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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合集7篇)

时间:2024-01-11 16:56:09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第1篇

关键词 自然辩证法辨析 科学技术哲学 多元化格局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1二者同一关系

目前有一种这样的说法:科学技术哲学和自然辩证法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两者属于不同的学科。这种说法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科学技术哲学就是自然辩证法是一个已经成型的历史事实,二者属于同一的关系,这是我国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时代的发展做出的符合时势的决定,其改动有着明确的理由。

首先,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我国进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会得到了发展进步,科学技术在我国的地位也因此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马克思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得到了人民的广泛认同,邓小平也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并且进一步的我国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这些变化都表示着我国对于科学技术的进一步重视。在这样的情况下,更需要我国的人民群众正确的认识科学技术,并且能够对这些科学技术进行很好地掌握。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提出了大量的哲学以及社会学方面的内容,其中有一部分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以得到答案。自然辩证法的工作者往往对于社会有着高度的责任感,他们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很好地适应能力吗,因此在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地更加重视对于科学技术的研究,并且进行了哲学性的反思,更加关注科学技术对于社会进步的重要性。因此,科学技术哲学就是自然辩证法是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的体现。

同时,二者之间的同一关系也是学科自身的一种需要。从学理上来说,自然辩证法这一学科在研究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其科学性,恩格斯明确地提出要以自然科学作为研究的中介,他认为人类的行为是难以超越自然科学的,因此人类应该顺应自然,应该在这自然界中去寻找辩证法,从而避免陷入到直觉或者纯粹的思辨的死路中去、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自然辩证法中对于自然科学的哲学思想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而事实证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如果想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势必需要将自然技术哲学作为其重要的科学依据,因此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的同一关系是学科的一种内在关系。

第三,这也是在国际的学术界之间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实际需求。在国际上,除了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很多的国家是没有自然辩证法这个哲学范畴的,他们称之为“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而二者的本质上存在着很大的联系。我国将自然辩证法改名为科学哲学技术,其本身的立场以及所持有的观点都没有得到丝毫的改变,二者内在的同一关系是一定的,但是通过改名之后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与其他的国家之间的学术交流。

2学科性质统一

有一些认为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应该当做两门学科的学者认为,科学技术哲学是一门单独的学科,它本身具有哲学的性质,与自然辩证法不同。但是吴国盛提出,一个理论是难以构成一个学科的,一个理论充其量只能是一门学科中的某一个方向的内容,将一个理论当做是一门学科是一种严重的误解,一个事业也和一门学科不同,一个事业能够同时支持好几门学科,就算是只是单独支持这一门学科,那它的性质与直接从事这门学科的研究也是不一样的。自然辩证法有一部分是作为理论的自然辨证法,有一部分是作为学科的自然辩证法,但是不能将其作为一门学科看待,也不能将其作为一门事业来看待。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自然辩证法虽然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是其并不是一门哲学类的学科,因此将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作为一谈是不科学的。但是事实上,自然辩证法是将哲学与社会科学融合在一起的一门学科,其自身就拥有着哲学、社会学的性质。自然辩证法这一门学科本身虽然不完全属于哲学的范畴,但是具有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两门性质,它涉及了很多领域,具有开放的内容并且得到了不断地发展,为了表明其历史的源远以及其本身具有的特色,将其称为科学技术哲学是没有问题的。并且将自然辩证法更名为科学技术哲学以后,能够给其发展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角度,使其有着新的内容以及表达的方式。

3思想一致性

有一些对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的统一存在疑问的人,他们致力于将其进行分割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认为经过这样的统一,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西化将会变得更加严重,这使得我国的科学技术哲学与西方的哲学几乎没有什么差别了。但是虽然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与西方的科学哲学都是从哲学的角度对科学进行研究的,而哲学本身是开放的,不拘泥于只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此表面看起来没有什么差别。而在实际上二者在原则上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的。首先,我国的科学技术哲学把自然观当做最重要的一部分,而西方的科学技术哲学尤其是经验批判主义等,他们对于研究自然界持反对的态度,他们认为自然科学家通过对自然地研究得出来的结论往往是建立在研究者本人的基础上的,有着很大的经验主义成分在内,难以真实的反映自然界的真实性,因此对其十分排斥。同时,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作为主要的要义,而西方的很多流派对其是持抵触态度的并且中国对于哲学的研究与自然是分不开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我国的哲学的源头所在,因此我国的科学技术哲学和自然辩证法具有一体性,与西方的科学技术哲学是十分不同的。可以这么说,恩格斯那个时代的自然辩证法就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科学技术哲学,而如今的科学技术哲学就是那个时代的自然辩证法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顺势发展的现代形态。因此对于目前的我国而言,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哲学是统一的,是和徐芳的科学哲学相对应而存在的,因此将二者名称合一统一来看是毋庸置疑的一件事。

4二者分割不可行

将自然辩证法改名为科学技术哲学是我国的政府的行为,并且是通过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也得到了广大的自然辩证法的工作者的认可,相关的科研人员一直秉持着二者是一件事的原则进行研究的。否认二者的统一性,否认科学技术哲学就是自然辩证法,这不仅是不符合历史和现实的,而且与整个科学技术哲学界的情感是违背的,因此会导致很多想象不到的尴尬的后果,并产生一些严重的负面影响。

首先我们假设,如果在科学技术哲学这门学科之外还有自然辨证法这一门学科,那么该如何对这一门学科进行定位呢?是将其定位为马克思主义的分支吗?那么如何将二者进行明确地划分呢?在相关的教材中,怎么对自然辩证法的内容和科学技术哲学的内容进行划分呢?这是根本上无法解决的难题,因为二者本身就是同一性的关系,无法进行本质上的划分,如果强行对二者进行划分,会带来很多难以想到的负面后果。

假设说存在自然辩证法这一门学科,那么无法将二者进行很好的分割,将科学技术哲学这门学科取消会怎样呢?假如这样做了,那么中国的科学技术哲学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辨证法之间的关联是不是就不复存在了?那么我国经过了改革开放之后的科学技术哲学的相关研究,其进展将以何种形式展现出来?

