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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会计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4-20 03:31:17
保险公司会计论文

保险公司会计论文第1篇

【关键词】 博弈论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独立性

一、引言

2007年,由次级房屋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从美国开始爆发,并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对各国金融市场、实体经济产生消极影响,使世界经济面临近60年来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一时间,金融海啸、违约风险、信用危机等词汇受到广泛关注。在这个背景下,在审计领域,实务界和理论界对审计风险的控制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开始对现行财务报表审计制度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现行的财务报表审计制度起源于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中的经典“委托―”理论在独立审计发展过程中一直占据着核心地位:上市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或股东大会)聘请审计师,对公司的经营者(人)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经营者的业绩发表真实、公允的意见。从理论上来说,基于“委托―”理论的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似乎不存在制度缺陷。但是,在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治理层界线模糊,“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面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财务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损,无法真实、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

国内外的若干重大财务造假和舞弊案件均表明,除了上市公司主观动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损是导致舞弊发生的重要原因。2002年,在美国相继爆出安然、世通、施乐等重大财务丑闻之后,美国纽约大学的会计学教授Joshua Ronen指出现行的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中存在固有缺陷,他提出建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Financial Statement Insurance,简称FSI),替换现有的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从根本上增强审计师的独立性。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上市公司不再直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而是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舞弊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对上市公司的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承保金额、免赔额和保险费率,再由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的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这种制度安排从源头上切断了注册会计师和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二、相关文献回顾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在审计理论领域尚属于新生事物,但有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研究方兴未艾,国内外不少学者对制度的设计和推行进行了探讨。国外的研究以Joshua Ronen教授为代表,有关的研究主要是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原理、基本特征和执行的基本程序等的分析。以保险公司对投保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作为起点,Joshua Ronen(2002)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实施的具体程序细分为七个步骤,包括对上市公司的风险评估、保险公司递交投保建议书、股东大会决定投保金额、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公司进行审计、保险公司根据审计结果决定是否承保和承保金额、投保公司披露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进行赔偿等。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改变了现行审计制度中的委托关系,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针对审计失职和财务舞弊的制度。

国内学者主要从理论层面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张婷、余玉苗(2005)从契约设计的角度分析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有效性。王利,张中明(2009)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中的风险评估问题进行了研究。吕先锫等(2007)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进行了博弈分析,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中多元委托关系中各方的行为选择及效用函数作了研究。

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放宽有关博弈的假设,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设计更符合实际情况;同时考虑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有限重复博弈,在此基础上分析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在设计上的可行性。

三、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博弈分析

本文博弈分析的思路按照Joshua Ronen教授设计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程序展开,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四个参与主体: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股东大会、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保险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之前,上市公司管理层首先进行策略的选择,即管理层选择对财务报表进行舞弊或者不舞弊,假定管理层进行财务舞弊的概率为P1,则不进行财务舞弊的概论为(1-P1);接着由保险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风险进行评估。本文认为,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能力不可预计,因此,保险公司的评估也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风险评估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二是风险评估失败,不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假设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获得成功的概论为P2,则风险评估失败的概论为(1-P2)。至这一阶段,上市公司管理层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博弈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之后,将出现四种状态。其中A结点表示保险公司评估出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将拒绝上市公司承保或者降低承保金额、大幅度提高保险费;B结点表示保险公司未能评估出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将与上市公司签订较低的保费合同;C结点表示上市公司未出现财务舞弊,保险公司评估成功,将对投保的上市公司给予较低的保费合同;D结点表示上市公司虽然不存在舞弊行为,但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失败,将拒绝承保或者大幅提高保险费。若保险公司拒绝承保,则博弈至此结束,本文重点分析保险公司继续承保的情况。显然,A、C两个结点是较为理想的状态,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能够被保险公司监测到,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

在上述的四种状态下,假设保险公司均继续承保,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保险公司向投保的上市公司递交投保建议书并由股东大会发表决议,股东大会通过之后,由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假设保险公司制定的低额保费为L,高额保费为H;上市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权益为E;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舞弊,则管理层获益S,股东相应损失S;若上市公司不舞弊,上市公司管理层和股东均获益为0;上市公司通过保险公司间接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F;保险公司对应低额保费的赔偿额度为CL,对应高额保费的赔偿额度为CH,显然H>L且CH>CL,而且从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目的来看,收取的保费差额应大于赔偿额度的差额,即H上式中,将保险公司的期望收益对P2求导,整理得:

这个结果的含义是保险公司的单位风险评估水平提高之后获得的收益增加值。可见,在合同规定了高额保费、低额保费以及对应的赔偿额度时,保险公司提高其风险评估水平所获得的收益增加就成为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概论P1的函数。当上市公司完全不舞弊时,保险公司获得最大的边际收益增加值,此时保险公司增强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的评估能力的动机最强;而当上市公司肯定进行财务舞弊时,保险公司反而获得最小的边际收益增加值,增强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评估能力的动机最弱。可见,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并不能对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起到牵制作用。

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后,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虽然在制度设计上,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被切断,事务所的独立性得到增强,但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出发,如果上市公司存在舞弊行为,一旦被审计师发现并向市场上传递有关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信号,那么管理层的声誉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如果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存在舞弊行为并继续投保,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仍然具有与事务所合谋的动机。假设管理层与事务所合谋需向事务所支付T,事务所由于合谋而造成的声誉损失及其他外部惩戒为R,则在前述博弈的基础上,会计师事务所获得的期望收益为:

E(Audit)=P1(T+F-R)+(1-P1)F

整理得:E(Audit)=F+P1(T-R)。若会计师事务所不接受与事务所的合谋,真实、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则可以固定地获得大小等于F的审计费用。从事务所期望收益的计算结果可知,要使事务所参与与舞弊上市公司的合谋,则至少要使P1(T-R)>0,这意味着,即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希望在制度上切断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联系,但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事务所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获得的合谋收入足够大,由此带来的损失足够小而且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概论不等于0,事务所就会选择与上市公司合谋。可见,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本身并不足以完全使事务所保持独立,事务所的违规成本不高,使其仍然具有串谋的动机,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同样需要外部监管来解决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合谋的问题。

