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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合集7篇)

时间:2022-09-03 16:11:45
船舶管理

船舶管理第1篇

关键词:船长 船舶证书 有效

船舶证书是相关部门对船舶进行验证后,所颁发的技术状态的书面符合证明。其中,船舶国籍证书更是船舶所有权的书面凭证,是船舶的身份证明。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我国《海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 ,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船舶证书是证明船舶是否适航适货的重要证据。船长要确保船上配备相应的、有效的船舶证书。如果船舶未持有相应的证书,或者船舶证书失效,港口当局可以滞留船舶或强制检验。

我国《船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船长管理和指挥船舶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三)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

第五十八条规定,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到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船舶证书是办理进出港手续的重要依据。在PSC检查、FSC检查时,船舶证书是检查官首先检查和必查项目。证书方面的缺陷可能直接导致船舶被滞留。

船舶证书如此重要,但是时常出现管理不当的问题。例如某船在港口办理签证时被海事官员发现适航证书过期,导致无法正常签证出港。又例如,某一船长上船接了班,在文件夹内却找不到SMC证书,而该船第二天早上准备开往国外,不得已只能上报公司。后来,却在复印机旁边的沙发缝隙中找到该SMC证书,虚惊一场。如何管理船舶证书,保持证书的有效性,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呢?

1.船舶证书的交接

有一个说法,船长上船接班就是接证书,可见船舶证书的重要性。船长上船接班时一定不要怕麻烦,要对照清单将证书逐份检查,检点是船舶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证书有否缺页(可看每一页证书的最底下标注,如第一页标注1/4,那么该份证书就应该有四页);查看有无被或者其他人借走的借条。如果发现证书缺失,应与交班船长澄清,书面记录,必要时上报公司,避免影响船舶生产。

多数情况下,船长接班之后即刻面临着有大量的工作。既有本港的货物装卸、港口检查、加装油料物料、检修、离港安排等工作,又有下一港口的手续、邮件和电话等等。船长在工作如此纷繁的情况下,容易将证书搞混,以致一时找不到想要的证书,从而影响港口手续的办理。因此,船长在检查并交接完船舶证书之后,要对应清单目录将证书放回文件夹,且每一次使用证书后马上归位,并将之形成一种习惯。

2.船舶证书的整理

船长应当对船上的证书进行清点、登记,并设立专门的文件夹存放。为方便查找,可制作一份目录清单夹在证书文件夹首页。船舶基本上每年要进行一次检验,因此,船长每年至少要清点记录一次(可在检验后),及时对证书中所更改的信息进行登记。

主要的船舶证书如下:国籍证书;国际吨位证书;国际载重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入级证书;适航证书(非入级船舶);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安全管理证书;符合证明;国际船舶保安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国际海事劳工证书。

3.理解证书上的信息

为了更好地保持证书的齐备和有效,船长对所管理的船舶证书应当仔细地阅读,弄清楚证书所描述的内容。

船级社所颁发的船舶入级证书中要求有附件的,应当将附件与证书一起存放。例如在货船设备安全证书中,第一行注明:本证书应附有设备记录簿(格式E) 编号:xxxx,那么,船长应该将所对应的格式E附在货船设备安全证书后,并根据附件的设备项目表,核对船上的设备、数量等是否相符(笔者曾遇到过船上救生筏换新之后,筏的定员人数与证书所记录的乘载人员总数不相符的情况)。

理解船舶入级证书中的几个日期。

①发证日期,顾名思义就是发证单位签署颁发证书的日期。如果证书的版本更改,船级社在完成对船舶定期检验后就会重新发证,发证日期也随着更改,但证书的有效期不变。如果需要查验证书是否为最新颁发的,可以在最近的船舶检验信息表中查找。

②检验的完成日期,是上一次船舶做特检的结束日期。船级社根据该检验结果签发相应的证书。

③证书有效期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点。每年对应于有效期的月份和日期就是常说的周年日。

如果在上一个换证期间,船舶完成了五年期的特别检验,那么新的证书有效期从旧的有效期起算延续五年。每一个法定检验的时间窗口都是由周年日起算的。年度检验的时间窗口是在周年日前后三个月;中间检验的时间窗口是在第二周年日前后三个月,或者在第三周年日前后三个月(第二个或第三个中间检验可以替代一次年度检验);换证检验的时间窗口则是证书有效期往前三个月。

理解证书中的登记号码:

①IMO编号,是国际海事组织授予船舶的号码,是船舶重要的身份证号码。IMO编号是一个唯一的永久性号码,从第一次注册登记到船舶报废,每一艘船舶只使用一个IMO编号,不论船名更改、船东更换、船旗国变更或者船级社更改。因此,船上的连续概要记录内容无论变更多少次,其IMO编号始终是同一号码。公约要求船舶应在显著位置永久清晰地标注该船的识别号,IMO编号因此被对应地标记在船体上。

②船舶登记号码,是在船舶登记后,由海事管理机构授予船舶的编号,标注在船舶国籍证书上。

③船检登记号,是在新建船舶或者初次入级检验时,由船级社授予船舶的登记号码。船检登记号与IMO编号一起被标注在入级证书上。

④船舶识别号,是依据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由中国海事局授予的,用于永久识别船舶的唯一编码。船舶识别码由英文字母CN加1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该规定的出台,目的是为了建立我国权威、唯一、永久识别船舶的识别号管理体系,改变现行船舶编码和编码体系多的现象。目前,船舶识别号没有标注在船舶证书中,在办理港口建设费的船舶载运货物清单时就有此项要求。如果需要,可以在中国海事局网络“船舶识别号自助业务办理”,输入IMO编号及验证码查询。

