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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副主任工作计划(合集7篇)

时间:2022-10-09 21:43:31
村委副主任工作计划

村委副主任工作计划第1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路线,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特制定《镇政府干部、职工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统揽工作全局,大力实施“农业稳镇,工业强镇,商业活镇,科技兴镇”的发展战略,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责任形式

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工管线和驻村工作责任制,镇委书记、镇长对市委、市政府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各大办主任对书记、镇长负责制;各办公室和各驻村干部职工对各大办主任和驻村领导负责的层级管理责任制。镇政府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农办、计生办、社会事务维稳办、国土规划办和财政结算中心等七大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除因工作需要留部分人员外,其余干部职工实行包村包户工作责任制,六大办、一中心及驻村人员由党委统筹安排。

三、考核形式

实行部门工作和中心工作综合考核的办法,部门及驻村工作总分为100分,其中(来源:文秘站 )驻村工作占45分,各大办(部门)具体工作占45分,各大办上级对口部门年终考核占10分。

四、七大办组成人员

1、党政办(含人大办、政府办、纪检、、组织、宣传、文化、共青团、妇联、统战、档案、老干、工会等)

主管领导:(党委委员)

主任:肖伟珍

成员:(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镇长)、(副书记)、(党委委员)、(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党政办主任、兼妇联干事)、(人文秘站 、档案员)、(组织、宣传干事)、(司机)、(司机)、(司机)、(司机)、(司机)、(总务)、(厨房工作人员)、(厨房工作人员)、(花圃清洁工作人员)、(门卫、水电工)

2、经发办

主管领导:(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委员)

副科级干部:、

主任:(兼招商办主任、安监站副站长、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

成员:(兼屠宰办主任)

3、社事维稳办:

主管领导:(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科级干部:

主任:(司法所所长、兼办主任)

成员:(民政员)、(司法员)、(武装部副部长)、

4、农办

主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任:(纪委副书记)

副主任:(兼纪委委员、统计站长、科技助理)

成员:(山林纠纷协调员)、(农技员)、

5、计生办

主管领导:(副镇长)

主任:(兼妇联副主席)

副主任:、

成员:(文化站站长、文教、卫生助理)、(计生办)、(计生服务所所长)、

6、规划建设办

主管领导:(党委委员、副镇长)

主任:(兼环保所所长)

副主任:(国土所所长)

成员:

7、财政结算中心:

分管领导:(党委委员)

主任:(兼财政所长)

成员:

五、七大办职责及工作计分办法(以45分为基础分)

1、党政办公室(含人大办):

主要负责党务、政务和公务员的考核,奖励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具体管理组织,人大、党政办公室,人事、纪检、宣传、统战、文秘、青年、工会、档案、妇联以及后勤等工作,协调好其他部门的关系,做好综合督查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2、经济发展办

主要负责抓好全镇的经济发展工作,具体抓好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企业、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生猪定点屠宰、劳动就业、广播电视、相关企业和厂矿让利款的征收、人武等工作,协调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关系。

3、社会事务维稳办

负责民政、敬老院、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殡改、残联、社会综合治理、610事务、、政法、司法、法律援助及依法治镇等工作。

4、农办

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科技、农机、统计、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

5、计生办

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任务,管好服务所。

6、规划建设办

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国土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管理。

7、结算中心:

村委副主任工作计划第2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委〔20**〕12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具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副镇长)、(副镇长)

成员:镇驻村组长、副组长,计生办主任,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副镇长)、(副镇长)

成员:(计生办)、(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监察室)、(财政所)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政一把手责任

对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驻村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下达的计生工作任务,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熟悉掌握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组长)汇报工作,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带领、督促、检查镇、村(社区)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业务工作和平时检查考核工作,完成市下达的各项任务。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三)村(居)“两委”成员的职责

村(居)委会必须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创建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工作,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群众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社区)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监督村(社区)计生办按标准要求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四)考核小组职责

负责对各驻村工作组每个月的工作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上报,每期进行实绩考核,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村(居)委会和驻村工作组发出“提醒提示”,年终未实现指标的,提出不得参加当年的先进评比,驻村工作组成员当年内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不得提拔重用,不得奖励升级,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享受计划生育先进奖励金。

三、基本要求

镇、村(社区)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七条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一)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与村(居)委会及驻村工作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进行目标考核。年初定计划,年底实绩与驻村工作组报酬挂钩,实行奖惩。

(二)抓政策落实。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开拓创新思维,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三)抓基础信息。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信息。

(四)抓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五)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确保育龄妇女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

