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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实训总结(合集7篇)

时间:2023-02-21 05:12:25
化工安全实训总结

化工安全实训总结第1篇

关键词:PDCA循环;安全培训;应用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全培训是员工具备安全技能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伴随安全管理全过程的经常性工作。只有通过不断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知识和能力保障[1]。然而,我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仍然没有明显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安全培训在管理模式和培训理念上,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造成了该项工作的事倍功半。美国资源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根据客观规律总结出来的PDCA循环管理模式因其运转程序严谨、管理层次多样、管理方法简捷、管理效果彰显而适用于各类管理活动中,同样适用于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1 PDCA循环的基本原理

PDCA循环即策划( Plan )、执行(Do )、检查(Check)、处置(Action ) 的“戴明轮( The Demingwheel)”,其基本含义就是工作之前要进行策划,然后将策划的输出(计划)付诸实施,再对实施情况及结果进行检查、总结、处置,由提高每一过程质量到提高总体质量的循环往复。

PDCA循环的实施需要搜集大量数据资料,并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技术和方法。一个PDCA循环包括四个阶段,一般要经历8个步骤,如图1。

图1 PDCA循环的8个步骤

PDCA循环是标准化运转、大环套小环、周而复始、循环不停、爬楼梯式提高的循环系统。如果将整个安全培训流程看作是一个大的PDCA循环,那么培训需求调查、制度规划制定、计划方案实施、培训现场管理、培训效果评价、培训跟踪改进等就是小的PDCA循环的过程。其中,上一级的循环是下一级循环的根据,下一级循环是上一级循环的贯彻延续和具体化。每循环一次,就解决一些问题,管理工作就上一个层阶。安全培训工作管理水平与PDCA循环的关系如图2。

图2 PDCA循环与安全培训管理水平的关系

2 PDCA循环对提升公司安全培训工作的现实意义

2.1 变经验的培训管理为科学的培训管理

PDCA循环强调总结培训各阶段的经验教训,逐步形成企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2 变复杂的培训管理为简单的标准规范

PDCA循环的每一阶段都有章可循,把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再把简单的做成标准去执行。

2.3 规避培训管理风险

PDCA循环严格有序的管理策略,可以规避重复培训、无效培训、培训人员流失、培训需求调查走过场等培训风险。

2.4 造就和培育培训管理人才

PDCA循环,是尊重管理的客观普遍规律总结提炼出来的经验结晶,给管理者以智慧的启迪,使培训管理者从理念上、方法上、手段上更加开放娴熟,并且以更加积极、奉献、理性、科学的管理态度改进培训管理流程,追求卓越品质。

3 PDCA循环在公司安全培训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依据PDCA循环法这一科学的管理方法,结合我公司安全培训实际情况,具体PDCA循环与安全培训设想见如下表1。

阶段 PDCA循环步骤 PDCA循环与安全培训结合设想内容

序号 内容

P阶段 1 分析现状 了解上次安全培训有待改进的问题;了解学员状况;监理工作性质对教师的要求;工程实际现状无法实现集中培训。

2 找出原因 上次安全培训有待改进问题:①聘请的教师讲解清晰、经验丰富,但对监理工作性质不了解,准备课件、讲解的针对性不强;②均采用常规大班培训,忽略现场实践讲解,受空间及授课环境限制,以及学员视角因素的影响。学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项目工地分散、受现场工作影响,造成部分学员不能脱产集中培训。

3 找出要因 教师选择;培训内容;培训班模式;学员培训批次。

4 制定计划、措施 制定目标要求;明确职责划分;培训内容选择;培训调研计划,组织培训需求调研;培训大纲编写计划,确定培训知识点及时间限制;参培学员选择;培训教师选择;培训时间、地点、方式确定;小班化培训模式计划。

D阶段 5 实施计划、措施 找合适培训机构并就对教师、小班化模式的要求等与之洽谈,确定费用、课堂准备及道具;与推荐教师就培训大纲内容、学员情况进行洽谈,确定最优培训方式;培训报名,学员分批,培训开展;培训中增加学员与教师互动、讨论环节;培训全程录像,为未参培的员工提供影像学习资料,并为今后的培训和工程管理提供宝贵资料。

