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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3-01-29 23:47:07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第1篇

关键词:安全;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

国际关系自20世纪初成为一门学科以来,多数的学者认为其间经历了三次理论的大论战:第一次是1930-40年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论战;第二次是1950-60年代科学行为主义与传统主义的论战;第三次是1980-90年代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论战。①各次论战的结果,虽未产生胜败优劣的结果,但却促进了理论的省思;然而这样的论战从未偃息,二十世纪初,具有浓厚社会学色彩的建构主义崛起,直接挑战了主导冷战时期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成为国际关系当前的三大主流流派。安全,是国家存在的目的与追求的目标,也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从国际关系三大流派的理论角度出发,比较各流派对安全的认知,及其可能获致最大安全的方法,如权力平衡、集体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综合性安全、人类安全等途径,可以有助于理解国际现象的发展系络。

一、国际安全的界定

(一)安全在需求的定位

在国际关系理论中,主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是战争与和平,如果没有大的战争则是考虑冲突与合作问题。无论涉及到哪种国际关系理论流派,都会重视安全问题的地位。其内涵与目的皆在探求安全,以便在安全的基础上,能求得更高层次的满足。从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看,人的需求分为五种层次:

第一层次是生理需求;第二层次是安全需求;第三层次是爱与隶属需求;第四层次是尊重需求;第五层次是自我实现需求。当某一层次于实质上获得满足后,下一个层次需求即成为主要支配力量。②就国际社会而言,第一层次的生理需求是个体存在的最基本需求,而安全是在满足需求后,作为激励、支配个体向上一层次发展的力量,因而安全对个体而言仍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二)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安全

若将国家视为国际体系中的个体,则涉及国家层次的安全,可从四个方面检验:③1、指涉对象:不同层次的主体,包括个人、国家、国际、全球,并以威胁涵盖的范围,归纳于其中的层次探讨。2、核心价值:追求个体存在,获得依赖与保障,社会隶属,相互尊重,自我实现需求满足的目标。3、威胁类型:源于国内外之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环境等威胁。4、获致安全的途径:权力平衡、集体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综合安全、人类安全等。

综上所述,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安全可以界定为:“安全”是指不同层次的主体,为维护其核心价值,因应不同型态威胁,采取保护措施,形成一种避免危害之相对性、变动性的态势,及其对此一态势的主观认知。而无论是核心价值、威胁、保护措施、态势及主观认知的认定,都会受到国际关系理论的导引。

二、三大流派对安全的观点

(一)现实主义的安全观

现实主义首先涉及到几个基本假定:1、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现实主义对国际体系无政府状态的定义,基本上类似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在国际体系出于这种无政府状态下,体系中成员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或根本问题就是它们的生存问题。2、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唯一主导行为体。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现在并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是不会消亡的,仍将在国际关系领域中发挥主导作用。3、国家的第一关切是生存关切。由于现实主义者将国际体系描述成一个自然丛林,在丛林中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所以在无政府的,无强制性的权威存在的国际体系当中,对于每一个个体国家而言,最高的利益就是生存。4、国家生存的最可靠手段是军事实力。现实主义在安全问题上的基本思路是: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自救-权力-安全困境-权力平衡。意即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里,国家这个最重要且唯一的行为主体,主要通过自救来谋求与维护由权力定义的国家利益。

由于自救是国家唯一的行为方式,国家不得不追求权力的极大化与国家的相对利益,国家间的合作只是追求权力的权宜之计,难以持久,军事力量的竞逐势不可避免,因而面对战争的军事威胁亦如影随形。

面对无政府状态与战争威胁的情势,生存与安全是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与需求,必须追求权力极大化,发展军事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然亦形成相互竞逐的安全困境。

安全困境无法根除,只能缓解,缓解的办法是权力平衡。现实主义认为权力平衡是自然形成的,就像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按照现实主义的观点,国家总是谋求自身权力或安全的极大化。但认为权力只是一种有可能使用的手段,国家拥有的权力太小或太大都会有危险,在紧要关头时,国家最终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在国际关系仍呈现无政府状态的特质下,权力平衡或两极体系结构下依赖大国形成的集体安全仍然是绝大多数国家所不得不实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

(二)自由主义的安全观

自由主义也涉及到几个基本假定。1、国际体系当然呈现无政府状态,但并非没有秩序。也即有没有政府不是有无秩序的必要条件。2、国家是最重要的国际行为体,但其他行为体日趋重要。自由主义除了承认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具有最重要的地位之外,对于非国家行为体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3、国家关注生存,但国家不仅仅关注生存,甚至首先不是生存,而是如何生存得更好的问题。个人自由及社会经济福祉都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国家利益会顺应国际制度运作而决定,亦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的共同利益-成为团体一份子与其他个体建立关系的社会需求及尊重自己与需要受人尊重的尊重需求的利益。4、国际规范、机制、制度维护国际秩序。如果没有政府,那要靠什么来维持国际社会的稳定呢?靠的就是国际规范、机制和制度。现实主义认为它们只是强者的一种工具或是无用的摆设,而自由主义则认为它们是一种有效可行的约束。

自由主义是以合作与互赖为基础,它在安全观上有三种观点,即相互依存、民主和平与机制稳定。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相互依存将阻止各国彼此使用武力,因为战争将威吓各方的繁荣;第二种观点认为,民主国家比独裁国家天生更和平,民主的扩展是世界和平的关键;第三种观点认为,国际能源署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通过鼓励各国为更大的持久合作的利益而放弃眼前的利益,从而有助于克服国家的自私行为。

自由主义认为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合作是经常发生和存在的现象。它认为现实主义低估了国际合作的可能以及国际制度的能力。国家是有理性的,也就是说国家的行为合乎规则,一致且有秩序,并能权衡将要选择行为的得与失,以最大化其实际效用。自由主义相信,有了制度所提供的协调机制,国家就可以通过交易与权衡使整个合作达到一种稳定的结果。在一个受到国家权力和不同利益制约的世界里,发展国家间制度化合作,可以为实现更大范围的国际安全提供机遇。

国家不是追求权力的极大化,概念及规范具有补充权力互动的解释作用,国家会追求群体的绝对获利,进行合作,军事力量不是唯一的权力与目标。经由互赖与国际建制及国际制度,合作可以长久维持、运作,并可以减少战争发生,军事安全不是唯一威胁,非传统安全威胁应受到重视。

(三)建构主义的安全观

建构主义更加强调了人的能动性,它将人提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概而言之,就是强调人的作用、人的观念和能动性对于国际关系所带来的影响。建构主义也有一系列的假设:1、国际体系是呈现出无政府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有着不同的逻辑,可以是霍布斯文化,也可以是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在建构主义者看来,这些逻辑都是由人创造的。人可以创造丛林原则主导的霍布斯文化,也可以创造友善主导的康德文化。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又形成不同的角色类型,即敌人、竞争对手、朋友。国家根据这些角色类型再现自我和他者,因而可能面对不同类型的威胁,但也可经由规范的作用解决争执,或经由文化的建立,产生规范性作用,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2、国家虽是体系中最重要的行为者,但是从个人、国际组织甚至全人类都是国际体系的行为主体。国家与其他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处于互动之中。3、国家关注生存,但生存的意义是社会建构的。比如朝鲜核危机对美国的巨大刺激,原因即在于朝鲜与美国现在相互抱有敌意,这样一种安全观念是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的。4、国际体系文化界定国家安全的意义。应该说,在当今的世界当中,大国之间还没有产生强烈冲突的意愿。现在,美国的霸权的维持主要依靠的是制度,但是这个制度如果缺失了中国,可以吗?肯定不行。美国现在已经逐步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对于中国来说,我们现在不要去抗衡美国,即便将来我们强大了也不要去抗衡。因为,如果大家现在都强化了这种抗衡的思想,那么这种抗衡思想慢慢的就极有可能成为国际体系文化的一部分。

建构主义强调的是社会建构对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影响。正因为国际政治是社会建构成的,国际体系的结构并不仅仅与物质资源分配相关,也包括社会相互作用,这一切便塑造了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而不仅仅是其行为。在建构主义看来,国际结构不仅仅涉及物质能力的分配,还有社会关系。当国家相互仇视时,它们习惯于从坏处猜测对方;当关系友善时,它们之间就存在着合作。这一切取决于“观念分配”,而不是现实主义或自由主义所认定的物质力量分配。建构主义结构中的物质因素,但认为它是有限的。因为物质因素只有通过社会性结构才能对行为体的行为起到有意义的影响。

建构主义的结构是动态的: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离这种结构,并建立新的、由不同观念造就的结构。比如行为体之间如果互相高度猜疑,就形成安全困境;如果行为体之间的共有知识使它们高度相信,那么就会形成所谓的“安全共同体”-综合安全或人类安全。

三、获致安全的实践途径

受到国际关系三大流派的引导,各国在寻求获致安全的作为上,大致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权力平衡。权力平衡是指通过权力平衡安全机制和体系来实现国家的安全。在权力平衡安全体系中,国家通过自身或联盟的力量来维持各力量中心的均衡,制约潜在和现实的对手,从而达到维护本国安全的目的。

(二)集体安全。集体安全是建立同盟关系与联合军事力量,透过集体效应来共同协助受威胁的国家解决共同面对的问题,并进一步维系同盟之军事安全。④摩根索认为:在一个有效的集体安全体系中,安全问题不再是个别国家所关心的问题,也无须由军备和其他国家权力的要素来解决;安全成为所有国家关心的问题,他们将像他们自己的安全受到威吓似的集体保障他们中的每一个国家的安全。

(三)共同安全。共同安全是透过国际机制之建立与各国之自我约束来稳定国际情势。更进一步而言:以国家间共同安全取代单一国家安全。安全不是零和赛局,安全涉及所有国家,各国都有权利与责任参与寻求建设性解决安全的进程,所有国家都有获得安全的权利,各国可透过军备控制及促进联合国的安全职能,来实现共同的安全。

(四)合作安全。合作安全是指透过将军事安全与非军事安全相互结合的渐进过程,国家得以透过合作、对话来维持国际安全。意即在互信基础上,开展多边合作,取代以往以权力平衡为基础的冷战安全观。合作安全的核心是合作,它强调增加互信而非猜忌,包容而非排他,多边而非单边,非军事方式而非纯军事方式,协商而非对抗,再确认而非吓阻,军事透明而非秘密,事前防制而非事后矫正,互赖而非片面行动。

(五)综合安全。综合安全是指尝试将安全所囊括的范围扩及其他非传统军事安全的面向上,并且透过这些面向的强化互动与合作,区域安全稳定得以维持。它不仅包括军事性因素,更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及其他议题。

