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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04-19 15:56:56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1篇

一、创新教学方法之一:加强案例教学

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结合的特点较强,因此,如果仅仅是着重于理论的阐述和教授,那么课程教学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所以,目前我国的犯罪心理学都看重案例教学的重要性,无论是所使用的教材,还是教师在课堂实际教学中,都或多或少的引用案例,来对犯罪心理学的理论进行解释,以突出理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采取案例教学这种教学方式,是较为传统的教学方式,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并引导他们应用理论于实际案例的解剖中,从而全面掌握这门课程的理论和精髓。然而,在实际的教学考察中,发现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是案例的时效性,即有些教材和课堂上所使用的案例都是十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案例,而且经久不变,时效性不强。二是教学手段较为单一,一般仅采取PPT等文字展示方式。因此,我们强调案例教学,一是要所使用当今实际发生的案例,并尽量使用最新案例,从而使课堂更为生动;二是应采取多媒体技术来展示案例,比如采取短剧、微电影等方式来展示案例,而不仅仅是PPT式的文字解释。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要实现上述两点,已经变得越来越容易了,只要教师用心去搜集案例,基本上能达到上面两点创新要求。

二、创新教学方法之二:提倡探究式教学模式

近年来,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饱受非议。从客观上说,填鸭式教学模式,在教学上有助于教授系统的知识和理论框架,但是未充分重视学生的主动性和可接受性。因此,探究式教学模式受到大家的推崇。在犯罪心理学的课堂上,采取探究式教学模式,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新,有利于引导学生将基本理论应用于案例中,从而提高实际操作和实践的能力。从本文作者的实际教学经验来看,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建立和实践探究式教学,而且从实际教学效果来看,一般都能比传统的教学方式,更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教学效果颇佳。一是案例教学前的提问环节。教师可以在教授基本理论后,在展示自己的案例之前,对学生进行提问,比如提问“身边是否有这样心理的例子”、“是否看到这样的报道”、“你看到的案例是什么样的”等这类问题。二是在展示案例后,可采取分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分析和提问。可以在案例展示后,将学生进行分组,通过深入分析与探讨特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进而对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具体心理状态加以分析,对犯罪人人格的缺陷进行探讨等。三是在课堂结束后,给每组布置案例收集和分析的任务。设置这个环节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应用实践能力。可以在上个环节分组的基础上,让每组继续收集相关案例,然后对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相关的几个要点,在下次课进行演讲,向全班展示他们的学习成果。通过上述三个环节的分解,一般课堂的气氛就变得较为活跃,而且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教学效果相比较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有了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质的提高。

三、创新教学方法之三:加强实践教学

作为一个较为独立的学科,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结合的特点极强。因此,除了在课堂上采取案例教学和探究式教学模式之外,还需要加强对学生的实践性教育和锻炼。我们可以加强同司法部门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去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等地方的参观机会。去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等地进行实地参观,能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犯罪心理学所涉及到的案例,通过与犯罪者的接触与沟通,了解他们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这有助于学生真正了解不同犯罪行为与不同犯罪者的犯罪心理状态,并因此学会通过犯罪动机的分析来确定案件的性质。此外,还可以采取听取司法工作者(如检察官、律师等)讲座和模拟法庭的方式,来加强犯罪心理学的教学实践,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应用理论的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彭慰慰.浅议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的改进[J].长沙大学学报,2014(07).

[2]胡天宏.抛锚式教学模式在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2篇

【关键词】医学院校;心理学专业;犯罪心理学;课程改革

一、医学院校背景下心理学专业犯罪心理学课程的现状

犯罪心理学是各高校广泛开设的一门课程,在医学院校的心理学专业属于选修课程,对于促进大学生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远离犯罪行为伤害,健康成长成才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犯罪心理学课程学生学习热情高昂,自发组织形成犯罪心理研究小组,部分学生致力于考取犯罪心理学方向的研究生或者毕业后从事司法工作。目前医学院校心理学专业犯罪心理学课程在教学实践方面遇到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①师资队伍还需有待加强,结构不够合理需要优化。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而一线的工作者理论基础相对匮乏。②已有的实验室仪器设备不能很好地与犯罪心理学内容结合。往往缺少或者根本没有专业的实验实践教辅人员,就算配备了实验人员,也因为身兼数职而难以展开犯罪心理学专业性工作。实验教学也因此而出现停滞现象。③犯罪心理学课程建设的投入不够。国内目前犯罪心理学教材来源比较单一,数量较少,可供选择有限。④教学过程缺乏创新,教学方法缺乏多样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一定难度。已有研究探讨了案例教学法[1-2]等在犯罪心理学课程中的应用,还有研究者提出在进化心理学[3]、积极心理学视角[4]、生命教育视野[5]、心理传记学的案例教学实践[6]等视角下展开教学改革尝试,总的来说目前国内关于犯罪心理学课程改革的探讨较少,而且多集中在公安警察系统的学校[7-8],少数探讨了高等师范院校心理学专业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9],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医学院校背景下心理学专业的犯罪心理学课程改革应该突出时代性和创新特色。

二、犯罪心理学课程目标的与时俱进

一流本科课程体系要求“让课程优起来”,在新形势下应该把犯罪心理学课程建设目标和思政育人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出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必须通过犯罪心理学等课程去落实教书育人目标,为学生素质的提高提供全面的优质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青少年抓起、从学校抓起,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预防犯罪行为健康成长。