C阶段 6 实施结果

与目标对比 培训过程中对小班化模式与常规模式下培训效果对比;

与教师和学员交流检查培训效果;学员阶段性小结并反馈;培训后采用理论考试和现场实践操作考核对培训结果进行测评;对影像资料学习的反馈效果。

A阶段 7 对实施结果

总结分析 总结经验、巩固成绩,将效果好的培训总结加以规范化、标准化。

8 未决问题

转入下一循环 对本次循环中存在的问题,重新分析原因,制定新的解决方案,以便进入下一个循环去解决。

表1PDCA循环与安全培训相结合

3.1 计划阶段

做安全培训计划时,除了一般实施计划中常有的要点,如:目的、时间、地点、方式、流程、费用预算等之外,还必须对安全培训的现状有一个正确的评估,对安全培训要求有一个系统的,层次清晰分明的分析,列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归类整理。

分析问题:

1、学员状况不明,素质参差不齐,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社会阅历、对培训的需求等。

2、监理工作性质对教师讲解的重点要求不同。

3、采用常规大班培训,现场实践讲解时可能由于受空间及授课环境限制,以及学员视角因素,影响实训效果。

4、公司承揽工程分散广、工程进度、人员紧张程度不同,没法实现符合要求的学员集中培训。

归类整理:

1、对学员规模(数量)、结构(年龄、知识层次)、人力资源素质(能力、水平、状态)等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培训前学员的初始状况。针对公司不同年龄段员工,对培训要求、培训目的不同,采取培训需求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广泛信息收集、分析。

2、根据学员个人状况及培训需求,在培训前开展相应的调研,并按照调研结果组织分批次的培训。

3、根据安全培训需求,提前策划编制培训大纲,与相关培训教师进行沟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授课教师在讲课中增加与学员互动、答疑和讨论的环节。

4、根据实训的实际情况,适合组织小班化培训模式进行分组培训;针对有意愿参加培训而现场实际不允许抽调培训的人员,则通过制作全程培训影像资料进行传阅、学习,无形中由点到线的扩大到了培训的实效范围。

3.2 执行阶段

Do阶段是PDCA循环的关键、核心阶段,实施培训的工作程序一定要清晰。如,实施安全培训流程如下:

(1) 开班准备流程

协商培训事宜印发文件选送学员审核确定下达培训班准备通知单开班前预备会。

化工安全实训总结第2篇

这次视频会议是总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会议内容经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传达学理、华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报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督查调研情况,研究贯彻落实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刚才,玉治同志传达了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精神,浙江省安监局、开滦(集团)公司介绍了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做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解决农民工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纳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今年2月,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上半年两次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农民工工作,9月7日,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总局作为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农民工问题,按照国发5号文精神,及时研究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发5号文的实施意见和2006年工作要点,并于6月份组织开展了对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督查调研,调研情况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9月1日,总理在调研报告《专报信息》上作了重要批示:"要重视和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请安监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措施,下发通知。"9月21日,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安全监管总局认真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上批示:"农民工是我国煤矿、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一线工人的主力。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是今年农民工工作必须抓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之一。安监总局做了不少工作,要继续花大力气抓好,年内要取得明显进展。"家宝总理和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视,为我们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首先要提高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认识,我想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深理解。

第一,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十六届六中全会重申和强调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把安全生产列为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问题之一,作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农民工问题是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我们对9个省区的抽样调查,煤矿等4个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6%,其中:煤矿为48.8%,非煤矿山为66.4%,危化品生产企业为33.8%,烟花爆竹企业为95.9%。小煤矿从业人员、国有煤矿井下采掘工人基本都是农民工;非煤矿山特别是小矿山作业场所90%以上为农民工;危化品企业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也多由农民工担任;而烟花爆竹企业除为数很少的管理人员之外,其他均为农民工。另据了解,全国3000多万建筑施工队伍中,约80%是农民工。农民工的安全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涉及到各行各业的发展,影响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只有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就业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大幅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这一弱势群体造成的伤害和危害,实现农民工安全转移、安全就业和安全致富,才能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

