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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字化论文(合集7篇)

时间:2022-10-11 17:40:48
档案数字化论文

档案数字化论文第1篇

版权制度自诞生以来始终追随着新技术的前进步伐,数字技术的应用并没有改变版权因新技术的应用而不断扩张的趋势,这使得靠相关法律理念得以延续及其补充修正架构形成的版权制度捉襟见肘,许多传统的法律规范需要重新认识和界定。由干本文篇幅所限,下面仅就数字档案馆建设中涉及的众多版权问题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阐述。

(一)传统档案作品的数字化权

数字档案馆不再是孤立分散的物理存在。是相互联合、协作、整体化的,充分实现资源共享的服务网络体系,数字技术与网络环境则提供了实现广泛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条件和可能性。传统的以印刷,胶片等载体形式存在的档案作品上网传播的起始步骤是对其进行数字化,使其具备二进制数字状态,这就必须明确数字化权的权利归属问题.

依照版权法原理,权利人的财产权与作品利用方式是对应的,作品数字化的实质是增加了作品的利用方式,这甚至是网络环境中利用作品的惟一方式和必要条件,所以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就应将数字化确定为权利人的一项专有权,1999年12月9日,国家版权局了《关于制作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第二条规定:“将已有作品制成数字化作品,无论已有作品以任何形式表现与固定,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1款所指的复制行为。《规定》第三条规定:“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他人作品制作数字化制品,应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可以直接向被利用作品的著作权人取得许可,也可以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许可。”

无论是我国旧《著作权法》还是新《著作权法》,都没有明确规定权利人享有的数字化权,但是按照《规定》的解释,数字化权被包括在了复制权当中,按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8款的规定,档案馆为了陈列或保存的目的,将以传统载体形式存在的档案作品数字化无需取得授权,亦无需支付报酬,但除此之外其它目的的对传统档案作品的数字化,都要事先取得权利人的授权。

(二)数字化档案作品的法律地位

需要明确的问题是,档案馆对以传统载体形式存在的档案作品数字化后,产生的数字化档案作品是否受到版权法保护及其权利归属。一件作品要受到版权法保护,必须同时具备“独创烂”与“有形形式复制”两个基本条件.传统档案作品被数字化,实际上是将该作品以数字化代码形式固定在磁盘或光盘载体上,改变的只是作品的表现和固定形式,作品的独创性与可复制性不会由于其被转换成数字编码形式而丧失掉。所以,对传统档案作品数字化后产生的数字化档案作品仍然受到版权法保护。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言判委员会第114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第二条第1款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其它智力成果,人民法院应予以保护。

由于作品被数字化后的独创性没有发生变化,不产生新的作品,因此档案馆对传统档案作品数字化后,产生的数字化档案作品的版权属于原权利人,而不归档案馆。当然,如果被数字化的传统档案作品的版权原本就归档案馆所有,则数字化后档案作品的版权也自然归档案馆。另外,数字档案馆正在利用自己的技术与人才优势及网络上丰富的档案信息资源扮演一个使信息增值的角色。这类增值的档案作品往往是编纂或编研档案作品,按照《著作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档案馆在整体上对其享有版权,但在行使版权时不得侵犯作品中包含的原作品的版权。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

网络传输与数字化一样都是网络环境中利用作品的新方式,同样受到权利人专有权的控制。档案馆数字化档案作品上网传播必须经过权利人的授权,这在1996年缔结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第八条“向公众传播的权利”由有明确的规定。我国新《著作权法》第十条第12款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地位的确立,使权利人对作品的传播方式的专有权延伸到网络空间,并且能直接传播作品,行使邻接权。这对档案信息服务构成一种威胁,使档案馆无法充分利用新技术为用户开展各种形式的数字化信息服务。因为不能从事基于网络环境与网络技术的档案作品传播服务,将使数字档案馆的功能开发受到全面压抑。

信息网络传播权除了阻止档案馆未经授权上载档案作品外,还会对档案馆开展的数字信息缓存,数字信息浏览等服务起到负面影,同时禁止档案馆未经授权把含有档案作品的数据库和网络相连,使用户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与地点访问并得到这些作品,尽管在这种情况下档案馆并没有通过网络直接传播档案作品。网络传播没有传统传播那样的“权利穷竭”问题,档案馆从网上合法下载档案作品仅仅是针对本次下载行为而言的,所形成的复制件仍然受到权利人专有权的控制,未经许可不得将其向用户作新的传播。

有人认为,档案馆取得数字化权后,就可以把数字化后的档案作品上网传播。因为数字化和网络传输都是对作品的数字化利用,权利人既然授权档案馆对其作品进行数字化,就会自然同意将其作品上网传播。其实不然,权利人授予档案馆数字化权,并不意味着同时授予了档案馆信息网络传播权,档案馆若把以传统载体形式存在的档案作品上网传播。必须先后或同时向权利人取得数字化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四)合理使用在数字档案馆的适用性

合理使用是对权利人专有权行使限制的主要方法,是指在法律允许条件下。不经权利人许可,不付报酬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各国著作权法都针对档案馆制定有合理使用的条款。比如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8款,另外第1款、第2款、第6款也可适用。网络环境中,对传统的合理使用原则能否得到适用,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WCT则采取了折衷的态度,其第十条议定声明规定:“不言而喻,本条约允许缔约国各方将其依国内法中按《伯尔尼公约》被认为可接受的限制和例外继续适用,并适当地延伸到数字环境。同样,这些规定应被理解为允许缔约方制定对数字网络环境适宜的新的例外与限制,”这样,就把传统的合理使用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并给各缔约方自行立法规范网络环境中的合理使用问题留下了余地。

