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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合集7篇)

时间:2024-01-05 17:08:48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Abstract: due to the thought not value, careless, measures don't implement, does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poor management such as that causes, fire accident happen is site, serious and cause serious economic damage and casualties, thu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and preventing fire accident, ar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the safety situa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to fire safety work measures.

Keywords: architecture; Sit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我国建筑行业飞速发展, 城市建设、 工程建设、 住宅建设、 开发区建设、 会展中心、 工业园建设等等处处可见。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措施, 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 麻痹大意、 措施不落实、 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 导致工地火灾事故是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 因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的大量修建和广泛使用出现了许多问题, 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在建造改建、 拆除或修缮过程中,不论其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法如何, 总是比施工完毕或拆除结束后更容易遭受火灾。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 用电、 用火管理混乱

建筑工地要施工绝对离不开电,但由于建筑工地用电是临时性的,所以临时布线过多, 导致线路安装很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 电线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极易导致绝缘层破损,从而引起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更为严重的是有许多配电箱被随意安装, 大多都被安在木板上,有的甚至用木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便携式或临时性供暖、 供水设备安装不当, 明火设备管理不善现象严重,尤其是在冬季, 许多施工现场工人使用明火取暖,一不小心就会引起火灾。另外,工人吸烟、 乱扔烟头现象严重,尤其是在一些易燃、 易爆场所及危险作业过程中后果更为严重。

2、建筑工地火灾负荷大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到处可见易燃、 可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 没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及相应防范措施,尤其是在一些建筑内部装修施工现场,更有大量易燃、 可燃材料被使用, 主要有木龙骨、 木质板材及易燃可燃的装修贴面材料和油漆、 稀料等,一旦引燃, 极易蔓延成灾。在) 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还有用于风焊的氧气、 乙炔气瓶等, 也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另外, 一些工程的外墙还设有脚手架, 这为火势在建筑内外的发展创造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一旦发生火灾, 热烟、 火焰、 火星即可沿着水平及垂直方向迅速蔓延,形成立体燃烧,危害严重。

3、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总结近年来众多建筑工地火灾案例, 从中可以发现由于违章作业而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有些还造成人员伤亡。如 如 2009 年 12月 25 日,洛阳东都商厦丹尼斯超市,员工违章电焊引起火灾,造成四楼歌舞厅 309 人窒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3.5 万元

据调查,由于建筑工人不固定, 施工单位使用这些人员时, 大都从不过问有无上岗证, 特别是对电气焊作业等专业人员, 在建筑工地,大家经常能看到工人在忙电焊或气割,火花四溅, 而旁边则是些易燃、 可燃物的情景。

4、现场堆放杂乱, 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

在一些建筑工地中,有些施工人员为图方便,将) 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 除容易被引燃外还影响人员通行,造成消防通道不畅。大部分建筑工地消防通道过于狭窄, 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接近起火部位。笔者通过调查发现, 除了极个别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 小型工地,根本无任何消防器材, 此外对于正在施工中的建筑, 没有固定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用水量不足,火场供水难度大, 且无法保证不间断供水, ) 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5、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据了解,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家初中未毕业就外出打工, 有的甚至是文盲, 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不高。他们对于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 而且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有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是烧起来,也无大问题。由于工人大都从事重体力劳动, 下班疲劳睡觉不易醒, 一旦发生火灾, 发现不及时, 极易酿成火灾。另外,许多工人组织纪律性差,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往往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而且人员较散,教育管理难度大, 加之工人流动性较大,尤其是外来民工,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 给安全培训工作增添了难度。

二、 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1、严把工程开工前审批关,加大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消防法》 第十条、 第十一条规定对民用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赋予了消防部门对工程审核、 验收的职责。 严把审核质量关。 在工程审核时,一定要按照《 消防设计防火规范》 认真审核,对于不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改正,从源头上杜绝隐患的存在;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性地对工地进行检查,对于没有按照图纸施工和擅自降低装修标准的,坚决予以查处和改正;工程竣工验收时,严格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工程,坚决不能投入使用。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要按照《 机关、 团体、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项目有效的规章制度,可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知。平时加强监督、 检查, 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 设施早到位, 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3、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从事建筑施工、 装修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由于施工人员比较复杂,流动性强,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进场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并定期开展灭火演练。