第二,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落实国发5号文精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内容。国发5号文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是全面系统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文件对强化煤矿等高危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加强安全监察、事故调查以及工伤保险、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将煤矿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列为今年七项重点工作之一。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将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列为今年后四个月要着力抓好的10件实事之一。这些都充分说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是解决农民工问题整个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一项人人受教育、人人得好处的民心工程,是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的重要内容。

第三,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据统计,近几年高危行业发生的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约80%发生在农民工较集中的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小作坊和建筑施工包工队;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对64家国有煤矿的调查统计显示,农民工中28.3%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其中约7%为文盲或半文盲,高中及以上文化只占13%。文化程度偏低,加上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不落实,造成相当一些农民工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缺乏,违规违章行为相当严重。一些农民工既是事故的受害者,也是事故的肇事者。去年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瓦斯爆炸事故,108名遇难人员全部是农民工,其中有8人是12月2日,6人是12月6日进矿,没有经过任何培训。血的教训表明,农民工的安全素质,直接制约着煤矿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和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是我国安全生产必须着力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之一。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也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客观分析现状,坚定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信心

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支撑体系和要素来抓,先后在大连、新疆、鸡西、杭州等地召开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座谈会和现场会,及时总结、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按照总局的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不断加大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国发5号文下发以来,总局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在指导和督促煤矿等高危行业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地有关部门和大部分高危企业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作为保障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的大事来抓,领导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得力。特别是针对农民工问题,各地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国发5号文,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总局成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并与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年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参与了"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强村实践活动";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免费向农民工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普及劳动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协调农业部在农民工转移培训引导教材中增加了安全生产知识内容。浙江省安监局、江苏省安监局都成立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河南省出台了《2004-2010年农民工培训规划》;河北省总工会与安监局今年电视培训农民工达50万人;甘肃、山西等省安监局也制定了贯彻国发5号文的实施办法。

(二)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相关的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总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2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包括农民工培训在内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监管监察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普遍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部分国有重点企业还专门制定了"十一五"职工培训规划,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了职工整体培训规划。

(三)安全生产培训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在基地建设上,目前全国具备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一级机构26家,二级145家,三、四级2280多家,全国四级安全生产培训基地网络基本形成,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师资建设上,分级开展了各级培训机构教师岗位培训,积极聘请各方面专家构建师资库,组建了一支水平较高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在宣传教育阵地与教材建设上,总局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在第12频道开设了"安全与法"专栏,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合作开设了"安全现场"专栏。此外还正在与教育部联合拍摄《煤矿工人安全培训音像教材》,与劳动保障部编写《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各地也组织编写了大量浅显易懂、图文并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如:四川、内蒙古等地编写了《煤矿安全知识问答》;安徽编写了《以史为鉴,警钟长鸣》事故案例等教材。

(四)安全生产培训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管监察职责,将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培训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年1-7月,河南煤监局豫北分局对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罚款160万元;新疆煤监局共查处安全生产培训违法行为53起,罚款291万元,吊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15个;黑龙江煤监局对10处煤矿责令其停产整顿,对23处煤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煤监局在安全生产培训专项督察中,对9处煤矿的违法罚款125万元;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王封煤矿进行了50万元高额罚款和停产整顿处罚。

