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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合集7篇)

时间:2022-10-04 11:22:00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第1篇

二、适用时间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年和灯饰亮化期间(年2月6日—3月17日)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降雪霜冻、火灾爆炸、踩踏事故、森林火灾、公共卫生事件、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三、领导机构

成立和灯饰亮化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区政府区长张国一任总指挥,各副区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区人武部、预备役三团、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委员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分局、区执法局、区建设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九州管办、区环卫局、市政环卫所、区疾控中心、区医院、质监分局、消防科、交警大队、河北交警大队、交警大队、东岗交警大队、燃化集团、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供电公司、24个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四、责任主体和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是全区及灯饰亮化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最高领导、议事和协调机构,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为其具体协调执行机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工作。

(一)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研究部署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织和协调各街道、各部门做好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根据需要商请辖区驻军、武警部队组成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协助区应急指挥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和督促各街道、各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下情上报和上情下达,向区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向成员单位传达省、市和区应急指挥部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批示和要求;负责对全区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储备物资、应急疏散场地的管理和调配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期间指挥、处置、监督等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期间做好应急职守工作。公安分局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现场封锁、案情调查、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护和爆炸事故的调查等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区经济委员会负责农村道路维修;区民政局负责救灾物资保障与善后相关事宜;区财政局保障救灾资金;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与处置;区执法局、区建设局配合消防等部门进行消防救灾工作;区农林局负责灾害处置中林区管护和农作物保护;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区医院负责伤员救治和疫情防治;区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区环卫局、市政环卫所负责道路环境卫生维护等工作;质监分局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等相关工作;消防科负责调集消防队处置火灾、被困人员解救等险情处置;各交警大队负责辖区交通疏导与管制;燃化集团负责燃气管道的抢险与燃气的供应等相关工作;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负责相应的通信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及临时性通信设备的架设;供电公司负责供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九州管办和24个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灾害事故发生时的人员疏散、现场警戒、基本信息上报等协助、支援、保障相关职责工作。

五、信息上报渠道和时限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街道、各部门要立即向区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在事发1小时内上报书面信息,并做好后续信息的上报工作。各街道、各部门信息报告要做到准确及时,内容包括事件种类、性质、发生原因、时间、地点、危害因素、范围、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建议等。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市应急办上报信息。涉及或影响到我区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区政府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市、县(区)政府,同时报告市政府;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的,或可能影响到境外的,区政府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征求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六、具体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各自职责

(一)降雪霜冻灾害。灾害发生后,由区环卫局、市政环卫所牵头,各街道配合及时清扫道路积雪;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伤员救治;各交警支队负责指挥疏导交通、处置交通事故;区经委负责农村道路维修;区农林局、两山指挥部、涉农街道负责做好树木、农作物防冻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区民政局和各街道负责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市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二)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由消防科牵头,区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分局、辖区街道配合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同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援、伤员救治与转移;辖区派出所、街道办负责事故灾害现场警戒保卫、人员疏散;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路段的与疏导;消防、安监、质监部门要做好险情排查,防治次生灾害发生;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负责做好现场救济、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市重特大火灾及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三)踩踏事故。踩踏事故发生后,由公安分局牵头,区卫生局、辖区街道、执法局、消防科等部门负责开展应急处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如有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援和伤员救治与转移;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街道办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秩序维护、劝解疏导与警戒保卫;消防科负责协调消防特勤解救被困人员;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路段的交通疏导与管制;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做好应急救援、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公安分局做好事件的调查;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先期应急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级别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四)森林火灾。灾害发生后,由消防科、森林公安部门牵头,区两山指挥部、农林局、辖区街道积极配合,协调市消防支队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林区居民疏散工作,要确保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查处工作;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做好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市重特大火灾及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五)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局牵头,区疾控中心、公安分局、辖区街道立即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预案进行紧急救治,做好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要及时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类型、疫情灾害程度等信息与数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由公安分局和辖区街道负责封锁疫区,卫生、疾控、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做好疫区的人员救治、疫情防疫与控制、治安、维稳工作,财政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六)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国土分局牵头,公安分局、消防科、区执法局、区环卫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和辖区街道积极配合进行应急处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如有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援、伤员救治与转移;辖区派出所、街道办负责事故灾害现场警戒保卫、人员疏散;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路段的管制与疏导;国土分局负责协调专家对灾害原因进行调查,防治次生灾害发生;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负责做好现场救济、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工作。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相关专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七)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区安监局牵头,消防科、区质监局、辖区街道、派出所与事发单位负责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援、伤员救治与转移;辖区派出所、街道办负责事故灾害现场警戒保卫、人员疏散;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路段的与疏导;安监、质监、消防部门要做好险情排查,防治次生灾害发生;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负责做好现场救济、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八)灯饰亮化安全事故。在灯饰亮化期间,要严防由灯饰亮化引起的火灾爆炸、大面积断电、人员踩踏等安全事故。灯饰亮化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区城管办牵头,消防科、公安分局、区执法局、辖区街道、电力部门、派出所配合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援、伤员救治与转移;公安分局、辖区街道办负责事故灾害现场警戒保卫、人员疏散;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路段的与疏导;电力部门负责做好电力设施抢修;电力、消防部门要做好险情排查,防治次生灾害发生;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负责做好现场救济、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财政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第2篇