为了满足数字时代档案信息服务的需要,许多国家新的立法都对档案馆合理使用原则作了调整。比如:1998年美国颁布了《跨世纪千年版权法》(DMCA),对美国原《版权法》第108条关于档案馆的免责条款作了修订。在DMCA之前,美国《版权法》第108条只允许档案馆为内部使用之目的制作1份仿真复制件(非数字化的)。按照修订的第108条,允许档案馆制作多至3份的、可以是数字化的复制件,条件是不得把这些复制件向档案馆建筑以外的公众传播。如果原格式已被淘汰的话,修订还允许档案馆将作品用新的格式复制。DMCA第1201条(d)款又规定档案馆在法定情形下享有“解密权”:对相同的复制件,不能以其他形式合理地获得的,则对他人作为商品的作品复制件,仅为获得1份复制件,以便决定是否本法允许从事的活动,如果对作品解密,不构成侵犯作品的技术措施权。1999年,澳大利亚颁布的《版权法修正案》规定,档案馆可以将档案作品上载到网站,但只能为用户提供作品的屏幕浏览(不能输送到打印机或软盘)。

新的《版权法》对档案馆合理使用制度的调整仍不理想。一方面,与版权扩张的总体趋势相比,档案馆合理使用的范围显得缩小和确定化;另一方面,新的《版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调整偏重于复制权,而档案馆对作品的数字化利用需要的版权例外并不仅仅限于复制权。法律若不能就档案馆对数字化作品的利用做出更加宽泛的例外规定,档案馆就可能随时受到侵权指控,或在因用户违法利用档案行为而引发的侵权纠纷中承担连带责任。

二、数字革命和档案馆版权问题

版权制度的宗旨是保护权利人(版权人、邻接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尊重智力成果的社会氛围,鼓励权利人创作既多又好的精神产品,还要构筑有助于作品传播利用的法律机制,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可是,版权理论中始终存在着如何既保护权利人对作品的独占以承认其智力劳动价值,又能使作品得以充分造福于社会的矛盾。化解矛盾的着眼点是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这是版权制度的基石。

毫无疑问,许多……

三、数字档案馆建设中的版权保护对策

鉴于数字档案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关系,鉴于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数字版权保护成为档案馆应对国际版权保护新形势挑战的重要课题。我们有必要以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数字档案馆的版权问题。

(一)不断完善版权制度

数字档案馆版权问题的解决最终依赖于版权制度的调整与完善,不仅包括版权基础理论。基本原则的创新,还涉及具体法律规范的重新界定。其重要问题包括:数字档案馆的法律地位、合理使用在数字档案馆的完善、法定许可制度和数字档案馆版权问题的关系、档案馆的信息存取权与解密权、网络版权集体授权机制,档案馆的版权责任等。

(二)解决《档案法》与《著作权法》的冲突问题

档案作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作品,受到权利人“版权”和档案馆“管理权”的双重控制,对其使用不仅要符合《著作权法》,还要符合《档案法》,但是现在《档案法》和《著作权法》在档案的开放、公布(相当于《著作权法》上的“发展”),利用方面的规定中存在着多处冲突。比如:〈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属于权利人。但《档案法》第二十二条第1款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那么,档案作品的发表权究竟是属于权利人,还是属于档案馆呢?又比如:《档案法》第二十一条第2款规定:“由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如果利用的是己经发表过的档案作品,上述规定与《著作权法》并不冲突;如果利用的是未发表过的档案,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这种利用应该受到权利人的控制,并非持有合法证明就可以不经权利人授权而利用(注:档案馆对档案作品的“开放”并不意味着权利人同意·发表·该档案作品)。《档案法》和《著作权法》的交叉与矛盾,有待进一步研究。这对解决数字档案馆版权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三)成立档案馆知识产权联盟

仅仅依靠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来解决数字档案馆的版权问题是不够的,档案界要做出自己的努力,为此应建立档案馆知识产权联盟,其任务包括:开展数字档案馆版权问题的研究,提出规划与对策;运用档案馆集体的力量,向立法机关反映档案馆的要求;代表档案馆和权利人谈判,维护档案馆的合法利益;构筑档案馆之间的知识产权流通机制;推动档案馆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交流,开展档案馆知识产权保护的培训活动,促进档案馆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等。

(四)提高档案馆保护版权的自律性

行业自律,即通过档案馆采取必要措施来规范自己和用户对档案作品的利用行为,达到保护版权的目的。网络环境中,档案馆有必要进一步提高保护版权的自律性,针对档案馆对数字化作品的利用特点制定有效的行为规范。要在档案馆员中开展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新技术版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针对档案作品数字化利用的关键环节建立严格的版权制度。要在档案馆与权利人之间建立沟通机制,增强档案馆保护版权的透明度。树立保护版权的良好社会形象。档案馆还要对新的档案作品利用方式和价格模式开展研究,并予以合理接受,以防止侵权。

(五)加强对档案作品的技术保护

技术手段已经被纳入了版权保护的范畴,因此档案馆可以对档案作品保护提供技术支持。比如:加密技术(对称加密技术、非对称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数字时间戳技术、身份验证、防火墙技术和CA认证等。

【参考文献】

1.张照余:《档案网站建设维护过程中著作权的认定与保护》,《档案学通讯》,2001年第6期。

2.连志英:《档案和著作权保护》,《档案》,2000年第2期。

3.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

4.方开玉:《论档案的开发利用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档案学通讯》,2000年第6期.

档案数字化论文第2篇

(一)需提升网络技术蕴含量从城建档案的工作程序以及技术角度来看,现在的城建档案工作以及管理标准并没有考虑到网络技术的特点以及未来发展,再加上现在很多归档城建工程的图纸以及数据资料是通过光盘、U盘以及磁盘进行分类、管理,这就导致了现阶段的城建档案的分类规范、档案整理办法以及管理标准满足不了城建档案日益发展的需求。而且我国现仍旧缺乏完善、可靠的城建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所以网络技术安全程度有待加强。

(二)需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以及标准化程度城建档案管理标准化以及规范化是档案工作的数字化、高科技化的基础。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普遍存在各地的档案业务能力以及发展程度不均衡,系统软件缺乏移植性能,档案著录没有相容性,案卷质量、水平较低等问题。再加上现在仍旧没有一个统一的城建档案自动化管理的标准,同时已有的自动化管理规范只适用与个别城市建设档案馆,不能满足所有城市建设档案馆的需求,所以该自动化管理规范得不到推广以及应用,这也就导致了城建档案数字化的推广以及应用工作受阻。