事实上,自然辩证法是一门十分宽泛的领域,马克思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所提出来的所有理论都是可以进一步进行扩展的,这些理论都是开辟了认识真理的一个开端,是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做出适合时代改变的。面对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快发展,通过科学技术哲学这门学科来对自然辩证法这门学科进行发展,是符合时代的要求与社会的需求的,也符合提出这门学科的作家的本来思想。如果强行的将这两者有着统一的思想的学科分割开来,必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5保持多元化格局

目前来看,科技哲学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其中一个层次就是科学技术这虚的教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包括着《自然辩证法》的教学体系,这是属于马克思主义性质的,主要课程是面对研究生开放的,目的是使得当代的研究生能够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自然^、科学技术关有着深层次的了解,并且了解科技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而能够通过掌握到的科技更好的服务于社会。除此之外,其教学体系还包括其他的命名的教材,如《科学技术哲学》这样的教材,这一类教材的开设课程的范围会相对较宽,在本科硕士或者博士中都可以开设,并且是一个选修的课程,在授课的形式与模式上与《自然辩证法》没有明显的差别,但是教材的编写则有着更大的改动空间。

而另一个层次主要指的就是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系统,在这个层次上有着很多的研究领域,其中包括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等。科学哲学的研究有一个继续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特色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主要需要做的就是,将所有的研究者号召起来,使他们能够坚实的站定马克思主义立场,与此同时在我国加强对于马克思主义科学哲学的建设,从而使其发扬光大。

在这样的一个处于两层楼的结构下的多元化格局下,科学技术哲学,或者可以说是自然辩证法这个还处于比较年轻的学科是十分有利于其未来的发展的。因此没有必要将二者进行分割开来,二者从本质上是一样的,只要把《自然辩证法》作为科学技术哲学的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点内容进行特殊的对待就可以了,在现在的这个时代背景下这是一个很好地选择。

6结论

本文首先表明了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直接不可分割的关系,然后分析了二者本质上的一致性特点,并且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二者不能分割开来的主要原因。将二者结合起来是符合时展与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在此基础上对于如果将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分开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于现在的科学技术哲学所具有的格局进行了分析。可以这样说,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的结合是符合历史的发展的,是一种顺应时代的趋势,二者的统一性毋庸置疑。

参考文献

[1] 马来平.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辨析[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5-8.

[2] 陈凡,程海东.科学技术哲学在中国的发展状况及趋势[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01):145-153.

[3] 吴洪玲,侯剑华,乔文娟.我国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主题和前沿问题探析[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2):6-12.

[4] 陈向阳.走向澄明之境――技术哲学视阈中的技术教育[D].南京师范大学,2012.

[5] 张扬.我国社会技术哲学的发展历史与展望[D].沈阳师范大学,2014.

[6] 岳玉禄.自然辩证法哲学性质的辨析[J].内蒙古社会科学(文史哲版),1994(04):23-28.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第2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学科来源;社会价值

自然辩证法是研究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一般规律、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科学,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于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成果与活动进行哲学概括与总结的产物。自然辩证法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学科。它从自然观、认识论、方法论与价值论方面,研究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是科学技术研究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内容

自然辩证的学科内容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

(1)自然观:它是人们关于自然界的根本观点和总体看法,既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指导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以及处理科学技术与社会关系的方法论。(2)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科学观是人们对科学的总体看法,科学方法论是关于认识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3)技术观和技术方法论:技术观是人们对技术的总体看法,技术方法论是关于人类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4)科学技术与社会:把科学技术作为整个社会的一个子系统,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建制进行研究[1]。

二、自然辩证法的来源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领域的自然辩证法,有其历史的渊源。从康德和拉普拉斯提出星云说,试图揭示天体演化的历史开始,形而上学的自然观被打开了第一个缺口。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辩证法是在19世纪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形成他们的新哲学世界观,始于19 世纪40年代。他们关于自然辩证法思想的萌芽,也产生于这一时期。系统地研究、建立和阐明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主要是由恩格斯从19世纪50年代后期起进行的。在《反杜林论》哲学篇和《自然辩证法》手稿中。

在我国,“自然辩证法”这一学科来源于恩格斯的遗著《自然辩证法》。第一版全国统编教材《自然辩证法讲义》是由《自然辩证法讲义》编写组编写并于1979年8月出版,第一版教材对自然辩证法的定义是: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它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科学观,又是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方法论。而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自然观、自然科学观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三个部分。这一时期的主要特色在于围绕世界观的哲学打转转,坚持传统的“自然界有辩证法”为立论依据,这种编排结构和内容也 体现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核心思想。

第二版教材是1991年8月出版,它对自然辩证法的定义是: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很明显这一时期技术观和技术方法论开始进入自然辩证法的研究视角,同时随着自然辩证法的改名,自然辩证法的发展也进入了新阶段。

2004年5月第三版教材出版,教材在绪论中对自然辩证法有了一个更为明确和准确的定位: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研究内容包括四篇: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技术观与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STS)。

了解关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定位和研究内容的变化实际上也就是学习自然辩证法史。而我们对自然辩证法的认识也就是以最新版本的也就是2012年5月出版的教材为准,那就是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就是它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三、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发展

在中国,自然辩证法随着恩格斯著作1929年出版的译本,逐渐在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工作者中间传播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它在广大哲学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工作者中间,得到更广泛的学习和传播。的哲学著作《实践论》和《矛盾论》,在中国科学工作者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开展自然辩证法研究中,起了重要作用。

自然辩证法的发展同自然科学的发展紧密联系着,20世纪以来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极大地扩大和加深了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远远超出了19世纪自然科学的眼界。20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已经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和更加深刻的程度上揭示了自然界的辩证法和自然科学的辩证法,使辩证法的许多基本观点由于无数确凿的自然科学事实而在实际上为自然科学界所广泛接受。自然辩证法通过长期的生活实践进行检验,从更加证明了科学性,从而指导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思想的构建和形成。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自然辨证法同中国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的结合,具有时代特色,适应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思路。是中国新时代的国计民生的新型社会主义发展的理论[2]。

四、自然辩证法的社会价值

自然辩证法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价值。自然辩证法不仅仅为科学的世界观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更为认识论和方法论提供具体的理论论证,使哲学价值观学科内容更加丰富。二是自然辩证法的实践价值。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其实践价值也日益凸显出来。自然辩证法对正确处理和解决全球性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具有实践价值为科学技术活动提供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指导。对于实现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

总而言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辩证法研究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在我国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学习自然辩证法也要与时俱进。(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第3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 科学技术哲学 学科发展 福建

自然辩证法(科学技术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世纪下半叶,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当时自然科学的最新发现和其他重要的自然科学成果,做出了正确的概括与总结,阐述了自然界发展的最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界的最一般规律与方法,为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发展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从而开创了自然辩证法这门学科。20世纪初,列宁把哲学与科学的结合导向一个新的时代,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已经有70多年的历史。目前,它作为哲学的二级学科,对科学技术本身以及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哲学层面的思考和探索,深深地刻上了中国特色的烙印。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的整体特征,但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因此,对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概况