(六)人类安全。人类安全是指所有与“人”相关的议题,其形式多变且对人类安全有直接且更为深远之影响。简言之,人类安全是一种本质上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的安全观,像移民问题、跨国经济与网络犯罪、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生态环境破坏威胁、疾病感染问题、对人权压迫等多元多变之新型安全威胁,都将对人类之安全有更直接且更为深远之影响。

四、三大流派安全观点异同之比较

(一)安全的指涉对象。三者都认为国家是国际体系中重要的行为者,自由主义则认为除了国家外,个人、国际组织、跨国公司都是体系中的行为者,建构主义更纳涵至全人类,然而国家在体系中行为体的角色与地位是无法取代的。涵盖范围上,以建构主义之行为体互动所产生三种无政府文化,由国家扩展至个人与全人类层次之范围最为宽广;其次为自由主义藉由相互依赖与合作所形成之个人至国际层次;最后,则是以国家为最重要且唯一行为者的现实主义。

(二)安全的核心价值。三者都认为无政府状态下生存与安全是国家重要的利益与需求,国家必须追求权力,发展军事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现实主义追求权力最大化与国家的相对利益;自由主义除以生存与安全为国家的利益外,个人自由与社会福祉都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国际制度会影响国家利益,国家亦应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社会需求与尊重需求的共同利益;建构主义强调安全的内涵随着文化结构的不同有不同的认定,从个体自身存在到自我实现的需求都可成为安全的核心价值,全视国家如何认定。

(三)威胁考虑层面。三者皆认为国际体系存有冲突与战争发生的可能,军事威胁存在于无政府状态下之国家间,合作有一定的作用,现实主义认为战争是常态不可避免,合作是短暂权宜之计,唯有追求权力极大化,才能保障安全,因之,军事威胁如影随形;自由主义认为经由互赖与国际建制及国际制度的合作,可减少战争发生,且其重视国际政治经济,对经济层面的威胁亦较为着重;建构主义认为安全的内涵随着不同的文化结构有不同认定,因行动体互动所产生之三种无政府文化,着重军事、政治、经济、社会与环境等面向威胁,可经由文化的建立,产生规范性作用,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与安全。

(四)获致安全的途径。三者都认为可透过合作手段追求安全,然现实主义强调安全困境,认为保护与扩大权力成为保障安全的唯一手段,因而权力平衡与集体安全即符合其效用;自由主义则认为国家生存不是唯一考虑,亦应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的共同利益,可经由,互赖与国际制度等的合作追求安全,因而共同安全与合作安全符合其需求;建构主义认为经由行为体互动的文化建立,可产生规范性作用,促进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综合安全与人类安全正符合其作用。

五、结语

经由对国际关系理论三个主流流派安全观点的比较之后,可以了解国际环境变迁造成不同理论的建构,以及面对国际环境变化采取适当途径,尤其在安全方面,虽然三者之间各有相同与相异之处,然皆以国家为主要指涉对象,向个人或向全球发展;其次,在核心价值方面,则在求得最基本之生存与保护需求后,逐渐谋求社会、尊重与自我实现需求;再次,在威胁方面,传统以军事、政治安全为主之情势,因全球化之影响,已为非传统之经济安全取代或并列之;最后,获致安全的途径是在集体安全的基础上,亦朝向多面向之共同安全、合作安全与综合安全发展之势,在全球化冲击下,人类安全已渐获重视并扩大影响。唯有适切运用合宜的安全观点以及安全战略,认清国际现势的演变,才能深切认知安全的内涵,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与安全。(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注解:

①倪世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②维基百科http:///wiki/%E9%A9%AC%E6%96%AF%E6%B4%9B

③陈欣之.国际安全研究之理论变迁与挑战[M].第2页.

④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第392-393页.

参考文献:

[1]郑端耀.国际关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评析.美欧季刊.2001(2):199.

[2]刘复国.综合性安全与国家安全:亚太安全概念适用性之探讨.问题与研究.1999(2):24.

[3]莫大华.“安全研究”之趋势.问题与研究.1996(7):70.

[4]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第2篇

文化、规范与国际集体认同

在社会学理论中,文化(culture)主要指社会性的精神产品,如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等。在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文化主要指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共有知识或集体知识,它是一种社会共有的、结构化了的知识,包括规范、惯例、风俗和制度等。以亚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学派对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规范、认同等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独特的国际政治理论。根据建构主义的研究,国际关系中的文化是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共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它包括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和国际共识等知识标准。换言之,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层面的文化是指社会建构的共有知识,即共有观念,这种个体之间共有的和相互关联的观念和知识,既包括信念(belief),也包括意愿(desire)。

规范(norms)是与文化直接相关的一个概念。任何文化都具有规范的作用。作为一种社会约定,规范也是经由社会建构的,主要包括规则、标准、法律、习惯、习俗等。因此,规范是一种对拥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体的适当行为的集体期望和预期,它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能够创造出行为模式。文化规范不仅是影响国家行为的因果性力量,更是建构国家外交政策的构成性要素。主要的国际政治理论,包括新自由制度主义,都认识到规范的重要性,但是建构主义认为规范对形塑国际关系的作用要超过新自由制度主义所认识到的规定国家行为,并强调重新定义国家利益、建构国家身份和培育集体认同是其更深远的影响之所在。(注: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

ProblemofRegionalOrder,London:Routledge,2001,p.4.)

认同(identity)原本是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概念,指某社会行为体的自我同一性和个性,是本社会行为体区别于他社会行为体的规定性,或者说是社会行为体之所以为“我”而非“他”的规定性。(注: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在建构主义那里,认同一词含有身份、特性和认同(同一性)三方面的含义。认同的形成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基于他人的社会承认之上的一种自我表象,这种自我表象的内容要和其他行为体对该行为体的再表象取得一致性”,换言之,个体从他者的眼中获知自我的身份,身份“存在于和他者的关系之中”。(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5页。)

集体认同(collectiveidentity)是认同发展的一种高级阶段或高级形式。认同本身是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我和他者的界限会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完全的超越。温特认为:“完全的认同是很难产生的……,但是,认同总是涉及扩展自我的边界使其包含他者。”(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认同跨越行为体的“知识”边界,从自我延伸到“他者”,将他者纳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为广泛的身份共同体、利益同心圆。这种跨越是自我身份社会化的过程,其结果是属于群体的国际集体认同的出现。国际集体认同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概念,既可以表示行为体对相互间朋友身份的积极认同,也可以指对敌对关系的消极认同,基于集体认同建造的国家间关系既可以是冲突性的,也可以是合作性的。(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积极的认同关系使行为体在认知上把他者看作是自我的延伸。(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七章。)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相对于政治、经济、军事而言,文化、规范与认同是较为隐性和富有弹性的范畴。在冷战结束后以及全球化时代,文化、规范和认同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倍受关注。从文化的维度,通过文化、知识、规范、利益、认同等概念可以推演出解释和预测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新的结构范式。认同理论就是在承认国际社会物质结构的前提下,重点强调由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行为规范构成的社会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决定性影响,并着重研究行为主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注:乔卫兵:“认同理论与国家行为”,《欧洲》2001年第3期,第26—35页。)

文化、规范、认同三个概念紧密相关:文化通过构建共有观念或知识塑造国家这一国际社会行为体的身份归属;行为体在社会实践活动即互动中明晰彼此身份特征,界定“自我”与“他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建立各种行为规范;规范不仅对行为体具有因果性作用,更具有构成性影响,即规范不但能够因果性地规定行为体的外在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是“构成性”地影响行为体的内在认同;规范的内化表现出行为体对可依赖性的集体预期的回应,集体认同的深度和广度则主要取决于规范内化的程度。

国际集体认同的建构是一个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结构变动的核心在于文化观念的变动。温特认为,社会结构形成和存在的条件是行为体社会实践的结果:行为体之间的互动造就了社会结构,这种互动的过程是社会结构存在的基本条件。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解这种结构,并建立另外一种结构,新的结构是由完全不同的文化观念构成的。

构建国际集体认同的核心要素包括物质力量、文化先进性以及行为体的地区与全球意识。虽然国际集体认同是观念性结构,但物质性因素具有观念性因素所不能取代的构成性作用。尽管温特认为诸如国家实力等物质性因素不可化约为文化观念因素,而且它们只有通过社会结构才对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4页。)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社会化了的物质因素对建构国际集体认同的价值。根据建构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设想,在建构和平共同体的历程中,强国的作用主要不是依靠威慑或劝说,而是凭籍一种权威吸引力,即因政治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责任而产生出一种权威磁场,吸引着其它国家“心向往之”,纷纷加入由核心国主导的共同体中。(注:参见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

集体认同的性质取决于文化的先进性,即由积极文化建构的集体认同将导致积极、合作性的国际关系;反之,将生发出消极、敌对性的国际关系。温特分析了国际社会的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认为它们分别建构了不同的身份关系: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在霍布斯文化中,行为体相互敌对,任意地使用暴力以图消灭或统治对方,杀戮和被杀是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关系的特征。洛克文化中行为体的竞争对手关系使各国摆脱了你死我活的战争状态,竞争与合作构成了洛克文化国际关系的特征。而基于朋友角色的康德文化则使行为体培育出朋友关系的身份和认同,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模式超越了竞争与合作,不仅不以对方为敌,而且将对方的利益内化为共同体的利益,并由此建立了新的合作观念。康德文化中的合作高于洛克文化中的合作,后一种合作是作为自助的行为体之间的竞争手段出现的,而康德文化中的合作已经进化为行为体利益的一部分。在三种无政府文化中,康德文化是最高级的文化形态,因此康德文化建构了不可能在其它文化中出现的友谊式的国际关系。(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6章。)

收益或利益是国家合作的目的与基础。在收益的分配问题上,若参与国只关心相对收益,即自己所得是否多于别人所获,而不从绝对收益,即参与者都可得益的角度考虑合作,那么国家之间形成的只能是消极的集体认同,由此架构的国家间关系则只能是没有合作余地的零和博弈。例如,在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没有任何合作的可能性。只有当参与国认为合作能使每个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即每个人都能获得绝对收益,并因而舍弃对相对收益的追求,关注合作区域或更大范围内参与者的利益,视区域利益或全球利益为实现个体利益的必然步骤,各国间才能培育出地区意识或者全球意识,形成积极的集体认同。积极的集体认同不仅能使合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得到增强,而且使合作的范围得以扩大、稳定性得以提高。(注:参见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133页。)

集体认同与国家外交决策

集体认同对国家行为特别是国家外交决策的作用通过两个渠道得以实现:一是通过界定国家的利益,影响国家的行为,尤其是对外关系的选择;二是生成国际规范,通过规范规定国家的外交行为,制约国家的外交政策。