(三)需提升相关工作者的素质水平要想实现、加强城建档案数字化程度,“人”的力量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能掌握先进技术,可熟练应用专业知识,同时还能够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技术。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城建档案机构的档案人员并没有专业的计算机技术知识,同时也没有能熟练应用计算机知识的人才,更没有不仅能够建档,同时也可以对信息进行处理的高级复合型人才。虽然部分城建档案机构引进了现代化的机械、设备,但是由于没有可以熟练应用设备的人才,导致设备的作用得不到发挥,进而导致城建档案数字化发展受阻。

二、优化提升城建档案资料数字化应用的办法

(一)提升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工作的标准性提升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工作的完善程度,首先应当促使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工作更为标准化。也就是说,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是构建数字化城建档案信息资料的基本前提,是落实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应用的必要前提,在这角度来看,城建档案需具备统一、完善、规范以及具有可实施性的操作文件以及标准处理措施,需落实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我国当前的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规范标准一般可以分为两部分,也就是数字化档案管理以及信息化标准规范。其中数字化档案管理包含需建立档案接收标准,与相应的档案管理以及具体落实细则等;信息化标准包含加强城建档案信息资料采集、整理,对城建档案信息资料进行网站式的管理,数字化建档需要的格式标准,与给予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更为全面的安全保障等等。只有在现有的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规范标准基础上,不断地基于实际对规范标准进行不断的完善,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才能够得以实现,才可以保证数字化应用的接收、管理与信息资料资源共享顺利完成。

(二)提升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建设应用队伍的综合水平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建设应用会涉及到很多的专业、实际问题以及理论知识,所以只有不断提升档案从业人员的理论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实践能力,建立起一支专门进行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建设应用的队伍,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才能得以实现。对档案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的教育培训,同时根据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应用的实际情况,帮助档案从业人员不断积累经验,以加强城建档案工作者的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实际应用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水平。另外城市建设机构还需要不断引进专业的人才,引进高校对口的专业毕业生,为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管理注入新的血液,内外结合快速提升整个建设应用队伍的综合素质水平。

(三)优化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技术的办法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数字化工作由于涉及各种高新技术,而且也没有案例、经验可以依靠,所以必须通过实践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管理系统以对数字化城建档案信息资料技术进行不断的优化。这点的实现需要城建档案的相关工作人员提升城建档案信息资料分析以及技术应用等的实践应用以及相关知识理论探析,以不断提升数字化城建档案信息资料的技术水平。优化提升数字化城建档案信息资料工作的技术水平实质上是对城建档案进行数字集成化管理控制,主要是通过对档案资料转变的所有流程进行全过程监控,以促进各个技术之间更为协调。通过集成多种计算机技术,比如说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数据交换技术、通讯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等的,对分散在不同区域以及载体的档案资料进行集成化管理,使得不同计算机技术的作用均可以在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应用中综合发挥出来。

三、结语

档案数字化论文第3篇

一、信息化发展的背景

1、信息系统对业务的覆盖率逐步提高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后,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和信息经济的兴起,带动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社会信息化的全面发展。

仅从政府角度看,我国电子政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了大量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正在经历由传统运行方式向以网络为基础的信息化运行方式转移的过程。以北京市为例,“十五”期间,全市1186种政府业务,运用信息化实现的有591种,建成726个业务支撑系统,50%的政府业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高度重视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约90%的市、区政府部门建设了局域网,超过90%的政府部门达到了人均1台计算机,有90%的政务部门已建成或正在建办公自动化系统,其中无纸化程度达到50%以上的部门占80%。①

2、基于网络平台化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快速发展,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的信息化,都受到战略管理和服务客户的强烈驱动,在不断地扩展信息化的应用领域和内容,朝着基于统一网络管理平台,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方向发展。

政府各机构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过程时,正越来越广泛地采用信息技术来实现。由于应用目标的整体性,要求政府业务系统、政府信息具有集成性和共享性。例如,北京市业已建立了连接各级政府机构政务系统的政务内网平台,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和政务门户网站,各级各类政府机构可以实现协同办公和信息共享。又如,北京市东城区首创的网格化城市管理模式,通过综合的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城市各类基础部件的综合管理。再如,“首都之窗”网站群作为政府门户,正把更加全面的政府公共服务纳入到信息化应用范围。②

企业信息化应用模式早已脱离了个别业务系统孤立应用的阶段,步入了企业战略协同系统应用阶段,其中ERP(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即企业资源计划)最具代表性。ERP是20世纪90年代提出来的,目前已发展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最为流行的一种形式,几乎是企业信息化的代名词。ERP系统以经营资源最佳化为出发点,全面整合企业的供销存、财务、计划、质量、制造等核心业务,并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各项经营资源的应用效率。

实现统一的网络平台管理,进行系统协同整合,核心的内容就是要进行应用系统及数据集成,建立可以共享的统一数据管理结构。建立一致的数据规格标准和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应用规则,是实现应用系统和数据集成的主要途径。如何建设与上述信息化环境配套的电子档案的统一管理、共享利用的机制、模式,网络环境下的档案馆如何构建和运作,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3、信息资源战略成为信息化核心内容

2004年12月国家颁布了《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的信息化步入了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为重心的发展阶段,这既是信息化向其本源的回归,也是我国信息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

从国家层面来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就是借助于信息化手段,为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增强政府能力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发展为目的,形成政府信息资源、社会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局面,同时推动信息资源产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紧紧围绕政务公开、重大基础信息库和重点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进行。社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重点是强化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档案等领域的公益性开发和利用。同时,国家将研究制定鼓励信息资源产业发展政策;健全信息资源市场监管制度,完善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提高审批效率,扩大登记备案和事后监督的范围;研究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的财政政策和信息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表,优先制定并大力宣传贯彻信息资源分类、共享、基础编码等国家标准;推进公共文献基础数据库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③