下面考虑这个博弈的均衡路径。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博弈是一个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保险公司不可能知道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是否进行了财务舞弊,只是了解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可能进行舞弊或不舞弊。根据前面的分析,若存在外部监管措施,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合谋所受到的惩罚足够大,使得R远大于合谋收益T,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在博弈中就不会采取与上市公司进行合谋的策略,而选择真实、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师发表审计意见之后,上市公司是否进行财务舞弊的情况就会成为完全信息,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审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来判断自身的风险评估是否正确。在下一次进行重复博弈时,保险公司就可以根据前一次审计师的审计结果来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舞弊的动机,从而更合理地对上市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承保或制定出对应的保险费率。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若在前一次审计中进行了财务舞弊,则这种行为必定会被审计师发现,舞弊行为披露之后,管理层将遭受巨大损失,因此,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来看,管理层会选择不舞弊;若在前一次审计中未进行财务舞弊,则在下一次审计中有进行舞弊的动机,但管理层若进行了财务舞弊,由于上市公司与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是有限重复博弈,继续重复博弈又会使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被审计师发现,管理层会受到惩罚,从而在下一次博弈中选择不舞弊。可见,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完全独立、真实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的前提下,经过有限重复博弈,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的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达到均衡,即上市公司选择不舞弊、保险公司风险评估成功、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但这个均衡成立有一个外在前提条件,即存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管,事务所接受上市公司贿赂的惩戒成本较大。本文采取动态博弈和重复博弈分析的结果与吕先锫等人(2007)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实施虽然切断了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联系,但是不能有效阻止两者在审计过程中的合谋。要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有效运行必须从外部监管上采取措施,外部监管要给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一种进行舞弊则后果严重的信号,事务所的合谋行为一旦被发现,声誉损失和其他惩戒对其而言将是极大的打击,因而事务所的独立性才能得到充分的保证,这三者之间的有限重复博弈才能达到均衡。

四、研究结论与展望

通过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的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三方博弈,可以看出,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并不能通过制度设计而自发地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如果完全没有外部监管,从理性的经济人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倾向于选择舞弊,会计师事务所倾向于选择与上市公司合谋。前面的分析指出,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对上市公司是否进行财务舞弊并没有牵制作用,因此,保险公司倾向于拒绝承保或者收取高额保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将逐渐失去作用。可见,外部监管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实施至关重要,尤其在我国。我国证券市场较西方发达国家起步晚、完善程度更低、法制水平较不健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实施更需要外部监管力量的引导,而不能一开始就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实施进行调节。此外,由于在首次博弈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并不能牵制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财务舞弊行为,从保险公司利益最大化和提高风险评估水平的角度出发,保险公司可以将首次签订保险合同时的风险评估外包给其他专业风险评估机构,一方面可以提高评估的准确程度,另一方面,因为保险公司缺乏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直接动力,保险公司可以减少这方面的资金投入。综上所述,本文设计了我国实施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框架,如图2所示。

在我国推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应该分阶段,采取渐进式的思路进行推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本身就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制度安排,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不完善,不能一开始就完全借助市场的力量来推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因此,在推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初期,政府设置的外部监管需要发挥监督管制作用,对接受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上市公司和其关联的事务所、保险公司进行政策上的牵制和引导,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真正起到强化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作用。而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市场机制作用下,不存在舞弊动机、财务信息质量高的上市公司倾向于接受这种制度安排,因为可以向证券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反之,存在舞弊动机、财务信息质量低的上市公司若接受制度安排,则会向市场传递消极的信号,在重复博弈中自然被市场淘汰。因此,在外部监管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激发上市公司管理层自觉杜绝舞弊,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内在动机。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对比现行的审计制度,确实具有显著的优点,但也有其局限性,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法律、外部机构监管等措施,使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真正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婷、余玉苗:论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契约设计及其有效性[J].经济评论,2005(3).

[2] 吕先锫、李明明: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的博弈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2).

[3] 王利、张中明: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中风险评估问题研究[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

[4] 易琮: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解决审计独立性的新思路[A].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研究资料[C].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5] 谢识予: 经济博弈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保险公司会计论文第2篇

【关键词】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独立性;保险公司

一、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为了从制度上解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受损的问题,美国纽约大学的罗恩教授于2002年率先提出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在该制度下,企业不直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而是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保险,由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承保的金额和保险费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对其进行付费。对因财务报表的不实陈述或漏报给报表使用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对其进行赔偿。

二、财务报表制度对独立性的影响

在现行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下,财务报表审计的工作是建立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基础上的。所有者,管理层和会计师事务所三者之间应该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三角契约关系,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避免审计失败的核心问题。然而在市场经济下,上市公司股权分散,执行审计委托权的往往是公司的董事会,而董事会与管理层高度重叠,这样公司管理层就成了实际的审计委托人。最后形成了管理层一方面充当委托人,向审计师提出委托业务、支付审计费用,另一方面却又要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尴尬局面,这就削弱了审计的独立性。

财务报表制度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切断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直接联系,从根源上保证审计的独立性。财务报表制度在传统的审计三方关系中引入保险公司作为第四方,首先由上市公司为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向保险公司投保,再由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最后如果保险事故发生,由保险公司对利害关系人进行赔偿。

显然,在这种制度下,消除了管理层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直接利益关系,统一由保险公司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保险公司还能够替代分散的股东行使监督的职能。理论上,保险公司由于直接面临着审计失败风险,所以会以审计质量的高低成为其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首要因素。保险公司根据业务量和风险确定审计收费,最终避免目前审计市场竞相压价、审计收费偏低的状况。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认为,保险公司无论与任何一方合谋,一旦败露。保险公司将支付经济赔偿。同时产生信誉危机,使社会公众都不再信任该保险公司,迫使其原有的客户转而寻找新的保险公司来投保,保险公司会因此而失去大量的客户。还有可能会波及到其他传统业务,最终导致破产。因而认为保险不会因为一项业务而有任何作弊的行为,也就是说可以迫使保险公司在这四方关系中也保持独立性。

三、运作程序中的隐患

虽然理论上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有很多优点,但仔细分析,这种制度本身仍然存在着很多缺陷,在我国不具备可操作性。下面具体论述财务报表制度下的运作程序,并分步骤讨论其存在的风险隐患。

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运作程序的第一步为保险公司对预投保的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在这一程序中,风险评估人的选择直接关系到风险评估结果的公正性、真实性。关于风险评估人选现有三种观点。第一,由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风险评估。显然这存在着严重的弊端,注册会计师直接受雇于保险公司,同时保险公司取得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的垄断,这种局面使会计师事务所直接服务于保险公司,由于利益驱使很容易造成会计师事务所要听命于保险公司的后果。第二,由保险公司设立专业部门进行风险评估。首先保险公司未必具备数量众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风险评估人员。其次保险公司直接对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直接影响保费的高低,保险公司和投保公司又产生了经济依赖关系,保险公司难免为了自身利益会和投保公司进行合谋,从而削弱风险评估的公正性。第三,由独立保险中介人进行风险评估。虽说作为独立第三人,但也存在着评估费由保险公司支付,同时又为保险公司服务的矛盾。同时,保险制度下的四方关系,很容易就演变成了“五方关系”,使审计的中介费用进一步加大。使审计业务中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