⑤海上移动识别码(MMSI),是由交通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授予船舶无线电台的识别号码。识别码被标注在船舶电台执照上。

⑥公司识别码,是船东或者船舶管理公司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后,获取的公司及注册船东统一识别码。公司识别码连同公司名称及地址标注在安全管理证书、符合证明、国际船舶保安证书和连续概要记录上。

安全管理证书、符合证明及国际船舶保安证书上的公司信息必须与船舶实际实施的安全管理体系、船舶保安计划相对应。船上仅保存副本的符合证明,正本存放公司。符合证明仅对证书中所指明的船型有效,因此,安全管理证书的船舶类型必须在其涵盖下,证书才有效。当符合证明失效时,安全管理证书随之失效。五年有效期的安全管理证书中间审核时间窗口,在第二个和第三个周年日之间。

4.保持证书有效性

如果在检验时间窗口内,船舶未进行相对应的检验,入级证书将失效。注意以下情况也将使证书失效:

①船舶超出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规定的限制,以及批准的其他附加条件进行营运。

②船舶一旦发生任何可能使已授予的船级趋于失效的损坏、缺陷、故障或搁浅,且未在合理的第一时间向船级社报告,或者在预期的修理开始之前未提交船级社同意的。

③船级社给出的船舶遗留项目或船级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未予消除,且未经船级社同意展期。

④如果在年度检验时,到期或过期的循环检验项目未完成,且未经船级社同意展期。

⑤如除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或特别检验以外其他建造后检验,未在到期日完成,且未经船级社同意展期。

⑥如任何损坏、缺陷、故障或搁浅的修理未按规定完成并检验。

在接近检验时间窗口时,船长要主动提醒公司安排检验工作,避免出现船岸相互依赖现象。当出现影响船级有效性的损坏或缺陷时,船长要及时报告公司,进行相应的修理和检验。如果船舶发生PSC滞留或者被发现有严重缺陷而影响入级证书的有效性时,船长要立即报告公司,以便安排检验评估和纠正缺陷。

在年度检验或者期间检验完成后,验船师在船舶证书的签证栏签注检验的日期、地点,并签名盖上船级社印章,船长要及时检查有无疏漏的地方。船长还应保存好船级社的检验报告和专业单位出具的设备检测报告,以此做为支持船舶证书有效性的文件。此类文件为测厚报告、ESP加强检验报告、结构检验报告、CER船体状况评估报告、GMDSS岸基维修协议、电台设备检测报告、船体货舱检查报告、机械电气设备检验报告、防污设备检验报告;还有救生消防设备的检验证书、起重设备的试验报告等等。有些报告是一年的有效期,也有一些是五年的有效期(如救生艇设备五年检验报告),甚至有十年有效期的(如大型CO2管路水压、气密试验报告)。最好是进行登记并设立专门的文件夹存放,以方便查阅。失效的证书和文件不要随手丢弃(曾有过船长误将有效证书当成垃圾处理的情况),可用信封装妥,并在信封上做相应的标注,放在专门的抽屉里。

接二手船时,前任船舶的证书文书在经新的船级社签注后仍有效,比如图纸、表册、巴拿马/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等等。

《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最长有效期为六个月,但如不能在港口进行检查,而且未发现感染或污染证据,则有效期可延长一个月。为确保证书的有效性,船上应无鼠患,无发现患传染病病人。船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和预防接种证书;厨房、仓库等处所应保持卫生、整洁,无鼠类等啮齿类动物及其活动的新旧迹象;食品应符合卫生要求并处于保质期内;还应设置有专用的医疗处所,并参照《国际船舶医疗指南》的要求,配足药品和器械。为保证海员获得体面的工作条件,保障全球航运业持续和健康的发展,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并于2013年8月20日起实施。公约第五条规定,“各成员国应确保悬挂其旗帜的船舶持有本公约所要求的海事劳工证书和海事劳工符合声明。”适用公约的船舶必须随船携带有效的、附有英文译文的《海事劳工符合证明》和《海事劳工符合声明》,以此作为船舶已经通过船旗国检查并满足公约要求的表面证据。

为此,船长要确保随船持有《海事劳工证书》,而且附有一份《海事劳工符合声明》,并将其公布在海员能够到达的显著位置供海员查看。如果所持证书为临时海事劳工证书(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则无需附有符合声明。

为确保海事劳工公约在船上有效实施,保持劳工证书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船长必须熟悉公约内容、船旗国的履约法规和公司的履约文件和措施,组织船员学习劳工体系文件。按照劳工体系文件要求,定期检查船上的起居设备和娱乐设施、伙食和饮用水、卫生医疗设备;检查海员的最低年龄、体检证书、就业协议、培训资格、工资支付;协助和安排海员休假和遣返工作;审核工作休息时间记录表。依据船上投诉程序做好海员投诉处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5.其它的注意事项

为了更加及时有效地应对船舶油污染事故,2010年10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国内各港口海事管理机构十分重视。作为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凭证,《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是海事部门经常检查的证书之一。因此,有效的《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原件应当随船携带。

国外一些港口(如印尼)在船舶抵港并办理完进港联检手续后,港口当局会将船舶证书原件带走。为此,船长必须与逐页核对证书并登记,最后在清单上签字确认,才能让其带走。离港前则一定要核实所有证书已经送回船上。

任何人员借走船舶证书,船长都应要求签署借条,归还时要逐份检查归档。为了避免证书借出期间又要使用到该证书,可将所有的船舶证书复印备份,或者扫描后在电脑中存档。船长要将有效的主要船舶证书复印件张贴在走廊或者驾驶台等显眼的地方,以便其他人员查看。