从机构层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信息资源服务于战略决策、满足客户信息需求和提高业务管理信息提供水平的客观发展需要。从信息化发展的进程上来讲,信息系统总是由满足业务处理、运行需要开始,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遵循着数据—信息—知识的过程。机构层面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总是从系统集成、数据集成开始,在整合的数据仓库基础上进行数据的挖掘和满足不同需要的数据应用。这实际上类似于我们传统的档案管理利用流程,应当把它纳入到信息化条件下的档案管理内容范畴。

二、信息化条件下档案管理的若干问题

信息化系统正在演化成为各类组织业务运行的基本方式,网络平台正逐渐成为政府机构、企业信息运动的支撑平台。对档案管理活动而言,各类组织运行平台的变化,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基于数字化概念的新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深入思考,探索符合信息化特点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1、电子文件长久保存和长期可用问题

人们把以数字化方式记录的文件,统称为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在性质、形式上与纸质文件的不同,无疑是档案界最先感受到和最先关注的信息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由模拟方式转变成数字化的记录方式,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是电子文件的长久保存问题,数字化信息复杂多样的编码格式、读写方法和载体材料,都给电子文件的长久保存带来困难。二是电子文件的证据力和法律效力问题,这包含了对数字方式所记录信息的真实性以及获得、保持信息真实性方式方法的可行性、可信性问题。三是数字化信息与载体的依附关系问题,数字化信息的组织是通过编码形式完成的,人们处理、传输、存储和显现数字化信息,要借助能处理这些编码的信息技术设备间接完成,因此,数字化信息依赖于元数据、数据格式、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才能够被处理、存储和显现。综上所述,电子文件的复杂性、变化性、多样性是过去纸张载体所没有的。

归纳起来讲,目前解决电子文件真实性、长久保存、长期可用的途径主要有如下几类方法:一是通过法规约束电子文件格式种类,如我国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所选择的管理方式,方法就是尽可能地选择比较通用通行的少量几种文件格式,通过降低电子文件格式种类繁复性,增加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可靠性、可控性。二是通过对电子文件存在的系统相关要素的规范设计和过程控制,以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包括系统地记录背景数据和规范、控制信息流转环节等方式。三是提高载体材料寿命或对电子文件处理、存储、传递和应用所依赖的软硬件环境进行备份的方式。四是分离数字信息的语义表示与格式表示,形成不依赖于特定的通用信息存在形式,不会出现因为数据格式及软硬件环境的变迁而造成电子文件不可使用的情况,如以XML作为标识规范的方法,等等。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内外都作了相当多的探讨和尝试。首先,各国都倾注力量,制定系统成套的和普遍适用于各类信息系统的电子文件管理需求规范和档案系统标准,力求把问题解决在电子文件的形成阶段,达到电子文件永久保存的目的。如澳大利亚的国家“数字化保管动议”,通过建立文件管理国家标准、文件管理元数据规范、文件系统设计与实施程序等标准规范,保障电子文件的长久保存。其次,从数字档案的永久性入手,研究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数字档案的系统化保存、保管方式,如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NARA)于1998年开始,耗时6年时间对永久保存电子文件的可能性、保存技术、保存系统的功能需求进行了全面的论证和试验⑤。第三,研究数字化适用载体在各种状况下的长久保存问题,如荷兰2000年启动了“数字保存试验”项目,针对政府常用的电子文件类型,进行了迁移、采用XML格式和仿真三种数字保护方法的试验,评价各种方法的效果、局限性、费用及应用的可能性。第四,在我国,通常采用的方式是,档案部门站在长久保存的立场,通过归档要求的约束,保障电子文件的可靠性,如《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2-1999)、《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等,省市地方和行业主管机构也制定了相关规范或标准,如建设部的《城建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2、多种类型数字化信息的档案化问题

在电子文件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其种类也日益丰富,包括文本文件、电子报表、电子邮件、图形、图像文件、视频文件、网页文件、数据库文件等。数字化信息的复杂多样,具有传统纸质文件所不具有的性质,因此,这些数字化信息的档案化在总体上处于随机状态,有些数据累计存储在业务数据库中,有些被定期销毁,有些则被迁移到临时载体上。如果不能建立系统型的管理规则,很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导致数字化信息档案化问题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传统文件运转流程无关。长久以来,人们已经形成了纸质文件档案化的系统化的方法体系,主要是依靠业务流程的自然发展进程,在业务流程终结时,把文件归档转入档案系统,以备今后工作查考。或者对文件的价值进行鉴定,判别文件对形成者的意义大小以及对社会的意义大小,在规定的时间阶段,把分布在各个机构的文件汇集到档案馆集中保存,以长久留存社会记忆,保障社会发展的延续性。久而久之,文件的档案化形成了对业务运转流程及其规则的依赖性,当数字化信息因不能纳入一般的业务流程,或业务流程因信息化而发生变化时,将会导致电子文件在档案化过程中范围的缺失。比如,电子邮件系统已经成为绝大多数政府或企业网络系统的必备子系统,电子邮件也早已成为人们在进行工作交往时的基本工具,很多国家或组织也都制定了电子邮件的管理制度,但电子邮件的档案化问题依然处于随机管理状态,主要原因就是电子邮件联系方式的公私性质不容易界定,不容易纳入到正常的业务运转流程之中。

(2)非文本型数据。在纸质档案管理时期,由于非文本型数据的数据单元不能完整地表达一个事项,数据结构、信息组织方式与文本方式不同,并且很多结构化的数据库数据经常处在变动之中,无法纳入到文本文件的管理体系,往往不进行档案化处理。信息化的发展,使得电子文件的数量与日俱增,但档案机构往往比较注重对文本型电子文件的归档和收集,对非文本型数据库数据、多媒体数据的归档重视不够,也没有切实可行的档案化措施。而且,档案界还存在着一个概念误区,认为数据库文件本来就有自身的数据结构,并且处在存储状态,没有必要再转化为所谓的档案文件。目前,大部分关系型数据库,都是作为支持业务流程的存储机制来建设的,从性质上来讲,可以认为是“暂存数据”,而且,这些数据往往是随着业务过程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变化的,在结构上又是连续性的,往往不能按事项分块,不能按传统档案管理方式管理。但是,这些数据往往是一个业务系统的核心资源,

