻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专业的早教教师,大多数从业教师缺乏0-3岁婴儿幼教育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开展个性化的早教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不统一,资格认证类型多但专业化程度低;教师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培训体系不健全,培训内容不科学,职后培训匮乏。最后,提出了改善当前早教师资现状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早期教育 师资 现状 亲子园

一、问题提出

近几年,国内各种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特别是上海、北京、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率先开展了0-3岁早期教育的相关研究,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政策与操作方案。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国家将“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列入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中,这进一步推动了早教事业在全国各地的开展。在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早教师资的匮乏和不合格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2011年底我国新出台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要求中也明确提出幼儿教师要“了解0-3岁婴幼儿保教的有关知识与基本方法”。这是政策对实践问题的及时回应,进一步表明幼儿园在托幼一体化实践中需要合理解决亲子园的师资问题,各类早教机构也需要有合格的师资来保障其办学质量。因此,研究0-3岁早期教育的师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南京市区10所早教机构的早教教师为研究对象,所调查的10所早教机构中其中4所为附设在公立幼儿园内的亲子班,3所为全国连锁加盟早教机构,3所为私人自办早教中心。发放问卷86份,其中有效问卷82份,有效回收率为95.34%。调查中还对10名教师和5名早教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个别深度访谈,观察早教活动10次,并对活动内容进行了详细观察记录。

三、结果与分析

(一)教师的基本情况

从表1可见,早教教师以女性为主,74.39%的教师年龄分布在25岁以下,教师队伍年轻化。教师学历总体合格,85.36%以上的教师学历在大专以上。但教师专业背景多样,63.41%的教师所学专业与教育无关,只有36.59%的教师是教育专业(含学前教育)背景,而这些教师大部分来自于公立幼儿园附设的亲子班;私立早教机构中的大部分教师是美术、舞蹈、音乐、英语等专业,甚至还有化学、财会等其他专业。从教师从教时间来看,教龄五年以上的教师只占12.20%,大部分教师从教时间短。

(二)教师的专业资格

根据2008年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对0-3岁婴幼儿教师资格的规定,基本要求“从事该领域工作的教师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育婴师资格证” 。但在被调查的早教老师中,只有31.25%的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40.24%的教师持有育婴师资格证,公立亲子园的大部分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资格证。私立早教机构的教师大部分只具有机构内部培训的亲子教师结业证,或是参加个别课程培训后获得的蒙台梭利教师证或奥尔夫音乐教师证。

(三)教师的培训情况

1. 职前培训情况。

不同性质的早教机构,教师的职前培训情况也有所不同。表3显示:公立幼儿园中的亲子教师在上岗前大部分经过了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并获得了相关的证书;部分教师在寒暑假时间被派到一些培训机构参加亲子教师培训或蒙氏、感统训练、奥尔夫音乐等相关课程的培训。

连锁加盟类早教机构的教师在上岗前都要被送到总部进行为期1-3个月的短期培训,培训方案由总部自定,自由度较大。培训内容集中为加盟园自己设计的课程内容,如蒙台梭利感官课程、奥尔夫音乐课程、福禄贝尔课程、感觉统合运动课程、思维训练、珠心算等等。培训方法以理论讲授为主,观摩实践为辅。结业评价相对简单,只要不缺席,参培教师人人都能获得结业证书。培训过程中除了重点了解加盟机构的课程实施方法和相关理念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进行课程推销的策略培训,使每一个早教老师都要具备向家长推销早教机构课程的能力。

私人自办早教中心的教师由本中心从教时间长、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从1周到1个月不等,培训方法主要是跟班实习,辅助教学。通常实习结束后让新教师试上课来评估其教学能力,同时考察其育儿知识的学习情况,如果合格就可以正式上课了。

2. 职后培训情况。

早教机构教师普遍欠缺职后培训。虽然公立亲子园的教师有时会到其他亲子园观摩学习,或者由相关部门组织起来进行早教研讨活动,但这样的机会毕竟很少,有时一年都不举办一次。加盟早教机构每年会选派1-2名优秀教师去总部继续培训,但有时总部顾及经济利益,加之早教行业教师流动率高,职后培训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职前培训到位。

(四)教师欠缺的专业素质

图1 教师欠缺的专业素质(%)

通过对部分教师的访谈得知,52%的教师感觉自己在实践教学中缺乏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相关知识,无法从容解答家长提出的婴幼儿身体养护、心理发展方面的困惑;28%的教师期望自己有较好的亲和力,能让婴儿尽快和自己亲近起来。在实地观察中,笔者发现约16%的教师在组织早教活动中缺乏敏锐的观察力,不能及时地对婴儿的不良情绪和行为表现做出反应,并给与个别化的指导。

通过调查、访谈和对早教活动的观察,我们发现目前南京市早教师资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专业的早教教师,大多数从业教师缺乏0-3岁婴儿教育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开展个性化的早教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不统一,资格认证类型多但专业化程度低;教师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培训体系不健全,培训内容不科学,职后培训匮乏。

四、对策与建议

(一)师范院校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托幼双师型人才的培养

面对0-3岁婴幼儿教师紧缺的现象和双师型教师在亲子园中的独特优势,师范院校要尽快培养了解0-6岁婴幼儿教养特点并能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科学组织教养活动的托幼双师型人才,解决当前0-3岁早期教育师资匮乏和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从而满足家长与社会对优质早期教育服务的实践需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各地师范院校可以根据自身现有的办学条件,采用3+2或3+1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有效利用现有师资培养资源的基础上,增设早期教育或亲子教育方向。让幼师生在系统学习幼儿教育相关知识和技能之后,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早期教育方向的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学习0-3岁早期教育基础理论、早期教养与护理、早期教育课程与教法、早期教育家庭指导等模块的课程。并鼓励早期教育方向的学生在毕业之前获得育婴师资格证书,争取持有“双证”上岗。