(一)认同、利益与国家外交决策

一国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由这个国家的利益决定的。国家利益在一国的对外政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卡尔在《二十年危机》中指出,国家利益在国际政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家利益是衡量外交政策的最高标准,正如摩根索所言,利益是评价和指导政治行动的永恒标准。当然,决定国家利益的因素不仅仅指现实主义理论所强调的物质权力,而且包括由社会建构的国家身份和集体认同。温特指出,国家利益不仅包括安全利益(即安全)、政治利益(即独立)、经济利益(即财富),还包括精神利益,如集体自尊等。(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4页。)根据建构主义理论,国家利益主要是由国家身份这一包括物质结构在内的观念结构直接塑造的。国家利益常常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行为体的行为由利益决定,利益由行为体的身份与认同界定,即“国家利益源于国家认同”(注:SamuelHuntington,“TheErosionoftheNationalInterest”,Foreign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7.)。身份塑造利益,是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观念利益)而不是观念本身直接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注:[德]玛丽安妮著,阎克文等译:《马克斯·韦伯》,图宾根:J.C.B.摩尔公司1926年版,第347—348页;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图宾根:J.C.B.摩尔公司1920年版,第252页。转引自汉斯·J·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页。)国家只有在具有某种身份和利益后,才能采取与其身份和利益相符合的行动。

认同是利益的基础。(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p.391—425.)行为体的身份包含了利益的成分,身份是利益的前提条件。有时行为体可能会根据利益选择身份,但是这些利益自身仍然是以更深层的身份为先决条件的。而身份并不等同于利益,也不能还原为利益。身份规定了行为体的社会属性,利益表示则是解释行为主体行为动机的内窥镜。行为体的利益依赖于身份,身份是行为体的利益指针。故没有利益,身份就失去了动因;而没有身份,利益就失去了方向。(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0页。)身份与利益结合起来共同构成行为体的行动。

国家作为具有人的社会特性的行为体同时拥有多种身份,其行为是被许多根植于多重身份的利益所驱动的。(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2页。)各种身份根据行为体对其意义的重视程度形成一定的等级排序,因而有些身份是表层和次要的,而有些则是核心和根本的。对于国家来说,当身份出现冲突时,核心的需要往往胜出并居于第一重要的地位。比如,是国家对内最高对外不可侵犯的身份,因此安全需要成为国家的核心利益。但当某种次要的身份受到威胁时,其重要性往往会超出没有受到威胁的重要身份。(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9页。)一种认同,只有处于变动或危机当中,才会突显出它的重要性。(注:王昱:“论当代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文化认同问题——兼论欧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向”,《国际观察》2000年第6期,第49—54页。)

国家利益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利益是由行为体的身份建构的,国家在与其它行为体的互动中重塑新的身份,形成国家间新的认同,国家利益也随之改变。因而国家利益也是行为体与国际社会互动的结果。在互动中行为体重新认识社会环境中的自我,即“我应该是谁”,对自我身份进行重塑。当行为体的观念认同与身份定位发生转化时,行为体将重新界定利益追求的类型、目标和程度。国家利益源于国际社会化,是社会学习的结果。故国家利益不是先验给定的,而是产生于社会互动和社会化的过程中。(注:JefferyT.Checkel,“TheConstructivistTurnin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WorldPolitics,Vol.50,No.2,

January1998,p.326.)托马斯·伯格认为,今天的德国和日本与二战前的德国和日本存在根本的不同,反军事主义已经成为德日作为国家自我意识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且体现在国内规范和制度中。(注:ThomasBerger,“Norms,Identity,andNationalSecurityinGermanyandJapan”,inPeterKatzanstein

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Politics,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6.)卡赞斯坦对战后日本和德国的警察和军队作了相似的分析。观念型塑并影响着国家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观念的变化意味着国家利益的变动。国家利益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它是通过与国际社会形成的相互作用而建构的。(注:参见PeterKatzanstein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

Politics,p.2.)

当旧的国际格局被打破,新的国际秩序正在形成之时,人们往往通过对历史的重新阐释来确定自身的位置,以着眼将来。而对历史的重新阐释带来的是“自我”、“他者”的重新定义,以及“自我”与“他者”关系的改变,国家利益亦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二战后,美国成为西方世界的主导者,遏制苏联成为维系美国身份的纽带,冷战帮助美国政府和人民之间形成这种认同。冷战的结束改变了国际形势,也终结了美国遏制苏联的认同。原有的敌手和威胁不复存在,认同随之削弱,遏制也失去了身份依托。因此,亨廷顿指出,美国应根据新的认同观,针对新的安全威胁和道义挑战,调整美国的国家利益,“调动新的资源以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注:SamuelHuntington,“TheErosionofAmericanNationalInterest”,Foreign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7.)

(二)集体认同、规范、制度与国家外交政策

如前所述,身份塑造利益。身份是认知建构的产物,在认知过程中,行为体的自我界线变得模糊,并在交界处与他者产生融合,集体认同由此出现。由于界定行为体利益的个体身份转为集体身份,行为体的利益构成也因此得以重塑。但集体身份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具有某种同样身份属性的行为体之间必定产生集体认同。比如,法国和阿尔及利亚具有某种共同属性——都讲法语,但两国却无法建立认同感。(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页。)原因在于身份认知是一个利益渗透、交汇和融合的过程,集体身份可使行为体把他者的利益定义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亦即具有“利他性”。(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288页。)当行为体具有利他精神时,确定利益的依托往往是集体身份,而不是个体身份;衡量自我利益的基础是集体,而不是单个行为体自身;集体身份还能够使行为体克服利己主义的困境,把自我福祉延伸至包含他者福祉的程度,(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80页。)甚至让度部分自利以成就集体共识。自利只是国家利益的一种,是在集体认同缺位情况下的利益表象,而当集体认同在场的情况下,利他主义就会更多地决定国家利益的特征与内容,(注:包霞琴、苏长和主编:《国际关系研究》,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第225页。)社会互动频率激增和相互依存日益发展使集体认同和集体利益生成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规范对于国际集体认同的形成和国家利益的重塑具有构成性影响。拉吉认为,身份影响国家对利益的界定,规范因素和国家身份塑造国家利益。(注:JohnRuggie,ConstructingtheWorldPolicy:EssaysonInternationalInstitution,New

York:Routledge,1998,pp.14—15.)国家身份是基于国际社会承认之上的国家形象与特征的自我设定,它随着国家间互动样式的变化而变化,国家间互动在一定阶段固化成国际规范,国际规范反过来规定着各国的身份和利益,当国际规范发生变化时,这些国家的认同也会随之变化,利益也将发生相应的转变。规范的功能不仅是因果性地规定国家的行为,比如,因为某国是世贸组织成员故其行为必须符合世贸组织的规章制度;更重要的而且被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所忽略的是,规范的意义在于改变了行为体的认同,使其拥有新的身份和利益,进而使其行为得以转变。因此,加入世贸组织改变了一国的认同和身份,进而使其利益及行为发生一系列的相应变化。可以说,国家利益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国家将国际规范内化,使遵循规章制度成为生存需要和自身发展的一部分,从而在社会互动中重新塑造自我身份和集体认同。因此,国家利益的形成受国际体系中认同与规范的影响,国家只有在国际体系中确定了自我身份或自我认同后,才能相对地确定其利益的范围、程度和数量。(注:MarthaFinnemore,NationalInterestsinInternationalSociety,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Press,1996,p.2.)

不仅规范对国家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建立在规范基础上的国际制度也对国家行为具有深层次的规制作用。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认为,制度可以减缓无政府状态,通过提供信息促进合作,节省交换成本,有助于解决冲突,更重要的是减少欺骗的可能性。(注:RobertCohaneandLisaMartin,“ThePromiseofInstitutionalistTheory”,InternationalSecurity,Vol.19,No.1,Summer

1995,p.47.)在建构主义看来,制度不仅规范行为体的行为,还建构身份和利益。(注: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

ProblemofRegionalOrder,p.22.)国际制度一旦得以确立,就成为国际社会共享的文化,“社会共有知识使互动在时间上具有相对的可预测性,也造就了稳定社会秩序的自均衡趋势”。(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33页。)因此,国际制度不仅有助于确立国家之间的认同,约束国家的行为,还可以通过改变国际体系的建构规范和管理规范使国家不再根据现实主义的观念和话语进行思考和行动。怀特认为:“没有成员之间一定程度的文化共同体,国际体系(特别是国际社会)不会形成。”(注:BarryBuzan,“FromInternationalSociety”,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7,No.3,Summer1993.)建构主义所期望建立的“多元安全共同体”(pluralisticsecuritycommunities)将得以实现,而国家将根据与支撑集体安全机制相同的规范或制度行动。(注:EmanuelAdler,“ArmsControl,Disarmament,andNationalSecurity:AThirtyYearRetrospectiveandaNewSetof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1991,pp.11—18;RichardAshley,“TheGeopoliticsandGeopoliticalSpace:TowardaCriticalSocialTheoryof

InternationalPolitics”,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1987,pp.428,430;Rochard

NedLebow,“TheLongPeace,theEndoftheColdWar,theFailureofRealism”,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8,No.2,Spring

1994,pp.269—277.)因此集体认同还主要通过国际制度影响国家的外交决策。

因此,集体认同与国家对外政策之间的互动关联模式是,国家的身份塑造国家利益,直接影响国家的对外行为;社会互动重塑国家认同,进而改变国家利益;国家身份的社会化过程形成国际集体认同,并通过国际规范、国际制度等形式得以固定,集体认同影响着利益的规范化构造,积极的集体认同使国家利益从利己不断走向利他。

集体认同与国际关系

与国家内部的有政府和有序状态不同,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即没有一个中央权威机构。国家的行为一般反映某种无政府结构的特征,身份的实践和互动验证并再造认同,一旦某种结构得以制度化,便成为强大的惯性源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15页。)使这种结构更趋稳定。规范的内化使国家遵守无政府逻辑,按照体系建构的身份和利益行动。比如,冷战时期的美国与苏联和冷战结束后的美国与俄罗斯,由于认同的转变双方关系亦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由视对方为敌手进行彼此遏制转变为相互接触与合作。温特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这三种文化结构塑造不同的国家间身份——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关系,从而建构出不同的国家间关系,并对国际安全发挥直接的决定作用。

在霍布斯结构下,国家视对方为你死我活的敌人。敌人这种认同意味着,行为体不承认他者作为自由主体独立存在的权利,以及对暴力的无限制使用。一国的生存是以他国的死亡为前提的,因此采取强硬的改变现状的方式对待敌人,试图摧毁或征服敌人,而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为了和平积极扩军备战,以及在真正的战争中无限制地使用暴力,而在战争迫在眉睫之时,以先发制人的方式抢占先手,粉碎敌人的第一次打击。(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0—331页。)而对他者的再现建构了敌手身份。当“冷战”这个文化形态形成之后,美国和苏联就有了一个共有信念,即他们互为敌人。这个信念帮助他们确立了他们在任何给定情景中的身份和利益。他们的行为方式又向他者证实了他们的确分别是对方的威胁,这样就再造了冷战。(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33页。)因此,当敌意成为体系内主导角色的时候,国家间“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战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8页。)的关系模式就会产生。