中国自然辩证法的传播与发展是从翻译出版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一书开始的。1925年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出版后,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逐步流传开来,1932年,该书的中译本正式出版。同时,与自然辩证法密切相关的《反杜林论》、《费尔巴哈论》、《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及苏联哲学界其他一些关于自然辩证法的著作也先后翻译出版,这些著作成为了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的理论基础,中国学者对自然辩证法的学习热情也持续高涨,一批学术文章得到发表。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延安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据地,对自然辩证法的学习和研究是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联系在一起的,成立了新哲学研究会、自然科学研究会等组织,以举行座谈会等形式系统学习自然辩证法的经典理论和著作。1944年,于光远讲授的自然发展史,成为延安大学师生都听的大课内容之一,这是我国大学开设自然发展史――自然辩证法课程的开端。

新中国成立后,提出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建议,不久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热潮,这对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传统,在物质观方面揭示了自然物质世界的无限可分性,物质世界是一个不断运动、发展和进化的新陈代谢过程,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观点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向自然开战”、“人类同时是自然界和社会的奴隶,又是它们的主人”等观点。这些观点虽有些偏颇,但其合理性和富有价值的一面也是不容忽视的。

20世纪50年代初,在中国人民大学招收自然辩证法专业研究生以后,其他一些高校先后成立了自然辩证法教研室(组),为哲学系本科学生、理工科研究生和教师开设了不同类型的自然辩证法课程。1956年,制定了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十二年远景规划,规划正式将“自然辩证法”确立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并且创办了《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1958年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开办了自然辩证法研究班,学员们集体编写了我国第一部关于自然辩证法的总论性的著作《自然辩证法提纲》。进入“”时期,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不免受到影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不仅使我国历史进入了新的篇章,也使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进入了全新阶段。1978年1月,经邓小平等领导同意,成立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开始进入了更大规模的专业研究和普及阶段,全国各省、地、市也陆续成立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特别是经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建议,“自然辩证法”被指定为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硕士研究生必修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本科生的选修课,使得师资队伍、专业队伍都迅速扩大。目前,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已经拥有27个博士点和70个硕士点。在哲学门类中,“自然辩证法”是最受高校研究生欢迎的政治理论课之一。全国现有3000多名自然辩证法专业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有几十万名硕士研究生、数万名博士研究生学习自然辩证法课程。

在中国这块热土上成长起来的中国自然辩证法,经历了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伟大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一个“走出书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派。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形成了全线出击、左右开弓的局面。在基础理论方面,对天体演化、地球运动,物质层次结构、生命活动的本质等自然科学前沿的哲学问题以及数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的哲学问题等展开了深入探讨。对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史和科学技术社会史进行了全面总结,系统地研究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同时,对20世纪兴起的西方科学哲学、西方科学技术社会学、西方未来学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批判和吸收。以这些工作为基础,从科学技术的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论三个方面,对当代科学技术革命所提出的重大问题,做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回答,也为全民族思维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根据社会的现实需要,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发挥了知识结构全面、综合能力强的优势,在能源、材料、信息、空间、海洋、生物等技术的开发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地质、农业、卫生、环境保护、国防建设以及技术引进与创新、经营管理、地区发展战略乃至全局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领域内,大力进行横向开拓,并在决策活动中显示了独特的力量,使自然辩证法成为开放性很强的学科体系。许多成果不仅在国内取得了令人信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为国际学术界瞩目。

2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科的研究热点

21世纪将是各领域全面发展的时期,自然辩证法也必将在新的世纪有一个大的发展。自然辩证法不仅要继续发展以往的学科领域,使它们在更加宽松的学术氛围下得以进步,而且还要开拓新的领域,以应对日新月异发展的世界不断提出的挑战。

2.1 自然哲学

通过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当代科学家的自然观、系统自然观、非线性自然观、混沌自然观、分形自然观、量的层次自然观、生成自然观和生态自然观等来探索当代新自然观;通过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如可持续发展、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后人类中心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等)建构自然哲学;通过研究自然及其发展中的哲学问题,如关于恩格斯的“劳动创造人”的论断、关于由“夸克”引起的“物质无限可分”问题、关于由“大爆炸宇宙学”引起的“宇宙起源”问题等问题的争论,寻找自然哲学新的生长点。

2.2 科学哲学

在对20世纪科学哲学的发展历程进行批判反省和重新评价的基础上,研究科学解释和测量问题,研究哲学语用学、自然主义和现代经验主义、后现代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哲学等领域中的问题;研究科学技术的价值负载、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科学与哲学的关系以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科学统一性、科学主义的本质、信息哲学、意识的本性;研究科学实在论、逻辑实证主义、分析哲学、语言哲学以及心理学哲学等问题;继续开展对科学家的科学哲学思想和自然科学前沿中的哲学问题以及非线性科学中的哲学等问题的研究,应用科学哲学的研究成果,对科技的社会应用以及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从中体现出科学哲学的时代意义和价值。

2.3 技术哲学

随着经济增长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技术哲学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问题旨趣、理论建构等都更加关注,学术界曾围绕技术哲学的研究起点是技术的本质还是技术与自然的关系、技术哲学的研究纲领等问题展开过激烈争论,有些学者提出“哲学研究的技术转向”、“技术哲学研究的认识论转向”、“技术哲学的经验转向”,还有的学者提出“技术哲学正处于十字路口”,它选择的方向将决定它是走向繁荣昌盛还是被边缘化。通过研究诸如海德格尔技术哲学、“技术恐惧主义哲学”、技术社会学、技术现实派学者思想的同时,围绕技术成果转化、技术的本质、网络技术与伦理、高新技术伦理、技术创新、技术转移、智能诊断技术以及技术与社会关系的案例分析等问题,丰富发展技术哲学。

2.4 科学技术与社会(STS)

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STS)是自然辩证法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题是科技与社会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科学技术对当代社会的重大作用及科技、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等问题。随着21世纪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而STS的研究将向纵深发展,通过研究“科教兴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关系、人类基因组研究的价值和社会伦理、技术创新、知识经济、知识创新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共同体创造力评估、诺贝尔奖及其社会运行、科技进步与劳动力资源开发、科技园建设、国外研究开发体系与创新系统建设、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科技政策与产业结构调整、数字城市化建设、休闲和休闲文化及其产业建设、三峡工程建设与社会等涉及到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丰富和发展了自然辩证法。

2.5 科学技术方法论

20世纪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以及各门新兴学科的不断崛起,出现了许多新的科学方法,如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非线性研究方法、复杂性研究方法等,这些都促进了方法论研究的发展,并使得方法论研究出现了许多不同层次的新的突破,一些不同于传统科学的方法论特征也在逐步形成,如通过研究创造力人格修养以及创造技法的培养等,探讨创造力开发的机制,建构创造力开发体系。科学方法论愈来愈显示出其在科学认识中确立新方向、探索新的生长点以及揭示科学思维的基本原理与形式的作用。