(二)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早教师资入职标准和培训标准

虽然很多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在关于0-3岁婴幼儿教养意见中已经提出0-3岁婴幼儿教师应持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资格证上岗,但早教机构的实际情况是同时拥有“双证”的教师寥寥无几,大部分教师无证上岗,或持有五花八门的所谓早教课程培训结业证,难以对0-3岁婴幼儿开展科学的教养活动。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借鉴其他地区的一些先进经验,如,我国香港地区就规定“所有欲从事婴幼儿和幼儿教育工作的人,必须要在教育学院和公开大学等开设相关课程的院校接受培训,并取得政府许可的资格证明,才能任教”。教育局要对婴幼儿教师入职的职业资格提出要求并予以监管。

除此之外,针对目前早教市场培训标准杂乱,培训内容不系统、不科学等现象,教育主管部门还应统筹调度,不仅制定明确的培训细则,而且要联合各部门力量,出资成立0-3岁婴幼儿教育师资培训点,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系统化培训。聘请婴儿病理专家、学前教育专家、婴幼儿心理学专家、家庭教育专家等组成培训讲师团,从婴儿心理、生理、家庭教育与指导等多方面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鼓励和吸纳有0-3岁婴幼儿教育经验的社会人士从事社区0-3岁早期教育指导工作,“走进社区,服务家庭”,一定程度上缓减早教师资短缺问题。

(三)办学主体资源共享,加强早教师资职后培训

不管是公立的亲子园还是私立的早教机构,教师普遍欠缺职后培训。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早教师资培训或组织早教研讨活动,鼓励各种形式的办学主体资源共享,互相观摩研讨。也可以采用校企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当地师范院校的教育资源,加强早教教师的职后培训。

(四)适当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早教师资队伍

有研究发现比较稳定的照看者,在照料中会经常与婴幼儿互动,更适合婴幼儿发展。当前早教师资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早教机构的办学质量。而地位、工资和工作条件是教养机构招聘和留住教师的重要决定因素,因此,早教机构管理者应尽一切可能稳定教师队伍,包括以丰厚的薪金、保险福利吸引教师,组织各种培训提高教师的能力,让教师有机会外出交流学习等。政府相关部门也应成立专门的早教管理中心,对质量较好的早教机构给予资金补贴,出台早期教育教师进修培训、评先晋升等相关文件,稳定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批准号C-c/2011/01/65)“托幼一体化背景下早期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早教培训个人总结第4篇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研修的重要性

为做好暑期语数外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学校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研修管理。

1、抓研修前准备工作。为确保所有研修学员顺利进入研修状态,我校组织开好管理人员会、指导教师会、参训教师动员会,明确要求,同时要求网管人员在假期内熟悉操作规程、做好网络调试等,做实做细研修前准备工作。

2、注重过程管理。要求教师在研修过程中要做到两个“结合”:远程研修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研修培训和平时教学相结合。针对培训中可能出现的部分老师只重视关注度,忽视作业质量的现象,学校召开了指导教师会议,要求各学科明确研修目的,在推出精品作业上下工夫,确保教师有所学必有所得。

3、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完善三个制度:一是责任制度,校长亲自挂帅,副校长负责培训的全面工作,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是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考勤制度,要求考勤人员认真做好考勤记录,研修教师在培训过程中要按正常上班对待,不得迟到、早退、旷班;三是考评制度,学校制定了量化考核措施,对教师的培训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专家交流,给教师思想的洗礼

教师认真研修,热情高涨。每天早早来到计算机室,坐在电脑前看视频、做作业、发评论,该休息了还迟迟不肯离去。室内空气燥热,可是老师们不叫苦,不喊累,为期10天的研修无一人旷班、迟到早退,老师们都想抓住这次很好的提高充电机会,好好学习,与新课程一起成长。

视频里专家们用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的教学经验、高尚的师德修养、先进的理论水平为我校教师提供了一堂堂精彩的报告,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理论水平、教学实践给予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老师们普遍认为每一次的专家报告对每一位培训的教师都是思想的洗礼、灵魂的撞击、理论的引领、水平的提高,他们的教学艺术、实践经验对我们教师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一线教师的现场讲课也给老师们很多的启迪,他们对事业的执着,对学生的热爱,对教育的满腔热忱,他们广博的知识,丰富的教育艺术,对教育教学细致地研究,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树立了榜样。