三、犯罪心理学教学团队的优化配置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介于犯罪科学、法学与心理科学之间,需要多学科的专业背景。课程团队中应该以心理学、犯罪学背景的老师为主,同时也有法学背景的老师参与,才能更好地体现和结合了犯罪心理学这一学科特点,让学科知识体系更加完整。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既属于自然科学,又属于和偏重于社会科学,具有文理兼具的特点。课程师资团队知识结构需要完整平衡,既有偏自然科学的,例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内容主要由犯罪学背景的老师讲授,又有偏社会科学的,例如关于犯罪心理起源的社会学和心理学解释等内容主要由心理学背景的老师讲授。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学科。师资队伍中需要有理论功底非常深厚的高校教师,长期从事心理学与犯罪学、法学等学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同时需要长期从事预防和打击犯罪的一线工作者,例如有一线的警官、公安等有着十分丰富的实践经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心理学专业学生深入浅出地学习犯罪心理学知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四、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的改革创新

传统的犯罪心理学课程主要以课堂讲授的形式,结合案例分析、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等教学方式。已有研究探讨了事件相关电位ERP脑电测试技术[10-11]、心理评估技术[12]、心理应激“微反应”[13]、项目教学法[14]、微课[15]等引入犯罪心理学教学。我们需要改革创新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过程,教学方式多样化,尝试融入音乐心理剧等全新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批判性思维。心理剧是西方最负盛名的团体心理治疗技术之一,心理剧疗法在改善大学生人际安全方面已有应用研究证实其明确效果[16]。我们在犯罪心理学课程中尝试融入音乐心理剧发现学生通过亲自参与和演绎授课老师根据以往实际工作经验改编的校园心理剧剧本对于犯罪心理学案例有更深的体会,这样的教学改革方式无论是音乐心理剧演员还是学生观众都给予了一致好评,提高了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生参与度和教学质量水平。

五、突出医学院校犯罪心理学课程特色,整合医学资源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3篇

[关键词]犯罪学 本科教学改革 项目带动 课程联动 教学互动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4-0165-04

[作者简介]罗钢,新疆大学法学院讲师(新疆乌鲁木齐830046);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湖北武汉430074)

长期以来,我国犯罪学教学停滞不前,仍以传统教师讲授为主,普遍存在教与学脱节、理论枯燥、形式主义严重等弊端,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都不高,从而造成教学效果不佳。本文从分析教学困境人手,探讨犯罪学教学改革问题,抛砖引玉,意在形成革新氛围,改变犯罪学教学边缘化的现状。

一、教学困境:学科附属性与实证织的难点

(一)犯罪学科的附属性导致教与学的积极性均不足

关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在我国学界争议较大,其代表性观点有刑事法学分支学科说、社会学分支学科说、刑事科学分支学科说、社会法学说、以社会学为基础的综合性学科说等。目前的通说是刑事法学分支学科说,即犯罪学主要是作为法学、刑法学之下的三级学科,而在法学教育的课程结构中,有的院系作为必修课,有的作为专业选修课,有的作为公共选修课,有的甚至都没有开设这门课程。

由于学科形式的附属性,犯罪学被定位为非核心课程,院系的重视程度不够,教师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很多法学院也是在刑法学专业教师过多、刑法课程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往往安排青年教师先上犯罪学,这对于青年教师来说或是权宜之计,或是临危受命,从而形成犯罪学只不过是刑法学“教学过渡”的认知定位,并没有将犯罪学的教学和研究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因而教师也不会费心费力地去做犯罪学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就学生而言,由于犯罪学的附属性导致其既非核心课程又非司法考试课程,而非核心课程意味着在很多院系是考查课,考核的方式可能是开卷考试或是小论文,连形式上的“死记硬背”都不需要,所以对如此容易通过的课程学生当然没有学习的积极性。犯罪学不属于司法考试课程对教学影响更大。有学者指出,“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后,无论法学院是否情愿,其教学质量都必须接受司法考试的统一检验。司法考试通过率作为法学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估要素之一,已经广为社会接受”。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司法考试应成为法学素质教育的风向标@。不争的事实是司法考试已经深深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偏好和积极性,列入司法考试的课程及其比例程度不同都是影响学生学习动力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而犯罪学恰恰成为最不受欢迎的课程,理由很简单,司法考试不考。加上现在的法学专业就业压力很大,而司法考试是法科学生就业的敲门砖,现在又允许大三学生报考司法考试,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的学习取向必然会成为压垮这门不具有司法考试资格的犯罪学课程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学科内容的实证性加大了教与学的难度

本科院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设置犯罪学课程,它鲜明的实证属性对授课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况且很多犯罪学教师都是单一的法学学习经历,拥有多学科知识背景并熟练掌握实证研究方法的犯罪学教师很少,即使青年教师有心以犯罪学为志业搞好教学,亦殊为不易。另外,从科研上考虑,犯罪学论文的投入产出比仍然是失衡的,出成果周期较长,成本较高。在现行的以数字管理为主的学术考核制度下作为一个纯粹的犯罪学学者是不容易获取足够的学术成果的,从而导致其在职称评定、导师遴选等方面处于劣势。

即便“现在的犯罪学家只对生产论文的数量有兴趣,自以为设定几个假设,加上一些统计,就可以成为科学研究。对于假设和理论的连结,变项与概念的连结,测量方法的标准化等根本问题,因为又耗时又伤神,所以在研究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而这样的论文质量堪忧,很难得到优秀学术期刊的认可。这可以通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做一个直观的统计,见表1和表2。

从表1、表2可知,反映的最核心问题就是犯罪学难的问题,这与犯罪学应有的基础学科地位不相吻合。

关于教师动力不足的另一个原因是,在《法学研究》和在《犯罪研究》上待遇有着天壤之别。由于犯罪学不易出研究成果并且质量不高,所以发表的概率低;又因难以发表,犯罪学教师就会用脚投票,另投法学其他领域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这样研究更加虚化,论文质量难以提高,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没有出色的科研就没有出色的教学,这样的科研情况怎么能期待有好的教学效果?!