第二步为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向投保公司提交投保建议书。内容应包括保额与保险费率的对照表。针对不同风险的公司,不同等级保险金额对选择不同的保险费率。投保公司可以在最高限额下选择任何一档的保险金额及其相应的保险费率。在这一环节如果整个保险行业不能够达成统一的标准,很容易造成行业内部为了争夺保单而过分降低保险费率的情况。

第三步为上市公司管理层向股东大会呈报自己的保险计划。理论上应由股东大会通过对计划书进行讨论分析,最终以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投保及投保的保险金额。股东大会的决定应向社会公众公布。首先,在这种形式下,投保计划书是由管理层来制定,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和传统制度类似,由于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事实上保险公司仍然是由管理层来选择,而保费实际上也是由管理层来支付。管理层甚至可以间接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其次,上文中提到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一个观点就是认为可以迫使保险公司不与任何一方合谋,但通过以上关于管理层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最终还是由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来决定到底由哪家保险公司作为自己的投保公司,还是存在典型的买方市场链条关系,这就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独立性仍然很难得到保证。

第四步为保险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投保公司进行审计。如果股东大会同意向保险公司投保为其指定的财务报表保险,则由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理论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应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根据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和投标额,确定信誉好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标人,并对外公布中标的数额和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文中提到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还有一个目标是能够避免目前审计市场竞相压价、审计收费偏低的状况。但是在制度操作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也一定会考虑审计费用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由直接向上市公司投标转变为向保险公司投标,低价竞争的情况还是无法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而且和传统制度相比,会计师事务所确实不直接与管理层有利益关系了,但同时又与保险公司具备了更大的利益关系。因为保险公司同时为多家上市公司承保,相当于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与一家具备财务报表保险承保资质的保险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就意味着可以承接多家公司的审计业务。显然此时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与保险公司一旦合谋作弊,将会波及多家公司的审计质量,后果更加严重。

第五步为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决定是否承保。由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如果投保公司的财务报表获得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则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向上市公司签发保单;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是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则由保险公司和投保公司重新商议保单条款,或者直接拒绝承保。

第六步为投保公司向社会披露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在财务报表保险中,保险人是保险公司,上市公司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报表使用者为保险受益人。要向社会披露的内容包括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保险金(下转第230页)(上接第228页)额赔偿或者支付办法、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违约责任等。这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保险诉讼的重要事项。传统审计模式中,是以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为基础。在财务报表保险模式下,是以保险责任为基础。

第七步,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报表使用者进行赔偿。在现实中,一旦审计失败,投资者遭受损失,投资者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吗?这是审计制度中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如果是由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或者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合谋舞弊,那么赔偿责任应该由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管理层、还是保险公司来承担呢?保险公司又会不会利用合同中的各种“免责条款”来逃避责任呢?现实的情况是按照投保程序,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以及出险的理赔金额均是早已事先确定的。而真正出险时,审计失败给财务报表使用者所造成的损失却是不能估量的。所以加入一个保险公司作为第四方,除了能理赔一部分事先约定好的保险金额外,还为管理层和会计师事务所找来了一个可以逃避责任的理由。

从整个审计委托的角度来讲,我们还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保险公司的介入,必然会加大各方的交易的成本。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维持客户关系,就必然会进一步下调审计成本。显然财务报表保险制度要比传统的审计模式更为复杂。复杂的各方关系就意味着各种成本的发生。而其实施所带来的收益未必能弥补它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的增加。

四、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虽然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具备一定的优点,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审计独立性,保证审计质量。同时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本身又存在诸多弊端,在我国不具备可操作性。当下,建立健全我国资本市场运作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才是全面提高审计质量的根本任务。

参考文献:

[1] 陆建桥,后安然时代的会计与审计[J].会计研究,2002.

[2]青松,审计委托模式及其改进[J].会计之友,2O03.

[3]易琮,解决审计独立性矛盾的新设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4.

[4]胡晌辉,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新探[J].财经界,2009.2.

[5]裴召武,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研究述评[J].投资理财,2010.

保险公司会计论文第3篇

关键词:混业经营;分业经营;保险公司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11-0063-03

收稿日期:2007-07-10

作者简介:何祺(1960-),男,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现供职于安联财产保险中国分公司。

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保险公司也不再局限于经营单一的保险业务,逐渐涉足更为广泛的领域,混业经营也随之成了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对于保险公司来讲,究竟混业经营、分业经营两种经营方式孰优孰劣?学术界一直未有具体的实证分析。本文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全球140多家保险公司的经济数据进行了分析,深入研究了这一问题。

一、原始数据的采集与使用

本文中实证分析所需的数据均来自于位于全球各地148个公司的历年年报,共收集了535组不同年份的原始数据,剔除一些数据不完整的公司信息后,得到了428组数据1。本文根据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不同,首先把原始数据划分为采取混业经营公司或分业经营公司两组。在此基础上,利用SPSS软件对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的经济效益指标进行了计算。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在数据收集与整理过程中遵循了如下原则:

(1)统计口径的统一性。

由于所处地区与环境的不同,不同公司的统计口径会有差异,有些公司把赔付费用也记入了管理费用中。本文管理费用的统计口径是指包含公司的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2)数据多样性。

所采集的数据来自全球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140多个保险公司,公司的经营特性各不相同,所处的经济环境也大相径庭,这样,所选数据既全面、又多样,确保统计结论具有普遍意义。

(3)数据有效性。

针对单个公司选用了不同年份的数据,并对同一公司的数据进行了筛选,剔除了一些经济指标明显异常年份的数据,这样,保证所采用的数据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

(4)数据分类的合理性。

本文将各保险公司划分成了混业经营组与分业经营组两大组。正如前文所提及的,保险公司的混业经营是指保险公司不但经营保险业务,同时,从事其他的金融业务(证券、银行、投资等)。因此,在收集数据时根据保险公司的实际业务范围把保险公司分为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两类。同时,部分公司尽管有着非保险类的金融业务,但如果这些非保险业务所占的比例较小,其经营成效对整个公司的影响可能是微乎其微的,决策层进行战略决策时对这些业务的关注程度也就极低,因此,从实际经营状况看,这类公司事实上只能作为分业经营保险公司。考虑到这一点,结合大部分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的实际收入结构情况,本文假设保险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高于85%的同时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的保险公司可以划入分业经营组。事实上,在我们的统计分析过程中可以发现这样分类统计结果具备一定的可靠性,因此,可以认为这一分类比例是比较合理的。

二、混业经营保险公司与分业经营保险在某些财务指标方面的差异

根据所采集的数据,首先,我们对所有样本进行了一些简单的统计分析。下表列出了两类保险公司的一些财务指标的平均值:

表1 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保险公司的经营平均值

(单位:百万美元)

对我们所收集的所有保险公司来讲,其平均总资产达到了83,037百万美元,可以看出一般保险公司的规模都相当大,显然这是由保险公司的性质所决定的――保险公司是资本运作型企业,必须具备相当的资金规模才可以从事保险行业。这些公司的平均保费收入占平均总收入的比例为70%,意味着相当数量的保险公司都经营了保险之外的其他业务。

此外,从上表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从全球范围来看混业经营公司的规模远大于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同时,从收入方面来看,无论是保费收入、还是公司总收入,混业经营的公司都远高于分业经营的公司。因此,不妨提出如下假设:保险公司规模较大时更易采取混业经营的策略。

三、混业经营保险公司与分业经营保险在经济效益指标方面的差异

1、保险公司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是指从经济的角度衡量保险公司经营成效,主要衡量指标有保险公司的资产收益率、股东收益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及保费增长率四个指标组成。

(1)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显然,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资产利用效果越好,说明企业在增加收入和节约资金使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否则相反。这个指标反映了公司管理层的努力程度。

(2)股东收益率 = 净利润 / 股东权益

净资产收益率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是指利润额与平均股东权益的比值,该指标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3)偿付能力充足率 = [ 认可资产 - 认可负债 ] / 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偿付能力是考察保险公司经营情况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高低。全球各国、各地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与法律、法规等制定衡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中国保监会也一直把偿付能力监管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重点,颁布了有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计算标准。

本文采用了偿付能力充足率来反映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计算公式采用中国保监会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二OO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中的计算公式。

(4)保费增长率=(当年保费-上年度保费)/上年度保费

为了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收入稳定程度,对保险公司经济效益的考察范围中本文加入了保费增长率。

2、统计结果分析及研究结论。

本文对所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如表2所示。

表2 混业经营保险公司与分业经营保险

在经济效益方面差异的统计结果

表2列出了两类保险公司在经济效益指标四个子指标的平均值和标准差之间差异的比较结果。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两样本T检验,由于篇幅限制,检验结果不在此列出。本文对表2的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得到如下研究结论:

(1)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的资产收益率要高于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资产收益率方面,混业经营公司的状态要比分业经营保险公司的状态要好很多。混业经营保险公司资产收益率均值为15.82%,分业经营保险公司资产收益率均值为1.59%。而且,在可靠度为0.9的时候也基本通过了检验,因此,我们可以得到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的资产收益率要高于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的结论。

(2)混业经营保险公司与分业经营保险公司在股东收益率指标上没有明显差异。

从表2的数字中可认为在股东收益率方面,混业经营公司的平均状态与分业经营保险公司的平均状态有一定差异。混业经营保险公司股东收益率均值为7.19%,分业经营保险公司股东收益率均值为5.49%。但是,由于其差异性检验值为0.9859,因此,不能拒绝原假设,也即尽管从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其股东平均值高于分业经营保险公司的股东平均值,我们仍然不能认为两者在这一指标上有所差异,即混业经营保险公司与分业经营保险公司在股东收益率指标上没有明显差异。

其原因可能是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一般规模庞大,以实现投资与理财的规模效益,但由于此庞大资金中自有资金仅占很小的比率(以安联保险集团为例,其自有资金比例仅约25%),因此,尽管资产收益率较高,但在股东收益率方面,相对分业经营保险公司的优势却并不明显。

(3)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要高于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

几乎各国政府都对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都在偿付能力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因此,从事其他金融业务如银行业务的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方面表现更好。表2的数字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显著性检验并得到了证实,正好说明了这点,即混业经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为501.14%,分业经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2均值为79%,因此,我们可以得到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要高于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的结论。

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各国政府对混业经营保险在偿付能力方面要求较高。这一点也可以从原始数据中直接观察到:偿付能力充足率异常高的几个公司,如澳大利亚联邦银行(5年内均值为17847%)、荷兰金融发展公司(均值为4749%)、GMAC INSURANCE(均值为600%)、Nationwide(270%)、Berkshirehathaway(493%)、JNL(2534%)等几个公司都是混业经营的金融企业。

(4)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的保费增长率要低于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

表2中可以看出,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其保费增长情况要好过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混业经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为11.72%,分业经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值为20.65%。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显著性检验并得到了证实,因此,我们可以得到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的保费增长率要低于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的结论。

显然,由于分业公司集中从事其保险业务,在保险业务上的投入十分专注,也因此导致分业经营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增长较为明显。相对而言,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可能在其他业务上投入较大,相形之下,保险业务的增长性在混业公司可能更不明显。此外,相对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而言,更大部分的分业经营保险公司处于成长型市场中,这些市场本身的增长就非常明显,因此,这些保险公司的业务增长也十分迅捷。

四、结束语

本文对混业经营保险公司与分业经营保险公司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采取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与采取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之间尽管有着明显的差异,但两者在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优势,无法就两者之间孰优孰劣得出明确结论。换言之,一个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采取混业经营策略不会一定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方面的提高。因此,当保险公司面临混业/分业的决策问题时必须结合其自身的状况及所处的经济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经济效益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Barton, Sidney L. Diversification Strategy and Systematic Risk: Another Look.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1988, Vol. 31, No. 1, 166-175

保险公司会计论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委托理论,保险理论,信号理论

 

近年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为了私利的最大化对财务报告进行包装,以完美的财务报告来取悦投资者,不仅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保险理论,而且使投资者对财务报告产生了一种不信任的感觉。财务报告信息失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缺位和失灵。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投资者开始关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并认识到内部控制是影响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样注意到仅仅披露财务报表不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和具有说服力的信息,从而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来满足各方使用者的需要。

任何事物都有某种客观需要,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并遵循一定的规律向前发展演进的,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亦是如此小论文。审计动因是指审计产生、存在与发展的动力和原因。主要的审计动因理论包括信息理论、理论、委托责任理论、保险理论、冲突理论。其中,保险理论认为审计动因是风险的分担;理论认为审计动因在于促进股东利益和企业管理者人员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并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信息理论认为审计动因在增进财务信息的价值,提高财务信息使用者决策人员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本文从理论假说、保险理论假说、信息理论假说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动因。

一.理论假说

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保险理论,这种分离必然形成了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和受托这样一种经济责任关系,也就是委托人和人的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人的目标不一致,导致了委托问题。正是由于委托人与人存在着利益冲突,使得委托人往往倾向于通过与人达成的契约来解决因目标差异而产生利益冲突。对行为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报告正是所有者能够用以监督管理人履行契约关系的一种手段或途径,而管理者则有责任和义务是如实地向所有者反映行为责任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小论文。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制度是缓解管理者和所有者冲突的有效的制度设计之一,也说明了理论为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言,管理者有责任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完整有效,保证公司的正常有序高效的运转保险理论,从而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有利于管理者证明其工作并检验其对公司的诚信;所有者不仅仅通过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更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了解公司的业务运转情况和财务信息是否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和反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合理有效的缓解了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使两者利益最大化。