4、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防火措施。 在施工现场,要牢记消防安全意识这根弦,尤其是在重点部位用火用电时 。施工现场要严禁吸烟,严格禁止擅自运用各种形式的明火 。电焊 、气焊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在进行焊接工作时,要清理干净周围的易燃可燃材料,防止焊珠火星四处飞溅。

5、配齐灭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 建筑施工现场无论大小,都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配备,特别像电气焊工作点、 办公室、 食堂、 仓库重点防火部位等。 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明显标志。 为了方便及时和就近取水,建筑工地附近如水源不足,应设置足够大的消防水池。

6、焊接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状况千差万别。 故在焊接施工防火措施的编制时除按基本防火要求考虑外, 还应按现场实际情况作针对性考虑。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区内, 易燃易爆物应移走并清理干净 。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将某些非危险品可燃物用石棉被覆盖严密。如果许可应用水淋湿可燃物, 以加强防火性能, 但是 ,易爆物等危险品必须移出动火区 。动火作业处建筑上的孔 、洞应临时封闭 ,以免焊火花经孔 ,洞落至作业区外, 在动火作业区内配备手提式灭火器、防火石棉被。

(2)乙炔气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 、乙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与易燃、 易爆危险物品距离不得少于30m,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 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电焊、 乙炔气焊(割)作业区 ,焊接操作点下应设焊渣接收盘(盒),并在焊接操作点下方0.5-1.0m处铺 (挂 )一张面积6m2 的防火石棉被 ,以阻挡焊火花乱飞溅, 至于焊接操作点侧面是否挂防火石棉被 ,可视焊接操作点的施工高度及周围可燃物情况而定, 石棉被使用时应用水淋湿。

(3)电焊、 乙炔气焊(割) 作业结束, 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 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 ,关闭电源、 气源, 把焊割炬安放在安全的地方, 由于电焊 、乙炔焊(割)作业的特性, 往往会在作业场所留下不容易发现的火种。 因此 ,除了作业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检查外 ,下班时还要主动向现场值班警卫人员或下一班接班的施工人员交代, 加强检查, 除了对焊割作业场所进行防火清理外 ,还应对焊工下班时换下的工作服进行彻底检查 ,看是否有隐燃情况。

(4)现场应加强电源管理, 电弧焊接的导线应铺设在没有可燃物质的通道上, 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施工现场设置电话一部 以便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险情 。高空焊( 割)作业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 ,还设专人在作业处上下方及周围巡视检查, 以便及时报告火情并扑救。

参考文献:

[1] 李建川. 浅谈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J]. 建筑安全, 2011,(05)

[2] 郑小波, 傅小坚, 王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探析[J]. 科技风, 2008,(21)

[3] 曲东, 徐东兴. 临港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水上消防, 2010,(02)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第2篇

关键词: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消防设备;消防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镇现代化建设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个个特色鲜明的建筑成为城市新地标,在表面的光彩背后却因为建筑现场施工存在危险因素而存在着引发消防事故的隐患。从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的消防事故可以看出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筑工程现场生产的基本特点

建筑工程现场在人员管控方面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随着施工阶段的不同,现场的生产岗位也会相应发生改变。对于一些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人员流动性很大,在不同的工种、不同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时间所面临的作业内容都具有明显的差别,工作内容的不固定性容易引发人员和环境的变化,进而使得造成消防危险的不确定因素时时存在。此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运输材料车辆往返不断,车辆的调度和运达材料的存放需要加强管理。施工工地各个工序之间开展连续作业,相互配合需要施工方与建设方沟通协调。分包作业时,各个队伍之间容易出现问题,在特种作业、高空作业、电气操作时涉及用火用电比较多,管理难度比较大。此外,建筑工地施工以露天作业为主,劳动强度比较大,容易受到如风、雨、雪等自然因素的影响。

二、建筑工程现场易出现消防事故的原因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分析近年来发生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案例,以及本人从事消防工作时遇到的消防事故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出现消防事故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现场建筑材料使用和放置不当

施工现场存放的可燃材料数量密集耐火系数比较低,比如许多工地存放油毡、木材、油漆和塑料制品及装修材料等易燃品,有些工地受到场地面积的限制,没有不同的建筑材料之间设置必要的防火间距,有时甚至还将材料堆积在消防通道上。在使用建筑材料时也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存在混乱,如2017年2月2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发生的“航海KTV火灾”就是由于装修过程中切割装修材料不当引发的,这场火灾已经造成10人死亡。