就学生而言,犯罪学如果没有实证方法的引入。其实就是很空泛的课程;如果加入统计等数理方法,又觉得不易理解、枯燥乏味,当然没有学习的动力。

二、犯罪学教学改革路径

笔者认为,任何教学改革都要注意改革措施的科学性、通用性,犯罪学教学改革亦不例外。这两点原则性的要求,就是希望犯罪学教学改革必须立足于国情、社情,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将犯罪学教学改革做通盘考虑,使教改措施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让各地院系均能从中受益。

(一)项目带动:犯罪学教学过程实践化

陈兴良教授主张,犯罪学论文应该是做出来的,既需要做学问,也需要做项目,论文应该是做项目、做学问的过程记录和分析。近年来中国犯罪学研究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学问意识不足,做项目的思路和方法缺欠。为此,项目应是犯罪学教学实践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它既能将犯罪学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又能反哺犯罪学的教学。所以,一方面,教师要积极申请犯罪学方面的社科项目,以科研带动教学,如此一来教师对于犯罪能有较为直观的了解,教学也会受益匪浅;另一方面,在教师指导下,要鼓励学生就犯罪学议题申请相关的社会实践项目。目前高校都重视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让学生自主承担项目不但能学以致用,还能激发学习热情。比如,中山大学在2004年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大学生“田野调查基金”。该基金面向全国在校大学生开放,用于资助在校大学生深入社区或弱势群体进行长期的观察研究。很多高校都启动了“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等类似项目,而且基于犯罪学的实证属性在申报上应该颇具优势。此外,还有很多NG0组织、媒体和基金会都设立了很多有关实践与公益性质的项目,这正好和犯罪学实证研究的旨趣相一致。而且,这些基金会项目大都关注弱势群体和西部落后地区,西部地区的法学院系在申请这些项目时有着先天的优势,成功率较高,通过申请项目既弥补了自身在经费等方面的劣势,又获得了宝贵的实践机会。

(二)课程联动:犯罪学教学质量保障规范化

台湾学者蔡德辉曾言,犯罪学的发展趋势是,要运用经验法则的实证及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研究方法来发展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犯罪学既然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具有跨学科的特点,那就必然需要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理论支撑,因此犯罪学课程的学习需要其他社会科学知识的储备。为此,笔者认为,在当前师资短缺的条件下,如果经济学、心理学、统计学、社会学等基础性知识完全由犯罪学教师来讲授肯定是勉为其难。所以,应该发挥高校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实现课程联动。即,要求学生在学习犯罪学的同时选修其他相关的人文社科课程,并将选修作为犯罪学课程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这也算是对于法科学生选修课的一种制度性的约束,否则,很多学生就会按照是否容易通过的标准来选修课程,而真正对学习法律有直接效用的课程却无人问津。

课程联动不仅要承上,还要形成启下的知识谱系,即,犯罪学通过课程联动使学生获取上游的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同时对下游的刑法学、侦查学、监狱学等刑事法学提供一个前提性的知识基础。与其他刑事法学课程联动也是犯罪学学以致用的一个价值体现,“犯罪学的最现实和最大的作为是在对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制度的宏观指导方面”。可以说,犯罪学在法学学科中更能凸显其自身价值和生命力。对学生而言,“有用”的犯罪学能够带来学习上的成就感,且能保持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何在制度中妥当安排需进一步思考。

(三)课堂互动:犯罪学教学手段精细化

1.苏格拉底式教学法的有效植入

苏格拉底式教学法的主要特点是,采用对话式、讨论式、启发式的教学方式,注重师生互动,通过不断揭露学生回答问题中的矛盾,否定学生原有的错误认识,鼓励学生对各种法律问题和现象进行研究和思考,最终提升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正如学者瑞克・格里克伍指出的那样:“采用苏格拉底式教学法的优点之一就是能够让学生体验到课堂参与的乐趣,学生会为总结出自己的观点而兴奋不已。”实践亦证明,苏格拉底教学法能够让课堂教学气氛变得轻松活跃,启迪学生的积极思维,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我国犯罪学教学过程中推行此教学法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如何避免冷场而将讨论不断推动下去?从耶鲁法学院的教学实践来看,苏格拉底教学法之所以能够成功,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课前充分的阅读量。这一点恰恰是我们犯罪学教师所容易忽视的。基于此,笔者建议通过布置课后作业的方式来强化课前的预习效果,使学生对将要讨论的议题有个最基本的了解,保证课堂讨论的顺利进行;教师自己也要备有预案,充分应对课堂讨论过程中的一些冷场等极端场景。