2.6 科学思想史

科学思想史研究历来为自然辩证法学科所重视,为了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哲学发展的需要,并同国际接轨,需要将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研究相结合、内部思想史与外部社会史研究相结合、专题思想史研究与综合思想史研究相结合、科学思想史研究与技术思想史研究相结合、科学家的科学思想研究与哲学家反思科学的思想研究相结合、中国科学思想史研究与西方科学思想史研究相结合进行研究,切实将科学的、历史的、哲学的东西相融合,做到科学与哲学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实证研究与哲学分析的统一。

3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现状

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发展迅速,特别是在福建省科协的关怀和领导下,在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推动下,在广大自然辩证法工作者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取得了许多优异成绩,主要表现在学科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成果斐然、教学方式灵活以及对地方科技经济社会服务等方面。

3.1 学科队伍不断壮大

1979年对于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来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年份,这一年,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成立,厦门大学招收了第一批自然辩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厦门大学获得全国第一批自然辩证法专业硕士授予权。进入新世纪后,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队伍进一步扩大,2000年厦门大学获得科技哲学博士授予权,福州大学获得科技哲学硕士授予权,2005年厦门大学软科学研究中心、福州大学软科学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软科学研究中心被授为福建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此外,随着其他各高校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的逐步完善,围绕着自然辩证法的教学与科研,在我省组成了一支比较稳定的学科队伍,并且队伍规模日益壮大。目前已有近千人从事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和研究,主要分布在高等院校、中等专科院校、普通重点中学、医疗卫生单位、科研院所和新闻、科协等单位,其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为推动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2 科学研究成绩斐然

随着学科队伍的不断壮大,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纷纷涌现。福建省自然辩证法教学和研究的学者们一贯注重开展学术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研究分析经济、社会、科技、教育、环境等重要问题,特别是关于“山海辩证法”、“工程辩证法”、“农业辩证法”、“医药辩证法”、“海洋辩证法”、“交通辩证法”、“可持续发展”以及“科技创新”、“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道德”等 专题研究,为福建省“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显著贡献。先后承担并完成了“新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科学思想史研究”、“中国科学思想比较研究”、“规范论研究”、“当代西方技术社会的文化批判与价值重构研究”、“海峡两岸科技资源比较与互补性研究”、“台湾海峡两岸协同发展高技术的前景研究”等近百项国家以及省部级课题。先后出版了《生物全息论》、《科学逻辑学》、《科学创造的横向研究》、《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闽台协同发展高科技产业探索》、《海峡两岸科技资源研究》、《朱熹自然哲学思想论稿》、《科技史与当代科技》、《新兴科学大观》、《台湾科技经济发展概论》、《中国科技思想研究文库》、《中国传统科学思想史论》、《中国科学百年风云》、《原始性创新理论与实证研究》、《社会的价值批判与建构》等100多部优秀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通讯》、《自然辩证法研究》、《科学技术与辩证法》、《科学学研究》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数百篇学术论文。《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启蒙、现代性与现代风险社会》、《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等获得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级奖项100多项。通过开展学术理论研究,不断完善和加强了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建设,在自然辩证法原理、自然辩证法发展史、科技思想史、科学技术与社会(STS)、科学学、人才学以及为地方科技经济社会服务等领域均有创新,成绩斐然。

3.3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

自然辩证法作为理、工、农、医硕士生的学位课,是一门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更是一门多视角、多层次的高度综合的学科,如何使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是这门课程的重要教学重点。由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首创的福建省理工农医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论文演讲比赛是一种非常好的教学创新模式,是对本门课程先进教学方式的积极探索,对提高自然辩证法教学理论和研究水平,加强各专业研究生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培养现代化高素质的综合人才起到了推动作用。演讲赛自1984年创办以来,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迄今已有十二届。每届赛事期间,省内各主要高校通过层层预赛选拔,组成代表队,研究生不仅要写论文,还要在规定时间内以演讲的形式表达论文的主要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既提高了学生的理论水平,也强化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促进了各高校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联系。此外,我省先后出版了多部《自然辩证法》教材,大大提高了理、工、农、医硕士生自然辩证法教学水平。2006年厦门大学“自然辩证法”获得首批福建省优质硕士学位课程,新颖的内容、生动的形式,使枯燥的课堂教学变得灵活起来,对整个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添上了浓重的一笔。

3.4 社会服务能力渐强

立足福建,跟踪当代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发挥学科优势,整合资源,为服务福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为“海西”建设建言献策,始终是福建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重中之重。多年来,在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科协的支持下,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时刻关注着本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致力于将自然辩证法理论研究与福建科技经济社会的实际相结合,为福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早期老一辈专家周济教授、雷德森教授等参与福建省科技规划的研究与制定,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近年来,一些研究课题的不断完成已成为福建省科学决策的依据。如福州大学软科学研究所承担和完成的多项软科学研究项目,紧紧围绕福建人力资源开发、福建科学发展报告、福建高新技术与产业政策等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有的已成为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福建行政学院徐刚教授关于政府环境执政能力的研究成果数次被新华社编辑为动态清样,为中央领导同志提供参考。厦门大学官鸣教授、陈喜乐教授出版的《海峡两岸科技资源研究》、《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等专著,对海峡两岸的科技发展及两岸科技合作交流、两岸科技资源比较及优化配置的政策研究提供了科学基础。此外,有关专家还完成了《福建省科研开发新体系的战略研究》、《整合科技资源推进福建自主创新》、《福建省科技计划评估指标体系及计算机管理模式研究》、《技术进步与福建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当前福建企业发展中若干问题》等多个课题的调研报告,大大提高了我省自然辩证法工作者把理论与地方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的能力。

4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近些年来发展迅速,成绩斐然,但随着形势与任务的变化,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4.1 社会环境的变化带来新的任务

当前,世界正在经历一场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这场危机不仅本身尚未见底,而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进一步加深。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将面临着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挑战,面临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同时也要看到,全球性经济危机往往催生重大科技创新和科技革命。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科学技术的作用更加凸显,自然辩证法的学科优势也更加突出。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海西”建设高度重视,省委对加快“海西”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这不仅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新形势和重大任务,也是我省自然辩证法研究面临的新形势和重大任务。在这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福建自然辩证法工作者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充分发挥自然辩证法学科具有独特的学科优势,在为“海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决策科学化和咨询服务等方面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4.2 教学内容发生了变化