(五)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工作逐步加强。各地、各企业以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据统计,2002-2005年全国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108.48万人次,安全管理人员174.39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927.1万人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8.3%、93.5%和97.8%。河南省对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工每人补助学费200元,仅2004年就筹措4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浙江省开展农民工基础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计划两年培训2000万人,对全省中小企业农民工全部培训一遍,今年1-10月,共筹集经费2100多万元,培训650余万人;无锡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开展了以"宣传安全常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10万新市民(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江西省针对小型矿山企业农民工较多,自身培训条件差的现状,组织专家送教上门。这些措施,都有效地推动了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六)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一些成功经验得到有效推广。几年来,各地、各企业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创造了很多成功经验。如江苏海安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鸡西矿业集团坚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开滦(集团)公司建立煤矿、输入地劳动部门和农民工三方协调、四步培训的机制;阳泉煤业集团积极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先培训后招工;晋城煤业集团改革技校招生方式、变招工为招生;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实行"3651安全管理法",即:通过解决职工思想问题、安全素质问题和青工安全问题3个问题,把住上岗教育关、专业培训关、安全组织关、安全活动关、安全检查关、合格班组验收关6个关口,坚持法律法规约束、规章制度约束、作业标准约束、"四不伤害"约束、"安全第一"约束5个约束,治理1个现场;还有一些中小企业也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甘肃省大皂矾沟煤矿针对农民工特点,自编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培训挂钩的制度,激发了农民工参培积极性;云南三环化工公司由公司与劳务输出部门签订《提供劳务合同书》,规定农民工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持有《民工、临时工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等等。这些经验和做法,通过总结和媒体宣传,正在去过各地逐步推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仍然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从今年组织的对全国21个省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督查调研情况看,目前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落实不够。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忽视安全生产培训的问题。一些中小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短期行为严重,只想利用廉价劳动力赚钱,宁可承担事故风险,也不愿意在培训上多花钱。而农民工合同时间短,流动性大,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差,维权意识薄弱,也不愿参加培训,出现了农民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等现象。

二是,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地区行业发展不平衡。高危行业中煤矿、金属矿山等国有重点企业相对较好,经济较发达地区相对欠发达地区要好,而本身没有培训能力的众多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小企业,培训工作十分薄弱。多数乡镇煤矿地处偏远又分散,企业自身不具备培训条件,送到外地培训既怕耽误生产又怕培训后流失,费用又高,导致农民工培训缺失。

三是,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一些地方和单位培训走过场,注重培训形式的多,讲究培训实效的少。没有针对农民工特点设置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开发相应教材,培训方式多限于课堂教学,培训时间不能保证。有的小型烟花爆竹厂以招录农民工时的操作考核代替企业的岗前安全生产培训。一些小矿、小厂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存在造假现象,实际没有培训。

四是,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培训机构的约束不够,对培训质量缺乏严格的评估检查。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基础数据掌握不足,多数地区和部门对农民工底数不清。

五是,安全生产培训投入不足。没有建立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稳定的投入机制和渠道。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愿意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投入,没有按规定提取培训经费;一些企业虽然提取了培训经费,但用于安全生产培训的过少;一些小煤矿由于职工工资总额较低,提取的费用不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需要。

六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良性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安全监管监察、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扶贫、工会等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相互配合才能做好。目前各部门的培训还未有效衔接起来,配合协调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心,采取有效对策措施,狠抓落实。要看到,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问题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全社会都在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关心农民工问题,政府、企业、社会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合力正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以及一系列地方和部门培训规章制度的出台,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全国已认定的二千多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以及不断壮大的培训师资队伍、一批优秀培训教材的出版,为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成功经验,为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所有这些,都为推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就一定能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三、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遵照家宝总理和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精神,总局会同煤矿安监局、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已正式印发给大家。《意见》对全面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有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指导思想,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这一指导思想体现了六中全会精神,与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的总体布局相一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二是目标明确:《意见》提出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目标是:到2010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初步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显著提高;广大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这一目标与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同步,是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十一五"总体目标的重要基础。

三是责任明确:《意见》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劳动保障、建设、农业和工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共同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作了界定,对已在企业就业的农民工,要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法定义务,劳动保障部门、建设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积极配合;对尚未进入企业就业的农民工,要求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等部门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培训。第一次明确地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职责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为今后工作的配合,形成良性运行机制创造了条件。