一、上半年总结评估

(一)基本情况

2013年上半年我街道未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无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无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无消防安全事故。

1、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

2013年2月16日中信实业内一出租区域发生火灾事故,没有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2.16”开关厂火灾事故教训,街道安委会召集14个集中出租区域负责人、属地社区主任、安全员以及消防大队、两个派出所、城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下发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牵头责任单位。同时,街道组织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针对出租区重大消防隐患问题,安委办专门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召开了现场协调会,推进整治落实,目前,各区域整改推进情况良好。

2、防汛工作

共发生居民受淹2起,分别是:5月16日16:45,桃源社区上蒋巷29至37号,共9户人家受淹。原因是进行轨道建设过程中,造成梁溪路北侧雨水管道堵塞。解决方法:轨道办孙经理组织区市政工程公司人员进行路面障碍物清理及管道清淤。目前已经清除路面障碍物并且已经摸清楚具体堵塞方位,等水位下降、管道压力减小后,组织人员下去进行管道清淤。5月16日17:30,荣巷社区荣巷东浜有6住户受淹。原因是城司进行荣巷老街改造时,老百姓住宅周围雨污管道没有与梁清路上的污水总管道线沟通。解决方法:①临时措施加两台2吋水泵进行排水。②城司承诺,下周将受淹住户雨污管道与梁清路上的污水总管道线沟通。

3、森林防火

共发生6起山林火灾,过火总面积为102平方米。其中3起事件的起因是在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所致,另3起是上山吸烟乱扔烟头所致,6起事情均未有人员及财产损失。分析火灾原因主要还是上山人员防火意识不强,加之清明期间林间枯枝残叶较多,天气干燥极易引发山火。所以在清明节重要期间需要加强山林防火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4、防疫

今春全国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农办召开疫情紧急排查会议,要求各社区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及活禽交易市场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家禽有无批量死亡、突发死亡、临床症状异常等情况。边检查、边登记,不漏过一个养殖场户、不遗留一个死角盲点,活禽填埋处理鸡75只、鸭5只。街道社区服务卫生中心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储备应急物资、开设发热门诊、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社区宣传等各项防控工作。禽流感事件发生至今,街道很好的完成了疫情排查、处理等一系列工作,街道范围内未发生一例人感染禽流感病例。

5、卫生应急

上半年辖区内某幼儿园发生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2起,某小学发生腮腺炎聚集性病例一起。荣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以上传染病病例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中心领导、街道分管领导、卫生局相关部门汇报。迅速启动应急方案,组织医务人员对发病学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及家庭的日常消毒、指导并督促学校卫生老师加强晨检,对患病学生采取居家隔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发生腮腺炎的学校学生采取应急接种麻风腮疫苗,共免费为393名学生接种了麻风腮疫苗,起到了应急预防的效果。

(二)主要特点

1、强化领导,完善预案,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我们在应急管理体制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结合”原则,即夯实基础工作与注重创新创特相结合,强化危机意识与提高处置能力相结合,加强日常管理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街道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各社区、各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并在民兵巡防队的基础上建立了应急救援小组。二是完善应急预案。目前街道制定了《市区荣巷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10个,部门应急预案2个,社区总体应急预案8个。三是完善机制。建立社区、企业联动机制,形成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合作联动的工作合力。