自从1978年自然辩证法被确定为我国理工农医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以来,其教学内容一直为三大部分,即自然观、科学技术观和方法论。目前,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内容也大致继承了这些内容。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研究视角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研究成果的大量涌现,使得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内容不断更新。在自然观方面增加了人工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科技观方面增加了技术创新、企业、人才管理、科技与市场经济、科技发展政策、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科技发展的内部机制、高科技与社会、地理环境对科技的影响、可持续发展战略、技术悲观主义和技术乐观主义、科学精神等;在方法论方面增加了技术方法、系统方法、复杂方法、方法的历史演化等。这些内容的增加势必要更新教学内容,增加教学的难度。因此,如何完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是对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又一挑战。

4.3 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比例失调

从福建省近些年发表的关于自然辩证法的专著和论文来看,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或热点问题的应用研究较多,而关注自然辩证法基本理论和学科基础问题的较少。目前,只有较小一部分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学者对其基本理论和学科基础问题有所关注,大批自然辩证法工作者把热情投入到了自然辩证法的应用研究,无暇顾及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从而使得自然辩证法基础理论研究较为匮乏,使得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的比例失调。对社会科技热点的研究固然重要,但这是建立在基础理论研究之上的,没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研究,势必要影响应用研究。如何平衡自然辩证法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比例,使基础理论研究更好地为应用研究服务,成为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重要挑战。

4.4 经费不足,资源共享不够,内外交流与合作较弱

研究经费不足是各类理论研究学科的普遍现象,自然辩证法研究因专业性强,面向市场筹措资金较难,长期处于经费严重不足的状况,这势必影响研究工作的开展。如一些急需研究的重大课题无法开展,科研人员无法参加必要的学术交流,图书资料购置受限,资源共享不够,等等。加上自然辩证法专业人才成长相对缓慢,使学科本已存在的人才结构断层现象更加严重,严重制约了全省自然辩证法学科水平的提高。

5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对策

自然辩证法是一个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学科领域,要想发展和繁荣福建省的自然辩证法学科,不仅需要在外部环境上加大科研投入、建立健全科研管理体制等,还要努力调动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者的积极性,认真实行“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创新带动、服务带动”的工作方针,为我国自然辩证法发展服务,也为建设创新型福建和“海西”建设服务。总体来看,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进一步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5.1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海西”建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总结半个多世纪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结晶,是我们正确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行动指南。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大力倡导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用科学发展观统帅各项事业,指导各项工作,积极防范发展中的各种风险。自然辩证法工作者不仅要在理论层面上为科学发展观提供深刻、系统的论证,而且要紧密结合福建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为福建省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一要积极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认真研究科技发展的社会效应及其“两重性”,研究科技风险与“风险”投资,为探索福建如何在这场危机中转“危”为“机”提供具体的论证和对策。二要主动服务“海西”建设,针对“海西”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积极为“海西”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三要切实对福建在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科技发展运行轨迹做出科学的、系统的理论描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预测,主动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从而为福建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福建省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建立循环经济运行模式等提供有福建特色的研究成果,发挥自然辩证法学科在推动福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5.2 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学科优势

人才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基础,是保证学科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要想进一步提升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建设水平,当务之急就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自然辩证法人才队伍。一要在现有的高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哲学的博士点、硕士点中加强培养自然辩证法专门人才;二要加强对现有自然辩证法教学和研究人员的培训,会同相关教育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对我省自然辩证法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进行系统培养;三要贯彻产、学、研结合方针,加强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的结合,鼓励和吸收更多的实际工作者参加到自然辩证法研究事业中来,争取更多优秀人才致力于福建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四要整合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内的多方力量,发挥本学科的综合优势,瞄准“海西”建设和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联合科学攻关,在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的同时,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争取承担党和政府关于产业和企业的研究项目,在科学决策和咨询服务等方面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发展优势。

5.3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拓展科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密切,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的扩展,自然辩证法的研究领域势必随之拓宽。因此要紧跟当代科技发展的步伐,在学科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不断开辟新的研究领域。一要明确研究方向。我省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如能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基础,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一个或两个研究方向或领域作为自己长期而稳定的研究目标,那势必有助于集中精力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这样有利于取得较大的突破,也有利于实现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的稳步发展,创出特色,创出品牌。此外,对于我省的各个自然辩证法硕士点和博士点来说,要能够突出成果,明确和保持自己的学科特色和研究方向,并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使学术研究有所作为,从而带动全省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发展。二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对于一个学科来说,基础理论研究无疑是其安身立命之根本,福建省自然辩证法要在基础理论研究上花大力气,拓展科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推动学科良性发展。三要继续努力做好“研究生论文演讲比赛”的品牌工作,在提高质量、扩大影响、注重成效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在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知名度的同时,提高自然辩证法学科水平。5.4 加强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整合资源

学术交流与合作是提升学科发展的有利平台,福建省独特的地理位置使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对台交流的条件十分有利,要充分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加强与台湾学者的学术交流与创新。一直以来,福建省各高校的许多学科与台湾地区的学术界都有着长期、良好的学术交流传统,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多方交流,做到优势互补,在学科发展的同时,促进海峡两岸科技经济社会的共同进步。

大力加强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建设,努力搭建好三个平台,更好地为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和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一是搭建好为经济社会服务的平台,鼓励科技工作者为国家建设献计献策,疏通渠道,以多种方式为科技工作者献计献策创造条件。二是搭建好学会作为学术交流平台。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办好学会刊物,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来繁荣与发展自然辩证法。三是搭建好为会员服务的平台。坚持以会员为本的理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为会员服务的手段和方式。为会员提供信息及培训,提供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反映会员的呼声,维护会员的权益,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并积极发展和团结更多会员,把研究会办成自然辩证法工作者之家,以便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广大会员服务,为发展自然辩证法事业服务。

课题组成员:

1、符卫国,福建省科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

2、陈喜乐,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导,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

3、许斗斗,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第4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人类社会;发展概述

中图分类号:B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1-0266-01

一、自然辩证法发展概述

自然辩证法是以人和人类社会为指向的人文文化体现为内容,对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生活的内向观察,以及对人的生存方式、价值和意义的探索。科学技术哲学则是主要研究自然界的一般规律等基本方法、科学技术及其发展中的哲学辩证的问题与科学技术及社会的相互作用等内容。

二、自然辩证法与诸学科之间的关系表现

我们知道,自辩法诞生于19世纪中叶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当时三个方面的重大变化和发展冲击着人们原有的自然图景和思维方式,为其创立提供了客观基础。表现如下:一是大机器生产带来的人类生产活动的高度社会化,加强了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和交往,改变着人们旧有保守的、静止和孤立的思维习惯和方法;二是自然科学的一系列伟大发现展现了自辩法发展的本性和规律,冲击着人们业已形成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的自然观;三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创立,为自然辩证法的创立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使自然观的革命有了理论指导。自然辩证法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和诸多因素下,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相结合的一场伟大的理论革命。自然辩证法揭示了自然科学发展的内在逻辑、人对自然界的能动关系等,建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思想观点等,诸多体现具有划时代的变革。