另外,一般认为,苏格拉底教学法是适合于小班教学的贵族方法,而在我国,一般都是六七十人的大班教学,若一味采取苏格拉底教学法会出现多数学生照顾不到、场面难以控制等情况,还会影响正常的教学进度。即使在美国,也有些法学教师修改了‘苏格拉底’问答法,取而代之以更柔和的交流方式或完全放弃这种做法,而用一个更直接的演讲形式。当然,我国目前面临的问题与美国不同,教学中的积弊是传统的讲授方式过多,故而应该在犯罪学课堂中加强苏格拉底教学法的运用,犯罪学以其包容性、价值性、多元性以及与社会生活更为紧密相连等特点,适合于采用苏格拉底教学法。笔者认为,在采用苏格拉底教学法时可以根据人数适当调整,比如人数多时可以以组为单位进行诘问,也可以安排学生代替教师的角色对学生进行提问,形成“学生一学生一老师”的问答方式,这能有效保证全班大多数同学都能参与其中。

2.多媒体视频资源的深度整合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4篇

文章以生命教育为视角,剖析了生命教育的内涵以及生命教育视野下进行课程设计的重要意义,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提出了课程设计的具体做法,对“犯罪心理学”的课程设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

生命教育;犯罪心理学;课程设计

0引言

生命教育自从90年代后半期以来开始进入了国内研究者的视野,并陆续在中小学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开展。近几年来,由于大学校园里各类心理危机事件、自杀和暴力事件频繁发生,生命教育在高校中得到了高度重视。相比于普通院校,在公安院校中进行生命教育因学生将从事警察这一职业而显得格外重要。警察作为社会的执法者,拥有法定的权力,可以使用械具和武器,稍有不慎,不仅会威胁到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会影响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在公安院校中开展生命教育,不仅是学生自身成长的要求,也是社会的迫切要求。“犯罪心理学”课程是公安院校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的原因、过程和规律,其目的在于为预测和预防犯罪、揭露犯罪和矫治犯罪提供心理学依据,课程内容包含着大量生命教育的元素。因此,充分利用和挖掘课程资源,在不增加课时不影响专业知识教学的同时,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具有充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生命教育视野下的“犯罪心理学”课程,是以生命教育的理念统领课程,将生命教育的内容融入课程之中,以渗透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1-2]

1生命教育的内涵

美国学者华特士在1968年最早提出生命教育这一概念时,针对的是当时美国社会普遍存在的青少年自杀、吸毒、暴力等各种令人担忧的社会现象。因此,生命教育其实就是“关于生命的教育”。尽管学界对其有不完全一致的理解,但都离不开对生命关怀、尊重生命的基本要义。因此,其内涵应该是以生命关怀、尊重生命为中心,教育学生“认识生命、热爱生命、维护生命、激扬生命”。[3]具体而言,生命教育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在认知层面上,教育学生接受生命,认识生命的历程。认识自己,接受真实的自己;在情感层面上,激发起学生对生命的热爱之情。教学中充分发挥爱的力量,激发学生爱惜自己的生命、爱惜他人的生命、爱惜大自然的生命的情感;在行为层面上,教育学生如何让生命更加富有意义。学会与他人相处,感恩生活,敬畏生命,体验幸福,提升个体的生命质量,进而实现生命的意义。[4-5]就“犯罪心理学”课程而言,基于生命教育视野下的课程设计,实质上是为课程教学寻找到一种置于所有教学安排之上的教育理念,用生命关怀、尊重生命的理念来统领犯罪心理学的教学,将生命教育的内容融入课程之中,结合课程的性质和教学内容,将重点放置在情感层面和行为层面上,引导和教育学生热爱生命,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认同法治的内在精神,在法律的框架下尊重工作对象的生命;完善自己的人格,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做一个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警察,让生命更有力量,为提升自己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而努力实践。

2生命教育视野下的课程设计的意义

2.1丰富了课程的内涵,优化了教学内容

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内容中,蕴含着丰富的生命教育元素。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一直重视心理学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培养,可是对于学生情感的激发和心灵成长的引领,却常常有所忽视。因此,在生命教育视野下进行课程设计,可以丰富课程的内涵,优化教学内容。

2.2能够激发起学生对自己生命的珍惜和感恩之情,认识生命的意义

教师通过理论的阐述和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使学生掌握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的规律,也让学生看到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的历程,看到了这些生命的生而不幸,看到了这些生命成长中的艰辛,看到了这些生命所经历的痛苦、无奈以及最终的可悲可恨。在剖析他人生命的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反观自身,对比之下,自己是何其的幸运。教师通过这样的引导,很容易激发起学生对自己生命的珍惜之情,也能够激发起学生对自己所拥有的亲人朋友和其他资源产生感恩之情。[6]

2.3有利于学生完善人格,提升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

以生命教育的理念统领教学,能够让教育真正地走进学生学生的精神世界,在学生的心灵与人生中留下有意义的痕迹,这不仅是理解知识的需要,更是激发学生生命力,促进学生成长,完善人格的需要。犯罪心理学的主题就是研究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的规律,研究犯罪心理的特征,在一个个的典型案例中让学生意识到,“人性是相通的,犯罪人与守法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在守法人的身上也存在着恶的倾向”。因此,一定要增加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提高自己的情绪调控能力,提高自己对应激事件的应对能力,培养健全的人格,从而让自己远离犯罪。[7-8]

