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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行政管理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11-21 15:06:26
军队行政管理论文

军队行政管理论文第1篇

关键词:构建;部队特色文化;重要意义;政治工作

中图分类号:E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4-0101-02

犹如指纹和雪花一样,每一个部队都是独特的。有特色的部队,才是有魅力的部队,才是有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部队。主席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结合各部队传统和任务特点,加强军事文化建设,打造强军文化,培养部队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1]。这一论断表明,构建符合时代要求并具有本部队个性的特色文化,是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既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又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一、新形势下构建部队特色文化的理论意义

(一)有助于完善部队特色文化构建的理论体系

新形势下,军事文化对战斗力生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军始终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对如何在新形势下构建部队特色文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部队特色文化理论体系尚不完善。比如,对部队特色文化的概念和内涵归纳提炼不够精准。大多数研究成果认为构建部队特色文化就是开展文体活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等日常性工作,对部队特色文化的认识停留在“小文化”层面,没有认识到部队特色文化是一个由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共同组成的内容丰富、变化复杂的整体。对部队特色文化的研究着眼度不够高,研究成果多浮于表面,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基于这种情况下,本文试图通过对学术界己有的关于部队特色文化的理论成果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分析,并尝试对已有研究中存在的争议和不足之处进行深入探索,进而对部队特色文化的概念、内涵、结构、功能等进行较为深入细致的概括归纳,并指出新形势下构建部队特色文化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军部队特色文化构建存在的问题和构建部队特色文化的方法途径,完善构建部队特色文化的理论体系。

(二)有助于拓宽先进军事文化的理论研究空间

2012年1月,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先进军事文化意见》,全军上下掀起一股开展先进军事文化建设的热潮。学界也随之开始对我军先进军事文化建设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理论研究成果。但当前学界对先进军事文化的理论研究大多集中于宏观层面,缺少以部队特色文化为对象从微观层面进行具体的研究。先进军事文化作为一种组织文化,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其核心与灵魂应该是部队特色文化。积极培育满足时代要求并具有本部队个性的特色文化是大力发展先进军事文化的一个核心内容。同志在《矛盾论》中明确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发展先进军事文化既要实现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又要充分突显出其个性。部队特色文化作为先进军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身有着鲜明的个性。部队特色文化的个性是先进军事文化的基础,先进军事文化的共性则寓于部队特色文化的个性之中。部队特色文化的鲜明个性使先进军事文化更加生动、丰富,先进军事文化的共性则使部队特色文化更加深刻、理性。本文以部队特色文化为具体研究对象,对部队特色文化的内涵、特征、形成要素、主要功能及新形势下如何构建部队特色文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理论探讨,增加了先进军事文化研究中关于部队特色文化的理论厚度,拓宽了先进军事文化的理论研究空间。

(三)有助于丰富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体系

重视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建设是我军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和特有优势。我军在长期革命与建设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在这套理论体系的指引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我军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撑。但在新形势下,军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因循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已经不能完全满足部队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丰富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我军在长期的部队特色文化建设过程中,形成丰厚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由部队特色文化形成的教育资源大多是看得见、听得着、感受得到的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具有形象生动、影响持久、渗透力强等特点。这种教育资源的直观性、生动性、丰富性可以使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更具吸引力和亲和力。因此,通过把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渗透到部队特色文化建设中,往往会使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更加生动活泼,更加容易为广大官兵所接受,使官兵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内容的熏染,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因此,对新形势下构建部队特色文化进行研究,可以使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的部队文化素材更加多样,对充实军队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丰富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新形势下构建部队特色文化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部队特色文化是部队管理变革的迫切需要

我军部队管理工作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随着大学生士兵批量进入部队,使得我军传统管理方式面临许多新挑战新问题。过去我军兵员成分结构主要以农村青年为主,士兵的思想比较单纯,服从意识较强。而现在的兵员成分的知识文化结构逐步改观,官兵的科学文化素养得到整体提高,官兵的精神文化需求日趋强烈。比如,现在新战士入伍到部队,最关心的事情就是在部队能不能上网。可以说,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的管理对象对部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不能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部队管理对象发生的巨大变化,仍然把传统的管理文化作为部队新形势下部队管理的指南,不但不利于部队的管理,反而会成为实现强军目标的绊脚石。当前我军部队管理工作总体来说是好的,但是仍然存在着与时展不相适应、有悖于现代化部队管理规律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落后的管理文化是分不开的。构建部队特色文化恰恰是解决部队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的一剂良药。构建部队特色文化强调从文化的角度发现问题,即从文化的视角审视部队的管理行为,使部队管理者确立现代化管理理念,增强管理工作的文化含量,形成一整套科学的价值体系,以文化的方法解决现实问题,强调官兵精神、情感、心理等因素在部队管理中的科学运用。通过加大部队特色文化构建的力度,增加部队管理中的文化含量,不断优化提升部队特色精神文化、部队特色制度文化、部队特色行为文化和部队特色物质文化,在部队各项管理中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

(二)构建部队特色文化是适应我军战略转型的迫切需要

文化是一支军队生存发展的血脉,是推动军事变革的先导力量。构建部队特色文化并以此推进军事文化创新,是适应我军战略转型的迫切需要。当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世界正兴起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科学技术革命浪潮,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被快速地运用于军事领域,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的军事变革,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开启了军队建设的转型之路,并且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等具有代表性的现代化战争,充分体现了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军事变革方面取得的成果,也使我军认识到了与世界军事强国的存在的巨大差距,随即开启了我军建设的转型之路。在这场世界范围的军事转型变革中,我军提出以信息化建设取代机械化建设的转型战略。我军的战略转型,必将带来军队全方位的变革。军队的真正转型,是文化的转型。我军的战略转型,从本质上讲,就是军事思维的转型、军事观念的转型,而阻碍我军战略转型的最顽固的往往也是思维和观念的僵化。如果我们的思维观念还只停留在机械化战争时代,那么必然不能适应信息化战争的需求。因此,通过构建部队特色文化引领我军各部队实现全方位的创新变革,从作战理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战争谋略、规章制度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入手,以实现部队自身的转型推进我军战略转型。面对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只有把“以文化育人,靠文化力提升部队战斗力”作为终极目标,遵循我军战略转型的基本规律不断加强部队特色文化建设,才能为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提供思想保障和力量源泉。

(三)构建部队特色文化是推进军队政治工作创新的重要保证

政治工作历来是我军的起家本钱和传家法宝,是我军真正的优势所在。当今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呈现出多元、多样、多变的复杂局面,军队不是真空,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军官兵的价值观念必然受到社会上消极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全媒体时代的到来,更是对军队政治工作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面对新的形势,军队政治工作必须顺势而为,打破传统工作模式的禁锢。加强部队特色文化建设是推进军队政治工作创新的重要保证,构建部队特色文化以充沛的文化特性,毫无气息地实现军队政治工作的功效,军队政治工作功能的最佳发挥状态,往往是在其文化特性体现得最为充分之时。军队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脱离了人,军队政治工作就如同空中楼阁一样华而不实。以构建部队特色文化为抓手创新军队政治工作,就是在深入分析新的历史条件对广大官兵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产生何种影响的基础上,打破固有的“以工作为中心”思维定式,从而把“以人为本”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根本准则,发挥部队特色文化对广大官兵的精神塑造功能,为军队政治工作提供新的思维、创新和实践。通过提炼部队特色文化的精神内核,完善部队特色文化的制度机制,丰富部队特色文化的活动形式等手段创新军队政治工作,发挥部队特色文化得天独厚的优势,把本部队特色文化的精神内核融入军队政治工作各项具体事务之中,使广大官兵在感情沟通中得到教育熏陶,在审美体验中得到心灵升华,在自我砥砺中达到文化自觉自省,潜移默化地坚定价值信念,达到春风化雨、撬动心灵的良好效果。

军队行政管理论文第2篇

论文摘要:积极推进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一体化集成服务,是实现军队院校文献信息资源集成化、服务利用共享化和教育训练远程化的一项基础工程。要努力构建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导航、重点学科特色数据库、原生文献信息资源整合、教学相关文献信息资源、专家参考咨询、联合数字图书馆等六个集成系统,并切实采取实现一体化集成服务的主要措施。

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军队院校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技能与服务方式的深刻变革。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一体化集成服务的新路子,对于全面整合与利用全军院校政治理论教育信息资源,进一步拓展《军队政治理论学科数字图书馆》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文献信息资源在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和保证部队“打得赢”、“不变质”中的联合服务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一体化集成服务的必要性

一是积极顺应军队院校教育信息化的需要。“实施军队院校教育信息化工程”,是中央军委和总部根据“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要求作出的重要决策。“实施军队院校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基础条件之一,就是实现教育文献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和共享化。因此,积极推行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一体化集成服务,既是顺应军队院校教育信息化发展,实现军队院校文献信息资源集成化、服务利用共享化和教育训练远程化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全面提升军队院校整体现代化办学水平的必然要求。

二是实现“全军院校一个馆”建设目标的需要。“全军院校一个馆”,是总部机关早在1998年就确立的全军军事训练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奋斗目标。《军队院校图书馆建设和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指出:经过五年的努力,把全军院校图书馆基本建成信息资源丰富、布局优化、特色鲜明、联合共享、动态发展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和知识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全军院校一个馆”的建设目标。因此,积极推行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一体化集成服务,即是依托了‘军训网”对各院校,尤其是对政治院校的政治理论教育的特色文献信息资源实施有序的整合和联合服务保障,也是实现“全军院校一个馆”建设目标的重要步骤。