6.对证书管理的建议

证书在船舶营运过程中虽然极其重要,但是,不少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对于证书的管理要求、实施步骤的描述极少。仅仅提到船舶主要设备和产品证书存船长处,船长应编制证书目录。

船舶管理第2篇

【关键词】船舶设计与建造;设备;信息管理

1前言

我国的经济高速的发展,科技与技术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船舶的设计与建设也是其中的受益者。现代的船舶不再是简单的航海的工具,它是聚集许多的设备为一体的海上交通的工具。船舶的设备最大的特点就是种类繁多、数量多、程序复杂。我们不能忽视设备的重要性,只有重视船舶的设备的管理才能保证船舶在航海中的安全。

2船舶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建造一艘船舶需要许多的时间和设备,是一项浩大的工程。船舶是聚集了航海设备、生活起居、通讯设备、工作设备、大型设备、安全设备、自动化设备为一体的大型海上交通工具。船舶的设备的种类繁多,这就需要信息管理设备发挥它的作用,综合协调各种设备使其能够正常发挥。如果信息管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综合管理其他的设备,是会出现不可挽回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所以我们应当重视船舶的设备信息管理。

2.1船舶设备复杂

船舶的设备复杂是船舶的一个重要的特点,一般的船舶都要在海上运行很长的时间,在茫茫的大海上要准确的定位、勘测周围的海上情况、生活黑水系统、技术淡水设备、压载控制系统、报警系统、厨房消防系统、值班室呼叫系统、水雾消防系统、自动驾驶仪系统、甲板卫生间通风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还有最基本的生活起居等等许多的设备。这些设备的分配和管理也是船舶设备在设计和建造时候需要严格管理的重要工作,同时也反应了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2.2船舶设备建设是各个部门的协作

船舶的设计和建设是一项庞大而繁杂的工作,就建造而言,不是在一个地方就能够顺利建造完成的,它其中的很多设备都是来自不同的地方有很大的地域跨度。还有在时间上也有很大的跨度。首先,就设备的供应和制造都是世界上不同的国家设计和建造的,这些设备的建造上的差异会影响船舶的建造。再者,就是在船舶的建设过程中涉及了很多的部门和人员,设计者、技术人员、采购人员、物流人员。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人员和部门之间相互的协调与配合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船舶的建造造成影响。船舶的设备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我们应当加强管理这些设备,如果哪个环节上出现纰漏那么将会出现不可忽视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失。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船舶设备的管理的重要性。

3船舶设备信息管理

上面我们看到了设备的管理的重要性,我们在管理设备的时候并不是毫无头绪的管理,我们也有自己的管理方法,其中设备信息的管理是设备的管理的核心工作。充分和正确的了解各种设备的信息是建造船舶的重要的步骤,这将会直接影响船舶的建设和使用。上面我们就提过,船舶上的设备种类繁多,数量多每种设备都有属于自己的信息,如果不加以管理会加重工作负担。所以设备信息管理就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将各个设备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按照一定的规律和原则进行管理,当需要的时候通过这个平台进行调取和查询通过这个平台来了解设备的信息来满足各个部门的要求。

3.1船厂设备信息管理的原则

就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在收拾自己的房间的时候物品的摆放顺序和摆放位置都不是随意的摆放的,在摆放的时候都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鞋架放在门外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进出门的时候方便同时也保证了房间的卫生。船厂在进行设备的管理的时候也是有自己的原则,船厂的原则也和我们上面所举得例子也是一样的在管理的时候也是为了满足要求。所谓的满足需求就是,设备信息齐全准确和设备信息准时,在管理设备信息保证质量按时满足设计,物资和生产各个部门的需求。

3.2船厂设备信息的内容

我们在进行设备信息管理的时候,首先要知道设备有些什么信息并且按照这些信息进行分类我们常见的设备的信息内容有三种:

3.2.1技术信息

技术信息:就是这种设备在船舶的建造中有什么作用,一般安装在什么位置在整个船舶的运行中起到的作用。技术信息是提供物资部门和生产部门所需要的信息,一套完整的技术信息需要体现设备的基础信息,设备参数信息和设备布置信息。

3.2.2物资信息

物资信息:是由物资部门提供的一些信息,采购部门、物流部门、等等这些部门做的资料和图表。

3.2.3生产信息

生产信息:就是这种设备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的位置,生产时间。

3.2.4相关设备的资料

相关设备的资料:就是这种设备的名称、大小、作用、怎样安装等等一些基本的资料。这些资料中分为两种:技术协议信息和设备技术管理信息,这些都是由生产厂家制定的。

3.3船厂设备信息的管理

船厂对设备的信息管理也是通过一些手段和方法进行的,通过这些方法对信息进行整合、分类进行资料的管理。我们经常使用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有几种是实用的:设备信息的归档整理、工作协调这些方法都是运用了数据库,通过数据库进行管理这些设备的信息早已成为各个信息管理部门的新宠。

3.3.1设备信息的归档整理

我们通常使用的文件整理工具有很多种,大多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模板进行排列的,我们把信息放在这个平台上在需要的时候方便我们查看信息,这样做既可以保证信息不会遗失有很好的保存效果,同时也有助于信息的更新。同样的,我们上面提过数据库成为信息管理部门的新宠,相关的部门按照数据库的要求将信息录入。这样也可以形成信息的共享。

3.3.2工作协调

信息的管理工作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这是一个由许多的部门协同完成的过程。各个部门通过数据库上的信息形成了信息共享的现象,一个部门需要信息时另一个部门进行传送和支持工作,这样两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与合作形成了设备的信息管理。

4结语

船舶的设计与建造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之所以巨大是因为船舶上有数量繁多的设备。对这些设备的管理是我们不可避免的问题,信息化是当今社会上的主流我们也应该利用信息化的管理方法对这些设备进行管理,通过这种方法的管理相信会给船舶的建造带来更多的方便同时也会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的浪费,提高船厂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马海雪.船舶的设计[J].中国科技,2011(02):13-16.