3生命教育视野下课程设计的途径

3.1将人本主义的思想应用在对课堂教学内容的选择和组织中

人本主义是西方心理学的第三势力,它重视人的情感,尊重人自身的价值,相信每个人有发展自身的潜能和倾向,这非常契合生命教育的主旨。人本主义曾做过这样的比喻,如种子埋在土壤中,它内在的生命力会促使它钻出泥土,发芽长大,即使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障碍”,它也不会放弃成长,依然会以屈曲变形的方式努力向上。人性中同样也有这样的本性:如果有机会,人们会追求自我价值朝着正向发展,犯罪人也是如此,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应该看到总有一些积极的、向上的的力量。在这样的理念之下,应精心选择和组织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更加客观地审视犯罪人,帮助学生看到:犯罪人不是天生邪恶,每人有各自的原因,不能将其刻板化。当犯罪人的生存资格被肯定、正面价值被一点点地发掘出来,就有可能一步一步走向“良善”的方向。如何激发起犯罪人向上的力量,这是揭露犯罪、预防和矫正犯罪中值得探索并行之有效的出路之一。[9]

3.2整合教材资源,丰富和完善渗透生命教育的内容

“犯罪心理学”的教学内容繁杂,在教学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基本的模块:西方心理学的主要理论,犯罪心理形成前的心理演变,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犯罪主体心理,犯罪类型心理,心理学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等。以尊重生命,敬畏生命为目标,以人本主义为理念,在教学内容中寻找生命教育的切入点。例如,在讲授侦审策略时,通过对一些案例的具体分析,指出对于有些犯罪嫌疑人,审讯中可以应用人本主义的尊重与共情的理念与技术,这有助于犯罪嫌疑人宣泄自己的情感、反省自己的思想,为其交罪奠定心理基础。因此,通过挖掘教学内容,可以帮助培养学生具有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尊重法律的人文情怀。

3.3教学方法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1)强化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犯罪心理学”课堂上经常采用的教学方法。教师通过对案例的选择和编排,设计问题情境,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认真思考,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分析解决模拟犯罪心理情境中的现实问题,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生命教育视野下的案例教学,不仅仅只是达成以上的目标,还需要将案例本身做为教学内容,通过让学生体验、感悟和思考,在态度和情感层面上珍惜生命的宝贵,尊重生命,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以达到生命教育的目的。[10]课堂选用案例的原则是客观真实性。选用的案例主要取材于现实生活中发生,媒体多方位报道的典型案例,如马加爵案、杨新勇系列案、黄勇系列案、药家鑫案、邱兴华案、北京大兴李磊案、复旦大学林森浩黄洋案、杨佳案、清华刘海洋硫酸泼熊案等。案例准备的要求是尽可能全面地搜集相关资料,重视对于犯罪者早期成长经历或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人生发展历程的研究,以揭示犯罪者犯罪心理(人格)的产生形成过程及其机制,这有助于学生更深刻地理解人性,更好地了解犯罪、了解和“理解”犯罪人,从而有利于将来在工作中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公正、理性、人性化地对待犯罪人。(2)增加课堂上的讨论和辩论。在课堂上引入讨论和辩论有助于增加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教师抛出一个有针对性的问题,要求学生提出各自的见解与理由,揭露对方的矛盾和谬误,最后得到共同的意见或见解。或者要求学生就某一问题展开自己的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在讨论过程中互相启发,互相学习。在各个章节中,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选择设计组织课堂上的讨论辩论环节。例如,在给学生讲授心理学的主要理论时,如弗洛德的人格结构理论、阿德勒的自卑与超越理论,行为主义的经典条件反射、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以及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马思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都可以引导学生以所学理论为视角,结合生活中的体验,再度审视犯罪人和犯罪现象,以获得对犯罪新的认识。[11]

4结束语

以生命教育的视角审视“犯罪心理学”课程的教学,可以发现以往教学过程中未能充分运用教学资源而造成的对学生成长教育中的疏漏。公安院校的大学生是未来警察队伍的生力军,他们将被赋予一定的权力,是社会的执法者和社会正义的维护者。因此,以生命教育为视角对“犯罪心理学”进行课程设计,将生命教育融入课程的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教师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学会珍惜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并在职业活动中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

作者:吴宁 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治安系

参考文献:

[1]刘胜利.罪犯生命教育探析[J].净月学刊,2014(3):110-114.

[2]庞秋月.大学的生命教育和课程设计探索[J].福建论坛,2008(4):47-49.

[3]范梦.积极心理学视角下大学生生命教育的新发展[J].学术交流,2013(6):195-196.

[4]吴伟花.高教视域中的生命教育[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1(3):91-93.

[5]李巧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生命教育融合的实现途径研究[J].高教探索,2015(2):121-124.

[6]顾俊.警察生命教育内容初探[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0(2):22-24.

[7]李厚刚.将生命教育贯穿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J].高教探索,2015(2):121-124.

[8]李冬华.高校生命教育的现实需求与实施路径[J].高教探索,2012(3):132-135.