二.保险理论假说

上市公司披露财务报告信息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一方面各方报表使用者可以理智的获取信息,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以规避风险,对自身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出正确的披露,给信息使用者一个透明的信息。但在一些列虚假财务报表曝光使信息使用者对其上市公司丧失信心的时候,上市公司开始注意到仅仅通过财务报表的披露是远远不够的,逐渐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财务信息的重要性,为了重塑披露信息在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地位,各大上市公司开始寻求资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鉴证和披露保险理论,从而降低信息使用者的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形象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目前,有人认为保险理论在我国并不能做到,由于证券体制的不健全和使用者取证难的现实状况,保险理论在我国难以实现。

三.信息理论假说

自愿审计动机与信号假说有着天然的联系。审计是一项有成本的行为,在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强制审计要求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之所以愿意负担审计成本,自愿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其动机很可能是向财务信息使用者发送信号小论文。事实上保险理论,上市公司自愿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信号,意在向外界表明自己提供的财务信息可靠,增加信息的可信性。

1.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相关性需要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由于公司的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缺陷;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寻找并改善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内控控制鉴证,首先,避免了企业内部审计师作为公司员工的关系,内部审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有所隐瞒,或者碍于内部管理人员个人之间的关系不愿按原则披露;其次,内部审计师所接触和了解到的企业内部控制状况不如外部注册会计师了解该行业及企业内部控制状况全面保险理论,外部注册会计师更加熟悉和掌握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及有效合理性;最后,注册会计师较企业内部审计师更加注重其在审计市场中自身的声誉,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会更加严谨,以便提供给报告使用者以清晰透明的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任何一个企业有序高效的运作都离不开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就如同水与过滤系统的关系,水在经过各各过滤环节都会有效的去除杂质最终得到纯净水,如果某一过滤环节出现问题最终不会得到我们想要的纯净水。内部控制在上市公司中它设计的是否完整、是否合理、是否有效都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仅仅通过财务报表的披露并不能让信息使用者更加清晰了解上市公司的整体情况,只有通过内部控制信息的有效披露才可以让使用者了解企业,达到信息披露的目的。

可见,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鉴证保险理论,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小论文。

2.上市公司的筹融资动机需要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对于有新发行证券再融资的公司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会要求借贷款企业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最近的中期报告,并对企业年度报告进行审计要求,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报告并没有要求但我国近几年也要求一些金融企业提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其他企业没有相关规定;并且,在筹融资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险理论,一类是签订贷款契约之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另一类是签订贷款契约之后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诸如上述问题归根结底就需要有一个良好资金流向监管,而它则需要上市公司有着有效的内部控制做保证,从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势在必行。

3.审计声誉和审计质量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声誉常指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赞美的程度,通常由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构成。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则可以认为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予以信任和赞美的程度。既然审计质量可以理解为审计师发现并报告客户财务报告错报的概率,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想要获得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他就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比如发现并且报告更多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

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对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培训和监管并且对一些违规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罚,说明我国政府为力求塑造一个良好的审计市场不断努力;上市公司也力求四大会计事务所和具有良好声誉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相信我国审计市场的良好声誉渐渐形成。对于投资者来说保险理论,会偏重相信那有良好声誉的审计师所做的鉴证报告,这就促使上市公司寻求具有良好声誉和良好审计质量的审计师进行审计,期望通过审计师的审计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做出正确的评估和内部控制进一步的改善,并提供给投资者透明的信息,从而给上市公司带来融筹资的机会小论文。可见,无论从投资者的角度还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都倾向于相信具有良好声誉的注册会计师,从而上市公司会自愿寻求审计声誉良好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内部控制鉴证。

4.企业的规模和企业的形象可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部分上市公司其涉足的领域较多,例如原本以房地产经营为主的上市公司,由于企规模的扩大不断涉足其他行业比如食品加工保险理论,外贸等行业,这就造成投资者和其他相关信息使用者怀疑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的运作状况。上市公司渐渐意识到在资本市场上筹融资的重要性,让投资者更加对企业有信心就有必要提供给投资者更加可信和透明的企业内部控制信息,使其相信企业具有良好的运作情况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给投资者以更大的回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便成为信息使用者较为可信的信息来源,这就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且,最近财务丑闻不断出现,企业信誉也成为考量企业的一把尺子,财务报表的披露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信息使用者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更加重要,更为可靠。上市公司同样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有助于提高企业良好运转的形象,并有助于企业改善内部控制使其健康发展。可见,企业的规模和企业形象可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通过从理论、保险理论、信息理论的研究分析,可见,在国家法规的不断完善、监管力度的加大及信息使用者对信息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不断意识到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不仅有利于信息使用者,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喻少华.2008.自愿审计动机与质量研究大连出版社

2.周莉.2010.信息理论与自愿审计动机探究科技创业第7期

保险公司会计论文第5篇

关键词:未决赔款准备金 盈余管理 稳健性

作者简介:

张 伟(1971- ),男,陕西西安人,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王慧玲(1986- ),女,河南开封人,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利军(1963- ),男,山东青岛人,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一般IBNR准备金的计提缺口等于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缺口,而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缺口反映了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水平。已有研究表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水平与保费规模、赔款支出以及损失率显著相关。那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水平与这些变量之间相关的原因是什么?2005年以后我国保险业所面临的监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税法,都发生了剧烈变革。这些制度的变迁是否影响财险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水平?如果有影响动机与后果是什么?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

一、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鉴于制度变迁时间的阶段性特征,实证分析界定的三个时间段分别为:(1)2001-2006年间;(2)2001-2008年间;(3)2007-2011年间。根据这三个样本,作出以下分析与提出以下假设:

(1) 基于样本Ⅰ的假设。从已有研究文献看,财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可以概括为三类,即平滑盈余、避税和避免监管机构的惩罚。Grace等(2007)发现,未决赔款准备金高估与盈余的移动平均负相关, 未决赔款准备金高估的概率与财险公司税盾收益正相关。我国学者童盼(2006)的研究也支持了平滑盈余动机。Petroni(1992)则发现,财务状况不好时,财险公司倾向于低估未决赔款准备金以满足监管的要求。我国学者周晶晗等(2008)的经验研究支持平滑盈余和监管动机。赵桂芹等(2010)的研究不支持避税动机。从契约理论来看,企业可以利用盈余管理满足监管者的要求,避免监管惩罚;而企业高管也可能基于风险厌恶或税收的原因进行盈余管理,从而使业绩较稳定或递延税款。从财务报告的角度来看,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是为了满足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等的预期,以避免声誉损失以及股价的不利波动。由于未决赔款准备金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评估的方法也较复杂,所以它成为财险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财险公司可能通过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平滑