洛克文化状态下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在相互承认和尊重对方生存权利的前提下,展开竞争,武力的使用受到结构的限制。霍布斯文化中剥夺和统治对方的念头被“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理念所代替。在洛克结构中,国家间既对抗又竞争,既竞争又合作,双方不以消灭对方为生存的理由,而是在竞争中发展出合作。在洛克文化中,国家以竞争对手的身份看待对方,因而建构出不同于霍布斯文化的国际关系。纵然对手同敌人身份之间存有许多共通之处,比如都有对抗的意味,不完全承认对方的存在,但两者在对待他者和使用暴力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区别,并因此决定了两种根本不同的国际关系。敌人希望改变对方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利,而对手承认对方的生命和自由,只是欲从对方手中拿走一部分财物;敌人在使用暴力时是毫无限制的,有毁灭性倾向,因为自我限制只会使自己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1页。)而对手身份却对暴力使用有所节制;敌手之间的暴力冲突程度没有内在限制,除非受到实力或外部力量的制约,对手之间的暴力是自我约束的,受到相互承认生存权利的管束。(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9页。)一言以蔽之,霍布斯文化是一种相互为敌的自然状态下的暴力,而洛克文化则是文明社会的对抗。

康德文化与上述两种文化截然不同。上述两种文化形成的都是无政府自助体系,其中,霍布斯文化是纯粹的自助状态的无政府体系。虽然洛克文化在暴力的使用程度上与霍布斯文化存在本质区别,而且洛克文化已构筑出竞争中的合作关系,但其合作的基础仍是自助的。只有在康德文化中,行为体才彻底抛弃了自助模式,建立了朋友关系的集体认同。非暴力原则和互助原则是康德文化的根本特征。在强调朋友关系的角色结构中,国家间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即非暴力原则;在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时,双方将共同作战,即互助原则。(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2页。)在康德文化中,互为朋友的国家间建立了永久和平的共同体,而合作和结盟已经不再是洛克文化状态下的权宜之计。洛克文化中合作含有对双方最终回到战争状态的预期,因而戒备始终充斥于暂时的合作过程中,而朋友身份对持久友谊的预期使得即使双方发生争吵也终能以和平方式化解。(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2页。)康德结构中的非暴力和互助原则建构出他助体系,康德文化的理想状态则是世界大同。

概而言之,在霍布斯文化中,国家间建构的是敌人关系的集体认同,因而处于有你无我的相互敌对关系中;在洛克文化状态下,国家不再以敌手的身份看待对方,而是在尊重的前提下开展竞争,各国间处于竞争和有限制地运用暴力的对抗中;在康德结构里,非暴力和互助观念的集体认同使国家间不以武力解决问题,合作的性质也从自助式演变为他助式的协作。

集体认同与国际安全

建构主义认为,集体认同与国际关系文化之间是一种互构关系,集体认同之所以决定国际安全,主要是因为行为体的实践活动构筑出不同的国家安全文化,安全困境和安全共同体都是由国家建构的,集体认同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和建构作用。国际集体认同建构了国家的安全利益,安全利益决定了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安全行为——战争的或和平的,而国际集体认同的转化会重新定义安全利益的内涵,从而使国家改变实现安全的方式。

在霍布斯文化中,国家的认同决定了彼此互相为敌,国家处于原始的自然竞争状态。国家之间在安全方面的竞争是纯粹的零和博弈。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50多年的纷争验证了敌人身份是如何造就阿以间持续冲突的。在阿拉伯世界的政治地图中从来就没有犹太人的存在,犹太人被看作是2000多年前就已经离开巴勒斯坦土地的民族。阿拉伯世界认为不应该牺牲阿拉伯人的利益给犹太人以“公正的生存权”,因此采取罢工和暴动的方式反对联合国在1947年通过的巴勒斯坦分治决议。为不使建国愿望破灭,犹太人认识到只有用武力才能实现分治及建国。阿犹间这种对问题的认知,几乎成为其后50多年冲突的基本模式。阿拉伯人旨在消灭以色列,事实废止联合国决议;以色列人则要武装保卫以色列,事实执行联合国决议。(注:参见辛旗:《诸神的争吵——国际冲突的宗教根源》,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3页。)阿犹之间在意识上都以剥夺对方的生存权实现自身的安全,相互的行为使敌人的认同再现、验证和强化。敌人的存在是对自身安全的威胁,保全自身的办法就是统治和驾驭敌人,剥夺它的生存权。这种想法使得双方最大限度地使用武力,并在非战阶段积极地发展武装,不消灭对方就被对方消灭是双方共同的理念,战争成了唯一解决问题的途径,于是双方陷入无止境的暴力循环。在霍布斯状态下,国家的安全诉求却使国家窘于没有安全保障的困境之中。

洛克文化构建了另一种安全文化:在原则下各国相互承认对方的生存权,不再视对方为敌人而是竞争对手,相互的存在不再给对方的安全造成威胁,在国际法的约束下自助体系中的国家不以杀戮和夺取对方生命的方式实现自身安全,即使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其程度也被限制在“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界限内。(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52页。)在洛克文化下建构的集体安全,是以集体力量威慑或制止其内部可能出现的侵略者和侵略行为的办法,保护每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的一种安全保障体系。(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76页。)其目的是为防止内部成员对其它成员发生侵略行为。在一个国家无论采取“自助”还是“结盟”(国家仍是自助的)的手段都难以摆脱安全困境的情况下,集体安全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和可靠的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途径。但是集体安全存在致命的缺陷:首先,洛克状态下,国家虽然告别了“一国的安全即为别国的不安全”的安全困境,但国家间的竞争对手关系和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式依然存在。其次,集体安全体系依靠共识和契约的约束力量凝聚内部成员,保持体系的平衡和稳定,但体系内一方实力的消长必然打破原来的平衡,带来国家间不同形式的冲突,破坏整个安全体系的稳定。第三,因成员对威胁安全的危险程度的评价不同,如威胁在地理上与本国相距遥远,或者即使临近危险但由于种种原因可以避开,集体安全因此无法保证成员在维护他国安全时保持行动上的一致性。第四,个别国家为了保护其国家利益或长远利益,可能利用集体安全安体系打击“侵略国家”,甚至不顾国际法,损害“被惩罚国家”的权利。(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83页。)如美国对南联盟、伊拉克的军事打击。

在康德文化中,成员国相互间积极认同,任何一国之安全都被视为所有成员国之安全,国家间不以武力为解决彼此间争端的手段。(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

1992,pp.400—401;AlexanderWendt,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CambridgeMass.:

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9,pp.297—302.)康德文化建构的不是集体安全体系,而是高于集体安全的多元安全共同体机制。在康德文化的多元安全共同体内,“国家间将积极地界定彼此的身份致使每个国家的安全被看作是所有国家的责任”(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400.)彼此互信,自愿放弃使用军事力量,形成“一种广泛分享的对和平变革的预期”(注:EmanuelAdler,“ArmsControl,Disarmament,andNationalSecurity:AThirtyYearRetrospective

andaNewSetof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1991,p.11;Richard

Ashley,“TheGeopoliticsandGeopoliticalSpace:TowardaCritical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

,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1987,p.430.),国家将不再以自助和自利的范畴进行思考,而是以国际共同体的术语来界定他们的利益。在这个新世界中,“国家利益就是国际利益”。(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400.)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第3篇

在这种背景下,由王逸舟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关系学当代名著译丛》应运而生。

有人认为,经过20多年的引进,我们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已经有了足够的了解。实际情况却未必如此。尽管自80年代以来我们在引进翻译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这种引进在流派上局限于现实主义等少数几个学派,远不能反映国外国际关系理论的全貌,尤其是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关系日新月异的新进展未能得到充分反映;在内容上局限于外交、国际战略等一些实用领域,对批判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生态政治、女权主义这些新领域新内容则重视不够甚至忽视。

这套译丛弥补了上述不足。丛书在选材上基本上涵盖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各个流派,既有主流结构现实主义的力作,也有边缘流派如女权主义的代表作。丛书主要撷取的是最近一二十年尤其是90年代以来国际关系理论的最新成果,从中可以把握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最新动态。

以下择要介绍译丛中的几种。

论文集《国际关系理论批判》一书,收录了14篇风格各异的学术论文,以对现实主义的批判和国际关系理论元理论的考察为线索,展现了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多视角研究。书中马丁・怀特的《为什么没有国际理论》、汉迪布尔的《国际关系中的社会和无政府状态》、温特的《无政府状态是由国家造就的: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斯坦利・霍夫曼的《美国社会科学:国际关系学》、罗伯特・基欧汉的《研究国际制度的两种方法》,都是国际关系学中被广为引用的名篇。

文化和认同问题在国际关系理论中日益受到重视,这既是出于对全球化加速所凸现出来的种种文化和认同问题的反思,也是对主流正统理论长期排斥文化和认同问题以及对亨廷顿那种肤浅的文明概念的不满和批判。所谓国际政治学理论的“社会学转向”,其内涵之一就是对文化意义的强调。《文化和认同:国际关系回归理论》一书是解析全球国际关系理论学界内“认同意义和文化回归”现象的代表作之一。书中某些具体分析,诸如对国际政治中“距离”、“边疆”、“乡土观念”现象的文化涵义的分析精彩绝伦,展示了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研究视角和广阔的思维空间。原来国际关系理论还能这样来研究!