三、收获希望,让培训教师受益匪浅

这次全员培训活动安排有序,内容丰富,方式便捷实用,实效性强,为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全体学员珍惜这次学习机会,认真参与培训,主动学习,勤于总结反思,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促进了自己的专业化发展,达到了预期目的。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培训收获很大,每每听完专家的讨论点评,总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每次面对面讨论,都是一次真诚的交流;每次作业,都是新的感悟与思考,全体参训学员都对模块教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新学期的选课走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年暑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组织开展了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部分教师参加的为期10天的新课程专题培训。为组织好此次培训,多次进行调研,了解学校硬件设施和网络条件,确定富国中学等11处作为语文、数学、英语教师集中研修点。7月20日各研修点专门召开了筹备会议,对集中研修的内容、模式、时间、开课条件作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顺利启动培训,组织语数英98名教师于7月26日下午2:00在各自培训点报到,特组建了班委会,组织教师们对网络平台进行登录测试,确保每一位研修学员按时顺利登录网络进行在线学习。研修期间编排了巡查日程,由教研室、师训科全体同志组成的巡查组每天进行巡查指导,并提出指导意见。分科驻点跟踪辅导,各集中研修学习点都设置了各科班主任全程进行班级服务与管理,实施一天四点名制度,并对出勤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7月27日—8月7日集中研修期间,绝大多数参训教师能够认真观看视频、浏览资源、提交作业,积极参加在线研讨,每天集中学习6个多小时。经培训点负责人、班主任和全体学员共同评选,评出了26名同志为优秀学员,由教委颁发证书予以表彰。对于非全勤学员全市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学校将学员考勤情况纳入下一学年的年度考核之中,凡迟到(早退)达二次以上、事假达一天以上、病假达二天以上或旷课半天以上的学员其全部午餐补助费学校不予报销。

通过年语数外三科培训,各科教师知识面加宽,与专家交流及时的解决教学中的疑惑,极大地促进了我办中学的教育教学。

四、几点建议

1、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使培训学习成为教师工作生活的常态。

2、拓展研修平台效能。研修平台不能仅仅用于暑期培训,放大其功效,用于日常教学教研,可以通过累计积分、增加教师学分等措施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早教培训个人总结第5篇

【关键词】DAP;早期学习标准;融合

上世纪80年代全教协会提出的发展适宜性教育(简称DAP)顺应了美国的学前教育界长期坚持幼儿中心的传统。然而另一方面,这种传统受到美国基础教育改革带来的影响,在学界对学前教育的低成本高收益的论证下,本世纪初,联邦政府开始以高质量的教育为诉求,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资。其后,政府及纳税人就需要了解公共资金对学前教育的投资是否物有所值,于是在联邦政府敦促下,各州政府纷纷制定本州早期学习标准。这一明确了幼儿应“知道什么,会做什么”的学习标准直接挑战了DAP的基本理念。以传统幼儿中心观念武装自身教育活动的教师是否能否真正认同并自觉实施标准?这些都是摆在决策者与政策推行者面前的问题。

自从标准上升为国家政策以来,美国学前教育面临着来自联邦及州政府和公众的外部压力,两者都要求把早期学习标准作为课程关注的核心;家长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接受教育,做些“作业”,以便做好幼小衔接的准备;决策者要求课程设置充分反映本州所制定的早期学习标准;资助机构亦希望采用标准化的课程方案,以确保其投入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总之,随着联邦对早期学习标准在政策及监督等方面的各种政策的推动,以及早期学习标准日益显现出来的教育有效性方面的优势,行业协会、教师、高培训机构、理论工作者也针对早期学习标准的提出作出了积极的响应。

学者通过研究证明,早期学习标准与DAP并非完全相悖,而是相辅相成地共同为幼儿发展提供保障。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两者可以理解为目标与途径的关系,即标准能够通过发展适宜性的途径来实现。与此同时,为了促使标准顺利推行,学界及相关各方在针对标准的培训形式、内容及受众等方面做了很多尝试,并总结了相应的经验。

一、全教协会的做法

全教协会和美国教育部早期儿童专家协会在2002年联合声明,指出早期学习标准在构建全面、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早期学习标准在内容上重视发展适宜的内容和结果,考虑到个体差异、文化差异,它就能提升儿童的教育经验,有利于儿童日后的成材。它进一步强调了教师在教育实践,尤其是教学策略应用中的决策力和目的性,指出教师应拥有丰富的教育策略,并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同时,对于幼小衔接、婴儿和学步儿的学习和发展、教师在儿童游戏中的指导作用、家长在儿童学习和发展评价中的作用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二、教师教育研究的探索

随着标准推行的逐渐深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指出,教师可以在实践中成功地探索出融合DAP与学习标准的做法。越来越多的研究指出,早期学习标准这一结果导向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这一过程性原则是可以相互补充的,标准能够通过发展适宜性的途径来实现。学界也开始探索教师将怎样整合发展适宜性教育与标准以保证过程的丰富性与高效性。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关键要素对两者的融合起到了关键作用:

(1)教师的自身因素是教师进行成功探索的决定因素。教师对发展适宜性教育的深入理解使得教师可以用多种形式促进发展适宜性教育与标准的融合。

(2)机构负责人或园长对教师应对标准化导向的教育要求具有关键作用。园长会根据教师及本园儿童的实际特点制定策略,有选择地遵循学区及该州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的政策。

(3)细化的早期学习标准政策的支持。美国的早期学习标准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模式,各州、各学区、各学校都会设置与上级较一致但又充分根据自身特点及发展需求的早期学习标准政策。

(4)针对标准的培训或训练的引导。教师所接受的针对标准的有效培训与训练为教师提供了整合发展适宜性课程与标准的培训内容。

随着早期学习标准的提出,许多学前教育实践工作者都在积极探索将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课程有机整合的方式方法,尤其是早期学习标准与游戏、与基于方案的学习的整合。总之,一系列有关教师探索解决两者冲突方式的研究表明,早期学习标准并非意味着要通过教师主导的直接教学才能实现,游戏、方案教学中的学习能够很好地实现早期学习标准的要求。

三、针对早期学习标准的培训

首先,一些高等院校学前教育相关专业课程增设了早期学习标准的内容。还有的州已将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及核心能力建立在早期学习标准的基础上,同时还为参加教师实习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标准的文本内容,同时解释标准并讨论如何在课程、评价中使用到早期学习标准。