四是措施明确:《意见》从"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推进依法培训;严格培训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培训保障;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培训投入;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五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具体措施和途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家宝总理、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结合贯彻落实《意见》,今年后两个月和明年要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务必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一)严格监督检查,在落实培训责任上取得明显进展。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应职责。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评先的重要指标之一,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在人力、资金、措施上切实落实到位。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健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要将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发现未按要求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一律不得颁证和审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组织协调,在完善培训协作机制上取得明显进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一项长期、系统、艰巨的工作,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完善培训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教育、劳动保障、建设、农业以及工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一是要在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中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院校增设安全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二是要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列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把安全生产常识编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案中;在实施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三是要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劳动合同规范、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四是要结合"安康杯"竞赛、"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等活动,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在推进依法培训上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加强培训法规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发5号文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市场准入条件,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二是制定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总局将抓紧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指导性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三是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考核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建立考试题库。各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录用农民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四是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签字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

(四)加强基础建设,在完善培训保障体系上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考核力度,适时对培训机构进行抽查,对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培训机构,予以降级或淘汰;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培训资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以及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完善各高危行业农民工培训模型,增强培训效果。要坚持政企、政事分开,严防培训中出现不正之风。二是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培训。重视从企业和安全生产一线选聘教师,充实教学力量。三是加强教材建设。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选择好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注重多媒体教材的开发使用。配合拍摄《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音像教材》和编写《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系列教材的单位,要在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并抓紧开发《全国中小煤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多媒体教材》。

在培训资金保障方面,一要拓宽经费渠道。各地在统筹安排使用中央财政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专项资金时,要兼顾好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资金支持,积极筹集培训经费。二要加大培训投入。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三要注重发挥保险的事故预防、赔偿、康复三大功能,在农民工中全面推行工伤保险制度,鼓励高危行业用工单位为从业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探索研究在各种保险经费中按比例(8%-15%)提取事故预防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等。

(五)改进方式方法,在提高培训质量上取得明显进展。各地有关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把政府监督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对无能力培训的小企业,可统一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并及时统计汇总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教学。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开设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栏,选用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六)加强调查研究,在推广经验上取得明显进展。各地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包括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在内的调查研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措施。要针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量大面广、工种繁多、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的实际,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研究管用实效、各具特色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新路子。通过调研和推广经验,使制定的培训计划符合实际、易于操作、便于落实,确定的培训内容贴近实际、服务企业、造福民工,采取的培训方式形式多样、有声有色、寓教于乐,让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效果体现在事故明显减少、企业明显增效、农民工明显增收上。

近期,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总结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明年总局将加强对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省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考核、检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工作差距,推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化工安全实训总结第3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切实提高农民工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高危行业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当前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据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

工作目标:到2010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初步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显著提高;广大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规划,分级(或分工)实施;政府监管,企业落实;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按需施教,注重实效。

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培训责任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培训的总体规划中,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全面落实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中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安全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在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集中的地方,确定一批职业院校开展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在职业院校、成人学校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容。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把安全生产常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编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案中,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列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各级建设部门要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劳动合同规范、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协调推进。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促进安全致富的重要措施,在实施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贯彻《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结合“安康杯”竞赛,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培训,并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

四、完善法规制度,推进依法培训

加强培训法规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地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制定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安全监管总局要抓紧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设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设部门要按照考核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建立考试题库。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对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企业应优先聘用;对高危企业农民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并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本地区农民工信息统计范围。

五、严格培训要求,确保培训效果

明确培训内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确保培训时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落实培训载体。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要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创造条件,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统一组织进行培训。

丰富培训形式。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教学。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开设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栏,编制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六、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培训保障

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力度,对农民工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培训机构,及时淘汰或降级;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劳动保障部门对要求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认定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完善各高危行业农民工培训模型,增强培训效果。

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培训。重视从企业和安全生产一线选聘教师,充实教学力量。

开发适用培训教材。本着少而精、管用的原则,组织编写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注重多媒体教材的研制和开发。教育部、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抓紧完成《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音像教材》的联合拍摄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劳动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尽快组织编写适用于农民工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系列教材;安全监管总局抓紧开发《全国中小煤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多媒体教材》;建设部编写适合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应教材;农业部编制农民工培训读本,增加安全生产知识内容,免费发放。

七、拓宽经费渠道,加大培训投入

各地有关部门在统筹安排使用中央财政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专项资金时,要兼顾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资金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赞助资金,积极筹集培训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16号),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八、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