安全问题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永恒主题之一,也是近年来受冲击较大的领域。《新安全论》一书展示了哥本哈根学派对安全问题的独到思考。本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颇具争议的“安全化”及“非安全化”,它可能仅适用于所谓“成熟的无政府状态”和“成熟的国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尽管如此,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理论对于我们拓宽安全研究的思路仍然有很大的启发价值,它表明安全归根到底是人的安全。

多边主义是近来我国国际关系理论学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多边主义》一书从理论、国内、国际三个角度,对多边主义的定义、它对国际关系实践的意义、多边主义推广的国内和国际基础以及它对当前和未来国际关系的转型所具有的启发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是研究多边主义的权威之作。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第4篇

冷战结束以后,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世界经济相互依存为各国发展开放经济带来动力,与此相伴的是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非传统安全问题与发展不平衡现象日益突出,当代国家安全的威胁因素在增多。在传统国家安全战略中,经济安全的地位在上升,以经济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非传统安全观成为各国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不过,对于不同国家以及不同国家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安全的含义是有区别的,这是由各国国情、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决定的。随着国际力量对于国家的影响日益深入,经济安全的范畴也不只停留在国家间的经济实力的竞争方面,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把经济安全首先界定为国内经济问题,认为经济的不安全成为重要的国内政治和经济事务,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在于国内的经济力量。自从20世纪70年代起,当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渗透到各国经济发展战略和政治决策过程,影响着国家间的传统政治关系时,国际政治经济学作为国际政治的前沿领域,把经济因素引入到国际政治领域来探索全球化日益发展过程中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关系。

国际政治经济学视野里的国家安全问题

国家安全就字面来讲是国家不存在危险和不受威胁之义。本文认为,伴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研究存在发展阶段。

1现实主义的传统安全

国家作为安全主体,所致力维护的是构成国家的四个基本要素的安全: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国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合法政府的存在和正常运转,维护这四个要素的安全都是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安全是政治。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生存与发展首先是确保国家主权的安全,这也是传统安全观的核心所在。在二战结束以后的很长时期里,占据国际关系理论主流的现实主义理论把国家权力作为国家间竞争的核心,研究国家利益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为传统国家安全观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根据。

2相互依存理论的经济安全

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迅速发展,世界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各国经济往来日益密切,非国家行为体如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增多,经济一体化、区域化和集团化的趋势增加。国家的军事安全、国家权力受到了来自经济安全的挑战。围绕着国家与市场的核心问题,国际关系理论在实证分析中拓展研究路径,使得经济因素在传统安全中与政治因素一样具有重要的国际关系层面的战略意义,非传统安全观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上升到政治和外交的高度,在非传统安全中占重要地位的经济安全受到普遍的重视。尤其是冷战结束以后,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各国经济竞争加剧,使经济安全问题成为国家安全关注的首要问题。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第5篇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新形势酝酿产生了新安全观。中国新安全观自提出以来产生了巨大影响,在理论上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意义。中国新安全观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安全观,实现了我国国家安全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也成为了当今国际合作理论研究领域的新模式。

关键词:当代中国;国家安全;新安全观

中国新安全观不仅是一种政治战略,更是一套完整的国家安全理论体系,既是我国国家安全思想的最新理论创新,也是当今国际安全理论研究领域的一种新思路、新路径和新观念。

一、实现了国家安全思想的与时俱进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是不断变化的,历史是不断往前发展的,理论的创立和发展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变化了的客观现实做出相应的理论总结。建国之初我国百废俱兴,西方国家不断进行政治武力封锁,企图颠覆新中国的政权,因此,我国确立了军事武力为主,同时积极促进本国经济科技文化对外开放交流的国家安全思想和策略。改革开放后,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我国做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并一再强调各国应坚持平等尊重的合作原则。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虽然没有变,但各种发展态势继续深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和趋势,国际安全形势复杂化,世界上各种力量在重新组合,但一些基本矛盾并没有解决,传统安全思想观念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以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继承、邓小平等老一辈国家安全思想的基础上提出,要始终把国家的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警惕西方长期和平演变的危险,但也要认识到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主旋律,和平、发展、合作是全世界人民共同的心声,主张以经济合作来最大限度减小国家间矛盾与冲突,积极扩大各领域共识。同志在多次会议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所倡导的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认为新安全观的实质不是单方面安全,而是以互利合作寻求共同安全。这是我国第一次向国际社会系统地提出国家安全方面的战略理论和指导思想,实现了国家安全思想和策略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

进入21世纪,同志在继承关于国际关系的基本理论和战略政策基础上,结合最近十年的经济发展实践和对外开放经验,深刻地指出,和平与发展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和平发展中的各国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发展是增进人民幸福,促进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因此,“世界各国应携起手来,共同应对安全威胁,摒弃冷战思维,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①在此基础上,从客观存在的国际外交和国家安全现实出发,提出“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而努力”。②和谐世界理论丰富发展了新安全观理论的内涵,为新安全观的与时俱进注入了新鲜血液。

十后,同志多次强调要积极倡导树立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的安全观,创新安全理念,搭建地区安全合作新架构,注重强调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安全之路。

二、国际合作理论研究中的新模式

现代国家安全理论大致有三种,现实主义安全理论,自由主义安全理论和建构主义安全理论。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长期占据着国家安全思想研究的主导地位,是研究国家安全问题最广泛的应用方法。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流派较多,这些流派都是从意大利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的人性本恶论出发,普遍认为自私贪婪是人类的本性,认为国家之间是零和博弈,权力和实力是国际话语权的唯一保障,国家间的矛盾与冲突最终要靠战争解决。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突出强调政治受到人性客观法则的支配,把权力作为判断国家利益的唯一标准,之后出现的新现实主义国家安全观修改和补充了现实主义安全观核心观点,认为国家追求的是安全而不仅仅是权力,竞争和冲突时不可避免的。

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的理论基点恰恰相反。自由主义国家安全理论认为,人类的本性是善良的,唤醒误入歧途者的良知,消除国家之间的误会,追求长期的和平与安全才是国家安全追求的目标。自由主义主张通过建立世界组织,通过国际法、国际道德、国际组织和公众舆论来保障国家安全。认为国家之间的利益可以协调,国际社会中制度的缺失是造成国家间冲突的主要原因,积极倡导建立通过集体力量威慑阻止内部个别国家出现侵略和被侵略可能性的集体安全体系,建立战略同盟,积极合作。自由主义理论产生了新安全观的萌芽,为解决国家间冲突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法,但并没有脱离现实主义以军事实力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本质,没有从现实主义理论的本质中完全剥离,具有很大的不彻底性。

建构主义国家安全观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建构主义主张用社会学的视角看待世界政治,强调规范、文化和认同。特别关注国际关系中的社会交流规则和秩序而不是经济结构。建构主义认为,国家间的合作完全有可能,国家可以培养一种趋于合作的国际政治文化,而这种以和平友谊为基本特征的国际政治文化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国家之间的冲突。

长期以来,在国家安全领域,西方三大国际合作思想流派相继占据世界国家安全研究主流地位,各个时期各主要国家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战略政策或多或少都受到这三大主流国家安全学术思潮的影响,但从实质上讲,无论是现实主义国家安全学说还是自由主义国家安全学说、建构主义国家安全学说都是建立在维护西方资本主义利益基础之上的,都是为西方资产阶级强国剥削压迫其他发展中弱国精心编制的“道德外衣”、“正义外衣”,其目的就是在国家安全学术领域为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一套言之凿凿的理论学说,以便变本加厉的渗透影响世界广大弱国的国家安全政策,强迫发展中国家就范。新安全观是冷战之后妥善处理国际关系的伟大创举,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先进性,蕴含着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和为贵”的思想精华。是中国人民真正追求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内在反映,其价值取向是谋求双方共同利益。新安全观不仅仅是国家安全的一种战略政策和方针,更是一种向往和平,反对资本主义强国掠夺压迫,呼吁各国互利共赢的无产阶级国家合作的理论宣言,是当今国际合作领域的最新范式,这是世界历史上无产阶级国家第一次提出的系统的、真正合理平等的、旨在维护各国真正互利共赢的和平国家安全观,对世界国家安全研究的影响重大而深远。(作者单位: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注解:

①.十六大以来重要文件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995

②.十六大以来重要文件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998

参考文献:

[1].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N].人民日报.2005.09.16

[2].树立开放思维,实现合作共赢[J].人民日报,2005.11.20

[3]李晓敏.中国的新安全观[J].和平与发展,2002(2)

[4]李英.当代国家安全观的演变―兼论中国普遍安全观的确立[J].理论界,2003(2)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第6篇

自冷战结束以来守成大国美国为了维持其全球霸权地位,在安全合作领域,采取了联盟战略,特别是在亚太地区更是形成了围堵中国的第一和第二岛链;相反,作为正在崛起中的新兴大国――中国,选择了不结盟政策。纵观国际关系史,大国的崛起以及崛起后所采取的诸多安全战略,大多都以联盟战略为主。如果从全球视角来看安全合作战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多采取了更加现实主义的联盟战略,而以中国为首的新兴民族国家采取了不结盟政策。如果从地理空间上看,前者主要分部在西欧,北美地区,而后者主要分布在亚非拉地区。如果从大文化的视角看,前者属于西方主义的文化,以个人主义核心的文化群,而后者除了拉美地区[1]属于东方主义,以追求和谐与秩序的文化群。那么,为何两者选择的战略会如此的不同?她们是基于什么逻辑?值得思考和研究。本文试图从文化的视角来探索现实主义特色的联盟思想以及具有新自由主义特色的不结盟政策。

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学院的2014年《复旦全球治理报告:增量与改进--全球治理体系的改进与升级》中关于全球治理中安全观的重新解读对笔者影响较大,这也是笔者撰写本文最大的兴趣源泉之一。《报告》指出:“当前国际安全领域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新兴大国追求结伴和守成大国巩固结盟的并行现象”,这种现象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后尤为突出。接着《报告》又指出:“新兴大国结伴不结盟的现象,反映了当前国际关系的一个新潮流。基于和平发展的结伴思想与基于军事对抗的结盟思想体现的是两种不同的安全观,前者认为大国之间的军事对抗尽管存在可能性,但是其危害与结果对自身以及其他国家都是不可承受的。”[2]在这里,《报告》指出了一个新的概念:“结伴”,这对当前新兴民族国家采取的不结盟政策进行了新的解读,而结伴与结盟本身就属于两种不同的思想来源。结伴体现了一种相处的艺术,有一种东方主义文化的和谐成分,也即共生的思想。

回顾学界关于联盟思想的研究,可以看出,几乎所有的国内外学者都是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角度去探讨联盟的起源,其中尤其以现实主义为主。如美国学者斯蒂芬?沃尔特(Stephen M.Walt)在他的《联盟的起源》中探讨了联盟是何如产生的,也就是著名的“制衡说”[3]。对于“不结盟”的研究,大多是国内学者。如冷胜利的《中国为什么不结盟》一文,主要探讨为什么中国在当代选择了不结盟政策,他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文献、政府工作报告外文部分、国防白皮书等资料,对中国的不结盟政策进行了一番梳理,他发现:每个阶段中国的外交政策都是基于当时的国际环境以及意识形态。最后他指出,虽然中国采取了不结盟政策,但自从建国以来,与很多国家建立的伙伴关系,也为中国拓展了外交网络,但他又强调:伙伴关系并非是联盟关系。[4]

从上文可以看出,不管是对于联盟或不结盟的研究,都是出于现实主义的考量。但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各国政治、经济依存度的不断增加,传统的政治、军事因素在当今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中往往只能起到遏制的作用,包括核武器在内的硬实力已经不再是大国之间敌对的重要依据。国际政治领域的权力核心开始出现向文化转移的倾向。所以文化的视角,是我们研究国际关系领域不可或缺的部分。近年来,文化自觉是中国国际关系学者老生常谈的话题,也即我们应该自觉地从中国文化视角去看待和研究当前的国际关系理论、国际问题等。目前,国内许多国际关系学者从“共生论”这一特殊的文化视角去研究国际关系领域的诸多问题,如全球治理、安全合作等。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主义的研究视角仍然是诸多影响国际关系主体问题变量中的重要因素。本文试图从“国际共生论”的视角去探讨国家安全合作战略中的联盟与不结盟的思想根源以及形成动因。