综上所述,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一般关系的学说。与此同时,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哲学、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学等研究,不仅具有哲学属性,而且也具有交叉学科的性质。

三、自然辩证法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贡献

当代自然辩证法以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所要揭示的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中的一般规律以及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一般规律,而不是自然界中个别的过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个别领域或者科学技术个别学科的特殊规律。这个一般规律也正是哲学研究区别于科学技术研究的特殊之处。自然辩证法一方面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普遍原理在自然界中的具体表现和科学技术领域的具体应用,另一方面又是对科学技术及其发展的哲学概括。

自然辩证法作为关于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关系的已有成果的概括和总结的哲学学科,不仅对于整个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对于指导人们正确认识和改造自然,发展科学技术,协调人与自然以及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在理论价值上,不仅为科学的世界观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为认识论和方法论提供具体的理论论证。与此同时,为哲学价值观增添丰富的科学内容,是事实与价值的统一。从实践价值,一方面,对正确处理和解决全球性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具有实践价值。另一方面,为科学技术活动提供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指导。最后,对于实现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

总之,当代自然辩证法以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所要揭示的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中的一般规律以及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一般规律,而不是自然界中个别的过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个别领域或者科学技术个别学科的特殊规律。

四、自然辩证法在社会发展中的思考

自然辩证法的创立与发展同哲学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密切相关,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关系的已有成果的概括和总结。由于科学技术在发展过程中同社会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所以也是协调人与自然、科技与社会关系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最高概括,也是现代科学技术(包括科学的社会科学)的最高概括,钱学森将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归纳为十个紧密相联的科学技术部门。这十大科学技术部门的划分方法,正是钱学森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系统论对科学分类方法的又一创新。因而在我们的学习中,需要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现代科学方法等多重知识结构,需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合作联盟,才能取得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让自然辩证法能够成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桥梁。

参考文献:

[1]吴国盛.中国科学技术哲学三十年.天津社会科学. 2008.07.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第5篇

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不仅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而且需要多学科的、交叉性的知识储备。爱因斯坦曾言:“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4]不同学科的理论、知识、观点、方法与技术的交叉、碰撞、吸收、融合与共振,能改善研究生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与能力结构,形成单一学科所不及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处理问题的素质和能力。“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就是一门包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综合性、交叉性学科,能够实现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与科学技术社会论等多种学科知识的互补,该课程所蕴含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当代研究生的创新素质与创新能力。第一,“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包含一定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自然辩证法概论”不仅研究自然界及其与人的关系,而且研究科学技术的研究方法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五部分。“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主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演变来研究科学技术的内容、方法及其人文蕴涵,研究自然、社会及其相互关系。因此,“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必然包含大量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反之,如果把这些知识排除在“自然辩证法概论”之外,那么它也就只能凭借思辨、猜测、臆想甚至幻想等手段进行研究,而这些属于人类早期的做法,或者说是宗教、神话、文学的做法。第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融合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英国科学家斯诺提出“两种文化”(即人文科学文化和自然科学文化),指出人文科学文化与自然科学文化分裂的危害。杰罗姆•凯根提出建立“第三种文化”,即融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文化。但高度分化的当代科学为其融合设置了障碍。“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包含自然科学知识、人文科学知识与社会科学知识,便于学生对同一事物或同类事物进行多侧面、多角度、多层次的理解与认识,沟通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实现对事物立体化、真实化的理解与认识。这种理解与认识可能是相互协调的,也可能是相互矛盾的,但无论怎样,都是对真实世界、现实世界的理解与认识。以这些理解与认识为基础,以现实事物为基点,协调、统一、融合多方面的理解与认识,从而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问题时能够实事求是地认识、解决与处理,实现自然与生态、科技与国家、经济与社会等多方面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缓解、预防或避免生态、环境、能源、人口、社会等问题的发生。

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具有理性思维、批判思维与辩证思维等多种思维底蕴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既是一门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也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较强的课程,具备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批判思维与辩证思维等创新能力所需要的思维底蕴。第一,“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能力。理论思维是人类在知识和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形成的认识事务本质、规律和普遍联系的一种理性思维。从课程内容方面讲,“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涉及很多自然科学方面的概念、观点与理论,这些理论能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从课程性质方面讲,“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属于哲学门类,哲学是抽象思维较强的学科,哲学类课程的学习过程就是对抽象思维能力锻炼和提升的过程。如,对生态自然观部分的学习,既要理解和掌握相关系统科学的概念、观点和理论,也要理解和掌握生态科学的概念、观点和理论;既要从科学视角审视生态自然观产生的现实根源与逻辑必然性,也要从哲学视角审视其理论内涵与当代价值。任何科学研究活动都必须运用理论思维,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也是哲学家,如爱因斯坦、玻尔、波恩、贝塔朗菲、普里高津等。著名物理学家波恩指出:“关于哲学,每一个现代科学家都深刻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是同哲学思维错综地交织在一起的。”研究生教育要超越感性思维与经验思维,培养和锻炼研究生形成普遍性、规律性认识的抽象思维。“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多学科交叉的哲学性质的学科,其抽象程度与理性思维水平要高于一般的专业科学理论,能够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能力。第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批判思维能力。所谓批判性,就是人们对已有的理论知识、思想观念等提出怀疑,并通过科学研究寻找真理,实现对现存事物的改造和思想理论的革新。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广泛应用,在增加社会财富、提高人类生存质量的同时带来了资源匮乏、生态危机等问题。“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不仅是对现实的了解和理论的学习,而且是在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对这些内容作批判性考察,考察其理论根源、现实根源与价值观根源。如,对“科学技术与社会”部分的学习,不能简单认为科学技术是好的、万能的,也不能简单认为现代社会中的科技运用都是善的、正当的,而要研究科学技术的发展状态及其在社会中广泛应用的科学技术根源、现实社会根源与科学技术观根源。对既定事实与理论的怀疑与批判是创新素质与能力的重要内容。如果一味地循规蹈矩、因循守旧、崇拜偶像、迷信权威,就只能复古守成,难以创新。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才能对不断变化的事物去伪求真,追根溯源。是对前人既定的理论框架完全接受,还是大胆反思和批判、推陈出新,成为评判人们是否具有自主创新意识的重要参量。“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倡导批判性的科学精神、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态度与实事求是的科学追求,有助于培养和增加研究生的批判思维能力。第三,“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辩证思维能力。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自然辩证法概论”以辩证的视角理解人、自然、科学技术、社会及其之间的关系。如,对科学的理解,既要理解其可确证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可证伪性的一面;既要理解其个体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社会性的一面;既要理解其“小科学”时代的意义,也要理解其“大科学”时代的意义;既要理解其简单性的本质,也要理解其复杂性的本质;既要理解其对人类社会积极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消极性甚至破坏性的一面;既要理解与认识科学,也要理解与认识非科学、伪科学与反科学;既要避免科学主义,也要避免反科学主义。