(二)工地民工用电管理缺位

一方面建筑工地施工会涉及大量用电,另一方面建筑工地居住条件比较简陋,农民工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大量使用火源和热源。工地缺乏对用电、用火和用热方面的有效管理,会大大增加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在工地上常见的用电和用热情况包括使用电焊、气割、电气火花、吸烟、电热毯等。使用电源和热源不慎产生的火种落入到通风管道的可燃保温材料或同油漆涂料等化学溶剂接触时都容易引发火灾,还有农民共使用炉火做饭或者使用电热毯保暖也都会增加发生火灾的概率。2017年3月2日,位于榆中县定远镇张老营村的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建筑工地生活区突发大火,熊熊大火将岩棉板搭建的两层宿舍楼全部烧毁,所幸事发当时工人正在上工,并未发生人员伤亡,但工人们存放于宿舍内的现金财物和生活用品全部付之一炬,初步怀疑引发火灾的原因是有民工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引发线路短路。

(三)建筑工地消防设施不全

消防设施是火灾发生时实施灭火作业的必备条件,消防器材的不足不仅无法使火灾在最开始阶段被消灭,还可能无法及时控制火灾的蔓延,失去扑救火灾的最佳时机。在建筑施工现场,由于建筑没有完工所以内部尚未进行防火分隔,楼梯、门窗、电梯井和各类管道联通,空气水平或者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明显,会加大灭火的难度。从全国各地进行消防检查的情况来看,虽然国家规定建筑工地应当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但是仍有不少建筑工地心存侥幸,没有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2011年2月21日位于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7号商贸城通嘉集团b座楼顶屋面发生火灾。最后认定该起火灾事故的灾害成因为搭建的彩钢板办公室内未设置烟感、喷淋等自动消防设施,导致火灾发现不及时,蔓延扩大,采用苯板夹层的彩钢板搭建的办公室耐火等级低,导致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

(四)工程现场电气线路铺设不符合安全规定

建筑工地机械化程度的提高,需要使用电力的设备相比以往有了较大的增加。使用电力设备的前提是铺设好施工现场电气线路。有些施工工地因为线路铺设人员技术不过硬或者预估不准确,没有正确判断出施工所需要的电量,导致施工过程中设备运行超负荷,容易引起线路短路进而引发火灾。还有部分施工人员不遵守用电管理规定,图省事方便,将设备接入到离自己最近的分配箱,不考虑分配箱负荷的问题。此外在施工过程中,设备损耗比较大特别是连接设备的电线会磨损比较严重,在绝缘层被破坏的情况下,稍有不慎就容易引起线路短路起火。随着建筑工地上用电设备的增多,因电引起的火灾也在不断增多,仅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子,2016年上半年泰安建筑工地火灾一共发生12起,其中8起是因为用电不规范。

(五)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救生培训缺乏

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的情况不仅体现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身上还体现在企业管理层身上。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的强弱以及对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直接会影响到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大部分的管理人员在思想意识上对消防安全还存在着漠视和侥幸的心理。工地的施工人员大都来自农村或比较偏远落后的地区,文化水平较低,消费安全意识薄弱,未经过专门的消防知识和救生知识培训,缺乏安全用火用电的基本常识。在面临突发事故时也缺乏足够的应变能力。工地施工人员个人素质不高,随意吸烟,乱扔烟头,也是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

三、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对策

(一)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建章立制,依法管理是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必须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在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之上。国家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各地还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地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细则,通过国家其他法律一起贯彻落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要明确各个单位即消防部门、住建部门、安监部门各自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明确施工现场的各方即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各部门实现无缝对接,不能够出现消防责任真空,同时也要防止各部门之间出现推诿失控状况。施工单位要制定完善施工期间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建筑工地中存在的火源、电源要委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涉及电气设备使用的,如电焊、切割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二)加强日常监督抽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现场