2、强化投入,健全体系,应急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强。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街道和社区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和装备,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物质基础。一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各种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齐装备,目前,全街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救援人员共129人,应急咨询专家4人。二是抓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全面推进社区储备体系建设,加强指导,提高街道整体应急保障水平。三是抓好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形成互联互通、覆盖辖区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3、强化培训,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意识进一步深化。

应急管理责任重大、涉及面广,街道从增强应急队伍素质入手,着力提升全员应急管理意识和水平。一是致力于建设一支过硬的应急管理和处置队伍,积极开展各类应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水平,为应急预案的执行和应急处置打牢良好的基础。二是全面开展应急管理宣传,街道宣传科、妇联、团工委和各社区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在街道上下营造氛围,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着力提高居民避险自救意识。

4、强化创新,有效整合,民防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

今年以来街道根据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式,在上级的指导下,将民防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创新整合,不断开拓应急管理工作新途径。一是健全民防组织。在荣巷社区建立了社区民防工作站,实行机构兼设、人员兼职,由社区党委书记兼民防工作站站长,社居委主任兼副站长,下设组织疏散组、宣传教育组、维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消防救灾组等6个工作小组。二是细化工作职责。根据市、区下发的社区民防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明确工作站主要职能是承担社区民防知识宣传和民防技能培训,制定民防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人防设施维护,建立应急救援分队,战时负责社区人员防空疏散工作。三是配置专用器材。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器材室,添置了指挥通信、消防、卫生、供电、供水等应急器材,明确专人负责。同时,为部分居民配备民防应急包,组织志愿者对居民进行器材使用培训。四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实际,制定了民防工作计划制度、宣传教育制度、训练演练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装备管理使用制度,将社区民防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5、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应急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

应急管理工作千头万绪,街道立足自身特点,着力抓好责任落实、应急演练、信息预防等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一是落实责任,确保应急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行统一调度、责任分解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各社区、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在集中力量突出抓好重点隐患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同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做到既分工又协作。二是经常性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作机制,通过开展演练,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步骤。针对街道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区域,重点开展了《荣巷街道森林火灾应急专项预案》的演练,近年来街道范围内发生森林火警多起,但过火面积一般都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说是预案的演练和完善起到了关键作用。三是注重预防,及时搜集和上报信息,扎实抓好值班备勤。各社区信息员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发现各类突发事件苗头,定期组织隐患排查,严格按照值班巡查制度落实轮流值班和重点时期、重点部位巡查。

(三)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今年以来,街道应急工作总体形势平稳,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资金压力大。主要体现在各类设施到位和物资储备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

二是护林防火任务繁重。火源管理难度大。起火原因主要是由游客吸烟、故意纵火、上坟祭扫、军队打靶、夜间用火等。而我街道森林面积大,开放景点多,客流量大,山间枯枝残叶清理不到位,一遇火种变如干柴烈火,难以控制。同时散坟、私坟周围杂草丛生也加大了火灾隐患。

三是人员配备不到位。护林员队伍年龄偏高。现在虽然有一支定编39人的护林员队伍,但是人员普遍年龄较高,最大的近65岁高龄,这些年老的同志在实际护林中很难起到主动、积极的作用。

四是“厂中厂”难以预防。企业自主租给其他企业,但是不会上报,造成信息不对称,街道很难及时检查、整治到位。

五是要加强宣传。营造各方联动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使得各部门进一步中式应急管理工作。

(四)主要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资金投入。建强硬件设施和加大物资储备。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配足应急队伍,提升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三是继续完善预案。进一步细化各项预案,完善各项政策机制。

四是加强责任考核。加强考核,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契机,督促各社区、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各种内容、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按计划开展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自觉性、有效性。

六是加大检查力度。加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指导和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工作,街道、社区两级增大执法检查和抽查频次,重点抽查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场所和零隐患单位。

七是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以食品、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和危化品经营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依法打击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众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应急自救能力,创新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各街乡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负责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工作目标

编制区社区应急总体预案,完善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开通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一)在现有预案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的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社区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专职联络员,进一步完善社区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机制。

(二)配合市民政部门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

(三)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应急知识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工作,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宣传计划,在5年内逐步完善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社区消防网络。

