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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工作方案(合集7篇)

时间:2022-06-27 13:36:47
餐饮工作方案

餐饮工作方案第1篇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逐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我市餐饮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新模式,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加强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增强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提升我市餐饮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具体目标:

(一)以点带面,整体提高。通过在全市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办、示范街、示范店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全市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整体得到进一步提高,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

(二)明确职责,强化考核。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健全机制,全力推进量化分级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建立诚信经营的激励机制,促进餐饮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培训,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通过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饮食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负责人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餐饮服务单位各项制度和相关操作规范落实到位,整体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得到显著提升,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总体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六)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七)完善社会监督网络。充分发挥消费者直接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作用。以开通举报热线、在线举报等方式为着力点,畅通举报途径,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

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创建部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部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领导小组。(具体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监管档案。开展辖区餐饮服务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收集餐饮服务信息,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建立监管单位档案。

(二)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创建餐饮服务示范点的做法。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首先确定几个试点开展工作,并制定示范乡镇办、示范街、示范店实施计划,明确餐饮服务示范点的监管人员及监管责任,按照“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待经验或者管理制度成熟后再向全市推广。

(三)建立餐饮服务监管体系。一是规范餐饮服务许可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有关标准,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规范餐饮服务市场准入。二是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各餐饮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为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为食堂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农村集体用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为该户户主及餐饮主事者。四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用餐备案制度。农村集体用餐应向村食品安全工作站汇报,村食品安全工作站要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备案,由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四)组织专业培训,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熟知熟会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硬件和管理上的具体要求;二是有针对性地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培训原料采购、记录、索证、索票以及贮存、加工和管理等内容,保证原料安全、操作规范、管理到位;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地”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

(五)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日常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及集体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分级,并做出A、B、C级的评分。对被评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公开举行授牌仪式;对被评为C级的餐饮单位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和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餐饮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以此调动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六)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市食药监局要密切配合市食安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和控制。如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向市政府食安办和市食药监局报告。

(七)应急值守工作常态化。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本单位应急值守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向社会公开举报热线,举报热线要做到24小时有人接听,确保人员不脱岗、不空岗,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第一时间发现隐情、及时排除隐患。

职责分工

(一)市食安办:协助政府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对各部门、各乡镇办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协调各乡镇办配备专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员3名,并在各乡镇办加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乡镇办主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每个行政村配备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2名,由村支书或主任和村一名卫生室医生担任,并在各村委会加挂“食品安全工作站”牌子,给予村工作站协管员适当补助。

(二)市食药监局:协助政府制定和组织实施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方案;负责起草对各乡镇办和相关监管部门目标考核的相关文件;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制,出台餐饮安全监管相关文件;负责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进货验收台帐,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集体聚餐备案和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备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抽检力度,严防“地沟油”、劣质食用油等不合格油脂流入餐桌;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管;在社会聘请一定数量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员。

(三)市商务局:配合市食药监局搞好特色餐饮安全示范街建设工作,严防不合格肉类、酒类等产品流入餐桌。

(四)市财政局:按照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有关规定,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经费的预算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划拨创建工作经费。

(五)市教育局:配合市食药监局,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及学校食堂食品抽检工作;负责落实各中小学开设食品安全健康教育课程;落实学校食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各类学校落实留样制度,设置专用留样冰箱;督促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达标。

(六)市工商局:监督各食品流通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和指导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严防流通环节的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

(七)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桌。

(八)市卫生局: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食药监局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体检工作。

(九)市城管局:配合食药监局做好小餐饮、食品小摊贩治理工作。

(十)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级乡镇办年度考核;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支出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每月按时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

实施阶段

(一)摸底调查阶段(7月20日前):市食药监局先期开展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监管单位信息档案。

(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宣传发动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召开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组织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学习餐饮服务量化评分细则,熟悉相关内容。

(三)建立示范乡镇办、示范街、示范店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确定一个示范乡镇办、一条示范街和十个示范店,市食药局根据餐饮服务许可、日常监督检查评价等情况,对餐饮服务示范点进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建立餐饮服务信用档案,全面推行监管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评估小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信誉度评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牌匾,同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小结。

(五)推广阶段:在阶段性小结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铺开,逐步实现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分级管理。对日常监管量化分级评价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每年监督检查1次,日常监管量化分级评价为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每半年监督检查1次,日常监管量化分级评价为C级的餐饮服务单位每季度监督检查1次,达不到评级标准的,停业整顿,逐步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的总体目标。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积极创新机制,推动落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创建部门要全面履行其职责,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示范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合作,扎实开展示范市建设工作。

(三)注重实效,大胆创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示范市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示范市建设取得实效。