另外各种针对早期学习标准的职后培训项目也纷纷上马,以帮助早期学习标准使用者熟悉和理解标准,掌握将标准与现有课程、评价方式联系起来的方式与途径。各州都对标准的使用与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相配合持积极态度,为项目提供了各种可供选择的培训,培训时间从一小时到一年不等。

总的来说,培训对象为与儿童发展相关的人员,即为家长、教师或养育者、管理人员及政策制定者提供教育及指导,向他们告知早期学习机构中的项目标准的制定,使得他们明确机构为儿童提供了达到发展期望的机会及经验,为参与者提供机会学习怎样使用早期学习标准,以指导如何确定适宜发展的课程、日常活动及评价;帮助教养者及家庭了解标准的发展领域、期望、表现标准、发展性课程及项目标准。

具体说来,培训主要分为两个层面来进行,即理念层面的培训与课程实施能力的培训。理念培训的目的是使教师认识到标准与他们所持的“发展适宜性教育”并非完全背离,标准可以帮助教师对教育内容有更加清晰的意识,同时,达标也并不意味着教育方式必须一致,使教师认识到内容标准化并不意味着过程也需标准化,它是关于“教什么”而不是“怎么教”的界定。因此,标准这一结果导向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这一过程性原则是可以相互补充的,标准能够通过发展适宜性的途径来实现。

另外Gronlund结合教师的日常工作,提出了针对教师实践方面的培训模式:在课程与标准结合方面,Gronlund聚焦于培训者对教师的个别化指导,针对教师的不同应对方式提出了指导者应采取的相应的指导策略。让教师了解标准的实施仅仅是对课程的内容进行了一定的规范而并没有其他的影响。指导者就课堂中观察到的具体幼儿的事件与教师讨论怎样体现目标,帮助教师有意识地支持幼儿在标准有关方面的学习并鼓励教师拓展思维,使她认识到课程中的每一分钟都有可能成为儿童学习的关键时刻。

评价可以积极、有针对性地推进教师课程的实施。Gronlund指出,教师对儿童的评价以真实性评价为宜,因为真实性评价能够有效地将早期学习标准整合进每日的活动中去。对教师评价活动的指导主要集中在对教师的记录和观察能力方面的指导:指导者向教师介绍不同的记录方式;帮助教师组织观察记录;帮助教师将标准融入教学的不同环节中去。在观察结束后,帮助教师评价观察过程,确定儿童的表现中体现了那些早期学习标准的内容,同时怎样最好地帮助儿童朝着这个目标取得进步。在这个环节中,Gronlund强调了记录的重要性,指导者可以为教师示范做一个快速检核记录表,或者可以在教师活动或讲故事时作简短的记录,当在教师做记录时,可以用简短的描述性语言记录儿童所作所说。帮助教师简短记录,帮助教师找到一个最适合他们记录的方法是发展她们对儿童成长与学习的记录能力的基本内容。

总之美国在针对标准的教师培训方面做了充分的工作,培训范围从职前教育到职后培训,培训内容从早期学习标准的理论知识到标准与课程、评价相结合的实践指导,培训层次从管理层到一线教师,培训受众从政策制定者到家长与养育者等等。可见,美国针对标准的教师培训已经发展比较成熟且具有一定规模,各州的教师培训都基本围绕这些方面来进行,这些相对成熟的经验对我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简称《指南》)的教师培训工作具有一定参考价值,能够为《指南》的顺利实施与恰当使用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Brown C. P. Unpacking standard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J]. Teachers College Record,2007,09 (3):635-668.

[2]郭力平.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的冲突、融合及其启示[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 ,2008,(10)

[3]郭力平,武玮,孙慧妍.早期学习标准在美国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外国教育研究,2008,(12)

[4]Gronlund G. Make early learning standards come alive: Connecting your practice and curriculum to state guidelines. St. Paul: Redleaf Press, 2006

早教培训个人总结第6篇

关键词: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45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20X(2016)08-0121-02收稿日期:2016-02-01

2001年,国务院批准印发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发展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养。2010年5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划纲要在学前教育发展任务中,明确要求“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这就意味着国家正式将0―3岁婴幼儿教育列入到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之中。

2013年6月,鞍山市开始实行《鞍山市0―3岁早期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该办法对于早教机构师资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7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出台了《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对早期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鞍山市目前的早教教师中多数教师不具备幼儿教育经验及幼教基础知识,即便原来是幼儿园教师,也缺乏对0―3岁儿童教育的理论知识、教育实践经验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不能适应0―3岁儿童教育的特殊性;还有的早教人员经过十几天的短期培训就直接上岗,这种短期培训既不系统也不规范,后续培训几乎为零。因此,总体来看,绝大多数从业教师在0―3岁婴幼儿教育理论知识及教育实践能力方面明显不足,调查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现状,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有助于提升早教师资的专业化水平。

一、概念界定

本文中,将亲子早期教育活动界定为在早教机构中,面向 0 岁至 6 岁婴幼儿和家长等,以发展婴幼儿认知、体能、情感、社会性等为目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教师带领婴幼儿和家长,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的以游戏为主要形式的一系列教育活动与过程。早教师资指的是在早教机构中,以开发婴幼儿潜能、提升家长教养水平为目标,有计划地设计、组织、实施教育活动的教师。

由于亲子活动是教师、家长和婴幼儿多方参与的活动,教师担负着“提升家长教养水平、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的双重任务。亲子教育的对象和所承载的任务决定了其不同于幼儿园教育和托儿所教育,对师资也有特别的要求。首先,早教教师是亲子教育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是家长和婴幼儿的指导者,同时早教教师还是咨询者,需要解答家长提出的关于孩子的教养问题。家长提出的这些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无法通过一次活动预设出来,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教育经验,方可应对家长的教养难题。