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加强日常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抽查,有助于敦促施工方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法律,不过考虑到消防部门工作繁重,人力匮乏加上施工现场数量较多,全部依靠消防部门难以顺利完成日常巡查任务,因此消防部门要从执行者变成管理者,创新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让施工单位自己动起来,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要求施工单位设立施工现场防火巡查队伍这支队伍负责昼夜全方位监督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微信号和排班情况定期上报给主管消防部门,消防部门不定时进行抽查,可以借助微信等新媒体工具要求巡查人员将现场状况拍成照片或者视频上传给消防部门,也可以进行现场“直播”,通过巡查人员的手机观测整个施工现场的状况。2、要求施工单位在重点部位安装烟雾探测器和摄像头在宿舍、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等重点部门,要求施工单位安装烟雾探测器和摄像头,以便对这些重点部门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在有火灾苗头时及早报警,控制火石,减少损失。物资摆放要流出足够的防火距离,存放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3、科学设计,合理规划对施工人员进行集中化管理,施工人员集中使用开水供应室、吸烟室、电视室娱乐室,在工人宿舍中仅保留低压照明电,不保留任何可以使用的电源插头,避免公认在宿舍中用电引发火灾的可能,禁止工人随意吸烟和使用明火,从火源上加强管理。

(三)创新管理方法,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为完善施工工地消防管理,要创新管理方法,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将消防安全责任逐级落实,首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签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切实落实各个单位的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把消防责任落实到人,确定施工期间工地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期间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施工单位要担负起培训现场施工人员的责任,提高工地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可以采用分级制消防管理,由施工单位同各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同各个环节的负责人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以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四)完善建筑施工工地消防设备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要克服轻视思想和临时意识,再完善工地消防设施方面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和取巧心态,要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要保证消防建设比工程建设更快一步,在存有火源、电源等关键部门要增设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烟雾报警器,对于超过规定高度的建筑要按照规定安装临时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还要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以备不测之需。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显眼位置,方便救火时提取,设置专门人员管理消防器材,定期巡视检查,保证器材质量能够正常使用。施工单位作为消防管理的一线部门要制定施工灭火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开展消防演练,对工地工人进行消防培训。

(五)创新消防安全培训形式,提升培训效果

进行消防培训能够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有助于提高灭火的成功率,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因此在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消防部门、安监部门、住建部门、建设部门、施工部门和监理部门都有保障和义务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障工作,未免政出多门导致最后各方互相推诿,应当明确进行消防培训的主体部门,其他部门发挥辅助作用,就施工现场的状况来看,以消防部门和施工单位作为培训主体是比较合适的。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管理人员要让其了解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具体操作流程,要让他们在脑子中始终绷紧消防安全的弦。对施工现场一线工作人员在让其明白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要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进行消防培训常规的培训方式可以保留,但是也可以尝试运用新形式进行培训,比如借助多媒体工具变说教式的培训为播放解说火灾案例影片,既增强了场景的生动性也能够有效吸引受培训者的注意力,在培训中还可以借助微信、微信公众号,推送消防培训短片、消防图片等,采用新颖、简洁、大众化的方式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在加强消防培训的同时还要经常进行消防逃生方面的演练,减少灾害发生时的人员伤亡。

四、结语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任重而道远,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建筑项目在高度、外形等方面要求的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的难度也会随之加大,近几年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火灾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不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所有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将施工现场消防危险降到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1]徐鹤生,周广连.消防系统工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2]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3]周广连,梁云红.建筑消防设施[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12.

[4]王增长,等.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第五版).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

[5]边久荣,熊宏,等.建筑安全防火设计手册.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第3篇

关键词 在建工程 消防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1.1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

由于受施工现场用地局限性的影响,多数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另外,一些职工宿舍与集体食堂重要仓库及危险品库房防火间距不足,甚至在同一幢建筑物内仅用三合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分隔,加之通常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又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1.2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分包单位众多,其中大多数分包施工队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作为工程管理人员往往为了赶进度,而忽略消防安全。如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而一旦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甚至不知道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在生活区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违章用电,不按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1.3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许多施工单位没有制定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没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后,就相互推卸责任。无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

1.4施工现场未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设施

许多施工队伍为了经济效益,不设置临时消防水源,而最近的市政消火栓距离施工现场有数百米之远;部分施工现场未配置灭火器,有的即使配备了也数量不足或者压力不够;在一些占地面积小的施工工地我们还发现,在施工总图纸中明确指明的消防车道上堆满材料,完全无法满足消防车的通行高度。这些问题往往导致消防部队扑救火灾困难,以致造成更大损失。

