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路易斯·亨金教授的《宪政·民主·对外事务》一书在对美国宪法和外交的关系进行解释时,仅是通过对立宪原旨和现实政治的分析,试图解释和归纳出宪政民主下的对外事务的一般原理,而对于主权理论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由此造成其解释方法的游移以及结论缺乏说服力。事实上,主权概念对于理解宪法和外交的关系尤为关键,外交权力分配的最根本目的并非'分权制衡',而是以主权的名义去维护和捍卫'国家利益'。主权的内在面向要求建立一个公权力受到制约的政府体制,而主权的外在面向要求建立一个国家利益得到维护的强大国家。而宪法的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强大的宪政国家,国家的自由与个人的自由并行不悖、互为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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