餐饮工作方案第2篇

一、公示目的

在餐饮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食品卫生监督结果,有助于消费者及时、准确、便捷地了解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做到知情消费;同时有助于引导餐饮业经营单位自律诚信经营,促进其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提高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有助于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监督,规范卫生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和食品卫生监督水平,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二、公示内容和形式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统一规定全区公示内容和形式。公示内容包括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级别、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卫生质量及保质期、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验收台帐、综合评价结论、现场卫生监督意见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名称、公示日期、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等15项。

采用公示牌的形式在餐饮单位入口处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限自本次检查开始至下次检查结束,更新时间应不少于卫生监督意见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时限,最长应不超过量化分级要求的监督频次的平均间隔时间。

三、公示原则

(一)依法行政的原则

依据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实施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应包括与食品卫生安全有关的事项。实施公示制度不影响对被监督单位现有的其他法律措施的实施。

(二)公开透明的原则。

公示牌务必包含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卫生监督机构名称、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以便消费者知情消费,同时对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进行监督。

(三)动态管理的原则。

公示内容仅反映最近一次现场日常卫生监督情况。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对餐饮单位因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下降,造成卫生状况与公示内容不符,以及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后果,由餐饮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确定综合评价结论的监督检查时,必须是日常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出该单位的真实卫生状况,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四、方法步骤

基于餐饮单位数量多、卫生状况差异大以及卫生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等特点,实施公示制度应遵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一)广泛宣传搞好培训

要充分做好餐饮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促使餐饮单位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公示制度实施前,卫生监督机构应向餐饮单位发放“餐饮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明白纸”,并采取召开会议、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餐饮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形成主动参与、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共同推进公示制度的实施。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我区决定在城区餐饮单位及全区学校食堂率先实施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成功后全面推开。

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对城区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卫生质量及保质期、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验收台帐等9个重要项目的卫生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作“现场卫生检查评价表”,作出综合评价结论。9项全部合格的餐饮单位为“卫生状况良好”,用“笑脸”脸谱标志予以标示,有1—2项不合格的为“卫生状况一般”,用“常脸”脸谱标志予以标示,有3项以上不合格的为“卫生状况较差”,用“苦脸”脸谱标志予以标示。将制作的“现场卫生检查评价表”及脸谱粘贴在公示牌上,张贴于被检查餐饮单位的入口处等醒目位置。

卫生监督机构再次对餐饮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应重新制作“现场卫生检查评价表”并连同新获得的脸谱,对原有的公示内容予以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餐饮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作为落实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顺利实施。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将监管责任明确到科室,落实到人,接受社会监督。我所将把开展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情况列入对各监督科室年终考核内容。

餐饮工作方案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中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质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范围

全区中小型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

四、整治重点

(一)凡上述场所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要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二)凡上述场所存在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实施当场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疏散条件差,特别是仅有一个楼梯的,要增加救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严禁在窗口设置铁栅栏,已设置的必须限期拆除。

(三)凡上述场所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的,要限期配备、设置到位。

(四)凡上述场所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的,要责令业主委托电工按照要求规范敷设电器线路。

(五)凡未开展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或已经开展但未达到要求的场所,要在检查中进行现场辅导、培训,做到检查一个,培训一个,演练一个,普及一个。

(六)凡上述场所未按规定使用或超量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气瓶与炉灶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隔离的,责令业主立即改正。

(七)凡上述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培训的,要限期改正。

五、整治要求

(一)切实把好消防安全检查源头关。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餐饮场所,必须由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上述标准以下的场所由公安消防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进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今后,凡对上述场所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开业。

(二)合理增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范围。通过本次专项整治的摸排工作,消防大队对规模稍大、人员集中、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或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虽达不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也要适当增加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直接负责监管;对规模较小、易发生多人死亡火灾的场所,可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关注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力争做到有计划的前往检查、指导和宣传培训,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把消防安全的理念和技能渗透到这些弱势群体。

(三)将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中的重点关注单位纳入实施消防监督检查错时制的范围。要按照“错时工作制”的要求,对夜间营业的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等场所,按照消防大队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天的要求,组织实施夜间消防安全检查。

(四)加大对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两个能力”的教育培训力度。确保员工掌握“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会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餐饮工作方案第4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广示范经验,扩大示范效果。市直管餐饮服务单位创建2至4家市级示范单位。各区(县)在积极创建市级示范区(县)的同时,各创建一条市级示范街,3至6家市级示范单位。

力争在年全市创建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2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3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示范单位(店、食堂)。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3月底)。各区(县)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要按照《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工作方案,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组织开展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11月底)。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要按照《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对照标准,逐步推进,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充分发挥已创建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重点完成提高示范街道内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的数量;提升示范街内示范单位比例;设置或完善相应管理机构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与示范街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主动与当地政府联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争取相应的财政支持;完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工作,积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县)。