三是克服目前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工作弊端的需要。近年来,全军院校在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等多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就目前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来看,仍然存在着松散管理与条块分割、标准不一与自成体系、自产自给与重复建设、经费紧张与技术力量有限、规模偏小与尚未真正形成共享保障合力等弊端。积极推行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一体化集成服务,是克服目前存在的种种弊端和问题,实施全军院校数字图书馆工程及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大联合、优化整合与高效利用各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的重要保证。

二、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一体化集成服务的基本思路

(一)构建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导航集成系统。运用“军训网”、“因特网”交互技术及《军队政治理论学科数字图书馆》的“信息雷达”、“知识导航”等搜索引擎应用功能,开发与建立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导航集成系统,分别将“军训网”、“因特网”上被选定的政治理论教育相关信息资源的网站地址、栏目名称、文献信息目录和内容摘要等指引信息,按照政治理论学科专业以及特定用户某一个研究领域和信息源载体形态与种类的要求,加以分类排序、规范整合集成,建立诸如“冠状树”结构的导航路线图和自助式搜索界面,同时建立一个能基本覆盖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学科专业及可以直接链接检索的知识信息导航库,直接帮助与引导“军训网”读者搜索和获取有较高利用价值的信息资源。

(二)构建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重点学科特色数据库集成系统。据了解,目前全军政治院校及相关院校研发或正在建设的特色数据库,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军队政治工作、军队文化工作、军事新闻传播学、军事思想与军事历史、军事信息管理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等达20个左右,我院还相继建立了“政工”、“军旗”、“军心”、“军魂”等4个特色网站。这些分布在各单位的数据库和网站,不仅涵盖了全军院校政治理论重点建设学科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而且都具有一定规模和基本形成更新维护制度。运用数字图书馆现有的“信息雷达”、“站点分布式检索”等应用工具及挖掘、转载、复制等方法,依据《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指南》公布的重点学科专业目录和相关标准规范,把这些数据库和网站的全文信息资源进行搜索查询、统一标引分类和有序整合集成,实行自动和便捷的查询检索,为全军院校政治理论重点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课程教学与科研提供针对。

(三)构建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原生文献信息资源整合集成系统。通过建立健全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原生文献信息资源合作共建的长效运行机制,依托“军训网”网络环境及军队院校数字图书馆应用系统(MDLS)数字化生存平台和各院校现有设备与技术,采取统筹规划与协作分工、分布建设与统一整合、实物交互与网上递交、自动与在线共享相结合的途径,对分散在各政治院校及相关院校政治系(教研室)的各类公开发行刊物、自编教材与著作、学术科研成果、研究生毕业论文、内部简报与研究资料、专题讲座与报告等原生特色文献信息资源,进行分期分批地收集递交、规范化加工和集中统一整合,建立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原生文献信息资源联合数据库及集成服务网站,确保全军军事训练信息网总中心和各联合院校门户网站的原生文献信息资源的及时自动更新维护和实时利用。

(四)构建军队政治理论教学相关信息资源集成系统。协调联合全军政治院校及相关院校政治系(教研室),以《军队院校图书馆联合书目中心》搜索查询到的政治理论教学相关文献信息资源目录为基数,统筹分工联建,按照先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再公共学科专业,以及课程教学和科研需求的轻重缓急,一方面有计划地对馆藏非密级教学参考书刊资料进行分期分批数字化加工;另一方面对军内外政治理论和思想教育相关的网络课件、专题讲座报告、最新教材和专著等资源进行连续不断的收集加工和更新维护,并将其与原生文献信息资源一道,依据专业课程进行分类排序、合理配置、整合集成,建立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学相关文献信息资源联合数据库和集成服务网站,直接为各院校政治理论和思想教育课程教学提供服务保障。同时,利用《军队院校图书馆联合书目中心))查询系统,适时开展军队院校图书馆政治理论教育相关馆藏印刷型书刊的馆际互借活动。

(五)构建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专家参考咨询集成系统。依托军队院校现有数字图书馆开发与应用平台,构建学科专家与智能工具有机结合的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专家参考咨询集成系统。该系统由专家人才库、咨询工作站、推理与获取机制和用户界面组成。其主要功能:一是建立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专家人才库。在网上公布专家人才的自然概况、教学科研成果、专业研究方向和咨询资历等息,让咨询者有针对性地了解和掌握咨询专家人才的情况。二是建立智能化推理和咨询信息库管理系统。前者能在跟踪分析咨询者需求和进行实时咨询解答过程中,指导和帮助咨询者获得相关咨询信息;后者能对已咨询过的信息源进行自动搜索整合、及时更新扩充和咨询信息,为新咨询者提供参考咨询信息。三是建立专家联合咨询工作站。该工作站主要是根据各院校学科专业分布和协议分工建立专家教授联合咨询站点,通过制作个性化网页、开设电子信箱和BBS等运作方式来实现。由于该工作站采取的是联合咨询模式,尽管网上的咨询专家所在的位置是虚拟的、不同的,但咨询者的需求能从四面八方获得满意的答案与信息服务,实现专家与咨询者之间由过去的一对一传统咨询模式向网络环境下一对多、多对一和多对多的新咨询模式转变。

(六)构建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联合数字图书馆系统。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联合数字图书馆系统,主要由全军政治院校及有关院校政治系(教研室)联合共建。考虑到各院校学科专业特色和网络设备条件、数字化建设程度、技术力量及驻地比较分散等实际情况,拟以全军院校整体数字图书馆和各院校现有数字化设备系统为技术支撑,建立信息资源互动调度、有序整合管理和网络信息共享检索的政治理论教育联合数字图书馆集成系统,实现“军训网”域内的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界面的检索与利用;拟以军队院校数字图书馆应用系统(MDLS )为开发平台,联合共建文献信息数字化加工和自动化系统,实现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分工合作、分布建设与有序整合;依据国际“DC核心元数据”、国家和军队“中文元数据方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建立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元数据及分类规范标准体系,实现同学科专业信息资源有序整合与统一界面快速准确检索;以联合共建共享为目的,建立完善的信息资源建设与利用的协作分工机制,实现联合数字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实时交互、应用导航、主动推送和高效管理与利用。

三、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一体化集成服务的主要措施

(一)必须进一步增强联合共建意识。军队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一体化集成服务,是一项涉及院校多、科技含量高、协调与研发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各联合共建院校及参与人员必须从促进军队院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不断丰富全军军事训练信息资源、全面提升为“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文献信息保障能力和努力谋求军队院校图书馆现代化长远发展大计的高度,转变观念,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要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努力营造全军院校合心、合拍、合力和齐抓共管、联合共建的良好氛围;要正确处理好“拥有”与“共享”的关系,努力开创全军院校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新局面;要正确处理好“多元化”与“一体化”的关系,努力实现全军院校政治理论教育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整合及一体化集成服务。

军队行政管理论文第3篇

摘要:一个良好的行政文化可以保证行政管理体制顺利健康的发展,反之, 必将成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束缚。本文阐述了军队行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军队行政文化建设的目标要求,通过调研总结了“三律一化”军队行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行政文化;管理;建设

在党的十报告中指出:“军队建设要坚持以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军队行政在军队建设中承担着正规军队秩序的任务,对于战斗力的生成、保持与增长有着至为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中的军队行政却因为种种原因而处于比较严重的困境之中,诸如政令不通、责任难究、职责不明、协同不力等。再比如当前军队行政者思想保守陈旧,对军队行政文化建设认识还很模糊,对更新行政观念缺乏正确的认识,军队行政领域存在“唯领导意志”、“情大于法”、“官本位思想”、“等级思想”等错误的行政行为与思想,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军队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因此要积极探索军队行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路径,提高行政管理质量与效益。

一、军队行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军队行政文化是军队行政体系中的成员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所形成的对军队行政活动的态度、情感、价值观和信仰以及人们所遵循的军队行政原则、军队行政传统和军队行政习惯。任何一个军队行政体系的结构、过程、程序及军队行政主体的行为观念,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军队行政文化的影响。行政文化是通过长期的历史积淀以心理作用的形式渗透到行政人员的思想里去的。我军有着许多优良的传统的行政文化,比如“人民军队”的建军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军事民主、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的民主制度等等。

一个良好的行政文化可以保证行政管理体制顺利健康的发展,反之, 必将成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束缚。先进的军队行政系统,不仅应强烈地意识到行政文化的存在,而且应该不断地提倡和发扬行政系统中好的传统,好的精神,摒弃和消除行政组织中不良的观念、习惯和风气,能动地引导行政文化的运行和完善,自觉地加强行政文化的建设。军队行政文化建设就是从改善军队行政管理的需要出发,有意识地引进新的行政文化因素,在原有行政文化的基础上,对行政文化重新进行整合,以创造出有利于实现军队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新的行政文化。

二、我军行政文化建设的目标要求

目前军队行政管理的主要指导思想是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的军队。其目标和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方法综合化符合革命化的要求。硬管理与软管理相结合,一方面运用法律、条令、条例规范官兵行为,另一方面通过说服教育,启发自觉性和积极性,使官兵甘心情愿、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

——管理手段现代化符合现代化的要求。在军队行政管理中有效地综合运用现代管理理论、信息技术,达到管理技术手段自动化,使管理效益得到极大提高。

——管理活动法规化符合正规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军事法规体系,使一切军队行政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军队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军队行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路径——“三律一化”管理教育法