支撑着一个机构的业务运行,绝大多数具备档案价值,如果不尽快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可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目前,有注意到非文本型数据归档的机构,往往采用简单拷贝、累加存储的方式,或者以备灾数据库的方式同构备份数据。这些方式可能不能真正解决数量巨大的非文本数据档案化问题。

(3)网页类型文件。互联网的普及,使数量巨大的Web文件存在于流动的网络信息海洋之中。我国的各类机构为了与外部环境的联系与沟通,建设属于机构自己的网站的比率很高。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资料显示,到2005年底,我国政府域名()注册量达到23752个,政府网站达到11995个,县级以上门户网站拥有率达到81.1%,其中部委、省级、地级和县级政府网站的拥有率分别为96.1%、90.3%、94.9%和77.7%。⑥但由于网页文件的内容重复率高,数量巨大,各类机构往往都不作档案化处置。这种情况是否存在档案缺失的漏洞,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3、双轨制与双套制问题

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各类机构的信息系统覆盖率不断提高,意味着文件的处理、运行过程的双轨制越来越趋向于单轨制,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是,在人们的档案思维中,依然存在着对纸质档案的心理依赖,充满了对电子文件的不确信感。这种情形也体现在国家及行业已经颁布的电子文件管理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对于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文件,要电子、纸质形式双套保存。

造成双套制比较普遍的原因,从根本上讲是档案思维还停留在纸质文件时代,对电子文件及其存在的技术环境还不熟悉、不确信,对电子文件是否能够长久保存及长期可用缺乏认知。其次,是国家的档案行政机构缺乏档案无纸化战略规划、制度设计和系统规范,使得对纸质文件依赖成为制度性的选择。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相继颁布了《电子签名法》或相关法律,力求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数字化信息在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及其具有凭证性的条件。《电子签名法》的意义在于通过法律确定了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法律凭证,使电子文件具有了与纸质文件同等的证据作用。一般来讲,《电子签名法》主要是规范电子文件的技术条件和应用背景,以保证电子文件在交互过程中的真实性是可确认的,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并没有解决电子文件的长久保存问题。而这方面的规范有赖于档案管理机构来解决。

双套制的另一种情形,是国内的各级各类档案馆大量地将纸质档案拷贝成电子档案。为使档案馆蕴藏的丰富档案信息资源能够提供网络应用,根据档案利用需求有选择地提供目录定位服务以及部分档案的原件服务是必要的。如果盲目地无限度地进行档案的电子化,以此作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成就标志,只能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可以想像,不解决双套制的问题,是无法推动信息化发展的。信息化发达国家在信息化进程中都强调“无纸化”作为信息化的战略目标来积极推动,可见它对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双套制或无纸化的解决方案,一定不是单纯的技术解决方案,而应该是制度化方案。这个制度化的解决方案,依赖于我国信息化的发展程度,取决于信息系统的业务覆盖率,特别是网络应用的覆盖率。在此基础上要形成无纸化的全面管理制度,可能包括两个层面:档案馆层面的和机构层面的。档案馆层面要解决电子文件永久保存的技术条件(载体的可靠性、信息对格式的非依赖性)、文件真实性的制度和管理系统保障规范、电子文件应用的规范。对机构层面,档案及档案管理系统提供凭证性、证据性文件的系统认证标准、规范,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建设等。

4、电子文件运动规律与档案管理模式选择

近年来,关于“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和“文件连续体理论”的争论十分引人关注。信息化彻底改变了各类社会活动的时空关系和运行模式,人们需要基于新的社会运行方式,建立新的信息思维,寻找信息运动新规律,以求在准确揭示信息运动规律的基础上,更好地进行管理。这是这场争论的意义所在。

“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与“文件连续体理论”的实质,是如何看待文件运动的统一性和管理一致性问题。“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强调在文件的不同运动阶段有着不同的运动特性,强调在不同的阶段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而“文件连续体理论”认为文件运动是一个整体,文件运动有着不同的功能轴,文件运动每一个时点,都可能包含一个或多个功能价值取向,因此,管理上不必划分文件与档案的阶段性。从弗兰克·厄普沃德对文件连续体模式的四项基本原则看:第一,文件价值的持续性与文件档案化。主要强调的是文件、档案的整体观,这与我国普遍认知的“文件管理与档案管理一体化”的观念是相类似的⑦,是“从文件形成到文件作为档案保存和利用的管理全过程中连贯一致的管理方式”。第二,文件联系以逻辑联系为主。这是传统档案学的基本原则,档案的分类、主题方法都是按逻辑组织文件的方法,即使是网络化条件下,文件分处不同的物理位置,也应坚持这种方法。第三,文件管理制度纳入业务活动目标与过程。它强调的是要把文件管理职能制度化地纳入业务系统中,应该说“纳入”概念在档案界也并不是新概念。第四,档案学是随着组织知识的背景条件变化而变化⑧。这是关于档案学理论随着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的思想,是任何理论都应该具有的素质。归纳起来讲,文件连续体理论强调的是文件与档案是一个整体,不必区别管理,而且从形成阶段就应予以制度化的干预。显然,这一核心思想存在着理论臆断性。文件的形成是为业务运转服务的,其首要目的和价值是业务的有效运转,如果按照文件的历史价值进行文件系统设计,其结果不仅会削弱文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而且可能导致业务系统效率的极大降低。信息化发展的进程已经证实,无论是政府或是企业的系统,随着时间的推移都面临着系统数据档案化的问题,在业务系统中建设数据档案库,或者是不经档案价值鉴定,简单地直接地迁移业务系统数据到档案库,其信息质量根本无法保证。况且,由机构档案室到档案馆的过程,也绝不能是简单的迁移过程。