2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火灾预防的几点措施

(1)加强施工队伍及现场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开展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演练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负责人要组织相关部位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适时开展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演练,提高务工人员的灭火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3)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外部监督和管理。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源头上加强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在对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4)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增强业主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消防部门应结合消防宣传和社会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消防法规、建筑火灾预防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力度,培训施工单位各个岗位人员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教育引导在建高层建筑权属、物业管理和使用业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落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5)积极发展适合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中介服务市场,逐步解决当前消防工程缺乏研究和咨询单位。消防部门不得不直接进行技术审查和服务的不足与弊端,使消防部门从具体技术服务转变为宏观的行政管理,改变以往消防工作由消防部门大包大揽的做法,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把有限的消防警力解放出来,更好地做好社会面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总之,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依靠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混乱局面,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搞安全的良好氛围,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从而保障广大建设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地预防火灾安全管理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少应有的消防常识,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隐患重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门规范执法,严把审批关,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以及技术标准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

二是对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

四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应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第5篇

关键词 建筑工地 火灾防范 消防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工程建设、住宅建设、开发区建设、会展中心、工业园建设等建筑工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不断出现并被广泛运用,使建筑施工现场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而消防管理跟不上,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造成了建筑工地火灾频发。如石家庄消防2011年1月报道:2010年本市共发生建筑工地火灾71起,占全市419起总数的16.9%,比2009年上涨450%,多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于施工建筑或工棚。2012年7月4日,北海市北海大道一在建工地地下室发生火灾,大火从地下一层直烧到地上一层,起火原因是电焊机线路故障。这些数据说明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形势比较严峻,如何能做好工地的消防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1 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原因及成因分析

1.1 施工现场人员消防意识淡薄

大多数建筑工地工人来自农村,年龄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缺乏消防知识,安全意识差,不懂国家法律法规。违章作业、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吸烟的随意性很强,加上在建工地多数民工大多都有烟瘾,在施工现场边吸烟边作业及流动吸烟后乱扔烟头现象很普遍。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甚至趴在被窝内吸烟也屡见不鲜,甚至还有在工地现场垒灶使用木柴等烧水做饭的,防水施工不规范使用喷灯等等,都是极易引发火灾的隐患。且部分施工人员不会使用消防设施扑救初起火灾,不会报火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发生火灾后易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这都是导致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

1.2 建筑工地易燃物品多,堆放杂乱,一旦引燃易发生火灾

(1)施工现场大量的可燃易燃物品是火灾发生的必备条件。因施工需要,建筑工地大量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如各种木料、油漆、油料、沥青、架(模)板、各种装饰材料、复合材料、焊接用的氢气、氧气、乙炔以及生活取暖用的燃料等,且堆放杂乱无章。这些材料的存在,使建筑工地具备了燃烧产生的条件之一 ——可燃物。

(2)施工现场可燃防护设施是火灾迅速蔓延的途径。目前各建筑施工单位使用的用作防坠落、防眩晕的尼龙密目安全网都不具有阻燃性能,且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雾,而施工用的木架板、竹架板也都属于易燃物品,一旦被引燃,火势短时间内会迅速蔓延。

(3)施工现场的有机保温材料增大了火灾危害程度。当前建筑领域使用的有机保温材料主要是聚氨酯、聚苯板和挤塑板。这三种材料最大的缺陷是防火性能差、易老化、易燃烧,且燃烧后产生有毒有害烟雾。

(4)搭建临时建筑使用的可燃建材是增大了火灾荷载。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较多,如施工现场办公室、施工人员宿舍、仓库、临时伙房等。这些建筑物大多是活动板房,多数使用木板、油毛毡、彩钢板(金属夹芯板)搭建,均属于易燃物品。

(5)施工现场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增大了火灾的危险性。多数仓库内多储存着施工使用的乙炔瓶、丙烷瓶、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1.3 建筑工地临时用电不规范,线路短路、过载、灯具烘烤等原因易引发火灾

(1)配电不规范。多数施工单位没能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施临时用电,没有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尤其是大多数施工单位为节省费用开支,不能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即应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也不执行规范中要求的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容易在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等方面引起火灾。其次是施工人员随意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起火灾。

(2)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随意性强,乱拉乱扯现象严重,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有些临时用电线路既不架空,也不穿管地埋,或被重物碾压,或掩埋于带钉的木料堆内,或挤压于钢筋钢管堆中,有些线路老化、破损严重,多数工地使用无防护罩的大功率照明灯(如碘钨灯),多数存在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电盘及电气设备无防砸、防雨措施,这些都是引起火灾的因素。