化工安全实训总结第4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当前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据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

工作目标:到2010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初步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显著提高;广大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规划,分级(或分工)实施;政府监管,企业落实;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按需施教,注重实效。

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培训责任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培训的总体规划中,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全面落实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中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安全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在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集中的地方,确定一批职业院校开展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在职业院校、成人学校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容。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把安全生产常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编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案中,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列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各级建设部门要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劳动合同规范、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协调推进。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促进安全致富的重要措施,在实施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贯彻《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结合“安康杯”竞赛,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培训,并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

四、完善法规制度,推进依法培训

加强培训法规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地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制定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安全监管总局要抓紧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设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设部门要按照考核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建立考试题库。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对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企业应优先聘用;对高危企业农民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并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本地区农民工信息统计范围。

五、严格培训要求,确保培训效果

明确培训内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确保培训时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落实培训载体。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要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创造条件,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统一组织进行培训。

丰富培训形式。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教学。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开设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栏,编制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六、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培训保障

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力度,对农民工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培训机构,及时淘汰或降级;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劳动保障部门对要求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认定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完善各高危行业农民工培训模型,增强培训效果。

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培训。重视从企业和安全生产一线选聘教师,充实教学力量。

开发适用培训教材。本着少而精、管用的原则,组织编写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注重多媒体教材的研制和开发。教育部、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抓紧完成《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音像教材》的联合拍摄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劳动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尽快组织编写适用于农民工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系列教材;安全监管总局抓紧开发《全国中小煤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多媒体教材》;建设部编写适合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应教材;农业部编制农民工培训读本,增加安全生产知识内容,免费发放。

七、拓宽经费渠道,加大培训投入

各地有关部门在统筹安排使用中央财政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专项资金时,要兼顾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资金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赞助资金,积极筹集培训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八、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

化工安全实训总结第5篇

《决定》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

孙华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2012年8月20日,总理在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的工作汇报后强调:当前安全生产要重点抓好三件事,安全生产制度的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安全生产培训。这三件事要牢牢抓住。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多次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法规、标准和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考核体系初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形成,基地、教材、师资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安全生产法》等20余部法规对安全培训作出规定,总局出台了4部部门规章、42个规范性文件、104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实施了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准入、培训机构准入、教考分离、经费保障、责任追究7项法律制度。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建成各级安全培训机构4051家,有专职教师2.1万人。但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培训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企业责任不够落实,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培训基础相对薄弱,处罚和问责少,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跃因素,代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在这个意义上讲,搞好安全培训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从另一个角度说,党的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含对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更包含对生命安全的要求。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三件大事”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础工作。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2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7个调研组,赴各地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专题调研,专题研究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中央企业、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意见,并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决定》的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后下发。

如何理解《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报告明确要求:“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形成安全发展合力,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

这次出台的《决定》,可以说是在系统总结以往安全培训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安全培训工作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深化和细化,同时吸收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并抓住当前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大好机遇,在更高的层次上进行提升和升华。可以说,《决定》的出台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继承创新的过程,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贯穿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开创安全培训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全国安全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孙华山:《决定》共分为7个部分、27条,架构严谨、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有力。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树立”、“两个坚持”、“三个细化”、“五个落实”。具体来说就是,树立一个工作意识,即“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坚持两个工作理念,即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完善细化三个责任体系,即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落实五项法律制度,即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师傅带徒弟制度、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决定》提出的“四个100%”和“两个提高”目标的具体内容

孙华山:前面已经说过,“十一五”以来,全国年均培训2000万人次左右。2011年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9.2%、96.1%、98.3%;班组长、农民工培训合格上岗率分别为84.0%、93.6%,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行政执法上岗证率为95.0%。应该说,这几年,通过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的成效还是很大的。尽管如此,我们感到离党和政府的要求,离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所以,这次《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十二五”安全培训工作“四个100%”和“两个明显提高”的目标。这些目标是适当的,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也是必须要达到的。

具体来说,“四个100%”即“三项岗位”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两个明显提高”指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决定》提出了哪些更加严格的要求