按照军队行政文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笔者就军队行政文化建设这一课题,调研多家师旅级单位,各单位对军队行政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尽相同。在调研江苏预备役高炮某师时,该单位对加强军队行政文化建设高度重视,并形成了“三律一化”管理教育法的行政文化建设成果,值得借鉴。

(一)“三律一化”管理教育法的涵义

“三律一化”管理教育法,是“观念律德、纪律律人、规则律事、以文化人”教育管理法的简称。它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军队的性质、宗旨和调令条例,将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融为一体,按照全面建设、辩证发展和系统集成的总体思路,着眼“人”,强调“律”,注重“文”,顺应当前部队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构成新形势下促进部队行政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的系列方法。

观念律德:是指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努力培育政治坚定、境界高尚、胸怀宽广、情趣健康的官德人品,筑牢功不可破的思想防线,确保军队建设的正确方向。

纪律律人:是指依据国家法律和部队纪律规范官兵的言行举止,使人人处于有效管控之中,遵规守矩,行为规范。

规则律事:是指紧贴部队实际,坚持过程与效果的统一,建立起按照流程管理的体系机制,使官兵每时每刻都能按规律办事、按规则办事、按程序办事。

以文化人:指紧紧抓住“文”这个关键,注重用弘扬传统文化、传承红色文化、学习科技文化、建好军营文化、培植艺术文化、打造特色文化等多种方法达到“以文化人”的作用。

“三律一化”管理教育法的四个要素相辅相承、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其内部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三律一化”管理教育法的特征

“三律一化”管理教育法将教育管理的空间、时间、对象统一于一体,把教育、管理、文化作为行政文化建设的一个整体加以研究,构成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方法体系,克服了以往就教育抓教育、就管理抓管理,忽视文化建设的问题,具有系统性;“三律一化”教育管理法的目标是解决部队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本质要求的有效体现,具有针对性;“三律一化”重在“律”,通过律德、律人、律事,实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行政文化理念,适应新形势下部队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具有时代性。“三律一化”教育管理法来源于部队教育管理的实践,又服务于教育管理实践,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谋求教育管理的高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具有实效性。

(三)“三律一化”管理教育法的意义

当前,社会正处于大转型、大变革时期,传统的思想观念、伦理道德、价值取向受到全面冲击;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在军事领域引起革命性变革的同时,也深刻影响到官兵的思维活动;长期和平环境,导致部分官兵职责意识淡化,战斗队思想难以确立。“三律一化”行政管理法在行政文化建设中具有三点意义:

——坚持依法从严治军落实以人为本的强力措施

“三律一化”教育管理法,全面贯彻落实胡主席重要指示,遵循部队教育管理规律,把宏观要求具体化、定性标准定量化、理性要求可操作化,使管理工作的“治表”与“治本”紧密结合,实现了管理效益最大化。一是增强自觉。“三律一化”教育管理法以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主动把自己经常置于纪律的约束之中,人人自觉服从管理、接受管理、参与管理、实现制度要求和有效落实达到统一。二是注重基础。在部队各项工作中认真全面落实调令条例规章制度,下大力从严治教、治训、治管、治纪、治编、理财、治官,打牢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基础。三是突出“治本”。

一切教育管理工作必须紧紧抓住做好人的工作这个根本。比如“规则律事”充分发挥管理的保证作用,完善和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官兵的按章办事能力,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战斗集体的凝聚力。“以文化人”,致力用文化熏陶,使官兵更新思维、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成为一名有文化底蕴、有教养、有情操的人。

——解决部队教育管理工作重难点问题的一把钥匙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仍然遇到严峻挑战,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随着军队中长期改革的逐步实施,士兵服役、退役安置、士官工作等有关法规制度的施行,涉及个人利益,影响官兵思想稳定,给行政管理带来严峻挑战。“三律一化”教育管理法结合当前部队实际,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客观分析现状,为部队行政管理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方法路子。一是以“治官”为切入点。以“治官”为突破口,强化系统建设的思想,倡导大教育管理观,坚持严下与严上相一致,严管与严教相结合,确保干部队伍思想不裂缝、行为不出轨,形成模范带头做表率、高度负责观部队的良好氛围。二是以“治风气”为着力点。重点纠正虚假风、根治贪玩风,教育官兵开展“四个远一点”的自查自纠,即“离老板远一点、离女色远一点、离金钱远一点、离远一点”,重在扭转无为风,定期组织官兵自评和群众测评,对不称职的官兵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三是以“治松散”为关节点。管理不全,就会出现管理空间上的盲区,要素上的遗漏、时间上的空挡,最终导致松、散、影响部队全面建设和战斗力的提高。“三律一化”教育管理法,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时向全程、不漏一人一事”的原则,所处空间内的所有管理对象实施全面有效的管理,真正做到全面管、管全面。

——科学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创新行政管理方法的有益尝试

“三律一化”教育管理法在继承和发展传统行政文化的同时,借鉴了现代管理科学理论。一是确立了“目标管理”的理念。围绕战斗力生成这一总目标,变随意性管理为规范化管理,变静态管理为流程的动态管理,把管理标准同作战能力标准有机统一,把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成效和责权利落实到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形成党委集体领导、主官分工负责、各类人员各司其责的管理格局。最终实现以管促训。二是确立了“精确管理”的理念。将社会学、心理学、运筹学等先进管理理论融入到行政管理之中,树立精耕细作的观念,强化以精确促落实、以细节求高效的思想,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模式高新技术成果,使条例落实、工作指导、领导决策、思想教育等工作标准化、数字化、可视化、实时化,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确立了“绩效管理”的理念。以绩效为目标,以严格问责为手段,坚持把结果作为衡量单位和个人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通过完善层次管理、奖惩激励、考核评估和服务保障等机制,切实扭转“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谋事创业的氛围。(作者单位:江苏陆军预备役高炮某师)

军队行政管理论文第4篇

 

军队政治工作学学科自从1983年创设以来,经过全军理论工作者和部队政治工作实践者二十多年的的辛勤耕耘.学科理论框架初具规模,无论是学科建设还是专业水平都有了大的进展。但过去我们在理论研究中,对军队政治工作理论研究的定位还不够准确,注重对宏观和微观理论层面的研究,而对中观理论层面的问题研究不够。军队政治工作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研究定位上,既要1j哲学、政治学等学科在宏观层面上的研究区分开来.乂嬰与具体工作在操作层面上的研究区别开来,应在中观理论层面上下功夫^过去我们在思维方式上,-方面借鉴哲学的思维方式,注重归结性思维,主要强调对政治工作的本质进行多次抽象,这种思维方式有利于抓住政治工作最终的本质,有利于我们把掘大的方向。但容易忽视政治工作的应用性特点.容易忽视研究政治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促使政治工作科学化。把政治工作研究摆在和哲学、政治学等学科相同的宏观层面上研究,导致出现眼高手低,容易对政治工作的现实重大问题关注不够,研究成果屮,有关政治工作性质地位的原理、原则的论述较多,而在核心问题如体制、机制方面的研究着力不够,缺乏主动性和紧迫性,在如何促使政治工作科学化方面进展还不大。只强调我军政治工作在根本性质上的先进性,但又如何在新时期实现和发挥这种先进性的治本之策——完善体制和运行机制,理论上关注还不够。我们必须认识到,原则的正确性不能等同于实践的科学性,军队政治工作研究,侧重点不完全是解释政治工作“是什么”的问题,而是“怎样科学化”的问题,根本目的在于解决政治工作科学化的问题,这是军队政治工作研究的独特视角,没有这种思路,我们的研究老是步哲学、政治学等一些宏观理论的研究路子,研究的都是很宏观的东西,和政治学的概念基本一样,形不成自己的独有概念和理论模式,这样军队政治工作理论研究要上一个层次就很困难。军队政治工作理论和政治学相比,本身处于中观理论层面,既要关注深层面理论问题,也要关注操作性现实问题。研究中只提出了原理、原则性的东西还不够,还必须研究如何在实践中贯彻这些原则,如何发挥功能作用,这是军队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关注的重点。我们在研究中要坚持先进文化方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主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敢于正视和揭示政治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矛盾,敢于突破不适应新的实践发展的定论,善于把握军队政治工作发展规律的本质问题,以推动军队政治工作学科的发展。

 

二、关于军队政治工作理论研究的主要方向

 

军队政治工作理论建设已经有了基本的基础,目前作在的主要问题是理论研究的科学性还不够。我军著名政工理论研究专家姜思毅中将提出了--个有代表性的观点:“向现实贴近、向历史开掘、向理论升华”。这可以作为新世纪政工理论研究的基本方向。我认为,军队政治工作理论研究要上一个台阶。

 

.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强研究力度:一是从学理上深化研究.这与目前学科尚处于准科学阶段有关,主要目的是从理论上探求军队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使政治工作更加科学化。过去的经验总结是必须的,但经验总结具有直观性、非批判性,只能解决感性认识问题,理论具有理想性、批判性,是对实践的反思、对实践的超越,它解决的是理性认识这个拫本问题„理论只有彻底,才能说服人,这是军队政工理论研究的落脚点和实现第二次飞跃的关键环节。

 

二是加大前沿性、咨询性研究。主要目的是解决军队政治工作若干重大现实问题,提高军队政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总部决策提供咨询功能。军队政治工作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必须以问题导向为前提,研究任何问题,都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必须一切从当前的实际出发来研究探讨问题,要为着解决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而去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最后又回到解决现实问题上来。