假设2:财险公司可能通过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来递延税收

假设3:财险公司可能通过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来满足监管要求

2005年前我国财险公司依据《保险公司财务制度》(1999)评估IBNR准备金,2005年后保监会要求在评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时采用精算方法评估IBNR准备金。根据本章前几节的研究,财险公司在财务制度(1999)下的IBNR准备额金评估值普遍低于精算方法的评估值。因此,在新的监管制度下,财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可能会减弱。因此,本文提出假设4:

假设4:2005年出台的未决赔款准备金监管要求可能减弱财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

彭玉龙和李荣林(2007)比较了非寿险公司法定报表与财务报表下未决赔款准备额金计提水平,发现法定报表下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更及时反映了坏消息,具有条件稳健性特征。2005年之后,如果我国财险公司在财务报表下按精算方法评估IBNR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应具有更高的稳健性或谨慎性。因此,本文提出假设5:

假设5:2005年出台的未决赔款准备金监管要求提高了财险公司财务报表下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稳健性

(2)基于样本Ⅱ的假设。从 2007年开始,我国财险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精算方法评估IBNR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由于精算方法较比例法能更客观的反应赔付模式,提高了IBNR准备金的充足水平,降低了财险公司操纵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空间,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6: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减弱了未决赔款准备平滑盈余动机,提高了财险公司财务报表下未决赔款准备金稳健性

(3)基于样本Ⅲ的假设。从 2009年开始,我国财险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评估IBNR赔款准备金,尽管仍采用精算方法评估IBNR准备金,但要求基于IASB三要素标准进行评估。2010年,保监会为保证上述文件的顺利实施,又出台了《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更具体的规定了评估IBNR准备金的技术要求,这样就进一步压缩了未决赔款准备金盈余管理的空间,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7。

假设7:2009开始执行的新财务制度规定减弱了未决赔款准备平滑盈余的动机,提高了财险公司财务报表下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稳健性

保监会于2008年开始尝试按照保险监管三支柱的框架对保险公司进行全面风险监管,并于2008年7月10日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1号于2009年开始实施),在这之后又陆续出台了一些具体实施办法。新的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强化了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并促进了监管制度与新会计制度的协调(如准备金的内控制度规范),保险公司面临的偿付能力要求压力增加,这就增加了保险公司盈余管理的监管动机,因此,提出以下假设8:

假设8:2009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的执行增强了财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监管动机

(二) 样本数据 本研究的三个研究样本数据都来自《中国保险年鉴》,集团保险公司的非寿险业务数据主要来自分公司业务统计报表以及财险公司财务报表。三个样本时间段分别为:(1)2001-2006年间;(2)2001-2008年间;(3)2007-2011年间。

(三)变量定义 根据已有研究文献,本文的变量设计如表(1)所示。其中,A1为被解释变量,其含义为未决赔款准备金相对水平,根据本章的研究,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相关,所以定义A1为未决赔款准备金账面值除以已付赔款之后的值。A2至A6分别表示盈余修饰变量、承保结果变量、税收动机变量、投资收益变量和规模扩张变量。A7表示未决赔款准备金率的变化率,A8表示赔付率变化率。A12大于0表示坏消息,否则为好消息。由于我国财险公司适用的税率以及税前抵扣项差异较大,难以找到较好的指标直接刻划税收动机,本研究没有采用周晶晗等(2008)的指标,而是采用虚拟变量A12定义税收动机变量。A9至A11为年度虚拟变量,这三个涉及时间的变量反映制度的变迁。

二、实证检验分析

(一)基于样本Ⅰ的分析 表(2)显示,所有模型中,盈余修饰变量A2 和A5的影响都显著为正,承保结果变量A3的影响显著为负,这这实证结果都支持了盈余平滑假设1。这说明,当上一年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绩效相对较差时,财险公司倾向于在本年低估未决赔款准备金来改善本年度的账面盈余状况。结论还表明,当本年度承保结果较差时,财险公司也倾向于在本年低估未决赔款准备。本文改进了税收动机变量。从2003年开始的保险业税收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减轻保险业的税收负担,这说明长期以来整个保险业的税收负担较重,企业为了生存必然会进行盈余管理以避税,结论恰与这一事实和背景相吻合。然而,结果并不支持监管动机假设3和假设4,原因在于本研究采用的数据都来自通用财务报表。该结果表明,尽管保监会从监管的目的出台了更谨慎的准备金评估办法,但是财险公司并没有按该办法评估准备金,而是仍然按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因此也就不存在盈余的监管动机。表(3)结果显示,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我国财险公司不具有条件稳健性特征(A8*A12的系数不显著),而且从非条件稳健性来看,2005年之后的会计稳健性程度下降(A9和A9* A8的系数都显著为负)。该结论与2004年至2006年期间我国主要财险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普遍计提不足的事实相一致。这可能是由于从2004年开始我国财险业务快速发展导致赔付支出也相应增长较快,从而强化了财险公司低估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动机。

(二)基于样本Ⅱ的分析 表(4)和表(5)中结果支持了盈余平滑动机假设1、税收动机假设2和假设6,但仍不支持监管动机假设3。实证结果表明,2007年以后,财险公司平滑盈余的动机减弱(A3*A10的系数显著为正)。从非条件稳健性的角度来看, 会计稳健程度提高(A10的系数显著为正)。该结论表明,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执行提高了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水平。但从条件稳健性的角度来看,在2001年至2008年期间,我国财险公司不具有条件稳健性特征(A8*A12的系数不显著)。

(三)基于样本Ⅲ的分析 表(6)结果支持了盈余平滑动机假设1、税收动机假设2以及监管动机假设3以及假设8(A6的系数显著为负),但不支持假设7。实证结果表明,与2007和2008年相比,2009年以后,财险公司平滑盈余的动机并未减弱,盈余管理的监管动机却在加强(A6的系数显著为负),但盈余管理监管动机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遏制(A6*A11的系数显著为正,小于A6的系数)。与IASB会计准则和欧盟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相比,我国目前的未决赔款准备金相关评估制度缺乏更细致的规定和要求,这就为盈余管理留下了较大的操纵空间。从非条件稳健性的角度来看, 制度的改变没有促使会计稳健程度得到显著提高(A11的系数不显著)。表(7)的结果显示,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我国财险公司仍不具有条件稳健性特征(A8*A12的的系数显著为负)。