二、早教师资的专业素养构成

本文结合《鞍山市0―3岁早期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出台的《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提出早教师资的专业素养构成如下:

1专业知识与技能

掌握关于婴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掌握不同年龄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促进婴幼儿发展的策略与方法,能根据婴幼儿自身特点实施个性化教养工作;掌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婴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具备与家长有效沟通的能力和指导家长制订教养方案的能力。

2综合素质

教学人员应对早期教育服务具有正确理解与认识,认同早期教育服务教学人员的专业性和独特性;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信息采集与处理能力。

三、鞍山市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现状

1政府部门对早教师资职后培训引领不够

目前,鞍山市的早教机构基本上是独立办学,各机构之间没有沟通和交流,甚至为了保护所谓的知识产权,禁止同行相互观摩,更谈不上共同研讨教学。而作为主管部门的教育局或区教委,并没有像幼儿园的管理那样,开展业务指导和活动评比,对于各个早教机构的引领很少。教育部门没有开展早教机构教师的观摩和评比活动,对于早教师资的业务指导任务更多由早教机构的总部承担。比如红黄蓝亲子园、金宝国际亲子园等,这些早教机构的教师接受的是全国总部的业务指导。

2早教师资职后培训形式以园本培训为主

早教机构的培训以园本培训为主,大多数采用师徒传帮带这一传统师资培训形式。针对刚入职的年轻教师经验少,对婴幼儿和家长指导能力较差的现状,机构给每位新入职的教师配备一位资深的老教师,年轻教师由听课开始,逐步过渡到助课,由一个环节的助课过渡到整个活动的助课,进而发展为能够独立承担课程的能手。

3早教师资职后培训内容单一

通过与早教机构的任课教师访谈得知,他们的职后培训内容大多数是亲子活动课程的培训,偏重技能,淡化理论。大部分早教机构对新教师的培训内容是该机构亲子活动的环节与培训流程。由经验丰富的教学主任进行培训,将活动环节肢解,每位新教师学习之后进行活动展示,采用磨课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周到两周。培训之后,新教师对于如何组织亲子活动有了大致了解,并能够尝试采用配课方式接触家长和幼儿。

另外,很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专业理论功底不够扎实,在亲子教育活动中来自家长方面的压力很大,有位教师吐槽:最担心家长在活动中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她认为自己缺乏观察力,看不出婴幼儿行为的特点,且分析不出行为背后的原因。当家长面对婴幼儿家庭教养困惑,向自己直接求助时,很难做出正确的指导。即使有时能够看出幼儿的行为问题,但是如何将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将问题聚焦,用哪些理论能够解释这种行为,自己却分析不出原因。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出台的《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早教机构教师应具备与家长有效沟通的能力和指导家长制订教养方案的能力,而很多早教机构的培训中却未涉及该项内容。

4教师参与培训的热情不高涨

新教师在经过培训与配课之后,在刚刚能够独立承担亲子活动课程的一段时间内,工作热情高涨,在面对家长提出的疑难问题而无法应对时,再培训的需求比较强烈。然而,由于亲子课程的流程一成不变,在入职一年之后,很多教师组织亲子活动轻车熟路,对于应对家长的问题也有了经验,工作热情减弱,再培训的需求不再强烈。在调查中,偶遇某亲子园园内全脑培训,需要参加培训的教师一共8人,由于个人原因请假3人,另外5人中,有2人坚持完上午的培训,下午找了理由退出培训,仅剩3人,在下午的培训中明显心不在焉,不时拿出手机看时间。由此可见,教师参与培训的热情并不高涨。

四、鞍山市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的建议

1发挥政府部门的教育引领作用

早教机构应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后,接受教育部门的业务指导。各机构的办学历史渊源、优势和特色各不相同,办学经验也不同,有互相借鉴和学习的地方。应由地方教育局或区教委牵头,定期组织各早教机构之间互相评鉴、互相沟通和交流办学经验,观摩骨干教师的优质活动。以观摩与评比带动全市早教师资队伍的专业发展,也不失为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的有效形式。

2拓展培训形式

目前,早教机构的培训大多限于园本培训,应拓展培训形式。可以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方式;可以聘请医院的儿科医生、高校的学前教育专家等到机构进行专项培训,虽然培训地点仍在园内,但讲座人员却不限于园内的教职员工,从某种程度上吸取了外部新鲜的知识,开阔了视野。另外,可以将教师送到其他教育机构,比如高校课堂、可承担师资培训任务的早教机构进行学习和挂职锻炼,一方面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可以丰富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一成不变的教学流程增添新的内容。

3丰富教师职后培训的内容

早教师资的专业素养构成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和综合素质两部分。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的内容也应与教师的专业素养相对应,不应仅限于亲子活动的设计与组织这一项内容。

早教机构可以将入职教师的职后培训分层分步进行。首先,新入职教师的培训从婴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入手,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新入职的教师对早期教育服务具有正确理解与认识,认同早期教育服务教学人员的专业性和独特性。其次,学习有关不同年龄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促进婴幼儿发展的策略与方法等内容,使教师具备根据婴幼儿自身特点实施个性化教养工作、与家长有效沟通、指导家长制订教养方案的工作能力。最后,宣传有关安全应急处理知识,以及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婴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

4将培训后的教学能力提升与薪水待遇相关联

新教师成为能手之后,一旦教学方面游刃有余,便容易产生松懈心理。在能够胜任目前的工作前提下,即使再培训,教师的薪水待遇也不会发生变化。这一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接受再培训的热情。因此,早教机构可以根据培训后教学效果及可承担的工作量来计算薪水,这样教师参与再培训的热情会提高很多。

参考文献:

全国教育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对《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2014.