 

三、关于军队政治工作的学理性研究

 

如前所述,军队政工理论研究要从中观层面、从理论与操作相结合的角度进行综合性研究。但这种理论研究不仅仅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而是对实践的超越。从学理上进行研究,目的是为了使政治工作实践更加科学化,军队政治工作作为一门新兴学科,13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础理论性研究还不够、理论思维的程度还不够,要本着学科向科学化发展来思考问题。不可否认,我军政治工作实践具有独创性特色。首先,在毛泽东为核心的老一代革命家领导下,以创建新型人民军队为根本目标,从打政治战争的战略高度,旗帜鲜明地创设了政治工作,建立了独立的、自上而下一体贯通的政治工作组织系统。其次,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政治工作,总结了一整套政治工作经验,成为我军的政治优势。这是我军的创造性发展。过去-段时间,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关注的重心在于政治性、意识形态的问题,而对于中性的,带有思想性、行政性的问题研究不够。实践证明,政治工作中有许多问题,如思想政治教育、人事管理、政党组织建设等,事实上是古今有之,中外军队有共同性,区别只在于程度不同。中国古代军队、外军在意识形态上提得弱一些,工作方式上是军政一体化,而我军在意识形态上提得鲜明一些,工作方式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军队政治工作从工作性质上讲,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作为一门学科来讲,应从中性的视角、客观的角度,站在军队政治工作实践的全局上,研究其特点规律。军队政治工作的科学性体现在不仅具有政治属性,而a具有自然属性,其自然属性的东西具有普遍性,体现了人类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成果。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更能全面地揭示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也能克服过去研究中的片面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政治工作理论,要从学科自身的特点规律着眼,从具有普遍性的层面上来研究。我认为,军队政治工作从学科特点来讲,从增强科学性来讲,应一分为三:军队思想政治教育学、军队人事管理学、军队党组织建设学。这要比笼统地研究军队政治工作学要相对科学。其理由有三:第一,“政治工作”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称谓,作为学科要科学地理解本质内涵。“政治工作”是列宁1903年提出来的一个名词。1902年,列宁在著名的《怎么办?》一文中,提出了“政治教育工作”的概念,他强调党要“积极从事在政治上教育工人阶级的工作”。之后曾多次提到过“政治工作”这个概念,并在原苏联红军中首先建立了政治工作组织系统。我党在第一次国共合作中,协助国民党在国民革命军中使用了这个概念并开展了政治工作。我军在南昌起义过程中就建立了政治工作组织系统,之后在七十年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中,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政治工作。“政治工作”在我军已经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事实上,政治工作概念是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建立正规军队后,创造的与军事工作等专业性工作相对而言的新概念。它实际上就是过去无产阶级未掌握政权时党领导的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工作的继续。我们要客观地看到,“政治工作”这一名词,是无产阶级军队建立后才使用的,但是,类似无产阶级军队政治工作这样性质和职能的工作,从阶级社会产生了军队后就存在了。

  不论是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军队,还是近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的军队,统治者为了牢牢掌握军队并为其服务,为了凝聚军心,提高部队战斗力,都必须要进行宣传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只不过各阶级都有自己的政治治军思想,在认识的深度和明晰化的程度上存在差距,因而在内容方法上有所不同,组织的程度上有高低之分,进行工作的机构也有大小差别。因此不管什么性质的军队,不管叫不叫政治工作,政治性、思想性工作是客观存在的,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客观活动,区别只在于称呼、提法不同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军队政治工作这个学科的兴起只是近几十年的事,但政治性工作在许多国家军队中,却存在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第二,军队政治工作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人事管理、党组织建设具有不同的特点规律。三者都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主导理论基础,但又具有不同的特点。我军思想政治教育从地位作用来看,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从功能来看,是用科学理论武装官兵,用先进的思想解决官兵的思想认识问题的活动;从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来看,是凝聚军心,实现党和军队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从与政治工作的关系来看,是政治工作的本质内容。这既是本质特性,基本目标,又是根本任务。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性更强一些,以教育学为理论基础的特点更突出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讲究科学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科学,一门研究人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本身规律的科学。这就意味着,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应把它当作一门科学、一门学问来对待,而不能当作一项单纯的具体工作来做。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意识形态工作,属于上层建筑,但它对于经济基础具有巨大的反作用。毛泽东说过,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当前全军的根本任务是现代化建设,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但它只有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基础上发展,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军队人事管理,是军队管理和军队政治工作的交叉研究方向。和军队思想教育相比,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而军队人事管理集意识形态性、行政性于一体,综合性更强,世界各国军队、军队和地方都设有相同的工作机构、开展类似的工作,共性更强一些,管理学为其理论基础。军队党组织建设,属于政党学和军队政治工作研究的交叉方向。以马克思主义政党学为理论基础,综合中外政党理论建设的政治文明成果,突出意识形态性,独具我军特色。第三,从学科特点来说,军队政治工作的研究范围大,比较笼统,较难深化研究。过去在研究中,多从意识形态、多从思想政治工作角度研究的多,而对人事管理、党组织建设研究的力度不够。笼而统之的研究,一是研究不深人,较难抓住本质与特点,较难在理论上归纳升华。二是思想政治教育、人事管理、党组织建设各有其特点,有些意识形态较强、有些行政性较强,研究中要么忽视这一问题,要么只讲另一些问题,归纳总结有难度。三是与学科发展的大趋势不合拍。过去我们在军队政治工作研究中,认为是独家优势,一些政工实践者和理论研究者长期习惯于宣传式、解释式的研究方式,甚至有唯书、唯上的倾向。而近年来地方研究单位和大学根据学科的内在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人事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人的学科建设,在一些方面已经走在了军队研究的前面,我们必须看到,这是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要及时调整研究思路,要向地方研究单位和大学学习体现在研究中的科学精神。地方在思想政治教育、人事管理方面的研究,符合科学研究的思维模式,而我们在一段时间受固有思维方式的限制,没有摆脱政治宣传式、解释性的研究路子,一方面,使研究成果在经验层面上低层面徘徊;另一方面,注重政治宣传,科学精神体现得不够,在促使政治工作科学化上下功夫不够。研究中要么在原理、原则上下功夫,忽视了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要么只侧重操作性的东西,有一种急功近利的思想倾向,我们必须要克服这种粗放型的研究方式,在军队政治工作学科建设上有较大的突破。

 

根据这样一种思路,目前要侧重研究以下问题:第一,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化、科学化问题。我军思想政治教育已经历了八十年的实践,在革命战争年代,我军思想政治教育生动活泼,充分发挥了联系实际、联系群众的特长,同时又是随机的,缺乏统一的规范,经过建国后五十多年的规范化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向科学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军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正如毛泽东所说,思想政治教育“有第一等的成绩”,目前的问题仍是宣传性、解释性的研究多,理论性、科学性研究不够。一是要研究如何科学地确立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目标。我认为,要以培养“四有”革命军人为目标,着力培植军人的革命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尚武精神、科学精神和法治精神,几个方面缺一不可,这是我军总体价值体系的内在体现,是思想政治教育根本的价值目标,过去在尚武精神、科学精神和法治精神的教育方面还存在不足,要研究改进的思路。军队思想政治教育要为“打得赢”提供保证,必须突出自身特色。要突出军队要时刻准备打仗的特点,培养官兵的职能意识、忧患意识和尚武精神,这是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当务之急和长远要求。二是要研究如何完善军人伦理道德规范体系。要健全为人民服务为主导的层级道德规范体系,一方面要把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从政治导向、道德导向和利益导向三方面充分体现出来,从规范上落到实处,成为衡量合格军人的刚性指标,成为有操作性的行为准则。

   把为人民服务的导向性要求体现在法律制度之中,体现在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保证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要把先进性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在战士、一般干部、中高级干部中区分层面,制定不同层级的伦理道德标准。三是要研究健全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运行机制。要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与军事和其它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良性互动的“军政一体化”工作机制。要建立思想政治教育调研网络和信息网络制度,建立社会舆情和部队官兵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工作效果反馈制度等。四是要探索如何解决官兵现实思想的深层面理论问题。第二,党的组织制度规范化、程序化问题。我军党组织制度建设富有中国特色,但也要看到,我们在借鉴世界政党建设的现论方面仍显不足。为什么西方国家军队中推行的文官制度能有效地保证资产阶级政党对军队的领导,而且有一整套操作性很强的法律规范体系。为什么我军在军队党组织建设的理论上具有先进性,但这种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体现的还不够,这些都需要我们作出理论上的回答。我们必须跟上世界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根本价值标准,借鉴先进科学文化、法治文化推进党组织制度创新。第三,人事管理法制化,知识军事时代的军事人才资源开发等问题。新形势下军队人事管理法制化遇到了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如怎样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依法管理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如何处理好借鉴外军经验与保持我军特色的关系;如何强化干部群体的法治观念;如何处理好人事管理执法中权与法的关系;如何推进人事管理领导方式的转变。这都需要我们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地回答。

 

四、关于军队政治工作的发展性、咨询性研究

 