[2]罗梅.设备的信息化[J].船舶安全,2012(11):67-69.

船舶管理第3篇

[关键词] 技术协议;认可图纸; 报验;详细设计;ERP

0 引言

船舶设备的特点是种类复杂,数量繁多。从船舶设备种类看,它包括航行设备,生活起居设备,通讯导航设备,工作设备,大型机械,安全设备,自动化设备等[1]。船舶设备数量也是非常庞大的,一个半潜钻井平台的设备总量通常都在12 000 个以上,有的海工船舶设备总量达到23 000 个。所以必须建立一套参照标准体系[2]并结合设备和船厂实际的设备信息管理体系。

现在国家和船舶企业都在探索现代化的造船模式[3-4],要求托盘的精细化管理,而设备信息是托盘化管理的基础。因此综合船舶设备的自身特点和船舶建造模式的发展,决定了合理完善的船舶设备信息管理在船舶的设计和建造过程中有着重要意义。

1 船舶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船舶建造是一个庞大的建造工程。首先,其建造流程复杂、涉及部门较多;其次,船舶上使用的设备种类多、数量多,船舶设备在整个船舶周期中要经过很多部门的相互合作才能准确合理地安装在船舶上并正常运转。因此,准确的设备管理将大大降低船舶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的修改率,而高效的船舶设备管理流程将直接影响船舶设计和建造效率。

2 船舶设备在整个船舶设计和建造过程中的流程

本文介绍基于船厂角度的船舶设备流程和各部门对于设备的信息需求。这里我们将设备流程分为两部分:设备实体的物理流程和设备相关设计流程。

3 船舶设备信息管理

设备信息的管理是设备管理的核心工作。设备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设备的设计流程、设备的采购、物流仓储和设备安装运行。

3.1 船厂设备信息管理的原则

满足需求是船厂的设备信息管理的原则。这里的需求包括所有与设备相关各个工序的工作需求。如何判断设备信息是否满足需求呢? 我们认为有两个要点:设备信息齐全准确和设备信息准时。船厂设备信息管理的原则是管理设备信息要保证质量,按时满足设计,物资和生产各部门的需求。

3.2 船厂设备信息的内容

船厂设备信息通常包含:技术信息、物资信息、生产信息和相关的设备资料。

3.2.1 设备技术信息

设备的技术信息定义为由技术部门提供的信息。技术信息的提供是按时按阶段进行的。通常在设计前期技术部门应该提供的信息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分类、原理系统号、技术协议、供货方、需求证书等;在设计中期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设备详细参数、设备重量、设备尺寸、防护等级、设备安装方式、设备样本等;在设计后期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设备定额、设备基座、设备位置信息、设备完工资料、设备重心、设备接口信息等。

3.2.2 设备物资信息

设备的物资信息定义为由物资部门提供的信息。物资部门包括:采购部、物流部和仓储部门;物资信息包括:设备的采购情况、物流过程和存储状态、设备的图纸资料、证书和到货日期等。到货日期和入库情况是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的重要依据。

3.2.3 设备生产信息

设备的生产信息定义为由生产部门提供的信息。

3.2.4 设备资料

设备资料记载了设备订货、设计、安装、报验的整个过程。设备资料的整理归档是一项繁琐而重要的工作。通常设备资料分为:技术协议信息和设备技术管理信息。技术协议信息由船厂主导制定,包括:技术协议与采购申请文件等。设备技术管理信息主要是由设备厂家提供的资料,包括:认可资料、施工图、完工图、证书、备件清单等。

3.3 船厂设备信息的管理

设备信息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信息的归档整理、工作协调、计划制定与监控和数据统计。基于数据库的设备信息管理已成为当今的主流。

3.3.1 设备信息的归档整理

首先将所有的设备信息以标准模板的形式建立数据库。每个标准模板包括了3.2 节中介绍的设备技术信息、物资信息、生产信息和相关的设备资料。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录入相关信息以实现共享,同时各部门也可以从数据库中查阅自己需要的设备信息。

3.3.2 工作协调

信息管理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工作协调,就是将相关的设备信息及时输出给需要的部门,设备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可以实现便利的查询功能。例如电装车间需要知道A201 分段所有的电气设备, 就可以建立查询条件进行查询,这样就可以知道该分段所有的电气设备的布置信息、图纸信息与样本信息等,便于生产工作安排和施工。

3.3.2 计划制定与监控

基于数据库的信息管理平台可制定有效的计划和良好的监控。

首先,该平台能实现计划制定的精细化。其次,该平台提供了多样的监控方法,并且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设置相应的监控内容。

3.3.3 数据统计

项目数据统计是项目经验的积累,基于数据库的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提供强大的数据统计功能, 其表现是一般数据统计软件无法比拟的。它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开发性,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设置数据统计,而且能够形成数据对比。例如,我们可以统计半潜平台设备电功率总和或设备总重量等等,这些都是设计部门重要的经验数据。

4 结论

设备管理是船舶设计和建造的重要工作,信息化的管理方法已成为当今主流。基于数据库的设备信息管理平台不仅能很好地进行设备信息和资料整理,而且有着很好的信息处理和管理能力。其既满足了船舶设备种类复杂、数量繁多、建造流程复杂、涉及部门多和精细化管理的特点,也可实现多人、多部门同时操作和信息的高效传递,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 中国船舶工业公司. 船舶设计实用手册[M]. 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7.