王颖蕙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教师专业发展的初步思考教育与教学研究,2013,(8).

早教培训个人总结第7篇

【关键词】《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早期学习标准;教师培训;美国的经验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2)12-0001-06

近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颁布,国家层面的针对《指南》的教师培训也随之展开。此举表明教育部对《指南》的落实有很高的期望。在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呼声日益高涨之际,《指南》的颁布及相关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可谓顺应时势,非常及时。然而,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到底应该培训什么,如何开展,都需要进行具体分析、深入思考。本文借鉴美国实施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教师培训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实施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提出以下思考和建议。

一、从早期学习标准到《指南》:国际潮流与中国国情的结合

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美国中小学生的基础学力大幅下滑,引发了全美基础教育界对有关中小学生学习内容的标准化运动。这项运动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延伸至早期教育领域。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成为美国早期教育改革和质量提升的一大特色。截至2010年,美国各州均已颁布了本州的早期学习标准。

2002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遍及全球”项目启动。该项目旨在协助发展中国家制定早期学习标准,以推动教育公平,帮助发展中国家儿童作好入学准备,也反映了国际社会对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关注。此外,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还有助于解决发展中国家缺乏合适的儿童评价工具,难以有效监控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质量的问题。2006年,中国加入这一项目,正式启动《指南》的制定工作。

《指南》的制定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对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诉求,是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2010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明确提出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以“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这一文件把《指南》的制定与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密切联系起来了。

由此可见,《指南》的制定不仅顺应了国际潮流,而且满足了我国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内在需要。现在,如何有效贯彻落实《指南》,成为当前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美国落实早期学习标准遇到的问题及其启示

美国早期学习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提高早期教育质量、促进儿童的学习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而言,在目标方面,早期学习标准明确了特定年龄的儿童应该知道什么,会做什么,从而帮助教师、家长及社会就此达成共识;在课程方面,早期学习标准使早期教育的课程设计更加有的放矢,也更有利于教师有效开展活动,从而提高儿童的学习效果;在评价方面,早期学习标准为教师、家长有效观察与了解儿童提供了指引。或者可以说,在各种早期教育项目中落实早期学习标准的核心意义在于促成了早期学习标准、早期教育课程及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三者的一致化,进而确保了教育公平,提升了教育质量,并使早期学习标准的其他诸多意义得以实现。〔1〕

尽管早期学习标准有诸多价值,但美国的经验也告诉我们,早期学习标准的落实会遇到实践层面的许多问题。例如,有的是对培养目标的困惑,比如还需不需要进行个性化教育;有的是对培养方式的担忧,比如还要不要强调对游戏或方案教学的重视;有的是对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方式的疑虑,比如还能不能提倡真实性(表现性)评价,等等。在追求落实早期学习标准和绩效责任的过程中,教师的信念、情感与教育行为之间的不匹配问题也时常出现。〔2〕

要解决上述问题,有效落实早期学习标准,必须有效开展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教师培训。尽管我国的《指南》与美国的早期学习标准在目的、功能及社会文化背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是《指南》的落实同样会碰到实践层面的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化解同样需要相关培训能够跟上。十多年来,美国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教师培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我们落实《指南》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三、美国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教师培训:系统的视角

过去一年,我们对美国数个州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教师培训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总的印象是,有效的培训均是从系统的视角来规划和实施的。所谓系统的视角至少包括五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教师培训组织与管理、教师培训内容、教师培训形式、教师培训效果。以下分别就这五个方面介绍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教师培训的特点。

1.教师专业发展政策

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明确了早期学习标准的作用,强调了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并且为教师培训指明了途径,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激励。具体来说,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涉及如下内容。

(1)进行一致性分析

各州根据州早期学习标准检视早期教育课程、儿童发展评价与早期学习标准的一致性。一致性分析一般包括两个方面:横向一致性分析,即分析标准、课程(州早期教育项目推荐的课程)、评价(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工具)之间的一致性;纵向一致性分析,即分析各年龄段之间的一致性,包括早期学习标准与小学学习标准的一致性等,是PreK-12年级一体化建设的基础。例如,宾夕法尼亚州早期学习标准出台之后,该州主管早期教育的儿童发展与早期学习办公室于2008年对该州从出生到小学三年级的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进行了纵向的一致性分析,同时对学前教育阶段的学习标准与儿童评价标准进行了横向的一致性分析。这些分析保证了早期教育与儿童发展评价的统一,也有效促进了幼小衔接。〔3〕

(2)修订职业标准

美国各州首席教育官员理事会(2009)的调查表明,已有33个州基于本州早期学习标准制定或修订了早期教育工作者的专业能力标准,将教师对早期学习标准有关指标的理解及对儿童学习的支持纳入其中,明确了教师应该掌握的儿童学习与发展内容,也明确了一名优秀教师在有效支持和促进儿童学习与发展时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4〕

(3)设立专项培训项目

专项培训项目的设立可以为教师学习、理解早期学习标准提供机会,并为教师将早期学习标准融入实践提供支持。与设立专项培训项目相配套,各州的教师专业发展政策还非常重视实践支持系统的建设。以康涅狄克州为例。该州在制定了早期教育课程框架、评价框架后,教育主管部门自2009年开始在全州开展了名为“培训车轮”(training wheels)的教师培训项目,致力于早期学习标准和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框架的有效结合,以提升教师培训的有效性。