科学研究,一般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发展研究,军队政治工作也不例外,发展研究对于推进军队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具有更为直接、现实的意义。创新是发展研究的精髓所在,加强创新是发展研究的当务之急。既然军队政治工作理论研究的目的是促使政治工作科学化,就要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在回答和解决现实难点问题上、在应用性上下功夫。西方国家军队往往注重着眼发展,面向未来,积极探讨前瞻性、前沿性理论;我们过去在研究中自觉不自觉地强调立足于现实,着眼过去,积极探讨在继承政治工作传统理论的基础上,创新现实性、操作性政治工作理论。由于我们侧重着眼过去,侧重探讨继承政治工作传统理论,致使我们在研究中,现实性、应用性研究不足。在研究方面,首先关注对政治工作传统理论的研究。比较侧重于在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政治工作思想的基础上,适应时代要求,积极探讨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这是我们的思维优势,但仅仅这呰还不够。江泽民总书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这是保持党的思想活力的重大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引导社会前进的强大力量。作为政治工作研究也是一样。我们要不断开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新境界,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政治工作中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中解放出来,从对政治工作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断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在研究思维方式方面,我们要向西方国家军队学习。我们要学习西方国家军队在理论研究中所体现的务实性与创造性精神.加强政治工作前瞻性、前沿性理论研究的力度。

军队行政管理论文第5篇

关键词:军队;财务审计;管理创新

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关系着我国军事力量是否可以得到提升。对其进行创新性的管理很有必要。当前,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还存在着一定问题,使军队的财政经费流失,原本用于军队建设的经费被挪用。所以近期在部队出现了一些“大老虎”,他们的罪名当中总会有一条贪污受贿或是挪用公款,这也说明了当前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还不是十分的严格,缺乏一定的管理手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对本文论题的研究和讨论,以期可以使军队的财务审计工作得到改善和加强,以达到提升军队整体战斗力和素质的目的,进而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

一、军队财务审计管理创新的重要性

军队的内部管理,随着时代的进步,也愈加的科学规范化。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有了非常大的提高和改善。但在财务审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急需改善和加强。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作业,因为国家每年都会向军队支出大量的经费,用于提高军队的整体实力,包括武器设备以及人才培养等,军队的财政管理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做好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创新性的财务审计管理,可以合理的分配军队的财政支出与收入,从而在审计的过程中,可以做到无疏漏,保证军队建设的现代化和科学化[1]。

二、军队财务审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审计管理意识薄弱

军队的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地位,所以在进行军队建设的过程中,大部分管理人员会十分重视建设方面的内容,而轻视了管理的重要性,特别是财务管理方面。由于军队的经费大多来自于国家的直接拨款,并不需要担心资金的来源,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军队的相关领导对财政管理缺乏一定的认识,管理意识较为薄弱。面对具体的财务审计管理工作常常是一头雾水,不知从何下手,在下达指令时,也不符合相关的规定,急切的想要做出成绩,并未制定出长远的目标,进而影响到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以及军队的整体建设水平[2]。

(二)财政预算存在漏洞

在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当中,预算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应该对军队的经费进行合理的规划,使军队的各项建设都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但当前,军队在财务预算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漏洞,财务管理部门的执行能力有所下降,而且存在着一定的厌烦情绪,特别是在处理“三关”问题时,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负责财务审批的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财务技能,无法对财务预算工作进行很好的把关,经费经常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将经费用在不必要的地方,从而影响到军队的整体建设[3]。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

军队财务审计管理的监督机制,还不是十分的完善,从而导致宏观政策的制约效果受到削弱的风险。当前由于缺乏对军队财务审计管理系统的有效监督,使军队的资金运作超出了相关政府单位可监督的范围之外,政府部门无法有效的掌握军队的资金动向,甚至于无法掌握他们的具体行动,或是用于军事演习、战士津贴,亦或是购买相应的装备等。而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财务审计管理系统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而军队为了节省经费,可能会一直使用旧的管理系统,或是在旧系统上进行更新等,从而使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经费的流失,军队的进一步建设受到影响。

三、军队财务审计管理的创新性对策

(一)提高财务审计管理人员的素质

做到对军队财务审计工作的创新管理,应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别是财务审计管理方面的水平。军队在培养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技能时,还应积极的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对军队的相关人员实行严格的管理教育工作,时刻关注他们的动向以及思想变化,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对军队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应该使军队的财务管理人员正确认识到这一点,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意识,在此基础上提高他们的财务审计管理水平,使财务审计管理工作更加的科学化和合理化。

(二)提升财务预算的能力

财务审计管理当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便是财务预算。为了可以有效的提升军队的财务预算能力,应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养,并结合当下的财政审计管理政策,进行严格的要求,采用灵活的编制,避免在预算的过程中出现众多不可控的因素和空窗期。对军队的财务预算应该进行严格的审批,由于审批工作一般需要很长的时间,这就使军队的建设受到一定的影响,当遇到数额较大的财务支出,还需要加强审批的力度,通过集体讨论研究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回复,避免各级领导出现不同的审批意见。

(三)完善监督机制

完善监督机制的前提是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对军队财务审计管理系统的监控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所以相关部门在对这一系统进行监控的时候,应保持适当的原则,但这种适当并不是毫无原则的适当,要有针对的对其进行合理的监控,以其对军队产生的客观利益为基础,对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进行风险评估和权威的审计,使其时刻处于可控制的范围。这就要求相关的技术部门对军队财务审计管理系统,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对军队财务审计管理系统运行方式方法有所了解和掌握,进而在实际的应用管理中,可以对军队的财务审计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结论

综上所述,军队在财务审计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和漏洞,影响了军队的建设。所以对军队财务审计工作进行的创新性的管理,已经势在必行。针对这一情况,本文首先论述创新管理的重要性,进而阐述当前军队在财务审计管理工作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弊端,在文章的最后提出创新性的管理意见和对策,以期可以加快军队建设,进而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

参考文献:

[1]郝万禄,崔俊.军队审计管理创新探要[J].军事经济研究,2006(11):65-67.

[2]王文景,张煌,陈幕鹏.军队审计方式方法创新的思路及举措[J].军事经济研究,2016(3):65-66.

军队行政管理论文第6篇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经中共中央、xx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政工条例》)日前颁布施行。

《政工条例》集中规范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原则、根本制度和组织体制,是我军政治工作的基本法规。20xx年颁布的《政工条例》,对于规范和指导军队政治工作,加强部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推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增强部队战斗力和保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政工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更加牢固地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重要指导方针地位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xx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充分体现党的创新理论对军队政治工作的新要求,总结吸收军队政治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回答和解决政治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新形势下我军的使命任务、建设目标和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工作原则、根本作风、主要内容以及党的领导制度、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等方面的规定,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到我军的性质、任务和政治工作的原则要求、主要内容等各个方面,并对军队各级党委、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充分体现了xx关于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思想政治建设三个确保时代课题、思想政治工作三个紧贴要求、增强思想政治建设的科学性、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和提高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重要思想。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对近年来军队政治工作实践,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加强党组织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教育训练中探索总结的新鲜经验,都作了认真概括和充分吸收。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适应时展的新变化、使命任务的新要求,增加了做好军队使命课题训练、联合训练、战略战役首长机关训练、基础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政治工作以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抓好部队政法工作等内容,强调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政治工作,对党委(支部)领导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组织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等作了明确规定。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成果,必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增强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为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我军始终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的唯一宗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xx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贯彻中央军事委员会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完成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双重历史任务,为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其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

第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

第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服务于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人民军队的性质,保证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军人为目标的军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军队内部的团结和军政军民团结,保证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部队的单位(以下称团级以上单位)设立党的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在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党的各级委员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制度。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实行军队系统和地方党的委员会的双重领导制度。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是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预备役部队师、旅、团,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同级或上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总政治部。团级以上单位设立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营设立政治教导员,连设立政治指导员;与上述部(分)队相当单位政治干部和政治机关的设立,由xx或xx授权的单位决定。

第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部队;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围绕军队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坚持促进官兵的全面发展;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坚持发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的统一。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根本作风和方法是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结合起来开展工作。探索和把握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增强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机关是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第二章 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职能和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确定。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职能和优良传统教育,进行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军人道德、法律法规和时事政策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和革命气节教育。

(二)党组织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组织的原则性、战斗性。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和制度,搞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党的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干部队伍建设。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建立完善干部工作法规制度和政策,选拔、培养和管理干部,调整配备领导班子,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造就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

(四)共产主义青年团建设和青年工作。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发挥共青团的党的助手作用、完成任务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围绕部队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教育和活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习成才。

(五)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军人代表大会、军人代表会议和军人大会、军人委员会等民主制度,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维护官兵民主权利,发挥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x的决议、命令、指示的执行情况。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进行党纪军纪教育,检查处理违纪案件。

(七)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保卫工作制度,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开展隐蔽斗争,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和破坏。做好安全警卫工作。依法进行刑事侦查工作,做好军事监狱和看守工作。

(八)军事审判、检察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代表国家在军队中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军队的实施。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合法权益,为部队和官兵提供法律服务。

(九)科学文化教育。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组织部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军事高科技知识,鼓励和支持官兵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培养既能保卫祖国又能建设祖国的人才。

(十)军事宣传工作。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共中央、xx的重大决策,宣传军队建设的重大成就和先进典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军队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和出版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对外军事宣传。

(十一)文艺体育工作。建设服务部队的文艺体育队伍,发展军事文艺体育事业。建设军营文化,改善文化装备、设施和环境,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十二)群众工作。教育官兵遵守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群众纪律,开展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正确处理军政军民关系方面的问题,维护军政军民团结。协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动员部队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三)联络工作。进行瓦解敌军、团结友军的工作。开展对台工作。调查研究外军、敌军和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情况。指导部队进行心理战研究和训练。