[9]王井云.生命教育的目标与内容探析—基于生命成长层次的视角[J].教育导刊,2013(6):11-13.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5篇

【关键词】犯罪心理课程设计教学模式

2019年,职业教育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这些举措旨在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和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设计等方面的改革。作为司法警官类职业院校的教师,笔者结合我院教学实际,在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中,就《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课程的建设和教学设计等问题,谈谈自己的设计思路。

一、课程定位

“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是我院为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社区矫正等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是一门理论十实践的课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在授课中讲授犯罪心理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经典犯罪案例的分析以及有关实务操作训练,旨在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犯罪心理问题的职业能力。根据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的要求,课程教学服务于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定位,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理念,注重提高学生对犯罪心理与行为的分析能力,以及运用犯罪心理的理论知识为实践服务的综合职业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让学生通过学习,掌握犯罪心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对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特点进行分析的职业能力,具备初步的犯罪心理画像的职业素养,为将来更好地从事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司法实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实训教学达到与工作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能力的无缝对接。

二、学情分析

在课程设计之前,通过对学生情况进行分析,针对性的调整设计理念和思路,为开展真正“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打下基础。

(一)学源批次

高职的学生来源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经高考后被录取的,俗称“统招”;二是经高职单招考试被录取的,俗称“单招”。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发现,这两类学生在学习习惯、学习态度、自我管理、心理素质等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因此,在课程设计过程中,要因材施教,针对不同的专业、不同批次的学生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设计相应的教学方案,发挥其各自的优势,进行精准教育。

(二)知识储备方面

根据学院的教学进度安排,本课程设置在大二第一学期。此阶段,学生已经学习了不少专业基础课,比如《法律基础与宪法》、《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犯罪学》、《普通心理学》等,理论上具备了心理学、犯罪学、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专业基础知识,但在实际教学中发现有不少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扎实,综合应用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学习态度方面

因专科批次的学生人学成绩较本科生相对偏低,部分学生有着不良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不端正,自我管理能力相对较差。虽然在警务化管理制度下,学生较少出现逃课,但其上课散漫、玩手机的现象是极其普遍的。针对学生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的情况,需要优化课程设计方案,在教学方法、授课内容、组织形式、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进和优化,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实操能力方面

专科批次的学生虽然基础知识薄弱,学习积极性不高,但是其思维活跃,相对于理论讲授更喜欢实践操作,动手能力强。学生虽然对于实践操作部分十分感兴趣,却缺乏深入研究、精益求精的探索精神。因此,在课程设计时,应偏重实践教学,多采取分组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现场观摩等教学方法,帮助学生深入掌握专业技能,挖掘其学习潜力。

三、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把“立德树人’,和核心职业能力培养作为课程建设的核心,坚持“思政教育”贯穿课程的始终,突出课程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紧紧盯住行业需求、牢牢贴近一线服务。课程设计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司法行政警察基层岗位对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与职业素养要求,将课程思政和职业岗位的素养内容贯穿始终,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培养高素质实用型的技术技能人才。课程内容的设计根据工作项目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构建教学模块,将每一个教学模块再分解为由案例支撑的多个任务,打破原有的以理论为主的传统内容结构和章节次序,实现“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具体内容如下:

(一)与行业合作,共同开发设计课程

在课程开发前,教学团队对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一线行业的人才需求状况进行分析,同时对一线行业对毕业生知识、技能、素质等需求进行调研和整理,形成初步的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上,组织行业专家、实务工作者,共同探讨岗位需求,以明确职业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和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共同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解析工作任务、设计课程标准和实训项目,共同开发课程的学习情境;之后结合行业专家的意见,对教材和教学文件、考核评估等方面进行修订,最终确定课程体系。

(二)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突出犯罪心理分析能力训练

1.课程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充分利用现实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犯罪心理分析的实训演练,培养学生对犯罪心理和行为的分析能力,为以后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笔者收集和整理了大量各类典型案例,供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后演练使用,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典型案例的犯罪心理分析,并展开充分的讨论和点评,进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想象力,培养学生的犯罪心理分析能力。

2.本课程以培养学生过硬的心理素质和犯罪心理分析能力为主线,以具备司法行政行业工作岗位群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为目标,以实训项目演练为切入点,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重新设计、编排,具体内容由六大模块组成,分别是: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不同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心理、反人类的犯罪人心理、刑事司法心理。其中设计了十二项实训项目,占总课时的47.2%。分别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女性犯罪心理、老年人犯罪心理、职务犯罪心理、暴力型犯罪心理、物欲型犯罪心理、性欲型犯罪心理、报复型犯罪心理、毒品犯罪心理、网络犯罪心理、变态犯罪人心理、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心理。在实训教学过程中,依据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采用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犯罪心理画像等形式的教學方法,让学生亲自设计、参与模拟侦查、讯问、心理矫治工作全过程,犹如身临其境,自己就是刑侦专家、犯罪心理学家,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案件分析的积极性,以达到提高学生犯罪心理的分析能力和水平,增强学生实战技能的目的。

(三)完善教、学、做一体的教学理念,突出多形式的实践教学

课程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不断完善“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理念。课程内容的选取、实训项目的设计,紧贴一线行业的特点及规律,准确定位各行业的核心职业能力,突出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如到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机关、司法局等部门见习、参观学习、顶岗实习等,注重对学生运用犯罪心理的专业知识分析案件的能力、对犯罪原因的归纳和解释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引导学生将课堂学到的犯罪心理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现混合式教学模式

一是利用“职教云”网络教学平台,实现线上十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刑事执行专业部级教学资源库”的共享资源,建立《犯罪心理与行为分析》个性化课程,运用“职教云”平台,开展线上十线下的混合式教学,实现“互联网+教学”的教学模式改革。学生在课前可利用碎片化时间,提前对教师布置的内容进行预习和思考;在课中,教师用手机在APP平台上提问、测验、头脑风暴、小组讨论等,让所有同学通过APP参与到课堂中来,既能激发学生的“主人翁”的心态,又能改变学生上课玩手机的状态;既能与每一位同学实现互动,又激活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在课后,学生可以对教师的授课以及自己的听课进行评价、总结和打分。总之,学生通过线上和线下学习的结合,能够有效拓展其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教师可以在平台上与学生互动、交流,为学生答疑解难,随时了解自己的授课情况以及学生的评价情况,进而能够及时改进教学形式和内容,提高授课质量。