三、结论

本文到以下主要结论:(1)在2001年至2011年期间,我国财险公司普遍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调整进行盈余平滑和避税;在2001年至2008年期间并未发现未决赔款准备金盈余管理的监管动机,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从2009年开始执行后,增强了财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的监管动机。表明我国财险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信息的可靠性和敏感性较低,不同目的下的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冲突。(2)在2001年至2011年期间,我国财险公司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计提不具有条件稳健性特征。2005年至2006年之间的会计稳健性程度下降,而2007年后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减弱了未决赔款准备平滑盈余的动机,提高了财务报表下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会计稳健性。但2009年以后(包括2009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和《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相关规定》的执行并未进一步显著提高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会计稳健性。意味着,我国财险公司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仍存在低估的倾向,尽管2007年开始执行的新会计准则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这种现象,但还存在较大的改革空间。(3)从盈余管理看,2007年之前,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盈余管理主要来自于已发生已报告准备金。2007年以后, 精算方法的采用导致IBNR准备金成为主要的盈余管理来源。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07CJY065)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周晶晗、赵桂芹:我国产险公司利用未决赔款准备金实现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中国会计评论》2008年第3期。

保险公司会计论文第6篇

关键词:TailVaR;经济资本;RAROC

一、引言

保险行业是负债经营,在经营过程中要承担比其他行业更大的风险。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保险的偿付能力问题。资本的多少是保险业偿付能力的重要评判标准,国外的保险评级机构已经将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率作为衡量保险企业信誉的一项重要指标。经济资本作为一种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可以逐步成为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核心。

国外学者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技术方面有深入的研究。风险管理的发展从传统风险管理发展至现代全面风险管理。北美非寿险精算师协会(2003)对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的定义为:ERM是一个对各种来源的风险进行评价、控制、研发、融资、监测的系统过程,任何行业和企业都可以通过这一过程提升股东短期或长期的价值。国外的有关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技术方面的研究开始较早,也比较深入。美国精算师协会 (2003)认为经济资本的主要功能是保证保险公司拥有足够的偿付能力。Jeremy Scott(2004)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认为经济资本是保险公司持有的在一定置信区间内保证保险公司满足一定偿付能力的盈余。

在我国,保险企业以及财产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研究还在初期。张维功(2009)借鉴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提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全面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陈兵(2006)认为,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经济资本是指在规定的置信度和时间范围内,公司自身所持有的资产数量大于负债的市值,以保证资产盈余大于零。魏迎宁、陈戈(2008)认为经济资本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差额。通过财险公司业务线进行经济资本的配置,可以了解各业务线的风险收益情况以便更好地采取承保策略和再保险策略。

二、经济资本

(一)定义

经济资本是指从金融机构内部来说,用于承担业务风险所需要的合理持有资本。保险公司的经济资本是指在某一置信水平上,大于某一分位点的损失的期望值。我们所关心的问题是经济资本的计算和经济资本是如何配置到各个部门的。本文运用TailVaR计算经济资本。

(二)计算

基于TailVaR的经济资本的计算:

在使用TailVaR计算经济资本时,依然假设损失分布为正态分布。多风险下的经济资本:

假设财产保险公司有N各保险产品,第j个产品的损失风险服从

假设各个业务线风险满足正态分布,如果知道财产保险公司个业务线之间的协方差矩阵,就可以知道其经济资本。

(三)配置

C为总体风险所需的经济资本,

其中收入指保险公司包括保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在内的总收入;预期损失指保险公司计算出的不同风险的预期损失之和;成本费用指保险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各种成本。

三、财产保险公司经济资本配置的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取及数据处理

本文选取两家规模不同的财产保险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然后用TailVaR来计算经济资本。并且进行经济资本配置。最后计算各业务线的经济资本占保费收入的比例以及RAROC,进行分析。

(二)假设及运算结果

1. 基本假设

(1)各业务线的风险服从正态分布;

(2)计算经济资本时,不论是整体还是单独业务线,置信水平定为99%;

(3)假设各业务线的经营费用为保费收入的30%,利润为:

利润=保费收入-期望损失-经营费用(30%的保费收入)。

2. 运算结果

按照以上过程对两家公司的保费收入和保费支出进行计算,得到以下结果:

(1)公司A的RAROC分析

各业务线之间的相关系数为:

基于TailVaR计算的总体的经济资本为:

基于以上计算得到的总体经济资本数据来看,针对公司A,农业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不用配置经济资本的,他们的配置额为负数,说明他们与公司的总体风险呈负相关,可以进一步扩大这些险种的规模,提高承保能力。同理可以应运于公司B的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和其他保险。

计算两家公司的各个业务线的RAROC指标并进行分析:

(1) 公司A的RAROC指标

(2)公司B的RAROC指标

首先可以观察得出,有些业务线的RAROC为正数,有些为负数。造成负数的原因有可能是利润是正数,但是经济资本是负数。

(三)财产保险公司RAROC的分析及对比

1.对比及分类

我们可以将保险业务线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优秀险种,是经济资本为负数的险种,可以减少保险公司的风险;第二类是良好险种,是RAROC大于平均水平的险种;第三种是较差险种,是RAROC低于平均水平的险种;第四类是亏损险种,即利润为负的险种,保险公司需要抑制其规模,加强管理。

两家保险公司各个业务线分类如下:

2. 分析结果

可以看出公司A的优秀险种数量大于公司B的优秀险种的数量。并且整体的RAROC不论用哪种方式计算都是公司A的高于公司B。而且不同公司的险种划分不同,说明不同公司的各业务线的风险程度不同。每个财产保险公司都有自己优秀的业务,而且这些业务的优势有可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四、总结

本文研究了经济资本和RAROC的计算和在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应用。从理论到实践,基于TailVaR计算了总体经济资本以及各业务线的经济资本配置,并且计算了RAROC,从而得到业务线的分类依据,为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线进行分类。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各业务线的经济资本配置可以使负数也可以是正数,经济资本为负数的业务线可以作为保险公司拓展的领域进行发展;

第二,公司A在险种和规模上都胜于公司B,风险管理水平较高。

参考文献:

[1] Hubert b. Mueller ,Dennis p. Lauzon,Hubert b. Mueller ,Ellen Woodruff Hall,“Economic Capital”,SOA Spring Meeting Washington,DC,Sessin 4,2003

[2] Jeremy Scott, Chairman of Price Waterhouse Coopers, Global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Economic capital: At the heart of managing risk and value in insurance operations,2004

[3] M. Gelderman, A supervisory view on economic capital models[J] .Report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Economic Capital Models,2005(5)