作为我国的档案工作者,在学习国外的理论经验时,不能采取简单的“取代”或“覆盖”等方法,而应该是在考察各种理论的基本背景的前提下,积极汲取各种观点中的有益成分,构建适合我国的档案管理可行模式。

网络技术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业务系统的连续性、关联性,如果不在制度上和文件管理要素上对业务系统提出要求,比如提出元数据要求,就可能使业务系统自然生成的电子文件无法长久保存。所以,文件连续体理论提出的整体系统思想是非常值得借鉴的。我国的电子文件管理中提出的全程管理、前端控制思想,就是对这种理论的合理诠释。但是,档案有档案的价值取向,对电子文件的管理要素的控制,不能取代对档案价值的判断和对文件的取舍。特别是在信息膨胀的时代,这一点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很多地方正在积极建设网络文件中心。这种热潮的基本出发点是,对分布在各个机构的业务活动中的电子文件进行集中管理,有的采取集中存储、集中利用的模式,有的采用备份中心的模式,有的采用存储目录、逻辑归档的模式。网络建立的广泛联系,为各种模式都提供了支持条件。无论是物理集中,还是逻辑集中,电子文件中心都不能以文件的集中取代文件的档案化过程。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出现电子文件的大量堆积的局面。无论采用何种理论模式作为指导,在电子文件运动整体环节中都不能取消“档案化”的环节。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这一点尤为重要。

注释:

①北京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十一五”电子政务规划研究报告》。

②北京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

③⑥《2006年中国信息化发展报告》。

④。

⑤archives.gov/。

档案数字化论文第4篇

关键词:学校档案;数字化;网络化;创新发展

学校是一个数字化基础设施相对较好、绝大部分人员年轻、思想比较活跃、文化层次和数字化信息水平相对较高、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对档案信息的利用率比较大的特殊社会板块。在学校开展档案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运用,有着优良的社会基础和重要的特殊意义。虽然在一些条件优越的高校,档案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但绝大部分学校档案室仍然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与学校的数字化网络化发展水平极不相称。如何充分利用学校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开展档案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对学校档案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具有启迪和推进作用。

一、学校档案数字化和网络化的现状

学校档案门类较多,除文书、人事、基建、会计、声像档案外,还有教学、学籍、科研成果等档案。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绝大部分学校领导都比较重视,都建立的自己的档案室,配各有专兼职档案员,档案都进行了规范整理。部分学校大部分为可对相关人员开放查阅的非机要保密档案,服务对象广泛,是建立两个体系实行两个转化的重点领域。而且学校档案利用率和实用性都比较高,特别是学籍档案,在为毕业生就业就学报考、出国深造提供学历证明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依据和凭证作用,查阅利用者很多。在一些大的院校,每年都在1000人次以上。但由于大部分学籍档案在形成制作过程中,因填制和书写不规范或打印不清楚,造成字迹模糊,无法为师生和社会提供利用。档案数字化和网络化在省级以上条件较好的高校有所发展,一些学校还利用自身优势研发了自己的档案管理系统,并在各部门建立了局域网,可以在网上进行立卷归档,有的还进行了数字化全文扫描。但地州市级以下包括高校在内的绝大部分的学校,档案的归档整理和查阅利用仍然停留在手工操作的状况。

导致这些状况的原因,一是学校领导认为资金的投入应该放到教学上,只有把教学质量搞上去,把生源数量搞上去,学校才能做大做强。档案的投入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没有数字化照样查档案。对手工传统的档案管理也是现状,很难有资金投入,至于数字化和网络化,在领导的思想意识中还没有这个概念;二是一些学校经济效益也不是很好,资金本身有限;三是很多学校档案员缺乏计算机基本技能、更没有数字化网络化知识和经验,因循守旧不积极主动争取和创新发展。

要实现学校档案的数字化和网络化,除了针对以上来提高学校领导的档案意识,增加档案的投入资金,提高档案员的素质这些常规方法外,学校还可以从以下途径,创造性地开展数字化和网络化。

二、与教学设备相配套,解决学校档案数字化设备

学校开展计算机技术教学和科研,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在条件较好的小学,都设置有计算机或多媒体教室,而在条件较好的中等以上的学校,大部分部门都配备了计算机,条件更好的则组织了校园网络。但是,很多这样的学校的档案室却没有配备一台电脑。而这些没有电脑的档案室,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设备,进行资源共享,从事档案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数字化的设备,除了计算机,还需要有扫描仪,而一般学校因以计算机为教学重点很少购置。但用其作为数字化的重要工具对学生计算机技术的学习也还是很有必要的,而且其价格也不高,如果建议学校购买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共享这些设备资源的办法,首先是向学校领导提出共享方案,与教学部门达成协作共识,在把档案数字化的数据库建立在教学用的主机或服务器上,档案室可配备一台低造价的终端。如果这还办不到,则可与教学用电脑分时段使用,档案室可在没有教学任务的时候由档案员上机使用。也可把档案的数字化与教学内容结合到一起,在进行数字化教学的同时,也巧妙地利用了教学设备对档案进行数字化。

三、与教学对象相结合,发动师生动手建立档案数据库

在一般学校,档案员并不是专职而是兼职人员,除了档案工作还有其他很多工作,而学校档案数字化的任务比较大,仅靠档案员是很难完成的;其次绝大部分档案员不具备电脑技术,开展数字化和网络化有很大的困难。与此相反,担任电脑教学任务的老师,都是具备较高计算机技能水平的人员,他不仅可以当作档案数字化网络化的指导老师,在教学任务不太紧张的情况下,还可以亲自动手参与档案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更重要的是,他还可以指导学生,来在课堂或课外建立包括自己的档案在内的数字化档案,形成一个数字化档案制作的强大队伍。以解决学校档案数字化巨量工程的人员投入问题。在具体的数字化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利用为本,常用先上”的思路,首先在档案的年度上由近及远地进行,从当年的档案开始,然后向上推进;在内容上首先对学校利用率最高的文书档案、然后对利用率较高的教学档案和学籍档案、最后对利用率一般的教师档案、基建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进行目录的录入和全文扫描,对全部室藏档案实行数字化,建成完整、系统的档案信息数据库。