二是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制作集音频、视频、图像、表格为一体的多媒体课件,使学生对课程产生更为直观、形象的认识,让学生“眼、耳、手、脑”并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

(五)突破传统考核方式,考核评价模式立体化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突破传统的期末考核的方式,本课程采用立体化过程考核评价体系。主要体现在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元化和评价时空多元化。评价主体有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评价方式为线上十线下,权重各占50%,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目标的考核;评价过程贯穿整个学期,以工作过程(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典型案例处理能力、实训项目的考核成绩等为过程考核的重点,结合期终结果的考核,来确定最终评定成绩井翻本体现为:总成绩=线上*50%+线下*50%,其中线上=学习进度*10%+课堂测验=10%+评价*10%+作业*10%+考试*50%;线下=考勤*20%+参与*20%+课堂表现*20%+实训成绩*40%。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6篇

题目: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

姓名:刘某某

导师:李某某

专业:法学

年级:XX级

时间:2014年10月22日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学术价值、该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新中国成立至今,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意味着个人与社会的严重冲突,而且更意味着社会化、文明化的挫败;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干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品德不良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1、理论意义

其一,刑事法学领域:

(1)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拓展新的思路。我国当前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个学科内进行探讨。其中,犯罪学领域侧重于事前的社会预防和事中的治安预防;刑法学领域侧重于事后的刑罚预防。这些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外在的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越轨行为的规制,而犯罪预防内在手段的运用,即借助思想道德意识的作用引导未成年人的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以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展开分析,试图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2)冲破思辨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任何科学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工具。犯罪是一“综合病症”,必须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犯罪问题进行剖析。刑事法学并非书斋里的学问,其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惯于思辨式的理论研究,缺少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考察。本文拟通过实证调查、个别访谈的方法,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态势、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为犯罪预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

其二,政治学领域:本研究除了在刑事法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外,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学价值。我国未成年人有3亿多,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的发生,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有针对性地提出犯罪预防对策,对于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持续进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2、实践意义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出发,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作系统解读,可以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选择。我们要建设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犯罪破坏社会和谐,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影响社会治安,更是关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和未来国民的素质,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非常。因此,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本文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有针对性地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提出未成年人个人预防措施和社会治理对策。这些建议和对策,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将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而言的。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保持高度重视。1979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这为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为深入。尤其是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严重,其数量递增,而年龄递减,这一态势引起理论界的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不断升温。经过学者们多年的努力,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成果显著,相继有多部著作出版和多篇文章发表。但同时我们也看到,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研究视域狭窄。犯罪现象复杂多样,既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等方面有关又与个人的生理、心理、生活方式等因素密不可分。因此,犯罪学研究必须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知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法学和社会学方面,缺乏从众多的学科领域出发进行深入研究。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研究选题过于集中。笔者对近些年出版的未成年人犯罪著述和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的相关论文进行统计发现,虽然有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很多,但论述内容相近,研究思路模式化。我们说,研究选题关注学术热点无可厚非,但应对同一问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和研究,才能不断推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总的来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犯罪学领域内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措施进行探讨,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全面系统研究。虽然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犯罪预防问题有所涉及,但过于分散和零碎,缺乏全面、系统和深入地研究。

3、研究方法以思辨和论证为主,欠缺实证研究。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犯罪问题的研究,重思辨和论证而轻实证。康树华、周路、戴宜生等多位专家学者曾多次提出这个问题。理论研究的对象——犯罪现象是真实的客观存在,脱离了实践的研究无异于空中楼阁。虽然也有一些学者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但毕竟是凤毛麟角,而非主流。

(三)研究目的

1、通过实证研究和理论探讨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全面解读,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方式。

2、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预防等问题的系统梳理,弥补犯罪学理论研究上的不足。

3、通过对未成年犯罪预防问题进行全面考察,激发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进而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工作。

4、通过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现状的剖析,设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的方案,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

(四)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通过中国国家图书馆、河北省图书馆、中国期刊网查阅文献资料和购买图书资料等多种途径,为开题报告的撰写和论文的正式写作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其中,主要著作包括:

1、陆志谦、胡家福主编:《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冯云翔、娄鸿雁著:《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许邦银、张晶主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姬素兰等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董新臣主编:《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与防范》,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

6、袁作喜、冯锐著:《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防治》,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7、王亚东、鲍遂献主编:《中国现阶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版;

8、康树华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犯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张利兆主编:《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10、张小虎主编:《犯罪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1、李春雷、靳高风著:《犯罪预防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2、冯树梁著:《中外预防犯罪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鞠青著:《中国城市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模式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4、黄教珍、张停云著:《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和教育对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5、莫洪宪主编:《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6、[美]路易丝?谢利著:《犯罪与现代化》,何秉松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17、[意]龙勃罗梭著:《犯罪人论》,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18、沈壮海著:《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概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

19、《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编委会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导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20、苏宁著:《关注成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前沿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1、鞠文灿主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问题与对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2、陈永弟:《借鉴与参考——部分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掠影》,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

主要期刊文章参考资料:

1、周运清、王培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个性结构与特征分析》,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5年第1期;