(六)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有效地对违反计划生育对象进行惩罚。

(七)抓队伍建设。加强工作组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办法

1、对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3。

2、对镇党委其他成员(组长)、驻村副组长及成员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4。

3、对村(居)“两委”成员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5。

对上述各类人员的考核,由被考核人员分月份、季度和年终填报《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自评分表》(由考核领导小组提供),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类人员工作情况结合抽查进行考核,分月份、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二)奖罚办法

1、对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按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2、对镇党委其他成员(组长)、驻村副组长及成员的考核按每月、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3、村(居)“两委”成员的考核按每月、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五、附则

村委副主任工作计划第3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委〔20**〕12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具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副镇长)、(副镇长)

成员:镇驻村组长、副组长,计生办主任,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副镇长)、副镇长)

成员:(计生办)、(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监察室)、(财政所)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政一把手责任

对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驻村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下达的计生工作任务,每一个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熟悉掌握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组长)汇报工作,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带领、督促、检查镇、村(社区)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业务工作和平时检查考核工作,完成市下达的各项任务。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三)村(居)“两委”成员的职责

村(居)委会必须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创建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工作,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群众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社区)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监督村(社区)计生办按标准要求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四)考核小组职责

负责对各驻村工作组每个月的工作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上报,每期进行实绩考核,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村(居)委会和驻村工作组发出“提醒提示”,年终未实现指标的,提出不得参加当年的先进评比,驻村工作组成员当年内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不得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不得提拔重用,不得奖励升级,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享受计划生育先进奖励金。

三、基本要求

镇、村(社区)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七条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一)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与村(居)委会及驻村工作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进行目标考核。年初定计划,年底实绩与驻村工作组报酬挂钩,实行奖惩。

(二)抓政策落实。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开拓创新思维,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三)抓基础信息。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信息。

(四)抓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五)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确保育龄妇女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

(六)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有效地对违反计划生育对象进行惩罚。

(七)抓队伍建设。加强工作组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办法

1、对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3。

2、对镇党委其他成员(组长)、驻村副组长及成员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4。

3、对村(居)“两委”成员的考核。考核量化内容见附件5。

对上述各类人员的考核,由被考核人员分月份、季度和年终填报《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自评分表》(由考核领导小组提供),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类人员工作情况结合抽查进行考核,分月份、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新晨

(二)奖罚办法

1、对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按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2、对镇党委其他成员(组长)、驻村副组长及成员的考核按每月、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3、村(居)“两委”成员的考核按每月、季度和年终兑现奖罚。

五、附则

村委副主任工作计划第4篇

一、最难干的事让最能干的人来干

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工作在基层是一个谁也不想干、能推则推、能躲就躲的事。这直接导致计生干部队伍的青黄不接。有能力的人不愿干、看不到前途,有门路的人都想方设法调换工作了,整个计生队伍的状况是: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业务不熟、待遇偏少、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一些村(居)委会基层组织战斗力差,对"天下第一难事"干部不敢抓。据统计,2002年全县镇、村两级计生专干883人,其中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64%,45岁以上的占48%。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群众的生育愿望与计生政策有一定距离,干群矛盾突出,管理方式上主要依靠强制执行,很多人不愿意抓计生工作,只好挑选一批身强力壮、文化程度不甚高的人员做计生工作。九十年代后期至今,这种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已无法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从而造成计生工作底数不清,统计不实,管理混乱,规范化建设无法开展。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对症下药,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队伍建设问题,并采取了几条措施:

一是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县委决定由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兼管计划生育工作,这样既便于让组织部门把握全局,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来考察、了解乡镇领导的能力,又便于及时调整乡镇干部,让计划生育工作成为锻炼干部的试金石。2004年,县委还做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一批年青党员干部,任命为乡镇副书记,专管计生工作;对政绩突出、留任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镇长全部提拔为副书记。同时,选拔了一批年轻有为、大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国家公务员担任乡镇计生办主任。

二是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镇、村计生干部。2004年和2005年,我县先后两次招考450名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安排到村(居)委会,使每个村(居)委会大中专文化程度的计生专干达到2至3名;招考17名大中专毕业的妇幼医生安排到乡镇计生服务所,使每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医技人员达到3人以上;2004年,又从村级计生专干中招考17人安排到乡镇计生办;对28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计生人员实行离岗退养。2004年,县里根据村级大中专毕业生专干招考、调动、提拔后岗位缺人的状况,补招85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了村级专干岗位,使镇、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大中专文化程度的达到60%,高中以上的达到81%,平均年龄从40.5岁下降到32.3岁,计生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如南山镇龙埚村计生专干黎秀程,父亲久病去世后,家境贫寒,但她吃苦耐劳、尽心尽职、深入群众,使所任职过的村委会从"三类村委会"跃上"一类村委会"。