1.4 建筑工地电焊气割作业和使用明火不按章操作,易引发火灾

在有易燃物品的区域动火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开取电焊气割作业审批证。高空电焊气割作业不清理作业面下方及附近的易燃物品,不使用接火毯、接火盘及其它防范火灾的措施,导致产生的焊、割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引燃其它物品起火。在建筑工地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现场,利用钢筋、管道、基础地筋作地线搭接,不按作业要求焊把线和地线都使用专用电缆,易引发火灾,临时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由此产生的线路短路、超负荷现象一旦遇到合适环境也易引发火灾。北海市2012年7月4日发生的工地火灾就是典型的案例。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地 民工宿舍 消防安全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相应配套的公共、居住、生产等标志性建筑越来越多。同时,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全国各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率不断攀升,特别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火灾时有发生。据统计,在近年来发生建筑工地火灾中,民工宿舍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施工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常识而导致的火灾,已经成为引发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笔者就当前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结合工作实践,对如何做好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一点粗浅的看法。

1、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火灾的灾害成因,结合对大庆市200余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建筑工地民工宿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消防安全问题:

1.1 整体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多数场地有限,而施工人员多,现场内的临时建造的办公室、民工宿舍、食堂、仓库等建筑多为相互毗邻或者成“一”字型排列,没有形成有效的防火分隔,甚至部分工地民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毗连,相互间隔只是用三合板等材料简易隔开。施工现场民工宿舍大都为临时建筑,结构简易,耐火等级低,大部分采用夹芯泡沫板材作为墙体和分隔材料,承重构件采用未经防火处理的钢结构,基本属于三、四级耐火等级简易结构的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将迅速蔓延。

1.2 缺少安全出口,疏散逃生难

目前,相当一部分施工现场的民工宿舍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在宿舍设置防盗窗、铁制栅栏,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安全出口的现象也十分普遍,而民工宿舍内居住的人员十分密集,一旦失火,势必造成群死群伤火灾发生。2010年5月3日22时30分左右,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二道河村、承担集宁铁路二道河1号隧道施工的中铁十九局民工居住的工棚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20平方米,造成10人死亡、14人受伤。

1.3 违章用火用电,火灾隐患多

建筑工地要施工离不开电,但由于建筑工地用电是临时性的,导致安装极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民工宿舍和食堂,电线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致使绝缘层破损,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灾,更为严重的是许多配电箱安装随意,都是安在木版上,有的甚至用木箱。农民工在宿舍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图省事节约,农民工在宿舍做饭,违章使用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现象司空见惯。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1.4 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

在调查的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数较大的施工工地在民工宿舍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未配置任何消防器材,不少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或没有,将废弃的灭火器放在工地滥竽充,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等。有的现场不配置灭火器或配置型号不当或数量不足。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被盗,将灭火锁在库房里,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

2、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问题的成因

2.1 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未形成有效的协同

联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消防之间缺少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得不到落实,有些地方在建筑工地火灾频发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也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将这些规定吸收到平时的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中,在一些建筑工程的“安全文明工地”评比中,很难见到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这其中可能也有部门利益的驱使,因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许可是按工程量的比例收费的,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似乎不愿意其它部门参与其中。

2.2 消防安全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意识淡薄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问题突出主要因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企业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虽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而个别的工地连消防安全制度也没有,更谈不上消防安全管理了,许多施工企业单位只注重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质量,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极度漠视。

2.3 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谈薄

据调查,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于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有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是烧起来,也无大问题,由于工人从事重体力活,下班疲劳睡觉不易醒,一旦发生火灾,发现不及时,极易酿成大灾。加之工人流动性较大,尤其是外来民工,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给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增添难度。

3、加强建筑工地民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第7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城市应急管理;隐患治理

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成为社会文明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但由于高层建筑的楼层高、功能复杂、人员聚集、设备繁多等特点,以及近些年来高层建筑火灾多发的态势,反映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已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务须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上海市消防部门为有效解决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城市应急管理能力,近年来以“世博消防安保”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维护城市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尚需重点围绕责任制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宣教培训和应急管理等几个根本性问题,加强依法治理,落实部门分工,明确安全职责,加强长效管理,才能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设

城市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各属地街道(镇)、居(村)委会、物业管理部门、房屋产权单位和租赁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等多个单位。推进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首先应当依法理顺各个单位的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依法办事,按职分工,各施其职,齐抓共管”。因此,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高层建筑物业管理等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当前世博安保期间,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逐级签订世博群防群治安全责任书的重要内容,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各高层建筑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简列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建立并完善辖区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指导辖区有关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切实加强检查督促。