1 相关概念界定以及理论假设

本文研究的主题是:“国际共生论”(International Co-existence)视角下的安全合作观:以结盟战略和不结盟战略为例。那么,为什么有的国家会偏好联盟战略?而另外一些国家会选择不结盟战略?出于研究的需要,本文将国家的安全战略简化为:联盟和不结盟。[5]一般来说国家的对外安全战略有结盟外交,中立外交和不结盟,以及具有内向型的集体安全,伙伴安全等。本文认为一国决策者在作外交战略选择时受本国内生的文化价值观以及由此衍生的其他具有文化理念的观念的影响。具体地来说,从文化的诸多影响中选取“共生”的思想来探讨其内涵与影响。

作为本文的核心概念“国际共生论”,它的含义是什么?这并不是一个西方语境下的概念,而是基于东方文化而衍生出的概念。目前,学界关于共生观的研究已较为丰富,但对“国际共生论”并没有做较为清晰的定义。首先,国际共生论,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最早关于此项研究的是复旦大学胡守钧教授,他从社会学角度探讨了共生的概念,他在《社会共生论》一文指出:“共生关系是主体之间交换资源和分享资源的网络,每个主体既享有权利,又要承担义务。权利和义务存在于共生关系之中,并且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对称。”[6]由此看出,共生首先是一种关系,有关系那么就有一定的互动,这表明共生关系也是一种动态的关系;其次,共生也是一种事实的存在,它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最后,共生关系是一种相对平等的关系,不存在一方压倒另一方的非对称关系。此后,金应忠教授由此概念作了进一步探讨,如他在《共生性国际体系与中国和平发展》一文中所指出的,共生,一词源于生物学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生单元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如太极中阴阳相处之道那样,形成相生相克、对立统一的关系。自从共生在20世纪50年代被引入到社会学领域后,其基本观点是强调国际体系是一个共生体系,本质问题是发展,着力点是如何实现均衡、平衡、和谐的发展,目标是如何建立互相包容、相互克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共生关系。[7]共生不仅是一组相对平等的关系,而且强调其对立统一的特性,共生的思想是告诉我们要承认矛盾的存在,而矛盾是促进事物发展的原始动力。所以,国际共生论,也即国际社会共生论,就是国际社会中的行为体――包括国家,非政府组织以及跨国公司,在当前国际体系下形成对立统一的关系,达到动态,和谐的平衡状态。通俗地讲,就是处在共生思想的国际社会中的国家不追求对抗只求共存。

就安全合作观而言,从学术研究的视角看,它是一个关于安全研究领域的一个概念,也即关于安全合作的相关理论,理念或思想。在国际社会中,对一国来说,安全永远是一种稀缺资源,而国际无政府又是“常态”,所以追求安全是每个国家制定对外战略的首要考量。安全观是一种观念,是一国决策者处理、制定对外安全战略的一种思想渊源,而安全战略是基于一定国际国内现状和安全观制定出的一系列政策,往往具有实际的参考意义。那么,国家安全观(national security concept)作为一个复杂的观念系统,近年来中外国际政治学界对它的研究与争论日渐增多。简言之,国家安全观就是一个国家对国家安全的主观认识,对国家安全的基本构成要素以及基本问题的根本态度和观点。[8]

自国际关系学科在一战后兴起起来,安全研究就逐渐成为国际关系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个主流范式研究的重点。冷战结束以来,建构主义开始日益关注安全问题,并以独特的思维视角对一向占统治地位的理性主义的安全研究发出挑战。对于现实主义思维下的国家安全,关注的主要是权力,威胁,利益,其解决方案主要是权力均势和霸权稳定,国家安全战略往往选取联盟来弥补自身战略资源的不足,这也同时导致了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一直处在一种“零和博弈”的状态,如美国一直以来的安全战略就是联盟;[9]与现实相比,自由主义显得更加温和,它主张人性善,强调行为体的多元化,重视国际合作,倡导国际机制,推崇相互依赖的国家间关系。在自由主义中关于安全的研究,主要代表是由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共同完成的《权力与相互依赖》,他们提出了复合相互依赖的概念,认为全球化是一个相互依赖的时代,相互依赖是指国家之间或不同国家行为体之间的相互影响,是一种客观存在。从安全概念的角度分析,他们的相互依赖概念实质是一种安全关系的出现。复合相互依赖把现实世界看作是一个更加友好与合作为特征的国家间关系为主的世界,特别重视跨国行为体及其跨国关系。[10]由此可以看出,自由主义强调通过国际上某种安排来降低国家间的冲突与对抗,也即国际机制。如近代以来以英国学派为代表的国际社会论,从某种意义上讲就属于自由主义范畴;就建构主义而言,它的核心是强调国际政治是一种社会规范结构而不是物质结构,强调规范,认同文化。建构主义学派把安全看做是一种社会构建,建构主义学派代表人物亚历山大?温特认为,行为体只有不断参与国际互动,才能在世界经济与政治的相互依赖中形成“集体认同”,就会对国际环境和战争危害程度产生共识以进一步推动行为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增强彼此的信任感。[11]如果将国家看作一个行为体,那么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均是国家这一行为体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思想源泉。

以上三种范式是基于西方的社会学,政治学思想而形成的(其中建构主义和东方文化最为接近),而本文主要是基于中国传统的社会政治思想对安全合作观进行理论与实践层面的探讨。为了便于研究,本文根据研究的简约原则,提出本文研究的理论假设:国际社会共生是一个宏观层面的“体系观”,可以内化共生社会下的国际行为体的规范,形成认同,从而对国际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若一国的内生性文化与共生思想越相似,国家的决策者就会采用较为温和的安全合作战略,如伙伴关系,结伴战略;若一国的内生性文化与共生思想差异甚大,该国会采用具有对抗性的安全合作战略,如结盟战略。

为了验证此理论假设,限于篇幅,本文只选取中国作为案例,考察其二战后的外交战略的演变与思想,及其内生性文化。

案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安全合作战略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根据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国与大国的外交发展,经历了冷战时间的“结盟模式”,“不结盟模式”以及冷战后的“结伴模式”三个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特殊历史时期的“结盟模式”。结盟是一种古老的国家间关系的模式。在中国春秋时期的诸侯会盟就是这么一古老模式的肇始。结盟的载体是盟约,其表现为军事、政治、经济领域的合作。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时正逢美苏两大集团间“冷战”,复杂的国际形势迫使我们选择了与苏联结盟,也就是常说的“一边倒”外交策略。1949年初,伴随着美国对国民党政府的大规模援助和国共内战的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同美国进入了一个深刻的对抗时期。随后,被迫与苏联发展友好关系,进而发展成为盟国。1950年中苏双方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标志着中苏进入“结盟”模式。然而,既然中苏是结盟关系,就会产生两方面的后果,一是要承担同盟义务,二是如果盟友有民族私利会损害于己。由于苏联并没有完全抛弃大国主义,并不是在所有问题上都能平等地对待中国,而中国则相对较弱,且较多有求于苏联,致使中国在处理中苏双边关系过程中,不得不在某些方面迁就苏联,放弃自己的正当要求。应当说,中苏结盟的战略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中国的综合实力。

因为在当时的背景下,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即被由美国领导的资本主义阵营孤立,另一方面新中国更是迫切需要得到国际承认和支持,尽快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政局。[12]虽然,在既定的时代背景下,通过结盟的方式维护和追求国家利益体现出了强烈的现实主义色彩。但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的“和”“合”的思想,使得这种“结盟”显得不那么“现实”。如毛泽东当年曾设想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对立,努力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与美国进行合作,他甚至认为“美国不但是援助中国发展经济最适当的国家,也是能够充分参加中国发展经济的仅有国家”。[13]

第二个阶段:“不结盟”模式的萌芽阶段。进入到1950年后,随着冷战的演变以及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资本主义阵营和社会主义阵营均经历了不同程度的解构。[14]在社会主义阵营内部,中苏同盟出现了破裂。事实上,两者关系从1950年代后期就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分歧和矛盾,主要是一方面因为中苏两国在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解上存在重大分歧。另一方面由于苏联实力大增后,认为中国是他的“负资产”,进一步加深了中苏联盟的不对称性。[15]在外交实践中,苏联不是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中国,而是实行大国沙文主义。如50年代末期,在中国刚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之时,苏联无情地撤走技术专家;此外在国际社会上也是以“大国对待小国”姿态与中国相处。由于苏联这种“膨胀”的外交姿态,以及其综合实力的增长,特别是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大增,苏联最终也走上了霸权主义的道路。[16]这种情况下,到了20世纪60年代,为了维护国际尊严和国家利益,中国挣脱了中苏同盟的束缚,实行既反美又反苏的“两个拳头打人”的外交策略,坚决捍卫了独立自主的地位。

进入20世纪70年代,在冷战的背景下,美国和苏联的对抗也发生了“势”的变化。因深陷越南战争泥潭,在对苏策略上,美国逐渐从进攻性的遏制策略转为防守性的平衡策略。而此时的苏联,在“相对实力”上,占有较大的优势。这一国际形势的变化,为中美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契机。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以及中国的生存环境越来越严峻,1970年初,尼克松的“破冰之旅”打开了中美关系大门,最后于1973年发展了外交关系。虽然在当时,中美仍存在一些结构性矛盾,但是中国牢牢抓住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机会,试图减少中美双方的分歧,求同存异。在反思过去处理同大国关系的失误时,中国领导人认识到结盟政策包括搞战略关系的政策给国家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弊端。1982年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17]这就旗帜鲜明地阐明了新中国对外关系的根本原则立场。至此,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靠边站”的外交策略被终结,不结盟政策正式确立。

第三个阶段:中国外交新时代--不结盟政策的确立和结伴策略的探索。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正式进入改革开发时期。在对外关系上,邓小平在对新时代国际环境作出准确判断后,认为世界的主题不是战争,也不是革命,而是和平发展。1984年,邓小平在接待巴西总统菲格雷多(Figueiredo)时说道:“现在世界上问题比较多,有两个比较突出。一是和平问题,二是南北问题”。[18]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外交实践来看,中国一改“选边站”的策略,而是实行一种“和睦相处”的策略,如中苏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恢复正常的外交关系。1990年,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宣告了持续近40年的冷战结束,世界也开始真正进入邓小平所畅想的“和平与发展”时期。[19]

从1978年至1990年代,中国实行了“真正的不结盟”外交策略。这在邓小平的多次公开发言中可以见到。[20]但是,不结盟并不意味着中国不交“朋友”,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在不结盟与结盟中间开始探索另一种符合中国思想的外交路径,即结伴的外交政策。顺应冷战后国际形势的新变化,中国领导人在1990年代初期开始尝试实行伙伴关系战略。从1994年开始,中国逐步与一些大国建立了不同层面的伙伴关系。如1998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此后,中国分别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建立各个层面的伙伴关系网,一直延续至今,而且日后还将继续增加。进入21世纪后,中国实际上采取的是一种“结伴而不结盟”的安全合作战略。

由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总的来说,中国自1949年以来,基本上都试图与他国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不追求对抗与冲突,符合“天下为公”的共生思想,中国内生文化中强调“和而不同”,强调和平相处的思想,这也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思想。从对外关系的历程上来看,中国经历了从结盟到结伴的演变。与西方国家的“利”、“私”不同,中国外交的内核是“和”、“义”、“同”,因此中国的结盟战略非常的短暂。正由于这种“温和不对抗”处事方法,中国自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赢得了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欢迎与承认,从而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2 小结:中美一定对抗吗?