三是提高镇、村两级计生干部的待遇。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为了解决计生干部的待遇问题,想方设法从人员编制、经济待遇等方面给予解决,先后将18名事业编制的计生办主任全部转为公务员;非行政编制的计生服务所、服务中队人员,享受行政工资,由县拨款400-600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补发,与包干任务挂钩;县招考的大中专毕业的计生专干工资由县、乡镇、村三级按5:3:2的比例分担,乡镇负担的三成工资先由财政部门拨付,年终再从乡镇财政包干基数中扣除,确保每个专干工资待遇达到750-850元;乡镇自聘的村级专干工资由县、乡镇、村委会分担,达到400元以上。这既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又消除了他们"放水养鱼"、靠征收社会抚养费发工资的思想。

四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三年来,我县先后将分管计生的乡镇领导、计生办主任、统计员和村专干250人,分四批送到南京人口干部学院学习;邀请省、市计生部门领导到我县举办培训班12次;县自办培训班8次。参加学习的县、乡镇、村三级计生干部达12000人次,使各级计生干部理论、业务水平都得到明显提高。

二、建立一套奖罚分明、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一是建立一套激励干部成才的良好机制。我县公开招考计生干部的举措,不但解决了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又使他们在最基层、最艰苦的地方得到锻炼。为了激发村级计生专干的工作积极性,县里规定:凡被国家、省、市、县评为计生先进工作者的,在招考县、镇计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在总分基础上分别给予加15分、10分、6分和3分的奖励。三年来,在村(居)委会工作的计生专干,有15人通过招考或经推选当上乡镇和县直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如2005年县招考录用的3名副科级干部就有2名是村级计生专干;85人考上乡镇和各级机关公务员,如2004年县招考录用的25名公务员中就有23名是村级计生专干;18人考上乡镇事业编制计生干部,其中12人是计生先进工作者而得到加分奖励。

村委副主任工作计划第5篇

一、最难干的事让最能干的人来干

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工作在基层是一个谁也不想干、能推则推、能躲就躲的事。这直接导致计生干部队伍的青黄不接。有能力的人不愿干、看不到前途,有门路的人都想方设法调换工作了,整个计生队伍的状况是: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业务不熟、待遇偏少、整体素质不高,尤其是一些村(居)委会基层组织战斗力差,对"天下第一难事"干部不敢抓。据统计,2002年全县镇、村两级计生专干883人,其中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64%,45岁以上的占48%。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群众的生育愿望与计生政策有一定距离,干群矛盾突出,管理方式上主要依靠强制执行,很多人不愿意抓计生工作,只好挑选一批身强力壮、文化程度不甚高的人员做计生工作。九十年代后期至今,这种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已无法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从而造成计生工作底数不清,统计不实,管理混乱,规范化建设无法开展。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对症下药,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队伍建设问题,并采取了几条措施:

一是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县委决定由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兼管计划生育工作,这样既便于让组织部门把握全局,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来考察、了解乡镇领导的能力,又便于及时调整乡镇干部,让计划生育工作成为锻炼干部的试金石。2004年,县委还做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一批年青党员干部,任命为乡镇副书记,专管计生工作;对政绩突出、留任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镇长全部提拔为副书记。同时,选拔了一批年轻有为、大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国家公务员担任乡镇计生办主任。

二是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镇、村计生干部。2004年和2005年,我县先后两次招考450名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安排到村(居)委会,使每个村(居)委会大中专文化程度的计生专干达到2至3名;招考17名大中专毕业的妇幼医生安排到乡镇计生服务所,使每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医技人员达到3人以上;2004年,又从村级计生专干中招考17人安排到乡镇计生办;对28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计生人员实行离岗退养。2004年,县里根据村级大中专毕业生专干招考、调动、提拔后岗位缺人的状况,补招85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了村级专干岗位,使镇、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大中专文化程度的达到60%,高中以上的达到81%,平均年龄从40.5岁下降到32.3岁,计生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如南山镇龙埚村计生专干黎秀程,父亲久病去世后,家境贫寒,但她吃苦耐劳、尽心尽职、深入群众,使所任职过的村委会从"三类村委会"跃上"一类村委会"。