2、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服务站要制定区域内火灾应急预案,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教育、防火和灭火演练,组织高层建筑居民签订防火公约,并对火灾隐患进行自查整改。

3、物业管理企业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务职责,按照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开展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发现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要及时告知物业所有人或相关单位进行维修;发现破坏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高层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年检制度。

4、房屋产权单位出租的建筑物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同一高层公共建筑内有两个以上使用单位的,要成立由产权单位牵头、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根据不同业态的特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督促、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高层公共建筑的产权单位要依法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和年检制度,也可委托建筑的建设、使用或者物业管理等单位实施。

5、燃气及供电部门要定期检查高层建筑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及电线电路,并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部件,解决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对高层建筑内涉及房屋产权单位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仪、管道自动切断阀等设备,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每年做一次强制检测。

6、公安消防支队、派出所三级管理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列入物业管理行业评比、平安小区和安全大楼评比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管、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各公安派出所应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的分级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把高层建筑项目审批关。在审批高层建筑项目时,充分征求和听取消防管理部门意见。同时,要严把高层建筑项目验收关,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划许可核准要求的不予验收。

二、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城市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应按照“自行检查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消防检查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两个结合”为原则。自行检查以房屋产权单位和租赁单位为主,加强对内部消防设施、消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措施等方面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抽查以各所地街镇为区域范围,定期加强地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抽查,确保重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管理制度。消防检查以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为主,按照消防规范要求,深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处理;其他相关部门结合条线加强所辖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管。在工作中,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化,逐渐形成统一标准,并以“标准管人、以标准管事”的制度。

对在高层建筑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有的是一般隐患,有的涉及到产权单位多、整治资金缺乏、难于协调的复杂情况,治理时应按照政府主导的原则,必要时作为政府挂牌督办项目,督促落实整治。

1、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由消防支队依法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及整改措施、要求、期限,并抄送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期满复查发现隐患仍未整改的,依法实施处罚,视情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对隐患整改确有困难的,报请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2、对存在火灾隐患且因维修资金缺少等原因难以落实整改的高层居住建筑,由当地政府府筹措资金落实整改,或列为政府平安工程督办项目加以推进,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3、对存在火灾隐患且因业态多、产权单位多导致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由当地政府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来源,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4、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安全监管、质量技监、工商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监督。对高层建筑的产权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等管理职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教培训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教培训是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方面,消防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把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力求抓出成效。在宣教培训的内容上应以基本常识、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为主,通过宣传培训不断提升高层建筑使用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

1、文广部门应发挥职责优势,积极牵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依托119消防日、逢年过节、重大活动等节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的作用,请主流媒体免费刊登、播出包括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在内的各类消防公益信息和公益广告,建立完善消防公益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2、其他相关委办局要组织、督促本级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职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督促高层建筑产权或使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责任单位主体意识,使其自觉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推动消防宣传工作的格局。

3、公安消防支队要会同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以高层建筑的物业安保经理、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为重点,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高层建筑相关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提升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应急管理

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频发的形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还不够到位的现状,紧急情况时高层建筑疏散和处置都极其困难的特点,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应急管理,采取措施增强高层建筑应急管理水平,并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层建筑应急管理系统。在消防安全方面,将高层建筑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投入力度;加强灭火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开展针对性的模拟训练、实地拉动和实战演练;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人员疏散、安置等保障工作至为重要。因此,在构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应急管理方面,政府、消防以及高层建筑相关单位因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1、各级政府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投入力度,落实应急知识普及、社会动员等工作。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人员疏散、安置等保障工作。

2、消防支队要继续加强高层建筑火灾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熟悉各类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加强灭火力量编成、组织指挥、现场组网、战术运用、战斗展开、供水组织、疏散救人等措施,开展针对性的模拟训练、实地拉动和实战演练,进一步提升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等灾害的能力。

3、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设置专人负责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消防临时设施配置和管理,确保工程过程中消防安全。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临时设施配置情况的检查。

4、高层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服务管理对象特点,逐幢制定高层建筑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程序、措施和责任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及时改进不足,提升群防群治、自防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手册[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第14卷.

[2]赵爱民,鲁亚姝. 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讨[J]. 武警学院学报, 2007,(4):16-19.