(三)评估督导阶段(年12月-2013年1月)。按照逐级创建的原则,做好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单位的推荐评定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四区三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店、食堂)逐一进行评定。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厅遴选推荐示范区(县)、示范街、示范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对提高餐饮服务水平、建立餐饮安全消费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示范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沟通协调,齐抓共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教育行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旅游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示范食堂、建筑工地示范食堂、旅游景点餐饮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形成主管部门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实效,大胆创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典型带动,整体提高。要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整体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餐饮工作方案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社会共治行动,建立健全网络餐饮监管制度,实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信息公示真实完整,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上线下同标同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三、工作重点

(一)检查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规定备案;未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未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在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不真实;未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未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未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检查整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实体经营门店;未取得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未在网上真实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使用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未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等。

(三)检查整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没有及时更新;未在网上真实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等。

(四)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率100%,食安(客)封签覆盖面达到30%。

(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常识和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鼓励平台将点餐行为与“积分”相结合,激励消费者点“小份”“半份”“套餐”,养成点餐不浪费的良好习惯。

(六)及时办理“12315”投诉举报,聘请送餐员做义务监督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各地要对本辖区的网络餐饮服务市场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餐饮工作方案第6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主任,*为副主任,成员有*、*等同志,*负责办公室常务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卫生监督。

各镇卫生防保所负责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卫生检查。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社会关注的食品卫生安全主要问题,结合我市开展的20*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馆等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依法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努力消除餐饮消费环节上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将我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重点内容

1、对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留死角,开展拉网式整治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继续加大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力度,提高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业的覆盖面(包括中、小型餐馆);

2、制定并实施农村地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3、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指导餐饮单位根据各种不同原料(包括产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其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进行索证,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包括产品),应退回或作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随时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二)、工作目标:

城区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下同):

1、根本上解决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问题;

2、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3、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小型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4、规范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场所。凡领取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必须达到有固定场所、符合规模的专用餐具消毒、保洁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设立餐具洗消间;

5、建立实施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严厉查处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不合格调味品以及滥用添加剂等卫生违法行为;

6、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乡镇餐饮单位:

1、食品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2、消除食品卫生隐患,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卫生应急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

4、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

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

按照我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含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不留空白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查处违法行为。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组织验收,确保此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市卫生监督所于12月13日前,将专项整治的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相关工作,部署此次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工作效果。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失职渎职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协同配合、加大力度。各镇卫生防保所全面掌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消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环节各单位的基本情况(规模、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人员卫生状况、管理组织制度等),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所要主动与工商、质监、教育、建管、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杜绝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的行为,按照《食品卫生法》和《特别规定》的要求,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根据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重要线索,查处大案要案,取缔非法加工经营的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餐饮工作方案第7篇

一、人员沟通协调问题

餐饮工作存在人员沟通不够协调、部门配合不够密切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餐饮工作的发展。

解决方案: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到遇事共同商量,有问题一起解决,使各部门工作协调发展。要深入基层,多了解一线员工的心声,帮助员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好餐饮工作。

二、分工不明确问题

餐饮工作存在分工不明确问题,致使出现有工作无人负责,有问题无人解决的情况。

解决方案:制定工作制度与分工计划,明确组长、组员的分工,明确时间段推销产品,比如每个组员要负责什么,做好什么工作,在餐车销售等有关工作方面,组长要负责什么,使工作分工明确,组长和组员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三、产品更换不及时、产品单一的问题

餐饮工作存在产品更换不及时、产品单一的问题,致使旅客对餐饮意见较大,也影响了餐饮销售和经营效益。

解决方案:每月对产品销售进行统计,实行末尾淘汰制,对每月排名最后3位的产品实行下架处理。及时更换餐食品种,增加烧腊双拼、托盘餐等旅客喜爱的餐食品种。

四、员工积极性、对公司认同感的问题

部分员工对公司认同感不强,工作积极性不够高,影响了餐饮工作的发展。

解决方案: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公司文化和发展前景的教育,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使员工认识到个人的利益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公司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受益最大的还是员工。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勤奋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公司发展。

五、服务、销售意识下降的问题

部分员工服务意识不够强,对旅客服务没有到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员工销售意识下降,没有在促销上用心动脑,造成公司餐饮销售进展不快。

解决方案:制定相关考核制度,每月组织服务、销售复训。对发现服务、销售意识上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使员工的服务、销售意识明显提高,从而推进餐饮工作发展。

六、员工培训及督察力度不足的问题

通过对乘务组车上服务的观察,发现部分乘务员的服务礼仪不到位,服务动作不标准,销售意识不够主动,个别乘务员没使用礼貌用语,员工安全知识掌握不全面。同时存在督察力度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