三是提高镇、村两级计生干部的待遇。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为了解决计生干部的待遇问题,想方设法从人员编制、经济待遇等方面给予解决,先后将18名事业编制的计生办主任全部转为公务员;非行政编制的计生服务所、服务中队人员,享受行政工资,由县拨款400-600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补发,与包干任务挂钩;县招考的大中专毕业的计生专干工资由县、乡镇、村三级按5:3:2的比例分担,乡镇负担的三成工资先由财政部门拨付,年终再从乡镇财政包干基数中扣除,确保每个专干工资待遇达到750-850元;乡镇自聘的村级专干工资由县、乡镇、村委会分担,达到400元以上。这既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又消除了他们"放水养鱼"、靠征收社会抚养费发工资的思想。

四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三年来,我县先后将分管计生的乡镇领导、计生办主任、统计员和村专干250人,分四批送到南京人口干部学院学习;邀请省、市计生部门领导到我县举办培训班12次;县自办培训班8次。参加学习的县、乡镇、村三级计生干部达12000人次,使各级计生干部理论、业务水平都得到明显提高。

二、建立一套奖罚分明、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一是建立一套激励干部成才的良好机制。我县公开招考计生干部的举措,不但解决了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又使他们在最基层、最艰苦的地方得到锻炼。为了激发村级计生专干的工作积极性,县里规定:凡被国家、省、市、县评为计生先进工作者的,在招考县、镇计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在总分基础上分别给予加15分、10分、6分和3分的奖励。三年来,在村(居)委会工作的计生专干,有15人通过招考或经推选当上乡镇和县直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如2005年县招考录用的3名副科级干部就有2名是村级计生专干;85人考上乡镇和各级机关公务员,如2004年县招考录用的25名公务员中就有23名是村级计生专干;18人考上乡镇事业编制计生干部,其中12人是计生先进工作者而得到加分奖励。

村委副主任工作计划第6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奖励优惠政策、婚育新风、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五进农户”活动,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的条件,提高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得慰藉,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农村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积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进农户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产发展。各乡镇、有关单位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要对农村的资金、投资、科技信息投放等,凡是能落实到农户的都要体现出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

1、县农业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地、承包地,在承包到户和招标等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享有优先经营权;退耕还林项目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

2、县畜牧部门:优先鼓励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购买畜禽,繁育良种,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并无偿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每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计划生育家庭免费举办8-10期养殖技术培训班。

3、县水利部门:(1)免收承包鱼塘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水利费用,其它用水项目的水利收费按政策予以优惠。(2)在兴办小企业需要申办取水许可证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办理。

4、县教育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入学实行优先,根据家庭贫困状况适当减免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杂费,同等分数优先录取。

5、县劳动保障部门:对进城务工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职业培训,提供用工信息等方面给予优待、优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进城务工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劳务输出时减收中介费50%。

6、县农机部门:对参加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联合收割机手培训、修理工培训的计划生育家庭,减少应收培训费用的30%;对办理驾驶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计划生育家庭减少应收规费的30%。

7、县工商部门:要大力扶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给予优先注册登记。

8、县民政部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养老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优先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

9、县保险部门:积极发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险问题,对参加养老保险的计生家庭给予优先保费补贴。

10、扶贫开发部门:按照扶贫开发有关政策,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扶贫信贷资金,优先用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积极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特色产业,开辟增收渠道,切实做到扶贫到户;对低收入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要着力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防止返贫。

11、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在开展青年志愿者送温暖活动等各项帮扶活动中,要重点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倾斜。同时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提供对妇女的“小额贷款”项目,资助她们发展经济。

12、县卫生部门: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就医时应优惠照顾,检查费用减免10%,住院费用减免20%。

13、县电业部门:电业部门保证计划生育家庭的用电,用电量大的计划生育家庭私营企业,应优先给予电力保障。

14、县土地部门:计划生育家庭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时土地部门应优先给予安排。

15、县城建部门:计划生育家庭需要建筑时,城建部门应优先给予安排,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减免20%的费用。

(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进农户,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宽裕。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以上。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给予优待。

2、符合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次性奖励的政策不变,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

3、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参合费补贴。

(三)婚育新风进农户,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及婚育新风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氛围,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建设农村社会主义新型人口文化。由文化、文艺部门联合编排一批婚育新风文艺节目,定期在各乡镇、村进行巡回演出;由人口计生部门编印婚育新风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全县的计划生育家庭。

在政府的主导下,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群众把时代精神与地域文化、乡土文化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性人口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文化活动的阵地建设,20*年在全县50%以上的村建立农村人口文化大院,使其成为农民群众文娱活动、学习知识、接受先进思想、更新观念的场所。

(四)实行生殖保健服务进农户,促进农村育龄群众身心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深入千家万户,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做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村,随访服务上门。融合卫生资源,每年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不断提高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建立孕产期保健制度,实行优生关口前移,开展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五)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到农户,促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继续广泛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农村计划生育,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逐步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展行风评议,重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使其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积极推动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深入开展