(四)在市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推进社区医院的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五)根据辖区内社区分部情况,充分利用我区中小学操场等现有设施,逐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四、责任分工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社区总体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承担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办任务。各街乡、各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社区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和预警处置机制完善

责任单位:各街、乡负责,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提供指导

(二)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乡

(三)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街、乡

(四)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乡

(五)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乡

五、时间安排

(一)对全区社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咨询专家意见,完成编制全区社区应急预案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召开工作部署会,布置工作任务;开展社区应急演练;组织各街、乡及社区分管领导现场观摩;

(三)5月份:各街、乡,各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编制相关社区应急专项预案,并上报区应急办;

(四)6月份~11月份:完善预警处置机制,强化硬件设施建设;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第4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众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应急自救能力,创新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各街乡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负责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工作目标

编制区社区应急总体预案,完善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开通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一)在现有预案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的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社区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专职联络员,进一步完善社区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机制。

(二)配合市民政部门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

(三)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应急知识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工作,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宣传计划,在5年内逐步完善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社区消防网络。

(四)在市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推进社区医院的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五)根据辖区内社区分部情况,充分利用我区中小学操场等现有设施,逐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四、责任分工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社区总体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承担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办任务。各街乡、各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社区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和预警处置机制完善

责任单位:各街、乡负责,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提供指导

(二)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乡

(三)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街、乡

(四)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乡

(五)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乡

五、时间安排

(一)对全区社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咨询专家意见,完成编制全区社区应急预案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召开工作部署会,布置工作任务;开展社区应急演练;组织各街、乡及社区分管领导现场观摩;

(三)5月份:各街、乡,各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编制相关社区应急专项预案,并上报区应急办;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第5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众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应急自救能力,创新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各街乡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负责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工作目标

编制区社区应急总体预案,完善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开通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一)在现有预案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的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社区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专职联络员,进一步完善社区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机制。

(二)配合市民政部门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

(三)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应急知识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工作,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宣传计划,在5年内逐步完善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社区消防网络。

(四)在市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推进社区医院的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五)根据辖区内社区分部情况,充分利用我区中小学操场等现有设施,逐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四、责任分工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社区总体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承担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办任务。各街乡、各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社区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和预警处置机制完善

责任单位:各街、乡负责,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提供指导

(二)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乡

(三)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街、乡

(四)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乡

(五)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乡

五、时间安排

(一)对全区社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咨询专家意见,完成编制全区社区应急预案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召开工作部署会,布置工作任务;开展社区应急演练;组织各街、乡及社区分管领导现场观摩;

(三)5月份:各街、乡,各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编制相关社区应急专项预案,并上报区应急办;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第6篇

一、组织机构

为顺利完成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立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单位的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次消防安全整治方案的实施工作,统筹开展各项治理任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开展该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制定相关处置方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世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安监办、综治办、城管办、派出所、两沟流管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结合“两沟”区域拆迁方案,制定两沟区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统计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组织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近期治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1.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可燃物品堆放、设施和违章建筑进行摸底,并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二是通过现场勘查,规划消防应急车辆通道,严禁各类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7日—4月12日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主要任务:在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逐户对两沟居民进行禁火令、火灾危害、消防技能、逃生技巧、3.25火灾警示等宣传,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7日—集中攻坚前

3.清理各类易燃可燃物品堆垛。

主要任务:一是两沟流管办要做好辖区内租房屋、牲畜圈以及占用消防通道易燃可燃物品堆垛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进行整顿治理;二是两沟流管办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移交派出所、街道把办事处,共同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街道安监办、街道综治办、城管办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4.清理疏通消防通道。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燃物品堆场进行清理;二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三是对C区占用消防车通道树木清除。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5.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主要任务:一是结合两沟实际情况,和分别确定2个和3个应急疏散集结点,在两个管理办公室设置应急设备储备点;二是制定街道火灾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大风天应急值守,协助两沟流管办共同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在两沟重点区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一次火灾应急逃生演练,提高火灾自救互救能力,掌握疏散逃生线。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街道各部门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6.统计需要集中攻坚的相关情况。

主要任务:对开展集中攻坚之前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燃物品堆垛、违章牛羊圈和建筑未清理完毕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编制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两沟流管办