三、“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具有沟通科学、技术、社会与人文的实践底蕴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第6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科学技术哲学;发展贡献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万物的本原,自然界是由一切物质所构成的巨大的系统整体、自然界、人、科学技术,社会这四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自然辩证法的学习中,我们只有通过对概念的认识,研究对象和内容的深入了解,进一步解读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现代科学方法等多重知识结构的层次的构建,才能取得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

一、自然辩证法在科学发展过程中的表徵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一般关系的学说。与此同时,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哲学、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学等研究,不仅具有哲学属性,而且也具有交叉学科的性质。

我们知道,自辩法诞生于19世纪中叶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当时三个方面的重大变化和发展冲击着人们原有的自然图景和思维方式,为其创立提供了客观基础。表现如下:一是大机器生产带来的人类生产活动的高度社会化,加强了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和交往,改变着人们旧有保守的、静止和孤立的思维习惯和方法;二是自然科学的一系列伟大发现展现了自辩法发展的本性和规律,冲击着人们业已形成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的自然观:三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创立,为自然辩证法的创立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使自然观的革命有了理论指导。自然辩证法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和诸多因素下,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相结合的一场伟大的理论革命。自然辩证法揭示了自然科学发展的内在逻辑、人对自然界的能动关系等,建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思想观点等,诸多体现具有划时代的变革。

二、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哲学诸学科关系的文献综述

恩格斯结合当时的自然科学和哲学成果,对这种自然哲学进行了多方面理论变革,发展出了一种新的关于自然的学说,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辩证法。首先,他改造扩展了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其次改造了自然哲学的方法论基础。再次摒弃了自然哲学的唯心论等基础,成功的实现了自然哲学和科技哲学的基础构建。自然辩证法和自然哲学都从整体上研究自然界并提供自然界的总图景。

科学哲学是以自然科学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科学的逻辑结构、科学知识的获得和检验、科学推理的程序、科学发展的模式等认识论、方法论和逻辑学问题,而明显忽视对自然界本身的研究,存在一些属于本体论的问题。

科学社会学是关于科学的社会研究,它是与自然辩证法紧密相关的一门学科,着重研究社会诸方面与科学的关系,也就是研究科学体制“外部”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因素对科学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三、从自然辩证法看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科学技术与生产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越来越显示出巨大的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生产力理论的创造性发展,也是我国发展科学技术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导思想。

科学技术不仅作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具有主导作用,同时对其他要素也起着渗透作用,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已融合、扩散到生产力诸要素之中,从而促进了生产力要素的全面飞跃,推动了生产力系统的发展。

当代自然辩证法以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所要揭示的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中的一般规律以及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一般规律,而不是自然界中个别的过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个别领域或者科学技术个别学科的特殊规律。这个一般规律也正是哲学研究区别于科学技术研究的特殊之处。自然辩证法一方面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普遍原理在自然界中的具体表现和科学技术领域的具体应用,另一方面又是对科学技术及其发展的哲学概括。

四、科技哲学视角下的自然辩证法

自然辩证法作为关于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关系的已有成果的概括和总结的哲学学科,不仅对于整个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对于指导人们正确认识和改造自然,发展科学技术,协调人与自然以及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在理论价值上,不仅为科学的世界观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为认识论和方法论提供具体的理论论证。

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第7篇

[论文关键词]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自然辩证法概论”是理工农医类硕士生的政治理论课.它担负着对硕士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基本任务。那么,它与本科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及博士生的“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之间的关系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如何衔接?又如何侧重?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笔者。本文结合笔者近年来的学术研究与教学实践,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自然辩证法概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中的定位

教育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目的主要是紧密结合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准确概括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正确回答当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重大哲学问题,系统分析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扩大学生视野,启迪学生思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自然观和科学技术观;使学生加深对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理解.形成跨学科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及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据此.我们认为,自然辩证法概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中的定位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从学科上来定位,它是一门体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带有哲理性质的学科;二是从功能上来定位,它具有方法论功能和素质教育功能。

(一)学科定位

自然辩证法就其学科门类来说,更偏重于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学术领域.在我国最早是从1956年开始的。1956年.国务院组织制定了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即“十二年规划”(1956—1967)。在这个既严肃又严谨的规划中,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规划草案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在二者之间存在的一门科学。草案说:“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存在着这样一门科学,正像在哲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一门历史唯物主义一样。这门学科,我们暂定为‘自然辩证法’,因为它是直接继承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曾进行过的研究。”沿着这个“之间”,自然辩证法学科逐渐发展起来。

自然辩证法学科既然位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因而使它具有二重性:哲学性与科技性。向哲学靠近,它具有哲学性;向科学技术靠近,它具有科技性从目前已有的成果来看,它更偏重于哲学,偏重于对科学技术的哲学分析.所以,自然辩证法归属于哲学学科。但是,自然辩证法还确实具有科技性,因为它的研究对象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逻辑与理性特征在自然辩证法中得到充分的体现。那么,自然辩证法与哲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技术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我们认为,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情况看,自然辩证法都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科学技术之间的中间层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科学技术之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然辩证法和各门科学技术学科之间是普遍、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因此,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自然辩证法为我们认识自然界和进行科研活动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和科学技术方法的革新也通过自然辩证法充实和丰富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中,使之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自然辩证法也具有交叉学科性质。

自然辩证法作为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科学技术的纽带,反映了哲学与具体科学技术之间的交叉。

同时,自然辩证法不仅研究自然界,而且研究人和自然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和在人类社会中的展开与发展过程,反映了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思维科学、社会科学的交叉。因此,自然辩证法具有交叉学科性质。这种哲学与科学技术的交叉,正体现了现代社会中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汇流趋势,自然辩证法的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汇流,有助于人们更全面正确地把握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

(二)功能定位

自然辩证法就其功能来说,具有方法论功能和素质教育功能。作为一门学科和一门课程,自然辩证法不仅对理工科硕士生全面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正确认识科学技术的本质及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自觉地灵活运用各种科学方法进行科研活动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教学模式过分注重学科的知识功能,而忽视了学科的方法论功能。因此,更新教育观念,进一步发挥自然辩证法的学科优势,强化本学科的方法论功能,已成为教学改革的主要方向。因此.在学科建设上要处理好“三个并重”,即结论和结论的论证并重,知识和知识的方法并重,知识的硬件(发展科学知识的具体手段)和软件(科学观念和思维方式)并重。只有这样,在教学中才能使学生从“LearningtoLearning”至U“LearningtoThinking”。