[4] 魏迎宁,陈戈,论保险公司经济资本[J] .保险研究,2008( 5),64-66

保险公司会计论文第7篇

论文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委托理论,保险理论,信号理论

 

近年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为了私利的最大化对财务报告进行包装,以完美的财务报告来取悦投资者,不仅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保险理论,而且使投资者对财务报告产生了一种不信任的感觉。财务报告信息失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缺位和失灵。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投资者开始关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并认识到内部控制是影响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样注意到仅仅披露财务报表不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和具有说服力的信息,从而企业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来满足各方使用者的需要。

任何事物都有某种客观需要,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并遵循一定的规律向前发展演进的,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亦是如此小论文。审计动因是指审计产生、存在与发展的动力和原因。主要的审计动因理论包括信息理论、理论、委托责任理论、保险理论、冲突理论。其中,保险理论认为审计动因是风险的分担;理论认为审计动因在于促进股东利益和企业管理者人员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并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信息理论认为审计动因在增进财务信息的价值,提高财务信息使用者决策人员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本文从理论假说、保险理论假说、信息理论假说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动因。

一.理论假说

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保险理论,这种分离必然形成了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和受托这样一种经济责任关系,也就是委托人和人的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人的目标不一致,导致了委托问题。正是由于委托人与人存在着利益冲突,使得委托人往往倾向于通过与人达成的契约来解决因目标差异而产生利益冲突。对行为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报告正是所有者能够用以监督管理人履行契约关系的一种手段或途径,而管理者则有责任和义务是如实地向所有者反映行为责任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小论文。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制度是缓解管理者和所有者冲突的有效的制度设计之一,也说明了理论为信息披露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言,管理者有责任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完整有效,保证公司的正常有序高效的运转保险理论,从而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有利于管理者证明其工作并检验其对公司的诚信;所有者不仅仅通过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更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了解公司的业务运转情况和财务信息是否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和反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合理有效的缓解了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使两者利益最大化。

二.保险理论假说

上市公司披露财务报告信息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一方面各方报表使用者可以理智的获取信息,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以规避风险,对自身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出正确的披露,给信息使用者一个透明的信息。但在一些列虚假财务报表曝光使信息使用者对其上市公司丧失信心的时候,上市公司开始注意到仅仅通过财务报表的披露是远远不够的,逐渐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财务信息的重要性,为了重塑披露信息在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地位,各大上市公司开始寻求资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鉴证和披露保险理论,从而降低信息使用者的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形象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目前,有人认为保险理论在我国并不能做到,由于证券体制的不健全和使用者取证难的现实状况,保险理论在我国难以实现。

三.信息理论假说

自愿审计动机与信号假说有着天然的联系。审计是一项有成本的行为,在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强制审计要求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之所以愿意负担审计成本,自愿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其动机很可能是向财务信息使用者发送信号小论文。事实上保险理论,上市公司自愿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信号,意在向外界表明自己提供的财务信息可靠,增加信息的可信性。

1.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相关性需要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由于公司的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缺陷;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寻找并改善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内控控制鉴证,首先,避免了企业内部审计师作为公司员工的关系,内部审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有所隐瞒,或者碍于内部管理人员个人之间的关系不愿按原则披露;其次,内部审计师所接触和了解到的企业内部控制状况不如外部注册会计师了解该行业及企业内部控制状况全面保险理论,外部注册会计师更加熟悉和掌握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及有效合理性;最后,注册会计师较企业内部审计师更加注重其在审计市场中自身的声誉,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会更加严谨,以便提供给报告使用者以清晰透明的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任何一个企业有序高效的运作都离不开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会计信息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就如同水与过滤系统的关系,水在经过各各过滤环节都会有效的去除杂质最终得到纯净水,如果某一过滤环节出现问题最终不会得到我们想要的纯净水。内部控制在上市公司中它设计的是否完整、是否合理、是否有效都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仅仅通过财务报表的披露并不能让信息使用者更加清晰了解上市公司的整体情况,只有通过内部控制信息的有效披露才可以让使用者了解企业,达到信息披露的目的。

可见,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鉴证保险理论,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小论文。

2.上市公司的筹融资动机需要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对于有新发行证券再融资的公司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会要求借贷款企业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最近的中期报告,并对企业年度报告进行审计要求,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报告并没有要求但我国近几年也要求一些金融企业提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而其他企业没有相关规定;并且,在筹融资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险理论,一类是签订贷款契约之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另一类是签订贷款契约之后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诸如上述问题归根结底就需要有一个良好资金流向监管,而它则需要上市公司有着有效的内部控制做保证,从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势在必行。

3.审计声誉和审计质量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声誉常指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赞美的程度,通常由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构成。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则可以认为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予以信任和赞美的程度。既然审计质量可以理解为审计师发现并报告客户财务报告错报的概率,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想要获得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他就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比如发现并且报告更多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

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对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培训和监管并且对一些违规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罚,说明我国政府为力求塑造一个良好的审计市场不断努力;上市公司也力求四大会计事务所和具有良好声誉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相信我国审计市场的良好声誉渐渐形成。对于投资者来说保险理论,会偏重相信那有良好声誉的审计师所做的鉴证报告,这就促使上市公司寻求具有良好声誉和良好审计质量的审计师进行审计,期望通过审计师的审计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做出正确的评估和内部控制进一步的改善,并提供给投资者透明的信息,从而给上市公司带来融筹资的机会小论文。可见,无论从投资者的角度还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都倾向于相信具有良好声誉的注册会计师,从而上市公司会自愿寻求审计声誉良好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内部控制鉴证。

4.企业的规模和企业的形象可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部分上市公司其涉足的领域较多,例如原本以房地产经营为主的上市公司,由于企规模的扩大不断涉足其他行业比如食品加工保险理论,外贸等行业,这就造成投资者和其他相关信息使用者怀疑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的运作状况。上市公司渐渐意识到在资本市场上筹融资的重要性,让投资者更加对企业有信心就有必要提供给投资者更加可信和透明的企业内部控制信息,使其相信企业具有良好的运作情况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给投资者以更大的回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便成为信息使用者较为可信的信息来源,这就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且,最近财务丑闻不断出现,企业信誉也成为考量企业的一把尺子,财务报表的披露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信息使用者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更加重要,更为可靠。上市公司同样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有助于提高企业良好运转的形象,并有助于企业改善内部控制使其健康发展。可见,企业的规模和企业形象可促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通过从理论、保险理论、信息理论的研究分析,可见,在国家法规的不断完善、监管力度的加大及信息使用者对信息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不断意识到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不仅有利于信息使用者,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喻少华.2008.自愿审计动机与质量研究大连出版社

2.周莉.2010.信息理论与自愿审计动机探究科技创业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