[2] 中国标准化协会企业标准化分会. GB/T 15497-2003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S]. 2003.

船舶管理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第三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船龄,是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

(二)老旧运输船舶,是指船龄在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最低船龄以上的运输船舶。

(三)报废船舶,是指永久不能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

第四条老旧海船分为以下类型:

(一)船龄在10年以上的高速客船,为一类老旧海船;

(二)船龄在10年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列车轮渡)、旅游船、客船,为二类老旧海船;

(三)船龄在15年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船龄在12年以上的液化气船,为三类老旧海船;

(四)船龄在18年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为四类老旧海船,

(五)船龄在20年以上的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驳船等,为五类老旧海船。

第五条老旧河船分为以下类型:

(一)船龄在10年以上的高速客船,为一类老旧河船;

(二)船龄在10年以上的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包括旅客列车轮渡)、旅游船、客船,为二类老旧河船;

(三)船龄在16年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为三类老旧河船;

(四)船龄在18年以上的散货船、矿砂船,为四类老旧河船;

(五)船龄在20年以上的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推轮、驳船(包括油驳)等,为五类老旧河船。

第六条国家对老旧运输船舶实行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运输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老旧运输船舶进行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老旧运输船舶管理的具体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对老旧运输船舶实施检验管理和登记管理。

第二章船舶购置、光租、改建管理

第八条购置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从事水路运输,船舶必须符合本规定附录规定的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舶的船龄要求,其船体、主要机电设备和专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认可的船舶检验技术规范。

本规定所称购置外国籍船舶、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包括已经从国外购置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但尚未在中国取得合法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船舶运输批准文件的外国籍船舶,以及通过拍卖方式购置的外国籍船舶。

第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购置外国籍废钢船从事水路运输,也不得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废钢船从事水路运输。

第十条购置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购置人、承租人应当了解船舶的船龄和技术状况,并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一)购置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增加运力的申请,并报经交通部批准。经批准后,方可购置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

(二)购置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后,应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初次检验,取得其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

(三)购置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后,应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登记、光船租赁登记,取得其签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及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四)购置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取得船舶国籍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及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后,经营国内水路运输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船舶营运证;经营国际运输的,向交通部提出申请,取得国际船舶运输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船舶技术检验标准和本规定对购置的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的外国籍船舶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签发船舶检验证书。

第十二条船舶登记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船舶登记规定和本规定对购置的外国籍船舶或者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的外国籍船舶进行登记。经审核合格的,方可予以登记,签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以光船租赁条件租赁外国籍船舶,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期限可以根据租期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光船租赁期限超过2年的承租人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到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换发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国家有关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对经营水路运输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给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船舶运输批准文件。

第十四条老旧运输普通货船改为液化气船、油船、化学品船、散装水泥船、客滚船、滚装船、高速客船、省际运输普通客船,应当报交通部批准,老旧运输普通货船改为省内运输客船的,应当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改建老旧运输船舶,必须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

船舶检验机构对改建的老旧运输船舶签发船舶检验证书,应当注明改建日期,但不得改变船舶建造日期。

第十五条老旧运输船舶经过改建,与改建前不属本规定的同一船舶类型的,其特别定期检验船龄、强制报废船龄适用于改建后老旧运输船舶类型的规定。

第三章船舶营运管理

第十六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的跟踪管理,适当缩短船舶设备检修、养护检查周期和各种电气装置的绝缘电阻测量周期,严禁失修失养。

第十七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改变老旧运输船舶的用途或航区,必须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重新丈量总吨位和净吨位,核定载重线和乘客定额、船舶构造及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八条老旧运输船舶办理进出港口签证,除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交验有关安全证书外,还应当交验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船舶运输批准文件。

对未按国家规定交验有效船舶证件的老旧运输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进出港口签证;对未交验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船舶运输批准文件的,还应将有关情况通知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海事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对处于不适航状态或者有其他妨碍、可能妨碍水上交通安全的老旧运输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禁止其进港、离港,或责令其停航、改航、驶向指定地点。

第二十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对营运中的老旧运输船舶申请定期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经营水路运输。

第二十一条老旧运输船舶达到本规定附录规定的特别定期检验的船龄,继续经营水路运输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特别定期检验,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并报批准其经营水路运输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经特别定期检验合格、继续经营水路运输的老旧运输船舶,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自首次特别定期检验届满一年后每年申请一次特别定期检验,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并报批准其经营水路运输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发现老旧运输船舶的技术状况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可以通过海事管理机构责成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第二十三条末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特别定期检验或者经特别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老旧运输船舶,应予以报废。

第二十四条达到本规定附录规定的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应予以报废。

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船舶运输批准文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本规定附录规定的船舶强制报废船龄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船舶报废后,其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船舶运输批准文件自报废之日起失效,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在船舶报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船舶运输批准文件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其船舶检验证书由原发证机关加注“不得从事水路运输”字样,并注明可从事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六条禁止使用已经报废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禁止使用报废船舶的设备及其他零部件拼装运输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第二十七条报废船舶改作趸船、水上娱乐设施以及其他非运输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老旧运输船舶进行监督检查。

老旧运输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交有关证书、资料或者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者弄虚作假。

第二十九条老旧运输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营业性水路运输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未将报废船舶的船舶营运证或国际船舶运输批准文件交回原发证的交通主管部门的,以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营业性水路运输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船舶管理第5篇