(十四)军人褒奖、福利和优待抚恤。建立健全军人褒奖、福利政策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军人实施褒扬奖励,检查督促军人福利待遇的落实。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优待抚恤政策规定,对军人及其家属实施优待,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和残疾军人进行抚恤。

(十五)经常性思想工作。针对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及时进行思想教育,搞好心理疏导。发挥部队、社会、家庭和思想工作骨干队伍的作用,开展群众性思想互助活动。

(十六)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进行形势和军事斗争准备教育,激发部队练兵热情。引导官兵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进行训练,培育部队的战斗精神和优良作风。做好军事演习中政治工作。开展战时政治工作研究演练,制定完善战时政治工作预案。

(十七)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进行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科学试验、院校教学以及国防施工、执勤、反恐、国际维和、军事外交、抢险救灾等任务中的政治工作。

(十八)战时政治工作。加强党委对作战的统一领导,保证中共中央、xx的军事战略方针、作战原则和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进行作战动员和战场鼓动。健全组织,调整补充干部。发扬军事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开展瓦解敌军工作,开展反心战、反策反工作,开展军事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参战民兵、民工政治工作和战区群众工作。维护战场纪律和群众纪律。做好烈士善后工作。

(十九)预备役部队、民兵政治工作。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加强预备役部队、民兵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和兵役政治工作。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政治工作研究。研究军队政治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对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研究高技术战争中开展政治工作和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的有效途径,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进政治工作的方法手段,研究制定政治工作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为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依据。

第三章 总政治部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全军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总政治部在中共中央、xx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第十六条 总政治部主任主持总政治部的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军政治工作的领导。

总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助理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七条 总政治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xx的决议、命令、指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在军队的贯彻执行。领导全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调查研究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制定军队政治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拟制政治工作法规。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军政治工作。及时向中共中央、xx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

(二)领导全军的组织工作。制定军队党组织建设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军党组织建设;指导全军选举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组织领导全军的党员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全军党务工作和政治统计;会同其他总部指导军队基层建设;领导全军民主制度建设;领导全军开展群众性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管理奖励、优抚和婚姻工作;负责政治工作条例的拟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全军选举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领导全军共青团建设、青年工作和妇女工作;负责军队有关社团组织事务。

(三)领导全军的干部工作。制定全军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考核军级以上领导班子和正师职以上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任免、计划调配、退出现役工作;管理军官军衔工作;管理专业技术军官、文职干部和非现役文职人员工作;管理干部培训、院校招生和毕业学员分配工作,负责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工作和选派干部出国留学工作;管理全军干部工资、福利的有关工作;指导预备役干部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和管理全军离休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承办军队人员参加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有关工作;管理全军干部实力统计和档案工作。

(四)领导全军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军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的规划及大纲,指导全军的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及院校政治理论教学工作,编审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基本教材;领导全军政治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建设;指导全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军的经常性思想工作;会同有关总部组织指导全军科学文化学习;领导与管理全军新闻宣传、出版工作和政治工作信息网络,组织协调重大事件、重大军事活动和重大典型的宣传报道。

(五)领导全军的保卫工作。制定军队保卫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军预防犯罪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军安全警卫工作;领导全军隐蔽斗争工作;指导和协调对邪教组织破坏活动的防范和处理工作;领导全军刑事侦查工作;指导全军军事监狱和看守工作。

(六)会同xx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全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制定军队党内监督的制度和案件检查、审理的规定;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xx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全军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和处理违犯党纪的重要案件。领导全军行政监察工作,制定行政监察的政策规定,组织检查行政监察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检查和处理违犯军纪的重要案件。

(七)领导全军的文化工作。制定军队文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文化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军文化体育活动和文艺体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军文艺创作演出和文艺理论研究,开展体育竞赛;指导全军文化读物、影视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和播映工作;指导全军文化体育装备、器材、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领导全军的群众工作。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协调军政军民关系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军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创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单位活动;检查执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遵守群众纪律的情况;会同有关总部指导全军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进行抢险救灾,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九)领导全军的联络工作。制定全军联络工作的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对台工作,调查研究外军情况;指导全军瓦解敌军工作,会同有关总部组织指导心理战教育训练和技术装备建设;指导开展边境会谈会晤中的政治工作和对外军的宣传工作;负责与国际红十字会的有关联络工作;负责军队的侨务工作。

(十)指导全军的军事审判工作。拟制军事审判工作的法规;指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审判职权范围内的各类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指导下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

(十一)指导全军的军事检察工作。拟制军事检察工作的法规;指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领导下级军事检察院的军事检察工作;指导全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十二)领导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制定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有关规定;掌握全军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情况,适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宣扬表彰爱军习武和完成任务突出的重大典型。

(十三)领导战时政治工作。下达战时政治工作指示;指导部队进行作战动员;建立健全参战部队党组织,指导党委实施对作战的统一领导;及时调整补充干部;发挥政治工作的作战功能,组织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做好瓦解敌军工作,防范敌人策反破坏;会同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参战支前,做好抚恤工作;制定战时奖励和惩处规定;制定和指导部队执行投诚、俘虏人员政策和被俘人员政策。

(十四)领导全军院校政治工作。制定院校政治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院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指导院校做好教员选拔、培养和干部交流工作;指导院校提高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领导全军政治院校建设。

(十五)领导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政治工作。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政治工作政策规定;指导开展政治教育,做好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战备值勤等任务中的政治工作;领导和管理预备役干部;领导民兵战时政治工作;协同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指导兵役政治工作、学生军事训练中的政治工作。

(十六)领导全军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制定和管理全军政治机关、政治干部的体制编制;制定全军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军政治干部的培训。

(十七)领导全军政治工作研究;领导全军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军队律师,指导法律服务工作;承办与政治工作有关的外事工作;指导全军信访工作;指导政治工作史料编纂工作;指导全军政治工作指挥自动化建设;会同有关总部管理全军政治工作经费。

(十八)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xx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工作,领导进行政治工作。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组织

第一节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

和党的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团级以上单位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单位的工作。

第十九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确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军区、副军区级单位代表大会,所属团级以上单位一般应有代表出席;党的军级单位代表大会,所属营级以上单位一般应有代表出席;党的师、旅、团级单位代表大会,所属连级以上单位一般应有代表出席。不足二百名正式党员的单位可以召开党员大会。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应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必须经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代表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百分之二十,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百分之十。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第二十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选举出席党的全国和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第二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委员会的名额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党的师级以上单位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有五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党的旅、团级单位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常务委员会的名额一般为七至十五人。常务委员会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在下届党的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至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委员会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第一书记,由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书记兼任。党的预备役师、旅、团委员会第一书记,由同级或上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成员兼任。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成员,调离本单位、免职或退出现役时,其在党的委员会的职务即自行免除。委员会成员的增补由常务委员会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必要时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可以指定下一级党的委员会的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讨论和决定下列事项: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和上级首长、领导机关的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

(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军事高科技知识的学习。

(三)党组织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共青团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后勤和装备保障中的重要问题,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完成重大任务的要求和措施。

(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干部的考核、选拔、培养、任免、调配、奖惩和军衔、职级的调整,人才队伍建设。

(六)部队安全稳定和军政军民关系方面的重要问题。

(七)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

(八)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决议的贯彻情况,向上级党的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向本级党代表大会的报告。

(九)其他必须由党的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独立执行任务的临时单位,应根据需要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党的临时委员会的组成、职权、隶属关系,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的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

(一)对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紧急情况下可由首长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的委员会报告,并接受检查。

(二)坚持集体领导。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个人不得专断。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对党的委员会决定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并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的委员会未改变决定之前,必须坚决执行。

(三)党的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军政首长必须服从党的委员会的领导,执行党的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党的委员会不得包揽行政事务,应支持行政首长独立负责的工作。

(四)在党的委员会中,书记和委员享有平等的权利,个人不能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委员会的决定。书记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民主作风,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发挥委员的作用。书记应自觉接受党的委员会的监督,对自己和党的委员会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主动承担责任。委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的委员会的集体领导。

(五)党的委员会应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决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应征询专家的意见。

党的各级委员会应根据本条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议事规则。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军区、副军区级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军、师级单位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旅、团级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七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军事知识和高科技知识,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处理内部矛盾,增强领导班子团结;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节 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

和直属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设立党的委员会。其组成、职权及产生方式,由xx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各总部机关和二级部党的组织设置、组成、职权及产生方式,由该总部党的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九条 军区、副军区、军、师、旅级单位的司令部、政治部、联(后)勤部、装备部,分别设立党的委员会。党的司令部委员会、政治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不设常务委员会,其成员由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决定。党的联(后)勤部委员会、装备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确定,委员会由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中军区、副军区级单位党的联(后)勤部委员会、装备部委员会,设立五至九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各级机关委员会在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讨论决定本机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自身建设问题,对直属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党的各级机关委员会行使低于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一个等级的权限。

第三十条 军区、副军区、军、师、旅级单位的司令部、政治部、联(后)勤部、装备部,直属单位较多的,可在设立党的机关委员会的同时,设立党的直属委员会。

党的各级机关直属委员会,由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副书记,委员人数多的设五至七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同级党的机关委员会批准。党的直属委员会在同级党的机关委员会领导下,对直属单位实行统一领导,负责机关党的工作。直属委员会行使的权限,由同级党的机关委员会确定。