时间安排:集中攻坚前2天

7.开展遗留问题集中攻坚。

主要任务:街道办事处制定集中清理方案,对经过前期宣传教育、自行整改及街道整改后遗留的占用消防通道、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行为,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集中清理整顿。

牵头部门: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配合部门:全区各相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较复杂。参与此项工作的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理工作的安全顺利。

2.参加此项清理行动的各单位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清理工作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通力协作,工作人员及时要到位,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各牵头部门要与配合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治理,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做好各项工作。

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第7篇

为积极应对我区经社会快速发展而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消防安全需求,创建以社会创新为动力、以提升防控能力为核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模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划分五级网格,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覆盖

网格精细化管理以区政府为“一级网格”,街道办为“二级网格”,社区为“三级网格”(在“三级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责任片区为“四级网格”(“四级网格”下辖楼院、单位场所),楼院、单位场所为“五级网格”。明确层级网格精细化管理的责任人、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动态消防管理网络。

(一)区政府“一级网格”。区政府区长为全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的副区长为主要责任人。由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教育、卫生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检查、考核、协调,并实行区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包街道办制度。

(二)街道办“二级网格”。由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科、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成立消防工作站。主要负责对“三级网格”、“四级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及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社区“三级网格”。由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牵头负责,社区、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社区民警组成,成立消防工作室。主要负责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四级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四)责任片区“四级网格”。由社区派驻专门人员牵头负责,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等组成,成立消防工作组。主要负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楼院、单位场所“五级网格”。是全区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基础网格,也是基层网格化管理的最终落脚点。责任人是辖区居民楼院的楼长、社会单位、“九小场所”的负责人、业主,主要负责本楼院、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七类主体,层级细化落实消防网格管理责任

(一)区政府。具体责任主体为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区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对二级网格消防管理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全区各项消防排查整治行动。公安、消防、安监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山东省消防条例》所规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二)街道办。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加强应急救援队、安全巡查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以及辖区消火栓、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火灾应急指挥平台等消防基础建设。

(三)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街道安监科、派出所。街道安监科主要负责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相关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派出所、消防大队移交处理;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社区、“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五)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本级社区居民家庭、单位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社区“五个一”建设,完成街道办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六)其他社会消防组织。应急救援队、安全巡查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初期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

(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居民、员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

三、强化六项工作,提升基层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一)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各层级网格消防力量要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保障辖区消防安全。

(二)组织集中排查整治。街道办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织所属网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原则上,每个街道办每月要自行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三)加强消防设施建设。要加强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室、消防教育培训基地设施器材,以及应急救援队、消防巡查员、消防志愿服务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设施装备的配备;各街道办和社区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和使用;要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四)开展宣传培训服务。街道办和各社区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要通过建立社区消防体验中心、张贴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有形消防宣传阵地,服务群众需求。

(五)规范台帐登记管理。各层级网格消防管理人员要对辖区单位规范台帐登记,实行“户籍化”管理,按照职责范围对辖区排查单位基本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登记,对所排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登记,对辖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逐一登记。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街道办要依托信息化科技手段,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系统平台,强化日常管理和调度指挥功能,提升基层网格化管理水平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逐一明确辖区各类社会防控力量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实现火灾事故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健全七项制度,规范消防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

(一)逐级分包制度。区政府领导负责一级网格,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分包二级网格,街道办领导分包三级网格,社区居委会领导分包四级、五级网格。街道办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负总责,街道、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四级、五级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培训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分别沉入基层网格,配合指导街道办、社区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联防联治制度。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街道办要充分整合社区安监科、公安派出所和综治办等监管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成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定期检查制度。各街道办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确定的责任片区,每月对辖区单位、场所和住宅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保安、巡查队员和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该移交的由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负责统一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社区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街道办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各街道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社区安监科、工商所、派出所、综合办工作人员以及辖区重点单位等组成。消防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交流消防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联席会议内容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存档。

(五)宣传教育制度。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街道办、社区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提高其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处置火灾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到消防站参观,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素质。督促辖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专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六)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各街道办要对辖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完好有效。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未经社区消防工作室同意不得移动。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督办移交制度。各街道办工作人员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履行书面移交手续;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落实三项保障,推动消防网格化管理长效运行

(一)加强人员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街道办成立消防工作站,社区成立消防工作室,责任片区成立消防工作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探索建立灵活机制,保留业务骨干,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