本文提出的共生思想下的国际体系观,如果运用到安全合作领域,那就是一种结伴体系。中国自从冷战结束后,在共生的思想下,通过各种安全合作载体,建立了庞大的结伴体系。在安全观上,中国一直向国际社会灌输我们的“新安全观”。如2001年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打破了传统安全观,即结盟的思维,各国不管大小,经济实力,都是平等对待,应对全球和地区的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如反恐怖主义,反宗教极端主义,反分裂主义,各国奉行不结盟政策,不针对第三方等。除此以外,随后中国领导人提出的诸如“和谐世界”,“中国梦”等思想,无不反应中国在新的安全观――共生的思想下进行全球范围内的合作。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第7篇

关键词 英国学派 安全思想 探微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7)02005359

自1959年英国国际政治委员会成立以来,英国学派已经走了将近50年的岁月。在这段时间里,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巴特菲尔德(Herbert Butterfield)、怀特(Martin Wight)、布尔(Hedley Bull)、文森特(John Vincent) 和布赞(Barry Buzan)等人秉承追踪国际社会的历史及其发展过程、揭示国际社会的性质(nature)与潜能(potentiality)的宗旨,坚持格劳秀斯式的思想传统,用传统的多元主义方法以及非完美主义的伦理观对世界政治做出了独到的阐述,取得了辉煌的成就。[1]

作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重点之一,安全研究因其不言而喻的重要性与独特的魅力而备受瞩目。这一点对于英国学派学者来说也不例外,他们一直在国际安全研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他们活跃于一些声名显赫的国际安全机构中,如皇家国际事务协会(the 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国际战略研究协会(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以及哥本哈根和平研究所(Copenhagen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等。其中,布尔曾经在国际战略研究协会中担任过十年的理事,而布赞则是闻名遐迩的哥本哈根学派领军人物。其次,英国学派的理论家们还参与了国际上围绕安全议题的主要争论,出版和发表过一系列颇具份量的著作与论文,如布尔的《军备竞赛控制》(The Control of the Arms Race)、文森特的《军事能力与政治影响》(Military Power and Political Influence)、布赞的《人民、国家与恐惧》(People,States and Fear)等。[2]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四代英国学派学者代表人物的安全探索历程来对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进行评述。

一、四代英国学派代表学者的安全思想分析

英国学派学者的安全思想异常丰富,在他们看来,安全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价值之一,它只存在于一个政治共同体内,植根于规范、规则和制度之中,由社会建构而非物质决定。[3]时代的变化、国际关系实践的变化以及研究侧重点的差别,使他们的安全思想迸发出不同的火花。

1.第一代学者巴特菲尔德与怀特的安全思想

作为英国学派的奠基者,巴特菲尔德和怀特对于安全议题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有两个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第一,在英国学派成立之初,巴特菲尔德就将与国际冲突相关问题的研究作为英国学派的研究目的之一;[4]第二,在他们共同担任主编出版的第一本英国学派著作《外交探索》(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中,就涉及许多有关安全议题领域的论述,如均势、集体安全与军事联盟、作为政策手段的战争、国际关系中的武力威胁等。[5]实际上,受基督教、二战和冷战的影响,他们二人的国际关系思维中也蕴含着深刻的安全思想。

巴特菲尔德从基督教现实主义的角度对国际安全困境进行了分析。在他看来,人是上帝所创造的,是原罪的,这个原罪是自私的表现,而正是这种自私导致了当代政治生活的困境。由此出发,他提出了著名的“霍布斯恐惧”概念,并以此来解释国际冲突的悲剧性质。他认为,国际关系最接近“霍布斯恐惧”,扩大权势是所有人和所有国家的本能,这种本能导致了国家不断寻求填补权力真空、不断被猜忌,也最终导致了国际关系形成安全困境,这就是国际政治的规律,它是永恒的人类僵局。[6]但是,巴特菲尔德又不是绝对的宗教神学悲观主义者。在他眼中,基督教可以对那些为达到目的而追求过分使用武力的人们的权力意志加以压制,从而使其与上帝合作,服从天意。[7]为此,他进行了超越现实主义的尝试,希望借助人类理性和文明的进步来维持世界的存在与发展。[8]巴特菲尔德的以上思想在他对于冷战的态度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在他看来,冷战也是安全权力困境作用的结果,要想走出这个困境,有关大国中的一个应该为和平有所牺牲,实行缓和政策。为此,他向焦虑于苏联核武器威胁中的美国政府和宗教界人士发出呼吁,呼吁他们不必过度焦虑,要注意慎重行事。[9]怀特一开始是一名和平主义者,他支持成立国联,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其感到失望,他开始逐渐转向现实主义。他认为,在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中权力才是国际关系研究的基础,国际政治是“关于生存的理论”;国际关系是非道德的,道德在外交决策中只能起第二位的作用;战争是国际关系的中心特征,国联则是国际政治中的“假制度”,它不能维护和平。[10]这种思想一方面源于战争的无情现实,另外一方面也来自于他的基督教悲观主义情怀。与巴特菲尔德一样,怀特在国际政治研究中同样把原罪学说看成是人类动机的一个重要出发点,认为人性的罪恶是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的最终源泉。[11]然而,怀特也没有完全走向现实主义,他也强调国际政治活动应该受到共同文化和价值观的制约。同时,他还把大国、战争、军事、外交等因素放在非权力政治的背景下考察,从合作而非冲突的角度来理解它们对于维持国际秩序所起的作用。[12]

2.第二、三代学者布尔和文森特的发展与突破

综合第一代学者的安全思想,我们不难发现它们有两个共同的特征:其一,强调国际秩序的维持对于安全所起的作用;其二,坚持国家安全中心论的立场。布尔和文森特的思想在这些方面都各有发展。

布尔的国际秩序思想为国际安全研究做出了最基本的哲理规定,其不朽名著《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对这一问题做出了精辟的分析。在该书中,布尔对这一问题的论述是从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维持所必须追求的一些主要的和基本的目标开始的。他认为,在这些目标中有三种情境特别重要:(1)努力保证人类生命在一定程度上免受导致死亡或身体伤害的侵害;(2)努力确保信守诺言或履行业已达成的协议;(3)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财产所有权的稳定性,并且使之免受无休止和无限制的挑战。社会生活秩序正是一种追求上述基本、主要或普遍的社会生活目标的人类行为格局。以此类推,国际秩序就是追求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的基本或主要目标的行为格局。它的维持所应追求的基本目标,或者说国际安全的起码标准,应包括以下方面:(1)维持国家体系和国际社会本身的生存;(2)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外部;(3)以和平为目标;(4)限制人身暴力行为;信守承诺;保护财产权。[13]布尔的国际秩序思想揭示了当今国际安全研究所要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也为它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分析框架。

在文森特之前,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在安全议题上基本上是坚持多元主义立场的,这种多元主义立场集中表现为:强调安全只有在一个坚持与不干涉的国际秩序中才能获得,注重国家安全,忽视个体安全,肯定的作用,反对人道主义干涉。[14]文森特对此做出了挑战,虽然他也承认国家是国际社会的主要载体,承认原则对于维持安全所起的作用,但是文森特主要是从人权的角度来看待的价值的,他认为:(1)尽管保护基本人权(如生存权)是国际社会的责任,但只有国家拥有履行这种责任的能力是不够的,为了保证国家拥有这种能力,国际社会必须坚持与不干涉原则。因此,他强调人权并不是对国家原则的挑战,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它的合法性。[15](2)既然国家的合法性在于它不仅拥有,而且在于它能够保证本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当一国政府不能保证本国人民的基本权利时,其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国际社会也就有着人道主义干涉的责任。[16]在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安全问题上,文森特脱离了多元主义立场,比较看重个体的安全,在某种程度上也承认人道主义干涉,其安全思想的社会连带主义色彩比较浓厚。

3.新一代学者布赞在安全议题上的坚持与超越

作为英国学派的新一代领军人物以及国际安全研究领域的重要流派哥本哈根学派的重量级人物,布赞努力在新时期继承和发展先哲们的思想,并有所创新。

首先,他坚定地支持发展英国学派安全研究的分析思路。在布赞之前,无论是巴特菲尔德、怀特抑或是布尔、文森特,他们都经历了冷战激烈对抗的岁月,其思维都不可避免的打上了冷战的痕迹。因此,在冷战结束之后,如何在继承与发展他们的思想、使之在新时期继续发扬光大就成了英国学派所面临的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此时,许多学者要么对英国学派的发展抱着消极和悲观的态度,要么由于没有很好的把握前辈们的相关思想,又难以推动这一学派向前发展。它表现在各个方面,在安全领域也不例外,以对冷战后的整体国际形势的分析为例:在苏联解体、两极格局对峙结束之后,第三世界国家与日俱增的影响力,以及层出不穷新的文化思想理念都极大地影响和推动了世界格局变化发展的步伐。对此,英国学派的许多学者仍以旧的思维模式来忧心忡忡的看待这些变化,认为它们会威胁国际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针对这种不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英国学派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的观点,布赞提出了质疑,他认为,以上变化没有改变这样一个现实:战争减少、合作增加、国际法的作用变大了,世界变得更加接近格老秀斯式而非霍布斯式、国际社会这一概念也更加符合人类社会的现实了。在此基础上,布赞认为,英国学派对于前辈们开拓的关于战争、均势、国际法等涉及到安全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在新时期不能停止,而应继续深化。[17]布赞的这些论述为英国学派在新时期的安全研究铺平了道路。