第三十一条 团级单位的司令部、政治处和直属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统一的党的直属委员会,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团级单位的后勤处、装备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负责管理各该处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党的团级单位的直属委员会和后勤处、装备处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副书记,不设常务委员会。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团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批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三十二条 初级、中级军队院校的机关,一般可按部门设立党的委员会,人员和直属单位少的,可设立统一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支部委员会,其组成、职权和产生方式,参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的领导制度和自身建设,参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本章第一节,原则上适用于各级联(后)勤部、装备部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和直属委员会。

第三节 党的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的基层委员会,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名额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决定,设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三年。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基层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百分之二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书记、副书记由基层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必要时可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指定。

第三十五条 基层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批准基层委员会的报告。

(四)选举基层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基层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统一领导本单位的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和带领官兵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学习科学文化和军事、业务知识。

(三)领导党支部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

(五)领导所属单位的基层建设,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六)教育管理干部,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奖惩提出建议。

(七)领导本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八)领导本单位共青团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讨论和决定下列事项: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

(二)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重大任务的措施。

(三)党员大会和基层委员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向上级党的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向本级党员大会的报告。

(四)所属单位党支部和基层建设状况的分析,加强党支部和基层建设的重要措施。

(五)所属单位骨干配备和人员的调整及分配。

(六)审批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七)职权范围内的奖惩工作。

(八)其他必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党的基层委员会。

第四节 党的支部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连队和相当于连队的单位设立的支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第三十九条 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连级单位,都应设立党的支部。独立执行任务的临时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党的临时支部。设立党的支部必须经过党的旅、团级单位委员会批准。

支部党员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单位的工作。支部委员会必须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检查和监督。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百分之二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一般为五至七人,最多九人,通常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保卫委员、群众工作委员,必要时可设敌军工作委员。士官党员较多的单位,应有一名士官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在委员人数较少的情况下,一名委员可以兼管数名委员的工作。正式党员少的支部可以建立三人支部委员会或只设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书记、副书记,由旅、团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批准。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十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讨论本单位军政主官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五)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

第四十一条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本支部的决议,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五)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关心和解决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六)开展尊干爱兵活动,密切官兵关系;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七)落实预防犯罪制度和措施,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

(九)领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十)组织官兵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党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下列事项: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

(二)本单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

(三)官兵思想状况分析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四)骨干配备,组织调整,军衔和职级晋升,人员的调动和分配。

(五)选取士官,推荐优秀士兵考学、保送入学和学习专业技术。

(六)发展党员。

(七)奖励和处分。

(八)重要的经费开支与重要物资的使用。

(九)共青团支部、军人委员会的建设。

(十)其他必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党的支部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和各委员的分工是:

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检查监督党支部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部委员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组织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支部委员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出缺时书记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管理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宣传委员负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组织党员的学习和教育,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青年委员负责共青团支部工作,贯彻执行党支部有关青年工作的决议。

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受理、转递党员的申诉和控告。

保卫委员负责预防犯罪和保密工作。

群众工作委员负责拥政爱民工作,检查和维护群众纪律,参与做好官兵家属的工作。

敌军工作委员负责瓦解敌军工作。

第四十四条 党支部按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党的小组。党小组长由党小组会推选产生。干部党员应同士兵党员一起编组,过党的小组生活。

党小组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党员学习,接受党员汇报,督促党员执行党的决议,教育培养党的发展对象,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收缴党费。

第四十五条 党支部应坚持以下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作记录。

(二)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活动,必要时可相对集中使用,但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三)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四)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或按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两个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重要问题或外出时应及时汇报。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第四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教研室、科研室、技术室、医疗科(室)和军代表室(处)设立的支部,是党在军队教学、科研、技术、医疗和军事代表机构中的基层组织,是各该单位政治领导和团结的核心。主要任务是:

(一)抓好党支部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

(二)分析本单位人员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教育全体人员努力完成任务。

(三)对本单位干部的任免、调配、培训、奖惩、军衔和职级的调整提出建议。

(四)研究讨论本单位建设规划和重大经费开支。

(五)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

(六)协助行政领导改善本单位的物质文化生活,做好职工、家属的思想工作。

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教研室、科研室、技术室、医疗科(室)和军代表室(处)党支部。

第四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机关中设立的支部和总支部,是党在军队机关中的基层组织,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负责党的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领导完成任务。

党的机关支部和总支部的设立,由所在部队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或党的机关直属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

党的机关总支部在同级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或党的机关直属委员会领导下,领导所属单位的党支部。

党的机关支部和总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一)抓好自身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做好党员教育和发展工作。

(二)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职权,教育党员和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保证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经常了解和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协助有关部门改善机关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做好职工、家属的思想工作。

(四)教育机关人员保守国家和军队的秘密,保证机关安全。

(五)对机关人员的奖惩提出建议。

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原则上适用于党的机关支部和总支部。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

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团级以上单位设立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各级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检查机关,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全军纪律检查机关,其组成人员由xx决定。xx纪律检查委员会在xx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与总政治部共同负责党的全军纪律检查工作。

第五十条 党的团级以上单位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名额七至十一人,设书记、副书记,不设常务委员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第五十一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员,调离本单位或免职、退出现役时,其在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务即自行免除,缺额由该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增补意见,委员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审批,书记、副书记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五十二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x的决议、命令、指示以及上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决议、指示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调查分析本单位的党风党纪状况,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六)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十三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对所属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直至立案检查。初步核实和立案检查的批准权限按xx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对特别重要或复杂案件检查处理中的问题和结果,必须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二)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纪的情况,应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时,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

(三)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五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

(一)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检查处理违犯党纪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党内法规为准绳。

(三)及时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

(四)重视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批评、建议,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

第六章 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

和政治指导员

第一节 政治委员

第五十五条 政治委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部队的首长,在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所属部队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委员是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政治委员隶属于直接上级首长,在政治工作上,服从上级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在军事工作上,服从上级军事指挥员、政治委员和军事机关。

副政治委员协助政治委员工作。

第五十六条 政治委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有坚强的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坚决;有丰富的政治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较高的军事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英勇果敢,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为人表率。政治委员必须是有五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五十七条 政治委员应当以主要精力组织领导本单位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部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决议。

(二)领导部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三)领导部队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其他法规制度,维护军队的纪律,保证部队的团结稳定和集中统一。

(四)协同同级军事主官组织指挥作战、训练和重大任务的完成;领导做好执行作战、训练等各项任务中的政治工作;和同级军事主官共同签署各项命令。

(五)做好瓦解敌军工作,领导和组织部队开展心理战。

(六)领导部队党组织建设和共青团建设,指导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七)领导做好干部工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领导所属部队的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部队政法建设,做好安全保卫、隐蔽斗争和机要保密工作。

(九)领导部队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贯彻上级有关加强基层建设的规定,抓好基层建设;领导部队的文化工作和群众工作。

(十)领导政治机关的工作。

第五十八条 政治委员在工作中应与军事主官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在原则问题上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提交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解决;紧急情况下,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军事主官决定,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政治委员决定,但都必须对党的委员会和上级负责,事后报告,接受检查。

第二节 政治教导员

第五十九条 政治教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本单位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教导员是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教导员协助政治教导员工作。

第六十条 政治教导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坚决;有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丰富的基层政治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遂行作战任务所需要的军事素质、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勇敢,工作扎实,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政治教导员必须是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六十一条 政治教导员应以主要精力开展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本单位党的委员会的决议。

(二)组织领导官兵学习科学理论,组织所属单位开展政治教育,掌握官兵的思想情况和骨干队伍的基本情况,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三)协同军事主官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战时政治工作。

(四)做好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

(五)指导和帮助所属党支部健全组织、落实制度,培训党支部骨干,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考核了解干部,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奖惩提出意见,帮助干部提高军政素质和工作能力,抓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官兵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体活动。

(八)掌握部队和驻地的政治情况,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犯罪案件发生。

(九)指导共青团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十)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做好奖惩工作;组织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第六十二条 政治教导员与本单位军事主官在工作中的关系,参照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政治指导员

第六十三条 政治指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指导员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指导员协助政治指导员工作。

第六十四条 政治指导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责任感和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有做党务工作、依靠组织开展工作的能力,组织实施政治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的能力,协调内外关系和管理工作能力,组织指挥战斗、训练和执行各项任务的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勇敢,身先士卒,爱护士兵,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政治指导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的正式党员。

第六十五条 政治指导员应以主要精力组织进行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党支部的决议。

(二)组织官兵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落实政治教育内容和制度。

(三)协同军事主官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战斗动员、宣传鼓动、巩固部队、瓦解敌军工作;组织官兵发扬军事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官兵坚决执行命令,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完成作战任务。

(四)做好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教育和组织官兵学习军事专业知识,掌握武器装备,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开展竞赛活动,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分工、入党、考学、选取士官、晋升、奖惩、调动、婚恋、伤病、家庭、退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帮助官兵处理好人际交往与涉法问题。

(六)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关心爱护干部,帮助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带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进行保密和法纪教育,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指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官兵岗位学习成才。

(十)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争创先进、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第六十六条 政治指导员与本单位军事主官在工作中的关系,参照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军区级以下单位政治机关

第一节 军区级单位政治部

第六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级单位政治部,是所属部队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在总政治部、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和政治委员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所属部队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第六十八条 军区级单位政治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xx、总政治部和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的决议、命令、指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在部队的贯彻执行;领导部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筹部署所属部队政治工作,对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治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有关规章和措施;督促和检查政治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向总政治部和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