(一)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要有利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突出重点,简便易行,尽快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完善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制度,方便群众,注重实效,调动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继续推进城镇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属地化管理、便民化服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人事制度改革。在乡级,保持计划生育机构队伍的稳定,对管理服务人员定编、定岗、定责。在村级,按照“初聘年龄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要求,公开选聘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完善“县管、乡聘、村用”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立一支职业化、心系群众、为民服务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三)为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供必要保障。各级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切实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供经费保障。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着力抓好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依托《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县级人口数据库,规范引导信息的生成、传递、处理、反馈工作流程,引导基层定期为育龄群众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随访等服务,为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供阵地保障。

村委副主任工作计划第7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奖励优惠政策、婚育新风、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五进农户”活动,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的条件,提高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得慰藉,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农村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积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进农户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产发展。各乡镇、有关单位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要对农村的资金、投资、科技信息投放等,凡是能落实到农户的都要体现出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

1、县农业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地、承包地,在承包到户和招标等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计划生育家庭享有优先经营权;退耕还林项目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户。

2、县畜牧部门:优先鼓励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购买畜禽,繁育良种,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并无偿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每年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计划生育家庭免费举办8-10期养殖技术培训班。

3、县水利部门:(1)免收承包鱼塘的计划生育家庭的水利费用,其它用水项目的水利收费按政策予以优惠。(2)在兴办小企业需要申办取水许可证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办理。

4、县教育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入学实行优先,根据家庭贫困状况适当减免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杂费,同等分数优先录取。

5、县劳动保障部门:对进城务工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职业培训,提供用工信息等方面给予优待、优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进城务工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劳务输出时减收中介费50%。

6、县农机部门:对参加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联合收割机手培训、修理工培训的计划生育家庭,减少应收培训费用的30%;对办理驾驶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计划生育家庭减少应收规费的30%。

7、县工商部门:要大力扶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给予优先注册登记。

8、县民政部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养老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优先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

9、县保险部门:积极发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险问题,对参加养老保险的计生家庭给予优先保费补贴。

10、扶贫开发部门:按照扶贫开发有关政策,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扶贫信贷资金,优先用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积极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特色产业,开辟增收渠道,切实做到扶贫到户;对低收入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要着力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防止返贫。

11、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在开展青年志愿者送温暖活动等各项帮扶活动中,要重点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倾斜。同时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提供对妇女的“小额贷款”项目,资助她们发展经济。

12、县卫生部门: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就医时应优惠照顾,检查费用减免10%,住院费用减免20%。

13、县电业部门:电业部门保证计划生育家庭的用电,用电量大的计划生育家庭私营企业,应优先给予电力保障。

14、县土地部门:计划生育家庭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时土地部门应优先给予安排。

15、县城建部门:计划生育家庭需要建筑时,城建部门应优先给予安排,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减免20%的费用。

(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进农户,促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宽裕。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以上。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给予优待。

2、符合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次性奖励的政策不变,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

3、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参合费补贴。

(三)婚育新风进农户,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及婚育新风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氛围,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建设农村社会主义新型人口文化。由文化、文艺部门联合编排一批婚育新风文艺节目,定期在各乡镇、村进行巡回演出;由人口计生部门编印婚育新风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全县的计划生育家庭。

在政府的主导下,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群众把时代精神与地域文化、乡土文化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性人口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文化活动的阵地建设,2006年在全县50%以上的村建立农村人口文化大院,使其成为农民群众文娱活动、学习知识、接受先进思想、更新观念的场所。

(四)实行生殖保健服务进农户,促进农村育龄群众身心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深入千家万户,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做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村,随访服务上门。融合卫生资源,每年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不断提高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建立孕产期保健制度,实行优生关口前移,开展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五)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到农户,促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继续广泛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农村计划生育,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逐步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展行风评议,重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使其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积极推动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深入开展

(一)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要有利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突出重点,简便易行,尽快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完善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制度,方便群众,注重实效,调动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继续推进城镇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属地化管理、便民化服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人事制度改革。在乡级,保持计划生育机构队伍的稳定,对管理服务人员定编、定岗、定责。在村级,按照“初聘年龄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为主”的要求,公开选聘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完善“县管、乡聘、村用”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立一支职业化、心系群众、为民服务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三)为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供必要保障。各级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切实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供经费保障。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着力抓好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依托《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县级人口数据库,规范引导信息的生成、传递、处理、反馈工作流程,引导基层定期为育龄群众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随访等服务,为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提供阵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