四、与校园网络相链接,有效开展数字化档案利用

在很多学校,已经建立了从校园网络到互联网在内的各种网络平台,学校的各种管理,也基本上实现了网络化。师生们在网络上建立论坛、博客、个人网页、聊天交友,交流学习等各种信息,即便是在还没有建立校园网络的学校也是一样,人们已经利用互联网建立起班级同学会,校友会,利用QQ等网络工具进行无缝的信息交流,网络生活已经成为师生们特别是学生们的生活的一部分。这为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利用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社会物质和文化基础。我们只须把数字化的档案信息链接到学校网站、论坛等网络相应页面上,有条件的还可以制作出自己的网站或网页,就可以实现学校数字化档案的网络化。

档案数字化论文第5篇

1.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力资源薄弱。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城建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中仅有48%的本科生,相近专业的高水平人才仅有38.5%,普遍存在学历偏低问题且数字化、信息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到3%。这就导致很多城建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思想观念和整体水平跟不上日新变化的信息时代的脚步。人力资源缺乏必要的素质和活力,直接影响整个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的进程。人手不足,工作量与人员配备不成正比,这必然导致城建档案工作数字化及信息化发展缓慢和滞后,跟不上时展的步伐,更不能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优良服务。

2.实现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的资金条件不足。在一些不发达地区,由于资金条件有限,直接导致城建档案信息化进程中的硬件软件设备投入都不足,因为在21世纪的今天,高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扫描仪等设备室城建档案建设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现状是很多地方在上述设备的投入中力度不大,没有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3.城建档案工作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前期准备工作是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而现阶段城建档案的前期准备工作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之处。尤其是在纸质档案的资料不完善、资料质量偏低、保存不安全等方面,城建档案管理的专业要求较高,因为档案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这就需要拥有较强综合能力的专业人员负责工作。很多城建档案部门过于重视文本文件的资料收集,而忽略了视频、音频、图片等电子文件档案的收集。

二、实现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的具体措施

1.着力打造专业城建档案建设人才队伍。首先,要构建一个高素质水平的人才队伍。培养一个优秀的专业城建档案建设人才队伍是城建档案工作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基础,只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才能使城建档案工作有效顺利的开展。其次,要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提到对于在工作中有“、、”的人员,不仅要给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行政处分,还要上报司法部门追求其刑事责任。这样严格的要求,不仅利于人员的管理,更利于城建档案工作的科学开展。再次,要强化人才队伍的专业素质,提升城建档案数字化管理技术。一是要明确工作范围,工作职责。江苏南通的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建设包括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中涉及的图表、文字、图片、影音声像、图纸等多种形式的承载着历史记录的档案资料。二是要提升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

2.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需要技术力量和物质条件作为支撑,无论是在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信息系统的开发,还是先进设备的引进、系统网站的维护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和维护。因此,相关部门首先要对城建档案数字化及信息机化建设管理引起重视,要将其纳入议事议程并付诸行动,加大其资金的投入力度。以江苏某城建档案馆为例,管内配置了档案密集架、底图柜、声像档案防磁柜等档案装具,并配备2台服务器,1TB容量的数字档案存储磁盘阵列,25台计算机,20台空调,10台去湿机,为该市规划、建设、城建执法、解决房产纠纷和房改等工作提供了依据和凭证。

3.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档案信息。目前我国档案工作还缺乏一套完整、切实可行的系统化、标准化的规则,以此来保证城建档案的规范统一以及完善,从而达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有效利用。

三、结论

档案数字化论文第6篇

在当前信息化环境下,招投标档案数字化后,有效的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在对档案利用时有了更大的便利条件。但招投标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首先,长期以来档案管理人员因循守旧的思想很难改变。由于信息化环境下,招投标档案的数字化其先进性和科学性是传统档案所无法比拟的,其无论是收集方式、管理方式还是利用方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长期以来在传统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谨小慎微及因循守旧的思想和观念在受到来自于档案数字化变革的冲击下,本能的会产生抗拒,在工作中就会有消极的情绪存在,不利于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在配套设施上,包括档案数字化后所需要的信息生产设备、信息存储设备和信息管理设备,同时还需要软件、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但在目前很多招投标机构中这些系统配套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从而无法更好的满足招投标档案数字化的要求。由于当前软件开发时往往只是面对单一的档案管理部门,这就导致档案信息系统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不能更好的满足档案信息共享性的要求,制约了档案数字化的进程。特别是在当前信息化环境下,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尤为突出,这对于招投标档案数字化管理带来较大的较大的安全隐患。最后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档案数字化水平处于较低的水平,更是不能与当前信息化环境下对档案管理的新要求相适应。另外当前招投标机构中信息处理复合型人才较少,由于人员信息化水平较低,不能更好的对数字化设备进行操作,从而无法将数字化的优势更好的体现出来。

二、信息化环境下招投标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创新

(一)管理与理念创新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要求越来越高。就拿招投标档案而言,很多企业都有诉求反映到招标单位,如果能方便的浏览过去在该单位的投标记录和投标文件,企业愿意为此支付费用。所以在管理上,要考虑满足个人和企业法人的需求,在理念上,档案不再是“包袱”,它也可以创收。之前凭介绍信到窗口查阅的非保密档案,完全可以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电子商务交易办法处理,辅以个人、法人身份验证,届时,用户浏览授权内的网站就如同网购一样方便。

(二)技术与架构创新

应充分利用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及移动互联网技术对档案数字化进行技术升级与架构创新。基于云计算的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主要由云计算数字档案管理应用程序,数字化档案管理节点,计算机专用网络、信息安全设备等构成。利用物联网的RFID技术可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完美结合,一一对应。基于大数据的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技术,则为档案信息化增值服务提供了想象空间。招投标双方能够从历史文件库中找到与当期项目相似的案例,对于招投标文件的理解,对于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都是非常有利的。