(二)领导部队的组织工作。制定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的规划与措施,指导所属部队党的委员会抓好党组织建设;承办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军人代表大会和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领导党员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党务工作和政治统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基层建设;组织指导政治机关建设,参与制定和管理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的体制编制;领导部队的民主制度建设;领导部队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管理奖励、优抚、婚姻、社团工作;领导部队共青团建设、青年工作和妇女工作。

(三)领导部队的干部工作。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考核掌握军、师级领导班子和正团至正军职干部的情况,提出调整配备意见;管理干部的任免、调配、退出现役工作;管理军官的军衔工作;管理专业技术军官和文职干部、非现役文职人员工作;管理干部培训、院校招生和毕业学员分配以及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工作;指导预备役干部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和管理离休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管理干部工资、福利的有关工作;管理干部实力统计和档案工作;承办所属单位人员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有关工作。

军队行政管理论文第7篇

[关键词]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路径分析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6 — 0132 — 02

“国防生是改革开放以后, 国家为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军队建设需要, 由普通高等学校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中录取的学生或在校大学生中选的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学生。”〔1〕新形势下,培养军政兼优、使命坚定、政治思想优秀的合格国防生,是对普通高校依托培养工作的根本要求。科学判断国防生培养工作的内涵特性、突出军营文化教育作用、建构合力教育体系是提高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应有视角。

一、国防生教育培养的内涵特征

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后备军官,是党和国家从适应世界军事变革和加速我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高度做出的科学决策,是赋予承担这一任务的普通高校的政治任务。依托培养工作有着特定的内涵意义。

一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党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切实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作出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事人才正是贯彻这一精神的具体举措。因此,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其工作内容、模式和标准等均表现出政治性强、使命艰巨、责任重大的特点。二是一项系统的工作。依托培养工作要达到军队人才素质标准的目的,需要从系统工程的角度考虑工作开展。把突出高校优势资源与个性特点结合起来;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素质需要与军队人才特殊能力需要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全面、系统的工作,建立起适应国防生培养的制度、师资、教学内容、科研平台、特色育人方法等,从而形成科学、完备培养模式。 三是一项创新的工作。我国依托高等教育培养军事人才起步较晚,培养的目标、模式、方法尚需要进一步在实践工作中探索。工作的创新开展是决定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深入探索军事人才的培养规律,研究军事人才的特点、中国特色新军事变革的伟大任务、探讨深化政治思想教育的路径、融合选取中西方国防生培养的经验,是创新这项工作的基本内容。

二、国防生思想政治素质能力与教育实效分析

国防生是人民军队的后备力量,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特殊人才。思想政治素质是第一素质,笔者认为其内涵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度的政治觉悟。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的本色,视祖国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完备的理论素养。能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熟知党史军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科学认识和掌握形势政策。三是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良好的军人道德品质,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积极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四是丰满的人格素质。不怕牺牲、勇敢顽强、乐观向上,敢于面对困难、迎接挑战,有一往无前的胜利精神。

目前,国防生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其课程设置、内容、评价体系和模式方法都有了创新发展,各教育机构和系统更加重视。但从实效性上评判,尚需进一步探索提升。国防生的政治意识、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和战斗作风还与入伍第一任职能力要求有很大差距。同时,从教育培养工作来看,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质量效益较低;激发和促进国防生学理论、懂理论、用理论的积极性的教育空间还需进一步拓展;传统模式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主角色彩还仍然浓厚;模式新、方法新、载体新的教育路径还待进一步探索。为此,我们需要深化对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探索,寻求提高教育实效性的路径。

三、创新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

结合国防生特殊的政治要求,以大学校园文化为基点,积极培育军营文化,充分融合不同教育资源、建构合力育人模式是提高国防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应有路向。

(一)审视军营文化和学校文化的异同点,强化军营文化培育

一般来说,“学校文化是指某一学校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积淀和创造出来的,并为其成员认同和遵循的价值观念体系、行为规范准则和环境风貌的整合与结晶,它表现为某所学校的‘综合个性’ 。” 〔2〕一般来说,校园文化的共性特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真理追求的学术精神。为学之道在于识真理、求真理、实践真理,这是文化传承之根本。二是开放自由、兼容并包的多元思想。“和实生物,同则不济。”大学是文化的交锋地、思想的碰撞园、人文的融合区,思想自由、学术自由、开放、宽容、包容等特征是大学生命所在。三是创新精神。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新氛围、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是大学本然特色,是促进教育发展、育人水平、文化繁荣、知识更新的重要推动力。四是引领思想、服务社会的职责意识。大学是思想的发源地、积聚地和辐射区,是思想引领的桥头堡和大窗口,是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者、发扬者和传承者。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实践于社会是大学的职责所在,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精神是考量大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条件。

“军营文化是军营特有的精神风貌、政治信仰、道德品质、传统作风、价值观念、娱乐活动等方面的总和。”〔3〕军营文化建设于军队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培育和成熟于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服务人民的政治要求是军队文化的灵魂所在,严格的纪律意识和勇敢顽强的必胜信念是军队文化的主要特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是军队文化新的内涵。

大学校园文化和军营文化的育人对象都是当代大学生,文化育人的目的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但因国防生和普通大学生的素质要求在标准和尺度有所不同,所以在文化教育的要求上也有所区别和侧重,在异中求同,在同中求新。一是突出军校资源融合。突出军校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师资队伍的力量,深化国防生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培育。通过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标准、加强专家学者引领、建立人生导师负责等,不断提高国防生的理论素养和道德修养。二是创设军营环境。普通高校一方面要重视环境文化差异研究,突出学校本身的文化特色,另一方面借鉴军事院校的培育模式及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经验,以国防生未来任职思想政治素质为需要创设军营文化环境。通过军营环境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建设,建设高校国防生军营文化区。在浓厚的文化氛围中,深化教育内容、优化教育环节、丰富教育实践,不断提高军营文化的育人质量和水平。三是搭建实际平台。通过社会实践、军队实习、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等实践平台,突出引领思想教育、战斗精神培育和军魂意识锤炼,促进提高国防生军政素质。

(二)选取有效管理模式,为教育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突出高校特色与国防生培养要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国防生教育管理的模式实践和研究,是深化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保障体系。

在十几年的培养实践中,不同的依托培养高校在国防生管理模式上各不相同。从宏观上看,基本是集中、分散与分散集中结合三大类管理模式。集中管理类似于“校内小军校”,让国防生单独居住、学习、训练。分散管理与普通生的管理模式一样,主要突出以班级为主,突出大学的管理模式展开教育。集中与分散结合模式突出专业文化分散学习,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的相对集中。从微观上看,有部分高校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成立国防生依托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后备军官学院、国防生自我管理的模拟营或党总支等,加强国防生教育管理体制。这些模式的优劣、科学与否,目前尚未有正确的统一定论,推广和指导作用并不明显。笔者认为,在把握以促进军事人才素质培养最优化的基点上,探索有利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易于日常管理,适于培养的模式,还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且要突出国防生群体的政治思想素质标准与大学教育规律的科学结合,在科学有效的教学体制、管理体制、军营文化教育体制建构上求深入,才能保证国防生的教育培养的路向更正确,管理模式更成熟,管理制度更科学。

(三)整合支持体系,突出教育合力

高校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资源丰厚,可谓处处皆教育,时时有教育。科学、合理、有效的整合这些资源优势,形成教育链、教育源和教育系统作用于国防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保证教育的多样化、系统化和实效性。

一方面在思想政治教育支撑体系上求成效。第一,突出国防生党团组建设。以管用、有利于教育的模式加强国防生党团组织建设。把国防生党团支部建设作为加强国防生政治思想建设、军营文化建设和个人能力水平提升的平台,保证人人得到锻炼,得到提升。在实践中,科学设置党团支部,按军人党员的学习内容、教育内容和实践内容开展支部活动,促进国防生提升党性锻炼和军魂意识培养。第二,提升国防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质量和效益。创新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与学习制度,针对国防生思想实际,着眼于未来战场对国防生的素质要求,以全新的视角整合优化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尤其要精选精编我军历史、军事理论和军人道德修养、军人心理学等内容,进入教育系统,列入教学课程,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学习成绩,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深化国防生政治思想教育的主抓手和主平台。第三,突出日常管理的助推作用。加强日常养成抓作风,日常生活抓榜样。通过严格执行军人一日生活制度和军人意识培养,在日常管理中营造浓厚的军队管理氛围和、培育丰富的军营文化元素。

另一方面在教育合力形成上求成效。第一,突出驻校选培办的教育职能。中国人民解放驻校选拔培训办公室要加强军政训练的课程设置、时间安排、组织协调和师资队伍建设。军政训练课程要进入教学系统,列入高校教学计划,军、校各级机构要做好军政训练课教学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制定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标准,保证课时不少、内容不少和效果显著。第二,用好国防生部队当兵实习锻炼好时机。军队一线具有我军优良传统和军营文化积淀的优势,而且形成了符合我军军事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的成熟而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抓好国防生入部队基层当兵锻炼和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铸牢军魂,提升素质。第三,强化综合素质培训中的辐射作用。以国防生第一任职需要加强国防生人文素养、演说读写、协调指挥等综合素质培训和实践,在培训和实践中促进国防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培育和提高。

〔参 考 文 献〕

〔1〕 钟庆杰, 尚晓军,李维启.依托普通高校培养国防生的探索与实践〔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