孙华山:《决定》要求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明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三个一律”。一是对应持证而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二是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三是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决定》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孙华山:《决定》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以“决定”的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其强制性、指令性和约束性很强。主要有6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细化和完善了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体系。二是首次明确归纳了安全培训工作的5项法律制度。三是更加注重新技术、新手段在安全培训领域的应用。四是更加注重实际操作培训和现场安全培训。五是在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方面更加严格。六是拓宽了安全培训投入的资金渠道。

《决定》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集中概括为“三个统一”,即:宏观与微观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决定》立意高远,逻辑严密,既有总体思路和要求,又有安全培训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基础建设、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决定》既重申和延续了以往法规文件中有关安全培训的规定,又针对目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建立安全培训网络学习平台等一系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对策举措。《决定》既重视解决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等突出矛盾,又注重解决制约安全培训工作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突出强调了保证安全培训投入、共享安全培训优质资源、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教考分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决定》的贯彻落实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孙华山:首先要抓好学习宣传。12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宣传贯彻《决定》的通知,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培训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要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将《决定》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更加支持安全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在落实,关键在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决定》精神,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宣讲辅导。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把安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为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要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和措施。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制度配套上下功夫,抓紧制定落实《决定》的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推行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培训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充分认识企业在安全培训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决定》所提出的工作要求贯彻到位,执行有力,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化工安全实训总结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特别要使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条件具备的地区、行业、部门、单位,要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举办第四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继续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安康杯”竞赛,与开展“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与有关地方、部门联合举办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

3.今年6月份组织开展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创新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集中采访报道活动要注意发挥主要新闻媒体和重要新闻网站的作用,通过记者采访和新闻报道,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热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与、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以江西、福建、浙江为主的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

4.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通过举办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览、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创新10年来安全生产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做好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建立10周年、矿山救护队建立60周年的宣传工作。

5.推出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大力倡导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积极推动在执法中服务和在服务中执法。总结、推广浙江省安全监管局“百名安监局长进千家企业、千名安监员破解万家企业难题”的安全服务做法,将安全监管监察寓于安全服务之中。内树典型,大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树立标杆,推动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将组织表彰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二)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

1.重点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总结山东、深圳等地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活动的做法,推广部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经验,研究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措施办法。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企业蔚然成风。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借鉴国内外安全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建设各具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加强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和知识普及,编印安全文化理论与实践读本,在安全类报刊、政府网站开设安全文化专栏,推动安全文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同步发展。

2.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大力培育安全诚信、安全道德,开展安全诚信理论研究,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总结推广河北、湖北、江苏无锡等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双承诺”的做法,督促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向社会和政府做出公开承诺,保障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公布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推进安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与群众性文艺活动,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等。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制作生产更多更好的影视、剧作等安全文化产品,广泛开展职工安全文艺活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和全国总工会、中国文联联合组织开展“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与全国总工会共同主办“安全伴我行”全国演讲比赛。支持拍摄拟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以煤矿安全为题材的三十集电视连续剧《矿哥矿嫂的幸福生活》。中国煤矿文工团(中国安全生产艺术团)在日常演出中要突出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并组织专场安全文艺晚会。

4.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总结推广北京、上海、青岛、济南等地经验,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深化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下的农村安全社区建设。2009年在全国建成50个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安全社区。2009年第四季度召开全国安全社区工作会议和亚洲安全社区大会。

(三)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1.强化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市(地)政府分管领导干部全部培训一遍。实施大规模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计划,举办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局长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长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2.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到期复训和轮训工作。各地要大力加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督促企业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抓好企业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新招用职工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中央电视合举办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技能大赛。

3.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各类企业要积极推进招用工制度改革,变直接招工为招生,大力提高新招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措施办法,鼓励企业委托大中专院校定向培养,鼓励企业从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招用职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办技术学校,扩大招生规模,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职工,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鼓励大中专院校定向为企业培养适用人才,鼓励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到企业从事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整合优化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师资力量建设,进一步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装备水平。严格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改革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视频讲座、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支持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联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各地和各级培训机构通过组建讲师团方式,对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送教育培训上门,解决企业培训难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邀请专家、学者,特别是邀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专家,面向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每月举办1次视频专题讲座。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1.规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信息栏目的建设,及时权威信息和重要新闻。完善新闻制度,规范新闻程序。开好新闻会,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关注热点问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都要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音像资料库,利用资料,组织制作电视宣传教育片,汲取教训,推动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制作重特大典型事故案例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培训,提高新闻工作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