同时,自然辩证法概论是理科硕士生必不可少的综合性课程之一,在教学巾强化这一优势是实现本学科的素质教育功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综合性课程的设置,已作为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已有从小学起就开设相应综合性课程的规定。自然辩证法概论作为综合性课程的优势应该体现这一特征。从横向上来说,它应综合概括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整体趋势和最新动向。然而,一方面弥补学生因专业过细过窄对相邻领域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带来的知识上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接触来自学科前沿的知识和信息;再一方面可以把学生融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氛围之中从纵向上来说,应突出科学技术思想史的内容,因为它展示了人类知识发展的总体过程。这样,可以加强学生对科学本质、科学功能、科学方法等问题的认识,又提供了理解科学合理性的角度.还能帮助学生树立科学观念、培育科技意识、弘扬科学精神。

方法论功能和素质教育功能是自然辩证法学科的两大基本功能。只有发挥出这样功能的学科才能够在科学研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才能够使学生一生受益无穷.因此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必须牢牢抓住并突出这一点,从而使自身保持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与活力。

二、“自然辩证法概论”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

在我国高等学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普遍为本科生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为理科硕士生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为理科博士生开设“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这三门课程都是具有哲学性质的或以哲学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必修学位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侧重于对本科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讲授,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然辩证法概论”侧重于使理工科硕士生理解自然界的辩证法、学习科学方法论以及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加深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理解;“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侧重于理工科博士生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理解科技革命与社会发展,以及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问的辩证关系,从而进一步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和理解。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很多情况下.部分教师和学生都是抱着“无非是一门政治理论课”的想法走进课堂.教师抱着“不可不讲”的态度,学生抱着“不学不可”的心理进入教学,相互之间形成恶性循环。对于这种想法,我们难以认同,更不赞同这种做法。那么,这三门课程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一)“自然辩证法概论”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关系

按照2005方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任务。是要对青年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教育。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学习和掌握,使本科生“自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

目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教学主要是介绍和讲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范畴、基本命题和基本原理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至于这些范畴、命题和原理究竟是怎么来的?它们在哲学思想史上是如何发展的?都有哪些哲学家对它们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则探究得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这样就难免使教学过程缺少厚重的历史感和巨大的逻辑感,也很难体现哲学社会科学所坚持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从而使学生逐渐丧失学习的兴趣和思考的乐趣,并最终影响教学效果。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理工农医硕士生的必修课.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后续课程。它主要从自然科学发展的角度来探讨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形成过程、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变,以及科学技术方法论和科学技术社会观的基本内容,让学生从自然科学角度,而不是单纯地从社会科学角度来理解马克思主义.从而进一步提高硕士生的哲学素养和综合素质。

自然辩证法是介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学科,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三个主体构成(即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理论基础;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自然辩证法作为关于自然界发展的一般规律、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学科,占据着重要而基础的地位。因此.自然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是相互补充、密不可分的。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的成果。即整个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理论成果的概括和总结: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成果,即整个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理论成果的概括和总结。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同时成为马克思主义体系的重要分支.虽然自然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有着不同的研究方向,但是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自然辩证法主要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一切科学技术活动不能脱离人类社会而进行:历史唯物主义主要研究解决人与人之间矛盾的一切社会活动.它的物质前提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支配和改造。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把自然辩证法放在整个人类社会大背景下来讲授,而讲授历史唯物主义时。要充分考虑人与自然这一前提。” 转贴于

(二)“自然辨证法概论”与“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

从1987年起,“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被原国家教委正式规定为理科博士生的一门独立的必修学位课程。这门课程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性质的交叉学科。它的任务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分析现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问题,提高博士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博士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阔视野,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抵制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把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现代科技革命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出既具有高度政治思想觉悟,又具有综合科技文化素质的新时代高级科技人才。“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是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自然辩证法概论”的后续课程,那么,如何处理好它与“自然辩证法概论”的区别和衔接呢?

首先,二者的教学对象与层次不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理工农医类硕士生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学位课,而“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是理工农医类博士生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必修学位课。理工科博士生在大学本科期间系统地学习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硕士生期间系统地学习过“自然辩证法概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两门课程。同时,硕士阶段的学习相对于博士阶段来说,还属于打专业基础的阶段,因此,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也只能停留在“概论”方面,而对博士生来说,由于他们是属于“对越来越小的领域知道得越来越多的人”,更何况大多数博士生都有自己固定的研究方向,且学有专攻,因此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教学必须在“与”字上下功夫。

其次,二者的教学内容与方法不同。教育部对“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已有明确规定.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其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科学技术方法论和科学技术社会观。而对“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还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各校讲授的内容也不完全一致。由于教学内容不同,使得这两门课程的教学方法也不尽相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比较固定,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自学为辅。在授课过程中,多采用提问式、启发式、讨论式等师生互动的方法以及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将课程讲深、讲实、讲活;“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的教学对象是博士生,因此,该课程的教学我们主要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来进行,内容包括:现代科技革命与经济发展、现代科技革命与制度创新、现代科技革命与政治管理、现代科技革命与世界政治、现代科技革命与伦理建设、现代科技革命与思维方式、现代科技革命与社会主义的命运、现代科技革命与人的全面发展等。教师在围绕专题讲授的基础上,提出一些与该门课程相关的一些前沿问题,如科技伦理问题、工程伦理问题、医学伦理问题等,鼓励理、工、医博士生结合自己专业去思考、去分析、去解决。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使他们从狭隘的专业走出来,成为名副其实的博士,即“富学之士”和“广博之人”。

最后,二者的教学目标与要求不同。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目标,主要是紧密结合科技发展的要求,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准确地概括现代科技成果,正确地回答当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重大社会问题。帮助学生掌握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正确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点,加深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理解,形成跨学科的知识结构,更好地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指导思想和工作。教学的要求是必须站在时代前沿.与时俱进。反映时展的规律和趋势.从而在研究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上,更好地发挥政治理论教育功能;在研究生的科学素质教育上.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从而体现本课程的思想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更好地发挥本学科所具有的方法论功能和素质教育功能。而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教学目标,主要是: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报告与科学发展观,阐明科技革命与世界形势的变化,科技革命对世界和平与中国发展的影响:回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与“人才强国战略”,如何发展科技与教育的重大问题:从整体上、动态上分析现代科技革命发展的动向.研究它的关键性领域、新的生长点及其对现代化进程的影响,了解现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重大社会思潮。教学的要求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理论与方法,分析现代科技革命提出的问题,提高博士生观察问题与分析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