舶配员不足现象进行了分析,并探讨其原因和危害,提出相关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内河船舶原因危害配员不足 措施

足额、有效的船舶配员是保证船舶航行、作业、停泊等行为安全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对不同类型、等级的船舶配员要求、配置数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船舶配员不足是直接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主要因素。

船舶配员不足的原因

1.船公司对船舶安全配员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某些船公司法制观念淡薄, 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对违法行为应负的严重法律后果知之甚少,特别是一些经营短途航线小型船舶的个体私营公司, 认为少用几个船员, 船舶照样能开, 认识不到船员疲劳驾驶存在的安全隐患。

2.航运市场的不景气造成了船舶配员不足

当前,航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燃油价格居高不下,船员工资不断增长,减少船员数量成为船东降低船舶营运成本的一大选择。有些船公司经济效益差, 多支出一两个船员的工资就会对他们的效益产生影响, 因此宁愿冒险少雇用船员或租用船员适任证书蒙蔽主管机关的检查以节省支出。

3.部分船员来源混杂,素质不高

目前国内航行船舶,船员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技能和文化层次差强人意,这里面有相当多的人刚刚从渔民、农民转产而来,学历低,文化基础薄弱,参加船员考试通过率低,有畏难情绪。所以,出现“有人无证”的情况就不难理解了。

4.对于处罚规定的宣传力度不够

几乎没有船舶不知道应该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进行最低配员,但有很多船舶不知道如果不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进行最低配员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如果他们知道配员不足会受到10000-100000元罚款,还要配齐合格船员,我想多数船舶是不会如此冒险的。

5.个别管理机关以罚代管,滋长了船舶铤而走险的做法

船舶在配员不足时航行,被主管机关查获,但有的主管机关以罚款为目的,不督促其整改,不进行跟踪管理,使船舶经营人存在侥幸心理,而且从经济效益上考虑,认为有利可图,所以一犯再犯。

6.主管机关监督力度仍然不够

主管机关虽在近几年加大了现场监督管理力度,但现场监督毕竟是抽查性质,特别是对于配员管理,主管机关不可能对每条船舶进行“人证”对照检查,这就存在配员不足不被发现的可能。

内河船舶配员不足危害

增加船员疲劳度。船员疲劳主要由心理和生理疲劳组成。由于航行中船员减少,船上社会环境也随之改变,船员所感受的心理疲劳也随之上升。同时,船舶配员的减少,使得船员航行值班的频度变得密集。大型航运公司总体是参照海上的值班休息制度或者遵循历史习惯性的作法,往往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而作为内河航运中数量众多、比重较大的个体的船舶绝大部分都存在连续航行、疲劳驾驶的事实,配员不足使得这一情况有恶性发展的趋势。

影响船舶维修保养。从国外船舶配员减少的情况来看,船员减少的改革其中关键的一点是,航运业已经普遍建立完善的船舶设备维修保障体系,无需船员自行承担较多的船舶保养维修工作。反观我国内河航运现状,就目前而言,航运公司普遍缺乏完善的船舶设备维修保障体系,船员必须承担大量的船舶维修工作,工作量较大,而个体船舶则要完全承担起船舶维修保养的工作,由于配员的不足导致船舶维修保养这一重要的安全环节被弱化。

降低船舶应急能力。目前由于内河船员整体素质偏低,高素质船员资源匮乏,使得内河船舶应急能力的提升仍落后于船舶的发展,未达到主管机关期待或预想的程度,在船舶大型化、技术化日趋明显的背景下,船舶应急能力提升,仍需要以充足的船员作为保证。配员不足无疑对于内河船舶原来依旧薄弱的应急能力现状加以动摇。

影响特殊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虽然航道条件的局部有所改善,但仍有许多低等级航道存在,对于船舶配员的数量及质量有着较高的要求,如若在此基础上再使用减免规定对于安全影响可想而知。

船舶配员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种情况为“小证大用”,指船员持低等级证书充任高等级的船员,船舶配员在数量上符合要求,但是船员构成不符合要求;第二种情况是“有证无人”,指船舶租用合格证书企图蒙混过关,而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船员在船上任职;第三种情况为“有人无证”,即船舶配员在数量上符合要求,但是船员未持有适任证书;第四种情况是“无人无证”,即船员在数量和构成上都不符合配员要求。这一系列情况严重扰乱了水上运输秩序,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将会成为船舶安全航行的重大隐患,严重威胁水

船舶配员管理的措施

1.加强宣传和培训

针对船公司、船东和船员在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方面的一些错误认识,海事管理机构应结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以及一些水上交通事故案例对广大船公司、船东和船员进行宣传,让他们明确船舶只有配备足够胜任的船员才能进行安全操纵,确保船舶航行安全,也才能确保船员自身的安全。在此基础上,定期组织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建议组织编写船员适任培训纲要及考评标准和考试题库

目前针对船员适任培训及考试和评估的配套教材缺乏,船员培训的针对性较差,考虑到船员文化素质较低,但却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应重点突出对船舶避碰和实际操作的培训。

3.加强船舶签证管理

签证是船舶配员管理的一道重要关口,签证人员在办理船舶进出口签证时一定要严格把关,根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对船舶提交的船员适任证书进行详细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停止办理船舶出口签证,发现配员不足,不能只是处罚与本港纠正,而应在签证簿上注明,下一港口必须重新核实人证是否相符, 再按此持续跟踪核实一段时间,以防船方发生欺骗行为。同时建议上级部门补充《船舶签证管理规则》,船舶签证时必须出具船员服务簿,以便对船员实际任职进行确认。