(4)投入资金支持

在设立培训项目的同时,州政府需要借助政策来多渠道组织专项资金,用于培训项目的落实,鼓励教师参与培训,并为实践支持系统的建设提供条件。

(5)建设数据系统

建设与完善数据系统,可以反映早期学习标准的实际落实情况,也可以用于分析相关教师培训的效能。以马里兰州为例。该州的早期儿童数据系统一方面记录了早期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状况,便于了解儿童在标准方面的达成度,另一方面对教师专业成长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记录,以便综合分析教师培训对提升儿童学习与发展效果的作用。〔5〕

2.教师培训组织与管理

具体包括确定教师培训主管部门,建立教师培训层级网络,遴选培训教师,落实培训计划,提供教师培训资源等。总的来看,美国早期教育教师培训的组织与管理体现了集约化、整合化的特点。以马萨诸塞州为例。该州2005年成立早期教育与保育部,全方位管理涉及早期儿童的各项事务。州政府的教师培训组织与管理职责更加明确,效率也有所提高。

3.教师培训内容

各州情况基本相仿,培训内容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统一理念,如早期学习标准与发展适宜性原则的融合,早期学习标准与教育质量提升的关系等。二是培养能力,具体包括准确理解标准的各项指标,并将其运用于教学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以及对儿童学习行为的观察、记录与评价;对自身教学实践的反思;对学习资源的利用;尝试开展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家园沟通等。

4.教师培训形式

培训强调实践导向,重点是打造面向实践的学习共同体。〔6〕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培训强调有效整合集体式的非现场培训和现场培训,强调参与式培训,重视工作坊和师徒制等现场培训模式的运用,同时也强调信息技术在培训中的积极作用。比如康涅狄克州的“培训车轮”早期学习标准培训项目,借助“Wiki空间”技术,使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教师培训不断深化。

5.教师培训效果

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教师培训效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教师对培训的满意度,二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效落实早期学习标准的能力提升情况,三是通过有效的培训使儿童在各领域的学习与发展水平得到提升的情况。

以上五个方面环环相扣。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是基础,只有政策方向明确,教师培训才能有的放矢。教师培训组织与管理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培训的效果,而培训的内容与形式实际上反映了早期学习标准在早期教育中的基本定位。教师培训效果是上述前四个方面进一步改善的依据。需要强调的是,上述五个方面彼此关联,共同构成基于早期学习标准的教师培训系统。从美国的经验看,相关教师培训应当综合考虑上述五个方面的承继性和协调性,发挥系统的优势,提高培训质量。

四、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思考及建议

目前教育部已经明确提出要把《指南》作为当前幼儿园教职工、学前教育教研人员和管理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要开展全员培训。此外,教育部还明确各地要切实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以便贯彻落实《指南》。教师培训对于《指南》的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但其中存在一些尚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我们从系统的视角分析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考察现阶段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的基础条件,并对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的基本环节、内容与形式等进行了深入思考。

教师培训相关政策的出台可以为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提供指引,也是落实培训工作的前提条件。必须承认,各地在儿童发展水平、语言、文化习俗、现有教育基础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那么,《指南》的落实是否需要适当考虑本地化问题?事实上,在教育部出台《指南》之前,不少省市都曾经制定、出台过本地区的有关儿童发展水平、发展目标的文件。《指南》颁布之后,应如何处理各地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与《指南》的关系,教育部目前似乎尚未作出指导。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到各地的培训内容设置以及开展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以上海市为例。2008年上海市教委出台了《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其中幼儿发展部分明确了大班儿童的发展内容及水平。我们认为,教育部《指南》出台之后,上海市教委面临的一项亟待开展的任务是对本市已经出台的有关幼儿发展的文件与教育部新近颁布的《指南》中的有关目标及指标进行一致性分析,同时结合本市的儿童发展水平及地域文化特点等,修订或重新制定上海市的儿童学习与发展文件。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幼儿园课程与本地儿童学习与发展文件之间的一致性,即考察特定年龄的课程内容设置是否能有效支持儿童各领域的学习与发展。这项工作并不简单,可能需要多层面来完成。例如,商业化的课程需要企业完成这一分析,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幼儿园要对幼儿园课程与当地儿童学习与发展文件进行一致性分析,等等。由此可见,一致性分析应当成为当前以幼教干部、幼儿园管理层为对象开展的相关培训的一项重要任务。

此外,教育部颁布的《指南》针对小、中、大三个年龄段,指标全面且具体,为幼儿园更好地开展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提供了依据。在《指南》的基础上,建设系统性的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框架,并指导教师有效评价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是《指南》推出之后的又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这项工作,美国的做法是,既可以由政府独立承担,也可以通过采购商业机构的相关产品等方式来实现。目前《指南》业已推出,但尚未推出相应的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框架(包括评价方式和评价内容)。我们认为,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是《指南》落实的核心内容之一。当前的问题不在于需不需要建设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框架,而在于由谁来做这项工作。目前看来,不论是政府、商业机构,还是幼儿园做,都需要一定的时间,都不会很快完成。美国各州在落实早期学习标准时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如康涅狄克州早期教育负责人Harriet Feldlaufer曾谈及,“虽然在1999年,康涅狄克州就出台了州的早期学习标准(年幼儿童的课程目标和发展指标),但这仅仅只是一些指标,能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除此之外,作用有限。只有到了2008年,州的儿童发展评价框架出台之后,培训才开始活跃起来。可以说,只有借助早期学习标准观察了解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情况,并使其与课程有效整合,培训才有实质意义”。