2、张旭:《转型中的中国社会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种整合性教育预防体系的建构理路》,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6期;

3、刘远山:《略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重点及对策》,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4期;

4、席小华、秦卫平:《学校法制教育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载《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

5、钱晖元:《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因及对策》,载《江淮法治》2002年第10期;

6、王宇:《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与预防》,载《公安研究》2005年第9期;

7、狄小华:《社会转型期的未成年人犯罪与防控》,载《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8、全哲洙:《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载《理论前沿》2004年第14期;

9、任月勤:《试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个重要环节》,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10、王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研讨会综述》,载《道德与文明》2004年第4期;

11、罗志丹:《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4年第4期;

12、贾怀忠:《学校、家庭、社会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载《教育革新》2006年第5期;

13、黄志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实施》,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二、论文结构框架(主要观点)

论文包括导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

导言部分主要是介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意义、研究情况、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创新之处等。

正文部分共四章:

第一章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一节未成年人犯罪概念

第二节国内外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第三节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与趋势

第二章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解析

第一节犯罪原因概述

第二节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析评

第三节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

第三章当前我国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道德因素分析

第一节社会

第二节学校

第三节家庭

第四节个体

第四章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第一节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

第二节国外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措施

第三节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结语部分从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出发,理性地分析和评价这一现象,再次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呼吁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多策并举、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

三、论文写作安排(进程安排、待解决问题)

(一)写作进程安排:

2014年7月——8月搜集资料,确定论文题目;

2014年9月——10月中旬撰写开题报告;

2014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开题报告;

2014年11月中旬——2015年2月下旬撰写毕业论文;

2015年3月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

2015年4月毕业论文定稿打印。

(二)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研究的核心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入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其中,实证调查将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由于这一研究要以多学科为基础,学科之间的整合也将是该研究中重点解决的问题。

导师或论文指导组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扩展:论文开题报告的意义、写法

一、论文开题报告的意义

论文开题报告,就是当课题方向确定之后,课题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报请上级批准的选题计划。开题报告既是文献调研的聚焦点,又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展开的散射点,对研究工作起到定位作用。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真实性,是对课题的论证和设计。其中真实性体现在研究计划上。

课题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要准确、规范、简炼。

准确就是课题的名称要把课题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有时候还要把研究方法写出来。课题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

规范就是所用的词语、句型要规范、科学,似是而非的词不能用,最好引用成熟的理论术语来构造题目,口号式、结论式的句型不要用。因为我们是在进行科学研究,要用科学的、规范的语言去表述我们的思想和观点。

简练就是课题简短精练,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二、论文开题报告的写法

论文开题报告的格式及写作技巧

1.论文开题报告格式

论文开题报告的一般内容包括:

(1)课题来源、开题依据和背景情况,课题研究目的以及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2)文献综述,着重阐述该研究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研究方法、应用领域,同时介绍查阅文献的范围以及查阅方式、手段。

(3)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

(4)研究计划。包括学术构思、研究方法(包括拟采用的实验手段)、关键技术、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包括所需科研和实验条件、课题工作量和经费)、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以及预期目标。

(5)主要参考文献,列出所查阅参考的文献。

(6)研究工作进度计划。

2.论文开题报告的写作技巧

(1)选题合适是前提

一个清晰的选题,往往已经隐含着论文的基本结论,因此选题应本着以下原则: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难易度及任务量适宜。

*与自己实际教育背景、科研工作或生产实践相关的、较为熟悉的问题。

*是自己专业中发展迅速影响重大而需综合评价的部分。

*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或新动向的题目。

*所选题目不宜过大,越具体越容易收集资料,从某一个侧面入手,容易深入。

(2)研究目标具体却不死板,有价值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课题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课题的理论和学术价值。

(3)收集资料,积极学习研究课题所需理论是论文开题报告的基础

首先,收集资料。我们要了解别人在这一领域研究的基本情况,研究工作最根本的特点就是要有创造性。

文献资料是撰写好学术论文的基础,文献越多,就越好写。选择文献时应选择本学科的核心期刊、经典著作等,要注意所选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及科学性、优先选择阅读近期的(近3~5年),后读远期的;广泛阅读资料,有必要时还应找到有关文献所引用的原文阅读,在阅读时,注意做好读书卡片或读书笔记。

其次,学习理论。我们要掌握与我们课题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工作才能有深入进去,有真正的创造。因此,我们进行科学研究,一定要多方面地,要加强,这样我们写开题报告的时候,才能更有把握一些,制定出的开题才能更科学、更完善。

文献综述是对学术观点和理论方法的整理,要注意按照问题来组织文献资料。该部分应是是评论性的,本着作者本人批判的眼光来归纳和评论文献,而不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

(4)正确的指导思想是论文开题报告的政治保障

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对于范围比较大,时间又很长的课题来讲,大家在总的方面,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指导思想,就可以避免出现理论研究中的一些方向性错误。

(5)研究计划是开题报告的核心

研究计划,就是课题确定之后,研究人员在正式开展研之前制订的整个课题研究的工作计划,它初步规定了课题研究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步骤。研究计划水平的高低,是一个课题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反映。一个好的计划,可以使我们避免无从下手,或者进行一段时间后不知道下一步干什么的情况,保证整个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因此研究计划要科学、要务实,切忌脱离实际。

犯罪心理学结课论文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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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恩界,乐国安,严俊 心理学关于影响犯罪因素的研究进展 《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5期总第91期.

[3]罗大华 犯罪心理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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