4.进一步加大船舶现场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

主管机关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进行现场监督,改进检查船舶配员的方法,采取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等办法。对于短途小型船舶,争取做到一船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处罚规定进行处罚教育,并要求在本港配齐合格船员, 否则禁止离港, 打消船舶的侥幸心理。

5.强化对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

船舶管理第6篇

[关键词]船舶;轮机;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U67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2-0318-01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海洋事业也呈现出激烈竞争趋势。相关调查研究结果显示,疏浚企业如果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则要受到多重因素影响。船舶轮机管理在其中则占据较大比例。通过管理提高船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施工船舶管理水平。尤其轮机长作为船舶轮机主要负责人,除了肩负对轮机部船员管理责任之外,还需在燃油油、船舶修理等情况下职务权,因此对于施工船舶轮机管理需要从多方面加以分析,由此提高船舶安全运行效率。

1 做好日常船舶维修与船舶经营

船舶日常维修和船舶施工运营有着紧密联系,也是相互矛盾的存在。因此轮机长在实践中应从多方面处理这二者关系。首先坚持能自修就不实施航修,能航修就不送去厂修原则,加强船舶循环检验和维修保养工作,除了要扩大船上自修范围,还能延长船舶修理周期,由此降低修船费用。同时根据船舶;轮机设备使用寿命、船龄并根据局部更新和维持修理相结合原则和设备老化程度和磨损程度科学合理安排船舶维修。在船舶实际业务中因受到施工合同、资金等方面影响,很多疏浚企业希望在最短时间内运用最少资金使船舶和设备处于极其良好的状态,甚至还会根据相关要求推迟部分项目维修,从而导致船舶管理方希望修理项目发生冲突。因此船上一方面应及时上公司上报隐患修理计划,便于船舶机务部门做出嗜肪霾摺

此外船舶轮机长在审核修理单时和验收维修工程签字时应确保修理质量,由此确保公司利益。当维修项目处于保修期阶段内,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加强船舶燃油供应与节油管理

燃油占据整个船舶成本较大比例,所以轮机长因根据实际运输需求适时添加燃油并运用多种节油措施,降低油量消耗,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轮机长与维修船舶相同,申请船舶应燃油时可在确保安全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燃油价格、资金、施工任务等多种因素确定加油地点和添加燃油数量。基于对运行安全或其他方面考虑,部分轮机长在实际业务中对船上部分存油量进行隐瞒,即通过少报存油量而使船舶能获得更多的燃油。但是这种做法会占用船舶公司流动资金,增加燃油存货量,还会对船舶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例如部分租船人了解此情况后会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接船和还船时必须以船上申报的存油量为准,其中租船人有义务和有权利核查燃油量。在添加船舶燃油时除了保证数量不缺少之外,更应该保证燃油质量,必要时可抽取小样检测,尤其在船舶租赁期间更应如此,目的在于防止燃油供应商以次充好或租船人为了节省燃油费用则要求燃油供应商提供低质量燃油。船舶轮机部门明确杜绝漏油、冒油、滴油、跑油等情况,积极做好各种船舶设备保养工作。在船舶轮机管理中应减少燃油消耗,把好节约关卡。特别是在船舶轮机备车和停工施工中做到不点锅炉,用小不用大发电机,使机器热效率得到充分提高。加强主机和副机以及锅炉维修保养措施,需要管理工作人员做到勤探测、勤检查以及勤并定期对主机检验,促使主机发挥最佳作用。

3 实施船舶论及设备全员管理制

近年来,国外很多疏浚企业建立的即实现企业全系统、全效率、全过程参与的船舶各个设备管理与维修活动的设备全员管理制越来越受到我国企业大力关注,甚至很多企业都是推广应用此项管理方式。对于船舶轮机管理而言,需要轮机长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加强轮机基础工作,尽可能做到设备管理与维修制度化、系列化、条理化等。而且做好此部分工作需要在船舶上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分工组织系统进行完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船舶轮机工作人员责任并针对不同设备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例如和其他生产领域相同设立岗位职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维护保养修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详细记录设备运转记录等。其中轮机设备维护与运转需要船舶方面做到,建立主机和副机各个部件及所属液压装置、锅炉、甲板疏浚机械、台车、桥梁、绞缆机以及油水分离器等。详细登记各个设备型号、名称、出厂日期、技术参数、补充记录、制造厂家以及以往修理情况和检测信息,之后再根据预防检修计划正确填写记录和完成修理计划。其次重视船上培训管理工作;传统船舶培训即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岸基接受统一培训,并没有足够重视船上培训内容。近年来随着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推行以及越来越高的复杂工况对船舶工作人员要求也相继提高,因此强化船舶上培训十分重要,由此一来才能保证船员准确理解海洋国际公约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保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安全运行。此外通过如FSC、PSC等各种检查检验、船级社船舶检验等增强船员安全意识,使其知道自己工作责任,知道不可做什么,或者做了之后会产生什么后果,进一步增强船舶安全运行。

4 结语

总之,轮机管理是施工船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尤其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和海航技术的普及,因航运经营需要,船舶管理也显得十分重要。船舶轮机长除了具备船舶燃油供应、节油管理、设备使用以及维护等方面知识,还需要具备对轮机工作人员技术和日常管理等经验,由此才能进一步提高施工船舶管理质量,促使其发挥应有的经济作用。

参考文献

[1] 郭国军,孙亚丽.船舶轮机“人-机”一体化管理模式分析[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7):00075-00075.

[2] 潘进,张磊,周陆军.浅谈施工船舶轮机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5(19).