(三)规范与流程创新

真正把招投标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以及数字化技术结合起来,需要更新标准、再造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虽然对电子招投标的归档也进行了约束,但还是从大框架上给的要求。实际操作上,很多档案工作都是事后再次归口相关人员整理。如能够更新一下流程,把招投标工作的任何一项活动记录文件都作为档案组成因子,自动操作、随时归档,那么当一次招投标实例完成时,全部归档工作就自动完成。一切都可以靠程序完成,不再依赖人工,即提高效率又降低了人为错误。除了在招标机构内部考虑电子招投标与归档的实时结合,还可以由专业档案部门考虑各部门各机构档案数据的统一入库整合,这都是标准流程适应招投标档案数字化管理发展需求的体现。

三、结束语

档案数字化论文第7篇

要真正的建设数字化档案馆,在功能需求上要满足以下要求:1.信息机房要求。(1)有专用信息管理服务器机房。机房要求按专用信息机房建设,通风空调、防雷系统功能完善,电路使用强电弱电隔离。机房除原有电源和通信通道外需预留备用通道。(2)有专用的档案管理服务器,服务器要求性能稳定、具有可扩充性,网络接入具备光钎接入功能,电源有冗余功能。(3)服务器分为主用和备用服务器,一台服务器故障保证无间断切换。并且有在线同步自动备份功能。(4)有专用的网络防火墙和高速网络交换机,满足档案数字管理和使用要求。(5)机房电源要求双电源供电,并配置智能UPS系统,外部电源与UPS实现不间断切换。UPS保证外部电源中断情况下能保持持续供电2小时,以证档案服务器持续可靠供电。(6)档案机房需要内网与外网物理隔离,保证档案系统及机密档案的安全性。2.库房要求。(1)具备档案库房的建设的强制性要求,具备足够的抗震能力。(2)库房内密集架结构结实稳定,最好使用钢结构密集架,接触边缘有强力密封条,不易损坏。(3)库房内密集架移动两侧具有固定闭锁功能,强压下不易移位。(4)密集架使用智能电控的,必须安装防爆和防火装置。(5)具有门禁系统和刷卡式存取智能密集架的,须有掉电自解锁功能。(6)库房通风系统、温控、湿控系统完善(最好选用远程电脑监控)。(7)库房内设置专门取电室和空调室,公共空间不设取电插座,线路排放使用暗排,并且预留备用通道,并做好防鼠隔离措施。(8)库房的字画档案、古籍档案以及实物档案与常规档案分别使用不同库房。(9)档案库房、阅览室、工作间要相互隔离。3.工作台与数字化处理中心。(1)根据档案馆的大小、档案处理数量以及工作人员数量合理配置一定数量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摄像机、刻录机以及视频处理系统等常用自动办公设备(。2)数字化中心使用电脑实现内外网络物理隔离。(3)根据档案密级的不同,隔离档案数字化处理空间,设定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系统权限,防止密级档案泄密。4.档案馆展示中心。根据档案馆的大小,分类设置图片展示厅、实物展示厅及影视展示厅。现在的数字化档案馆,与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档案馆相差甚远。所以我们在档案馆的建设中要有发展的眼光,在新建档案馆时要做好规划和设计,为未来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减少重复投资,避免资源浪费。

二、未来数字化档案馆发展方向的设想

未来数字化档案馆的发展方向,是要在档案馆的建设、档案存储设备、档案管理工具及附属设备等方面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使用功能上将有一个飞跃式的变革。主要体现以下方面:一是档案密集架存储方式改变。从现在的集中排列式转换到立体框架式,每盒档案和对应电子档案光盘各有一个固定的立体架位和物理地址,电子文件在服务器上也有一个相应的存放地址。二是控制方式改变。档案存库、出库方式可以通过电脑控制和刷卡存取,有专用的自动存取卡槽,存入时自动扫描物理地址,自动传送到自己的立体空间位置。取出时根据自己选择想取出的档案,直接从电脑上调取。因特殊原因需要移库时,可以通过逐渐分批排序取出、通过现地刷卡和断电大量手动取出的方式进行。三是库房温控、湿控有专用的智能控制设备。设定后自动控制,在工作台电脑直接监控和报警,室内设备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四是防虫和消毒自动实现,在档案存取过程中,每次进出都会通过自动消毒和杀菌设备,并智能投放杀虫药剂。五是室内设置红外监控摄像和红外感应系统,对室内进行监控,防止非法人员和小动物进入。门禁系统与室内红外控制系统关联,门开后,室内红外扫描系统自动关闭,防止防系统误报警。六是档案的利用主要是利用电子档案,原始档案不公开借阅。七是重要档案的备份通过各地的档案中心相互备份,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八是普通档案公开化。普通的档案可以在互联网上直接查阅,有利于档案的利用;权限档案可以通过设置个人密码,单向登陆系统查阅档案;重要和机密档案必须到各地的档案中心才能查阅。九是网络通信将以超级光纤传输或电力电缆传输方式为主,通过终端设备与用户对接。

三、信息化环境下档案管理人员技能要求

随着数字化档案馆开发和建设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档案管理对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有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不能满足未来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需求,需要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多元化的知识培训。

(一)过硬的政治素质是保证档案机密性的前提条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能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依法开展档案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档案和信息的安全。

(二)崇高的职业道德是档案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档案工作是基础性和服务性工作,要求档案人员热爱档案工作,忠于档案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心,淡泊名利、不畏困难,用心钻研,把档案工作做细做实。把握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将档案信息仔细收集、整理归档并提供有效利用。要把服务意识贯穿于档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三)扎实提高档案专业素质是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关键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己特定的工作对象。档案特有的形成规律,是档案工作不同于其他管理工作的主要因素。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档案基础知识和档案专业技能,掌握档案工作的理论原则和技术方法。把握各类档案的形成规律,熟悉档案工作流程,根据用户对档案信息利用的需求,对馆藏档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挖掘信息资源,汇编科研成果简介等,才能为档案的利用者提供深层次的档案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