其次,他在深刻把握英国学派核心思想的基础上吸收了建构主义与奥斯陆“和平思想”的相关理念,努力对英国学派前辈们的安全思维进行再次超越。这集中的体现在他提出的“安全复合理论”上。[18]这种“安全复合理论”将研究视点聚焦在地区层次,注重研究各种行为体之间的观念因素对于安全所起的作用。[19]相对于传统安全研究而言,它有两大特点:第一,它的研究领域较广。传统安全研究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军事领域,英国学派的先行者们也只是将安全的焦点集中在与人权上。布赞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人类集体安全主要受到军事、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五个领域的影响。在布赞眼中,这些领域并非孤立地起作用,而是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在这里,他将这五个领域的安全视为特殊类型的互动,不再强调军事、政治领域的主导地位;[20]第二,它的研究方法跟以前也有所不同。传统安全研究只强调客观物质力量对于安全所起的决定作用,英国学派的前人虽然意识到了非物质因素――观念的作用,但他们也没有对此做出严格意义上的论述。“安全复合理论”弥补了它们的缺陷,它认为,安全必须被理解为一种实质性的“主体间性”的过程,行为主体之间和行为主体之内安全主体间认知的共享程度是理解行为类型的关键所在。[21]布赞的这一理论实际上已经突破了英国学派的传统内核,为国际安全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思路。

二、英国学派安全思想的特征

经过几代学者的探索与反思,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有着如下一些特征:

1.重视安全的价值取向研究

与科学行为主义者完全排斥道德问题的国际关系研究方法不同,传统学派都致力于国际关系价值取向的研究,英国学派也不例外,它的安全思想更是如此。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一点上,巴特菲尔德、怀特、布尔、文森特与布赞都无一例外地坚持这一立场,其安全思想无不充满着浓厚的对个人、国家和世界发展前途的深刻伦理关怀。尽管他们的价值取向在具体问题上有所区别,但在根本上还是一致的,那就是,不同于自由主义所要求的建立一个完美的道德社会的目标,与现实主义的权力政治观也有所区别,体现出鲜明的理性主义色彩。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他们关于安全价值取向的思考与他们各自对本学派的核心概念――国际社会的伦理取向研究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对安全价值取向理解侧重点的差异与他们对国际关系的道德思考的差别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安全思想价值取向的多元主义与社会连带主义分歧,从本质上看,也是其国际社会思想内部争论在另外一个领域中的延伸。

2.强调规则、制度对于安全维持的作用

英国学派的经典作家们非常重视对国际制度的研究,他们认为,良好的国际制度安排有助于遏制国际关系中的无序竞争和维护国际和平。在研究制度是如何维持安全的作用上,以布尔的成就最为出色,他从均势、国际法和外交等角度详细论述了这一点。他认为,均势分为局部均势和整体均势,它们的存在可以防止地区大国随意吞并或支配小国、防止国际体系因为征服行为而演变成一个世界帝国,还可以为国际秩序赖以生存的其它制度的正常运转创造条件;国际法由一系列定义国家行为的法则组成,它的存在有助于使国际行为体的各项行为都做到有法可依,有助于动员约束国际社会行为体来遵守国际社会的规则,有助于为国家之间的对话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从而有利于实现国际社会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外交是国家和其它政治实体之间通过官方代表并且以和平的方式进行交往的行为,它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谈判、斡旋、调解等外交机制来协调处理各个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减少国际摩擦、促进国际和平的目的。值得一提的是,在布尔看来,战争也是一种制度,它是决定国际体系结构的基本因素,在保持均势、维护秩序和实施国际法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和平并非是最重要的目标,因为它受制于维护国家独立的需要,是国际体系中的状况。[22]

3.注意对现实问题进行实证分析

在人们印象中,英国学派学者的研究很少与国际关系实践的重大变化发生密切联系,[23]但英国学派在安全领域的研究却并非如此。在前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安全思想总是与他们对国际形势的分析以及他们对国际安全实践中的重大问题的认识紧密相关。在最近几年,英国学派的发展这种趋势更加明显,这一点以他们对9・11事件后国际反恐问题分析上的表现较为突出――英国学派的学者们强烈的批判了美国采取的单边主义政策、先发制人的战略以及军事为主的反恐措施。他们认为:(1)这种方法首先违反了国际社会的基本规则与制度,它只会招致更多的恐惧和不安全感,从而最终影响国际秩序的稳定,威胁安全;(2)这种方法也无助于根本上解决反恐问题,因为恐怖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有其独特的经济、政治、思想与文化基础,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因而也就无法消灭恐怖主义;(3)在此基础上,他们对反恐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国际社会首先要通力合作,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对抗恐怖主义的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世界落后地区的经济、教育和文化建设,消除贫困、愚昧与落后,努力促进国际关系走向平等公正,消灭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他们认为惟有如此才能够在根本上解决好反恐问题,维护国际关系的和平与稳定。[24]这种分析坚持了以制度为主的立场,强调了国际合作对于安全所起的作用,突出了对落后地区的人文关怀,丰富和发展了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

三、结语

从整体上看,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与这一学派的核心概念――国际社会之间有着难分难解的联系,因为无论国际社会如何发展,也不管它的内涵如何改变,怎样维持其存在与发展始终是英国学派所不得不面临的重要问题。可以这样说,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与它的国际社会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二者发展演变的轨迹基本保持一致。在思想渊源上,英国的安全思想与国际社会思想一样,是在吸收了现实主义与革命主义的合理机理的同时,沿着理性主义中间道路前行的。这种思想一方面继承与发扬了英国学派学术传统的优点,为国际安全研究提供了一条新思路,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的容纳了这种传统的某些弊病,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国际安全研究中,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是两种基本思想流派。[25]尽管二者都承认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但是现实主义者更多的是以悲观的态度、从国家中心主义的视角以及战争和使用武力的角度来看待国际问题;与之相反,自由主义者则是过于乐观的夸大了经济相互依存和跨国性全球社会对于国际安全的影响,它们都走向了极端,无法完整的反映当今国际安全问题的真实面貌。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在分析思路上介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正好能够弥补它们的不足。在安全理念上,它吸收了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因素,认为国际社会中既有冲突也有合作,既有国家也有个人,主张对产生于复杂形势下的国际问题和对外政策困境进行整体的和历史的分析。这种独特的研究视角无疑比单纯的现实主义、自由主义视野要开阔的多、思维要灵活的多,自然也会有助于我们在一个更加广阔的理论平台上准确的把握当今国际安全问题的实际。

当然,这种在理论上追求中间道路和兼容并包的思想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由于它试图协调各种思想传统之间的矛盾,因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其思想的内在紧张性以及理论立场的模糊性与非连贯性。这还不是其最大的缺陷,最为严重的是,英国学派安全思想始终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核心概念。尽管英国学派接触安全问题的时间已经相当长,但无论是巴特菲尔德、怀特抑或是布尔、文森特都没有对“什么是安全”这个问题做过清晰的描述。在此之后,布赞曾经试图给安全做一个明确的阐释,但也没有获得完全成功。[26]这种理论内核的缺失,必然会影响它思想的广度与深度及其进一步发展的后劲。除此之外,正如国际社会理论存在着欧洲中心主义价值取向那样,英国学派安全思想的西方优越感倾向也很严重,其主张如“人道主义干涉”等也会对国际关系产生消极影响,这些都需要它的新一代学者加以协调和发展。

注释:

[1] Barry Buzan, “The English School as a Research Program: an overview, and a proposal for reconvening,” BISA Conference, Manchester , December 1999;彭召昌:“英国学派对国际机制研究的启示”,载《世界经济与政治》1999年第4期,第1114页;石斌:“权力・秩序・正义――‘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的伦理取向”,载《欧洲研究》2004年第5期,第123页。

[2] Samuel M. Makinda, “Security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 A Comment on Alex J. Bellamy and Matt McDonald,” 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 40, No. 2, June, p.275288;朱宁:“安全与非安全化――哥本哈根学派安全研究”,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10期,第2126页。

[3] Robert Jackson and George Sorense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139,转引自房乐宪:“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社会学派:理论及方法论特征”,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3期,第1823页;Alex J. Bellamy and Matt McDonald, “Securing International Society: towards an English School Discourse of Security,” 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 39, No. 2, 2004, pp.307330.

[4] See Adam Watson, “the British Committee for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leeds.ac.uk/polis/ englishschool/watson98.doc

[5] 参见苗红妮:《国际社会理论与英国学派的发展》,北京:外交学院博士论文,2005年6月,第3435页。

[6] 参见周桂银:“基督教、历史与国际政治――赫伯特・巴特菲尔德的国际关系思想”,载《欧洲研究》2005年第4期,第117页。

[7] 郭树勇:“英国学派的研究方法及其演变”,载《欧洲研究》2004年第5期,转引自省略/ news/view.asp?id=737;[美]肯尼斯・W・汤普森著,耿协峰译:《国际思想大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5月,第520页。

[8] 参见石斌:《权力・秩序・正义――“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的伦理取向》,第123页。

[9] 肯尼斯・W・汤普森:《国际思想大师》,第520页。

[10] 倪世雄等著:《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04106页;SeánMolloy, “The Realist Logic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Vol. 38(2), 2003,pp.8399;王俊生:《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英国学派》,省略/news/view.asp?id=395

[11] SeánMolloy, “The Realist Logic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pp. 8399.

[12] 参见周桂银、党新凯:“权力政治、国家体系和国际关系思想传统――马丁怀特的国际关系思想”,载《欧洲研究》2005年第1期,第7688页。

[13] 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第317页;时殷弘:“国际安全的基本哲理范式”,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第177187页。

[14] Alex J. Bellamy and Matt McDonald, “Securing International Society: towards an English School Discourse of Security,” pp. 307330.

[15] Ana GonzalezPelaez and Barry Buzan, “A Viable Project of Solidarism? The Neglected Contributions of John Vincents Basic Rights Initiativ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 17(3), 2003, pp. 321339.

[16] 徐雅丽:《国际关系思想传统与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载《欧洲研究》2005年第1期,第6675页。

[17] Barry Buzan, “The English School as a Research Program: an overview, and a proposal for reconvening,” BISA Conference, Manchester , December 1999; 刘鸣:“国际社会与国际体系概念的辨析及评价”,载《现代国际关系》,2003年第12期,第5461页。

[18] 朱宁:《译者序――安全与非安全化:哥本哈根学派安全研究》,参见[英]巴瑞・布赞等著,朱宁译:《新安全论》,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2月,序言部分第133页。

[19] 巴瑞・布赞等:《新安全论》,第262266页。

[20] 巴瑞・布赞等:《新安全论》,第912页。

[21] 参见高峻:“哥本哈根学派复合安全理论的修正和演进”,载《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10期,第8996页。

[22] 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第80183页。

[23] 苗红妮:“英国学派外交思想探析”,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4期,第1320页。

[24] Samuel M .Makinda, “Security between Terrorism & CounterTerrorism: An International Society Perspective,” A paper presented at the 5th PanEuropea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nference in Den Haag(The Hague), The Netherlands, 911,September,2004; Tim Dunne , “Society and Hier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 17, No. 3, 2003, pp.303320.

[25] 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4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