船舶管理第7篇

关键词:船舶 检验 管理

1 船舶检验的概念

船舶检验是指具有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对船舶、船运货物集装箱和海上设施的建造、设计、营运(使用)中安全状态进行鉴定、检验或评审,并作出合格、符合、认证或适航等结论的技术活动过程。船舶检验是船舶检验机构对船舶及其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审核、检验、鉴定和测试的总称。船舶技术证书是证明船舶技术状况的文件。要想取得必要的技术证书或保持技术证书继续有效,只有使船舶通过相应的检验。

2 船舶检验的作用

①船舶检验的基础作用是使船舶具备安全航行、作业的技术条件。②船舶检验是维护国家权益,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工具。③船舶检验是航运业迅速发展壮大不可缺少的保证。④船舶检验是促进造船业和船用产品发展的重要动力。

3 船舶检验的种类和特点

船舶检验按其性质分为三大类:

3.1 船舶法定检验:船舶法定检验,英文名称:statutory survey,法定检验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技术规范(法规),以及船旗国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条约),由主管机关下设的船舶检验机构或主管机关委托、授权、指定的检验机构对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实施的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要求的检验活动。

船舶法定检验的主要特点:①它是国家管理权的体现。②它表现为检验与评定方式,但其实质是船舶检验机构的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为。③它是强制实施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基础的,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机构专门行使(专署权力),其他部门和机构均不得为之。④国际性,国际航行船舶须满足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

3.2 船舶入级检验:船舶入级检验,英文名称:class survey,其他名称:船级检验,船东为保险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为取得某船级社的船级而自愿申请该船级社进行的检验。

3.2.1 入级检验。系指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管理人在法定检验的基础上为了保险和航运市场竞争的需要,向船级社申请入级,由船级社对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是否符合船级社的船舶入级规范的检验活动。它包括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相关工业产品的入级检验和发证工作。入级是船东由于保险和船舶登记的需要而自愿申请,接受船级社的检验,使自己的船舶或海上设施在该船级社的监督下并按照该船级社的技术规范建造或由该船级社进行全面的初次入级检验,证明符合或等效于此船级社的规范或规定,即为取得该种船级。入级检验合格后,由船级社发给证书,授予船级符号及附加标志,并登入船级社出版的船舶名录内。

3.2.2 船舶入级检验的性质和特点。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入级检验是由船级社根据其制定的规范、检验程序对船舶实施的检验。入级检验是一种商业性质的检验服务,从法律意义上讲,属于非强制性检验。但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规定了几类特殊船舶需要进行入级检验。

入级检验具有以下特点:①船东可以自由选择取得不同船级社的船籍。船舶入级的目的是通过取得该船级社船级,提高船舶在航运中的竞争能力。②入级检验一般和法定检验结合进行。③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④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⑤载重量一千吨以上的油船。⑥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⑦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要求入级的其他船舶。

3.3 船舶公证检验:船舶公证检验,英文名称:justice survey。公证检验是指船检机构接受委托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某种情况进行鉴定,出具证明的一种检验。检验机构进行公证检验后出具的检验报告可作为交接、计费、索赔及海事仲裁行为的有效凭证。另外,船舶的起、退租检验、保修项目检验、船舶买卖核价及核定废钢船钢铁重量等均属公证检验。

4 我国目前船舶检验机构

交通部直属船检局(黑龙江、广东);中国船级社(CCS);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船舶检验机构;农业部所属渔船检验局。

5 船舶检验管理

5.1 船舶检验管理机构及职责

5.1.1 船舶检验管理机构。根据1998年国务院《交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1998]67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是船舶检验的主管机关。为了加强管理,交通部海事局分别在上海、武汉、大连、天津、广州设立船舶检验管理处。

5.1.2 船舶检验管理职责。船舶检验管理的主要职责有:组织拟订船舶技术政策和综合性法规;跟踪和研究、实施有关国际海事公约;制定并组织实施船舶和海上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范、规则;监督管理中国籍船舶、海上设施及我国沿海作业的外国海上设施的法定检验发证工作;管理船舶检验和技术监督工作;承办法定检验授权事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及验船师资质并实施监督管理;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并实施监督管理;办理船舶检验的免除、等效。

5.2 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船舶检验机构资质分为A、B、C、D四类:①经主管机关资质认可,具有A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在内的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和相关产品的图纸审查、法定检验及签发相应证书。②具有B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除国际航行船舶以外的船舶及其相关产品的图纸审查、法定检验及签发相应证书。③具有C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航行船舶和相关产品的图纸审查、法定检验及签发相应证书。④具有D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小型(20米以下)船舶及其相关产品的图纸审查、法定检验及签发相应证书。⑤验船人员管理。验船人员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分为以下七类:国际航行海船(A);沿海航行海船(B);内河船舶(C);海上设施(A);沿海小型船舶(C);内河小型船舶(C);船用产品、设备、集装箱(简称船用产品)。

6 结束语

在我国船舶工业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应积极开展诚信作风建设活动,切实严格抓好产品质量,不搞以次充好,杜绝偷工减料,防止假冒伪劣,提升设计水平,重视知识产权,加强行业自律、加强采购管理以及加强劳务工队伍建设等工作,维护中国造船行业良好形象和中国造船信誉,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中国造船在国际造船中的地位、信誉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高超恩.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基本问题的比较与浅析[J].水路运输文摘,2006.5.

[2]骆公军.谈船舶检验部门在水上安全监管中的管理责任[J].安全管理与技术,2007.4.

[3]黄宛清.德国的航运及船舶检验管理[J].中国设备工程,2005.10.

[4]龙进军主编.船舶检验[M].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6.08.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