开展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的核心任务是,帮助教师理解儿童的学习与发展目标,据此设计并实施课程,观察与评定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情况,而《指南》、幼儿园课程及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之间的一致性又是有效开展教师培训的基础。显然,目前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的基础工作还有待抓紧落实。我们认为,从《指南》的推出到有效落实,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个过程中,培训什么,如何培训,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特点。

基于以上分析,对当前我国开展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因为《指南》的落实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培训是一种较为合理的做法。现阶段宜先针对幼教干部、教研人员及幼儿园园长开展相关培训,应重在指导其开展《指南》、幼儿园课程、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的一致性分析,即分析各地原有的有关儿童发展目标的文件与《指南》的一致性问题,研究如何将《指南》本地化,如何从《指南》的指标中提炼出适合本地区儿童的学习与发展评价框架,如何梳理现有课程内容对《指南》所制定的目标及年龄指标的达成程度,如何分析《指南》的年龄指标在入学准备方面的有效性等。《指南》作为一份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引领性文件,在我国的出台是里程碑式的事件。这也意味着需要给各地一些时间来消化理解这份新文件的精神。各地政府需要进一步做好开展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的相关基础工作,幼教工作者也需要时间来思考自己应该如何行动。总的来说,面向一线教师的全员培训时机可能尚未成熟。我们认为,目前未必急切地需要开展如何借助《指南》来设计教育活动,如何利用《指南》来观察儿童、评价儿童等技术性、操作性较强的培训。在政策定位、一致性分析、评价框架建设、本地化等基础工作有所成就之后,再开展教师培训也为时不晚。如果现阶段一定要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或许一般的告示性培训即可,重在让各地教师了解《指南》的主要精神。

第二,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的根本任务在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前期的各项工作都应为这一根本任务服务。我们认为开展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的核心,是把《指南》、幼儿园课程以及儿童学习与发展评价有机整合在一起,使三位一体成为幼儿园教育的常态。更重要的是,要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所指明的教育过程与《指南》所指明的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以共同促进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见下图)。具体来说,教师应该恰当理解《指南》的发展目标和年龄指标,并结合《指南》对儿童的学习进行观察、记录与评价(表现性评价);针对《指南》的具体发展目标和年龄指标,结合《纲要》和对儿童的具体了解,设计课程并有效实施;根据《指南》与《纲要》,并结合儿童评价结果与课程内容,反思自身的教学实践,并明确如何改进,以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尽管目前各地在园所条件、师资和生源状况、经验积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是这些差异不应阻碍把课程、评价和《指南》一致起来的文化创生,也不应妨碍把了解儿童、支持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当作教育实践的常态。应当说,《指南》的推出是个契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指南》对实践的影响是一柄双刃剑。如果忽视长期以来积极推行《纲要》的成效,照本宣科,把课程变成致力于达标的工具,那么不仅违背了《指南》推出的初衷,也将毁掉多年学前教育改革的成果。唯有进一步转变观念,反思传统,将《指南》与《纲要》的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纲要》对教育过程的理解实现对儿童学习与发展结果的期待,才能达成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的真正目的,推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选择实践导向的培训方式。高强度、集中式、层层落实的集体培训或许并不是落实《指南》的最佳培训方式。从国际范围看,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模式表现出由知识型向实践型转向的趋势,强调教师培训的有效性要以实践为基础。〔6〕尽管目前我国开展基于实践的教师培训的基础还不是很扎实,经验也不够丰富,但是要保证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能真正长期有效地开展,必须转变当前的培训方式,着重加强以实践为导向的培训方式。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强现场培训的机制和支持条件建设,比如因地制宜的设计培训模式,提高现场培训的参与度和管理效果,强化对现场培训人员的资质挑选和培训等;二是要为基于《指南》的教师培训提供长效支持,要加强实践研修、帮带指导的长效机制建设,要把信息技术视为长效支持策略;三是要加强对现场培训方式和效果的科学研究,要以系统建设和全面管理的思路来评估培训的质量和有效性。

《指南》的推出及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揭开了我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新篇章。不过,《指南》可能并不十全十美。根据美国早期学习标准实施的经验,《指南》在与实践领域结合的过程中一定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我们将来很可能会对《指南》作进一步的修订。然而,我们不能因此低估《指南》在提升教育质量、确保教育公平中的重要作用,我们也不能将《指南》简单视作一个单一的文本,而应把《指南》及其落实视为通往高质量学前教育的一项系统工程。这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开展《指南》解读工作,提供教师学习资源,开展教师培训,更需要在系统观的指导下,从政策制定到实践指导各环节力量的通力合作。总之,前景是光明的,任务是艰巨的,需要中国学前教育界同仁作出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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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KAGAN S L,SOTT-LITTLE C,REID J.The Pennsylvania early learning standards alignment study:Executive summary〔R〕.Harrisburg: Pennsylvania Office of Child Development and Early Learning,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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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TEDRON J.A look at Maryland’s early childhood data system〔R〕.Denver,CO: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te Legislatures in Partnership with the Early Childhood Data Collaborative,2010.

〔6〕ZASLOW M,TOUT K,HALLE T,et al.Toward the identification of features of effectiv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for early childhood educators:Literature review〔R〕.New York: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2010.

On Teacher Training Based on Chinese “Guidelines for 3-6 Year Old Children’s Learning and Development”:A Reflection

on American Experiences

Guo Liping, Zhou Jing, Yu Fang

(College of Preschool and Special Education,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