2.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营造主流舆论强势。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通过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正面宣传,营造主流舆论。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营造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新闻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强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做好主管报刊、网站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协调、指导,组织开展好主管报刊审读工作,做好第五届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奖的评选。

3.制订并落实好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场采访预案,完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应急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各地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舆论引导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工作预案,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及时有关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理工作的信息。

4.建立网上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准确把握网上舆论态势,加强网上正面引导。要建立网上舆情监测系统,建设安全生产网络评论员队伍,对网上重大舆情动向早发现、早引导,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争取第一时间在网上作出反应。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宣教行动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主管媒体按业务分工负责相关宣教活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成立由主管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宣教行动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完成时限落实。

2.建立会议联系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也要建立相应会议制度,及时分析形势,进行有效指导。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每季度要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重点抽查、异地检查等方式,对宣教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化工安全实训总结第7篇

一、指导思想:以中共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继续深入实施南通市“百万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程”,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强化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促进企业改善劳动环境、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船舶修造、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光盘播放、职工自学、专业培训结合、辅以职工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推动开展职工“电视培训”,激发广大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热情,从而杜绝“三违”行为,推进“隐患治理年”相关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2*年全市“电视培训”工作要实现三个“明显增加”。即全市参加培训的职工数量较去年明显增加,尤其是农民工数量要明显增加;中小非公企业开展“电视培训”的数量明显增加;企业职工“电视培训”经费投入明显增加。全市“电视培训”职工数量原则上要确保4万人,其中农民工要占到六成以上,各镇指标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理、个人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修、职业病防治等。

3.农民工安全常识和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自我保护基本意识及基本技能。

三、组织形式

1.培训教材。今年仍用去年已经由市“电视培训”领导小组调整过的教材和统一订购的光盘。

2.培训机构。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由其独立承担对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电视培训”工作。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要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

3.培训形式。各企业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培训、班前和班后培训等形式开展教学和职工自学活动。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利用电视、多媒体播放教学光盘,利用广播播放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安全知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活动来进行教育培训。

4.考试和发证。市职工电视培训领导小组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南通市总工会统一印制的南通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合格证书。

四、实施步骤

今年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具体培训时间各镇可在总体要求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一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各镇、各企业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到目前为止,各乡镇已实施了宣传发动阶段的各项工作。

第二个阶段:组织报名阶段。各镇、各部门要发动广大职工积极组织报名,特别是要重点组织好农民工的报名工作。全市组织报名工作要在7月底结束。

第三个阶段:实施培训阶段。各镇、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地区“电视培训”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各企业是“电视培训”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做好本单位职工的“电视培训”工作。全市培训工作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

第四个阶段:考试发证阶段。学习培训结束后,由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办公室将考试试卷送到指定的考点,市总工会、市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巡考,统一于11月上旬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均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内。考试成绩合格者,12月上旬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由各镇、有关单位到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领导小组设在市安监局宣教培训科)。

第五个阶段:总结表彰阶段。年底,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领导小组将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培训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学员,报南通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领导小组表彰。

五、总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作,加强领导,制定方案,采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力求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声势大、效果好的培训活动,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要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坚持“统一要求、统一规划、材、统一考核”的原则组织实施,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认真开展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工作。

2.严格要求,扎实推进。一是保证教材到学员手、光盘到车间班组,必须做到被培训人员人手一册教材,每100人一套教学光盘。二是要保证足够的培训和学习时间。各个企业要统筹安排,分期分批安排职工参加“电视培训”,要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质量、参培人数三落实。无论采取哪种培训方法和形式,都必须保证每位参加培训的人员有不低于24小时的培训时间。三是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坚决克服走过场,形式主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